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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人專欄] 【話題】廢死聯盟為什麼要廢死?死刑要依法執行?中華民國該往哪裡走?完整解析!

作者:狐耳喵│2013-01-04 12:12:14│巴幣:662│人氣:26613
【話題】廢死聯盟為什麼要廢死?死刑要依法執行?中華民國該往哪裡走?完整解析!

(本文作者不為任何一方做辯護,只是點出相關議題存在點,讓您完整了解雙方立場)
(文中文字皆有資料來源,將附註資料連結)
(如果不想觀賞文字,可以使用觀看影片即可了解資料事實唷!)


中共押解死刑犯


六名死刑伏法

  在網路謠言的馬雅末日,我們並未等到那天的降臨。但是對於一些人來說,卻是他們生命被終止的一天,也是法律之錘降臨在他們身上的時刻。我國的六名死囚,曾思儒、洪明聰、黃賢正、陳金火、廣德強、戴德穎,分別在北中南各地的監獄伏法。

  這一波的死刑執行令,是因為發生在台南的一起隨機殺人事件,曾文欽殺人事件。兇手曾文欽在被捕後供稱:「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又說:「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我以後還要再殺人。」引起輿論一片譁然,像是為何不依法執行死刑?如果不執行死刑是否會有破窗效應?廢死的相關配討?因此加速了司法系統運作,槍決了六名死囚。

  但是其後,廢死聯盟執行長表示:死刑只是實踐大眾認為的正義,它一定會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現在社會上都認為,被殺害的男童屬於弱勢一方,但實際上,兇嫌才是弱勢的一方。(節錄報導)」此番話,引起了社會撻伐。(資料來源:報導一)(資料來源二:報導二)(資料來源三:文章聲明本體)(備註:原文章並非一昧怪罪社會,報討有偏頗之嫌疑,明顯節錄部分章節而已)

  不過憤怒的社會氣氛,是無法理解廢死聯盟的真實含意的。且在報導中,出現了偏袒,或是不實的指控,有導向民意的意圖存在。或許這可能記者方便行事,不過我們為了要了解真相,請讓我來抽絲剝繭,為大家一一解說雙方立場。

  我分成三個方面解說死刑與廢死刑的不同立場,與辯護點。(括弧內為主要辯論點)

  • 死刑使用的效果(嚇阻、制裁)
  • 死刑使用的後果(不可逆性質、冤獄、對人群的影響)
  • 死刑的國際潮流(世界人權公約、歐美國家、亞洲各國、聯合國)

第一部分:死刑使用的效果


  一般的死刑贊同者認為,死刑可以達到二個作用,嚇阻與制裁。像是我國多年前,曾經有唯一死刑的罪嫌,包刮綁架、叛國、海盜等。希望用嚴刑峻罰來嚇阻犯罪的產生。他們(死刑贊同者)對付於死刑或是犯罪的態度是零容忍的。這確實是嚇阻了許多的潛在犯罪。(有人因為害怕死刑而不敢從事相關犯法事宜等)也確實是一般人心裡最害怕的事情。(破窗效應也是以此為相關論點,事實上,有法律的國家,犯罪率確實低於法條不明確,或是無政府國家)


馬曉濱,以及同黨等三人案件執行死刑

  但是在我國的歷史上,並沒有因為唯一死刑或是死刑的存在,就完全嚇阻了犯罪。像是在民國七十九年,曾經是反共義士的馬曉濱,以及同黨等三人,因為綁架長榮海運小開張國明,被判處唯一死刑,其後法院駁回上訴,而大法官釋憲也認為沒有減刑的餘地。於民國七十九年槍決伏法。(資料來源一)(資料來源二)(資料來源三)(備註:此案創下我國審核非常上訴最快速度,四十三天予以駁回)(備註二:此犯案人並無傷害人質,卻因為唯一死刑處以死刑)(備註三:適用的法律是懲治盗匪條例,為特別法,並非刑法)

  事實上,我國現存資料(民國七十六年後),因為觸犯嚴重法律、破壞社會秩序者,遭到處以死刑的就超過了三百五十位以上。不包刮尚未執行者,或是因故病死者(歷年兩人)。更不包刮在解嚴之前,和軍法審判被判處死刑者。其人數可以說是相當眾多。(還有部分判決因為涉及未成年人或性侵害而依法未公開。)

白曉燕命案全貌報導

  最有名的案子就是殺害白曉燕的陳進興,民國八十六年,陳進興與林春生、高天民合夥,綁架了藝人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其後性侵棄屍。後來又綁架臺北縣議會議員、北投陳姓商人。其後發生槍戰,造成一名員警曹立民死亡(林春生於槍戰中飲彈自盡)槍戰過後,陳進興與高天民侵入位於方保芳診所,並強迫醫師方保芳為他們整形。事後,陳進興與高天民殺害了方保芳夫婦並姦殺其中的護士鄭文喻。事後高天民到臺北市石牌買春,遭到民眾認出並報案,隨即於圍捕行動中自殺身亡。陳進興在臺北市天母一帶出沒,竟至行義路挾持南非大使館的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der)一家人,其後器械投降。且陳進興逃亡期間強姦了十九名女性(不含未出面指認者)(已經於民國八十八年槍決伏法)(資料來源

張錫銘二(影片連結)

  還有近年的案件,民國九十三年張錫銘,爆發中華民國治安史上最大規模的槍戰,歹徒使用制式步槍(軍用等級),與警方對戰。雖然其後均遭到逮補。(他於民國八十四年槍殺三人,涉及兩案)但是如果就死刑嚇阻力,可以說是在他身上完全無效,如果遇到有心犯法之人,其嚇阻力有待商榷。(殺人最高可以處以死刑)(審判未完)

  其實以上的三個例子(馬曉濱、陳進興、張錫銘)恰恰是驗證了死刑並非是嚇阻的唯一手段,且有可能加速犯罪者犯下更大的犯罪。(因為唯一死刑之故,這點會在文章第二段提及)不過,死刑的嚇阻力還是極為強大,至少有多名嫌犯因為畏懼死刑而伏首認罪。像是今年弒母的蔡京京,因為害怕死刑而向檢方供出實情。且反過來說,曾文欽就是因為自恃我國並不會處以死刑,所以才敢犯罪本刑七年,最高可以處以死刑的殺人罪。(資料來源:蔡京京報導)(曾文欽案則有待釐清,因為其犯罪手法隱匿,有可能為推託之詞)

被害者家屬報導

  至於制裁的部分,則是由死刑贊成派占了上風,因為一般的受害者家屬都希望藉由法律來尋求正義制裁,也就是處死加害人。(歐美普遍提倡廢死,但是也有提倡回復死刑的團體)不過廢死的團體認為,這無助於解決社會問題,除了治標之外,還有治本。且當社會心思都集中於死刑的執行,卻沒有去設法解決社會問題,政府可以利用死刑轉移焦點。但是,雖然有被轉移焦點的疑慮,卻可以使犯罪人永遠無法影響社會。(死亡無法犯罪)

  結論:第一部分死刑使用的效果(嚇阻、制裁)爭議點整理:

  1. 嚇阻效果確實有一定效果,但是並非完全有效,甚至可能讓加害人變本加厲
  2. 制裁效果對於家屬來說有一定的補償作用,卻無法完全退卻犯罪,也無法完全療傷
  3. 讓犯罪人無法返回社會,加害他人。但是當社會過度集中死刑執行,將會轉移關注焦點

第二部分:死刑使用的後果

  相較於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可以說是廢死團體主戰場,最具爭議性的就是不可逆性質冤獄兩項。主張贊成死刑人,雖執行後,可以達到不可逆性質,也就是加害人無法存活下來,無法或是有機會加害其他人,但是面對冤獄時,不可逆性質就變得相當可怕。

  像是我國有名的江國慶案,就確定是冤獄。江國慶在軍中服役時,遭誣賴是姦殺女童的兇手,且因為被不當自白、拷問。還有加上軍方人員的誤導,使得江國慶在軍檢的脅迫下,簽下了自白書,而當時的軍檢也以這個為最強力證據,向法官求處死刑。判決出爐為死刑,而後一年,江國慶被槍決。(資料繁多,不列舉)


平反報導


江爸爸的努力奔走,讓案件還原真相


監察委員招開江國慶案的平反

  但是在江爸爸的奔走之下,民國一百年,軍事法院再審,判決江國慶無罪,還他清白,其家屬獲得補償一億元。(備註:江爸爸在判決出爐前就死亡)但對家屬是永遠的痛。江國慶案也是廢死團體極力當作例子一大案件。(另有蘇建和案等,因為事證不明確,也就不舉例)且冤獄極難斷定,如隨意地執行死刑,很有可能消滅事證(死無對證),或是判決錯誤等。

  但是冤獄雖然可怕,卻不可以因噎廢食。如果在明確事證的情況下,為何不執行死刑呢?現在我國的作法即是審核無爭議性案例來執行(事證明確,廢死團體在此情形也只能爭對人道面下手)。我國目前刑法規定有死刑,依法執行為國家執法的首要要件。在還沒廢除死刑的情形下,是否不執行死刑也是極大爭議。

  而不可逆性裡,也有罪刑重大,但是是情有可原的例子,像是我國最年輕死刑犯,湯英伸。他當年被剝削薪資,還被詐欺,做白白的加班跟扣除薪水(伙食)。且因為是原住民,不熟習都市奸巧的詐欺行為,導致屢屢被詐欺。且老闆還辱罵他,讓他一時怒火攻心,殺害了老闆全家,其實其背景是值得同情的。(影片、歌曲在下面)(資料來源

湯英伸事情經過


湯英伸的報導歌曲,充滿了悲哀

:迪亞 :邱晨

好想家啊
美麗的家園
只能在夢中浮現
雙親的慈顏
只能在記憶的籮筐中去尋找

真想痛哭一場
真恨自己太衝動

到如今回頭已經不可能
我依然日日夜夜想念您
老家的院子那棵桃樹
一樣在我夢中
綻開串串小紅花

到如今回頭已經不可能
我已然日日夜夜想念您
老家的橋上那陣晨霧
一樣在我夢中
籠罩童年的歡樂

  而對人群的影響裡面,則有正有反,正面就像是因為害怕死刑就不犯法,因為看到死刑執行就提前自白等案例,也可以減少破窗效應(犯罪者接著效法,有死刑,減少犯罪出現率)。但是反面來說,像是唯一死刑的設置,可能會讓加害人犯罪變本加厲,因為確定死刑,所以就更是下手似無忌憚。像是上面舉例的陳進興,就因為綁架是唯一死刑,所以殺害肉票。此點,在後來的中華民國法律裡廢除了所有唯一死刑的規定。(主要在懲治盗匪條例中,擁有許多唯一死刑條目,像是海盜、綁架、叛國等)且死刑只能減少犯罪率並非完全阻止,也是一個可以爭論的地方所在。但是也時候被害家屬無法接受處罰過輕,所以需要另立法律來代替(終生監禁,且不得假釋等法律)但是在未做好配套前,是否就不能執行死刑令?這點也是爭議點之一。

  結論:第二部分死刑使用的後果(不可逆性質、冤獄、對人群的影響)爭議整理

  1. 不可逆性讓犯罪人無法返回社會,卻有可能在冤獄的情況下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或是讓可逆轉(性情良好)的人被送葬。
  2. 冤獄的判定雖然機率不大,但是一發生就是家屬永遠的痛,但是因為害怕冤獄就不執行死刑的話,違反了依法行政的原則。且很多案子是可以確定是有罪的情形,不執行相當因噎廢食,有損國家司法形象。也助長了犯罪人的聲勢。
  3. 對人群的影響可大可小,有可能造成加害變本加厲,也可以使人儘量不犯罪,卻非完美阻擋,需要從社會解決問題。也需要另立新法加強相關的配套措施。但是在未做好配套前,是否就不能執行死刑令?

第三部分:死刑的國際潮流(世界人權公約、歐美國家、亞洲各國、聯合國)



  現在國內除了有各大廢死團體,最主要的還有來自國際上的壓力,不論是官方或是民間團體,像是歐盟或是國際特赦組織等。最近歐盟駐台非官方組織「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龐維德明確表示,歐盟從未以任何方式對台灣施壓廢除死刑,「我們沒有這一套(指干涉內政)」,歐盟一貫以溝通、對話方式,希望台灣能向人權更進一步。(資料來源

  還有國際特赦組織發聲明表達遺憾之意。而其實在歐洲各國,都已經廢除死刑。但是其爭議性並沒有減少。像是去年發生的挪威殺人事件,就讓挪威掀起了回復死刑的聲浪,至今尚為停止。而歐洲大國德國當年廢處死刑的時間點,正是在二戰過後,納粹黨殘餘被判處死刑之時,由德國極右團體推到廢除死刑,以營救夥伴免於死刑。其推動都有一定背景,現在德國支持死刑的民意仍有一定聲浪,但是廢死也是歐洲共同共識,並非因為當年因素影響到現在。歐美人普遍願意接受用永久監禁(無假釋)的方式來替換死刑。(美國仍保持死刑,因為聯邦制度的關係,有些州法律已經廢除,有些存在死刑)

  而亞洲各國普遍都有死刑,除了韓國跟菲律賓都已經暫緩執行死刑。(菲律賓回復死刑又廢死)日本近兩年未執行死刑,不過前些年都有依法執行死刑,約一年兩例。而中共執行死刑則是全球數量最高,根據統計,全球死刑一年執行有五千八百例,而中共就佔了一千例。而中亞的國度則是以伊斯蘭教國家執行死刑最為嚴苛,可能被執行的死刑理由很多(通姦、販賣毒品、姦淫等),死刑的手段也最為多樣與恐怖。

  其實我國想要重新打回國際社會團體中,除了要聽聽他人的意見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兩字,理解。不論是哪個國家,死刑的、廢死刑的,執行廢死刑/死刑可能是因為民意、法律、宗教等等的綜合因素,最重要的還是讓對方了解最重要。我們現在能夠做的,就是向國際大眾說明,我們處死的死刑犯都是經過確認再確認的案例,絕非無的放矢,甚至是有些媒體擅自捏造的為了減輕監獄人數,或是為了死刑犯的器官(這點在中共有被大紀元踢爆,真實性待查)然後我們且試著聽聽看廢死的說法,其實死刑還是有其缺點之處。只是看國家與國民如何去平衡這其中而已。

 結論:第三部分:死刑的國際潮流(歐美國家、亞洲各國、聯合國)爭議整理

  1. 廢死或是執行死刑,都需要國際溝通
  2. 我們需要去面對國際各國,而非指責國內團體
  3. 理解廢死各國,也是我們需要面對的

結論


  台灣在國際對於廢死討論已經有二十餘年的聲浪中,我們落於人後,我們應該有的是,更前瞻的國際觀念,而非對於廢死聯盟或是團體的強烈批評。我們可以堅持我們的主張,但是要去面對他人,而不是向北韓之類的第三邊國家,玩危險政治或是邊緣政治。其實死刑可以讓人面對自己的過錯,也並非完全是缺點。像是劉煥榮在死刑之前向被害者道歉,並高喊「中華民國萬歲!」而多數的死刑犯在死前也多有懺悔,其實死刑跟廢死都沒有想像中糟糕。都只是我們的另外一條路罷了。(資料來源)(資料來源二


劉煥榮在死前懺悔,面對社會、面對自己

(想看哪篇直接點吧!有超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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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339 篇留言

小黃
值得省思

01-04 12:21

狐耳喵
被人說死挺廢死超無言啊XD
這算是申論文章了01-04 18:42
狼尾
zzz

01-04 13:03

狐耳喵
= 3 =01-04 18:42
年輕時所犯下的錯誤
在下曾經有回過一篇文章是關於死刑的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84&snA=153989&s_author=magicblack
(雖然版主最後鎖文了0.0)

01-04 13:11

狐耳喵
那篇離題啦!!!01-04 18:42
大仔
死刑 對或不對
對於雙方來說都是折磨
不過不把法律當作一回事的人就不適用了
ㄎㄎ~

01-04 13:17

狐耳喵
需要討論呢01-04 18:43
冰焰
仔細想想如果死刑這麼不好
那改鞭刑
鞭錯了 國賠
但是人還是活著
鞭對了就有嚇阻的效果

01-04 13:36

狐耳喵
寧願錯殺一千,不願放過一百是很可怕的思想
就好像納粹的殺人行徑

但是死刑還是有其必要性01-04 18:43
迷夢空間
謝謝你的整理@@!
在看報導的時候我知道其實台灣人民對廢死並不了解其真正用意,
我同意有很多罪犯本身的確是弱勢。

但台灣社會還有很多弱勢,為何少部份人會演變成傷害他人的罪犯,我也認為這和他個人的選擇或是犯罪基因有關係;
所以弱勢並不能成為罪犯辯解的理由。

我個人是支持死刑的!
我認為要談廢死必須要考慮到區域性和民族性,廢死不適合台灣也不適合華人。

國際廢死聯盟在推廣自己主張的時候,必須要加入民族性的因素,想用一個理念統一全世界是荒謬的想法。
再者廢死對犯罪而言是一種消極的作為,真正應該是要充實社會福利政策、關懷弱勢、教育弱勢如何尋求幫助以及運用資源幫助自己才是從根本做起,從這個方向看的話,廢死只是事後諸葛而且多餘。

01-04 13:41

狐耳喵
理解兩字真的是最重要的
而不是一昧的罵人01-04 18:44
Z.K
挺廢除死刑就明白點,繞這麼大一圈。

法制終究不過是人制的一種形式,無法絕對。
而制度不過是維繫人類平衡點的方式,是取最大公約。
會備這種議題牽,實在頗可笑的。

至於其他國家與國際團體的廢言,就更加可笑到無以復加。
你鄰居家怎麼樣,看不順眼就插手?(笑)

01-04 13:42

狐耳喵
這是國際社會,你這種發言才可笑01-04 18:44
周泉
很久以前有一個執法者說過,法律並不完美,因為創造法律的是人,立法的人,修法的人,其中並不是完全抱持著公理正義的心態去修訂法律,有許多政治人物因為內心的自私與利益誘惑下,修改了對於罪惡有警惕性的法律,而使一部份的犯行可以依法無罪。因此,法律的公正與否,在於當局與社會人士的心態與行為而定,死刑是人類能給予罪犯最大的制裁,而有許多事情,是讓人能無顧生死,所謂的亡命之徒,也就是這樣,在我個人看來,"死刑從來沒有過哪次是加強他們犯罪程度與意願,而決定他們的犯行程度",畢竟他們犯罪在前,行事在後,下手分寸則是他們所訂,他們倚藉的最大覺悟就是"也不過一死"這五個字,但這不是死刑的錯誤,因此以這點來說死刑廢除的必要性,實在不恰當,因為會"犯行的人來自於心態與行為",而不是像買賣一般,可以掂量價值與風險、投資報酬率等,不是說犯到哪一種程度不會死的話就到這為止,如果會怕,不想做,就不會去犯法,去犯法的通常想的不會是抓到之後判多少,而是"逃掉就沒事,不會有損失,若被抓到就再說"。待續

01-04 13:44

周泉
至於冤獄,那並不是法律本身或者死刑本身的錯誤,而是執法者跟社會與論,以及審判上的人為罪惡,其罪刑,誤判法律者,顛倒是非者,古代來說是一樣死罪,但罪惡的高度永遠比死亡更高一籌,但我們人類能做的僅僅只有生命上的懲罰。否則,降低了真的能帶給社會更安定的治安嗎?這沒有任何人能保證,既然如此,就應該做"最大的努力",古往今來,有多少冤獄產生,但每一個案件都是執法者或者當權者的操作而造成,並不是"法律本身條款上可以寫說有冤獄",這種情形,今時今日還有人持續著做,比如說廢除死刑後,得到好處的是誰?是那些惡貫滿盈卻無法制裁的罪犯,是那些犯了國家憲法,危害國家人民,依然能逍遙法外,甚至有一天出獄,繼續危害,甚至說在監獄中也能危害他人(其他人可不一定都是無期徒刑,他可以操作)

01-04 13:45

周泉
法律一直都是事後才定,人類的進化性與創造性不斷地在犯罪史上進步與超前,而權利越來越分散,人民越來越自私,沒人在意所謂的治安,而只在意今日物價或者稅收對自己有沒有利益,我不講正義,我從不認為制裁罪犯的死刑是正義,但那是告訴所有罪犯者,我們會盡最大的力量,阻止你們,即使剝奪妳們的生命,只要能不讓你再傷害任何一個人,即使錯,也值得。 除非死刑犯能交代出比他們生命更有價值的補償於世間,否則,生命是他們唯一能贖罪的方法。 (這是法律的極刑,死刑定律之前提。從不是為了正義與寬慰受害者,轉移焦點,從來不是。) 法不誅心,只有人才會用法律去迫害無辜的人,我們必須先搞清楚這一點,再來談立法廢死。

01-04 13:45

周泉
最後分享一個小故事:唐太宗的皇后,長孫無垢,是中國有史以來皇權時期中,最好的皇后,她生了大病,瀕臨死亡,太子本想上奏皇上,大赦天下以替皇后祈福延壽,可是長孫皇后阻止了太子,並要所有人不準提起。她說:犯罪者其必有因,其行有其責,不能因她一人而廢法之公正,赦天下之罪犯,若有一犯為禍人間,便是我之過,萬死不足以償矣。 太子將這番話,轉達給唐太宗,唐太宗聽了當朝落淚,感念皇后恩德。 當然,這是一個故事,其真實性,歷史有定奪有記載,但中間的道理很明確,法的公正,必須超脫於人的生死之上,才有其意義,否則人人不信法,那誰會去守?法不重,人不記,國則亂,亂則亡,這是一直以來都可以從歷史中見證的道理。 (以上是個人的感想與隨寫.字數太多,分貼奉上,有得罪的話,請見諒。祝各位順心如意,平心靜氣,法律不是一個痛快的地方,他是沉重且沉默的枷鎖,無需太多自由心證,那往往只會偏離真相。江先生的冤獄案就是太多社會自由心證與弄勢者擺布下的悲劇。切勿成為那些人的棋子與藉口,共同去迫害更多的人事物。)

01-04 13:48

狐耳喵
法律需要進步跟改革,不論廢死刑或是死刑都需要討論01-04 18:44
絕零
不予置評

01-04 13:57

狐耳喵
= 3 =01-04 18:44
Roach
江國慶先生的事件,跟目前所討論的廢死議題其實關係不大
當初她是直接經由軍法的審判,而非一般司法
這部份可能要請您在找一下相關。

01-04 14:13

狐耳喵
死刑的執行不分軍法刑法
這種觀念是連法學都不算唷
同樣是冤獄,沒有差別01-04 18:45
幻想~終極之風
不管怎說 有權利跳出來說赦免某某某死刑的人 只有被害者家屬

在美國那邊甚至有殺了人之後跑去其他州讓警察抓來逃避死刑..

剛開始中華民國是有唯一死刑的

只是因為唯一死刑的判決 讓人感覺到說

那我殺一個也是死刑 那我多殺一點不也一樣嗎

因此才將唯一死刑取消的

另 死刑確實可以嚇阻大部分的人

我幾年前曾經有看過文章報導 某個地方沒有死刑 但 犯罪率之高非常嚇人

且 今天廢除死刑之後 依照其他國家的判決方式 是直接判超長期的有期徒刑(100年UP

把犯人關閉在牢房中 伙食住宿等等也是由人民買單

更別提因此某些大佬們找小弟頂罪 監獄在多都不夠關

01-04 14:22

狐耳喵
死刑跟犯罪率的關係其實是可議的...
並非完全相同。01-04 18:45
幻想~終極之風
今天如果自己的親人被對方殺死

報警 或是 剛好沒死掉

歹徒被判了100年有期徒刑 可是卻在10年後被緩刑出獄

被害者在家中真的可以安心嗎

這次槍決的幾個嫌犯中 有一個就是假釋的時候在去殺了被害者全家的

順路好像還姦殺了某個路人

死刑真的不重要嗎?

我看不必然

現在的法官雖然恐龍 但是審判的時間非常的長

且可以多次的上訴等等

真的會被判死刑的很難有誤判的情形

另外..

江國慶是國軍的黑暗史

軍界可是很黑暗的...

01-04 14:28

狐耳喵
所以死刑是需要存在的
但是絕對需要討論與商量01-04 18:46
鯊魚男
這篇文章投去總統府吧

01-04 14:57

狐耳喵
我還很嫩啊XD01-04 18:46
~白色幽默~
幹嘛廢死? 監獄養著一群人渣流氓浪費公帑?
有沒有搞錯啊? 我繳稅養殺人犯喔?
廢死聯盟就是頭殼壞去啊
歐洲國家也很搞笑 自以為很有人權?
那怎麼還出挪威殺人魔這東西?
咱台灣還沒出現過一次殺了七十多人的混蛋呢

01-04 15:45

狐耳喵
人權這個東西是需要理解,你不願理解如何認知?
另外殺人魔是因為台灣無法合法擁有槍械
不一樣的情形怎麼能拿來說= 3 =

我贊成死刑,但是我也完全能理解廢死的想法與理念01-04 18:47
1050727勿忘勿犯
當你侵犯他人生命安全時
就是捨棄你自己的人權之時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難怪我老愛看包公
看那些罪犯被砍頭,心情愉悅到極點

01-04 15:45

狐耳喵
所以死刑的制裁是非常有效果的
但是他的不可逆性也是很可怕01-04 18:47
亞汀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這可是我們民族流傳已久的規則
真的廢死後,台灣要是出現挪威殺人魔等級的重大事件又該如何處理呢?
請他吃免錢的牢飯....?

乾脆以後就來個[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好了
犯罪者對被害者做出的各種傷害都將完美重現在加害者的身上
(強姦or性侵害就交給比利or阿部來處理)or(化學去勢)
這樣犯罪比例應該會下降不少

01-04 16:06

狐耳喵
所以死刑我認為有存在必要
但是必須謹慎使用01-04 18:48
黑暗起司

其實我也知道廢死講的是什麼
也很清楚死刑是一種治標不治本的方式

但我極力反對"現行"的廢死聯盟
不為什麼
你要廢死不是隨隨便便就決定
要配合時代的不同 還有各方面的考量
我最討厭廢死就是什麼不管只管人權!!

人權!! 真實社會又不只有人權兩個字
台灣現行社會能不能廢死
大家有目共睹

等到有一天大家不會犯大罪
會殺人放火都是情非得已 這時候才有討論的空間

否則!! 死刑現行必須維持
絕不能因為「人權」兩字而愚昧的犧牲無辜的性命

01-04 16:39

狐耳喵
現在的台灣廢死團體通常缺乏對被害家屬的關懷
其實現在的廢死團體也需要檢討反省01-04 18:48
任孤行
先不理死刑廢還是立
但目前的廢死團體與人權團體
讓我們看到人性的醜陋 因為他們將自己的想法
投射在大眾的身上....也不理別人的意見

歐盟還有國際特赦組織
等我們加入聯合國 還是歐盟
你再來管吧

01-04 16:41

狐耳喵
可是贊同死刑的我們也同樣投射意見在他們身上
這是一個民主社會,我們需要聽別人的意見,但是可以不贊同啊01-04 18:50
狐耳喵
國際社會就要注重別人意見,要不然我們就不用喊要加入聯合國了01-04 18:50
石頭
死刑犯弱勢!? 罪證確鑿的死刑犯都是極端兇殘的! 試問,一般善良的百姓哪會做得出他們列出的罪狀!

在自我防衛的前提下,殺惡人是輕罪,甚至無罪…所以,殺人不一定不對,極惡之人本當該殺,沒酷刑凌遲一番,就要偷笑了!

現在,監視器林立,辦案方法科學,法官、檢察官案子都是審了再審…此外,你曾吃東西噎到了再也不吃嗎? 不會吧! 就是下次吃東西時要小心。這廢死的文章,寫了不少似是而非的事,認為廢死等同文明,和認為抽菸是健康的,進而廣告抽菸的好處,這是不對的!

01-04 16:43

狐耳喵
所以我說因噎廢食的想法很奇怪
現行我國法律有死刑,就應該執行
除了爭議案件可留,剩餘應該依法執行01-04 18:51
開大決逃命的新手
Pagan_MK2
如果照著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的話,那我們應該回到羅馬競技場和斬首遊街才對,要不然也該以眼還眼

我這邊再提一個論述,這邊樓主沒有講到,"一個死亡是否能帶給另一個死亡安息?"
國外之所以可以廢死,除了有良好的司法制度,最重要的是他們有完善的受害者保護制度,上網翻一翻受害者家屬的口述訪談,你會發現加害者的死沒有辦法帶給受害者的家屬任何意義,死了,還是走不出來的,但我們國家不是這樣,司法體系省事的用兩顆子彈解決問題,媒體和大眾的旁觀正義獲得滿足,然後受害者呢?國家缺席了,鄉民走掉了。國外的觀念,認為整個社會都對犯罪事件應該負起責任,這才是最能安撫受害者家屬的方法(我同意現行廢死聯盟論述的殘缺處,但人家好歹在你我在打嘴砲的時候也為司法體系做了很多事,請別當白痴鄉民)
仔細想想,除了兩顆子彈之外,我們到底還能為受害者們做甚麼

01-04 16:52

狐耳喵
說的真好,這就是歐盟現代的主流觀念01-04 18:51
開大決逃命的新手
這邊要幫大家除魅一下
大家都認為死刑犯"極端兇殘""罪證確鑿"仔細想想你到底是從哪邊聽到這些東西的?新聞?媒體?
照理來說偵查不公開的東西變成下酒菜來娛樂(驚嚇)大眾,我們卻緊抓的不放、你前一天才在罵鬼島司法恐龍法官,這頭卻相信他們都變成包青天了阿。

01-04 16:57

狐耳喵
呵呵,難得有這麼中肯的人啊01-04 18:51
GN00596937
第一 你是受害者嗎?
那廢死.不廢死又和你有關?

第二 廢死/不廢死 是否增加更殘暴事件?
反正都要死多殺一個也是殺?
反正都不會死多殺一個也是殺?
對一個"真正"不正常人會在廢死或不廢死?

第三 你都貼出"廢死觀點"
你有在監獄當做主管嗎?
你知道有多少"性侵犯"出去/進來
你知道社會上就因為"憂鬱"躁鬱"可以殺害他人

然到和男/女朋有談分手都要帶刀/槍..然後出事就說"我不是故意的?"

