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殤之柱|高志活:29組織向孖士打施壓 港大未曾有回覆

國殤之柱|高志活:29組織向孖士打施壓 港大未曾有回覆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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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孖士打律師行(Mayer Brown)10月15日表示,在國殤之柱問題上,將不會繼續代表香港大學處理相關問題。
創作國殤之柱的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感謝約29個非政府組織、人權組織及群眾合力,以國際壓力「撃敗」孖士打,並直言相信無其他西方律師行可在不嚴重損害聲譽及形象下代表或協助中國政府或香港組織打壓言論自由或人權。
高志活10月8日去信港大,表明國殤之柱仍屬於他,並爭取完整移走作品,但高志活今日(16日)回覆《香港01》,指雖然港要求最遲10月13日搬走國殤之柱之期屆滿,但他或代表律師至今未收到港大的回應或消息,對此感到奇怪(a little weird)。
《香港01》已就事件向港大及孖士打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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孖士打律師行10月7日代表港大去信支聯會,要求在10月13日下午5時前,移走國殤之柱,否則視為放棄。港大10月8日形容,國殤之柱屬校外團體,而支聯會已進入解散程序,據最新風險評估及法律意見,已去信要求將展品移離大學範圍。

但孖士打律師信曝光後,孖士打遭美國多名政治人物追擊,更有非政府組織以公開信批評孖士打違反為港人生活帶來正面改變的使命,要求中止與港大的合作關係。

高志活稱仍屬國殤之柱擁有人 若意外損壞或索償

創作國殤之柱的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亦在10月8日去信港大,表明早年承諾將國殤之柱在香港大學永久展覽,但原則上仍屬於他,重申該作品極其珍貴(extremely valuable),擺放24年後可能有點脆弱,若交由非藝術專家處理,極可能遭受無法彌補損害,故他需時移動,萬一意外損壞雕塑,不排除會向港大索償。港大10月13日回覆傳媒,稱仍就此事繼續徵詢法律意見,並會與相關單位按合法合理基礎處理。

孖士打律師信曝光後,律師行即遭美國多名政治人物追擊,更有非政府組織以公開信批評孖士打違反為港人生活帶來正面改變的使命,要求中止與港大的合作關係。(信件截圖)

高志活10月14日再發聲明,指港大早前訂立搬遷國殤之柱的期限屆滿,但不論是港大校方或孖士打均沒有聯繫他本人或律師(Neither I nor my lawyer have been contacted by Hong Kong University or Mayer Brown)。他認為港大是香港首府,禁止展出中國鎮壓天安門廣場學生的重要標誌(即國殤之柱),將成為港大聲譽污點。而他亦需時思考可否合法地將國殤之柱留港,又或由他本人來港拆除國殤之柱,再遷至其他地方。

外媒:孖士打不再代表港大處理國殤之柱

華盛頓郵報及路透社報道,曾經形容國殤之柱問題是「一宗地產事務」的孖士打律師行,將不再在這個問題上代表其長期客戶(即港大),並稱不會有進一步回應。

創作國殤之柱的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

高志活:29非政府組織合力施壓 國際壓力「擊敗」孖士打

高志活工作室10月15日發聲明,形容在他們與多個非政府組織努力下,以國際壓力(international pressure)「擊敗」孖士打。他稱29個非政府組織共同向孖士打施壓,當中包括美國人權團體視覺藝術家協會(Visual Artists Guild)、人道中國( Humanitarian China)、 香港監察 (Hong Kong Watch)、婦權無彊界(Women's Rights Without Frontiers)、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Chinese Democratic Education Foundation)以及周永康任董事會主席、羅冠聰為召集人的海外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等。

(「香港民主委員會」facebook圖片)

高志活10月15日在聲明中,形容孖士打企圖協助中國打擊香港民主,是「極端虛偽extreme hypocrisy」,事件證明只要群眾願意為不公事件發聲(worth raising your voice against injustice),亦可「戰勝」國際律師行。他相信隨著孖士打被「擊敗」,其餘西方律師樓幾乎不可能再代表或協助中國政府或香港組織打壓言論自由或人權,否則將會嚴重損害他們的聲譽及形象。

高志活今日(16日)下午回覆《香港01》,指他本人及代表律師至今無收到港大消息或回應,對此感到奇怪。

香港大學學生會成員按慣例,每年都會洗刷國殤之柱。(張浩維攝)

「國殤之柱」早在1998年11月3日,由香港大學學生會全民投票通過永久擺放,1999年6月4日晚,由維多利亞公園運往香港大學,而高志活曾在2013年9月26日至10月2日,來港修葺「國殤之柱」和重新髹上橙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