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打獵還要先申請?」桃園市復興區的泰雅族人黃天來,16日由大溪警分局長、警察局保民科長以及市府農業局、原住民行政局等人到府進行法令宣導,他才訝異原來打獵需事先申請,但說得知規定後,將照規定申請狩獵。

「如果文明是叫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帶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大溪分局長林信雄引用電影《賽德克‧巴萊》的經典台詞。他說,傳統以來,獵捕野生動物及採集野生植物等自然資源是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及祭儀的一部分,而大溪分局轄區復興區多為泰雅族人,基於傳統文化及習慣都會上山打獵,然而,原住民狩獵涉及的問題除了自製獵槍要先經申請核發執照外;其狩獵也必須按照規定程序先向復興區公所申請,轉報到市府農業局核准之後才能打獵。

林信雄說,為了使原住民了解並熟悉規定,讓狩獵能夠「既有文明,又值得驕傲」,結合相關單位到轄內持有自製獵槍的原住民家中,除親自發給自製獵槍執照外,並請農業局等主管機關宣導狩獵要先經過申請核准。此外,這次到府宣導除了警方及市府等單位外,也邀請原住民議員林志強、陳瑛、蘇志強一起宣導。

林信雄補充,桃園市在全國首創通過「桃園市原住民族發展及保障自治條例」,自治條例明文要求警察應尊重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文化,友善執法,已要求復興區各分駐派出所利用假日天主教、基督教等教會禮拜機會,至各教會配合神父、牧師的協助幫忙宣導,期望在上帝的見證下,來強化原住民持有自製獵槍狩獵的內心自律行為,提醒其依照法令規定申請打獵,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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