01-04 17:06

狐耳喵
每個人都擁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這就是公民權利
那選舉關你啥事?總統讓立法院自己選就好了啊?
不是這樣的觀念的01-04 18:52
狐耳喵
你談論的是司法制度的改革,跟死刑或是廢死刑無關01-04 18:52
開大決逃命的新手
不是受害者就不能談論廢死這種論調實在太令我發噱了,跟你相關的公共事務怎麼不能討論呢?對公共事務抱持著不關我的事的人太多了,這很不應該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30576797-%E5%8F%B0%E7%81%A32000%E5%B9%B4%E4%BB%A5%E4%BE%86%E6%95%85%E6%84%8F%E6%AE%BA%E4%BA%BA%E6%A1%88%E4%BB%B6%E6%95%B8%E9%87%8F%EF%BC%88%E8%A3%9C%E4%B8%8A%E5%9F%B7%E8%A1%8C

資料網上很容易找,重點是我們願不願意看,為什麼我們覺得社會越來越亂?就是我前面所講的,重點是媒體把以前不會報的東西都報出來了
為什麼會憂鬱,為什麼會躁鬱,為什麼殺人,這些東西都跟社會環境和文化息息相關,如果我們只顧著把她弊掉的話,那就是治標不治本拉。



01-04 17:17

狐耳喵
哎呀...不懂死刑就是這樣啊(攤手)
你的言論沒有廢死刑的意思,就被過度解讀...01-04 18:54
石頭
給「開大決逃命的新手」

難道你沒看過那6名死刑犯的罪行嗎!? 哪個不是極端兇殘、罪證確鑿的,你倒是說一說!

說一些法官恐龍,是他們輕罪重判,但重罪卻輕判…而連這些恐龍都「有感」那你就知道,這些死刑犯有多兇殘!

至於「一個死亡能不能帶給另一個死亡安息」,我說這根本模糊了焦點。若你用「安息」這字眼,那我會引用聖經的「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來說血債本該血償!

01-04 17:18

狐耳喵
他沒有廢除死刑的意思,你太極端了= 3 =
他贊成死刑,可是他認同廢死的觀念01-04 18:55
mabimow
萬一有個死刑犯是無辜的, 那麼支持死刑的人就全變成 "流人血的人" 了

01-04 17:22

狐耳喵
恩...值得商討01-04 18:55
石頭
我說一些廢死主張的,論點真怪!
廢死哪裏「治本」了,看看歐盟,對一些該死的重刑犯都可以那麼慷慨,由小見大,必定是揮豁無度,果然弄出個「歐債」遺害世界,現在歐盟根本就是自己亂成一團,還敢來指導台灣,真好笑!

01-04 17:27

狐耳喵
那跟廢死刑無關啊= =01-04 18:55
石頭
給「mabimow」

重點是「法官、檢察官明察秋毫」,就算是有極少數的誤判,也不能否定死刑的價值。
就像,你吃東西噎到了,那你從此不吃嗎? 不可能吧,就是下次吃東西要小心,就這麼回事!

01-04 17:31

狐耳喵
因噎廢食不是好事,但是不尊重他人也不是好事01-04 18:56
陌雲子卓
蠻多部份爭議點陌雲斗膽提個反駁。

1.嚇阻效果確實有一定效果,但是並非完全有效,甚至可能讓加害人變本加厲

嚇阻者是針對犯罪前,而非犯罪後,就算是犯罪後「反正我殺一人也是死不如多殺幾人」廢死後也不過變成「反正我殺一人也是關一輩子不如多殺幾人」而已。

所有到達死刑同等高度,最底限的極刑都會有這問題,換了任何刑罰內容都一樣。

所以變本加厲說,不成立。

2.制裁效果對於家屬來說有一定的補償作用,卻無法完全退卻犯罪,也無法完全療傷

所以針對家屬補償機制必須速辦,與廢死無關,這部份雙方都有共識。

3.讓犯罪人無法返回社會,加害他人,但是當社會過度集中死刑執行,將會轉移關注焦點

老實講如果只專注於改善教育、增加受害者補償等治本措施而不來管廢死治標的話,沒有那麼多焦點可關注XDD

另外有關誤判方面,也要補充。

因為不可逆而怕殺錯人,但同樣也要擔心因為可逆而放錯人,又再添新冤魂。

很多人會說死刑的冤獄一發生就是家屬永遠的痛。

但是!

就算沒有死刑,與前面威嚇性那邊一樣我們替換成其他同等高度的極刑,冤獄一樣是一個人一輩子的痛,這不是我們口頭上說「至少可以補錢」可以彌補的事情。

這是關於一個人的「人生」。

所以冤獄的問題也與廢不廢死的關係不大,它是另外一個議題。

最後是有關「人權落後」這件事情,老實說我實在必須說什麼國際觀、人權都是現在歐美獨大的西方潮流價值觀,這不見得一定要跟上流行才叫進步,沒必要自貶身價用落後兩字。

我們需要國際認同無非是兩岸關係需要更多支持者,這是建立在利益之上的事情。

舉例而言,放諸歐洲各國的犯罪率,可有多少國家比的過不只死刑,甚至「鞭刑」都還在的新加坡?又有多少號稱廢死跟上人權的國家還在動盪不安。

不見得用他們那一套才是對的,我們的內政也不是向他們負責,而是向人民負責。

01-04 17:38

狐耳喵
我也要反駁你,
生命刑給犯罪人的壓力是最大的,如果給他不死的機會
其實許多時候是有特赦的時候,活著就是希望01-04 18:57
狐耳喵
冤獄跟死刑是有極大關聯性的,如果被殺死無對證
但是如果只是被關還可以平反,怎麼會無關?01-04 18:58
狐耳喵
我文章並沒有人權落後的字眼,而是國際間對於死刑已經有很久的討論
台灣是慢加入的人,所以要讓理解才是重點
01-04 18:59
狐耳喵
要不然我國跟中共有啥差別?
中共也說他們的人權是最好的啊?
這不是讓我們貽笑大方???01-04 18:59
狐耳喵
他人意見可供參考,但是不必要完全遵守
但是同時,你也需要尊重他人01-04 18:59
柳成陰
與其說死刑是嚇阻, 倒不如說死刑至少明確的告知犯罪者當自己所做的事情已經超出社會規範, 並會擾亂社會規範時, 他所該付出的代價是甚麼! 加害者是無辜的...很抱歉! 我不得不說會提這種理論的基本上頭腦有問題! 如果加害者是無辜的, 那被害者又是甚麼呢? 是活該嗎? 很多受害者跟被害者根本無冤無仇, 卻無故要受皮肉之苦被大切八塊, 在痛苦中死去! 難道這是奉公守法的人所應得的報應嗎?
提倡廢死或者要大家省思死刑是錯誤的一事之人, 從從小到大所學的倫理道德來看, 不是一個想要犯罪者, 就是一個唯恐天下不亂的神經病! 要進的不是監獄就是精神病院!
死刑或許不能真的有效的遏止犯罪, 但廢除死刑是更不能的! 因為人是有劣根性的! 從小到大, 自古以來, 不管是職場, 學校都有一定的規範存在, 如果有人破壞了規範, 只會造就更混亂的環境, 而不會更安定! 你違反了職場的規範, 你的老闆會斥責你, 你違反了學校的規範, 你的老師會處罰你! 藉此讓你了解這麼做是不對的, 讓你心生警惕, 讓你和我都了解何謂錯誤, 何謂正確! 如何才能讓團體運行, 如何會造成團體的崩壞!
其實不要說廢除死刑了, 就說廢除一切的刑法! 從違規停車, 不繳稅金, 到可能酒醉駕車, 使用不合法的藥品或者化學添加物, 至更嚴重的殺人放火,強姦等等...如果社會上沒有這些事情, 那這些刑法都能廢除!! 與其說廢除到不如說沒有違法, 也就沒有了處分不是嗎!
社會就像人體, 如果有危害人體健康的東西存在, 你放著不管, 它只會更惡化,而不會隨著時間消失!!
殺人償命, 種甚麼因得甚麼果! 人既然自認為高等生物, 那就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吸毒破壞的是自身身體的秩序! 然而殺人放火, 作奸犯科, 破壞的是社會的秩序! 縱使所做的一切真的有不得已的苦衷, 但每個人都有自由的權力, 相對的誰都無權剝奪他人的自由!

01-04 17:42

狐耳喵
所以德國對於死刑的定義就是
法律沒有剝奪人性命的權利
但是要給予懲罰01-04 19:04
November
雖然文章一開始就表明"本文作者不為任何一方做辯護"但是看完之後覺得作者根本就是支持廢死,還寫這麼多繞了一大圈~
我只知道最有資格說死刑的就是受害者及家屬,那些吠死聯盟假道學的人(?)完全沒資格來說!!
虐殺人或兒童及性侵別人的畜生就該給他一槍斃命,已經有好幾起案例就是沒判死刑還可以假釋,然後又再次殺人,那些吠死的就只知道出來裝聖人,法官就只會亂判,
喝酒撞死人還無悔意的判個兩年,好人保護自己心愛的妻子免遭性侵失手殺了那個混蛋卻被判17年.....再寫下去我真的會氣到腦中風了.....

01-04 17:45

狐耳喵
你這樣不尊重我的言論權,那你跟廢死聯盟有什麼差別?

我是贊成死刑,但是我看到廢死的理念我還是能理解的01-04 19:03
阿伯
其實我一直很好奇廢死聯盟喜歡拿"死刑的嚇阻效果"這一條來說~
因為其實照這說法...所有刑罰的嚇阻效果都不是很好啊...那我們的法律是不是不需要刑罰?
再者~如果是以嚇阻效果來看刑罰存在的意義...那如果今天 炮烙.鞭笞.車裂.宮刑.腐刑.凌遲的嚇阻效果奇佳~那麼我們是否應該贊同使用這些刑罰??

01-04 17:49

狐耳喵
死刑最嚴重的刑,所以需要討論01-04 19:04
石頭
而真正的聖人之一,耶穌可沒說過廢死的說法
以下引用網友「七月豔陽天」相當經典的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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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並沒有因為大愛而寬容罪人,犯罪的人仍然必須為自己所犯的罪負死的代價
這是神所同意並允許的,因為祂另一面的性情就是公義,神不能因愛世人而與祂的公義性情相牴觸,若有基督教人士支持廢死,那是人自己說的,不是神同意的,連基督自己都為罪人死了,為人類的罪負上死的代價,哪來的廢死之說呢,若神同意人犯罪不必死,基督就不會死,也無須死,人可以不需經過流血的審判,而被稱義了,那是人自己創設出來的名堂,地上真是亂的可以,不要說廢死是出於基督的,並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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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7:52

狐耳喵
這啥米啊,你拿宗教文章跟我說??
挑釁而已= =01-04 19:04
還是睡覺舒適
罪證確鑿?
被監視器拍到做案錄像算不算?
身上有大量死者體液算不算?
兇器同時有兩者血液算不算?
有時後覺得這種"罪證確鑿"的卡在反覆上訴高院加上內容老是被告律師非常喜歡關注在鑽牛角尖的做案細節上而浪費司法資源真的很過份...
有足夠的科學證據就應該斃掉了,而不是被吠死拿來玩"死刑浪費司法資源"的老梗

01-04 17:55

狐耳喵
江國慶當時就是這樣被槍斃掉的,罪證可以捏造
要不然冤獄錄寫爽的?

我支持殺掉極惡之人,我國法院槍決掉的都是極大惡行的受刑人
但是我們還是得尊重他人言論權01-04 19:06
石頭
其實我們對一些重刑犯已太過仁慈,罪證確鑿的,用酷刑都不足為過!

01-04 17:56

狐耳喵
如果是這樣的對象,當然就適用死刑
但是還是得尊重其他人的言論權01-04 19:06
威廉
說這麼多幹嗎!?難道你活在這世上還不知道這是一個等價交換的世界嗎!?你殺一命就得用你的生命來償還!!

01-04 18:10

狐耳喵
這是死刑的制裁功能,我同意
但是你得尊重其他人的言論權
並且去讓人理解為何要執行死刑01-04 19:07
柳成陰
太過仁慈是真的! 其實不管對重刑犯或者一般刑法下的犯人, 台灣的律法相較於其他國家來說是非常...說白點根本對於犯罪者來說是不痛不癢! 就拿最近實施的開車不得使用手機或者3C產品來說! 我先前在加拿大待了將近10年, 在加拿大如果在開車時使用3C產品, 可處以300元! 加幣現在的幣值與台灣是1:30, 也就是一塊加幣等於30元台幣! 所以也就是9000元! 在台灣, 我相信如果有人被抓到, 還會討價還價一番, 說不定借用媒體或者某某立委的勢力就不罰了! 但在加拿大, 或者美國, 有種你就跟警察吵, 二話不說手銬就給你上去了! 押回警局再說!有人聽到這邊可能會覺得加拿大生活水平高, 但就拿我身邊的朋友來說, 他們有些一個月賺3000加幣左右! 所以被抓到一次就是薪水的10%! 你看誰敢邊開車邊講電話或者使用3C產品!
酷刑..如果是像清朝那種虐待方式我覺得有點太過火! 那會變得比較像是再報復! 而我相信刑罰只是為了社會的平衡而存在的東西, 誰都不想當劊子手! 或許某些刑責可以加重, 考慮像新加坡那樣的鞭刑, 但除此之外, 其他的則沒有必要!

01-04 18:14

柳成陰
其實如果歐洲諸國真的這麼注重人權, 那我覺得我們反該勸他們執行死刑! 因為法律該保護的是奉公守法的人民, 該給予奉公守法人民的人權, 而不是殺人放火, 作奸犯科的重刑犯的人權! 法律該保護誰...這還要我們提醒嗎!!!?

01-04 18:17

狐耳喵
是一般人民,但是需要讓人理解,而非慷慨激昂01-04 19:08
和薩克不一樣,和薩克
我覺得提江國慶一點都不適合,江國慶是軍人身分被處死刑的
軍中有多黑當過兵的都知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不然連坐罰下去,整排長官都黑掉了,
隨便抓一個來頂也是剛好而已,要改的是軍中制度不是死刑

01-04 18:21

狐耳喵
蘇建和案不是一般法律?
現在法律也有冤案或是不足的地方01-04 19:08
mabimow
給石頭~

如果法官都是包清天,「法官、檢察官明察秋毫」成立的話,自然沒什麼問題, 當然也不會有什麼法官恐龍的說法了. 可惜這個現時明顯未能成立~

另外, 殺死一個無辜的人, 不能跟吃東西噎到相提, 更何況是大家都知道這是會發生的情形..

01-04 18:22

mabimow
覺得誤殺是可以接受的人, 自然應有 "血也被人所流" 的覺悟..

01-04 18:24

狐耳喵
呵呵,冷靜商談才是最好方法01-04 19:08
柳成陰
我剛突然想到Ruby盧春如曾經出過的一本書, 叫做"上帝的黑名單"...我真的建議那些支持廢死得人如果看完那本書, 並且對於書中所提到的每個惡棍都可以很淡定, 並且做出除了死刑外, 可以另受害者及其他人獲得平靜, 還有安定的判決的話, 那請再來說廢死吧!!漂亮話誰都會說, 只會說卻沒有其他更好的方案那都是空談!!

01-04 18:24

狐耳喵
那本書我看過了,書中的主角有人還沒被處死呢01-04 19:09
柳成陰
一直對於誤殺一事討論得人, 我只想說觀看一系列討論沒人說過誤殺是可以被接受的! 但相反, 除了誤殺外, 是否也該討論...那那些該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又該怎麼辦呢? 因為怕誤殺, 所以都不殺?
另外, 針對像是江國慶一案, 他的誤殺是誰造成的? 是誰催生的? 如果沒有上面的人為了政治利益動手腳..江國慶的冤獄其實根本不會造成!
冤獄是令人難過的! 但我不會因為冤獄而姑息其他該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人! 相對的! 死刑也就並非是完全不正確的決定!!它有盲點,但它的盲點並非死刑本身造成, 而是執法者, 在上位者所造成!! 一把刀子用的好, 它可以為食物做出美麗的視覺饗宴, 一把刀子用的不好, 它就是個舐血的殺人工具! 怎麼用是執刀者!!

01-04 18:34

狐耳喵
依法執行死刑我同意,但是尊重他人言論權01-04 19:09
子雲
死罪可免 活罪難饒
殺不殺在其次
重點應該是 如何讓犯人懺悔醒悟 以及對社會補償
最不該的是 要用納稅人的錢 去養犯錯的人
這是處罰犯人 還是處罰納稅人

01-04 18:35

狐耳喵
說得好,不過養死刑犯台灣數量也不多
要省錢去抓貪污犯01-04 19:10
ネプテューヌ
錯殺是次要問題,但若死刑不能比無期徒刑等其他的做法嚇阻更多謀殺犯罪,它就會變成主要的問題

01-04 18:40

狐耳喵
恩恩01-04 19:10
Jenova
其實 先想想死刑是甚麼? 應該是審判的結果對巴 那麼反對死刑跟支持死刑的人或許對這樣的結果有爭議但是 目前台灣的弊端不是結果本身 而是過程本身
所以我認為 就如果教育改革一般 應該要推動司法改革

台灣的法官幾乎是考上的 之前看新聞還有一個20多歲的學生考上法官 號稱史上最年輕 但是這樣沒有經過任何歷練的法官 您安心 更遑論一些只會照著法條解釋不通人情變通的恐龍法官了

目前台灣爭議的不是死刑這樣結果本身 而是審判過程的粗糙...
就如同江國慶案件來說他的死刑有錯嗎?但是期過的有錯 粗糙或是有心人士為了期上級壓力草草將有冤之人定案這才是法律的弊端.

所以我個人不管死刑與否 我贊同的是司法改革..而不是期罪案定罪的結果.

01-04 18:40

狐耳喵
中肯發言啊!!
我明明沒挺廢死還被說成這樣也頗意外XD01-04 19:10
狼尾
我醒了~~

01-04 18:43

狐耳喵
啥米!?01-04 19:10
mabimow
給RICK:

"誤殺是可以被接受的" 的言論是指那些 "就算知道誤殺跟吃東西噎到一樣還是會發生, 也能決堅支持死刑" 的人.

死刑就像危險的刀子, 在我們明知道配套有問題的現在, 我覺得應該避免那些刀子用的不好的人亂用, 把刀子從他們手上收好.

江國慶的事件只是沉上水上的冤案, 天知道現在有多少冤案每天在水中發生, 直沉水底

01-04 18:46

狐耳喵
+101-04 19:10
mabimow
Jenova+1

配套未好, 刀子可不應亂放啊..

01-04 18:49

狐耳喵
同意你的說法01-04 19:11
幻想~終極之風
所以很多人一直強調 江國慶 案 要分開來看

不能拿在一起審視..

畢竟那是時代的黑暗面也是軍中不可說的一部分

詳情就問過有當兵的人理論上都會很有感觸(就算是現代的爽兵也很清楚

另外 新加坡 鞭刑

就我所知 是有漏洞的

也是有人收錢去埃鞭子的歐!

01-04 18:55

狐耳喵
現在就沒有漏洞嗎?01-04 19:11
mabimow
所以說明知到黑暗面跟漏洞的存在, 真的很難去支持把刀子亂放..

01-04 18:59

狐耳喵
恩恩01-04 19:11
B.C.K
To:mabimow
那也要看台灣那佔少數的死刑中
有多少比例是冤案阿

台灣的法律還不夠健全
甚至是越改越糟
死刑小弟是覺得不能免
因為台灣的劣根性太強了
放回來在辦案的機率是常人的數十倍
若沒有那種一勞免役或者說能造成永久性遺憾的刑罰
那群有"劣根性"的犯人就只會對社會造成危害
小弟的認知是台灣的刑法還需要在更嚴謹

其一是對法律執行要有更緊實的強制力和對一般大眾的威嚇力

其二是法庭與採證上的推理判斷能力還要加強,尤其是最近的法官與檢察官

其三是對大眾的道德觀在加強
這沒甚麼好說的但卻是比起上述二項難上許多也最重要的關鍵

01-04 19:01

狐耳喵
喔喔喔,這樣的挺死刑我好愛xDDD
中肯啊!01-04 19:13
柳成陰
To mabimow:
那請你去把那些冤獄都挖出來吧!! 如果照你這麼說, 很多事情都可以用大家都不知道所以不要行動來帶過了!!
死刑有其必要, 與其否定死刑, 倒不如否定那些為了利益犧牲不該犧牲的人生命的無恥之徒吧!

01-04 19:10

狐耳喵
太激烈了=口=!!01-04 19:14
mabimow
死刑之影響, 正是台灣少死刑的原因呢
這方面我覺得司法是做對了.

始終現時適合動用死刑的場合不多~

相比起來, BCK大所談到的3點更加重要呢

01-04 19:12

狐耳喵
對啊!01-04 19:13
柳成陰
回覆版主:
書中有沒被判死刑, 不代表他們不該為他們所做的事情負責! 我更不覺得他們的行為該只單單受到終生監禁來做為終結! 不管怎麼說, 廢死至少現在不可行, 只要是人, 廢死就不可行!! 這是我的總結, 我相信也是很多人的總結! 另外, 想到歐洲, 其實歐洲很多人都反對廢除死刑!

01-04 19:15

狐耳喵
我文章不是提到歐洲也有反廢死= 3 =
這個議題需要商量01-04 19:16
●_●
江國慶案根本不意外 那時候是國冥黨完全執政 以蔣兄時代的獨裁作法
刑求
誣判
選舉時公然換票
228屠殺事件 等等作法 根本罄竹難書 真不懂為何台灣現在的民主社會還有那種罪人的銅像?

所以江過慶案拿來跟現今民主社會比 不合時宜

01-04 19:20

狐耳喵
關國民黨啥事?
民進黨以前都是國民黨的人
你這政治意味太濃厚了01-04 19:25
ネプテューヌ
每個地方都有人支持和反對死刑,相對比例多寡而已。

01-04 19:24

狐耳喵
恩亨,所以需要討論啊~01-04 19:26
七色酒杯
怎麼又是你~讓我先笑一下好了
廢死三大項~第一項~你拿重大要犯來比~會不會太可笑~那些都已經開掛開到天涯海角~殺一人跟殺三人有差嗎?遏阻的想犯案~又不是很重大刑責犯人~你沒看新聞嗎?一個為了牢犯的人殺一個小孩~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第二~時代不同~現在冤獄冤死的很少~而且那是警察制度下的問題~好嗎?

第三~國際潮流~我胚~國際吃人~你要不要吃人~我們是台灣~國際連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都不敢~憑甚麼要用國際來管~台灣連聯合國都不是~而一堆死刑大國一堆也不去管管

最後就是廢死根本就沒那膽子~講難聽一點~只是收錢的打手~一個被電話恐嚇就嚇到報警~你要廢死~你連身先士卒的精神都沒有~為什麼癈死~死刑不是唯一的嚇阻犯罪的手法~我認同~但是癈死又講不出來有效辦法~只會打打嘴砲~講講夢幻大千世界
(你也別回了~我也懶在回~反正你一定會扭曲在扭曲的回答)

01-04 19:31

狐耳喵
呵呵,尊重他人都不懂,要我尊重你還有點難01-04 19:33
鬼才
現在台灣人就是很喜歡二分法,你要不支持要不反對,沒有中間
莫名奇妙真是,就算公開支持廢死也不應該惡言相向,活在民主國家連尊重他人的言論都做不到嗎?
我當然支持死刑,但仔細探討廢死背後根本因素,其實是很偉大的想法

01-04 19:32

狐耳喵
同意你,我是支持死刑,但是我理解廢死聯盟的想法
中肯+1~01-04 19:34
ㄚQ
好文章啊~~非常的好
但你回復有說你是支持死刑
我認為你應該是支持廢死的
這世界人吃五穀雜糧~所個性也是百百種
台灣的民族性~人的個性~不管跟國際社會或跟人與人之間都大不相同
而台灣的廢死聯盟就...看看就好~我覺得你這篇文章還比那群廢死白吃的好太多了

不過我必表達我的立場~我只相信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我只認同死刑不是拿來嚇阻犯罪~而是拿來還被害者的公道!

01-04 19:33

狐耳喵
乾,廢死刑的例子本來就多
不能怪我啊xDDDDDDDDD
你們看文章要注意不要用既定印象看文
這樣會誤解別人,明明文末我表達了死刑最大的好處
都沒看見吼!!XDDD01-04 19:39
ES
台灣廢死聯盟只會廢死,沒有配套措施,
政府修法慢,最後廢死後的問題又丟給政府,
要改變也要付出責任,
偏偏廢死聯盟只想改變責任由人民支出.

01-04 19:34

狐耳喵
說得好啊,廢死聯盟也缺乏認知01-04 19:38
Far
我一向不支持死刑措施
對這種殺戮的行為感到很反感

01-04 19:37

狐耳喵
但是需要讓想要死刑的人理解啊~01-04 19:39
左手
唉呀,如果有那種可以保證死刑犯出獄後不會再犯的裝置就好了~
比如有想犯衝動時就會睡著,或突然想衝到警察局跳脫衣舞的腦內裝置。
到時我一定會幫最近的警察局門口裝一根鋼管跟霓虹燈以供表演~。

01-04 19:40

狐耳喵
如果有這種裝置就天下太平啦xDDDDD01-04 19:40
星魚
台灣死刑有其必要性

沒為什麼,民眾仍認同,國情所需。

---

某天,台灣廢死聯盟的那群人,其家人或親朋好友,被人用殘忍的方式殺害,事後毫無悔意。

他們會淡定繼續支持廢死嗎?

01-04 19:47

狐耳喵
本來人就會改變啊~01-04 19:51
冰焰
其實我的意思不是 寧可錯殺也不放過
要鞭之前當然還是要做過慎重的調查與審判才鞭

像江國慶那樣被誤判了 如果說他是被鞭刑
可以國賠 至少人還是活著~~~
不會像死刑一樣 誤判了 人也死了
再多錢都沒有辦法彌補
這樣就還不錯

01-04 19:49

狐耳喵
說的好啊!01-04 19:51
ネプテューヌ
對了,支持死刑的話,就我的感覺,必須很小心,不然,嚇阻犯罪可能會變成「每年抓幾個人安上殺人罪名並將之處決」,而撫慰受害者可能會演化成種族絕滅。

01-04 19:54

狐耳喵
恩亨,好說法01-04 20:00
ID已被移除
其實我是覺得要廢死可以,但是現在的情況是不允許的
人權問題上面其實都說過了在下就不再贅述了
我主要是用其他層面來看
台灣目前監獄內部密度已經很高了(聽說一間10人房塞了19人
假如說現在又廢除死刑,請問這些人要關在哪?
再蓋一間新的?不好意思,諸位都是鄰避效應的最佳模範
不管蓋在哪哩都會有人反彈抗議
再來誰要支付這些無期徒刑囚犯的基本開銷?
他們也是要吃喝拉撒睡的這些都要花錢啊!
政府出錢,預算編列多一點?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啊!
到時候會有多少反彈的聲音?
我認為既然要廢死,請先解決以上兩個問題再討論該不該廢
不要不會走就想先飛,實際問題先解決再來看比較抽象的人權問題

01-04 19:56

狐耳喵
死刑犯也才44人...這說法也XDDDDD
我是贊成死刑,不過看到奇怪的反對死刑方法
覺得很好笑耶XDDD

不過配套確實要有,文章裡也有提到了01-04 20:00
石頭
to mabimow

個人是認為,不能為了一個「可能的冤嶽」,而錯放了數百個,甚至更多的死刑犯。
的確,律師若是為惡人辯護多了,那「第19層地嶽」就是死後的去處。
而法官,錯判了,業緣也要自己扛…

很多的政令跟社會制度不是「完美化了」才執行,而是有了大方向便謹慎的去推行,否則什麼事都不用做了…遇到問題時再來修正改進,比方,君主制=>民主制。這個世界,就是「不完美中尋求比較完善生活的地方」

01-04 19:56

狐耳喵
因噎廢食很奇怪

配套也要加強啊01-04 20:00
中餐君
法律還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

我只能這樣說

01-04 19:56

狐耳喵
同意你啊~01-04 20:01
ネプテューヌ
律師這行,就我來看,似乎常常都會碰到一個問題,為罪大惡極者辯護,違反社會道德;不為罪大惡極者辯護,違反律師這行的職業道德‧‧‧

01-04 19:58

狐耳喵
律師本來就是中立者,他們很痛苦01-04 20:01
Moon破碎
呵呵~俺說耳喵大能PO這文章實在是太勇敢了

這個話題爭論已經很久的問題了吧...至少高中就聽說過"肥除史刑"

文章看下來很多人還是表示"肥除史刑"不好又或者表示這些是要交給國家處理

在我眼中這些爭議(需要交給平偉處理)不對啦!

我是說"肥除史刑"這表示不會有人被以法律處死..最多就是被關終生(說不定晚年還可以計畫逃獄XD

就很多人立場可能因為不小心或者不是故意而造成他人死亡來說~不用擔心面臨"死亡"的恐懼

或許有些會贊成的人心態也許是這樣?當然這只是假設而已....(我只想要單純生活XD

01-04 20:01

狐耳喵
都需要討論...只需要站出來才是對的
我不勇敢,我是一個愛國家的人01-04 20:02
神腦高級銷售員
建議找解嚴之後的案件來看會比較好一點
之前冤獄很多
都算上去容易造成不必要的討論

01-04 20:01

狐耳喵
這都解嚴後案例= 3 =01-04 20:02
寂然天則
台灣還只是金字塔型社會(動物等級為最下層),有些事本來就是紙上談兵,
你想想看很多事都用灰色地帶含糊的蒙混過去~
一時的議題,別太認真(其實能做的真的不多)~

01-04 20:01

狐耳喵
要努力啊~01-04 20:02
ネプテューヌ
對了,我感覺今天死刑存廢會一直吵至少有一部份和「死刑相對於無期徒刑等是否有較高的嚇阻力」這點不是很明確有關。

01-04 20:14

狐耳喵
呵呵,其實沒啥關係說01-04 20:16
黑暗之賢者
就我觀點來說 其實我不算是支持或是反對的其中一方
我的看法比較偏向是 當司法制度判決下來認為犯人應該為犯下的罪付上生命時
也應該由受害者的家屬來進行最終的決定要不要讓加害者執行這個死刑
這樣也算是給受害者家屬和犯罪者一個機會

01-04 20:17

狐耳喵
這樣可能會有法律的問題
法官的裁量權受到挑戰喔01-04 20:43
Z.K
頗可笑的,廢死竟然是入聯標準?
國際是有實力的國家在玩,干廢死*事?
台灣有經濟與戰備實力或豐沛天然資源會不能入?就是因為都沒有才在那邊隨波起舞。

廢死既得利益是誰?
為什麼美國有州修法要回復死刑?
加害人除了社會弱勢外,另一個比例是社經地位強勢者。
台灣一堆斯德哥爾摩陣後群患者,錯把強勢者保護傘當自由正義在揮。

廢死只是暫時的,等著看那些偽善國家慢慢修法恢復吧(笑)

01-04 20:18

狐耳喵
廢除死刑已經超過40、50年的國家多的是
更不是所謂的偽善國家01-04 20:44
Skeever
只能說!
反廢死根本是 自以為是的正義!
一群偽善者!

