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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text of "San Francisco voter information pamph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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窿金山 

i 民資料 

九七七 年八月 二曰. 

: 别選擧 


, FRANCISCO- 
PUE'UC  LIBRAR? 


Thomas  P.  Kearney 

選民 註冊官 


'-'    ó 

地       圖   3 

選票 辭  -  :...:.. 4 

鶴旅…   5 

名 胃解釋  :  , …― g 

ms-.imw  •   - 


選舉 的意義 


由選 民投票 決定市 政府應 由誰掌 政及如 何掌政 。 你的 選票和 任何人 的選票 , 同 等重. 
本手腾 有助於 你去理 解選擧 的意義 °  • 


提 案簡述  …-. 

提 案全文 、 論據 與審計 官分析 
市提案 

A C 提案名 ) 
B  (提銘 ) 

如有誤 譯之處 , 乃 屬無意 ; 選 民手册 及選票 樣本應 以英文 版本爲 正本。 


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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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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吟 


S,  D.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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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10 


S.D. 11 


110,  140     fcA,392     30,9í9     2S,  17=     2'^f°¿'^     3  3  ,07^ 


47. 2Z 


45.9% 


42. 9Z 


48. 9X 


44. IZ 


45.2% 


49. 5X 


49. 8Z 


55.23: 


5§.1Z 


Absentees 


32,956     15,571       6,476     8.457       5.134  10,161 


38,428     17,773     10,048     6.753       7,386  10,062 


25,217     11,580       4.  717     6  .321       3,754       7 . j7j^ 


28.597     12.254       3.109     8,643       2,390  9.541 


39,752  19,405 


22,999     10,151  2,A82 


4 ,421   14  ,448 
7,316 


,,384     15  ,719 


2,279 


,660 


19,850       8,983       2.377     6,157       2.090  6,608 


26,147     12.936       4.845     7.289  5,279 


,344 


29,953     14,926       4.600     9.704       4.221  10,339 


37,400     20.633     12.109     6,834     11,452  8.740 


34.747     17.410       7,780     8.654       7,288  9,821 


16,745       9.050     6,666       7.528  8.557 


 SPECIAL  -£L£CriQ!:  

CnV  A'Vj  COUríTV  OF  SAN  FRANCIS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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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LIBRARY 


jpRDPQSITIQK 夂. PROPOSITION  3 


2 


^ 


、  序 言 

\ 去年十 —月 7 三藩 市的選 民投票 通過了  T 提案 7 改變了 選擧市 參議員 的辦法 ; 由 今年十 
-月 的本 巿普選 起生效 °  T 提案 的辧法 就是把 本市劃 分爲千 一個市 參議區 ) 卽 如本頁 下圖所 
° 每個巿 參議區 的選民 將選出 一名市 參議員 7 而這 名市參 議員必 須居住 在該市 參議區 。 

, 在這 次特別 選擧中 , 另有兩 個辦法 提供選 民選擇 7 以替代 T 提案 : 

. A,      A 提案 將廢除 T 提案 7 取消劃 分區域 7 保 留市參 議會各 議員由 全市選 民投票 選出的 
制度 ; 選擧 或任命 其他市 政官員 則維持 現狀。 A 提案的 詳細內 容請參 閱這本 選民手 
册第 10 頁 。 


B 提 案將保 留巿參 議員必 須在選 區居住 的規定 7 但是各 市參議 員仍須 由本市 全體選 

(民 投票 選出。 B 提案 還修改 了一些 市政官 員被選 出或被 任命的 方法。 B 提案 的詳細 
內容請 參閱這 本選民 手册第 18 頁 。 
如杲 A 提案或 B 提案 獲得多 數選票 7 都會成 爲法例 ; 但是 7 如 果兩者 者薩多 數選票 7  q 
f 得最多 「贊 成」 票數 者獲通 過而成 爲法例 。  、 " 


選 票樣本 


特廳 

三 藩市縣 


o 

—九七 七年八 月二日 

■o  -o 

呈魏 民投 票公決 之提案 

o 

/V 提案 

o 

規定市 參議員 應以普 選選出 , 而不以 

分 區 方式 選出。  . 

〇 

♦  6, 謝 

:〇 s〇|。〇  -o  -0;" 

M 國 

漏 

B 提案 

規定 市參議 員以普 選選出 , 並 規定他 
ffli 定居 於三藩 市市區 ; 市長 、 地 方檢察 

官及 承法吏 之任期 , 應 予縮短 , 重 新選擧 
; 如 有必要 , 市 參議員 、 地方 檢察官 、 市 
檢察官 、 承法吏 及司庫 , 須經複 選選出 ; 
規定巿 首席行 政官及 員 曾委員 之任期 
1   7 應 予縮短 , 新 ffi^  ° 

11 

ó— 

12 

〇 

13 

選 票末頁 

6 

14 

0 

15 

〇 

16 

〇 

17 

〇 

18 

Ó 

19 

投 票方法 


j 第 一 歩 : 


用 票插進 選擧登 。 


; 二歩: 


漂; 兩 孔 y 務要 套進登 記簿的 


第三歩 : 


拿着打 孔翳在 你贊成 或應的 選擇點 , 
打穿 视 o 你要 體新有 ff^ 頁數 o 要用 
附在選 擧登記 簿上的 打孔醤 , 不 可用鋼 
載峰。 


第四歩 : 

^完 TO  y  ít^^ 記 簿內的 選票取 
出 , 插在信 封的封 皮之下 , »«錯 
的話, 你 可以索 ^  二^ m 投。 


此 次特別 選擧一 些名詞 的解釋 


以 下是一 些名詞 的解釋 : 
選票 …― 列 有各項 提案。 

缺 席選票 ….. …在選 擧之日 7 如 你外往 7 或因 

身 體殘缺 而不能 到選擧 站投票 ' 你可 以索取 
並塡具 一份特 別選票 , 匿種選 票叫做 缺席選 

票 。 你可 以在市 政府的 選民註 册官的 辦事處 

索取。 請 參閱第 3  9 頁。 

選擧 站…… '卽你 投票的 地方。 

市憲章 修正案 :…… "市憲 章是市 政府的 基本法 

律 。 修正市 ¿ 章卽 修改其 一項基 本法律 ° 必 

須 經選民 投票才 能修改 市憲章 。 如未 經選民 

再 次投票 7 不 f  改 市憲章 。 


質疑 , … … 任何公 民如果 認爲某 一選民 的住: Ü 

與他在 註册表 格上所 填寫的 不相符 ' 有權 


… …卽 除候 選人外 , 選 民投票 公決的 3 
他方案 。 如果 是有關 市政府 的提案 7 將附: Í 

—字母 7 如" G 提案" 

倡 議." .一 卽由 選民自 動 倡議一 項提案 於濯; 
七 7 由 選民投 票公決 C 但每 一項倡 議市憲 i 
修正案 , 必須獲 得二萬 二千— 百四 十七個 4 
格^ 簽立 請願書 7 才能印 在選票 上一 


請顆 書'。 一" 卽選 民簽署 的名單 7 同意某 一 
見或問 題應放 在選票 il 投 票&決 ° 


6 


選民 的權利 

. 簡化選 票委員 會編冩 


Í  : 誰 雄選擧 ? 

r : 凡在 選擧之 日 年滿十 八歲者 ; 

凡是 美公民 , 並 三藩 市選擧 之前住 
足 二十九 日者 ( 卽 使你在 二十九 日之內 

- 遷 居別地 , 你 仍可以 " 缺 席選票 " 參加 

選擧 。 本 手册內 ((第 3  9 頁)) 附有 申請表 
7 如你^^失 7 可 撥電話 55  8—3417)。 
"選 擧手續 如何? 

Í : 先簽 名註册 。 你 隨時可 以註册 。 但必須 
在 選擧之 前二十 八日以 i: , 才 能參加 M 
丞選擧 。若宜 人幫助 ,可 撥電話 5  5  8 - 
34 1  7 査詢。 你簽名 註册時 , 他 們會問 
你: 

* 你 的姓名 

你 的出生 地點. 
* 你的 ttit 

\  : 我 是否應 屬於某 一政黨 ? 

r : 除 非你自 己願意 , 否則 7 如果你 不想說 
明 你屬任 何政黨 , 你 可以說 你是" 獨立 

■ 的" 或" 我 不願說 出來" 。 

\  : 如果 我簽名 註册時 , 不說 明我所 屬的政 
黨 , 我仍然 可以參 加每次 選擧嗎 ? 

r  : 可以的 。 {1 在 初選時 7 你 唯一不 可以選 
擧的 , 是某一 政黨所 推選的 候選人 。 例 
如 : 在 初選時 7 你 要註册 爲民主 黨入才 
可以 選擧民 主黨的 候選人 。 初選 是在雙 
數年 m 六月 擧行。 

\  : 如果 我選擇 某政黨 , 以 後可以 改變嗎 ? 

r : 可以的 b 但必須 重新簽 名註册 。 


問 : 我 簽名註 册之後 , 是否 仍要重 新做過 ? 
答: 要的。 如果 : 

* 你已 遷居; 

* 改 名観; 或者'  - 

你沒 有參加 _h —次大 選( 七 一次大 
選 是在一 九七六 年十一 月二日 ) 。 
問 : 如杲 我曾被 判有罪 y 能否 簽名註 册參加 

選擧 •?  - 
答: 可 以的7 如 果你已 經服刑 期滿並 獲假釋 

o 

問 : 在那 裡選擧 ? 

答 : 你的 選擧站 將印在 你的姓 名和地 址旁邊 

7 連 同此 " 選 民手册 " 一併 寄給你 ° 
問 : 我到 了選擧 站之後 7 如果 不明白 選擧手 

續 , 會 有人幫 助我嗎 ? 
答 : 有的 。 選擧 站的人 員會幫 助你。 如果他 

們不能 幫助你 7 可 撥電話 5  5  8-61  6  1 
詢問。 
問 : 什麼, 選擧 ? 

答 : 這一 次特別 選擧的 日 期是一 九七 七年八 
月二日 星期二  。 選擧站 開放時 間是該 日 
上午七 時至下 午八時 ^ 
問 : 如果我 的選擧 站到時 沒有開 放,^  ? 
答: 請 撥電話 5  58—6  16  1  。  ' 
問: 如 果我已 在選票 上冩過 , 仍可以 拿進選 

擧室 投票麼 ? 
答 : 可以的 。 

問 : 如果我 不會操 用投票 機«  ? 

答 : 通知 選擧站 的人員 , 他 們會幫 助你的 。 


7 


問 : 選擧站 的人員 有灌考 問我嗎 ? 

答 : 不可以 o 

問 : 在 選擧之 日 , 我 可以離 職參加 選擧麼 ? 
答 : 可以的 。 但你必 須最遲 要在— 九七 七年 
七月 廿九 日 M 五 » 你 的僱主 你要^ 
職參 加選擧 。 你的僱 主必須 在你當 曰 工 
作開 始時或 下班前 給你至 少兩小 時的時 

. 間。 

問 : 如果 我知道 在選擧 之日我 將離開 三藩市 

7 我仍可 以參加 選擧嗎 ? 
答 : 可以的 。 你 可以提 早選擧 , 手 續如下 : 
::: 到市政 府的選 民註册 官辦事 處投票 

* 或墳 具此" 選民 手册" ((第 39 頁 )) 
所附 加的" 缺席 選票" 申請 表寄至 
. 選民註 册官辦 事處。 
問: 如果 我沒有 申請表 

答 : 可寫 信或明 信片寄 到選民 註册官 辦事處 
索取 。 地址是 : Registrar  of  Voters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9U102 
問 : 在信 應 寫些什 麼才能 索取" 缺 席選募 


? 


答 = 你 在信上 應說明 : 

* 你要提 "^票 ; 
* 你 註册選 擧時的 住址; 
* 選 票應寄 到什麼 地址; 
* 在信 七簽名 , 並在名 下用正 楷書壞 
你的 名字。 

問: 應在 什麼時 巴" 缺席 選票" 寄 回選民 


li 


答 : 隨時可 以把" 缺席 選票" 寄回選 民註畑 

官 辦事處 7  {1 必 須在一 九七七 年八月 二 I 
日 選擧 日下午 八時之 前寄到 ° 
問 : 如果在 選擧之 日 我有 病怎辦 ?  ;胃 ^ 

答 : 請 撥電話 5  5  8—61  6  1 詢 問詳情 ° 

如 選擧仍 有疑問 , 請撥電 話給選 I 
民註 册官: 5  5  8-3417  °  "1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規定市 參議員 應以普 選選出 , 而不以 分區方 式選出 。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定區域 o 

如果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如果投 票贊成 , 
卽表示 不要分 區選擧 , 而要由 全市選 出各市 

參議員 ° 

如果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如 票反對 7 

卽表 示要本 市劃分 爲十一 個區域 y 從 每個區 
域 選出一 名市參 議員。 .  . 

審 計官對 A 提案 意見書  i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A 
對市 W: 之胃 7 表示意 見如下 : 

" 如 ^民« 倡 議修正 市憲章 7 本人 
認爲 7     不會 在物質 上影響 市政府 之開銷 。" 


通吿 

市檢察 1*^、 爲 7  A 提麵 B 提案均 te 
市 憲章第 2'100 與第 9'100 節。 因此 7 

這兩 項措施 JES 相 抵觸的 ; 如學 措 M 

爲選 民採納 7 貝 IJ 得 最多贊 fi^á 者獲 M  。 


情况 : —九 七六年 十一月 二 日 7 三藩市 
投票 通過了  T 提案 , 置 提毅巴 本市劃 
爲十一 個區域 ( 卽 如地圖 所示) , 從毎一 
■I 區域 選出一 名市 參議員 ■> 毎一 個區 域的選 
—名市 參議員 ? 而這名 市參議 員必須 


議 : A 提案 將廢除 T 提案 7 並規定 市參議 
由全 市選出 7 但不規 定候選 人住在 任何特 


建難正 市憲章 7 讀 作如下 : 
m::mmmmm-i  (( 雙歡 )) 
碱咅 盼- 

2-100      « 與薪棒 : (( 市 參議區 )) 

市 參議會 十 一名市 參議員 , 係 ((經 分 ^ 
組成 。 毎一名市參議員8^年薪應爲九千六百元 ( $  9,  6 
0  0》 他們 須向市 、 縣簽具 五千元 ( $  5«0  0  0  ) 官方公 

債作做 o  . 

(( 市 、 縣劃 分爲十 一個市 參議區 , 一如在 下文所 
闡述 ffl  7 並在一 九七七 年市^ 中付 諸實施 ' 今後亦 
繼 續如此 , 直至新 市參議 區形成 , 一 如在下 文所闡 
明的 , 這些市 參議區 將被用 以選擧 ' 或 用以罷 免市參 
議員 , M 用 以任命 墳補空 缺的巿 參議員 ° 新 市參議 
區 建立後 7 如下面 所規定 , 這 些新市 參議區 , 將被用 
作上 述目的 : 但如 果因重 劃區域 界錢 或位置 沒有變 
動 , 如下面所規定0^  , 則前已獲選或任命8^市參議員 
7 他們 的官職 在任滿 之前不 能被撤 銷或終 11^  ° 十一個 
市 參議區 , 其 界綫闡 述如下 : 

(( 第一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 各部分 : 
由太 平洋海 岸綫及 Fulton 鶴伸至 海岸交 界爲繊 
; 由 Fulton 街 向東至 Stanyan 街 ; 由 Stanyan 街 
向北至 Geary  Boulevard  í 由 Geary  Boulevard 
向西至 Arguello  Boulevard!  É  Arguello  Boule- 
vard  向北 至南界 Presidio 美 國軍營 ; 然後沿 
sidio 南界向 西及西 北直至 太平洋 海岸綫 , 严, 55 
南沿海 岸綫直 至起點 。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以 上所述 

^道均 以其中 分界 ° 
((第 二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 列咅盼 : 由三 

藩市 海灣及 Presidio 美 國軍營 南面及 西南邊 界爲起 
點 7 然後沿 此界綫 向東南 部及東 g 辭延至 Arguello' 
Bou.levard 交界 } 再由 Arguello  Boulevard 向南至 
Geary  Boulevard'j 沿   Geary  Boulevard  向東至 
Stanyan^l 然後由 Stanyan 街 向南至 Fulton 街 5 
沿 Fulton 街 向東至 Masonic  Avenue  Í 沿 Masonic. 
Avenue 向北至 Turk 街 ; 沿 Turk 街 向東至 St. 
Joseph's  Avenue  J 沿 St.  Joseph's  Avenue  向 
北及 西北至 Geary  Boülevard  I 然後沿  Geary 
Boulevard  [n]gM  Presidio  Avenue    2 再由 Pre- 


sidio Avenue 向北至 California 街 J 由 此向東 ÍÍ 
California 街至 Van  Ness  Avenue  i 鋭 麦向北 
Van  Ness  Avenue 至 Filbert 街 í 沿 Filbert 
街 向東至 Leavenworth 街 ; Leavenworth  $ 

向北 直伸至 與三藩 市海灣 交界處 , 然後 向西及 南沿」 
述 海岸錢 直至起 點爲止 。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以上 0 
述各街 道均以 其中錢 爲分界 。  , 

((第 三市 參議區 y  M 括本市 、 縣下列 gl5^  : 

Leavenworth 街 北向直 謝申延 至三藩 市海灣 交界駕 
起點 I 然後向 東及南 沿上述 海岸錢 , 直至 Broadwa) 

交界處 ; 轉而向 m 伸至海 ^ 碼頭所 在交: ^占 ; % 

後 向西沿 Broadway 至 Front 街 J 再由 Front 街 fÉ 
南至 Jackson 街 : 再沿 Jacksorig 向西至 Batter 
街 ; 沿 Battery 街 向南至 Market 街 ¡ 然後 向西南 

Market 街至 Sutter 街 J, 沿. Sutter 街 向西至 Pov» 
ell 街 i 再向 南沿 Powell 街至 Post 街; 向西 
Post 街至 Leavenworth 街; 向北沿 Leavenwort 
街至 California 街; 沿 Calif ornia 街至 Var 
Ness  Avenue  ;  ^^向 北沿 Van  Ness  Avenue 至 Fil 
bert 街 ; 由 Filbert 街 向東至 Leavenworth 巷 
再沿 Leavenworth 街向 北直至 起點。 除非 另有劃 《 

7 以上所 述街道 均以其 中錢爲 分界。 

((第 四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 的下列 SIS^  : 
Fulton 街及 Masonic  Avenue 中交 錢占, 鋭 
沿 Masonic  Avenue 向北至 Turk 街; 沿 Turk 御 
東至  St.  Joseph' s  Avenue; 沿      St.  Joseph 
Avenue        匕 及西; I 匕至 Geary  Boulevard  ) 再向 g 
沿 Geary  Boulevard 至 Presidio  Avenue 
Presidio  Avenue   向北至 California 街 ; 再向 
沿 California 街至 Leavenworth 街 ; 沿 Leaven 
worth     街 向南至 Ellis 街; 再 向東沿 Ellis  I 
至 Jones 街; 再 向南沿 Jones 街至. Market 街 
然後向 西南沿 Market 街至 Waller 街 ; 沿 Walle 
街 向西至 Divisadero 街 ; Divisadero 街向; 1 
至 Oak 街 i 再向 西沿 Oak 街至 Baker 街; 再由 Bal< 
er 街 向北至 Fulton 街 ; 然後 向西沿 Fulton 街直 3 

。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以 上所述 洛街道 均以其 3 

自 分界。  (Tit 第 29 頁) 


10 


i 


i 經實 現可期 

什麼 要滿足 於瑕疵 的東西 ? 
'<  T" 提案 ( 分 M 擧市 參議員 ) 缺 陷很多 : 

把本市 爲十— 個封地 , 造成互 
相對立 的局面 ; 

í:c  i6 只容許 你每四 年一次 投一票 選一名 


❖  íg 劃 分區域 7 製造 街坊利 益衝突 ; 

*  í:g 削弱了 所有 少數民 族的政 治聲音 7 
破 壞了他 們的選 擧實力 ° 因爲 沒有少 
數民 族只住 在本市 的某一 部分的 。 

使不 足百分 之十五 的選民 7 選出市 
參 議會的 全體市 參議員 , 因爲" 提 
案沒有 條文規 定初選 和複選 。 這一修 
訂不能 及時通 過以備 本年十 —月 的選 


",¡ 如果 要改革 
革 要合理 


^ 因 爲這是 關係到 千秋萬 代的事 

" A' 货案 並不否 認改革 的需要 。 只建 
; 1 議" 回到 制圖版 i:  "  ° 在這 個制圖 版七7 現 
^有 兩項 1» 市憲章 建議 7  —是居 fe 分區普 
U 選?一 是編號 席位。 


的 


Í 我們 利用立 法程序 ; 宅 正是爲 此而設 

I 我們擧 行公衆 » 和對 話而避 免隱藏 


讓我們 致力於 政府的 持續性 7 而 不是引 

起突然 的劇變 。 

讓我們 確保這 種改革 , 並 不比醫 治惡疾 
更 爲痛苦 。 基於這 種理由 

我們呼 籲廢除 

分 區驟市 參議員 
請投票 贊成" A" 提案 

F.  EVERETT  CAHILL  | 

贊 助者: 

George  Chinn 

Babette  Drefke 

Miaureen  Conroy 

Jerome  Debs 

Kay  Field 

Bill  May 

Clarence  Fleming 

John  Williams 

Raymond  Raymond 
Balboa  Terrance  Homes  Association 
Cow  Hollow  Improvement  Association 
West  of  Twin  Peaks  Centra 丄 Council 
Richmond  District  Council 
Lakeside  Property  Owners  Association 
Lakeside  Shore  Improvement  C 丄 ub 
Marina  Civic  Improvement  and  Property 
Owners  Association 


Greater  Geary  Blvd. 
Owners  Association 


Merchants  &  Property 


Judah  Street  Merchants 


* 以 ii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11 


成 遷案者 之論據 


請投 票贊成 " A " 提案 

我認爲 7 單純 以分區 選擧市 參議員 , 不 
會達 到改善 市政府 的實效 。 我 們的市 參議員 
, 必 須關, 個街坊 , 同 時代表 全社區 ' 
才能 適當地 、 有效地 實行他 的職責 ° 所以 , 


' 記這雙 重職責 。. 要成 ¡ 
地掌 管市政 , 當領袖 的必須 能爲全 市居民 
需要 設想, 而不 僅僅題 一音盼 居民。 

目前 , 三 藩市存 在着極 大分歧 , 如!^ L 
人和業 主之間 的分歧 ; 鼓吹 社 會福利 1" 


:以. h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7  _ 其正確 性未經 倒可 官方機 構査核 


全市 普選市 參議員 •> 你可以 向十— 名市 
參議 員求助 7 並 可選擧 他和罷 免他。 

分 區選擧 7 則只有 一名市 參議員 是代表 
你的。 

置樣 , 三藩市 將變成 十一個 互相競 爭的' 
區域 7 無 法把全 市的利 益放在 首位。 來自對 
胃反應 特別敏 銳的地 區的市 參議員 , 他就 
不 會投票 贊成修 建街坊 小公園 , 或把 淸潔街 
道的特 別計劃 在另一 個地 區實施 , 除 非互相 
交 換選票 或互投 贊成票 7 這 樣實施 的結果 7 
TO 不必 要地浪 費公款 , 置是 最糟糕 的公共 
政策。 

在 東部有 謹行分 區選擧 的城市 7 或抹 
取 所謂" 監護 制度" 7 導致盛 行政治 包庇和 
專横 7 只要看 看紐約 、 底特律 或甚至 芝加哥 
等 城市的 1,  7 便一目 了然。 三藩市 過去曾 
—度 施行分 區選擧 7 正 是爲了 丄述理 由而予 
以撤消 °  ' 

有一 小撮入 利用分 區選擧 , 以 圖私利 ° 
亦有 一些善 意的人 ? 相 信市參 議員若 住在他 


所代表 的區域 ? 會對 該區居 民較爲 關心。 
置全在 乎此入 7  —如 擁無異 ° 匿 仍是半 f ) 
半 薪的市 參議會 ° 


分 區選擧 沒有規 定複選 的條文 , 因而 


II 


使少 數民族 的候選 入兩敗 。 

市 參議員 依例須 參與許 多委員 會和地 I; 

性 的機構 7 他們 代表了 所 有三藩 市居民 
常 常須怍 出決定 7 這 些決定 可能牵 渉到數 1 

百 萬元計 的撥款 7 試 問一個 僅被三 千或更 1 
的 選民選 出的人 7 又沒有 經過複 選選出 
可以 代表全 三藩市 、 縣 居民的 利益呢 ? 


我們 呼籲你 投票" 贊成" 置 項倡議 


Diarme  Feinstein 
Ronald  Pelosi 
Dorothy  von  Berolding 
Peter  Támaras 
Terry  A.  Francois 
Robert  E.  Gonzales 


Bj 者 , M 保養 » 抗主張 無限制 的擴建 ; 
F 埠商家 對抗街 坊居民 和小商 人等等 。分區 
津擧市 參議員 , 將進 一歩把 這種分 歧擴大 。 
fe 且 , 我認爲 7 不可避 免地增 加賦稅 和財政 
fl 支 。 Ml 地 區擁有 iíB^ 市設備 或計劃 y 每 
I 地區亦 作同樣 的要求 , 不管 是否眞 正有此 
醫要, 這樣, 市 政府的 開銷將 完全失 去控制 


因此 , 正如 我去年 說過的 , 我主歸 E 新 
111 方式好 0^ —面結 合起來 , 成 立有合 理界錢 


的區域 , 但所有 候選人 均須經 佥市普 選選出 
° 正 因如此 7 我 們應投 票贊成 " A  " 提案, 
.粉麦 擬備一 客觀方 式選出 街坊市 參議員 , 但 
必須經 全市選 民選出 , 使能帶 來團結 ( 而不 
是分 區競爭 ) , 並且是 進歩的 ■> 對全 市居民 
有利的 協調的 政策。 

請^ 贊成 " A  " 提案。 

Quentin  L.  Kopp 


I, 取十一 票而不 是一票 

我以一 個三 藩市選 民而不 是某一 集團或 
街坊 的一員 , 提出 這一份 意見書 。 現在 
, 你們應 該知道 , 你們 已經喪 失了每 兩年選 
|^:名市參議員0^權力 。 " T  " 提案 推翻了 
,e ,两百 年來爭 取更多 選民參 加選擧 程序 。 

許 多人仍 未完全 領悟到 0^、] 是 , I 個選 

IS 更被 進一歩 削減了 他的選 擧權力 ° 你只能 
S' 四年一 次投 一票選 擧一名 地區市 參議員 ° 

m , 選擧市 員是 Ü 年一次 , 但你只 
; 毎 四年一 次參加 選擧, 因 爲只有 五個或 

冗 I 固市 參議區 , 毎兩年 擧行一 次選擧 ! 


八 


但是 , 游 離不定 0^ 選 民則可 以選擧 y 因 
爲結束 註册選 擧僅離 選擧日 三十天 , 他們便 
可以有 選擇地 每兩年 改變選 擧地址 7 從單數 
地區 改爲雙 數地區 , 而每一 次 選擧本 市都有 
大 量流動 的選民 , 這樣 , —個 有決, C: 仔] 集團 
, 每兩年 一次便 可以合 法地在 不同地 區參加 

選擧市 參議員 ! 這 不但可 能發生 7 而且 7 在 

選 擧票數 接近的 情况下 , 將產 生極大 的影響 

。 這 個制度 給那些 重複註 册選擧 選 民製造 
了有利 條件。 而 那些固 定的選 民則繼 續處於 
不 利地位 , 並一再 落選和 被戲弄 o 這 是値得 

人 們思考 a^i 問題。 

Kamini  K.  Gupta 

—九 七一年 委員 會委員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核 ° 


反對 A 提案者 之論: 


去年十 一月 , 三藩 市選民 放 棄以普 
選方式 選擧市 參議員 , 而 代之以 有代表 1 生的 

分區 制度。 三藩市 " 紀 事報" 形容 是" 以. 

可觀的 多數票 "獲 勝。 

但是 , 這個法 M 未付 之實施 7  T 埠的 
主要大 企業如 南太平 洋« 公司 , 便 妄圖廢 
除選民 的授權 , 他 們拋出 " A " 提案 7 要恢 
復普 選制度 。 他 們深知 普選制 度對那 隐獲得 
大企業 集圑支 持的^ 人是 有利的 7 因爲全 


市 性選擧 , 必須 要有: g 謹項作 活 動;^ 

能獲勝 o 在«大 公司會 員支持 " A  " 提禁 

時, 三 藩市總 商會在 的會刊 上說: "大 i 

數的商 界領袖 , 可惜他 們都不 住在三 藩市禾 
參 加三藩 市選擧 , 因此 , 他 們必須 利用他 f 
的誠 3 力 和他們 的金錢 , 來影 響本地 的政、 7í 

方向。 反對" A "提案 7 可以 防止多 


治 


本市 居民和 那些有 錢人控 市的政 '/i 

這一 次胃 7 對 八個月 前早經 ^ 民 3 


代 


疋 


贊成 A,B 

, 請投 票贊成 " A " 提案和 " B " 提案, 
廢除" T " 提案 

如果 不廢除 " T  " 提案?  "  T  " 提麵 
本 市將禍 害無窮 : 

::: 你 只能選 擧一名 市參議 員而不 是十一 
名市 參議員 ; 

決 定你的 命運和 本市福 利的你 的權力 
, 將被大 大削減 , 因爲 你對其 他膺選 的十名 
市 參議員 , «IS 沒有 發言權 ; 

::: 如果有 幾個候 選人在 同一地 區競選 , 
選票將 被分散 , 一個 候選' 人可 能僅以 少過三 
千票數 而獲選 , 如果 你所選 的候選 人落選 , 
你就 沒有入 在市參 議會代 表你了 ; 


:案者 之論據 

::: 一 個小小 政 治集團 , 可 以藉機 " ; 
中 " 在他的 候選人 , 控 制各區 的選擧 , 從 Í 
控制了 本市;  、 

'\' 由本市 不足百 分之九 的註册 選民選 f 
的十 一名市 參議員 , 而 他們每 入却爲 全市: 

法。  ' 

" A  " 提案和 " B  " 提郷不 可比擬 i 
較' ' T  " 提 案爲優 !廢除 " T  " 提案 …- 1 
投票 " 贊成 " " A  " 提案和 " 1  ,' 提案! 

善政 公民會 

Kamini  K .  Gupta 

副主席 Harry  J.   Aleo 主任 


1  4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作 者個入 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feffl 的法 M 次 公決" 浪費了 三藩市 
內 稅人達 四十五 萬元。 正當本 市的賦 稅曰增 

服 務遞減 的時候 7 提出' ' A  " 提^ 人迫 

£ 作無謂 的開銷 。 他們 要求恢 復原來 的制度 

, 正是 這個制 度杷本 市拖進 » 危機的 。 投 
' mm "  A " 提案可 以防止 浪費稅 ika^ 人控 
ij 本市 的政治 。 

#  ^十 一月 7 三藩市 iiK 株納了 分區選 

I 市 參議員 ° 分 區選擧 的意義 , 在於 大財圑 
F 能控制 市選擧 , 因爲 市參議 員的競 選費都 

j  ^自 社區 。 和分區 的居民 接觸將 itíl 過昂貴 
i  ' 


的傳 乍 競選活 動更爲 !^。 分 區選擧 
的 M  ' 在於市 民更能 控 制稅款 , 因 
爲地區 市參議 員將代 表特定 的地區 , 且易受 
罷免 。 他們 必須專 於職責 。 分 區選擧 保證全 

市各區 獲¥ ^代表 ; 如果 " A  " 提 案通過 y 
這種保 證將不 再存在 o 

耠 分區選 擧以實 M 胃 …"投 票反對 
" A " 提案。 

—九 七七 年三藩 市市民 贊成分 區選擧 

Nancy  Walker 

, 財政 


反對 A 提 案者之 


去年十 一月 , 三藩 市選民 斷然投 票通過 

5^ 區選擧 市參議 會代表 ° 現在 , 三藩 市總商 
t , 替下 大財 團出面 , 竟 圖在分 區選擧 

Í 施 之前把 宅廢除 。 

他們說 7 選民 根本不 知所爲 。 
不對 。 選 民是完 全明白 他們的 行動的 。 


ir 


選民 們明顯 的決定 , 要把 市政交 還入民 
把市 政從捐 款助選 的大財 圑手上 拿回來 , 
^《 還給街 坊人民 。 選民 們直截 了當的 拒絕現 
' &的並 不代表 他們市 參議會 。 他們再 不能容 

& 由那些 住在本 市高貴 地區的 市參議 員謬誤 
¡i 也代表 他們。 ' 

選 民們堅 決地要 求更大 、 更直接 和更富 
矢定性 的聲音 , 以選擇 他們自 已的、 代 表和制 


定 與他們 日常生 活緊密 相連的 市政策 。 

選 民們需 要他們 所熟悉 代表 , 能和他 

所欲言 的代表 , 了 解他們 的問題 和期望 
的代表 。 選民們 需要他 們的街 坊來當 他們的 
代表。 

" T " 提案 可以給 M 們這 一切 , 而 " 
A  " 提案却 把這一 切拿走 o 如: 重 íi^ 切 
的 、 市集會 的代表 , 如 果你要 你的聲 音在市 
政府受 到恭聽 , 不 要讓他 們破壞 。 

他們 的兩個 提案都 該擊敗 ° 請投 票反對 
" A  ' '和" B  "提案 o 

John  F.  Crowley 

三 藩市勞 工理事 會書記 


* 社所 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屍 , 其正確 Í 生未 經龍官 : 


反對 A,  B 提案者 之論; 


Art  Agnos  、 

John  Ahem 

Kendra  Alexander 

Angie  Alarcon 

WiUiam  Adams 

Armida  Adan 

Willie  Brown 

Lucie  Bascom 

Roger  Bernhardt 

Dian  Blomquist 

Susan  Bierman 

Melvin  Belli 

Jack  Berman  , 

Norman  Berryessa 

Stewart  Bloom 

Francis  Brown 

Gordon  Brownell 

Bemal  Heights  Assn. 

Bay  Area  Women's  Coalition 

Judith  Brecka 

John  Braun 

Archie  Brown 

Charles  Bolton 

Barristers  Club 

Howard  Berman 

Enrico  Banducci 

Roberta  Carrara 

Preston  Cook 

Emory  Curtis 

Terry  Covert  • 

Germaine  Covington 

Vince  Courtney 

Consumer  Advocates 

Chinese*  American 

Democratic  Club 
Dale  Champion 
Coalition  of  Labor  Union 

Women 
Jo  Ann  Clayton 
Eric  Craven 


John  Crowley 
Arthur  Chase 
Anne  Daley 
Ina  Dearman 
Juanita  Del  Carlo 
Ward  Denman 
Patrie  Dillon 
Democratic  Central 

Committee 
Ed  Dunn  •  • 

Duboce  Triangle  Association 
Joan  Dillon 
Elizabeth  Denebeim 
Carolyn  EVans  • 
Eureka  Valley  Promotion 

Frank  Fitch 
Ms『.  Jim  FlynA 
Fred  Furth 
Friends  of  Noe  Valley 
Federation  of  Ingleside 

Neighbors 
Filipino  Voters  League 
Lou  Gage 
Zuretti  Goosby 
Gil  Graham 
Bichard  Gross 
Judy  Greene 
Ruben  Glickman 
Rev.  Roland  Grumni 
Haight  Ashbury 

Neighborhood  Council 
Grace  Hazelrigg 
Jim  Haas 
Victor  Honig  • 
Veronica  Hunnicutt 
Henry  IzumiznM 
ILWU  Bay  Area  Pensioners 
Japanese- American 

Democratic  Club 


A  "  "  B  -' 提案 

Cleo  Rand 
Rollie  Jones 
Agar  Jaicks 
"Walter  Johnson 
Tony  Kilroy 
Jean  Kortum 
Ruth  Kadish 
Bonnie  Ladin 
Lorraine  Lahr 
Gordon  Lau 

Toby  Levine      ,  - 
La  Raza  En  Acción  Local 
Tom  Lane 
Lydia  Laraen 
Jerry  Levine 
Bill  Maher 

Athanasius  Matinupan 
Larry  Martin  • 
Mission  Youtii  Project 
James  &  Judy  Newman 
Dick  Nolan 

N^onaLWomen's  Political 

Noe^Valley  Merchants  Assn. 

Peg  Otey 

Kay  Patchner 

Poterero  View 

Tito  Patri 

JixnRivaldo 

Tony  Rothschild 

Clinton  ReiUy 

John  Riordan 

Alex  Riskin 

Ellen  Roberts  、 
Norman  Rolfe^ 
Eiciimond  Environment 

Action  ^ 
Bichmond  Asian  Caucus 
Charles  Starbuck 


Sunset-Twin  Peaks 

Democratic  Club 
San  Francisco  Tomorrow 
Anthony  Saceo 
John  Sanger  • 
William  Shapiro 
Ida  Strickland 
Black  Political  Caucus 
Council  of  Democratic  CM 
Stanyan/ Fulton. 

Neighborhood  Assn. 
Southeast  Neighborhood 

Improvement  Group  •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Trades  Council 
Central  Labor  Councu 
Service  Employe^  . 

International  Union 

Council 
Arlo  Hale  Smith 
Joan-Marie  Shelly 
Pat  Scott 
Stan  Smith 
Bert  Schwarzschua 
TOOR  , 
Sandy  Taylor 

aScc  B^Toklas  Democratic 

Club  , 
Mary  Vail 
'Hannibal  WiUiams 
Yori  Wada 
Jack  Webb 
Alan  Wong 
WAPAC 
Anita  Yoskowitz 
oSnandVickiZiegler 

£oa  Merenbaco 


1  6 


所載 之論據 7 係作者 個入: SB  y 其正 經 任何官 方娜據 。 


規定 市參議 員以普 選選出 •> 並規 定他們 應定居 於三藩 市市區 ; 市長 、 地方檢 察官及 
承法吏 之任期 , 應 予縮短 7 重 新選擧 : 如 有必要 7 市參 議員、 地方檢 察官、 市 檢察官 、 承 
法吏 及司庫 •> 須經複 選選出 ; 規 定市首 席行政 官及市 各委員 會委員 之任期 , 應 予縮短 , 
麓 新任命 * 


i 


前情况 : 市長 、 承法 方檢察 官均任 

I 四年 7 由一 九七六 年開始 、至一 九八 〇 年任 
。 只有市 長須要 以多數 票選出 7 因 爲根據 
法例 , 這是本 市唯一 的官職 在普通 選擧中 
無 人獲 數選 票的情 况下必 須進行 
選公決 。目前 7 市 首席行 政官終 身任期 7 
:至六 十五歲 ; 其他董 事會或 委員會 成員則 
:期 ^  。 根據目 前法例 7 由十一 月 的選擧 
Í 始 7 市 參議員 規定要 在本市 的十一 個區域 
I 居住 , 分 別由每 個區域 內的選 民選出 。 
!議 : B 提案 將使現 任市長 、 承法^ Mfe 方 

《察官 的任期 , 在 本年年 底任滿 。,這 些官職 
f 在十一 月重新 選擧。 B 提案 並規定 在上述 
I 擧中或 以後的 選擧中 , 競 選市長 、 承法吏 
• 地方 檢察官 、 市 檢察官 、 司 庫及參 議員的 
m 人 , 均須以 多數選 票獲勝 7 因此 有時需 
選公決 。 根據 B 提案 的規定 , 十一 個巿 ' 
:1 議區仍 然保留 7 各個 參議員 仍須在 他或她 
f 代 表的區 域居住 , 但 本市所 有選民 投選全 
隴選參 議員的 纏入; B 提案 並規 定終止 
I 任市首 席行政 官及九 個董事 會及委 員會的 
頃 的任期 。 以後 7 市 首席行 政官的 任期爲 

N 年 ° 


II! 


逋吿 

市檢察 官認爲 7  A 提難 B 麟均赃 
'憲 章第 2'100 與第 9  •  100 節。 因此 7 

t 兩 項措施 M 相抵動 ' 如果 麵措膽 

S 選 民採納 y 則得 最多贊 數 者醒過 。 


如果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如果投 票贊成 ; 
卽表示 要求本 年稍後 重新擧 行選擧 7 選出市 
長 、 承法吏 及地方 檢察官 ; 也要 求巿長 、 承 
法吏 、 地方 檢察官 、 市 檢察官 、 司庫 及各地 


本市 所有選 民選出 7 而 且規定 在本市 十一個 
區域 內居住 ; 同 時並要 求市長 任命一 名市首 
席 行政官 , 任 期六年 , 及在一 九七八 年一月 
g 九個董 事會和 委員會 的成員 。 

如果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如果投 票反對 7 
卽 表示現 任市長 、 承法 吏及地 方檢察 官任期 
四年 ; 只 有市長 才須要 以多選 票選出 ; 採用 
其他獺 £ 選出市 參議員 7 而非: B 提案 所提議 
的纖 °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éU 就 有關: B 提案 
對市 之影響 , 表示意 見如下 : 

- 如果皿 M 倡謝 i 正市 憲章 7 本人 

認爲 7  不 會在物 質上胃 市政府 之開銷 。 

現 有之法 例規定 , 從一九 七五年 開始每 
四年 一次之 市普選 7 市 長可宵 顔經複 選選出 
o 如 Jít^ 修正 市憲章 M  7 則 一九七 七年將 
有 可能再 擧行一 次複選 ->  此後 亦每兩 年一次 


複選 B/fs 費用 7 估 tm 三 十一萬 七千五 

百元 7 根據一 九七六 一七七 7 這數 目 相 

當於稅 率的一 個仙的 百分之 九十六 7 卽等於 
$0*0096  o  17 


B 提 案全文 


建議赃 市憲章 y 讀 作如下 : 

註 : 黑 W 表縮離 ; (( 難號 )) 

-  減離 

9-100     獲 選與委 任官員 M 期 


市首席 fim  WIS — 九七八 年一月 八 日就任 7. 他 曰「' 


任 期應爲 六年。 市長 有 才幹稱 職的人 市首月 Í 


行政官 7 必須獲 得市參 議會三 分之二 多數票 批准 Ü 


一 九七七 年的地 方普選 7 將 選出一 名市長 7 — 4 


去 

承法 吏和一 名地方 檢察官 7 於一 九七八 年一月 八 日 qftg 


市長 、 承法吏 、 她:^ 檢察官 、 市 檢察官 及司庫 I  午十 二^^  7 任 期應爲 兩年。 一九 七九年 的地方 4 


均須經 得全市 、 縣註册 選民總 之多數 
票才 能膺選 。  、 

毎~ ^市參 議員 7 須經 #jpi 從 市參議 區選出 7 所 

有胃人 7 他 表一市 ^ 區 , :^獲# ^市 

、 縣註册 選民總 麟之多 W  ,  -^mm  ° 
撰民 所投之 多數票 的含義 7 根據本 憲章此 節和第 

2-100 節 7 意思是 指全市 、縣註 册選民 7 對1^ 人 
繊 選之特 定官職 7 職總票 數百分 之五十 加一票 ° 

除 非另有 其沱條 文規定 /一 九七八 年一月 八日在 
任 的市長 、 承法吏 、 地:^ 察官 、 市 參議員 等各自 的 
任期 •> 應在一 九七八 年一月 八日 中 午十二 I 分鐘之 
前任滿 ° 


選 7 及在此 以後每 四年一 次的地 方普選 1 將 選出一 4 


市長 , 一名 承法吏 , 一 名地方 檢察官 。 

一九 七七年 地 方普選 , 及在此 以後毎 四年一 3 


的地 方普選 7 將選 出一名 市檢察 官和一 名司庫 。 

—九 七七 年的地 方普選 y 將選出 十一名 市參議 J 


他們的 íí^ 分別是 兩年和 四年。 在一 九七七 年十- 


月 地方普 選獲選 十 一名市 參議員 7 應在一 九七八 Í 


一 月八日 7 中午 十二時 接任。 市參議 員在首 次市參 i 


會 常會中 7 將根據 一九七 七年地 方普選 獲選的 市參; 


員 7 是來 自雙數 抑或單 數的市 參議區 7 以決 定那一 《 


市參議員 3^任期將5^^九八〇年一月 八 日任滿 7 那- 


個市參 議員的 任期將 於一九 八二年 一月八 日任滿 ; i 


除 非另有 其宅條 定 , 由市長 委皿在 一九七 
八 年一月 八 日 在任的 市首席 行政官 、 警 務委員 會委員 
、 消 防委員 會委員 、 機 »^員 會委員 、 社會服 務委員 

會委員 、 港 務委員 會委員 、 ^!!^ 園委員 會委員 、 


在一 九七九 年地方 普選中 獲選者 7 不 管他們 所代表 B 


市參議 區是雙 數抑或 是單數 7 他們的 任期均 爲四年 


以後 亦繼續 如此。 

-       在一九 七七年 的地方 普選中 7 競 選市長 、 承法 3 


地方 檢察官 、 司 庫或某 市參議 區的市 參議員 7 如:^ 


員 7 他們的 任期應 在一九 ■fcA 年一月 八日中 4^-^ 鐘        這 些候選 人得不 到全市 、 縣選民 Era 多數票 而獲選 •>  I 

之 前任滿 。 除# 隨邦和 / 或州 »^律 另有條 文親定 
; 上 述條駕 平居局 、 停車局 及市重 建局均 屬有效 。 


在一 九七八 年一月 八 日 上任 市長 7 將 委任有 才幹的 
各 委員會 、 各局 、 各機構 及各機 關委員 , 他們 的有效 


獲 得全市 、 縣選民 最多數 票數的 前兩名 候選人 7  m 
同年 十二月 的第二 個星期 二擧行 的複選 中決定 

"― fern 官 、 公共 辯護律 師和七 (7) 名教育 局委員 1  % 
經普選 由全市 、 縣選 民選出 7 以 前膺選 M 現任 官員 


任期 或雜期 7 則以市 憲章修 正雜文 所規定 爲依據       應 根據他 任 »i 續留任 至任滿 。 


員會 的任命 7 如與 聯邦和 / 或州政 府的法 律相符 7 其 

^如市 重建局 、 停車和 平居局 等人員 的任命 / 均須經 
市參麵 比淮删 。 所有 , 應是 有才^ ijliX 
1 並至 少要有 一名婦 女充任 ^ 員會 委員 。  " 


—九 七八年 及 此後毎 四年一 次的^  •> 井 
選 出一名 官 : 一 名公共 辯護律 師和三 (3) 名 教育月 


(™ 第 32 頁) 


- 欲要人 人得益 , 請投 票贊成 " B " 提案 

i  去年 十一月 , 選民 íGt^ 位 原選任 四年的 
參 議員的 任期縮 短一半 7 而 在同時 期選任 
I 市長 、 承法吏 及地方 M 官的 任期 。 

選 民通過 " T  " 提案7 很 明顯是 想改革 
3 政府。 

¡ 選民後來所得0^結果7 只不過是市政府 
^法 部門 的改革 , 而這 部門的 、 當半: 市 
, 根據法 例規定 7 是不 能干渉 市府各 
門的 行政的 。 

%     —九 七六 年的改 革沒有 接觸到 的 地方 7 

'h  " 提 案會爲 其延續 , 改革 市府的 行政部 
!並 把立法 方面的 改革加 以改善 。 

- 因此 , 到了 十一月 , 如果 " B " 提案通 

17 , 不但 十一個 市參議 員席位 、 市 檢察官 
j 司庫 的席位 要重選 , 三位行 政官員 的席位 
f 都要 重選。 這 三位行 政官員 的四年 任期沒 
!像同 他們一 齊選出 的市參 議員一 樣 被減半 

^ 於是, 市長、 承 法吏皿 方檢察 官都要 

¿ 多數 票選出 7 而": E  " 提案 特別規 定承法 
方^ 官 以多數 票選出 。 


市長主 管差不 多整個 市政府 的事務 , 另 
外與承 法吏及 地方— g 官主管 了刑事 法系統 
一一 市長 的職責 爲施法 , 地方 檢察官 則檢控 
違法者 , 而承法 吏的職 責爲禁 錮囚犯 。 

在 目前的 危機中 一一 本市的 犯罪率 »f 
—― 市長 、 承法 吏及地 方檢察 官應同 時面對 
選民 , 讓 選民表 示對他 們是否 有信心 。 

雖然 *¥十 一月通 過的" T  "提案 
了你 的要求 一一 地區市 參議員 , 但同 時也取 
締 了投票 選出十 一名市 參議員 的權利 ; 在現 
在的 法例下 , 你 只能投 票選出 一名市 參議員 

" B " 提凝 免回這 失去了 的十票 , 向你 
提供了 在你所 居住的 地區定 居的市 參議員 , 
但規 ^ 些市參 議員須 由全市 以多數 票選出 


只有 B 提« 定市 參議員 以多數 票選出 
—— 防止了 任何少 數而擁 g 力的聯 盟不當 
地翻 了市參 議會。 

因此 , 人人 將眞正 o 請 g 贊成 £ 
提案 《> 

Al  J.  Welder 

John  J . Barbagelate 

Terry  A.  Francois 


B 提案 ffi]^ 者認爲 : 一個 Mff 康尼一 
波 頓的機 器體系 企圖^ 地控制 Tfí^ 廳 。 卽 
使你不 贊同這 種說法 7 你 仍然可 考 慮一下 
如果沒 多數 票法 7 三藩市 會變成 
子。 

以多數 票選出 所有高 級市政 官員一 市參 
議員、 市長、 承法吏 、 地方 檢察官 、 司庫及 

市 檢察官 一一 就« 免機! §式 政治統 制市政 


I 


如' 


而這不 d^mm 酣一 個馬斯 康尼— 波頓 
機 器而言 7 這 亦包括 一個激 進機黑 、 一個勞 
工機幕 或是一 個商業 機器。 


着一班 紀« 明的 作核心 y 很容; 
被馬 斯康尼 一波頓 ffij 機 系 控制了 市政, 
的立法 部門。 A  ^» 因爲沒 有多數 票這' 
規定 而變得 不完全 。 . 

只 M  S 提案的 規定下 7 市參議 員才; 
要 以多數 票選出 一一 所 有市參 議員必 須在; 
同區域 居住但 應由全 市範圍 ra 選擧 選出 一' 
卽 由三藩 巿所有 選民以 多數票 7 卽 票 
另加一 票選出 。 

姓 

這樣 7 選民在 所有十 一名市 參議員 ra^lü 

擧 中都有 ^ 權 , 這種投 票權在 目前法 例- 

在 
酗了 

讓那一 個 小集圑 控制了  TMjf. 

繼而濫 用他們 gíím 得 的權力 7 耗 用你們 逾- 
億 元以上 ra 鉱款 7 按 照他們 來訂立 i 
例 。 不要 受所謂 「酸 葡萄」 的掩蓋 手法所 


在今日 的法 例之下 7 只有 選擧三 藩市市         騙 。 着眼在 金錢與 權力的 眞實問 題上吧 


但是, T 提 # 區選擧 , 不 千至四 
千五 百選民 卽可以 選出一 位市 參議員 ° 

根據以 « 擧市參 議員的 廣泛制 , 法定 
5^ 競選 費用職 IJ  , 特 別對一 M 織良 M 不 
論大或 /hffl 政治集 圑有利 o 

因此 7 像 「社區 總會」 這様 的組織 y 有 


你絕不 想有一 個只代 表我們 ffD 城市 #3 

小部份 傀儡 的 。 你 可以防 iBl 種樹 

。請 投票 贊成: B 提案。 


Kermit  J.  Hardima; 


¡nti 


inci 


ilei 


2  0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ri 


請^ 贊成 : 把三 藩市變 爲一個 

e^K] 城市。 
由二 千四百 名在職 及退仿 M 組成 的三 

沛警 察協會 7 極 力贊助 B 提案 o 

如果 三藩市 政府要 代表全 部市民 , 政治 
I 的多 數票制 和權力 均難基 本因素 。 

三藩 市已經 變成有 嚴密組 織的極 端集團 

P 滋生地 7 這些集 圑都有 着同一 默約 : 奪 

i 沛政府 立法部 門的控 制權。 

在一九 七五年 7 三 藩市的 " 社 區總會 " 
; 納了一 個長達 四十頁 人民改 革計劃 。 


I      這些人 民和這 些改革 是甚麼 的一 回事呢 

ii 資助這 一切的 款項又 從那裡 來呢? . 

. 贊助" 改 W 劃" 團體 7  ^ 有 San 
;.entin 六 人保衞 委員會 、 聯合囚 《赚會 、 
I: 會 主義者 聯盟及 Delancey 街 基金會 
Lancey 街 的主任 John  Maher    7 在 Grovef 
Sales 爲 他編冩 ffü 事 跡宣稱 7  » 會在十 
: 內控 制整個 市政府 一一 並 說他有 六百名 狂 
的工 作人員 幫助他 ° 


免税 的非牟 利圑體 7 這 些圑體 並未被 迫要報 
告款項 的來源 。 

所 提出的 一些根 本改革 包括了 囚 犯在監 
獄內有 自主權 7 取締了 刑事行 政人員 權力 


三藩市 可以容 納帶有 各種政 治形態 組 

織 7 但三 藩市不 能生存 在極端 圑體的 支配之 
下 7 這些 圑體想 置身於 受其庇 護者及 大衆之 
間 7 干預 一切。 

在過 去一年 7 人 民及他 f 雜選的 代表備 
受了 Ifg 與 恐懼— 的威脅 ; 而且 是有史 以來所 

未有過 B^。 

選 民才是 重得民 主政府 的均勢 唯一希 
望。 ^^贊 成 B 提案 7 規定 所有^ 人以 


請 g 贊成 B  7 以保 證無任 何極端 

圑^^ ~~ ^或左 一" # 以支 配我們 政府 ° 


Gerald  A.  Crowley 

三藩市 警察協 會總裁 


aa 


很多事 例指出 7 資 助他們 的款項 7 來自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2 


. 據謊言 ,請投 票贊成 B 提案。 
馬斯 康尼市 長用一 攬子欺 騙手法 來詆毁 

B 提案的 多數票 措施。 

但是 , 市長 這樣做 只能喪 失他自 己的信 
.譽 , 因爲 多數票 胃改革 的事實 , 明 顯地揭 
露了他 的謊言 o  - 

謊言 : B 提 案縮短 了市長 的任期 , 從而 
瓦 解了市 政府。 

第一 點事實 : 是馬斯 康尼及 »1 政治盟 
伙利用 去年十 一月 的 T 提案, 存心縮 短一個 
公 選出來 的官員 的任期 , 然後 趕走了 全部市 
參議員 , 從而 瓦解了 市政府 ° 

第二 點事實 : ^十一 月 , 選民 說要有 
代 表地區 的市參 議員; E 提案 向選民 提供了 
改: ^ 政府行 政部門 B^】 機會 。 

第三 點事實 : B 提案 改良了  T 提案, 因 
爲 規定市 參議員 以多數 票選出 • "一 卽市參 
議員 要代表 ^ 特定 地區 , 但 要由全 市以多 
數 票選出 o 

謊言: Bil^ 耗 費四十 萬元。 

事實 : 八月 二日 特 別選擧 的擧行 , 是因 
爲 -£提» 得寫進 了選票 , 當時 B^1 費用 便達 
到了四 千萬元 7 三藩 市的審 計官說 , 再加上 


—個 提案 7 耗費 只六 千元。  ^ 
謊言 : B 提案是 一項罷 免倡議 P 

事實 : 如果 B 提案是 一項罷 免倡議 , , } 
如果: B 提案 通過了  7 市長 、 承法吏 及地方 ^ 
察官就 不能在 十一月 重新參 加競選 ; 但在 $ 

提案的 規^  , 他們都 可以重 行競選 。  $ 

謊言 : B 提案是 " 罷免 所有人 " 的一: S 

m°  I 

事實: 這提案 並不旨 在罷免 ,而" 所: Í 
人 " 這 詞也含 糊不淸 。 市府內 三十六 個理: I 
會及 委員會 的三百 九十四 名任命 的成員 , |j 
有 六個理 事會和 委員會 的三十 四個成 員受; 一) 
B 提案 的影響 o 如果 £ 提案 了  ,十一 : 

選票 上的十 六名高 級市政 官員中 , 只 有三: 1 
不能參 加競選 。  巾 ^ 

B 提 案是蓄 意臆造 B^í 東西。  丄 

'-  由. 

事實 : 州憲明 文規定 , 所 有縣份 可以; 
三 個辦法 選擧市 參議員 : 普選 制選出 、 由: I 
區選 出或挑 選自一 地區。 B 提案根 據外隱 j  I 

, 從地 區上挑 選市參 議員由 全市廣 泛投惠 K 


請« 贊成 E 提案. 
三藩 市團, 來委員 1 


2  2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確 性未經 ffiM 官方機 構査核 。 


那個是 最大的 、 有 組織地 施加壓 力的團 

豊竭 力反對 B 提^  ? 這就是 「社區 總會」 

好— 個聽 來民主 的名字 ! 以下 ^ 些組 

薩個 「社區 總會」 的 團體: 
社 會主義 者聯盟 
和平與 自由黨 
聯合囚 犯聯會 

San  Quentin 六 人保衞 委員會 
Delancey 街基絲 
公民 爭取公 ^ 

馬斯 康尼市 長說7 這個 「社區 總會」 是 
「本市 最建康 事物 之一」 。 ( 「觀 察報」 
7 —九 七七年 五月. 廿 七日)  ' 

請看 「社區 總會」 的政綱 , 卽所謂 「三 
# 市改 革顏」 : 


二: 


" 本市須 要頒行 一項控 制租金 法令 , 
!^由 一個分 區選出 的 控制租 金理事 會監理 ¿' 

" 須 要有集 體擁有 的企業 , 並有 全市性 
施工 TOj  。 這些集 旨業要 有聯邦 、 州及 
f 政 府的撥 款資助 7 得 以購買 、 租賃 或營建 
事 t 廠、 機械和 原料。 " 

" 廢 除死刑 1 廢 除終生 徒刑。 除 非人身 
11^  7 不會判處兩年以上8^徒刑 °  " 
-' 廢除聯 邦監觀 。 " 

- 將 一切賣 淫犯減 刑輕判 °  ( 主^ 開 
II 淫 ) " 


" M 規定犯 色情罪 者註册 M 法例。 '• 
" 撒銷 » 在公衆 場所進 行或弓 1 誘別人 

進行 淫猥或 放蕩行 爲者的 法例。 '• 

" 對毒 品法輕 犯者採 取不監 禁懲罰 , 直 

至此 類法例 全面被 廢除。 " 

" M 囚 犯與監 理 當局進 織並 
作集 體談, j 的權利 7 另 給予囚 犯取得 現有的 


" 取締大 圑 °  " 

韋氏 字典對 一個激 進分^ 定義是 " 一 
個 贊同在 政府的 法律制 度及行 欧方法 施行大 
變革 人物。 " 

你同意 以上的 主張是 不是有 點激進 ? 我 
們 的市長 很明顯 的就不 同意了 ! 

他正在 建立一 個以政 治利祿 招引的 " 高 
壓力量 " 1 而使 用我們 的款項 去獲取 市政府 
全 H 階制權 。 

這個 「社區 總會」 賴 着市長 的支持 1 用 
T 提 案令六 個任期 還未完 市 參議員 丢了職 
位 。 他們要 是能 •' 唯 命是從 " 、 支持他 
們激 進方案 KI 市 參議員 。 


但更應 使這十 一名市 參議員 由 我們全 市以多 


請^ 贊成 " B  " 提案 


Bill  O'Keeffe 


\\ 


氺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作者 個人意 JL  7  te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2  3 


根據 T 提案 y 本市 的窮人 、 下層 人等及 


論 


之一碰 出來分 別處魔 兒]! 險 、 精神健 J 
、酗 酒、 Ml  、 縦毒、 眷英 輔助^ 問題 


以往 J 本 市處理 財源都 是根據 fe^ 的社 
會需求 的基礎 去分配 。 結果 7 本市用 以輔助 
我們較 爲不幸 的公民 的用款 , 都分到 本市最 


灣景區 、 紅燈區 、 美愼區 、 西增 區等區 
域 , 時 常由市 參議會 從這些 " 社 會問題 " 備 
款 中撥予 " 一大份 " 款項 。 

根據 T 提案 , 有 了十一 個獨立 控制的 " 
王國 " , 便 很自然 的使人 聯想倒 7 毎 一個市 
參議員 , 保 守或極 開明的 , 都會 爭奪自 
己那" 十一分 之一的 地盤" ° 

另一種 可能是 , 市 長與參 議員們 都可以 
額外的 提高我 們的概 I 以 " 搞得闊 氣一點 " 
結果便 各人的 M 提高了 , 這包 括窮人 

、 老 人及下 層人士  。 再沒 有免費 餐吃了  ! 

如果某 一位 地區市 參議員 拿不到 可用税 
款的 " 公平 的一份 " ? 他或她 的選民 便會在 
下届選 擧中找 一個敢  ra 爲的 代表 ! 

你如何 t 調明 智的把 可用税 款的十 


小部份 , 這些 社會問 m 是集 中在本 市一! 

特 5011 域? 

^市參 議員會 不會不 顧本區 的實際 

要 7  「爭 奪」 可得的 警察人 員及消 防人員 E 

「^^ 分配」 呢? 

我 們要的 f 個城市 , 不 di"^ 組村莊 
讓我 們伙^ 來 , 不 問住處 1 給最多 
藩市人 難福利 ° 

T 提案 向三藩 市選民 「兜 售」 的 是最: 

分裂性 、 M 見 的提案 o    向人人 絕對保 

了不負 責任酣 經:^ 及 更高麵 ! 

讓我 們使所 fflí 參議員 地爲 全市, 
福利 。 所 有十一 人應由 我們垒 部以多 數票; 
出。 

請 投贊成 B 験! 

Terry  A. Franco! 


'卜 

I-i 
■A 
II 
II 


'〗 


成 B 提案者 之論: 


三 藩市共 和黨! ^中 央委員 會的成 員敦促  " B  "提 案旨在 規定擧 行大多 數的全 Í, 

所 有選民 、 民 主黨人 、 共和黨 人及無 黨派者  普選 ° 三藩 市是一 個統一 的城市 7 在": B  ' 

投 票贊成 " B  " 提案 7 頻定市 參議員 、 承法  提案的 規定下 , 市 參議員 由 全市普 選多數 i 

吏 、 地 方皿官 、 市 M 官及 司庫以 全市多  選出 , 而 同時亦 代表他 們所必 須居 住的地 H 
數 票複選 選出。  7 於是當 ^ 名市參 議員重 行參力 職選之 

2 4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1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o 


- 


他便 戮本區 質責任 o 

去年十 一月 , m±  、 胃 及街坊 領袖誤 

ti  "  T  " 提案; 廳 了六名 市參議 員的任 
容許了  "  T  " 提案 支持^ 制了一 九七 
1 年十 一月的 選擧。 因" T  "提 »5 規定7 

- !m 十一名 市參議 員的^ «$n 今 變成了 
鼪一 名市參 議員的 選擧灌 ; 我們還 要受到 
魏區#^»1]  y 而 f 些有 威纖的 
碟 團得以 選出市 參議員 y 就 是因爲 沒有了 
|&票« 公細碳 o 

: " B " 提 案也規 g 法吏 、 地方 g 官 
^檢 察官 及司庫 以多數 票選出 o 目前, 在 
承法吏 舰方緩 官最初 是以少 於百分 


之三十 六的觀 


4"^ 十一月 ,因爲 " T  " 提案的 g 
難十一 娜參 M 都須 S 擧 o  "  B  "  3 


M 。 雖 然市長 已經爲 垒市多 選出 , 但 

因 爲他^  "  T  "  ^  ; 又縮 »^ 六 名市參 

議員 的任期 , 爲了  , 他也 « 包 括在一 
九七七 年十一 月的 g 之內 ° 

贊成 " B  ■' 提案 7 以多 數識維 
^個 銻一 的城市 的發展 。 

John  J . Johnck 

三藩市 共和黨 
縣中 央委員 會主席 


成 B 提案 者之論 


請投 票贊成 " A " 提 案及" B " 提  g 

ir'T" 提案。 

T 提案將 對本市 造成極 大災害 。 如果 T 
^被 推翻 , 將有以 下後果 : 

::: 你只 可以選 I 名市 參議員 7 而不是 
十一名 ; 

:;: 你 决定你 的命運 和本市 的福利 0*5 權力 

將:^ c^l 減 y 因爲你 將不能 - 過問 " 
其他十 名選出 市 參議員 ; 

::: 如: 地區內 g 市參 議員 的人數 

衆多 , 那 麟數便 會分散 , -mmm 
人能以 少於三 千»#  。 如:^ 沒有 
í^lr 翻市 參議員 , 市參議 會上就 


^沒 有能代 意見 的市參 議員了 

o 

::: 一個 治 集圑可 " 集中 " 在某 g 

人身上 , 從 íWÍW 市政) te 控制 ° 

* 十"^ 市參議 員均管 市政事 , 但 
每 個市參 議員却 是由少 於全市 百分之 
:fLa^ 觀 選出。 

A  g 及 B 提案 均大: «於 T 提案。 推 
翻 T 提案 7  M 贊成 A 提案及 B 提案 。 


Kami ni  K.  Gupta 

副主席 

Harry  J.  Aleo 

主 任 


以上所 m;¿ 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屋 7  ^laig 經招可 官方機 °  2  5 


反對 B 提案: 

M 力敦 促所有 三藩市 居民^ 反對 B 
提案 

如果這 個危險 的倡議 通過了  ,  ^會 對我 
們 的市政 府產生 破壞性 —一 這種^ 

不單 只在本 年存在 y 而且會 長期延 續下去 。 

B 提案終 止了合 法的四 年任期 y 也就是 
你 們人民 選出的 市長、 地方檢 察官及 承法吏 
的任期 °  迫使 我們的 市政府 提前兩 年擧行 
市 選擧卽 要在今 年秋季 重選上 述官員 。 S 提 
案也開 除了幾 十名市 委員會 , 並以懲 罰性與 
笨拙的 $í 隨方法 以#(^ 分區選 擧辦法 選出市 
參議員 。 

B 提案  1 艮明 顯的代 表了一 個小集 圑的特 
別利益 , 蓄意破 壞一九 七五年 的全市 #選 
結杲 。 使 你在以 前所投 的票數 報了銷 。  ' 

市長 、 地方 檢察官 及承法 吏選出 以履任 
四年 是很有 道理的 。 如果 沒有了 四 年任期 
穩 定性; 這些官 員就無 法爲所 有三藩 市居民 
所 需的計 劃打好 基礎: 這些計 劃包括 改善市 
政服務 、 職 業發展 、 政 府之財 經職責 、 犯罪 
控制 及其他 基本工 作等。 


假如這 些市政 官員有 何得失 , 選民一  P I 
會在 下屆大 選中淸 楚響亮 的讓他 們認識 d 


但是 7  3提» 去了我 們地方 政府這 
重要的 穩定性 7 這 我 們的選 擧過程 B^〈 
種嘲笑 , 這是 一小撮 人搞出 的昂貴 的實驗 
揮 g 我們四 十萬元 的物產 稅( 足 以僱聘 
一名 » 員或 購買一 #老 公民的 ) 


假若 B 提案 通過了  1  :2 會嚴重 地危善 
藩市 的經、 «展 。 最 缺乏的 商業投 資及聩 
便不會 留在這 裡發展 ° 

我 IP 环能 容許這 種破壞 性的手 法變) S 
一 個典範 1 而使得 將來不 得意的 小集團 
常在三 藩市製 造一個 昂貴的 、 愈來 愈衰弱 
特 別選擧 。 

請鶴 反對: B 提案 


Gene  Washington 

主 席 


k  n 貝 


I  tnsí  3A  ir.  一 


2  6         ::: 以七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反對 B 提案 者之論 


hm. 


反對 Barbagelata 的市憲 章修正 案的選 


請 留意此 種所謂 " 改革" 。 你明白 使 
政選 擧的費 用增加 兩倍嗎 ?  :6 所提 供的選 

方法 , 不如 分區選 擧或普 選制那 様民主 。 

4 這 個提案 JiíÜ 去二 十年中 , 提供 耠選民 
) I 最短見 的提案 , 所以 最應該 由你^ 反對 

B 提 案規定 7 以全 市普選 選出來 自各區 

市 參議員 。 某 候選人 或者在 其代表 的區落 

, 但仍 可以在 全市範 圍獲得 多數票 而獲選 

资 我們就 面對着 一個令 人啼笑 皆非的 局面一 

) 市 參議員 所代 表區域 內 的選 民投票 反對他 
pohn  Barbagelata     的 想法是 驚人的 ; 市 

! 議員所 代表的 組選民 , 却爲其 他不同 
¡ 的選 民選出 。 如 果這種 想法加 以發展 , 橙 
i 的選 民不是 可以投 票選擧 三藩市 的 立法官 
:嗎 : 或者 亞里桑 拿州不 是可以 Í;) 隨 加州的 


民 主政府 的基本 原則就 是人民 代表應 由 
I 代 表的人 民選出 7 亦 對他們 負責。 B 提 案. 

壞 了這種 原則。  - 


B 提 g 資極互 。 每當 一名市 參議員 ( 
或是承 法吏和 地方檢 察官) 不 能獲得 全市普 
選 多數票 , 便 須要進 行複選 。 如果你 名下有 
間 專造車 尾標貼 的公司 , 你或 許會歡 迎這種 

做法 ° 如 m 是產業 納税人 , 你# 大喜歡 
了  。 複選耗 資估計 達四十 五萬元 , 而 有史爲 
證 , 在 大選中 , 複選很 少能夠 改變選 民的取 
決。 

最後 ->  這 個提案 鏑企業 家和弄 權者能 
取得重 要地位 。 爲 什麼呢 ? 因爲 «I 人要進 
行 兩個不 同的競 選運動 (大選 與複選 ) 7 而 
不只 是一個 。 如 果你在 納了物 業稅後 無餘錢 

參加一 百元一 客的 晚宴的 y 就 應仔細 想想這 
個提案 的效果 。 

問問 你自已 : 這 是不是 " 改革 '•  ? 這是 

不是開 源節流 ? 這是 不是代 表民意 的政府 ? 
或 是胡言 亂語?  , 

這 是對三 藩市絕 無好處 。 
請^ 反對 B 提案 

—九 七七年 支持; É 區選 擧三雜 市人士 
Nancy  Walker 

司 庫  一 


* 以. L 所載 之論據 , 係 怍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2 7 


反對 B 提案 者之論 


- B 提案 是一個 隨時擇 地而引 起的災 害一' 

—個 政治 原子襌 。 很 明顯的 是發自 總商會 

的論調 , 認爲 選民是 理性的 ' 所 作的也 
不 知所謂 ° 

' B 提案 將會 開除三 藩市、 縣的各 個公選 
官員 一 不力口 分別地 、 逐一地 一攬子 混在一 

起。 

B 提 案將會 開除各 個主要 市委員 會的成 
員 —― 並完 全不加 分別地 、 不加 ííi 可 理智的 

分析地 這樣做 。 

B 提案將 會使三 藩市的 地區代 表性: ^乏 

內容。 宠 4r 市 內 其他各 地區 決定你 6^. 區域的 
代表 。 在 市政活 動方面 1 帶 耠大財 圑決定 
性 的權力 7 另外在 市政府 恢復了 下埠 商人的 
勢力 。 破壞了 街坊的 代表性 。 是 從後門 

溜入、 蓄 意推翻 T 提案 的。 


在這 種無意 識地罷 免本市 的公, 及任 
官員 的背後 , 在未曾 試辦之 前要破 壞地方 
表性 的背後 一一 是 一位妄 自尊大 的人物 , 
個受至 I 脞敗 、 失意 追求市 長名位 的人物 。 

有條 不紊的 政府是 «的** 要求 •• 
提^^ 條理也 # 妥當。 B 提案 只能引 

紊亂、 傾軋、 分裂。 

他們 的提案 是不會 ffl" 結: 。 請技 
反對 A 提戮 B 提案 


John  F.  Crowle> 


三藩市 勞工局 12 


請提 缺席票 


i. 


0 


28        ::: 以 _h 所載 之論據 7  t 割 乍者個 入意見 7  TO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核 


、,. 


C 上接第 1  o 頁:) 


鳩 案全文 


(C 第五市 參議區 y 將包 括本市 、 縣 下列各 : 以 

St  any  an    街和 Fulton 街 交界爲 , 沿 St  any  an 
街 向南至 十七街 ; ^2^1^七街向東至 Clayton 街 ; 沿 
Clayton 街 向南及 東南至 Market 街 ; 再沿 Market 
íj 街 向南至 Portóla  Drive  ;再由    Portóla  Drive 
.向 西至: O'Shaughnessy  Boulevard; 再沿着 O ,  Shaugh- 
nessy  Boulevard 向;^ 至 Del  Vale  Avenue  p: 
南之交 界中心 點 ; 然後沿 Del  Vale  Avenue 向東北 
東南 伸延直 綫跨越 Glen  Canyon 公圜 ; 到達 
Gold  Mine  Drive, 和 Diamond  Heights  Boulevard 
交 界中心 點; Diamond  Heights  Boulevard 向 
:ii 南至 Diamond 街;; 由 Diamond 街向 :! 匕至廿 
九街 ; 冉由 廿九街 向東至 Castro 街 ; 沿 Castro 街 
向 南至三 十街; 沿 三十街 向東至 Church 街 ; 然後由 
^  Church 街向; I 匕至 Market 街 ; 沿 Market 街向東 :! 匕 
Waller 街 ; Síé] 西沿 Waller 街至 Divisadero 
街 ; 沿 Divisadero 街向 北至 Oak 街; 沿 Oak 街向西 
至 Baker 街 ; 沿 Baker 向北至 Fulton 街 ; 再沿 
Fulton 街 向西直 至起點 。 除非另 有劃分 , 以 上所述 
各街道 均以其 中錢爲 分界。 

.if 

((第 六市 參講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列 各部分 : 由 
、 Church 街和 Market 街& 界中, 1:谮3爲 起點, 然後沿 
Market 街向 東北至 七街; 沿 七街向 東南至  Town- 
send  街; 沿 Townsend 街向 西南至 Division 街; 
沿 Division 街 向西至 James  Lick  Freeway  101 
;中/ Ci^; 沿 James  Lick  Freeway  101 中心 錢向南 
至與 Pe  ral  ta  Avenue 東北 德錢之 交界點 ; 然 後再沿 
Peralta  Avenue 向 西南至    Mullen  Avenue  • ; 沿 
iMullen  Avenue 向西至 Alabama 街 ; 再向 北沿着 
ii Alabama    街至 Precita  Avenue  ; 沿  Precita 
Avenue 向西至 Bessie 街 ; 再由 Bessie 街 向西至 
1  Mirabel  Avenue  ; 然後沿 Mirabel  Avenue 向西至 
Coso 街; 再 向北沿 Coso 街至 Precita  Avenue  ; 
i 沿 Precita  Avenue 向西至 Mission 街; 沿 Miss  - 
ion 街向 ggffi 至 Randall 街; 沿 Randall 街向西 
至 San  Jose  Avenue  ; 沿 San  Jose  Avenue 向北 
MH 十街 ; 沿 三十街 向西至 Church 街 ; 沿 Church 
街 向北至 g6  。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以上 所述各 街道. 
均以 其中錢 爲分界 。 


(í: 第七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JPTF 列各 §1^  : 由 
第 七街和 Markét 街交 # ^心點 爲錢 i5  , 赚沿 Mar- 
ket 街 向東北 伸至  Jones 街) 沿 Jones 街 向北至 
Ellis    街; 沿 Ellis 街 向西至 Leavenworth  ® 
; 沿 Leavenworth 街 向北至 Post 街; 沿 Post 街 
向東至 Potíell 街 ; 沿 Powell 街 向北至 Sutter 街 
; 沿 Sutter 街 向東至 Market 街 ; 再向 東北沿 Mar- 
ket 街至  Battery 街; 沿 Battery 街 再轉向 北至 
Jackson 街 ; 東沿 Jackson 街至 Front 街 
沿 Front 街 向北至 Broadway  ; 再 向東沿 Broad- 
way — 直伸延  至三藩 市海灣 海岸綫 交界點  ; 然 後沿岸 
錢向南 直至市 縣南界 , 包括 各碼頭 及船隻 , 再由此 • 
沿 市縣南 界直至    James  Lick  Freeway    ; 再向. 
北沿此 公路至 Division 街之 交界處 ; 再由  Divi- 
sion 街 向西至  Townsend 街 ; 沿 Townsend 街 向東北 
至七街 ; 再由七 街向西 北直至 起點。 除 非另有 特別劃 
分 7 以 上所述 各街道 均以其 中錢爲 分界。 

((第 八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列 各部分 : 由 
市縣南 界及州 1  0  1 號公路 James  Lick  Freeway 
(State  Route  101)       的中錢 ,向 北沿州 1  0  1 號公 
路 至州際 2  8  0 號 Southern  Freeway  (Inter- 
state Route  280); 再 由州際 2  8  0 號公 路中錢 向西及 

向南直 至市縣 之南界 7 然後由 此界向 東直至 爲止 
((第 九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列 各咅盼 : 由 

市縣 南界及 Junípero  Serra  Boulevard 爲趟 ¿  1 
由此 向北沿 Junipero  Serra  Boulevard 直至 Hol- 
loway Avenue: 沿 Holloway  Avenue 向東至 Ashton 
Avenue  I 沿 Ashton  Avenue 向 北至  Ocean 
Avenue; 沿 Ocean  Avenue 向西 北至 Keystone  Way 
I  V&Keystqne  Way 向北至 ■  Kenwood  Way  ;沿 Ken- 
wood Way 向東北 至 Upland  Drive  3 沿  Upland 
Drive 向西至 North  Gate  Drive  I 沿 North  Gate 
Drive 向;! 匕至  Monterey  Boulevard  I 向; j 匕跨過 
Monterey  Boulevard 至 El  Verano  Víayí 沿  El 
Verano  Way  fÉOzj 匕至 Fernwood  Drive  I 沿 Pernwood 
Drive 向北至 Brentwood  Avenue  : 沿  Brentwood 
Avenue 向 東北至 Yerba  Buena  Avenue  "沿  Yerba 
Buena  AvenuSi 向西 北至 Cas  i  tasAvemie  s 沿 Cas  itas 


A 提 案全文 


Avenue        匕至 Ludlow  Avenue 3 沿 Ludlów  Avenue 
向北至 Juanita  Way  í 沿 Juanita  Way, 向 東北至 
Evelyn  Way  !沿 Evelyn  Way 向東至 O '  Shaughnessy 
Boulevard  | 沿 o,ShaughiiessyBoulevard 向 東南至 
Del  Vale  Avenue 最南 交界之 中毛扇 S  ; 然後向 東北沿 
Del  Vale  Avenue 直錢 伸越至 Glen  Cany  on 公 園直達 
Gold  Mine  Drive 和 Diamond  Heights  Boulevard 
交 界之中 4>1占 "沿 Diamond  Heights  Boulevard 向 
東南至 Diamond 街 ; 沿 Diamond 街 [6];1 匕至 tí":;^ 街 5 沿 
廿九街 向東至 Castro 街 ; 沿 Castro 街向南 至三十 
街 I 沿 三十街 向東至 San  Jose  Avenue  J 沿  San 
Jose  Avenue 向 西南至 Randall 街 J 沿 Randall 街 
向東至 Mission 街 ; 沿 Mission 街向 東北至 Precita 
Avenue  J 沿 Precita  Avenue 再 向東至 —Coso 街; 
沿 Coso 街向 東南至 Mirabel  Avenue  I 沿 Mirabel 
Avenue 向東至 Bessie 街; 再沿 Bessie 街 向東至 
Precita     Avenue  i' 沿 Precita  Avenue 向東至 
Alabama 街 I 沿 Alabama 街向 南至' Mullen  Avenüe 
I 沿 Mullen  'Avenue 向東至 Peralta  Avenue  3 沿 
Peralta  Avenue 向東 北直錢 至州一 〇 一號公 路交界 
之中錢 i 沿州一 〇 一號公 路中錢 向南至 州際二 八〇號 
公 路交叉 之中錢 I 伸至市 縣南界 交界處 ,' 然後 沿這界 
'錢 向西 直至趨 fi  。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以上所 
道均以 其中錢 爲分界 。 

(( 第十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 列各, : 由 
本市 縣南^ •!!  Junípero  Serra  Boulevard. 交界處 
爲起點 "沿 Junípero  Serra      Boulevard  [étí 匕至 
Holloway  Avenue   "沿 Holloway  Avenue 向東至 
Ashton  Avenue  '  I 沿    Ashton  Avenue  向北至 
Ocean  Avenue 】 沿 Ocean  Avenue 向 西北至 Key- 
stone Way} 沿 Keystone  Way 向北至 Kenwood  Way 
I 沿 Kenwood  Way 向 東北至 Upland  Drive  ; 沿 Up- 
land Drive  向西至  North  Gate  Drive  North 
Gate     Drive 向北至 Monterey  Boulevard  í 經 
Monterey  Boulevyd 向北至 El  "Verano  Way  » 沿 
El  Verano  Way 向 北直至 Fernwood  Drive    I 沿 
Fernwood  Drive 向北至    Brentwood  Avenue  "JS" 
Brentwood  Avenue 向 東北至 Yerba  Buena  Avenue 
S 沿 Yerba  Buena  Avenue 向 西北至 Casita  Avenue 


- 

0 

N 

12' 


I 沿 Casita  Avenue 向北至 Ludlow  Avenue  I  ,■ 
沿 Ludlow  Avenue  [Stí 匕直至 Juanita     Way  I 沼 
Juanita  Way 向; 1 匕至 Evelyn  Way  I 沿 EvelynWa: 
向東至 O'Shaughnessy  Boulevard  J 沿 0' Shaugh' 
nessy  Boulevard 向西; j 匕至 Portóla    Drive  , 
O'Shaughnessy  Boulevard 和 Woodside  Avenue 
交 界之中 "ii 谲占 i 然後沿   Woodside  Avenue  向西! 
Laguna  Honda  Boulevards 沿 Laguna  Honda  Bou  | 
levará 再向 西北至 Ortega 街 東面直 劍申延 M  I 
然後沿 Ortega 街這伸 延部分 向西至 Eighth  Avenue 
I 沿 Eighth  Avenue  一直 向南至 Pacheco 街 I  f 
Pacheco 街向 西北至 Aerial  Way" 沿 Aerial  Wa> 
向 西南至 Fourteenth  Avenue  I  Fourteenth 
Avenue 向北至    Ortega  way.  I 沿 Ortega  Wa) 
向西至 Ortega 街 S 沿 Ortega 街 向西至 Forty 
first  Avenue  ;再沿 Forty-first  Avenue  [rIS 
Pacheco 街 J 沿 PachecoWi^ 伸延 部向西 至太平 
海岸 « 界點 Í 然 後沿此 海岸錢 lélffl 直 至市縣 之南, 
I 再沿此 界錢向 東直至 。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上所述 各街道 均以其 中綫爲 分界。 

• ((第 十一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列 各咅盼 : 
卽以 上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 t 
、 第八 、 第九 、 第 十市參 議區未 有包括 在內者 。 


CCfiSM 市^ j , 市參 m# 須在毎 十年一 次之聯 邦>|任?1 


口調査 後一年 , 擧行 調整市 參議區 之界錢 , 由一 九乂— 
〇 年開 ,  一如 聯邦憲 法及加 州法律 所規定 7 並須 Í 

合一切 i 条件 : 但重 flJll 域 , 須以 " 一人— 票 " , 並$ - 

反 映市縣 各社區 5^ 權益 爲準則 ° 

((毎 個市 參議員 , 在一九 七七年 十一月 市普選 i 

始 , 由選 民從各 市參議 區選出 。 市 參議員 候選人 , f 
案宣佈 時 1 他或她 必須住 在該參 議區不 能少過 
十日 , 獲選 後在其 任期內 亦必須 住在該 參議區 , 否, 

7 將 免去其 官職。 

((如 本節所 修訂之 任何條 文被視 效 , 貝 本修: 

案 之其他 Í1S55^ 不 之列 。 如 本節修 正部分 
獲加 州立法 院通過 y 或因任 何其他 理 由未獲 i 


30 


A 提 案全文 


; i. 


