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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的檢討風氣與評論作品回饋的衝突重合

牧梓慕紫 | 2021-08-09 00:10:54 | 巴幣 2 | 人氣 190

【奧運的檢討風氣與評論作品回饋的衝突重合】
  近日(7),奧運熱潮,我國選手的亮眼表現更是讓討論度高漲,除了讓人看到場上奮鬥的英勇身姿外,更是奪下佳績創造歷史。當然也有些選手的表現讓人不免認為失望,用「失望」這個詞來說,似乎有些太強烈,更準確來說應該是覺得「可惜」。這是擅自期待選手得到的心態,因為對選手有高期待,沒達到該成績自然有些失落,而近期爭議的點,便是這些同樣認為可惜的心態,在不同得情緒下有了不同的表現表現。多數人因被選手的心態與個人特質吸引,是抱持著鼓勵的話語,而與之衝突的聲音則是是「檢討」。衝突點在於,大多數人都屬於非運動專長,怎麼能來批評場上多年訓練有著充足經驗的選手呢?不免讓人有些傻眼:「你是站在什麼角度高下立判的阿?!」。這種聲音也不罕見,在各類娛樂競技的觀眾中不難發現這種聲音,有時真是會忍不住衝動想說一句:「你行你上!」
  這樣的批評雖然讓人為選手們打抱不平,不過,這種「檢討」真的不合理嗎?在藝術品、音樂與電影等娛樂媒介上,不也有很多非專業的「評論家」,這不也是一種「檢討」嗎?怎麼好像就比較能被人接受?差別在哪呢?
  評論作品的細節,無論構成、角色曲線或是整體精采度,若作品呈現在我們面前,以娛樂取向,為了向觀眾傳達事物,可說是為了獻給觀眾而創造的。我認為在娛樂媒介上的檢討,反而大大提升了作品的有趣程度,經由不同人詮釋同樣的內容,各種不同的意見碰撞,更延展出作品的價值,甚至能對製作團隊回饋,達到日後增進的目的。所以評論是有必要的,就像工匠與使用者的關係,製造槌子的工匠因為自己並不是專業使用槌子的用戶,所以能夠鎚子好不好用的回饋,應該是常常在使用的木工。這樣木工給予的回饋,更能讓工匠知道如何調整槌子才會更好使用。我想一部真正屬於「無趣」的作品是不會有人「討論」的,最多的評價就是無聊而已,不會有不同意見的衝突產生,因為那做出的東西,可能連槌子都稱不上,自然也就不會有所回饋的了。所以,作品本身是娛樂目的,遭受不同意見衝突時較可以被接受「只是來自詮釋的角度不同」,自己還是能把持自己所擁的意見做相互的交換,來使作品在自己的詮釋有更多延展的機會。但在運動競技上,我想大多數選手並非主要是出於娛樂他人才比賽,而更多得是自我實現,無論是榮耀、金錢或是名聲。人對於這種心態是容易產生共鳴的,對於自我實現的艱難實踐過程,大多人都感同身受,所以在預想到選手「場上三分鐘,台下十年功」的背景,就會對批評選手的人產生敵意。一個為了自己努力付出的人,被人說風涼話,進而產生衝突。
  回過來看在評論作品上,我們不難發現,有時也會有明顯類似「奧運檢討」的雙方敵對意見產生,那就是在謾罵導演、編劇或演員時。對於這些創造作品的人們,當然也有他們的自我實現,當評論者做出超出作品內容以外的攻擊言論,才會有此現象產生。這樣說可能會產生一些反論:這些人都是使作品成形的人,怎麼能說他們是屬於作品內容之外的呢?的確,說他們是作品之外不夠精準,應該說評論的範疇已經越過他們在作品中的表現,而轉為人身攻擊。前述所提,這樣娛樂取向的批評,應該是因不同一件的碰撞,產生更多延伸,而人身攻擊可達不到這個目的。也就是說,批評劇組在作品中的表現,也會產生碰撞衝突,但與攻擊人的衝突不同,因為前者可以為作品增加更多內容,後者則是模糊了作品中的焦點將情緒轉為對人的仇恨。
