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判5年以上」違憲,法務部修改自種大麻「非販毒」最低刑期減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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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內就有4萬3000筆毒品判決,其中851件都與大麻有關,平均差不多每天就有2個人因為施用、轉讓或販賣大麻而入獄。
*首圖為去年12月31日一男子透過網路自學土耕法栽種並租套房種18株大麻,黑市價約700萬元,警訊後送辦。
《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有關栽種大麻部分條文去年被宣告違憲,行政院院會今(11)日通過修正草案,未來種植大麻如果屬於「自用、情節輕微」,非以「販毒」為出發者,擬減輕刑度,從現行5年以上有期徒刑,降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也調降為100萬以下罰金,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提醒,種植大麻仍是嚴重違法,民眾不要輕忽。
大麻不論情節輕重都判5年違憲
日前1名黃姓男子在自宅種大麻,被法院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判刑5年,因認為法定刑太重而聲請釋憲。而司法院大法官2020年3月20日作成釋字第790號解釋,
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2項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不論行為人犯罪情節輕重,一律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栽種大麻」一詞範圍很廣,可能是大規模種植,也可能數量極少。立法機關雖可以特別刑法設定較高法定刑,但「一律5年以上」讓法官難以具體考量當事人危害程度,無從兼顧實質正義,條文部分違憲。應該在1年內修正。
法務部配合修正減刑,強調仍是犯罪行為
行政院配合大法官解釋,由法務部修法,將種植大麻非供運輸或販賣用途者減輕其刑,條文增訂「因供自己施用而犯前項之罪,且情節輕微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行政院會今通過修正草案。
法務部也另外增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第3項規定,對於栽種大麻犯行,由法官視情節輕重量處適當之刑,以符罪責相當原則。另修正第12條第4項,對於供自己施用而栽種大麻且情節輕微者之未遂犯,亦處罰之,期以及早遏阻此類犯行。
蘇貞昌在院會中指出,此案是因為大法官釋字790號的解釋,要求法律的規定,罪刑要相當,也就是犯罪行為的處罰、課責,輕重要合乎比例,按罪刑的輕重課責,避免「情輕法重」的情形。
這次修法是針對種植大麻的犯罪行為加以類型化處理其刑度規定,種植大麻依然是個犯罪行為,依然是要課責、處罰。只是就各種類型依其輕重,加以類型化,該重的還是要同樣的重罪課責;相關的類型,依相關的分類來做。
蘇貞昌說,請民眾對於相關毒品防制應該要知道其危害,也希望不肖者不要以身試法。他特別肯定國內包括法務部及各緝毒機關多年努力,希望持續維持遏制毒品、源頭管理,以保護民眾的健康跟社會安寧。
法務部則表示,大麻在我國仍屬第二級毒品,對於國人的身體健康及社會安全危害甚鉅,政府打擊毒品犯罪的決心及態度從未改變,絕不容許任何製造、運輸、販賣、轉讓、施用、種植及持有大麻等行為。本次修正草案並非降低對毒品犯罪之處罰門檻,係為因應大法官解釋,將現行規定更細緻化區別其刑度,以求罪責相當。政府仍將持續加強毒品查緝工作,壓制毒品擴散,以維護國人健康。
每天都有2人因大麻入獄
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將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大麻和罌粟、古柯鹼、安非他命一樣同屬第二級。吸食和持有大麻,雖然在某些國家及區域如荷蘭和加拿大為合法行為,但多數的亞洲國家採取嚴格態度,台灣的法規也並未跟進。
「律師談吉他」的雷律師曾指出,依照我國判決資料,在2017年內就有4萬3000筆毒品判決,其中851件都與大麻有關,平均差不多每天就有2個人因為施用、轉讓或販賣大麻而入獄。涉及大麻的毒品案件,有罪率將近96%,被抓到大概跟定罪沒什麼兩樣。
在這些大麻案件裡,法官肯給予易科罰金的僅有5.1%,也就是被起訴的案件中,大概只有40人可以花錢消災,其他800人都需要入監服刑,且刑度至少半數以上都是超過1年的有期徒刑。即便上訴,這些大麻案件的二審駁回率將近6成,也就是說,二審會判敗訴。到了上訴三審,駁回率更是高達9成,想要翻身難如登天。