過 , 致 使十一 名市參 議官職 經分區 在一九 七七年 

十一月 市普選 中選出 , 一 如本節 所規定 , 種情况 
下 , 分區 選擧十 一名市 員將於 一九七 九年十 一月 
市普選 中開始 選出。 )) 


9-100 膺 選官員 與任期 

市長 、 市 參議員 、 估稅官 、 地方 檢察官 、 市檢官 
、 承法吏 、 司庫 、 公 , 與及 在一九 七二年 

直接 初選及 特別市 開始聯 合擧行 , 市教 育局委 員將由 

市 、 縣普 選選出 o  ((市 參議 員將分 區選出 7 如 本憲章 

第 2'100 節 規定。 )) 

在 一九四 三年市 普選中 , 及此後 毎四年 一次的 
市 普選中 , 對 選出一 名市長 •> 六名市 參謬員 , 一名地 
方 檢察官 和一名 承法吏 ; 在一九 四五年 市 普選中 , 
及此後 毎四年 一次 EH 市 普選中 , 將選出 五名市 參議員 

, 一名 市檢察 官和一 名司庫 , 並 在一九 四二年 的市普 
選中 , 及此 後毎四 年一次 市 普選中 , 將選出 一名估 
稅官 和一名 公共辯 護律師 o 在一九七二年聯合擧行6^ 
直 接初選 和特別 市選中 , 將選 出七名 市教育 局委員 。 
除非另 有規定 , 上述膺 選官員 , 任 期四年 , 由 上任之 

曰起 計算。 

一九七二年八月八日在任9^市教育局委員 , 其 
任 胃於同 日 中午 時任滿 Í 而在 一九七 二年聯 合擧行 
直接初 選與特 別市選 選出的 市教育 局委員 , 則 ^ 
九七二 年八月 八日 中 午十二 時樹壬 ° 在 一九七 二年聯 
合擧行 的直接 初選和 特別市 選中選 出 3^ 市 教育 局委員 
, 其任 期如下 : 獲 票最多 的前四 名委員 , 其任 期至一 
九七五 年一月 八日止 ! 此後 獲選之 市教育 局委員 , 任 
期四年 7 由上任 之日起 計算。 

在一九 七四年 09 市普 選中7 將選 出三名 市敎育 
局委員 , 以 樹壬在 一九七 五年一 月八日 任滿之 市教育 
局委員 】 一 九七四 年以後 每四年 一次之 市普選 , 則再 
選出三 名市教 育局委 員接任 ; 一九七 六年之 市普建 , 
將選 出四名 市教育 局委員 , 以接 任在一 九七七 年一月 
八日 任滿之 市教育 局委員 ; 一九 七六年 以後毎 四年一 
次之 市普選 , 貝 lis 選 出四名 市教育 局委員 féffi» 除非 


另 有規定 , 獲選之 市教育 局委員 , 將;5^^月 八日 中午 
十二 時開始 上任。 

(T 除非 本節另 有條^ 定 , 一九七 /V 年一 月八日 
在 任之市 參議員 , 其任期 將於同 日 中 午十二 時任滿 I 
任 期兩年 , 而不 是四年 。 一九七 七年十 一月市 普選選 

出之十 一名市 參議員 7 將; 九七 八年一 月八日 ^ 

o 市參 議會在 首次市 參議會 常會中 , 將根 » ""九 七七 

年 普選獲 選的市 參議員 •>  «自 雙數抑 或單數 的市參 

議區 , 以決定 那一個 市參議 員的任 期將於 一九八 0¥ 

一月 任滿 , 那一 個市 參議員 任 期將於 一九八 二年一 
月八日 任滿; 但在一 九七九 年市普 選中獲 選者, 不管 
他們 所代表 的市參 議區是 抑 或單數 , 他們 的任期 
均 爲四年 , 以 後亦繼 績如此 °  )) 

((本 憲章第 9  .10  4 節條文 , 關 ;&$^交#^ 
名 單置於 選票上 方 式問題 ; 本 憲章第 9  •  1  0  5 節 
條文 , 關; & 5^ 個^ 人 向註册 M 寄呈一 份資 歷書問 
題; 與及本 憲章第 9  •  1  0  8 節及第 9  •  1  1  1 節條. 
文 , 關 於罷免 膺選官 員問題 , 將 不應月 於選擧 或罷免 
市 參議員 ; 但上 述條文 , 將訂 爲法例 , 由市參 議會採 
納實施 ; 但這個 由市參 議會採 鈉實施 之法例 , 只能應 
用於本 憲章第 9  •  1  0  4 節 7 第 9  •  1  0  5 節 7 第' 9 
•  10  8 節 -111 節條文 ,以 分區選 擧或罷 
免市 參議員 , 而不 能改變 或減低 有關選 擧或罷 免市參 
議員的 本節條 文。) ) 

任 何人獲 選爲市 長或市 參議員 , 在他任 滿後一 
年之內 , 不得就 任招可 附有市 、 縣福利 津貼的 公職。 

((如 本 節所修 訂之任 何條雄 視麵效 ' 貝体修 

正案之 其他^ 不 之列 。 如本節 1 隊正 M 不 

獲加 州立法 院通過 , 或因任 何其他 理由未 獲通過 , 致 

使 十一名 市參議 員不能 在一九 七七年 十一月 市 普選中 
分 區選出 , 一 如本節 所規定 , 在這種 情况下 , 則經分 

區選#一名市參議員將5^^九七九年十一月 市普選 

中 選出。 有關市麥議員任期6^本修正案0^所有條文 , 
將仍 然適用 7 只 作有關 曰 期峰 訂 °  )) 


31 


B 提 案全文 


一 


(上 接第 18 頁) 

一力. 八 O 年的智 選及此 後毎四 年一次 的普選 , 將 
選出四 名教育 局委員 ° 

'  簡一 個獲選 m 市長 7  TO 連任兩 届以上 。 但如 
果現任 市長在 一九七 七年重 , 則 屬例外 ;- 他的 
前任期 不能阻 Ihfi^ 選 連任兩 (2) 届 ° 此外 , 碟市長 

一 職懸空 7 因 而由市 ^ 會委任 一人 ^ 市長 職位的 

話 7 貝 ij 這 M 長 的任期 y 亦不能 E¿ 他 纖連任 Üil 
届 。 任 何人獲 選爲市 長或市 參議員 7 在他 任滿溪 1 
之內 1 不得就 任任何 附有市 、 縣福 利津貼 的公職 。 
本憲章 雖或有 M 條文 規定 , 所有 膺潠官 員的任 

期 7 應在他 Wff 選後 Mff] —月八 日中午 十二時 « 

本騫章 雖或^ fiTO 條文規 定或某 些局限 , 本節將 

屬有 $ 細具有 約束力 , 今後 本憲章 任何條 3^llSEf 

衝类之 A , 均屬 無效。 fe 永節 有任 何條« 視 爲無效 
1 則本節 的^ 條文 is^^^  ° 

~ 所有膺 選官員 5^ 任期均 爲四年 7 上 文所述 者除外 
o 雞官員 EH 任期 7 應以 本憲章 各項條 文規定 爲依據 
7 本節所 修正者 除外。  ' 

2-100      組 fiSH, : 市 參議區 

市 參議會 5^ —名市 參議員 7 係 ( '( 由)) 
一 個市參 議區選 擧組成 。 毎 一名市 參議員 , 須 經]^ 
從 市參議 區選出 , 所有 候選人 , 他或她 所代表 的市參 

議區 7 均須獲 得全市 、 縣註 册選民 多 g 票才能 
膺選。 毎 一名市 參議員 年薪 應爲九 千六百 Í9  6  0  0 

TTlá 們須 向全市 、 縣簽具 五千元 ( 50  00  ) 官方公 、 

債 作保金 Q 

市和 縣特此 分爲十 一個市 參議區 7  —如在 下文所 
闡明的 7 並 在一九 七七年 地方普 選中付 諸實施 , 今後 

亦繼 續如此 , 直 至新的 市參議 區形成 1 一如在 下文所 

闡明的 7 握践 市參議 區將被 用以選 任市參 議官職 ; 被 

用以鑑 ^ 選人 《IgM  ( (選擧 ) ) 以 符合競 
選條件 或用以 罷免市 參議貢 , 並且在 fí^ 懸空的 H 

Iflc ( 市 參議員 ) ) 時 7 用 以鑑定 其是否 住在任 

所。 

一 I 位市參 議員必 須是眞 正的市 民和有 選胃的 

人 7 並且 7 在他或 她備案 宣怖競 選市. 參議區 官職時 


必 須曾經 住在該 市參議 區界限 內足夠 三十日 7 並且 


在 他競選 期間或 任期內 7 必須 繼續住 在該區 7 若一旦 i 
不 是該區 m 居民 7 他或 她的競 選或任 期權利 7 將自動 


鉄' 


如下面 所規定 , 這些 新市參 
議區 7 將 被用作 上述目 ; 但如 果因重 劃區域 , 區域 
的 M 或位 置沒 有變動 7 如 下面所 規定的 7 則 前已獲 
選或任 命的市 參議員 7 他們 的官職 7 在 任滿之 前不能 
被撒銷 或終止 。 十 一個市 參議區 ■> 其 界淺闡 述如下 : 


0'' 

0Í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列 各部分 : 

由太 平洋海 岸錢及 Fulton 街 窗伸至 i^^!; 岸交界 起點 
; 由 Fulton 街 向東至 Stanyan 街 ; 由 Stanyan 街 

向北至 Geary  Boulevard  J 由 Geary  Boulevard 
向西至 Arguello  Boulevardí  (Éj  Arguello  Boule- 
vard 向北 至南界 Presidio 美 國軍脊 ; 然後沿 Pre- 
sidio 南界向 西及西 北直至 太平洋    岸錢  7 再 向西及 

南沿海 岸綫直 至起點 。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以 上所述 
各街道 均以其 中錢爲 分界。 ' 


第二市 參議區 y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 列音盼 : 由三 

藩市 海灣岌 Presidio 美國軍 營南面 及西南 Ü: 界爲起 
點 , 然後沿 此界綫 向東南 部及東 申延至 Arguello 
Boulevard 交界 J 再由 Arguello  Boulevard 向南至 
deary  Boulevard! 沿   Geary  Boulevard  向東至 
Stanyan 街 :■ 然後由 Stanyan 街 向南至 Fulton 街 ; 
沿 Fulton 街 向東至 Masonic  Avenue  I  ffV  Masonic 
Avenue 向北至 Turk 街 J 沿 Turk 街向 東至 St 
Joseph's  Avenue  J 沿 St.  Joseph's  Avenue  向 
-;! 匕及 西;! 匕至 Geary  Boülevard  J 然' 後沿  Geary 
Boulevard fp]p^  Presidio  Avenue    J 再由 Pre 
sidio  Avenue 向北至 California 街 Í 由此 向東沿 
California 街至 Van  Ness  Avenue 》 然後 向北沿 
Van  Ness  Avenue  '至 Filbert 街 J 沿 Filbert  , 
街 向東至 Leavenworth 街 i 再沿 Leavenworth 街 
向;! 匕 直伸至 與三藩 市海灣 交界處 , 然後 向西及 南沿上 
述 海岸錢 直至起 點爲止 。 除 非另有 特別劃 *  , 以上所 
, 述各街 道均以 其中錢 爲分界 。 


krkt 

111  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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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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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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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yi 


32 


B 提 案全文 


且         第三市 參議區 7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 列部分 : 由 
Leavenworth 制匕 « 樹申延 至三藩 市海灣 交界爲 
I 起點 ; 然後向 東及南 沿上述 海岸終 , 直至 Broadway 

? i: '界處 ; 特 而向東 直伸至 海岸各 smi 所在 交界點 : 然 

後 向四沿 Broadway 至 Front 街 1 再由 Front 街向 
南— 辛: Jackson 街 : 再沿 Jacksorfpf 向西至 Battery 
銜 ; 沿 Battery 街向南 Market 街 ! 然後向 西南沿 
Market 街? Sutter 街 J 沿 Sutter 街 向西至 Povr 
ell 街 i 再 向南沿 Powell 街至 Post 街 ; 向西沿 
Post 街至 Leavenworth 街 J 再向 西沿    Calif  - 
ornia 街至 Van  Ness  Avenue  : , 粉納 北沿 Van 
Ness  Avenue 至 Filbert 街; 由 Filbert 街向東 
至 Leavenworth 街 ; 再沿 Leavenworth 街 féy 匕直 
至 起點。 除非另 有剠分 , 以上所 述街道 均以其 中錢爲 
」' 分界。 

第四市 參講區 , 將 包 括本市 、 縣的 下列部 53^  : 由 
í[ Fulton 街及 Masonic  Avenue 中交觀 il^fi  7 赚 
i 沿 Masonic  Avenue 向北至 Turk 街; 沿 Turk 街向 
I 東至  St .  Joseph's  Avenue; 沿     St.  Joseph's 
I  Avenue   fSil 匕及西 3 匕至 Geary  Boulevard  ; 再向西 
三 ¡ 沿 Geary  Boulevard 至 Presidio    Avenue  ;沿 
■¿1  Presidio  Avenue  向北至 California 街 ; 再向東 
..o 沿 California 街至 Leavenworth 街 ; 沿 Leaven- 
=í. worth     街 向南至 Ellis 街; 再 向東沿 Ellis 街 
■'■Í' 至 Jones 街; 再 向南沿 Jones 街至 Market 街; 
:; 然後向 西南沿 Market 街至 Waller 街 ; 沿 Waller 
-ici 街 向西至 Üivisadero 街 ; 再沿 Divisadero 街向北 
.. i 至 Oak 街 ; 再 向西沿 Oak 街至 Baker 街 ; 再由 Bak- 
向 er 街向北 至 Fulton 街 ; 然後 向西沿 Fulton 街直至 
m¿  。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以上 所述各 街道均 以其中 
…:; 分界。 

第五市 參譏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列 各部分 : 以 
Stanyan 街和 Fulton 街交界 爲起點 , 沿 Stanyan 
街 向南至 十七街 ; 七街 向東至 Clayton 街 ; 沿 
Clayton 街 向南及 東南至 Market 街 ; 再沿 Market 
-街 向南至 Portóla  Drive  ; 再由- Portóla  Drive 
向西至 O'Shaughnessy  Boulevard; 再'/ &着 。' Shaugh- 
nessy  Boulevard 向 東南至 Del  Vale  Avenue  .最 
南之 交界中 ; 然後沿 Del  Vale  Avenue 向東北 


向東南 伸延直 錢跨越    Glen  Canyoñ 公園 ; 到達 
Gold  Mine  Drive. 和 Diamond  Heights  Boulevard 
交界 中心點 ;再沿 Diamond  Heights  Boulevard 向 
東南至 Diamond 街; 然後由 Diamond 街向 北至廿 • 
九街 ; 再由 廿九街 向東至 Castro 街 ;' 沿 Castro 街 
向南至 三十街 ; 沿 三十街 向東至 Church 街; 然後由 
Church 街向; 1 匕至 Market 街 ; 沿 Market 街 向東; j 匕 
至 Waller 街 ; :^[5] 西沿 Waller 街至 Divisadero 
街 ; 沿 Di  vis  adero 街 向北至 Oak 街) 沿 Oak 街向西 
至 Baker 街 ; 沿 Baker 向北至 Fulton 街 ; 再沿 
Fulton 街 向西直 至起點 。 除非另 有劃分 , 以 上所述 
^道 均以其 中錢爲 分界。 

第六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下列 各部分 : 由 
Church 街和 Market 街 交界中 爲 起點, 鋭麦沿 
Market 街 向東北 至七街 ; 沿 七街向 東南至  Town- 
send  街; 沿 Townsend 街向 西南至 Division 街; 
沿 Division 街 向西至  James  Lick  Freeway  101 
中 'Ü^; 沿 James  Lick  Freeway  101 中心 綫向南 
伸至 東北] 之 Peralta  Avenue 交界點 ; 然後: 
Peralta  Avenue 向 西南至    Mullen  Avenue    ) 沿' 
Mullen  Avenue 向西至 Alabama 街; 再向北 沿着 
Alabama    街至 Precita  Avenue  ; 沿  Precita 
Avenue 向西至 Bessie 街 ; 再由 Bessie 街 向西至 
Mirabel  Avenue  ; 然後沿 Mirabel  Avenue 向西至 
Coso 街; 再 向北沿 Coso 街至 Precita  Avenue ; 
沿 Precita  Avenue 向西至 Mission 街; 沿 Miss 
ion 街向 至 Randall 街; 沿 Randall. 街向西 
至 San  Jose  Avenue  ; 沿 San -Jose  Avenue 向北 

十街 ; 沿 三十街 向西至 Church 街 ; 沿 Church 
街向 北至趨 ¿  o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以 上所述 各街道 
均以其 中綫爲 分界。 

第七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irr 列各 : 由 

第 七街和 Market 街交界 中心點 爲起點 , 然後沿 Mar- 
ket 街 向東北 伸至  Jones' 街; 沿 Jones 街向北 至 
Ellis' 街; 沿 Ellis 街 向西至 Leavenworth  % 

: 沿 Leavenworth 街 向北至 Post 街; 沿 Post 街 
向東至 Powell 街 ; 沿 Powell 街 向北至 Sutter 街 

; 沿 Sutter 街 向東至 Market 街 ; 再向 東北沿 Mar- 


33 


B 提 案全文 


I'Siiau 


ket 街至 Battery 街 ; 沿 Battery 街再轉 向北至 
Jackson 街 ; Bfé] 東沿 Jackson 街至 Front 街 
; 沿 Front 街 向北至 Broadway  ; 再 向東沿 Broad- 
way—直伸 延至三 藩市海 灣海^  交界點  ; 然後' 岸 
錢向南 直至市 縣南界 , 包括 各碼頭 及船隻 , 再 由此向 
西沿市 縣南界 ÍÉ 至    James  Lick  Freeway    • 再向 
北沿 此公 路至 Division 街之 交界處 ; 再由' Divi- 
sion 街 向西至  Towns  end 街 ; 沿 Townsend 街 向東北 
至七街 ; 再由 七街向 西北直 至起點 ° 除 非另有 特別劃 
分, 以 上所述 各街道 均以其 中錢爲 分界。 " 

第八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 下列各 : 由 
市縣南 界及州 1  0  1 號公路 James  Lick  Freeway 
(State  Route  101)       的中綫 ,向 北沿州 1  0 1 號公 
路 至州際 2  8  0 號 Southern  Freeway  (Inter- 
state Route  28,0)7 再 由州際 2  8 0 號公 路中錢 向西及 
向南直 至市縣 之南界 7 然後 由此界 向東至 ^占 爲止。 

第九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 下列各 咅!^  : 由 

市縣 南界及 Junípero  Serra  Boulevard 爲起點 I 
由此 向北沿 Junipero  Serra  Boulevard 直至 Hol- 
loway  Avenues 沿 Holloway  Avenue 向東至 Ashton 
Avenue   I 沿 Ashton  Avenue 向 北至  Ocean 
Avenue; 沿 Ocean  Avenue 向 西北至 Keystone  Way 
"沿 Keystone  Way 向北至 ■  Kenwood  Way  "沿 Ken- 
wood Way 向 東北至 Upland  Drive  J 沿  Upland 
Drive 向西至 North  Gate  Drive  2 沿 North  Gate 
Drive 向;) 匕至    Monterey    Boulevard  Í 向; 1 匕跨過 
Monterey  Boulevard 至 El  Verano  WayJ 沿  El 
Verano  Way 向北至 Fernwood  Drive  : 沿 lernwood 
Drive 向; I 匕至 Brentwood  Avenue'; 沿  Brentwood 
Avenue 向東 北至 Yerba  Buena  Avenue  ; 沿  Yerba 

8116113八丫611116向西北至03511&5八¥611116  5沿(:35丄135 

Avenue  fSj:] 匕至 Ludlow  AvemieJ 沿 Ludlów  Avenue 
向;! 匕至  Juanita  Way  J 沿 Juanita  Way 向東 ;] 匕至 
Evelyn  Way  J  ■jfi'EvelynWay[p];i:^.0'Shaughnessy 
Boulevard  í 沿 O'.ShaughnessyBoulevard 向 東南至 
Del  Vale  Avenue 最南交 界之中 4: 漏 i5  ; 然後向 東北沿 
Del  Vale  Avenue 直錢 伸越至 Glen  Canyon 公 園直達 


Gold  Mine  Drive 和 Diamond  Heights  Boulevarc 
交 界之中 'Ci 谓占' '沿 Diamond  Heights  Boulevard  [c|f¿í 
東南至 Diamond 街 5 沿 Diamond 街 [6^ 匕至 廿九街 ; %  ig»» 
廿九街 向東至 Castro  '街 i 沿 Castro 街向南 至三" f  vari 
街; 沿 三十街 向東至 San  Jose  Avenue  : 沿  Sa! 

Jose  Avenue 向 西南至 Randall 街 J 沿 Randall 巷 
向東至 Mission 街 ; 沿 Mission 街向 東北至 Preciti 

Avenue  ;沿 Precita  Avenue 再 向東至 Coso 街 
'沿 Coso 街向 東南至 Mirabel  Avenue  ;沿 Mirabe: 

Avenue 向東至 Bessie 街; 再沿 Bessie  . 街向東 3 

Precita  Avenue  \ 沿 Precita  Avenue  向東 p 
Alabama 街 í 沿 Alabama 街 向南至 Mullen  Avenue 

; 沿 Mullen  Avenue 向東至 Peralta  Avenue  !  |2 
Peralta  Avenue 向東北 直綫至 州一〇 一號 公路交 
之中綫 ; 沿州一 〇 一號公 路中綫 向南至 州際二 八〇號 
公 路交叉 之中錢 Í 伸至市 縣南界 交界處 ; 然 後沿這 
錢向 西直至 gfi  。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以上 所述^ 
道均以 其中錢 爲分界 。 

第十市 參議區 , 將包 括本市 、縣 下列各 $盼 : Í 
本 市縣南 Junipero  Serra  Boulevard 交界虡 
爲起點 7 沿 Junípero  Serra      Boulevard 向;! 匕至 
Holloway  Avenue   '> 沿 Holloway  Avenue 向東 3 
Ashton  Avenue      J 沿    Ashton  Avenue  向北至 
Ocean  Avenue  ; 沿 Ocean  Avenue 向© 北至 Key- 
stone Way  Í 沿 Keystone  Way 向北至 Kenwood  Wa> 
.J 沿 Kenwood  Way 向衷; I 匕至 Upland  Drive  J 沿 Upl 
and  Drive 向西至 North  Gate  Drive  : 再沿 North 
Gate     Drive 向北至 Monterey  Boulevard  5 經 
Monterey  Boulevard 向北至  El   Verano  Way  » 沿 
El  Verano  Way 向北 直至 Fernwood  Drive    Í 沿 
Fernwood  Drive 向北至    Brentwood  Avenue  ; 沿 
Brentwood  Avenue 向 東北至 Yerba  Buena  Avenue 
';沿 Yerba  Buena  Avenue 向 西北至 Casita  Avenue 
í 沿 Casita  Avenue 向北至 Ludlow  Avenue  I, 
'沿 Ludlow  Avenue  [^!];! 匕直至 Juanita     Way  í 沿 
Juanita  Way  向北至 Evelyn  Way  í 沿 Evelyn  Way 
向東至 O'Shaughne^sy  Boulevard  J  ifi'O'Shaugh 
nessy  Boulevard 向 西北至 Portóla    Drive  j 


ichec 

西至 
t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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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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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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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34 


B 提 案全文 


''íO'Shaughnessy  Boulevard 和 Woodside  Avenue 
f  is 界之中 '(>1占 J 然後沿    Woodside  Avenue  向西至 
^aguna  Honda  Boulevard Í 沿 Laguna  Honda  Bou- 
ilevard 再向 西北至 Ortega 街東面 直樹申 延音盼 : 
íij 赚沿 Ortega 街這 伸延咅 盼向 西至 Eighth  Avenue 
; 沿 Lighth  Avenue  一直 向南至 Pacheco 街 J 沿 
Pacheco 街 向西北 至 Aerial  Way; 沿 Aerial  Way 
•i  6] 西南至 Fourteenth  Avenue  }  :^?&  Fourteenth 
Avenue 向北至 Ortega  way  J 沿 Ortega  Way 
旬西至 Ortega 街; 沿    Ortega 街 向西至 Forty- 
first  Avenue  ;再沿 Forty-first  Avenue  [nJS 
pacheco 街 J 沿 Pacheco»: 錢 伸延部 向西至 太平洋 
^ 毎岸錢 交界點 5 然 後沿此 海岸錢 向南直 至市縣 之南界 
+再 沿此界 錢向西 直至錢 i*i  ° 除非 另有特 別劃分 , 以 
上所 各街 道均以 其中錢 爲分界 ° 


第十 一市參 謙區 , 將包 括本市 、 縣 下列各 fíl^  : 

卽以 上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七 
: 第八 、 第九 、 第 十市參 議區未 有包括 在內者 ° 
Í 

i         依照 市法例 7 市參議 會須在 毎十年 一次之 聯邦人 

口調査 後一年 , 擧行調 市參 議區 之界錢 , 由 一九八 
〇 年開始 , 一如 聯邦患 法及加 州法律 所規定 , 5tfc ^貝符 
至 合 一切條 件 ; 但戴 则區域 , 須以 " 一 人一票 " , 並須 

反映市 縣各社 P.B^ 權益 爲準則 ° 

'? !• 
.til 

; i 
; fi 


((毎 個市 參議員 , 在一九 七七年 十一月 市 普選開 
:: 始 , 由選 民從各 市參謙 區選出 ° 市參 議員條 i 人 , ^ 
〈案 宣 佈競選 0*  , 他 或她必 須住在 該參議 區不能 少過三 
十日 , 獲選 後在其 任期內 亦必須 住在該 參讓區 , 否則 
將免去 其官職 °)) 


如 本節所 修訂之 任何條 文被視 作無效 , 則 本修正 
衆 之其他 ÍÍI^IS. 不受影 饗之列 ° 如 本節修 正音盼 ((不 
獲加 州立法 院通過 , 或)) 因任何 ((其 他)) 理由 未獲通 
過 , 夂市^ 議官] ^能 依照本 節條文 與本憲 
章第 9  •  1  0  0 節 ((經 分區) ) 在一九 七七年 ((十 —月 
■)) 市 M 中選出 , ((一 如本節 所規定 )) , 在這 種情况 
I 下 , 則從 市參議 ((經 )) 分區選 # 一名 市參議 員將於 


一九 七九年 ((十 一月 )) 市 省選中 開 始選出 。 
((9.100 膺 選官員 與任勵 

((市 長 , «官 y 地:^ 察官 , 市 檢察官 , 承法 

吏 7 司庫 7 公共 辯胃師 , 與及在 一九 七二年 直接初 
選及特 別市選 開始聯 合擧行 , 市教育 局委員 將由市 、 
縣普 選選出 ° 市 參議員 將由分 區選出 , 如本 憲章第 1 

•  2  0  0 節規定 0)  ' 

((在 一九四 三年市 普選中 , 及此後 毎四年 一次的 
市 普選中 、 對 選出一 名市長 , 六名市 參議員 1 一名地 
方 檢察官 和一名 承法吏 ; 在一 九四五 年的市 普選中 , 
及此 後毎四 年一次 市 普選中 , 將選出 五名市 參議員 
, 一名 市檢察 官和一 名司庫 , 並 在一九 四二年 的市普 

選中 , 及此 Í 綠四 年一次 m 市普 選中 , íitM 出 一名估 

稅官 和一名 公共辯 護律師 ° 在一 九七二 年聯合 阜行的 
直 接初選 和特別 市選中 , 將選 出七名 市教育 局委員 ° 
除. 非另 有規定 7 上述膺 選官員 , 任 期四年 "由 上任之 
曰起計 算。) ) 

(( 一九七 二年八 月八日 在任的 市敎育 局委員 , 其 
任期 將於同 日 中午 時位滿 ; 而在 一九七 二年聯 合擧行 
的 直接初 選與特 別市選 選出的 市敎育 局委員 , 則; 
九七二 年八月 八日 中午 十二時 m  ° 在 一九七 二年聯 

合擧行 W 直接初 選和特 別市選 中選出 0^ 市 教育 局委員 
y 其任 期如下 : 獲 票最多 K 前四 名委員 , 其任 期至一 
九 七五年 一月八 日止; 此後 獲選之 市教育 局委員 , 任 
期四年 , 由 上任之 日 起 。 )) 

(( 在一 九七四 年的市 普選中 , 將選 出三名 市教育 i 
局委員 , 以掛壬 在一九 七五年 一月 八日任 滿之市 教育, 
局委員 ! 一 九七四 年以後 毎四年 一次之 市普選 , 則再 I 
選 出三名 市教育 局委員 ■ ' 一 九七六 年之市 , ; 
將選 出四名 市教育 局委員 , 以» 在一九 七"^ 年一月 
八日 任滿之 市教育 局委員 ' 一 九七六 年赚毎 四年一 
次之 市普選 , 貝 I 展選 出四名 市教育 局委員 除非 
另 有規定 , 獲選之 市教育 局委員 , 將於一 月八曰 中午 
十二時 開始上 任。) )'  ' 

((除 非本節 另有條 文規定 , 一九七 八年一 月八日 


35 


B 提 案全文 


在 任之市 參議員 , 其任 期將於 同日中 午十二 時任滿 ' 
翻 兩年 , 而不 是四年 。 一九七 七年十 一月市 普選選 
出之十 一名市 參議員 , 將 九七八 年一月 八日 • 
。 市參議 會在首 次市參 »# 常會中 , 將根 九七七 

年普 選獲選 市 參議員 , « 自雙 ^單數 市參 
議區 , 以 決定那 一個市 參議員 的任^ 於一: ^人 0¥ 
一 月任滿 y 那"^ 市參 KMB^ 任 年一 
月八 日任淸 I 但在 一九七 九年市 «中 獲選者 7 不管 

他們 所代表 K 市參 ^^是» :抑或 單數 , 他們 33 任期 

均 爲四年 , 以後亦 胃如此 。 )) 

((本 憲章第 9-104 赚文 , 關雕交 
名單置 於選票 上的方 式問題 ; 章第 9  -  1  0  5 節 
條文 , 關 個 ^ 人 1&»册^^. 一份資 問 
題 ; 與及本 憲章第 9-10  8 節及第 9  •  1  1  1 節條 

文 , 關 免膺 選官員 Pp^M  , 將不應 屈於選 

市 參議員 : 但上 述條文 , 將訂 爲法例 , 由市參 議會採 
鈉實施 I 但這個 由市參 議#» 納實 m¿ 法例 , 只能應 

用於本 憲章第 9'1G4 節 7 第 9'105 節 7 第 9 
- 1  0  8 節滅 9  •  1  1  1 節條文  >  以分醒 擧或罷 

免市 參議員 , 而不能 改變或 減低有 或罷 免市參 
議員的 本節條 文。) ) 

d 髓人獲 選爲市 長或市 參議員 , 在 他任滿 I 
年之內 , 不 得就任 ffiM 附 ^  、 縣福 利津貼 公職。 )) 


(«n* 節 "之 任何條 «視» 效 , Ii]*t 
正 粒其他 SiS^ 不 之列 " 如本 節修] Em 刁 
獲加州 立法院 M  "或因 M 其他理 由未獲 M  7  i 
使十一 名市參 議員不 tgS —九 七七年 十一月 市普選 4 
分 MS 出 , 一 in* 節 所規定 , 在這種 情况下 , 則翻 I 
—名 市參議 員將於 一九 七九年 十一月 市普 f 

中選出 。 有關市參議員位期3^本修正案5^所有條文 , 

蘭麵用 , 只作有 關日期 03 贿 。 )) 

("(9.10  0 — 選擧市 長)) 

(m 非本 » 其他 條文另 « ^另有 所限 , Tfi 
長» 由全市 、 縣選民 # 選出 , 一 如本節 所規^ 
斌。》 

((在 一九 七五年 市 普選中 , 及 此後毎 四^^ 
市 普選中 , 將選 ffi^ 名市長 ; 但 如果競 選市長 eg 猴 
選人中 , 沒有一 «# ^市 、 縣選民 K 多數票 而獲選 
者 , 則獲 得全市 、 縣選民»票數^^前兩名^人 , 

同年 十二月 K 第二個 星期二 擧行複 選決定 。 膺選 
之 市長任 期四年 , 任期 自 膺選 後一月 八 日 中午 十二賠 
開始 O) 

(T 任何 人獲選 爲市長 , 在他任 滿後一 年之內 , 不 

nm^m^  、 縣 福利津 貼公職 。 )) 


請細紐 讀驗 


36 


徵聘 雙重語 言人員 
八月二 日在選 舉站協 助選擧 

薪酬 三十二 元五毛 或以上 
請卽 向市政 廳一五 五號室 申 講 


請細 4>W 讀提案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AI>p=CATION  Fo»  ABSENT  VOTEPrw  BALLOT 

iucACION  PAfIA  PAPELETA  DE  \fOTANTE  AUSENTE 


NAME:, 


piTED  NAME  CON  L£ri  am  IMPFtENTA 

- hereby  app-y  for  an  Absent  voter-SBal-ot  for  the  election  AUQUSt:  2  .  1977 


physl 


<pect  to  be  absent  from  my  elect 一 on  prec-nct  on  the  day  of  electton  or  una^-e  to  vote  therein  by 

-cal  d 一 sab 一 -ty  or  other  reason  provided  by  law. 


rem  of 


POJ-  一 a  presente  so-clto  una  papesa  de  <oi0  Asente  pas  一 a  elección  señaiada  en  el  一 ado  reverso  ae 

85  forrs. 

^15  stsriste  am  i  pinto  itosl  en  e/  aía  ae  一 a  icidn  o  no  poaer  votar  a 一一 ¡  por  ípac 置 

Ws/oa  u  i  3N^a  prista  por  la  一 ey. 


FO 力 REGISTRAfTS  USE  ONLY 

SOLAMENTE  i>  so  DEL  R£GÍSTRAR 


pr. 


■  Dlst, 


P0-.  i. 

Ballot  No.. 


Ballot  Mailed, 


Ballot  Returned  _ 

Aff.  Record I 


tnspector*s  Notice, 


BALLOT  TO  BE  MAILED  TO  ME  AT: 


ENmMm  r>  PAPELETA  >,. 


X 


SIGNATUF-m  OF  APF>UCANT  IN  Fuu. 

FIRMA  COMPLETA  DEL  SOUCITANTE 


Area  postal 


3eg 一 stewed  San  Francisco  Address  of  Applicant 

Dirección  de 一  solicitante  registrada  s  ss  Francisco 


Application  must  be  received  一 n  the  off  一 ce  of  the  Registrar  of  Voters  no  later  than  the  seventh  day  preceding  the  day  of  elect 一 on 

/.a  solicitud  aets  recibí  s  la  of 一 i  I  Registrar  of  Voters  30  asls  del  séptimo  día  antes  ae  la  ición 

30  NOT  WRITE  BELOW  THIS  LINE}  (No  EscfrnA  0£s  JO  DE  5s  LsmA)  (  ^,{^1ST 翁^  ) 


12¡ 


□  一  prefer  election  mate,iau  in  English 

□  presero  30r-.-or*  eíecíoro/*i  en  esfjoi^o/ 


signature  and  ree-stratlon  verified  as  Correct- 


Date. 


Deputy  Fieg-strarof  Voters 


MAIL  TO: 

ENVIAR  A: 


ABSENT  VOTING  SECTION 

CITY  HAP 

SAN  FRANC 一 SCO,  CAL.  94102 


39 


THOMAS  KEARNEY 
REGISTRAR  OF  VOTERS 
155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CA  94102 

558-3061 
558-3417 


BULK  RATE 
U.S.  POSTAGE 

PAID 

San  Francisco ) 

Calif. 
Permit  No.  4 


Third  Class 


POSTMASTER:  IF  UNDELIVERABLE  AS  ADDRESSED 
DO  NOT  TRANSFER  OR  FORWARD. 


MAILING  ^ 
ADDRESS  P ~" 


LOCATION  OF  YOUR 
POLLING  PLACE  ¡ 


, 你 ^ 的地方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1 


缺 席選票 申 請表刊 在第三 十九頁 


画丁 ICIPAL  EIiECTICm 
UOVEMHER  8,  1977 


An  Official  Tally  was  not  compiled.  See  STATEMENT 
OP  VOTES  for  election  results. 


第 一選區 


售金山 


選 民資料 


Thomas  P.  Kearney 

選民 註册官 


一 九七七 年+- 月八日 


此手册听1^|」41!^^^:^之分析 , ¿ ^山三 潘 

巿選票 謝匕委 H 會 °  ,:1 《'委 Ü 會设一  ctnií 
長反 巿參, 義會听 委任之 期黨派 織 , 成 S 存 

: Charlotte  Berk,  Jerry  Burns,  Bruce  Kennedy, 
George  Osterkamp  and  Myrna  Tsukamoto. 


封 面設計 : Bom 


:舉 的意義 


由選 民投票 決定市 政府應 由誰掌 政及如 何掌政 。 你的 選票和 樹可入 的選票 ' 同 等重要 
本手 册將有 助於你 去理解 選擧的 意義。 


此 次選擧 將採用 新式投 票系統 ° 
細 讀刊在 第四頁 的投票 Í 旨不 。 


選 擧說明  

選 擧樣本  

地圖  

名 詞解釋  

選 民權利  

缺席選 票申請 ( 附表) 

你 的選擧 站地點  • 


第一市 參議區 候選入 

Ronald  W.  Anderson  

Thomas  H.  Bomar   

Bernard  Finn  Brady  •  •  •  

Bill  Eisen    -  

Roger  Grimes  

Don  Hill  …  

Gordon  J.  Lau  ?  * 

Edward  Lawson  '  

John  Maloney  

Athanasius  (Lou)  Maunupau  •••• 

市律師 候選人 

Gecrge  Agnost  … •  

Gil  Graham  -  

Jim  Reilly  

市司庫 候選人  • 

Kay  Pachtner  •  •.  ;….  

Thomas  C.  Scanlon  -   ' 


厂 -11  111111  1111  111  2  2 


有 1^ 之處 7 乃 屬無意 ; 選民手 册及^ 樣本 應以英 文版本 爲正本 

2 


目  錄 

選 票提案 

A —公 灌 激公債  23 

B- 消 防局公 {*   ••••••  29 

C— 機場稅 收公債  32 

D —機場 稅收公 債程序  40 

E —, íí^ 的職責   43 

F— 市 席 行政官 的任期  ••  46 

G— 创減 预算 S  49 

H- 牙科保 健計劃  51 

I  一增加 返休金   54 

J  ― 申領傷 殘補助 聽詢官  56 

K- 市參 議员的 行政助 £1  62 

,  64 
L— 市 t 席行政 宫的行 政助理 

M- 消防局 的升職 甑別試  67 

N- 工 務合約  …… 71 

0 —累進 支付  74 

P  一 官方腐  77 

Q— 電 工薪酬 的要求  80 

R —水 嘣 工 人薪酬 的要求  83 

S  一 金 恩板工 人薪酬 的要求  .•  85 

(T) 本 提案已 正 式撤消 

V —政 策聲明 : fea 際旅 店..  87 

V  ― 政 策聲明 : 弗 萊沙 克 格游 泳池, 、•  93 

W- 政 策聲明 : 淸除 廣告牌  ••  97 


如有 之處 7 乃屬 無意; 選 民手册 及選票 樣本應 以英文 版本爲 正本。 


投 票程序 


STEP  1 

每次 限用一 張選票 。 把整 張選: 
票 放進投 票機左 方格內 , 選票 
應 在透明 膠面; ^下。 


STEP  2 

移 動桿臂 , 使其 紅點對 正所要 

投選之 1^ 人或 提案; ^^角 y 
然後用 力壓下 , 打 一小孔 , 重 
覆 此程序 , 直 至選足 M 之候 
選人及 止。 

STEP  3 

把選 票反轉 , 依 上述程 序繼續 

投票 o 其 他選票 亦依此 程序進 

行 。 如 «flE^ 之人 , 其姓名 

不在 選票上 y 你 可以在 選票上 
之空位 寫下其 áfeS  , 但 你必須 
在所寫 之$ 生名右 角打一 /h?L  。 
如所打 之小孔 有差錯 , 或不慎 
攝 破選票 , 應 íi^g 票交回 
監票員 , 另取一 套選票 o 


STEP  4 

投票 鋒之後 , 把投票 機上桿 
臂 移至頂 上位置 , 把選 票放進 
信封 內放給 監票員 。 


CHINESE  NO. 


名詞 的解釋 


以 下是一 些名詞 的解釋 : 

選^ …- 列 有後選 人名單 及各項 提案。 

缺 席選票 一. 在選 擧之日 7 如 你外往 7 或因 
身 體殘缺 而不能 到選擧 站投票 , 你可 以索取 
並^ 一份特 別選票 7 這種選 票叫做 缺席選 

票 。 你可 以在市 政府的 選民註 册官的 辦事處 
索取 。 請 參閱第 頁 ° 

選舉站 …" 卽你 投票的 地方。  ' 

市縣章 修正案 ….. 市憲 章是市 政府的 基本法 
律 。 修正市 憲章卽 修改其 一項基 本法律 ° 必 
須 經選民 投票才 能修改 市憲章 ° 如未 經選民 
115^ 投票 7 不 f 缠. 改 市憲章 。 


質疑 任何公 民如果 認爲某 一選民 的住址 
:與 他在註 册表格 上所墳 寫的不 相符, 有權要 
I' 求 選擧站 的監選 員提出 賀疑。 


提案 -… 卽除候 選人外 , 選民 投票公 決的其 
他方案 ° 如果 是有關 市政府 的提案 7 將附有 
一字母 7 如" A- 提案" 

政 策聲明 政策聲 明是提 出問題 

茶一 意見同 á 與否 ? 妯乾; *C 多數選 民通過 '一 

項 政胃明 , 市參 議會必 項 M  。 

公債 如 果巿政 ]«1^支付 某項: n 程如 
機場 , 渠道或 學;^ 等 , \>mñ'¡^m^  y 
日 後本息 淸還。 有兩類 不同的 公債。 

普通義 務公債 償 Mil 類公匐 'J^ 款項来 . 

自 地產稅 。 普通' »公 債必' M 三分之 :::^ 
多數選 民役票 通過才 准發行 。 

稅收 公債 傷 類 公債的 款項》 來自 
新設 備本身 ( 如 機場之 收入或 使用用 水系統 
) o 所有稅 牧公債 必> ^經多 M 民投票 M 

才准發 行" 


,5 


選民 的權利 

簡化選 票委員 會編寫 


問 : 誰繊 選擧? 

答 : 凡在 g 之日 年滿十 八歲者 ; 
- 凡是美 公民, 並 三藩 市選擧 之前住 
足 二十九 日者 ( 卽 使你在 二十九 日之内 
遷 居別地 , 你仍 可以" 缺 席選票 "參加 
選擧。 本 手册內 ((第 11 頃)) 附有 申請表 

7 如你^jt^  7 可撥電話 5、5  8-3  4 1 7  )。 
問: g 手續 如何?  ' 
答 : 先簽 名註册 o 你 隨時可 以註册 o 但必須 
在選擧 之前二 十八 日以上 7 才能 參加靈 
丞選擧 。 若宜 人幫助 , 可 撥電話 5  5  8- 
34 1  7 査詢。 你簽名 註册時 , 他 們會問 
你: 

»你 的姓名 
❖ 你的出 生地點 
❖ 你的概 
問 : 我 是否應 屬於某 一政黨 ? 

答 : 除 非你自 已願意 7 否則 7 如果你 不想說 
明你屬 任«黨 7 你 可以說 你是" 獨立 
的" 或" 我不 願說出 來"。 

問 : 如果 我簽名 註册時 7 不說 明我所 屬的政 
黨 , 我 仍然可 以參加 ^ 選擧 Ij^j  ? 

答 : 可以的 。 但在 初選時 , 你 唯一不 可以選 
擧的 , 是某一 政黨所 推選的 候選人 o 例 
如 :在 初選時 7 你 註册 爲民主 黨人才 
可以 ^ 民主 黨的 候選入 。 初選 是在雙 
數年 份的六 月擧行 o 

問 •' 如果 我選擇 某政黨 7 以 後可以 改變嗎 ? 

答 : 可以的 6 但必須 重新簽 名註册 o 


問 : 我 簽名註 册之後 , 是否 仍要重 新做過 
答: 要的。 如果 : 

遷居 ; 
* 改名難 ;或者 

你沒 有參加 ll 一次 ( 七一次 : 
選 是在一 九七六 年十一 月二日 ) ° 
問 : 如果 我曾被 判有罪 , 能否 簽名註 册參; 

選擧?  . ' 

答 : 可以的 , 如果你 已經服 刑期滿 並獲假 3 

O 

問 .: 這一: ^擧 y 選民選 擧:, 些 候選人 ? 
答 : 所: 有選民 將選出 一名巿 參議員 , 一名 ñ 

律師 ; —名 司庫 。 
网.: 三 藩市有 多少個 選區? ' 
#: 三 藩市共 個 巿參議 選區。 

問: 在那裡 選擧? 

答 : 你 的選擧 站將印 在你的 姓名和 地址旁 
, 連 同此 " 選 民手册 " 一併 寄給你 ° 

問 : 我到 了選擧 站之後 y 如 果不明 白選擧 5 
續 , 會 有入幫 助我嗎 ? 

答 : 有的 。 選擧 站的人 員會幫 助你。 如果 f 

們不能 幫助你 , 可 撥電話 5  5  8—61  6  1 
詢問。  1 
問: 価赚 選擧? 

答 : 這一 次特別 選擧的 日 期是 一九七 七年二 
月八, 日星 期二。 選擧站 開放時 間是該 E 
i: 午七 時至下 午八時 

問 : 如 果我的 選擧站 到時沒 有開放 

答: 請 撥電話 558— 616  1  。 


8 


選民 的權利 


: 如 果我已 在選票 七寫過 , 仍可以 拿進選 
擧室 投票麼 ? 
: 可以的 。 

: 如果 我不會 操用投 票飾辦 ? 

: 通知 選擧站 的人員 , 他 們會幫 助你的 。 

: 選擧站 的入員 有權考 問我嗎 ? 
: 不可以 。 

: 在 選擧之 日 7 我 可以離 職參加 選擧麼 ? 
• : 可以的 。 但 你必須 最遲要 在一九 七七年 
I 十一 月如. 日 星期五 通知你 的僱主 你要離 

職參 加選擧 。 你的僱 主必須 在你當 日 工 
, 作開 始時或 下班前 給你至 少兩小 時的時 
'j 間。 

: 如果我 知道在 選擧之 日 我 將離開 三藩市 
, , 我仍可 以參加 選擧嗎 ? 

Í 

: 可以的 。 你 可以提 早選擧 , 手 續如下 : 
* 到市 政府的 觀註册 官辦事 處投票 

' ❖ 或模 具此" 選民 手册" ((第 111 頁》 
:jj  所 附加的 " 缺 席選票 " 申 請 表寄至 

選民 註册官 辦事處 ° 


問 : 如果 我沒有 申請表 

答 : 可寫信 或明信 片寄到 選民註 f  "官辦 事處 
索取 o 地址是 : Registrar  of  Voters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9U102 

問 : 在信 .h 應寫 些什 麼才能 索取" 缺 席選票 
" ? 

答 : 你在 信上應 明 : 

* 你要提 # ^票; 
* 職册選 擧時的 住址; 
* 選 票應寄 到什麼 地址; 
* 在信 上簽名 7 並在名 下用正 楷書寫 
你的 名字。 

問 : 應在 什麼時 巴" 缺席 選票" 寄 回選民 
註册 官歸處 ? 

答 : 隨時可 以把" 缺席 選票" 寄回選 民註册 
官 辦事處 , 但必 須在一 九七 七年. 土月八 
日 選擧日 下午 八時之 前寄到 。 

問 : 如果在 選擧之 日 我有 病怎辦 ? 

答: 請 撥電話 5  5  8—61  61 詢問 詳情。 

如 *tó#f 選擧仍 有疑問 , 請撥電 話給選 
民 註册官 ••  5  5  8—3  41  7 或 5  5  8—3061 


選擧 站由上 午七喷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7 


8 


第一面 


1-17 


官方  1i 票 


卡 A- 


A 


第二面 


三藩 市縣地 方普選 

—九 七七 年十一 月八日 星期二 

這張 票存 根將 ih 選 rsi: 成 M  ' 
衡下 ^;^給^! 民 


我 已投票 -一 你呢 


N? 


1977 


'i] 签 "^貝  ;了 

m-mP.  .  ^ 

—名 

ATHANASIUS  (LOU)  MAUNUl'AU 

政工人 (工 # 職只) 

+  1 

RONALD  W.  ANDERSON 

禅師      '  -- ~  

THOMAS  H.  BOMAK 

律師'   

RpRNARD  FINN  BRADY 

nil  I  FISEN 

1      ■            核 准公共 仵計師 

+  1 

ROGER  GRIMES 

1  緣丁渊 

_L.  1 
卞  1 

1     noisi  Hit  1 

1  系統 分析員  - 

+  1 

1     r>r\Dno]M  I  I  All 

1            市參 0 員 

+  1 

隱     irnwARn  I  AWSON 

1            城市 設計貝 

1     JOHN  MALONEY 
I  承造商 

+ 

+ 

1 市欄 

虽一名 

1     JIM  REILLY 

1  m 

+ 

1     GIL  GRAHAM 

1 -       公共利 益律師 

1     GEORGE  AGNOST 

1       市主 g 師 , 市律 師辦: 'M 

+ 

1 市司庫 

; ¿ —名 

1     KAY  PACHTNER 
1        消费 者經濟 M 

+ 

1     THOMAS  C.  S€ANLON 
■  現任 

+ 

+ 

反 轉此卡 

mm 


C38101 


請在兩 面投票 


A 


提交選 民公決 之提案 


一九 七七年 公園部 ^ 善灌 
. 系統 公債。 提供九 百二十 七萬元 公債, 
M 用作 改善三 藩市、 縣康樂 與公園 部的灌 

漑系統 ° 


一九七 七年改 善消防 '系 統公債 。提 

D 供 六百萬 元公債 , 用作改 善三藩 市消防 
局的消 防設備 , 包 括購置 新的消 防船。 


機 場稅收 íí«  ° 三藩市 、 縣 
員會 , 按照 一九四 一年稅 收公債 法丄應 
5^ 行稅 收公債 , 本金總 • 千萬元 
用 作購置 、 與建 、 改善和 發展三 藩市國 

Q 際機場 的設備 ,包掛 i 建 ~~«工 業^ 
調理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装修 , 行李' 

裝 卸設備 , 候機室 , 停 «H¥  , 行人 » 


Sfí 稅收 , 應 否須經 市參胃 
批准 , 並規定 市參議 會決^ 項 ti 
得歲入 足雌還 íM* 本息? 


匿  請在兩 面投票 


+ 

+ 

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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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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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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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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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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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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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第一面  

官方 i 選票 
三藩 市縣地 方普選 

— 七 七年十 一月八 f  !  At 期二 


卡 B 


B 


o 


1977 


交 il 民公 i)i 之 提某 


市縣 提^, 


r  應否明 確耍求 市长 把他 fio 全部 Bí 間 
t 和 力 , 職^  ? 

Uf) 

r  市 首席行 政官的 SMfí: 期應 否限爲 
『 十年? 

Víuy 

i: 否校柳 itíü 和市參 y  mmi 
Q  、 縣 各部門 i|i 領的 工人 袖助金 , ifii 無汀 ¡ 
特別 ■íí 明其 aiftíw 削 iíí 所 招致的 影??  ? 


市、 縣, 統一校 K '  ivmmK^.m 
U 否分 付工人 íífH!i;«<ilirij 的保使 «  , 毎 

«1       人的保 相等於 加州人 「1  éi 调密 

的十 倘縣份 flMiiÜIW 計 ÜTj 的平均 ft  ? 


在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  F] 前 iy 休的男 

ft 公務 14  , 他 flTOíü 休 否按 照一九 

七八 年一月 一  n 牛. 效 汁 相 
i" 翁? 


,      申領 殘休假 , ttj^ia 休 i>)¿íí "亡 » 

J 恤金者 , 他: 否 ih 獨立 的聽 áffY 聽 e' 旬? 


應否校 郴市參 ¿ifí? 的毎個 市參; yeg 
K  , 委 ÍT: 他 si¿ 她的行 政助理 , 協助他 或她 

工 作? - 


un 

+ 

I  應 否授權 巿首席 行政官 , 委 fE 他的 
L 行政 助理, 協助他 工作? 


消防局 的升職 ^¥序 , 應否改 7 以 

^mmmm^  y 增加教 育性和 職業性 
課 湖辦? 


hLS\ 


C38201 


請在兩 面投票 


B 


第二面 


我 已投票 -一 你呢 ? 


lili  i  I: 

■  M 千元 ( S5 ,oco ) 增至一 萬元 〔S10,000 

■  N  ) , 以便工 務計割 可由市 、縣各 部門處 
圍     理?  • 

urn 

1 n  應否授 權市訂 約官 , 以 決定市 、 縣 
■  U 合杓 時,^ ü 加累 進付款 數額? 

í- 诚 

+ 

un 

+ 

1  市 、 縣的 官方/ a: 吿 ' 應否在 任 何毎 
1 P 週出 版三天 或三天 以上的 、 毎週 銷數達 

1     KSS 份 íálTÍ 萬 份以上 的報紙 刊登? 

un 

+ 

1          國 際 工工會 第六分 會代表 工人设 

1 Q 後 一次提 出的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予 
1    以批准 ? 

1          水 合工會 第三十 八分會 代表工 

1 P 人 a 後一 次提 出的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m 
1    否予 以批准 ? 

誠 

! 

1       S 際金 W 板: n 人 工會第 一〇 四 

1 S 代 表工人 ft 後一次 提出的 工人補 助金率 

1    表 , 應否予 以批准 ? 

賊 

+ 

un 

+ 

T  3E^ 撖消 


政 "ígS? 明 : 

三藩市 、 縣應否 購置國 際旅店 , 把 
:2修# 符合民 居標準 ' 然 後移交 民居局 
作爲 é 租住 JM  ? 


Y 


政 策接明 : 

三藩市 、 縣應 否恢&  、 重修 弗萊沙 

克 格泳場 (Fleishhacker   Pool      ) 及其 

設備 , 便:6 能再 度公用 ? 


ir« 努明 : 

市 參講會 應否制 定法律 , 使 那些舆 
W  ÍV 干地區 無關的 席吿牌 , 待欲吿 公司在 
一定期 間內得 回 其 所値後 , 卽逐 漸予以 
淸除?  


反? J 


賊 


C38202 


請在兩 面投票 


B 


9 


BY  THE  REGISTRAR  OF  VOTERS  OF 
SAN  FRANCISCO 


MEN  AND  WOMEN  TO  PARTICIPATE  IN 
GRASS  ROOTS  DEMOCRACY  BY  WORKING 
ON  ELECTION  DAY,  TUESDAY: 

NOVEMBER  8,  1977 

IN  NEIGHBORHOOD  POLLING  PLACES. 


REWARD:       so  TO  $42.50 


HERE  IS  A  CHANCE  TO  PARTICIPATE  IN  THE 
WORK'OF  DEMOCRATIC  GOVERNMENT. 

Qualifications:  You  Must  Be  A  Registered 


APPLY  ROOM  155,  CITY  HALL 


m 

在選舉 站協助 

薪酬 三十二 元五毛 或以上 
請郎 向 市政 廳一五 五號室 申 講 


10- 


I 


十 一個市 參議區 隱 


11; 


巿參議 員織人 


12 


第一選 M 


姓名 I  Ronald  W.  Anderson. 

地址 : No.  4629  Geary  Blvd.,  San  Francisco. 

職業: 律師 

本 人競選 上述论 職之資 格如下 : 

二十 年商業 和法律 經驗。 過去八 年在自 
己的 律師樓 工作。 


選 票名稱 : 律師  、 

赞 助者: 

Jack  Anderson,  263  -  7th  Ave. 
Dolly  T.  Bajalia,  234  -  22nd  Ave. 
Judy  Bajalia,  234  -  22nd  Ave. 

Susan  J.  Carlson,  442  Cabrillo,  Real  Estate  Agent  實 業經紀 

Dorothy  I.  Carrillo,  829  -  43rd  Ave.,  Telephone  Sales  Peraou 電話 推售員 
John  W.  Case,  4629  Geary  Blvd.,  Apt.  No.  1,  Law  Clerk      法 律文員 
Burton  S.  Cazden,  O.D.,  763  Clement  St.,  Optometrist         配 眼镜師 
Richard  H.  Dausman,  700  -  43rd  Ave.,  Payroll  Supervisor  出糧 科主任 
Fred  C.  Espey,  470  -  36th  Ave.,  Attorney  at  Law  律師 
Jean  C.  Espey,  470  -  36th  Ave.,  Housewife  主婦 
Robert  Gomes,  455  -  21st  Ave.  No.  3,  Bartender  酒保 
Albertina  Harrison,  854  -  43rd  Ave.,  Housewife  主婦 
Carlos  Harrison,  854  -  43rd  Ave.,  Retired  Tool  Maker 返 休工具 Kjg 工人 
Lorraine  A.  Heneberry,  824  -  43rd  Ave.,  Retired  Office  .bIji.^-,-.^ 
Worker  >S 休辦公 室職貝 

Gladys  Johnson,  829  -  43rd  Ave.,  Retired  Bakery  Clerk 返休 «*食 店職員 
William  J.  Madley,  250  Point  Lobos  Ave.  No.  501,  Bank 銀行 辦事員 , 

Ludmilla  A.  Mirskoft,  1605  Cabrillo  St.,  Nurse  Companions 護 陪崗員 
Malcolm  J.  Starling,  846  -  43rd  Ave.,  Warehouseman    «■ 佥丁人 
Star  Starling,  702  -  43rd  Ave.,  Secretary  ^丄入 
Sandra  Verdier,  3601  Anza  St.,  Waitress  f  f 仏 

Charlea  Ward,  2618  McAllister,  Paperhanger  S»^A 


姓名 ' Thomas  H.  Bomar.  , 

地 tl:  :  No.  480  Eighth  Avenue  No.  3,  San  Fra 

職業 •• 律師 

本人 競選上 .C 论 職之資 格如下 : ' 

…-美 國司 法部屬 下少 年犯罪 科總檢 i 

O 

一一 美 m 囚獄 處和美 國假觀 辯纏儆 

-一 向爭 取有效 的改革 o 

—一 金門稅 務大學 的敎務 人資' ? 稅務法 


一 


― —美 國陸軍 , 國防音 慘謀長 松暂 

劃 主理人 。 
― —金 門大學 商業管 理須士 和法律 >^ 

異生 。  ' 


fife 


選 票名稱 : 律師 


赞助者 


Brent  S.  Andrew,  846  -  27th  Ave.,  Student  學生 
Stelios  Mitchell  Andrew,  846  -  27th  Ave.,  Manacter  Econi 

&  Statistics  輕濟 和統計 1 

Jeffrey  M.  A  ron.  M.D.,  125  -  25th  Ave.,  Vhy^xñmn  |» 生 
N,  Arden  Danekas,  1327  Cabrillo,  Businessman  苗人 
Peter  J.  Drachsler,  480  -  8th  Ave.,  Real  Estate  Salesman) 
Harnette  Ecker-Aron,  125  -  25th  Ave.,  Homemaker 主繒 
Steven  Healey,  239  -  26th  Ave.,  Draftsman  劃則 W 

Sidney  J.  Hymes,  480  -  8th  Ave.,  Attorney  at  law  律師 
Dimitri  K.  Dyin,  76  -  6th  Ave.,  Lawyer  律师 
Sandra  J.  Ketch 觀, 226  El  Camino  Del  Mar,  Housewife  ijj 
Alex  P,  Laskoff ,  122  -  26th  Ave"  Sales  Representative 推 I 
Richard  H.  Moss,  111  -  17th  Ave.,  Attorney  律 ftp 

Hiroshi  Nagura,  636  -  25th  Ave.,  Domestic  Work       家 ift 
Celia  Sasson,  480  -  8th  Ave.,  Medical  Counselor        醫藥霸 f 
Antoinetta  M.  Saulen,  14  Presidio  Terrace,  Babysitter 
Pamela  Schneider,  782  -  30th  Ave.,  Teacher  歸  ™, 

Ronald  P.  Schneider,  782  -  30th  Ave.,  Attorney 律膚 
Arlene  H.  Smart,  153  -  25th  Ave.,  Secretary  秘書 
Marcus  W.  Turk,  80  Rossi,  Merchant  商人 
John  C.  Williams,  17  -  17th  AvS.,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核准 公共會 d 


巿 參議員 候選人 


第— 選區 


I: 名 r  Bernard  Finn  Brady. 

ii 址 : No".  4120  Fulton  Street  No.  3,  San  Francisco. 

m  : 財務和 :M 休金 計劃顧 1^ 
人競選 I: 述公職 之资格 如下: 
列 治文區 的居民 tí 提出和 要求一 側也區 
0mñ 。 我的家 人四代 以來郤 M 參與三 

沛的公 共關係 工作。 我將 代表列 治文區 fío 

〔力 於, íil: 會和經 濟發 íi^ 並 爲仝三 藩市居 民爭 

【利 益。  ' 

; 我的 教宵和 ü 财及 對發 展工業 的經驗 , 

是市參 一铜 市參議 M 冇此才 幹處理 

y! 收支付 和各稷 層次服 務的相 .tf. 關係。 

我: 能力去 發掘碧 lYi^ 公共 和私人 资金來 
I , 以 Ü 付 支出的 增加和 定納 稅人的 擔 
,|        選票 名稱: 財務 tlití       « 助者: 

|m  O'Shea,  749  -  3rd  Ave.  Tavern  Owner        酒 巴主人 

{•ni  M.  TourloR.  515  -  47lh  Ave.,  Student  學生 
ifldw^  A.  Schmitt.  541  Thirty-nii.th  Ave.,  Warm  Air 
^ííeatiníT  Contractor  ^    .  S» 承 »f  ^^^^ 

j.rris  R.  Evenson,       -  ICMh  Ave..  Bu^ness  Representative mjlin:^ 

I  ulinc  Berry.  2528  I/ulton,  Public  Health  Nurse 公共 ílí 生 91  士 
^%  rry  Marks.  547  -  25th  Ave.,  District  Merchant 商人 
I  ;  ter  Sitov,  545-  17th  Ave..  Retired     退休  t::Brt:tti« 
llnoro  A.  Mm'aleso,  312  -  18th  Ave"  Toy  Store  Manager 
: Hsiliki  M.  Hountalas»  518  -  4^ih  Ave.,  Homomaker  '主 >»  . 

I  eodore  G.  Kaplanis.  (Í00  -  18Üi  Ave.,  Newspaper  Colmmust 専 欏作家 
líiiry  A,  Zsppia,  32b  -  2:h<\  Ave"  Hojuemaker      主»  ^«„«„ 
Máxrparet  L.  Brady,  535  -  39t>i  Ave,  Public  Relations 公共 顳問 
|lo.  R.  Rosenquist,  G70  -  28rd  Ave.,  Shipping  Foreman 運 翰管理 
*  ¡iryann  J.  Hedden,  550  -  íOth  Ave.,  Nurse  護士 
,i  inikant  Thakorbnai  Desai,  155  -  3  5th  Ave.,  Structural 
'jBnjrineer  結構 工程師 

"l  idelon  F.  Purtill,  530  -  48th  Ave,  Homemakcr 主婦 

jmard  R.  Brady,  535  -  SHh  Ave.,  Retired  退休 

I  mu  Alexis  Sitov,  545  -  17th  Ave.,  Homemakcr 主 Mf 
izabpth  M.  Bain,  774  -  10th  Ave.  Secretary  職 
hn  W.  Hedden,  550  -  10th  Ave.,  Entrepenei"'  企業家 
"nore  C.  Fineman.  274  -  fith  Ave.,  Dance  Instructor 舞 蹈敎師 

1  tomas  R.  Purtill,  530  -  4Hth  Ave.,  Communications 通飘 行政貝 
Executive 

chad  M.  Honntalas,  518  -  4ftth  Ave"  Restauranteur  lili 主人 
)rris  Less,  142  -  9th  Ave.,  Secreifiry  Teamsters 
No.  2J6  財 政秘書 , 貨 運工舍 '216 

lespa  W,  pec(l,252fi'  Pulton,  Linen  Buyer  廉 布買手 

seph  Maraluso,  312  -  18tli  Ave.,  Life  Insurance  - 
Representative  ^丄 
ine  B.  Anderson,  120  -  7tb  Ave,  Doll  Hospital  Owner 多爾醫 院院主 
! orge  Nazzal,  4037  Balhf>a,  Grocery  Store  Owner  魃貨店 =t 

13 


姓名 : Bill  Eisen. 

地址 I  No.  230  12th  Avenue,  San  Francisco, 

職業 : 核 淮公共 會計師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本人 是第五 代三藩 市居民 , 核准 公共會 
計師 , 執 業於列 治文區 • 我曾 奉獻相 當多的 
時間 爲街坊 的利益 而奔走 。 我 認爲我 ^ 儒要 
一個對 人民反 應强烈 的和負 責任的 政府。 作 
爲 你'] 代表 , 我 將爲減 低浪費 的支出 和反對 

不公平 的稅務 而努力 。 我 保證支 Í^^S^ 
分 Sii 的稅 收負擔 , 並致 力於增 加就業 , 減低 

犯罪 7 改善 公共巴 士和老 人交通 ; 維 護我們 

街坊 的家庭 和個人 的特性 y 和 提出一 個淸新 
和錢 的環境 o 


選票 名稱: 核 淮公共 會計師 


赞 助者: 


Gregory  Bartle.  245  Stanyan  St.,  Clerk  文貝 
Emma  Baylacq,  433  -  34ih  Ave.,  Retired  已退休 
Trudi  Boesl,  666  -  37th  Ave.,  Store  Manager  商 店經理 

Belle  Brown,  136  -  28th  Ave.,  Housewife  丰婦 
Steven  Bruce.  535  -  4th  Ave.,  Attorney  律師 
Josephine  S.  Brugruiere,  159  -  5th  Ave.,  Retired  已退休 
Floyd  L.  Edwards,  Jr.,  7627  Geary  Blvd.,  Realtor      房地 產經紀 * 
Lucie  J.  Fisher,  221  -  7th  Ave.,  Retired  Beautician     返休 美容師 
Elton  Orval  Healy,  776  -  15th  Ave.,  Ootometrist        配 眼親師 
Sushil  Kakai',  5515  Anza,  Chef  厨師 

Carl  Kulper.  614  -  40th  Ave.,  Furniture  Dealer  家具 代理商 

Steve  Ladwiniec,  441  -  2nd  Ave.,  Real  Estate  Broker 寅 業經紀 
Leon  Lassale,  800  -  29th  Ave.,  Retired  Maitre  d'Hotel 已返休 
Vera  Lee,  364  -  3rd  Ave.,  Teacher  敎師 
Keith  Lummis.  5607  Anza  St,  Writer  作家 
Martin  D.  MacClain,  530  Third  Ave.,  Journalist  15^ 
Harriet  E.  Miller,  659  -  26th  Ave.,  Office  Manager      辦公 室經理 
Clayton  T.  Morrow,  723  -  17th  Ave.,  Retired  Accountant 退休 * 計師 
Francis  R.  Nichols,  590  -  35th  Ave.,  Retired 退休 
Ethel  A.  Oda,  300  Cabrillo,  Teacher  敎師 
Richard  L.  Pursley,  318  -  12th  Ave.,  District  Manager 區經理 
Guerino  Ricci,  2  Alia  Mar  Way,  Retired  已退休 
Gundula  Schmidt,  4950  California  St"  YMCA  Directot 填赍 年舍: f 任 
John  F.  Sellai,  20G  -  32nd  Ave.,  Florist    花商  力 b  工 

Dr.  Lloyd  A.  Shinkai,  873  -  35th  Ave.,  Optometrist 配 眼鏡師 
Laurel  Sprigrg,  7629  Geary,  Savings  Counselor 健蓄 li 問 
Daniel  Sui,  563  -  5ih  Ave.,  Insurance  Agent      保 險經紀 
Charles  W.  Turner,  245  -  8th  Ave.,  Investigator 調査貞 
Anna  Voloshin,  464  -  46th  Ave.,  Retired    退休  , 
Julius  F.  Young,  276  •  5th  Ave.,  Storekeeper 商店 管理貝 


市參議 員織人 


第 一選區 


姓名 r   Roger  Grimes. 

地址: No.  2433  Lake  Street,  Sa»  Francisco. 

職業 : 當値 工程颠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 

作爲一 個三藩 市居民 、三 個兒女 的父親 
禾 Oí 壬職於 三藩市 、 縣水務 、 飛機場 、 公共工 
程和海 港委員 會部門 的當値 工程師 7 我獲得 
非常寶 貴的城 市工作 經驗。 我 相信我 的技術 

知 識和教 育背景 會幫助 我改善 城市服 務和保 

護我們 的資源 y 多年來 , 我認 m 參 54^1^ 多 
機的社 區 活動讓 • 作爲 一個市 參議員 , 
我會霞 平和誠 實帶入 市政府 ? 和爲改 
善 所有公 民的美 好生活 而工作 。 

選票 名稱: 當値 工程師       贊 助者: 

Helen  Grimes,  2433  Lake  St.,  Social  Worker      **^_f  ,        ^  ^-, .  .¿ avc,  rum.c  "uu。",6  ——― 

William  D.  F"y,  6318  Geary  Restaurant  。;"^^?;" 丄館' = …俘 fecL  P  Hill  5816  Gea^T  St.,  Systems  Analyst  .  續 析 j 
Lesley  I.  Czechowicz,  466  -  23rd  Ave.,  School  Di 二 e^tor 學校订 政主任 ^^^'a^ 丄, ^645  -  9th  Ave.,  Project  Supervisor  計劃主 
Agnes  Kafafian,  662  -  30th  Ave.,  Housewife 主婦  S  Lyíne  Halegawa,  645  -  9th  Ave"  Systems  Analyst 系統分 

George  Murphy,  839  -  24th  Ave  Law  Student       法律 系學生         ^a^^^Z^rS^^l  473  -  2nd  Ave.,  Businesswomari  . 女商人 
Charles  Leston,  142  Seal  Rock  Dr.,  Shoemaker      製鞋 x  h  Mana  L.  bardman  ,  i6  intravenous  Technician 靜脈注 fei 

Frank  J.  Grupico.  393  -  30th  Ave..  Retired  Newspape 返 休報販  {^^s*  janana  3|18  .  29th  Avé,  Teacher 敎師 , * 玄坊 
Dorthy  Seidl,  105  -  21st  Ave.,  Secretary     fe»  Fredrick  D  Jones  346  Funston  Ave.,  Systems  Analyst 系 統分析 

Patrick  Lynch,  2925  Cabrillo,  Construction  Worker 建 築工人  ^fe^fii^n  1^^463  '-16th  Ave.,  Senior  Systems  Analvst 高极 系統: 

Allen  Berman,  103  -  8th  Ave  Businessman  MK  Kristhia  Motley,  615  -  25th  Ave.,  Sales  Rep. 接銷 代理. 

Susan  Dorger,  146  Funston  Ave.,  Teacher  直 Í^Ifííí 么 a/goM/ócmnell,  1751  Cabrillo,  Mail  Carrier   S 差 

Éebecca  Boyd  464  -  43rd  Ave.,  Social  Worker  ui 會 工作者       休汽軍 í^atfiieen  o ^,^^=,^1||^;  t  akp  «ít  Pi.o'iect  Manager 
Manuel  S  Martínez,  590  -  24th  Ave.,  Retired  Auto  ? e^^¿c, 理, No"n^n     Meshny,  601  Lake  St.,  Pi。]ect  Ma 計 | 主管 (系統 ) 
Anton  A.  Schumacher,  425  -  .22nd  Ave.  Retir^^  Cook  MaS^Elkn  Noland,  2212  Clement  St.,  Sr.  Systems 么 ^!! 統分 * 

婦 和學生 §_u.zann,ej^o&urjcn^j^$g06  C^r^Ucj^ 丄 t^l^ea^iggp:- 汽 車租賃 


姓名 : Don  Hill. 

地扯 \  No.  496  -  26th  Avenue,  San  Francisco. 

職業 : 系統 分析員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 

市政 府所能 做到的 很有限 。 很 多問題 
能由 州和聯 邦政府 來處理 。三: 藩市 的市政 
員曾嘗 試處理 一些超 出他們 能力所 及的問 

? 均 無成敛 ; 與 此同時 7 對市民 的安全 y 
淨 的街道 、 可 靠的公 共交通 和中產 階歉能 
負 擔得起 的住屋 等等問 題却漠 視不顧 ° 三 
市 所面對 的問題 , 我暸 如指掌 ? 並 有所需 
常識以 解決那 些問題 。 


選 票名稱 : 系統 分析員 


贊助者 


James  E.  Butler,  523  -  27th  Ave  Public  Housing  Ma' 公 


Lenore  Spagnully,  436  Funston  Ave.,  Housewife  and  Student 
Roger  de  Borbon,  419  ,-  38th  Ave.,  Clerk 文, 


家庭三 


ivi^gci  ua  -ij-tí      t/w" " , 〜》  

Jane  E.  Jens,  310  -  3rd  Ave.,  Secretary 秘書 
James  M.  Robertson,  256  -  26th  Ave.,  Retired  Manager 退 休經理 
Winifred  T.  André,  2427  Lake,  Teacher  -  S.F.U.D. 敎師 
Edythe  Snow,  495  -  32nd  Ave.,  Retired  退 休秘書 

Doris  E.  Joffroy,  233  -  11th  Ave..  Real  Estate  Salespe: 齊業 推售員 
Jeanne  Strauss,  2255  Lake  St.,  Teacher 敎師 
Barbara  A.  Francis,  431  •  31st  Ave"  Teacher  敎師 
Mildred  T.  Mager,  267  -  26th  Ave.,  Retired  Secretary 退 休秘書 
Mable  R.  Wallace,  692  -  15th  Ave.,  Retired  退休 
James  F.  Wright,  Jr.,  369  Arpniello  Blvd.,  Retired 退休 
Edward  O'Toole,  5532  Geary  Blvd.,  Retired 退休 
Vir^nia  Butler,  690  -  15th  Ave"  Retired  ^体 
Dewey  V.  Fischer,  491  -  31st  Ave.,  Retired 退^ 


Suzanne  Poyourow,  2306  Cabriuo,  autxj  n^J^^ 
Edward  K.  Pond,  5049  Anza  St.,  Insurance  &  i^i^W 

Broker  保 險和赏 業經紀 

Carolyn  Perlstein,  757  -  20th  Ave.,  Teacher  敎師 
Tatiana  Rodionoff,  229  -  21st  Ave"  Student  X-Ray 

Technician  ^       ,       气生 ,/: 員 

Susan  E.  Ryan,  463  -  26th  Ave.,  Accountant  會計師 
Elma  C.  Sweeney,  534  -  27th  Ave"  Homemaker  主婦 
John  M.  Sweeney,  534  -  27th  Ave.,  Retired 已^' 休 ^";〜.。„^^ 印林 
Chan  Der  Sun,  554  -  25th  Ave"  Reproduction  'i'echmcian 複 ti^S 
David  W.  Sims,  748  -  47th  Ave,,  Retired 已退休 
Beatrice  A,  Sims,  748  -  47th  Ave.,  Housewiie      主 》 
James  D.  Willianis,  854  -  48th  Ave"  Retired  £^休 
Vincent  Zacatias,  627  •  39th  Ave.,  Business  Man  商人 


14 


巿參議 員織人 


第 一選區 


名 \  Gordon  J.  T^u. 

址 : No.  366  Funston  Ave'nue,  San  Francisco. 

業 : 市 參議員 

入 競選. 卜. 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m^vM 致力 於住 宅區公 平的房 地產稅 
公平分 SÜ 市政服 務給所 有選區 , 消 [^、 失 
及就 業不足 現象; 爭取合 理住屋 7 衞生服 
成 年和兒 意的合 理教育 , 老年人 的需要 
& 共交通 , 適 當的消 防和臂 察保護 。 

我將會 致力於 保:! (》|J 治文 區的住 區和 

小型 商業繼 續保持 其社區 特性。 致力於 
英公民 f 畐利 計劃 ; 雙 ® 語言服 務和衞 

我將會 週 末和晚 I: ; 晤 列治 文區居 
共 同解决 這些問 逝。 


選票 名稱: 市 參議員  膽: 

ÍT  D.  l*n,  366  Funston,  Teacher  敎師 
iJtw  MItn,  447  •  16th  Are.,  Merchant 商人 
ilM/oAnne  Beeaan,  787  -  39th  Ave.,  Contract  Monitor  mt^MSB 
, JJJI.  Bwnhardt,  662  •  9th  Ave.,  Professor  of  Uw 法^ 
»t»jr  3.  C«mpnongo,  390  -  28th  Ave.,  Teacher  am 
My  Dw,«9.  46th  Ave.,  Executive  Director 行 政主 任 
SAf^t^^  -  Mtt  ATe.,  Legal  Secretary  ¿a^a 
iÍ2Í?SíJ^/'»P  -  2?nd  Ave.,  Social  Woikeil^i^aj 
'wtO.  Gofllot,  211  -  14th  Ave.,  Attorney  mm    ^ 曾丄作 * 


18 歸 ' 承禱商 


. ;二-      r-/""»  ―"  nw., 八 Lwmtry  mm 

':í5"Sr¿?^Mn  jS75        Ave.,  Community  Planner 社匾計 》 員 

l5£S:M¿^-iÍ^A&te1S5'  A 一 t  '愈 助理 

166  •  20th  Ave.,  Homemaker  主婦 
T^JíS^f^  -'^d Ave  Engineer  -  Contractor  : 

"WVUiw,  1824  Lake  St,  Housewife    ±«  两 
SlStrtteí'       •       Ave'í  Youth  Program 靑年肝 劃主任 

^O^e^,  660  -  Ttíi  Ave,,  Retired  Teacher  休教蹄 
JP^J^  :¿?th  Ave.  Job  Developer 職業 g 展人貝 
¿1?  *        Ave,,  En^neer 工程師 
I&i^ 恐 ^n5íiih*ÍÍ6e¿F 上 SJjf  Accountant     准公共 會針師 


―, O05  -  40tft  Ave"  Member  Democratic 
itrtl  Comm.  . 民主 中 央委貝 會委員 

"  Mm 

w¿r¿ Vi;"— 鑠行 &總管 
布干 年會行 政主任 


UTS?  S?n'  59  -  17th  Ave.,  Business  Manager  -alí 
íl  wSuISI'  ! Ií:  1,38  -  llth  Ave.,  Records  Administ^t 
W6  -4th  Ave.,  Buchanan  YMCA  Executive 


姓名 I  Edward  Lawson. 

地址 : No.  469  -  14th  Avenue,  3an  Francisco. . 

職業 : 城巿 設計者 

本人競 選上述 A 職之資 格如下 : 

作 爲一個 列冶文 區的長 期居民 , 我曾經 
組 織過一  Í 励戎功 的運勒 , 淸除 街道交 通障碍 

物 o 我們不 應再容 小撮自 封的人 物來支 
配 我們的 街坊和 '或市 o 我將會 把用於 警局的 

砒 區關係 的款項 , 撥出一 部分用 於拘捕 犯 
。 我將致 力於反 對萌化 , 一如反 對交通 M 
。 在教 育方面 , 我認爲 應該回 復到基 本方面 
。 公共 巴士服 務一定 要改善 。 我保證 爲你和 
城巿 的權益 而竭力 而爲。 


選票 名稱: 城巿 設計者 


» 助者: 


學生 
商人 


l^l^íp !, 聽 Anza  St.  Cus^e¿  Services 
'^n^aj 工 80  West  Clay  PaSllSute  Sle. 
Louise  J.  PnVchkiecht  7<M   ifi.,,  a 賈窠 ^ 紀和 管理 
Elizabeth  A  gltr51'7   ?ití  ?L  f'»^  pStiW  , 已退休 

^■^fL|^áee^th"A=éo'u=ey  Stog  ^„  ^店 老" 
^^«JyÍ¿hr"r ,  486  -  14th  Ave..  Meat  Wr^^U  • 包 肉工乂 

Romüd  K.  OWr¡561^2Th  Aví'  í^d/.mjy  Officer 美 8 陸軍 軍官 

承麵 

1—  Sc^neTA'^lSi'tt:^^^^         !g 員 


irttín,  42  -  6th  Ave..  Attorn^r  atS^^'^l^^  WHl^"#'S?a'ó'fl5"?ñí!^''  Ave.,  Bookk¡¿SÍ  SteM 


|¿  Weiiberg,  M.D.,  845  El  Camino  del  Mar,  g 生 

L2l]&      •  2nd  Are.,  Head  Teacher  - 

'  敎 師長一 行政員 


I» 奠 trick  J.  Walsh,  524  •  4tb  Ave. 


非 牟利有 ffi 公司行 政主任 
Retired  City  Employee  i§ 休 市府儼 員 


15 


第 一選區 


姓名 : John  Maloney. 

地址 I  No.  711  Twelfth  Avenue,  San  Francisco. 

