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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律師提認罪協商 法界提醒注意這2點

〔記者賀靜賢/台北報導〕狄鶯兒孫安佐在美羈押中,狄鶯、孫鵬為兒委任2位律師,雖然被稱之為該專業領域的王牌律師,但是曾經在美國執業的律師邱彰,卻又打臉狄可能被騙,狀況不明朗,只能待結果出來。目前最新消息指出,律師會提出認罪協商,但有律師提醒此得端視該罪最輕本刑,以及等於承認犯行孫安佐將留前科。

根據司法院網站,認罪協商的長處是:當事人開始協商程序後,除非有依法不能為協商判決的情形,法院就這類案件不會再依一般審理方式進行言詞辯論,就按被告同意的刑度及其他合意內容為協商判決。

協商判決所科的刑度以宣告緩刑、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為限,這樣除了可以節省當事人因為採行一般審理方式必須反覆到法院開庭所耗費的勞力、時間及費用外,被告也得到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刑度;此外,法院協商判決書或者筆錄內如果附記被告應該支付一定數目的賠償金額時,被害人還可以根據這個記載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也就是說,被告和被害人之間的民事糾紛,可以在協商程序中一併解決。狄鶯和孫鵬趕赴美國營救兒子。(翻攝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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