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孟晚舟與陳同佳事件 警惕政客偽善 認清政治現實

從孟晚舟與陳同佳事件 警惕政客偽善 認清政治現實

撰文:黃舜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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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中秋佳節、同是政治事件,但兩位當事人卻迎來不同的命運。一邊廂,受中美貿易戰牽連,被加拿大軟禁近三年的華為創辦人任正非女兒、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承認事實但未有認罪的情況下與美國達成「延遲起訴協議」後,終於9月24日獲釋歸國,得與家人團圓。另一邊廂,涉嫌於2018年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的陳同佳,在台灣當局刻意操作主權問題的情況下,至今仍然未有赴台自首,導致潘女之死無法沉冤得雪。

推磨三年,晚舟終歸航

「沒有強大的祖國,就沒有我今天的自由。」華為公司財務長孟晚舟在歸國途中幾句感言,道出了水面下的多方角力。中美加三國經歷基於華為案件角力近三年後,美國司法部終於9月24日與孟晚舟達成延遲起訴協議(DPA)的妥協,要求對方簽署包括承認與伊朗做生意的Skycom由華為實控、承認曾有論述誤導匯豐銀行等等「事實聲明」,最終讓她走出被加拿大政府軟禁近三年的住宅,並保留2022年12月1日前起訴對方的權利。

由美國前總統特朗普任內引爆的跨國司法案件,三年來明明鬧得沸沸揚揚,卻在新總統拜登上台後出現轉機——這實在很難令外界信服事件不是政治操作而是法律問題。

2018年12月1日,中美經歷了兩輪互徵關稅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與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的G20峰會上舉行會談,宣布暫停採取新的貿易措施。就在同一天,加拿大警方應美國政府司法互助要求,逮捕全球最大電信設備製造商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

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與美國司法部達成暫緩起訴協議後,即時在加拿大溫哥華法院獲釋,於25日晚間抵達深圳寶安機場,獲盛大歡迎。(路透社)

不過,美國司法部提出的控罪可謂極不尋常。比如,孟晚舟被控告明知華為控制有伊朗背景的Skycom Tech公司,仍「欺騙」跨國銀行集團匯豐職員指該公司是華為合作的第三方,導致匯豐銀行在不知情下違反美國制裁伊朗的條款,處理最少750萬美元的相關資產。但有消息指,匯豐銀行其實早已知悉華為和Skycom Tech的關係,而且匯豐並未蒙受實際的金錢損失。凡此種種都實在令人質疑,美國之所以要逮捕孟晚舟,既是為抵制華為在5G網絡基礎設施建設的領先優勢,又是為中美貿易談判爭取更多籌碼的借口。

而華為創始人任正非的女兒正好是特朗普政府手上有力的「人質」。特朗普更揚言,如果有助於達成貿易協議,不排除入介入案件。如今孟晚舟得以獲釋,既得益於白宮易主後新總統拜登嘗試打破中美關係僵化,又離不開中國的強硬外交策略——比如在孟晚舟被捕後幾天,內地當局旋即拘捕兩名在華的加拿大公民康明凱(Michael Kovrig)和斯帕弗(Michael Spavor),並以違反間諜罪之名,判處後者監禁11年;而儘管內地當局宣稱拘捕兩人與孟案無關,但孟被釋放回國的同日,兩名加拿大公民巧合地坐上了回國的航班。

2018年12月11日,特朗普在白宮接受路透社採訪時表示,在有必要的情況下,他會介入孟晚舟案。(路透社)

同屬政治操作,陳同佳無法赴台自首

一波政治操作告一段落,孟晚舟歸國之期,剛好在中秋節後不久,全國上下都熱切期盼她與家人早日團圓。但另一波政治操作仍然未解,就在剛過去不久的中秋節,潘曉穎母親透過網媒發放錄音,再次要求港府特事特辦,幫助涉嫌殺害女兒的陳同佳儘快赴台自首。可是,在這場「投案之爭」中,港、台兩地政府可謂一個避事、一個挑事,令潘母的「低微要求」已成「死結」。