藝 : * 通 承建商 

本 人競選 _h 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本 人是一 個有家 庭的人 ? 在本區 居住在 
自 已的房 屋終已 一-十 三年 。 我反對 狹長的 
由 公路並 曾收集 三千個 簽名以 消除交 通阻塞 
。 我是 列治文 區親靡 j 協會 會員 和列治 文鳳理 
事 會會員 , 最近 被選人 內列治 文區公 民行動 
委員會 。 本 人現任 公共改 善委員 會主席 , 本 
會 計劃在 列治文 區設立 一個社 區 中心。 


選票 名稱: 普- » 建商 


贊 助者: 


Eustatheos  Argyres,  326  -  26th  Ave.,  Retired  Businessman 退 休商人 
Alexis  Viripaeff,  512  -  10th  Ave"  Insurance  Broker 保 險經紀 
Olga  Golovin,  715  -  12th  Ave"  Nurses  Aide    護 士助理  • 
Eileen  0,Kane,  727  -  12th  Ave.,  Retired  SF  School  Teachei 三藩市 學校退 
Adeline  Attwood,  950  Cabrillo  St.,  Retired . 已退休 
Margot  Ury,  746  -  12th  Ave.,  Housewife  主婦 
Oskar  Ury,  746  -  12th  Ave"  Physician  and  Surgeon 內科 S 生 
Efethia  Argyres,  326  -  26th  Ave.,  Teacher     教師      * ^  *™  « 
Acrivoula  Argyres,326  -  26th  Ave"  Data  Processor  »科« 理員 
Irene  Koupasr6316  California  St.,  Retired 已退休 
James  Koupas,  6316  California  St.,  Retired  已返休 
Bernice  R.  Bowen,  743  -  12th  Ave.,  Housewife  主婦 
Robert  McGuire,  457  -  28th  Ave"  Gas  Station  Owner  & 

Operator  汽油站 老《  , 

Wallace  S.  Towlc,  767  -  12th  Ave.,  Retired  Lumberman 退休 木工人 
John  Lyons,  681  -  11th  Ave.,  Restaurant  Owner  g 館老閣 
Nicholas  A.  Evans.  734  -  11th  Ave.,  Retired  撰稿員 
Claudine  A.  Buchholz,  1045  Cabrillo  St.,  Retired 
Arthur  Hofmayer,  676  -  11th  Ave.,  Copywriter 
Joan  Mitchell,  755  -  11th  Ave.,  Teacher  敎師 
Thomas  J.  Keaveney,  727  -  12th  Ave.,  Accountant 食計師 
Mary  Constantine,  6924  Fulton  St.,  Retired  已退休 
Stamo  D.  Thomas,  319  -  26th  Ave"  Goveramem; -.   政 府職員 
Peter  Georgeades,  713  -  31st  Ave"  Bartender 酒保 


姓名  " Athanasiiis  (Lou)  Maunupau.  \ 
地址 : No.  829  Arguello  Blvd.,  San  Francii 

職業: 郵 政工人 

本 人競選 Í: 述公 職之资 格如下 :  ' 

二 十年來 , 我是 第一選 M 的后! 民 cii 
睹 很多在 二藩 市市 內 和選 內所發 /"kíf ' 
r 有- 一些 是好的 ? 有一些 是壤的 。 不 g 
的 地產稅 、 失業 、 犯罪 、 公 共交通 -" 4 
通和 未受制 ih 的 公用事 業費的 增加等 

使我 特別關 心 。 我的 家底成 H 包括我 Í' 

妻子 ÍUt 和兒子 U?ii'" 我 全家郁 A 

羅馬 天主教 。 在過 去兩年 7 我就讀 於:: 

州立 大學進 修勞: Oí 究系 學位; [;』 

需 要七個 學分便 可以完 成學上 學位所 f 
分')  ― • 

休敎師 

選 票名稱 : 郵 政工人 (勞: .:íiim  ) 

Rudolfo  Austrih,  4038  Cabrillo,  Clerk 

Elizabeth  Austrih,  4038  Cabrillo,  Clerk 

Danny  Balancio,  3305  Balboa,  Watch  Repair 

Nadine  Barkus,  3125  Turk  Blvd.,  Postal  Clerk 

Genevieve  A.  Bocar,  375  Arguello,  Postal  Clerk 

Alice  E.  Burg-est,  370  -  3rd  Ave.,  Postal  Clerk 

Aniade  T.  Demander,  795  -  37th  Ave.,  Retired  BS^ 

Timothy  H.  Devault,  427  -  18th  Ave'.,  Postiil  Clerk 

John  Jaskiewicz,  3414  Fulton,  Postal  Clerk 

Richard  F.  Lane,  551  -  20th  Ave.,  Property  Tax  ^ 

Representative 
Hanjr  Lim,  457  Second  Ave.,  Fireman 
Ilze  Maunupau,  829  Artruello,  Housewife 
Louis  A.  Maunupau,  829  Arguello,  Student  學生 
-  Joseph  Melovich,  159  -  7th  Ave.,  Mail  Carrier 泥信員 
Verniss  Morrison,  819  Arguello,  Retired 
Barbara  L.  Nareau,  2760  McAllister,  Sales  Assistant 
Valentina  Post,  188  -  16th  Ave.,  Postal  Clerk 
Lonnie  F.  Robbins,  831  Arguello,  Teacher  敎師 
I'iHian  Sanderson,  821  A ,(? llo,  Housewife 
Moses  Shepherd,  58(i  -  16th  Ave,  Postal  Clerk 
Beverly  Stn'dding,  833  Arg—iiello,  Housewife  主婦 
,ies  A.  Strickling,  Jr.,  833  Arguello,  Educator  敎育 
Henry  Wong,  470  -  15th  Ave.,  Postal  Clerk  % 
Kenneth  J.  Zane,  Jr.,  855  ArRuello,  Postal  Worker  ^ 
Mario  K.  Zane,  855  Arguello,  Unemployed  -  \ 


16 


市律師 候選人 


姓名  •  George  Aenost. 

地址: No.  124  San  Pablo  Avenue,  San  Francisco. 

職業 : 市主審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格如下 : 

本人在 市 律師辦 2^ 廳工 二十 # 年 , m 

任 主 審律師 關市 政府的 訴訟。 
憑 我的工 作經 驗成就 上的: fe 缘 競選巿 像師一 

職。 日 複之巿 ítóf^ 要富有 » 及專門 
的人才 y 處 理巿府 大量的 各種法 律問題 y 及 
作 爲市府 在法庭 的代表 o 我保 證將全 心全意 
運用我 對巿法 律的豐 富經驗 和知識 , «F 領 
導工作 , 及爲全 市市民 最 高質量 的法律 
代表 服務。 

名稱 : 市主 審律師  - 

George  Christopher,  1170  Sacramento  St.  Forraei  ― 

Mayor  of  San  Francisco  前三 íü? 市長 

Thomas  M.  O'Connor,  250  Magellan  Ave.,  City  Attorney 市律師 
A.  Márquez  Bautista,  2424  Jones  S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Thomas  J.  Cahill,  248-17th  Ave.,  Retired  Chief  of  Police. 

San  Francisco  已返休 前三薪 市警長 

Frances  M.  McAteer,  130  Santa  Ana  Ave.,  Housewife  主蹄 
H.  K.  Wong,  28  Bernard  St.,  Businessman  商人 
Cyril  Maemin,  999  California  St.,  Merchant  商人 * 

Vincent  Hallinan,  lOSO  Chestnut  S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Thomas  J.  Mellon,  310  Arballo  Drive,  Erecutive  Vice 三絲辦 公大厦 

President,  Property  Development  Firm  尖 逑計剷 副行政 總 理 

Masao  Ashizawa,  1662  Post  St.,  Merchant  and  Contractor 商人及 承包商 
H.  Welton  Flynn,  76  Venus  St.,  Public  Accountant  公共 會計師 

Grace  Dnhagon,  15S2-30th  Ave.,  Travel  Agency  Owner      旅行 社主人 
John  A.  Sutro,  3598  Jackson  St.,  Attorney  at  Law 
John  Francis  Henniner.  Jr.,  450  Rivera,  Attorney  命師 
Francis  C.  Miralda,  65  Aptos  Ave.,  Salesman  ÍÍ 銷員 

William  Moskovitz,  1177  California  St.,  No.  1501,  Retired' 已退休  羞 
Walter  A.  Hans,  ¿100  Pacific  Ave.,  Honorary^ChaimanT.  ,  | 

Giirment  Mtmufactyring  Compi^ny  . 禾 '權 • 斯特勞 斯公司 名# 主席  * 
Elmer  E.  Robinson,        California  St.  Apt  No.  8-A, 律師 、高 等法 院法官 

Attorney  at  Law;  Judge  of  Superior  Court,  Retired  、 已退休 
Margaret  Cruz,  259  Monterey  Blvd.,  Political  Consultant       政 治顳問 
Bumham  Ehersen,  40  Arguello  Boulevard,  Attorney  at  Law 律師 
James  J.  Rudden,  148  Chenery  St.,  Corporation  Executive 公司行 政人員 
William  T.  Reed,  215t-18th  Ave.,  Retired  City  Employee     退休市 府偏員 
Ruth  S.  Kadish,  145  De)mar  St.,  Airports  Commissioner     機 場委員 會委員 
Ezio  M.  Paolini,  538  Molimo  Drive,  Attorney  at  Law  律^ 
Stephen  Walter,  2504  Leavenworth  St.,  Manufacturer  製造商 
Samuel  B.  Stewart.  22R8  Broadway  St.,  T^wyer  律師 
Harold  S.  Dobbs,  1000  Mason,  Attorney  at  Law  律師 
Benjamin  H.  Swig:,  950  Mason  St.,  Hotel  Owner  and  Operator 旅店 店主一 
Morris  Bernstein,  1740  Broadway  St.,  Merchant  商人 
Thomas  E.  Feeney,  126  Miraloma  ,  Attorney  律師 


17 


巿鎖 M 人 


姓名 I    Gil  Graham. 

地址 : No.  17  Macondray  Lane,  San  Francisco. 
職業 : 利鍵師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格如下 = 

這個 取位必 須改革 。 

我将 í^  rf!# 師一 « 的領 導精神 ? 使 
其更 爲公衆 所熟悉 , 對 公衆反 赢較佳 及能給 
市民 較多的 協助。 

我 曾在各 公共利 益訴訟 中代表 社區團 體 ' 
; 我在哈 佛大學 法學院 及倫敦 經濟學 院受教 
育 ; 我曾任 社區 法律援 助會副 主任及 城巿事 
務 律師協 會主任 , 這些 積籠工 作紀錄 與經驗 
; 使滅 爲] » 師候 選人中 的最佳 入選。 

支 1#我 競選的 團 體包括 : 華 裔公民 、 愛 
麗麗 •  B  • 托袼, M 及靑 年民主 黨協會 、拉 
丁 裔律師 協會、 經齊民 主運動 委員會 及菲裔 

祖織 委員會 。 

我 是唯一 要改革 此職位 的候 選人。 

選 票名稱 : 公共: 利益 截币 

Agar  Ja=cks,  62  WoodHnH  Ave..  Television  Dircctor/Chr.  SF 

Dem.  County  Central  Committee    Sim^wmx 三; g 市 K 主: ft' 媒屮央 iHl' 仓主席 
John  Riordon,  150  Commonwealth  Ave..  Attorney,  Board  of         ,.  l, ,, 人 , ,„ 
Governors.  S.P.  Community  College  District  \\m  二;; ■i 市'' i 區大 Wfeí.'í(^;Í;Mí 
Tjillian^inpr,  3005  Jackson,  Attorney,  Commissioner^^ Human^^.^ 

Luisa  EzqueiTO,*212  Fair  Oaks,  Teaches^ .  ^¿i  i  " 
Gordon  S.  Brownell,  1801  Hyde  St., ' 


Jean  F.  McClatchy.  3^71  .Tack 


•  ,丫' :大 jKTTtniie^j    A;  ii 色 pii;"':::  nv 

n.  Piiniic  itelations 

―     _  trer, 
'onStktus  of  Women        '  í'i:3:5ií    C'ü '  W 女地 tó-5iltí:|:;ií 


Joletha  Head.  114  Colby  St.,  S1 
Del  Martin,  651  Duncan  St,  Author /Lectu-rei 


/ 


Antonio  Á.  Grafilo,  768  Natoma  St,  Counselor/ Director, 

Filipino  Org.  Comm.  ;) rSf;:!U、Si'ii&— ;U",j5íí:|:.ír: 

L.  Line-chi  Wang,  2479  Post  St.,  University  Professo 大, ¿■'íífí        一  ^ 
― )ily  B.  Arzaga,  126- 15th  Ave.,  Pres.  Filipino-Amer. 三;) ííTU=l"íPí 公 


Commission  ―  ;  ^iiii^r^: 

Douglas  J.  Engmann,  408  Stanyan  St.,  Management 
Ephrain  Margolin,  60  Scenic  Way,  Attorney  íto 
A.  Cecil  Williams.  50  Parker,  Minister-Glide  Me 格 Uií.HL!:3:?íí>:Xí 以 :r:íí.:¡?%ft|j- 
Sue  Carol  Hestor,  4536-20th  St.,  Attorney 
Frank  Fitch,  2347A  Market,  Diversion  Service  1 分 f?;mFi 代 2; 
Idaree  Westbrook,  780  Clayton,  Education,  R&I  üfj  、  ^VZlkükí 
Yori  Wada,  565-4th  Ave.,  Buchanan  YMCA  Exe    干 ,!』 í     主 (T: 
Terrance  Ryan,  229-17th  Ave.,  Business  Manag 
_  iniel  J.  Silva,  3556-23rd  St., "  一 
rtin  Tom,  1717  Jones  St.  . 
ernian,  1529  Shrader,  Conservationist,  PI  W!'-. 
Howard  M.  Wexler,  2625  Sacramento,  Attorney  \  Wl 


Commun;:r[íi:i[-;;i;lí  ¡1: 、 人', 
■spor  -  _ 

Sue  Biernian,  1529  Shrader,  Conservationist,  PI  a*Sfír<ííí,¡(&,iS^- :  V;Ü¿'&í\é 


it.,  Directo 

Benjamin  Tom,  1717  Jones  St.,  Transportation  .hs'iW-i^W]  ■j^JSiiHt&x^i/í'rii 

- le  Biernian,  1529  SI     -      ―  ■ - —— ■   -  — 

award  M.  Wexler,  2 
Redevelopment  Ag 


Redevelopment  Agency 
Henry  R.  Wilson,  378  Waller,  Teacher  ^-^^ 
Alvin  H.  Baum,  Jr.,  2009  Green  St.,  Attorney  and  City  (¡i[iiii;;\Jiíi|j.;r^i)¿íi;:) 

Planning  Consultant  í 爾一' 

Hiram  C.  Smith,  1247  Fulton  St.,  Attorney  。 
Nancy  W.  Katz,  2  Whiting  St.,  Photographer 
Nancy  Walker,  375  Highland,  Diversion  Service  Rep.  -:ÍW¿ 


38 


巿簡 候選人 


姓名 : Jim  Reilly. 

地 ílh  :  No.  1800  Franklin  St.,  No.  506,  San  Francisco. 
職業 : 律師 

本 人競選 述公? let 格如下 : 

我 í;?^ 選此職 位的目 標是消 除巿律 師辦公 
廳的四 十年來 Í 亭滯 不前 、 對居 民的需 覺 

遲鈍 、毫無 效率的 况。 

三藩巿 不能界 許市 律師餘 廳 內泛濫 
的 利.; t 冲突 、 政治偏 fe  、 及歧視 凌駕於 公衆 
利益關 係的' ílíi?^  。 

我 以私人 律師身 份在過 廿五' 從事 

、 民箏及 行政法 律工作 ° 我相信 這藍經 

驗 和我維 擁公; Mij 益而非 該官^ 灼決心 7 使 
« 有资 格擔任 di 律 師一職 。 
選 票名. 解: 律師 

George  R.  Reilly,  2774-34th  Ave,  Member,  State  Board  of 

Equalization  ,        州;; 沽稅 務局: Sfl 

Kathryn  P.  Reilly.  1200  Ortet'n  St.,  Homemaker  JiM 
Frank  N.  Alioto  2893  Vallejo,  Restaurant  Owner  líftí:ÉlW 
Ann  Eliaser,  3074  Pacific  Ave.,  Consultant  W"l-^^ 
Robert  A.  Ross,  4200-20th  St.,  Newspnpor  Publisher ^ititS 
Chadwick  Clark  Erloln.  658  Grconwicli  St.,  Garape  Attendant 手 服? Sfl 
William  Jack  Chow,  G2fi  Grant  Ave.,  Attorney  at  Law  ;1! 師 
Thomas  F.  Hayes,  120  Stonecrest  Drive,  Contractor  承包商 
William  M.  Plath,  814  Grove  St.,  Chef         „      ,   j. 主厨 
Mattie  J.  Jarkson,  524  Belvedere,  Int'l  Vice  Pres  LjL^  . 

Garment  Workers  Union  Li 際女胀 iifi'iiij 主席 

Patrick  Sarsfield  HalHnan,  117-27th  Ave.,  Attorney  at  Law  íMB 
Aeripino  R.  Cerbatos,  142  Amhor  Di  ive,  Elect.  Engineer        子工 fi 師   " ― 
Mspr  C.  J.  McKenna,  75C.  Mission  St.,  Pastor,  St.  Patricks 聖柏 徳 禾 ■!】 克敎 區牲師 
Parish 

Angle  Alarcon,  240  San  Carlos  St.,  Legislative  Consultant 立 法顧問 
Wayne  Friday.  1005-1 4th  St"  Business  Person  ? 
Sam  Jordan,  4006-3rd  St.,  Caterer  S 簋 S 

Rev.  Jun  Hatoyama.  1521  Shrador,  Church  Minister  牧师勞 
Timothy  .T.  Twomov.  9.^26  Law  ton  St.,  Labor  Union  Repr; 

Int'l  Vice  Pres  S.E.I. U.  í5? 工工 含代表 ; SEIU"" 副牛席 

Philib  J.  SiíTpins,  290  Avila  St.,  Executive 川 rector  行 政主任 
George  Wah  On  ir,  52  Almadén  Court,  Insurance  Agent  保 險紀經 
Rev.  John  C.  Bee,  1411  Shafter  Ave.,  Pastor  St  Stephen 聖史 Í5 芬敎 堂牧師 

Church  ,        .    1  ^ 

Nicerita  D.  Revelo,  37  Sheldon  Court,  Investigator 
John  J.  Lyons,  081 -lUh  Ave,  Retired  ^ÍT^ 
Claire  C.  Wiles,  2201  Broadway  St.,  Film  Producer  S^^A 
Stanley  L.  Basterash,  555  Corbett  Ave.,  Architectural     建築 業代理 

Representative  .     〜    ,  ,  

Ted  Frazier,  2370  Filbert  St.  No.  104.  Community  Workei 社區 工作者 
Morry  Stein,  1050  North  Point,  Apt  No.  1507,  Retired      返休 傢具^ 沾商 

Furnitin-e  Dealer  ¡üf  Istí^^- 

Derrald  Etheley,  2424-15th  St..  Coniiiuinity  Worker  \¿Z 
Jose  Leonel  llnarte,.205  Jersey.  Insurance  Underwriter  5!^S«xn« 
Joseph  B.  Zaarour,.  330  Country  Club  Drive,  Business  Tax 商業 稅顧問 

Consultan 气 

19 


司庫 候選人 


姓名 : Kay  Pachtner. 

地址: ■■No.  155  yicksburg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 «: 消費 者經濟 學者' ' 
本 人競選 以上公 職資格 如下: 

三藩 市居民 知 道他們 所繳交 的稅款 
到底用 於何處 • 納税人 首次要 應付本 一項 

十 億元財 政預算 o 在過 去兩年 , 物業 稅嶽增 

了百 分之三 十至三 十五 • 本市 財政的 健全有 
賴勇 於發言 的官員 。 身 爲一個 消費者 經濟學 
者; 我設 立了全 美最有 效率的 消費者 保護機 
構 , 我協 助數以 千計的 人士得 回共 -百 四十 
多萬元 。 我並監 察各經 濟機薄 , 出版 全國著 
名 的消費 者指南 "揭 露了政 府的驚 人浪費 1: 
及 無效率 • 我將 是公款 的堅强 捍衞者 °  . 
選 票名稱 : 消 費者經 濟學者 •  ' 

Art  Agnos,  637  Connecticut,  State  Lesrislator  S^ÍÍS 員 

Angie  Alarcon,  240  San  Carlos.  LegWaüve  Consultant 芸^^ |g 
Rosario  Anaya,  240  Dolores,  School  Director  X 
Robert  H.  Bahmer,  153  Vicksburg,  Retired  Archivist  of  the 

U.S.  退休政 府檎案 保管官 

Wilíia'm  K.  Coblentz,  10-5th  Ave.,  Attorney  ;拿師 
Antie  Belisle  Daley,  795  Geary  St.,  Confidential  Sec  tto  J^" 
Sheriff  承 法吏機 密秘臂 

Del  Martin,  651  Duncan,  Author-Lectnver  . 
Ina  F.  Dearman,  217  Upper  Terrace,  IíomeExxcutive¡. 

Planning  Commiss.  住宅 營建行 政人員 、 市計劃 

Joan  S.  Dillon,  50  Gardenside,  Librarian  ,丄. 丄 5Í  ?:! 員 

Ann  KHaser.  3074  Pacific  Ave.,  Community  Consultant  eta 顧問 
Jf^nffir'       讓 Union  St.,         SF  Fire 消 防委員 會主席 
Frank  Fitch,  2347A  Mfirket  Diversion  Service  Rep        f  f  gj^^ 
James  M.  Foster,  67  Waller  St.,  Criminal  Justice  Jg^XÍ 
Joseph  Freitas,  Jr.,  2  Beij^iont  Ave,  District.  Atto  ^-^^^J 
Herman  Gallegos,  149  Ripky  St.,  Police  Commiss.        委員 會娈貝 
Zuretti  L.  Goosby,  299  Maywood  Dr.,  Dentist       „,?;^^^^^.  麼 
James  R.  Herman,  635  Connerlicut,  President  ILWU  .  5gf  fj'^f 塞席 
Richard      Honesto,  65  Wood,  PherilT,  C&C  of  San     二 藩市縣 承法更 
Aerar  Jaicks,  62  Woodland,  TV  Dircciov,  Chairman  SF  Dem.^ 
—Centra]  Comm.  電視節 目導演 、 三藩市 民主黨 中央委 貝會主 席.. 

Ruth  S.  Kadish,145  Delmar  St.,  Airport-s  Commissioner 機 場委員 會委員 
Elinore  E.  Lune,\21-21st  Ave,  Sociologist  社 會學者 

George  R.  Moscone,  45  St.  Francis  Blvd.,  Mayor  of       三藩 市市長 

San  Francisco  "  «*:Eír 安 " a 未 = 

Joan  McKasklelíurphy,  2255  Washington,  Pohce        ^務 委貝 會杂貝 

Comnííssionei  ^  . 

William  M.  Rotíi,  2721  Pacific  Ave"  Business 丽 n 
Lillian  K.  Sing,  3005  Jackson,  Attorney-a t- Law  萍帥 
Beniamin  Tom,  1717  Jones  St.,  Transportation  Analyst-State 

PUC  加 州公用 寧業委 員會交 通分析 M 

Yoxi  Wada,  565-4th  Ave.,  Buchaiian  St.,  Y  MCA  l)u-e:.tor  ? ÍÍ 干 仁街男 
Nancy  Walker,  375  Highland,  Diversion  Service  r 年會行 iá¿ 任 

Representative  康復服 務代表  ' 

Idaree  Westbrook,  780  Clayton,  Education  for  Kesearch  & 

Development  敎 育硏究 及發展 

20 


司庫 人 


姓名 I  Thomas  C.  Scanlon. 

地址 : No.  631  Vicente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二 市縣 líj 車 

本人 競選以 1: 公職资 格如下 : 

我^ 二 藩 市出生 7 全心全 意爲三 藩居民 

T- 作 [1 有 廿九年 。 過去 六年任 本市司 庫期間 
》 价、: 听 iH、t 的稅款 經過我 僅慣、 精細 的處理 

, 狼得了 - -惊 二千五 萬元 以上的 利息。 我 
開始 使用的 計算機 管理現 款辦法 ; 在:^  一 

年内 y 就 協助帶 進二千 izg 百萬元 的利息 。這 
í^iHc 入 等於爲 本市毎 個住宅 擁有者 減稅七 J  . 
、  六兀 。 我薪 1^,1; 於我已 I 澄寶 的能力 、經 驗、 
^創 造件. 和積極 的表現 7  m 選我連 íí: 市司庫 
選&; 名稱: 現 任 市司窜 

**iÍ^h'Uhoof  Vi(.-cnts  St.,  Registrar-Mercy  ;:: ¿ 西中 5!2J;iJm 

Ernr-s)  C.  Ayala,  410?-l-!oih  St.,  Youth  Director        少年 SfSTt 任 

Í*.  '?ntm-n1o,  4  )  1  Yorba  n-ipna  Ave.,  Retired      休三 * 市, Í 上 E 文 /Ü 校 
u'f^ír 隨;' 'lor-S.R  Coniiniinify  Co! lepe  District 
officii     Chestc",  ■132  Gold  Mine  Drive.  Retired  Union       工& «Ui 

Yehall  Chin  3146  Lyon  St.,  Public  Accountant 公共 6;?;^'5 
S?-?r.t'c  \  Chopnclas.  .jl  l-2('>t.h  Avcii-.p.  Attorney  at  Law  íüpit 
P.  Clecak.  13»I,al:e  Morccd  Hi-1  South  Lawyer  S 
5")oj^  R.  Crabtree.  1  noo  Cou^h  Street.  Hou.seWife  S 
To."  T  v^.*'  Mailti?,,  1 10-S2nf!  Ave"  lietired  Educator   ^i^m^m  . . 
Republic 

Ave.,Publisher-The  Mabuhay  i^^SS^g 

John  F  Koran,  900  Rockdale  Drive,  State  Senator  州^ 
„.  .  Y'rg'm。a  Fusco,  34  Cervantes  Blvd.,  Sec,  Manna 

F^:^¡¡^!^rS:^.t;¡^' " , "城市 改進^ • 
S"^''  Ch"rch  Gupta  191 0-Green  Stroct.  Attorney  at  Law  ms 
?  hop,as  F.  Hayes,  1 20  Stoneorest  Dr.,  Contractor  »S 
ííOi"'*!  T.Kruper,  23  Miguel,  Attorney  at  Law 
tte{nire  M.  I-anipan,  16S8-23rd  Ave.,  Office  Manager. 

LJpí|nX^SScn.n  Ave..  Legislat^ 工會 卿 
^?, Mclnerney.  12。  Vale  Avenue.  Lawyer  fm 
^ilham  Moskovitz,  1177  California  St..  Retired  休 

J  Muscat  315  San  Leandro  Way,  Educator     教 ff ^ 人士 

wSH^^^^ake  Dr.,  B 一 

Ewing  T—  AU^S^ 業:, 主 
J,K:'ra'SSs=ík=erer& 。 一 藉竿鶄 《I 人 

.=«¿!S; & ^ág: 五 gl| 『表 


21 


I  MN  s  A  .  ;  I  場 


公園灌 漑公債 


- 九七 七年康 樂與公 園部改 ,《i 灌槪系 統公債 。 提供九 FÍ 二 十七萬 元公債 , 用 作改善 

、 縣康 樂與公 ¡5ii 部的 潘;; H 系統 。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分 遊樂場 ; —i^ 本市四 個高爾 夫球場 。 這些自 
動灌 漑設備 , 可庄晚 間使用 , 每年可 節省用 
水三 億加崙 » 並 使園丁 免除人 工灌漑 而從事 
其 他職務 o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同意 
―二 藩 巿發行 普通義 務公债 總額 九千二 百七十 
萬元 ,用 以在本 市公園 反康樂 場地! :3 動灌漑 
設 (精。 


如選 民役票 反封此 提案: 卽反 封三藩 巿爲此 
[】 旳而發 行這 些 公清。 


A 提案 

Kí 情况 : r 卜 -九七 - 奇. 以來 , 康樂 與公園 
mm- 项計劃 》 以 改,》 没備 。 現擬 

^R^m^4if&>m  í'lilM/ 賺系統 。 ñíí 

'门. 多以人 工繞水 》  被認 爲?! 用水 》 

I. 丫  lllí'iM 川 iiÜtií 地 , 並. 降低丫 Í  1:12 區 

U 水氣; '! 《 。 

i  :  A 捉:^ 將: #許: :íí|T|/ 發 Í 了?, 通^ 務公 

Lí-:  :n 七十 sbi: , 川以 Mi/w'ií^if/í^ 系 

範 K、ííii^<í^l"j 公 I 调 ; r.-¡-J{-ñ>miJjmi 

¿ 樂 4i 地 ; 約翰^ 都: 反!; 1羅》;!:亞凡; 遍郤 


23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A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1^1]下 : 

本 人認爲 , 此 項公債 提案如 被通過 ' 以 
十九年 爲償還 期全部 售出時 , 按目前 同市公 
債有 關的利 率計算 , 估計費 用約爲 : 


利息 


$9: 
4  ; 
f  1  3, 


27  0 
04  9 
31  9 


0  0  0 兀 
9  2  571; 
' 9  2  5 元 


根 據一項 五年建 設方案 , • ['九 年內" 
平均須償付債務七― 卜萬^;^-千元 ' 相等; 
又百分 之九一  Í  -仙 C  to.  0190  ) 的稅率 

根據 市行政 法典第 2.  37 節條款 ' 

意 見如下 : 

擁有 fr^ 溜他 五千元 、 八千七 — fHH': 
一萬 二千: íü'l" 元 物業者 ' 增稅 率扣. 所 
均數字 估計爲 :  ― 


it 

'¿i 


估 價 


五千元 

八 千七百 五十元 
一萬二 千五 百元 


由估  1 賈値減 除一, 七五 〇元 
住宅 擁有^ mm 後之 
增稅率 


二仙 


六毫: 
一元三 毫三仙 
二元 零四仙 


未減 除住宅 擁有者 
兌稅 額前之 
 f^5L_— — 

九 毫五仙 
一元六 截六仙 
二元 t  二庭 八仙 


本 


根 據力口 州選擧 法例第 5  30  1 節條文 

人意 見如下 : 

依據 目前同 本市售 寶公債 有關的 利率及 

一九七 七年至 七八年 之«估 價名錄 ' 估計 
公 債售出 後的第 一個財 政年度 , 爲此 項公債 


簿措 之徴稅 率應爲 百分之 ra 十二仙 (0  -  0 

) 。 依據五 完 計算' 估計十 ^!^: 

內錄 措以償 忖所需 之最高 徵稅率 爲二又 
之九 十一仙 ( 0  '  0  2  91   ) ' 此稅率 估計: 

九八 r: 年至 一九八 三年则 政年度 出現 。 


III 


24 


公決 發行公 債條例 


A 與 B 提案 


木 '东 ti¿ 出 於 九七 L 年 卜-月 八 1』 於 I 藩 iP  、 縣 
^^特 別選舉 , 公 決發行 1~ '列 公依 以應木 iP 設匿 , 建 
虔成: /ú 成 卜列 Í^J/Íi|y 政改 良之需 : 九百二 卜 t: ,«31 元用 
以改良 I 藩 ifí、 縣 tíí 樂 與公園 部灌漑 系統, 六 百萬元 
Ifj 以改 良二藩 ilí  、 縣防 火系統 , 包括 救火艇 ; 又此項 
'ÍÍ 政改 良之估 3 十 將人 於木市 通常每 年收入 , a 所 
S 之夂付 將人於 1^ 年稅賦 之所供 ; 上述 各項事 務之賨 
i ; 此 公依利 率之制 定與木 Ü 付給之 稅賦^ 措 ; 木提 
g 迎 Í 與 特 別 選 8* 公决 之與 ilí 選 聯會舉 行等 , - 併制 

ííi 節 定 期 • 九 t: 七年 卜 - 月八日 ' S 期 —二在 
一 二藩市 、 縣, 行特 別選舉 , >1(§求市民 公 决發行 列公 
!í 以應木 IÍT 設 ÍÍÍ  ,  ÍÍ- 造成: 成 列各項 市政改 良之; 寄 
Jí; 数 H 及其 tj 的 如下: 

(a)  九 t:  t 年 樂與 公園部 改 灌 激 系統 fiííí 
九 S  : 卜 ü  /5 元 ffl 以 支 付 坩設及 改 藩 ifí  、縣 
g 榮與公 園系統 Í3 括 設備, 丁. 具, 及所 fítt 他 -I: 作 
財 產成建 築物仃 必要或 ifí 便 於三藩 rfí  、 縣康 樂與公 
3 系 統之增 ES 與 改良。 

(13) -九 Í:  t 年改良 rf"í 防系 統公使 
六 元 支付坩 ií 及改良 二藩市 、 縣消 防系統 
包 括設備 , ,  一 救火艇 , 及所' 他. T. 作 , 財 
';成 築物仃 必要成 fí 便於: 雜市 、 縣 消防系 統之增 
lifí 與 改良。 

if 八:: 節 於第 -節內 所述之 政改 良之佔 計費用 
f¡S 由 參, iiSfíja 决制定 , 其 數額如 1^  : 
' 康樂與 公園部 改良灌 漑系統 公偵逮 決案? 510 
j~7  7  . 共九百 : 卜 七萬元 , 

I 消防系 統改良 公債, 決案 íli  511 —— 7  7  ,共 

is, «51 元。 

上述 ja 决案之 《項 均經由 ip 參議會 以三分 之二或 

丄 通過, 決 議案第 510 —— 77 及 5  11 —  77 

'經 itis 之 核准, a 毎一決 >IJ| 案 均經藝 面陳述 程序, 

爲各該 所', 澄之款 項大於 本市、 縣通 常歲入 , 其所需 
支付 大於每 年稅賦 之所供 。 

此項市 政改良 佔 計 費. ffl 之 支 付 方 fe 爲 發行 三 藩 市 
公債, 木金 - 如所定 。 


25 


所 述之費 用經決 議在案 , 成爲 各該改 良之估 計費用 
第三節 特別 選舉應 予舉行 , 投票 結果應 f 細究 

以確 定各節 , 此項投 票程序 關 各節均 應依循 加州法 

律施行 。 

第四節 所 述特別 選擧應 於一九 七七年 "h —月八 
日, 星 期二, 與 fíí 普選聯 合舉行 , 官方 所公佈 市普選 

之選 擧區, 選舉 站及助 選人員 應爲 此特^ y 選 擧之選 
擧區 , 選擧 站及助 選人員 ' , 此特別 á 擧所 用之選 
票亦 應爲市 齊選 所用之 選票, 選 民註册 官應將 有開市 
普選 選舉區 , 選舉 站及助 選人員 等之通 吿於一 九七七 
年 卜月十 五日或 其前後 pj 載於二 藩市' 了 觀察 報'' 。 

第五節 於此 特別選 擧所用 選票及 於所用 選擧機 
器 上除. 印 其 他法律 規定之 事項外 , 應分別 列各 
項提案 之宣示 : 

, (a)  —九匕 七年康 樂與公 園部改 灌 激 系統 公債 
坩負九 百二十 t 萬元保 付債. 務以供 三藩市 、縣與 
公園 部改良 灌漑系 統之需 。 

(t) -九 t 七 年改良 消防系 統公債 
增負六 百萬元 保付債 務以供 三藩市 消防局 改良消 
防設備 , 包 括購置 -救火 艇之需 。 

於使 用選票 以表決 任何提 案時, 對 各該提 案投贊 

成;^ 以增 ñ 保付 债務 , 應於 " 赞成 " 字 樣右邊 空白處 
打 -交加 (X) 。對 各項 提案投 反對^ 以拒絕 增負保 

付值務 , 應於 " 反對 " 字樣心 ―邊 空 白處打 一交加 (X) 

以 選舉機 器表決 此特別 選舉時 , 此 種選擧 機器應 

7^ 安排 使合格 選民可 於註明 所提提 案題目 之就近 " 贊 
成 " 字處拉 F —楨桿 , 此卽表 示贊成 , 又使可 於註明 
所 提提案 題目之 就近" 反對 " 字 處拉下 -槓桿 , 此卽 
表示 反對。 所述選 舉機器 及其準 備工作 應依照 各有關 
各節 法律規 定施行 。 

如於此 特別選 舉中採 用打孔 卡投票 , 該提 案投贊 
成票之 選民應 於該提 案右邊 " 贊成 " 字 處打孔 , 該提 
案投 反對票 之選民 應於該 提案右 邊'' 反對" 字 處打孔 。 , 

第六節 如於 此特別 選擧中 it 三分 之二選 民投第 

-節 (a) 段所載 康樂與 公園部 改良灌 漑系統 公債案 

赞成 票以授 權增負 保付債 務則此 項提案 應視爲 受選民 

之接納 , 得 以發行 公債以 支付所 述之市 政改良 g 用 。 

(下 轉第 104:^)「 


節省用 水與錢  、 

A* 提案是 一項總 m 百二十 七萬元 
的節省 用水、 自 動灌漑 的康樂 與公園 公債。 

請投 票贊成 'a  " 提案 ; 因爲 宅將爲 本市節 

省用水 , 爲你 一一 鈉稅人 一一 節 省金錢 o 

據園 家估計 ,灌漑 公園、 體育 場地及 

遊 樂場地 7 從人 工灌 漑改爲 自動灌 漑系統 7 
將 節省現 有用水 量的百 分之四 十五到 百分之 
五十五 。 人 工灌漑 分浪費 。 自動灌 漑可減 
少脫 水現象 r 澆 均与 ? 並 能控制 用水量 。 
根據目 前的用 水量, 如 果通過 提案》 
每年 可節省 三偉加 侖用水 。 

.       通過" A  " 提案可 充份享 用公園 
自動灌 觀系統 ) 可 以在夜 間灌漑 本市的 


體 育場地 、 公園 、 高爾夫 球場和 遊樂場 
樣 , 我們在 日 間便 可以充 份地享 用公園 
可防止 夜間不 屑分子 的破壤 。 還— fíí 以增 
坊的用 水氣壓 ) 因 爲灌漑 公園是 在居民 
需求較 ÍSi^ 灼時 M 行的 。 

通過 。 A  " 提 案可改 善公園 的管理 


'1^ 


金門 公圜 和本 市的一 百二十 個街坊 

、 廣場和 體育場 y 大部分 都是人 工灌漑 
美 國其他 大多數 城市都 已採用 自 動灌漑 
爲 效杲好 而又節 省財力 。 自動灌 漑還可 i 

動圜 r 用較 多的時 間從事 於種植 和修^ 

y 因 而改善 了三藩 巿公圜 的美觀 7 並使 
成爲 一個更 怡人的 居所。 現有任 職的圜 

會 因自動 灌漑而 失業。 


『助者 : 


市長 


Mayor  George  R.  Moscone 
Supervisor  John  L.  Molinari 
Supervisor  Terry  A.  Francois 市繁議 目 
Supervisor  Alfred  J.  Nelder     '  1』 多 
Supervisor 

Dorothy  von  Beroldingen   ^  二,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 公用專 擎丞昌 # 
Recreation  and  Park  川 节术女 W 

Commission : 

Eugene  L.  Friend 

Loris  DiGrazia 

Msgr.  Peter  Armstrong 

Tommy  Harris 

Lidia  M,  La  Garda 

Amy  Meyer 

Keith  Eickman 


City  Planning  Commission : 

Ina  F.  Dearman 

Toby  Rosenblatt 

Charles  Starbuck,  III 

Susan  J.  Bierman 

Gordon  J.  Lau 
Franco  Mancini 
Rudolph  Kesenheimer 
Susan  Kesenheimer 
William  D.  Evers 
Margot  Patterson  Doss 
Walter  A.  Haas 
Daniel  E.  Koshland 
Kevin  and  Sheila  Starr 
Claire  C.  Pilcher 
Marrón  Kendrick 
Esther  Marks 
John  H.  Kirkwood 
John  H.  Jacobs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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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確 fe 經 fírí 町官: 


P 據 


26 


á 


請役 票贊成 '、 A  " 提案 


通過 " A  " 提: 案 ,, 三 藩市每 一個街 i 方和 

é 域 is 受惠 °  1^ 重個 公債的 款項外 , 巳通 
Í 的 州公債 3 另 撥給成 ^ 公園 部一百 六- 卜 

l-rc  7 用 於這項 MU  。 州 政府這 箪撥款 ' 加 
'í¿    A  " 提案 7 將可在 五年內 把本市 的所有 
、 遊 、 高« 球場' 和 、草場 , 
&用; fí^ 改的自 動灌漑 系統。 


加 以利用 ., 這是 明智的 生態學 。 A ' 
將使水 源日缺 的今天 得以節 省大量 用水。 由 

於:: S 是有? 匆妁管 理工具 y 爲本 巿節省 用水亦 
卽 是爲納 税人節 省金錢 。 最後 , 圪將 爲園丁 
節省更 多時間 用於裁 植和美 化本市 的公園 。 


1 


贊成 、、 A  、' 提案是 爲將來 而投票 

I、  A  " 提案! I 了根據 本市新 的後水 管埋計 
BJ  ;  Í 吏康 »公[11 部回 收金門 公園之 用水而 


贊成 k" 提案一 高爾夫 球基金 

高爾 夫球場 將自付 用款' 高爾夫 球'^ 
得 歲入毎 年撥支 巿普通 基金均 用以改 善高爾 

夫球場 。 據審 計廳 的估計 y 在 公債有 效期限 
內 •> 從球! 昜所收 費用將 i 二百 萬元 , 這筆款 
項;^ 用於 自動灌 漑高爾 夫球場 。因 此》 改善 

高 爾夫球 場的經 費來源 , 不 用徵收 地產稅 • 


Diane  Hunter 
Anne  Halsted 
Co-Chairpersons 


空間/ 公圚 改革 公民諮 委員會 會員 


embers  Open  Space/Park  Renovation  Citizens 

Advisory  Committee 

' Luster  Donna  Yick 

ay  Herzstein  Claire  Pilcher 

e  Duesdieker  Anita  Patton 

rd  A.  Chickering  Kirby  Ortiz  de  Montellano 

e  Brown  Rosemary  Menninger 

Vngelo  Anne  Halsted 

Hunter  Dorothy  Erskine 

ine  Pring  Marvin  Edwards 

t  Wein  Mary  B.  Connolly 

Landis  Alan  Wendroff 

le  Coleman  Rodrigo  Reyes 


Additional  Endorsements 


Phillip  Burton,  Congressman 
Frances  McAteer 
James  Fussell  Jr. 
Supervisor  Ronald  Pelosi 
Marjorie  Stern 
Richard  K.  Miller 
N.  Arden  Danekas 
Ann  Fogelberg: 
Julia  Porter 

Supervisor  Peter  Támaras 
Supervisor  John  Barbagelata 


Rose  Sarao 

Supervisor  Robert  Gonzales 
Mary  Margaret  Casey 
Supervisor  Dianne  Feinstein 
Steve  Rubisa 
Lilia  Medina 
Senator  Milton  Marks 
Supervisor  Robert  Mendelsohn 
Betty  Parshall 
Len  Heinz 


I 


-:-以_11 所載之 論據?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Í27 


反對 A 提案者 之論據 


公共 委托管 理的康 樂與公 園物業 , 由於 
繼續蓄 意施行 破壤性 的措施 , 管 理不當 , 造 
成 只利於 物而不 利於人 , 康樂 與公園 委員會 
的 委員們 現在又 建議用 公款綠 化草地 , 以利 

毗鄰 的地主 o 他' 不但 不把康 樂與公 園的設 
備 好好管 理以利 於人民 , 反而 不負責 任地對 
人民 的需求 置若罔 M  y 竟利用 納稅人 的錢装 
置自動 澆水! #7 因 而削減 了園丁 的工作 y 與 


此 同時人 民的康 樂設備 日 日 惡化 而變成 _! 
的 貧民窟 • 當 他們把 弗萊沙 克格泳 場拍】 
爲商業 停車場 和:蠻 苗窩時 ; 他們就 取消] 
賺的康 樂場地 y 不 能爲人 民用作 公共? 
憩 之所。 反對以 公款用 樂 與公園 tü 
除非委 員們開 始採 取有利 於人民 的行動 it 
投 票反對 A 提案!  Ill 

Kamini  K.  Gup  t 

,'Vi' 

,  i 

■  《■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7 係作者 個入意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28 


消防 局公債 


B 


—九 七七 年改善 消防系 統公債 。 提供 六百萬 元公債 , 用 作改善 三藩巿 消防局 旳消防 
設備 , 包括購 置新旳 消防船 。 


B 提案 


!前 íi!í 况: ñ 一九 〇 六年地 震大 火後, 三藩 
Í 卽 K 封/' 各項 劃 , 以改善 其防火 系統。 一 

i 七一 年發行 公债, 卽爲支 付大窗 自有之 
Í 火設備 ,包 括擴用 lO; 壓防 火水管 系統, 獨 
〔於市 內之用 7)^、 供應 。 但本市 仍有些 地區沒 
龍極" 腦 系統。 

r 議: B 提 3溯_ 容許三 藩市劍 i'' 普通義 ^ 
Í 六 W 萬元 , 用 以推行 改善三 藩市防 火設備 
i 方衆 的下一 歩計劃 , 其中包 括擴用 高厘水 


管系統 , 購置新 的快速 防火艇 , 建造 更多地 
下 蓄水池 , 和完 其他現 代化和 改善計 
劃 。 普通義 債的本 息係由 W{ 賞還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jtbt  ':: 卽同 意三藩 市發行 
公債 總額六 百萬元 , ,. 若干本 巿防火 
系 統的髓 調。 

如 íig; 投票 m 此 '  胃三藩 市爲此 
目的 而發行 公債。 


審 計官對 B 提案 意見書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U  就有關 

B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 ^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公 被通過 , 以 

十七年 爲償還 期全音 瞎出時 , 按目前 同市公 
債有 關的利 率計算 , 估計費 用約爲 : 

償 還公債  $6  .  00  0  ,  00  0  71; 

利息  A'A4o」.oio— 元 

$8  ,  640  ,  000 元 


根據一 項三年 M 據 , 十七年 內每年 
平均 須償付 債務五 寸萬零 八千元 ' 相 等於一 


又百分 之卅八 ( $0.  0138  ) 的 稅率。 
設 完成後 , 預期 營業與 保養費 用減降 。 
計可 節省四 十萬元 , 相等 於一又 百分之 
$0.0109  ) 的稅率 o 

根據 市行政 法典第 2.37 節 , 
意 見如下 :  •  ■ 

擁 有估價 its 千元 、 八千七 百五十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物業者 , 增税率 担負所 
均 數字估 觀 : 


估 


由«値 減除一  ^〇 元 未減 除住宅 擁有者 
住宅擁 有者免 M 後之       免稅 額前之 
增»  增稅率 


■J] 


五千元 

八千 七百 五十元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四 毫五仙 
九毫 七仙 
一元四 «A 仙 


六 毫九仙 
一元二 毫一仙 
一元七 毫三仙 


根 據力, 胃 fe^J 第 5  3  0  1 觀条文 , 本 
人意 見如下 : 

依 據目前 同本 巿售買 公債 有關 的利率 及 
一九七 七年至 七八年 之物業 《古 價名錄 , 估計 
公 債售出 後的第 一個財 政年度 , 爲此 項公債 
籌措之 徵稅率 須爲百 分之九 十九仙 ($0.00 


9  9)。 依據三 次售完 ■  ,  im-t-i 
還期 內鋒措 以償付 所需之 最高徵 稅率怎 
百 分之九 i ^一 仙 C  $0.0191 ) ,  m 

計 K^AAO¥ 至一; fLA —年 財政年 g 


30 


B 


、 


成 B 提案者 之論: 


-: 藩市的 消防局 y 揚名! ^《際 ; 消 防能力 
i 7 功效大 , 方 法先進 ; 確保 巿民的 生命財 
? ; 卓 有成效 。 因此 , 本巿的 建築物 雖多是 
: 材達成 且稱密 y 但 防火保 險率却 非常低 


的。 。: B " 提案 將以管 理便宜 ; 更 現代的 , 
快 速的消 防艇代 替一九 五四年 的舊式 消防應 
o  B  提 ^ 把阿斯 比利水 庫控制 中心 自 
動化 7 以削減 僱員的 開銷。 、、B々 

建那些 過時的 7 不可 靠的消 防設備 


■  一九 七一年 7 消防 局開始 一項分 階段的 
M y 以 削減管 理貲用 並與此 同時改 善防火 

.1': 障。 這餅 計劃 的第- -兩衡 皆段? 已 爲選民 
J 於一 九七一 年及一 九七四 《f 通過 。 


一九七 七年的 防 火&: t 提案 ? 是 這個計 
的 另一必 需歩驟 ; 並 且是數 十年來 作出初 

努力 , 把 消防局 的' 憂良的 、' Mm' 水管系 

擴! fiíf] 之 7 這 個系統 是特別 設計用 以抗震 


,、B' 

、、 B" 
、、 B" 

更 富效能 c 


提»生 命財產 更好的 保障' 
提案胃 防火保 險率繼 續低廉 o 
提 案將可 削減管 理費用 。 
提: ^ 変 防火保 障更齊 現代化 7 


保護你 包和 的城市 一一 請 投寧贊 
成 、、: B" 


W'új]'^  •     Supervisor  Dorothy  von  Beroldingen 
^         •     Andrew  C.  Casper,  Chief.  Fire  Department 


以上所 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確 g 經任 何官方 j 


31 


機場稅 收公債 


C 


J- 稅 收公債 o 三藩市 、 縣機場 委員會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應否 發稅公 

, ; S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 作購鼠 、 興建 、 改善和 發展三 藩巿國 際機場 旳設備 , 包 括修: 
一 個工業 廢料調 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装修 , 行李装 卸設備 ' 候機室 , 停機坪 , 行人 
珞設備 , 工程和 設計費 , 以反 其他項 目和三 藩市國 際機場 所需旳 物業和 建築物 ? 


■  C 提案 

目 前 情况: 一九七 〇 年 ' 三藩 市選民 公決設 
立機 員會 , 細湖, 稅收雜 , 供資 
發 展機場 。 一九 七六年 , 機―場 發售赌 
總額一 億四 千三百 萬元, 開始 了現有 之擴建 

計劃 o 此擴 建計劃 目 前有些 已竣工 , 有些仍 
在 興建中 o 下一 歩的發 展計劃 , 是實 現現代 

化及替 換舊設 備'。  , 

提議: C 提 M 容許三 藩市發 行稅收 公債總 

額九 千萬元 , 用以 繼續發 展機場 ' 其中 Mí 
興 建一座 新的工 業廢料 調理廠 , 以符 合州政 
府 防水汚 染標準 ; 把不 符今日 防火和 安全法 


令的 旅客進 出境大 廳和裝 卸站改 建新的 
»?的 爲海外 旅客服 務的海 關設備 ; 使 
廿三 年舊的 中站達 現代化 , 巴 現有名 ^ 

亭車場 連結起 來 。 如仍 有費用 , 其他 

之工 程亦 將進行 o 稅收 錄之本 息將由 
之歲 入償還 a 

如選民 ^贊成 此提案 : 卽同意 三藩布 

胃 公債總 m 千萬元 , 用以改 建三藩 

場 的舊設 備並使 之現代 { 匕 。 


如選 民投票 m 此提案 : 卽反對 
目的 而發行 á>í 責。 , 


32 


I 


«ÍÍJ^Ííi'W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i^f i- 市 則败之 响 , 發表意 MJííT  : 
本人認 1:0 , 此 j;íí 公偵提 如 被逝過 ' 以 
AMí'íi^l 期^ 翁出時 , 按 ñ 前市 公债有 


審計官 對'、 C" 提案 意見: 

年 平均須 償付本 妙 3 五百六 十萬零 三千元 


卿續 , 

90  , 

0  00  . 

00  0 元 

利, a 

83  , 

7  0  0  , 

00  0 元 

7  0  0  , 

0  00 兀 

根據 

:年雄 í& 方衆 , 

三十- 

-年内 45.: 

此一  IBCA^ 債係由 三 藩市, 際機 場淨收 
入中抽 取部份 款項以 支付 , 機場 之淨收 
入被 規定作 保證該 類公債 之支付 。 除 以定額 
淨收 入支付 公債外 , 機 場委員 會不必 承担公 
偵 之本金 或利息 , 三藩巿 、縣 之信用 及課税 
機力 , 亦 不會作 支付此 項公債 本金或 利息之 
保證 o 


1^ 參 對 cil^ 表 果 


r 


mmmmñ-t)^ 廿五 曰 以/ w  二票表 
過 , 將 C 提 í^á^ 選 民公決 。 ^決 紀錄 

下 : 

,fr 成之 di 參^ 滅 : 

irbageJata,   Francois,   Kopp,  Mehdelsohn, 
ílder,  Peloí,;   Taina:  as,  von  Beroldingen. 


投票反 對之市 渗識員 : 

Feinstein  and  Molinari. 

此 議案經 於八月 四日由 
市 長簽署 。 


I 


33 


有 關投^ 表決稅 收公債 的決議 


C 提案 


按照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  306 節及- --九 四-年 
稅收 公債法 , 現 決議在 三藩市 、 縣 擧行特 別選擧 , 提 
交本 rlí  、 縣 合格選 民公決 發行稅 收公債 提案。 稅收公 
債本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 和發展 
三 藩市國 際機場 的設備 ; 這 個稅收 公債特 別選擧 , 將 
於 一九七 七年十 一月八 日市普 選中聯 合擧行 。 

三藩市 、縣 憲章第 7  •  306  (a) 節規定 ,一俟 

獲 得機場 委員會 的建議 , 市 參議會 卽須根 據決議 , 按 
照一九 四一年 稅收公 債法, 提交三 藩市、 '縣合 格選民 
公決 發行稅 收公債 提案, g 在購置 、興建 、改 善和發 
展 機場或 機場的 設備; 但 必須符 合機場 委員會 所建議 
各項條 件並在 機場委 員會管 轄之下 ; 

三藩市 、 縣機場 委員會 , 根 據一九 七七年 五月三 
日所通 過的第 7  7—0  129 號 議案, 按照市 憲章第 7 
•  306  (a) 節, 提交三 藩市、 縣 合格選 民於一 九七七 
年 十一月 八日的 選擧中 , 公 決發行 稅收公 債提案 。 按 
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稅收 公債本 金總額 九千萬 
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機場 的設備 ,• 由機 
場 委員會 管轄, 並須 符合機 場委員 會在第 77 — 0129 
號 所建議 的各項 條件 。 一 如三藩 市國際 機場專 業工作 
人員 在一九 七七年 四月向 機場委 員會呈 交的一 份報吿 
書中所 闡明的 。 該報吿 書題爲 " 三藩市 國際機 場擴建 
計劃 , 現代 化與替 換階段 。 

因此 , 三藩市 、 縣市 參議會 通過決 議如下 : 
第一節 宣佈擧 行稅收 公債特 別選擧 , 這 個選擧 
將於 一九七 七年十 一月八 日星期 二在三 藩市、 縣擧行 
。 按照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  30  6 節和 加州一 九四一 

年 稅收公 債法, 提 交市、 縣合格 公民公 決稅收 公債提 
案 , 以 便提供 基金用 作瞎置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機場 
的 設備, 由三 藩市國 際機場 委員會 管轄。 提案 全文讀 
作如下 : 

三藩市 、 縣機 場委員 
會 , 按 照-- 九四一 年稅收 
收公 債法, 應否發 行稅收 
公債 , 本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和 
發 展三藩 ñtí 國際 機場的 設備, 包 括修建 一個工 業廢料 
周理癥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裝修 , 行李裝 卸設備 , 候 


稅 收公債 


停 機坪, 行人通 23 設備, 停車 設備, 丁. 程 
以及 j  £ 他 項 n 和 7- 藩 lb'  1=^ 際 機 場所 的物 
建 築物? 

第二節 這侗木 金總額 A 千 萬 元 的 稅 收 公 (t 
下簡稱 "公债 ") , i¿ ^議 Í^ÍÍYf! 金改 g 企業 ( 
簡稱 " 企業 " ) 卽 :- 藩 IÍÍ 阈 際機場 , 包抗说 的 
和所 加建 、 修繕 、 擴 建和改 B  。 现 ÍÍ 的 機場和 
今後所 作的改 », 將構成 -俩 統-的 Vlí 整 的企業 
後一 切歲人 將保。 劳償 S 公債。 

(a)      發行 公 債 的 n 的 , ri: 於 {!¿ 供 «■ 金 , 

購置 、 興建、 改善和 發展; 藩 ifj 國 際機場 的設備 
括與此 關的附 帶條件 , 一如: -藩 IÍÍ 國際機 場專; 

作人 員在九 t 七 年四月 IÍ.J 機場 委 M #  V: 交的 - 1 

告 書中所 闡明的 " 該報吿 齊题爲 " 藩 了 國際機 j 
-建 計劃, 現 代化與 ^#換 階段。 

C 13 )  估 計 購置、 、 改 if. 和發展 所 Tí! ! 
總數九 千萬元 。 這個佔 計包括 與此 關的一 切附 《 
費 , 如 程費 、 稽杳費 、 律師 費和 财務代 ffl 行費 
行 公債的 選擧費 ffl  , 公 值-儲 備金、 流動資 金和/ EE 
期間 公債利 息的增 等等 ; in. 公債利 ,0、 不 超過 Í 
後十 二個月 期限。 

CC  ) 建議發 公債 木金總 額九千 萬元。 

(d) 建議 發行公 債年, Ü 、最 不超過 九厘。 4 
或每半 年償還 次 。 

第 節 rtí 參議 會現按 照第一 節所述 決議, Í 
三藩市 、 縣合 格選民 公決稅 收公債 案 , • 並規' AÍa 
票 形式付 諸投) 公決。 

(a)      這 個稅收 公債特 別選舉 , 經投 íl、  Í 
、收 票、 結果作 ill 公決 ; 不屬木 決議規 定的所 fi-íH 
情況, 這 侗特別 選擧亦 依法在 flí、 縣 i ,選 屮舉 Í: 

( "b  )      所 ft' 合格 選 舉 的 人 , 將 在所 規' 定 的 i? 
H 期參加 ia 個稅收 公債捉 案的特 別 選 舉 。 

(c  )     tí 個 稅收公 債 特 別 選擧, 將 按 ,昭 I 节 、 

憲 章於一 九 t 七年十 -月八 的 di  、 縣 選 中 聯 1^ 
行。 稅收公 债特別 選舉的 選舉區 , 選 擧站和 監選力 
,將和 IÍT  n 選 所 規 定和 委派的 一 樣 。 

下轉笫 :104 


fe 


9? 


八 +  .-í  -n  I 


34 


贊成 c 提案者 之論據 


作爲本 rfí 的行 政首長 , 三藩市 ^í^ü^ 
' 說 7 宅 不僅僅 是每年 約二千 萬人來 往約客 
. , 宅是一 « 大的 企業 , 宅必 須作— 智改率 
Í 、 經濟的 和安全 的管理 ; 不 但是對 遊客一 
'本 市最 大的工 業 一一 要 這樣; 而且 要對三 
沛的納 稅人梨 i 様 o  M 我 强烈! ifil 選民 

票贊成     C  提:: 贫 J<J 主要 理由。 

A   C  " 提案 將】) ^洪 基金 , 用以修 建一間 

Í 弋 的污水 調埋蔽 , 以 便设終 制止把 末經適 

起理 的廢; 津進三 藩市灣 • 州政府 的有閱 

m 行法律 的權力 、 要求本 市修建 這様一 

:【s 切 需要的 工廠。 我 們對海 灣環境 質素的 

生, 亦需 要修建 Ü 様一間 工廠。 
' \、  C» 提案 將把機 場的中 心站的 的 

F 安全的 í^&íd^l^ 除 , 代 之以; ^ 的設備 , 
ii 中心站 已向? É 地下沉 , M 不堪 。 

, 所有重 建工程 , 7T 中使 機場符 合今曰 有關 

; , 、 防火 、 安全 íHi 環境 的規恪 , 並 特別强 
i 斤使 用的 林料和 設餾將 大大地 節省、 能量。 


" C  " 提案並 将重 修重建 機場南 站的海 
關音 15:^  > 該 處的設 備主要 處理國 際航運 ; 但 

却 早已不 敷應用 , mm 常 o 許多 jm , 航 
? É 公司 ., 甚至時 代週刊 都曾特 別指出 該處的 
設備 全不 Mi 召 •> 

最重 要的是 y 這項 必需的 重建和 裝飾工 
程 , 不 需花費 本市物 業稅人 M  。 

這 九千萬 元公債 的全 部費用 , 將 由機場 
的歲 入償還 , 卽 來自航 空公司 、 餐館 及其他 
用 戶的: m^fea 

作 爲本市 的巿長 ; 我 確信你 們一 定同意 
我 的意見 : #m 幾: 謝 隊建成 爲環 境優良 , 建築 
安全 y 節 省能量 , 經 濟而: t 效率 。 這 個機場 
不但能 自供 自給 , 並且 還可以 爲本巿 的普通 
基 金每年 貢獻教 百萬元 的互款 。 

理由 , 授灌我 iras 票贊成 " C " 提 

案。 


GcoríTR  K.  Moscone,  Mayor 市長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確 性未經 Mí^m 方機 構査核 

35 


成 c 提案 者之 


、 三藩 市應該 有-- 個不暄 嚷的、 有 效率的 

、 ^而又 ^ 優美 的機場 。 0  C  提案町 

以協 助達成 這些目 標而不 須耗費 本市納 《&入 
的錢。 


C' 提菊 可達 成下述 目標: 

* 修建一 間廢 麵纖 , 以便 5 
終 制止把 機場的 污染物 淖進三 
藩市灣 。 

* 重 建和修 理苦千 殘 舊的、 日益 

惡化的 、 不安 全的; ítH 夫 去效率 

的讓 。 
* 重 達機場 部分海 地 , 因爲 

現有 的海關 場地不 敷應用 , 造 
成數 以十萬 計的旅 客被统 
間。 


不 會招致 更嘈雜 的污染 。 g 
' C " 提案不 是一項 擴雄: r 
; 而僂是 重建和 11修«刁 
垒報 失、 ¿々 效能 的建. 築 [勿 。 
* 不會; ^費 納稅人 分文。 因装 
照州 法律? •  提 案^- 
費用? 只由 璣場的 用戶》 女 
空公 司., 餐館等 責 支付。 
不 #1曾 加 債項 • 因 爲這是 

公債 , 由 機場的 收膽廳 
.  在任倾 靑况下 ; 本 市的屋 5】 

租 有 償付的 責任。 

爲 了魏坊 薪機場 y 作出 必需的 3 
和改善 環境的 修理》 請投票 贊成  ' C 


Terry  A.  Francois  -.^ «  Peter  J  amaran  古 取: M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Tp 黎 íiá 貝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iP i^! 哉 

Bob  Mendelsohn  ^.^..^,^  Dorothy  vonBcroldingen  _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市 渗議員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市 pPfeK 


*  JiUl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確 I 生未經 @g 官方機 構査核 

36 


成 c 提案 者之論 


請投 票贊成 I'  C  " 提案 
C" 提案 是免^ 的 !. 

所建 的鄉 易说 li^íMt  ? 是全由 璣場的 
等用 戶所激 m 金和^ 費來 償付的 。 
個公 倩提案 y 不 費納稅 人分文 。 州 法律禁 
« 納说人 H 償還公 倩之賁 。 

C" 提案旨 在安全 和改善 我們的 環境。 

'、c" 提 案極其 需要》 以 替澳和 增加機 
的設備 y 因爲有 些設備 巳; Í2ii; 是 蒸;! ^發 勁 機 
代的老 古衰了  。 這個 公債的 一部 分款: 頃 , 

用 於迫切 需要的 y  mmwm-^mmmji 

理廠 y 以 赚終制 止未經 適當, 鎮勺 污染 
流進三 藩市灣 。 


'íl 


c 提案: w 擴建。 

'、 c  ' 提肺會 供資金 作任纖 建娜 
之用 , IÍ! 注魏 用於改 善環境 、 安全 、 能源 

和合理 改善键 場設備 。 

" C" 提案 旨在提 高機場 的效能 。 

三藩 巿機場 是自供 自給的 y 管理 和保養 
機 場設備 ( 全美 第五最 繁忙的 ) 的全部 
; 都 是由機 場用戶 支付" 連本 巿選民 以三分 
之二票 數通. il 的一 九五 四年的 原有修 建機場 
公憒 , 亦 由 機場歲 入償付 , 而 無須物 業納税 
人 M 擔 。 機場 歲入所 膨利息 , 毎年還 可以徽 

支逾 Hf^ 萬元 ( 約爲 稅率的 十五仙 ) 耠本市 

的 tas 金 


John  F.  Crowley 

Secretary-Treasurer 
San  Francisco  Labor 
Council 

Agar  J  aides 

Chairman,  S.F.  Democratic 
County  Central  Committee 

Juanita  Del  Carlo 

Benjainin  Tom  * 
Board  of  Education 

Jess  T.  Esteva 

William  Dauer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Chamber  of  Commerce 

Aileen  C.  Hernandez 

Stanley  M.  Smith 
Secretary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Trades  Council 
Rev.  Victor  L.  Medearis 

Pastor,  Double  Rock 

Baptist  Church 
Thomas  J.  Mellon 

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 

(Retired) 

City  of  San  Francisco 
Jane  McKaskle  Murphy 
Gary  Near 
Alessandro  Baccari 
James  Herman 

President,  ILWU 


三 藩市勞 工理事 會書記 兼財改 

三藩 市民主 黨縣中 央委員 會主席 
市 教宵局 

三藩 巿總商 #^政 副會長 

建. 築商迎 事會貧 Ú 已 

兰 藩市雙 石基: 條敎浸 信# ^汝師 

三藩市 .ÍÍ 首席 行政官 (返休 ) 
國際 碼頭奥 翁庫工 人工 會主席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怍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機«核 


37 


I 


請投 票贊成 、' c  " 提案 

-、  ' 

三藩市 國際機 場每年 爲海夕 1、 數以 百萬計 

的: 膨£ 服務 7 但是 ? 海 關場地 却是一 小塊方 

寸之所 ; 行 李室這 麼窄小 y 以致 又熱 ; 
其殘舊 的程度 y  使 人想起 本世紀 初期的 
愛麗 思島。 極需 重建。 美國海 關署便 '窗經 
威脅 要把. 它 關閉掉 , 除 非我們 把這種 惡劣的 
情况加 以改善 。 我們亦 急需興 建一座 污水調 
理廠 7 以便 制止把 機場的 廢物掉 進海灣 。 最 
後 , C 提 案將提 供資金 修理若 干殘舊 不堪的 


、 不安全 的碼頭 。 

請投 票贊成 、' C  " 提案 

這 是一項 稅收公 債提案 , 公債將 í-tí' 
的歲 入償付 , 不是 由物業 稅償付 。 本市; 

償 付債務 的責任 。 我們 極需這 ■i 理和 Ji 

的工程 ? 請 和我一 道投票 贊成 " C" 提; 


Quentin  L.  Kopp  一      二&  ^ 

President,  Board  of  Supervisors 巿參歲 會主席 


本市沒 有能力 負擔得 起!! 

- 三藩市 按人口 計算是 美國城 市負債 最辜的 

O 

- 本市的 高級財 政顧問 ( 包括 市首席 行政官 
和 審計官 ) 都曾 經說過 ; 這 個公債 是不明 
智的。  , 

一機場 的收入 7 沒有分 文繳付 市政府 以削減 
賦税 ; 而 三藩市 的納稅 人却要 爲這個 公債, 
而冒 險三十 年。  - 

這 個公債 僅爲半 個計劃 !! 
—機 場委員 會已經 批准了 一億七 千萬元 7  C 
提案 只是開 始而已 ! 如果這 些公債 獲通過 


y 僅機場 公債便 接近: "ti 意元 , 包括利 ,1 
內 ( 雙 倍於更 龐大的 洛繊機 場的公 3 
資)。 

- 這 個黄債 總額相 等於三 藩市每 個家庭 
二百 二十元 。 

漫 無止. 境 ? 

一一 九六 八年 ; 我 們已經 給他們 九千八 S 
元。 

一一 九 七六年 •> 巿參議 會又給 他'; 門一億 e 

二百 禺兀。 
-新建 的北站 ? 明 年機場 的容量 將會加 


* 以七 所載之 論據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38 


難: :! 這還不 滿足嗎 ? 

請 勿受愚 ! I 

一 這個 公債包 括二. 百 萬 元用以 興建一 座工業 

廢料 調理廠 ; 但是 y 機場 ri'i^ 有關人 員也承 
認 , 機 場的收 人是可 以供款 修建的 。 
環境 保護局 亦認爲 這項擴 建計劃 在保護 


^ 污染方 面是 不盡如 人意的 
一 空 氣污染 
一嘈 聲太大 


多用能 量三倍 
請投 票反對 C 提案 


簽 名反對 C 提案者 : 


Robert  Bahmer 
Susan  Bierman 
Charles  Bolton 
Dian  Blomquist 
Gary  Borvice 
Gerald  Cauthen 
Reno  Cazenave 
Marie  Cleasby 
Daniel  Clinton 
Ralph  Coffman 
Eleanor  Coffman 
George  Colbert 
Elizabeth  Colton 
Robert  Covington 
Arden  Danekas 
Douglas  Enginann 
Dor  thy  Erskine 
David  Finn 
Ann  Fogelberg 
Peter  Forney 
Rita  George 
Ron  Green 
Anne  Halsted 
Sylvester  Herring 
Haight  Ashbury  Communit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Terence  Hallinan 
William  Hanekamp 
Sue  Hestor 
Tip  Hillan 
John  Holtzclaw 
Diane  Hunter 
Mark  Kasky 


Tony  Kilroy 

Gordon  Lau 

Jerry  Levine 

David  Looman 

Bill  Maher 

Ken  McEldowney 

Mary  McMahon 

Harvey  Milk 

John  Molinari 

Lewis  Porter 

Richmond  Environmental 

Action 
Norman  Rolfe 
Paul  and  Prentice  Sack 
San  Francisco  Black 

Political  Caucus 
San  Francisco  Federated 

Young  Democrats 
San  Franciscans  For 

•San  Francisco  Tomorrow 
John  Sanger 
Bert  Schwarzschild 
Carol  Ruth  Silver 
Ron  Smith 
Sue  Smith 
Charles  Starbuck  , 
Zack  Stewart 
Arnold  Townsend 
Dick  VanAg-gelen 
Kathleen  VanVelsor 
Calvin  Welch 
Peter  Witmer 
Michael  Wong 


以上所 Ifó 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 ,  ^磡«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3P 


機場 稅收公 債程序 


D 


S 行稅 收公債 , 應 否須經 市參議 會批准 , 並規定 市參議 會决定 該項計 劃所得 歲人足 
夠償 還公債 本息?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D 提案 

目 前情况 : 現有 之市憲 章規定 ' 對機 場委員 
會之 任何建 » 行稅 收公債 , 以購置 、 « ' 
、 改善或 發展機 場或機 湯設備 , 市參 議會必 
須 M 選民 公決。 市參議 會不能 拒絕或 1Í 改 
雌議 


运 O 


提議: D 提 案將授 權市參 議會, 以決 定機湯 
公 債提案 應否列 入選票 , 市參 t» 亦 可以修 


改發行 公債之 數目。  i 
如選民 贊成此 提案: 卽同意 市參議 《 

權^ 提案 » &队^ 和公 f 
數目。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保 有之 3 
, 市參 纖 必露巴 機場委 員會建 ^公《 
案 提交選 民公決 ° 


巿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D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 修改憲 章提案 
對政府 費用將 無影响 ° 


^參議 B 提案表 果 

市參 議會經 於八月 八 日 對二 票表決 

通過 , 將: D 提 g 交選 民公決 。 表決 紀錄如 
下: 


投票贊 成之市 參議員 :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 
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投票反 對之市 g 員 : 

Barbagelata  and  Francois, 


0 


|1 

i 


40 


建議修 憲全文 


D 提案 


註 :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分。 


(( 雙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3 0  6 節 機場稅 收公債 

(«)  一 後獲得 機堪委 昌食之 建議, 其建 議每次 
輕巿繁 議會之 批准、 修改 或否決 , 市 參議會 ((卽 須 

jg^ 根 據決議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一如 
&之條 文或經 日後修 改過的 ' 提交選 民公決 發行公 
提 案 , 用 以購置 , 興建 、 改善 或發展 機場或 機場設 
, 但必須 符合機 場委員 會所建 議之各 項條件 並在機 
g 員會管 轄之下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之前, 市參議 
作出 決定, 所建 議之稅 收公債 到期時 償還時 , 墓 


¿ 機場 歲入應 足夠付 淸本息 。 


如 果該提 案經由 多數選 民投票 通過, 機場 委員會 
寺可以 適當之 決議授 權發售 公債, 除 非本憲 章另有 
SC 規定 , 不 須經選 擧決定 : 
(1) 經由市 參議會 於一九 七七年 一月一 日前批 


准之 公債; 或 

(2) 經由市 參議會 四分之 三票於 一九七 七年一 
月 一日前 決議在 原則上 批准, 供 款以改 善機場 資金流 
動所需 之公債 ;或 

( 3  ) 所發行 之公債 用以償 付現存 之債項 , MM. 
所償付 之公債 可以降 低總債 支付者 。 

(b) 按照本 節發行 之公債 ,其利 率不應 超過機 
場委員 會按照 一九四 一年稅 收公債 法所定 之限額 。機 
場 委員會 按照本 節條文 發行之 公債, 不 應構成 爲巿縣 
負債的 證據, 而只 能構成 爲機場 委員會 負債的 證據, 
應 全由機 場委員 會或其 所管理 , 租賃或 控制的 設備所 
得歲 入償還 債務。 

(CO 按照本 節所發 行之機 場稅收 公債, 並不包 
括本 憲章第 6.401 節所 規定之 公債欠 債限額 。 本 

節 將不妨 止市縣 發行普 通義務 公債, 用以 購置、 興建 
、 改 善或發 展機場 或機場 設備, 但須在 機場委 員會管 
轄 之下, 並須 經本憲 章所規 定之發 行公債 程序。 


請細 秘纖案 


請 髓票 

41 


I 


、、D* 提案。 這個據 7 將 

授#Bff^ 墨出 的官員 發言權 以 稅 
收 公賡應 否發行 , 用於 將來機 場的改 建工程 


. 在 目前, 前憲 章實 際上- M  ,如 果機場 
委員會 決定向 提交機 場稅收 公賡 投票公 
決 , 巿參議 會除了 同意 在市普 選中表 决外, 
別無其 他辦法 。 


這才: >^ 理的。 

這個 íi^»gMí 政) MM 存 

; 如 果公債 償付總 額出現 較低利 率的話 
灘爲本 市節省 了德。 


很明顯 , 類似 的情形 7 應由 選民選 出代. 
表他們 的市參 議員作 此決定 , 而不應 由任命 
的機 棲委員 會的官 員們作 此決定 o 機 場委貢 

會 應負計 劃和建 議之責 , MS 類 幾場 概女 

公 債驗, 視作是 市憲章 »^管 理機場 
、 監督、 經 營和纖 等基本 職責的 一部分 , 


醉顏 的預 算和會 計年度 的欧策 
是 , 是否增 加本市 的負債 , 是否 由機場 
供 給資金 ->  抑或是 作爲市 政府的 總職資 
有 這一切 , 必須 由專責 確保本 市健全 
年度 的市參 »來 決定。 

確 保控制 所有公 債提案 的麟、 Í 
膺選官 員作娘 。 


請投 票贊成 、'D'' 提案' 


i 


贊助者 : Supervisor  John  L.  Molinari   . ^  一  、 
、- : '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市. 參議員 
Thomas  Scanlon 


fiillS 


::: 以— ll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確 性未經 M 官方機 構査核 

42 


{ 


市長 的職責 


應否明 確要求 市長把 他的全 部時間 和精力 , 竭盡 職責? 


IÍÍ 情况 : 市憲章 並« 定市長 須放棄 ffi*^ 
|| 殍之職 業或商 業活動 。 

I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之職業 或商業 活動。 


議: E 提案將  I 訂市 憲章, 規定市 長必須 
会部 時間和 精力任 市長職 , 放棄 4í:fPl 外界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 意規定 市長須 
以 時間 和精力 職責 。 

如選 民投票 « 此提案 : 卽把 市憲章 »現 
狀 , 容許 市長在 »兼 職或進 行商業 活動。 


審 計官對 、E' 提 案意見 


巿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睦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MírTF  : 


本 人認爲 , 此 修改憲 章提案 如顯過 
對政府 費用將 »响 。 


市參議 會對: E 提案表 ¿ ^果 

市 參 議會經 於七月 五 日 對三 票表決 

通過 ' 將 E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o 表決 《»如 

下: 

投票贊 成之巿 參講員 :  反 tfé 市 參議貢 : 

Feinstein,  Francois,  Kopp,  Men  delsohn,  Barbagelata,  Gonzales  and  Pelosi.* 

M^olinari,  Nelder,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43 


E 提案 


註: 黑綫代 表新訂 部分, ((雙 括鄉) 代表 删減部 
分。 

3  •  1  0  0 節職務 , 職權 和職責 

市 長是市 、 縣的行 政首長 ° 他應按 法律程 序服務 
° 他 應是膺 選長官 , 他的 薪俸應 是符合 市憲章 薪酬標 
準條款 的規定 》 市 县應把 他的全 部時間 和精力 竭盡職 
置 , 不應把 他的時 間和精 力從事 於任何 其他職 業或商 

業活^ 

他應交 付二萬 五千元 ( 't^  2  5,0  0  0  ) 官 方公債 
作保。 

他可委 任並可 隨時瓒 換一名 行政書 記―名 秘書和 
一名速 記員。 市參議 É 每年 可撥 出附加 款項, 作爲市 
長辦公 室職務 上的附 帶用費 , 但須 附合市 憲章有 關撥' 
款和 付款的 條文。  ' 

他 須在每 年十月 的市參 議會的 首次會 議中, 向市 
參 議會呈 交一份 有關市 、 縣事務 現況的 總報吿 , 並提 
出可行 的權宜 措施。 

市長須 負責執 行與市 政有關 的一切 法律, 複審和 
提交年 度行政 預算; 督 管他所 委任的 各局、 各 委員會 
管 轄的各 部門行 政機構 ;' 他應毫 不遲疑 地聽取 和審査 
—切有 闘市、 縣行 政事務 的伸訴 ' 並應 立卽把 審査結 
果和 所採措 施通知 伸訴者 ; 他須 在市縣 所有部 門之間 
取得 ((協 調)) 協調 和實施 ((合 作)) 合作 ° 對市 參議會 
通過 的給予 公司經 營某種 事業的 特權, 市長有 權延期 
採取最 後行動 , 直 至所建 議的特 權交由 選民在 下一次 
選擧 中公決 。 

市長 須按照 本憲章 規定' 任命 各局、 各委 員會的 
委員及 其他公 職人員 ° 


他 須任侖 夠資格 的人, 塡捕在 何膺選 公職未 ^ 
留下的 空缺。  ; „ 

市 長在市 參議會 和他所 任命的 任何局 ((的 )^  i, 
員齡 中有一 席位, 但無投 票權; 他有 權在市 參議' 

委員翁 報告或 討論在 他管轄 下的各 部門的 一切事 ¡  i 

他缺席 時有權 指派市 參議會 一名市 參議員 任代市 Ii 
如果他 沒有、 忘記或 拒絕這 樣做, 市參議 翁將選 
名市. 彦 議員任 代市長 。 如果 市長職 位空懸 , 將由 ' 

議員 塡補其 未满任 的任期 ° 如 果因災 禍引致 —+長 ; 
或無 法執行 職務, 而 市參議 員亦因 某些理 由無法 P 

—名 市參 議員住 代市長 或墳補 巿長辦 公室的 任何, ! 
空缺 " 以下 數人應 按次序 指派任 代市長 : ( 1 ): " 

議會 主席, ( 2  ) 市參議 會財 政委員 倉主席 ' ( )Í 

市參議 會的資 深議員 ,他在 市參議 螽服務 時間最 i 
如果 一個以 上的市 參議員 資深相 同者, 則 依照他 

姓 氏字母 先後次 序決定 , ( 4  ) 市首席 行政官 。 
派任代 市長者 , 他的 任期應 爲市長 缺席或 無法執 
務期 ,直 至市 參議倉 採取遠 當行動 選出代 市長或 
可 能的空 缺爲止 。 曾服市 長職者 , 若他仍 是市居 
將在 市參議 齡有一 席位, 並 可參與 市參議 會的討 
但沒有 投票權 或薪酬 。 

如發生 公共緊 急情況 , 市民的 生命財 產或福 
到威脅 , 或市、 縣的財 產受到 威脅時 , '市 長有權 
且是他 的職責 , 召集組 織和指 揮市、 縣任 何部門 
力 , 以 提供任 何急需 的服務 ; 召集、 調配 、 授權 
聘其 他人員 , 或 採取任 何他認 爲必需 的行動 , 21 
這種緊 急情況 。 市長 可對預 料中的 任何緊 急情況 
行 他認爲 是明智 的硏究 和調査 。  ' 


請提 W 缺席票 


44 


I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下 午八 時開放 


❖ 以 ti 所載 之論據 7 係作 者個入 ,  to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45 


贊成 E 提案者 之論據 


請投 票贊成 " E  * 據案。 要巿長 把他的 
k 部時間 和精力 , 竭 盡職責 。 

, 投 票贊成 、、 E  " 提案 ; 卽明確 地規定 -> 

Í 藩巿巿 -MH 能任 一職 , 這就; M  Ht:^ 市 
í: 企 業的行 政首長 o 

請 投票難 '、E- 提案。 

巿長 的現有 薪酬是 五萬四 千九百 四卜六 
: , 巿憲章 雖有利 ií» 突條文 , 但現; tfJ^ 寫 
; , 却沒 有規 定市長 M 巴' 部 時間和 精力竭 
離責 。 因此 , 糊來說 , 市長是 可能纖 

I 

I 


充任一 f« 律公 司的黟 伴或從 事其他 商業活 

動的 o 掌 管市改 , 責 任重大 ; 繁複 的問題 ; 

有待 市長的 、處理 , 市長竭 棄職責 , 磁 

爲»1" 必要。 這 不但可 以消除 利益衝 突的可 
'能性 , 更: t 要的是 , 這 將確保 市長以 全部時 

間和精 力掌管 玫 y 袷三 藩市市 itmii 共有 
效率 的領導 。 

投 票贊成 " E  " 提案 7 將 在市憲 章特別 

規定 , 三藩 巿人民 要求他 選出的 薪酬最 
高的行 政首, , 要以 1  被 15 時間 和精力 竭盡職 

責 o 


師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市首席 行政官 的任期 

市首 席行政 官旳最 長任期 應否限 爲十年 ? 


目 前情况 : 市 首席行 政官係 由巿長 g 並由 
市參議 #í 比淮 ' 其任期 直至返 皿止。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提-案 : 卽 同意把 市首/ Í 
政 官之任 期限爲 十年。 


提議 : 提案 將修訂 市憲章 , 使市首 席行政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11» 案 : 卽反 « 市首 

官 之最長 任期限 爲十年 C  政官 之任期 觀十年 o 


市 審計官        Johil  C.  Farrell .  就有關 

F 提索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M^fj 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 »: 窻章 獲 á 

,對 政府費 用將無 影响。 .. 


市參 議會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 七對一 票表決 
通過 , 將: F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o 表決 紀錄如 
下: 


鶴 贊成之 . 

市參 議員: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 
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投票 m 之市參 IM.: 

Bi^rbasrelata. 


建議修 憲全文 


F 提案 


,11; : 棧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括 號 )」 代表 删減部 

.-2  U  0 節任命 ; 資格 ; 任期 

市長將 委任一 夠資格 的人任 ir 席行 政官, 由市參 
會批^ 通過 。 被 任命人 須在他 被任命 之前在 加州居 
至 少五年 。 被任 命人應 對他的 職位是 有行政 能力和 

驗 ° 被任命 夠資格 出任首 席行政 官的人 , 他 的任期 
得超過 十( 10.) 年 ; 除非他 的任期 不延: g 市 憲章退 
條 款所規 >|£的 強制 ; 休年歲 ° 


他隨 時可被 停職和 撤職, 一如膺 選官員 無異。 他 
亦 可以隨 時被市 參議會 用書面 ík 控 ' 以 少過三 分之二 
票數 撤職。 如 果他請 求在市 參議會 對他的 控 擧行公 
聽, 他須 在提出 指控之 後五日 至十五 日之內 , 或在市 
^議# 就其 撤職 問題投 票之前 , 作 此請求 。 但 當他被 
提出書 面指控 和聽詢 期間, 市參 議會可 以多數 票把他 
停職 。 書面 fe 控和 首席行 政官的 任何答 辯應例 入市參 
議 會的 議事錄 。 市 參議會 把首席 行政官 撤職的 最後決 
定 , 將 不能再 作更改 。 '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請 席票 

47 


成 F 提案 者之論 


請 投票難 * 提案 r 

投票贊 成、、 :f  * 提案, 將修正 市憲章 7 

把 iíí 首 席行政 官的終 生任期 改爲十 (1 0  ) 年 
任期 o  . 

目前, 唯一能 I 多洁 TO 席' ffl: 官 任期的 
, 只 有返休 、 辭 :1«因 行爲不 檢而被 撤職。 
市 首席行 政宫的 管轄權 、 職責 和權力 範圍非 
常廣 , 他所 統瞎的 行政部 門包括 : 財政和 
擋案、 採購、 實業、 工務、 TO 、 公 共衞生 

、 縣 農業部 、 衞生 諮画和 驗屍官 辦事處 o 

請投票 贊成" í^" 提案。 


市 i "席行 政宫一 職;^ 由 市長任 命並經 

參 核准 y 必須 4 斜寺: m 蜀立性 ; 以 强有: 
的構 執行他 的職責 , 但對; Wíí 應作適 Í 
的 限制。 因此, 規定其 任期十 (10) 年是 i 
情理的 。 這様 , 巿首席 行政 宫可以 負起其 j 
續 不斷的 , Eí^:f 渐 的職責 ; 而仍 不至於 3 
吁 侖 他的人 。 把終 £^ 期減 爲十 ( i 
) 年 , 不 但不會 使他 齢& 帶; 治色彩 
反會達 賴 此職 責的人 鰣 朝氣和 高度的 -J 
作質素 o  、 

鶴難 、' "提 案, 便前能 達到妞 
個 £1 標。 


『助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市 參議員 


請 Í|J^ 缺席票 


iite  S  :  ^ I- .  J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48 


創減 IS 算 


應否 授權市 長和市 參議會 , 削減巿 、 縣各部 門申領 的工人 補助金 , 而 無須特 别說明 
其職 位因 削減所 招致旳 影響? 