而根據長期關注並推動大麻合法化的李菁琪律師所列出的大麻法律知識指出,種大麻在台灣有可能會被認為是2種行爲:製造二級毒品或種植大麻,差別在於是否進入「採收階段」,判斷標準是「是否開始修葉子」。開始的話就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還沒開始就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2條: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李菁琪律師文中也說明,種植大麻不是所有的情形都會被處罰,因為法規有說要「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就是種大麻的目的是為了要製造毒品,但是這跟「是不是自己施用」一點關係都沒有,許多當事人會抗辯種大麻不是為了販售而是自用,但這說法坐實了法條上規定的有「製造毒品」的意圖,還是會遭到起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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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士範
2024 City COP永續城市論壇:高雄市啟動國際城市級對話,共享永續低碳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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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主辦首屆《City COP永續城市論壇》,集結國際永續行動組織、城市代表於一堂,從能源轉型、低碳城市、氣候行動等永續議題,響應COP28「終結化石燃料」的全球性決議,攜手國際夥伴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更進一步。
日前高雄市政府主辦的《2024 高雄智慧城市展》於高雄展覽館盛大開幕,超過500個國內外的政府、企業、組織齊聚一堂,聚焦「數位與綠色雙軸轉型」(Digital and Green Transformation),展示永續城市、智慧治理等解決方案。展會揭幕次日,本屆高雄智慧城市展的重頭戲之一──《City COP永續城市論壇》也在陳其邁市長的致詞中展開。
本次論壇邀請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ICLEI)、城市網(CityNet)、世界電子化政府組織(WeGO)等致力於永續行動的國際組織響應;再由杜拜、菲律賓、科索沃、日本、韓國、史瓦帝尼、斐濟等國際代表發表不同城市的行動經驗,交流最新的淨零技術。藉由國際級的城市對話,聚焦能源轉型、低碳城市、氣候行動等永續議題,響應COP28「終結化石燃料」的全球性決議,攜手國際夥伴朝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更進一步。
City COP,成就國際永續城市的典範對談
「我相信,每座城市都有屬於它的故事。」陳其邁市長開場致詞時表示,對於石化、鋼鐵等重工業歷史背景濃厚的高雄市而言,城市轉型、淨零排放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政府除了必須和產業部門、技術專家們共同努力,也需要與國際上不同的城市或組織一起學習、合作,所以能夠舉辦首屆國際城市級氣候峰會,對高雄市而言,是一件別具意義的事情。
除了論壇本身的象徵意義,陳其邁市長也分享高雄近年在淨零碳排上的三大政策方向與成果。「首先,法治面,高雄為《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公布後第一個三讀通過『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的城市;產業面,高雄成立『產業淨零大聯盟』,由龍頭企業大帶小的方式,協助企業導入低碳與節能技術,帶動產業轉型;人才面,高雄成立『淨零學院』、培養淨零人才,成為臺灣第一個完成法治、產業、人才三項改革的城市。」經過種種努力,高雄市總體碳排放量與2005年相比,已經減少了21%(約1379萬噸),等於一個臺北市一整年的碳排。
陳其邁市長也再次感謝所有蒞臨的國際城市與組織代表,大家齊聚在此一起分享、學習,讓高雄與世界接軌,思考不同的減碳路徑與合作可能性,朝向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努力。城市網(CityNet)的執行長金正基也在致詞中呼應,「這次論壇並不只是對話,更是一場打造下個世代值得擁有的城市的具體行動。」他相信,只要領導者拿出魄力和決心,城市應該是蛻變的樞紐,而當下的所有對話,將化為蛻變湧動的能量,凝聚成朝向永續、韌性未來城市的道路。
