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原借款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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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原借款

段祺瑞政府和日本签订的一系列借款的总称
西原借款是1917年至1918年间,北洋政府和日本签订的一系列公开或秘密借款的总称。始于1917年7月段祺瑞重任内阁总理后。借款中主要有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借款, 吉长铁路、满蒙铁路及其它铁路借款, 吉林、黑龙江两省的森林和金矿借款,无线电台、有线电报借款, 军械军火借款, 财政部借款和参战借款等。其中, 总额约一亿四千五百万日元的8项借款是由段祺瑞的日本顾问西原龟三经办, 故名。日本帝国主义通过西原借款攫取了在中国山东和东北地区经营铁路、矿产、森林的特权。 [2]
中文名
西原借款
签署时间
1917年至1918年
签署国
段祺瑞政府和日本政府
条约性质
丧权辱国的借款条约

事件经过

播报
编辑
西原借款是指1917—1918年间北京段祺瑞政府与日本寺内正毅内阁所签订的一系列公开或秘密的借款的总称。
日本乘第一次世界大战之机加紧侵略中国,决定大量借款给段祺瑞政府以掠夺更多的特权,企图变中国为其独占殖民地。为此,寺内正毅派亲信西原龟三多次来华进行活动。1917年7月段祺瑞重任国务总理后,为实现“武力统一”,不惜出卖国家主权,换取日本借款以扩充皖系实力。
经由西原龟三与段祺瑞政府代表陆宗舆、曹汝霖等秘密议定,然后由中日两国有关部门签订的正式借款合同共八项,即有线电信、吉会铁路、吉黑两省林矿、满蒙四铁路、参战以及交通银行两项借款,总额达一亿四千五百万日元,总称“西原借款”。
段祺瑞政府将山东和东北地区铁路、矿产、森林等作为借款抵押出卖给日本,并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侵略权益,将中国的电讯事业和军队交由日本控制,卖国程度又远远超过袁世凯。日本利用这些借款,从中国攫取了大批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特权,所得侵略权益“何止十倍于二十一条”,从而空前加强了在中国的侵略势力。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