G 麟 

目前情 况 : 市長 及市參 議會在 擬定市 政府財 

改 M 算時 , 如要削 減 Jlí^ílS 門 之經费 ' 須指定 

^取 消或 侧減之 :fm。 
|| 

wm:  G 提鄉 fF 容, fp 市: K 或市 滅某 

化門工 fíMt 金 總支出 , ríij 不 須指定 削減的 

m  ,  Fi」 被減經 《2íi<a 門的: 賁人決 定削減 


什翻目 o 

如« -投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意容許 市長及 
市參議 會削減 某部門 總經費 , 而不必 指明削 
減經費 的項目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主 張如市 長及市 
參 議會要 削減工 資及薪 金支出 , 可指 定削減 
項目 。 


審計 官對" G" 提 案意見 


市 赛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 有關 

G 提案 對市 財政 之影响 ' 發表煮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 現 修改 憲牽提 íi^:i^n 獲 M 


, 將不會 增加政 府費用 ; 或會 f 
, 但數 目未能 確定。 


《費用 


市參 議會對 G 提案表 決結果 


市參講 t 科 M 於八月 一 日 以 "1 者 〇 票表決 

過 , 將 G 提案: 提安 -illg 公决 , 表決 紀錄如 


JÍ1 


投 MiT 成之 市參識 M  : 

,  Barbagelata,  Feinstein,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鶴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無人 


49 


G 提案 


卜 


註: 星趟代 表新訂 部分; ((雙 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 . . 分。 

竿 6.2 0  3 節 市县 少權力 與職責 

此等估 計預算 市長認 爲有必 要時應 擧行此 種公聽 

, 他 可增加 , 低減或 拒絕此 等估、 計之任 何項目 'Mñ. 

, 不必引 述或修 訂職位 與酬償 詳細表 , 於此 估計內 # 
一 個人塋 務之任 何數目 , 但不能 增添任 何數目 ,亦不 

能增添 任何個 人勞務 , 原料 , 供 應品或 契約勞 務之新 
項 目 , 但於任 何公^ 建 設或資 本支出 , 他可增 加調撥 
請求; 但任 何此種 公共建 設或資 本支出 之增加 調撥請 
求 項目柢 能於事 先經由 與市設 計部之 安排, 且 得該部 
發給能 與總設 計統籌 一致之 報告書 後方可 。 市 設計部 
^職 責於 此種安 排後州 日 之內 提供書 面報告 。 若市設 
計部 於此期 內不提 供此項 報吿書 , 則應 視爲等 同於已 
有此 書而論 。 任 何公用 事業之 支出預 算估計 , 其數係 
在該 項公用 事業估 計收入 之內無 逾者, 不能經 由市長 
增加。 .  . 

市長 應於每 年不遲 過四月 十五日 , 向市參 議會提 
交各部 門下一 會計年 M 的合 併預算 估計書 , 及 本市縣 
之預算 計劃, 其中 包括每 一部門 所有歲 入之詳 細估計 
及 以應本 市縣公 債付息 , 還本及 各項固 定費用 之估計 
數額 。 他 應隨同 此項所 提預算 ,於 其所 荐有關 財政綱 
領 , 前期預 算比較 及公債 發行等 之重要 更易處 加以註 

釋。 

在他提 交所述 估計預 算及所 述所提 預算時 , 市長 
應向 市參議 會提交 一項下 一會計 年度之 全年撥 款法令 
草擬書 , 此書應 由審計 官編訂 。 此書 應係以 此所提 預' 


算 爲基本 ! 且應 包括種 種條款 與細則 , !^、 使 審計官 

下會 計年度 每一歲 入及支 出撥款 項目能 i 充分之 

與會 計管制 基礎。  ―  : 

第 6  •  2Q  5 節 參議會 之權/ J 與 職責'  ; 

參議會 應制定 日 期或 各 日 斯 , 自 巿長處 接受此 
提 一預算 及撥款 法令後 不少於 十日, 之 內給以 放慮及 
聽。 參議 會可, 以其成 員三分 之二票 數,, 表 決以減 
, 延長 或其他 調整未 節所定 , '或市 憲章第 6.20 
, 6  •  2'0  2  ,  6     2  0  3 或 6  •  2  0  6 節 內任何 

官或 委員' 會任 何行動 實施之 時 Ph, 。' 

參 議會可 低減或 in 絕 所 提 預 算之 任何項 ñ  ,  ^ 

能 不必引 述或修 訂職位 與酬償 詳細表 *  íflj 低 減所提 


算 內個人 勞務之 任何數 H ,但 除非由 巿長提 出書面 
求, 經各 有關部 門經辦 首長, 各委員 會或民 M 宫於 
推荐 , 於個 人勞務 或原料 , 供應品 , 或契 約勞務 , 
, 能 增添任 何數額 , 或加 揷任何 新項目 。 

參 議會可 資本支 出及公 共建設 壻加或 加揷撥 
, 但祇能 於該項 目先經 市設計 部之安 排且經 發給能 
總設 計統壽 一致之 報吿書 後方可 。 市 設計部 有職責 
此種 安排後 jtf 日之內 提供書 面報吿 。 若市設 計部在 
. 期 內不提 供此項 報告書 , 則應 視爲等 同於已 有此書 

硎 。 • 

, 任 何公用 事業之 支出預 算估計 , 其數在 該項公 
事業 估計收 入之內 無逾者 , 不能經 由參議 會增加 。 

若 公用, 業委員 會及巿 長提出 —-項 任何公 用事; 

之預算 , 超 過該項 公用事 業之預 算歲入 , 則 須有參 
會成員 三分之 二票數 , 以批准 此項預 算估計 及調撥 

要 之款項 以補短 絀 。  ( 下 ÍÍ?  105  > 


A 
% 
il 

¿/¡■■■I 

m 


選擧 站開放 的時. 間 是早土 七時至 
下 午八時 。 


賴 


ii! 


50 


I 


牙科保 徤計劃 


市、 縣, 統-- 校區 , 社區 , 學院區 , 應否分 付;] :人牙 科保健 計劃: 的保健 i 

人旳 保健費 相等于 加州人 n 最稠 密旳 十個縣 份推行 這個計 劃旳平 均數? 


每個工 


U 提架 


f3 前 fó: 况 : 本 市政府 市公務 員提供 保健計 
劃。 毎 年一月 ' 市 府調 杳. 仝力口 州十倘 人口最 
糊杖& 縣份所 提供的 i^íMS- 劃 , 參考 各縣爲 

»í';H 所付出 之保健 用之平 均數字 , 以制 
- 定本市 所忖 出之救 t^i  。 市政府 並不提 供牙科 

保麵 íU  。 

提識 : H 提衆建 üíiH  I — 九七八 年七月 一日起 
fí^] 市 提供牙 科保彼 計劃。 市政 府將調 


查. 加州 十個人 口 最稠密 之縣份 的牙科 保健計 
劃 , 找出各 縣忖出 牙科保 健費的 總平均 , 本 
市將 根據此 平均數 字支付 市僱員 牙科 之保健 
费。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 意市僱 員牙科 
保傷, J  。 

如選 民投票 反對此 提案: 卽不 同意市 僱員有 

牙 科體翻 o  - 


市核 計窗       John  C.  Fíirrell         就 關 

H 提衆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E^n 下 : 

此项 修改: 《;^ 齒提案 $1 避通過 ' 根 據保險 
統計 i 舡!^ 報资 , 本 人認爲 , 政府毎 « 增加 


^用約 二百六 十萬元 。 

據一九 七七竿 P 九七八 年物業 估價名 

錄 , 此項 估計中 的費用 增加相 等於七 又百分 
之 六仙的 增税率 。 


市參 講會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 七對一 票表決 
. 通過, 將 H 提菊是 交選民 公決。 表決 紀錄如 

下: 

^贊 成之  之市 參議員 : 

市參觀 :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  Barbagelata. 
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51 


建議修 憲全文 


H 提案 


Í 


註 :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 ((» 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8  •  4  2  3 節 表列 與酬償 之修訂 

於毎 年元月 公聽中 ,健 康服 務委員 會應檢 査而確 
定其 對該體 系成员 之醫療 供應是 否充分 及費用 表與所 
提供 所有勞 務之酬 償是否 充分, 及作出 其他認 爲公平 
之種種 修訂, 此種 修訂非 經市參 議會四 分之三 參議員 
採納通 過明令 施行不 能生效 。 

自一 九七三 年起, 健 康服務 委員會 應於該 年元月 
第二 個星期 一之前 , 於加 州之內 , 除三藩 市縣外 , 十 
個人口 最衆多 之縣份 , 作出一 項調査 , 以確定 各該縣 
份於 其僱員 , 除 牙科或 眼科外 , 所提供 之健康 療理計 
劃之平 均捐激 。 根 據所述 之調査 健康服 務委員 會應確 
定所 述十縣 於其僱 員之平 均捐激 於每年 元月第 二個星 
期或以 前向市 參議會 立證。 以應第 8 • 4 2 8 節之用 
, 此 項平均 捐繳數 目應爲 "平均 捐緣" 。 

自 一九七 八年起 , 健 康服務 委員會 應於元 月第二 
個星 期一以 前進行 一項如 上程所 述對其 成員供 有牙科 
醫療計 劃之縣 份調査 , 以 確定各 該縣份 對其僱 員之牙 
科醫 療計劃 之平均 捐緣。 根據所 述調査 健康服 務委員 
肯應 確定所 述各縣 之牙科 醫療計 劃平均 捐緣, 於 每-年 
元月第 二個星 ^^一 或以前 向市參 議會立 證此平 均捐嫩 
數目 。 如所 調査之 縣份係 用牙科 計劃混 合率, 則健康 
服 務委' 員會應 確定此 混合率 中用於 僱員之 部分, 而用 
此 部分以 確定平 均捐緣 。 以應第 8  •  4  2  8 節之用 , 
此 項平均 捐緣數 目應爲 "平 均捐 繳"。 

健康服 齊委員 會應有 責任對 有關計 劃之外 惠及費 
用各 節獲取 及向對 成負分 發通知 。 如有 有關獲 取與分 
發通 知及此 基金或 各基金 之投資 費用, 包括旅 行與交 
通費用 , 應由 本體系 健康服 聲基金 之準備 全擔負 , 但 
只能於 健康服 務委員 i 之批准 獲此項 費用後 方可。 
8  •  4  2  8 節 健康 服務體 系基金  ' 

應設置 健康服 務體系 基金。 該體系 之費用 應由其 


成員 , 及返 休人員 , 三藩市 縣政府 , 三藩市 統一校 Í 
及三 藩市社 區學院 區負責 。 本節 所用退 休人員 一詞. 1 
指依 據三藩 巿縣僱 員返休 制度返 休之健 康服務 體系; 
前成員 。 

本 市縣, 本校區 及本社 區學院 區各應 向健康 服;: 
基金 緣付足 夠之數 g 以應 下列 H 的 , 及從屬 下列時 f 


(*) 所有 能有效 地施行 該健康 服務體 系之必 1 
款項。 

( b) 於一 九七三 年七月 -日開 始之會 計年度 
本 市縣, 本校區 及本社 區學院 區應捐 緣給健 康服務 f 
系各 該成員 " 平均捐 緣'' 之 半數, 此 卽健康 服務委 
會 依據第 8.423 節 規定所 立證者 。 於一 九七四 4 
七月一 日開始 之會計 年度, 及 其後之 各會計 年度, 
市縣, 本 校區及 本社區 學院區 應捐敏 給健康 服務體 5 
各該 成員相 等於該 健康服 務委員 會依^ 第 8 • 4  2 
節規 定所立 證之' '平均 捐繳' Í  ' 

於一 九七八 年七月 一日開 始之會 計年度 , 


之各會 計年度 , 本市縣 , 本校 區及本 社區學 院區應 j 


繳 給健康 服務體 系各該 成員相 等於該 健康服 務委員 1 


依據第 8  •  4  2  3 節規 定所立 證有關 牙科計 劃調査 
"平 均捐 緣"。 根據 本段之 此項捐 敏應限 於設置 與保, 
牙科計 劃專用 。 

(í^) 參加 此一體 系之退 休人員 之按月 捐繳應 4 
等於 此體系 成員之 按月捐 敏數目 , 除 非該退 休人員 3 
聯 邦醫療 保險, 則其按 月所必 需之捐 緣數目 應減去 Í 
等於 其捐敏 聯邦醫 療保險 之數目 ; 又規定 , 於自 一;^ 
七三年 七月一 日開始 之會計 年度, 及 其後之 各會計 4 
度, 本市縣 ,本 校區及 本社區 學院區 應捐緣 足夠之 3 
金, 以支 付此體 系對其 現行僱 員成員 及退休 人員供 
同樣服 務所須 費用之 差別。 

( 下轉第 106  A' 


52 


這侧提 衆將爲 í 铺員提 供牙科 '呆險 ' 

1^ 月所终 足八元 。 這個數 r3  y 比其 他公共 
牙> ^保險 的平均 效爲少 。 市 參議會 之所以 if 巴 
,^¡íi| 提:^ 提 交表决 7 是因 爲根 據公務 委員會 
询査 y 顯示公 、 私機溝 的大多 數懷員 〔 百 
5^ 之八 卜 ) 都 巳經有 了這倘 牙科保 險計剗 ', 

ííí  li 它是 ftl 巿 公務員 上 會未經 罷 1:1(1] 協商獲 

ti'i^j  o  ^y.  y 卽 使有了 這個牙 險計劃 》 


就; tí 公務 員的整 Í 固驚療 保險而 言 ; 仍 比加州 
其他市 - 


這個保 險計则 y 是由 國際服 務性工 人工 

會 ¡mm  y 他們 所代表 的是最 低薪的 巿員工 

y 卽 使這樣 ; 他們 所代表 的許 多員工 7 今年 

所得加 薪仍) 少或甚 至沒有 , 因此 他們極 
需並 應獲得 這小小 fry 福利 。 


1 


Service  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s  Joint  Council 
Vince  Courtney 

國祭服 下人工 舍聯合 理事會 


\ 


請提 缺席票 


* 以 h-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增加 退休金 

在 一九七 七年七 月一日 前返休 旳男性 公務員 , 他們 旳返休 金應否 按照一 九七八 年' 
月一 日生效 旳死亡 率表計 算相應 增加? 


目 前情况 : 在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日以 前退休 

的本 市男女 公務員 , M 返休 金是根 據不同 
的估計 壽命表 計算。 目前, 男 女巿公 務員所 

獲的 返休金 , 去 根據 同一估 m 壽命 表計算 
, 但此表 不適用 於一九 七七年 以前返 休的巿 


提議: I 提案建 議增力 九七 七年七 月一日 


前返休 的本市 男性公 務员的 返休金 。 此 
加是 根據男 、 女公務 員共同 採用的 估計^ 
表 ft^:  °  .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港 加已^ 
男性公 務員的 返休金 。 

如選民 此! §^  : 卽反對 增加已 
男性 » 員的返 休金。 


市 審計官  C.  Farreli  就有關 

I 提 » 市財政 之影响 ' '聲^ krr  : 

此項修 改憲章 提案如 M 過 , « 保險 

統 計員的 報吿, 本人認 爲將增 力敝府 用十 


七萬 七千元 。 據一 九七七 年至一 九七八 if 
業估憒 名錄, 此 數目相 ^百分 之 四十/ \ 
的 增稅率 。 


市« 會經 5^ 月八日 i^A^O 票表決 

通過 . 將 I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o 表決 紀錄如 

下: 


f8' 

If 
作 I 

月— 


投蔡反 對之市 參講員 : 無人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54 


丄提案 


註 : 建議 下述一 節條款 加進; g 章。 

18  .  5  3  8 節 tf) 加若千 退休金 fP-to  ,  一 九七七 年七月 
--日 前生效 

1|      按照市 iSií^  507 節' gj8.509 節, 
1^8  -  5  4  4 節或? Tí  &  •  5  6  8 等節 條款, 並 根據三 
I 雜 lU 行 政法典 ÍTSl  6  •  7  5 節條 款下的 選舉惯 例隨時 
'Í 作修訂 的返休 金律贴 , 凡在- •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曰前 
Í¿1 休的; ÍJ】 性公務 员 ' 或他的 受益人 , 將 於一九 七八年 
一刀. -日 起坍加 退休金 貼。 所 itt 金額, 卽把 以前生 


效的 原有津 貼額用 一九七 八年一 月一日 起生效 的退休 
制 度的死 亡率表 計算出 來的津 貼金額 。 

本市條 款規定 , 凡 按照第 8  •  5  0  7 節, 第 8  • 
5 0  9 節, 第 8. 544 節或第 8. 5  6  8 節 條款退 
休的 人及其 後繼人 , 他們 不得要 求補增 一九七 八年一 

月一日 以前市 、縣支 付的返 休金。 

按照本 憲章第 8  •  5  2  6 節 條款的 規定, 一九七 

八年六 月三十 日以後 任何返 休津貼 的調整 , 將 根據原 
有的 退休津 貼額, 再加上 本節條 文所規 定的增 加金額 


請 細>(>^^ 案 


請 ^^"S 缺席票 


55 


請投 票贊成 工 

轩返 休的市 公務員 y 由 於在他 們退休 
時受 到當時 仍然生 效的條 例的胃 7 圆 斤 
得返休 金有所 差別, "1" 提 M 消 fM 種 
性別的 歧視。 

退 休局已 經採納 T 斤例 7 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日 起生效 y 使那 些退休 的員工 , 作 出若干 
選擇 ; 性 別地麼 平 等的福 利待遇 。 

公平 待遇人 人平等 
繼續 薄待那 些在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日以 

前退休 的員工 7 是不 公平的 。 因性 別不同 , 
他們將 01」 本提: 菊 i^J 影響 , 而與 此同時 , 却 


糾正了 那些在 生效之 日 以後 返休的 員工的 

公 平之處 o 


I 

受 此提案 彭響的 是雑工 ; 他們減 Í& 了  á 
休 金以保 險他們 對退休 金的現 款激捐 

所 費不大 

保險 統計員 計算出 來的數 目顯示 , 受暴 
響的 若干退 休員工 ; 將平均 每週多 收八角 -t 
分的 返休金 , 但!? E 着歲月 的增長 , 死 I 
終消 除所有 受益人 ; 所 費將因 之減少 < 

" " 提案 是公平 合理的 
請 投票飄 、- 工 々 


將 f 


I: 
提 i 


返 休委員 會主席 


三藩 巿縣退 休員工 

RETIRED  EMPLOYEES  OF  THE  CITY  AND  COUNTS 
mr  SAN  FRANCISCO 

William  T.  keeq,  Chairman,  Retirement  Committee 
Honorable  Quentin  L.  Kopp,  President,  Board  of  Supervisors 


COMMITTEE : 
Wm.  Wollesen 
Kayte  Firpo 
John  D.  Kavanaugh 
Ray  Kimbell , 
Alma  Quinn 
Alfred  Del  Carlo 
Gerald  Murphy- 
Joe  Carew 
Chas.  Foster 
William  T.  Reed 
Jaykee  Ford 
Jake  Fischer 
Stanley  Kilcoyne 
Miriam  Steinbeck 
James  Gleeson 
George  Burr 
Irving  Breyer 
Beryl  Arent 


Kay  Scanlon 
John  Simpson 
Ivan  Plamm 
Joseph  McElligott 
John  Lyons 
Gerald  Gallagher 
John  Brennan 
Charles  Fanning  ' 
Harry  Berz 
Frank  Marchetti 
Clement  Clancy 
Ray  Leavitt  , 
Thomas  Shannon 
John  Goodwin 
Frank  Foehr 
John  Harrington 
Elizabeth  Cody 
Chas.  Shinkwin 
Howard  Dunn. 


* 以. b 所載 之論據 1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56 


申領傷 殘補助 聽詢官 


J 


申領傷 殘休假 ,傷殘 退沐或 身亡撫 恤金者 , 應否由 獨立旳 聽詢官 聽詢? 


簡/ Í 匕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T 提案 

目翁 rf!í 况: 常龜 m 成 市俯 員的配 偶申 
íimi^)li休<^ií3^t 亡 淨貼時 , 是由 返休? 務 

局決: ^批淮 iHi^í。 

提議: Jíi¿;^Miti 獨立的 g 織入 M 決定是 
否批淮 i3 湖 K 期 、 化. 残退休 金攻死 亡津貼 , 
返休: 務 w 無樹改 i^gííf^ 人 貝的最 後決定 ° 


任何 上訴須 由法庭 處理。 

如 g 投票 贊成 J 提案 : 卽 同 意由艦 啕人員 

裁決 有關傷 遞假期 、 傷 M 休金》 M 亡津貼 
等 申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J 提案: 卽主 張由返 休事務 
局裁 決此種 申請。 


審計 官對" r 提 案意見 


就有關 
下: 

本 人認爲 ' 此 修改; 提鄉 禮迪過 


市審  1 汁官        "^ohn  C.  Farrell 

J 提 实對市 W 政之 影响, 發表: «^i^wn 下 


, 政府 费用將 會增加 , 但目 前未能 Í 裙卜 增加 
的數目 。  . 


市參 議會對 J' 提案表 決結果 

市參 E» 經 於六月 六日以 八對二 票表決 

im  : , 將 J  íi^5 提次選 民公決 。 表 決紀錄 
如下 : 


投票贊 成之市 í^í^ 员 : Barbagelata,   Gonzales,  Kopp,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Mendelsohn,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 

dinpen.  Feinstein  and  Molinari. 


57 


tai 


建議修 憲全文 


J 提案 


註: 建議下 述一節 條款加 進憲章 。 

8 • 5 1 8 節 聽詢官 

雖然有 下述各 節條款 規定: 第 3  •  6  7  1 節,- 第 
8  •  5  .0  9 節 的小節 (CO   ,第 8.515  ,8.5 
16,8«547,8。548,8,559 —  ; 3, 
8.559  —  4,  80571,  8  .  5  7  2  ,  8  .  5 
84  —  3,  8  .  5  85  —3  /  8  .  5  8  4  —  4  ,  8  • 
586  —  3,  8。  586—4,  8  •  588  —  3, 或 
8  •  5  8  8  —  4 節, 凡按 照市憲 章上述 各款申 請傷殘 
休假, 傷殘退 ^ 金, 或身 亡補助 金者, 應由一 位夠資 
格而 無偏見 的聽詢 官聽詢 , 這個 聽詢官 是市、 縣所權 
聘 , 並經退 休局按 照它所 制定的 規則而 選用的 。 申請 
人經 過公聽 之後, 由所 詢官決 定批准 與否。 

聽詢官 作出決 定之後 , 申 請人或 與比有 關的人 , 


包 括返休 制度, 可 在三十 (30.) 日之內 的任何 時候, 
要求聽 詢官重 新公聽 , 但必須 具有下 列理由 :  i 
(") 聽詢官 是在無 權或濫 權的情 況下採 此行^ 

( b ) 這 個決定 是由于 欺詐而 造成的 。  ! 
(í: ) 所提證 據不足 以作此 決定。  i 

(^) 請願者 發現新 證據, 當 時雖竭 力而爲 而杀 I 
能發現 , 所以無 法在聽 詢會上 提出來 。 

三十 cm) 日期满 請願重 新聽詢 被拒絕 之後, 或 

請願 被接納 , 決定給 予聽詢 , 三十 (30.) 期滞時 , 聽 

詢官的 決定, 將不 能再作 更改, 修飾或 撤銷, 但退 ¿ 
局可 以審議 , 以決 定應否 征求司 法審議 , 而這 個最後 

決定 將被認 爲是退 休局的 決定。  . 
本節條 文於一 九七八 年一月 一日起 生效。  .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下 午八 時開放 


翁續 識案— 


58 


贊成 J 提案者 之論據 


請投 票贊成 "J " 提案 

投 票贊成 提菜; •  ;t/ 圧是說 ?凡申 

領 慯殘福 利库貼 、 傷 殘沐: 艮或死 亡撫洫 金的 
市員工 ) 將由 一名夠 fí 格的 7 不 (y 私 的聽詢 
官 處理。 在過去 三年來 , 類似的 '1 殘 福利津 
貼償付 , 動用 了納 稅入越 來越大 的款項 , 納 
稅入和 申領者 财現 有的決 策裎序 , 早 就嘖有 
'歸了  。 

現 有.' '勺返 休局 , 是' rtl  ^名 节員工  >  三藩 
ití 律 師公舍 、 二. 藩 藥學會 、 三藩 市實業 
局 、 三藩市 總商會 所委; 的代表 7 以 及市參 
讓 會主席 聯合組 成的。 一 九七七 年一月 , 申 
領 的,« 案件' ^逢三 百 宗之多 。 

請投 票贊成 、、 J" 提案。 

沒有" J  " 提案, 這種 íftM 的案件 , 將 
有可能 i^í 化 T" 去 ? 因 爲個別 某件的 量値 
是返休 的, 郊 分貴任 , 宅必須 同時經 常地考 
)/á 到投資 問. M  7 返 休局的 一切行 政事宜 , 核 


准 各種開 銷和合 約的財 政預算 如果通 
過 " J " 提案 7 返休局 就可以 ^ 立地 專於職 
責 , 管 理數逾 七億元 的返休 業務。 同 樣重要 
的是 , 由一名 非巿員 工擔任 聽詢官 , 將給承 
\\ 傷殘返 休金的 全部費 用的納 稅人和 申領者 
提 洪法律 上所需 求的公 正無私 和內行 的服務 

o 

採 用公正 無私的 聽詢官 , 這個辦 法在加 
州若干 縣份已 獲得很 大成效 7 州政府 的工人 
福利 t: 訴局目 前亦抹 用這個 » 。投票 ' '贊 
成"、 ' J  * 提案 ->  將提供 一名不 偏私的 ? 熟 
練的和 # 職的人 , 根 據法定 的條例 •> 以最快 
的速 度決定 申領慯 殘退休 福利金 的案件 , 並 
同時首 次授權 市政府 7 對退休 局認爲 某些償 

付不 公或償 忖過額 的案件 7 提 出上訴 o 投票 
、、 贊成 >    、' J  " 提案 ? 並 將進- 一歩有 利於退 
休别度 ? 因 爲這樣 , 退 休局便 可以把 全部的 
時間和 精力幕 Ü 、於處 理主 要政策 事項了  。 
請投票 贊成" "提案 o 


提出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cL.dtó.  •  William  J.  Murphy,  Past  President 
WWA^  •       San  Francisco  Retirement  Board 


社所 纖 , 雕柳 A»  , 其 II: 繊未 經擁官 

59 


反對 J 提案者 之論: 


請投票 j 爾 J 提案。 

7«應 該否决 Í 爲什麼 ?主要 理由有 
三 : m 對納 税人毫 無利益 ; m 對 市縣員 

.X^'£r¥  ; (三 芘杷— 個不 健全 和行不 通的制 

度 , 强加在 退休局 及其: 戮工 的身上 o 

首先 , 爲 什麼納 税人 要負起 4 部費 用僱 
聘 聽詢官 ; 而 在目前 情况下 , 可以不 費納稅 

人分文 。上 一次會 計年度 , 退!: 局聽 詢了一 
百 六十五 宗傷殘 申領案 , 如果 改由聽 詢官處 

理這 些案件 , 以普通 薪酬 fí^  , 將耗 費市政 
府 -^愈 四萬一 千元。        .  ' 

其次, J 提 案將剝 奪了巿 員工向 返休局 
上 訴有關 聽詢官 的裁決 的權利 ?  » 巿員工 
是 十分不 公平的 。 反之 , 唯一 的途徑 是向法 
庭 上訴, 這是 十分費 P 寺失 事而 又耗費 金錢的 

程序 。 當市員 工聽 詢宫 的裁決 而被: 敏職诗 7 
這 個裁决 可以. 向公務 委員會 上訴。 

當聽 詢官拒 絕市員 工申領 傷殘返 休福利 


金時 , 爲什 廨同樣 的法律 程序不 提洪. 给市舅 
工呢?  > 

i 

最後 , 這樣 一個不 健全而 又行不 通的制 

度, 試 問叫返 休局及 其蛾. 工如 何能有 效地管 

理呢 :返 休局對 那些. 不利 的裁決 , 必 將被迫 

向 法庭提 出上訴 7 這就 不必要 地浪費 市政府 

的基金 , 並要 加聘法 律人員 。  , 

I 

請投 票反對 提案  1 
返休局 是專貴 決定申 領傷殘 福利: i<j 長 期' 
款額的 ? 而聽 詢官對 第三者 所作出 的裁決 , 
會超 出市政 府的極 限費用 夕 是無 動於 衷了) <〕 ; 

我 、旨接 受這樣 的一個 制度呢 ? 、 

J 提 案是不 傲底的 7 不成 熟的遠 離其原 

定 的目標 。 市政府 不能冒 險作這 種試驗 , 因 
爲 所建議 的制度 , 耗 費太大 ; 並且 ; 宅否定 
了 法律程 序和健 全的行 政程序 。 


請投 票反對 J 提案 


San  Francisco  Fire  Fighters  No.  798 
Janies  Ferguson 
Leon  Bruschera 

三藩巿 消防員 第七九 八分隊 


- 以上所 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屍 7 其正趨 生未經 íí^g 官' 

60  ■ 


f 査核 


á  I 


反對 J 提案者 之論據 


講投 票反對 J 提衆 
J  ^^不會爲^休^^^削減償付耠消防員 

和, M 中 髓镑殘 退休輻 利金的 人數, 低 S 却 

會因 製造一 個 薪: 诚位 , Ai 加' II 市改府 的财政 

:M。 

不舍 減少^ 這傅化 正案 , 絕不會 

mmm^Mfm^mm  ?^' m 入數和 受, 
賺: '11  滅的 。 這是 ^íi^ 吟 I 退休的 正因素 。 

所建^ 的!; fe! 旬官 7 亦必須 根據! 化 章和州 ;泞 

工 法各饰 條文 t 規: Í  y 依法 付傷葡 § 利 7 
法定 的考' 査不 Ii3  -'  Ffl 領者必 須有: '超 Milt 據作 
證明 , M 是 ií:^ 詢官' 不能改 ,力 ° 

不食减 少合理 íi^j 巾' M 支待 J 提案的 入 , 言 
下之愈 ?暗鼎 3 前 的;、 a 称 5  ,  Í 赏付 、、假 胃退 

休考, 或 現有之 eiftti- 巨給令 法'' J 中領者 。 
就 巾領, 而 it,  ñ 前的 丄是由 
巿 長所委 任的三 名委員 , 市員工 iWi^ 三名代 


表及 市参議 會主席 組成的 , 顯 而易見 , 个該 
市改府 的利益 7 是 四對三 之比。 因此 , 除非 \ 
消防員 或警員 能說服 市代表 , 證明他 的申領 
是 應得的 , 翻 IJ , 他不 可能獲 殘福利 。 

如 果支持 者意想 聽詢宫 拒給若 干合法 申 

領者 y 則 他們這 種想法 7  It^mPt 受蕩 的消防 

質或 警員 ; 是極不 公平的 ? 而且 一定 會在法 
庭給 以糾正 , 這樣 必耗. 費市政 府巨額 法律費 

o 

不正 確的統 計數字 支持韓 藩巿 的統計 
数字 和其他 地區比 較梨子 和香' 蕉的統 計數字 

來比教 y 而他們 却雙字 不提其 他地區 的鍵變 

和程序 是完全 不同的 ° 他 Í 門也 M 巴完 全不同 

工作 環境的 不同受 傷率包 括在內 ° 加 州沒有 

其他域 市抹用 聽詢官 的程序 ° 
請投 票反對 J 提案。 


Michael  S.  Hcbel 

Elmer  M.  Ballard 

Attorneys  at  I  'aw  律師 


* 社所 載之論 3 


; 係 怍者個 人意見 7 其 正確性 未經任 何官方 1 
61 


市參議 員的行 政肋理 


應否授 權巿參 議會的 每個巿 參議員 , 委 任他或 她旳行 政助理 ,協助 他爲她 工作?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目 前情况 •• 每 名市參 議員都 有一名 政助理 
, 担任 研究、 出席 會議、 答覆 電話諮 詢及處 
理其 他由市 參議員 分配之 職務。 雖然 此十一 
個 職位的 人選應 按市憲 章公務 職位條 款之規 
定聘用 ' 但歷來 各市參 議員都 不經市 g 員 

甄別 試程序 而自行 聘用或 開除^ 政助理 o 

提議: K 提案 建胃從 市憲章 的公務 職位條 


款中 除出萄 I 這些. 職位 的規定 。 此提凝 [1 獲 

通過, 市參 議員可 選聘或 開除欺 f 政助现 r 
而不須 經過^ 員 甄別試 。 

如選 民投票 《此《;: 卽同 意由市 參識員 
選聘 或開除 其行政 助理.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itiá^ 案 : 卽主 張市參 議員的 
行 政助理 ]» 公務職 位程序 。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K 提籍 市財 政之影 响-, 發表 血麵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修 改憲章 提案: 過 
對政府 費用將 無影响 。 


投票 贊成之 


市 於七月 二十五 日 以八 對三票 
表 決通過 , 將 K 提^ $ ^選民 公決。 表決紀 
錄如下 : 


J  -   r  -     ,,   Feinstein,  Francois,  Gonzales, 
dingen  '  ? elosi,  Tamarap,  von  Berol-  Barbagelata,  Kopp,  Molinari. 


投票反 對之巿 參議員 : 


62 


K 提案 


ái: 建議 下述一 節條款 M 憲章。 

2. 20  3— 3 節 市哀議 證的行 政助理 

雖然市 有 各條款 的規定 或限制 , 特 別是第 8 
•  3  0  0 節, 市參議 會的每 一名市 參議員 , 都 可以有 
- . ( 1  ) 名行 政助理 , 由 市參議 員委任 , 爲市 參議員 
服務 。 他 們將依 照市參 議員所 指定的 工作負 起職責 。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63 


L 


市首 席行政 官的行 政助理 


應否 授權. 巿首席 行政官 , 委任 他旳行 政助理 7 協助他 工作? 


目 前情况 : 巿 首席行 政官有 一名執 行助理 , 
經 巿公務 員甄別 試錄用 , 負担 由首席 行政官 

附旨定 之赚。  ' : 


行 政官卽 可不經 市公務 員甄別 試程序 選聘或 
開除 其執行 助理。  .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卽同 意授横 首席行 
政官選 聘或開 除其執 行助理 。 


提案 : L 提案 將由公 務員職 位中除 出 首席行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主 張首席 行政宫 
政官 執行助 理一職 。 如 L 提 過 , 首席         之執行 助理經 Ef:l 市公務 員甄別 試錄用 。        •  ! 


審計 官對, 1' 提 案意見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L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 噓 i^n 下 : 


本 人認爲 , 此現修 改擎章 提?^ 口 獲通過 
對政府 費用將 »响 。  ' 


市參 11#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 六對二 票表決 
通過 ' 將 L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表決 f¿ 錄如 
下: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 
narí,  Felosi,  voñ  Beroldingen, 


投票反 對之巿 參議員 : 

Barbagelata  and  Nelder. 


64 


L 提案 


註 :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括 號)) 代表 删減部 
分 。  . 

3  .  2  0  1 節  、 職權 和職責 

市首席 行政' f: (應對 ifí 長及 市參議 會負責 ; 他處理 
市 、 縣的 -切行 政事務 ' 是按照 市憲章 各條款 和市法 
例授福 他的, 因此, 除市憲 :审第 9  •  10  2 節 條款, 
加州 註册 選民一 般法肆 ' 市'' 縣的 選舉及 與選擧 
有關 的一切 • ^務規 定之外 , 市首 席行政 官有以 下職權 

和 務 : 

在其 ,. ,1,; 下的 各個行 政部門 , 行使 其監督 和管轄 
權 ; 委任 在他管 轄下的 各部門 主管; 按 照市憲 章和市 
法例 的規定 ' 委任 r?^ 詢委 a 會 及其他 委員會 的成員 ; 
爲其 ííí^ 下的行 政服務 制定一 般規則 和條例 ; 有權在 
市參 ■líJ 會上發 ' 但 沒有投 權 ; 有權 在市參 議會報 
或討? áÜ 在他 ffftií 下的 各部門 的一切 關^ 務 ; 向市 


長 、 市參 議會或 各委員 會提出 他認爲 必需的 有關市 、 
縣 的建議 和措施 ; 協調市 、 縣與 管理交 通職權 有關的 
若 干部門 的職務 ; 提交市 、 縣有 關管理 公共關 係及宣 
傳 的財政 預算。 

市首席 行政官 可以指 派在他 管轄下 的任何 部門一 
名 公務員 , 行使縣 公務員 的職權 , 但這 個職權 須不在 
本憲 章所特 定者。 

市首席 行政官 可指派 市檔案 官行使 選民註 册官的 
職權, 並在 選民註 册官和 檔案局 辦事處 辦公, 所得單 
—薪 酬, 應符 合市憲 章薪酬 標準之 瘦定。 

市首席 行政官 可委任 他的行 政助理 , 協助 他工作 
,, 這個職 位不屬 市憲章 公務條 款管轄 ; 除非此 人曾是 
公務 員身份 , 在 他任行 政助理 職位時 , 選民投 票通過 
這個 修正案 , 按照市 憲章公 務條款 的規定 , 他 將繼續 
保持 公務員 身份。 


請細 4>^讀$1^- 


請 w^ís: 缺席票 


65 


成 L 提案者 之論據 


"L  "提案 
巿首席 行政官 ,在他 所管轄 旳範圍 ,任 
- 命許多 重要行 政人員 , 但他不 能任命 他自已 
的助手 。 本 巿憲章 修正案  >  將 糾正這 種情形 
, 准許巿 首席行 政官任 命一人 在他旳 辦公室 
任職 。在 加州 的其他 巿首席 行政官 》 縣行政 
官和 市長, 都任命 他自已 旳首席 助理官 。 

三藩 巿市政 府多數 負貴管 理大旳 行政部 
門旳行 政人員 , 都 任命他 們旳主 要助手 。 有 
些遼委 任數名 助手和 科主任 ° 這被認 爲是很 


i 


好旳行 政措施 , 因爲助 手必須 對行政 主任旳 
政策反 應機敏 , 這樣還 可以在 夠資格 旳人選 
中提 供更大 旳選擇 。 

巿 首席行 政官管 理巿政 府旳主 要帮份 
他 旳管轄 範圍包 括十四 個部門 , 其中 有公共 
衞生局 、 工務局 、 尤巴布 恩納會 議中心 , I 
廢水 管理計 劃等等 。 巿 首席行 政官旳 職責是 
互大而 繁複的 , 他旳主 要行政 人員對 這個職 
位 所採取 旳政策 必須反 應機敏 。 本修 正案對 

在任公 務員旳 地位將 無影響 o 


I 


贊助者 : 


Roger  Boas,  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 市首席 行政官 
Thomas  J.  Mellon 
NeilD.  Chaitin 

Woodward  Kingman,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Crocker  National  Bank        克 羅克國 民銀行 副總理 
Leonard  E.  Kingsley 
William  D.  Evers,  Attorney     律 師 


* 以 Jl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66 


I 


消防局 的升職 甄別試 


M 


消防 局旳升 職程序 , 應 否改變 , 以便 減低資 歷學分 , 增 加敎育 性和職 業性課 程的學 


分?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M 提案 

目前 t|!í 况: 本市 消防員 如投考 甄 別試' 
按其 在消防 局服務 之長短 ' 可 獲得額 ^ 分 

。 縣-如 一否分 爲滿分 , 一個在 本市消 防局服 
務 多年的 消防員 , 可獲 一百五 十分的 額外積 
分 。 如在 大學攻 ti 同 消防? 1敲 有 關科目 者 , 

目 前 不讓外 稂分 o 

提識: M 提架建 減少晉 胃別試 歴額外 
積分至 最高] 分之八 , 同時將 給予在 大學攻 


讀同消 防事務 有關科 目者額 外積分 , 此項學 
歷額 外積分 將相等 «考## 試, 胃^ 百 
分之五 至百分 之七。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項提案 : 卽 主張減 少消防 

局 0 考 試的資 歷液分  >  及!^ 在大 學攻讀 
有關 消防事 務科目 者額^ 51«積分 。 

如選 民投票 反對此 提案: 卽 主張胃 消防局 
目 前»1^(<81^ 胃 J 資歷 m 積分 的制度 。 


審計 官對' M' 提 案意見 


市審 -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M 提 架對市 財政 之影响 , 發^: 磁 U 下 : 


本人 認爲此 項修改 憲章提 »|7 獲通過 
對 聰舟' 费用將 無紗向 o 


市 參 議會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 七對 〇 票表決 
通過 , 將 M 提 交選 決 o 表決 紀錄如 
下:  、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無人 o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投票 贊成之 
市參扉 : 

Kopp,  Molinari,  Nelder,  von  Beroldingen. 


67 


M 提案 


註 :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 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 

第 8.327 節 穿 制服之 警局人 員及消 防局人 

員之 晉升。 

(a) 除 此節內 或本章 其他分 節內另 有規定 , 一 
切穿 制服的 警局及 消防局 人員的 晉升, 需分別 通過晉 
升 前次一 級的公 務員甄 別試, 曾獲嘉 獎者、 工 齢長與 
在本部 門一向 表現良 好者會 給予特 別考慮 。 各 部門之 
晉 升試應 屬筆試 , 一切試 題應與 晉升之 職位之 職責有 
關係。 

巿公務 委員會 應以上 述甄別 試爲基 礎訂定 警察職 
位的 晉升, 以最少 四年一 次的頻 率爲警 察局可 晉升之 
職位 或級別 擧行甄 別試。 甄別試 的試題 應取自 一份提 
綱 。 公 務委員 會應不 時把這 份提綱 送交警 察局, 任人 
傳閱 。 這 份提綱 應與公 務委員 會磋商 後編成 。 提綱應 
在晉升 甄別試 擧行前 六個月 內交警 察局由 人傳閱 。 

市公務 員委員 會應以 甄別試 爲准則 來訂定 清防局 
職位 的晉升 , 甄別 試應在 某一可 晉升職 位或級 別之應 
試 名單訂 定後的 四十九 個月內 擧行。 甄 別試或 爲筆試 
, 或 爲消防 委員會 推薦由 公務委 員會核 准之某 種形式 
° 公 務委員 會須與 消防委 員會槎 商此種 甄別試 之內容 
與結構 , 並 應就三 藩市消 防局所 發展或 提供的 資料以 
訂定 甄別試 , 以 便挑選 最有資 格者給 予晉升 。 
,  ( 警察 ((消 防)) 局的晉 升甄別 試的可 得總分 
的百分 之十五 應以在 職資歷 作算, 此百 分之十 五總分 
之分配 如下: 

((警 察局合 格人選 甄別試 )) 

(1)  晉升至 警佐者 : 

在警察 局服職 一年卽 以百分 之一可 得總分 作算, 
依 此累積 至總分 之百分 之十五 爲止。 

( 2 )  晉升至 警尉者 : 

在警 察局服 職每年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 
算, 依此 累積至 總分之 百分之 A 爲止; 此外, 任職爲 
警 佐或下 士每年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算, 依 


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六 爲止。 

( 3 )  晉升至 警官者 : 

在警 察局服 職每年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4  5 
作算 , 依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九 ; 此外 , tí 職爲警 
尉每年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算, 依 1É 累積至 
總 分之百 分之六 爲止。 

(4)  除前 述之資 歷積分 之外, 凡 服職警 局期間 
歷 年表現 良好者 另得積 分百分 之六。 凡 警局人 員在公 
衆服務 方面有 功績者 , 而未曾 在甑別 試中獲 得加分 , 
或在一 九五四 年三月 五日前 立有功 績者, 可另 得積分 
, 加 分多少 取決於 公務委 員會, 但最 高不過 四分。 除 
此處 規定外 , 公務 委員會 不得在 警局甄 別試中 給予功 

績分 a  i 
((消 防局合 格人選 甄別試 )) 

(CO 消防局 的晉升 甄別試 的可得 總分的 百分之 
ü ((十 五)) 應以在 職資歷 作算, 此百分 之八總 分之分 
配如下 :  , 

(1)  ((  (  5  ) )) 晉 升消防 少尉者 :  ' 
在消防 局服職 一年卽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一作算 

, 依此 累積至 總分之 百分之 ((十 五)) 爲止。 

(2)  ((  (6) )) 晉升至 ((消 防官) ) 消防 少尉以 
_¿ 級別者 : 

在甄 別試擧 行時之 應試者 之級別 若爲消 防長官 (( 
消防少 尉)) 應以 任此職 之每年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_1_6.CC0  "  6)) 作算 ((依 此累 積至百 分之九 爲止; 此 


外 , 凡 在消防 局服職 之每年 , 均以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算) ) , 依此 累積至 總分的 百分之 ((六 )) 爲此。 
(( ( 7  ) 晉升 至消防 官以上 級別者 : )) 
((在 消防 局服職 一年卽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4  5 作算, 依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九 爲止; 此外, 
在甄 別試擧 行時之 應試者 之級別 若爲滑 防長官 , 應以 
任此職 之每年 爲所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算, 依此 
累積至 總分之 百分之 六爲止 。 ))        ( 下 第 


68 


i 


成 M 提案者 之論: 


投 票贊成 "M  "提案 , 將 給消防 局帶來 

所 需旳升 職甄别 試程序 旳改革 ° 

目前旳 情况是 , 消防 局旳升 職程序 , 受 
資麼影 ,極大 ° 和 資歷深 旳消防 員相比 , 年 
靑的消 防員是 比較吃 ^旳 , 因 以在職 十五年 
工 齡計分 , 而封 消防員 職能敎 育考試 則不計 
分。 

同時 , 消防 局所有 升職甄 别試均 全部筆 
試 , 消防官 候選人 必須考 驗其領 導能力 , 善 
於交流 》 筹於隨 機應變 ; 全部 筆試是 不可能 
m 確地評 價這些 特徵旳 ° 


- "M  "提案 將減少 消防局 資歷旳 i'M 分影 
響 , 促進提 升靑年 消防員 , 對 那些志 願進修 
防火 科學和 其他敎 育課程 , 以提 能 á^'' 
消 防員, 將 予嘉獎 。 此外 , 巿 政府亦 將有較 
大旳 靈活性 , 考 驗所需 程序, 爲消防 局挑選 
最優 秀旳人 員晉升 職位。 

"M  "提案 將把消 防局旳 升職程 序現代 

化而不 費納稅 人分文 。 它將允 許把最 優秀旳 
消 防員逐 級晉升 , 從而 確保三 藩市歷 年受讚 
譽 旳優良 旳防火 服務得 以繼續 , 使納 稅人所 
繳稅款 , 得 囘所値 。 


贊助者 : Jíhr^pAFSTiSr.,  President,  Fire  y—s, 
Joyce  J  Ream/vice  President.  Fire  Commission 
A  enes  Barnhill,  Commissioner 
Juanita  Del  Carlo,  Commissioner 
Curtis  McClain,  Commissioner 
Andrew  C.  Casper,  Chief  of  Department 
EmmerD  Condon.'  Deputy  Chief  of  Depar  ment 
Wilbert  K.  Battle,  President,  Officers  For  Justice 

Officers  Association 
Morris  Bernstein 
Henry  Der 
Gordon  J.  Lau,  Esq. 

SrrVaS'Dlrector.  Buchanan  YMCA 熒 ||蠻 J 年 會主任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  iire^fi  W 


席 

席  -一 

:M  、£  !;  51。 貝  -.^ 

會 ^  會 長 ur 

s 局^ 爭 

叻防防 防防防 I 

' >1  ■  sí  •  í  «  ?  .i-i»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確 性未經 可官 方機 構査核 


反對 M 提案者 之論: 


請投 票反對 "M  "提案 
"M  "提案 是進一 步企圖 結束三 藩市旳 
任人 唯賢旳 制度。 "M  "提案 將把帶 有政治 
性 旳口試 ,加進 三藩巿 消防局 的升職 甄別試 
程序。 其目旳 可能是 要確保 你支持 某一個 " 
適當 "旳人 》 以 便於他 爲獲得 其政治 性旳職 
位 而在這 些甄別 試中獲 得高分 。 這種 對公務 
制 度旳政 治干擾 , 只能 導致爲 政治競 選活動 
而 任人唯 親和恩 惠相報 。 公務 制度已 經訂立 
三 項規則 , 消防 局可按 此三項 規則挑 選任何 
三名優 秀人員 晉升。 

投 票反封 "M  "提案 旳另一 理由是 ,現 


有 旳制度 , 使三 藩巿消 防局成 爲全國 最優越 
旳 , 切勿把 它改變 。 三藩巿 消防局 , 培養出 
最優秀 旳消防 局長和 其他消 防官員 •, 這是擧 

世 公認旳 。 應該 把消防 局保持 其優越 tó'', 請 
投 票反對 "M  "提 案。 

口試 很可能 變爲種 族主義 和歧視 旳工具 
。 口試評 議局很 可能有 組織地 只挑選 非少數 

民族 ,給以 高分, 這就 排除了 少數民 族升職 
旳機會 》 歧視少 數民族 、 婦女和 老僱員 , 就 
更 容易了  , 而這 種歧視 簡直是 不可能 證明旳 

O 

請支持 消防局 ! 投 票反對 "M  "提案 。 


San  iVancisco  Fire  Fighters  No.  798 三 藩市消 防貝第 7  9  8 分會 

.  主席 


James  Ferguson,  President 
Leon  Bruschéra,  Secretary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  70 


務合約 


N 


應否 授權市 參議會 把用款 限額從 五千元 ($5,0  0  0  ) 增至 一萬元 ( $  1  o  ,  o 

00), 以便工 務計劃 可由市 、縣 各部門 處理? 


u 提案 

目 前情况 : 任 何市) 健 築工徴 n 估計 費用少 
於 五千元 , 市政 府可 iis 市公務 員擔任 - 在五 

千 元限額 以上的 工程, , 彬負 交由私 人承包 
商雜。 

提議 : N 提 案將可 由市公 務員負 責的工 程費 

.  審計 官對, N'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N 提 市 W 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MJín 下 : 

,     itKi 修改》 át 争提 案如獲 .通 過 , 本 人認爲 


用 限額增 加至一 萬元。 

如選 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意可 由巿公 務- 
員擔 的工 程費用 限額, 加至 一萬元 o 

如 選民投 票瓦對 此提案 : 卽主 5ií* 持 五千元 
的 限額。 


其本身 將不會 增力敝 府費用 , 可 導致 
政 府費用 , 費用 之數目 因 將來之 行政措 
施而異 , 目 前未肯 gfóff  。 


市參 議會經 於七月 十一 日 以: fiMO 票表 

ífcl 過 , 將 N 提案 交 公決 。 表決' ^ 

如下 : 

投票 贊成之 :  投票 胃之巿 M 員 : 無人 

市^ i 員 :  D    1^       "  .  T, 

.  Barbagelata,  Francois,  Kopp, 

Mendelsohn,  Molinari,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71  , 

I 


I 


建 議修憲 全!^ 


N 提案 

註 :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 雙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7 • 201茚 工務合 同條伊  J 

雖然 巿憲章 有各條 款規定 , 特 別是第 7  •  2  0  0 
節條款 , 市 参議會 須按照 條例以 決定用 款限額 不超過 
((五 千元 ($  5,0  0  0  ) ))  一萬元 ($  1  0,0  0  0) 

用 作修建 、 重建或 修葺公 共樓宇 、 街道 、 公用 事業或 
其 他工務 , 或簽 訂合同 、 書 面授權 、 僱 用所需 勞工和 
市、 縣直 接購置 的材料 和用品 , 應按 用款限 額節省 , 
如第 7  •  2  0  0 節條 款和第 7  •  1  0  0 條款 所規定 。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牛八 時開放 


請細 >(>^讀^ 


請 缺席票 


72 


贊成 N 提案者 之論據 


請投 票贊成 "N  "提 案。 這個提 案可使 
市縣 政府以 1 纩面 工約 或採用 lL 努工 和材料 
, 進 行 興^ 工程 , 如果 這些工 程所費 不超過 
- 元限額 ° 亦 liJ 隨: E 以正式 1> 約程 序進行 

道^ 工程而 無須受 用款額 之限制 ° 
I      市 縣政府 ||1以從$小 項工程 , 或 以簡舉 
的,1 Í  lili 工約進 行這^ 工 , 而 不領經 更报雜 
旳 jR 式 1> 約程序 » 通 fiítí 市縣政 lí'f 是有 利旳 

>。 經驗, 资叨 , 類 ía 旳工程 , 如 果避免 费時失 

? 旳合 約程序 , 通' /it  "J 以更 仃效 、 更便: ñ: 地 


進行。 

在過去 九年來 , 類 似小工 程和工 約程序 
旳用款 限額爲 五千元 , 但工程 費和材 料用品 
價格都 己增加 , 同樣 旳工程 , 一九六 八年所 
費 五千元 , 現在需 一萬元 。 本 修正案 將繼續 
這 種可行 旳措施 , 唯 一改變 旳是用 款限額 , 
以應 經濟通 貨膨脹 , 費 用日增 的所需 。 

請帮 助確保 市政府 能以更 迅速和 有效地 
進行小 項興建 工程。 

請投 票贊成 "N  "提 案。 


If 助 : 

Supervisor  John  L.  Molinari      市 參議員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怍者個 入意見 , 其正碜 性未經 M 官方機 《核 

73 


累進, 支付 


應否 授權巿 訂約官 , 以 決定市 、 縣 合約時 , 有權 增加累 進付款 數額?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0 驗  ' 

目 前情况 : 凡司市 政府; 約之 承包商 , 在 
工作進 行中可 獲政. 府支 付 部 分費用 。 目前 , 
政府支 付之費 用可達 已 完成工 作所値 的百分 
之九十 。 譬如 ; 某承包 商同市 政府的 契約值 

—百 萬元 , 當他 完成契 所値 之半數 ( 五十 
萬元 ) 的工 m 寺 , 便可 獲市政 府支付 百分之 
九 1^ 的費用 1 卽 四十五 萬元。 在契約 接近完 
成時 , 卽使 一少 部份工 作尙 未完成 , 政府有 
讚甲相 當 數量未 支付的 費用 °  

審計 官對' 0' 提案 意見書  j 

市 審計官       John  C.  Parrel!  就有關  # 認爲雌 麵章據 如麵過 , 對 

0 提 案之財 政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政府费 用將無 大影响 。  j 


«:  G 提 案將增 加市改 府支 付;^ 釣商的 ' . 

部份 費用這 已 完成工 作所 値的 分之 九十五 ' 
, 同時將 增加在 接近完 成契時 所能支 付的費 

用的傲 g。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意 提卨付 ^  '- 

約商之 部分費 用及在 契約接 近完成 時付絵 §3 
約商的 部 分費用 的墩目 。  I 

如選民 投票反 節!: 驗 MP 主 gii^ 持闷 前, jí  ' 
政付给 契釣商 的部汾 ,的 o 


据 w 成之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i-,  Pele  pi,  von  Beroldingen. 


反 對之市 參謹員 : 無人 


市參 議會對 0 提案表 決結果 

市 參議會 八月 八 日 以 Atr〇M§ ^決 

通過' 將 0 鶴 S 提交選 民公決 。 決 紀錄如 

下:'  - 


74 


o 提案 


註: 呈 t 代表 新訂 部分, ((雙 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 

奶 7  •  2  0  2 節 累 進支付 

如於 fKílí 公 f 力暗 7 ,投標 中指明 , 任 何契約 可得累 
進支付 。任何 約之累 進支付 , 其前此 之支付 ((於 任 

何時期 )) 不 超過 所已供 操作及 勞力與 原料的 百分之 
九 , 於此种 契約所 必;? J 的 工作之 完成及 於各有 
關部 Tírífi 接納前 , 任何 契約不 授權 或准許 支付多 
於 《l^íí 約總 ÍÍ1 格 的百分 之九十 °  ))í 曰. 如該邵 門 首長或 
fftPS,? ,枕 ft«:iK. 依據木 7  .20  2節(^,7.20  2節. 
£丄 下稱、 I  tU 代 表,' ) 斷定此 --$2 約 !^百 分之^ 十或以 


上完 5^  , 契約 商已作 出满意 之進度 , 且 無特殊 之緣由 
&較大 之留押 , 可 給以累 進支付 , 其數 不超過 已供的 

^與 勞力及 原料價 値的百 分之九 十五, 笔 MSIkl 
格的 百分之 九十五 兩者之 中之較 小者, 且又規 定於此 

市 代表斷 定認爲 該黎約 已百分 之九十 五完成 

之款 可減至 爲數等 於該代 表斷定 認爲尙 待完成 的操作 

之 估計價 値的百 分之一 百二十 五之數 。 

如 於廣吿 公啓暗 票投標 中指明 , 及如有 足夠之 鋒—. 
款以資 保障本 市縣之 損失, 任 Ü 約可 規定有 累進支 

^,  ^)^ 付 fg 契約 商在其 實際施 工之前 , 

^器材 與原料 , 儲 存備用 ° 


請 細心研 讀提案 


選擧 站開放 的時間 是早上 七時至 
下 午八時 。  、 


75 


贊成, o' 提案者 之論據 


投 票贊成 0 提案 7 將改變 三藩市 過時的 
合約忖 款慣例 y 以 M 現代 的合 約程序 。 宅 
將容許 累進支 付辦法 y 類 似聯邦 y 州 和其他 
地 方機構 目前所 採用的 辦法。 

0 提案將 使市政 府在兩 方面蒙 受其利 : 

(一)  í6 對巿 政府的 合約! »致 更低價 的投標 ; 

(二)  將鼓 勵更多 的營造 商投標 市政府 的工程 

o 

現 有的市 憲章》 容 許市政 府對巳 完成的 
工程 ; 作 " g|S^" 或 " 累進" 支付 y 但巿憲 

章限 制支付 百分之 九十已 m: 程 所 値 7 市府: 

íPf 甲 另存之 百分之 十付款 y 直至 契約完 工爲 
°止 ° 在 理論上 y 扣押 百分之 十付款 ; 似爲明 
智 之保障 , 在 實際上 , 巳證明 極之不 合化算 
。 這 是有例 可援的 • 市 M= 依照 市憲章 , 扣 
押契 約商已 "賺 取" 之巨貌 款項, 因 爲尙有 
比較不 關重要 之少量 工作未 臻完成 o 而契約 
商必 須盡' 决支付 供應用 品 者之欠 款及工 人之 
週薪 , 爲了 應付這 些開銷 ) 契 約商有 待市政 


府之支 付以供 資投工 ; 籌措 資金所 費浩大 , 
則反 映到高 價投標 • 因 之契約 商若無 此能力 I 
以應付 財政之 擧轉者 , 必被排 除於投 標市政 
府 工程。  、 ¡ 

0 提案 只容許 市政府 把扣押 之款減 爲百' 
分之五 7 如 該項工 程巳稱 意地完 成一半 , 這 
就減但 契約商 歸措資 金投工 之付費 , 而成本 
降減 y 則對市 玫府之 投標價 格亦必 因 之降低 

o 

0 提案: 本市提 I 適當 之保障 。 累進 

支 付將不 會加速 ? 除非證 明工程 之進度 7 堪 
稱滿意 。 此外 , 市政府 仍扣押 多過實 際所需 

之款 項直. 至 該契約 完工爲 Ih  o 

投 票贊成 0 提案 ? 將爲市 政府節 省金錢 

, 改善契 約行政 及促進 加增對 市政府 之契約 
雜 o 

贊 助者: 


* 以 -t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76 


市 、 縣旳 宵方廣 《,;' , 應否 在任何 每週出 版三天 或三天 以上旳 、 每週銷 數達五 萬份或 

3L 萬份 以上 旳報紙 刊登? 


簡 《匕 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P 提案 

ñ 前 |(10ñ  : 市憲 íií^ 定 , 市牧府 通街 , 
須在一 鈉激/ &少八 千份的 報 Ij 登 。此 曰報 
以 總方 法佻: ü  。 

提 il:  P 提; 《將容 改) 船: 每 1 最 少出版 
二二, 火 ; 而 毎週銷 數在 五萬份 成以上 的報) •tj^iJ 


登官 方通吿 (, 

如 選民役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同 意市政 府在其 
他 曰 報或非 日 報上 刊登官 方通告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iiláf 案: 卽主 張巿改 府只在 
日 報刊登 廣吿。 


lljígiff|  '|V  John  C.  Farrell  就: ií 通 
P 提絮 對山 政之 ,     表荒 inL 如下 : 

本人認 j:^ 此 修改; ¿í 巾救 幼 ' 政 


J 倒 i¿用 將不會 Í"M[1, 可能會 減少政 府费用 

4Qñ 前 未能估 計減少 之數目 。 


市參 íi^íí 終於 八月八 13 以 六對二 票表決 

jiiii^v, , 將 P 捉 g^ií^im^ 公決。 表決紀 口 
下 : 


市參 i 磁 i  :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Ólinari,  Nelder. 


投 51 反 對之市 參談員 : 

Pelosi  and  von  Beroldingen. 


77 


建議修 憲全文 


P 提案  1 

1 


註 :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 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分 。 

1  0  •  1  0  0 節 名 詞解. 釋 

)     退休 制度" 或 "制度 " 就是市 憲章第 8 
•  6  0  3 節所制 定的三 藩市、 縣職 工退休 制度。 

、'返 休理 事會' Z 就是市 憲章第 3  •  6  7  0 

節 所設立 的、、 退休理 事會" 。 

O  ) "憲 章'' 就是 三藩市 、 縣 的憲章 。 

U ) 凡有 男性字 義者皆 包括女 性及中 性意義 , 

凡有 單數字 義者皆 包括衆 數意義 , 而有 衆數字 義者皆 
包括單 數意義 。 

) 凡參照 憲章有 關政府 人員條 款以外 條文者 
, 皆用 以特指 政府人 員之任 命及解 職事宜 , 而 與政府 
人員 考試條 例無關 。 

( f ) 儘管 另有與 本條文 有抵觸 的條款 , 本條文 
在 有關宣 傳廣吿 方面仍 屬有效 。 凡憲章 內有條 文規定 
刊印 廣告或 文件者 , 意思 是指刊 登一次 (( , 卽 在三藩 
市、 縣印 刷發行 的法定 報紙, 任 何一天 出版的 當天報 
紙上 刊登, 除 非指明 需要刊 登多次 ; 並 規定在 刊登前 

要連 續三天 刊登投 通告, 憲章第 7 • 2 0 0 節規定 


情況則 屬例外 。 )) 

((這 裡 所述法 定報紙 的解釋 , 爲 三藩市 、 縣出版 
的 、 普遍 發行的 日報, 其每日 實 質發行 數字最 少應爲 
八千份 若必要 時該法 定報紙 不能按 時出版 及發行 , 市 
參議會 應議決 一份或 多份刊 物代替 , 以 盡量向 外公佈 
, 直至該 法定報 紙恢復 出版發 行爲止 。 )) 而登 載的刊 
.物 爲一份 在三薄 市出版 普遍發 行的都 Iffi  。  一份 普遍發 
行的 報紙意 思卽是 指一份 專爲登 載一般 當地和 雷^, 

發 的新聞 和資料 的報紙 rMMMMÉlSMMJiMSÉ' 

應爲 五萬份  >  並應每 週至少 有三天 在本市 、 縣印 ¿r。 

在一 九七八 年七月 一日前 , 脅應 議決一 項法令 
_£M_M 食根 據該項 法令特 別擬就 ¿ 廣 吿或— gj^' 

1。  ,  &m±w^MmMMÍmm 
、 豊 雲通籠 ' \  mñm^^ái^ 

不 另收費 。 

麵鍵睡 —设 報酵 复難 , 動導 
.MJML^j^'  ,  MMMMMMm. mmm 


請 缺席票 


00 

7 


贊成 p 提案者 之論據 


請投 票贊成 P 提案。 

投票 f  f 成 P 提案 ? 將使市 縣政府 可以在 

毎 週出版 三 以 上的報 紙刊登 官方廣 7 

從! Íljl4 枚顯? 辨 終 濟成效 , 並 減低類 似之費 

市政府 各部門 每月均 耗费數 以千元 tfó^ 

1^' 方 K'i'í 化 , 俾能! 句市 民通 《号 法律规 定要宣 

揚 的有關 大亊項 , 市 政府現 fr: 每年用 於公 

费逾 一. 十五 萬元 。 現 存之市 憲章寫 

明 7  #: 在 H 報刊^  。 

三 藩市現 有兩份 ñ 報 7 但汔們 者的分 

類; 是一. líij 爲一的 統一體 , 因此 , 這就存 
在着 這樣的 况 : '1^ 方 印刷廣 "Hi 率 ¿1. 比一統 
一 體制定 。 過去 數年來 , ü^g" 率急 劇增升 ° 
競 爭是美 Péll 度的關 鏈所在 。 本修正 案鼓勵 

競爭 7 准其發 4^. 。 


請投 票贊成 P 提案。 

度議俊 養案中 所包含 之條: f  , 將 容許市 

政府在 日報刊 登廣吿 y 宣揚某 ¿ 法律 規定要 

毎曰 公&的 事項。 " p" 提 褰胃市 政府能 
有更大 的靈活 I 生 ? 節省 費用而 又能提 供最大 
的 利益。 

" P " 提 案將給 競爭打 開門戶 , 從而使 
三藩市 , 縣政府 所支付 之廣告 費獲得 最佳效 
果。 " P " 提案 將幫助 減低政 府開銷 7 並仍 

能充份 地刊登 市政事 項廣吿 , 適當地 通知所 
有:^ 民 。 

請投 票贊成 、' P  " 提案 o 

贊助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市 參議員 
Supervisor  John  J.  Barbagelata  士  jt^a?/;  口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樹可 官方機 構査核 ° 

79 


器工人 工會第 六分會 代表工 人最後 一次提 出旳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 予以批 


准? 


Q 提案 

目 前情况 : 市政 府僱用 的電工 及其' íj& 有關行 
業的 工人? 除受 薪外還 享有一 劍〕工 作條 'i^ 
及附 加利益 。 電 工的代 表曾要 求今年 的合釣 
改進某 些條件 , 伹此要 求被市 政府拒 絕二以 
下將 列出電 工的部 份要求 ? 與 他們目 前享有 
的工作 '洚件 和福利 的比較 « 

提議: Qí^íít 改善市 Í 玫府僱 用之電 工的工 
作條件 及附加 利益。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Q 提案 : 卽同 意改善 市政府 
僱用之 電工的 工作條 件舆附 加利益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Q 提案 : 卽主 張保持 目前巿 

府 傷用的 lEx 的工 mi 件與附 加利益 。 


工會 的要求 
( 電 器檢查 員適用 ) 

如使 用僱員 的車輛 y 
政 JMg 月補償 二百 
元。 

由 T» 府供應 技術性 無 此供應 
刊物 。 


市政府 
目前 提洪 之條件 


補償 十八仙 一Pi 的費 

用 o 


工作 日爲七 小時。 
( 綫:« 電 工適用 ) 
工作週 由星期 一起至 

星 期五止 。 
出 埠費用 每天廿 ñ 元 
所有加 班都是 自願性 

質 , «最 少加班 

兩' j  、時 。 

滿師工 人由最 高薪階 

起領薪 。 

取消有 關惡劣 天氣條 
文的 限制。 

由細苻 璧姆工 

人 的膳費 。 
超時 工資按 ntifii 倍 

計算。 
夜班: ün 薪率 : 第 1 

加百分 之十》 第二 

班加 百分之 • 卜五 o 
C 所有電 

工級別 這用) 

增加一 天假日 o 


工作日 爲八小 時'》 

工作 爲連續 五天。 

每天. K 二元 。 
可 以是强 íiii 胜加班 

並無 最低麵 加班 

間。  . 

所有工 人都須 逐歩, 
升至最 高薪階 o 

因 二充 氣關 係而無 工竹 
時 ? 僱員 如獲適 t 
通 知則; (fX 資 。 


計算。 
夜班加 薪率一 律爲百 
分之六 點二五 o 

每年十 一天法 定假日 


80 


1 


審 計官對 Q 提案 意見 


rjí- 針師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提»1'市 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i 如下 : 

4^AMM  , 此提截 nliiíM 過 , 將 增力敝 

•V-f 六十四 K 元, 其中一 百零五 


十六 萬元由 按憒稅 獲得。 據一 九七七 至一九 
七八 年物業 4 古 價名錄 , 此項費 用的增 加估計 
相等於 二又百 分之八 十七仙 的率稅 。 


Q 提 案怎樣 棚入選 


酉 


、. R 及 S 提 《¿ 被納 入選票 , 是 考芊市 
—项新 例化效 後所 》^  1 致 的結果 。 這項新 
例规: ¿Tí. 市府官 滅與市 公務員 之間不 能達成 

協; m 的合約 ' 提交 ii 民公決 ° 在首 5^ 


行 這項新 例之中 , 選民 須投票 分別決 定批淮 
或拒 絕三個 工會 的要求 , 該三 個本市 工會爲 

電氣 技工工 會( Q 提案) 、 水嚨 工會 ( 
R 提案) 及金屬 板虹工 會( S 提案 ) 。 


81 


Q 


建議法 令全文 


修訂 法令第 1  1  5  —  7  7  ,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計 
年度 1977  —  78, 市 憲章第 8  。  4  0  0  , 第 8  , 
401 及第 8.407 節, 什項億 -員 , 根據市 憲章第 
9-108  (       節, 依照所 述各僱 員最近 之要求 , 
反映國 際電工 兄弟會 , 第 6 號地 方分會 所代表 的工人 
之附加 率與工 作條件 。 

茲規定 : 

第一節       根據市 憲章第 9  •  1.0  8  (b) 節, 
法令第 1  1  5  —  7  7  , 薪金標 準法令 , 會 計年度 1  9 
7  7 — 7  8  , 市 憲章第 8  .400, 第 8.401 及 
第 8 • 4 0 7 節, 什項 僱員, 修訂 增設第  節如次 

第乂  V 節 

本 法令他 處規定 縱有相 反之處 , 依 照電工 兄弟會 

, 第 6 號地 方分會 所代表 的工人 , 之最 近要求 , 該等 
僱員應 有附加 工作條 件如次 :  - 
第 6  2  4  8 類 電器檢 査員及 所有有 關類別 。 
本 市縣應 供毎一 檢査員 以交通 , 或 如該權 員自備 
; 則每 月償付 其率爲 '$  2  0  0,0  0  。 

本巿縣 應供毎 一檢査 員以必 需之技 術刊物 以便履 
行職守 。 

如 充任一 較高之 類別, 不論 時間之 長短, 該員應 
得較高 類別之 薪率。 . 

若該員 須要提 交電器 估計, 如 RAP 計劃, 則應 
供以充 份之估 計訓練 使能履 行職守 。 

正 常工作 日 應爲毎 日 七小時 。 

第?  3  3  8 類 綫工及 所有有 關類別 。 

满師 綫工充 任工頭 職位或 任何其 他較高 職位者 , 

不 論時間 之長短 , 應得較 高類別 之薪率 。 

工作週 應爲自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 

現行 之每日 $  2  0,0  0 生 活津貼 費應增 至每日 $ 
2  5,0  0 七日 本位。 

所 有超時 必須係 在自願 基礎上 , 最 少應爲 二小時 


提案 


工作 週應爲 4  0 小時 , 於 2  4 小 時之內 不能操 f1 
逾 8 小時 , 除非 支付超 時工資 。 .' 

所有 僱員於 7 日之內 必須有 2 日 休歇。 

合 格满師 工人應 自最高 薪金增 値率始 。 

免受惡 劣天氣 解僱條 文限制 

如做 超時工 , 本 市縣應 付養費 。 

超時工 應酬付 時率之 雙倍。  . 

應 設輪班 差別, 第一 班爲 百分之 1  0  , 第二 班;! 
百分之 1  5  。 

第 7  3  4  5 類電 工及所 有有關 類別。 

本市縣 應供以 所有必 需之手 作工具 或於該 僱員所 
自 備之工 具供以 保險。 

正常工 作週爲 4  0 小時 , 自星期 --至 星期五 , 
不多過 9 小時 內完成 8 小 時操作 , 所有 其他時 間應^ 
超時率 計算。 

合格满 師工人 應自最 高薪金 增値率 始'。 

所有 僱員之 需要於 本市縣 區域外 工作者 , 應付與 
車馬費 ° 

於有 所施用 之處, 上 述工作 條件之 更改應 包括第 
7  3  6  4 類 電力廠 掌管員 及所有 有關類 別及第 7  3  7  : 
9 類電 力交通 技工及 所有有 關各類 。第 7  3  7  9 類電 i 
力交通 技工及 所有有 關顧別 應將此 工作條 件包括 於汽' 
車 機工及 汽車技 工之協 議備忘 錄內; 於 施行可 遒用於 
聚議此 等問題 條例之 任何及 所有^ 議程次 亦應作 同樣! 
處理 °  j 
於 所有電 器類別 。  I 
制訂一 項申訴 程序。  1 
制 訂附加 假日。  : : 

於任何 類別之 未得增 酬者, 以一較 短之工 作日或 
工 作週而 不低減 工資。  " 

所有各 類別於 市憲章 所規定 應施用 之各節 刪除薪 I 
金値 域而代 替以統 一率。  .  - 


水嚨工 人薪酬 的要求 


水嚨聯 合工會 第三十 八分會 代表工 人最後 一次提 出旳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 予以批 

准? 

'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工會要 求與市 府條文 之比較 
工會的 哭求  市政府 


目 前"' 肯况: 市 1坆 府. 俜 用的水 匠及 及其敝 t 

關行業 的工人 , 1 絞薪外 還享有 '一定 的工作 

條 件及附 加利益 。 水嚨 [^J^J 代 表曾要 求今年 
的合約 改進某 些條件 , 但此要 求被市 政府拒 
絕。 以下 將列出 水嚨 匠的部 份要求 , 與他們 
目 前享有 'lul: 怍 條件柳 g 利的 比較。 

提議: 11提» 改著市 府僱用 的水嚨 匠的工 
作條 件與附 加利益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R 提案 •• 卽同意 改善- 和攻府 

僱用 之水嚨 【5 的 TJ 乍條件 與附) Jtl 利益。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R 提案 : 卽主張 保持目 前市 
政府傾 用的水 嚨匠的 •〔 作條 件與附 加利益 。 


f  7k¡fi 匠衡 ft' ).  r 

滿師 水嚨匠 由最高 

所有僱 員須涿 /^升 

薪階開 fólWo 

歸 高纖。 

工作 週指由 星斯一 

工作週 指連續 五天共 

辛斤 共二— 卜五 /■!、 

三 十五措 的工作 

3^ 的工作 ° 

O 

一天內 to: 作超 

一天 內如工 過 ' 

過 七小時 , 以 

八小時 , 以 後工時 

工時 算作超 時工' 

算作 超時工 作。 

作 '> 

取雜有 關惡劣 ^ 

因 關係 無法工 作 

的條戈 的限. 制。 

時 , 僱員如 獲適當 

通 知則無 工資 o 

出勤 旅程時 間應有 

如使用 僱員的 車輛出 

工資。 

勤 , 補償十 八仙一 

哩的鋼 o 

審計 官對、 R' 提案 意見書 

市 潘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簡稅藤 #  。 據一 九七七 年至一 九七八 « 

R 提 紫對市 W 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業估 憒名錄 , 此 項費用 的增力 Díá 計相 等於百 

本 人認爲 , Jlt¿f¿ 案如 líiíM 過 , 將 增力敝  分 之五仙 的稅率 。 
府 费用共 約二, 菊 七千元 , 其中 一萬人 千元由 


83 


R  • 提案 


修定 法令第 1 1  5  —  7  7  , 薪金標 準法令 , 會計 
年度 1977  —  78, 市 憲章第 8  。  4  0  0  , 第 8  • 
401 及第 8。 407 節, 什 項漏員 , 根據市 憲章第 
9-108  (  b) 節, 依照 所述各 « 員最近 之要求 , 
反映水 龍鉛管 工業满 師工人 及學' 徒聯 合會, 第 3  8 號 
地 方分會 所代表 之工人 的附加 率與工 作條件 。 

茲規定 : 

第一節       粮據市 憲章第 9  •  1  0  8  (  b) 節, 
法令第 1 1  5 — 7  7  ,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 計年度 1  9 
7  7  -  7  8  , 市 憲章第 8*400,第8.401及 
第 8 • 4 0 7 節, 什項 德員, 修訂 增設第  節如 
次: 


■I 

第乂  iv^ 節  I 

本法 令他處 規定縱 有相反 之處, 依照 水龍! &管 i 
業满師 工人及 學徒聯 合會, 第 3  8 號地方 分會所 代表' 

工 人之最 近要求 , 該等 僱員應 有附加 工作條 件如次 : ¡ 
耠以满 師工人 及有關 類別以 統一率 酬付而 非値域  1 
酬付。 

正常工 作週時 間表爲 3  5 小時。 
正常 工作週 時間表 爲自星 期一至 星期五 。 
於每 日工作 7 小 時後超 時時間 表卽行 施用。 

免受惡 劣天氣 解循條 文限制 。 
制定 往返時 間酬償 條例。 


84 


金 屬板工 人薪酬 的要求 


8 


國 際金屬 工人工 會第一 〇 四分會 代表工 人最後 一次提 出旳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予 
以 批准?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S 提案 

目 前情形 : 市 政府聘 用的金 嵐版工 人》 除沒 

薪 外'; ^享有 -定的 工作條 件及附 加利益 o 金 

藤 I! 反 工 人 的代. 雄要求 今年的 合約改 進« 
f 射牛 7 但 此項芙 求波; 府拒 絕。 g 下將列 

出金 匍版 工人的 要求, 與他 們目前 享柳工 

作條件 和福利 的比教 e  ,^^p^u^_^ 

提議: S 提案) 善巿政 雇用 的金鄺 

人的工 作條件 與附加 利益。 

如' ü 民役 票贊成 S 提菜 : 卽 同 意改善 市政府 

.mm± 金 _M 版工 ATia—i: 作條 件與 附加利 益 。 
如 ü 民投 票反對 S 提案 : 卽主 張保持 目前市 

rtí 政府懾 用之金 版工 人的工 作條件 ^ 加 

o    工會要 求與市 府條文 之比較 
工働 要求  雜肘 


所有 加班都 是自腿 生 可腿 强制性 加班, 
質 , 怪欠 t 少加班  並無 最低腿 變力赃 
兩 小時。  時間。  


藤 f 工人 由最高 If 皆 所有工 人都須 逐歩達 
開麵 薪。         升 至最高 薪階。 


取銷〉 官 關惡劣 天氣的 因天氣 關係而 無法工 
條文的 限制 。       作時 , 僱貢 如濩適 

當 -直則 無工資 o 


超時 工作四 AlSíf 或以 無此供 I 
上 , 由 ¡«f 支付藤 


超時工 資按時 薪雙倍 超 時工資 以時薪 半 
計。  計。 


正 常工作 imM- 期一 四月 一曰, 九月 
^?^工 作八小 银 IX 作 四十小 f| 

;  ^wxJ^n 卜      ; 十月 —日 至二月 
tÍi。  世 --日 

五小時 o 


夜: 加薪率 : 加 夜 líiJti 薪率一 百 
百分 之十二 ; 午夜    分之六 點二五 。 
班加 百分之 十八。   


i 作 週是星 S^^^- 工作週 是-連 五:^ 
期五。  工 作'' 


— M 埠費用 每天丹 毎日: IF 先。  

一  審 計官對 S 

市 審計宵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S 提 »市^ ^政 之影响 , 發 表意兒 如下 : 
本 人認爲 , 雌- 案如 被通過 , ^,力 敝 

府, H 共約 三萬七 千五— 元 , 其中三 萬元由 


出勸 外埠如 fe 用僱員 被償十 八仙— 哩的 -í 

車輛 7 此僱 員的來  用 。 
回路' 離 藤三十 
仙' 一哩 的費 用補償 
r 而 乘搭此 車輛出 
勤的其 他嬉員 « 
十 五仙一 哩的; 敏儅 


樹賈 稅獲得 。 據 一九七 七年至 一九七 八年物 
業估 價名錄 , 此 項費用 的增加 相等於 百分之 
八仙的 稅率。  - 


85 


建議法 令全文 


s  • 

修定 法令第 1  1  5  —  7  7  ,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計 
年度 1977  —  78, 市 憲章第 8  。  4  0  0  , 第 8  • 
401 及第 8  .  407 節, 什 項僱員 , 根據市 憲章第 
9  •  1  0  8  (  IO 節, 依照所 述各僱 員最近 之要求 , 
反映國 際金屬 版工人 工會, 第 1  0  4 地 方分會 所代表 
工人 的附加 率與工 作條件 

茲規定 : 

第一節  根據 ffí 憲章第 9  •  1  0  8  (b) 節, 
法令第 115  —  77, 薪金標 準法令 , 會 計年度 1  9 
7  7-  7  8, 市 憲章第 8'400, 第 8.401 及 
第 8  ^  4  0  7 節, 什 項僵員 , 於 以修訂 增設第 P  節 
如次 : 

第 2111 '節 

本法 令他處 規定縱 有相反 之處, 依 照國際 金屬版 
工人 工會, 第 1  0  4 地方 分會所 代表工 人之最 近要求 
, 該等 循員應 有附加 工作條 件如次 : 

正常工 作日應 爲毎日 8«/J 、時, 自上午 8 時 正至下 
午 4 時 3  0 分, 每週爲 4  0 小時, 自星 期一至 星期五 

满師 金屬版 工人, 充 任工頭 職位或 任何其 他較高 
職位者 , 不 論所涉 時間之 長&, 應得較 高職位 之薪率 

工作週 應自星 期一至 星期五 。 


現 行每日 $  2  0.0  0 生活 津貼費 , 應增 至每日 
2  5.0  0 七日 本位。 

所有 超時必 須係在 自願基 礎上, 最少應 爲二小 

僱員於 7 日之 內應有 2 日 休歇。 

合 格満師 工人應 自最高 薪金增 値率始 。 

設置 惡劣天 氣免役 條例。 

做 超時工 作最少 4 小時本 市縣應 付蹇費 。 

應 設輪班 差別, 晚 班或小 夜班爲 百分之 1 2 , 夜 
班或午 夜班爲 百分之 1  8  。 輪班 應指於 正規時 間後再 
立卽 操作及 下列所 示之一 定鐘點 : 輪 班時間 表不應 í!i 
於連續 5 日 , 所 有輪班 時間表 祇應於 星期五 止截。 

僱員 $ 其 操作少 於每週 4  0 小時者 , 不應 視爲部 I 
分 時間僱 崖而應 有與其 他本市 縣僱員 相同之 待遇。 j 

本 巿 縣應供 以所有 必要之 手工具 該工 會所代 ¿ 
之 僱員所 自備工 具供以 保險。 

所 有酬償 率應係 按鐘點 制定, 而非 按雙週 或按月 


所有僱 員須於 舊金山 市縣外 地方操 作而使 用非由 
僱主供 應之地 面交通 , 或使 用其私 家車者 , 應 得車馬 
費 每英里 3  0 分, 自舊金 山縣地 界起往 返工作 地點計 ::: 
算。 僱 員之乘 坐爲搭 客者, 往 返工作 地點計 算毎英 
應得 車馬費 1 5 分。 


1 


選擧 站開放 的時間 是早上 七時至 
下 午八時 。 


86 


I^m 暂明 "  _  工 

三藩市 、 縣應 否購 置. 國 際旅店 , 把 它修葺 符合民 居漂準 , 然後 移交民 居局作 爲廉祖 


住屋? 


