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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頁  > 時事  > 大特寫 2009 年 12 月 05 日

24歲扮17歲 闖迷幻派對 女生爆料:校園卧底警花 險失身 (詳盡版)

區域法院上周審理兩宗販毒案,揭露警方仿效電影《逃學威龍》橋段,派出女警假扮學生搜集罪證,結果在五個月內成功破案。

行動本來天衣無縫,豈料警方忙中有錯,竟洩漏了配合行動的中學資料,惹來各方批評;亦令立功的俏警花成為談論焦點,不明她如何以二十四歲之齡,演活中三o靚妹角色。

本刊深入追查,成功接觸卧底警花的同學,除取得其扮蒲妹的照片,並得悉這位與警隊一哥兒子同期受訓的新紮師妹,在校園做卧底的細節,以及她險些「因公失身」的驚嚇遭遇。

扮學生照曝光

圖中少女正是化身十七歲學生「梁樂兒」的卧底警花。她的真名叫梁×茵,○七年底在警校畢業後(紅圈),當過一年軍裝警員,憑一張娃娃臉被挑選調查校園毒品案。

「我知道誰是卧底!她自稱梁樂兒,英文名Koey,是我今年中三下學期的同學,她樣貌清秀,衣着入時,每日返學都孭『Patrick Cox』名牌手袋做書包。」

在粉嶺基新中學就讀的琳琳(化名),與卧底警花做了五個月同班同學,她從手機按出一幅樂兒的照片,並透露是黃昏時段在公園拍攝,雖然相中人樣貌有點模糊,但可看到是長髮及肩,面頰尖尖,跟偶像歌手鄧麗欣有點相似。

「我們經常相約出外玩樂,但甚少拍照,皆因樂兒一直對此十分抗拒。這張獨一無二的照片,是有次在公園閒聊時暗中拍的,她發現後立即掩面兼轉身,現在當然明白,身為卧底的她不想容貌曝光。」

琳琳憶述,樂兒是今年二月插班入讀基新,被編進平均年齡十四、五歲的中三班,由於其外貌較其他同學成熟,大家起初都投以好奇目光。

「樂兒聲稱自己十七歲,因家事停學一段時期,直至基新取錄才重拾課本,故仍讀初中。我們對其年齡曾有懷疑,多次要求看其身份證,但她總是諸多藉口拒絕。」琳琳又稱,樂兒甫入學已擺出壞孩子形象,經常欠交功課,又不時與老師鬥嘴、甚至爆粗,但她對同學卻很友善,且非常主動結交朋友。

琳琳說:「樂兒喜歡在學校附近,四處和十餘歲的中學生搭訕,見人就派煙,放學後又會大夥兒蒲網吧、逛商場,或到公園打躉,很快便混熟。」

為追查毒品拆家身份,卧底警花放學後經常到公園流連,以派香煙的招數廣交不良青少年。

網上流傳不少聲稱是卧底女警生活照及軍裝相,但全屬「流料」。

主動派煙博埋堆

卧底樂兒借基新學生的身份交朋結友,目的就是要擴大人際網絡,增加機會接觸吸毒學生及供貨拆家,以打擊日益猖獗的校園毒品問題。

同樣與樂兒相識了數個月、在粉嶺另一中學就讀的女生阿寶(化名)說:「樂兒入學後不久,已結識許多朋友,包括其他中學學生及夜青的『索K一族』,由於她表現得甚具膽識,頗受大家歡迎。」

阿寶透露:「有次她隨同我們到公園,與敵對的一班女生講數,期間對方向她擲煙頭及汽水罐,她不但毫無懼色,更立即反擊爆粗怒罵,令同行者另眼相看。」

樂兒雖有扮嘢天份,但在擔任卧底的過程中,也有不少破綻。

阿寶說:「她聲稱居住觀塘,卻可長期陪我們在粉嶺及上水一帶蒲通宵,且永不急着回家;每次問到其家事與背景,她都窒口窒舌;講粗口又講得非常不自然,明顯有古怪。」

報稱曾和「梁樂兒」交往的兩名少女表示,初時對這名超齡中三生感好奇,但混熟之後便沒有再懷疑。

警方在代號「鐵競」的校園毒品案中,共拘捕三十六人。

少年索K後發癲

搭上阿寶等人後,樂兒亦扮作染有K癮,希望「索」出拆家身份;詎料一次勇闖迷幻派對,卻險令她「因公失身」。

「我們習慣幾個人夾錢買一包K粉,然後找個隱蔽地方一齊索,樂兒每次聽到我們買K,都一定跟到實。有次我們應邀到一私竇開K仔派對,她也有來,卻發生意外。」阿寶說。

她憶述:「當日樂兒是派對中最靚的一個,自然成為男生的焦點,其中一名少年索K後,突然失常地撲向她,企圖將其拖到一角侵犯。樂兒竭力反抗,加上其他人幫手,終把少年拉開,她才幸免受辱。」