  分清楚創作與評論作品的娛樂取向與自我實現時,反過來觀看「運動賽事」,就會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難道運動就不是娛樂取向項目嗎?人們也是競技運動獲得娛樂,這從這次奧運民眾的熱情不就反映了?的確,帶來運動賽事為我們帶來不少娛樂,當中的血與淚更是讓我們產生的共感,這和戲劇帶來的效果應是很類似的。不過別忘了我前面說過,評論的目的是為了讓內容更加延伸。我們並非完人,必定會有疏忽或沒思考到的部分,做了討論交換,有了新的訊息進入,更能讓整體更加有趣起來。所以我認為對選手的檢討,大多不是因為沒拿到牌沒得到獎覺得對他失望的惡意批評,而是對比賽內容感到「不精彩」的主觀意見,精不精彩的賽事如評論作品品般,人的心中自有個人的橫渡量,自然有不同的聲音,我想這也許不全對特定人帶有惡意。對比賽整體的感想,分散到小部分上討論(選手身上),就如影評家評論作品中的角色一般。而促進被認為是互相仇恨攻擊的爭議,我認為反而是近於獵巫的行動,見到評論選手的人,馬上對人攻擊謾罵,而不是與他討論比賽內容,雙方的爭論就偏離了主要目的。作為觀眾該如何從中理解與調和內容,交換不同意見理解對方的訊息,若是為了獲得更多娛樂或一同進而探究精彩的標準,我想這才是我們該走的。而不是因護航而帶來更多的謾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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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幾點:
  當然作品不只有娛樂效果,這頂多只能算是作品的一個取向,不過我認為這樣稱呼能做出與自我實現明顯的差異,更能凸顯評論批評與仇恨言論的層次不同之處。
   就討論的衝突,如果只是想要享受自已對於「精彩」的詮釋,我認為就這件事來說待在自己的舒適圈也是完全沒問題的,也就是不一定要與他人討論,讓自己的詮釋可能有所延展。不過至少我自己是很愛找人討論的拉。
  選配圖《排球少年》的經典場面:「帶著不甘眼淚的大口吃飯」,主要是因都對應到運動與作品兩邊,我們在此作品中所得到的精彩,是由運動競技帶來的,不過不同於現實,我們透過作者的手法,更深入了解作品中角色的內心狀態,無論比賽的輸贏,我們都在能在賽局內容與作品兩邊都得到驚豔。這也是為何我的論述會預設,在賽事上得到精彩的人們,大多可能都有與選手產生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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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回應一下,上面提到工匠與使用者的關係,對應創作者與觀眾。回應認為:
  1.那為了做出好的作品,不就是都要聽觀眾的嗎?這不是扼殺了創作的獨特性嗎?代表都要做出符合大眾期待的作品?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囊括上述無論創作作品或體育賽事,都同時具有自我實現與娛樂取向的背景。所以更要清楚自己所要達到的目的,或說是客群。若創作者是要刻意製造出娛樂效果極高的作品,那當然是趨向大眾意見是最好的。那若主要是為了自我實現,就該盡情的展現個人風格,我相信還是會吸引到獨屬於此創作的觀眾。就如本次台灣羽球國手戴資穎所說:「我打球是為了我自己,只是打球為我帶來了你們」
  2.難道創作者為娛樂取向而創作就不是自我實現嗎?這真是好問題,我努力想了一陣子。因為上述論述會被認為批評「自我實現」時,會被認為是在謾罵,回應2可能會被認為有所矛盾。我想這樣的情況,當然也是自我實現,只是正好與娛樂效果契合。至於在評論與謾罵的衡量上,我想舉個情境能顯現我想說的:一個自我實現是做出娛樂取向的創作的創作者,被大多數觀眾(也就是他所認為的客群)評論認為此作品並沒有達到大眾娛樂的效果,那他就是在自我實現與娛樂取向上都遭受「個人的失敗」,並不是所謂了謾罵,這其實並不衝突。自我實現有達到目的,而他人的個人取向(如個人的娛樂取向)沒有時,所產生針對人的謾罵,才是我想要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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