簡 4 匕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Ü 提案  ' 

目 前情况 : 堅尼 街八 百四 - 卜 八號的 國 際旅店 
7 是一 座三. rf 高 7 有一 五十個 房間的 私人樓 

宇 。 在 旅店的 被迫遷 出之前 , 該 旅店主 
要爲老 人及少 數民族 人上提 "1*  了廉 租住屋 。 
旅店 的業主 想拆 比旅店 , 以 將該址 作其他 
用途。 

提議: U 提 出以下 問題: 巿 府應否 


:講 íi 國 際旅店 , 並加以 修葺使 -膽 合法 定標 
準 7 交由市 平居局 管理》 用 作簾租 住屋。 

如選 民役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 主張市 政府購 it 

國 際旅店 》 並 JJIl 以 I 葺 , 使其逝 用 作廉祖 


如 ÍE 民投票 節比投 :卽 不主張 市政, 嚇置' 

隱旅店 (>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U 捉:; ^ 潘 f 巿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 ífí 政 明如被 過 , 將 
一次 過增力 Í 败斤、 m 用二 g  íT. 十萬元 。 


據一 九七七 年至一 九七八 年物業 稅名錄 
, 此 項费用 之增加 , 相 等於六 又百分 之七十 
九仙 的稅率 。 


, U 提案 怎樣: 

U 提 ::« 納 入選票 , 是山 M^iJi 市 7 憲章 
规定 , 淮許市 參» 中四倘 以上 參請員 , 共 
同把一 M 策 聲明納 入選票 。 

選 民註册 íí 於 八月二 十九日 ' 收 到五位 


市參議 員提出 的要求 , 將國際 旅館的 問題納 
入選票 。該 ífí 更 求係由  . 

Feinsteifs  Francois,  Gonzales,  Molinari, 

及    von  Beroldingen.  5; 位參議 f  4 簽署 ° 


87 


目前 , 有五 千個家 te 平居 局的 等候名 
'單 上。 在過去 五年來 , 廉租住 居一所 也沒有 

建起來 。 租金一 再暴漲 y 人 人受害 。 卽使屋 
主 亦受到 意罰性 的房產 稅而難 以應付 。 

在過 去十年 , 數 以千計 的腿單 位被拆 
毁 o  « 土大 廈和昂 貴的公 寓代替 了人民 o 
而這些 技術奇 跡所付 的稅款 y 却極少 用於興 
建廉租 ffi^  。 在所謂 進歩的 名義下 ; 人民遭 
了狭。 進歩 每毎給 人民帶 來苦難 。國際 
旅店 的中心 問題是 : 人 民的居 住權利 重要呢 

》 柳或大 企業有 高高驗 ASiHti 的權利 。 
與歪曲 性的社 論相反 , 國際方 的住居 
咅 IS^ 並沒 有違例 7  宇 的結構 ; 堅固而 
又安全 y 並且 7 在 住客的 管理下 ; 地 方淸潔 
而又秩 序«  。 國際 M 巳被美 國政府 列人 
全 國歷史 性地點 名册內 ; 顯 示其文 化意義 o 


一購置 這間方 或其 地段 ; 將 i "歩 邁向^ 
認 三藩市 平民對 ft^ 之需求 。 就經濟 卜而^ 

, 購買 國際躯 是 十颁飾 7 是 一項糊 
的投資 y 給本 巿增供 了一百 五十五 個極需 
廉租 單位。 所 收租金 將償付 市司庫 所支出 fi^ 
大部 分費用 。 廉 租住居 的需求 不會自 動消失 
的。 

國際 旅店住 客被殘 «fe 迫遷 7 更 進一歩 
突 出了廉 租住居 的需求 ; 和 本市都 i 當局對 

滿足 這些需 求的無 能爲力 。         '  1: 

U 提案不 是明令 市政府 購買國 際旅店 ; 
但投票 贊成這 個提案 將顯/ 奮 廉租住 居的迫 
切需求 , 並敦促 市政府 開始採 取具體 惜施解 

決這 個問題 。 請投 票贊成 U 提案 o 

國際旅 店住客 委員會 

International  Hotel  Tenants  Association. 


贊成 u 提案者 之論據 


住居 是我們 的權利 ! 反 對强迫 拆散華 
埠 一 馬尼& ^少 數民族 。 


亞裔 平等會 
N.  Diao 

Asian  Americans  for  Equality 

* 以 -tl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確 性未經 íífl 官方機 構査核 o 


贊成 U 提案者 之論據 


贊成 u 提案者 之論: 


請 ■! 化 票贊成 U 提案 


WE  URGE  A  "YES"  VOTE  ON  PROPOSITION  U! 


Asian  Community  Center 
Campbell,  Norma 
Cecchettini,  Christina ― 
San  Francisco 
Women's  Centers 
Centro  de  Cambio 
Chan,  Diana  Ming 
Chew,  Laureen— Teacher 
Chew,  Martin— Attorney 
Chin,  Gordon 
Chin,  Lonnie ~ Teacher 
Chin.  Phil 
Chinatown  Tenants 

Organizing  Committee 
Choy,  Philip 
Chuck,  Rev.  Harry 
Colter,  Rossie 
Community  Educational 

Services 
Davis,  Georjre— Secretary/ 
Treasurer  O.P.E.I.U. 
Local  3  AFL-CIO 
Donlin,  Bert- -Retired  Vice 

President,  ILWU  Local  10 
Edwards,  Robert— President, 

Shipscalers  ILWU 
Fong,  Katheryn 
Gant,  Alvin— General 
President,  Notional  Post 
Office  MaillwiiuUers  Local 
302,  Div.  Ml'NA 
Gilman,  Earl-  President, 
Social  Services  No.  636 


Goodman  Building 
Tenant's  Union 
Helmick,  Barbara 
Hernandez,  George  A. 
Hing,  Bill  Ong— Attorney 
Holtzclaw,  John 
Hutch,  Ella  Hill— Vice 
President,  Board  of 
Directors  BART 
Ishida,  David 
Ja,  Kew  Yuen— M  &  J  Co. 
Jan,  Elmer 
Jew,  Virginia 
Jing  Wu  Chinese 

Physical  Association 
Johnson,  Walter— President, 
Dept.  Store  Employees 
Union  Local  110 
Kerridge,  Kathy 
Kim,  Tom— Bay  Area 

Coalition  of  Koreans 
Kitagaki,  Nobuo 
Kojimoto,  Kathy— SEIU 

Loc&l  535 
Kuroiwa.  Spencer 
Lee,  Carole  Jan ―  • 
Commissioner,  Commission 
Status  of  Women 
Lee,  Michael- -Attorney 
Lee,  Pam 

Lee,  Patricia— Attorney 
Lew,  Eunice 一 Teacher 


Logue-Riskin,  Ruth ― 

S.F.  Gray  Panthers 
Low,  Tom— Attorney 
Lowe.  Rolland— Physician 
Lowe,  Russ 
McClain,  Curtis 
Mission  Childcare 

Consortium,  Inc. 
Mori,  Jeff 

National  United  Workers 
Organization ― Bay  Area 
Chapter 
Olson,  Reeva ― Office 

Employees  Local  3 
On,  Pamela 
Ouye,  Sandy 
Ping  Yuen  Tenants 

Association 
Prowler,  David 
Quan,  David— Program 

Director,  Asian  American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Training  Center 
Riskin,  Alexander— Chair, 

Gray  Panthers 
Ruiz,  Sam 

San  Francisco  Wu  Shu 

Troupe 
Shek,  Lilian— Attorney 
Spikes,  Eleanor 
S tailings,  Randall ― 

Coordinator,  Unitarian 

Universalist  Service 

Committee 
Steele,  Percy  Jr. 


Suncin,  George ~ Horizons 

Unlimited 
Tang,  Julie ~ Counselor, 

S.F.  Community  College 
Townsend,  Arnold ― WAP  AC 
Unemployed  Workers 

Organizing  Committee 
Vietnam  Veterans  Against 

the  War 
Wada.  Patty 
Wada,  Yori— Director, 

Buchanan  YMCA 
Waller,  Rich 
Wang,  Linda 
Wang,  LIng-chi ― Asst. 

Professor,  U.C.  Berkeley 
Wang,  Wayne 
Williams,  Cleophas 

President,  ILWU  No.  10 
Kay,  George— Secretary, 

ILWU  No.  10 
Wong,  Steve—Everybody's 

Bookstore 
The  Worker  Newspaper 
Xin  Hua  Mutual  Aid 

Association 
Yee,  Christine— Community 

Worker 
Yee,  Emily 
Yee,  Harold 
Yee,  Ruth— Director, 
Chinatown  Community 
Children's  Center 
Yuey,  Joe 
Zinn,  Lina 


請 ^缺 席票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怍者個 入寫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89 


贊成 u 提案者 之論據 


我 們支待 國際旅 店住客 委員會 。 

請投 票贊成 U 提案 o  . 


American  Jewish  Congress, 

Northern  California 

Division 
Archdiocese  of  San  Francisco, 

Commission  on  Social 

Justice 
Art  Agnos,  Assemblyman 
Ray  Balberon,  President 

Mission  Media  Arts 
John  L.  Burton,  Member 

of  Congress 

Gary  Borvice 

Robert  Covington 

Eugene  Coleman 

Rodger  L.  Dillon,  President, 

Local  87i  SEIU 
Rita  George 
Ron  Green 
Gil  Graham 
Terence  Hallinan 
Joseph  Hall,  President, 

S,F.  NAACP 

La  Raza  Information  Centei 
La  Raza  Centro  Legal 
Gordon  Lau 

John  Molinari,  Supervisor 
Jack  Morrison 


Harvey  Milk 
Peter  Mendelsohn, 

Commissioner 
Mission  Neighborhood 

Centers,  Inc. 
Michael  Nolan 
Jim  Queen 
Ray  Rivera 
Rick  Stokes 
Carol  Ruth  Silver 
Lillian  K.  Sing,  President, 

Chinese- American 
Democratic  Club 
Donald  Stang,  President 
S.F.  National  Lawyers 
Guild 

San  Francisco  Council  of 

Churches,  Executive 

Committoe 
Jiick  Trujillo 
Arnold  G.  Town  send 
The  Rev.  Dr.  A.  C.  Ubalde,  Jr. 
Cecil  Williams 
Ruth  Wellington 
Nancy  G.  Walker 
Margo  Warnecke,  S.F. 

LandMarks  Board 

Commission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確 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溝查核 

90 


成 u 提案者 之論; 


I' 年來 , 華埠— 一馬尼 拉埠地 1M 

訂敏逾 :千 K  mii'ip 界位的 廉和. 住居 被拆卸 , 

新的, ill. 住居却 -一所 也沒有 建起來 ° 杵一度 
是 |  '倘1、'.方街位的馬化拉卑社區 , 被 人企業 

才 Í 系統地 毁掉了 , 他們 槍瞎 貨桊 ? 拆 毁民房 
、 ,i(l..¡ 品: 屮 心和小 店 。 現 íV. , 他們 £i 亇拆毁 
。 數 t 年來 ? 山於 í:'í( 族歧視 ->  使 人多數 
(1  乂人和 铜审 义人無 法 他們的 '灶 以外 居住 
和 T. 作 • 他們的 '勞力 ? 在: 关 的汀店 、 'íi 船 
、 I: 場和 llSf 場受到 殘酷剁 '削' 富 i 臣賀? 却 
搬取. K 額利; ; 他們支 ÍÍ 低 Í 效 丫"^  7 收薄幷 1. 
•> 捉供故 ^:^ 的教 fí 和 '壯' 服務 ° 

1^^!;:;! 旅 í:Wl^ 住 ^  , 山於這 ^劣况 , 持 
J 义 ATiíSit 九年之 久 。 他 們爲了 反 抗富豪 -tí 賈 
f|(t&'!l"]:MMtl:lfi¿it^^'íü  ->    行了    勇 的門, 

?  UíifT  數以 rr, 锶計 的人的 ''íic; 砒 和支持 
。 W  i'í 名 察和縣 fi 耗 a— r  -.  1-"?!: 萬元 , 
殘媒池 ía 遷丫年 老住客 ">  並 《有 站来 這場鬥 

,。毎 ?:^ 人民 爭取合 的.' it 活 , 富豪 ií 賈總 


是說 #毛 費太大 , 但結果 是人民 吃虧而 富豪巨 

賈却: "i 々食 以肥 o 今年 y 屋主又 面對地 產稅增 

加! 手 分之九 7 而 大企業 却獲減 说百分 之十至 
二十 o 老年人 和窮苦 31 人 極需的 tfc 會 服務又 

被' 削減 , 與 此同時 , 數達三 千萬元 的稅款 1 

却用; m 賞 付銀行 所持有 的巿府 公債诩 L 自、 • 我 

們認爲 , 銀行及 大企業 應負起 支付廉 租住居 
費 用之責 ° 自他 們的利 潤中徵 攻稅款 , 而不 
應 自我們 1^ 勺工 資中徵 收稅款 ° 

四海投 資公司 及其他 大企業 , 會 對選民 

說這個 案侵 犯了私 有財産 , '諮 B  了 人民擁 
有房 捧和其 他物業 的櫂利 。 但 問題的 關雜不 

在於 人民的 擁有權 , 而是在 於大企 —業把 人民 
趕 出街外 , 拆毁他 們的家 ■> 而 藉此攫 取利潤 
的權利 我們必 須反抗 。 我們 需要更 多的廉 
和. 住 fí^  。請投 票贊成 U 提案。  . 

Paulette  Liang,  spokeswoman   發-專 人 

支持 國際旅 店與勝 利樓 工人委 員會 
Workers  Committee  to  Fight  for  International 
Hotel  and  Victory  Building  397-0629 


壯難 之論據 n 系作 者個 入意見 7 其 正確性 未經任 何官方 機構據 


91 


Jib; 


反對 u 提案者 之論據 


在三藩 市有更 多的廉 租住居 , 這 是很好 
的 主意。 但購買 國際旅 店則是 很壞的 主意。 
把這座 已宣佈 不適宜 居住的 七十, 的 舊樓買 
過來 和改良 , 將 耗費. 數以百 萬元計 的稅款 
。 最多只 不過容 下一百 五十名 住客。 所有三 
藩 市居民 y 那 些急需 像樣的 廉粗. 住 ^ 人" 
和那 些必須 資助^ 的 納稅人 y 都應反 對這個 
舖 張浪費 的計劃 ° 

買 下這間 旅店所 費浩大 。 « 與金 融區爲 
鄰 , 離環美 ' 金字塔 " 摩天大 廈僅四 個街位 
。 這個地 區的地 價高昂 ? 市政 府將須 支付行 
率 。 購置這 塊物業 , 可能需 時數載 , 以待法 
庭判定 市政府 所須付 之價目 o 一俟該 物業購 
下後 , 將耗費 數以十 萬元計 的互款 , 用以修 
葺 這座樓 ? 使 市 政府的 衞生和 安全法 
令。 如要 符合目 前的防 震標準 ? 又需 裝修內 
部和 重建整 座樓宇 。 

但是 ->  浩大的 耗費禾 B 長年 的拖延 , 還不 
是購 買國. 祭 旅店是 壞主意 的理由 。 旅 店內四 


十名住 客之中 , 許多已 遷居堅 尼街 另一間 3  r 

店 , 距現址 以南僅 幾個街 【1  。 迄 今爲止 , J  ! 

有 他們堅 稱要住 在國際 旅店。  j 
有数以 千計的 三藩市 居民住 在貧窟 , \ 

爲了這 一小伙 人而耗 費數以 百萬元 計的: 

y 是 否明智 之擧呢 ? 市政府 現擁有 許多英 i 
的空地 , 把有價 値的商 業地産 稅款棄 之不】 
7 是 否明智 之擧呢 ? 能夠 以比購 賀, 際旅; I  I 
更少的 數冃興 建更多 更好的 新民居 ? 却耗 《 
稅款用 於一座 只能住 這麼少 人的殘 儐樓宇 : 
是否 明智之 擧呢? . 

. 我 們認爲 這是不 明智的 * 我們呼 籲你 -3 
求 最佳的 , 你 税 款可以 買到的 廉租住 居 ; 
以滿足 所有人 的需求 。 請投 票反對 U 提案 。 

James  Prisin-Zano 

Former  Regional  Attorney, 

Federal  Public  Housing  Administration 

聯 邦公共 平居署 
前地 區律師 


* 以. t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確 14* 經 g 官方機 構査核 

92 


政 策聲明 :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政 策赞明 : 

、縣 iií^i^ 恢復 、; 修弗 萊沙克 格泳場 ( 

〔設備 ,使' L': 能. |1} 度 公用? 


Fleishhacker  Pool 


V 提:^ 

i-j    宙况 : 位於: :翁: Í /励 物; SI 及 A: 公 路之間 

■  íl'J  noishhackoi  iv.oi 游泳池 ?  M  -' 九' :五 年建 

。 此游泳 池可. "r^,fM 氷六— 卜' r 免加 í.%  。 - '九 
七- '年 7 山於污 水山: 零裕 滲人》 染? 

水 7 衞化 之 í^í^j  < ^該泳 池 腿 不用。 


提議 : V 提案請 選民表 示意見 ?  FÍeishhaker  Pool 

游泳池 應否加 以修復 , 再 次啓用 -、 

如選 民没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意巿政 府修復 
Fleishhacker  Pooí 游泳池 。 

如選 民投票 反對此 提案: 卽不 同意巿 政府修 
複    Fleishhacker  Pool 游泳 池。 


1 


審 計官對 V 提 案意見 


lij'íf"n. 丫  1|'  John  C.  Fan-ell  就標, j 

V 提:^ 叫 1 財政之 i¡^ii::ü ,  mmi'M  I- : 
本人, i:: 爲 , 此 xri 政 如 被汕過 , 將 

增加市 府^ 川約 一千一 W 萬元修 及 粮 

Fleishhaclrer        tí''í. í>kHi'4Di1iÍríít>J ^''íill  ' 及 ^ 


I'    1  /Nt' 


3Wi 勺 lí 瞧 


根據- ―' 九七 七年 一九 七 八年物 業估憤 
名錄 , 此项 增加 的费用 相等於 二十九 又百分 
¿V 人 十八仙 的稅率 (修 複及整 理費) , 及百 
分之 M-1  •:  ■: 仙的 稅率 ( 每 竿維修 S  ) 。 


Y 提 案怎樣 被航選 


西 


V 磁': 雷仏 íi:!:;;::  »  -Jl¿":l 於- *ífiili)¿t'i'''; 
Miíi"-i:n 政 々?. 明 力" 


池的問 


mu  。 該项 要求係 ffl 


J  -.  i-Al  I  ,收到 七 


Feinstein,  Francoi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及 von  Beroldingen.  七 位參議 賃 簽著。 


化 liiCÚiUií^i^ 出的 要求 ' 將 lil 港沙 格游 


93 


' 急 


成 V 提案 者之論 


自一 九二五 年以來 7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Fieishhacker  Pool       ) 便 是一個 歷史性 

的界標 o  雖 然是屬 於三藩 市的全 體居民 y 
可惜 從來都 沒有熱 姻' 人負責 把宅管 ®^  ° 
那 些名義 上身爲 托管人 , 經常 對待沱 比童話 
中 的灰姑 娘所受 到的虐 待更糟 • 我們 旣是這 
個 游泳池 的主人 , 現在 必須制 定我們 自 己的 
政策 ; 以 使用這 個唯一 屬於我 們的游 泳和跳 
水設備 。 對 動物園 公司那 種損人 利己的 、 轉 
移人們 注意力 的論調 , 我們不 應受愚 。 康樂 
與公園 部的糊 塗管理 人竟剪 E 這個如 果管理 

得好 、 數 以百萬 計的人 都獲享 用的游 泳池地 
段 , 免費 送耠一 間私 人公司 ? 主要用 作龐大 
的商業 動物園 的商業 停車場 》 而免受 公共的 


因此 , 反對這 個提案 , 是間接 由康樂 
與 公園部 資助的 , 而康 樂與公 園委員 會拒絕 
考慮安 置於新 的地點 、 或甚至 計劃設 匱類似 
的設備 7 則是極 虛僞的 。 作 爲公民 7 我們應 
該 堅持要 求把我 們的游 泳池恢 復爲游 泳池和 
跳 水設備 。 重修 工程用 費可由 二百五 十萬元 
至 我們所 能同意 的數目 ? M 是以後 的決定 
。 挽 救我們 的泳池 。 請投 票贊成 V 提案 。 

三 藩市獅 7i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Kamini  K.  Gupta,  Chairman 
San  Francisco  Council  of  Lions 
Clubs  Fieishhacker  Project  Committee 
Charles  W.  Meyers,  Member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FLEISHHACKER  POOL 
挽救 界 最大的 內 陸游泳 池 ! 
巿政 府計劃 把我們 唯一的 奧林匹 克面積 
的游泳 池拆毁 7 代之以 互大的 不需要 的耗資 
三百 萬元的 停車場 , 我們應 制止這 項計劃 。 


聯 邦資助 將減低 巿政府 的經費 。 蘇特勞 5^ 沐 

浴和 遊樂場 y 我 們已經 失掉了  , 請投贊 á 票 

! 保 留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挽 救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委員會 

Committee  To  Save  Fieishhacker  Pool 
Michael  Nurre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 怍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94 


反對 V 提案者 之論據 


請投 票反對 " V  " 提案 
--; fin 象 -一 -無用 ifn 累 的 擔 
卯萊 沙克 格游泳 ,t  1 象一- 無用 
iM^^^tti/í^ 早於; TP 多年前 , AS 便投票 
"否決 "宅了 ; W 爲這 裡太冷 , 他們 都小來 
游泳了  。 耗 《;"^千二.^^ 萬元恢 很開放 弗萊沙 
5"丄格^»^^ 泳池 , 是 極不明 智之擧 , W 爲 二藩市 
入'; 民早已 知道 , 這倘 地方 秘巧、 適' tlífl 於室外 
游 泳設備 。 我們決 不能再 蹈^ Üi。 

誰出 錢支付 ? 

我們 L'J<;《 知道 , 只有爲 數孔卜 二: 藩市 
居 民使用 弗力' ¿ 沙克格 游泳池 ■> 但 •: 藩市 "^體 

居民却 i^ic' 付 數逾. '. 千二:  r 乇食 元的 M 款才能 
把. 它. 敲 修開放 。 此後 1 他 F 侮年 iS¿ 要支付 M 
款 ■> 用 於繁複 的維修 \'M.  y 以保 符合今 
n 的公共 衞化標 《<^  。 我 們小; 要. ,1 只 《丫少 

^í^Wf 人物才用的游泳設備 。 íSj 物 lííKi; 兩 


之 內 所招浓 'i^J  Ait 弗萊沙 克格游 泳池在 的 
最後一  ¥ ^所服 務 的人還 #  o 

動物園 需要這 塊土地 

現在 是袷三 藩市動 物園一 個機會 的時候 
了  。 動物園 屬於三 藩市全 體居民 。 每 年約有 
一百萬 人參觀 動物園 , 不能 搬去別 的地方 
。 恢 復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是 和動物 園需要 
幅地 安置動 物直接 衝突的 。 動 物園已 經開始 
建 新 的博物 學展覽 , 這對保 存我們 那些遭 
到危 險和威 脅的野 生動物 , 十 分需要 。 這些 
動物 , 如杲沒 有我們 的幫助 y 是不能 生存的 
。 動物圚 需要這 塊土地 , 三藩 市不需 要另一 
隻 白 象 一一 無用 而 累贅的 負擔 。 

請投 票反對 V 提案。 

三藩市 動物學 會主席 

San  Francisco  Zoological  Society 
James  J.  Ludwig 
Chairman  of  the  Board 


- 以 L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 

95 


I 龜 


反對 V 提案者 之論: 


請 投票麟 、、 V  " 提案 
二千三 百萬元 復用費 
恢復使 用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í*tf 所霞 
工程費 將達二 千三百 八十萬 零一千 九百^ 十 

三元 o 這是 一筆巨 款用於 泳池 , 這個 

游泳 池在^ 最後一 年開 放時只 吸弓 廖 寥無幾 
的游 泳者。  ― 
游泳 池近海 , 由於天 冷風大 , 是三藩 "¡^ 

最 不適宜 作室外 游泳池 之地區 。 一九 七一年 
, 丄因爲 前往游 泳者人 數太少 , 每個 游泳者 

耗費 市府二 元六毫 管理費 。 

反對 " V  " 提案 1 输動 物圚: 

i、v" 提 鎌阻止 了動物 圜執行 其總計 

劃 7 並且 阻碍了 M 撥款 資助 用於改 善動物 
園 :>  包括廢 水管理 fíiW  。 如果 三藩市 要有一 
個第 一流的 動物園 ) 游 泳池這 塊地段 就極其 
需要。 

反對 、、  'v  "提案 :7  4# 昔比 


自弗 萊沙克 «泳»~* 九二五 年建成 
以來 , 市 政府已 經興建 了許多 街坊園 地游泳 
池 , 長年都 可享用 。 這些 游泳池 , 爲 三藩市 ) 
居 TOM 需翻 3 務 • 如果巿 認 爲需要 ; 
輿 ^ 固大 的室 婦泳池 ? 有許 多更 適宜的 ' 
地 方可以 興建的 。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的用途 
y 早 E ^時。 耗«項}&:6 恢 復使用 ? 是極 
不明智 之擧。 

Eugene  L.  Friend 
President 

贊助者 : 


J^ris  DiGrazia  Ms.  Lidia  M.  La  Garda 

Msgr.  Peter  G.  Armstrong  Mrs.  Amy  Meyer 
Tommy  Harris  Lucien  A.  Sabella 


以七所 論據 7  # ^者個 人意 I ,  ^MÉ* 經任 何官方 » ^核 。 

96 


政 策聲明 : 淸除 廣吿牌 


W 


政 策聲明 


g 議會應 


使那^ 與若 千地區 無關旳 廣吿牌 , 待 廣吿公 司在一 定期間 


內 í'、íiLij:ji<r!r「fi&  , 卯 迷漸予 以'? 1§ 除? 


簡 化選票 委員曾 


wi^ 案 

M  iíij  m  :  ^íim^mm^m\i)^\- , 三藩市 

多數 郎蔡! 容, f1 赞 i 費; 牌 。 住宅 區則禁 
止"*^:辦|巾;^廣°   '  ' 

提, 1:  Wfó ,&求 i|í 參 满會禁 止在市 內裝黄 

资 所館的 Píí 問 。 此 iíí^^iiij 令〉 m 用於 住某公 


司 e 嫩宇上 裝置有 關該公 司的廣 1^  。 
選民如 投票: t 成 W 提案 : 卽主 張禁止 在三藩 

mWM^m  y  áfe^ 給予廣 :身牌 » 者得 回其 
投資所 値的時 間。 

選 民如投 票反對 W 提案 : 卽不 主張禁 止在三 

藩 市裝置 任何齡 牌。 


眷 計官對 V/ 提 案意見 


l|j>í;;i 汁' l'í       John  C.  Farrell         ¿Vt  W 提 
íif^ 對 iÍ,WjH6>i¡l^ 响 , 如下 : 

' ' 小人, 1^)3; ' 此 tfííT 絲 II 被; líii^A  ,  1(11 市參 
,i¿í;i)i'Í 佈法令 , 抓/ 「取 裝 ¡i 化在非 本址 


miíí'm  > 在 一年內 轉纖吿 司 的费用 
, Í 占 計市、 縣政 府每年 約損失 收入三 萬七千 

元。 此顷收 入之損 等 分之一 仙的税 
率 。 


W 提 m 怎樣 被納 入選票 


:' , ;化 ,「i:iiife;;¿f? 巾叫倘 以 上參鎮 M  ' 共 
,i.ÍL:-.- 》'i 政 明納 入; í;í;;:^° 

■       册' ñ' 於八 m  〈  ¡-1I ' 收到 山五位 


市參讓 M 提出 的要求 ' 將设; 問 題鈉入 

mm  o 該菌 r 求係 "3  一 

Feinstein,  Molinari.  Nelder,  Pelosi; 
及    von  Beroldingen. 


S7 


三 藩巿居 民爲改 善和美 化我們 Ó^J 街坊和 
提 高本市 獨特的 景徽的 吸引力 , 作了 很大的 
努力 ' 結杲導 致住宅 區的分 區限制 , 私有伝  1 
屋和 商業樓 宇的重 新裝修 和粉刷 , 植樹 ' 和 
恢 復市容 的魅力 與安居 的環境 , 使本 市享有 

盛名。 

這項改 善計劃 的主要 障碍, 是«^"^千 

二百 至一千 五百的 廣吿牌 , 們支配 了本市 
的許多 街道、 山頭、 屋頂和 快車道 ' 阻 檔了' 
我 們的灣 景和使 居民感 到厭煤 ° 許多 都是不 
端莊 的普通 的木框 廣告牌  >  而是 塑 的陳列 
, 配 以不和 諧的、 日間發 光刺目 的色澤 , 並 

裝飾 «E 燈 , 以重金 屬 上 剖鍵築 來支持 o  . 

如 果我們 去參觀 像華盛 頓這樣 的城市 ( 
該市已 經淸除 了所有 廣告牌 ) , 我們 就會發 

覺這 個沒有 廣吿髀 的古老 的城市 , :l^n 何地 
醒目和 美觀。 許多 街坊和 it. 圑認爲 , 越來越 
大的 、 更强力 、人的 和更具 讓性的 廣吿牌 
, 使 市容黯 然無光 , 大 煞風景 。 

•  遊客 來三藩 市參觀 , 爲什 快 車道旁 
以龐然 的香烟 和烈酒 廣告牌 來歡迎 他們呢 ? 
三 藩市的 美景和 壯麗的 建築物 , 爲什麼 要讓 


發 光刺, 的油漆 招牌所 损壊呢 ? 类誕地 Mí 

的 Hí;^ 利 亜式樓 宇 旁邊 , 爲什 黜;; 髀 

附緩? 

解 決問題 的答案 , 在於如 ■ ^三藩 市 市民 
都認爲 離纖了 人人赚 、 《/礙 觀瞻的 "fc 楚 

物, 那 我們就 有資任 根據政 的權力 MS 法 
的保設 將這! ^廣 ■MTP 以拆 除 o 

取職" ^法例 3 1 起了奴 细6, 徵力雄 厚' 
的廣 吿政治 説客的 反對。 践法 例的訂 
此 被拖延 了一年 , 雖然該 法例鹏 Ü: 了 數 1'侧 
街坊組 織、 民間 阁體、 地 方商人 的支 持。 
是 W 爲 M 樣 , 我們 Ií>J 三 藩市魏 K 公條 W 化; I 政 
策性 á^r^ifja  i 

耍取締 ^本址 íM» 腿 ? 

請 到外而 看翁後 , "訴 我們你 的決定 

吧。 

Supervisors        市 參戴員 
Ronald  Pelosi 
Dianne  Feinstein 
Alfred  Nelder 
John  L.  Molinari 


* 以 上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 核 。 

98 


贊成 w 提案 者之論 


Oi^M; 少 加 /|: 十倘。 iiáSll^^íi^  、 燈色耀 

U 的 jS^HHh 観感上 染了 我們 的城市 ' ^ 
'^?-;^;!^市^?^!^^市容忖以避免的恥^  。 》1^ 要 

化 ííf 三 íY:,:      大的企 —— 震業 , 就要有 
仆'; 1 引人 入勝的 炎市 。 W 提: 斜' 那到 投票通 
以 iíj 立法例 , 取龜 i^H 滅的 牌 
iíii:i:lXi:  乂心 '桌! íí^^i^ 僻呢?  íKiiíi 過' 

n    沛所引 Mi, 猜 íi^ 响 , 將是 難 

i'ü  。 


到公平 對待的 , 因爲廣 吿牌的 成本可 以從七 
年至十 年的轉 讓過程 中獲得 補償。 歷 經數年 

的 努力、 法令與 訴訟' 三藩市 仍未能 取谛廣 

告牌 , 雖然其 著名的 遊客城 市如夏 威夷及 

華盛 頓首府 已經完 成這様 的工作 。 

請投 票贊成 W 提案, 爲三 藩市市 容爭光 
。 道 就是你 的意見 , 使 用你的 權力予 以管制 


脾: i: 人 dbktí 受 


Dorothy  Erskine 
William  D.  Evers 
Ann  Fogrelberg" 
John  H.  Jacobs 


Jude  Laspa 

Marilyn  (Toby)  Levine 
Peter  McCrea 
Claire  Pilcher 


請 缺席票 


以 tmmtmm , 雜糊 人意見 , 其正確 i 妹經 冊官方 讓査核 

.。 >^TlV  9.9 


反對 w 提案者 之論: 


問:, gJlttii  二輕赛 7 
答 : 'wS 案 siSifííí 內 g^ií 非 的 廣吿牌 
, 兼. H. 不必 付款而 予 以拆除 。 

\&\  :  mm.-  mm^  ? 

答 : i] 果市 府耍你 轉讓你 的物業 或生意 ' 就 

等如 É 纖索取 一- 市 府只任 rti 你 «I 多 

-mum , 卽« 定多少 個年月 , 然後 
粒可也 》 

tfd  : 雌凝 I 繊行呢 ? 

答 : ifiíli 澳 期過後 , 腐 脾主 人規定 要拆除 

鹿 "i» 及牌架 >  部 。 遠 者入獄 、 

觀款或 >14^^#施 。 

líi] : 廣 吿牌主 人 承受什 讓失呢 ? 

答 : 廣 m 主人們 的掛失 包括數 ¿Jiw 萬元的 

商 業投资 、 他們 本身的 « 輿及 爲他們 

工作 的各人 ü 的 職位。 


問: 本市 制十« 失?  ' 
答 : 本 íjííl^ 失去 • -稷通 訊媒介 , ^ 《稀媒 介>1 

但>{]' 內 《í^  >  m^mmn , 並給 予市^ 

稀富 fe 彩 的、! ^íí 觀的 調劑。 三藩 TliWlll 

, 喪失了  i3 紛的 歴史 傳統。  'I 
數以 "i'mh] 據主 ' 原先 從廣; {,• 牌公 Í 網 
■ 到和金 I'lm 入 ' 將於 49;巧二:/《:^^ 超 

萬: /!: 的收入 。 d (府亦 Wiíij 拟失了  -  «導| 


問: 那 iiw 提案的 in 義是什 麼?' 

n  :  W 提架是 市參識 會幾偶 人- -mjm 

H 所 提出來 ÍI 勺 、 符患 íii!j 的做, 方式 >  4 

予! i;m 的索取 物梁。 很 簡單, 【化 不么 

平的。 講投 票反對 W 提案, 這 提案力 M^¡' 

iim  。 

Arthur  W.  Goflf,  President 
C.S.O.A.A. 

主席 


»以.11 所載 之論據 ,係 怍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仏 J 官方機 構査核 


100 


反對 w 提案者 之論; 


我 -t^iji 參, ÍMJ 將 W 提笼納 入選票 
感判 &名 其妙。 三船 ili 市民並 不想把 iíí 告牌 

am^Aí , 所以只 ííí#j 歸結於 市參講 員提出 

W 提:; í"¿tó>íí 私人 的政 i^f  Í  H 的 的 。 

-'Miim-m  「人人 容愛的 城巿」 , ñ 

本 lii: 紀初 l)H 始 , li^"!^ 微已成 爲:^ 哨沛的 傳統 

之- -。 

、 tti-,tf3.mtT/j  i>iHiir¿ííH"' 反感及 降低輕 業偵値 
? F 夺 o  ntimm  w 提架; 、: 匸怍額 、 收 
ííMh  、 及 ü 締一种 :三郝 慈善 機構與 >ííi: 區 


圑 體皆可 應用的 、 寶貴的 )歡 會性、 政 治和公 
共的廣 吿服務 。 

我們 呼籲所 有肯想 一想的 三藩市 選民與 

我們一 繊票顾 W 提案 o 


市 參議員 

Supervisor  Peter  Támaras 
Supervisor  John  Barbagelata 
Supervisor  Terry  A.  Franeoi* 


反對 w 提案者 之諭: 


現在 是三藩 市市參 應 該開始 對本市 

持 líTí^ 降 業率 點:^ ím 邮淮了  。 就當 

公 fjHrtí 論如 M 解決 失業問 之時 ' 有 践市參 

íMmm^^vmmmm , 去棄了 無數的 
丁纖。 

W 提 一槪消 滅三潘 市的廣 í&i:^  。 
W 捉衆 除了 撒掉) /i 浩 牌公司 勤懇工 m 聰 員 

之外 , 還 使許多 ÍÍ;ÍM 工作: ^lW:í^í 做 ' 這些 
人 包括木 Izí: 、 油»^  、 货迎 工會工 人、 勞工 
、 r^KXA 、喪 家、 秘齊、 推銷員 、 會計師 
及各 械辦公 職 等。 

W 提 -充: 不^ 地 三藩市 個 
工梁。 :fí^ 知道下 一次那 種« 會遭 狭呢? 

再會 #少:1: 作因 參談 員興之 所致 而被 

::^ 以 -ll 所載 之論據 7 係作者 個入親 ¡ 


一筆 勾銷呢 ? 三 藩市的 勞動居 民眼見 政治辭 

令上大 #n 何解決 失業問 題的市 參議員 , 轉 
頭又搬 出裁撤 職位的 W 提案, 由 g 感到 很厭 
倦 。 M 巿參識 員理應 給三藩 市製- iTCfP^ 
會 , 而不應 摧殘幫 供工 作询 fe 業經營 o 

W 提案是 IXAW  o 識票 赚.' W  •• 

Pi^.       Stanley  M.  Smith,  Secretary-Treasurer 
采 o        San  Francisco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r, 
Trades  Council 

三藩市 齡及建 築行業 理事會 

秘 書-搬  „  • 

John  F.  Crowley,  Secretary  San  Francisco 

Labor  Council,  AFLrCIO 

美 國總; E 會三藩 市勞: m 事 會秘書 

Jack  Gdidberger,"  President 
Joint  Council  of  Teamsters 

货紅會 I ^理亊 會主席 
赃確 fe  w&íTO' 據 構査核 。 

101 


反對 w 提案 者之論 


美國 廣吿協 會歷來 用了不 少時間 , 爲三 
藩 市許多 非牟利 的 慈善和 社區圑 體爭 取免費 

公 共服務 廣告。 我們亦 爲這些 公共安 全與志 

願性市 民 圑體向 各種傳 播媒介 爭取免 費廣告 

&置和 時間。 毫 不伊」 外地 , 廣 告牌工 業在過 

去七 十五年 很願意 的爲上 述圑體 提供了 免費 


以下的 組織 與社區 圑 體均 在一九 七六至 

七 七年間 , 從三 藩市廣 告牌工 業獲得 免費公 
共服 務廣告 : 
美 國民權 自 由聯會 —— mm^ 日 


美國紅 十字會 
美國婦 女藝術 


加州牙 醫協會 

加州公 路巡警 「  5  5 就是 5  5 」 

加州慯 殘人士 援助會 

加州教 師協會 

三藩市 天主教 慈善會 

近 代聖人 耶教會 . 

女童 營火會  . 

漁獵部 


麋處會 「向 國旗 致敬」 

聯邦房 屋城市 發展部 公平房 屋計劃 


國家 護衞隊 
灣 區俄. 國猶太 理事會 
聖路 加醫院 
潜太福 利協會 

蒙特 福特角 海軍陸 戰隊全 大 會- 

一 九七七 年八月 

服役 海軍陸 戰隊的 批黑人 

M 布騎士 慈善會  • 

傑麗 • 路易 士電視 慕捐節 目 

全國秘 書協會  ' 

贿 父母 

救世軍  . 

三藩 市美國 童子軍 

三藩市 市民聯 

三 藩市狄 • 摩利會 

三 藩巿美 «fít 物 館 . 


「切要 省油」 


三 藩市交 响樂團 
聯 邦能源 管理^ 
同道十 4« 善會 
基 督教男 * 年會 
加州 劃 
加州 護士協 會.一 
迪 蘭斯街 輔助會 
垒國 義霧] y¿ 金會 


J 完 


倔鶴殘 者- 


::: 以 .h 所載之 論據, 者個 入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1 

10  2 


i 核 


聯介, 大得 y,^ 金 一-  「智 能罔顧 

多 m 皆」 

「要 龄扣 1?:^ 

i#H 衞生 ííli- —  í: 讓症 

ídmi>m>r<    所 體或其 成員將 


與我們 一同投 票反對 w 提案, 但我們 知道他 

fflí 推 展的工 作之中 , 對廣吿 工業給 予他們 
的 助力是 感激的 。 

AMERICAN  ADVERTISING  FEDERATION 

美國廣 吿協會 
Georgette  Soulie 

Director  Western  Region  Services 
西 部 服.務 主 任 


反對 W 提案 者之論 


我 f  ■;    關心 W 提衆 ídS 法 上及法 律上 

mim^ít^^  。 任何斷 然她取 締言論 ñ 由的 
immim^M , 都 fj? 頻 ¿s' 犯了 憲法第 h 疹 
訂:/ íC: , 幷 《到 三藩 市市 民在 法中所 « 
的 I'll  13 桃利。 

這 fi 胶衆 與本州 法例亦 有直接 抵觸。 加 

州戶外 S5200 節)' 及在 商業及 

職業 溯 S52  26 怖摘 錄如下 : 

「 戶外/ ¿l^' 是符 商及銷 售功能 與及: 全, 
終 tm^íl 有 成體不 PÍ 缺的 一部份 ' 應予 在商業 
地 ífiíiri 续 , 幷應极 í^/> 衆利益 加以合 理管制 
•»  J 


W 提案反 映了衝 固謀私 利的市 參議員 , 
口稱保 障所有 三藩市 市民的 權益, 却 對加州 

,」 與憲法 it 若罔 聞 o 我 f  5tf 籲本 市市民 , 
珍視 言論自 由以 及法律 之下平 等保障 的權利 

, 與我 合 W 提案。 

秉行 言論自 由律師 


LAWYERS  FOR  FREE  SPEECH 


R.  Barry  Churton 
Margaret  H.  Edwards 
J.  Rodney  Johnson 
Hon.  Frank  B.  Blum 


William  J.  Dowling  III 
J.  Raymond  Healy 
Peter  L.  Muhs 
Paul  M.  Hupf 


請 缺席票 


;:: miBifmzmm ,       人: ,  ^is^ 未經^ 官:^ ^核 。 

103 


(上 接第? 5 頁: 


提 案全文 


此項公 債應係 一分批 » 還形 式與 性質 , a 應付 不超過 
年 息八厘 之利率 , 每半 年支付 -次。 

於該提 案所投 贊成票 與反對 祭應分 別計算 , fi 三 
分之二 合格選 民於該 提案投 贊成' ,時 , 該提案 應視爲 
經予 接納。 

第七節 如於此 特別選 舉中宵 : 分 之二逢 民投第 

-節 (D) 段所載 消防系 統改良 公債案 贊成票 授權增 

負保 付值務 tw 此項提 案應視 爲受選 之接納 ' í(》 以發 

行公債 以支付 所述之 市政改 良費用 ° 此 頌公債 應係- 
分批據 遼形式 與性質 , a 應付不 超過年 息八厘 之利率 
,每半 年支付 -次。 

於該提 案所投 贊成票 與反對 票應分 别計算 , 三 
分之二 合格 選民於 該提案 投赞成 ¿I 時 , 該提案 應視爲 
經了, 接納。 


íií 八節 所述公 Í/Í 木利之 íUJ",     該^ 公 íií 之 

i,ff 結 , i&:iíiíT  、 縣 l^ííJal 夠之 檢充 以應, 该 W 公偵 
之 if? 谭木利 , ifT 參識 應, tlffiWí 規 之 迎川賦 ftif'illi": 
, 制: di 通 川悅賦 ' 收足夠 ¿Ü^Jj^íR 時别 gtóJíi 
公 偵依約 木付. Q 、之; 

節 此 令應於 T 藩 iff  、縣 發行之 (藩 IÍÍ 
觀察報 战鼓少 L 天 , 化入 -次 , 此項 PliKUS 視 S 此 
項 選舉之 公 ; ;  乂 規' 於 藩 1 1] 觀 察報之 公 化- ' h 加 以 
西 班牙义 及 ' I' 义义 Í  ij  M  m 此 it  1> 之 i^ti 班 牙义木 及屮义 

木經 張貼於 IÍÍ 政廳 -    (  /lAiÍ/ 參, ygí^  。乂, 此法令 

應最少 入 化 X  • 次 ñ  '成 •  *  'JI 多 於 藩 山'、 縣 出 
版 之中义 II 報 ; 及應於 在 藩 1【了^、 縣出 版之^ 班牙 义 

報之 fí 充份 發行額 A mm-'K 。 此棟 班 í 义及巾 % 

之法 令應張 ÍIA 於 rtl 政廳 í?í  :  :  6:^|7參』遂^^,巧,![!處。 


(上 接第 34 頁) 


(:提 案全文 


(接. 上第  M)  選民, IE 册 食將負 
資 發出選 舉通知 , 指定選 舉區選 擧站的 地點和 監選人 
員, 並於 或大約 於一九 七七年 十月十 £ 日 在二藩 ití" 
観 察報" P1 登有關 選舉區 、選 舉站和 監選人 貢的更 i 详 

細資料 o 

、d)  市普 選和稅 收公僮 特别選 舉所共 ffl 的選 
票 》 須依 法把該 提案印 備如下 : 


機場  三藩市 、縣 機場委 
稅 收公債  員會 , 按照- 九四 」 
年稅收 公債法 , 應否 
發 行稅收 公債, 木金 總額九 千萬元 
,-用 作購置 興建 改善和 發展三 
藩 市國際 機場的 設備, 包括 修建一 
個工 業廢 料調理 厳, 機場 擴建, 改 
建 和裝修 , 行 李裝卸 設備, 候機室 
, 停機坪 , 行人通 遒設備 ' 停車設 
備 , 工程和 設計費 , 以及 他項目 
和三藩 |节 國際機 場所 需的物 業和 建 
築物? 


贊成 


反對 


CO    每 個選民 凡赞成 發行稅 收公債 iá 個 íí¿ 案 


104 


的 , 應在選 上所, ilí  ",成 " 卞樣 右旁. 的' 乍格上 ^  - 
X 符號 ; 凡 反對; íj 個 fó'^ 的 , 應/ 1 選^ 上所, n:" 反對' 

" 卞樣 Yí'g 的'' > :格 上^  •  X 符號 " 選 Lvi 如 川缺席 選;? 4 
, 可 1H 鋼 1ÍÍHKí¡níil?l  -  X 符. 號 , 以4<  " 赞成 " "  K 
對"。  ' 

如果 ¿itt 用 在選 S  h 打孔的 方式進 Í ni 舉, 選民 
應 在選^ 上所, It " 赞成 " 7: 樣右 旁打孔 , K^r、 " 赞成 
" ; 成在 選;^ .k 所, it" 反對 " 字樣/ Í' 力打孔 , iiu〃' 
反對" 。 

如 果 採川投 ^器 的 方 式進行 選舉, U'J 應 把 投 S 

器作好 'Zcí 排 , 投义 T 器上 顯说. Ai 卡紙 L^ít 他質 料的捉 '案. 

聲明 , 使選 民進行 投票時 , "1 在 " 赞成" 卞樣 F 

操縱 ív:,, 以示" 赞成" ; M " 反對" 字 樣上拉 卜-操 

縱样 , 以不" 反對" 。 投:? Í 器上 顯現在 成 j」: 他 '!! 
料的提 案啓明 , £要續作如1=^  - 

九 T- 萬元 機場稅 收公債 

用 於-三 藩市國 際機場 
道個投 ^機 和所進 行的投 預備 丁作 , 應 依法行 

事。 

ÍPCT 節 如果這 個提案 .如 本決議 在第- 節所訂 
的 , 由 iff  、 縣<^ 格選 民投以 多數义 t{ 投;? 公決' 以按 
照木決 議在第 -1 節所訂 1 3 發行 公偵。 

(下 f$í?no«¿ií) 


G 提 案全文 


公使 羼於稅 收公債 ,全 部從" 企業 " 的歲 入償還 
, 成 由市、 縣其他 合法性 的基金 來源, 用於償 還而不 

招至市 、縣 負債。 公. 債 不是以 ftT、 縣的 征稅權 力作保 
證 ' 而是按 照市、 縣 憲章第 7  •  306 節 和加州 一九四 
-年稅 收公值 法而發 行的。 公債 的木息 和任何 債券溢 
價憤還 , 不應構 成爲市 、縣的 俵項, 亦 不能視 爲合法 
的 保證、 借項 ; 留 S 或抵 押市、 縣的 物業, 或 扣押它 
的收入 、 收據 成稅款 , 只肓 " 企業 " 的 歲入和 其他合 
法基金 , 才能用 於值還 。 如果 授權發 行公債 , 將是機 
場委 員會承 據的特 別義務 , 保 ¿t 償 還俵項 , 連 同本息 
及 任何債 券溢價 ' 只能從 " 企業 " 的歲 入作爲 扣押的 
保 《^, 或 本決議 授權發 行公俵 所閱述 的基金 , 以作償 

公 值不應 構成爲 rtí  、縣 負債的 證據, 而只 能構成 
成爲 機場委 員會負 ÍJÍ 的證據 , 應 全由機 場委員 會或機 
場委 員會所 管轄的 設備所 得歲入 {» 還 僙項。 公 债並不 
包括市 憲章第 6*401 節規定 的使項 限額。 

" 企業 " 的歲 入和所 賺的任 何利息 , 將 按照市 、 
縣 憲章第 6  *  408  (a) 節儲 存在機 場歲入 基金, 並 
須 按照市 、 縣 憲章第 6  •  408  CID) 節' 支撥、 過戶 


此項超 過估計 歲入; 支出預 算可經 循批准 以應所 
提增建 , 改良 , 延展 或其他 資本費 用支出 ; 其 數不能 
超過 從屬於 本市縣 稅賦估 價的財 產毎百 元的百 分之一 
之四 分之三 (4,0  0  7  5), 且 規定於 以稅賦 支持所 
需 之增建 , 改良 , 延展或 其他資 本費用 支出時 , 其所 
供以 達此^ 的之總 數不能 多於相 等於從 展於本 市縣稅 
賦估 價的財 產毎百 元的百 分之一 之四 分之三 ($,0  0 


、 動用 。 

機場 委員會 可 按照市 、 縣 憲章第 7  .  30  6 節和 一 
九 四一年 的稅收 公債法 , 增 發公債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三藩 市國際 機場的 設備, 或今後 任何的 
擴展 和加建 。 機場 委員會 可在發 行公債 時註明 授權發 
行限額 或同等 價値的 債券。 

按 照本決 議授權 發行的 公債, 和'' 企業" 保證自 
歲入中 償還這 些債券 , 從任 何義意 上來說 , 都不 ^低 
債券 持有人 的權利 , 雖然 發行這 些公債 時他所 持債券 
仍 未償還 ; 但須 爲保障 債券持 有人 的權益 , 按 照當時 
生 效的遒 用限額 而發行 債券。 

第五節 本決議 將在三 藩市" 觀察報 "刊登 七 ( 
7) 日, 該報爲 本市、 縣 的法定 報紙, 刊登本 決議卽 
構成選 擧的正 式通知 ; 並規定 , 在三藩 市'' 觀察 報'' 
刊登本 決議時 , 將附 刊一句 西班牙 文和中 文本, 將張 
貼在 市政廳 的二三 五號室 的市參 議會裡 。同時 ,本决 
議將在 三藩市 、縣 一份或 幾份中 文報戚 以中文 刊登七 
次 , 並在三 藩市、 縣一份 銷量較 廣的西 班牙文 報紙以 
西班牙 文刊登 兩次。 本決 議的西 班牙文 和中文 本將張 
貼 在市政 廳二三 五號室 市 參議會 的書記 辦事處 。 

三藩市 


書記 

市長        (下. f$ 笫; tOffí) 


7  5  ) 之數, 又 規定所 提增建 ,. 改良 , 延展或 其他資 
本 費用支 出之數 逾於所 能供者 , 則應授 推與發 行公債 

以資 赛措。 本節 應較市 憲章第 6  •  40  7  節及 

其他 任何認 爲有衝 突之處 之各節 處於優 先地位 。 

於 公聽後 及不早 於五月 t 五日 , 不遲於 六月一 
日 , 該會. 須释 ¿ 所 提交或 所修訂 之所提 預算及 應通過 
必要 之撥款 法令。  一 


上述 決議經 於一九 七七年 七月廿 五日獲 
參 IS 會通 過。 特 此證明 。 

G.  H.  BOREMAN 

一九 七七年 八月四 日批准 佐治 .馬 斯康尼 

( 接上第 50  M)         G 捧 寒全文 


105 


( 接上第 52 頁) 


fí 提 案全文 


除 上文所 述者^ , 成員之 贍養人 , 返休人 員之贍 
養人 , 人員之 退休而 選擇不 接受三 藩市. 縣饉員 退休制 
度及 依據第 8  。  4  2  5 節定 義之退 壩僱員 及敎員 , 及 
任 何其酬 償係依 市憲第 8.401 節' 8.403 節 
或 8  •  40  4 節而 制定, 其酬償 包括一 外加之 健康及 
福利外 惠數目 , 或其 健康服 務費用 , 係 依據市 參議會 
命令 所設置 之基金 墊還者 , 其參 與本項 健康服 務體系 
者之 任何所 須數目 , 本市縣 ,三藩 市統一 校區 及三藩 
市 社區學 院區一 槪不作 捐後。 

任何現 行循員 , 本 市縣, 三藩 巿統一 校區 或三藩 
市社區 學院區 供有專 款之牙 科醫療 計劃者 , 本市縣 , 
三藩 市統一 校區及 三藩市 rjt  II 學 院區槪 不在健 康服務 
體系之 牙科醫 療計劃 作捐徵 ; 但 , 又 規定若 該項專 !;; 
終 結則該 員可得 以參與 此牙科 計劃, 且本 市縣, 三^ 


市統一 校區及 三藩市 社區學 院區應 依據第 8 .425 
節 作出由 健康服 務體系 調査確 定之平 均捐緣 予以捐 
。 此 種僱員 於終結 後次一 會計年 度之七 月一日 5J 以及 

每年 撥出專 款足夠 以支付 本市縣 , 三藩市 統一校 
區及 三藩市 社區學 院所擔 負之各 該必要 義務應 爲市參 
議會, 敎 育委員 會及社 區學院 管理委 員會之 責任。 本 
市縣, 本校 區及本 社區學 院區向 健康服 務體系 之捐激 
, 應由 普通基 金款, 或 學校, 公用 事業, 公債 或其他 
有關之 特別基 金支付 。 

本 節之修 E 提案係 交付於 ((一 九七二 年七一 月七 
日)) 一九 七七年 十一月 八日選 民投票 公決, 於 ((一 九 
七三) ) 一九七 八年七 月一日 生效。  - 


n 
u 
全《 


(接 上第 68' 頁) 


M 提 案全文 


(( (8) 除前 述之年 資積分 之外, 凡服職 消防局 
期間 歷年表 現良好 者另得 積分百 分之六 。 )) 

(5) 凡參加 甄別試 而獲得 合格分 數的消 防人員 
, 若在服 職期間 曾受停 璣處分 , 其所得 分數應 受删減 
, 以停 職每日 爲三分 之二分 作算。 若删 減之分 數致使 
所 得積分 低於公 務員委 員會訂 定的合 格積分 , 該消防 
人員 應以考 試不合 格作論 ; 然而 , 凡應 試者在 某甄別 
試中 , 其所得 積分因 爲有過 停職處 分而受 到删減 , II 
該應 試者在 以後參 加之覿 別試中 , 其所 得積分 不能再 
再 因同一 停職處 分而予 以删減 。 

(4) 關 於消防 局晉升 甎別試 , 就 本節規 定之資 
歷及 學歷晉 升穑分 , 應 同時加 予應試 者之所 得積分 , 
而公 務委員 會應考 慮各項 積分, 以訂定 合格積 分及合 
格人選 應得之 職位。 

(d  )   ((  (9) )) 關於 警察局 ((及 消防局 )) 晉 升- 
甄 別試, 資歷 及歷年 表現良 好之晉 升積分 , 應 同時加 
予 應試者 在筆試 中之所 得積分 , 而公務 委員會 應考慮 

106 


各 項積分 , 以訂定 ((該 人之) ) 其 合格積 分及在 合格入 
選中 ((該 人之職 位)) 該 應試者 之職位 。 

(■g)  ((  (10.) )) 在計算 服職於 警察局 ((及 消防 

局)) ((兩 局)) 之積 分時, 不足一 年者不 能以一 年作算 

服 職於消 防局者 , 在計 算資歷 積分時 , 應 以足月 
核計。 一個 足月的 定義, 就是 在上一 級總管 分派下 f 


I 


班 十八二 Jjc  ; 就本 節來說 , 毎一" 班" 所 費時間 , 如 21 
同 等級人 員工作 相等時 間計算 , 其 所得新 酬應爲 一天、 
的工資 。 此 類晉升 積分的 核算只 對公務 委昌會 訂定的 i 
晉 升甄別 試申請 截止前 所値班 次有效 。 

j£2 在火警 預防及 公衆安 全科數 級淸防 官之空 
缺; 火 警偵辑 科少尉 之空缺 ; 火 警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偵緝員 之空缺 ; 及火 警偵緝 科偵緝 員之空 等 , 應根 

據第 8  。  3  2  6 節 及市憲 章本節 ((之 第 (<») 及 (!》 

) 小節) ) 有 關消防 局部分 實行競 爭性甄 別試, 除非另 
外有特 別規定 。 有 資格投 考火警 預防及 公衆安 全科消 


M 提 案全文 


坊 íí 之消 防人員 , 應屬火 ,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少尉級 
及火, 偵辑科 少尉級 。 有 資格投 考火警 預防及 公衆安 

全 科少尉 及火! § 偵 緝科少 尉之消 防人員 , 應屬 火蟹預 
55 及公衆 安全科 偵辑員 及火, 偵緝科 偵緝員 。 有資格 

火^ 預 防及公 衆安全 科偵辑 員及火 警偵緝 科偵緝 
員之消 防人員 應» 消防 員., 梯車 駕験員 及消防 操作員 
。 火, 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及火警 偵辑科 之長宫 和人員 
, 均無 資格投 考火, 預 防及公 衆安全 科及火 S 偵緝科 
以外的 職位。 

(±2 晉升 叛別 試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十 五)) 
可以 資歷積 分累稜 , 其 被分分 配如下 : 

(((«)))  ill  tí 升火 S 預防及 公衆安 全科偵 
輯員 火警偵 辑科偵 楫員者 : 

在 消防局 服職毎 年應爲 可得總 分之百 分之一 作算. 
, 依 此累被 至總分 之百分 ((十 五)) 爲止 ; 

(( ( h)  ))  122  § 升至火 Sf 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J^ 、尉 及火 S 侦辑科 少尉者 : 

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1  •  6  ((0  •  6)) 應以 ((在 消 

;  方局报 職毎年 分作 $ 依 此累被 至分之 百分之 九爲止 
; 此外 , 應以總 分之百 分之六 )) 在火 預防及 公衆安 
i: 科 任職爲 偵辑員 或在火 警偵辑 科任職 爲偵辑 員毎年 
乍^  , 依此累 被至總 分之百 分之八 ((六 )) 爲止 ; 

(( (CO  ))  .132 晋 升至火 sf 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 官者 : 

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1  •  6  ((0  •  6)) 應以 ((在 消 
方 局服職 毎年接 分作^  , 依此 累積至 百分之 九爲止 ; 
比外, 應以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在火 警預防 及公衆 

g 全 科任職 爲少尉 或在火 偵緝 科爲少 尉每年 作算, 
衣 此累敏 總分之 百分之 ^(( 六)) 爲止。 

(h) 從 本節修 訂生效 日期起 , 消 防局之 資歷積 
&應遒 用於所 有晉升 頸別試 ; 然而 , 從 本節修 訂生效 
3 期起 , 以 後之晉 升少尉 甄別試 之資歷 積分應 分配如 
F: 

在消防 局服職 每年爲 可得總 分之百 分之一 作算, 
衣此 累積至 總分之 百分之 十二爲 止 。 

107 


(Á.) 凡 消防局 人員皆 可以在 試用期 完畢後 , M. 
求應 用其在 公務員 委員會 訂定的 晉升甄 別試申 請截止 
前 所獲得 的敎育 性晉升 積分。 

本節 所指的 學歷晉 升穑分 , 應包括 與三藩 市滑防 
服務有 關的學 院或大 學學分 。 至 於該等 學分對 各可晉 
升之 消防局 級別之 相關性 及遍用 數量, 應初步 由一個 
消 防局長 所指派 的委員 會不時 加以訂 g  。 這個 委員會 
應向 消防委 員會報 吿其決 定結果 。 消防 委員會 在認爲 
妥 當的情 況下訂 定此種 學歷晉 升積分 , 再由公 務委員 
核准 。 這個 委員會 應有五 名成員 , 其 組成標 準如下 : 

(1 )  規定 上 述委員 會最少 有三名 成員爲 消防局 
受 薪成員 , 而其職 位應屬 滑防隊 隊長或 更高級 jgij  ,  M 
三名 成員其 中至少 有兩人 爲三藩 市消防 局人早 ; 

(2)  規定 一名委 員會成 員擁有 高等敎 育學位 , 
並 在一認 可的大 學或學 院任正 式敎員 ; 

(5) 規 定委員 會有一 名成 員爲消 防局穿 制服消 
防員職 工組之 成員, 並應 爲該組 織所提 名而經 局長所 
核准者 ; 

(J  ) 學歷 晉升積 分應分 配如下 : 
晉升助 理局長 上下級 別者: 

凡擁 有火^ 科 技初級 科學學 位者可 獲總分 之百分 
之七的 積分, 但規 定所修 之學院 或大學 學分的 大部分 
應和三 藩市消 防服務 有關係 , —鍾 , 應 修讀完 畢晉升 

該級別 所要求 的有關 消防服 務的所 有課程 ° 凡 以前; i 
某 晉升甄 別試中 以這個 學位取 得積分 以獲取 任命者 , 
不能再 利用學 位取得 學歷晉 升積分 ° 

凡不 以初學 科學學 位取得 積分者 , 可得總 分之百 
分之 五可以 根據修 讀完畢 的所有 關消防 服務的 學分作 
算, 所晉升 級別規 定的有 關學分 內容應 如本節 所述。 

假如投 者者夫 能修讀 完畢所 晉升級 別與消 防服務 
有 關的所 有學分 , 消防委 員會在 公務昌 委昌會 核准下 

, 應不時 根據) ^修19 完畢 的各個 有關消 防服務 的學分 
按比例 訂定學 歷積分 ' 所 加積分 不能超 過可得 總分的 
百分之 2  "  5  o  . 

晉升至 助理局 長者. : 


M 提 案全文 


ra 爐 有科星 a 十或夂 學士學 位者, "了獲 總分的 S 

分之七 的積分 , .ffl 應句. 括以 下條件 : ÜJ  修讀控 

舉院或 大學學 分的女 都分應 與消防 jlMLl^  ,  1Mb 
本節 M 述; i  in 粋者 者應條 讀完畢 所有晉 升助理 
需的 有關浩 防服務 的學分 。 
ki:K[>i 科攀 卜或卞 學士學 位取得 學歷積 分者, ~_可 

得總 分的百 分;^ 五 可以根 據修讀 宗畢的 所有有 關消防 
服 務的學 分作算 ' _晉 升助理 局長規 定的有 1^, 
容 應如本 節所述 : 

―"" 假如投 考者- 未能修 iw 完畢晉 升助理 局長的 有關消 
防服 務所有 學分, 消 悉 昌舍在 公務昌 委貢會 核准下 

' . 應不 fe 根據所 讀 完畢的 各有' 關消防 ism^^ 

JJ^ 例 訂定學 歷積分 , 所力 n 藉令不 能超调 可得總 分的百 
>之2  -  5. 。 

(Jj_ 投者者 在任何 晉卉甄 別試中 不能獲 取超過 

g 得 總分之 百分之 七的學 歷積分 。 ¿k^^^^^ 


同時 , 本法 令將在 三藩市 縣一份 或幾份 中文報 
紙以 中文刊 登七次 , 並在三 藩市、 縣一 份銷路 較廣的 

西班牙 文報紙 以西班 牙文刊 登兩次 。本 法令的 西班牙 
文和 中文本 將張貼 在市政 廳二三 五號室 市參議 會的書 

記 辦事處 。 

—九 七七年 八月一 日 經三藩 市市參 議會第 二次投 


贊成者 : 市 麥議員 Éarbagelata,  Feinstein,  Gon- 
zales, Kopp,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d- 
ingen. 

缺席者 : 市 參議員 Francois,  Mendelsohn,  Molinari. 

一九七 七年八 月八日 經三藩 市市參 議會第 二次投 

票終 獲通過 。 

贊 成者: 市參 譲 員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 
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 
ingen, 

缺度者 : 市參 議員. feinstein,  Mendelsohn,  Támaras. 

上 述法令 終獲三 藩市、 縣 市參議 會通過 , 特此 證明。 
G.  H.  BOHEMA  N. 書記 GEÓRGfi  R.  MOSCONE 市長 

—九七 七年八 月十六 日批准 


甄 別試中 以所修 學院成 大學有 關消防 服務的 ,分. j 


得積分 以獲取 任命者 , :fmMmmmMíi$i 
晉 升積分 , 非該等 學分屬 於投考 者所攻 讀 學 位 的 ¿ 


程的 一都分 。 

(《) 灰 節悠訂 化效 曰期紀 , 木節所 述的各 JÍ 


學歷 If 升積 分應遒 用於消 防局舉 行的一 切晉升 別, B 

; J1S  , 在木節 修訂生 效日期 後擧行 的晋升 ^別毒 


*  , 學歷 晋升積 分不適 用於以 下級別 或職位 :, 滑防 4 


J- ; 消防官 ; '消 防隊長 ; 助 理局長 ; 火警預 防及公 ^ 


安全 科少尉 ; 火 赞偵辑 科少尉 ; 及火 警預防 及公衆 g 

全消 防官。 

(>«) 本節所 述之委 員會. 一經 組成後 , 應 從促化 


訂工作 法條。 公務員 委員會 可就第 3  •  6  6  1 節所 g 


、權 力 執 行本節 所 規定法 則 。 

本節之 修訂生 效日期 , 應 爲此修 訂條款 ((批 准)〕 


循法律 規定在 加州民 政廳存 案後下 一月的 第一天 


( 上接第 10:5 頁) (3 提 案全文 


三藩市 市參議 會經於 一九七 七年七 月廿五 日通過 


贊成者 : 市參 議員— Barbagelata,  Francois,  ivopi 
Mendelsohn,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dir 
gen., 

一  >i 
反對者 : 市 參議員   Feinstein,  Molinari. 


缺席者 : 市 參議員 Gonzales. 

上述決 議經由 三藩市 、 縣 市弯議 會通過 , 特此證 

明。 


G.  H.  BOREMAN, 
GEORGE  R.  MOSCONE. 市長 

一九 七七年 八月四 日批准 


108 


請細 4>W ^案 


請^" ? "á^^ 席票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109 


聘 雙重語 « 人員 

土 月八日 在選舉 站協助 i 

薪酬 三十二 元五毛 或以上 
請郎 向市政 廳一五 五號室 申 講 


110 


PPLICATION  FOR  ABSENT  VOTER'S  BALLOT 

^LIGACION  PARA  PAPELETA  DE  VOTANTE  AUSENTE 
席選票 申請表 


ME:. 


PRINTED  NAME  CON  LETRAS  DE  IMPRENTA 

hereby  apply  for  an  Absent  Voter's  Ballot  for  the  election      November    8  ,  1977 
expect  to  b«  absent  from  my  election  precinct  on  the  day  of  election  or  unable  to  vote  therein  by  reason  of 
'8lcal  disability  or  other  reason  provided  by  law. 

*or  la  presente  solicito  una  Papeleta  de  Votante  Ausente  para  la  elección  señalada  en  el  lado  reverso  de 
a  forma. 

Ispero  estar  ausente  do  mi  precinto  electoral  en  el  día  de  la  elección  o  no  poder  votar  alU  por  Incapacidad 
ca  u  otra  razón  prevista  por  ta  ley. 

講寄一 份缺 席選票 袷本人 , 以參 加此表 格後面 所列 之選舉 。 
入在選 * 之日 , 因 故缺席 , 不能親 自參 加投票 , 此乃 依法所 容者。 


FOR  REGISTRAR'S  USE  ONLY 

SOLAMENTE  PARA  USO  DEL  REGISTRAR 

選 民註册 官之用 


Ballot  Mailed  _ 


Ballot  Returned - 
Aff.  Record  


Inspector's  Notice  . 


UOT  TO  BE  MAILED  TO  ME  AT: 


ENVfEME  LA  PAPELETA  A: 


請 將選票 g 本人 下址 : 


Zip  Code  ― 
Area  postal 

郵 K 號碼 


SIGNATURE  OF  APPLICANT  IN  FULL 
FlWÁ  CoXfPLETA  DEL  SOLICITANTE 

申确 人簽名 


Registered  San  Francisco  Address  of  Applicant 
Dirección  del  solicitante  registrada  on  San  Francisco 

申請 人在^ 金山 登記選 * 之住址 


plication  must  be  received  In  the  office  of  the  Registrar  of  Voters  no  later  than  the  seventh  day  preceding  the  day  of  election. 
solicitud  d9t>9  recibirse  en  la  oficina  del  Registrar  of  Voters  no  después  de/  séptimo  dfa  antes  de  ta  elección. 

1» 表 必須在 選 * 月 七天之 前寄到 選民註 册官 í» 事 *  ° 

3  NOT  WRITE  BELOW  THIS  UNE)     (NO  ESCRIBA  DEBAJO  DE  ESTA  LINEA) ( 講勿在 iH:^ 下壤寫 ) 


12|       '  prefer  election  materioU  in  English 

口  Prtfturo  moitrialts  «Iccforo/ei  en  español 

□ 我欲 索取中 文選舉 2f 料 


nature  and  rsglatratlon  varillad  a»  correct. 


Deputy  Registrar  of  Voters 


MAIL  TO:    REGISTRAR  OF  VOTERS  OFFICE 
ENVIARA:    ABSENT  VOTING  SECTION 
郵 寄至: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CAL.  94102 


這個 申請表 必須在 
十一  8 —日 前寄囘 


111 


THOMAS  P.  KEARNEY 
REGISTRAR  OF  VOTERS 
155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CA  94102 

558-3061 

558-3417 


第一 選區 
DISTRICT  NO.  1 


POSTMASTER:  IF  UNDELIVERABLE  AS  ADDRESSED 
DO  NOT  TRANSFER  OR  FORWARD. 


BULK  RATI 
U.S.  POSTAC 

PAID' 
San  Francisc 

Calif. 
Permit  No. 


Third  Claa 


i 


MAILING  ^ _ 
ADDRESS  P ~ 


' :驰 LI 艇 F*|/V^?:; 


, 你投巧 D^】 地方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1 


缺席 選菓申 請表刊 在第一 --頁 


第 二選區 


售金山 

選 民資料 


Thomas  P.  Kearney 

-民 註册官 


一 九七七 年+- 月八曰 


. 此手册 听刊 戟各 fó'i? 之 分析, ¿i 山三 
市 選票簡 化委员 會編寫 。 该委 Ü 會是一 i:ü 市 
長 反巿參 「叆 會所委 任之期 黨派, 战 , üicM 存 

•   Charlotte  Berk,  Jerry  Bums,  Bruce  Kennedy, 
George  Osterkamp  and  Myrna  Tsukamoto. 

封 面設計 : Rom 

選舉 的意義 

由選 民投票 決定市 政府應 由誰掌 政及如 何掌政 ° 你的 選票和 樹可人 的選票 ' 同等重 要。' 
本 手册將 有助於 你去理 解選擧 的意義 ° 

此次 選擧將 採用新 式投票 系統。  - 

Sp§ 細讀刊 在第四 頁的投 í5?í& 不"  ' 


目 錄 

選 擧說明  

選 擧樣本  

jteU   

名 詞解,    

選民 權利.  

缺席選 票申請 (附表 )  ' 

你 的選擧 站地點  

第二市 參議區 候選人 

Michael  Lawrence  Caldwell   

I)ianne  Feinstein   

Caryl  Mezey  

Lester  O'Shea  …- 

La  Vonne  Valentine  

市律師 候選人 

George  Agnost  

Gil  Graham  

Jim  Reilly  ••  

市司庫 候選人 

Kay  Pachtner   -'  • 

Thomas  C.  Scanlon   


4  S  1 

- 1 

00 


6  1 


2 

1 


2  3  4  5  6  7  7  8 

11111  111  1 


o 

2 


如有 1^ 之處 , 乃 屬無意 ; 選民手 册及選 票樣本 應以英 文版本 爲正本 ° 


目 錄幽 

-  選 票提案 • 

A- 公園灌 漑公債  23 

B  — 消防 局公後   29 

C— 機場稅 收公債  32 

D —機場 稅收公 俵程序  40 

E— rU 長 的職貴   - ; 43 

F— 市 麵-席 行政官 的任期  46 

G— 削 減預^   49 

H- 牙科保 健計劃  51 

I  ― 坩加 退休金   54 

J  ― 申領傻 殘補助 聽詢官  56 

K- 市參 議員的 行政助 a  •  62 

L— 市首 席行政 官的行 政助理 

M  — 消防局 的升職 甄別试  67 

N— 工 務合約  71 

0- 累 進支付  •  74 

P  一 官 方廣吿   77 

Q- '遏 工薪酬 的要求  80 

R— ^ 水 畹 工 人薪酬 的要求  •  '  83 

S —金 屬板工 人薪酬 的要求  85 

(T) 本 提案已 £ 式撤消 

U —政策 ^明 : fea 際旅店  •  87 

V  — 政 策聲明 :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93 

W— . 政 策聲明 : 淸除 廣吿牌  97 


如有 之處 7 乃 屬無意 ; 選民 手册及 ^ 樣本應 以英文 版本爲 正本。 

3 


投 票程序 


STEP  1 

毎次 限用一 票 。把整 張選: 
票 放進投 票機左 方格內 , 選票 
應在 透明膠 面之下 。 


STEP  2 

移 動桿臂 , 使其 紅點對 正所要 
投選之 赌人或 提案; ^^角 , 
然後用 力壓下 , 打 一小孔 , 重 
覆 Itt^ 序 , 直 至選足 之候 
選人及 止 。 

STEP  3 

把選 票反轉 , 依上述 辦繼績 
投票 " 其他選 票亦依 職序進 
行。 如 «fl^ 之人 , 其 
不在 選票上 } 你 可以在 選票上 

之靴寫 下其齡 7 但 你必須 

在所寫 之!^ 右角打 一 /h?L  。 
如 所打之 /h?L 有差錯 , 或不慎 
撕 破選票 , 應 雜驗回 
監票員 , 另取一 套選票 - 


STEP  4 

投票 鋒之後 , 把投 難上捍 
臂 移至頂 上位置 , 把選 票放進 
信封 內放耠 監票員 。 


CHINESE  NO.  •  1 


名詞 的解釋 


以 下是一 些名詞 的解釋 : 

選票 ••••• 列 肩後選 人名單 及各項 提案。 

缺 席選票 ..." 在選 擧之日 7 如你 外往7 或因 
身 體殘缺 而不能 到選擧 站投票 ' 你可 以索取 
並 — 別選票 , 這種選 票叫做 M 選 
票 。 你可 以在市 政府的 選民註 册官的 辦事處 
索取。 請 參閱第 111 頁。 

選舉站 ..." 卽你 投票的 地方。 

市縣章 修正案 一. 市憲 章是市 政府的 基本法 

律 。 修正市 憲章卽 修改其 一項基 本法律 o 必 

須 經選民 投票才 能修改 市憲章 ° 如未 經選民 

投票 7 不 f  6m 改 市憲章 ° 
質疑 …一 任何公 民如果 認爲某 一選民 的住址 

' 與他 在註册 表格上 所壙寫 0^】 不相符 , 有權要 
求選擧 站的監 選員提 出質疑 ° 


提案 -… 卽除候 選人外 7 選民 投票公 決的其 
他方案 。 如果 是有關 巿政府 的提案 7 將附有 

一字母 7 如" A 提案" 

'  政策^ 明 政策聲 明是提 出問題 :你對 
某一意 ^同 意與否 ?  $0" 果大多 數選民 通過一 
項 政贿明 ; 市參議 會必纖 f 還項 政策。 

公债 如果 市政府 需款支 付某項 工稻: Í  口 
機場 , 渠 道或學 校等等 f 以發行 4Mt 借款 ? 
日 後本 息淸還 。 • 類不同 的公債 。 

普通義 務公债 償'; 疆類 公僴旳 款項來 

自地產 稅。^ iii 務公債 必» 三分 之二大 

多數選 民投票 通過才 准發行 。 

稅 收公債 i!» 類公債 的款項 ?來自 

新設 備本身 (如 機場之 收人或 使用用 水系統 
) 。 所 有稅收 公債必 頃經多 觀民 役票通 

才 港發行 


7^ 


;民 的權利 


問 : 誰 棚選擧 ? 

答 : 凡 在胃之 日 年滿十 八歲者 ; 

凡是 美公民 y 並 t^ffi 三 藩市酵 之前住 
足 二十九 日者 ( 卽 使你在 二十九 日之內 
遷 居別地 , 你仍 可以" 缺 席選票 " 參加 

選擧 o 本 手册內 ((第 111 頁)) 附有 申請表 
, 如你^^  , 可 撥電話 5、5  8—3417)。 
問: 鄉手續 如何? 

答 : 先簽 名註册 ° 你 隨時可 以註册 ° 但必須 
在 選擧之 前二十 八日以 上 ? 才 能參加 É 
丞選擧 。 若宜 人幫助 , 可 撥電話 5  5  8- 
34 1  7 査詢。 你簽名 註册時 , 他 們會問 
你: 

❖ 你 的姓名 
氺 你的出 生地點 
❖ 你的舰 
問 : 我 是否應 屬於某 一政黨 ? 

答 : 除 非你自 己願意 7 否則 7 如果你 不想說 
明 你屬任 « 黨 7 你 可以說 你是" 獨立 
的" 或" 我 不願說 出來" 。 

問 : 如杲 我簽名 註册時 不說 明我所 屬的政 
黨 , 我仍然 可以參 加« 選擧鳴 ? 

答 : 可以的 ° 但在 初選時 , 你 唯一不 可以選 
擧的? 是某一 政 黨所推 選的候 選人。 例 
如 : 在 初選時 7 你 要註册 爲民主 黨人才 
可以 選擧民 主黨的 候選人 。 初選 是在雙 
數年份 的六月 擧行。 

問 : 如果 我選擇 某政黨 7 以 後可以 改變嗎 ? 

答 : 可以的 。 但必須 重新簽 名註册 P 


問 : 我 簽名註 册之後 , ^仍 要重 新做過 ? 
答: 要的。 娜: 

* 你已 遷居; 

* 改名難 ;或者 

* 你沒 有參加 il 一次大 選( il 一次大 
選 是在一 九七六 年十一 月二日 ) 。 
問 : 如果我 曾被, 有罪 , 能否 簽名註 册參加 
選擧? 

答 : 可以的 , 如 果你已 經服刑 期滿並 獲假釋 

問 .: á 一^ 擧 y 選 民選藥 ^;; 些 m 人 ? 

答 : 所有選 ^ 選出一 名巿 參議員 7  —名市 

律師 ; —名 司庫 。 
問 : 三赛市 有多少 個選區 ? 
答 : 三藩 市共有 十一個 市參籠 1 區。 

問 : 在那 裡選擧 ? 

答 : 你的 選擧站 將印在 你的姓 名和: H¿ 址旁邊 
, 連 同此" 選 民手册 " 一併 寄給你 ° 

問 : 我到了 選擧^ 之後 y 如果 不明白 選擧手 
續 , 會 有人幫 助我嗎 ?  , 

答: 有的。 選擧 站的人 員會幫 助你。 如果他 

們不能 幫助你 , 可 撥電話 5  5-8-61  6  1 

詢問。 
問: 什麼^ 擧? 

答 : 這一次 特別選 擧的日 期是一 九七七 年± 
月八, 日 星期二  。 選擧站 開放時 間是該 日 
午七時 至下午 
問 : 如 果我的 選擧站 到時沒 有開放 i»? 
答: 請 撥電話 558— 6161  ° 


6 


選民 的權利 


問 : 如 杲我巳 在選票 七寫過 , 仍可以 拿進選 

舉罜 崇鹏 ? 
答 : 可以的 。 

問 : 如果我 不會操 用投票 概怎辦 ? 

答 : 通知 選擧站 的人員 , 他 們會幫 助你的 。 

問 : 選擧站 的人員 有灌考 問我嗎 ? 
答 : 不可以 。 

問 : 在 選擧之 日 7 我 可以離 職參加 選擧麼 ? 
答 : 可以的 。 但你必 須最遲 要在一 九 七七年 
I 十一' 月 n 日 星期五 通知你 的僱主 你要離 
職參 加選擧 。 你的僱 主必須 在你當 日 工 
作開 始時或 下班前 給你至 少兩小 時的時 
間。 

問 : 如果 我知道 在選擧 之日我 將離開 三藩巿 
y 我仍可 以參加 選擧嗎 ? 

答 : 可以的 。 你 可以提 早選擧 , 手 續如下 : 
* 到市政 府的選 民註册 官辦事 處投票 

* 或蠣 具此" 選民 手册" ((第 111 頁)) 
所附 加的" 缺席 選票" 申請 表寄至 
選民 註册官 辦事處 。 


問 : 如果 我沒有 申請表 怎辦? 
答 : 可寫 信或明 信片寄 到選民 註册官 辦事處 
索取。 地址是 : Registrar  of  Voters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9U102 

問 : 在 信上應 寫些什 麼才能 索取" 缺 席選票 
" ? 

答 : 你 在信上 應說明 : 

你要提 #4 ^票; 
* 録册選 擧時的 住址; 
選票應 寄到什 誰址; 
* 在信 上簽名 7 並在名 下用正 楷書寫 
你的 名字。 、 
問 : 應在 什麼時 巴" 缺席 選票" 寄回^ 

註册官 辦事處 ? 
答 : 隨時可 以把" 缺席 選票" 寄回選 民註册 
官 辦事處 , 但必須 在一九 七七年 土月八 
日 選擧日 下午 八時之 前寄到 。 
問 : 如果在 選擧之 日 我有 病怎辦 ? 
答: 請 撥電話 55  8- 61  61 詢問 詳情。 

如 選擧仍 有疑問 , 請撥電 話耠選 
民 註册官 ••.  5  5  8— 3  4 1  7 或 5  5  8-306  1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7 


第一面  

辛 

官方  1i 票 

藩 市縣地 方普選 

一九 七七年 十一月 八日 星期二 


卡 A- 


A 


第二面 


ill?f^ 票' #投 將出選 K 成! i 
攝下 íií 給戮 


N? 


1977 


市參 


—鍵— 名 


DIANNE  FEINSTEIN 

市參講 


CARYL  MEZEY 

主婦 


LESTER  O'SHEA 

商人/ 財政 jKH'Rlj 


LA  VONNE  VALENTINE 

舞 台^! 經紀 


MICHAEL  LAWRENCE  CALDWELL 

'#íí^ 贫 室主人 


市鶴 


P 責 il— 名 


GEORGE  AGNOST 


JIM  REILLY 

作師 


GIL  GRAHAM 

'公 共利益 垧 ¡ 


市司車 


p 雜一名 


THOMAS 

現任 


SCANLON 


KAY  PACHTNER 


反 轉此卡 


C38103 


請在兩 面投票 


A 


我 已投票 -一 你呢 


提顿 民公決 之提案 


市 縣提案 


A 


一九 七七年 公園部 改善灌 it 
系統 ° 提 九 百二十 七萬元 , 
用 作改善 三藩市 、 縣康樂 與公園 部的灌 
槪系統 ° 


»成  + 


fe 對 


一 九七七 年改善 消防系 統公債 。 提 
g 供 六百萬 元公債 , 用作改 善三藩 市消防 
局的消 防設備 7 包括購 置新的 消防船 。 


反對  + 


機場 稅收^  。 三藩市 、 縣^^ 
員會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應 
行稅 收公債 , 本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和 發展三 藩巿國 

C 際機場 的設備 ,包 »建1工 業 

調理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裝修 , 行李 

裝 卸設備 , 候機室 , 俘#)? , 行人 

設備 , 停 車設備 , ;!:^ 和 istt" 費 , i>m 
其他 項目和 三藩市 國際機 場所需 的物業 

和 gÜífe? 


Síí 稅收 í2:«  , 應 否須經 市參^ 

D 批淮 , 並規 定市參 議會決 定該項 fftty 所 
得歲 人足夠 ffi 還公倩 本息? 


