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女子口交相及裸露片 專科醫生罪成押後2周判刑

【on.cc東網專訊】骨科專科醫生婁子堅涉嫌在社交媒體平台上,多次發布1名女子的裸照和性愛影片,因而被控4項發布淫褻物品罪。他不認罪受審,案件今天(1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他被裁判官溫紹明裁定所有罪名成立,押後至6月29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他雖獲准繼續保釋,但裁判官坦言不為有即時判監以外的可能性。

34歲被告婁子堅被控於2020年5月16日、17日及22日,先後在社交媒體平台Telegram群組發布淫褻物品,即1張裸體女子X為1名男子口交的照片、1張裸體女子X坦露胸部的照片及2段裸體女子X坦露胸部及陰毛的影片。根據香港醫務委員會資料,婁在2011年開始行醫,2019年取得骨科專科資格。控方案情透露,事主X的丈夫Y在2020年5月14日獲告知其結婚相被發布在Telegram的1個群組內,Y發現發布帳戶的電話號碼與被告的號碼脗合,該帳户在群組發布1張X的性感相片,X及Y翌日報警,但警方以沒有露點為由拒絕落案。帳戶其後再發布1張X的口交相片,X仍認出相中人為自己,並表示是被偷拍。不久後,群組內再出現2段X的不雅片段。

裁判官溫紹明裁決時,指X及Y作供直率坦白,若非親身經歷,2人亦不可能詳述事件細節。對於辯方提出X因求愛不遂誣衊被告一說,裁判官就指不相信2人會使用如此迂迴轉折方式,只求令被告惹上官非,X若要誣告被告,稱遭非禮或襲擊會更為容易,而X的相片被發布上網,即使短時間內刪除,亦可能在網上永久流傳,事主更為此押上婚姻關係。裁判官續指,無證據顯示被告的手提電話曾被盜用或失竊,除非是被告給予,否則亦沒有人會無故管有X的不雅相片及片段,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就是被告發布涉案的照片及片段,其行為亦是出於傷害事主X。

案件編號:ESCC 239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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