2018年2月17日,陳同佳涉嫌於台北市大同區紫園旅店殺害女友潘曉穎。命案於3月13日被揭發後,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三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可是,由於港台之間從來沒有建立任何正式的官方交往,香港原有的《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俗稱《逃犯條例》)亦未有涵蓋台灣,因此,如果要從檯面上解決,只能修訂條例,但事件後來演變成「反修例風波」。鑑於這個「司法漏洞」,加上香港處理刑事案件奉行「屬地原則」,即香港只對在香港發生的犯罪行為擁有司法管轄權,而陳同佳所涉命案在台灣發生,香港司法機構當時只能控以其他在香港進行的洗黑錢等罪名,直到他於2019年10月出獄。

潘曉穎母親於去年10月20日現身政總遞信,聲淚俱下,要求政府協助殺女兇手赴台自首,惟事情已成「死結」。(梁鵬威攝)

當時正值「反修例風波」高潮,經本身是北京市政協委員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勸說,陳同佳出獄前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表明願意赴台自首——原本事件有望告一段落,但台灣當局突然一改以往積極推進引渡的作風,質疑涉及諸多陰謀,例如行政院長蘇貞昌認為投案「非常詭異」、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亦指不會落入「一中圈套」等等,一度拒絕讓陳同佳入境,堅持要與港方建立司法互助協議,惟港府實在無法也不能配合,案件因而不了了之。

直到去年,潘母聲淚俱下呼籲陳同佳投案,而陳同佳則透過管浩鳴透露有意於月內啟程,再度引起港台兩地政府角力——港府屬意仿效2016年荃灣石棺案,由香港警方帶領陳同佳前往香港國際機場,再由台灣警方陪同對方赴台,但台方再度「挑事」,堅持建立「政府對政府」的互助協議,變相要求港府承認台灣的「主權」地位。不過,在政治雷區面前,港府選擇視「人命」、「司法正義」於無物,並不比台灣當局的政治操作「高尚」。特首林鄭月娥去年甚至形容陳同佳在香港法律上是「自由人」,更直言「睇唔到由我哋出面有咩好處」。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台灣刑事警察局及港方警務處,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港府也將投案窗口轉知陳同佳,陳同佳若確定要親抵台灣面對司法,可隨時聯絡。(楊家鑫/多維新聞)

香港應該吸取什麼教訓?

事至近日,潘母再就陳同佳案哭訴政府。《香港01》再就「投案之爭」向保安局宣詢,得到的答覆仍然延續先前的「避事」立場,重申香港「刑事互助條例」未有涵蓋台灣,香港的法律亦只容許港府就針對某案件展開刑事偵查而取得的證據用於該香港案件。

因此,現時沒有法例容許港府將陳同佳送往台灣,政府亦沒權就自首的事代陳同佳作決定或安排。當局又將所有責任推卸於台灣當局,卻無「惻隱之心」為死者家屬推進引渡事宜,認為「只要台灣當局不再政治操弄,容許陳同佳赴台,案件便能得到了結」,又稱「只要台灣當局作出批准陳同佳入境的決定,雙方警務單位便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研究,以認真和務實的態度處理事件。」

特首林鄭月娥去年(9月22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就陳同佳自首一事表明,「睇唔到由我哋出面有咩好處」。(盧翊銘攝)

要打破「投案之爭」的政治僵局,港台政府需要放下各自的政治盤算,勿將政治利益凌駕於「道德」和「人命」之上。雖然陳同佳案間接釀成「反修例風波」,但對潘母而言,案件只是辛苦養大成人的女兒含冤被害——這樣一個簡單又直接的悲劇。但在政客眼中,一個人的生死和自由能夠淪為政治操作的談判籌碼,被港台政府視而不見的潘曉穎如是,被特朗普當作貿易戰「人質」的孟晚舟亦是如是。可見偽善政客的政治操作只會令更多無辜的人受到傷害。

「反修例風波」已成過去,中美關係也可能進入一個新常態,今天的香港比任何時候都更加無法獨善其身。假如部分市民仍然幻想美國出手「打救香港」,只怕會落得像孟晚舟事件中加國政府一樣「損人不利己」的下場——應美國司法部互助的請求拘捕孟晚舟,卻換來兩名公民身陷於異國囹圄的結果;而美國遲遲未推進引渡程度,更令加國相當尷尬,導致中加經貿來往和外交關係受損;即使事情以互換「人質」作結,但兩國的關係難以恢復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