H "成 

+ 

反對 

+ 

赞成 

- + 

um 


C38102 


請在兩 面投票 


A 


8 


第一面 


2-17 


卡 A- 


A 


第二面 


 * 

― 森 
画 — ■* 


官 方選票 
藩 市縣地 方普選 

—九七 七年十 一月八 Í]  M. 期二 


o 


1977 


我 已投票 -一 你呢 


DIANNE  FEINSTEIN 


CARYL  MEZEY 


LESTER  O  SHE  A 


LA  VONNE  VALENTINE 


MICHAEL  LAWRENCE  CALDWELL 

m 坊 Tí$ 丄人 


'聽 


JIM  REILLY 


GIL  GRAHAM 

公 利 iiflTH 


GEORGE AGNOST 

山上 , tumm-m 


市 H】f 小 


KAY  PACHTNER 


THOMAS  C.  SCANLON 

現 it- 


反 轉此卡 


提交選 民公決 之提案 


市 縣提案 


A 


一九 七七年 «I 公&) 部 改善, 

系 統公债 。 提供 九百二 十七萬 元公债 ' 

用 作改善 三藩市 、 縣康 樂與公 St 部的滞 
系統 " 


一九 七七年 改善消 防系統 íH^  。 提 
I  D 供 六百萬 元公憤 , 用作改 善三藩 市消防 
'    局的消 防設備 , 包 括稱置 新的消 防船。 


ÍT 成 


urn  + 


C38105 


請在兩 面投票 


A 


機; ^收; Zr^  。 三藩市 、 縣 W« 
員會 , 按照 一九四 一年稅 收公債 法丄應 

•s^ 行稅 收公憒 , 本金總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與建 、 改善和 發展三 藩市國 
Q 際機場 的設備 ,包 »建1 工業 )^ 
調理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装修 , 行李 
裝 卸設備 , 候機室 , 停 , 行人 
設備 , 停 車設備 , 工程和 ^費 , 贩 
其他 項目和 三藩市 國際機 場所需 的物業 
和 11^? 


發行稅 收公債 , 應否 須經市 參議會 

0 批准 , 並規 定市參 議會决 定該項 ffttij 所 

得 歲入足 本息? 


H 成 


反對  + 


国 2  請在兩 面投票 


A 


9- 


第一面 


上 


卡 B 


B 


官 方選票 
三藩 市縣地 方普選 

' 一 九七七 年十一 月八日 星期二 

票 Yí: 根將山 成 U 
撕下 íi^i^ 選民 


N? 


1977 


提交選 民公決 之提案 


巿 縣提案 I 


-  應否明 確要求 市長把 他的垒 部時間 
t 和精力 , 竭 盡職責 ? 


市首席 行政官 的最長 任期應 否限爲 
十年? 


應否 授權市 長和市 參講會 , 削減市 

Q  、縣 各部 門申領 的工人 補助金 7 而無須 
特 別說明 其理由 因削減 所招致 的影響 ? 


市 、縣, 統一; KM  , 社區學 院畐應 
■ft 工人; ff 斗 imti" 續繊費 , 毎 
個 工人的 費相 等於力 口 州人 口最菌 
的十 個縣份 推行這 個計劃 的平均 數.? 


賊 


反對 


urn 


urn 


豳 


在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 日 前返 休的男 


1 性公 務員 , 他們的 返休金 應否按 照一九 
1 七八年 一月一 日生 效的壽 命率表 計算相 

ípt 力 n? 

urn 

.      申領傷 殘休假 7 傷殘 返休或 身亡撫 
J 恤 金者》 應否由 獨立的 聽詢官 聽詢? 

im 

+ 

urn 

應否授 權市參 議會的 每個市 參議員 

K  ,委任 他或她 的行政 助理, 協助 他或她 

工作? ' 

ni& 

颠 

+ 

1     應 否授權 市首席 行政官 , 韵 íffi 的 

L       助理」 協助 ffiX 作? 

í 今成 

urn 

+ 

消防 局的升 職稃序 , 應 否改變 y 以 

M 便 減低資 歷學分 , 增加教 育性和 職業性 
課稃 的靴? 

im 

十 

m 

+ 

C38201 


請在兩 面投票 


B 


第二面 


我 已投票 一 一你呢 ? 


N 


應否 授權市 參議會 把用^ 限 親從五 

千元 ( $5  ,000) 增至一 萬效 $10,000 
)  > 以便工 務計劃 可由市 、縣各 都門處 
理? 


0 


應否 授權市 訂約官 , 以 決定市 、 縣 
合約時 , 增加累 進付款 數額? 


市 、 縣 的官方 ^  , 應否在 任何毎 
P 週 出版三 天或三 天以上 的'、 g§í^ 
五萬 份或五 萬份以 上的報 紙刊登 ? 


國際電 工工會 第六分 會代表 工人最 
Q  '後 一次提 出的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予 
以 批准? 


水« 合工會 第三十 八分會 代表工 
P 人最後 一次提 出的工 入補助 金率表 > 應 
否予 以批准 ? 


國! ^屬板 工人工 會第一 o 四分會 
5 代表 工 入最 後一次 提出的 工人補 助金率 
表 , 應否予 以批准 ? 


T  lE^ 撤消 


反對 


t¿ 對 


賊 


urn 


IT 成 


urn 


+ 


líc^ 聲明 : 

三藩市 、 縣應否 購置. 國 際旅店 , 把 

U  :e 修葺 符合民 居標準 , 然 後移交 民居局 
作 爲廉租 住屋? 


V 


政 策聲明 : 

三藩市 、 縣應 否恢復 、 重修 弗萊沙 

克 格泳場 ^Fleishhacker  Pool      ) 及其 

設傭 , 便; é 能再 度公用 ?  


繊聲明 : 

市參 議會應 定法律 , 使 
W 若 干地區 無關的 廣吿牌 , 待廣告 公司在 
一定 期間內 得回其 所値後 , 卽逐 漸予以 
淸除?  '  , 


賊 


bi.fi 


ti 對 


urn 


+ 


C38202 


請在兩 面投票 


B 


10 


巿 參議員 候選人 


第 二選區 

姓名 : Michael  Lawrence  Caldwell. 

地址 : No.  3120  Gough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街坊餐 館主人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本 人相信 現任之 市參議 員無能 力做到 (1) 
壓 減賊稅 ; (2) 減少 犯罪案 ; (3) 保持三 藩市之 
美觀。 

選 票名稱 : 街坊餐 室主人 
贊助者 : 


Evelyn  Boccone,  21  Avila  St.,  Retired  Secretary,  SFUSD  ^m,^ 

Ruth  Brown,  1740  Broadway  St.,  Housewife  主 w 

Owen  Burns,  2629  Chestnut  St.,  Merchant  商人 

Bonnie  P.  Caldwell,  3120  Gough  St"  Manufacturer  製^ 商 

Irene  Canepa,  3112  Gough  St.,  Retired  退休人 《 

Lillian  M.  Cerruti,  3124  Gouerh  St.,  Housewife  主 ^ 

Florence  Chan.  3115  Gough  St.,  Retired  巳退休 

Lina  S.  Chelini,  3114  Gough  St.,  Housewife  主 

Myma  G.  Croce,  21  Avila  St.,  Retired  Teacher  (SF)  退休教 a 
Joel  Feher,  3527  Webster  St"  Antique  Store  Owner-Mer 古' fí 店主 ;^, 人 

Ermanno  Gallegioni,  2526  Francisco  St.,  Student  华生 

J.  1.  Hodges,  1808  Val  le  jo  St.,  Sales  Manager  推 銷經理 

Garry's.  Kataoka,  3118  Gough  St,  Labor  Relations  55 工 as 係 

Xawrence  Marcus,  1998  Pacific  St.,  Attorney  at  Law  il* 師 

Patricia  Muscatelli,  1840  Franklin  St.,  Manager  關 
Armida  Newstedt,  1970  Vallejo  St.,  Merchant  商人 . 

Stephen  Newstedt,  1917  Vállelo  St.,  Merchant  商 人 

Elizabeth  H.  O'Brien,  1386  Filbert  St.,  Retired  退化人 a 

Michael  Manning  Rice,  3636  Broderick  St.,  Art  Curatof  理 íí 

Richard  Rose,  2445  Buchanan  St"  Merchant  商人 
Paula  G.  Sirof,  1739  North  Point  St"  Volunteer  Counseloi*  ,mmii^ 

Peter  D.  Sirof,  MD,  1739  North  Point  St.,  Doctor  "is 生 
(Physician) 

Susan  E.  Walima,  1808  Vallejo  St.,  Management  Counscloi"  iSiiffiim 
Dr.  Gene  McCoy,  2922  Lyon,  Dentist  牙》 
Margret  McCoy,  2922  Lyon,  Sales  Person  -  Bookkeeper       推銷 ,  *3 已 ¿i 
John  S,  Sweet,  Jr.,  3045  Jackson,  Marketing  Director  ^mmi^.m 
Vim,  G,  Fahy,  Jr.,  1743  North  Point,  Retired  已退<^^ 


12 


巿 參議員 候選人 


I 


第 二選區 

姓名 : Dianne  Feinstein. 

地址: No.  2030  Lyon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三 藩市縣 參議員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本人是 第二選 區旳長 久居民 , 在 三藩市 
出生 》 曾在溫 菲士葛 , 格 蘭學校 , 修 女聖慈 
中學 士丹 佛大學 受敎育 ° 專職市 參議員 , 
並自 一九七 〇 年以來 , 兩任 市參議 會主蓆 。 
代 表本市 地區性 機構有 關環境 &海灣 防護事 
宜 。 曾 草擬下 列法案 : 設立財 政預算 分析員 

以 削減政 府開銷 ; 增加 T ,員 , 劃分 住宅區 ; 
改 善公共 車服務 ; 加强盜 竊防護 ; 改 善淸潔 

街道 ; 主 張解决 本市勞 工問題 而無須 經過罷 
工 。 主要 優先考 慮事項 : 改 善街坊 , 加强法 
治 , 限制政 府開銷 , 合理 化服務 ° 

選 票名稱 : 市 參議員 

Nancy  B.  Achilles,  1180  Filbert  No.  504,  Photographer  mn-n 

Henry  E.  Herman,  483  Euclid  Ave.,  Businessman  iBj 人 

Morris  Bernstein.  1740  Broadway,  Businessman  a 人 

Mark  W.  Buell,  100  Walnut,  Consultant  -  Urban  Aifairft  nt.ti-ufKitttiu 

Alfred  R.  Cremolini,  3264  Lyon  St..  Sr.  Sales  Rep.  m#in 

Lily  B.  Cuneo,  3819  Jackson  St.,  Civic  Leader  fiwatuii 

Mareot  Patterson  Doss,  1331  Greenwich,  Journalist  mmxi^- 

Joseph  C.  Dunnigan,  67  Toledo  Way,  Motion  Picture  ,mmn- 

Technician  ,  . 

Ann  Eliaser.  3074  Pacific  Ave.,  Community  Consultant  •iw-KfttfliU 

William  D.  Evers,  1923  Green  St"  Lawyer  f,M 

ViríTÍnia  Fusco,  34  Cervantes  Blvd..  Retired  Secretary  m  .'iX 

Eugene  L.  Gartland,  2190  Washington,  Apt  604,  im 

WiUiam^Gaylord,  1210  Lombard  St.,  Interior  Desirner       袖'" '講 
Martha  M.  Gillham.  2839  Pierce  St.,  Housewife-Community 
Leader 

Kamini  K.  Gupta,  1910  Green  St"  Lawyer 
Harry  B.  Hambly.  DDS,  1561  Beach  St,.  Retired 
Tommy  Harria,  363  Marina  Blvd.,  Reatauranteur'  am  i. 人 

Mareta  T.  Hill,  3948  Clay  St.,  Public  Relations  C^inaelor 
Marion  E.  Hinman,  1000  Francisco  St,  Housewife  m  r.w 

Yo  Hironaka,  56  Collins,  Medical  Office  Manager  ««Wírtw 
William  B.  Jee,  2765  Greenwich  St,  Accountant  *'it^ 
Mary  Heath  Keesling,  930  Chestnut  St.,  Art  Consultant 
Bichard  P.  Lieberman,  112  Commonwealth  Ave,  Retiremetlt  j^,^^ , 入 
Hotel  Owner  ~    „.  .  ,     •  公 waihii 

'Charlotte  S.  Mailliard,  2740  Green  St"  Civic  Leader  人 
Guerín  Olivóla,  3650  Broderick  St,  Merchant  ^mmii 
Rose  Resnick,  40  Anza  Vista,  Community  Leader  人 
Roy  J.  Scola,  1735  Beach  St,  Merchant  tf'^o^ 

Beverly  A.  Willis,  3977  niav  St  Architect   '麟^^ 

Elwood  W.  Wright.  Jr.<ÍBio-Medical  Jfingineer 
Adrian  Gruim,  2800  Pacific  Ave.,  Retired 


13 


市 參議員 候選人 


第二 選區 

姓名 : Caryl  Mezey 

地址 : No.  3382  Clay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家 庭主婦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這 是本人 首次競 選公職 。 我不是 職業政 
客 》 職業 政客只 想利用 在市參 議會旳 另一任 
期作爲 爭取任 命或膺 選更髙 職位旳 踏脚石 。 
我參 加競選 , 簡 而言之 , 是因 爲我是 這個街 
坊 旳居民 , 曾受 兩個巿 長任命 爲市委 員會委 
員 》 富於行 政經驗 , 我 堅信我 能爲我 們共同 
旳 利益作 出最佳 旳服務 , 以解 決犯罪 , 賦稅 
, 交通 阻塞和 公共交 通等迫 切問題 。 

選 票名稱 : 家 庭主婦 


贊助者 : 

Ronald  M.  Arlas,  2299  Sacramento  St.,  Attorney 
Rachael  Balyeat,  2323  Hyde  St.,  Consultant,  Organizational 
Planning 

Anne  Bloomfield,  2229  Webster  St.,  Housewife 
Lewis  H.  Butler,  44  Commonwealth  Ave.,  College  Professor 
Neil  D.  Chai  tin,  2750  Divisadero  St.,  Engineer 
Ruth  L.  Chan,  79  Fortuna,  Paraprofessional 
Ralph  L.  Coffman,  1815  Vallejo  St.,  Attorney 
Preston  E.  Cook,  501  Ma  sonic »  Consultant  丄 
Lawrence  V.  Eppinette,  59  Wood,  Margin  Analyst 
Robert  H.  Fabian,  215  Cherry  St.,  Attorney  at  Law 
Constance  Fulkerson,  2280  Bav  St.,  Housewife 
Sister  Bernadette  Giles,. 2340  Turk  St"  Teacher 
Yoel  1.  Haller,  2030  Scott  St.,  Physician  ' 
Elizabeth  A.  Hartogr,  3388  Clay  St.,  Housewife . 
Richard  D.  Hongisto,  65  Wood  St,  Sheriff  of  City  &  County 
of  S.F. 

Bruce  K.  Jolly,  3717  Sacramento  St.,  Clerk 
Doris  W.  Kahn,  3259  Clay  St"  Social  Services  Dept. 
employee 

Peter  Mezey,  3382  Clay  St.,  Business  Executive 
John  C.  Morrissey,  2030  Jackson  St..  Lawyer 
Henry  Mundstock,  63  Palm  Ave.,  Retired 
Jane  McKaskle  Murphy,  2255  Washington  St.,  Police 

Commissioner 
Michael  M.  Schneider,  2405  Larkin  St.,  Union  Officer 
John  Skov,  3951  Sacramento  St.,  Management  Consultant 
Donna  P.  Solomon,  2300  Webster  St.,  Health  Administrator 
Joseph  P.  Stretch,  157  Jordan  Ave.,  Attorney 
Gladys  P.  Thacher,  3979  Washington  St.,  Counselor 
Henriette  M.  Voorsanger,  3045  Jackson  St.,  Housewife 
Murry  J.  Waldman,  2440  Vallejo  St.,  Attorney 
Stephanie  Alioto  Wilhelm,  95  Casa  Way,  Retired  Teacher 


大脊 <r《 


成本 分 flfil 

n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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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n 


fit 師- 
iSíf' 人 ü 

工 íí 職 íi  * 


14 


市 參議員 M 人 


第 二選區 


姓名 : Lester  O'Shea. 

地址: No.  2582  Filbert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商人, 財 政顧問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资 格如下 •。 

本人 在三藩 市出生 , 爲本 選區居 民達+ 
一 年之久 ; 已婚 , 有三 個孩子 。 積極 參與公 
民事 務活動 Í 包括 曾任法 治研究 組主席 》 共 
和 體制俱 樂部主 Í 壬 ; 科哈勞 改革協 會主任 。 
我 將以合 乎常理 旳措施 來解决 我們旳 主要問 
題 , 而不 玩弄政 治把戯 ; 犯罪 ,苛稅 ,就業 
不足 》 中產 階級日 益返減 , 市 政開銷 龐大等 
等問題 , 必 須解決 。 對 街坊旳 關心必 須考慮 
加設康 樂設備 , 尊重 住宅區 旳完整 , 解决犯 
罪問題 乃當務 之急。  ' 

選 票名稱 : 商人 》 財政 顧問。 


贊助者 


投^  lili 入 


louis  M.  Aubert,  1000  Northpoint.  Investments 
B.  John  Bugatto,  3C32  Lyon  St"  Attorney  at  Law 
Frederic  Campaffnoli,  2609  Larkin  St"  Attorney 
Jeffrey  H,  Congdon,  2355  Vallejo  St.,  Real  Estate  Broker 
Nancy  Cooper,  2324  Green  St"  Housewife/Model 
Robert  Dettncr,  2430  Scott  St"  Printing  Executive  , 
Milton  H.  Esberg,  Jr.,  1960  Vallejo  St,  Public  Relations 
Charles  A.  Foster,  Jr.,  2999  Pacific  Ave.,  Retired 
Caroline  D.  Gimbel.  2103  Vallejo  St.,  Homemaker 
James  J.  Hikido.  41  Iris  Ave.,  Retired  • 
Joan  A.  Hukari,  2461  Washin^n  St.,  Administrative 

Ivy  Lee.  Jr.,  1940  Broadway,  Consultant 
Jay  J.  Levine,  250  Laurel  St.  Exporter 
John  G.  Lilienthal,  3903  Washin^on  St.,  Investment 
Counselor  ,         „.   „     . , 

Frances  D.  Murphy,  Jr.,  2813  Buchanan  St.,  Physician 
Eula  E.  Noble,  1900  Jefferson  St"  Retired 
Barbara  Ann  O'Shea,  2582  Filbert  St"  Homemaker 
George  K.  Raad,  2829  Divisadero  St.,  Architect 
Alan  F.  Reeves,  2301  Broadway,  Political  Scientist 
Donald  C.  Russell,  26«R  Filbert  St..  Euprineei:.  Contraft^r 
Charles  B.  Stark,  Jr.,  ^2  Jordan  Av 急' Attorney  at  Law 
John  W  Stark,  2595  Washington  St.,  Transportation  Analyst 
James  L.  Walker,  2S10  Laguna  St,  Wastepaper  Broker 
Barbara  P  Wood.  190  Arguello  Blvd.,  Fashion  Coordinator     時!] 人 
Robert  J.  Zamecki,  727  Marina  Blvd.,  Vice  President-Sales  mvM^n 


-犮 feW»  íft 特 5¿ 
印刷公 "ÍÍ^S 理 
公共 IWM: 

ifi 休入 u 

巳退休 
行政 flíji^n 

出 nifij 

投 ttffiií'j 


»生 


已退休 

mm 
社 會科, * 

工程師 íííiüiiSj, 

xiifi 分析 n 


lis 


市 參議員 候選人 


第 二選區 

姓名 : La  Vonne  Valentine. 

地址 : No.  2350  Franklin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天資^ 模 特兒學 校主人 ^_代 理藝術 家經理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本人 歴任有 准照並 付款作 保旳代 理和藝  - 
• 術 家經理 , 凡十七 年之久 , 自一 九五 七年以 . 
來 》 卽經 營天資 與模特 兒學校 , 由敎 育局發 
給准照 , 並批? ft 返伍軍 人進本 校就讀 。 在此 
之前 » 在那化 達州蘇 姍維爾 巿^_ 李糯市 曾擁 
有並主 管連鎖 時裝& 美容院 , 飛機修 理及飛 
行學校 , 管理 蘇姍維 爾巿俊 場達兩 年之久 。 
本' 人擅長 於會計 , 財 政預算 , 市 場供銷 
反地 產管理 , 對 政府機 構如加 州平等 就業會 
、 勞工部 、工業 關係與 消費者 事務等 等旳交 ' 
涉 , 均積 極參與 。 本人 在灣區 各地參 與有關 
敎育計 劃旳志 願工作 , 頗 獲讚譽 。 本 人專長 
於 勞工關 係和稅 賦改革 

WWr^  :選 票名稱 : 舞台藝 術代理 

Virginia  M.  Aguírre,  2380  Franklin  St.,  Secretary 
Catherine  Barsocchini,  1751  Green  St.,  Registered  Nurse  MM  I: 
Carrie  Beauchamp,  1945  Union,  Display  mmi 
Hal  Bergrer.  1998  Broadway,  Retired  uMii^ 
Williani  L.  Dickinson,  2701  Van  Ness,  Stock  Exchange 
Official  ;; tj'.pzmrmii 
- Raines  A.  Duane,  2415  Franklin  Street,  Piano  Instructor  m^-^m 
Karen  Germano,  2924  Octavia  St.,  Homemaker  權 
Leo  Germano,  2924  Octavia,  Graphic  Artist  mji 
yivianne  E.  Halse,  2380  Fpanklin,  Retired  Clerk  mzu  • 

Heather  Halse,  2380  Franklin,  Clerk  zii 
Holly  A.  Halse,  2380  Franklin,  Artist 

Pamela  Halse,  2380  Franklin,  Accounts.  Clerk  '續) 
Lauretta  Kammeron,  1701  Vallejo  St.,  Retired  üíjí/i; 
Thomas  A.  Lavery,  3701  Vallejo  St.,  Retired 
Margaret  D.  Leach,  1868  Greenwich,  School  Teacher  mi 
Margaret  M.  Leith.  19G0A  Greenwich,  Flight  Attendant  ii^ 管 mi 
Michael  K.  Maly,  1856  Green  St.'  Attorney 
Bradford  F.  Martin,  1769  Broadway,  Student  ;  ;;! 

Barbara  North,  1900  Vallejo,  Retired 
Kathleen  Reddinpr,  2380  Franklin,  Housewife 


Bradford  F.  Martin,  1769  Broadway,  Student  ,,:;(- 
Barbara  North,  1900  Vallejo,  Retired 

Kathleen  Reddinpr,  2380  Franklin,  Houscwiie  >,,^ 
Edmund  A.  Schofield,  1616  Union  St"  Biologist  (unemployea) 

Scotti,  1831  Union,  Jewelry  Manufacturer  ^m^m 

^arla  Shertz,  3030  Jackson  St.,  Shop  Asst.  Mgr.  mwrnn 

IL.  Soils,  1855  Greenwich,  Housewife  m 

Nancy  Tarantino,  957  North  Point,  Housewife  i V 

^arth 殳 P.  Thomas,  1864  Greenwich,  Retired  Teacher  xu 請 ¡ 

Anna  R.  VanHooni,  1701  Vállelo,  Retired  n^m^-k 

Lawrence  A  Van  Hoorn,  1701  Vallejo  St.,  Manager  謂 - 
Opal  Wolf,  1665  Chestnut  St.,  Retired 

16 


市鶴 羅人 


姓名  •  George  Agnos*^ 

地址 r  No.  124  San  Pablo  Avenue,  San  Francisco. 
職業 : 市主 審律沛  、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袼如下 : •  ' 
本人在 市 律師辦 公廳工 作二十 年 , 現 

1Í 主 審律師 ) 主 á 所 關 市政 府的 訴訟。 
我 的工作 經驗成 就上的 IS 淥競選 巿# 師一 
職 。 日 益 繁複之 市攻府 需要富 有經驗 及專門 

的人才 y 處理 Pfí 府大 量 的各 m 好幸 問題 , 及 
作爲 市府在 法庭 的代表 。 我保 證將全 心全意 
遝用 我對市 法律的 'f. 富經驗 和知識 , 做好領 
導工作 , 及爲全 巿市民 提供最 卨質量 的法律 
代表腿 ― 

選票 名稱: 市主 審律師 


sorge  Christopher,  1170  Sacramento  St.  Forv*?i' 
Mayor  of  San  Francisco  前三 市良 

lomas  M.  O'Connor,  250  Magellan  Ave.,  City  Attorney  Tfíí^ii^ 

Márquez  Bautista.  2424  Jones  St.,  Attorney  at  Law 
lomas  J.  Cahill,  248-17th  Ave.,  Retired  Chief  of  Police. 
San  Francisco  已 ifí 休 1??三«市»^ 

ranees  M.  McAteer,  130  Santa  Ana  Ave.,  Housewife    主 M 

K.  Wong,  28  Bernard  St.,  Businessman  商人 
;ril  Maenin,  999  California  St.,  Merchant  商乂 
incent  Hallinan,  lOSO  Chestnut  St.,  Attorney  at  Law  ífí 師 
lomas  J.  Mellon,  310  Arballo  Drive,  Executive  Vice 三: 市辦 公大度 
President,  Property  Development  Firm  '尖 。汁劃 副行政 ISfB 

asao  Ashizawa,  lfi62  Post  St.,  Merchant  and  Conr.ractor 妯人; ¿ 承包商 
. Wei  ton  Flynn,  76  Venus  St.,  Public  Accountant  公共會 if 師 

race  Duhagon,  15^2-30th  Ave.,  Travel  Apency  Owner      旅行 社主人 
>hn  A.  Sutro,  3598  Jackson  St.,  Attorney  at  Law  律^ 
thn  Francis  Hennine:.  Jr.,  450  Rivera,  Attornev  f^gíjí 
rancis  C.  Miralda,  65  Aptos  Ave.,  Salesman  É 銷貝 

'illiam  Moskovitz.  1177  California  St"  No.  1501,  Retired' 已返休 
alter  A.  Hans.  ? 100  Pacific  Avg"  Honorary  .Chairman', 
garment  J<I"niifacU,ring:  Company       . 禾 'j 維 •  ÍSff 特勞斯 公司名 * 主席 
Imer  E.  Robinson,  1¿UÜ  California  St.  Apt  No.  8- A, 作 師 、高 等法 院法官 
Attorney  at  Law;  Judge  of  Superior  Court,  Retired  、 已返休  ― 
argaret  Cruz,  259  Monterey  Blvd..  Political  Consultant       政治 問 
arnham  Enersen,  40  Arguello  Boulevard,  Attorney  at  Law 
jnes  J.  Rudden,  148  Chenery  St..  Corporation  Executive 公司 行政人 J4 
illiam  T.  Reed.  2151-l«th  Ave.,  Retired  City  Employee    返 休市府 貝 
ith  S.  Kadish,  145  Delmar  St..  Airports  Commissioner     機 途委血 食 萎员 
!Ío  M.  Paolini,  638  Molimo  Drive,  Attorney  at  Law  律師 
ephen  Walter,  2504  L^^avenworth  St.,  Manufacturer  商 
imvel  B.  Stewart,  22S8  Broadway  St.,.  T  awyer  律師 
arold  S.  Dobhs,  1000  Mason,  Attorney  at  Law  í¿¿ff 
mjamin  H.  Swig:,  950  Mason  St..  Hoto'  Owner  and  Operator 旅店 店主— 
orris  Bernstein,  1740  Broadway  St.,  Merchant  iiS 人 

lomas  E.  Feeney,  126  Miraloma,  Attorney  í¿ 師 


姓名 : Gil  Graham. 

地 it  :  No.  17  Macondray  Lane,  San  Francisco. 
職業 : 公共利 益律師 

本 人競選 以上公 職資袼 如下:  I  . 

這 纖位必 須改革 - 

我将 í^rfí 律師一 職 斩的領 導靖神 ; 使 

爲公衆 所熟悉 , 對 公衆反 應較佳 及能給 

市^ 較多 的協助 。 

我曾 在各公 共利益 訴訟中 代表 社區, 體 

; 我在哈 佛大學 法學院 及倫敦 經濟學 院受教 
育 ; 我曾 任社區 法律援 助會副 主任及 城市事 
務 律師協 會主任 7 這些瀵 ffi 工作 紀錄 與經驗 

; 使我成 爲巿律 師候 選人中 的最佳 人選。 
支待我 競選的 fflí 螌包括 : 華 裔公民 、 愛 
麗麗, B  • 托格^ iLfí 及靑 年民主 黨協會 、拉 
丁 裔律師 協會、 經濟民 主運動 委員會 及弗裔 
祖織 委員會 。 

我是 唯一要 改革此 琴 i 的候 選人 。 

選 票名稱 : 公 共利益 ífB 币 

A^r  Jn=cks.  62  Woorfl-mH  Ave.. 
Den- 
ohn  í 
Gove  mo 
Lillian;fiin 
RighTs  C 


Ti.  County  Central  Committee    〜 ―.…  ―  

John  Riordon,  150  Commonwealth  Ave.,  Attorney,  Board 


Television  Dircctor/Chr.  SF 


[vemors,  S.F.  Community  College  District  ,  二 
ne.  3005  Jackson,  Attorney,  Commissioner,  Hv 
Cor  ■ " 


:主 中央 X 吖 16 丄 
of 

TfKiS 大?: .i-ÍÍ?ííS:l:fií 


zquerro,  212  Fair  Oaks,  Teacher,. '«i' 
S.  Brownell,  1801  Hyde  St., ' 


uman 


Luisa  Ez' 
Gordon Í 

'火 BÍÍTiCJÍi; 例全 ífl^íl& 西 1?. 止 ÍT: 
Jean  F.  McClatchy.  3171  -Tackaon.  Piiniic  Kelations  •  %  ,八仆,川"" « 

Joletha  Head.  lU  Colby  St,  Staff  Aide  人丄 ) 

Del  Martin.  651  Duncan  St.,  Author/Lectarer,  ■, ""山 卜'' 

on  Status  of  Women  riCf:;K    r^ti  、  M 女地 主 ift' 

Antonio  A.  Grafilo,  768  Nato  ma  St,  Counselor/Director, 

Filipino  Org.  Comm.  Jr?Bfmíá^H&^ji!;i)3íÍfC 
L.  Ling-chi  Wang,  2479  Post  St.,  University  Professo 大 
Polly  B.  Arzaga,  126- 15th  Ave.,  Pres.  Filipino-Amer. 三 iffi 市 J^ff 公 IiitíiÚ 主 ÍÍT 
Eugene  Coleman,  239  Ramsell  St..  Administrator    行 iS: 主任 
Juanita  Del  Carlo,  1390  Hampshire,  Project  Director,  Fir*  —丁 

Commission  ;  ¡ffJ^Ll^iir^^íl^ai 

Douglas  J.  Engniann.  408  Stanyaii  St.,  Management  Cons.  i.'J'ÜVi 
~        ■  rgolir 
ianis, 

Sue  Carol  Hestor.  4536-20th  St..  Attorney 
Frank  FitcK.  23-17A  Market,  Diversion  Service  1 分驢 i 
I  claree  Westbrook.  780  Clayton,  Education.  R&I  Kfj  、  t 
Yori  Wada.  565-4th  Ave..  Buchanan  YMCA  Exe 布干 tt^iJ/W!;!]; &行 
Terrance  Ryan,  229-17th  Ave.,  Business  Manag  Xíí  r.íí|J 
Daniel  J.  Silva,  3556-23rd  St..  Director  Communaiíi2Í-¿''l:¿ 


_  anyaii  bt.,  raanagemen 

Ephrain  Margolin,  60  Scenic  Way,  Attorney  ÍÍ'&1¡ 

- ― ") Parker,  Minister-Glide  Me fáíliííí:i.-5:S?l3-ji'íJ&[J^Wí:cftli 

 ——     . -  - -  Tí  " 


enjamin  Tom,  1717  Jones  St.,  Transportation 
ue  Biernian,  1529  Shrader.  Conservationist,  Pl  Üí.^^írñiffi^, 


人 fi'f 工 n; 


Howard  M.  Wexler.  2625  Sacramento,  Attorney  iUfi-S  、  _í:¡üí,,t} 丄席 

Redevelopment  Agency 
Henry  R.  Wilson.  378  Waller,  Teacher 
Alvin  H.  Baum,  Jr.,  2009  Green  St.,  Attorney  ; 
Planning  Consultant 

C.  Smith,  1247  Fulton  St.,  Attorney 


Nancy  W.  Katz,  2  Whiting  St..  Photographer 
Nancy  Walker,  375  Highland,  Diversion  Service 


j〜 &丄 I 

md  City  j|, ftp- ^¿^,i,-;ij-^.nuj|;i| 

■  im 
w 請 

Rep. 分 í::síííiítW 


市律師 候選人 


姓名 : Jim  Reülv. 

Milk  t  No.  1800  Franklin  St.,  No.  506,  San  Francisco. 
職業: 律師 

本 Ai^ 選 1: 述公 « 袼如下 : 

我 競選此 職位的 目 標是消 除 巿#© 辦公 
廳的四 十年來 (亭 滯不前 、 對居 民的需 覺 

遲鈍 、 # 效率 的情况 。  一 
三 藩巿不 能再容 許市律 師献廳 內泛濫 
,     的利益 沖突、 政治偏 袒、 及歧視 凌駕於 公衆 
利 益關係 的'! '窗终 。  . 

我以私 人律師 身份 在過去 廿五年 來從事 
刑事 、 民事及 行政法 律工作 ° 我相信 這齒經 
驗 和我維 擁公薪 Ij 益而非 該官驄 灼决心 7 使 
« 有資 袼擔任 市律師 —職。 

選票 名稱: 律師  . 

GefqfalUSJy'  2774— 34th  Ave..  Member,  State  Baar^^^ 稅務 局委員 

Kathryn  P.  Reillv.  1200  Ortega  St.,  Homemaker    主婦  , 

Frank  N.  Alioto,  2893  Vallejo,  Restaurant  Owner  缝館老 

Ann  Eliaser,  3074  Pacific  Ave.,  Consultant  願 P」】 

Robert  A.  Ross,  4200- 20th  St.,  Newspaper  Publisher 報 JiLbT!^ 長 

Chadwick  Clark  Ertola,  658  Greenwich  St.,  Garage  Attendant 手房 服務員 

William  Jack  Chow,  626  Grant  Ave.,  Attorney  at  Law 律師 

Thomas  F.  Hayes,  120  Stonecrest  Drive,  Contractor  承包商 

William  M.  Plath,  814  Grove  St.,  Chef  主厨 

Mattie  J.  Jackson,  524  Belvedere,  Int'l  Vice  ^rSMi%?}^^^^^ 

Garment  Workers  Union  y 際女 服務會 副 主席 

Patrick  Sarsfield  Hallinan,  117-27lh  Ave.,  Attorney  at  Law 律師 
Aeripino  R.  Cerbatos,  142  Amber  Drive,  Elect.  Engmeer      電子 工程師 
Msgr.  C.  J.  McKenna,  756  Mission  St.,  Pastor,  St.  Patricks 聖桕德 利克敎 區牲師 

Parish 

Angie  Alarcon,  240  San  Carlos  St.,  Legislative  Consultant 立 法顧問 
Wayne  Friday,  1005-14th  St.,  Business  Person  Si^*,.-^  • 

Sam  Jordan,  4006-3rd  St.,  Caterer  .  ^ 辦商 

Rev.  Jun  Hatoyama,  1521  Shrader,  Church  Minister  牧師勞 
Timothy  .T.  Twompv.  2^^26  Lawton  St.,  Labor  Union  Repr; 
- Int'l  Vice  Pres  S.E.I.U.  勞 工工會 代表; SEIU. …副中 

Philip  J.  SiKgins,  290  Avila  ¡St,  Executive  Director  行 政主任 
George  Wah  Óng,  52  Almadén  Court,  Insurance  Agent  保 險紀經 
Rev.  John  C.  Bee,  1411  Shafter  Ave.,  Pastor  St.  Stephen 聖, 提芬敎 堂牧師 

Church  ^ 
Nicerita  D.  Revelo,  37  Sheldon  Court,  Investigator         調, 員 
John  J.  Lyons,  681 -lUh  Ave.,  Petired  休 
Claire  C,  Wiles,  2201  Broadway  St.,  Film  Producer         製片人  ' 
Stanley  L.  Basterash,  55 &  Corbett  Ave.,  Architectural     建築 業代理 

, Representative 

Ted  Frazier,  2370  Filbert  St.  No.  104,  Community  Workei 社區 工作者 
Morry  Stein,  1050  North  Point,  Apt  No.  1507,  Retired      退休 樣具^ 沽商 

Furniture  Dealer  fi^t^r^— 丁// m 

Derrald  Etheley,  2424 二  15th  St.,  Cominunity  Worker 
Jose  Leonel  XIi'iarte,i205  Jersey,  Insurance  Underwriter  保險商 
Joseph  B.  Zaarour^,  330  Country  Club  Drive-  Business  Tax 商業 稅顧問 

Consultant 


18 


司庫 候選人 


姓名 I  Kay  Pachtner. 

地址 r  No.  155  Vicksburg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消 費者經 濟學考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格如下 : 

三藩 市居民 有灌知 道他們 所繳交 的稅款 
到底用 於何處 • 納稅人 首次要 應付本 市一項 
十 億元財 玫預算 。 在過 去兩年 , 物業 稅徵增 
了 百分之 三十至 三十五 • 本市 財政的 健全有 
賴勇 於發言 的官員 。 身 爲一個 消費者 經濟學 
者 ? 我設 立了全 美最有 效率的 消費者 保護機 
構 , 我 協助數 以千計 的人士 得回共 - 百四十 

多萬元 。 我並監 察各經 濟機' 1  y 出版 全國奢 
名 的消費 者指南 , 揭露 了政府 的驚人 浪費量 
及 無效率 • 我將 是公款 的堅强 捍衞者 ° 

選 票名稱 : 消 費者經 濟學者 

Art  Agnos,  637  Connecticut,  State  Leerislator  ^^Sí 貝 

Angie  Alarcon,  240  San  Carlos,  Legislative  Consultant  ^g^¡^ 
Rosario  Anaya,  240  Dolores,  School  Director  .  i  *  土"" 
Robert  H.  Bahmer.  153  Vicksburg.  Retired  Archivist  of  the 

U s  退休政 府椎案 保管官 

William  K.  Coblentz,  10-5th  Ave.,  Attorney  ,  雄師 
Anne  Belisle  Daley,  795  Geary  St.,  Confidential  Sec  tto  ^ 

Sheriff  承 法吏機 密秘香 
Del  Martin,  651  Duncan,  Author-Lecturer 

Ina  F.  Dearman,  217  Upper  Terrace,  Home  Executive.  „ 
Planning  Commiss.  宅 建 & 政人貝 、 市計 IWSM  J$, 

Joan  S.  Dillon,  50  Gardenside,  Librarian  ^fSl^s 員 

Ann  Kliaser,  3074  Pacific  Ave.,  Community  Consultatit  ttia 顧問 
'"commSor  Union  St.,  Pres..SF  Fire 消- 防委員 會主席 

Frank  Fitch,  2347A  Market  Oiversion  Service  Rep       燹靈 g 舊瘇 
James  M.  Foster,  67  Waller  St.,  Criminal  Justice 型, 宏文 f 序専豕 
Joseph  Freitas,  Jr.,  2  Be'mont  Ave^,  District  A;t。  昌 
Herman  Gallegos,  149  Ripley  St.,  Police  Commiss  gg5 員會 * 員 
Zuretti  L.  Goosby,  299  MayAvood  Dr.,  Dentist  „,f,®„«jg=g 
James  R.  Herman,  635  Connecticut,  President  ILWU  席 
Richard  D.  Honpisto,  65  Wood,  Pheriff,  CftC  of  San  市縣 承法吏 

Agar  Jaicks,  62  Woodland,  TV  Director,  -Chairnias_^Sgii^ 望舍 * 席 
Central  C¿inm.  遒視節 目導演 、 三 Sí 市民主 黨中央 ^ 員 ^ 

Ruth  S.-Kadish,145  Delmar  St.,  Airports  Commissioner 機 場委員 會委員 
Elinóre  E.  Lurie,.,21-21st  Ave.,  Swiologist  社會學 | 

George  R.  Moscone,  45  St.  Francis  Blvd.,  Mayor  of       =藩 市市長 

JofnM^kTskleTSIurphy,  2255  Washington,  Police       S 務委員 會委員 

Commiíaioaei.  ,    .       „    .  ^人 

William  M.  Roth,  2721  Pacific  Ave.,  Businessman 
Lillian  K.  Sing,  3005  Jackson,  Attorn ey-at-Law 
Beniamin  Tom,  1717  Jones  St.,  Transportation  Analyst-State  - 

PUc  加州 公用亊 業委員 會交通 分析員 

YoiiWada,  565-4th  Ave.,  Buchanan  St.,  Y  MCA  Direitor 布干仁 街男' 
Nancy  Walker,  375  Highland,  Diversion  Service         ,會行 政主任 

Representative  /'康^^服務^^^表" . 

Idaree  Westbrook,  780  Clayton,  Education  for  Kesearch& 

Development  敎 育硏究 及發展 

J  .9 


司庫 候選人 


姓名 I  Thomas  C.  Scanlon. 

地址: No.  631  Vicente  Street,  ban  Francisco. 

職業 : 三 藩市; 縣司庫 .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格如下 : 

我 在三藩 市出生 y 全心全 意爲三 藩居民 
工 作已有 廿九年 。 過去 六年任 本市司 庫期間 
y 仂 新繳付 的稅款 經過我 僅慣、 精細 的處理 
, 獲得 了一億 二千五 百萬元 以上的 利息。 我 
開始使 用的計 算機管 理現款 辦法 ; 在 去年一 
年內 , 就協 助帶進 二千四 g" 萬元的 利息。 這 
項 收入等 於爲本 市毎個 住宅擁 有者減 税七十 
六元 。 我請 "ífeS 於我 已證實 的能力 、 經驗 、 
有 創造! '生 和積極 的表現 ) 重 選我連 Í 壬巿 司庫 


名稱: 現任 巿司庫 


Margaret  M.  Scanlon,  631  Vicent3  St.,  Registrar-Mercy    西中 學註册 員' 
High  School  , 

Ernest  C.  Ayala,  4402- ytHh  St.,  Youtli  Director      —íí— 少! 計 劃 主任 

Louis  F.  BalmaJe,  441  Yerba  Buena  Ave.,  Retired 返休三 ^市 社區文 學校長 

Chancellor- S.F.  Connnimity  College  District 
William  H.  Chester,  432  Gold  Mine  Drive,  Retired  Union 退休工 會職员 
么 official 

John  Yehall  Chin,  3146  Lyon  St.,  Public  Accountant    公共 會計師 
George  T.  Choppelas,  Slí-26th.  Aven',e,  Attorney  at  Law  i|i 師 
William  P.  Clecak,  139  Lake  Merced  Hill  South,  Lawyer  師 
Eleanor  R.  Crabtree,  100^  Gcmg'h  Street,  Housewife  主 
Armond  De  Martini,  1 10-S2nci  Ave.,  Retired  Educator    退估 敎齊 ma  + 
feíuSfcteva'  69íM2th  Ave,,  Publisher-The  Mabuhay 馬普 f¿ 異踎 社長 

John  F.  Foran,  900  Rockdale  Drive,  State  Senator    加州參 譜 員 
Virginia  Fusco,  34  Cervantes  Blvd.,  Sec"  Marina 
Civic  Impr.  &  PropsHy  Owners  Assn.,  Inc. 馬述納 城市改 進及業 主協會 秘-窗 
Franz  E.  Glen,  50  Crestline,  Electrician  電工 
Ruth  Church  Gupta.  lOlO-Gieen  Stree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Thomas  F.  Hayes,  120  Stonecrest  Dr.,  Contractor  承包商 
Louis  T.  Kruger,  23  Miguel,  Attorney  at  Law  禅師 
Bernice  M,  Lanigan,  1638-23rd  Ave.,  Office  Manager. 

•  T  Te^nj^t^r  Pension  Trust  货述工 會返休 基金琪 務處經 Í2 

Leo  T.  McCarthy,  400  MajreMan  Ave.,  Legislator  立 法官員 

Mortimer  F.  Mclnerney,  120  Vale.Avenue,  Lawyer 
William  Moskovitz,  1177  California  St.,  Retired  已返休 
Euerene  J.  Muscat,  315  San  Leandro  Way,  Educator     敎育 界人士 
William  T.  Reed,  ^15I,-18i-h  Avenue.  Retired  City  Employee 返休市 府備 g 
Paul  Rosenberg-,  555-40th  Avenue,  Member,  Democratic  "休' 卩) "慨負 

Twf.Ceunt^  Central  Comniittco  - 民主; t 縣中 央委員 會委員 

Michael  S.  Salarno,  95  Crestlake  Dr.,  Business  Man  owner 

JRadi?  &  TV  Shop  收音 機及' 5' 視 店營業 部經: S'^ 店主 

Edward  E.  Serres,  132  Ev/ing  Terrece,  Attorney  at  Law       í 哲師 
Benjamín  H.  Swic:,  950  Mason  St..  Uotel  Owner  &  Operator 旅店店 主兼管 人 
iohn  E.  Troxel,  80  Linares  Ave., .  Attorney  三雜市 í4í 師  - 

Rose  M.  White,  30G  Ddano  Ave.,  Business  Kep.  Industrial  ― 

C^fP^n.tei"^  ^^^5(55  ^ 工業 木匠工 會第二 五六五 分會業 務代表 

H.  P.  Wng-ht,  2820  Jv.dah,  Insurance  Education  j^f^^fAr^ 

' Thomas  W.  S.  Wu,  D.D.S.,  598-38th  Avenue,  Dentistry  | 實 


20 


請細 (艰讀 $1^ 


21 


I 

i 


I 


鑣 


公園灌 漑公債 


—九 七七 年康樂 與公園 部改善 灌漑系 統公債 C 提供 九百二 十七萬 元公債 , 用 作改善 

. 藩市 、 縣康樂 與公園 '部 旳灌; m 系統 。 


,      A 提案 

目 前情况 : II 一 九七一 年以來 , 康樂 與公園 

I 部卽 推行一 項計剷 , 以改? !其 設備 。 現擬在 
公 園&各 康樂場 地装置 Í1 動灌 溉系統 。 目 M 
, 園丁 多以人 工澆水 , 這被 認爲浪 費用水 , 
防止了 日 間 用康 樂場地 , 並 降低了 住宅區 
旳 用水氣 i,i^。  ' 

提議 : A 提案將 容許三 藩市發 行普通 義務公 
債九千 二!? 七 +,!:^ 元 , 用以 《Aittt 動 灌槪系 
統 》 範阐 包括金 門公園 ; 二十 五個街 坊公園 
和康 樂場地 ; 約 翰麥羅 I 说 í^/¿ 羅克 >5 揭遜部 


分 遊樂場 ; ^^本 巿四個 füí 爾 夫球場 。 這些 〔:1 
動灌 漑設備 》 可在晚 間使用 , 每 年可節 用 
水三 億加^ , 並 使園丁 免狳人 工灌槪 而從事 
it 他職務 。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Í 是案 : 卽同意 
三 藩 巿 發行普 通義 務公债 總額 九千二 巧七十 
萬元 , 用以庄 本市公 園及康 樂場地 Í1 動灌概 
設備 °  ' 

如選 民投票 反封此 提案: 卽反 封三藩 巿爲此 
n 旳而發 行這些 公債。 


23 


市 審計官        J。hn  C.  Farrell  就有關 

A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Mán 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 公債提 被 ü 過 , 以 
•11 年爲 償還期 全咨瞎 出時' 按目前 同市公 
債有 關的利 率計算 ' 估計費 用約爲 : 


償 還公債 
利息 , . 
债務 ' 


$9,27  0 
4,  049 
$1  3,  31  9 


0  0  0 元 

9— 1.5— 元 
92  5 元 


根據 一項五 年建設 方案, 十# 內销 
平均 須償付 債務七 十萬零 一千元 , 相 等於— 
又百分 之九十 仙( $0.0190  ) 的 稅率。 

根據 巿行政 法典第 2.  37 節條款 , 本>^ 
意 見如下 :  ' 

擁有 估價値 五千元 、 八 千七丽 "t^S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物業者 , 增稅 率担負 所費汗 
均數字 估計爲 : 


估 價 —― 

五千元 
八千 七百五 
一萬二 千五百 元 


由估 價値減 除一, 七五 〇元 
住宅擁 有#^^» 後之 

增税率  ― 

六 毫二仙 
一元三 毫三仙 
二元 零四仙 


未減 除住宅 擁有者 
免稅 額前之 


九 毫五仙 
一元六 毫六仙 
二元三 毫八仙 


根據加 州選擧 法例第 5  3G  1 節條文 , 本 
人意 見如下 : 

依據 目 前同 本市售 賣公債 有關的 利率及 
一九 七七年 至七八 年之 物業估 價名錄 , 估計 
公 債售出 後的第 一個財 政年度  >  爲此 項公: K 


籌措之 徵稅率 應爲百 分之四 十二仙 (0.0  0  42 
) o 依據五 次售完 計算, 估 fH ^九^ 賞還期 

內 龍措以 償付所 需之最 高徵税 率爲二 又百分 
之九 十一仙 ( 0  '  02  91  ) ' 此 稅率估 計於一 

;^" V 二年至 一九八 三年財 政年度 出現 o 


24 


公決 發行公 債條例 


A 


A 與 B 提案 


木' «fó 出於 九 1 1:^  I- -月八 11於 二 -藩 ifí、 縣 
í^íí 特 別選舉 , 公 決發行 h' 列公偵 以應木 設置 , 建 

造 t,3¿  'J¿ 成 卜 列 项 I  fí 政改良 之', f  : 九百 二 卜 b  元用 
PJl 改良二 ^ifí、 縣) 汆樂 與公園 部灌叙 系統, 六 百萬元 
川以改 良二藩 iff  、 縣防 火系統 , 包括 救火艇 ; 又此項 
ilí 政改良 之佔計 用將 大於木 ifí 通常毎 'ip 收人 , ÍÍ 所 
之义付 將人於 1*{f- 稅賦 之所供 ; 上 述各項 事務之 '貪 
施 ; 此公 依利率 之制定 與木. 0、 付給 之稅賦 措 ; 木提 
'ífcJiiííi, 與特 別選^ 公 决之與 itíiS 聯 台艰行 3  , -併制 
丄" 

ÍÍJ  一節 期 九 b 七年 月八日 , M 期二在 
:.*itT  、 縣 í?í 行特 别選^  ,    求市 民公 决發行 F 列公 
í/tP 力! g 木 IÍT 設 ¡ií  ,  41 浩 y^i);: 成 F 列各項 iP 政改良 之', 霜 
, K 数 ü 及其 ti 的 如下' : 

(a)     九 t:  t: 年 14! 樂與公 園部改 _ ^'灌 IS 系統 ÍHÍ 
九 S  :  \ 匕>3^ 元川以 、! "ttí 設及改 'J^ 二藩 lU  、 縣 
與公 t>a 系統 ' (3 括設備 ' 丁-具 ' 及所 fíJÍ 他工作 
, W>!| 成建 築物仃 必要或 便 於三藩 ftí  、 縣康 樂與公 
W 系統之 tí^iíS 與 改良。 

(D) -九 1 1 年改良 rtf 防 系統公 « 
六0,'^5元1^1支付1«1^及改良二雜市 、 縣消 防系統 
' 包 括設備 , T.H  '  — 救火艇 , 及所 他 丁. 作 ' 財 
笼物 ÍÍ 必要 iiKíí 便於 ■: 潘市 、 縣 消防系 統之增 
¡SiTii 改良。 

r.fíi5   於 - 節內 所述之 市政改 良之佔 計費用 
經山 市參, li§fí¿a 決制' AÍÍ , 其數 額如 !=■ : 

j,gí^ 與公園 部改良 灌)^ 系統公 «US 決案 ep,  5  10 

—— 77  , 共九百 : t 萬元 , 

消 P 力系 統改良 公使, ta 決案 ífi  5  11  —  77  '共 

六 5,' 驾元 。 

上 述 議 決案之 各項均 經由市 參議會 以三分 之二或 
I 以 上通過 , 決, iTá^ 第 510  一  77 及 511  —  77 

¡ 均經 itT 畏之 核准, a 每一決 ja 案均經 螯面 陳述 程序' 

I 認爲各 該所; 稳之 款項大 於本市 、 縣通 常歲入 , 其所需 
1 之支付 大於每 年稅賦 之所供 。 

此 lií 政改良 佔 計 費 ffl 之 支 付 方 fe 爲發行 三 藩 市 
i 公債, 木金 -如 所定。 


25 


所 述之費 用經決 議在案 , 成爲 各該改 良之估 計費用 
第三節 特別 選舉應 予舉行 , 投票 結果應 于細究 

以確 定各節 , 此項投 票程序 ?í 關 各節均 應依循 加州法 

律施行 。  ' 

第四節 所 述特別 選擧應 於一九 七七年 1"  一月八 

日 , 星期二  , 與市 普選聯 合擧行 , 官方 所公佈 市普選 

之選 擧區, 選擧 站及助 選人員 應 爲此特 '別選 擧之選 

舉區 , 選擧 站及助 選人員 ' , 此特別 á 擧所 用之選 
票 亦應爲 市普選 所用之 選票, 選 民註册 官應將 有關市 
普選選 舉區, 選舉 站及助 選人員 等之通 吿於一 九七七 
年 i" 月卜 五日或 其前後 fij 載於三 藩 市 ': 覩, 報" 。 

笫 JÍ 節 於此 特別選 擧所用 選票及 於所用 選舉機 
器 上除. 印有其 他法律 規定之 事項外 , 應 分別有 T" 列各 
項提案 之宣示 : 

(a)   -九 t 七年康 樂與公 園部改 Jii 灌 «1 系 統公債 

增負九 百二七 fe 萬元保 付債務 以供三 藩市、 縣與 
公園 部改良 灌漑系 統之需 。 

Ct)  - 九七七 年改良 消防系 統公債 

增負六 百萬元 保付債 務以供 三藩市 消防局 改良消 
防設備 , 包 括購置 -救火 艇之需 。 

於使用 選,, 以表決 任何提 案時, 對 各該提 案投贊 
成 以增 負保付 憤務 , 應於 " 赞成 " 字 樣右邊 空白處 
打 -交加 (X) 。對 各項提 案投 反對票 以柜絕 增負保 
付債務 , 應於 " 反封 " 字樣 右邊空 白處打 一交加 (X) 

以 選擧機 器表決 此特別 選擧時 , 此 種選擧 機器應 
安排 使合格 選民可 於註明 所提提 案題目 之就近 " 贊 
成'' 字 處拉下 一槓桿 , 此卽表 示贊成 , 又使可 於註明 
所 提提案 題目之 就近" 反對" 学 處拉下 一槓桿 , 此卽 
表示 反對。 所述選 擧機器 及其準 備工作 應依照 各有關 
各節法 Í 拿規 定施行 。 

如於此 特別選 舉中採 用打孔 卡投票 , 該提 案投贊 
成票之 選民應 於該提 案右邊 " 贊成 " 字 處打孔 , 該提 
案投反 封票之 選民應 於該提 案右邊 "反對 "字 處打孔 °  • 

第六節 如於 此特別 選擧中 有三分 之二選 民投第 

-節 (a) 段所載 康樂與 公園部 改良灌 漑系統 公債案 

赞成 票以授 權增負 保付債 務則此 項提案 應視爲 受選民 

之 接納, 得以發 行公債 以支付 所述之 市政改 良»用 ° 

(下 轉第 Í04, 頁)' 


節省用 冰與錢 

、'A々 提案是 一項總 m 百二十 七萬元 
的節省 用水、 自 動灌漑 的康樂 與公園 公債。 

請投 票贊成 " 提案 厂因爲 將爲 本市節 

省用水 , 爲你 一一納 稅人" "^一 節省^  。 
據園 家估計 力灌漑 公園、 體育 場地及 

遊 樂場地 , fe 人工灌 漑改爲 自動灌 漑系統 7 

將節省 現有用 水量的 百分之 四 十五到 百分之 
五十五 ° 人工灌 '凝" h 分浪費 。 自動灌 漑可減 

少脫 水現象 r 澆水 均勻 , 並 能控制 用水量 。 

根據 目前的 用水量 , 如 果通過 "A  " 提案 , 

每年 可節省 三偉加 侖用水 。 

通過 " A  " 提案可 充份享 用公園 
自動灌 漑系統 , 可 以在夜 間灌就 本市的 


體 育場地 、 公園 、 高爾夫 球場和 遊樂場 
様 , 我們在 日間便 可以充 份地享 用公園 7| 
可防止 夜間不 滑分子 的破壞 。 還可 以增强 
坊的用 水氣壓 ; 因爲 灌漑公 園是在 居民用 
需求較 時 ira 行的。 

通 過"、 A" 提 案可改 善公園 的管理 .1: 

I 

金 門公園 和本 市的一 百二 十個: 公 
、 廣場和 體育場 7 大部分 都是人 工灌漑 
美國 其他大 多數城 巿都已 採用自 動灌漑 
爲 效果好 而又節 省財力 o 自 動灌漑 還可以 

動圜 r 用較多 的時間 從事於 種植和 修剪:  锏 
, 因 而改善 了三藩 市公園 的美観 7 並使本 
成爲一 個更 怡人的 居所。 現有 任職的 園丁; 
會因自 動灌漑 ifií 失業。 


te 
萬, 

改. i 


『助者 : 


市長 


Mayor  George  R.  Moscone 
Supervisor  John  L.  Molinari 
Supervisor  Terry  A.  Francois 市资善 昌 
Supervisor  Alfred  J.  Nelder  【】』 
Supervisor 

Dorothy  von  Beroldingen    ^       ' ,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 公用寨 誉悉昌 1 
Recreation  and  Park  川 甲术女 

Commission : 

Eugene  L.  Friend 

Loris  DiGrazia 

Msgr.  Peter  Armstrong 

Tommy  Harris 

Lidia  M.  La  Garda 

Amy  Meyer 

Keith  Eickman 


City  Planning  Commission: 

Ina  F.  Dearman 

Toby  Rosenblatt 

Charles  Starbuck,  III 

Susan  J.  Bierman 

Gordon  J.  Lau 
Franco  Mancini 
Rudolph  Kesenheimer 
Susan  Kesenheimer 
William  D.  Evers 
Margot  Patterson  Doss 
Walter  A.  Haas 
Daniel  E.  Koshland 
Kevin  and  Sheila  Starr 
Claire  C.  Pilcher 
Marrón  Kendrick 
Esther  Marks 
John  H.  Kirkwood 
John  H.  Jacobs 


- 以 -t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7 其正確 ^ 經 líjSl 官;^ 構査核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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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A 提案者 之論據 


誚投 票贊成 '、 A  " 提案 
全 市受惠 

; gjiVi  "  A  " 提^  , 三藩市 一個 街坊和 
pmÍS 受惠 。 1^ 宣個 公债的 款項外 ' 巳通 

過 r 勺州公 'íg '2 另撥 《鎖公 歸化一 百六十 

;  )mmmm  。 州 政府這 箪撥款 ' 加 
A  » 提: 泉: ? 將可在 五年内 '1 巴本市 的所有 

"iri^^i^  、遊 樂場 、 夫 球場. 印) k 草場 , 

改用 有效的 í^i 勒 Í 涵旣; 系統 。 

贊成 " A  、' 提; 錄 爲將來 ifti 役票 
、、 A  " 提案 ¡IÍ 根據本 市新的 後水管 g 

刻 ; 版樂與 &í>aií^M 收 金門公 之 用水而 


加 以利 用 , 這是 明智的 生態學 °  A  ' 
將 使水源 日 缺的今 天得以 節省大 量用水 。 由 
於 :2 是有效 'Mf 理工具 7 爲本 市節省 用水亦 
卽是爲 納稅人 節省: ^  ° 最後 , 沱將 爲園丁 
節省更 多時間 用於裁 植和美 化本市 的公園 。 

贊成" A" 提案一 高爾夫 球基金 

高爾 夫球場 將自付 用款' 高爾夫 球'^ 
得歲入 每年撥 支巿昝 通基金 均用以 ^ 高爾 

夫球場 。 據 審計, 廳的 , 在 公債有 期限. 

內 1 從球 湯所收 費用將 i 二百 萬元 , 這筆款 

項 r# 用於 自動灌 漑高爾 夫球場 。因 此, 改善 
高爾 夫球 場的經 費來源 , 不 用徵收 地產稅 • 


Diane  Hunter 
Anne  Halsted 
Co-Chairpersons 


空 間,/ 公 [il 改革 公民諮 ííft 委員 會會員 


Members  Open  Space/ Park  Renovation  Citizens 

Advisory  Committee  國會 衆議員 


ervy  Luster 
tanley  Herzstein 
eorge  Duesdieker 
owarii  A.  Chickering 
hoebe  Brown 
lex  Angelo 
iane  Hunter 
adeline  Pring 
tuart  Wein 
etty  Landis 
ugene  Coleman 


Donna  Yick 

Claire  Pilcher 

Anita  Patton 

Kirby  Ortiz  de  Montellano 

Rosemary  Menninger 

Anne  Halsted 

Dorothy  Erskine 

Marvin  Edwards 

Mary  B.  Connolly 

Alan  Wendroff 

Rodrigo  Reyes 


Phillip  Burton,  Congressman 
Frances  McAteer 
James  Fussell  Jr.  , 
Supervisor  Ronald  Pelosi 
Marjorie  Stern 
Richard  K.  Miller 
N.  Arden  Danekas 
Ann  Fogelberg 
Julia  Porter 

Supervisor  Peter  Támaras 
Supervisor  John  Barbagelata 


Additional  Endorsements 
Rose  Sarao 

Supervisor  Robert  Gonzales 
Mary  Margaret  Casey 
Supervisor  Dianne  Fein  stein 
Steve  Rubisa 
Lilia  Medina 
Senator  Milton  Marks  ' 
Supervisor  Robert  Mendelisohn 
Betty  Parshall 
Len  Heinz 


以七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27 


反對 A 提案者 之論據 


公共 委托管 理的康 樂與公 園物業 y 由於 

繼續蓄 意施行 破壞性 的措施 y 管 理不當 , 造 
成 只利於 物而不 利於人 , 康樂 與公園 委員會 
的 委員們 現在又 建議用 公款綠 化草地 y 以利 
毗鄰的 地主。 他' ípg: 不但 不把康 樂與公 園的設 
備 好好管 理以利 於人民 , 反而 不負責 任地對 
人民的 需求置 若罔聞 , 竟利用 納税人 的錢裝 
置自動 澆水譜 7 因而 削減了 園丁的 工作 7 與 


此同時 人民的 難設備 日 日 惡化而 變成城 I 
的 貧民窟 • 當 他們把 弗萊沙 克格泳 場拍寶 Í 

爲商 業停車 場和養 猫窩時 7 他們就 取消更 ^ 

蕭 條的康 樂場地 y 不 能爲人 民用作 公共的 i 
憩之所 。 反 對以公 款用於 康樂與 公園翻 : 
除非 委員們 開始採 取有利 於人民 的行動 !  I 
投 票反對 A 提案! 

Kamini  K.  Gupta 


以七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消防 局公債 


B 


—九 七七 年改善 消防系 統公債 ° 提供 六百萬 元公債 , 用 作改善 三藩市 消防局 旳消防 
設備 , 包括購 置新旳 消防船 ° 


簡 Í 匕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B 提菜 

前 fi!í 况: d —九 〇 六年 地震大 火後, 三藩 
市卽 B 行 ^ 計劃 , 以改善 其防火 系統。 一 
九七一 年發行 公债, 卽爲支 忖大翔 胃有之 
防 火設備 , 包 括擴用 rCííiW 火水 管系統 >_獨 
立於市 內之川 水供應 。 但本市 仍有些 地區沒 
g 械 顺 系統。 

提識 : B 提 tíTalñ 午三藩 市劍"]''1^ 義 M 
债六 W 萬元 , 用 以拖行 改善三 藩市防 火設備 
總 方案: 的下一 歩計劃 , 其中包 括擴用 高應水 


管系統 , 購置新 的快速 防火艇 , 建造 更多地 
下 蓄水池 ' 和 完成若 *f 其他 現代 <1^和 改善計 
劃。 普通義 債 的本息 係由稅 賞還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Itbt  ':: 卽同 意三藩 市發行 
公債 總額六 百萬元 , ,. 若干本 市防火 
系統的 ^調。 

如 « 投票胃 此提&  '  m 三藩 市爲此 
目的 而發行 公債。 


♦ 


I 


29 


猜官對 o 提案 意見書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1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lán 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公 i» 翁 nM 過 , 以 

十 七年爲 償還期 全音瞎 出時, 按目前 同市公 
債有 關的利 率計算 ' 估計費 用約爲 : 

償 還公債  $6  ,  00  0  ,  00  0 元 

利息  A,.A4P」G..o_o„ 元 

$8  ,  640  ,  000 元 


根據 一項三 年難據 , 十七年 內每年 

平均 須償付 債務五 i" 萬零 八千元 ' 相 等於一 


又百 分之" fífA(  $0.  0138  ) 的稅率 。於 

設 完成後 ' 預期 營業與 保養費 用減降 o 據 

計可 節省四 十萬元 , 相等;&^~~又百分之九 

$0.0109  ) 的稅率 o 

根據 市行政 法典第 2.37 節 Í 乾款 , 本. 
意 見如下 : 

擁 有估憒 千元 、 八千 七百五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物業者 , 增稅率 担負所 I 
均數 字估龍 : 


估  價 


由^11値減除一^::5:〇元 未減 除住宅 擁有者 
住宅 擁有者 «a 後之      兌稅 頟前之 
增 称#  增稅率 


五千元 

/V 千七百 五十元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四 毫五仙 
九 毫七仙 
一元 四執仙 


六 毫九仙 
一元二 毫一仙 
一元七 毫三仙 


根據 力口州 歸翻第 5  3  0  1 鎌文 , 本 
人意 見如下 : 

依 據目前 同本 市售買 公債 有關 的利率 及 
一九七 七年至 七八年 之物業 < 古 價名錄 , 《古計 
公 債售出 後的第 一個財 政年度 , 爲此 項公債 

籌措之 徵稅率 須爲百 分之九 十九仙 ($0-00 


9  9)。 依據 三次售 完漏: , 歸十 七年 
還 期內, 措以償 付所需 之最高 徵稅率 爲一 
百 分之九 十一仙 ( $0.0191), 此稅律 

計於一  ÍLAO¥ 至一: ^\一 年財 政年度 


30 


三 藩市的 消防局 y 揚 名剛祭 ; 消 防能力 
'; y 功效人 , 方 法先進 ; 確保 巿民的 生命財 
I 库: ; -中: 有 成效。 因此 7 本 fíí 的 建築物 雖多是 
I 木材 連成! IIP 密 y 但防 火保險 率却非 常低 


的。 、、; B  " 提案 將以管 理便宜 ; 更 現代的 7 

快 速的消 防艇代 替一九 五四年 的舊式 消防艇 

°  B  提 M 把阿斯 ifcfU 水 庫控制 中心 自 
動化 , 以削 減傷員 的開銷 。 、、 B 々 

建那些 過時的 7 不可 靠的消 防設備 


一九 七一年 7  ¡11 防局 開始一 項分 階段的 

I 計劃 7 以削減 'ri^ 理. mfl 並與】 比 同時改 善防火 
保障。 這個 I 汁劃 的第一 兩麵 皆段 , 已 爲選民 
f 相 繼於一 九七一 年及一 九七四 〈& 通過 。 

一九七 七年的 防火公 債提案 7 是 這個計 

劃'' 1^ 另一必 vfé 歩驟 , 並 且是數 十年來 作出初 

歩努力 7 把 消防; 的' 疫 的、' fm' 水管系 

統擴! fn!n 之 7 這 個系統 是特別 設計用 以抗震 


提»生 命財產 更好 的保障 

提案 防火保 險率繼 續低廉 o 
提 案将可 削減管 理費用 o 

提 防 火保障 代化 , 


保護你 力@ 包和 娀市 一一 請 投票贊 


、、B, 

、、 B" 
、、 B" 


成 


贊幼者 : 


Supervisor  Dorothy  von  Beroldingen  ^\^-^\s^^ 
Andrew  C.  Casper,  Chief.  Fire  Department  防局長 


::: 以. t 所 te 屨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屋 ?  經任 何官方 4 


31 


機場稅 收公債 


C 


機場稅 收公債 。 三藩市 、 縣機場 委員會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應否 發税公 

, 本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作購 R  、 興建 、 改善和 發展三 藩巿國 際機場 旳設備 , 包 修建 
一 個工業 廢料調 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装修 , 行李装 卸設備 , 侯機室 , 俘機碎 ' 行人道 
络設備 , 工程和 設計費 , 以& 其他項 目和三 藩市國 際機場 所需旳 物業和 建築物 ?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C 提案 

目 前情况 : 一九七 〇 年 ' 三藩市 公決設 
立機 員會 , 耀鍵行 稅收雜 , 供資 
發 展機場 。 一九 七六年  >  機-場 發售膀 鎌 
總額一 億四 千三百 萬元, 開始 了現有 之擴建 
計劃 。 此擴 建計劃 目 前有些 已竣工 , 有 ^ 
在 輿建中 o 下一 歩的發 展計劃 , 是實 現現代 
化 及替換 舊設備 。 

提議: C 提  M  容許三 藩市發 行稅收 公債總 

額九 千萬元 , 用以 繼續發 展機場 , 其 中慰舌 
興 建一座 新的工 業廢料 調理廠 , 以符 合州政 
府 防水汚 染標準 ; 把不 符今日 防火和 安全法 


令的 旅客進 出境大 廳和裝 卸站改 建新的 ; 

»f 的爲 ii^ 旅客服 務的海 關設備 ; 使 b 
廿三 年舊的 中站達 現代化 >  líg 巴現 有各椟 
與停車 場連結 -起來 o 如仍 有費用 , 其他夥 
之工 程亦將 進行。 稅 收公債 之本息 將由榜 
之歲 入償還 ° 

如選民 ^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意三 藩市發 

公債總 m 千萬元 , 用以改 建三藩 Tí 
場的舊 設備並 使之現 代化。 

如選 民投票 miHár 案 : 卽 反對三 藩市爲 

目 的而 發行雜 o 


32 


審計官 對'、 c 

,¡j/^y^j-'jV        John  C.  Farrell  關 
f    衆 fi. 市匿 之影响 , 發紫乾 兄如下 : 

I 本人! jíí^S  , 此 《gi 公估提 架如被 M 過 , 以 

出時, 按 H 前市 公债有 
t 哦 1》:, 估 川 約爲: 

itm'^in  5590, 000,  000 元 

■  8  3,700, 000 元 

i^rmmm.}   $173,  700,000% 

根據- -llJi 二年難 W '衆 ' 5^ 十一 年内侮 


年 平均須 償付本 約爲 五百六 十萬零 三千元 

o 

此一  IBCA 公 憒係由 三藩市 國際核 場淨收 
入中抽 取部份 款項以 蔬支忖 , 機場 之淨收 
入被 規定作 保證該 類公債 之支付 。除 以定額 
淨收 入支付 公債外 , 機 場委員 會不必 承担公 
偵 之本金 或利息 , 三藩市 、 縣 之信用 及課稅 
機力 , 亦 不會作 支付此 項公債 本金或 利適之 
保證。 


15 參 對 C 提案表 ^ 果 


r 


市!^ íii^ííí^í (於 七月 廿五 rj 以八 對二票 

: j)ü 過 , 將 C 捉 民公決 ° 表 決紀錄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講晨 : 

Feinstein  and  Molinari. 


投;^ 赞成之 市參議 M  : 

BarbageJata»  Francois,  Kopp,  Mendelsohn, 
Ntilder,  Peloi>¡   'íítina::"、  von  Beroldingen. 


此縦 終 於八月 四日由 

市 長簽署 o 


33 


有關 投;^ 表決稅 收公債 的決議 


C 提案 


按照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306 節及 -一九 四一年 
稅收 公債法 , 現決議 在三藩 I 节 、 縣 擧行特 別選擧 , 提 
交本 、縣 合格選 民公决 發行稅 收公債 提案。 稅收公 
債本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 和發展 
三 藩市國 際機場 的設備 ; 這 個稅收 公債特 別選擧 , 將 
於一 九七七 年十一 月八日 市普 選中聯 合擧行 。 

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  306  (a) 節規定 , 一俟 
獲 得機場 委員會 的建議 , 市 參議會 卽須根 據決議 , 按 
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提交 三藩市 、 縣合 格選民 
公決 發行稅 收公債 提案, 旨在 購置、 興建、 改 善和發 
展 機場或 機場的 設備; 但 必須符 合機場 委員會 所建議 
各項條 件並在 機場委 員會管 轄之下 ; 

三藩市 、 縣機場 委員會 , 根 據-九 七七年 五月三 
日所通 過的第 7  7—0129 號 議案, 按照市 憲章第 7 
- 306  (a) 節, 提交三 藩市、 縣 合格選 民於一 九七七 
年 十一月 八日的 選擧中 , 公 決發行 稅收公 債提案 。 按 
照一九 四-- 年稅收 公債法 , 稅收 公債本 金總額 九千萬 
元 , 用 作瞎置 、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機場 的設備 , 由機 
場 委員會 管轄, 並須 符合機 場委員 會在第 77 — 0129 
號所建 議的各 項條件 。 一 如三藩 市國際 機場專 業工作 
人員在 一九七 七年四 月向機 場委員 會呈交 的一份 報吿 
書中所 闡明的 。 該報吿 書題爲 " 三藩市 國際機 場擴建 
計劃 , 現代 化與替 換階段 。 

因此 , 三藩市 、 縣 參議會 通過決 議如下 : 

第一節 宣佈擧 行稅收 公債特 別選擧 ,這 個選擧 
將於一 九七七 年十一 月八日 星期二 在三藩 i1í、 縣舉行 
。 按照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  30  6 節和 加州一 九四一 
年稅 收公債 法., 提 交市、 縣合格 公民公 決稅收 公債提 
案 , 以 便提供 基金用 作購置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機場 
的 設備, 由三 藩市國 際機場 委員會 管轄。 提案 全文讀 
作如下 : 

-機場 ~ ~  三 藩市、 縣機 場委員 

會 , 按 照-- 九四一 年稅收 
收公 債法, 應否發 行稅收 


稅 收公債 


公債 , 本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和 
發 展三藩 市國際 機場的 設備, 包 括修建 一個工 業廢料 
周理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裝修 , 行李裝 卸設備 , 候 


'本 


代 


停機 圩', 行 人通; 23 設備, 停車 設備, 丁程和 
計費 , 以及 K 他項 ñ 和:. 藩 ilí 圃 際機場 所', Í 的物業 
建 築物? 

第二節 這個本 金總額 凡子萬 元 的稅 收公債 ( 
下簡稱 "公債 ") , í¿ 建議 IlííYfí 金改 誇企業 (以 
簡稱 " 企業 " ) 卽: 藩市國 際機場 , 包 fir; 说仃 的機. 
和所 加建 、 修繕 、擴 建和 改善。 现 仃的機 場和建 i 
今後 所作的 改善, 將構成 個統- 的:; <^整 的企業 
後一 切歲入 將保, 澄償還 公債。 

( a  )     發 行公債 的' n 的, 於 í!¿ 供 « 金 , 用 i 
購置、 興建、 改 S 和發展 二藩山 '國 際機場 的設備 , 
括與此 ÍÍ 關的附 帶條件 , -如: -藩 IÍÍ 國際機 場専業 
作人 員在一 九七七 年四月 IÚ] 機場 委 #  '¿ 交 的一份 3 
吿 書中所 闡明的 ' 該報吿 S 题爲" :- 藩 ití 國 際機場 Í 
建 計劃, 現代化 與替換 階段。 

CT3)  估 計購置 、 興建 、 改 和發展 所', 霜費 J 
總數九 千 萬 元 。 這 個 佔 計包括 與 此 何 關 的 ? 切附帶 Í 
費 , 如 工程費 、 稽资費 、 律 師費和 財務代 íj^ 行費 、 ? 
行公 債的選 擧費用 , 公債 儲備金 、 流 動資金 和在興 Í 
期 間 公 債 利 息 的增 等等; 【日. 公 債 利 ,Q、 不 超 過 竣 
後 十二個 月 期限。 

(C  ) 建議 發行公 债木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CoL) 建議 發行公 債年, &最, S 不超 過九厘 。每 í 
或每 半年償 還次。 

第 二"- 節 市參議 會现按 照第一 節所述 決議, 提!: 
三藩市 、 縣合 格選民 公決稅 收公債 {1^案 , 並規 '>¿ 以 3 
票形 式付, 诸投票 公決。 

(a)     ia 個稅收 公債特 別選擧 , 經 投票、 
、收 票、 結果作 出公決 ; 不屬 木決議 規定的 Wíí 特 g 
情況, 這 俩特別 選擧亦 依法 在市、 縣 選中 擧行。 

C13)       所 合格選 舉的人 , 將在 所規定 的選舉 

日期參 加這個 稅收公 債提案 的 特 別 選 擧 。 

( C  )  個稅收 公債特 別選擧 , 將按照 市 、 賜 

憲章於 一九七 七年十 -月八 n 的市、 縣? 選中 聯合: i 
行。 稅收公 債特別 選舉的 選舉區 ,選 舉站和 監選人 p 
, 將和 lííf?- 選所 規定和 委派的 一樣 。 

: '  ■"        下轉 第104 


34 


3  作爲本 rfí 的行 政首長 ; 三 藩市機 場對我 
來說 ; í^^i: 僅 是每年 約二千 萬人來 往的客 

站 ? 宅是一  {^y^k 的企業 , 宅必 須作— 旮改率 

%) 、 經 i 齊的 和安全 的管理 ; 不 但是對 遊客一 

一 本市最 大的工 業 一一 :货 這樣》 而且 要對三 

;: r^'íí 的納 稅人! ^雷 樣 o  M 我强; 训 ííil 選民 

票贊成     C     提 :;^ 主要理 It] 。 


" C  " 提 案將】 ^^ift 基金 , 用以修 建一間 

! 現代的 污水調 y 以便 終别 止把 末經適 

處理 jj^j 廢; 粥卓進 三藩市 :: 筠 • 州政 府的' 有閱 
fe, 粥 炎行法 律的横 力 ) 要求本 市修' 建 這樣一 

Í 間迫切 需要的 工廠。 我 們對海 湾環境 質素的 
注 , 亦需要 修建: is 様一 間. 「- 廠 。 

A  C» 据影 將把機 場的中 心站的 M 的 
、 不安 佥的丫 í|9:8^ 拆除 , 代之 以新建 的設備 , 
因爲中 心站 已向? 旁 地下沉 , « 不堪 。 

所有愈 建!: 程 , 將 使機場 符合今 日 有關 
虔 、 防火 、 安全 称畏境 的規恪 , 並 特別强 
,所使 用的林 科和設 備將大 大地節 省能量 ° 


" C  " 提案並 :特重 修重' 逢 j 霧場南 站的海 
關 y 該 處的設 備主要 處理國 際航運 , 但 
却 早已不 敷應用 y  »1 異常 。 許 多力藤 , 航 
空公司 , 甚至時 代週刊 都曾特 別指出 該處的 
設備 全不激 S  o 

最重要 的是 , 這項 必需的 重建和 裝飾工 
程 , 不需花 費本巿 物業稅 人:^  。 

這九千 萬元公 債的全 部費用 y 將 由機場 
的歲 入償還 y 卽 來自航 空公司 、 餐館 及其他 
用 戶的; 1^%。 

作 爲本市 的市長 ? 我確信 你們一 定同意 
我 的意見 : 把機: 劇 i 建成 爲環 境優良 •> 建築 
安全 , 節 省能量 , 經濟而 有效率 。 這 個機場 
不 但能自 供自給 , 並且 還可以 爲本市 的普通 
基金每 年貢獻 教百萬 元的: E 款 。 

fflé 理由 , 授灌我 ira 殳 票贊成 " C " 提 


Gc'orgr.  K.  Most'one,  Mayor  市長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35 


成 c 提案 者之 


三 藩市應 該有一 個不 喧嚷的 、有 效率的 

、 安全 而又? W 優美 的機場 。 、、 C  , 提案可 

以 協助達 成這産 目標而 不須耗 費本巿 納稅入 
的錢。 


C' 提菊 可達 成下述 目標: 

* 修 建一間 廢翻繊 , 以便最 
終 制止把 機場的 污染物 掉進三 

藩 巿灣。 

::í 重 建和修 理若干 殘舊的 、日益 
惡化的 、 不 安全的 效率 
的顧。 

. * 重建機 場部: 5^海«地 , 因爲 
現 有的海 關場» 敷應用 , 造 
成數 以十萬 計的旅 客被耽 
間。 


U  C"  :^不# ^致下 遞举端 : 

不 會招致 更嘈雜 的污染 。 因 

" C  " 提 ^ 是一項 擴雄? íltt 
y 而僅是 重建和 ü 修瞎 
全歡 域能的 建鎖。 

* 不會耗 費納稅 人分文 o 因爲 
照州 法律, H 
費用》 只由 機場的 用戶》 如 IP 
空 公司》 餐館等 M 責支 付。 j 

':' 不 #5曾 加債項 • 因.; M 是稅收 
公債, 由機 場的 攻入作 
在任何 情况下 ) 本市的 展主^ 
相., 1; 沒有 償付的 責任。 

爲了 要幫助 » 機場 , 作 出必需 0»:^ 
和改善 ítí 堯 的修理 , 請投票 贊成 ' C  " 


1 


W1 


13 


Terry  A.  Francois  士 xs^.^^  p. 

lyf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m 貝 

Bob  Mendelsohn  ,  二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市 禁議員 


Peter  Támaras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Dorothy  von  Jícrolclingen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市 議員 


*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確 性未經 官方機 構査核 

36 


成 c 提案 者之論 


請投 0 贊成 " C  " 提案 

C   fé; 乾是免 

所 建議的 樹易说 j^c 公债 ? 是-仑 ítl 機場的 
^í'^^imm 戶所激 m 金和收 來 償付的 。 
ft 個公债 提案 ) 不 費納稅 人分文 。 外 I 法律禁 
入爾: ^^公 倚之^  。 


" 提 案不是 擴建。 

" C  ' 提 辨會供 資金作 SriSJl 廣建 4tÍF 

之用 ., 而 主要是 用於改 善環境 、 安全 、 能源 

和合 理改善 # 場設備 。 


•C"  f^; 若旨在 安全禾 ta 善我 ÍPy 的 環境。 

提:^ 械其 需哭》 以: 麥晚和 加機 

,^白 設 íi  , 因爲 有些 設備巳 《;^ Ü 是蒸^ 發勒機 

!、 Í -代的 老古: 了  。 這做 (yí^ 的 --部 分款 •> 

r 《用於 iü 切》 1 州政 令興齒 力污氷 
即 1 廠 ->  以 í^j^ 終别丄 未經適 當處趣 ^污^ 
1% 流進三 藩市湾 。 


John  F.  Crowley 

Secretary-Treasurer 
San  Francisco  Labor 
Council 

Agar  JaicUs 

Chairman,  S.F.  Democratic 
County  Central  Committee 

Juanita  Del  Carlo 

Benjamin  Tom 

Board  of  Education 

Jess  T.  Esteva 

William  Dauer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Chamber  of  Commerce 

Aileen  C.  Hernandez 

Stanley  M.  Smith 

Secretary  .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Trades  Council 
Rev.  Victor  L.  Medearis 

Pastor,  Double  Rock 

Baptist  Church 
Thomas  J.  Mellon 

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 

(Retired) 

City  of  San  Francisco 
Jane  McKaskle  Murphy 
Gsry  Near 
Alessandro  Baccari 
James  Herman 

President,  ILWU 


" c" 提案旨 在提高 « 的效能 。 

三藩 市機場 是自供 自給的 , 管理 和保養 
機場設 満( 仝美 第五最 繁忙的 ) 的全 部養弔 
; 都是由 機場用 戶支讨 , 連本 市選民 以三分 
之二 票數: lil 的一九 =5: 四年的 原有修 建機場 
公債 y 亦 由 機場歲 入償付 , 而 無須物 業納稅 
AM^it  。 機場 歲入所 離利息 ) 每年還 可以繳 
支逾 lÍFf 萬元 ( 約爲 稅率的 十五仙 ) 給本市 
的 tMS 金 • 

藩 市勞工 ü 事 #t 記兼 財改 


三 藩市民 主黨縣 中央委 S 會主席 
市 教育局 

三藩 市總! 阁# 行政 副會長 
建 雄商埋 事會書 Í 汜 

三藩市 雙石基 .1^ 浸信 •t^ 次師 
三藩市 .tí 首席 行政官 ( 退休 ) 
國 際碼頭 舆倉庫 工人工 會主席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怍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核 

37 


I 


請投票 贊成、 'c 力提案 

三藩 市國際 機場毎 年爲海 外數以 百萬計 
的: 膨 g 服務 y 但是 y 海 關場地 却是一 小塊方 
寸之所 , 行 李室這 廡窄小 ; 以致又 擠又熱 ) 

其殘舊 的程度 ->  不禁使 人想起 本世紀 初期的 


不安全 的碼頭 。 


r 成 、' C " 

這 是一項 稅收公 債提案 7 公債將 由機 I 

的歲 入償忖 , 不是 由物業 稅償付 。 本巿沒 

償 付債務 的責任 。 我們; K 需這些 修理和 Jij 

的: m  7 請 和我一 道投票 贊成 " C" 提 


威脅 要把宅 關閉掉 7 除 非我們 把這種 恶劣的 
情况加 以改善 。 我們亦 急需興 建一座 污水調 
理廠 ; 以便 制止把 機場的 廢物掉 進海灣 。 最 

後 ; C 提 案將提 供資金 修理若 干殘舊 不堪的 


Quentin  L.  Kopp  ^ 
President,  Board  of  Supervisors 市參議 會主席 


反對 c 提案者 之論: 


本市沒 有能力 資擔得 起!!  ' 

- 三藩市 按人口 計算是 美國城 市負債 最高的 

O 

- 本市的 高級財 政顧問 ( 包括 市首席 行政官 
和審 計官 ) 都曾 經說過 ; 這 個公債 是不明 
智的。 

一 機: ¿ 的收入 ; 沒有分 文徵付 市政府 以削減 
賦税7 而三藩 市的納 稅人却 要爲這 個公債 
而 冒險三 十年。 

一  一  !! 