01-04 20:18

狐耳喵
廢除死刑已經超過40、50年的國家多的是
更不是所謂的偽善國家01-04 20:44
石頭
一些重刑犯判得太輕,有一些無期徒刑,其實罪都該死…也就是死刑犯的判率太低。
此外,罪犯的支出沒理由全民買單,竟然還搞健保,真的是無言…

01-04 20:23

狐耳喵
台灣的死刑判率相當高...01-04 20:45
ロキ
很多論點我就不想提
看到劉煥榮這點 你就要多加油了

劉煥榮他的一生有很多特別之處
1.他之前是小壞人 但他想變好人卻走不下去 所以變大壞人
(這點你要去看他的故事 )
2.他殺人除了台商案件外"奇於的都是黑道人士"
3.他被抓回來時 他希望"速審+盼他死刑"
4.他說過 他"唯一後悔"就是參予台商那次命案
5.他是極為少數被判死刑都能抬頭挺胸到處死的人

01-04 20:25

狐耳喵
很多人都很後悔,資料去讀一讀吧01-04 20:45
涼潔
如果是基於【罪證確鑿】也就是【100%無誤判】的前提下...我反對廢死。
我是認為,因為沒辦法做到上述,所以才有討論廢不廢死的空間。
我覺得這議題跟政治一樣...都是"當下結果論",討論是絕對沒有結論的。
如果密集的發生"誤判"或是"再犯"時,那"社會"這個變相的絕對暴力,就會做出
讓其中一方不滿意的結果。

01-04 20:28

狐耳喵
恩恩,好說法01-04 20:45
你有在聽嗎
個人覺得寫的不錯 立場在本文中也沒有偏頗
我個人反對死刑 因為殺人就是殺人 殺什麼人都一樣 不會因為殺的人罪大惡極就改變本質(事實上也有被害人家屬願意原諒殺人犯的事實存在)

01-04 20:30

狐耳喵
感謝啦,有些人就是偏激01-04 20:45
偽‧暗黑少女
維持現狀就好了,現在會判死刑的案例都是情節重大並非隨便就判死,至於給死刑犯機會...我就笑了,一直到三審定讞死刑才開始念佛求心安開始後悔,這不是後悔這是怕死而已

01-04 20:35

狐耳喵
需要商討呢01-04 20:45
ネプテューヌ
@ロキ:

這讓我想起一首老歌:「七逃人的目屎」

@Yuki:

污辱、恐嚇反對死刑的那些行為當然不值得讚賞,但若只是純粹支持死刑,沒做出那些攻擊人的舉動的呢?

01-04 20:40

狐耳喵
純粹支持是好事啊?01-04 20:45
黑小桃
台灣的經濟水平、文化素養和社會福利還未達到可以廢除死刑的條件,不是不能廢死,是現在的台灣還不適合!

01-04 20:47

狐耳喵
有待商榷01-04 20:54
♡ 美學主義至上♡
看完此文與眾巴友的意見後,在下只覺得~
『廢死』雖是目前世界的潮流,但是實在太過於理想化且不切實際呢[e29]
意思並不是說廢死不好或不對,只是時間點還不適用[e25]
因為目前『人類』這物種的天性是不可能停止各種攻擊性行為的[e27]
不管那是否屬於犯不犯罪,這點在哪個國家或民族都一樣不是嗎?
既然我們活在這種世界與社會中,為何不實際點[e25]
與其談論那理想口號與目標,不如快點針對現行司法制度去改變[e24]
因為錯誤的制度與法令才是真正殺人的幫兇[e26]
然後『死刑是法律最後一道防線』,至少在下認為目前的社會是還需要的...[e27]



01-04 20:53

狐耳喵
好回答,不論哪方面都需要冷靜與理解01-04 20:55
mabimow
TO石頭:

其實判錯了的話, 不單只法官要扛業緣.
這業緣是整個社會一起扛啊..

01-04 20:54

狐耳喵
同意01-04 20:55
陌雲子卓
恕陌雲二度留言,正因為「活著就是希望」,才會使罪大惡極者再次犯案的可能,而這正是大部分人民希望避免的東西。

至於冤案與死刑當然無關啊~並不是因為有死刑所以才有冤案吧?XD

只要刑罰存在就有冤案的可能,這並只不存在於死刑。而只要有冤案就有問題,活受罪不見得就比痛快冤死來的好,這裡可是個人價值判斷唷!「不自由,毋寧死」不是只有被殺死才是沉痛的不幸。

終歸究柢,會出現對冤案的解讀就是一種不能完全相信司法的表現,以此邏輯推論,怕冤案而廢死,而提供回復社會的手段在這不值得讓人信任的司法下當然同時也就有錯放的可能,不願意當冤獄的劊子手,難道就能當被特赦犯人再犯的共犯嗎?XD

何況既然司法會讓人不信任,而認為有冤案的產生,又怎麼能期待這樣的司法能正確的平反?

陌雲的意思是不是死刑,有沒有平反都是悲劇,那麼更換死刑刑罰並沒有解決問題,甚至問題還會存在並更嚴重,社會也許會把焦點放在冤死的人身上,但不見得會放在冤獄數十年的人身上。 

結論是覺得司法審判若有不足處要盡快改進才是正途啊!所以我才認為這完全不足以作為廢死的理由。@@(順說,針對你的反問,江國慶是死後才平反的。)

而後面人權落後也許是陌雲對文章「落於人後」、「更前瞻的國際觀念」、「希望台灣能向人權更進一步」這些字眼解讀錯誤吧!我當然同意尊重他人的說法所以這邊就略過不提了。

01-04 20:58

狐耳喵
恩,基本是這樣對於死刑的認同我本來就保持贊成態度啊=w=
文章內容是希望社會對於廢死或是死刑的思考
也不是希望挑起任何的爭端

落於人後是指我們比別人晚討論,確實是論於人後
更前瞻的國際觀念亦是指如果能夠讓世界各國認同死刑
人權進步也可以是執行死刑,我希望國家能夠更好01-04 21:09
石頭
to mabimow

那就一起扛呀! 當然扛的業緣有多跟少,誤判的法官辜負了政府跟人民的授權,相當於為死刑犯背書的,就多扛一些囉!

至於不想扛的,可以去廢死的國家呀,台灣是執行死刑的國家!

01-04 21:06

狐耳喵
恩,需要社會共同商討01-04 21:10
石頭
相對的,把一些該死的重刑犯養在牢裏不判死,這個業緣也要全民「共享」,所以歐盟現在亂成一團不是沒有道理的!

01-04 21:13

狐耳喵
跟歐盟亂成一團倒是沒啥關係=w=01-04 21:17

法律是人定所以會隨時代改變 但中國死刑很久都沒改 死刑有必要存在 廢死可以但需要完整配套
以上是小弟看法

01-04 21:16

狐耳喵
恩亨01-04 21:17
糖分
個人支持死刑,因為這是必要之惡。
對於廢死團所叫囂的人權,我只覺得好笑。
那些死者的人權呢?誰來為祂們維護??還是已經死了所以不需要人權???
死刑犯就算判決確定後還可以靠不斷的上訴來多活個五到十年,死前還有個最後一餐。
那些死者呢?只能在驚恐的狀態下孤單的死去。
看看台南男童案吧,兇手只是為了"想吃牢飯"而做下的犯行。
今天兇手不判死,難保不會有效仿者學習。

01-04 21:18

狐耳喵
恩亨,需要社會的教育啊!01-04 21:22
石頭
to 貓耳喵

我倒是認為很有關係,「竇娥冤」都有所謂的六月雪…在歐洲,本當該死的惡人有不少啊,老天爺或稱這世界的造物之主也是在看著吧! ^_-

01-04 21:22

狐耳喵
宗教問題會列入下篇文章討論重點01-04 22:19
杏仁茶
看完這一篇文章之後我發現兩個很奇怪的論點。
第一‧社會上誰是弱勢在事情沒發生之前根本沒人關心,事情發生後被害者仰賴的法律卻不能給予保障或『足夠的』補償。在這情況下談論廢死、死刑犯弱勢....還太早。

如果...
事情沒發生前,法律無法保障無辜之人走在路上隨時會被枉殺
事情發生之後,法律無法給予被害者足夠的補償

在如此不健全的法律制度下的社會,那麼..
誰願意當法律下的被害者?
誰願意當法律下的守法者?
哪個加害者願意當法律下的犧牲品?
哪個加害者願意負所犯下罪刑的責任?
造就人人都是加害者的社會是最終的正義嗎?

要討論廢死與人權之前,請用你的『權力』將法律端正後再來『請教,是否可以廢死了?』
請勿『先考慮如何保障加害者面對司法刑責下的人權』再來論『要如何周全被害者的補償』
切莫總以『事後諸葛』的態度來論『已經發生』的事情;卻忽略『即將發生』的遺憾
最後,將一切自己無法改變的現狀丟給『因為今天是不完善的法律,所以值得討論』
這個無辜又無能解決的擋箭牌;然後無限輪迴。
請發起『改善法律對被害者的補償機制與加害者需負擔且不容逃避的責任』
請用盡生命的大力執行甚至發起革命來改變,這樣的版主來論廢死才有意義
畢竟你用盡生命的努力大家能看到,而不是只看到你轉貼再連結的手指運動
就要人認同或與你一起討論一個你永遠不會去改變的法律與社會。

第二‧支持廢死者的回文千變一律的都是『避重就輕,簡單幾句』且『不櫻其鋒』
永遠是『值得討論,值得深思』這樣的一句回文後,就不再有自己的想法再度發表
為什麼? 因為廢死者的基本教材永遠是『轉貼、連結、支持廢死論調者發文』
只是被基本教材所洗腦的邏輯,只要基本教材沒教的事情就不會回答,因為不曾自己思考過
怎麼能在大量的指責之下還堅定自己的立場呢?

但版主很聰明,最後裝上了一個『支持死刑』的盾牌來應付一切指責
只要有人說版主是廢死的支持者,就高舉『我也是支持死刑的』盾牌做格檔...然後就沒了
對...真的就這樣沒了下文,也沒了之後的思考、新貼文、討論文。
因為不曾真正思考該怎麼改變法律的周全。是一種以身作則的去革命、去改變、並讓大家看到
只是動動手指與滑鼠的複製貼上怎麼可能說服別人呢?

01-04 21:22

狐耳喵
你有了支持死刑這個盾牌來應付反對者
實質上你的文字,雖然繁多,卻缺乏重點
您如果對死刑有疑慮,歡迎看我下一次寫的文章
為何要支持死刑?01-04 22:20
天音人言
我看完你的文章了,覺得你在這種地方po這種文的勇氣真的很可佳,特別是在這種一票人都還沒有投票權的地方講這種XDDDD;坦白講巴哈社群一堆人連投票的資格都沒有你還跟他們討論這種艱深的法律問題......說真的,有資格在檯面上討論這問題的人最起碼要有歷史學經濟學社會學跟法律等等知識的人才能得到結論,在巴哈或是FB,你只要說蓋個競技場把死刑犯丟進去你就拿能GP,那群人要的不是正義,是血

01-04 21:27

狐耳喵
呵呵,討論是一件好事情01-04 22:20
SMILECOLA
大大您寫文章得不錯...但是對於您留言給其他意見的人我倒覺得您並不具有公平性的...
不論是其他人的意見是站在支持死刑還是廢死的...
是較為理性還是偏激如果您是保持中立態度也不該差太多...
因為較偏激的回應尤其是支持死刑的人...您會給不確定答案或是有待考量...
較理性的回答偏向廢死的反而會因為您這篇文章而得到某程度的讚同...
基本上我同意您大部份的觀點...現實案件來辦的話...這篇是幾乎沒結論的...
只能說給觀念跟個人想法而已...不太能接受說是分析...
最起碼從小到大扯到分析這兩個字...就應該要在實質上提出可實行的辦法...
而不是可以再討論~可以再做商討~或是簡單來講就是拖到自以為可接受的制裁...
順便回應某樓上一位仁兄說的話...殺人就是殺人...殺什麼人都一樣...這句話...
只是能說真正沒站在被害人角度的人是你...
因為兇手殺害某樓下小孩隔壁叔叔老婆表妹老公的好朋友...
跟兇手直接殺害某親人爸媽...請問角度會是一樣嗎??? 這種是很主觀的...請不要自以為了解...
因為你不是被害人...你也不會因為這樣曾經原諒過誰...
不是因為我不相信(因為確實是有被害人原諒兇手的案件)...
但是這就是社會大眾所建立起來的道德觀...

01-04 21:32

狐耳喵
社會大眾的道德觀念可以教育
另外,對於意見相同者當然要以與贊同啊= =
何況,我的意見是讓社會大眾討論,而不是由我下決定吧?01-04 22:21
Z.K
死刑不是人權問題。這不過是有心人士包裝下看起來像人權問題。

社會制度是大眾公約數的具體化,制度存在的意義是確保延續。
制度的存在不是給你公平正義,是相對穩定。
廢死造成的制度缺口,也埋下社會不穩定因子的可能,請問人權在哪?
廢死造成社會更安定?死刑造成社會更恐慌?

司法的錯誤從某為台灣高級司法人口中的化就能見端倪:法官是代替神,在執行神的工作。
更糟糕的是台灣還大多承襲德國法學,那些鬼打牆的司法觀點,更是可笑至極。

與期討論廢死如何,不如從更根本的問題探究。
這種假議題就省省吧...

01-04 21:37

狐耳喵
假議題?
您連面對死刑或是廢除死刑都害怕
說別人可笑實在是有趣01-04 22:22
夢影
我覺得樓主的立意是對的,但是提問的方向是錯的..問"為什麼要廢死?",其實是"把答案當問題"了,在這個問題的圈套下,不論正反雙方提出多少支持跟反對的理由,到最後只會有"要"或"不要"兩種不會有交集的立場。

真正應該要問的,是"為什麼是廢死?"或者是"提出廢死,是為了要解決什麼問題?"。歐洲之所以可以作到廢死,是因為他們有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社會思辨、跟相關事件的背景、以及在廢死之前建立配套的措施。

但是台灣不是,台灣是很突兀地就在社會上提出了要廢死,但從媒體到支持的團體,卻很少說明"問題"、而只說明"答案"。打個比方,歐洲跟台灣之間的差異就在於,歐洲是先看到了一顆蘋果,討論之後,大家有了知道那顆蘋果應該要切的共識,只是要怎麼切? 於是又經過了討論之後,才決定應該要拿水果刀切。但是台灣是直接冒頭討論"我們要不要用水果刀?",而忘記了"我們要拿水果刀幹嘛?"

但是不論是不是用水果刀,那顆蘋果還是在那,到最後,大家都忙著吵是不是水果刀,蘋果切了沒? 還是沒人關心。水果刀根本就不重要,只要蘋果能切開,如果用菜刀、用電鋸、用切蘋果器,一樣能達成目標的話,不也可以嗎?

01-04 21:38

狐耳喵
您說的很正確,這是一篇分析文章
我不需要為任何一方下定義啊01-04 22:23
石頭
天音人言

應該說斬了極惡之人,斬滅了他們留在世上的惡業,這自然是公義呀。雖不願見血,卻必須要的公義之舉!

閣下支持廢死,卻也不需把極惡之人弱勢化,以及一般有熱血的百姓妖魔化!

廢死與否,並非只是學者的議題!而是全民百姓的議題,別忘了立法委員可是全民選出的!

01-04 21:38

狐耳喵
沒錯,正是全民的議題
但是我看不出來哪裡全民妖魔化?
文章沒有東西不要亂加01-04 22:23
By天子
看到中途我已經想直接來回文了,若說死刑對某些人來說沒有嚇阻犯罪的效用,就不執行死刑的話,發生的問題只會有增無減。

現在出現了為了吃一輩子牢飯而殺人的人出現了,那代表死刑並不是毫無嚇阻的作用。
但是對於殺了人的人,判決卻不夠重,所以才會導致有人會用這種方式去抓漏洞,

我認為只有以暴制暴才是嚇阻犯罪的最佳方式,人不會害怕就不懂的自治,當然,這邊我說到的是那些不懂自治的人。

今天有人為了吃一輩子牢飯去殺人,不是因為死刑沒有嚇阻力,而是法律幫助那些人在不需要害怕的情況下去犯罪。

死刑不單單是給人的警惕,更是社會給受害者家屬的一個交待,今天廢死聯盟說『死刑只是實踐大眾認為的正義』,這句話我必須直接反過來用,廢死聯盟為了自己認為的正義,讓受害者的家屬必須忍受殺的自己親人的人,沒有得到『應得的懲罰』,繼續悠哉的活在世界上,這就是廢死聯盟自我認為的真正的『正義』。

若今天沒有死刑了,想想看會變成什麼樣子?很難保證不會在出現『因為想吃牢飯』而殺人的人出現,我認為,滿足判予死刑的條件必須在下降,殺了一個人就該死刑,這樣才能達到真正嚇阻的效果,但是,我這邊指的是在『合理的情況下』。

今天或許真的會有冤獄的行況出現,所以我認為,整個司法制度都要在改過,
盡量讓這種情況變少。

01-04 21:50

狐耳喵
說得很好,不論死刑或是廢死
最重要的是解決社會問題01-04 22:24
夢影
公義 與 人權,並不是對立的兩個立場。台灣社會現在之所以會有這種感覺,就像我前面說的,完全是因為"跳過了問題"造成的。我覺得台灣現在必須要從廢死(水果刀)的討論跳脫出來,先回來討論真正實質的問題(切蘋果),至於之後是不是用水果刀、還是有其他的方法可以一樣達到切蘋果,則需要再經過討論。

台灣的政策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往往看到國外提出的政策就一窩蜂的學、卻沒有經過自己的思考與消化、沒有思考歐美與台灣的文化環境差異,於是無法內化成"台灣的政策",這樣的下場,已經在台灣造成很多問題跟混亂:教改就是最好的例子;廢死的爭議也是一樣。

廢死真的適合台灣或是亞洲的社會文化嗎? 台灣已經有能廢死的條件跟配套了嗎? 真的除了廢死之外沒有別的選擇? 更重要的是,鮮少有人跳脫廢死、針對真正的問題來進行討論:要如何保障被害者家屬的公義、要如何改善獄政、要如何避免不可回復性的冤獄問題

台灣獄政的問題現在出在哪裡? 被害者家屬在審判過程的權益有被重視嗎? 他們的生活與受到的傷害政府與社會有真正去幫助與關心他們、讓他們從事件中儘快重返社會嗎? 台灣過高的假釋率與再犯問題有人提出討論嗎? 台灣冤獄的問題出在哪裡? 目前那些已經被判死刑的真的有獲得足夠的救濟管道嗎?

上面這些都是真正需要實質去討論的問題,但是這些問題的討論都隨著被簡化為"要不要廢死?"而沒人關心,就像大家都在吵"是不是水果刀",而忘了蘋果

01-04 22:00

狐耳喵
呵呵,可惜如此中肯的言論大家都會忽視啊(拍)01-04 22:24
星羽翔空
台灣人好像只想到二分法
不懂得把兩個東西合在一起想
以至於社會風氣是分裂對立
無法好好平心靜氣坐下來談談...

真的應該要讓雙方做個辯論
好好的去省思每個議題中的矛盾與癥結
而不是無腦支持與反對

01-04 22:01

狐耳喵
同意再不過了...
可惜有人就是愛分類
沒辦法啊01-04 22:25
日長春更長
既然這麼喜歡力挺死刑犯
何不叫廢死聯盟去和死刑犯住一起啊
真是腦袋有○

關在牢裡還要用納稅錢去養他們
有沒有這麼幸福
「今天老闆把我炒魷魚,我要沒飯吃了。」
「那就把他宰了出氣順便去吃免錢飯。」
這社會不亂才有鬼

01-04 22:04

狐耳喵
不予置評01-04 22:25
聖騎獵師
歐洲的廢死我不予置評,
因為他們做到了低犯罪,
然後再來廢死。

而台灣的廢死團體,
你要說好聽一點是揠苗助長,
我要說難聽一點是一群他媽的智障白癡,
根本是為求版面的在踐踏台灣主流民意跟受害者家屬感情。

真要我說的話,
死刑不能廢,
但可以做到備而不用,
就像現在的歐洲國家一樣,
犯罪率低,
自然不需要用到死刑。

但是出現像挪威殺人魔、美國電影院小丑,
死刑就必須拿出來用,
唯一能代替死刑的就是極其痛苦的極刑,
說好聽一點是彰顯正法,
雖然也可以說難聽一點,
這是社會對人神共憤者的終極復仇,
但我覺得無訪,
不尊重整體社會者,
自然要有被整個社會報復的心理準備。

最後我要說一個廢死派絕對無法反駁的論點:

做人坦蕩蕩,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誰還跟你怕死刑?

01-04 22:05

狐耳喵
我相信是死刑是正義的化身,但是聽他人一句話很難?01-04 22:33
聖騎獵師
至於你跟其他巴友講的尊重他人發言權,
我覺得我們根本不需要去尊重廢死團體、尊重林欣怡、尊重王清峰,
因為是他們這些假聖人先霸凌了我們對社會正義的渴求,
霸凌了那些渴望得到正義伸張的受害者家屬。

不要說什麼他們以人權為出發點了,
他們根本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在作秀,
真正的人權團體是在真正受到迫害的人們面前,
挺身對抗暴政者以及加害者,
不是這些違抗主流民意卻還講話大聲的瘋子。

真正懂人權的人就該知道,
根本不需要去動一個正常國家的法律層面,
因為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運作正常,
該被剝奪人權、該受罰的人就該依法行政,
不懂人權卻又找不到舞台作秀的人,
才會去批判、阻饒一個國家的合法行政。

01-04 22:23

狐耳喵
誰是作秀評斷人?
你嗎?

懂人權就是維護他人發言權
我不同意您的看法,但是我不會刪掉你的留言
(當然純粹亂板或是罵髒話還是會做一定處理)01-04 22:27
Z.K
死刑不過是個工具般物件的存在。
在那邊爭論工具適用性疑慮,卻不思考使用工具使用者的素質,實在頗呵

01-04 22:25

狐耳喵
司法制度要檢討,文章內文已經提過了01-04 22:28
石頭
to 貓耳喵

我回的是巴友「天音人言」所說的以下字句
「你只要說蓋個競技場把死刑犯丟進去你就拿能GP,那群人要的不是正義,是血」

並非是說你的貼文… =="

01-04 22:29

狐耳喵
喔喔,了解01-04 22:29
Z.K
提過了就算?
因果不明,由果究因

01-04 22:30

狐耳喵
不太懂您的意思
文章內容並非偏袒死刑或是廢死刑
您的爭議點是...?01-04 22:32
B.C.K
小弟沒想到有人連228和國民黨專政都扯出來了...
那小弟發表一下見解
因為小弟出身那一年,剛好就是完全解除戒嚴的那一年
所以小弟的"戒嚴"都是從長輩那聽來的
剛好小弟家父是正統閩南人
家母是外省與客家的孩子
所以有更特殊的想法(還是說比較客觀的想法呢?)
江國慶案首先要知道,他是用"軍法"審
這本來就會很快的就決案,"冤"就只能說真的是"冤"了
並盡在軍中這樣死的不是少數,而且並不是只有我國如此而已

再來是重點
重點就是這228
228是很多人的痛,是閩南人的同時也是外省人的更是現今台灣人的痛
為什麼小弟這麼說?
閩南人因為光復後國軍來到台灣
看到的卻是比日本還悽慘落魄的景象
不免會有排斥心理
而國軍,總共打了數十年的仗,而且還沒打完
不只是士兵,連將士的心裡都累了
就這樣事件爆發,政府當年怕最後的句點都失去了
導致之後的鎮壓...
最後兩邊都傷痕累累...
知道今天...
小弟不解的是為什麼到現在還有人或某政黨
還會拿當年的事情來說嘴...
好玩的是1947年發生的事
多數出來說嘴的不是百髮蒼蒼的老人,而是青年與中年居多...
算一算就算是當年家屬起碼也66歲了阿...
也因為228和類似事件不斷的炒作
導致警務公權力不斷的下減也是事實...
減到沒甚麼人怕警察的時候... 你們也看到了...

01-04 22:39

狐耳喵
呵呵,沒有題材的本土派永遠愛二二八01-04 22:42
狐耳喵
二二八對台灣人或是國民政府都是傷害01-04 22:43
B.C.K
上篇很多錯字敬請見諒...

01-04 22:40

狐耳喵
不會,很精闢01-04 22:42
747
樓主發的文真的不錯!讓我省思了好久,但也看到了很多極端的言論!
每一件事都有因果關係,就像湯英伸先生的案例,要不是老板壓榨他,他會這樣嗎?
今天在台北工作如果是這樣被迫害我不相信你會去做!
只是他的做法比較激勁罷了,那是否該也檢討一下受害人的所做所為.
俗話說:可惡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
兩方都有錯!

現今台灣沒有相當的配套措施,那當然也就不是用!
有罪本來就要受到刑罰!但因該更警慎的審理!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標準
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如何去融合,並且去接納不同的意見才是重要的!
要不然只會變成政治的惡鬥!
那台灣怎麼會進步呢?

結論就是要從雙方面都要去考慮,而不是為反對而反對,就如樓主說的需要多討論,回到最根本的才是必要的.

01-04 22:45

狐耳喵
討論才是重點,就是有人想要抹黑別人01-04 23:26
聖騎獵師
到底誰在作秀大家有目共睹,
你就不要再為了廢死聯盟那幾個瘋子辯到惱羞成怒了。

今天支持死刑,
就是希望那些重大刑案的受害者家屬不要是自己,
而假如真的是自己,
也會希望法律可以給自己一個公道。

這點用在誰身上都一樣,
那些說支持死刑才是偽善的,
你就試想看看,
今天你家全部的女性都被一個兇手性侵然後分屍,
你家全部的男性都被他亂刀砍死,
只有你一個人活下來。

而法庭上兇手還大言不慚的說:

"如果他能出去,他會連你一起殺掉。"

最後當你希望法官判他死刑的時候,
還會有一群自稱廢死聯盟的人對你大罵:

"為什麼你不肯原諒兇手!!??"

這時你們再來問是誰偽善、是誰作秀吧。
我奉公守法,
為何我要去聽一群不守法的人的聲音?
人權與尊重是對等的,
今天台灣至少七成九的民眾不支持廢死,
為何我們就要尊重廢死聯盟來干預司法、霸凌民意??

樓上早就有巴友看出你對廢死派與死刑派的支持者回應有多不中立,
我也不會去跟你辯這一點,
我只要你知道,
當你覺得支持死刑的人偏激的時候,
請你想一想,

今天所有人想要的只是"安全"、"公平",
而今天有人帶頭"不安全"、"不公平"的時候,
還有一群自認為正義的人在護航這種"不安全"、"不公平"的時候,

你就會知道為何會引起眾人如此大的怒火。

01-04 22:47

狐耳喵
誰惱羞成怒啊=口=...
只是不懂你是在罵誰,我解答文章被罵實在是無辜啊XD01-04 23:26
天音人言
to 石頭
難道不是嗎?你所謂的正義是透過政府去實踐,而不是透過被害人或其家屬的手以暴制暴.然後旁邊的人在搖旗吶喊:"他該死他該死"不就跟競技場一樣? 還有別扣我帽子說我支持廢死

01-04 22:49

狐耳喵
[e15]01-04 23:25
鴉羽川
天音人言 最後一段話真的跟我想的一樣呀XD
要是有競技場的話
希望能弄得像日本的大逃殺一樣[e24]
既能解省經費養罪犯,又兼娛樂效果賺錢[e32]
....
....
但以上如果成真,人性應該都泯滅了吧[e29]

01-04 22:50

狐耳喵
是啊01-04 23:25
Z.K
有空多去您心中那些廢死40~50年以上的美好國家(最好能暫居1~3個月)
多看/多聽與了解該國文化背景,在回來看台灣的廢死就頗可笑。
根本假議題

01-04 22:53

狐耳喵
台灣需要配套01-04 23:25
將太的烤月餅
不好意思 我沒有看完留言
關於德國廢死的納粹原因論是有誤的
早在第二帝國時期就有廢死

01-04 22:53

狐耳喵
樓下有解答01-04 23:25
ネプテューヌ
@將太的烤月餅 :

不過西德最終通過廢死是在納粹垮臺後,東德則一直有死刑,直到1987年。

01-04 22:58

狐耳喵
沒錯01-04 23:25
747
奉公守法不代表你是個善良人!
而是你怕惹上麻煩自保而已!
就像你看到有人在你面前發生事故,你卻不理會,那是因會你怕會被誤認是你做的一樣!
現今為何會是民主,那也是有人出來革命,也很多人也認為這些人有病!但結果呢?
你說別人是偽善,那你自己又是報著怎樣的心態呢?

01-04 23:00

狐耳喵
沒錯!!01-04 23:26
石頭
to 天音人言

好吧,除了我說你支持廢死這點有誤(既然你自己這麼說…)

除此之外,我所說的跟你論述的本質是不同的,你說百姓喜歡見血,而我則不認同。至於我的見解和你的有何不同,你就自己再比較一下吧,在此不再重複描述…

01-04 23:06

狐耳喵
[e5]01-04 23:25
聖騎獵師
今天廢死議題上會有三種人,

支持死刑的人,
要的只是公平、安全、正義,
所以希望兇手死刑,
一死百了,
也算是一種仁慈了,
至少不是十大酷刑。

第二種人,
雖然支持廢死,
但他們的理由是因為覺得,
兇手只死一次不夠用來贖罪,
他要花一輩子、甚至痛苦一輩子來贖罪,
這種人其實有時候比第一種人兇殘,
但他們的訴求也是正面的,
就是希望公平、安全、正義。

而第三種人,
就是廢死聯盟這票人,
他們就是執意要台灣廢除死刑,
為什麼廢除??
他們只會說一套模稜兩可的狗屁理論,
說什麼別的國家都廢死刑、這是世界潮流、死刑是野蠻的、死刑犯也有人權。
請問今天他們聲援的這些人,
隨時隨地有可能威脅到你自己跟你家人生命安全的時候,
你還會開開興興的說:
"我認同你的想法"嗎??