事件發生後,樂兒非但表現得若無其事,還繼續踴躍參與同類派對,成功扮演不懂自愛的「迷女郎」。

行動完成即失蹤

今年暑假之初,阿寶仍見過樂兒與一班夜青遊玩,但自八月開始,她就再無現身,仿似人間蒸發。阿寶接着發現他們圈子裏的索K朋友,陸續被警方拘捕或邀請助查毒品案,而供應毒品給他們的拆家亦告落網。

原來警方已根據樂兒的情報,採取代號「鐵競」(Iron Racer)拘捕行動,當時亦有傳媒報道警方偵破校園販毒案。

至此,阿寶等人開始懷疑友儕之中有「無間道」,並認定樂兒的嫌疑最大,「雖然有朋友目擊樂兒一同被捕,但大家保釋外出後,就再沒有見過她,其手機同時停止服務,今年九月開學,她亦再沒回校。」

「梁樂兒」這身份突然消失得無影無蹤,直至「鐵競」毒品案的部分被告日前接受審訊,才揭露梁樂兒的真身原來是梁×茵,是警方派出的卧底。

二十四歲的阿茵,警員編號7XX6,○七年底在警校畢業,與警務處長鄧竟成的督察兒子鄧智兆同屆。

與一哥仔同屆畢業

知情人士稱:「阿茵在學堂成績屬中等,不及『一哥』仔般獲頒榮譽警棍,她被選中擔任卧底的最大優勢就是矮細,身高僅五呎二吋,外貌又年輕,加上畢業後做過一年軍裝,具實戰經驗,應變能力比剛畢業警員為佳,因此被策劃『鐵競』行動的新界北反黑組睇中,找她參與這次任務。以阿茵的外形,扮學生已經夠似,但為了切合蒲妹形象,專程駁長頭髮,去旺角買衫,打扮成『MK Look』,盡量做到無破綻。」

俏警花梁×茵與警隊一哥鄧竟成的督察兒子鄧智兆(右),同期加入警隊受訓,並同於○七年底畢業。

廿三學生被捕

有了卧底,還要找願意合作的中學;據了解,警方初時希望與參加自願驗毒計劃的大埔區中學合作,但聯絡過區內多間學校,卻無一間願意;最後經多番聯繫,才獲粉嶺基新中學答允協助,阿茵亦開始其卧底生涯。

由於蒐證工作順利,經過短短五個月的調查,警方先後拘捕了二十男十六女,其中二十三人是學生。被捕者中有七人已被檢控,兩名拆家黃俊杰及吳志強,同被判囚三十二個月,另外五人則被判接受警司警誡。

郭校長以「太傻、太天真」形容自己錯信警方。

警方保密得個講字

俏警花扮學生混入中學,成功偵破校園毒品案,卻鬧出洩密風波,揭露警方保密工夫草率。

同意卧底「入讀」的基新中學校長郭燕薇表示,警方曾承諾不會洩露校方資料,校方亦答應對卧底行動守口如瓶,全校只有她、校監、以及四位老師知情,相關會議更只會在遠離校區的地方秘密進行,以免隔牆有耳。

郭校長透露,警方亦曾強調,破案後會在所有法庭文件和控罪書隱藏其校名,並向律政司申請禁止傳媒披露校方資料,又表明只是借助學校作橋樑,讓卧底能接觸區內的毒販,並非針對其校。

最後在各方合作下成功破案,但審訊期間,基新的校名被媒體大肆報道,且錯誤指有該校學生涉案被捕,惹來校方強烈不滿。

知情人士透露,控辯雙方相關人士在案件未開庭前,早已得悉基新的校名,大家都沒被通知要保密,「如果向校方承諾保密的警方人員,真的沒有向負責檢控環節的同袍交代清楚,那當然無人知道校名不能披露,所以無論是誰洩密,矛頭也會直指警方。」

保安局長李少光已就事件主動公開道歉,警隊一哥鄧竟成亦親自致電校方「補鑊」,並成立專責小組調查事件;但今次事例,或多或少影響日後警務人員進入機構做卧底的安排。

卧底禁忌多

  1. 電影中的卧底警員,為取信於目標人物,與他們一齊劈友、吸毒、甚至為得到重要情報而與異性絕不可向他人,包括父母及伴侶,透露或暗示卧底身份和負責的任務。
  2. 行動中以任何方式獲得金錢或其他利益,不論來源合法或非法,都必須上報,絕不能私吞。
  3. 當被迫參與晒馬、毆鬥或劈友時,只可站在最外圍地點叫囂及作狀揮動武器便算;切忌做馬前卒,即使遇到警方拉人,也有充分時間離開現場。談戀愛以至發生關係,但現實中這些行為全屬卧底禁忌。
  4. 若無法避免與目標人物吸毒狂歡,也絕不能真的吸毒,要乘對方不覺暗中把毒品棄掉,然後搖頭擺腦扮high。
  5. 不可與被調查人士發展感情,更要避免發生性關係。
  6. 萬一被警方拘捕,不可表露身份,若上司認為有需要,卧底甚至會被起訴及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