機場 委員會 已經批 准了一 億七千 萬元; C 
提案 只是開 始而巳 ! 如杲這 些公債 獲通過 


, 僅機 場公債 便接近 1Í 意元 , 包 括利息 4 
內 ( 雙倍於 更龐大 的洛杉 碟幾場 的公共 $ 
資)。 

一 顏固 M 債總 額相 等於三 藩市每 個家庭 
二百 二十元 。 

漫無止 ^ 境 ? 

一一 九六 八年 ->  我們 已經給 他們九 千八^ 秦 
元。 

—一 九 七六年 , 市參議 會又袷 他'; 門 一億四 

二百 禹兀。 
-新建 的北站 , 明年 機場的 容量將 會加倍 


以 i: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38 


難 :ti 重 還不滿 足嗎? 

請勿受 !! 

一 這倘公 債包括 二' 巨 萬元用 以與 建一座 工業 

.廢料 調理廠 y 但是 ) 機 * 易 :!^ 有關人 員也承 
認 , 機 場的收 人是可 以供款 修建的 。 
環境 保護局 亦認爲 這項擴 建計劃 在保護 


環境 污染方 面是 不盡如 人意的 
― 空 氣污染 

一嘈 聲太大  . 

一交 通阻塞 
一 多用能 量三倍 


簽 名反對 C 提案者 : 


Robert  Bahmer 
Susan  Bierman 
Charles  Bolton 
Dian  Blomquist 
Gary  Borvice 
Gerald  Cauthen 
Rene  Cazenave 
Marie  Cleasby 
Daniel  Clinton 
Ralph  Coffman 
Eleanor  Coffman 
George  Colbert 
Elizabeth  Colton 
Robert  Covington 
Arden  Danekas 
Douglas  Enginann 
Dorthy  Erskine 
David  Finn 
Ann  Fogelberg 
Peter  Forney 
Rita  George 
Ron  Green 
Anne  Halsted 
Sylvester  Herring 
Haight  Ashbury  Communit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Terence  Hallinan 
William  Hanekamp 
Sue  Hestor 
Tip  Hillan 
John  Holtzclaw 
Diano  Hunter 
Mark  Kasky 


Tony  Kilroy 

Gordon  Lau 

Jerry  Levine 

David  Looman 

Bill  Maher 

Ken  McEldowney 

Mary  McMahon 

Harvey  Milk 

John  Molinari 

Lewis  Porter 

Richmond  Environmental 

Action 
Norman  Rolfe 
Paul  and  Prentice  Sack 

San  Francisco  Black 
Political  Caucus 

San  Francisco  Federated 
Young  Democrats 

San  Franciscans  For 

' <San  Francisco  Tomorrow 

John  Sanger 

Bert  Schwarzschild 

Carol  Ruth  Silver 

Ron  Smith 

Sue  Smith 

Charles  Starbuck 

Zack  Stewart 

Arnold  Town  send 

Dick  VanAggelen 

Kathleen  VanVelsor 

Calvin  Welch 

Peter  Witmer 

Michael  Wong 


以 所 論據 ->  膽者個 入意見 , 經任 何官方 » 査核 

39 


機場 稅收公 債程序 


D 


發 行稅收 貴 , 應 否須經 市參議 會批准 , 並規定 市參議 會決定 該項計 劃所得 歲人足 
夠償 還公債 本息? 


D 提案 

目 前情况 : 現有之 市憲章 規定, 對機 場委員 
會之 任何建 t» 行稅 收公債 ' 以購置 、 ,®」 ' 
、 改善或 發展機 場或機 湯設備 ' 市參 議會必 
須 íi^' 選民 公決。 市參議 會不能 拒絕或 1« 


提議 : D 提案 胃櫂市 參議會 , 以'^ f« 
公債 提案應 否列入 選票, 市參 t» 亦 可以修 


改發 行公債 之數目 o 

如選民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意市參 識會? 
權 ^^«^提案» 列入 «和 公債; 
數目。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保 有之制 E 

, 市參 i» 必 fim 機 場委員 會建議 之公偵 Í 
案 提交選 民公決 o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D 提 #::^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修改 憲章提 »11 獲通過 
對政府 费用將 無影响 。 


布參議 提案表 g 果 

市參 議會經 月八日 對二 票表決 

通過 ' 將!) 提 15$^ 選 民公決 。表決 紀錄如 
下: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 
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投票反 對之市 M 員 : 

Barbagelata  and  Francois, 


40 


D 


建議修 憲全文 


D 提案 


註 ;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 (( 雙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分。 

7  •  3  0  6 節 機場稅 收公僙 

(«)  一 俟獲得 機場委 員會之 建議, 
怨-^ 市象^ 舍之 批准、 修改 或否決 , 市 參議會 ((卽 須 
根 據決議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债法 , 一如 
現^ 條文 或經日 後修改 過的, 提交選 民公决 發行公 

债提案 , 用以購 a ' 興建 、 改善 或發展 機場或 機場設 
備 , 但必須 符合機 場委員 會所建 議之各 項條件 並在機 
|| 場委員 會管轄 之下。 íS"^ 
, 須作出 決定, 所 i 童一 之稅 收公倚 到期時 很還時 , s~ 

計々 i«»  ta 銹人 IM 足 夠付淸 本息。 

如果該 提案經 由多數 選民投 票通過 , 機場 委員會 
隨時可 以逶當 之決議 授權發 售公債 ,除 非本憲 章另有 
條 文規定 ' 不 須經選 舉決定 : I  . 

(1) 經由市 參議會 於一九 七七年 一月一 日前批 


准 之公債 ; 或 

. (2) 經由市 參議會 四分之 三票於 一九七 七年— 

月 一日前 決議在 原則上 批准, 供 款以改 善機場 資金流 
動 所需之 公債; 或 

(3)  Sí 翁行少 公倩用 以僧付 規存之 債項, ^ 
所 構付少 公債可 1>1 降低總 、債支 付者。 

(b) 按照本 節發行 之公債 ,其利 率不應 超過機 
場委員 會按照 一九四 一年稅 收公債 法所定 之限額 。機 
場委員 會按照 本節條 文發行 之公債 ' 不 應構成 爲市縣 
負債 的證據 , 而 只能構 成爲機 場委員 會負債 的證據 , 
應 全由機 場委員 會或其 所管理 , 租賃或 控制的 設備所 
得歲 入償還 債務。 

((^) 按照本 節所發 行之機 場稅收 公債, 並不包 
括本 憲章第 6 • 4  0 1 節所 規定之 公債欠 債限額 。本 

節將: 妨 止市縣 發行普 通義務 公債, 用以 購置、 興建 
、 改 善或發 展機場 或機場 設備, 但須在 機場委 員會管 
轄之下 , 並 須經本 憲章所 規定之 發行公 債程序 °. 


請細 d 廳案 


I 


請投 票贊成 、、 D  * 提案。 這個験 ; 將 
授 出 的官員 發言權 ; 以 機場稅 

牧 公廣應 否發行 y 用於 將來璣 Í 激勺 改建 工程 

o 


在目前 , 商« 章實際 上規定 , 如 果機場 

委 員會決 定向觀 Í 狡機 場稅 收公賡 投票公 

決 , 巿參議 會除了 同 意在市 普選中 表決外 -> 
別無其 他辦法 。 

很明顯 "類似 的情形 7 應 由選民 選出代 
表他們 的巿參 議員作 此決定 ; 而 不應由 {í^ & 
的機場 委員會 的官員 們作此 o 機 場委員 

會應負 fíiw 和建 議之責 , mmmmmK 
公債驗 ; 視 作是市 憲章難 他們管 理機場 
、 監督 、 經營和 《M 等基本 職責的 一部分 ; 


這才 鋭理的 。  1 

,  i 
這 個提案 碰容 許市政 府償濕 存債款 

, 如 果公債 償付總 頟出現 較低利 率的話 7 這 

緣捋 爲本市 節省了  ^。 

» 渉到 的預算 和會計 年度的 M 問題 I 
是 , 是否增 加本巿 的貴債 ? 是 否由機 場歲入 

供/ 袷資金 y 抑或是 作爲市 政府的 總職責 , 所 
有 這一切 , 必須 由專責 確保本 市健全 的會計 
年度 的市參 ü«# 來 決定。 

確保控 制所有 公債提 案的難 y 由那些 
膺選官 員作娘 。  ' 

請投票 贊成、 提案 o 


贊 助者: Supervisor  John  L.  MoUnari 市 參議員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ffí 參議 員- 
Thomas  Scanlon  -乂 


* 以. ti 所載 之論據 1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確 性未 經樹可 官方機 構査核 

42 


市長 的職責 


E 


應否明 確要求 市長把 他旳全 部時間 和精力 , 竭盡 職責? 


E 提案 

目前' h^í 况: 市憲章 並《 定市長 須放棄 
外界之 職業成 阁業 活動。 

提議: E 提 歸了市 邀章, 規定市 長必須 
以佥 部時 問和精 力任 市長職 , 滅任 何外界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 意規定 市長須 
以^ 隣 Í 間 ^力« 職責 。 

如選民 此提案 : 卽把 市憲章 »現 
狀 , 容許 市長在 外界兼 職或進 行商業 活動。 


審 計官對 、E' 提 案意見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E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M「rF  : 


本 人認爲 , 此 修改憲 章提案 如麵過 
對政府 費用將 »响 。 


市參 illW 對 E 提案表 ^ 果 


投票贊 成之市 參講員 : 


Feinstein,  Francois,  Kopp,  Men  delsohn, 
Molinari,  Nelder,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市參 議會經 於七月 五 日 以 八對三 票表決 
過, 將 E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表決 紀錄如 
下:  ■ 

投票反 ^!:^市 參議員 : 

Barbagelata,  Gonzales  and  Pelosi. 


43 


/O 


建議修 憲全文 


E 提案 


註: 黑錢代 表新訂 部分, ((雙 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分。 

3  •  1  0  0 節職務 , 職權 和職責 

市 長是市 、 縣的行 政首長 。 他應按 法律程 序服務 
° 他 應是膺 選長官 , 他的 薪俸應 是符合 市憲章 薪酬標 
準條款 的規定 " 市長應 把他的 全部時 間和精 力 竭盡職 

M  ' 不應把 他的時 間和精 力從事 於任何 其他職 
,業 活躑。 

他應交 付二萬 五千元 ( $  2  5,0  0  0  ) 官 方公債 
作保。 

他可委 任並可 隨時撤 換一名 行政書 記一名 秘書和 
一名速 記員。 市參議 ^每 年可撥 出附加 款項, 作爲市 
長辦公 室職務 上的附 帶用費 , 但 須附合 市憲章 有關撥 
款和 付款的 條文。 

他須在 每年十 月的市 參議會 的首次 É 議 中., 向市 
參 議會呈 交一份 有關市 、 縣事務 現況的 總報吿 , 並提 
出可行 的權宜 措施。 

市長須 負責執 行與市 政有關 的一切 法律, 複審和 
提交年 度行政 預算; 督 管他所 委任的 各局、 各 委員會 
管轄 的各部 門行政 機構; 他應毫 不遲疑 地聽取 和審査 
—切有 關市、 縣行 政事務 的伸訴  >  並應 立卽把 審査結 
果和 所採措 施通知 伸訴者 ; 他須 在市縣 所有部 門之間 

取得 ((協 調) MM 和實施 (( 合作) ) 合作 。 對 市參議 • 
通過 的給予 公司經 營某種 事業的 特權, 市長有 權延期 
採取最 後行動 , 直 至所建 議的特 權交由 選民在 下一次 
選擧中 公決。 

市長 須按照 本憲章 規定, 任命 各局、 各委 員會的 
委 員及其 他公職 人員。 


他 須任侖 夠資格 的人, 墳 補在何 膺選公 職未满 f 
留下 的空缺 。 

市長在 市參議 翁和他 所任命 的任何 局(( 的 ))_^3 
員鲁 中有一 席位, 但無投 票權; 他有 權在市 參議會 
委 員倉報 吿或討 論在他 管轄下 的各部 門的一 切事務 。 
他 缺席時 有權指 派市參 議會一 名市參 議員任 代市長 。 
如果他 沒有、 忘記或 拒絕這 樣做, 市參 議翁將 選出- 
名市參 議員任 代市長 。 如果 市長職 位空懸 , 將 由市彦 
議員 墳補其 未满任 的任期 。 如果 因災禍 引致市 長缺席 
或無 法執行 職務, 而市參 議員亦 因某些 理由無 法選出 
一名 市參議 員任代 市長或 墳補市 長辦公 室的任 何可能 
空缺 ' 以下 數人應 按次序 指派任 代市長 : ( 1 ) 市參 
議 會主席 ' ( 2  ) 市參議 會財 政委員 會主席 , ( 3  ) 

市參議 倉的資 深議員 , 他在市 參議會 服務時 間最長 , 
如果 一個以 上的市 參議員 資深相 同者, 則依照 他們的 
姓 氏字母 先後次 序決定 , ( 4  ) 市首席 行政官 。 被 
派任代 市長者 , 他 的任期 應爲市 長缺席 或無法 執行職 
務期' 直至 市參議 倉採取 逼當行 動選出 代市長 或塡補 
可 能的空 缺爲止 ° 曾服市 長職者 , 若 他仍是 市居民 , 
將在 市參議 É 有一 席位, 並可參 與市參 議象的 討論, 
但沒有 投票權 或薪酬 。 

如發 生公共 ^ 急情況 , 巿民 的生命 財產或 福利受 
到威脅 ,或 市、 縣的財 產受到 威脅時 , .巿 長有權 , 並 
且 是他的 職責, 召集組 織和指 撣巿、 縣 任何部 門的人 
力 , 以 提供任 何急需 的服務 ; 召集、 調配、 授 權或僱 
聘其 他人員 , 或 採取任 何他認 爲必需 的行動 , 以應付 
這種緊 急情況 。 市長 可封預 料中的 任何緊 急情況 , 進 
行 他認爲 是明智 的研究 和調査 。 


\ 


^  三政   -I  É.  I.  l^n^^^^^nn^lll 


請投 票贊成 、、 E  * 提案。 要市長 把他的 

全 部時間 和精力 ■ 


投 票贊成 、、 E  " 提案 7 卽明確 地規. , 
三 藩市市 長只能 任 一職 , 這就 是達十 億元 市 
政企 業的行 政首長 。 

請 投票賊 、、E、 提案。 

市長 的現有 薪酬是 K 萬 四 千九百 四十六 
Te  ; 市 憲章雖 有利: Í 新銜 突條文 , 但現有 化寫 
法 , 却沒 有號' g 市長: :;^ 巴全部 時間和 精力竭 
盡職責 。 因此 ) 擧 例來說 , 市 長是可 能繼續 


充任一 『é 去律公 司的黟 伴或從 事其他 商業活 
動的 。 掌 管巿改 , 責 任重大 ; 繁複 的問題 , 

有待市 長的募 Ü 、處理 , 市長 3» 職責 , 
爲»" 必要。 這不但 可以消 「斜 1, 突的可 
能性 ? 更重 要的是 7 這 將確保 市長以 全部時 
間和精 力掌管 ffí 政 , 給三 藩市市 I 逸顿^ 有 
效率的 領導。 

投 票贊成 " E  " 提案 7 將在 Hí^ 章特 @J 
規定 , 三藩 市人民 要求他 1 晰 選出的 薪削賬 
高 的行政 首長, 要以全 部時間 和精力 竭盡職 


i 助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市 參議員 


選擧 站由上 M 時 

T "午八 時開放 


* 以 -hB^ 論搛 , 係 作者個 人意屋 , ^ífi^ 未 ^ 何官方 

45 


P 査核 


市首席 行政官 的任期 


巿首 席行政 官旳最 長任期 應否限 爲十年 ?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 提案 

目前 情况: 市 首席行 政官係 由市長 ffi^ 並由 
市參議 « 淮 , 其住期 直至返 止 。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意把市 首席行 
政 官之任 期限爲 十年。 


提議: 5" 提案將 修訂市 憲章, 使市首 席行政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itíál 案: 卽反 對把市 首席行 

官 之最長 任期限 爲十年 o  政官之 任期限 爲十年 o 


市 審計官 

5" 提案對 巿財: 


John  C.  Farrell . 

影响 , 發表意 l^ri 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 憲 章提凝 n 獲通過 
對麵費 用將條 响。  , 


巿參 議會經 、八月 八 日 以 七對一 票表決 

通過 ' 將: F 提案: ^-選^ 決 。 表決 紀錄如 
下: 


鶴 贊成之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 
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投票 m  之市 參議員 ; 

Bi\,rbairelata. 


46 


建議修 憲全文 


F 


F 提案 


註 :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 雙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3-20  0 節任命 ; 爐;. 腿 

市長將 委任一 夠資格 的人任 i "席行 政官, 由市參 

議會批 准通過 ° 被 任命人 須在他 被任命 之前在 加州居 
住至 少五年 ° 被任 命人應 對他的 職位是 有行政 能力和 

經驗 。 被任命 夠资格 出任首 席行政 宮的人 , mEM 
不 @紹 過十 ( 10.) 年 : 除非他 的任期 不延至 市," ^、章 退 


他隨 時可被 停職和 撤職, 一如 膺選官 員無異 。他 
亦 可以隨 時被市 參議會 用書面 控 , 以 少過三 分之二 
票 數撤職 。 如果他 講求在 市參議 倉對他 的指控 擧行公 
聽 ' 他須 在提出 指控之 後五日 至十五 日之內 , 或在市 
參 議會就 其撤職 問題投 票之前 , 作 此請求 。 但 當他被 
提出 書面指 控和聽 詢期間 ' 市參 議會. 可 以多數 票把他 
停職 ° 書面 指控和 首席行 政官的 任何答 辯應例 入市參 
議蠡的 議事錄 。 市 參議會 把首席 行政官 撤職的 最後決 
定 , 將 不能再 作更改 。 


^條 1)^ 所 規定的 強制退 休年歲 °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請 fé¥í» 席票 


* 提案 o 

投 票贊成 、、 P  * 提案, 將修正 rfí 憲章 , 

把市首 席行政 官的終 生任期 改爲十 (1 0) 年 
翻 

目前 , 唯一能 I 多洁] ra "席 fim 官 任期的 
, 只 有返休 、 辭 因行爲 不撿而 被撒職 。 
市首席 政官的 管轄權 、 職責 和權力 範圑非 
常廣泛 , 他所/ 纖的 行政部 門包括 : 財政和 
檔案、 探購、 實業、 工務、 、 公 共衞生 

、 縣 農業部 、 衞»詢 局和觀 鶴事處 o 

^票 贊成 提案。 


巿 i" 席行 政宫一 職, 由巿 長任命 並經" 


' 必須鮮 鬼蜀立 性, 以强有;^ 
的 胃執行 ft&á<j 職責 ; 位應 作適售 

的 限制。 ,此, 規定其 任期十 (10) 年是 S 

情 o 這樣 ; 市 首席行 政宫可 以負 
續 不斷的 , E§^'llilf的職責 ; 而仍不 至於報 

恩任 何任命 他的人 o 把終 生任期 減爲十 Qc^i 

) 年 , 不但不 會使他 的職位 帶;^ 女 治色彩 , 

職 責的人 寺朝 氣和高 度的工 


II 


個 ñ 標 


廳難 、' "麟, 便前能 達到這 


激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市 參議員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48 


創減 í3 算 


G 


應否 授權市 長和市 參議會 , 削減市 、 縣各部 門申領 旳工人 補助金 , 而 無須特 别說明 
其 職位因 削減所 招致旳 影響? 


倉 


^•3 前 况 : 市長 及市參 識會在 擬定市 政府財 
(I 政 預算時 , 如:: 削減某 門 之經费 , 須指定 
取 ffj 成箭 减之 项目。 

提 >m:  &^^割4容,『卜市長或市#^1佛|滅某 

部 P'D: 资藤金 總支出 , rfi] 不 須指定 削減的 

jjm  , 由 被減終 .^ijiWíi 們的賢 寅人決 定削減 


什麵目 o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卽同 意容許 市長及 
市參議 會削減 某部門 總經費 , 而不必 指明削 
減經費 的項目 。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主 張如市 長及市 
參議 會要削 資及 if^ 支出 ' 可指定 削減, 
項目 。 


iWf': 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G 提衆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ittííi»}^^^^"^» 


, 將不會 增加政 府費用 ; 或會 
, 但數 目未能 確定。 


減少政 府費用 


市參 講會經 於八月 一 日 以 "iitO 票表決 
通過 , 將 G 提 案提咬 -fig 公决 , 表決 紀錄如 
下: 


投票贊 成之市 參議員 


投票反 ifé: 市纖員 : 無人 


Barbagelata,  Feinstein,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ai,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I 


49 


I 


G 提案 


註: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 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第 6  ,  2  0  3 節 市 县 之權力 與職責 

此等估 計預算 市長認 爲有必 要時應 擧行此 種公聽 

, 他 可增加 , 低減 或拒絕 此等估 計之任 何項目 ,iÍ5L 
, 不必引 述或修 訂職位 與酬償 詳細表 , 於此估 計內低 
減 個人勞 務之任 何數目 , 但不能 增添任 何數目 , 亦不 

能增添 任何個 人勞務 , 原料 , 供 應品或 契約勞 務之新 
項 目 , 但 於任何 公共建 設或資 本支出 , 他可增 加調撥 
請求 ; 但任 何此種 公共建 設或資 本支出 之增加 調撥講 
求項. 目抵 能於事 先經由 與市設 計部之 安排, 且 得該部 
發給能 與總設 計統籌 一致之 報告書 後方可 ° 市 設計部 
有職責 於此種 安排後 '卅 日之內 提供書 面報告 。 若市設 
計部 於此期 內不提 供此項 報告書 , 則應 視爲等 同於巳 
有此 書而論 。 任 何公用 事業之 支出預 算估計 , 其數係 
在該 項公用 事業估 計收入 之內無 逾者, 不能 經由, 市長 
增加 °  . 

市長應 於毎年 不遲過 四月十 五日, 向市參 議會提 
交各部 門下一 會計年 度的合 併預算 估計書 , 及 本市縣 
之預算 計劃, 其中 包括每 一部門 所有歲 入之詳 細估計 
及 以應本 市縣公 債付息 , 還本& 各項固 定費用 之估計 
數額 。 他 應隨同 此項所 提預算 , 於其所 荐有關 財政綱 
領, 前期預 算比較 及公債 發行等 之重要 更易處 加以註 
釋。 

在他提 交所述 估計預 算及所 述所提 預算時 , 市長 
應向 市參議 會提交 一項下 一會計 年度之 全年撥 款法令 

草擬書 , 此書應 由審計 官絹訂 。 此書 應係以 此所提 S 


...  、  - .\ 

算 爲基本 ! 且應 包括種 種條款 與細則 , ;^、 使審 計官' 
下會計 年度每 一歲入 及支出 撥款項 目能: ¿ 充分 之財, 
與, 計管 制基礎 。  : 
'第 6  .  2  0  5 節 參議會 之權力 與職責  ! 
參議會 應制定 日期或 各日期 ,' 自 市長處 接受此 j 
提一 預算及 撥款法 令後不 少於十 日 之內 給以放 慮及: 
聽 。 參 議會可 , 以 其成員 三分之 二票數 , 表 決以減 3 
, 延長 或其他 調整本 節所定 , 或市 憲章第 6  •  2  0  i 
, 6.202,  6。  203 或 6.  20  6 節內 任何』 
官或委 員會任 何行動 實施之 時間。  ' 

參議 會可低 減或拒 絕所提 fe 算之任 何項目 ,1 
能不 必引述 或修訂 職位與 酬償詳 細表, 而低減 所揋, 


算內 個入勞 務之任 何數目 , 但除 非由市 長提出 書面酔 
求 , 經 各有關 部門經 辦首長 , 各委 員會或 民選官 於;; 
推荐 , 於個 人勞務 或原料 , 供應品 , 或契 約勞務 , 
能 增添任 何數額 , 或 加揷任 何新項 目 。 

參議會 可於資 本支出 及公共 建設增 加或加 挿撥畫 
., 但祇能 於該項 目先經 市設計 部之安 排且經 發給能 Ü 
總設 計統籌 一致之 報告書 後方可 。 市 設計部 有職責 
此種安 排後州 日之內 提供書 面報告 。 若市設 計部在 jJÍ 
.期 內不提 供此項 報告書 , 則應視 爲等同 於已有 此書而 

Pfffl  °  -  ' 

任何 公用事 á 之支 出預算 估計, 其 數在該 項公月 
' 事業 估計收 入之內 無逾者 , 不能經 由參議 會增加 。 

若公用 事業委 員會及 巿長提 出一項 任何公 用事業 
之預算 , 超 過該項 公用事 業之預 算歲入 , 則須 有參議 
會成員 三分之 二票數 ,以 批. 准此 項預算 估計及 調撥必 

要之款 項以補 短絀。  (下 轉第 105  U' i 


選擧 站開放 的時間 是早上 七時至 

下 午八時 o 


I 


50 


牙科保 健計劃 


市、 縣, 統一 校區 , 社區 , 學院區 , 應 否分付 工人牙 科保健 計劃的 保健費 , 每個工 
人 旳保健 費相等 于加州 人口最 稠峦旳 十個縣 份推行 這個計 劃旳平 均數?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H 提案 

\^ 前 fó: 况 : 本市 政府 「¿0 市公務 員提" #沐^ 計 
刺。 毎年 一月 ' 市府 ^力口 州十個 人口最 
稱^^^,;之縣份所捉供的保#計劃 ' 參考 各縣爲 

Mm 所忖出 之保储 《乂 用之平 均數字 ' 以刺 
定本— di 所忖 出之數 S  。 市政府 並不提 供牙科 

保 麟劃。 

提識 : H 提 案建談 — 九七八 年七月 一日起 

【则 i 公務 M 提供 牙科保 «卜 劃 。市政 府將調 


査力洲 十個人 口 最« 之縣 份的牙 健計 
劃 , 找出各 縣付出 牙科保 健費的 總平均 ' 本 
市將 根據此 平均數 字支付 市僱員 牙科 之保健 
費。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意市僱 員牙科 
wmm\  ° 

如選 民投票 反對此 提案: 卽不 同意市 僱員有 
»雜翻 ° 


íiít 亥計 Tí       John  C.  Fíirrell  就有關 

H 提衆 對市 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此 íftl^:? 巧 M 案 iíil 搬 過 ' 根據 保險 

統計員 的報" r*í  , 本 人認爲 , 政 府每年 將增加 


费用約 二百六 十萬元 。 

據一 九七七 年至一 九七八 年物業 《古憒 名 
錄 , 此項 估計中 的費用 增加相 等於七 又百分 
之 六仙的 增税率 。 


市參 議稜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七對 〜一 票表決 
通過 , 將 H 提家 4: 是 交選民 公決。 表決 紀錄如 
下: 

■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投露, 成之 

rlj#ÍílM  :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 
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Barbagelata. 


61 


H 


建議修 憲全文 


H 提案 


註 :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獲括 號)) 代表 刪減部 

分。 

8  •  4  2  3 節 表列 與酬償 之修訂 

於毎年 元月公 聽中, 健康服 務委員 會應檢 査而確 
定其 對該體 系成晨 之醫療 供應是 否充分 及費用 表與所 

提 供所有 勞務之 酬償是 否充分 , 及作出 其他認 爲公平 
之種種 修訂, 此種 修訂非 經市參 議會四 分之三 參議員 
採納通 過明令 施行不 能生效 。 

自一 九七三 年起, 健 康服務 委員會 應於該 年元月 
第二 個星期 一之前 , 於加 州之內 , 除三藩 市縣外 , 十 
個人口 最衆多 之縣份 , 作出一 項調査 , 以確定 各該縣 
份於 其僱員 , 除 牙科或 眼科外 , 所提供 之健康 療理計 
劃之平 均捐激 。 根 據所述 之調査 健康服 務委員 會應確 
定所 述十縣 於其僵 員之平 均捐緣 於每年 元月第 二個星 
期或 以前向 市參議 會立證 。 以應第 8  •  4  2  8 節之用 
, 此 項平均 捐激數 目應爲 "平 均捐 緣"。 

自一 九七八 年起, 健 康服務 委員會 應於元 月第二 
個星 期一以 前進行 一項如 上程所 述對其 成員供 有牙科 
醫療計 劃之縣 份調査 , 以 確定各 該縣份 對其循 員之牙 
科 醫療計 劃之平 均捐敏 。 根據所 述調査 健康服 務委員 
會 應確定 所述各 縣之牙 科醫療 計劃平 均捐繳 , 於每年 
元月第 二個星 ^一 或以前 向市參 議會立 證此平 均捐後 
數目 。 如所 調査之 縣份係 用牙科 計劃混 合率, 則健康 
服務委 員會應 確定此 混合率 中用於 僱員之 部分, 而用 
此 部分以 確定平 均捐緣 。 以應第 8.428 節之用 , 
此 項平均 捐敏數 目應爲 "平均 捐緣" 。  ' 

健康服 齊委員 會應有 責任對 有關計 劃之外 惠及費 
用各節 獲取及 向對成 負分發 通知。 如有 有關獲 取與分 
發通 知及此 基金或 各基金 之投資 費用, 包括旅 行與交 
通費用 , 應由 本體系 健康服 務基金 之準備 全擔負 , 但 
只能於 健康服 務委員 I 之批 准獲此 項費用 後方可 。 
8  •  4  2  8 節 健康 服務體 系基金 

應設置 健康服 務體系 基金。 該體系 之費用 應由其 


成員 , 及退 休人員 , 三藩市 縣政府 , 三 藩市統 一校區 
及三 藩市社 區學院 區負責 。 本節 所用退 休人員 一詞係 
指依 據三藩 市縣僱 員返休 制度退 休之健 康服務 體系之 
前 成員。 

本市縣 ,本校 區及本 瓧區學 院區各 應向健 康服務 
基 金緣付 足夠之 數目以 應下列 目的, 及 從屬下 列時限 

(*) 所 有能有 效地施 é 該健 康服 務體系 之必需 

款項。 

( b) 於一 九七三 年七月 一日開 始之會 計年度 , 
本 市縣, 本 校區及 本社區 學院區 應捐緣 給健康 服務體 
系各 該成員 "平均 捐緣" 之 半數, 此卽 健康服 務委員 
會 依據第 8.423 節 規定所 立證者 。 於一九 七四年 
七月一 日開 始之會 計年度 , 及其後 之各會 計年度 , 本 
市縣, 本校 區及本 社區學 院區應 捐緣給 健康服 務體系 
各該成 員相等 於該健 康服務 委員會 依據第 8 .423 
節規 定所立 證之" 平均 捐繳' Í  ' 

於一九 七八年 七月一 日開始 之會計 年度, 及其後 
之各會 計年度 , 本市縣 , 本校區 及本社 區學院 區應捐 
激給 健康服 務體系 各該成 員相等 於該健 康服務 委員會 
依據第 8  •  4  2  3 節規定 所立證 有關牙 科計劃 調査之 

"平 均捐 緣"。 根 據本段 之此項 捐繳應 限於設 置與保 養' 
牙科計 劃專用 。 

(<^) 參加此 一體系 之返休 人員之 按月捐 微應相 
等於 此體系 成員之 按月捐 緣數目 , 除非 該返休 人員有 
聯 邦醫療 保險, 則 其按月 所必需 之捐緣 數目應 減去相 
等於 其捐緣 聯邦醫 療保險 之數目 ; 又規定 , 於 自一九 
七三年 七月一 日開始 之會計 年度, 及其 後之各 會計年 
度, 本 市縣, 本校 區及本 社區學 院區應 捐後足 夠之資 
金, 以支付 此體系 對其現 行僱員 成員及 返休人 員供以 
同樣 服務所 須費用 之差別 。 


( 下轉第 106  fí) 


H 


這個提 衆將爲 巿^ 員提供 牙科' 呆險 ' 

毎月. 5^ 费不足 八元。 這 個數目 7 比其 他公共 
牙>^[^險 的平均 敬爲少 。 市參 議會之 所以把 

遣倘提 菜提交 表决, 是 因爲根 據公務 委員會 
的調査 , 顯示公 、 私機溝 的大多 數僱員 〔 百 
分 之八卜 ) 都已經 有了這 倘牙科 險計剗 , 

並] i 它是 Ftl 市 公務員 工會 未經罷 協商獲 
致的 。况 ti  7 卽使 有了這 個牙: & 腺計劃 ' 


就 ÍÍ 公務 員的整 Í 固需 療保 it 而言 , 仍 比加州 
其他巿 、 縣爲差 。 

這個保 險計劃 , 是 由國驟 &務性 工人工 
會 íl^ 議的 , 他 íñíi/? 代表 的是最 te 薪的 市負工 

7 卽 使這様 ; 他 斤代表 的許 多員工 , 今年 
所得加 薪仍? 或甚 至沒有 , 因此 他們極 
需並. 謹得 這小小 的福利 。 


Service  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s  Joint  Council 
Vince  Courtney 

翻祭服 性 工入工 會聯合 理事會 


社所載 之論據 , 雜者 個人郷 .7 其正雜 未經任 何官方 麵査核 


增加 退休金 


在 一九七 七年七 月一日 前返休 旳男性 公務員 , 他 們的退 休金應 否按照 一九七 八年一 
月一日 生 效旳死 亡率表 計算相 應增加 ? 


簡 化增票 委員會 之分析 


目 前情况 :在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日以 前返休 

的本 市男女 公務員 , M 返休 金是根 據不同 
的估計 壽命表 計算。 目前 , 男 女市公 務員所 
獲的返 休金, 去 fcl 根據 同一估 tí 養命 表計算 
, 但此表 不適用 於一九 七七年 以前返 休的巿 


提議: I 提案建 議增力 [H^ 九七 七年七 月一日 


前 退休的 本巿男 性公務 員的返 休金。 此現 i 

加是 根據男 、 女 公務員 共同採 用的估 fii!N 
表, 醇 。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tit 加 已返々 
男 性公務 員的返 休金。 
如選 民投票 m 此提案 : 卽 反對培 加巳返 0 
男性 4^ 房 員的返 休金。 


市 審計官      ; lohn  C.  Farreli 

I 提» 市財政 之影响 , -聲 B^krr  : 

此項修 改憲章 提案如 M 過 , « 保險 
統 計員的 報吿, 本人認 爲將增 加政府 費用十 


七萬 七千元 。 據一九 七七年 至一九 七八年 4》 
業估憒 名錄' 此數目 相等於 百分之 四十八 {(J 
的 增稅率 。 


巿 ^ 會經 月八日 J¿iA^〇 票表決 
通過, 將 I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 表決 紀錄如 
下:  ' 


^反 對之市 參講員 : 無人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54 


•3 


丄提案 


註 : 建議 下述一 節條 款加進 憲章。 

8  .  5  3  8 節 加若 千返休 金津貼 , 一九七 七年七 g 

--日 前生效 

按照市 Í5Í^  507 節, 笫 8.509 節, 
^8  .  5  4  4 節或 &  •  5  6  8 等節 條款, 並 根據三 
^市行 政法典 6  •  7  b 節條 款下的 選舉惯 例隨時 
可 作修訂 的退休 金律貼 , 凡 在-.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日前 
返 休的^ 性公務 fí , 或他的 受益人 , 將 於一九 七八年 
一月一 日起 i» 加退 休金' 貼 。所^ 金額 , 卽把 以前生 


效的 原有津 貼額用 一九七 八年一 月一日 起生效 的退休 
制度 的死亡 率表計 算出來 的津貼 金額。 

本市條 款規定 , 凡 按照第 8  .  5  0  7 節, 第 8  • 
509 節, 第 8  •  5  4  4 節或第 8  .  5  6  8 節 條款返 
休的 人及其 後繼人 , 他們 不得要 求補增 一九七 八年一 

月一 日以 前市、 縣支 付的退 休金。  ~ 
按照本 憲章第 8 • 5 2 6 節 條款的 規定, 一九七 

八年六 月三十 日以後 任何返 休津貼 的調整 , 將 根據原 
有的 退休津 fe 額 , 再加上 本節條 文所規 定的增 加金額 


請細 案 


I 


請提 缺席票 


55 


成 I 提案 者之論 


識 票贊成 ^  I  " 提案 o 

轩返 休的市 公務員 •> 由 於在他 們退休 
時 -受到 當時仍 然生效 的條例 的影響 ->  他們 0f 
得返 休金有 所差別 
性別 的歧視 。 


糾正 了那些 在生交 日 以後 返休的 i r 的不 

之處 o 

受 此提案 影響的 是雜工 , 他們減 低了退 
M 以保險 他們對 退# ^的現 g 捐 。 


退休局 已經採 开例 , 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日 起生效 y 使那 些退休 的員工 ? 作 出若干 

選擇 , 不分 性別地 獲得平 等的福 利待遇 o 

公平 待遇人 人平等 
繼 續薄待 那難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日以 
前返休 的員工 , 是不 公平的 。 因性 別不同 , 
他們將 .^Ij 本提. 第/ J 影響 ; 而與 此同時 , 却 


所 費不大 


保險 統計員 計算出 來的數 目顯示 ? 受影 
響的 若干返 休員工 ; 將 平均每 週多收 八角七 
分的 退休金 , 但隨 着歲月 的增長 ; 死 亡將最 
終消除 所有 受益人 J 所 費將因 之減少 。 


提案 是公平 合理的 


三藩 市縣返 休員工 


返 員 會主席 


liETIRED  EMPLOYEES  OF  THE  CITY  AND  COUNTS 
OF  SAN  FRANCISCO 

William  T.  keea,  Chairman,  Retirement  Committee 
Honorable  Quentin  L.  Kopp,  President,  Board  of  Supervisors 


COMMITTEE: 
Wm.  Wollesen 
Kayte  Firpo  . 
John  D.  Kavanaugh 
Ray  Kimbell 
Alma  Quinn 
Alfred  Del  Carlo 
Gerald  Murphy 
Joe  Carew 
Chas.  Foster 
William  T,  Reed 
Jaykee  Ford 
Jake  Fischer 
Stanley  Kilcoyne 
Miriam  Steinbeck 
James  Gleeson 
George  Burr 
Irving  Breyer 
Beryl  Arent 


Kay  Scanlon 
John  Simpson 
Ivan  Flamm 
Joseph  McElligott 
John  Lyons 
Gerald  Gallagher 
John  Brennan 
Charles  Fanning 
Harry  Berz 
Frank  Marchetti 
Clement  Clancy 
Ray  Leavitt 
Thomas  Shannon 
John  Goodwin 
Frank  Foehr 
John  Harrington 
Elizabeth  Cody 
Chas.  Shinkwin 
Howard  Dunn. 


* 以 -h 所載 之論據 7 係 者個 入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56 


申領傷 殘補助 聽詢官 


- 申領傷 殘休假 ,傷殘 退休或 身亡撫 恤金者 , 應否由 獨立旳 聽詢官 聽詢?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任何 上訴須 由法庭 處理。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J 提案 : 卽 同意 由聽? it) 人員 

裁 決有關 tji^JI 假期 、 慯 M 休金 g 亡津貼 
等申請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J 提案: 卽主 張由返 休薪务 
局裁 決此種 申請。 

提案 意見書 

, 政府 费用將 會增加 , 但目 前未能 卜增加 
的數目 。 


市參 議會對 J 提案表 決結果 

市參 読會經 於六月 六 日 以 八對二 票表決 
M 過 : , 將 J  «:: 提女選 民公決 。 表 決紀錄 
如下 : 

^反 對之巿 參議員 : 

Feinstein  and  Molinari, 


目 前情况 : 當 TOíI  I! 或已故 市俯 員的配 偶申 
瑕 II^A^i^l: 亡 貼時 , 是由返 休事務 
決' 史批准 l'、¥ío 

是議: Jííi^^ 建諭 1| 獨立的 聽詢入 是 
5 批 淮化劍 K 期 、 fó. 幾 iíiá 休金 乂死 亡律貼 , 
休? 務 Jñj 無顿改 1^0 詢 人员的 殺決定 。 

審計 官對" J 

市- í# 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J  fó?^ 牛謝市 '政 之影响 , 發 ^意》 tyai 下 : 
本 人認爲 , 此 修改; 鼓:^ 提懇 I 濃通過 


投 M 贊成之 市參議 員:  Barbagelata,  Gonzales,  Kopp, 
Mendelsohn,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 
dinpren. 


57 


J 提案 


註 : 建議下 述一節 -條款 Je ^章 °  

8 • 5 1 8 節 聽詢官 

雖然 有下述 各節條 款規定 :第 3  •  6  7  1 節, 第 
8  -  5  0  9 節 的小節 (0), 第 8'515,8*5 
1  6  >  '8  •  547,  8。  548,  8  .  5  5  9  —  3  . 
8*559  —  4,8.。  571,  8  •  5  7  2  ,  8  .  5 
8  4  —  3»  8  .  5  85  —3  >  8  •  5  8  4  —  4,  8  . 
5  8  6  —  3.  8。  586 — 4,  8  •  588  — 3, 或 
8  •  5  8  8  —  4 節, 凡按 照市憲 章上述 各款申 請傷殘 
休假 , 傷殘 退休金 , 或 身亡補 助金者 , 應由一 位夠資 
格而無 偏見的 聽詢官 聽詢, 這個聽 詢官是 市^、 縣所權 
聘 , 並經退 休局按 照它所 制定的 規則而 選用的 。 申請 
人 經過公 聽之後 , 由 所詢官 決定批 准與否 。 

聽詢官 作出決 定之後 , 申 請人或 與比有 關的人 , 


包 括退休 制度, 可在 =      (30.) 日之 內的任 何時候 

要 求聽詢 官重新 公聽, 但必須 具有下 列理由 : 

(") 聽詢 官是在 無權或 濫權的 情況下 採此行 

(fc) 這個 決定是 由于欺 詐而造 成的。  ; 
(C  ) 所提 證據不 足以作 此決定 。 .  I 
(^) 請願者 發現新 證據, 當時雖 竭力而 爲而: 
能發現 , 所 無法在 聽詢會 上 提出來 。 

,1 

三十 (30.) 日 期满講 願重新 聽詢被 拒絕之 後,; 
請願 被接納 , 決定給 予聽詢 , 三十 (30.) 期满時 , I 
詢官的 決定, 將不 能再作 更改, 修飾或 撤銷, 但退 1 
局可 以審議 , 以決 定應否 征求司 法審議 , 而 這個最 1 
決 定將被 認爲是 退休局 的決定 。 

本節條 文於一 九七八 年一月 一日起 生效。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市 官 貼 说. á^L^ 


局 細 


58 


J 


投 票贊成 "J" 提菜? 意 Al 是說》 凡申 
領傷殘 蝠利; #貼 、 傷殘休 或 死亡撫 It 金的 

市員工 7 將由 一名夠 資格的 y 不 (i 私 的聽詢 
官 處理。 在過去 三年來 7 類似 的傷殘 福利津 
貼償付 , 動 用了納 稅入越 來越大 的款項 , 納 
稅入和 申領者 對現 有的決 策裎序 , 早 就嘖有 
'賴了  ° 

現有, "勺 退休局 , 是由 三名 节員工  >  三藩 
¡tí 律 師公會 、 三藩 市 醫 藥學會 、 三藩 市實業 
局 、 三藩市 總商會 所委; t 的代表 , 以 及市參 
議會主 席聯合 組成的 - 一 九七七 年一月 , 申 
領的積 » 件竞 達三百 宗之多 。 

請投 票贊成 、、 J " 提案 ° 

沒有" J  " 提案 7 這種 it 應的 案件 , 將 

有对 能繼續 下去 , 因爲 個別某 件的工 作量僅 
是返 休局的 分賁任 , 宅必須 同時經 常地考 
慮到投 資問題 1 返 休局的 一切行 政事宜 ? 核 


淮各種 開銷和 合約的 財政預 算^。 如果通 
過 " J " 提案 7 返休局 就可以 M 立地 專於職 
責 , 管理數 逾七億 元的退 休業務 。 同 樣重要 
的是 •> 由一名 非巿員 工擔任 聽詢官 1 將洽承 

傷殘返 休金的 全部費 用的納 税人和 申 領者 
提 供法律 ±0f 需 求的公 正無私 和內行 的服務 


採 用公正 無私的 聽詢官 , 這個辧 法在加 

州:' á^F 縣份已 獲得很 大成效 , 外 I 政府 的工人 
福利上 訴局目 前亦採 用這個 辦法。 投票 "贊 
成 " " J  * 提案 7 將提供 一名不 偏私的 , 熟 
練 的和專 職的人 , 根 璩法定 的條例 7 以最快 
的速 度決定 申領傷 殘返休 福利金 的案件 •> 並 
同時首 次授權 巿政府 7 對返休 局認爲 某些償 
付不 公或償 付過額 的案件 1 提 出上訴 。 —投票 
、'贊 成 *  ""提 案, 並将 進-歩 棚於返 
休制度 , 因 爲這樣 ? 退 休局便 可以把 全部的 
時間 和精力 s^í: 、於處 s± 要政策 事項了  o 
請投票 難"" 提案。 


提出者 r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aP4,.dg:  •  William  J.  Murphy,  Past  President 
*         *       San  Francisco  Retirement  Board 


社 所脚據 , 係作 柳入親 7 其虑未 經繊, 職核 


59 


\ 


請 投票麟 J 提案。 

J 提案應 該否决 ! 爲 什廊? 主要 理由有 
三 : (~ ^對納 稅人毫 無利益 ; (二) 對 巿縣員 
工: ;  ^杷. 一個 不健全 和行不 通的制 
度 ?  在返 休局及 其職工 的身上 。 

首先 y 爲什瘢 納税 人要負 赶全部 費用僱 
膳 聽詢官 ; 而 在目前 情况下 , 可以不 費納稅 
人 分文。 上一 次會 計年度 , 退 沐局聽 詢了一 

百六十 殘申 «  , 如果 改由聽 詢官處 

理 這膝件 , 以^ Mi», -> 膝 費市政 

府逾 四萬一 千元。 

其次, J 提 案將剝 奪了市 員工向 退休局 
上訴 有關聽 詢官的 裁決的 權利、 這對 市員工 

是十' 分不 公平的 o 反之 , 唯一 的途徑 是向法 

庭 上訴》 這是 十分費 P 寺 失事而 又耗費 金錢的 
程序 。 當市員 工聽詢 官的裁 决而被 徹職時 ^ 
這個 1^ 可 以. 向公 務委員 會 上訴。 

當 聽詢官 拒絕市 II 工申領 傷殘退 休福利 


金時 入爲 什麼同 様的法 律程序 不提洪 給市, 
工呢? 

最後 , 疆一個 不健全 而又行 不通的 $ 

度 •> 試 問叫返 休局及 其職工 如 何能有 íit^ 也, 

理呢 :退休 局對那 些不利 的裁決 7 必 將被逃 
向 法庭提 出上訴 7 這 就不必 要地浪 費市政 M 
的基金 7 並要 加聘法 律人員 。 

請投 票反對 J 提案 
返休 局是專 責決定 申 領慯 殘福利 長 S 

款額的 y 而聽 詢官對 第三者 所作出 的裁决 7 
會超 出巿政 府的極 限費用 , 是無動 於衷的 ; 
我們 、旨接 受這樣 的一個 制度呢 ? 

J 提案 是不' 傲底的 7 不成 熟的遠 離其原 

定的 目標。 市政府 不能冒 險作這 種試驗 ; 因 

爲 所建議 的制度 7 耗 費太大 ; 並且 ; 宅否定 
了 法律程 序和健 全的行 政稃序 。 

請投 票反對 J 提案 


會 i 


2 

i 

工 i 
法: 


San  Francisco  Fire  Fighters  No.  798 
James  Ferguson 
Leon  Bruschera 

三藩市 消防員 第七九 八分隊 


*  jy^:. 所 論據 , 係作者 個人: SE/ 其正麵 生未經 M 官: 

;&綠 錄" '  & 


隱 


反對 J  g 者之論 


請投 票反對 J 提案 
J 提案 不會爲 退休/ ^0削$或 償付給 消防員 

和啓員 殘退休 fg 利金 的人數 ) 低 S 却 

會 因 製 造一 個 1',^; 薪: m 位 , fri 加 《1 市改府 的财政 
^擔。 

不會 減少^ 眞 這侮 1í 憲-' 胃正案 , 絕不會 


削減消 Í 力 ñ 和!^ m/i-: 職期 受傷 入數 和受蕩 
的 ¿ 嚴! 程度的 。 這是 殘 退休的 f^íE 因素。 
所建 議的聽 ¡1^ 官 , 亦必 須根據 ifí 憲章 和州努 
工法各 節條文 之規定 y 依法償 付傷繼 g 利 , 
法定 的考 査不. 鍵 -' 申領 者必須 有病歷 證據作 
證明 , 這是 聽詢官 亦不能 改變的 ° 

不會 减少合 aíi^tJ 申領 支持 J 提衆的 A  ,言 
下之意 y 暗指目 前 的;' 3 休局 , Í 賞付 "假 胃返 
休著' &效^ 有之聽 詢官拒 給合法 ''í^Jfp 領者。 

就 Ngai 申領, im  , 目前的 返休局 , 是由 
市 長所委 ÍÍ: 的 n 名委員 1 市員 工應的 三名代 


表及 市參議 會主席 相成的 , 顯 而易見 , 代表 
市改府 的利益 7 是 四對三 之比。 因此 , » 
消 防員或 警員能 §^ 服 巿代表 , 證明他 的申領 
是 應得的 ?  "mi  , 他不 可育瞎 殘福利 。 

如果支 _持 者意想 聽詢宫 拒給若 干合法 申 

領者 , 則 他們這 種想法 , 節 91^ 藍受蕩 的消防 
R 或警員 y 是極. 平的 , 而 且一定 會在法 
庭給 以糾正 y 這様必 耗費市 政府: 巨額 法律費 


不正確 的統 計數字 支持 三藩市 的» 
數 字和其 他地區 比較梨 子和香 蕉的紘 計數字 

來比教 , 而 他們却 雙字' 不提其 他地區 的制度 
和 ím; 芋 是完全 不同的 。 他 ffl 也 M 巴完 全不同 
工作 衝竟的 不同受 傷率包 括在內 。 加 州沒有 
其他域 市抹用 聽詢官 的程亨 。 

請投 票反對 J 提案 o 


Michael  S.  Hcbel 
Elmer  M.  Ballard 
Attorneys  at  Law 


律師 


❖  RhBff 載之論 3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y 其正確 性未經 官方 1 

61 


市參議 員的行 政助理 


應否授 權市參 議會旳 每個市 參議員 , 委 任他或 她旳行 政助理 ,協助 他爲她 工作? 


簡 Í 匕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1^ 提案 

目 前情况 : 每名 市參議 員都有 一名行 攻助理 
, 担任 硏究、 出席 會議、 答覆 電話諮 詢及處 
理其 他由市 參議員 分配之 職務。 雖然 此十一 

個 職位的 人選應 按市憲 章公務 職位條 款之規 

定聘坩 , 但歷來 各市參 議員者 is^ 經市 ^ 員 

甄別 試程序 而自行 聘用或 開除^ 政助理 。 

提議: K 提案建 »從 市憲章 的公務 職位條 


款中 除出有 關這- 些職位 的規定 。 此提 # ;》 n 體 
通過 , 市參 議員可 選聘或 開除欺 Í 政助理 , 
而不 須經過 公務員 甄別試 。  I 

如選民 投票贊 成此提 i^: 卽同 意由市 參議員 
' 選聘 或開除 其行政 助理. 。 

如選 民投票 胃11:1^1.案 : 卽主 張市參 議員的 
行 政助理 ]« 公務 職位程 序聘請 。 


市^ 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K 提身: It 市財 政之影 响-, 發表 ilín 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 修改憲 章提菊 
, 對政府 費用將 無影响 。 


市 ^於七 月 二十五 曰 以八 對三票 

表 決通過 , 將 K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表 決紀 
錄如下 : 


Feinstein,  Francois,  Gonzales, 
Mendelsohn,  JN  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 
dingen. 


^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Barbagelata,  Kopp,  Molinarí. 


2 

6 


■J 


K 提案 


註 : 建議 下述一 節條款 MM 憲章 。 

2 .20 3 — 3 節 市麥議 員的行 政助理 

雖 然市憲 章有各 條款的 規定或 限制, 特 別是第 8 
•  3  0  0 節, 市參議 會的每 一名市 參議員 , 都 可以有 
— (1) 名行政 助理, 由市 參議員 委任, 爲市 參議員 
服務 。 他 們將依 照市參 議員所 指定的 工作負 起職責 。 


請細 >Cí>íSÍÍ^ 案 


請 席票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gr  


市首 席行政 官的行 政助理 


g 否 授權. 巿首席 行政官 , 委 任他旳 行政助 理', 協助他 工作? 


提案  ' 

目 前情况 : 市 首席行 政官有 一名執 行助理 , 
經 巿公務 員甄別 試錄用 , 負担 由首席 行政官 
職定 之藝。 

提案: L 提 M 由公務 員職位 中除出 首席行 
政官執 行助理 一職。 如 L 提 »M 過 , 首席 


行 政官卽 可不經 市公務 員甄別 試程序 選聘或 
開除 其執行 助理。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意授權 首席行 
政 官選聘 或開除 m 行助理 。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主 張首席 行政宫 
之執 行助理 經由市 公務員 甄別麵 用'。 


計官對 T 提案 意見 


巿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L 提案對 巿財政 之影响 . 發 ¿4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 修改憲 章提鄉 [1 獲通過 
, 對政府 費用將 »》 响 。  ' 


市 
例 j 


Ii 
爲; 
I: 
fe: 


市參 »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 六對二 票表決 
, 將 L 提案: íl^' 選 民公決 o 表決糸 如 

下: 

1 投票 贊成之  投票 m 之市參 識員: 

市 參議員 :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  , " 

nari,  i-elS.  voñ  BerSding¿n.  Barbagelata  and  Nelder. 


; 


64 


L 提案 


áí  :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 括號) ) 代表刪 減部' 
分 ° 

3  .  2  0  1 節 職務 、 職權 和職責 

市首 席行政 官應對 巿長及 市參議 會負責 ; 他處理 
市 、 縣的 一切行 政亊務 , 是按照 市憲章 各條款 和市法 
例授 權他的 , 因此 , 除巿 憲章第 9*102 節條款 , 
加州 f^íf 註册選 般法律 , 市 縣的 選擧及 與選擧 
有關 的一切 寧務規 定之外 , 市首 席行政 官有以 下職權 
和 &1 務 ' 

在 3、 ... 轄下的 各個行 政部門 , 行使 其監督 和管轄 
權 ; 委任 在他管 轄下的 各部門 主管; 按 照市憲 章和市 
法例 的規定 , 委 任諮詢 委貝會 及其他 委員會 的成員 ; 
爲 其管轄 下的行 政服務 制定一 般規則 和條例 ; 有權在 

市 參議會 上發言 , 但沒有 投票權 ; 有權 在市參 議會報 
化-或 討論在 他管轄 下的各 部門的 一切有 關亊務 ; 向市 


長 、 市參議 會或各 委員會 提出他 認爲必 需的有 關市、 
縣的 建議和 措施; 協調市 、縣與 管理交 通職權 有關的 
若 干部門 的職務 ; 提交市 、 縣有 關管理 公共關 係及宣 
傳 的財政 預算。 

市首席 行政官 可以指 派在他 管轄下 的任何 部門一 
名 公務員 , 行使縣 公務員 的職權 , 但這 個職權 須不在 
本 憲章所 特定者 。 

市首席 行政官 可指派 市檣案 官行使 選民註 册官的 
職權, 並在 選民註 册官和 槍案局 辦事處 辦公, 所得單 
一 薪酬, 應符 合市憲 章薪酬 標準之 規定。 

市首席 行政官 可委任 他的行 政助理 , 協助 他工作 
這個職 位不馬 市憲章 公務條 款管轄 ; 除非此 人曾是 
公務 員身份 , 在 他任行 政助理 職位時 , 選民 投票' 通過 
這個 修正案 , 按照市 憲章公 務條款 的規定 , 他 將繼續 
保持 公務員 身份。 


請 fé#49í 缺席票 


65 


贊成 L 提案者 2 論 5 


命当 


"L 


市首席 行政官 , 在他 所管轄 旳範圍 , 任 
許多 重要行 政人員 , 但他不 能任命 他自已 
的助手 。 本 巿憲章 修正案 , 將 糾正這 種情形 

, 准許巿 首席行 政官任 命一人 在他旳 辦公室 
任職 。 在加州 的其他 巿首席 行政官 , 縣行政 
官 和市長 , 都任命 他自已 旳首席 助理官 ° 

三藩 巿市政 府多數 負貴管 理大旳 行政部 
門旳行 政人員 , 都 任命他 們旳主 要助手 ° 有 
些還委 任數名 助手和 科主任 ° 這被認 爲是很 


好旳行 政措施 》 因爲助 手必須 對行政 主任旳 
政策反 應機敏 » 這樣還 可以在 夠資格 旳人選 
中提供 更大旳 選擇。 

市 首席行 政食管 理市政 府旳主 要部份 , 
他 旳管轄 範圍包 括十四 個部門 , 其中 有公共 
衞生局 、 工務局 、 尤巴布 恩納會 議中心 , 反 
廢水 管理計 劃等等 。 巿 首席行 政官旳 職責是 
互大而 繁複旳 , 他的主 要行政 人員封 這個職 
位 所採取 旳政策 必須反 應機敏 。 本修 正案封 
在 任公務 員旳地 位將無 影響。 


贊助者 


Roger  Boas,  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 市首席 O "政官 

Thomas  J.  Mellon  . 

NeilD.Chaitin 

Woodward  Kingman,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 

Crocker  National  Bank        克 羅克國 民 銀行副 總理 
Leonard  E.  Kingsley 
William  D.  Evers,  Attorney     侓 師 


分 


If 

I 


/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mmmAim ,  ^jEmn^mammmm 


66 


消防局 的升職 甄別試 


消防 局旳升 職程序 , 應 否改變 , 以便 減低資 歷學分 , 增 加敎育 性和職 業性課 程旳學 


分? 


M 提案 

目前 情况: 本市消 防員如 投考^ 甄 別試, 
按» 消防 局服務 之長短 , 可 《^#額^ 分 
。 臂如 一百分 爲滿分 , 一個在 本市消 防局服 
務 多年的 消防員 , 可獲 一百五 十分的 額外積 

分 。 如在大 f 司消防 3 婦有 關科目 者 , 
目 前 不給額 外積分 。 


讀同消 防» 有關科 目者額 外養分 , 此項學 
歷額 外積分 將相等 M 考 ##試$、« ^百 
分之五 至百分 之七。 

如選民 投票贊 藤!: 項提案 : 卽 主張減 少消防 
局 M 考試 0^ 歷着分 , 及 在大 #讀 
有關 消防事 務科目 者額^ ^分。 


提議 : M 提案建 gl 減少晉 Mí 別試资 歷額外         如 5 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主張 消防局 

積分至 最高百 分之八 , 同時將 給予在 大學攻     目 前»^^|』 試的 資歷額 外積分 的制度 。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M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iy?n 下 : 


本人 認爲此 項修改 憲章提 »n 獲通過 

對 狩費用 鈔向 o 


市 參議會 經於八 月八日 以七對 〇 票表决 

通過, 將 M 提 交選 民公決 。 表決 紀錄如 

下: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無人 。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投票 贊成之 
巿參, : 

Kopp,  Molinari,  Nelder,  von  Beroldingen. 


67 


M 


建議修 憲全文 


M 提案 


註: 黑綫代 表新訂 部分; ((雙 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分 ° 

第 8.327 節 赛 制服之 警局人 員及消 防局人 

員之晉 升_。 

(«) 除此節 內或本 章其他 分節內 另有規 定,— 

切 穿制服 的警局 及消防 局人員 的晉升 , 需分 通過晉 

升 前次一 級的公 務員甄 別試, 曾獲嘉 獎者、 工 龄長與 
在本部 門一向 表現良 好者會 袷予持 別考慮 。 各 部門之 
晉 升試應 屬筆試 , 一切 試題 應與晉 升之職 位之職 i 有 

關係。 

市公務 委員會 應以上 述甄別 試爲基 礎訂定 警察職 
位 的晉升 , 以最少 四年一 次的頻 率爲警 察局可 晉升之 
職位 或級別 擧行觀 別試。 甄別試 的試題 )^ 取自 一份提 
綱 。 公 務委員 會應不 時把這 份提網 送交警 察局' 任人 

傳閱 。 這 份提綱 應與公 務委員 會礎商 後編成 o 提網應 

在晉升 甄別試 擧行前 六個月 內交警 察局由 人傳閱 。 
市公務 昌委昌 會應以 甄別試 爲准則 來訂定 消防局 

g^fg^H ,觀 則試應 在其一 可音升 職位或 別之應 

試名單 訂定後 的四十 九個月 內舉行 。敷 别試或 爲筆試 
, 或 爲消防 委員會 推薦由 公務委 昌會核 准之某 種形式 
。 公 務委員 會須與 消防委 員會碟 商此種 親別試 之內容 
與 結構, 並 應就三 藩市消 防局所 發展或 提供的 資料以 
別試 , 以 便挑選 最有資 格者袷 予晉升 ° 

警察 ((消 防)) 局的晉 升甄別 試的可 得總分 
的百分 之十五 應以在 職資歷 作算, 此百 分之十 五總分 
之分配 如下: 

((警 察局合 格人選 甄別試 )) 
(1) 晉升至 警佐者 : 
在警 察局服 職一年 卽以百 分之一 可得總 分作算 , 
依 此累積 至總分 之百分 之十五 爲止。 
( 2  ) 晉升至 警尉者 : 
在警 察局服 職毎年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 
算 , 依此 累積至 總分之 百分之 九爲止 ; 此外 , 任璩爲 
警 佐或下 士每年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算' 依 


此 累積至 總分之 百分之 六爲止 ° 

( 3 )  晉升至 警官者 : 
在警 察局服 職每年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4 

作算 , 依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九 ; 此外 ' 任職爲 1 
尉每年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算, 依 此累積 

總 分之百 分之六 爲止。 

(4)  除前 述之資 歷積分 之外, 凡服職 警局期 I 

歷年表 現良好 者另得 積分百 分之六 。凡 警局人 員在' 
衆服務 方面有 功績者 , 而未曾 在敷別 試中獲 得加分 
或在一 九五四 年三月 五日前 立有功 績者, 可另得 積: 
, 加分多 少取決 於公務 委員會 , 但 最高不 過四分 °  i 
此處 規定外 , 公務 委員會 不得在 警局级 别試中 袷予' 

繽分。 

((消 防局合 格入選 甑別試 )) 
(CO 消防 局的晉 升甄別 試的可 得總分 的百分 
((十 五)) 應以在 職資歷 作算, 此百 分之八 總分之 
配如下 : 

(1)  ((  (5) )) 晉 升消防 少尉者 : 
在消防 局服職 一年卽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作 

, 依 此累積 至總分 之百分 áiiL ((十 五)) 爲止。 

(2)  ((  (6) )) 晉升至 ((滑 防官) 

_ ^級別 者:  • 

在甄 別試擧 行時之 應試者 之扱別 若爲消 防長官 
滑防少 尉)) 應以任 此職之 毎年爲 可得總 分之百 分之. 

•  6  ((0  "  6)) 作算 ((依 此累 積至百 分之九 爲止; 
外 , 凡 在消防 局服職 之每年 , 均以 總分之 百分之 0 
6 作算) ) , 依此 累積至 總分的 百分之 ü ((六 ))' 爲此 
(( (7) 晉升 至消防 官以上 級別者 : )) 
((在 消防局 服職一 年卽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4  5 作算, 依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九 爲止; 此外 
在敷 別試擧 行時之 應試者 之級別 若爲消 防長官 , 應 
任此職 之每年 爲所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U  6 作算, 依 

. 累積至 總分之 百分之 六爲止 。y>    (下 祐第 ! : 


68 


听音 


肖 a 
li 

分' 


投 票贊成 "M  "提案 , 將 給消防 局帶來 

所 需旳升 職甄别 試程序 旳改革 ° 

目前旳 情况是 , 消防 局旳升 職程序 》 受 
資歷影 轡極大 。 和 資歷深 旳消防 員相比 , 年 
靑旳消 防員是 比蛟吃 旳 》 因 以在職 十五年 

工 齡計分 , 而封 消防員 職能敎 育考試 則不計 
分。 

同時 》 消防 局所有 升職甄 別試均 全部筆 
試 , 消防官 候選人 必須考 驗其領 導能力 , 善 
於交流 , 筹於隨 機應變 ; 全部 筆試是 不可能 
m 確地評 價這些 特徵旳 。 


"M  "提案 將減少 消防局 資歷旳 過份影 
響 , 促進提 升靑年 消防員 , 封 那些志 願進修 
防火 科學和 其他敎 育課程 , 以提高 能^ -' 
消防員 》 將 予嘉獎 。 此外 , 巿 政府亦 將有較 
大旳 靈活性 , 考驗所 需程序 , 爲消防 局挑選 
最優 秀旳人 員晉升 職位。 

"M  "提案 將把消 防局旳 升職程 序現代 
化而不 費納稅 人分文 。 它將允 許把最 優秀旳 
消 防員逐 級晉升 , 從而 確保三 藩巿歷 年受讚 
譽 旳優良 旳防火 服務得 以繼續 , 納 稅人所 
徽稅款 , 得 囘所値 。 


贊助者 I   Terry  A.  Francois  ' 

John  P.  Figone,  Jr.,  President,  Fire  Commission 
Joyce  J,  Ream.  Vice  President,  Fire  Commission 
Agnes  Barnhill,  Commissioner 
Juanita  Del  Carlo.  Commissioner 
Curtis  McClain,  Commissioner 
Andrew  C.  Casper,  Chief  of  Department 
Emmet  D.  Condon.  Deputy  Chief  of  Department  ... '- 
Wilbert  K.  Battle.  President,  Officers  For  Justice-F^^ce 

Officers  Association 
Morris  Bernstein 
Henry  Der 
Gordon  J.  Lau,  Esq. 

.YodW^d?Dlrector,  Buchanan  YMCA  & 督敎男 í9 年會 主任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  公 í 芳 i^fí 會 


i 肖防委 R 會主席 

i 肖防^ S 會 副主席 

ií'i 防 ÍÜ^S 昌 
消防 ífl 會 i? 員 

消防 局局長 
消防局 ^M) 提 

爭取 公平一 和平協 會主席 


, * 以 h 所載 之論據 7 係 怍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o 

6y 


反對 M 提 案者之 


一        請投 票反對 "M  "提 案一 
. "M  "提案 是進一 步企圖 結束三 藩巿旳 
任人 唯賢旳 制度。 "M  "提案 將把帶 有政治 
性 的口試 , 加 進三藩 巿消防 局旳升 職飄另 I] 試 
程序。 其目旳 可能是 要確保 你支持 某一個 " 

適當 "旳人 , 以 便於他 爲獲得 其政治 性旳職 
位 而在這 些甄別 試中獲 得高分 o 這種 對公務 
制 度的政 治干擾 , 只能 導致爲 政治競 選活動 
而 任人唯 親和恩 惠相報 ° 公務 制度已 經訂立 
三 項規則 , 消防 局可按 此三項 規則挑 選任何 
三名優 秀人員 晉升。  ' 

投 票反對 "M  "提案 的另一 理由是 ,現 


有旳 制度, 使三 藩巿消 防局成 爲全國 最優越 
旳 》 切勿把 它改變 。 三藩市 消防局 , 培養出 
最優秀 旳消防 局長和 其他消 防官員 , 這是舉 
世 公認的 。 應該把 消防局 保持其 優越性 , 請 
投 票反對 "M  "提 案。 

口試 很可能 變爲種 族主義 和歧視 旳工具 
。口 試評 議局很 可能有 組織地 只挑選 非少數 
民族 , 給 以高分 , 這就 排除了 少數民 族升職 
旳機會 , 歧視少 數民族 、 婦女和 老僱員 , 就 
更 容易了  , 而這 種歧視 簡直是 不可能 證明旳 

O 

請支持 消防局 ! 投 票反對 "M  "提案 ° 


San  Francisco  Fire  Fighters  No.  798 三 藩市消 防員第 7  9  8 分會 

主席 
書記 


James  Ferguson,  President 
Leon  Bruschera,  Secretary 


I: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y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70 


工 務合約 


應否 授權巿 參議會 把用款 限額從 五千元 ($5,0  0  0  ) 增至 一萬元 ( $  1  o  ,  o 

00), 以便工 務計劃 可由市 、 縣 各部門 處理? ― 


H 提案 

I 前情况 : 任何 市府建 築工徴 n 估計 費用少 

1^5千元 , 市政 府可派 市公務 員擔任 - 在五 

元限額 以上的 工程》 ^=須 交由私 人承包 


m :  N 提 案將可 由市公 務員負 責的工 程費 

審計 官對, N' 提 案意見 


用 限頟增 加至一 萬元。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同意 可由市 公務. 
員擔任 的工 程費用 限額增 加至一 萬元 o 

如選 民投票 瓦對 此提案 : 卽主^ 五千元 

的 限額。 


市審計 IT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íi»í 市 Hi 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下 : 
itKi 修改) 章 提案如 M 過 , 本 人認爲 


其本身 將不會 增力敝 府費用 , 可肯 致減輕 
政 府費用 ' 費用 之數目 因 將來之 行政措 
施而異 , 目 前未肯 古計 。 


市參 » 經於七 月十一 日以; 表 

躬 ffi 過, 將 N 提案 提交 選民公 決。- '表決 fe^  - — 
如下 : 

投票 贊成之  . 投票反 對之巿 g 員 : ^ 

布 纖員:  D      ,  . 

M  J  ,  u  、,  '•  parbagelata,  Francois,  Kopp, 
Mendelsohn,  Molinan,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 


71 


i 


建議修 憲全! 


N 提案 

註 :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 雙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7  •  2  0  1 節 工務合 同條例 

雖然 市憲章 有各條 款規定 , 特 別是第 7*200 
節條款 , 市 參議會 須按照 條例以 決定用 款限額 不超過 
((五 千元 ($  5,0  0  0) ))  一萬元 ($  1  0,0  0  0) 
用 作修建 、 重建或 修葺公 共樓宇 、 街道 、 公用 事業或 
其 他工務 , 或簽 訂合同 、 書 面授權 、 僱 用所需 勞工和 
市、 縣直 接購置 的材料 和用品 , 應按 用款限 額節省 , 
如第 7  •  2  0  0 節條 款和第 7*100 條款 所規定 °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牛八 時開放 


請細 4:!^ 讀 


請^^ ? 缺席票 


72 


贊成 者 之論據 

請投 票贊成 "N  "提案 。 這個提 案可使  進行。  - 
市 縣政府 以寄面 工約或 採用自 己勞工 和材料  在過 去九年 來丄類 似小工 程和工 約程序 

, 進行, ^丁程 , 如果 這些工 程所費 不超過  旳用款 限額爲 五千元 , 但工程 費和材 料用品 

-     元限額 。 亦 可隨意 以正式 介約程 序進行  價格都 己增加 , 同樣 旳王程 , 一九六 八年所 

道 íHí-T 程而 無須受 用款額 之限制 。  費 五千元 , 現在需 一萬元 。 本 修正案 將繼續 

市縣 政府' iJ 以 從事小 ifí 工程 , 或 以簡單  這 種可行 旳措施 , 唯 一改變 旳是用 款限額 , 
旳,1 VifTi 工約進 行這^ 工程 , 而 不须經 更被雜        以應 經濟通 貨膨脹 , 費 用日增 旳所需 。 
旳 」'1^.式<> 約程序 , 通常封 市縣政 fí:í 是 有利旳  請帮 助確保 市政府 能以更 迅速和 有效地 

。 經 驗證明 , 類似 旳工程 , 如 果避免 费時失  進行 小項興 建工程 ° 
事旳合 約程序 , 通 'ílViiJ 以 更仃效 、 吏便' f'í 地  請投 票贊成 "N  "提案 ° 


贊助巧 : 

Supervisor  John  L.  Molinari     市 參議員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怍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核 

73 


應否 授權市 訂約官 , 以 決定巿 、 縣 合約時 , 有櫂 增加累 進付款 數額?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目 前情况 : 凡司市 政府; 釣之 承包商 , 在 
工作進 行中可 獲政府 支付部 5^ 費用 。 目前 , 
政 府支付 之費用 可達 已完成 工作; Í 斤値 的百分 
之 九十。 譬如7 某承包 商同市 政府的 契約值 
—百 萬元 7 當他; ^契約 所値之 ¿« (五十 
萬元 ) 的工 寺 , 便可獲 市政. 府支 付百: &之 
九 t 的費用 ? 卽 四十五 萬元。 在契約 接近完 

成時 , 卽使- 一少 部份工 作尙 未完成 y 政府有 
Í1Í 口押相 當數量 未支付 的費用 o 


«:  0 提案 將增加 TteMf^ 付;^ 釣商 D<3 
部份 費用這 已完成 工 作 听値的 15 "分之 九十五 

, 同時將 增加在 接 iü: 完成契 時所能 ítíí 的費 
用的數 目。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意 提,; ^ 付; 徵 
約 商之 g|S 矛費 用及在 契;^ 近 完成時 付;^ 
.約 商的部 分費用 的數目 。 

如 選民投 票反翔 tfíg  : 卽主 ggí^ 持 H 前, ií 
政付 给契! §商 的部份 的 。 


f 力 


巿 審計官       John  C.  FarrdI 

0 提 案之財 政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就有關  本 人認爲 此修改 辦纖: 如應馳 , 對 
政府费 用將無 大影响 。 


市參 議會諮 齡八月 八 日 以/ ^〇^ 決 
勉過, 將 0 蹈 S 提交選 民公決 。 表決 紀錄如 
下: 


« 舰之 

市 員 : D     1        H  .  ^ 

T,  -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i^  Pelc  pi,  von  Berpldiiigen  


f 參請員 : 無人 


o 提案 


註: 呈 t 代表 新訂 部分, ((雙 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分 。 

贫 Í  7  .  2  0  2 節 累 進支付 

如於 it;- 公啓暗 票投標 中指明 , 任 何契約 可得累 
進支付 ° 任何 $2 約之累 進支付 , 其前此 之支付 ((於 任 

何時期 )) 不 得超過 所已供 操作及 勞力與 原料的 百分之 
九 -|J_(( , 於 此种: 契約所 必;; 的 工作之 完成及 於各有 

關 sSrr 長 接納前 , 任何 契約不 得授權 或准許 支付多 

於 i 契約總 格 的百分 之九十 。 ))í 曰如 該部門 首長或 
啦— 打羞犬 fe 據木 7  •  20  2 節. 

PJ 下稱、 '市代 表,, ) 斷定此 --契 約已百 分之五 十或以 


, 麥約 商已作 出满意 之進度 , 且 無特殊 之緣申 
作較大 之留押 ' 可 給以累 進支付 , 其數 不超過 已供的 

橾作與 勞力及 原料槽 植的百 分之九 十五, 逸 
格的百 分之九 十?^ 雨者之 中之較 小者, 且又規 定於此 
市 代表斷 定認爲 該黎約 已百分 之九十 五完成 ,:甚 
之款 可減至 爲數等 於該代 表斷定 認爲尙 待完成 的操作 
估 計價値 的百^ 之一百 二十五 之數。 
如 於廣告 公啓暗 票投標 中指明 , 及 如有足 夠之條 
款 1>J 資保 障本 市縣之 損失, 任何契 -約可 規定有 累進支 
I,  j>i 給付該 契約商 在其實 際施工 之前, 爲此 工程購 
置器材 與原料 , 儲 存備用 ° 


請 細心硏 讀提案 


選擧 站開放 的時間 是早上 七時至 
下 午八時 。 


75 


投 票贊成 0 提案 y 將改變 三藩市 過時的 

合約付 款慣例 y 以 M 現代 的合 約程序 o 宅 
將容許 累進支 付辦法 y 類 似聯邦 y 州 和其他 
地 方機構 目 前 所採用 的辦法 。 

0 提案將 使市政 府在兩 方面蒙 受其利 : 
(一) 宅對 巿政府 的合約 將導致 更低價 的投標 ; 
(二》 將鼓 勵更多 的營造 商投標 市政府 的工程 


現 市憲章 , 容 許市政 府對已 完成的 
工程》 作" 部分" 或 " 累進" 支付 7 伹巿憲 
章限 制支付 百分之 九十已 輓工程 所値 7 市府: 
íní¥ 另存之 百分之 十付款 ; 直 至契約 完工爲 
止 。 在 理論上 , 扣押 百分之 十付款 7 似爲明 
智 之保障 , 在 實際上 ; 巳證明 極之不 合化算 
。 這 是有例 可援的 • 市政 府依照 市憲章 , 扣 
押契 約商已 " 賺取" 之巨 額款項 , 因 爲尙有 
比較不 關重要 之少量 工作未 臻完成 o 而契約 
商必 須盡' 决支付 供應用 品者之 欠款及 工人之 
週薪 》 爲了 應付這 些開銷 7 契 約商有 待巿政 


府之支 付以供 資投工 ; 籌措 資金所 費浩大 
則反 映到高 價投標 • 因之 契約商 苦無此 能;/ i 

以應付 財政之 週轉者 7 必被排 除於投 標巿政 
府 工程。 

0 提 案只容 許巿政 府把扣 押之款 減爲百 

分之五 ?如 該項工 程已稱 意地完 成一半 , 這 
就減低 契約商 籌措資 金投工 之付費 , 而成本 
降減 , 則 對市玫 府之投 標價格 亦必因 之降低 


0 提案. 静都 本市提 供適當 之保障 。 累進 
支 付將不 會加速 7 除非證 明工程 之進度 , 堪 
稱滿意 o 此外 , 市政府 仍扣押 多過實 際所需 
之款 項直. 至該契 約完工 爲止 o 

投 票贊成 0 提案 7 將爲市 政府節 省金錢 
, 改善契 約行政 及促進 加增對 市政府 之契約 


『助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76 


官 方廣吿 

市 、 縣旳 官方廣 , 應否 在任何 每週出 版三天 或三天 以上旳 、 每週銷 數達五 萬份或 . 
K 萬 份以上 旳報紙 刊登? 


簡 《匕 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P 提案 

mm  : 市 邀雜定 , 巿 牧府宫 方通吿 ? 
須在 一翁微 最少八 千份的 口 報 登 。此 日報 
以 方 法挑選 ° 

p 提案 將容 '许市 改府 每 1 最 少出版 

:三次 ; ¡ÍTi  鈉  1 攻 在五萬 份或以 ^的報章!^】 


登官 方通吿 

如 選民役 票贊成 此;^  : 卽同 意市政 府在其 
他 曰 報或非 日 報上 刊登官 方通告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iilát 案 : 卽主 張市政 府只在 
日報刊 登/^ {^  o 


ijj^íjfl  'lY        John  C.  Farrell  就柳 H 

P 提 絮對山 —政 之;】 , 發表: 如下 : 

本人認 1:^ 此修改 í¿í《't 提 《树敝 ¿ií^  , 政 


府钱用 將不會 iií 加 ' 巧能會 減少政 府费用 
但 H 前 未能估 f '》紗 之數 目 。  ' 


市參 H^f?if;(;( 於 八月八 13 以 六對二 票农決 
, 將 P 提案^ 民 公決。 表決紀 t 銶口 

下 :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Ólinari,  Nelder. 


Ml 反 對之市 參識員 : 

Pelosi  and  von  Beroldingen. 