如果是第二種人那我也算了,
可能是表達的錯誤或語意的誤會。

如果是第三種人拜託不要再出來談廢死了,
所有人要的只是"公平"、"安全"、"正義",
就這麼簡單,
如果你還要我們去尊重一群連這三點都不能給我們,
還執意要我們去同情、關懷會威脅我們上述三點的兇手們,
我們不從就說我們野蠻、偏激、帶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zTV83DliY4

到底是誰偏激跟作秀??

01-04 23:12

狐耳喵
有你的道理存在,但是給人扣帽子的行為不予置評01-04 23:24
狂三
死刑不能廢除 而是 用不到死刑

我覺得這樣才是對的

01-04 23:22

狐耳喵
這就是妥善的解決社會問題01-04 23:25
綠色夕陽
板大的文立場上其實已經很接近中立,很不錯!

我認為死刑是為了讓死刑犯了解生命的重量,並不是單單為了嚇阻!
就如同板大最後的結論,有人最後得到真正的醒悟
其實說起來死刑和廢死本身討論起來就是矛盾並沒有哪一方是錯誤的!
說起來這就是人性
最後
嚴肅的說!台灣真正要廢的不是死刑,而是緩刑

01-04 23:25

狐耳喵
呵呵,感謝看出啊XD
緩刑嗎?世界各國都有的說
讓人不會受到過重刑罰01-04 23:29
尛熊精
還不錯,值得省思,已GP。
不過有些內容我想反駁!
雖然冤獄的死刑,會造成無法挽回的錯誤,但在現今科學日漸進步,再加上一些審判的透明化,以及多次多年的上訴機會,我想,若要造成冤獄,比起以前而言,是難上數百倍的,所以其實冤獄的可能性能捨去掉!
第二,不知道您是否有想過,若死刑的存在與執行,還有這類「不怕死」的殺人魔出現,那麼取消了,會不會出現更多「怕死」的殺人魔出現呢?
我想死刑的存在與執行,是能夠有效的嚇阻犯罪,但就像你所說的,還是會有些「不怕死」硬是去犯案!就像酒駕一樣,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即使面對法律的約束,這種人還是存在的。
不過我想,在未來的某一天死刑會廢除,但那天還很遙遠,可能要再過個一、兩百年,並且發生多次戰爭之後!當人們能互相理解、體諒的時候,法律這種東西已經不用再存在了!

01-04 23:32

狐耳喵
冤獄有時候內有隱情,其實各國都還是有冤獄的。
最終的夢想,當然是沒有死刑或是嚴刑峻罰01-04 23:49
天音人言
to 石頭
我的確是支持台灣必須擁有死刑;但是"執行死刑"跟"報復"是兩碼子事,我其實很討厭很多人把這兩件事混為一談,因為大多數的人根本沒搞懂"民主國家"對"死刑"的定義,他們把"政府執行公權力"跟"受害者得到慰藉"混為一談,結果就是搞不清楚這點的台灣人結局就是變相的去仇視廢死聯盟

01-04 23:33

狐耳喵
是啊,其實就算廢死聯盟不合理
大可不理,但是不要謾罵啊01-04 23:50
愛睡覺的精靈
廢死是最終的理想目標 可是前提是人的精神跟思想在一定標準以上 對於精神思想不正常的人 說實在的廢死不廢死都是沒有意義的事 反正廢死我多殺幾個 反正都要死我多找幾個陪死 沒人真正站在被害者跟加害者的立場看 不管支持廢死或不支持的多半都站在第三者的立場觀察 根本就沒有個準

01-04 23:33

狐耳喵
所以需要套配啊01-04 23:50
聖騎獵師
我不需要給你扣什麼帽子啦,
你是怎麼回支持死刑的人,
又是怎麼回支持廢死的人,
把留言看完就能略知一二。

你要說你支持死刑、廢死,
我都無所謂,
但你如果去站在廢死聯盟那邊,
或是你回文、用句像廢死聯盟,
你真的會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我今天跟你得到的結論就是,
千萬不要幫廢死聯盟辯護,
即是他們被罵到狗血淋頭、祖宗十八代都被挖出來,
你也千萬不要去當擋箭牌。

說真的,
支持廢死是一回事,
但是支持廢死聯盟那群人是另外一回事,
明理的人就會知道他們只會引來口水跟反效果。

廢死聯盟講出來的話得不到尊重是有原因的,
而且是可恨的原因。
我們要的很簡單,
我再次強調:
公平、安全、正義,
今天廢死聯盟再動搖我們的訴求,
我們向他們要求更好的替代方案,
他們提不出來,
卻還執意要我們接受他們的訴求,
所以他們不值得我們尊重。

01-04 23:34

狐耳喵
嗯哼,你不尊重他們
但是不要遷累到我的想法XD
你不喜歡我接受,但是不要強迫我不喜歡01-04 23:51
彗星弧光
前面一開始覺得本篇文章有稍微偏頗之處(不過可能是因為我自己立場的關係)
到後面這種情況就不見了
是一篇相當有價值的知識文章
感謝作者的心力

01-04 23:40

狐耳喵
感謝你啦,資料查了頗久XD01-04 23:51
聖騎獵師
當然,
支持廢死的人也要有個覺悟,
就是當你真的成為受害者家屬的時候,
我真的不信有人可以抑制的住想親手搞死兇手的衝動,
當然如果你想虐爆他卻又不讓他死又另當別論......

我們要的就是:
不想成為受害者,
若成為受害者,
我們則要一個公道。

廢死議題其實根本問題就在這邊,
怎麼樣"保障我們不會變成受害者",
怎麼樣"給我們一個心服口服的公道"。

支持死刑的認為以死謝罪就算遲來的公道,
支持廢死的可能認為犯人的生命還有價值,
要讓他用完那最後的一點一滴才算贖罪。

但絕對不是廢死聯盟講的那一大堆狗屁倒灶的鬼東西。

還有最常被跟死刑攪在一起的治安問題,
說真的那是另一個層面的東西,
牽扯的東西很多,
但卻又沒有直接關西。

說簡單一點,
你不去殺人放火強姦勒索喀藥,
死刑就讓他擺在那邊有什麼好怕的??

01-04 23:42

狐耳喵
你提的廢死問題
我相信廢死人士自有覺悟
但是我相信死刑,請不要把我拉下水XDDDDD01-04 23:52
法米
以下純個人意見:
1.死刑雖然不是最有效的嚇阻犯罪發生,
但不代表沒有發揮出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就像考試作弊會被記過,但還是少許人照樣作弊,
但不代表"被記過"沒有限制影響那些沒作弊人的想法,
當考試作弊無任何處罰,那是否會天下大亂。)

2.死刑會造成冤獄等..的不公平,
但從以上提出的例子,需要改進的不是死刑的廢除,
而是"逼供"這一項不良的風氣,
因上層壓力、賄絡等影響,
才形成冤獄的產生,
有勢力或者有金錢,就能主導一切,
其中表現出的是國人的價值觀,這才是我們要看清的問題所在。

3.聯合國並沒有強制台灣修改死刑,
這一點...
(1)台灣並非認可的國家[e3]
(2)台灣並未加入聯合國[e27]

結論:個人支持死刑制度保留[e22]

01-04 23:49

狐耳喵
我也支持,但是廢死的想法有些可以讓我們自我反省
社會有缺失,我們要讓他完美01-04 23:54
ネプテューヌ
有個想法,不做姦犯科,不代表就不需要討論死刑存廢甚至整個法律系統了,不然,在中國大陸和北韓,和其他的一些不自由的地方,「不去碰宗教和政治言論就不會「失蹤」,為什麼還要去討論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呢?」

01-04 23:50

狐耳喵
哈哈,同意!01-04 23:53
颶風之鷹
廢死聯盟用江國慶冤案來論述死刑是不恰當的
其實當過兵都知道軍隊是一個怎樣的環境
你可以致力於軍中人權的改善
但是不能把軍法跟一般人民的刑法混為一談
江國慶是因為軍人身分被以軍法論處
如果今天是由警察來偵辦及一般刑法論處的話應不至於有此冤案
發生這樣的冤案令人遺憾
但是用這樣的理由來否定刑法上的死刑是太過偏頗

01-04 23:50

狐耳喵
蘇建和也是一般刑法
這都是相同立足點01-04 23:53
747
你不去殺人放火強姦勒索喀藥,
死刑就讓他擺在那邊有什麼好怕的??
那葉少爺那種的算什麼?
那酒駕撞死人就不用?
那你把家屬當什麼?
那如果你是被害人的家屬你能說什麼?
沒道理呀!

01-04 23:54

狐耳喵
反正替別人說話都是怪事,我們能做的就是理解跟包容01-04 23:59
月讀院咎霧
兩句話推翻你所有的言論

連死這種絕對絕望的存在都沒有辦法遏止犯罪

你還希望哪種活刑可以讓罪惡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就憑以上這點,廢死根本是無稽之談

===================================================================
死刑廢除聯盟說穿了不過就是一群「又不是發生在我身上」的傢伙所組成的團體

當使被害者家屬傷心,絕望,悲痛的這些事件發生在它們的身上時,他們還有辦法繼續堅持自己的廢死之論嗎?

一句話,不可能,不要跟我說你心中沒有恨,只是因為你還沒遇到

01-04 23:54

狐耳喵
你說的第一點,那既然這樣
也不用死刑啊,反正大家都會犯罪
你不用幫她決定他的心境,那是不公平,也很可笑
死刑的問題不是你說了算,更不是誰說了算
我的文章提供兩面思考,如果不願意思考那還真的很可惜...01-04 23:58
尛熊精
我覺得冤獄這件事,別國我不知道,但單論台灣而言,在現在媒體當道的台灣下,是很難發生的,除非有人的勢力可以大到把所有的媒體都給壓制下來,不過看看現在,連高雄最大的地下錢莊的某小開酒駕,都能吵得沸沸揚揚好幾日,我不覺得目前有人能牽動整個台灣的命脈!

01-04 23:55

狐耳喵
你的意思是小人物不用管?
而且媒體治國是亂象,怎麼會當榜樣?
那法官還需要判決嗎?聽從媒體即可。
那還需要法律跟警察嗎?
顛覆體制的話,有時候你可能不了解
但其實這些問題都是複雜且難解的01-04 23:57
ネプテューヌ
話說「認為該不該有死刑」和「會不會恨兇手、原諒兇手」似乎也是兩回事?

01-05 00:00

狐耳喵
本來就是~01-05 00:01
颶風之鷹
你所說的那件案子大概只能由神來審判了
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這樣爭議的例子不能說明
可能是當年警方粗糙的辦案讓他們有脫罪的機會有說不定
時空環境不能改變
如果當時有更科學或是現場環境不被破壞
可能有更有利的證據來指控
要朝著更精進警方的偵辦技巧還有司法審判的方向努力

01-05 00:00

狐耳喵
有時候真的是無奈...
並非要不要死刑,而是人事已盡01-05 00:02
975
可理的制度是制式 不合理則變成另一外的成果 可是他們當初就以經犯下錯 會有什麼樣的報應也是合理 最害怕的是(私法)不是司法 只能用最合適的思法完成對各種的回報 讓萬物醒思

01-05 00:03

狐耳喵
不太懂啊=口=...01-05 00:04
尛熊精
我並沒有說到小人物不用管吧?反倒是有媒體的出現,能為那些小人物發聲不是嗎?而且媒體治國?言重了吧?媒體終究只是媒體,但他能為那些受到不平等待遇的人們發聲,讓社會的大眾知道這件事的另外幾面!任何事物都有兩面,媒體也是一樣的!在你看來現在是亂象,但對於一些因為媒體當幫助而受惠的小人物們,卻是救世主!

01-05 00:04

狐耳喵
媒體不只是媒體,他們代表的是所謂的民意
如果過頭,就會衍生成暴力。如果濫用,誰
知道所謂的小人物,其實是甚麼來頭?01-05 00:07
狐耳喵
我認為媒體可以幫助司法,但是它同時
也能殘害司法。正常的途徑是,減少媒
體干涉,端正司法體系,建立清廉司法
機構01-05 00:08
聖騎獵師
所以問題就在於你要去護航廢死聯盟嚕[e25]
你既然說你支持死刑,
廢死聯盟就是把這些人都當成野蠻人,
而他們都是最清高的文明人,
不然就不會有這首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zTV83DliY4&list=HL1357314943

對這種把台灣七成九民意當屁,
不順從他就詛咒你帶衰,
你還能如此包容真是讓我佩服佩服。

基本上這些重大刑案的個案,
受害者家屬若真的能說出:

"算了吧,你好好反省就好。"

然後同意法官可以不判死刑,
那我們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但是當今天家屬覺得兇手沒有得到應有的報應,
廢死團體卻還要雞雞歪歪一大堆,
誰受的了??

而且最慘的是廢死聯盟還不如我們這串下來許多支持廢死的巴友,
他們有他們的想法,
有他們認為可以代替死刑的配套,
廢死聯盟有什麼??

他們甚至連對受害者家屬的關心的做不到,
(不要跟我說他們有做啦,有做的話就不會一堆受害者家屬把他們也當兇手了)
所以不用去幫廢死聯盟護航了,
這樣認同你的人肯定會更多。

事實上廢死聯盟根本不該出現在廢死議題上,
因為他們對議題討論的進展一點幫助都沒有,
他們只會讓對兇手的仇恨無限上綱,
然後總有一天他們會連自己的命都賠上去。


01-05 00:05

狐耳喵
我不同意他的話,但是我不跟他起舞
說句實話,如果隨他起舞,不就增加
他收視率? 也可以提升他們知名度

他們要陪她們的命是他的事情,你也跟著加入戰局
相對來說就...01-05 00:10
975
死刑跟重大刑法各者刑法都有合理存在的必要 可惜現實狀況遠超乎我們能作為的部份 就是不犯罪 行的正坐的穩 就不怕有危害 錯怕虧心事和(有心人)而以 法律的設計是為了社會的制度跟安危和平 不是無為的任何者的設定 嚴重的說一句法律是死的人才是活的著

01-05 00:06

狐耳喵
恩哼01-05 00:11
尛熊精
如果那些媒體的影響力沒這麼大,我想依那位小開的爸爸的實力,或許連車禍這件事都能讓它不存在呢!更何況是酒駕撞死人?

01-05 00:07

狐耳喵
最重要的不是媒體啊孩子
最後葉少爺被判緩刑
你覺得這就是你要的正義??
最重要的還是修改惡法,改革司法機構,建立清廉司法01-05 00:12
超級小蝦米

要是法律不能保障人民,那麼人民就沒有必要遵守。
法治規範人民,彼此得到生命安全,但還是發生殺人到底要如何逞治?

找到的證據執行死刑,所以證據確鑿就可以執行;是理想,但要是是錯判的話呢。
不就違反了我們所認為保障呢?

我們的身家安全都不安全了,要如何認同死刑?
那死刑該廢?因為它並不可靠所以廢除它,找到什麼其他替代呢?

我不太能找到支持廢除死刑,但殺人就要償命,這樣的觀點對嗎?
殺人的原因變得非常重要了,也許是誤殺,總總的也許......
當真的要執行死刑嗎!真的就能維護你我的安全?
我不清楚,但我們為何要守法,是為了大眾權益,明日的生活安全。

遵從這樣的法律是相信法律保護我們,即使有死刑會失誤,我們仍讓它存在?
該如何取捨?
法律還是要繼續修正,即使這時侯是正確,那下一刻仍要不停的想,因為誰知道自己不會是失誤下的羔羊?
只能希望真的有完善法律的一天。

01-05 00:11

狐耳喵
沒有完善法,但有完善人01-05 00:14
尛熊精
到底是我表達能力有誤呢....還是怎麼樣.....,為什麼我舉了三次一樣的例子,卻能解釋成「我覺得被判緩刑就是正義」?算了,體諒你要回覆這麼多人,我就最後一次在這篇留言吧!修改惡法、建立所謂的清廉司法體系,還是要靠媒體們代替大眾去督促的!不然單靠那些執掌權力的人去做事,也不會造成現在如此多的民怨不是嗎?最重要的不是媒體,但媒體也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之一,總之現在的平衡,是經由多方的權力相互制衡的,沒有一方是最重要,亦或是不重要的!

01-05 00:20

狐耳喵
我沒有說任何人不重要,只是媒體治國已成亂象
不宜拿來當作最主要武器,人民要有自覺,司法
才會公正。而非請媒體來主持,容易亂套01-05 00:24

我是支持死刑不要廢除的,本想也仔細留言(本身看到廢死言論EQ會急遽下降)
但怕引起爭議+留言一來一往,就不要說太多好了[e18]
看巴友有點爭論氣氛有點緊繃
大家都是善良守法老百姓,僅想法不同,為此而失和~損失有點多

我的立場較傾向
1.被害人家屬
2.假釋機率太高再犯(已經有不少實例)
3.台灣目前無期徒刑=幾十年的代名詞,辦不到完全終身監禁
4.犯罪者只要庭上懺悔往往就能夠減罪,法官心證問題讓人搖頭(只要演給法官看就好)
--搏假釋的話更多,在監獄中當乖寶寶;個人完全不相信極惡犯罪者的懺悔行為(有真心悔改很少)
5.承2,再犯時候新增被害人,更是悲劇,讓人對假釋和審判感到憤怒

我再想哪天支持死刑的立場會不會被廢死聯盟說我是暴民[e27]
滿希望辦個全民公投,一次解決國際壓力和國內壓力。
辯論大會則不支持..每個人的嚴詞表達能力有高有低,公投方式較簡化又能讓人人表達立場。

不管廢死或是支持死刑的立論為何,我覺得要考慮上面5點
特別是第一項,一定要站再被害人和家屬立場去設想
許多兇殘案被害人是抱著恐懼無法抵抗被虐而死亡,活人不能幫他伸張冤情是很遺憾的事
不可每次都只討論殺人犯的人權
常見被害家屬完全被無視,只有殺人犯有人權,死者則都被無視。
死刑存在我認為可伸張被害人的正義+社會上正視聽

不想被判死刑就不要犯那麼重的罪。

現在的死刑犯全部都知怎麼拖時間(1 2 3審,更1 2 3~11 審,還有非常上訴 申請釋憲)
讓我覺得根本操弄法律

唉,以後槍擊犯殺人犯不如當場擊斃算了(EQ又極降

01-05 00:22

狐耳喵
其實法律就是故意要給死刑犯空間...有機會來講解法院制度
不過死刑現在就是有必要性存在01-05 00:25
鐵心
廢死聯盟希望廢死 無非就是開國以來 兩件江國慶+蘇建和 現今與過去大不相同 要被判死刑的條件比過去要來的嚴格太多 畢竟法官判死刑法官也會有自己殺了人的感覺... 就如同之前有個犯人說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死刑更多是一種嚇阻 或許有人會說這沒有實際的關聯 但沒有了死刑 社會犯罪顯著會減少還是顯而易見的增加 沒有人能夠背負這個責任
台灣的法律就算是無期徒刑 也會被放出來 不然就不會有犯人殺人被判無期 然後出來了又殺人 若廢死聯盟真這麼的聖人 應該讓它們身體力行 每個放出來的死刑犯 都必須住在廢死聯盟成員的隔壁 若國外的廢死聯盟真的這麼聖人 那所有在我國被判死刑的人 都引渡到你們的國家

01-05 00:23

狐耳喵
所以我們要試著說服他們啊XD
他們謾罵我們,我們聽不進去
同理也是一樣啊XD
我們謾罵他們,他們也聽不進去01-05 00:34
落月星辰
其實廢死聯盟只要不是一直站在他們的角度來說
基本上是可以理解,甚至是認同他們的想法

但是廢死聯盟現在卻是一昧的強調"個案",而去忽略大多數正常的案件
如果廢死聯盟不能保持一視同仁的態度來跟社會大眾說明,那大多數人是不會採信,甚至認為廢死聯盟是一直在強調個案的無辜,而無視了真正加害於他人的那些加害者

再者,廢死聯盟現在只有一直強調加害者們的"人權"
試問,當這些加害者在加害的時候,法律是否還保護著他們的人權?被加害者的人權又在哪裡?
難道被害者不在世之後,他們身前的人權就不必在被重視?
法律上的人權說的是人人平等,當這加害者在加害的同時,其實就已經喪失他們所謂的人權了

最後,這些加害者真的倖存下來了
那麼,後續的相關費用又是有何者來支付?
廢死聯盟?還是我們這些繳稅的無辜百姓?

01-05 00:27

狐耳喵
沒錯,所以我強調的是配套與溝通01-05 00:33
禁語
我個人倒認為 這世界有贏家就有輸家
贏家把持得住自己 輸家卻輸光一切
當他決定犯案 那代表他想在賭一把
而對付想在賭一把的人 家父有句名言:打斷他的腿!
我從不認為人需要機會 法律是人訂的
享受一切自由 需服從法律是共同的基本原則
尤其作賤他人自由者 當然沒有人權也沒有自由

01-05 00:39

狐耳喵
這之間的執行者是法律,所以還是需要辯論01-05 00:43
出人意表的基德
該怎麼說呢......

我想大部分鄉民應該都跟我一樣,對社會動向的認知僅限於新聞媒體,因此我想以無知的民眾來表達我的想法

坦白講,對於台灣的司法程序、法律條文等等我連個屁都不知道,所以我能夠理解的,僅僅是在一方的片面之詞上。雖然有點不好意思,但文章中的例子實在難以引起我的共鳴,因為我不屬於那年代

我支持死刑,因為我不想浪費我的錢來養一群我認為是人渣的人,即使這是我對他的誤解

江國慶一案雖然確實是潛顯易懂,但畢竟是好幾年前的案子,我不知道這幾年是否有改善,但總不可能都不進步吧?當然我不是說不能表達自己的意思,但若總是糾結於好幾年前的案例,又怎麼能了解現代的進步呢?

而且對於文章中我有一個不解的地方,確實有許多犯人在受刑前會反省,但即使是這樣,原諒與否仍是在受害者身上,並不是說他說聲對不起就能了事的

不過,殺人犯也分成兩種,一種是被逼到走投無路,另一種則是快樂殺人犯,前者姑且不論,我覺得後者才是最大的問題,以我國來說,後者經常犯案後裝瘋賣傻,甚至是瞞過醫師拿一張精神病歷表,然後被判無罪出來繼續ㄏㄏ

在討論廢死與否之前,我倒是希望先解決警方與法院的能力再來討論......

01-05 00:41

狐耳喵
對啊,所以是配套的問題
很多人都要亂搞,那問題自然就無解01-05 00:44
泥棒三級檢定 GET!!
個人認為廢不廢死從來都不是重點
如果一個人犯了殺人罪只是把他處以死刑殺掉就算了
那我想這個世界上會有殺不完的殺人犯

個人相信殺人犯的產生是社會的共業
與其給他吃兩顆子彈不如好好研究殺人犯為何會殺人
防止同樣悲劇再度發生

若真要廢死只會有一個前提:終生監禁不得假釋
很多人會說幹嘛浪費社會資源去養殺人犯?
但如果殺人犯的產生是因為社會大眾對於殺人犯產生的原因漠不關心所造成的結果呢?
是否我們就有這樣的責任去養他一輩子?
這也強迫我們多去關心社會邊緣人
而不是只是將責任推給社工去處理

像前陣子台南殺童案的例子
他所謂不會被判死刑完全只是藉口
其實他真正的理由只是為了想吃免費的牢飯
如果他口袋有錢可以吃飯是否就不會有無辜的孩童被殺害?
有人去關心他是否溫飽,是否就可以避免悲劇發生?

01-05 01:14

狐耳喵
對啊,這就是問題癥結點
很多人只會吵不要廢死01-05 10:21
特製路人甲71號
我認為死刑是人類中必要存在的一種刑罰。
從古到今,所有的文化之中都有以剝奪人類所擁有的事物為處罰的行為,其中最重的之一便是剝奪性命。
而這樣的行為並不只出現在有法律的地方,只要是人類團體,只要現實上允許,最重的處罰皆有可能為剝奪人的性命。

我這樣說,只是表明我認知到人類的社會中必然會出現有以死做為最高懲罰的行為,但並不代表我對死刑有支持或反對。

我認為死刑只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工具,使用這種工具的人才是討論死刑存續與否時我們要去思索的。

死刑的使用者究竟是法律、政治還是民粹與情緒?
而使用死刑時抱持的想法是威嚇、報復、情感轉移或是單純的執行程序?

實在有太多可以去思考的事情,所以有的時候死刑是合理並有效益的做法,而有的時候,就只是被某些人操縱的殺人工具。

01-05 01:22

狐耳喵
確實,有時候因為情況有各各不同01-05 10:22
世外閒人
在我看來廢死聯盟的成員一定要家中有發生被殺害事件的人才能加入
因為這樣訴求會比較被人所了解
而現在的廢死聯盟....只會把問題丟給社會和政府
沒有看到他們為被害者講一句話......
不要再說江國慶案了....那是當時的時空背景....
而現在死刑所判決的人還是冤案嘛.....
還是老話一句.....你家沒發生被殺害的事....沒資格要求被害者家屬原諒加害人

01-05 01:39

狐耳喵
那你不是被害者家屬,大概也不能要求要死刑了=w=
不是用這種反論來反對人,我的文章沒被看完真感慨...
明明就寫了「死刑可以讓加害人反省」,你們都無視就對了xD01-05 10:24
apiu
看大家的回覆 許多來源不乏新聞報導
許多社會問題一環扣一環
大家也可以撥點時間了解一下「反媒體壟斷」這個議題
在此附上懶人包 http://prezi.com/cnfwehlsy3t7/i-dont-want-want/
希望未來還能知道,正義是否得以伸張

01-05 01:42

狐耳喵
去反自由還實際點01-05 10:25
Dister(Mr.TM)
已看完(含留言),真的感覺某些人很會腦補、說不通
看完議題+留言只覺得人類真是微妙又矛盾的存在...
有很多美好的一面,也有很多醜陋、黑暗的一面
有時候追求互相理解,有時候寧願爭執到底也不願妥協
感覺再講下去會跑到其他地方去......多說無益,賞GP。

01-05 01:47

狐耳喵
人性本來就有兩面啊=w=
這個議題值得討論01-05 10:25
體術達人
廢死的配套措施就是生不如死阿~

看是要每天鞭 還是抓去勞改

像歐盟那樣誰受的了?

01-05 01:47

狐耳喵
你是說住很好?01-05 10:25
ネプテューヌ
死去的人能留存於世的權利似乎和活人享有的很不同;而在殺人案件發生後,不管對殺人兇手怎麼做,或不對殺人兇手怎麼做,其手下的受害者們都不可能再因此「復其人」,也就是使受害者重新成為活人。

另外對兇手人權與受害者人權的問題,似乎就像天平一般。就我的感覺,對某些死刑支持者而言,人的生命權像天平,任何兩人的生命權做為砝碼,彼此平衡,若發生了兇殺案,就會兇手和受害人間的天平發生不平衡,因此必須把導致不平衡的另一端的人的生命權砝碼給去掉,以使兇手與受害人間的生命權天平回復較為平衡的狀態;而對某些反對死刑者而言,人之生命權就像一艘船,所有人的生命權都在其上做壓艙物,一旦沒有足夠的生命權來壓艙,生命權之船就會翻覆,因此,即使發生了兇殺案,少掉了一些做為「壓艙物」的生命權,也不能將兇手的生命權去掉,不然會讓生命權之船變得更危險。

這是我的想法,未必所有人甚至多數人都是這樣想的。

01-05 01:51

狐耳喵
呵呵,很有自己的見解呢,值得借鏡01-05 10:27
魔月
這篇文章很不錯阿,從多個面向探討廢死、死刑以及國際上潮流,就像之前有一篇新聞好像有提到人權協會人員有提到希望可以用別的處罰代替死刑,不過他們也並不是如同廢死聯盟那樣,一提到死刑就好像對他們執行一樣,恩,所以我覺得我個人不喜歡台灣的廢死聯盟的觀點(甚至可以說是反對),因為他們有點過頭了,不過要執行死刑我們也要讓國外理解:
一、在台灣,即使罪大惡極也不輕易判處死刑。
二、當判處死刑,在台灣不代表沒有審查翻案機會。
三、至少從之前的冤案之後,至今執行的案子每個都一定是罪證確鑿的。
真的覺得每個國家的國情不一樣,執行的適切度和方式就不同,而且真的要有甚麼方法寬慰被害人的家屬才是真正的重點,可惜至今沒人討論,不然就是被廢死聯盟搞到失去焦點,我真的覺得像這樣的申論才找得出真正該做得事。

01-05 02:07

狐耳喵
有人要腦補我也沒辦法xDDD
這樣的想法很好啊~01-05 10:28
挖嘎
很多人看到廢死就很激動阿~ 話說犯罪率其實跟生活過得好不好關係比較大吧? 人窮就比較容易想犯罪,跟友沒有死刑不太有關.....而且也沒什麼完美的法律~就算有執行上也一定會有瑕疵

01-05 02:12

狐耳喵
沒有完美法,只有完美人01-05 10:29
MYTHWATER
"但是在我國的歷史上,並沒有因為唯一死刑或是死刑的存在,就完全嚇阻了犯罪。"
廢死聯盟最大的謬論,就是這句話

我們不需要完全嚇阻犯罪,我們只要能嚇阻大部分的犯罪就行!

因為上廁所後洗手不能"完全"殺死細菌,所以乾脆不要洗手?
因為死刑不能"完全"嚇阻犯罪,所以乾脆不要死刑?
因為保險套不能完全防止性病,所以乾脆不要保險套?

真是夠鬼扯的!

不怕死刑的犯罪者終究是極少數,絕大多數的犯罪者對於死刑都是懼怕的
有了死刑敢犯死刑重罪的人就少了,治安就好了,十個人犯案總比一百個人犯案要容易偵辦

01-05 02:24

狐耳喵
大部分的罪嫌都不是死刑XD01-05 10:29
GN00596937
我ㄧ直記得一句話"法律是公平的,但不是正義的"
有死刑有沒有冤獄!?有
沒死刑有沒有冤獄!?還是有

廢除死刑研究犯人行為.犯案動機?
能研究出什麼我也很佩服

廢死/不廢死 受害者永遠是人民百姓
該死的永遠沒事
給人民看的都是水面上的東西

可能我表達不好...
但是廢死/不廢死 只是治標不治本(可能治本都沒意義)
回頭看看歷史經過多少年才有"廢死"這名詞
一個很根本問題
那些人幼年時期如何?父母教育如何?
學校教育如何?社會教育如何?