看見全球永續淨零行動力,攜手國際城市夥伴共商低碳發展策略
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ICLEI)秘書長Gino Van Begin表示,綜觀城市的發展歷史,工業城市往往為國家經濟與GDP做出卓越貢獻,但也因此長期承擔著環境的壓力與衝擊。而論壇的第一個議程「國際低碳發展經驗」,就是讓來自世界各處的城市代表,分享各自遭遇的挑戰以及如何行動因應,創造更永續的未來。
高雄市環保局局長張瑞琿首先分享,為了達成2030減碳30%、2050淨零排放的市政目標,高雄市政府制定了包括能源轉型脫離化石燃料、打造低碳產業鏈、推動智慧淨零建築、建構低碳運輸、廢棄物能資源化、低碳韌性農業等一系列減碳策略。
接著,張局長也細數去年甫成立的「淨零學院」為高雄創造的價值,包括813人受訓、頒發364張有效證書;未來更計畫藉由課程與技術交換,每年訓練約1,600位淨零人才,再將永續知識和技術導入市政,建構屬於高雄的淨零生態圈,從根本實踐低碳與永續的政策方針。
在市政策略之外,城市還必須將不同的層面納入考量。科索沃首都普里斯提納市(Prishtina)的市長Përparim Rama分享,「例如城市能源、都會移動的方式都是非常值得關注的重點。」過去幾年,普里斯提納市透過安裝太陽能板,為城市提供更多永續的暖氣能源,並設置智慧城市必備的硬體,蒐集行人的大數據與習慣,藉此創造新的場域空間,成就一個行人優先的城市。
菲律賓宿霧市的市長Michael L. Rama則談到,以人為本、師法自然是低碳城市發展的重要方針。以宿霧市為例,他們採用低碳的捷運路網作為主要交通建設,持續發展有益於生態永續的基礎設施,並利用島國環海的特色發展海洋潮汐能源,專注於實現SDGs目標中永續城鄉、責任消費及生產、氣候行動、保護陸域生態等項目。
有了城市發展的基本策略框架,下個挑戰就是如何規劃與落實。杜拜水及電力總署(DEWA)的智慧電網專家Marwan Alqaydi,詳細介紹了擁有多項世界級成就的智慧電網技術。Alqaydi解釋,近年杜拜賦予電網更強大的韌性與能力,並透過資料管理監控系統營運,整合綠能,實現數據驅動決策、降低營運成本等效益。希望在不遠的未來,智慧電網除了能夠提升服務、創造價值,還能改變整體的能源環境,成為全球標竿。
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ICLEI)副秘書長Emani Kumar分享了ICLEI如何為會員城市提供協助,包括氣候行動、淨零建築、永續能源、區域冷卻系統與電池儲能系統等,ICLEI透過多年累積的實務經驗,為地方政府提供資金、規劃與行動上的建議,協助城市以最適合的方式走向淨零。
呼應全球淨零趨勢,共享永續新生活
在上一個議程中,城市代表們分享了各自關於低碳發展的經驗,以及如何從宏觀視野的大策略建構低碳、永續的城市規劃。但城市並不只有治理者,還有生活在裡面的人們,在永續發展的前提下,若要減少個人對環境的衝擊,就必須更有意識地決定「如何」生活、做出更永續的選擇、減少汙染、避免資源濫用。
地方政府永續發展理事會日本辦公室執行長Togo Uchida也認為,每個人的生活方式都不一樣,所以不同人們的「永續生活」也截然不同。他強調,「我們都知道減碳並不容易,但人們應該擁有選擇。」因此,ICLEI在日本展開「1.5度C的生活研究」,幫助公民認識行動如何影響個人的碳排放量,引導人們做出更永續的選擇,減少更多的生態足跡。
在史瓦帝尼的姆巴巴納市,社區的人們成立環保社團,展開Reduce(減少使用)、Reuse(物盡其用)、Recycle(循環再用)、Replace(替代使用)的「4R」環保回收再生工作,並與環保主管機關合作,實行更永續的廢棄物管理行動,同時達成創造經濟機會與淨零碳排的目標。
除了永續的日常,企業的永續行動也一樣重要。東大門區淨零碳資源中心主任閔炳雄教授的分享談到,「在韓國,我們利用綠色議價與公私協力兩種方法,提供產業發展的誘因,引導企業主動投身碳中和的相關行動。」例如系統化的使用熱泵及光電等永續能源循環、以BIM建物資訊模型減少建築物的碳排放,並採用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將城鄉發展與永續結合,走向真正的淨零生活。
最後,來自斐濟首都蘇瓦的議長Rev Mcebo Ayandza Given Sigudla則以獨特的文化觀點為永續生活添上另一層意義。他真誠地分享:「永續生活的基礎是和諧共存。永續生活不只需要現代科技的「智慧」(Knowledge),更需要人們從文化、價值觀中發展的智慧(Wisdom)去理解環境。先了解了我們真正擁有的,再理解永續的意義,人與自然的長遠共存才成為可能。」
到此,首屆《City COP永續城市論壇》也告一段落。相信本次論壇不只讓來賓看見高雄低碳、永續的城市規劃,也讓世界看見臺灣卓越的城市治理能力,並搭建一個國際性的交流平台,匯合來自全球各地的永續行動方案,藉由氣候行動的探討、把願景化為現實,為所有人創造實際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