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公司沒提供口罩會違法? 良心僱主可推2個替代方案

【武漢肺炎】公司沒提供口罩會違法? 良心僱主可推2個替代方案

撰文:鄒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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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持續,無法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的打工仔想必在通勤期間已經憂心忡忡,若然公司更沒有提供口罩,會否感到更不滿呢?根據勞工法例,如公司在傳染病肆虐期間沒有為員工提供口罩是否違法?

即睇勞工法例點講(按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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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僱主在傳染病肆虐期間,如無法為員工提供口罩,違法嗎?

答:不違法,因《僱傭條例》目前沒就這方面有明確的指引。

Q2:有沒有法例規定僱主要為僱員提供一個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環境?

答:有,根據《僱傭條例》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509章),僱主須採取措施確保僱員工作期間的安全。立法會議員蔣麗芸日前亦針對就醫護人員在武漢肺炎高危期間的物資供應,曾引用此法例,指僱主應向員工提供基本的設備,如口罩和消毒液。

勞工署網頁指,僱主該採取以下5項措施以促進工作地點的健康及安全:

1. 維持及提供不會危害安全或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
2. 作出有關的安排,以確保在使用、處理、貯存或運載作業裝置或物質方面是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
3. 提供所有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以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
4. 提供及維持安全進出工作地點的途徑
5. 提供及維持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環境

在一罩難求的情況下,大家有「用一個少一個」的憂慮也在所難免。(Shutterstock)

提供口罩好合理

雖然目前法例並沒指明僱主不向僱員提供口罩即屬違法,但公司也不應「側側膊」,見現時一罩難求,或口罩被炒至天價也無動於衷。一間員工友善的公司應該當員工是最珍貴的資源,在這段時間盡力採購口罩,讓員工可以安心回到公司工作,特別是當員工願意冒高風險返回公司工作時,可謂是跟公司出生入死,僱主為員工提供口罩都很合理。

可能公司都撲不到口罩

不過,採購口罩的確困難,如果公司HR同事努力「撲罩」後仍一無所獲,僱主與僱員又可以怎樣做?以下兩個方法或為可考慮的變動方法!

公司沒供口罩的變通方法(按圖了解):

1.爭取買口罩津貼

人事部同事買不到口罩不緊要,但向同事發放口罩津貼,助僱員自己撲口罩吧!現時口罩價格被抬至天價,便宜的可能要80元才買到一盒50個,貴的隨時可達千多元一盒,公司願意津貼多少金額,就視乎公司多有「良心」。不過多少都好,幫補得一蚊得一蚊,始終公司不提供口罩,變相僱員要自備。

2. 爭取在家工作

如果公司只是短期內(例如一星期)無法提供口罩,可禮貌地向公司提議該星期讓員工在家工作,直至口罩送達,便重新回到公司工作。至於如何爭取,可以參考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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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心抗疫

希望疫情儘快過去,一班打工仔返工不再提心吊膽!公司人事部同事不用再為撲口罩而頭痕。

資料來源: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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