與其大量宣傳廢死/不廢死.人權問題
請你們從"根本"做起..萬丈高樓平地起
現在連老師教學方式.程度問題都慢慢浮現

人命很值錢也不值錢
死一個你世界人口還很多,多一個沒差少一個也沒差
但是你是世界唯一個

01-05 02:34

狐耳喵
根本真的最重要啊01-05 10:31
Zeno
有前科的人在社會上生存困難的確是事實,
重點是刑期犯在假釋期間再犯的案例也不少見,
曾經殺過人的或有暴力傾向的在你得知後還能以平常心對待他的這世界恐怕沒幾個人吧,
給他們個機會重生說起來很容易實際做起來真的很難。

01-05 03:13

狐耳喵
沒錯01-05 10:33
神滅
上面有人說 如果那些廢死聯盟的家人被殺害 看她們還會不會原諒兇手
照樣支持廢除死刑?
日本人權律師岡村勳他的妻子被他負責辯護的當事人仇家殺死
開始從原先支持廢除死刑 轉變為開始支持死刑的執行
那些支持廢除死刑的人 只不過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事不關己 就在大放厥詞
哪天換他的家人好友被殺害 看她們是繼續支持廢死? 還是像那位律師一樣改變想法?

01-05 03:16

狐耳喵
岡村勳他本來就支持死刑
資訊太舊了XDDD01-05 10:33
小小D
我覺得死刑還是要的拉
只是是要殺該殺之人

冤死的部分,重點是在"冤"。我覺得跟廢不廢死沒甚麼太大的關係
因該是要討論審判的制度吧
廢除死刑 還不是有冤獄

可以提高死刑的門檻,但是還是不能廢死

01-05 03:52

狐耳喵
不錯,台灣現在就是這樣01-05 10:33
小因
因為有死刑,罪犯不怕死殺人更多,反正都要死
如果沒死刑,罪犯不用死無限狂殺,反正都不死
死刑怕冤獄
廢死怕出獄又狂殺

01-05 04:35

狐耳喵
...01-05 10:35
Evangeline
死刑的執行不分軍法刑法
這種觀念是連法學都不算唷
同樣是冤獄,沒有差別
---------------
刑法是對社會大眾負責。
軍法......只是對上級長官負責。
每個高官都會想爬的快,不想自己手中留下爭議性的案件
所以多多少少對軍法官施壓,畢竟..有些軍法官的考核權、留營權都在那些高官手裡...
不是您不懂司法...而是您不懂中華民國國軍體制。
江國慶案...軍方執行死刑太快了。
蘇建和案...王文孝被抓不到半年就被槍決了....還是軍法執行死刑太快

我個人是認為,死刑是必要的,相對要執行死刑就應該更嚴格審核,有爭議性的死刑犯就延緩執行,就像蘇建和案一樣,拖延了21年司法才還他們一個公道。

01-05 08:01

狐耳喵
刑法是對最高法院負責XDDDD
一樣有壓力,都是人審,一般法院你就當他是神?01-05 10:35
狐耳喵
不過嚴格執行死刑我國現在就已經做到了01-05 10:36
Ctrl+W
所以我覺得,以上這些案例,他們被判死刑只是剛好而已。
他們的罪刑和變態心理已經非常淺顯易懂了!
所以已經沒有甚麼辯駁或是思考的空間去考量死刑或不死刑!
再者之後連囚犯的健保也要人民去負責,這只會剝削一般人的生活人權。
人們繳稅是為了讓國家更強大讓生活更美好,而不是讓犯罪更加的無所謂。
這讓我想起有一個國家,受害者家人可以要求同樣的被害手法去制裁犯人!
你挖我一雙眼,我也挖你一雙眼。這完建立在個人請求上,也屬人權之中!
你可以選擇放棄!這才是真人權!而不是只一昧的保護加害者的人權!

01-05 08:07

狐耳喵
明明沒說一昧保護...你要腦補我也沒辦法XD01-05 10:36
筱燁
要別人尊重您的言論,不先得尊重別人的言論嗎?
顧左右而言他的回覆方式不也讓人很不尊重,
且支持或不支持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
看文章後就會有不一樣的結論,
這充滿矛盾的文章也讓人看得莫名其妙,
後面回復其他巴友的內容更令人懷疑其客觀性。

01-05 08:34

狐耳喵
啥米小啊XDDDDD
我尊重你的言論權,不謾罵就是其中一條01-05 10:37
狐耳喵
文章不看完,一點都不尊重我=w=
在我看來,你更奇怪01-05 10:37
肉圓
是否想太過複雜....
監獄人滿為患是事實...
判無期徒刑 然後人民納稅供養...不覺得本末倒置?..
感覺很多人都忽略了 " 經濟層面 "
卻都高談論闊人生道理....
連這篇也...

01-05 08:44

狐耳喵
啥米鬼,經濟層面你們真的很好笑耶xDDDDD
監獄的花費一年頂10億,要經濟面去抓貪官啦你們XD01-05 10:38
叁洞陸捌
我覺得 死刑的制度可以被保留 但是死刑終究是一把雙面刃,像是江國慶案,是我國史上最大的冤案悲劇,不過我們不能因噎廢食。
死刑可以有效的防制某些犯罪,有目共睹,但其不可逆性質仍然可怕。
但我們沒有完善的保護被害者家屬措施,我們現在廢死等於要修改許多法律來保護被害者家屬,這要很久很久……
本人比較不會表達,以上。
[e1]

01-05 08:45

狐耳喵
好說法01-05 10:39
歡樂包
我個人是支持死刑的 殺人就要償命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作所為負責任 但如今台灣法律讓我感覺已經非常不嚴謹了 例如酒駕撞死人 也不會被判死刑 就是罰錢了事居多 開快車撞死人也是如此 讓受害者家屬情何以堪 甚至遭受到二度以上傷害 不過也是有極少數是因為受到家暴或者暴力跟威脅對待而產生的
(這種的案件的確可以拿來做檢討空間) 我不懂法律條文 只知道法律是該保護好人不受到傷害
如果連法律都不能相信那我們國民不是每天都得活在驚恐之中
至於廢死聯盟的想法我不清楚 我也不會想去了解 我還是那句話 犯罪就該受懲罰 一切依照法律來走
但我是絕對是贊成有死刑的

01-05 08:47

狐耳喵
對嗄,依法行政才是正常,我文章明明有提
一堆人就要腦補= 3 =~
01-05 10:39
石頭
to 天音人言

若是看到死刑犯那些罪證確鑿的罪狀,不會覺得不寒而慄、冷血或是氣憤,才是有問題的人。
若你說是「仇視」,那我也毫不矯情的說「是」。

我們的社會其實包容度蠻大的,鼓勵向善,但依舊可以包容小惡…但大惡、乃至極惡,我們的社會確實是「仇視」,除非我們是跟那些惡人同質的人…

那些惡人於情、於理,根據我們製定的「法」,予以根除在這世界,是用來保護我們自己、以及自己的親人、好友的。

而流血並非嗜血,而是斬滅這會禍害我們最親愛的人的潛在危險因素!

01-05 08:50

狐耳喵
關懷他人能減少得更多01-05 10:39
海綿
想不到在巴哈會看到這種文章 @@,
雖然廢死是國際趨勢,但我覺得還是不能廢...

01-05 09:10

狐耳喵
恩恩01-05 10:40
諾兒
只想說....廢死團體們...腦袋進水了...

01-05 09:20

狐耳喵
尊重你的看法XD01-05 10:40
爆衝小邱
不管你廢死或是贊同死刑
只要你做了事就是不可逆性質
所以才有「人生沒有後悔藥」這句話
人生的道路上每件事都是會發生
不管你救了人或殺了人、救了一個壞人或殺了一個好人
每件事情都是不可逆性質表現
就算想改都一定有痕跡存在
當然人真正該做的就是扶持弱勢
可每件事都要控制情緒接而理性思考
死或許是終點,但何嘗不是起點嗎??

01-05 09:23

狐耳喵
恩...01-05 10:40
十六夜緋纓
其實...我覺得是教育問題...
雖然我自出生以來 沒遇過霸凌 欺負等事件
但看過也不少(路過)
還有台灣的經濟問題...
在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中
有很多看不見的地方 三餐沒溫飽過
只能餓死不然就去偷去搶 甚至殺人
這些 有很大部分都在於小時後的教育環境與家庭因素
造成人格扭曲等等...有些殺人魔別看他現在等著被槍斃
其實他孩童時期 卻有著一顆純潔的心..
這是我的個人論點 僅供參考..不喜歡的話QQ可以無視

01-05 09:34

狐耳喵
關懷他人比較有用XD01-05 10:40
Hush
我也認同很多犯罪者本身就是弱勢
因為只有心理狀態不對的人才會做這種事情
而在健康環境下長大的人
應該是不會有這些扭曲心態
不過我不是支持廢死,我並不想廢死
只是對於弱勢的保障,更生人的未來規劃這些都很重要
除去惡意犯罪行為的殺人
很多都是被逼到絕路而衝動下手
生活在社會黑暗的角落,人生扭曲著
思考不夠正面者就很容易墮落並誤入歧途
身邊沒有人肯幫忙拉一把或是稍微關心
就會造成人生的遺憾

不管是犯罪前的預防
還是對於罪大惡極者處以極刑
我會認為都是必要的
沒有人喜歡當壞人,喜歡被社會唾棄,願意被社會遺忘

01-05 10:10

狐耳喵
兩種都需要做,而不是支持一種01-05 10:41
Skeever
死刑不過就是人性的反射而已! 很簡單 當你最愛的人被殺 當然想要殺人的人死!
僅此而已!

01-05 10:13

狐耳喵
這就是死刑的制裁效果~01-05 10:41
疾風蒼龍
在我看來廢死聯盟的人都不是人.. 拿被害者家屬的傷痛!來成就自己正義的外表...
要是他們敢拿自己家屬出來說.請想吃牢飯一輩子的人.去殺他門的子女..他們還是一樣廢死.
還會幫殺他子女的人求減刑.在來說廢死吧...

01-05 10:30

狐耳喵
尊重=w=01-05 10:41
TGIF
死刑可以廢除 但是不是現在
依照現在來說死刑仍然有其必要性或者嚇阻性
廢死? 等過個三十年再來說吧

01-05 10:39

狐耳喵
差不多吧?
台灣社會要接受大概也要這麼久01-05 10:41
杏仁茶
狐耳喵:
你有了支持死刑這個盾牌來應付反對者
實質上你的文字,雖然繁多,卻缺乏重點
您如果對死刑有疑慮,歡迎看我下一次寫的文章
為何要支持死刑?
----------------------
我想你根本沒看懂我的文章就斷章取義了,在此重申以免你總是用這樣的想法再回文

第一‧你有了支持死刑這個盾牌來應付反對者。
請問『反對者』是誰? 是您嗎?
是您回了我文章並用了不認同也不反對的說詞,我可以認定是您嗎?
如果是為何不大方承認? 卻要發一篇兜了一圈卻無能改變社會法律的文章?
請堅持自己的立場,而非中立的態度兩邊游移的方式來討論;
雖然這樣可以讓您辯論更久且洗腦更多人,但也更顯的您的無能和目的。

第二‧實質上你的文字,雖然繁多,卻缺乏重點。
這個可能要請您先讀過10次之後再說。我看過這一串回文,每篇文章都有重點
為何您看不到? 而且您的回文都是千變一律的簡短幾個字
是否驗證了我最初說的:簡短回應,不櫻其鋒。的回文方式呢?
請提出更有效的見解,而不是『看不到重點』

第三‧您如果對死刑有疑慮,歡迎看我下一次寫的文章,為何要支持死刑?
為什麼不能繼續針對此篇來解決我的疑慮,而是要我再去看另一篇才能了解您的意思?
還是說我必須接受您長篇大論的洗腦文後才能了解您的意思?
請問我們現在要另開一篇來討論『為何要支持死刑』嗎?
請說明為什麼不能現在就讓我理解您
『寧願中立的不支持也不反對廢死,卻不願去改變社會、改變法律』
卻想用轉貼、轉載的方式分享著『廢死的意義』讓更多人知道或認同『廢死的意義』
並要反對者與您『討論』後再用簡短的幾個字打發。
也許找個位置,公開的面對面的討論。除了可以避免您逃避、忽略、看不到等行為外
更讓大家更了解您想說的廢死的意義,畢竟這是您主張的不是嗎?
既然主張了就該伸張;就開勇敢的站出來面對一切的挑戰,這樣的表現才能讓人看到您的決心
而不是動手打字、轉貼、轉載唷!

01-05 10:41

狐耳喵
你們自己在互嗆關我啥事xD
不要只敢對我說= 3 =

你們要斷章取義文章我有什麼辦法,何況要寫更詳細還被罵的模式
是怎麼回事XDDDDD

腦補王啊,我文章都有版權聲明,怎麼不看清楚01-05 10:43
楚雨祈
這問題 基本上是無解 但是 為什麼目前台灣廢死聯盟會被許多人炮的原因就是在於
他們只是為了廢死而廢死 如此而已 因為受害者不是自己很親蜜的家人 愛人 朋友
但 如果有一天 他們的這些親人好友 成了受害者之後 還能這麼理直氣壯的要廢死嗎??
日本有位廢死 結果自己家人受害之後 轉支持死刑 我想 這例子 可以用來解釋吧

01-05 11:17

狐耳喵
岡村勳他本來就挺死= 3 =01-05 11:37
杏仁茶
我搞不懂要對誰說了,既然版主喜歡聽有『意義的討論』那就回這樣的文章給您吧
雖然只是看到您再逃避問題罷了。
----
首先,死刑的存在是為什麼? 除了警戒與懲罰之外更重要的是獎勵。
先從古代來說,皇帝、律法、有權勢之人都擁有對他人生命的踐踏權,就是死刑。
死刑的執行,輕則一人死亡;重則滿門抄斬,其中受害者不計其數。
用受害者數十條人命換一個加害者一命並非公平,所以有了滿門抄斬這條罪刑。
但權力者的濫用卻讓這條法令成了最恐怖與最能控制人心的手段。

這幾千年的傳承下來,受害者總期待加害者能失去最寶貴的生命來做心靈上的撫慰。
為什麼? 您可曾想過為什麼受害者會期待用死刑來撫慰心靈? 而不是其他方式?
正如您說的,因為他們在事情發生後是第一時間的弱勢者;只能依賴律法給予制裁
然而從古至今,受害者從來就沒有得到任何的『足夠的』補償。
即使是被害者所依賴的律法機制,也只能將加害者處死,讓這個無能為力的循環給予斷絕
並將一切責任交給時間來給予淡忘。
無論今天加害者是誰,被害者永遠無法藉由律法得不到足夠的補償;只能寄望讓加害者
受到最嚴厲的制裁。但這個問題存在很久卻沒人願意去修正或更改。

隨著戰爭與人權主義的崛起,律法的制定越來越符合社會大眾人的公平正義原則
讓即使是有權勢者在犯罪後依然害怕律法的制裁,但也造就了律法的逐漸失衡
但死刑確是永遠無法抹去的法條,為什麼? 因為即使是權力者也難逃終究會成為被害者的一天
但在他們沒有任何可以失去也不想任何補償的時候,對加害者處以死刑是他們最希望的事情。
簡單說就是:陪葬。因為他們即使有權力,也無法再成為被害者之時有足夠的補償。

01-05 11:38

狐耳喵
好想法,文章內我不斷強調了
最重要的是配套跟補償受害者家屬01-05 11:43
杏仁茶
時至今日,越來越多人正視『死刑的意義』,提出了『廢除死刑』這樣的論調。
然而大眾的打壓與不諒解的情況下,為了自己的堅持(也許是為了炒作或是遮掩其他法案的目的)
不息無所不用其極;即使扭曲了社會價值觀也要讓這個話題不斷的曝光。
但....被害者的補償為什麼這群人總給予忽視? 為什麼?
難道他們不曾想過某天也會成為被害者嗎? 是什麼讓他們這麼堅持的要讓這話題曝光?
這背後我不敢說背後有著不可告人的陰謀論
但他們這股熱情與行動力更應該用在爭取被害者的補償機制不是嗎?
所以我看到任何討論死刑的言論我都會認真去看,但至今不曾看過有任何討論被害者機制的議題
失望啊,失望,甚至連您都看不到我的重點了不是嗎?

為了平息死刑與社會正義的平衡,有了極刑這樣的機制。無論是:鞭刑、去勢、黥面...等。
都是為了在這兩者間取一個平衡;兼顧人權與匡正社會制度的律法。

01-05 11:38

狐耳喵
台灣的廢死團體確實有這個缺點,但是您跟我說沒用
我文章也很強調配套跟補償
所以我不懂你針對我有什麼意思01-05 11:44
杏仁茶
請問這樣的言論您可以接受了嗎? 這是否是您要的討論?
請問這樣的長篇大論的討論之下改變了什麼嗎?
也許下一秒就有一個加害者;也許下一秒就有一個被害者
也許再過不久又有相同的文章被提出;但終究只是無限輪迴罷了
因為沒人去推動這千古以來無法彌補的被害者補償機制,只有為加害者人權提出保障的論調。
當人民教育程度越高,越沒人願意當被害者,最終是人人都成為加害者的社會
這樣的人類能不滅亡嗎?

01-05 11:38

狐耳喵
很好的討論啊=w=
這樣不就是平心而論?01-05 11:44
ininder
想想看現在的廢死聯盟 真的是因為"人權"嗎? 錯了...
他們只是想利用機會讓自己聲勢水漲船高 以便於後面他所要走的一些路
當初陳進興所犯下的事件可以說是全民公敵了 他有什麼委屈? 他有什麼人權可言?
但是還是有些律師去幫他辯護 搞的那些律師自以為是正義人士在維護"人權"
結果呢? 謝些律師圖的是什麼? 是自己的聲勢 是自己未來從政的一個跳板

他們真懂"人權"嗎? 這是可笑的 既然有餘力去辯護歹徒 為何沒有力去慰問被害人

01-05 11:45

狐耳喵
[e17]
看來你不理解律師的工作呢
律師是不論對方是好是壞都要辯護
這是身為人的權力01-05 11:58
筱燁
其他人的回覆造成你的負面情緒不關我的事,
你可以說明清楚我奇怪的論點在哪嗎?

01-05 11:49

狐耳喵
我尊重每個人的發言權
結果你們用言語辱罵我,這難道不奇怪?
我的文章有死刑的好處跟廢死的好處
不看完文章,居然被廢死的爭議都丟到我頭上
我又能如何解決?01-05 12:00
杏仁茶
版主您一直認為我再針對您,但您可曾想過我在跟大家說?
我只是要強調『再討論死刑的意義』之前是否應該先討論『被害者補償機制』?
當被害者補償機制的完成,那麼『死刑的執行與否』則不再讓人重視
被害者不會去管加害者是否會懺悔、道歉、請求原諒...等等的事情
只會在乎加害者是否能得到應有的懲罰以及足夠的彌補這兩件事。

然而,無論是任何有關死刑的贊同與反對的討論中,總是失去了『被害者補償機制』的架構
完善措施或是丁點的重視;總是用一句『要有配套措施』來做結尾。
將一切責任與問題推給那無能的政府機關人員或是律法制定者來考慮。

無論贊成或反對,只要是有關『死刑意義』的發文者,總是忘記一切該重視的部分
且大言不慚的說著想表達的『死刑意義』並引經據典、轉載、轉貼、超連結來做更具體的描述
這種文章,如何讓人信服? 為何要不斷的加以宣導與討論呢?
這樣的『重點』我想您應該能看到了,也不再認為我是針對您了。
也希望未來能看到更有討論意義的文章在您的部落格中出現。

01-05 12:00

狐耳喵
要讓人理解,最重要的是真實資料
如果一切都是假造,那談論的東西也毫無意義
這篇文章主要是講述廢死刑跟死刑的好處
並不是討論要如何完善這些制度
重點當然有所不同01-05 12:11
Caffeine
會判出死刑的案子 我想絕非是一般傷害案件
死刑不是唯一解決的方式 這點我雖認同

但我更認同
在傷害生命至死同時 也同時喪失別人對你的人權
在所謂如何 弱勢 都要負責
既然對人命都沒有半點憐憫 我憐你何

在沒讓人會省思的長篇配套出來之前
廢死聯盟的大義只是一種當下挑戰人性與理性 的論點罷了


01-05 12:05

狐耳喵
確實,台灣的廢死團體是有這個問題01-05 12:11
章魚小丸子
虛偽的人類,人類的虛偽

01-05 12:09

狐耳喵
[e15]01-05 12:11
里希特
提供幾個想法
1.死刑判決率大概只有1/100,如果說法律是對受害者家屬的慰藉,那其他99個普通殺人犯、酒駕、過失殺人的也該執行死刑才是。可是在法律上這偏偏這是不可能的,但我相信每個受害者家屬都是一樣痛苦,所以如果因為這樣就把慰藉當一種藉口,我覺得刑法就只是安撫社會的一種工具。因此可以另設法條幫助受害者家屬,像現在就有犯罪被害者保護協會


2.犯罪者一定是要受罰的,廢死聯盟最白癡的地方就是過度強調寬恕,所以大家才會生氣。我認為他們是要受處罰的,但有多少人知道死刑犯死前有特權?他們有特殊的單人牢房、專門律師、探視權,然後爽爽的過完這段時間在一槍蹦掉。這樣有處罰到嗎?
還不如關他一輩子,讓他工作(這樣也不會花到我們的錢)又可以讓他一輩子反省。

3.大家很在乎的犯罪嚇阻率,這裡有廢死國前後犯罪率的資料
大家以為廢死後犯罪率會上升,可是"根本沒差"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30636630
其實還有更多國家的資料,有人需要比對我再找

4.這裡有很多台灣偵案上的漏洞,指出很造成死刑誤判的原因http://peace.ls.fju.edu.tw/paper/028.pdf
http://peace.ls.fju.edu.tw/paper/029.pdf

結論:廢死不代表維護死刑犯,他們依然需要懲罰。但死刑確實有一些弊害

那我要說的是:在批判一件事情時,請先了解他。太多人不了解廢死,就直接發怒,我覺得這樣就只是被媒體操控。
「你可以罵廢死,但先請你了解他,而這種反廢死的人我就會尊敬他」

01-05 12:10

狐耳喵
同意01-05 12:12


廢死主張的是"人權" 死刑主張的是"正義"

人有理智行有仁會尊重他人生命與選擇 那樣才能有資格講人權

極惡無善逞兇 強迫要脅 這樣的人要"他人生無所存 必死成我惡意為可生 也可擁人權" 卻讓被害人家 屬無限傷痛 雖死刑無法還死者人回來 但死刑卻是法律對極惡給善良百姓"正義的維護"

人沒殺死 殺人者可不死 而被害者可追討
人已死 什麼都沒法追討談保護都沒用

極惡者有悔意 被害家屬願原諒 或其情有曲而成兇殺 那極惡者才有面對死刑有所轉圜重新為人.

01-05 12:16

狐耳喵
[e12]贊同01-05 12:19
東北方的路
我覺得第一部分論點邏輯不成立
"死刑無法完全遏止犯罪 所以不應死刑"?
照這邏輯 法律也無法完全遏止犯罪啊? 難道要廢除法律?
"有一定的影響力"就有他的存在價值
"無法完全遏止"沒辦法成為否定的論點

01-05 12:19

狐耳喵
那是一個理由啊01-05 12:21
杏仁茶
我想廢死之所以會被大眾所異議絕對是媒體的問題
但是!!沒人正視並由先執行的『被害者補償機制』
是廢死聯盟最不願意面對的難題和最想逃避的責任
如果今天是反過來,先提出『被害者補償機制』再來論廢死,是否會更能讓人民接受?
感慨這強大的力量用錯了地方,至今已成了一把轉向被害者的利刃。
是否能再轉向,我看是很難了。畢竟他們並不是真心想為『被害者補償機制』做事
只是單純的被政客們煽動,並利用媒體來掩蓋重大事件的進行且誤導民眾罷了。
曾幾何時,對台灣來說媒體與律法是同等嚴重到需要革命的存在了。

01-05 12:20

狐耳喵
呵呵,確實很亂啊01-05 12:21
iakoto
事情不是永遠都只有一面,然而往往有另外一面,就如同硬幣一樣。死刑犯在執行死刑時是弱勢沒錯,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是在剝奪他人自由、殺害他人性命時是極為強勢的,因為有當時的強勢所以才有今日的弱勢,這才叫公平。如果一個人永遠都只有強勢的一面,而沒有弱勢,這是天理不容的。例如:投資市場有上升時就也有下降時,有誰看過只有上而沒有下的,事情都是有一體兩面。今日為什麼會被執行死刑的原因是否有考慮過呢?想過沒有。殺人是因、死刑是果。今天在辯論死刑犯是否該不該殺的同時,怎麼沒人去辯論被殺害的人該不該被殺,難道這時有人提說該殺就還要去聲援嗎?十個月大的嬰兒被凌虐致死也是該死嗎?我想不是吧。
人權很重要,是我們人類與其他動物最有所區分的地方,人權的出現是值得驕傲的,但是只適用於"人",因為這是人類的權益,保護與聲張人類的宣言。沒有或泯滅人性的動物、就不算在內了。外表像人的生物、不一定是人。

01-05 12:33

狐耳喵
[e19]看看您是怎麼想的啦~01-05 12:34
筱燁
狐耳喵:
我尊重每個人的發言權
結果你們用言語辱罵我,這難道不奇怪?
我的文章有死刑的好處跟廢死的好處
不看完文章,居然被廢死的爭議都丟到我頭上
我又能如何解決?

我已經說過了,其他人的回覆不關我的事,
您執意要把負面情緒加到我的回覆上面,
且誰又把廢死的議題丟在您頭上了?
現在又說辱罵,欲加之罪何罪之有?...
奇怪的觀點和奇怪的論點造就奇怪的結論,這是在討論什麼?
就算對此篇文章主題沒有特別意見的人,
被你冠上這高帽,不想有意見都很難。

01-05 12:43

狐耳喵
[e17]01-05 13:26
石頭
to XANXUS

說得那麼好聽,別的先不談,1個死刑犯10年100萬台幣的花費,你跟主張廢死的聯盟先拿出來再來談!

我納稅的錢是要用在孤兒院這些地方的,不是在死刑犯或重刑犯身上的!

01-05 12:43

狐耳喵
不予置評~01-05 13:27
石頭
to XANXUS

就是已經了解廢死聯盟的想法,所以我要說這真是一群「自我感覺良好,以自我感受為中心的人」

01-05 12:51

狐耳喵
不予置評~01-05 13:27

被害者補償機制 這是必要講 但用他作前導 後至廢除死刑 要大眾接受有難度.

補償給誰?? 人都掛了能得到什麼補償?? 換言能受補償的人剩親人家眷了 能補償卻無法補償親人死去的傷痛 我相信那種痛會很長可能一輩子.....

極惡者自身為惡 補償他人生命無價理當負責 他能生別人無可生?? 他能有所選別人無所選??

極惡會有面對死刑的機會 而小恙過錯死刑遇不到地 何況奉公守法善良百姓更是無死刑架頸的問題.

01-05 12:55

狐耳喵
社會大眾的接受度會改變就是了XD01-05 13:28
海藍雯
這種議題其實要非常多方面的切入..而重點並不一定在死刑本身QQ
1.犯罪者的動機-心理因素/生理因素
2.被害人的傷痕-被害人及家屬如何走出陰影
3.對社會的影響-行為造成的後續影響
4.監獄服刑由誰來支撐-受刑人的照顧/導正
5.執行極刑的效用-是還給誰一個公道?
6.被害者的照顧-有沒有有效的嚇阻其他犯行,以及保障人民不在受此類的影響。
7.司法的變動及人員的培養-因時因事因人因物去判斷正確且適當的刑罰,以及執行者跟觀察者的培養
這大概是我可以想到的,目前來說死刑是防止別人在受到此罪惡之人的影響,但是否有辦法有效根除犯罪是一個疑問,但至少可以阻止一部份吧(推測而已)

01-05 13:03

海藍雯
這些都齊全之後就是法律的修正了!
舉例-強姦犯,這種罪行不知道大部分會給予什麼刑責?關進去如果沒有改過自新,出來之後社會一樣危險...所以如果有辦法讓監獄是一個有效導正罪犯的地方,那後續應該就好做很多,但不可能阿!!
綜合以上各點,目前只需要一個小範圍的更動而已,正當的判斷犯行之人的惡行是否屬實,以及其因素為何?該執行就執行,不要有人被冤枉跟輕判,這是短期目標,不過我相信連這種短期目標可能都要努力很久了...

01-05 13:09

狐耳喵
需要努力啊01-05 13:28
泥棒三級檢定 GET!!
討論方向錯了喔~
該討論的不是死刑是否對準殺人犯有嚇阻力
而是廢除死刑是否會鼓勵準殺人犯去犯罪

粗略分為兩種好了:
1.情境殺人犯:在殺人的當下是毫無心理準備的,情緒激動的結果
2.預謀殺人犯:有明確殺人目標者,深思熟慮的結果

就1.的結果來看,是否廢除死刑對當下情緒激動的準殺人犯是不會有影響的
就2.的結果來看,廢除死刑是有鼓勵犯罪的可能性
但個人認為預謀殺人犯主要考慮的不會是是否有死刑存在
而是該怎麼不被人發現他有殺人的證據

所以個人認為與其討論是否廢除死刑
不如盡早排除準殺人犯的犯案動機還比較實在一點

01-05 13:12

狐耳喵
這點蠻難的01-05 13:29
石頭
1.要死刑犯反省一輩子…你是在說笑話嗎? 不久前才有一個殺童犯,殺人就是為了吃牢飯,你認為他在嶽中會反省嗎!?

2.在嶽中工作!? 現在一般守法的百姓,有的都失業了,死刑犯憑什麼以「工作」養活自己!? 此外,死刑犯的罪狀所受的罪罰僅僅是關起來工作!? 廢死聯盟總是將死刑犯所應受的痛苦罪罰完全省略!而這並非是一個犯下極惡罪狀之人所應有的待遇!

3.犯罪率無差…罪犯的罪罰跟犯罪率是否會因此下降或許無關,但必定可以嚇阻以廢死來當免死金牌的人。死刑也是公義的彰顯!

01-05 13:21

石頭
還有一點,犯下重罪後想苟活的犯人其實佔絕大部份…
做案時的兇殘跟槍決前的軟腳,真的是強烈反差的諷刺!
這樣的罪罰應該可以抵消掉死刑犯的一些罪業吧,雖然以他們所犯的罪刑遠遠不夠抵償…

01-05 13:28

狐耳喵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想法[e16]01-05 13:30
超級小B
沒有當過受害者的家屬,所有言論都是高空廝殺...(個人就是受害者家屬)
唉.......這不過是二次傷害而已.........看看比例就清楚了,不是嗎?

