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金拆借_百度百科
收藏
0有用+1
0

企业资金拆借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
本词条缺少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
企业资金拆借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或一些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企业资金拆借作为企业间的一种资金互助形式,是企业解决短期资金急需的一个有效途径。
中文名
企业资金拆借
对    象
企业资金
市场经济活动中
类    型
资金互助形式
作    用
解决短期资金急需
特    点
不受企业相互关系的限制

主要特点

播报
编辑
其一,它是一种有偿的资金互助形式,贷款人需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利息,利率由双方议定,可以低于或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 [1]
其二,它不受企业相互关系的限制,可以在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也可以在没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可以在本系统内企业间进行,也可以在系统外企业间进行;可以在本地企业间进行,也可以在异地企业间进行。
其三、它作为企业之间提供的信用,因受自有资金数量的限制,融通金额一般比较小。因此,在拆借活动中,往往要采取由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的方式进行调剂。

作用

播报
编辑
长期资金紧缺、短期资金积压,是中国经济生活中一直存在的普遍问题。特别是在银行紧缩信贷,采取存贷挂钩的办法后,企业资金分布不均的矛盾愈趋扩大。有些企业资金紧缺,告贷无门,而另一些企业资金闲置,暂无用场。在此情况下,允许企业相互之间进行资金拆借,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好方法。 [1]

具备条件

播报
编辑
并不是所有企业和企业资金都能参加拆借,参加拆借活动的企业和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1.资金拆出拆入的企业必须是一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拥有可以自主支配和使用的资金,能从事各项经济决策和各种经济活动,并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信誉;
2.资金拆入企业必须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切实的偿还能力,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3.企业拆出的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来源:
(1)局内各处室、各公司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2)可用而当年未用的各项专用基金:
(3)从各种渠道筹集起来的暂时闲置资金。银行贷款不得进行拆出。
4.企业拆入的资金必须用于以下方面:
(1)银行已批准贷款的技术改造、立项工程,在银行贷款尚未发放之前,企业可用拆款暂时补充;
(2)企业贷款所需的10%至30%自筹资金,在企业一次筹足困难时,可暂用拆借资金补足;
(3)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急需的短期周转资金;
(4)一些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企业使用拆款,应按上述范围掌握,不能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更不能搞转贷牟利。

程序

播报
编辑
企业如通过中介机构进行资金拆借,必须经过以下程序: [2]
1.交存拆借基金。参加有组织的企业资金拆借活动,一般先要向“服务中心。“调剂中心。或“财务公司”等交存一定的“准备金”,作为企业的互助基金。
2.申请拆借。在企业资金发生短缺而准备拆借时,必须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拆入资金申请书,注明所需金额、用途、时间等内容。
3.主管部门审批。申请书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查,认为符合有关规定的,才能批准拆借。
4.划转拆款。申请书一经批准,“调剂中心”等即可根据拆入企业要求的时间向其提供拆款。

注意问题

播报
编辑
当前,在中国一些城市中出现的企业拆借市场,无论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都还处在一个探索阶段。因此,对于这样一种在社会实践中提出的政策性较强,影响较大的新问题,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追求形式,一哄而起。在充分肯定其作用的同时,还应注意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国内外已有实践,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2]
1.要防止可能出现的债务危机
企业开展资金拆借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应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经营不当,或使用拆款“救穷”而造成资金的“死滞”,就有可能导致链锁反应,甚至出现债务危机。为此,有关管理部门在开放企业拆借市场时,要明确规定企业间的短期资金调剂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金融投机
利用银行贷款或其它资金进行金融投机,是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中的突出现象。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要有两种利率存在,也有可能出现低利贷进高利贷出以从中牟利的现象。因此,企业间的拆借活动,首先应在本行业或企业集团内部有组织地进行,重要开展行业或群体内部的资金互助。其次应确定企业拆借利率的最高限。原则上自有资金的调度利率可以比银行的存贷款利率灵活些,但要控制在最高限内,不能偏离过大。同时,还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可能发生的投机活动及时制止。
3.要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失控
企业开展资金拆借后,有的企业为了本身的利益,会不惜牺牲国家和全局的利益,把短期资金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从而导致基建膨胀和物资紧张。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关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企业拆借活动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控制,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调节端正企业行为,以防计划外信贷规模和基建规模失控。
4.变相的企业资金拆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