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工廈迷你倉變漫畫店 租金平過信和?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 D160623

舊工廈迷你倉變漫畫店 租金平過信和?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06/23 00:24

最後更新: 2016/06/23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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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崗舊工廈有迷你倉用作二手漫畫店,不同倉更分為日漫區和港漫區等。

牛頭角淘大工業村迷你倉4級火未知何時撲熄,火警揭示選址舊式工業大廈的迷你倉隨時變奪命火陷阱。《經濟日報》發現不少迷你倉涉違反地契,經營二手漫畫店、教室,甚至疑供人居住。

其中一間位處新蒲崗舊工廈的迷你倉,竟拆牆兼拆防火門,並在天台加閘,一旦起火,增救火及逃生難度。屋宇署前年已向大廈發指令還原,限令改善的時限早已過,處所至今未獲該署出信證實完工。

新蒲崗旺景工業大樓一個單位由2010年起被用作出租迷你倉,其中3個迷你倉出租後被用作經營二手漫畫店。《經濟日報》記者昨以顧客身份到該二手漫畫店實測,估計3個倉內藏過千本漫畫,當中部分以膠袋包裝。每個倉佔地平均約300呎,內有電源及冷氣,部分有窗戶。現場所見,間隔尚算寬敞,內有一個公用廁所。漫畫店客人需由店員帶領方能入內。

不過,於1969年落成的新蒲崗旺景工業大樓,消防設備簡陋,現場未見滅火筒等基本消防設備,部分樓層的後樓梯更疑似正進行工程,有石屎等雜物堵塞通道。

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屋宇署歷年多次向旺景工業大樓發命令,指大廈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於2014年3月20日向大廈發出命令,指業權人違規在天台加搭建物、安裝2道鐵閘,又在外牆附建2個鐵籠;針對漫畫店樓層,屋宇署同日亦發出另一命令,指處所內被人拆除部分牆,換上一道耐火能力未符標準的門向樓梯開啟,又拆除前入口的一道防火門,換上一道耐火能力未符標準的門。

屋宇署雖在命令寫明要求大廈業權人必須在30至120日內完成相關改善工程,惟查冊資料顯示,有關業權人至今仍未完成相關工程。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指,天台為火警時的逃生通道,而大廈內的門是否符合耐火能力標準,將影響可逃生的時間及消防人員可進行拯救工作的時間。上述的違規情況,或導致消防設備未能發揮其功能及阻礙拯救工作,增加發生火警等意外的風險。

謝又指,將迷你倉用作經營漫畫店或違反地契,與該大廈的圖則獲批時所列明的用途不符。但由於屋宇署及地政總署都面對人手短缺的問題,故在緩急輕重之分下,即使發現有僭建等違規情況,只要沒有即時人命傷亡的風險,都未必會即時採取行動,故甚少出現被「釘契」的情況。

事實上,此非工廈違規的單一例子。前日發生4級火的時昌迷你倉在2010年底亦曾被屋宇署揭發處所違反《建築物條例》,業主曾在地下出口安裝兩道鐵閘,並拆除工場出入口的兩道防火門,其中一道換上耐火能力未符標準的門,又在出口處安裝一道摺閘。猶幸其後業主修復。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張志剛形容,迷你倉的格局儼如劏房,若拆防火門是更危險,影響走火安全;惟政府未必有足夠人手監管全港所有大廈的消防系統,他認為應加強監管樓宇改建的批則程序。消防顧問梁錦得指出,樓宇業主拆消防門是因消防意識不足,又指業主往往因為節省金錢,忽視消防條例。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陳健碩指,防火門是阻隔濃煙,防止住客在逃走時焗斃,但迷你倉並非人住,估計其消防設備與住宅不同。

撰文 : 章淑廉 經濟日報記者
陳嘉欣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