01-05 13:59

狐耳喵
[e26]01-05 14:20
紅字綠底的工作人員
死刑這東西真的很難去衡量是否該存在
是不是該給做錯事情的人一個機會
又是否因為他所做錯的事情罪大惡極所以必須要讓他不危害其他人
而把他隔離在永遠出不來的地方(處決)
這東西該怎麼想該怎麼做真的很難去理解
版主你說是吧!

01-05 14:05

狐耳喵
同意=w=01-05 14:21
佐駒成澤
廢除死刑可以 請把不得假釋跟鞭刑引進來
讓殺人犯每兩個禮拜鞭個幾下我就支持

活多久鞭多久[e22]

01-05 14:31

狐耳喵
不予置評xD01-05 14:38
肉圓
啥米鬼,經濟層面你們真的很好笑耶xDDDDD
監獄的花費一年頂10億,要經濟面去抓貪官啦你們XD
------------------------------------------------------------------
監獄花費一年頂多10億?
矯正署預算就120億了
監獄看守所等就3X間 10億?

監獄人一多 未來倘若還要擴建?

01-05 15:56

狐耳喵
我是說全台灣= 3 =
抓經濟犯或是貪污犯追回所得早就超過了01-05 17:05
萊姆喵
樓主你超強的,每個留言你都有回覆,我光看那些留言就頭昏了~先給你拍拍手
接下來回歸主題~
首先個人覺得~台灣現在為什麼會面臨廢不廢死刑的問題,最主要是因為台灣的人民對於法律的"罰"的功能,已經失去信心了,因此才轉向訴求執行死刑,已洩自己內心對於法律失去信心的怨氣。
若今天台灣的死刑犯和無期徒刑的犯人都必須在嚴苛的環境下執行勞動服務(ex:西伯利亞當礦工)
並且對社會採取嚴刑峻法的態度來面對的話
相信這樣對台灣社會會比較沒有"異議"~
當然~如何嚴刑峻法是有待討論的~(PS:以台灣現在的政治環境~我看很難)
再次感謝大大的文章~你可是很感觸怒民怨,而認真面對問題的人!!~

01-05 16:07

狐耳喵
同意啊xDDDD01-05 17:05
狐耳喵
每天都回代表我尊重01-05 17:05
狐耳喵
篇,打錯字了XD01-05 17:05
如果想念有聲音
任何人都沒辦法客觀去判斷這件事情的對與錯,你的文章最大的缺失,就在和廢死團體一樣,我應該說,你的文章會讓人感覺只不過是廢死團體文章的馬後砲版本,因為你並沒有詳細去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你的通篇論述就很像廢死團體文章的加長版,你所寫的一切內容,不管是從網路上還是報章雜誌也好,幾乎都是屬於第二手資料,都是有可能經過別人再編輯的內容,也就沒有所謂的事實和客觀性而言。

再來是法律相關人員的專業度,不可否認有某些不適任的法律人員,但是要拿這個當做死刑的缺失也過度詮釋,現代的死刑程序幾乎是層層把關(這也是我搞不懂廢死只會拿台灣黑歷史時代的案件來嘴砲),你要每一個都剛好不適任亂判一通,那也過於誇張,請不要因為某些不適任者而抹黑整個體系,這些人基礎素質平均都是遠高於一般民眾,認真辦案的也是不少的。

最後,這幾個問題給你,你就知道你這一篇的客觀性是有問題的。

你有實地去問過受害者家屬嗎?

你有實地去接觸或是訪問過受害者本身的想法?

更不用講那些已經死亡的受害者,他們的聲音你又知道?


你又知道哪些罪犯的不會再犯?假如又有受害者出現,你是否可以為那些人負責?

你確定網路上所謂的歐美民眾想法,是沒有經過美化後的版本?
(本身在加拿大,同學對於死刑基本上還是支持多於反對,當然宗教也有影響,理工和無信仰者支持居多)

各國都有自己的社會風氣,理當不應該去干涉,再者歐盟如果要管,請承認台灣是有主權的國家,不然就閉嘴,總是拿那些國際人權組織來說嘴,看了就厭煩,加上很多人也許連某些國際人權救援組織的黑歷史都不知道.....只會美化,可憐阿

親人在法律相關行業的都無法如此斷定的言論,你都敢寫出來,我也是相當驚訝,這種事情旁觀者就少講話,因為你不是被影響到的人。

01-05 16:24

狐耳喵
你們也是旁觀者啊,不是當事人才可以餐與討論XD01-05 17:06
奚隹奚隹火暴火乍
一估一估

阿嘶~~~~

樓主我喜歡你

~~~ 阿 ~

我不會離題的 我贊同死刑存在

˙ˊ˙ˊ˙ˊ˙ˊ

其實我看好一段時間 可是我見識淺薄

不想打出來討砲

樓主 你手機幾號 啊斯~~~

01-05 16:28

狐耳喵
=A=01-05 17:06
如果想念有聲音
就我目前看到所謂的死刑討論的文章,偏向廢死的言論往往都是那一個模子,同一款樣式,舉例就那幾個,然後通篇對於犯人再犯的事件,一字不提,或是篇幅極少,然後往往都以要改善司法結構等等做結尾,就像我們理工實驗失敗的時候,寫的東西有點像,但是總結來說就是沒有重點。然後攻擊死刑的言論,就是一直拿黑歷史和國際組織來當擋箭牌,你的文章內容就有點類似這樣,雖然有一些專業名詞,但是總歸來說,還是不夠客觀,整體偏向廢死的一方。

我們需要面對歐美各國的東西不少,你可以說我們要學習國外的法律審判制度,但是死不死刑和多少國家廢除死刑根本沒有關連,歐洲國家廢除死刑就比較有國際觀? 他們能接受的事情,為何我們要去接受?更何況還是存在有爭議的事情....(吐槽:我就不說他們搞出的經融風暴已經殺死或是搞壞無數國家的社會,先把經濟搞好在大聲說話)

01-05 16:48

狐耳喵
配套我都說要加強了,只是我的文章不在於改善死刑制度或是廢死刑制度,重點在爭議01-05 17:07
ScarletSS
要說冤獄嘛 在現代除非是達官貴族硬要庶民死 才有可能啊……
但現代要如此也很難啊…… 什麼東西都可以錄音啊、錄影啊,更有什麼科學辦案
所以說要有什麼冤獄還可真是難啊……
不然回到原點…… 人要什麼? 吃!!! 民以食為天
人為了吃 什麼都敢幹,哪怕是殺人放火、成為賊……
個人是覺得除非 人人都有飯吃、有衣服著
再來說什麼廢死吧= =

01-05 16:49

狐耳喵
[e28]那大概沒有國家能廢死刑了XD01-05 17:07
rushmen
備註:原文章並非一昧怪罪社會,報討有偏頗之嫌疑,明顯節錄部分章節而已

這邊要改一下 是一味不是一昧

01-05 17:54

狐耳喵
感謝~01-06 04:29
Yuan
不可能有什麼是100%大家都能接受的
如果國家公開表示廢死,那激進派份子會怎麼做未可知
我覺得現在台灣就很不錯了...
就算判死刑的,能不簽就不簽
但是必要時還是會執行,
這種作法已經盡量在滿足死刑及廢死的人了
所以對我來說這已經是一個平衡點,多偏向哪邊都不好[e20]

(除了現在的法官制度有點不滿意-.-)

01-05 18:12

狐耳喵
改善法律制度是首要01-06 04:30
夜雪無名
對罪者 殺與不殺確實是兩難呢 但這次判死倒是無可奈何
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的存在,只要不敢越過這條線,本性再惡的人都不會被稱為惡人,這種約束力正是法律最大的價值,但今日這份力量被人質疑而使一名無辜幼子喪命,那再不揮下展現法律力量的罰刀,社會如何安寧
雖然法律不盡然能阻止罪惡的產生也是事實,因為我們沒辦法讓每個人都是心地善良得好人,那至少希望每個人都能是遵守規則的守法者,因本性善良也好,因畏懼懲罰也好 為了後者,必須讓這種恐懼維持下去,那法律就不容得那句質疑威信的話成真。這次判死大概是為這個源由吧

01-05 19:01

狐耳喵
確實,死刑存在有一部分就是為了這個01-06 04:31
Biks
其實台灣對無爭議案件執行死刑的作法真的才是最正確的。歐洲那票社會文明高度發展到,講難聽一點,老邁疲態的人說的話不適用於其他洲。以色列和中東這麼近的國家都把人權組織當屁了,更何況是亞洲區這邊人口密度和壓力高到歐洲人無法體會甚或是感到噁心的地方。更難聽一點,歐洲自己的歷史才是道德人權低落的最佳範本,並不是說成立了人權組織和搞了個廢死就是人權的發展目標。美國幼稚園槍擊案的主角如果沒自殺,真不曉得這些廢死團體的人要怎麼去袒護。

01-05 19:10

狐耳喵
不予置評= 3 =01-06 04:30
惡魔狂熱者
真的很有挑戰性的一篇文章[e15],光打出這一篇,就該給版主一個讚了!

但不論什麼事,都沒有辦法保持「絕對中立」;人只能選最有利的一邊走(這邊要宅一下...Fate裡面的切嗣,就是以最大利益為優先考量的代表之一),但又很難讓另一方信服,也會被認為是偏頗與自私的表現。
因為只能盡量公平,個人就很支持日本的做法(想簡單了解,可以去看一部漫畫─「女法官」,裡面也有討論到廢死與否的問題),讓隨機抽選的民眾們加入法官會議中討論,除了落實人民的言論自由權外,也能讓民眾去"實際"去坐在天秤的兩端。雖然仍有漏洞(如小學生殺人或是那些駭人的日本案件),但也不失為一種好辦法。

這樣的爭辯會一直下去,也難以有定論;支持死刑,能夠強力的遏止再犯罪的可能,但也有可能造成遺憾;支持廢死,能夠減少誤會的可能,甚至能給一個人能夠再生的可能,但卻可能造成負面、更嚴重的後果...兩難啊。

法律再怎麼規範,總是一定有漏洞可鑽─所以才會需要「教育」來予以輔助,並協以「民生」做法,從馬洛斯金字塔的基層一步一步做起─才是解決的根本之道。如果一個人、一個家能夠吃飽喝足的穩定生活,那麼又何來的犯罪慾望呢?(但要撇除恐天下不亂之人...)

人性本善本惡?─"莊荀之辯"仍會持續下去

01-05 19:47

狐耳喵
人性本來就是有好有壞
討論是最佳方法01-06 04:31
黃橘子
基本上我支持死刑的
就算廢死真的在台灣執行順利,
聯合國那邦人也不可能讓台灣加入
畢竟他們真的承認而且知道"台灣"的人有多少?

再者,若真想廢除死刑
配套措施絕對要好!
不能配套措施作不好一改再改
這是廢死聯盟要想好的事情
不能推給政府去想
既然你要推廢死,就要想好後續來讓人民認可

最後,以現在台灣人民的素質來說
尚不適合廢除死刑
路邊看不順眼就砍人的混蛋太多了
若現在沒了死刑
這些人會更猖獗、更加無法無天

01-05 19:52

狐耳喵
配套真的很重要01-06 04:31
桜井メイル
這篇文章真是熱烈…

不過,個人還是認為對於現今社會,死刑有存在必要性才對…

一罪一罰,這是理所當然。

只是審理過程與法律條文部分的完善程度…。

01-05 19:53

狐耳喵
完善是我們該努力的國城01-06 04:31
Ctrl+W
在監獄裡只要天天掃掃地,還有放風時間可以打打球,
還可以搞個幫派小團體在裡頭。跟在外面黑色會老大般的!
跟頭頭關係好一點還可以抽抽菸喝喝酒!這些都是塞點錢的問題!探監的時候都會塞錢!
晚上洗澡還要小心不要弄丟肥皂!
想想以後免死刑,那些人一樣在監獄裡過的像老大般的生活!
無期徒刑? 受害家人要不能瞑目直到犯人死,加害人的小孩要丟臉丟一輩子....
基本上處死刑的理由和配套都已經很完善了。
只要你不要"預謀變態"殺人,哪來用死刑來料理?
你說是不是? 遊戲規則都說在前頭了! 明知故犯罪加一等。被判死刑是活該...
你可能也不知道! 在國外很多監獄都是很豪華的! 你可以查查委内瑞拉的監獄,根本天堂阿~
那以後要進監獄可能還要塞點錢排隊靠關係才能進喔!

01-05 19:59

狐耳喵
不過沒有人想失去自由吧?01-06 04:32
星晨月氏
要廢死其實很簡單
只有你拿得出比死刑更有效威嚇民眾不犯案的法則來就能實現

廢死聯盟告訴大家一個結論:死刑不能使作案人行兇害怕會被判死刑
那我到要反問,如果今天沒有死刑,你認為"曾"某人會殺幾個人?
反正殺幾個都不會被叛死,多殺幾個也無仿加快被捕,老子就是要吃牢飯
老子就是要吃牢飯,判他三百年刑期,他也不擔心阿

這樣該不該死?

台灣那裡叫什麼嚴刑俊法,多少重大刑案的違反社會風俗的在裡面讓其他善良百姓養著,這什麼鬼道理
坐牢面壁思過就叫回改,給兇手一個機會,那兇手有給過被害人機會嗎?

說會有判錯情形發生,我說現在是民國多少年了?別再拿過去刑事鑑定與科學查驗還不是很穩定時的事情來提,現在是有多少證據指著他殺人,那還會判錯嗎?

01-05 20:05

狐耳喵
其實最大的重點是教育,威嚇沒那麼有用XDDD01-06 04:32
聖騎獵師
重點不在於說我們是否在隨廢死聯盟起舞,
而是今天廢死聯盟不只是上上新聞打打嘴砲就算了,
他們是實際在干預我國司法執行,
以少數人在干預多數人的期望與法治,
如果今天他們只是上上新聞打嘴砲,
誰理他們?
現在他們還揚言要告依法執行死刑的曾勇夫"非法殺人",
廢死聯盟在台灣已經不值得尊重了,
要當過街老鼠都不為過,
別說我們不尊重他們啦,
他們不先霸凌台灣民意、干預台灣司法,
誰還會看到林欣怡就想殺光她全家??

01-05 20:18

狐耳喵
最後一句好激烈01-06 04:33
SANOSUKE
死刑在表象上是嚇阻跟制裁(這部分廢死經常提出相關數據,但也只是數據)
死刑同時對死者家屬而言反而是種安慰
這種精神上的補償才是死刑的真正意義
孔子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
然而廢死卻希望死者家屬可以"以德報怨",這是何等的強人所難?
死者已成過往,縱使再怎麼不願,也無法替自己討回公道
生者仍有知覺,卻被廢死聯盟打成"欺壓弱勢者",又叫人情何以堪?
而兇手...以廢死為盾,苟延殘喘地活著,沒有自由、隨時擔心自己被槍決
有良知者還要面對自己內心的悔不當初,就算活著也是相當痛苦
讓他接受應有的懲罰也是對兇手的寬恕
兩顆子彈之後,一切就到此為止....
家屬的悲痛、兇手的自責....
雖然成了兩個破碎的家庭,但這在兇手成為兇手的同時就已經造成了
怪不得別人~

01-05 21:11

狐耳喵
[e2]01-06 04:34

有些人真的不適合來這裡討論
本來這類議題就需要多方面的意見
某些人的言論就是
非我族類者必異
同理心很重要 理性思考難道不重要嗎?
台灣是民主國家 需要多方面的想法
不要拿大部分人的想法去壓抑少數人
如果死就可以解決問題 那事情實在是很簡單
只要兩顆子彈就夠了

01-05 21:41

一不留 神犬
壞人通通去死 汪哈哈哈哈哈哈

01-05 21:43

狐耳喵
[e5]01-06 04:34
道格先生
我也認為叛國是唯一死刑!

01-05 21:50

狐耳喵
我倒是很贊成這條XD01-06 04:34
荊南長歌
幾個小觀點
部份為回應板主
部份為回應其他留言者
部份純個人論述


首先
人權議題包含廢死議題
但廢死議題不能代表人權議題

人權的範圍之廣泛
大則以生死、種族、階級、性別等
小則以工作、學習、教育、娛樂、食衣住行等
這些都可算在人權範圍
亦即"人皆生而平等"所謂
適用於全人類

廢死的範圍
只限於對涉及法律層面者(包含犯罪者與受冤者)的生命取捨與否


其次
要談廢死
就不能避開宗教

宗教是一種介於哲學與玄學(多偏於後者)之間的思想
而廢死議題就是一種哲學性(表面上)的思考
其論點多依附於宗教理念(或說藉宗教理念為其論典支柱)

所以要談廢死
就不能避開宗教不談


最後
"受害者"與"社會大眾"(含受冤)的生存權利
遠大於"犯罪者"(不含受冤者)的生存權利

不能因為他/她已經死了
或者事情不是發生在其他社會大眾身上
就以"於事無補"或"與其無關"為由
予以忽略或規避

我們(全人類)應該討論並努力促進的
是如何使犯罪及冤獄事件降至最低
以確保社會大眾(含受冤者)的生命安全
而不是該不該廢死
要不要重視犯罪者(不含受冤者)的人權

因為犯罪者在選擇犯罪(這裡當然是指那些惡意置他人於死地的重罪而言)之時
就已經先放棄自己身為"人"的資格了

結論
板主原文論述可嘉
惟回應有所失衡
是以引發爭議
吾輩可以為誡

01-05 21:53

狐耳喵
我的回應只能保持中立= 3 =
而且大多人偏向死刑,我只回廢死的告訴它們= 3 =01-06 04:35
綠化帶好吃嗎?
死刑只是一種需求跟滿足
受害者家屬 百姓想看到大壞蛋受到制裁,所以需要死刑來滿足自己的正義感 消除自己的憤怒 撫平自己的仇恨,如此而以...
其他大義凜然 冠冕堂皇的說,要讓犯人瞭解生命的可貴 尊重生命...嗯
上一秒要讓犯人瞭解生命 下一秒要犯人死,這是虛偽 偽善
不如直接說,要消我心頭之恨 請你去死吧!
我不反對 也不支持死刑,畢竟身為我這種渺小人物 也不是受害者家屬...該不該死這種話不能從我口中說出來!

01-05 22:17

狐耳喵
沒有意見也是一種意見呢01-06 04:29
狐耳喵
但是默默有關心議題就很棒了!01-06 04:29
里希特
人類提的出蝴蝶效應卻不敢承認這個惡劣社會製造出這麼多的變態
而我們做的卻只是把那些人區隔出來並讓他死
表示「喔~我們是正義的,我們不允許殺人犯存再喔」
我認為這樣根本不算是負責,只是人類對於正義的一種任性

To 石頭

1.把一個人活活關一輩子做苦勞,比起讓他一槍死掉來的沒正義嗎?
2.提供死刑成本的問題 提供以下資料 你就知道到底是哪種比較貴 

big5.china.com.cn/review/txt/2006-11/28/content_7419637.htm

www.epochtimes.com/b5/12/10/13/n3704935.htm%E5%BB%A2%E6%AD%BB%E5%88%91%E6%8F%90%E6%A1%88-%E7%9C%81%E9%8C%A2%E6%98%AF%E4%B8%80%E5%A4%A7%E7%90%86%E7%94%B1.html

3.對台灣誤判做個回應吧,終身監禁還能至少能對被誤判者做出些物質微補償,因為命還在阿


另外我對廢死聯盟也不予置評= = 沒有接觸,我不了解他們到底是想保護誰
我覺得受害者家屬真的很可憐 但死刑對於犯罪者過於輕鬆且部負責任
加上成本 犯罪率問題
因此我廢死的立場確實是覺得死刑是有弊害的

01-05 22:24

狐耳喵
第一點超同意XD01-06 04:29
小蕃茄
(哈佛大學-"關於"正義的課程)
http://youtu.be/sHHa4ETr2jE



可以的話請把影片看完,謝謝



"如果"廢死是錯的,那反廢死就是對的嗎? (這點有道德觀念差異)
殺人犯被法律處死了,受害者眷屬能得到什麼?
即使是法律執行死刑,那依然是殺戮行為(大眾接受且合理化)


其實沒有一定的答案,廢不廢死需照公民的道德程度高低來實行

01-05 22:33

狐耳喵
同意01-06 04:28
CTmouse
1.如何降低犯罪率與補償受害者-->廢死聯盟說這是政府的事,他們不管.
2.如果不該有死刑,那就不會用了幾千年了.
3.壞人有兩種:怕死的跟不怕死的,不怕死的有沒有死刑都沒差,怕死的有死刑就能降低犯罪慾!!
4.冤獄有國賠,請問受害者有沒有國賠?
5.罪犯關進牢裡,有沒有辦法回饋社會? 如果沒有,憑什麼要納稅人付費?
等到哪天有新科技能讓犯罪者直接洗腦變成好人,或者犯罪者能產生國家利益,再談廢死不遲.

01-05 23:15

狐耳喵
受害者早就有國賠了= 3 =01-06 04:28
CTmouse
to 樓上
殺人犯被法律處死了,受害者眷屬能得到什麼?--->得到安慰
殺人犯沒被法律處死,受害者眷屬能得到什麼?--->得到恐懼+殺人犯報復(隨機發生)

01-05 23:37

狐耳喵
那無期徒刑,永久關就不會發生了吧?01-06 04:28
QQ月
死刑 是有其存在的必要的 就算是法治健全+人民素養好的國家也是一樣
因為沒人可以說 100% 不會有犯罪發生 而死刑就像懸在頭上的一把利劍
給予人們警惕 有必要時 也該用力揮下 有些人就是不適合存在普通社會裡

再者死刑 對受害者家屬有沒有療癒作用 我只能說這只是其中一種效果
雖然對某些家屬也不一定有用 而犯人的道歉跟悔恨更不是受害者家屬需要的

但死刑更大的效果 是避免 加害者有再度作案的機會..避免累犯.
..台灣有多少..累犯所造成的悲劇..這些本來都可以在避免的..

窮凶極惡之人 直接死刑 避免再為惡世間..根本是造福人類 (例如:變態犯..愉快犯..之類的)

而一些受到某些因素壓迫..而犯下殺人罪者..或許才適用 無期徒刑表現好假釋 跟在教育..等 方法導正
也許還可以 重反社會 但是這還是有風險的
因為沒人保證能100% 不會再犯
而且一般人能不能承受 跟曾經的殺人犯 當鄰居 還真不好說
或許 犯人受不了一些指指點點 也會造成再犯的動機
不過受人白眼 也是那些犯人 該背負的重擔 如果能撐過去 才能真的回到社會
(也許還要多加強國民 對這些更生人的認知..以避免歧視增加)

再來"惡意累犯者"...我看還是直接死刑好了..機會給過一次..已經太多
..社會經不起也沒必要為了..一個不穩定的犯罪者
..付出那麼大的成本..期待說 "有可能"變好..沒必要的

01-06 00:11

狐耳喵
[e15]01-06 04:35
QQ月
再來廢除死刑.. 根本是無意義的事情 比起死刑更不治本
(雖然我覺得那些喊的人假道學成份...比較高)

可以說是 方向完全錯誤 老是在講冤獄
那你們努力的方向..不是應該朝向.."避免冤獄"的造成嗎?

而不是一味的保護那些死刑犯! 有些"證據確鑿+死性不改"的 判死刑了! 該執行就執行了 擋什麼檔?
老在那邊說 政府沒權力收取人命...真是可笑的論點

政府只是做了 身為人類 而會做的事 目的是保護其他人民

而不是像你們 自以為是神 能去救贖每一個人..

如果真的有心改變社會...還不如去做..完善社會制度.改善社會公平正義.那類的事
進而"降低"人民犯罪的動機.. 這樣不是更好

當然 這些事 比你們在那邊高喊廢死..難多了.也很難短時間見效.
...甚至我認為不可能完成..

而且即使完成 有了和平社會..能保證不會有犯罪嗎?
有的人可能會因為 過太爽..社會太和平..進而去做出一些罪大惡極的事
即使是現在的社會..也存在這類的人

只能說 這就是人類..這就是人性.
..再怎樣做也只能"降低"犯罪..而無法根除 壞人就是好人變的

而某一些犯罪者..已經無法再存在普通社會了 ..死刑就是最後的手段
這也是人性的自私..無法否認的..因為沒有人想再一次受到傷害!

既然那些人 作出這些事 就該付出代價...
...早點去輪迴投胎..重新做人..或者投胎到符合你們需要的世界

地獄六道輪迴..這類說法..老實說我還比較喜歡..因為符合人性
有惡因就有惡果..有善因就有善果

而不是像那些廢死人口中的說法
...聽了就感覺好假..真想說他們還有人性嗎?

01-06 00:12

狐耳喵
廢死的理念,並不是要一味的原諒加害者就是了01-06 04:27
夜雪
有些例證說真的很不適合拿出來當作廢死的理由

最大的例子莫過於冤案了,尤其是江國慶案,我不是說他不好

但這案例看過事件經過的都知道,這事件是因為司法過程草率不完善所造成的

所以廢除死刑並不代表就不會再有冤案發生

要是司法程序還是沒有改善照樣還是會有冤案發生

另外就是嚇阻犯罪與否了

要是照你的說法沒有嚇阻功能就廢除

那以現在的犯罪紀錄可能很多法規都要因此被廢除了(小至超速,大至酒駕、搶劫)

事實上,法律是犯罪後(請注意是在犯罪之後)的最後一道防線

法律的訂定本來就不是拿來預防犯罪用的

它的唯一功用很現實,也很亡羊補牢:要是真的有犯罪發生時能有所依據給予相應的制裁和懲罰

若法律真能有嚇阻犯罪的功用那現在也不會負面新聞滿天飛了,這點我非常樂見,但事實上就是沒有

要真的預防犯罪還是只能從教育和社會價值觀開始做起,且這是個浩大的工程

並非光是廢除死刑就能了事

再來就是人權的問題

我也承認殺生是種殘忍的行為

但難道殺過人的罪犯就不殘忍嗎? 還是說被害人活該倒楣被犯人殺死?

說真的看到廢聯口口聲聲說不要殺生卻去挺一個殺生過的人真的非常矛盾

原來人死後就沒有人權了,連帶地家屬是否要原諒的決定權都被廢聯給剝奪了

這真的是所謂的"尊重人權"嗎?

01-06 03:12

夜雪
(因字數限制所以分成兩篇回覆)
最後就是我認為最沒有邏輯性的潮流問題了

我只能說,廢死並不能讓台灣馬上變成先進國家

先進國家有廢死並不代表反過來結果也是TRUE

且歐洲那些國家會廢死也是他們在成為先進國家加上社會較為安定之後的事

在這之前死刑的使用率比我們還要兇

再說,就算台灣真的廢除死刑

在隔壁洲中國的壓力之下大致上也不會把我們有廢死就加到歐盟去,除非他們認為義重於金

最後,不想死明明不要做些會招來死刑的行為就好,自己手賤違法被制裁怪誰?

且現在的台灣基本上都是罪證確鑿加上罪大惡極才會給予死刑(像去年被槍斃的6位死刑犯)

一般平民一生根本不會被無故處死,老實說被違法者殺死的機會還可能比較大

冤案的部分則請致力於呼籲政府改善司法程序,而不是因噎廢食盲目地廢除死刑

廢死的真諦是致力使社會安定至再也不會用到死刑為止,而不單單只是廢除了事其餘完全射後不理

雖然說死刑不能解決問題,但其至少還是有制裁的效果在

然而若光是廢除死刑卻沒有任何取代死刑制裁的相應措施終將連原本的問題都無法解決

以上,請共勉之

01-06 03:12

狐耳喵
呵呵,現行階段就是這樣01-06 04:27
我不是Azazel
恩...
文章+留言看了兩個小時只看了一半
想講些什麼,但是腦袋不靈活,又整理不出什麼
下面與本篇文章無關的心得,不過跟留言有關

這種"觀念"的問題,很難討論出能讓所有人都信服的結論,就算在困難,人還是會一直討論,不管偏激或是理性。
我想,討論為的都是同個原因:想將(自身認為)正確的觀念,傳達給別人
不過當你認為對方的想法是錯的時,不代表你就能不尊重對方

還有,當別人否定自己的想法時,有沒有想過別人否定的原因?
不要一味的將自身觀念當成真理,要去思考自己觀念的正確性
討論不是將自身想法強壓在別人身上,要對方接收,那叫洗腦

01-06 03:28

狐耳喵
我強調討論是重要的,有人說我回文沒有答案
那正是我的意思,可惜有人只要虛偽的正義或是支持
頗可惜啊...01-06 04:26
化為守護妳的劍
你都認為死刑有必要性,那談廢死不是很奇怪??
人百百款
有些人不是你用愛與正義就可導正的
死刑就是為這些人設立的
當然其中枉死的也不少
司法正義還是很有進步空間
但死刑有絕對必要性的存在價值
奪取他人生存權
又有什麼資格跟人談人權
廢死聯盟只是局外人說局外話
你給刑犯機會
誰給被害家屬機會??

別被那些學者的論文給搖擺了正義的價值

01-06 09:03

狐耳喵
[e14]01-06 09:04
狐耳喵
支持死刑跟了解廢死理念不能並存?01-06 09:07
狐耳喵
說句老實話,你不也是局外人?01-06 09:08
化為守護妳的劍
講白
你要討論的不就是正義的價值
死刑是一種正義
廢死也是一種正義
兩種正義都有瑕疵
沒有絕對
但為何多數人支持死刑的正義??
廢死老實說過於理想值了

01-06 09:16

狐耳喵
啥米正義的價值,正義是任何說的算
支持死刑是在台灣,我也沒有挺廢死的意思
但是廢死的理念值得思考01-06 09:18
CTmouse
要談理念,廢死這個話題太過沉重也沒有實效,
不如直接談數千年以前的夜不閉戶,無為而治,
理念雖好,虛無飄渺。

01-06 09:29

狐耳喵
[e17]01-06 09:30
石頭
…就是因為了解廢死的理念,所以才會更加支持死刑!

根據上述的討論,廢死顯的思想不成熟,就像重刑犯以殘酷的手法殺了人,廢死集團還去跟這些惡人握一握手嘉勉一番,這樣的荒唐。

所以,我更認為重刑犯就要用重法,就像之前我所說的,有一些無期徒刑的犯人,其實應該送他們死刑,這樣世界才會更美好!

01-06 14:27

狐耳喵
下一篇的主題我會寫得更清楚xD01-06 14:31
阿柏
有死刑
罪犯:殺一個是死刑.殺兩個.三個都一樣.沒差啦.
沒死刑
罪犯:愛殺幾個都沒關係.又沒死刑.

我個人認為.有沒有死刑對犯罪率都沒影響.
事情沒有兩全其美的.
要廢死刑.救死囚.那沒問題.
不過.在這之前.請廢死聯盟也把被害人和家屬應有的公道想好再來談.

01-06 14:31

狐耳喵
現在的廢死聯盟最大的問題就是不幫被害人討公道01-06 14:32
石頭
to 狐耳喵

更深入的探討,只會暴露出廢死理念的更多不成熟的想法…
倒是覺的好奇,在歐盟廢死派還可以佔到上風…不過,就等著看他們回復死刑吧…相信挪威殺人魔事件已觸碰到絕大部份歐洲人的頸線,相信廢死是經不起世界殘酷一面的考驗…

01-06 14:41

骷髏の瑪爾科
現行的廢死團體實在是很...尤其是台灣跟日本(蝴蝶結)...

我是以<被害者家屬>的立場來拒絕廢死...
而且他本人也拒絕原諒。

以前有發生前鎮區一個營造業老闆被砍殺的意外,那個人是我姑姑。
反問廢死聯盟以什麼立場來想要廢死

01-06 15:48

狐耳喵
(拍)01-06 21:10
賀伯特‧賽恩
廢盟除了江國慶案還有啥可以吠的?什麼叫做受刑人才是弱勢??死者連弱勢都不是了,美好的人生已經被結束了,這怎麼說?看到那位林小姐每次在那打高空我就想吐,等他家人被殺之後他再來跟我討論這個問題!他除了江國慶這個可憐且令人憤怒的案子以外,還有什麼可以說嘴的?12/21那天6個人誰是有冤的?哪個是可以被饒恕的?

再者,憑什麼要跟著所謂的"國際潮流"?歐洲現在爛成什麼樣子又不是看不到,何況在這些真正充滿歷史罪惡的國家口中說的"慈悲",我完全不能苟同!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民族性且相異性,為什麼一定要盲目的跟從?看到這種論點我只能說很失望,這些人不知道把自己民族的榮耀放在哪裡,才會說這種可笑的話!不用說是台灣人或是中國人,這些人除了崇洋媚外以外還會什麼?自己民族的優點要不要先看一下?

說回死刑,死刑最終的目標就是讓這些比人渣還低下的物體永遠脫離我們的社會,如果不執行死刑,改成終生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我不是不能接受,而是肚爛!肚爛的點就是我辛苦繳稅的錢還要花在這種人渣不如的東西身上,讓我很火大,如果可以讓他們自己做苦工來支出自己被關時的開支,不花費到我們人民一毛錢的話,我還勉強可以接受不執行死刑 or 減少死刑,但是死刑絕對不能廢!

死刑,就像是懸掛在每個人頭上的一把刀,你不當壞人,就不用怕這把刀會砍到你的頭上,就是這麼簡單。

01-06 16:02

狐耳喵
廢死聯盟確實=w=...01-06 21:10
陳心維
理性而論就是,台灣現在並沒有廢死過後的相關配套措施,台灣的監獄是純粹關犯人,犯人無法在裡面回饋社會,那關這麼長是要?要說服民眾就要有很詳細的配套,不然就只是空談。

01-06 16:55

狐耳喵
配套啊配套~01-06 21:10
阿柏
今天下午剛好在播廢死議題的節目.
廢死聯盟有說到一個.他們爭取廢死的理由.
為了避免因為死刑而產生的冤判.像江國慶案.

這個理由我蠻認同的.
但是這樣就算沒廢死也可以啊.
應該去要求警方辦案的效率和能力啊.
訪問到受害者家屬說:
如果今天.無原無故.我把你的家人綁來.極盡凌虐之能事.再把他殺了.你能接受嗎??
可以的話.希望廢死聯盟可以多為被害者家屬和普羅大眾著想.不要只會為死刑犯想.
他們的行為.都只有為了死刑犯而已.
我認為.全世界.只有受害者家屬有資格討論廢死問題.
要報復.要原諒.只有受傷害最大的他們有資格說.

01-06 16:56

狐耳喵
死刑好好的審查還是很棒的制度啊01-06 21:10
還是睡覺舒適
貓耳狐
請滾去看軍方跟檢方的報告有啥不同在跟我討論江案吧
而且哪有偽造?江案跟本是軍方刑求逼供而不是科學辦案
哪有科學辦案會蠢到把鼻涕當精液的?
當檢方接手調查,拿到當年證物一下子就揭底了

01-06 17:14

狐耳喵
民國86年的盧正案是一般刑案
仍有冤獄之嫌,只能說,一般人對於冤獄的了解太少了=w=...01-06 21:09
ネプテューヌ
關於受害者與其親友的部份(不過似乎不只包括謀殺):

在臺灣,有研究指出,女性中有暴力犯罪受害經驗的反倒較無此經驗的不支持死刑,而男性暴力犯罪受害經驗的有無對死刑支持與否則未必有影響:

http://cc.shu.edu.tw/~socpsy/socpsypdf/4-1.pdf

另外美國有研究顯示,自身的犯罪受害經驗對死刑支持無顯著的影響,但認識的親友中有人成為暴力犯罪受害者的那些則較傾向支持死刑:

http://www.hawaii.edu/hivandaids/Public_Support_for_the_Death_Penalty__Beyond_Gallup.pdf

01-06 18:03

ネプテューヌ
歐美一些國家對死刑的民意:

在美國,對死刑的反對在1966年升到最高峰,當時美國有47%的民眾反對死刑,比支持死刑的(當時是42%)還多,而當時有11%的人對此「沒有意見」;同時,在1970和1980年代,美國民眾支持死刑的比例有所上升,對死刑的支持在1994年達到高峰,當時有80%的人支持死刑;之後,反對死刑運動再次強化,在最近一次於2011年所做的蓋洛普民意調查中,有35%的美國民眾反對死刑;另外,在2012年加州死刑公投的結果,53%的民眾反對一項會導致死刑廢除的提案(Proposition 34),而47%的則支持該提案。

2008年時,由加拿大通訊社與哈里斯迪塞瑪民調公司共同主持的一項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加拿大民眾有52%反對死刑,39%支持死刑,但在2012年時,由Angus Reid民調公司聯同《多倫多星報》所做的調查發現,在廢除死刑36年後,多數的加拿大人並不太抗拒回復死刑,有61%的的人相信,被判謀殺罪的應處死刑。

在法國,廢除死刑前的1978年有58%支持死刑,31%反對死刑;在廢除死刑後的1987年,則有61%的人支持死刑,35%的人反對死刑。1999年以後,法國反對死刑的比例開始超過支持死刑的比例,在2006年,52%的人反對死刑,而42%的人則支持死刑。

民調顯示,在挪威,每四人中大約有一人支持死刑,其中投給挪威進步黨(挪威語Bokmål形:Fremskrittspartiet或Framskrittspartiet;挪威語Nynorsk形:Framstegspartiet)的支持死刑的比例最高,根據一項2010年的調查顯示,投給挪威進步黨的人中有51%支持死刑。儘管像Ulf Erik Knudsen和Jan Blomseth等挪威進步黨的政治人物表達了支持對過份的強姦者和謀殺者等的死刑的立場,該黨本身的政策依舊是反對死刑的。根據一項在2011年挪威爆炸和槍擊事件之後做的民調顯示,挪威人對死刑的反對依舊是根深蒂固的,有16%的人支持死刑,而有68%的人反對死刑。

以上內容出自維基百科,另外上面那個受害者意向相關的部份也是。而且都是我加上去的,其中美國和挪威民意的部份是節譯自英語維基百科的內容的。

01-06 18:40

狐耳喵
我文章內容也有提到,歐洲也有支持死刑的團體啊~01-06 21:08
石頭
to 山城上総

結果諷刺的是,挪威的廢死,被挪威殺人魔拿來當免死金牌…
更諷刺的是,挪威政要的廢死,導致了挪威殺人魔盡情的屠殺,而被殺的據說許多都是政要的子女…

代受了死刑犯們極重的業力,而報應在自己最親愛的子女身上,真的是愚蠢至極啊…

01-06 20:00

狐耳喵
那些子女也太無辜01-06 21:08
里希特
To 石頭

我上面有對你的回應 請查收

01-06 20:14

道門基本教意派份子
要減少犯罪靠的是教育.而不是刑罰
刑罰是給予懲罰而不是遏止犯罪
今天廢死聯盟該要求的是司法的完善和完善的公民教育以及完善的辦案方式
而不是一昧的要求廢除死刑.認為只要廢死就是一切解決的手段
今天就算廢除死刑.犯罪率依然會居高不下
那些犯下泯滅人性的死刑犯在犯罪時腦袋可沒有啥死刑不死刑的
法律廢不廢死根本與他們這些犯罪者無關.
太史公史記.酷吏列傳序寫著這麼一段話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
法令只是治理的工具.而非制定法度清濁對錯的本源
法令並不是真正要去爭對的原因.
老子說:法度治民如蚊負山".也指出真正使人民安樂的並不是律法
在在指出法令根本就不是治理的重點
所以要求廢除死刑根本是脫褲子放屁.只是惹人說罵而已
廢死聯盟要救人也應該看人去救.譬如看起來有冤情的.取證不對的
連那種光天化日下放火燒死人的.強姦後殺掉吃屍體的人也救.
還有為了吃免錢飯去殺人的(這傢伙還不知道廢死聯盟救不救)
你叫人怎麼支持廢死
廢死是不是文明我不曉得.但歐美個國那種高高在上.那種昭昭天命式的強推思想.根本就是世界的亂源
廢死或許是立意良善的.但現在我看到的現象只有
"聖人不死.大盜不滅"(聖人非指德行無瑕之人而是指聖明聰明的人.這句話的含義在於聖明的人推行政令.但有心人就會從中鑽漏洞去獲取對自己的利益.進而社會紛亂)
這句話來形容了
有完善的教育跟完善的社會人民自然不會犯法.死刑也只是個花瓶擺在哪裡.廢不廢除根本不重要
但就是有些人需要這東西(死刑)去教訓他(她甚至是牠也許還加上祂)
廢死聯盟根本就手段錯誤跟方向錯誤了.完全是因噎廢食.吹毛求疵
歐美國家更是爆笑.各國管各國的.有自己的文化跟文明及其民風.啥叫作國際趨勢
哪天歐美國家敗勢換東亞國家勢起..贊成死刑就變國際趨勢了
大家看懂了嗎

01-06 20:14

狐耳喵
有可能,死刑執行小心點還是很好的刑度01-06 21:08
Hly
整個留言串戰火真激烈[e21]

01-06 20:44

狐耳喵
砲火四射!01-06 21:07
石頭
to XANXUS

嗯…重刑犯不只對死者以及死者家屬負責,也對他們自己的惡行負責。
就像我說過,重刑犯的罪刑並非是禁閉懺悔就可以便宜的等價交換,這沒道理呀…
至於貢獻社會嘛,現在人力過剩,就交給待業中的年輕人就夠了。

要說活著關禁閉會真的懺悔,那我寧願相信烏龜可以飛上天,這就免了。
或者…每兩天鞭刑一下,每兩個禮拜來個俄羅斯輪盤看看有沒有再追加一下的機會,這樣「愛的教育」,或許還可以考慮一下…

廢死主張的人通常會強調重刑犯的人權以及虛無的改過自新,可是他們的罪業,讓我無法贊同這樣機會的給予…

01-06 20:55

石頭
to XANXUS

此外還有一點,你把重刑犯描述成是社會對他們的虧欠…老實說,無論在何等情況下,那些兇殘的罪狀都是可以避免的…在自衛的前提下,殺人甚至是無罪或是微罪,所以我們的社會的刑度其實是很仁厚的!

至於江國慶的冤案,一些巴友有很好的論述,你可以參考他們的說法。

01-06 21:06

ネプテューヌ
@狐耳喵:我主要是在講歐美國家的民意這樣。

@石頭:
挪威的部份,翻了維基百科的資料,挪威在1905年時,和平時期的刑法就沒有死刑了(不過之後在二戰結束後,挪威當局曾以叛國和戰爭罪行(而非本處和臺灣較多爭論的謀殺罪)判處一些二戰時期和納粹合作的人死刑,挪威最後一次執行死刑是在1948年),而對軍事罪行則直到1979年才廢除,但即使是1979年,距離現在也數十年了。

然後那個殺人魔對挪威法律和死刑真正的想法,也只有那傢伙才知道了。

01-06 21:24

ネプテューヌ
@時光之鑽Dia:我也跳入打嘴砲了‧‧‧

01-06 21:28

石頭
to 山城上総

挪威的犯罪率低不代表死刑沒存在的必要,而人間的天堂並非是真正的天堂,只要在這世間,死刑就是有它的必要性。就像對挪威殺人魔,死刑就是起碼的必要,我倒是好奇,如行刑前不知他會不會腳軟!?? 至於他的想法我倒是根本不想知道!

01-06 21:39

里希特
To 石頭

1.監禁他不等於請他吃飯空想,監獄很無聊,放風只有30分鐘,又要工作,@@想到自己都出不來....自己也覺得頗害怕

2.你認為監禁是一種便宜的等價交換嗎?@@ 那你可以參考這篇報導,事實上那些死刑犯反而覺得"很恐怖"!

www.coolloud.org.tw/node/21803


3.你是指江國慶案跟普通刑法不一樣 是例外嗎?我同意,那並非普同刑法,所以我一開始並沒有提他

但你可以參考看 :鄭性澤案等案例
還有這篇法官自白書

blog.sina.com.tw/yi0127/article.php?pbgid=38630&entryid=620596

法官自己承認:「他錯失了一條生命」
還有你可以參考我之前提供的"台灣偵辦刑案的漏洞"資料

另外因為槍斃所以很多案子死無對證,導致翻案率也不高,可是隱憂卻是有跡可循
所以說如果終身監禁可以對社會有所貢獻 又能讓死刑犯得到應有到報應ˋ.ˊ 並且可以避免誤判的犧牲者

那終監不是更好嗎?

01-06 21:47

ネプテューヌ
@石頭: @XANXUS:

國家必須在「存續死刑」和「廢除死刑」間二選一。

然後把挪威那殺手的名字和「death penalty」一起輸入進去google,查到一篇BBC在去年4月的報導:

http://www.bbc.co.uk/news/world-europe-17752189

這裡面提到布雷維克(Breivik,就是那殺手)說:「There are only two just and fair outcomes of this trial - acquittal or capital punishment. I consider 21 years of prison as a pathetic punishment. (中文:這場審判只有兩個公正的結果,就是無罪開釋和死刑,我認為21年有期徒刑是個可悲的處罰)」

問到布雷維克是否要法院給他死刑時,布雷維克道:「No, but I would have respected it. I would not recognise 21 years of prison, it's ridiculous(不,但我會尊敬這樣的處罰。我不會承認這21年有期徒刑的處罰,這(21年的有期徒刑)是荒謬的。)」

下面還提到這樣的內容:「"I was very surprised that I survived that day," he told the court on Wednesday.

"I had no other plans for what to do. I considered the chance less than 5% that I would survive the bombing. But not only that, I survived Utoeya."
」(中譯:「『我很驚訝我在那天活了下來』星期三時,布雷維克對法院說道:『對於要做什麼,我沒有其他的計劃。我認為我只有低於5%的機會能活過那場爆炸。但不僅如此,在Utoeya(槍擊案發生地點)的事後我活了下來。』」)

對於那傢伙是怎樣的,就給各位自己決定吧。

01-06 21:53

石頭
to XANXUS

你說死刑犯說終生監禁恐怖,然後你就毫不遲疑的相信他們說的話了嗎!??
就像一個故事中一隻烏龜對著要吃它的動物說,我怕水,但我可不怕火,你千萬不要把我丟到水裏,要吃烏龜的動物聽了把它往水裏一丟,烏龜就悠哉的往水裏一沉,溜了…所以,你相信這隻烏龜說的話嗎?

至於你其它的論點,我或其它的巴友都有反駁過其不妥的地方,在此就不再詳述了…

01-06 21:56

里希特
To 石頭

這是訪談死刑犯欸.....
不是法官再問他:"你要哪一個?"
你舉的例子根本就跟這篇報導沒關係

「他們是"定讞"的死刑犯」 根本就沒有選擇問題,他們的回答根本就不影響自己的刑責 別鬧了
不要惡意扭曲我找的資料好嗎?
我每一篇回文幾乎都有資料
我至少很認真 研究很充分 不是舉個小故事就完了

至於其他論點你覺得不妥 請你貼上來 我會慢慢看@@

江國慶我也沒有提過.... 台灣司法漏洞也提供給你了 請不要這要草草結束這塊討論

01-06 22:07

石頭
to 山城上総

挪威殺人魔說的話哪能算數啊,那麼怕監禁,當初自殺不就得!說得那麼虛偽…
若是有滿清十大酷刑在他身上練過一遍,大概可以幫他消十分之一的業吧(畢竟他殺了快一百個人…)

否則到了地獄還是要繼續清算業力的!

01-06 22:07

石頭
to XANXUS

我有認真看過你的貼文,而且認真的回應了。
只能說你我想法不同,不能勉強,就這樣了…

01-06 22:10

里希特
To 石頭

因為想法不同才想追尋認同
你認為死刑犯就是罪大惡極罪孽太深,我則是舉出了一些死刑的弊害告訴你替代方案可以使刑法的處罰、社會補償達到極致。另外我希望拯救的事許多枉死的人,我想你也不敢否認「司法是沒有誤判的」。 感謝你到目前為止和我理性的討論 而不是只有謾罵

希望你能理解我反死的立場,不是想拯救那些最大惡極的壞人。
如果有一天你發現終監或許也能達到你想要的效果,或是我理解到了那其實是沒用處的,我們都能不因為了解事實而感到被冒犯,我們都不該為反而反

01-06 22:20

石頭
to XANXUS

若你說在早些的時間點,司法誤判我還相信。
就如其他的巴友所說的,哪個送上行刑台的死刑犯不是罪證確鑿的!? 所以拯救枉死,在此說不通吧!

罪證確鑿者沒給鞭刑就該偷笑了,送他們早點去地獄消業,也是功德一件。在人間界拖拖拉拉的,反倒不是一件好事…

01-06 22:26

ネプテューヌ
嚇阻力一般是指對犯罪前的,但對於已犯下罪的,在美國有人認為可以藉由死刑的威脅來讓被告認罪。英語維基百科裡面的《美國死刑存廢爭議》(Capital punishment debate in the United States)提到說「死刑的支持者,尤其不相信死刑有(高於無期徒刑的)嚇阻力的那些,認為死刑的威脅可用以讓被控死刑的被告認罪、作證反對其共犯或揭露受害者屍體所在的位置等。」
身為俄勒岡州地區檢查處資深副檢查長(senior deputy district attorney)的諾曼‧夫林克(Norman Frink)認為死刑對檢察官(Prosecutor)而言,是一項有價值的工具。死刑的威脅能使得被告進入換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或終身監禁三十年假釋的認罪協商,而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或終身監禁三十年假釋是俄勒岡州除死刑外,另兩項可對罪大惡極的謀殺者判處的處罰。

在華盛頓州檢察官的一起認罪協議中,蓋瑞‧里吉威(Gary Ridgway)這位被認為自1982年起犯了48起謀殺案的人,他接受了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的處罰,該州的檢察官藉由免除里吉威氏的死刑,以換取他與警察的合作,讓他帶領警察找出剩下的受害者的屍體。」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pital_punishment_debate_in_the_United_States

01-06 22:28

里希特
To 石頭

1.鄭性澤算是近代的 你為何不去看看他們證物處理的方式
如果你可以承認"司法是不會有誤判的"
你就可以跟我說你所謂的"證據確鑿"是沒有任何隱憂

2.你到底希望他們消業還是受罰啊......
況且社會養出來的東西,社會不親自處罰、教育或叫他補償他,而是就一槍蹦掉,加上死刑犯死前單人牢房、探視權等的特別待遇(我之前提過) 爽爽的過一段日子,在輕鬆殺掉他? 真的是處罰?這社會也太輕鬆 

01-06 22:32

石頭
to XANXUS

所以說我們的想法不同,你可以有你的堅持,就這樣子啦!

01-06 22:37

石頭
to 山城上総

現在美國好像流行直接把槍手碰掉…

在台灣,監視器林立的都會,只要不出入一些龍蛇混雜的場所,隨時對周遭環境留個心眼,應該都是平安的保證…防範於未然,才是最重要的…

01-06 22:51

ネプテューヌ
@石頭:不過把槍手直接殺掉就不是死刑存廢牽涉的範圍了‧‧‧

01-06 22:54

石頭
to 山城上総

是啊,警察直接幫法官跟檢察官省了麻煩,監獄也不必空出一個位子,外加幫美債少了一份壓力。

…說真的,美國槍枝氾濫,用雷霆手段的嚇阻一些擁槍自重之徒,也是有必要的。幸好沒生在美國啊! :D

01-06 23:00

ネプテューヌ
@石頭:但要當場抓到才行

01-06 23:13

石頭
to 山城上総

警察好像通常會說「反擊」,結果嫌犯死亡,這個樣子。
很多時候,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的,不如壞人在接受法律保護前,一槍打死他,或許是比較好的結局…

不過,對我們平凡的百姓來說,能平安、有一點幸福的渡過每一天,不遇災劫,就是最好的吧…

01-06 23:23

PONCOM
其實文章中我最討厭的一點

就是到底要消費江國慶到什麼時候

講到廢死就一定要講到他 好像全部的人都因為江國慶的一個冤案所有人都冤枉的一樣

幹嘛阿

01-07 07:47

狐耳喵
所以江國慶不是人?
人權就是要把所有人納入討論範圍中
這種目中無人,無視被害者
江國慶也是你們所謂的被害者家屬
你們所謂的同情心這時候又消失了01-07 20:09
PONCOM
其實簡單一點 殺人償命 就是這樣 不需要扯太多其他的

殺人就是不對 哪有那麼複雜

01-07 07:54

狐耳喵
是沒錯,但是後續複雜01-07 20:08
悠月望
整篇回文看下來發現樓主真辛苦

讓我講一句關係不大的話吧

還好台灣是民主國家不會讓偏激派做出暴力的事情
但也因為台灣民主導致有些社會結構不易改變

01-07 08:13

狐耳喵
民主需要討論01-07 20:08
還是睡覺舒適
江案是不具司法警察身分之空軍總司令部政四處的反情報隊違法偵辦
恩,原來反情報隊違法辦案也算刑案,開了眼界了
那軍司法警察-憲兵隊跟警察體系辦的案叫什麼?
把一個沒有嚴謹鑑識能力單位辦的案擴大到擁有專業鑑識的單位都被抹黑的到底是哪個團體?
有沒有看到江案在專業出馬的情況下一下就被翻案了?
個人學化學分析的,這些專業儀器結果相當可靠
要是有那麼糟糕,就不會放諸四海都用同一套方法甚至還能上點數特高的期刊
有問題的方法早就被數不清的學者教授拉下來了,跟本不會讓它出現在鑑識單位上

01-07 08:34

狐耳喵
盧正的案子自己去看看吧xD
近十年一般刑案的例子01-07 20:08
八璃
最近常看到這類的文章~讓我也省悟出一句話
如果有愛可以伸手的話~
請拉受害人一把而不是去拉加害人一把~

今天版主的文章內提到不可逆的問題...
其實這根本不是問題...
重點在他殺人了~所以1個跟100個差不多(這是進行式)
但如果這還是沒發生的事~
就有二擇一的問題
當一個人知道自己殺了人被捉到會被宰掉時
除非目標是有什麼血海深仇~不然還是會想之後要承擔的後果吧
如果那麼嚴重的嚇阻作用都嚇不到他~殺的也是無關緊要的人
那麼為什麼還要把他當同等人來看待?
他不把你當人看~你把他當人看?
那誰才是獵人誰是獵物?

今天保護他人是指能保障自己的情況下才能進行
死刑這東西對奉公守法的人...根本一點影響也沒有~
也就是說對守法的人來說就是沒有死刑何來廢死之有
那今天一直提倡要廢死的人....

01-07 08:56

狐耳喵
不可逆是針對冤案,他就是沒犯法啊=w=...01-07 20:08
南海
已經發生的事情/事實(犯罪事實),那是一個沉痛且無法也不該迴避的"責任"
就像有人說:道歉就好了那還需要警察做什麼? 雖不是完善的舉例但相信大家都懂意思

而今天的問題就在於對於犯罪事實我們在"人權"的大旗下不斷的退讓與妥協
而漸漸的忽略甚至"惡意的忽視"其犯罪事實的意圖乃至於嫌犯當下的殘酷

退個幾步來說,中共打過來你支不支持國軍反擊?
支持你就沒資格喊廢死,世界的潮流其真相是什麼?
真相是在"世界的潮流"下還是引爆了第三次波灣戰爭
世界第一大國美國還是選擇以剝奪他人生命這個手段來解決問題(恐怖攻擊)
英法也有相繼以兵力支援,直到絕對優勢之後才有檢討與自省

看到這裡,你必需去了解
"世界的潮流"只是空洞流於口舌之能的詞彙
"世界的真相"是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會真真正正捨棄"奪取他人生命來保護自己"的終極手段
至少在你有生之年,你不會看到有國家自願廢除軍備解除武裝

除非你能確立死刑的終極廢除,完全捨棄剝奪他人生命的手段
否則死刑的終極存廢與否,短時間內是只能流於道德滿足的議題
而道德本來就是人所訂立,是與國情與民族文化等習習相關、密不可分的人造之物

01-07 11:45

南海
今日亞洲地區(日、臺)廢死聯盟其低俗且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才是令死刑存廢蒙上陰影的根本
例如罔顧受害者家屬的感受反黑為白一昧的譴責,逼迫尋常凡人當上完美聖人的惡質傳教
又如顛覆常理只為脫罪,可謂"破天荒"的荒謬辯護之類的手法(詳細如下網址)
http://www.lawinquiry.org/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91&forum=1

所謂的"國際觀"乃至於"國際社會"如果也流於和"道德自我滿足"一樣
只能自我約束而不具備真實的意義(EX:說法和做法根本兩回事,例如第三次波灣)
其本質是和劣質駭客惡整他人,俗稱的"愉快犯"沒有差異的
僅能滿足自我,並沒有真的在幫助大環境,甚至因其手段的差異更可能成為亂源
就像"討論"兩字非常的美好,但許多事情僅是"以討論之名行辯論之實"般
在腦海中有無限遐想的美好,但實際上卻是沒有必要,認清事實是比較實在的

01-07 11:45

天上天下流浪客
好長的一大片文章,不過終究也只能說出我們的感想,要怎做還是看政府,只希望未來人們能越來越理性,世界和平~ ~

01-07 11:56

狐耳喵
同意,世界和平01-07 20:07
南海
我們回來探討犯人不該閃躲應當負起"責任"的這一環來
"犯罪事實"
當廢死將大量的"社會責任"套在尋常百姓和受害者家屬人身上
要求、約束他們要擔當起這個重擔
"廢死"是否遺忘了死刑犯的"犯罪事實"?

犯罪者事後的悔改強度 V.S 犯罪者犯罪當下的犯罪強度

何者才是量刑的根本?
法條很明確,先有定型的刑責規範,其後才是擇情量刑
其有無重大悔改或是還有沒有救之類的應當為其次之考量
"反客為主"實屬不可取,這正是廢死的"道德滿足"所規避的地方
例如我們看到綁架犯藏匿處的攻堅
當判斷當下其行為有可能危害肉票的生命安全的時
我們絕對不是把犯罪者的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對象
這點在美國更是實際,海盜綁架漁船的下場是? 海豹部隊爆頭回應他們。

01-07 12:01

南海
很顯然的,社會責任根本不該由平民百姓概括承擔
破壞社會秩序的人更應該肩負起回復社會秩序的泰半責任
什麼"死刑不能解決事情"之類的都只是道德滿足,說穿了是片面的一廂情願
在你為他考量,設身處地乃至於幫他生涯規劃的時候
其犯罪當下以及已經犯下的罪刑才是犯罪者不可逃避的責任
但廢死探討的不是犯罪者承擔的責任是否過重,而是顧左右而言他的轉移焦點
其最終目的只為不死,例如上例的誇張辯護
"我們看不到絲毫的責任感,更遑論去期待他們的悔改?"

有無嚇阻功效之類的更是天大的ㄆ一...我是說廢話
社會"絕對多數"都說殺人償命的時候,竟然廢死聯盟跟我說沒有實質嚇阻功效?
這問題就像探討喝醉酒的人有沒有行為控制能力一樣
將連法律都不足以約束嚇阻的嚴重脫序者/反社會情節者訂定為計算單位
再來探討嚇阻強度的有用與否,不點出來還好,點出來之後廢死該如何自圓其說?
國外重大刑案的犯罪者都有自曝"不會死刑"是其考量之一了
甚至連臺灣最新的隨機割喉案嫌犯都說出殺一兩個不會死的可怕指標
在其他更能有效嚇阻重大犯罪的新方法出現之前就貿然降低嚇阻強度無疑是自毀的行為
事實上諸多國家元首透漏過,為了加入歐盟而廢死是他們沉痛的抉擇
現今想回頭都困難重重,可謂悔不當初

究竟是自大令人類以為自己不尋常於萬物而特立獨行?
還是謙卑讓他們認為自己不足以能替維繫族群盡一份心力?

我們國家安全所設立的軍隊,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來犯敵人/國予以嚇阻/擊退
為了保護一國之根本、人民百姓所處領土
而我們對那猶如社會之敵人的危害因子
諸如強烈的反社會情節或是嚴重行為不受控/脫序者
給了如果的關懷而忘了"他們正在殘害這個世界"的事實
摧殘著人類賴以永續生存的道德水平?
宏觀與微觀來看,已有不少曾支持廢死的國家認為這是在自食惡果希冀回復過往
而我們現在究竟是在微觀還是宏觀的看待這將會影響人類未來的一舉一動?

"光是自滿是不夠的"

01-07 12:59

南海
"世界"一詞只是一個危險的陷阱而已
語言的陷阱令人的認知出現放大和縮小
"亞洲世界"、"第三世界"等等的詞彙出現你會知道他們說的是在地球上的哪位
你說得出口其中的文化差異,你能認知到在"世界"之前是可以放上形容詞的
不論是歐盟還是美國、聯合國,乃至於一個台灣
"全都是世界的一份子"
"世界的潮流"是由什麼來推動的?
在"世界"的大旗下你自覺渺小,但我們大家又真的認知"全世界"了嗎?
我們僅認識到"世界"得一小部分而已,但在"世界"此名詞的定義下
我們錯覺的認知"自己認知的世界就是全世界"而妄自菲薄
我們所謂的世界的潮流僅只是"西方世界"的潮流而已
把死刑存廢國家的上色,在世界地圖上你可以很清楚知道東方世界和西方世界是巨大的分野

廢死忽略了自己也是"世界的一份子",隨波逐流的對那些微風乃至於巨浪照單全收
但我們支持死刑的人並不是不懂什麼叫"世界觀"、"世界社會"、"世界村"的概念
我們有思想、理想,小至保護自己大至維繫社會安寧

"廢死沒有資格替世界代言,我們也世界的一份子"

01-07 13:24

狐耳喵
不太懂你的邏輯
主流才代表世界,就算要跟別人不一樣
最重要的是讓對方理解,看來你看文章不了解這點01-07 20:07
無人問
我比較想知道那些廢死聯盟的親人朋友被殺害的話,他們是不是也能呼籲大家反對死刑,願意出稅金來養殺人兇手。

01-07 17:03

狐耳喵
誰知道XD01-07 20:06
AJL
台灣現階段不適合廢死,以上。

01-07 17:39

狐耳喵
喔喔,AJL大出現了=口=
板主聚再去找你XD01-07 20:06
PONCOM
所以江國慶不是人?
人權就是要把所有人納入討論範圍中
這種目中無人,無視被害者
江國慶也是你們所謂的被害者家屬
你們所謂的同情心這時候又消失了

大大你說法有點類似一個官員貪污所以所有官員都有問題

不是所有死刑犯都跟江國慶一樣 不能老是拿他來說嘴

如果都這樣來說 那一個政黨有人貪汙 所有人都有問題嗎

一個江國慶冤枉 所有死刑犯都是冤枉?

並非莫視他的人權 但問題既然已經造成 冤獄平反 政府也做了補償

但你可要記得 很多死刑犯鎖加害的 誰來補償他們 哪個受害者不是枉死的

如果世界沒有法律 沒有刑罰 只有道德能嚇阻犯罪的話 我相信你連門都不敢出

如果死刑不能嚇阻犯罪 那更枉論其他方式了

為什麼 去看看現在教育 講究人權的方法有多麼失敗就知道了


01-07 21:41

狐耳喵
[e4]01-07 21:48
KUMO
很抱歉我沒有看完我直接往結論看,廢死是否屬於進步的潮流以及符合國家輿情都必須再三討論,只可惜廢死與死刑維持只是各說各話沒有交集,至於悔意這點個人是覺得不重要的,正常人只要面對處罰都會有悔意,但如果沒有被抓到或是處罰通常都是~好險!爽!此類心情。

01-08 08:42

狐耳喵
呵呵= w =01-08 15:57
基努賽特
這讓我想到某論壇對於死刑與否的留言
-----------------------------------
乾脆比照電影鐘點戰的模式,
犯人必須工作賺取生存時間,而生活的花費也是生存時間支出
時間歸零的話就拖出去...........

01-08 11:30

狐耳喵
如果科技做得到的話xD01-08 15:58

可以理解推廣廢死的思想與理念,畢竟假如能讓一個人有悔過的機會其實是很好的。
而且說不定殺人者的餽就會讓他活著比死還痛苦,這不也是一種逞罰?
不過為了達到殺雞儆猴的嚇阻效果,死刑還是必要的,只不過現在的憲法太粗糙了,必須要有詳細的相關規定...

01-08 14:21

狐耳喵
不是憲法吧!01-08 15:58
伊格
如果把廢死當作一件大人的衣服來看,勢必一定要大人般的體格來穿,意思就是說
要一定的成長才能夠穿上這件衣服,不然就像小孩穿大人衣服一樣,也有可能這件衣服可能也要看地區高緯度,根本無法穿阿(笑

01-08 16:10

狐耳喵
要慢慢來01-08 16:15
古道拉車的瘦馬
江國慶是有時代背景的,那個年代軍隊是很封閉的,外界是無法介入,所有過程全是軍方自行審問判決,當時真兇許榮洲向台北地檢署坦承犯案,只是地檢署無法插手軍事法庭,所以這只能說明這是軍法在不透明的狀況下,任意刑求屈打成招的後果,這只是說明了司法需在透明環境下執行的重要性,
不足以成為廢死的理由。
曾文欽則說明了死刑的嚇阻效力,他以不會被判死刑的理由犯案,這就再再說明死刑不可廢,如果不
是這幾年的暫緩死刑,他還會殺那孩子嗎!
廢死盟執行長林欣怡卻把廢死問題與社會問題混為一談,企圖模糊焦點,貧窮不能成為曾文欽犯案的理由,在他之前那麼多因貧困而偷竊、搶劫的案件為何就只有他殺人!加上他行兇是不特定選擇被害人,選擇又以小孩這種無反抗之力為對象,而不是選擇他的債主、老闆或是他憎恨的人為對象,光是這點足以證明他是個喪失人性的屠夫,如果真依照他所說判無期,是否與他有同樣想法的人也會效仿來犯案!
的確,凡事都有例外,因此不可以唯一死刑,但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對泯滅人性的屠夫死刑是不可少的存在!

01-08 19:39

狐耳喵
廢死問題就是社會問題,如果沒有貧困的社會
哪會有殺人犯?當然富裕的經濟殺人犯也是有
所以還是有重度刑罰,只是看是如何重
要死?還是要關?01-09 05:19
小棉棉
原PO有很精闢的想法~~推~~~

01-08 21:30

狐耳喵
感謝啦w01-09 05:19
柳成陰
http://www.nownews.com/2013/01/09/138-2889846.htm
歐洲有反廢死, 也有不反廢死的! 且歐洲反廢死我們就要廢死, 那為什麼不反過來勸歐洲有死刑呢? 加拿大的大麻是開放的, 台灣是不是也要開放呢? 美國槍械氾濫, 台灣是否也要開放呢? 請多學學國外好的, 不要都只學國外不好的!
很多人一直拿江國慶案說嘴, 那我現在拿最近發生的以上這件案子當作例子! 我忘了是哪個XXX說過, 說加害者是弱勢之類的話... 請告訴我就拿以上這則來說誰是弱勢? 該保護的是誰? 該受到懲罰的是誰? 如果判終生監禁, 大家願意養這種人, 幫這種人繳健保費嗎? 你要養?
某種程度來說, 我們可以說廢死就有如叫大家殺人無罪! 別跟我說終生監禁是懲罰這種狗屁不通的話! 對於以上這位來說, 監牢不是懲罰, 對他來說那代表的是大家會養他, 他不用做事!
歐洲反廢死? 都反廢死嗎?
那請看看這則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E4%BA%AB%E8%B1%AA%E8%8F%AF%E5%A5%97%E6%88%BF%E6%9C%8D%E5%8B%99-%E6%8C%AA%E5%A8%81%E5%AB%8C%E7%8A%AF%E6%82%A0%E5%93%89%E5%9D%90%E7%89%A2-035648031.html
如果這是你們尋求的, 那我很直接的說, 殺人真過癮!!! 換做任何人, 都會很高興的犯罪, 殺人, 強姦婦女, 不守秩序!
另外你提到貧困社會才有殺人犯! 這是不對的!! 縱使在富裕的社會, 也會有殺人犯! 有人殺人不見得就是受到經濟的影響! 絕大部分都只是為了私慾! 為了自己的爽快罷了! 別跟我說那佔少數!
由古至今, 殺人償命那是不變的道理! 別說現在進步以前保守或者現在民情不同! 對! 現在民情不同, 但不是更好, 某些程度是更爛的! 老祖宗的智慧, 由古至今的規則是根據人性所創出的東西, 除非可以百分之一百的改變人性, 不然那頂多就是個不切實際的想法!

01-09 12:45

狐耳喵
不予置評=w=01-09 19:27
xD
台灣犯罪率其實相對來說是低的了...
http://goo.gl/eawt2

01-09 19:14

狐耳喵
當然xD01-09 19:28
亞克
死刑是受害者 伸張正義的最後底限
在沒有最完美的審判 蒐證 法律制度產生前 絕不可廢
廢死集團在忙著救犯人前 應該先想辦法督促台灣司法與偵查的進步
其他得討論都只是淪為口水戰而以

01-09 23:37

狐耳喵
同意01-10 05:57
鳳仙花
稍微說個題外話 如果造成困擾 不好意思

最近了看了一部叫"屍鬼"的動畫

全部看完後, 不知道為什麼

腦海中就浮現了 廢死與否的話題

當然故事中殺人的理由跟現實討論的不能相提並論

只是有所感觸

01-10 00:31

狐耳喵
屍鬼啊,沒看過呢XD01-10 05:57
ネプテューヌ
再來一下。

話說理解某些人的理念不代表就一定支持對方的理念‧‧‧

另外對很多支持死刑的人而言,似乎曾文欽就是代表了死刑的嚇阻力確實高於無期徒刑,而且死刑也只要能比無期徒刑等多嚇阻這麼一個就足夠了?

不過我倒不認為曾文欽會改變對嚇阻力的討論方向,曾文欽「殺一兩人不會被判死刑,為了吃牢飯而殺人」可能只是被抓後隨口講的: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04/135283.htm
而且相信曾文欽為了吃牢飯而殺人的理由,其實對在此各位的一樣喜好很危險,因為今天若有人會以「沒死刑」為理由而殺人,且眾人認為其這項理由可信的話,就很難甚至根本不可能說某些殺人兇手以受包含色情、暴力內容的動漫與某些政治宗教信念的影響而殺人或犯其他罪的理由不可信了。

以上是我的想法。

01-10 20:35

狐耳喵
大同意
為了任何理由都能殺人
最重要的是教育啊=w=01-10 23:00
銀閃之盾
首先
我必須說這篇確實值得閱讀跟深思
但其實補充幾點台灣當今的狀況也許會更好

第一,廢死團體在台灣之所以無法獲得民眾青睞
乃是其除了廢除死刑四個字之外,無法提出其他的更好方案
只是一昧的利用返論跟國際論點來述說死刑的缺點(文中也有提及)

但是要說服民眾接受,就必須提除足以取代死刑的方案
這個取代不單是在法律道義上,更必須足以彌補受害人或家屬所受之創痛

而這個方案,每次問向廢死團體,他們也只能繼續高呼空洞的口號

民眾需要的是更有效的作為,這是第一點

第二,廢除死刑之後,台灣會更好?
這點我先不做結論,就來說說國外用以替代的永久監禁吧
台灣的監獄數量普遍不足,這已經眾所皆知了
而假釋的標準,是高是低,假釋後的監管,台灣有辦法執行?
印象中有不少假釋犯第一天就又犯案蹲回去了....
這樣的狀況下,永久監禁不可行,假釋管控也做不到
那廢死之後的問題有多大?
應當不難猜測

第三,很抱歉,廢死聯盟在台灣有著不良紀錄,偽造文書之外,還有對被害人家屬說他們沒有同情心....
這些事件都是造成該聯盟負面觀感的問題所在

第四,國外的廢死是建構在較高的社會道德下

其實如果廢死真的要在台灣順利推行,應該要從教育跟人文下手
畢竟只有一個高道德水準的國家
才能成就廢除死刑的環境

然而這些都被該聯盟忽略了

該聯盟的主張只有因為人的權利是神給的,所以沒有人能奪走他人的生命
但這個主張其實跟機蛋一樣易碎
首先,被害者的生命不也是神所賜與的?難道兇手就有權利奪走?
再者

說白一點
廢死聯盟在台灣給人的感覺是在傳道

並非真正在推行廢死

以上是一個贊成廢死,但並非贊同以現行手法跟作為,在現在推行的人
一點小小的感想

廢死在台灣絕對可以做到,畢竟台灣人的本性是良善的

但我必須保守的說,起碼還要廿年
而這是以從現在這一刻開始注重教育人文的前提來計算....

01-12 05:17

狐耳喵
恩,很冷靜理性的分析
台灣的廢死確實還有很多事情得努力01-12 10:45
內笑美莉
留言長爆ㄌ
你逆

01-13 20:53

狐耳喵
你逆!01-13 21:08
മാർസിയ
之前看寶傑日本有個律師一直喊廢死
直到他被人抄家後就不再挺廢死
我看了之後快笑死XDDDD

01-14 21:03

狐耳喵
那個是錯誤資訊01-16 17:37
爆衝小邱
有時候人就是這麼矛盾
當他挺廢死之後
家人被殺時才反過來挺死刑
人就是這樣的一個生物
不論何時何地
世界上都一定會存在著正義與邪惡
只要人活著並擁有欲望
人就會有很多想法
最後再送原PO四個字
莫非定律

01-16 16:45

狐耳喵
那個是錯誤資訊01-16 17:38
夢行者冷飲料
我覺得不只有制裁跟嚇阻...還有終結...有人出獄之後犯出更大的犯罪.
但死刑這一個刑罰確實是兩難

01-16 23:38

狐耳喵
嗯哼01-17 04:35
墨村 良
湯英伸的案子

讓我了解到不是每個壞人都是這麼可惡

那其實還可以延伸到非法外勞等其他社會黑暗面

那老闆要是對勞工好一點就不會這樣了

01-16 23:54

狐耳喵
所以改革社會也很重要01-17 04:35
墨村 良
但是很可惜的是

大部分人看待外籍勞工都是用歧視的眼光

這也算是種族歧視

01-17 15:57

WTG
最近才發現這篇...
其實我對廢除死也想打文章回應
以下是我德初的結論
----------------------------------------------------
第一點效果爭議的結論有些矛盾

同樣道理也可以套用到其他刑罰身上
如 搶劫被關 酒駕被罰
但仍一堆人做這些事情,甚至比殺人犯還多
而且有許多人也是出來後再犯案
那要廢除這些刑罰嗎?

無法療傷也有矛盾
因為大部分的傷害是無法恢復的
即使罵人也無法收回 頂多是用金錢賠償
但生命可不能用金錢去換算
如果承認這點
幾乎是將對不起""三個字""的涵義完全消除
當然受害者家屬願意原諒是一回事
但對於受害者而言執行死刑有其意義與價值呢?
因此,說執行刑罰是沒有用處或無法補償是有欠證實的
--------------------------------------------------------------
第二點

冤獄本身不是死刑問題
是司法制度的問題

即使現今沒有死刑
司法有問題冤獄只會不斷發生
加上此案件是依照軍法和一般的司法程序有所不同

冤獄存在是因為有其證據不明確之處
此時可以強調暫緩死刑,以便釐清
但對於證據確鑿的殺人犯呢?
除非懷疑起每個死刑犯都是被破獲案件有疑慮
現今社會許多殺人犯並沒有這些問題

還有,對於有執行權力的人不執行,不管用多高的道德理論說明自身
但請不要站在該做事情的位置合理化自身的怠惰
不要說,
士兵可以不要殺人,爲了自身信仰
警察可以不舉槍,為了自身信仰

01-18 03:43

WTG
最後一點...
廢死不能拿國家利益來比較
否則指示拿這利益來評價死者
至於潮流更不予置評
難道世界各國都發展核武
台灣也該跟進?

中共是極權國家
司法本身就是一言堂
執行與不執行根本是某些人所決定

鷹該關注菲律賓與日本
東西雙方文化不同
對於生命與死亡的看法也所不同
並不能說西方廢除或贊同廢死
東方就該全面改變
------------------------------------------------
最後..
廢死聯盟為何受大家批評?
因為它帶著正義面具

當有人攻擊或咒罵它
將被提告的機率會多高?
依其理念應該要0
(告知人要寬容殺人者,受到恐嚇卻猛烈反擊,
當然也可能沒發生,因為我不想去試驗)

再來,忽略害者家屬
僅是單方面的訴說自己的理想

人命的價值固然重要
但何為人?
是僅有人類外型便可享有人類社會的所有權力嗎?

廢死聯盟說來說去只有那一套
不論在媒體還是其他地方

死刑有其存在必要,是最後的手段
需要更為極端與明確的案件才能施行
一但符合條件便應當執行

只能用火線救援中的話語來說

寬恕是他們與上帝間的事,我會負責安排他們見面…

01-18 03:59

狐耳喵
同意01-18 09:50
WTG
以上是我小小的結論與概略的想法[e5]

01-18 04:01

狐耳喵
哈哈,說的很不錯
很有想法01-18 09:51
艾爾‧諾拉
廢死要由百姓說,最主要還是由受害者口中說,

如果廢死聯盟的每個人-不,他們的親朋好友經歷過這種事,

那麼,"廢死"這字眼還是當口水吐在地上就好。

看到新聞上有別人的家人死了,他們只會要受害者寬恕,

但是如果哪天受害者家屬換成她們呢?

廢死是寬恕,但寬恕過頭了。

死刑不會減少犯率,但會減少再犯率,如果是我當法官,我會說:

"肏,你殺人直接爆你頭,管你殺幾個,最好大卸八塊!"

01-19 21:10

狐耳喵
嗯哼01-19 22:04
What & What
很想請教「社會責任」、「共業」說的支持者。你們真的知道死囚判死者有多麼罪大惡極嗎? 為了口角紛爭滅門殺人、連續姦殺無辜女子、滿足自己的快樂而虐童致死者。他們每一個都知道法律不允許這麼做,甚至有些是已經蹲過苦窯出來後再犯,只為了滿足他的慾望。

因為某人經濟有問題,社會沒救濟他,所以他殺人是社會的錯?因為他性慾旺盛,追求不到女孩子社會沒幫他找老婆也是社會的錯?因為想要賺取高利潤而販毒因為社會沒介紹他同樣高利潤的工作所以還是社會的錯?

填補一個人的慾望要到什麼程度才是盡頭?

不要把所有罪犯都神聖無辜化,你對被虐殺而死的女孩父母說:「對不起,你女兒被色狼所虐殺,你與社會大眾都有不關心色狼正常發洩的責任!」

何其荒唐!缺乏同理心而令人憎惡的思考方式,自命清高,站在特定角度只遵循自己的理念和正義看事情,這就是許多廢死者令人不齒而生厭的思維方式。

要是刑罰真的沒有威嚇性,我相信在免責的前提下廢死聯盟總部早就被夷為平地。

01-23 11:07

狐耳喵
好問題,我會專題寫的01-23 11:14
狐耳喵
確實是如此,但是不能否認社會問題會造成這些現象01-23 11:15
What & What
請不要用「不能否認」這種用詞,沒有一個社會問題能造成「連續姦殺犯」的現象。

每個男人都是野獸,但只有管不住自己性慾的人渣才會欺負女孩子,社會對他沒有任何責任,而社會責任這種說法也對其他自律的男性不公平。

01-23 11:33

狐耳喵
但是連續強姦犯是少數人,我們要解決大部分的犯罪(小偷、強盜)
我們就必續重視社會問題,而且這跟死刑又不衝突
你們這種二分法容易造成焦點模糊,可以執行死刑又
兼顧到社會問題,這樣才是解決之道不是嗎?01-23 11:51
What & What
狐大你在說什麼呀!二分法的是我們嗎?是我們要求受害者用「社會責任」來反求諸己嗎?

二分法的是要以「社會問題」全面概括死囚與犯罪的人吧?

明明就有很多種案例是社會已經盡到義務但罪犯仍然犯罪的啊!像是貪錢而偷工減料枉顧住戶人命的不肖建商,貪圖醫院預算而作暗盤交易的醫生等。這裡對他們有什麼社會責任?

可以歸咎社會的犯罪不能說沒有,但是很顯然決不適用全體案例,是這些「共業」、「社會責任說」者把犯罪責任無盡上綱擴充解釋,壓在包含被害者與被害者家屬的全民頭上吧?

把討論者建立對立面,模糊焦點的是我們這些自律律己的要求刑罰等價的單一訴求者。還是無法正面回應「確定該死之人為什麼不該殺」以共業價值觀側面怪罪所有人的那些立論者?

事實上沒有「支持死刑的人就不支持解決社會問題」的道理吧?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社會制度要進步跟死刑存廢根本是兩件事,難道廢死後就可以解決大部分犯罪,可以減少連續姦殺犯、販毒者的存在嗎?這沒有直接關聯嘛!

01-23 12:15

狐耳喵
我上面討論的是社會問題,跟廢死刑是兩回事情啊= =
你如果只能分成:社會問題-廢死刑,殺壞人-死刑
這樣子是無法解決問題的。現行最好的做法是,解決社會問題
跟繼續執行死刑,看別人的回答要清楚點。
而且無限上綱,我從來沒有提到過。01-23 12:47
What & What
嘿!你這串在講廢死與否的爭議點,我在說我對共業說者的不齒,而你在這討論的前提之下,先說我是二分法者,然後即使我後面文章已經很清楚的表明兩者是分開議題你依舊重複:

「只能分成:社會問題-廢死刑,殺壞人-死刑」說法,接著又說你這篇談廢死議題的文章,下面回答只是針對社會問題不針對廢死,叫我看清楚一點。

你自己看看這種說法合理嗎?公平嗎!?

而我所言只針對社會責任一派,除非你自認是共業說廢死的支持者,不然無限上綱四字本來就跟你沒關係,沒必要對號入座,請你看留言認真一點。

如果真的要尊重他人意見,就請不要回復時給人戴帽子、預設立場。

01-23 13:57

狐耳喵
共業者並沒有說錯什麼啊,只是凡事總有例外
就跟贊同死刑者的說法沒錯,但是還是有例外
我的立場很明顯,就是解釋那個邏輯。
你的言論很明顯是忽略基本要素,我當然視為是偏頗01-23 14:00
狐耳喵
我尊重意見,不代表我不能有意見
伏爾泰說過:「我不同意你的立場,但是我捍衛你說話的權利」01-23 14:01
墨村 良
樓上那樣子講我不能完全苟同...

雖然大部分的罪犯都是屬於不可原諒的

但問題是為什麼他們要犯罪...

這是很少人能真正想通的

湯英伸案件是血淋淋的例子

01-26 15:37

狐耳喵
同意呢01-26 18:04
★神來惹ღ~ 快拜!❤
這種東西巴哈姆特的..真的看得懂?.

02-04 15:33

狐耳喵
[e14]02-04 15:36
What & What
殺人犯強姦放火搶劫不是他一個人的錯,是社會全體的錯是你狐耳喵跟他一起的共業!是你不關心社會議題要負起的責任!

這算哪門子的沒有說錯甚麼?你被人指為幫兇還要替他說話~這也算我開了眼界。

重視社會問題是必要的,但如果你真的好好看過所有死刑案例,你會發現這些人根本不是你所想的因經濟所困、因教育不足、被逼到走投無路才殺人的那種人!

他們跟社會問題一開始就是兩件事情!當你這篇文章講的是死刑就請抓住核心不要混為一談,懂嗎?

順便告訴上面那位,湯英伸的情況,也許我很同情,但我必須說,遭受不良壓迫並不代表你能將人家一家三口滅門!幼子何辜啊?基本上我不是會為死刑犯點燈的人,無論他表現的多可憐。

03-26 16:49

狐耳喵
=w=...
不是用死刑來轉移你對治安不好的隱憂
而是要改善多方面才能夠改善治安問題03-26 19:23
聖騎獵師
唉,千萬不要再當所謂的「中間人」,
不然永遠都裡外不是人。
有些事情是一旦鑄下了就永遠無法挽回的,
不論前因後果有多扯多神。
而有些事情是你我永遠不想遇到,
也永遠無法原諒與同情的。
不要強迫自己去認同這種事情。

04-03 21:31

狐耳喵
你這樣子的想法容易偏頗
永遠不要當所謂的「立場人」
你永遠無法原諒與同情的
要改善情況與理解才是唯一的路04-03 22:07
守門人
很理性的分析...
雖然看完對廢死聯盟的印象還是沒有變好
不過也是因為想要了解廢死的想法所以來看這篇
總之人各有志,就像廢死無法理解為何要有死刑,死刑無法瞭解為何要有廢死
死刑的確不是最好的辦法,但我認為還是多少有點效用
我對於死刑的想法比較偏激,甚至我接受酷刑的存在,對我來說"人權"是在不侵犯他人的情況下才成立,殺人者就等侵犯了別人的人權,所以不需要有人權!!!(過偏言論請自重W
但是我也尊重其他人的想法
所以我...不予置評

04-21 00:23

狐耳喵
我對廢死聯盟沒好感XD
他們的做法太硬了04-23 23:11
墨村 良
所以樓上認為壓迫員工是正確的囉?

好有道理阿...

04-26 12:57

狐耳喵
他太偏激了XD04-26 19:22
墨村 良
更正是回復什麼跟什麼

04-26 12:58

狐耳喵
樓上誤會了wwww04-26 19:23
守門人
回樓上:我想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指的是侵犯他人的自由是不可原諒的,而那位壓迫員工的老闆已經先侵犯了員工的自由
至於那位員工所犯下的罪會由法律來裁量,雖然我也不覺得當時那樣的判決是正確,不過現在的法律應該會考慮一下前因後果了吧,畢竟每一個動作大家都在看啊...
不過基本上我還是支持我自己的觀點,但也不代表就沒有例外

04-26 18:50

狐耳喵
沒啦XDDDD
他是在回覆別人04-26 19:23
迴天劍狂
廢不廢死我不在乎 我只希望國家可對被害人家屬及被告家屬雙方給予救助(尤其是被告家屬 因為就輿論勢力來講 他們處於弱勢 所幸生於現代 若生於古代 鐵定容易被族誅)

10-01 00:29

狐耳喵
[e23]10-01 10:15
迴天劍狂
樓主怎麼了?

10-01 13:41

狐耳喵
沒有啊XD10-01 18:45
迴天劍狂
那....那個表情是代表什麼?

10-01 23:11

狐耳喵
[e23] 偵查兵(?10-01 23:15
迴天劍狂
沒錯 那是什麼表情?

10-01 23:18

狐耳喵
[e1]10-01 23:20
迴天劍狂
??????????????

10-01 23:22

狐耳喵
!!!!(請參考柯南10-01 23:27
迴天劍狂
我是要知道那個"偵查兵"代表的是"高興"還是"遺憾"還是"哭泣"......等等的何種心情

10-01 23:33

狐耳喵
[e21] 沒什麼感覺XD10-02 00:55
迴天劍狂
難道樓主認為被告家屬被輿論壓迫也無所謂?

10-02 01:14

狐耳喵
就看看你的講法而已=w=10-02 01:19
迴天劍狂
什麼意思?

10-02 14:14

狐耳喵
沒啦XDDD10-08 16:37
迴天劍狂
這樣啊 了解

10-13 18:33

狐耳喵
恩恩XD10-14 04:57
冰羽玄皇
廢死聯盟:北捷事件證明死刑無法嚇阻犯罪
廢死不廢死,其實不是重點,主要還是能否真正解決問題才是主要討論,我是支持死刑,但也不否認廢死的一些觀點是對的,不可逆的判決真的要重視才行。
但我很反感廢死聯盟這個團體,你要說服別人,卻總是拿對自已有利的例子來舉例,像台南這個殺人犯,說反正台灣殺一、二個人不會判死,這個時候廢死聯盟就會裝傻,或是被追問到躲不掉,又轉移話題,答非所問,台灣人很好騙,但不是白吃,有眼睛會看,你對關鍵爭論的地方,總是不正面回答,誰覺得你說的話能信?
廢死聯盟一直講人權,一直說關懷,結果被人問到,你關懷多少被害者家屬? 一直說要一起面對,結果被爆出,廢死聯盟只是打過幾次電話關懷一下,重點全在加害者那邊,這就是所謂的一起面對?? 被記者追問有親身去被害者那邊嗎,支支吾吾說不出來,卻有實際去看加害者,這樣的聯盟提的論點,誰能去接受?

反感廢死聯盟的表裡不一,反感他們講都要關懷,結果是加害者受到他們的關懷比較多,反感他們提一堆理論,畫出美好的大餅,但真正要做事,全是說要政府想辦法,要人民一起努力,他們說要一起,卻是叫別人去做。 其實真正的問題是廢死聯盟本身吧。

題外說一下,根源是「人」,再好的制度,執行者出問題,也沒用,法律有廢除總統的方案,但真的有通過的可能性? 冤案只要相關執法者下黑手,你法條規定再好也沒辦法。

05-23 00:22

狐耳喵
不過還是需要努力啊
這裡就不多做爭辯了
思考是一件好事情05-23 00:24
冰羽玄皇
廢死的理論說北捷的事件證明死刑不能有效赫止犯罪,所以死刑應該廢除。
很可笑的論點,依這個論點來說,台灣法律至今仍無法有效制止犯罪,所以法律應該廢除?
警察的存在仍無法阻止罪犯的產生,所以警察應該撤消?
廢死聯盟提出的觀點很多都以自身為主,拿不出讓人信服的觀點,又想讓人聽你的

05-23 00:41

狐耳喵
[e4]05-23 00:44
呆☆
你好,我認為您的文章寫得很不錯,請問我可以引用您的文章嗎?

12-02 09:08

Àikhùn龜 ★ 台文

06-03 22:30

奚隹奚隹火暴火乍
推 我剛剛無止盡謾罵 殺人犯跟 廢死也被我波及

他們立意良善 但是目前台灣就是不可行

他們這股聲音 我知道要繼續 但是會很艱辛

我不知道該給予他們鼓勵 還是 眼不見為淨

今天的殺女童案 我實在很震怒

這樣還不死 還要教化?

這教化個屌

殺人也是有分的吧 這樣對待小孩 媽的有何天李

03-28 19:49

銀魂賽高
廢死團體說因為有死刑,使得社會只關心犯人被處死,不注重其他像是被害者保護或監獄改革,所以才要廢死來改善,這個論點犯了滑坡謬誤,論者沒有證據來支持。事實上反廢死方除了關心死刑之外,也支持被害者回歸機構與司法改革,並不像廢死方所批判的那樣。以台灣和日本的情況來說,就算停止死刑,政府也沒有思考相關措施,社會改革的聲音還被人權團體壓制。一直到恢復執行死刑,反廢死方才有和廢死方對話的機會,甚至有許多司改都通過了,由此可知,廢死方的論點是什麼不成立的。

06-28 01:08

銀魂賽高
樓主說廢死只是說犯罪者是弱勢,沒有怪罪社會的意思。其實這是誤解廢死了。在一些偏激的廢死聯盟成員認為社會性的貧窮因素人人都有責任,因此不僅不能將他殺死,還要承受被殺的風險。

07-0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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