77 


、 


p 


p 提案 


註 :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 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 

1 0  •  1  0  0 節 名 詞解釋 

) "返 休制度 " 或 " 制度 " 就是市 憲章第 8 
•  6  0  3 節所制 定的三 藩市、 縣 職工退 休制度 。 

( b  ) 、> 退休理 事會' Z 就是市 憲章第 3.670 
節所 設立的 "退 休理 事會" 。 

(C- ) 、、騫 、章" 就是 三藩市 、 縣 的憲章 。 

U ) 凡有男 性字義 者皆包 括女性 及中性 意義, 

凡有 單數字 義者皆 包括衆 數意義 , 而有 衆數字 義者昝 
包括單 數意義 。 

) 凡參照 憲章有 關政府 人員條 款以外 條文者 
, 皆用 以特指 政府人 賁之任 命及解 職事宜 , 而 與政府 
人員 考試條 例無關 。 

) 儘管 另有與 本條文 有抵觸 的條款 , 本條文 
在有 關宣傳 廣吿方 面仍屬 有效。 凡憲童 內有條 ^視^ 
刊印 廣告或 文件者 , 意思 是指刊 登一次 (( , 卽 在三藩 
市、 縣 印刷發 行的法 定報紙 , 任 何一天 出版的 當天報 
紙 上刊登 , 除 非指明 需要刊 登多次 ; 並 規定在 刊登前 

要 連續三 天刊登 ÍS: 通告, 憲章第 7  •  2  0  0 節規定 


情況 則屬例 外。) )  , 
((這 裡 所述法 定報紙 的解釋 , 爲 三藩市 、 縣出版 
的 、 普遍 發行的 日報, 其每日 實 質發行 數字最 少應爲 
八 千份若 必要時 該法定 報紙不 能按時 出版及 發行, 市 
參議會 應議決 一份或 多份刊 物代替 , 以盡 量向外 公佈: 
, 直至該 法定報 紙恢復 出版發 行爲止 。 )) 而登 載的干 1^ 
. 物爲 一份在 三藩市 出版普 遍發行 的雜絍 o 一份 普遍發 

-行 的報紙 意思卽 是指一 份專爲 當 地和雷 傳 

發的新 聞和資 料的雜 ffi '  .&MMM^.XM&MMP> 
應爲 五萬份 , 並應每 適至少 有三天 在本^ T^^: 

在一九 七八年 七月一 B 前, 市參 議會應 議決一 項 法会 
, ^MMMMñí^^M^MMMMmMMM  ; 翻 ^ 

^ 市 參議會 根據該 項法令 fe 別擬钟 

1。  liM^  ,  M 蘧食 可以 規定認 刊芭 Ei^^i^ 

、 豈酵 艘麵 , 寄往市 、 m^mmí^ 

不 另收費 。  '; 

麵盒 報酵  1藝 , 雌, 


78 


贊成 p 提案者 之論據 


請投 票贊成 、 P 提案。 

投 票贊成 P 提案 ; 將使市 縣政府 可以在 
毎 週出版 三天 或以上 的報紙 刊登官 方廣" ¿- 7 

從! 仪 顯-樹 l^J 經 濟成效 , 並減低 似之費 

市政 府各部 門毎月 均耗: 教以千 元計的 
官方 廣吿费 ? 俾能向 市民通 化' 法律規 定要宣 
揚的 有關, 大事項 , 市 政府現 fr: 毎年 用於公 

吿的 逾一. 十五 萬元 。 現 存之市 憲章寫 

明 7 條在 日 報刊登 。 

三藩市 t)i 有 兩份日 報 ? 但 汔們兩 者的分 

類 J¿tiíí' 是一. IÍÜ 爲一的 統一體 7 因此 7 這就存 
在 着這樣 的情况 : 官 方印刷 廣吿 率由. 比一統 
一體 制定 o 過去 數年來 , J¿t 吿率急 劇增升 。 
競 爭是美 度 的關诞 所在 。 本修正 案鼓勵 
競爭 ? 淮其 發牛- 。 


請投 票贊成 P 提案。 

案中 所包含 之條文 , 將 容許市 
政府在 日 報刊 登廣告 , 宣揚某 些法律 規定要 
每日 公吿的 事項。 " P" 提案 將使市 政府能 
有 更大的 靈活性 , 節省 費用而 又能提 供最大 
的 利益。 - 

" P  " 提 案將給 競爭打 開門戶 , 從而使 
三藩市 , 縣政府 所支付 之廣告 費獲得 最佳效 
果。 " P " 提案 將幫助 減低政 府開銷 , 並仍 
能充 份地刊 登市政 事項廣 , 適當地 通知所 
有公 民。 

請投 票贊成 " P " 提案 。 
贊助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市參 iíll 貝 
Supervisor  John  J.  Barbagelata  -t^asfe  « 


以 1: 所^ 論據 , t 斜 乍者個 入意見 , 其 正確性 未經樹 可官方 査: 

79 


(I】 麾 工薪酬 的要求 


國際電 器工人 工會第 六分會 代表工 人最後 一次提 出旳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 予以批 


准? 


Í 


Q 提案  一 
目 前情况 : 市政 府僱用 的電工 及其他 有關行 
業 的工人 , 除 受薪外 還享有 一颁工 作條件 

及附 加利益 o 電工的 代表曾 要求今 合釣 

改進某 些燥件 , 要求被 市政府 拒絕; ^以 
下將 列出電 工的部 份要求 , 與 他們目 前享有 
的工 作條件 和福利 的比較 。 

提議: q;^^ 改善] » 府僱用 之電工 的工 
作條件 及附加 利益。 

如«投 票贊成 Q 提案 : 卽 同 意改善 市政府 
僱用之 電工的 工作條 件與附 加利益 。 

一  I 

如選民 投票] ^對 Q 擦条 : 卽主 sm*!^ 目前巿 
府 傷用的 «X 的工 作條 件與附 加利益 。 

工會 的要求  市政府 
( 電識 te 員適用 ) 目 前提洪 之條件 

如使 用僱員 的車輛 ->    補償 十八仙 一ni 的費 
政府 毎月補 償二百 用。 
元。 

由 T» 府供應 技擺生 無此 供應。 
刊物。 


工作 日爲七 小時。 
( 綫: «電 工適用 ) 
工作週 由星期 一起至 

星 期五止 o 
出 埠費弔 每天廿 五元 
所 有加班 都是 自願性 

質 , 每: 少加班 

兩, J 、時 。 
滿師 工人 由最 高薪階 

起 領薪。 
取消有 關恶劣 天氣條 

文的限 制。 

由細 苻健鰣 工 

人 的膳費 。 
超時工 資按時 薪雙倍 
- 計算。 

夜班加 薪率 : 第一班 
加百 分之十 7 第二 
班 加百分 之十五 ° 

C 所有電 

工級 別適用 ) 

增加— 天假曰 o 


工作日 爲八小 時') 

工作 爲連續 五天。 

每天 •  h 二元 。  1 

可以 是强制 性加班 ; . 
並無 最低限 制加 班時' 
間 。  1 
所有工 Afi 須逐歩 W 

升至最 高薪階 o 
因竊 關係; íü 無工作 

時.? 僱 員如獲 適當: 

通 知則無 n 資 。 \ 


超 3^1: 資按 涪半 


夜班加 薪率一 律爲百 
分之 六點二  ±: 。 

每年十 一天法 定假日 


80 


審 計官對 Q 提案 意見書 


r|í 尔 简卜師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Q 提^ í 市 W 政之 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提斜 n 衡 Ü !過 , 將 增力敝 

jM;dfl 共約一 百六十 四萬元 , 其中一 百零五 


十六 萬元由 按價稅 獲得。 據一 九七七 至一九 
七八 年物業 f 占價 名錄, 此 項費用 g 力 M 古計 

相等於 二又百 分之八 十七仙 的率税 。 


Q 提 案怎樣 棚入選 


、 R 及 S 提 怒被納 人選票 , 是 去年市 
《章一 项 新 例也效 後所弓 1 致 的結果 。 這項新 
例規' ;^將 市府官 滅與市 公務員 之問不 能達成 
協 談的合 約爭論 , 提交選 民公決 ° 在 首次執 


行 這項新 例之中 , 選民 須投票 分別決 定批淮 
或 拒絕三 個工會 的要求 , 該三 個本市 工會爲 
電氣技 :0:會( Q 提案) 、水嚨 fitlli:#( 
R 提案) 及金屬 板技工 工會 ( S 提案 ) 。 


81 


建議法 令全文 


Q  • 

修訂 法令第 1  15  —  7  7,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計 
年度 1  9  7  7  —  78, 市 憲章第 8  。  4  0  ◦ , 第 8  , 
401 及第 8.  407 節, 什 項循員 , 根據市 憲章第 
9-108  (  iO 節, 依照所 述各億 員最近 之要求 , 
反映國 際電工 兄弟會 , 第 6 號地 方分會 所代表 的工人 
之 附加率 與工作 條件。 

兹規定 :  ' 
第一節       根據市 憲章第 9  •  1.0  8  ({>) 節, 
法令第 1  1  5 — 7  7  ,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 計年度 1  9 
V  7- 7  8  , 市 憲章第 8.400, 第 8.401 及 
第 8 • 4 0 7 節, 什項 僱員, 修訂 增設第  節如次 

第乂  V 節 

本 法令他 處規定 縱有相 反之處 , 依 照電工 兄弟會 
, 第 6 號地 方分會 所代表 的工人 , 之最 近要求 , 該等 
僱員應 有附加 工作條 件如次 : 

第 6  2  4  8 類 電器檢 査員及 所有有 關類別 。 

本 市縣應 供每一 檢査員 以交通 , 或 如該僱 員自備 
; 則每 月償付 其率爲 $  2  0  0,0  0  。 

本市縣 應供每 一檢査 員以必 需之技 術刊物 以便履 
行 職守。 

如 充任一 較高之 類別, 不論 時間之 長短, 該員應 
得較 高類別 之薪率 。 

若該 員須要 提交電 器估計 ,如 R  A  P 計劃, 則應 
供以充 份之估 計訓練 使能履 行職守 。 

正 常工作 日 應爲毎 日 七小時 。 

第 7  3  3  8 類 錢工及 所有有 關類別 。 

满師 錢工充 任工頭 職位或 任何其 他較高 職位者 , 

不 論時間 之長短 , 應得較 高類別 之薪率 。 

工 作週應 爲自星 期一至 星期五 。 

現行 之每日 $  2  0,0  0 生 活津貼 費應增 至毎日 $ 
2  5,0  0 七日 本位。 

所 有超時 必須係 在自願 基礎上 , 最 少應爲 二小時 


提案 


工作 週應爲 4  0 小時 ,於 2  4 小時 之內不 能操作 
逾 8 小時, 除非支 付超時 工資。  , 
所有 僵員於 7 日之內 必須有 2 日 休歇。  I 
合 格满師 工人應 自最高 薪金增 値率始 。 
免受惡 劣天氣 解僱條 文限制 
如做 超時工 , 本 市縣應 付轰費 。  ■  I 

超時工 應酬付 時率之 雙倍。 

應 設輪班 差別, 第 一班爲 百分之 1  Q  , 第 二班爲 
百分之 15。  J 

第 7  3  4  5 類 電工及 所有有 關類別 。  1' 

本市 縣應供 J¿L 所有必 需之手 作工具 或於該 僱員所 
自 備之工 具供以 保險。 

正常工 作週爲 4  0 小時 , 自星 期一至 星期; 五 , 於 
不多過 9 小時 內完成 8 小時 操作, 所有 其他時 間應依 
超時率 計算。 

合格 满師工 人應自 最高薪 金增値 率始。  ' 

所有 僱員之 需要於 本市縣 區域外 工作者 , 應付與 
車 馬費。  j 
-於有 所施用 之處, 上 述工作 條件之 更改應 包括第 
7  3  6  4 類 電力廠 掌管員 及所有 有關類 別及第 737 

9 類電 力交通 技工及 所有有 關各類 。第 7  3  7  9 類電 
力交 通技工 及所有 有關顧 別應將 此工作 條件包 括於汽 
車 機工及 汽車技 工之協 議備忘 錄內; 於 施行可 遒用於 

聚議 此等問 題條例 之任何 及所有 聚議程 次亦應 作同樣 
處理 。 

於 所有電 器類別 。 

制訂一 項申訴 程序。 

制訂 附加假 日。'         -  { 
於任何 類別之 未得增 酬者, 以一較 短之工 作日或 
工作週 而不低 減工資 。 

所有各 類別於 市憲章 所規定 應施用 之各節 删除薪 
金値 域而代 替以統 一率。  I 


水嚨工 人薪酬 的要求 


一,) U':--^J*^ 


水嚨聯 合工會 第三十 八分會 代表工 人最後 一次提 出旳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 予以批 


准? 


會 之分析 

工會要 求與市 府條文 之比較 


H 提某 

目前" 靑况 : 市 政府. 搏 用的水 嚨匠 及及其 ftfct 

關 行業的 工 人 , 1  絞薪外 還享有 '一定 的工作 

條 件及附 加利益 。 水嚨 [á 的代 表曾要 求今年 
的合約 改進莱 IS 條件 , 但此要 求被市 政府拒 
絕。 以 下將列 出水嚨 匠的部 份要求 , 與他們 
目 前享有 的工作 條件械 利的 比較 " 

提議 : R 提': ^改善 市府' 展用 的水嚨 匠的工 
作條 件與附 加利益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R 提案 : 卽同 意改善 市攻府 

僱用 之水嚨 匠的二 作 Í 条件 與附》 刚益。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R 提案: 卽主 張保持 目前市 
政 府僱用 的水嚨 匠的工 作條件 與附加 利益。 


工會的 •  紫求 

( 水; 11 匠誦 ). : 

目 t&í 縱的條 《牟 

滿師 水嚨匠 由最高 

所有 僱員須 逐歩^ 

灘皆開 鶴。 

纖 鍵皆。 

工 Í 乍週 指由 星壯- 

工作週 指連續 五天共 

至 五共三 十五小 

三十五 /TO 的工作 

時的 1: 作。 

" 、J  "  •J  ― 1— »1  1 

o 

一 天內力 fix 作超 

—天 內々 [TPÍ^i 咼 • 

過 七小時 ? 以后 

八小時 , 以 後工時 

工 時算作 超時工 

算作 超時工 作 o 

作。 

取>《1^ 關惡劣 7 天氣 

因 5^ 關係無 法工作 

時 , 僱員如 獲適當 

通知則 無工資 o 

出 勤旅胃 間應有 

如使用 僱員的 車輛出 

工資。 

勤 , 補償十 八仙一 

哩的 費用。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ir  就有關 

R 提案眷 t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案如 M 過 , 將 增力敝 
府 费用共 約二萬 七千元 , 其中 一萬入 千元由 


掛賈 税獲得 。 據一 九七七 年至一 九七/ 勿 
業估憒 名錄, 此 項費用 6^ 力 PÍ 古計相 I 百 
分之 五仙的 稅率。 


83 


R  • 提案 


修定 法令第 115—77, 薪金標 準法令 , 會計 
年度 1  9  7  7  —  7  8  , 市 憲章第 8  。  4  0  0  , 第 8  • 
401 及第 8。  407 節, 什 項備員 , 根據市 憲章第 
9-108  (  b) 節, 依照所 述各僵 員最近 之要求 , 
反映水 龍铅管 工業满 師工人 及學' 徒媒 合會, 第 3  8 號 
地 方分會 所代表 之工人 的附加 率與工 作條件 。 

茲規定 : 

第一節       根據市 憲章第 9  •  1  0  8  (  b) 節, 
法令第 1 15—7  7,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 計年度 1 9 
7  7-  7  8  , 市 憲章第 8.400,第8,401及 
第 8 • 4 0 7 節, 什項 權員, 修訂 增設第  節如 

次: 


第) ti  節 

本法 令他處 規定縱 有相反 之處, 依照水 龍鉛管 I 
業满師 工人及 學徒聯 合會, 第 3  8 號地 方分會 所代表 
工 人之最 近要求 ' 該等 僱員應 有附加 工作條 件如次 : 

耠以满 師工人 及有關 類別以 統―率 酬付而 非値域 
酬付。  I 

正常工 作週時 間表爲 3  5 小時 。  I 

正常工 作週時 間表爲 自星期 一至星 期五。 

於每 日工作 7 小 時後超 時時間 表卽行 施用。 

免 受惡劣 天氣解 億條文 限制。 

制定 往返時 間酬償 條例。  : 


84 


金 屬板工 人薪酬 的要求 


S 


國 際金屬 工人工 會第一 〇 四分會 代表工 人最後 一次提 出旳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予 
以 批准 ?  ,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S 提案 

目 前情形 : 市政 府聘用 的金纖 版工人 7 除受 
薪外 還享有 -定的 工作條 件及附 加利益 。 金 

屬 I! 反工人 的代表 曾要求 今年的 合約改 進某些 
錄件, 但此項 要求波 vtí^ 府拒 絕。 ^ 下將列 
'itbfel 版— 匸人 的要求 , 與他 們目前 享柳工 

作 條件和 禱利的 比較二 〜― r^,AAsn'Ff 卞 
提議: S 提案 M 善市 政廊展 用的金 屬版工 

人的工 作條件 與附加 利益。 

如選 民役 票贊成 S 提案 : 卽 同 意改善 巿政府 

僱用之 金屬版 工人的 工作條 件與 附加利 益 。 

如選 民投 票反對 S 提案 : 卽主張 目前市 

市政 府僱 用之金 屬版工 人的工 作條件 ^ 加 

;利: 益 o  工會要 求與市 府條文 之比校 

工摘 要求  ?'^ - 

( 金,, £t 入適用 )    目 前 之瘌牛 

正常 T 作日以 期一 四 月一日 至九月 ttt"B 

::^^^^工 作八小  《r 作 四十小 f 
時 , 锒  1 工 作四- 卜  ; 十月 一日 至 ti 
小 gi。  卅 —日 .'rax 作卅 

五小時 。 


所有加 班都是 自願性 可雄 强制 性加 班, 
質 ) feíícft 少加班  並無 t 低限 度; ó 赃 
兩 小時。  時間。 


藤 f 工人由 最高! ^堦 所有工 人都須 逐歩達 

升 至最高 薪階。 


取銷有 關惡劣 天氣的 因天氣 關係而 無法工 
條文的 限制 。         作時 , 僱貢 如獲適 

當»1  則 無工資 。 


超時 工作四 aH?# 或以 無此 供應。 
上 由政府 支付藤 


超 時工資 :》§時 薪雙倍 超 時工資 以時薪 f 吉半 
計。  計。 


夜班加 薪率: Mra 夜: iflEiwi^ 率一 mi 百 
百 〈子 之十二  ; 午夜    分之六 點二五 。 
脑百分 之十八 《 


5: 作 週是星 工作週 是-連 五-刑 

J 五 °         一  工作: 一  

—i^ 阜費 用每天 廿五元 毎日 廿冗。 


出勒, íWaíbí^ 用僱員 被償十 八仙一 哩的 3 

車輛 7 此僱 員的來  用。 

回 路稷僅 胃三十 
仙-一 哩的費 用補償 

,而 乘搭此 車輛出 
勤的其 他纏員 i« 
十五仙 '一  I 埋的 减儻 


審 計官對 S 提 案意見 


-市 赛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S 提«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Ita^. 案如 被通過 , íftj 增力 [政 
JMÍÍ 用共 約三萬 七千五 元 , 其中三 萬元由 


按憒 稅獲得 。 據 一九七 七年至 一九七 八年物 
業{古 偵名錄 , 此 項費用 的增加 相等於 百分之 
八仙的 税率。 


85 


建議法 令全文 


S  • 

修定 法令第 1  15  —  7  7,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計 
年度 1  9  7  7  —  78, 市 憲章第 8  。  4  0  0  , 第 8  • 
401 及第 8  .  407 節' 什 項僱員 , 根據市 憲章第 
9  •  1  0  8  (  to 節, 依照所 述各僱 員最近 之要求 , 
反 映國 際金屬 版工人 工會, 第 1  0  4 地 方分會 所代表 
工人 的附加 率與工 作條件 

茲規定 : 

第一節       根據市 憲章第 9  •  1  0  8  (  ¿)) 節, 
法令第 1  1  5  —  7  7  ,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 計年度 1  9 
7  7-  7  8  , 市 憲章第 8.400, 第 8'401 及 
第 8  。  4  0  7 節, 什 項僱員 , 於 以修訂 增設第 P  á 節 
如次 : 

第 2111' 節 

本法 令他處 規定縦 有相反 之處, 依 照國際 金屬版 
工人 工會, 第 1 ◦ 4 地方 分會所 代表工 人之最 近要求 
, 該等 僱員應 有附加 工作條 件如次 : 

主常工 作日應 爲每日 8 小時, 自上午 8 時 正至下 
午 4 時 3  0 分, 毎週爲 4  0 小時 , 自星 期一至 星期五 

满師 金屬版 工入, 充 任工頭 職位或 任何其 他較高 
職位者 , 不論 所涉時 間之長 ^, 應得較 高職位 之薪率 

工作週 應自星 期一至 星期五 。 


現 行每日 $  2  0.0  0 生活 津貼費 , 應增 至每日 4 
2  5.0  0 七日 本位。 

所 有超時 必須係 在自願 基礎上 , 最少應 爲二小 

僱員於 7 日之 內應有 2 日休 歇.。 
合格 满師工 人應自 最高薪 金增値 率始。 
設置 惡劣天 氣免役 條例。  j 
做 超時工 作最少 4 小時本 巿縣應 付粲費 。  '; 
應 設輪班 差別, 晚 班或小 夜班爲 百分之 1  2  ,  4 
班或午 夜班爲 百分之 1  8  。 輪班 應指於 正規時 間後再 
立卽 操作及 下列所 示之一 定鐘點 : 輪 班時間 表不應 it 
於連續 5 日 , 所有輪 班時間 表祇應 於星期 五止截 

權員" I 其 操作少 於每週 4  0 小時者 , 不 應視爲 
分 時間僱 M 而應 有與 其他本 巿縣偏 員相同 之待遇 

本巿 縣應供 以所有 必要之 手工具 該工會 所代表 
之 循員所 自備工 具供以 保險。 . 

所 有酬償 率應係 按鐘點 制定, 而非 按雙週 或按月 

所有僱 員須於 舊金山 市縣外 地方操 作而使 用非由 
僱主供 應之地 面交通 , 或使 用其私 家車者 , 應 得車馬 
費 每英里 3  0 分, 自舊金 山縣地 界起往 返工作 地點計 
算。 僱員 之乘坐 爲搭客 者,' 往返 工作地 點計算 每英里 
應得 車馬費 1 5 分。  」 


住 


9 
) 

>宇 


選擧 站開放 的時間 是早上 七時至 
下 午八時 。 


86 


政 策聲明 : 國 際旅店 


U 


i^mmm  ::  一  &化 

三藩市 、 縣應 購 L 冒-國 際旅店 , 把 它修葺 符合民 居標準 , 然後 移交民 居局作 爲廉祖 


住屋? 


U 提案 

目 前情况 •• 堅 街八 百四 - fv^V 號的 國 際旅店 

, 是 -座 三層高 7 有一五 十個房 間的 私人樓 
宇 。 在 旅店的 4^ 被迫遷 出之前 , 該 旅店主 

要爲老 人及少 數民族 人上提 H 共了廉 租住屋 。 
旅店 的業. —ÍB 拆除 此旅店 , J¿U^ 該址 怍其他 
用途。 

提議: U 提案提 出以下 問題: 市 府應否 


講 ii 國 際旅店 , 並加以 修葺使 其符合 法定標 

準 7 交由 市平居 局管理 , 用作廉 租住屋 。 

如選民 役票贊 成此: 提案 : 卽主張 市政府 購置 
國 際旅店 ? 並加以 #"葺 , 使其 逝 《用 作廉祖 


如選民 役票反 對此投 : 卽不主 張市政 藤赛置 
國 際旅店 (' 


巿 審計官  John  C.  FaiTcU  就有關 

U 提: BTfh' 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兒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顷政 ^《明 如被 íiü 過 , 將 
一次 過增力 Í 败府 费用二  S  if. 十萬元 o 


據 一九七 七 年至一 九七八 年物業 稅名錄 
, 此 項費用 之增加 , 相 等於六 又百^  之七十 
九仙 的稅率 。 


U 提案鎌 被納 入選票 


U 提 案被納 入選票 , 是 於一  íT 沛憲章 
规定 , 准許 市參識 會中四 個以上 參威員 , 共 
同把一  íii 女 策聲明 納入選 


丄 丽 
&j《 


選民註 册官 於八月 二十九 日 ' 收 到五位 


市參議 員提出 的要求 , 將國際 旅館的 問題納 
入選票 。該 ÍÍ 溪 求係由 

Feinsteif»,  Francois,  Gonzales,  Molinari, 

及    von  Beroldingen.  五 位參議 簽署 ° 


87 


u 


成 u 提案 者之識 


目前 , 有五 千個家 庭在平 居局的 等候名 
單上。 在 過去五 年來: >  廉租住 居一所 也沒有 
建起來 。 租金一 再暴漲 , 人 人受害 。 卽使屋 
主 亦受到 懲罰性 的房產 稅而難 以應付 。 

在過 去十年 , 數以 千計的 住居單 位被拆 

毁,。 混 凝土大 廈和昂 貴的公 寓代替 了人民 o 
而這些 技術奇 跡所付 的稅款 ) 却極少 用於興 
建廉 租住居 。 在所謂 進歩的 名義下 ; 人民遭 
了狭。 進歩 每每給 人民帶 來苦難 。國際 
旅店 的中心 問題是 : 人 民的居 住權利 重要呢 

, 才 卯或大 企業有 高高] 頭上 的權: fU  。 
與歪曲 性的社 論相反 7 國 際旅店 的住居 
咅 15^ 並沒 有違例 ,這『曰1« 宇 的結構 , 堅固而 
又安全 , 並且 , 在住^ 管理下 ; 地 方淸潔 
而 又秩序 M  。 國際方 MM 美國政 府列入 
全 國歷史 性地點 名册內 7 顯 示其文 化意義 。 


lian 


Sai 
Wc 

Otan 
lew 


. —購 置這間 旅店或 其地段 , 將 i "歩邁 
認三藩 巿平民 對住居 之需求 。 就經濟 卜而一 

, 購買國 際髓是 十颁飾 J 是 一項: 
的投資 7 耠本市 增供了 一百 五十五 個極需 e^ül 
廉粗 單位。 所 收租. 金 M 付巿 司庫所 ^出〔^^ 
大咅 盼費用 。 廉 租住居 的需求 不會自 動消^ 
的。 


國際方 ffi 住客被 殘» 迫遷 , 更 進一^ 
突 出了廉 租住居 的需求 , 和本 市有關 當局對 
滿 MM^ 需 求的無 能爲力 。 

U 提案不 是明令 市政府 購買國 際旅店 ; 
但 投票贊 成這個 提案將 顯示對 廉租住 居的迫 
切需求 ; 並敦促 市政府 開始採 取具體 措施解 

決這 個問題 ° 請投 票贊成 U 提案 o 

、 '     國際旅 店住客 委員會 

丄 ntern'ational  Hotel  Tenants  Association. 


成 U 提案 者之論 


住居是 我們的 權利! 反 對强迫 拆散華 
卑 一一 馬尼& ^少 數民族 。 


亞裔 平等會 
N.  Diao 

Asiaii  Americans  for  Equality 

* 以. h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正 確 性未經 官方機 構査核 

88 


成 u 提案 者之論 


^^E  URGE  A  "YES"  VOTE  ON  PROPOSITION  U! 


請 •] 殳 票贊成 U 提案 


Lsian  Community  Center 
! ampbell,  Norma 
:ecchettini,  Christina— 
San  Francisco 
Women's  Centers 
〕entro  de  Cambio 
:han.  Diana  Ming 
〕hew,  Laureen— Teacher 
:hew,  Martin— Attorney 
;;hin,  Gordon 
〕hin,  Lonnie— Teacher 
:hin.  Phil 

Chinatown  Tenants 

Organizing  Committee 
3hoy.  Philip 
Chuck,  Rev.  Harry 
Colter,  Rossie 
Community  Educational 

Services 
Davis,  Georgre— Secretary/ 
Treasurer  O.P.E.I.U. 
Local  3  AFL-CIO 
Donlin,  Bert^-Retired  Vice 

President,  ILWU  Local  10 
Edwards.  Robert— President, 

Shipscalers  ILWU 
Fong,  Katheryn 
Gant,  Alvin— General 
President,  Niitional  Post 
Office  Mailliandlers  Local 
302.  Div.  LH'NA 
Gilman,  Earl-  President. 
Social  Services  No.  535 


Goodman  Building 
Tenant's  Union 
Helmick,  Barbara 
Hernandez,  George  A. 
Hing,  Bill  On g— Attorney 
Holtzclaw,  John 
Hutch,  Ella  Hill— Vice 
President,  Board  of 
Directors  BART 
Ishida,  David 
Ja,  Kew  Yuen— M  &  J  Co. 
Jan,  Elmer 
Jew,  Virginia 
Jing  Wu  Chinese 

Physical  Association 
Johnson,  Walter— President, 
Dept.  Store  Employees 
Union  Local  110 
Kerridge»  Kathy 
Kim,  Tom— Bay  Area 

Coalition  of  Koreans 
KiUgaki.  Nobuo 
Kojimoto,  Kathy— SEIU 

Local  535 
Kuroiwa,  Spencer 
Lee,  Carole  Jan ―  • 
Commissioner,  Commission 
Status  of  Women 
Lee,  Michael— Attorney 
Lee.  Pam 

Lee,  Patricia— Attorney 
Lew,  Eunice Teacher 


Lo&ue-Riskin,  Ruth ― 

S.F.  Gray  Panthers 
Low,  Tom ― Attorney 
Lowe,  Holland — Physician 
Lowe,  Russ 
McClain,  Curtis 
Mission  Childcare 

Consortium,  Inc. 
Mori,  Jeff 

National  United  Workers 
Organization ― Bay  Area 
Chapter 
Olson,  Reeva ― Office 
Employees  Local  3 
On,  Pamela 
Ouye,  Sandy 
Ping  Yuen  Tenants 

Association 
Prowler,  David 
Quan,  David— Program 
Director,  Asian  American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Training  Center 
Riskin,  Alexander— ^Chair, 

Gray  Panthers 
Ruiz,  Sam  〜 
San  Francisco  Wu  Shu 

Troupe 
Shek,  Lilian— Attorney 
Spikes,  Eleanor 
Stallings,  Randall ― 
Coordinator,  Unitarian 
Universalist  Service 
Committee 
Steele,  Percy  Jr. 


Suncin,  George ~ Horizons 

Unlimited 
Tang,  Julie ~~ Counselor, 

S.F.  Community  College 
Townsend,  Arnold— WAPAC 
Unemployed  Workers 

Organizing  Committee 
Vietnam  Veterans  Against 

the  War 
Wada,  Patty 
Wada,  Yori— Director, 

Buchanan  YMCA 
Waller,  Rich 
Wang,  Linda 
Wang,  Ling-chi ― Asst. 

Professor,  U.C.  Berkeley 
Wang,  Wayne 
Williams,  Cleophas 

President,  ILWU  No.  10 
Kay,  George— Secretary, 

ILWU  No.  10 
Wong,  Steve— Everybody's 

Bookstore 
The  Worker  Newspaper 
Xin  Hua  Mutual  Aid 

Association  . 
Yee,  Christine— Community 

Worker 
Yee,  Emily 
Yee,  Harold 
Yee,  Ruth— Director, 
Chinatown  Community 
Children's  Center 
Yuey,  Joe 
Zinn,  Lina 


請 席票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寫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89 


贊成 u 提案者 之論據 


我 們支待 國際旅 店住客 委員會 。 


American  Jewish  Congress, 

Northern  California 

Division 
Archdiocese  of  San  Francisco, 

Commission  on  Social 

Justice 
Art  Agnos,  Assemblyman 
Ray  Balberon,  President ~ 

Mission  Media  Arts 
John  L.  Burton,  Member 

of  Congress 

Gary  Borvice 

Robert  Covington 

Eugene  Coleman 

Rodger  L.  Dillon,  President, 

Local  87i  SEIU 
Rita  George 
Ron  Green 
Gil  Graham 
Terence  Hallinan 
Joseph  Hall,  President, 

S.P.  NAACP 

La  Raza  Information  Centei 
La  Raza  Centro  Legal 
Gordon  Lau 

John  Molinari,  Supervisor 
Jack  Morrison 


Harvey  Milk 
Peter  Mendelsohn, 

Commissioner 
Mission  Neighborhood 

Centers,  Inc. 
Michael  Nolan 
Jim  Queen 
Ray  Rivera 
Rick  Stokes 

Carol  Ruth  Silver  , 
Lillian  K.  Sing,  President, 

Chinese- American 
Democratic  CJub 
Donald  Stang,  President 
S.P\  National  Lawyers 
Guild 

San  Francisco  Council  of 

Churches,  Executive 

Committee 
Jack  Tru-jiJlo 
Arnold  G.  Town  send 
The  Rev.  Dr.  A.  C.  Ubalde,  Jr. 
Cecil  Williams 
Ruth  Wellinpcton 
Nancy  G.  Walker 
Margo  Warnecke,  S.F, 

LandMarks  Board 

Commission  '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i¿lh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溝査核 

90 


贊成 U 提案者 之論據 


^íMi^  i- 年来 ? 華埠: --一 馬尼拉 埠地區 

'Í 數 逾二 千五 mi/íi 舉位 的廉 租住居 被拆卸 , 
ítti'i 勺: i 和. 住居却 一所也 沒有. 建起來 。 曾 -一度 
I  iiirtif. 方街位 的.' 拉埠^ 區 , 被 人企業 
g 系統地 毀掉了 , 他們槍 購實業 7 拆 毁民房 

、 ,iHJM 屮心和 小商店 。 現 , 他們 EYi: 拆毁 
。 數」 -年來 7  111 於 種 族歧視 1 使 大多數 
人和 非律吏 人無法 在他們 的教 區以 外居住 

6  r 作 • 他們 的勞力 , 在美 PTi^TiT 店 、 輪船 
、 匸場 和農場 受到殘 酷刹' 削 • 富豪. tí 貿 , 却 

f 取. K 額利; 周 ; 他們支 ÍÍ 低 ftTJí  7 收 SfH.. 
7 提供 最. 乾 íY'J 教育和 iH: 會服 7'' 务 。 

逢旅 í?í 的住客 , Ifl 於這 稀劣况 , ^持 

•1  ; n 遷達 九年之 久 。 他們爲 了 反 抗富豪 -巨賈 

也們 和對, iH: 區 的侵犯 , 進行了    勇 的鬥爭 

7  im. 了全 數以 丙萬計 的人的 敬# 和支持 

。 叫 !7 《名 臂察 和縣勢 ? 耗費了 :     1-?!: 萬元 ? 

淺.》 ¿ 地迫遷 /年 老住客 •> 並沒有^**^*這場鬥 
。 每 II' 人民 爭取合 理的' II 活 〕 富豪 賈總 


是說耗 費太大 , 但結果 是人民 吃虧而 富豪. 巨 
賈却坐 食以肥 。 今年 ->  屋主又 面對地 產稅增 
加 [手 b 、之九 7 而 大企業 却獲減 稅百分 之十至 

二十 。 老年 人和窮 苦工人 極需的 會 服務又 

被削減 ? 與 此同時 , 數達三 千萬元 的稅款 ? 
却用 於償付 銀行所 持有的 市府公 債利息 • 我 
們認爲 , 銀行及 大企業 應負起 支付廉 祖住居 
費 用之責 。 自他 們的利 潤中徵 ii^ 稅款 ? 而不 

應自我 們的工 資中徵 收税 i  。 

四海投 資公司 及其他 大企業 , 會 對選民 

說這個 案侵 犯了私 有财產 7  'SíQ  了 人民擁 
有房 虔和其 他物業 的權利 。但 問題的 關纖不 

在於 人民的 擁有權 ? 而是在 於 大企桊 把人民 
趕出 街外》 拆 毁他們 的家7 而 藉此攫 取利潤 
的摧利 我 們必須 反抗。 我們 需要更 多的廉 

和. 住 fí^  。請投 票贊成 U 提案。 

Paulette  Liang,  spokeswoman   發言 人 

支 持國; 祭旅店 與勝利 ;樓 工人委 員會 
Workers  Committee  to  Fight  for  International 
Hotel  and  Victory  Building  397-0629 


* 以 ll 所載 之論據 , 係 怍者個 入意見 , 其 正確性 未經任 何官方 機構; 

91 


在三藩 市有更 多的廉 租住居 , 這是  Í 艮好 
的 主意。 但購買 國際旅 店則是 很壞的 主意。 
把這座 巳 宣佈不 適宜居 住的七 十年的 舊樓買 

過來和 改良宅 y 將 耗費. 數以百 萬元計 的稅款 
。 最多只 不過容 下一百 五十名 住客。 所有三 
藩 巿居民 y 那 些急需 像樣的 廉租住 Mi^ 人 , 
和那些 必須資 助宅的 納稅人 y 都應反 對這個 


十名住 客之中 , 許多巳 遷居堅 尼街 另一, 
店 , 距現 址以南 俊 幾 個街门 。 迄 今爲止 
有他們 堅稱要 住在國 際旅店 。 


及 


I 


買 下這間 旅店所 費浩大 。 與金 融區爲 
鄰 , 離環美 ' 金字塔 " 摩天大 廈僅四 個街位 
。 這個地 區的地 價高昂 , 市政 府將須 支付行 
率 。 購置這 塊物業 , 可 能需時 數載) 以待法 

庭判定 市政府 所須付 之價目 o  —俟該 物業購 

下後 y 將耗費 數以十 萬元計 的巨款 , 用以修 
葺 這座樓 , 使宅 符洽市 政府的 衞生和 安全法 
令。 如要 符合目 前的防 震標準 , 又需 裝修內 
部和重 建整座 樓宇。  ' 

但是 7 浩大 的耗費 和長年 的拖延 , 還不 
是購 買國. 祭 旅店是 壞主意 的理由 。 旅 店內四 


有 數以千 計的三 藩市居 民住; fr: 貧窟 , 
爲 了這一 /1、 伙 人而耗 費數以 百萬元 計的. 1-1 

, 是 否明智 之擧呢 ? 市政府 現擁有 許多英 P 
的空地 , 把有 價値的 商業地 產稅款 棄之不 

3 是 否明智 之舉呢 ? 能夠以 比購買 Nil 際旅 
更 少的數 冃興建 更多史  新民居 , 却耗 
稅款用 於一座 只能住 這麼少 人的殘 舊樓' 十: 
是 否明智 之擧呢 ? 

我 們認爲 這是不 明智的 • 我們呼 籲你: 
求 最佳的 •>  « 稅款可 以買到 的廉' 和. 住居 
以滿足 所有人 的需求 。 請投 票反對 U 提案 

James  Prisin-Zano 
Former  Regional  Attorney, 
Federal  Public  Housing  Administration 

聯邦 公共平 居署 
前地 區律師 


* 以 丄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確^ 經 0:^ 可 官方機 構査核 

92 


政 策聲明 :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政 策聲明 : 

二藩市 、縣應 恢復、 重修弗 萊沙^ 格泳場 ( 
, 使它能 Pi 度 公用? 


Fleishhacker  Pool 


V 提案 

i-j 斷, If 况: 位於 三藩! U 勒物 ÍSl 及 A: 公 路之間 

\  fj  Fleishhacker  1'"'! 游泳池 , 是 -九二 五, 手建 

Í 築的。 此游 泳池可 容貌 札'' <ír 萬加 。  一九 

匕一 年》 111 於 污水. 山逢 ií^: 滲人》 染污 泳池的 
'K  , 衞 免局; 3 之關 Í 豹 。 該泳 池現擱 摄不用 。 


t 

'i 


! í 


提議: V 提案請 選民表 示意見 7Fkshhakei^Pool 
游泳池 應否加 M 修復 , 再 M 用 -  '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意巿政 府修復 
Fleishhacker  Pooí 游; 泳. [也 « 

如選 民投票 反對此 提案: 卽不 同意市 政府修 
複    Fleishhacker' Poo! 游泳 池。 


審 計官對 V 提 案意見 


l|j^¡;¡Íi.1'í  John  C.  Fanell       就:^ íii] 

V 提:^ 叫』 財 政之影 =^m^S^M  1': 

本人 爲 , 此项政 策々? 0/1 如 被通過 ' 將 
增飾 |/ 府! 約一千 一百萬 元修很 及 被现 
Fleishhaclrer        íi;: 泳池 備 íi^f 川 , 及毎 


年十 六萬: 

根據- - 九七 七年 —九 七 八年物 業估價 
名錄, 此功 增加的 费用相 等於二 +九又 1Í 分 
之八 十八仙 的稅率 (修 復及整 理費) , 及 
分之四 - Í   •: 仙 的稅率 ( 每竿 維修费 ) 。 


V 提 案怎樣 被航選 


V 提 《、黎 WiAíig;^  > 是 111 於- -írtiIJ)¿c'i'; 
規 W, 小; li 卞 'fii 參 級《》 屮叫化 以 參; Í^U' 共 
li-^m —: 政 納入; 漂 。 

fíKíM^tVij^ 八月 二十九 1:1  , 收 到山七 

位市 i:üftníjiHmi 勺要求 , 將卯 《í ^沙克 格游泳 


西 


池的 lAHi^' (納 入選 。 該 Sí 要 求係由 

Feinslein,  Francoi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及   von  Beroldingen.  七 位參調 


93 


自一 九二五 年以來 7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Fieishhacker  Pool        ) 便是一 個 歷史性 

的界標 。 雖 然是屬 於三藩 市的全 體居民 y 

可惜 從來都 沒有熱 的人負 責把宅 管理好 ° 

那 些名義 上身爲 托管人 y 經 常對待 比童話 

中 的灰姑 娘所受 到的虐 待更糟 • 我們 旣是這 
個 游泳池 的主人 , 現在必 須制定 我們自 己的 
政策 , 以 使用這 個唯一 屬於我 們的游 泳和跳 
水設備 。 對 動物園 公司那 種損人 利己的 、 轉 
移人們 注意力 的論調 , 我們不 應受愚 。 ^ 

H 公 園部的 糊塗管 理人竟 ME 這個如 果管理 

得好 、 數 以百萬 計的人 都獲享 用的游 泳池地 
段 , 免 費送耠 一間私 人公司 , 主要用 作龐大 
的商業 動物園 的商業 停車場 ) 而免受 公共的 


管轄 o 因此 , 反對這 個提案 ; 是間接 由康樂 

與 公園部 資助的 7 而康 樂與公 園委員 會拒絕 
考慮安 置於新 的地點 、 或甚至 計劃設 匱類似 
的設備 , 則是極 虛僞的 。 作 爲公民 1 我們應 
該 堅持要 求把我 們的游 泳池恢 復爲游 泳池和 
跳 水設備 。 重修 工程用 費可由 二百五 十蓽元 
至我們 所能同 意的數 ñ  ?  Í 隨是 以後的 á 定 

° 挽 救我們 的泳池 。 請投 票贊成 V 提案 。 

三藩巿 獅#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Kamini  K.  Gupta,  Chairman 
San  Francisco  Council  of  Lioxis 
Clubs  Fieishhacker  Project  Committee 
Charles  W.  Meyers,  Member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FLEISHHACKER  POOL 
挽救 ti 界 最大的 內陸游 泳池! 
市政 府計劃 把我們 唯一的 奧林匹 克面積 
的游泳 池拆毁 , 代之以 巨大的 不需要 的耗資 
三百 萬元的 停車場 ; 我們應 制止這 項計劃 o 


聯 邦資助 將減低 市政府 的經費 o 蘇特勞 沐 

浴和 遊樂場 , 我 們已經 失掉了 ; 請投贊  ^票 
! 保 留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  挽 救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委員會 

Committee  To  Save  Fieishhacker  Pool 
Michael  Nurre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94 


反對 V 提案者 之論據 


請投 票反對 , V " 提案 
一  íiri 象 一 無用 rfi] 累费的 擔 
卯 菜沙^ 格游泳 ñfe ^—楼 Ú 象 --- 無用 
貧的 t 《擔。 早於許 多年前 , 人民 便投票 
"否 決'' ^了  1 因 爲這裡 太冷7 他們都 不來 
泳了  。 耗费. 一. 千 nñ" 萬元恢 開放 弗萊沙 
¿ 格 游泳池  >  是 極不明 智之擧 , W 爲 — - — ■: 藩市 
p,K 早 已知道 , 這個地 方極不 iiTttffl 於塞外 
5^ 泳設備 。 我 們决不 能再; 5: 蹈 溢徹。 

誰出 錢支忖 ? 

我 們-巳 經知道 , 只有 爲數很 少的^ 藩市 
号民使 用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仴 - •: 藩市^ 體 
3 民却賢 i: 付 數逾: '- 千三 ñ'M 元的 1 1: 款才能 
!!. 它: 乐: 修開放 。 此後 , 他 們每年 支忖. H 
X  ■>  )fl 於繁複 的維修 C 程 ->  以 保凝; Í5 符合今 
1 的 公共衞 化標, 。 我 們小需 要一倘 只有少 
特權人 物才用 的游泳 設備。 áiíj 物 1 句 YHi4^iM 


之內所 招椒' 人比 弗萊沙 克格游 泳池在 í6 的 
最後 一年全 年所服 務的人 還要多 。 

動物園 需要這 塊土地 

現在 是給三 藩市動 物園一 個機會 的時候 
了  。 動物園 屬於三 藩市全 體居民 。 每 年約有 
—百萬 人參觀 動物園 , 不能 搬去別 的地方 

。 恢 復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是 和動物 園需要 
幅地 安置動 物直接 衝突的 。 動 物園已 經開始 
建 新 的博物 學展覽 , 這對保 存我們 那些遭 
到危 險和威 脅的野 生動物 , 十 分需要 。 這些 
動物 ; 如果沒 有我們 的幫助 , 是不能 生存的 

。 動 物圜需 ra 塊土地 1 三藩 市不需 要另一 
隻 白 象 一一 無用 而累贅 的負擔 。 

請投 票反對 V 提案。 

三藩市 動物學 會主席 

San  Francisco  Zoological  Society 
James  J.  Ludwig 
Chairman  of  the  Board 


I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作 者個人 i 昆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95 


反對 V 提案者 之論; 


請投 票赎、 丫提案 
二千三 百萬元 復用費 
' 恢復使 用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估 計所霄 
工程 費將達 二千三 百八十 萬零一 千九 百三十 
三元 。 這是一 拿巨款 用於一 備 接泳池 , 這個 
游泳池 在宅最 後一年 開放時 只吸弓 Í 寥 寥無幾 

的 游泳者 o  ― 

游泳 池近海 , 由於天 冷風大 ,是 三藩市 

最 不適宜 作室外 游泳池 之地區 。 一九 七一年 
, 正因爲 前往游 泳者人 數太少 , 每個 游泳者 

耗費 市府二 元六毫 管理費 。 

反對 "V  " 驗 ; 解動 物圚利 

、、f 提 纖阻止 了動物 圜執行 其總計 
劃 , 並且阻 碍了藝 置資助 用於改 善動物 
園 , 包括廢 水管理 irílW  o 如果 三藩市 要有一 
個第 一流的 動物園 J 游 泳池這 塊地段 就極其 


反對 、、'  v  "提案 7  4# 昔比 


自弗萊 沙克格 游泳? ífc^ 九二五 年建成 
以來 , 市政 府已經 興建了 許多街 坊園她 笼泳 
池 , 長年都 可享用 。 這些 游泳池 ; 爲 三藩巿 
居 需 勁&務 • 如果巿 1、 有認 爲需要 
興建 一個大 的室夕 1^ & 泳池》 有 許多更 適宜的 
地 方可以 興建的 。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的用途 
) 早 Qii 時。 耗費, 項把: ^恢 復使用 , 是極 
不明智 之擧。 


Eugene  L.  Friend  丰席 
President  ' 


贊助者 •• 


Loris  DiGrazia 

Msgr.  Peter  G.  Armstrong 

Tommy  Harris 


Ms.  Lidia  M.  La  Garda 
Mrs.  Amy  Meyer 
Lucien  A.  Sabella 


f 


* 以 Jl 所 tfó 論據 7  # ^者個 入意屍 , teíi^ 經任 4 町官方 胃査核 

96 


政 策聲明 : 淸除 廣吿牌 


■  一 I— 


政 策聲明 : 

l1í 每 議會應 ^制 定法 íl^  , 使那^ 與若 千地區 無關旳 廣吿牌 , 待 廣吿公 司在一 定期間 

內 í'、]^iLim「í 「航後 ,卽 斬予以 淸除? 


簡 化選票 委員曾 Z 力、 


提案 

Ü 前 tfií 况 : 除 些特 :42 標 以外, 三藩市 
多數 商業! 容^ Ü^l 衝: i ^化' 牌 。 住宅 íiOIU 禁 
止腐 (*?^牌 的裝置 ° 

提, 1:  W 扱 案要求 i|i 參棄會 禁止; í^F 市 內裝罱 
任 í;Uj;Í!m¡ "脾 , 並容 (努牌 維有者 得回誠 
齊 所値的 。 此 i:ñ,ÍÍlj 令:' 用於 某公 


司; 鍵宇 上裝置 有關該 公司的 。 

選 民如投 票贊成 W 提案 : 卽主 張禁止 在三藩 

mm:mm  , 並給 予廣: #牌» 者 得回其 
投資所 値的? 寺間。  . . 

選民如 投票/ 文對 W 提案 : 卽不 主張禁 止在三 
藩市裝 匱 任 Mtí 身牌。 


審 計官對 w 提案 意見 


lij-íii-iil  Ví       John  C.  Farrell         就 W 提 

^對市财政之^^|(')  ,  #</ów;y.ín  >' : 

乂:、 入 Mn  ' 此: 提' 綠 n 被 ¿iii^^^ ,  ifn 市參 
¡mí) 化 i 佈法令 , ? ÍÍ; /「取 iKií 所心裝 ¡「f 在非 本址 


(mm , 在一 年內轉 »吿)1^1^1 的費用 

, 估針市 、! ái^ 府每年 約損失 收入三 萬七千 

元。 此 ífi 收 入之損 失相等 之一 仙的税 


率 


W 藤 怎樣被 納入選 


W  :^M^mAmí::i  > 是山於 一頃市 

售:, Wí''iti^^^M- 倘以- L 參纖 , 共 
同 í¿.-í!: 麵& 謹入撰 M  o 

册' fV 於 八月二  ¡-I  I  , 收到 Ü1 五位 


市參譲 貝提出 的要求 , 將 廣吿牌 的問 題鈉入 
i?^^  。該 ííi 耍 求係山 

Feinstein,  Molinari,  Nelder,  Pelosi; 

及    vol,  Beroldingen.  五 位參議 貫簽署 。 


S7 


贊成 w 提案者 之論據 


三藩 市居民 爲改善 和美化 我們! 坊和 
提 高本市 獨特的 景隸的 吸引力 , 作了 很大的 
努力 , 結果導 致住宅 區的分 區限制 , 私有爵 
屋和 商業樓 宇的重 新裝修 «刷 ' 植樹 , 和 
恢 復市容 的魅力 與安居 的環境 ' 使本 市享有 

盛名 o 

這項 改善計 劃的主 要障碍 ' 是爲 數一千 
二百 至一千 五百的 廣吿牌 ' ^們 支配 了本市 
的許 多街道 、 山頭 、 屋頂和 快車道 ' 阻擋了 
我 們的灣 景和使 居民感 到厭鎮 。 許多 都是不 

端莊的 普通的 木框廣 告牌' 而是 ií 型 的陳列 

, 配 以不和 諧的、 日 間發»1 目的解 • , 並 

裝飾 m 燈 , 以重金 Ji 上 剖健築 來支持 o 

如 果我們 去參觀 la^t: 盛 頓這樣 的城市 ( 
該 市已經 淸除了 所有廣 告牌) '我們 就會發 
覺這 個沒有 廣吿牌 的古老 的城市 , 是 如何地 
醒目和 美觀。 許多街 坊和針 厕認爲 , 越來越 
大的 、 更强力 人的和 更具侵 擾性的 廣告牌 

• , 使 市容黯 然無光 , 大 煞風景 o 

遊客 來三藩 市參觀 , 爲什 快車 道旁 
以 龐然的 香烟和 烈酒廣 吿牌 來歡迎 他們呢 ? 
三 藩市的 美景和 壯麗的 建築物 , 爲什 麼要讓 


1 

I 

發 光刺眼 的油漆 招牌所 損壊呢 ?  mm.mi, 

的!^ Í 多利 亜式樓 宇旁邊 , 爲什 ü^lii; 站髀 

雌盖?  ^ 

'     解 決問題 的答案 , 在 於如果 三藩市 ijiís!; ; 

都認爲 胃成 了人 人憎厭 、 礙觀 瞻的韻 : 
物 , 那我們 就有資 任根據 政府的 權力跟 J 
的保證 將這讀 吿牌予 以難 o  1 

取締離 脾法锢 I 起了 束师 勸雄厚 ; 

的廣告 政治^ 的 反對。 üi 践法例 『腺 í 立 1^:  ■ 

此 被拖延 了一年 , 雖然 該法例 了數 十僩 ' 
街坊 組織、 民間 闺體、 地方 商人的 支持。 正 
是因爲 M 樣  >  我 們向三 藩市選 公 聽倘政 

策性 明。  i' 

請到外 ríiiM '後 , ? 訴 我們你 的決定 

吧。 

Supervisors        市 參歳員 
Ronald  Pelosi 
Dianne  Feinstein 

Alfred  Nelder  . 
John  L.  Molinari 


* 以七 所載 之論锋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 核 。 

á8 


m  w 提案 者之論 


三藩 市之內 J 廣吿 牌超過 一千二  ñ "倘 ' 

íl 二: i 《少 it 力 II 五 -卜個 。 M 践 鹿然的 、 燈色耀 

的廣 告牌, 觀感上 染 了我們 的城市 , ^ 
^^?蕭市卖膨1溶力1以避兌的恥辱° 下茂 

蕃 市最大 的企業 ——― 難梁 , 就要有 
fl/;13U 入勝的 城市。 "麟^^>^?^到投票通 

ísJi  yj" 以訂 立麵 , 取 teJy^iH 撒的) ¿"í 佴牌 

在 又力' 呢? 提 衆通過 

三雜 市所 引起的 經 濟影响 , 將是微 乎其微 


根 彼法例 #¿)Ü  '  •liU^i'ií 斤牌 丄人足 受 


到公平 對待的 , 因爲廣 告牌的 成本可 以從七 
年至十 年的轉 讓過程 中獲得 補償。 歷 經數年 

的 努力、 法令與 訴訟' 三 藩市仍 未能取 廣 
吿牌 , 雖 然其它 著名的 遊客城 市如夏 威夷及 
華盛 頓首府 已經完 成這樣 的工作 。 

請投 票贊成 W 提案 , 爲三 藩市市 容爭光 
。 道 就是你 的意見 , 使 用你的 權力予 以管制 
罷。 


Dorothy  Erskine 
William  D.  Evers 
Ann  Foprelberg 
John  H.  Jacobs 


Jude  Laspa 

Marilyn  (Toby)  Levine 
Peter  McCrea 
Claire  Pilcher 


請細 讀 


請 席票 


* 以 h 所載 之論槺 7 樹 乍者個 入意見 7 其正確 性未經 可 官方揖 構査核 


90 


反對 w 提案者 之說據 


問; W«;,  H -  「。, 一回 


入 íi -、  11】 

> 兼 且 WM^l^ 款 予以拆 fó; 。 

問 : 什 |15是. 「轉 ¡;)Ü  ? 

答 : 如 果市府 要你轉 譲你的 物業或 生意, 就、 

等如: ía':í;"í'í:: 取 - 一市 府只任 [^|你^二冗':: 多 

-mmi  , 卽赵 tí 定多少 個年月 , 然後 
te 可也 C 

問 : 此提凝 n 何執 行呢 ? ' 

答 : 招:: 溯過後 , líH^ 牌: K 人規定 要拆除 

鹿 4» 及 牌架, 部 rm  。遠者 入獄、 

罰 款或兩 者兼施 。 

問 : 廣告牌 :- 人承 受什麼 損失呢 ? 

答 : 廣 m 主人 們的損 失包括 數以" ñ" 萬元的 

商 梁投资 、 mira 本身 的職 業與及 爲他們 


問 : 本 市有什 M 失 ? 

答 : 本' 失去 • -種通 訊媒介 , ÍH 稀媒 4 

但: íj' 內容 ' MHUm^ñ  , 並 M 市 W 
.     種富 色彩的 、 美観的 調劑 。 藩市 t^í 

喪失了  iíi 朌的 歴史 傳統。 

數 以百計 ñ 浪 It , 原先 從廣化 • 牌公 í^a 
到机金 的收入 , 將於银 巧^:^:^ 超 

萬兀 的收入 。 ríj 府亦因 报失了 - 、í^!í 


1| 


/.-A- 


那 ES  w 提案的 M 義是 什麼? 

W 扱架是 市參議 會幾個 人 I  -nmm 

提出來 、 待虚 íii¡j 的做? 方式 , 
予! 1:5 償 的索取 物業。 很 简單, M-^M 
平的 。 ilíS: 票]^  W 提案 , 這 提案是 ( 

誤的 。 

Arthur  W.  GofF,  President 
C.S.O.A.A.  ' 

-  主席 


I。 


I 


貝: 
作 

提: 

,外 
,包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確 I 生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100 


反對 w 提案者 之論; 


我爾 --卿 參顧將 W 提衆納 入選票 

$ 到]: ^名 其妙。 三 藩市市 民並不 想把廣 M 卑 

' ,:í 趕走 , 所以只 宵!^ 歸結於 市參講 員提出 
'提 案是 W 私人 的政治 ñ 的的 。 


I  三藩市 是一個 「人 人容 愛的 城市」 , ñ 
I: 世紀 初開始 , 廣吿牌 已成爲 王藤市 的傳統 


目 前並 #1 澄據 證明腐 货牌; f  í^í 交 通安全 

tf4í#W~'j  I 起 it 客反感 及降低 4'》 虔憒値 
;等 o 我 們鱼】 知道 W 提案 _f 減少 工作額 、 收 

íW  、  ¿íSlíí —稀 三雜^ 慈善機 構與) 區 


圑 體皆可 應川的 、 寶 i^i'i^il: 會性 、 政 治和公 
共的廣 吿服務 。 

我們呼 編所有 Í 湾想 一想的 三藩市 選民與 
我們一 起投票 raw 提衆。 


市參畿 14 

Supervisor  Peter  Támaras 
Supervisor  John  Barbagelata 
Supervisor  Terry  A.  Francois 


II 


反對 w 提案 者之論 íj 


現在 j^rk 三藩市 市參談 # 應該開 ^éitr 本市 

! f 給下降 i'f; 威業率 點责 任的 U 浸了  。 就當 

討論如 何解決 失業問 题之時 , 有 些市參 

竟然把 W 提笼 M 選票  >  丢棄了 無數的 

:作額 。 

W 提案 將一槪 消滅三 藩市的 廣化- 工業 。 
f 提 案除了 撤掉) /i' 浩 牌公司 勤懇工 作 M 
:外 , 許多急 需工作 者無工 i^í 做 , 這些 

、包 括木匠 、 汕漆匠 、 貨運 工會: n 人、 勞工 
mmxA  、畫 家、 秘書、 推銷員 、 會計師 
i: 賴 iii^ 紫職 員等。 

W 提衆艰 不么> ^地 t 隨三 藩市單 獨一個 
:: 業 。 有誰知 道下一 次 那種職 業會遭 5^  ? 

Í 會有多 少工作 因 參議 員興之 所致 íío 被 

* 以. t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一筆勾 i 妮? 三 藩市的 勞動居 民眼兒 政治辭 

^二大 談如何 解^ ^業問 题 參議員 , 轉 

頒 又搬出 裁撒 職位的 W 提案 , tí 經感 到很厭 
倦 。 這 市參講 員理應 給三藩 巿製造 工作機 
會 , 而 不應摧 殘幫助 提供工 作的商 業經營 。 


提案 


W 提 案是反 XA 的 ° 請投票 Kit "  W  " 

Stanley  M.  Smith,  Secretary-Treasurer 
San  Francisco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r, 
Trades  Council 

三雜雜 十: 及 建築行 業歸會 

秘,— 嫩 

John  F.  Crowley,  Secretary  San  Francisco 
Labor  Council,  AFL-CIO 

美國 總; E 會三藩 市勞工 理事 會秘書 

.Tack  Goldberger,"  President 
Joint  Council  of  Teamsters 

货運 工會, 合现寧 會主席  , 

其正確 1tt 經 fírfsi 官方機 構査核 。  ' 

101 


反對 w 提案者 之論: 


美國 廣吿協 會歷來 用了不 少時間 , 爲三 
藩 市許多 非牟利 的 慈善和 社區圑 體爭 取免費 
公 共服務 廣告。 我 們亦焉 這些公 與志 
願 性市民 圑 體向 各種傳 播媒介 爭取免 費廣告 
位置和 時間。 毫不 例外地 ' 廣 告牌工 業在過 
去七 十五年 很願意 的爲上 述團體 提供了 免費 
離牌。 

以下 的組織 與社區 團體均 在一九 七六至 
七 七年間 , 從三 藩市廣 告牌工 業獲得 免費公 
共服務 廣告: ,  . 
美國 民權自 由聯會 —— 法案日 


美國紅 十字會 


加州牙 醫協會 

加州公 路巡警 「  5  5 就是 5  5 」 
加州傷 殘人士 援助會 
加州教 師協會 


近 代聖人 耶教會 

女童 營火會  ' 

漁獵部 

復 í!^ 節 郵籤會 

麋 tí '會 「向 國旗 致敬」 

聯邦房 屋城市 發展部 公平房 屋計劃 


售意 慈善: m 
國家 護衞隊 
灣區俄 國猶太 理事會 
聖路 加醫院 
猶太福 利協會 
mm 
一 九七七 年八月 

服役海 皐陸戰 隊的" ittb 黑人 
Iff 侖 布騎士 慈善會 
傑麗: 路易士 電視募 捐節目 
全國秘 書協會 

救世軍 • 

三藩 市美國 童子軍 ' 、 

.三 藩市市 民聯會 

三 藩市狄 . 摩利會  : 


三 藩市交 响樂圑 
聯邦 能源管 理署一 
N 道 十字軍 慈善會 

基 督教男 靑年會 
加州 饼計劃 
加州護 士協會 
迪蘭斯 街輔助 奢"" ^'1 


「切要 省油」 


傷聘 傷殘者 


1 


❖ 以 .ti 所載 之論據 , 係作 者個入 意見、 其正確 性未經 ¿ 何官方 機構査 核-' 

10  2 


聯合 大學基 金會—— 「智 能罔顧 

多 PÍ 惜」 

「要 安德 h 帶」 

省市勧 物阁^ 員會 
鐮形 血摊 贫血 硏究 會 
i#H 衞^ ÍÍIS : [: 業癌症 

^ílMfe 不 表示: h 述所^ 阒 體或其 成員將 


與我 化^ 同投 票反對 W 提案 , 但我們 知道他 
ff^ 推 展的工 作之中 , 對廣吿 工業耠 予他們 
的 助力是 感激的 。 

AMERICAN  ADVERTISING  FEDERATION 

美國廣 吿協會 
Georgette  Soulie 

Director  Western  Region  Services 

西 部 服. 務 主 任 


反對 W 提案 者之論 


我《 


關心 W 提衆 在患 法上及 法律上 


、:帶 íi<Kí 義。 任何斷 然地取 締言論 S 由的 
j 钐 式农如 鹿吿牌 , 都 ^ 蘭遠 犯了 憲法第 Hi 
¡fT 衆, 幷危 二恵. 到三 藩市 市民在 憲法中 所規定 
fe  ill 議 j。 


w 提案反 映了劍 固謀私 利的市 參議員 , 
口稱保 障所有 三藩市 市民的 權益, 却 對加州 
^■1 與憲 法置若 罔聞。 我化 籲本市 市民, 
珍視 言論自 由以及 之下平 M 障的 權利 
, 與我 們聯合 /l^^m  W 提案 。 


這 #腺 衆 與本州 法例亦 有直接 抵觸。 加 

l'lfS 外腐吿 法( S5200 節 ) ' 及在 商業及 
歸 f 細 S52  26 節纖 如下 : 

「 产3 外 设"^^,是 ^商 及銷售 功能與 及全國 
i 港濟 fé! 有成 體不町 缺的— 部份, 應予 在商業 
I 也 區設置 , 幷應 根據公 衆利益 加以合 理管制 
J 


秉行 言論自 由律師 


LAWYERS  FOR  FREE  SPEECH 


R.  Barry  Churtop 
Margraret  H.  Edwards 
J.  Rodney  Johnson 
Hon.  Frank  B.  Blum 


William  J.  Dowling  III 
J.  Raymond  Healy 
Peter  L.  Muhs 
Paul  M.  Hupf 


❖ 社 所粒議 , 膽#^@ 入舰 y 赃 未經 ffi^ 官 據鞍核 

103 


(上 接第? 5 頁)  i4  B 提案 全文 


此 項公債 應係一 分批掘 還形式 與性質 , B. 應付 不超過 
年 息八厘 之利率 , 每 半年支 付一次 。 

於 該提案 所投贊 成票與 反對^ 應分別 計算, 三 
分之 二合格 選民於 該提案 投贊成 時 ' 該提案 應視爲 
經予 接納。 

第 七節 如 於此特 別選舉 中 苜 .-:■. 分之二 選 民投第 
-節 ("b) 段所載 消防系 統改良 公債案 贊成票 授權增 
負 保付偵 務則此 項提案 應視爲 受選民 之接納 , í【í 以發 
行公債 以支付 所述之 fb^ 政改 良費用 ° 此 項公債 應係- 

分批攤 還形式 與性質 , a 應付不 超過年 息八厘 之利率 
,每, 年支付 一次。 

於該提 案所投 贊成票 與反對 票應分 別計算 , 存二 
分之二 合格選 民於該 提案投 贊成: ^時 , 該提案 應視爲 

經 — 接納。 


íií 八節 所述公 Í/Í 木利之 ¿ 付, líUü 該 公 
/,íf 結 , tiiíüffí  、 縣 Hi 仃; li 夠之 项 檢充以 應,; i  W 公 
之淸 償木利 , iff 參, 继 應 itifi 所規 ^之迎 川賦悅 
, 制' ¿ '通 川悅賦 , 收足 夠之稅 项及時 以應 此.. 
公 偵依約 S 木付 Ü 、之; 、 

第九節 此 法 令應於 ?藩 iff  、縣發 之 (藩 
觀察報 战 fc^ 少 ü 天 , -次 , 此項 fillip 應視爲 ||| 
頃 選舉之 公 í^í  ;  乂 規' aL' 於 :• 藩 1 1/ 觀 察報之 公 Í tf 中 加 J 
西班牙 义及' 1 1 夂 义 í'j  M  m 此 法 ^ 之 í^tj 班 牙夂 木及巾 
木經 張貼於 líj 政廳; -  ; /L^ifj 參, 践會。 乂, 此 法- 
應最少 t 入化入 -次 战 - 'éí 成 多家於 :. 藩 ifí  、縣 I 
版 之中义 II 報 ; 及 應於在 :. 藩 IÍT  、 縣 出版之 內-班牙' 
報之 仃充份 發行額 ñ.KiA^ 次 。 此種 iffiJifE 牙 夂及屮 : 
之 法令應 張貼於 市政廳 ííi  一-  -  £^^|^參,11會,,,1^處 


(上 接第 34 頁) 


C 提 案全文 


■  (接 上第       真)       選民, 注冊 官將負 

責 發出選 舉通知 , 指定選 舉區選 擧站的 地點和 監選人 
員, 並於 或大約 於一九 七七年 十月十 51 日在 -:- 藩 iP" 
觀 察報" fil 登 有關選 擧區、 選擧 站和監 選人員 的更詐 
細 資料。 

vd)     市普 選和稅 收公債 特別選 舉所共 ffl 的選 
票> 須依法 把該提 案印備 如下: 


機場  三藩市 、縣 機場委 

稅 收公債  員會' 按照- 九四 - 
年稅收 公債法 , 應否 
發 行稅收 公債, 木金 總額九 千萬元 
,用 作購置 興建 改善和 發展三 
藩 市國際 機場的 設備, 包 括修建 
個工業 廢料調 ffl 廣 , 機 場擴建 , 改 
建 和裝修 , 行李装 卸設備 , 候機室 
, 停機^  , 行人通 遒設備 ' 停車設 
備 , 工程和 設計費 , PJI 及 其他項 f- 
和 三藩市 國際機 場所 需的 物業和 建 
築物? 


贊成 


反對 


的 , 應在選 上所 a  "  R 成 " 卞樣右 旁的空 格上^ 
X 符號; 凡反對 id 個 fó'*; 的 ,應 在選票 上所, 往 " 反: 
" 字樣 íí'gf 厂 4? 格上盖 •  X 符號 " 選 L 《如川 缺席選 
', 可用鋼 líiíKííV ,剖 - X 符號' 以^<  " 赞成 " 成 " 

對 " o 

如 果是採 \\\ 在 選 :?^- 1-. 打 孔 的 /」 式 進行 選舉, 選. 
應 在選票 上所註 " 赞成 " 卞樣右 旁打孔 , 以 小 " 贊 
" ; 或 在選: 上所 {5^對 " 字樣^"{旁打孔 , lii 不 
反對" 。 

如果 是採) 投; 5? 器的力 xUifíil 舉, IW 應把投 
器作好 安排 , 投 器上 顯現/ 卜: 卡紙 L'iUt; 他質 料的提 
聲明 , 使選 民進行 投票時 , "Í 在 " 贊成 " 卞樣 上拉 
操縱 fíi ' 以示 " 贊成 " ; iíí 在" 反對 " 字樣上 í、>:  K 
縱梓 , 以不" 反對" 。 投;? ^ 器上 顯現花 IV 紙 tiSUt 他 

料的提 案聲明 , É 要,; ñ 作如" F  :  ―  

九 T- 萬元 機場稅 收公債 
ffl 於三藩 市 國 際機場 
iá 個 投., -機 和所進 行的投 预備 T. 作 , 應依法 Í 


2,  I 

II 
* 

; I: 
II 

%■ 
\1 


1% 


(1 


CO     每 個選民 凡赞成 發行稅 收公債 ¿I 個提案 


104 


節 如 果這個 案 .如 本決議 在第- 節所言 
的, 由 ifí  、 縣合格 選 民投 以多數 投)? Í 公决' WP^W 
照 木決議 在第二 節所訂 發行 公偵。 

(下 iií?no'6' 只') 


战 


g 提 案全文 


公債屬 於稅收 公債, 全部從 "企業 "的歲 入償還 
, 或由市 、縣其 他合法 性的基 金來源 , 用於償 還而不 
招至市 、縣 負債。 公. 債不是 以市、 縣的 征稅權 力作保 

證 , 而是按 照市、 縣 憲章第 7  •  30  6 節 和加州 一九四 
- 年稅 收公債 法而發 行的。 公債 的本息 和任何 債券溢 
價償還 , 不應構 成爲市 、縣的 債項, 亦 不能視 爲合法 
的 保證、 借項 ; 留置或 抵押市 、縣的 物業, 或 扣押它 
的收入 、 收據 或稅款 , 只有" 企業 " 的 歲入和 其他合 
法基金 , 才能用 於償還 。 如果 授權發 行公債 , 將是機 
場委員 會承擔 的特別 義務, 保 證償還 債項, 連 同本息 
及 任何債 券溢價 , 只能從 " 企業 " 的歲 入作爲 扣押的 
保證, 或 本決議 授權發 行公債 所闡述 的基金 , 以作償 
還。 

公債不 應構成 爲市、 縣 負債的 證據, 而只 能構成 
成爲機 場委員 會負債 的證據 , 應 全由機 場委員 會或機 
場 委員會 所管轄 的設備 所得歲 入償還 債項。 公 債並不 
包括市 憲章第 6  .40  1 節規定 的債項 限額。 

"企業 "的歲 入和所 賺的任 何利息 ,將按 照市、 
縣 憲章第 6  .408  (a) 節儲 存在機 場歲入 基金, 並 
須按照 fíí  、 縣 憲章第 6  •  408  Ct) 節, 支撥、 過戶 


、 動用 。 

機場 委員會 可 按照市 、 縣 憲章第 7  .  30  6 節和一 
九 四一年 的稅收 公債法 , 增 發公債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三藩 市國際 機場的 設備, 或今後 任何的 
擴展 和加建 ° 機場 委員會 可在發 行公債 時註明 授權發 
行限額 或同等 價値的 債券。 

按 照本決 議授權 發行的 公債, 和'' 企業" 保證自 
歲入中 償還這 些債券 , 從任 何義意 上來說 , 都 不減低 
債券 持有人 的權利 , 雖然 發行這 些公債 時他所 持債券 
仍 未償還 ; 但須 爲保障 債券持 有人 的權益 , 按 照當時 
生 效的遒 用限頟 而發行 債券。 

第五節 本 決議將 在三藩 it  " 觀察報 " 刊登七 ( 
7) 日, 該報爲 本市、 縣 的法定 報紙, 刊登本 決議卽 
構成選 擧的正 式通知 ; 並規定 , 在三 藩市" 觀 察報" 
刊登本 決議時 , 將 附刊一 句西班 牙文和 中文本 , 將張 
貼在市 政廳的 二三五 號室的 市參議 會裡。 同時, 本決 
議將在 三藩市 、縣 一份或 幾份中 文報紙 以中文 刊登七 
次 , 並在三 藩市、 縣一份 銷量較 廣的西 班牙文 報紙以 
西班牙 文刊登 兩次。 本決 議的西 班牙文 和中文 本將張 
貼 在市政 廳二三 五號室 參議會 的書記 辦事處 。 


上述 決議經 於一九 七七年 七月廿 五日獲 
參議會 通過。 特 此證明 。 

G.  H.  BOREMAN 

一九 七七年 八月四 日批准 佐治. 馬 斯康尼 


三 藩市市 


市長        (下 第 106 頁) 


( 接上第 50 頁:) 


G 纏全 '爻 


此項 超過估 計歲入 $ 支出預 算可經 循批准 以應所 
I 提增建 , 改良 , 延展 或其他 資本費 用支出 ; 其 數不能 
^ 超過 從屬於 本市縣 稅賦估 價的財 產毎百 元的百 分之一 
之四 分之三 ($,0  0  7  5)', 且 規定於 以稅賦 支持所 
需 之增建 , 改良 , 延展或 其他資 本費用 支出時 , 其所 
Í' 供 以達此 目 的之總 數不能 多於相 等於從 屬於本 市縣稅 
I 賦 估價的 財產每 百元的 百分之 一之四 分之三 (10  0 


7  5 ) 之數, 又 規定所 提增建 : 改良 , 延展或 其他資 
本 費用支 出之數 逾於所 能供者 , 則應授 推與發 行公債 
以 資赛措 。 本節 應較市 憲章第 6  .  40  7  (¿1) 節及 
其他 任何認 爲有衝 突之處 之各節 處於優 先地位 。 
.      於 公聽後 ,' 及不早 於五月 十五日 , 不遲於 六月一 

' 曰 ' 該會. 須埤 á 所提 交或 所修訂 之所提 預算及 應通過 
必 要之撥 款法令 。 


105 


(接 上第 52 頁) 


H 提 案全文 


i 科少 


除 上文所 述者^  , 成員之 贍養人 , 返休人 員之贍 
養人 , 人員之 返休而 選擇不 接受三 藩市. 縣僱員 退休制 

度及 依據第 8  。  4  2  5 節定 義之返 職循員 及敎員 , 及 
任 何其酬 償係依 市憲第 8.401 節, 8.403 節 
或 8  •  4  0  4 節而 制定, 其酬償 包括一 外加之 健康及 
福利外 惠數目 , 或其 健康服 務費用 , 係 依據市 參議會 
命令所 設置之 基金墊 還者, 其參 與本項 健康服 務體系 
者之 任何所 須數目 , 本 市縣, 三藩 市統一 校區 及三藩 
巿 社區學 院區一 槪不作 捐緣。 

任何現 行僱昌 , 本市縣 , 三藩 市統一 校區 或三塞 
市社區 學院區 供有專 款之牙 科醫療 計劃者 , 本 巿縣, 

三藩市 統一校 區及三 藩市; ■St 區學 院區槪 不在健 康服務 
體系之 牙科醫 療計劃 作捐繳 ; 但 , 又規 定若該 項專款 
終 結則該 員可得 以參與 此牙科 計劃, 且太 市縣, 二慈 


市統一 校區 及三藩 it 社區學 院區應 依據第 8  .  4 


節 作出由 健康服 務體系 調査確 定之平 均捐繳 予以 if 


此種僱 員於終 結後次 一會計 年度之 七月一 日 可& 


4 公 


I 鱼。 

毎年 撥出專 款足夠 以支. 付 本市縣 , 三 藩市統 
? 及三藩 市社區 學院所 擔負之 各該必 要義務 應爲市 I, 
議會 , 敎育委 員會及 社區學 院管理 委員會 之責任 。 I 火警 
市縣 , 本 校區及 本社區 學院區 向健康 服務體 系之捐 I» 
, 應 由普通 基金款 , 或學校 , 公 用事業  公債 或其 I'A 的 
有 關之特 別基金 支付。 ―  , 

本 節之修 E 提案係 交付於 ((一 九七二 年十一 月 
日)) 一九 七七年 十一月 八日選 民投票 公決, 於 ((一 
七三) ) 一九七 八年七 月一日 生效。 


(接 上第 68' 頁) 


提 案全文 


11 


敎 

i 

依此 


IS 

J 
ill 

M 
I. 


(( (8) 除前 述之年 資積分 之外, 凡服職 消防局 
期間歷 年表現 良好者 另得積 分百分 之六。 )) 

, (5J 凡參 加飄別 試而獲 得合格 分數的 滑防人 昌 
, 若在服 職期間 曾受停 職處分 , 其所得 分數應 受刪減 
, 以停 職每日 爲三分 之二分 作算。 若刪 減之分 數致使 
所 得積分 低於公 務員委 員會訂 定的合 格積分 , 該滑防 
人員 應以考 試不合 格作論 ; 然而 , 凡應 試者在 某甄別 
試中 , 其所得 積分因 爲有過 停職處 分而受 到刪減 , 則 
該應 試者在 以後參 加之甑 別試中 , 其所 得積分 不能再 
再 因同一 停職處 分而予 以刪減 。 

(4) 關 於滑防 局晉升 甎別試 , 就 本節規 定之資 
歷及 學歷晉 升穑分 , 應 同持加 予應試 者之所 得積分 , 
而公 務委昌 會應考 慮各項 積分, 以訂定 合格積 分及合 
格人選 應得之 職位。 

SjU.  ((  (9) )) 關於 警察局 ((及 消防局 )) 晉升 
甄 別試, 資歷及 歷年表 現-良 好之晉 升積分 , 應 同時加 
予應 試者在 筆試中 之所得 積分, 而公務 委員會 應考慮 

106 


各 項積分 , 以訂定 ((該 人之) ) 其合格 積分及 在合格 
選中 ((該 人乏職 位)) 該 應試者 之職位 。 

(£1  ((  (10.) )) 在計算 服職於 警察局 ((及 消 
局)) ((兩 局)) 之 積分時 , 不足 一年者 不能以 一年作 


服 職於消 防局者 , 在計 算資歷 積分時 , 應以足 i^l 


核計。 一個 足月的 定義, 就是 在上一 級總管 分派下 f 

班十八 $  ; 就本節 來說, 毎一 "班" 所 費時間 , rn^i: 
同 等級人 員工作 相等時 間計算 , 其所得 新酬應 爲一: 


的工資 。 此類晉 升積分 的核算 只對公 務委員 會訂定 


.晉 升甄別 試申請 截止前 所値班 次有^  。 

j£l 在 火警預 防及公 衆安全 Í 斗數 級消防 官之; 
缺; 火警 偵辑科 少尉之 空缺; 火警預 防及公 衆安全 ^ 
偵緝員 之空缺 ; 及 火警偵 辑科偵 緝員之 空缺等 , 應 

據第 8  U  3  2  6 節 及市憲 章本節 ((之 第 (rt) 及 (J 

) 小節) ) 有關消 防局部 分實行 競爭性 甄別試 , 除非 
外有特 別規定 。 有資格 投考火 警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f 


II 


M 提 案全文 


; 2 


防 官之消 防人員 , 應屬火 管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少尉級 
及火警 偵辑科 少尉級 。 有 資格投 考火警 預防及 公衆安 
全 科少尉 及火^ 偵緝科 少尉之 消防人 員., 應屬 火警預 
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偵緝員 及火警 偵辑科 偵緝員 。 有資格 
投考 火警預 防及公 衆安全 科偵辑 員及火 警偵辑 科偵緝 
'g 之 消防人 員應屬 消防員 , 梯車 駕駛員 及消防 操作員 
。 火 轡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及火警 偵辑科 之長官 和人員 
, 均無資 格投考 火^ 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及火警 偵緝科 
以外的 職位。 

(,) 晉升 甄別試 可得總 分之百 分之/ k ((十 五)) 
"了以 資歷積 分累積 , 其 積分分 配如下 : 
-|    (( (a)))  iü 晉 升火链 預防及 公衆安 全科偵 
i» 員 火警偵 緝科偵 辑員者 : 

在消防 局服職 每年應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一作算 
, 依 此累積 至總分 之百分 i\_ ((十 五)) 爲止 ; 

,     (((!?)))  lAl 晉 升至火 警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尉 及火警 偵緝科 少尉者 : 

一 i       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1  •  6  ((0  •  6)) 應以 ((在 消 

;', 局 服職每 年積分 作算依 此累積 至分之 百分之 九爲止 
; 此外 , 應以總 分之百 分之六 )) 在火驚 預防及 公衆安 

^ 肖 I 全科 任職爲 偵緝員 或在火 警偵辑 枓任職 爲偵緝 員每年 
,算 , 依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八 ((六 )) 爲止 ; 

(( (CO  ))  .£32 晉 升至火 警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t 官者 : 

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1  •  6  ((0  •  6)) 應以 ((在 消 
||& 局服職 每年積 分作算 , 依此 累積至 百分之 九爲止 ; 
j^lfc 外, 應以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在火 警預防 及公衆 

纭全 科任職 爲少尉 或在火 警偵辑 科爲少 尉每年 作算, 
"""^S 此累續 至總分 之百分 之_£^(( 六)) 爲止。 
A         (Ai 從 本節修 訂生效 日期起 , 消 防局之 資歷積 

應適 用於所 有晉升 甄別試 ; 鍾 , 從 本節修 訂生效 
、》 期起 , 以 後之晉 升少尉 甄別試 之資歷 積分應 分配如 

在消防 局服職 每年爲 可得總 分之百 分之一 作算, 


jfe 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十 二爲& 


II 


107 


(Á.) 凡 消防局 人員皆 可以在 試用期 完畢後 , M. 
求應 用其在 公務員 委員會 訂定的 晉升甄 別試申 請截止 
前所獲 得的敎 育性晉 升積分 。 

本節 所指的 學歷晉 升積分 , 應包括 與三藩 市滑防 
服務有 關的學 院或大 學學分 。 至 於該等 學分對 各可晉 
升 之消防 局級別 之相關 性及適 用數量 , 應初步 由一個 
滑防 局長所 指派的 委員會 不時加 a 訂定 。 這個 委員會 
應向 消防委 員會報 告其決 定結果 。 消防 委員會 在認爲 
妥 當的情 況下訂 定此種 學歷晉 升積分 ' 再由公 務委員 
核准。 這個 委員會 應有五 名成員 ' 其 組成標 準如下 : 

(1)  規定上 述委員 會最少 有三名 成員爲 消防局 
受 薪成員 , 而 其職位 應屬消 防隊隊 長或更 高級別 , 量 
三名 成員其 中至少 有兩人 爲三藩 市消防 局人尋 ; 

(2)  規定 一名委 員會成 員擁有 高等敎 育學位 , 

並 在一認 可的大 學或學 院任正 式敎員 ; 

(5) 規 定委員 會有一 名成 員爲消 防局穿 制服消 
防員 職工組 之成員 , 並應 爲該組 織所提 名而經 局長所 
核准者 ; 

( j  ) 學歷 晉升積 分應分 配如下 : 
晉升 助理局 長上下 級別者 : 
凡擁有 火警科 技初級 科學學 位者可 獲總分 之百分 
之七 的積分 , 但規 定所修 之學院 或大學 學分的 大部分 


應和 三藩市 消防服 務有關 係 , 靈 , 應 修讀完 畢晉升 
該級別 所要求 的有關 滑防服 務的所 有課程 。 凡 以前在 
某 晉升甄 別試中 以這個 學位取 得積分 以獲取 任命者 , 
不能再 利用學 位取得 學歷晉 升積分 。 

凡不 以初學 科學學 位取得 積分者 , 可得總 分之百 
分之 五可以 根據修 讀完畢 的所有 關消防 服務的 學分作 
算, 所晉升 級別規 定的有 關學分 內容應 如本節 所述。 

假如投 考者未 能修讀 完畢所 晉升級 別與消 防服務 
有 關的所 有學分 , 消防委 員會在 公務昌 委昌食 核准下 
, 應 不時根 據所修 讀完畢 的各個 有關消 防服務 的學分 
按比例 訂定學 歷積分 , 所 加積分 不能超 過可得 總分的 
百分之 2  。  5  。 

晉升 至助理 局長者 : 


M 提 案全文 


凡擁 有科學 學士或 文學士 學位者 , ai 總分的 g 

分之七 的積分 , ffl 應句. 括以 下條件 : (12 所 修讀的 . 
疆 或大 學學分 的大部 A 應與冶 防服務 有關係 , 難-― 
本節 所述; i  íl) 投者 者應修 讀完畢 所有晉 升助理 
需的 有關滑 防服務 的學分 。  •  • 

I ^不 W 科肇— 或^ 學士學 位取得 學歷積 分者, ~_可 

得總 分的百 分之五 可以根 據修讀 宗畢的 所有有 關消防 
服 務的學 分作算 , _g 升助 g 局長規 定的有 關學分 , 
容 應如本 節所述 : 

~~ 假如投 考者未 能修讀 完畢晉 升助理 局長的 有關消 
防 服務所 有學分 , 申防委 昌會在 公務昌 委員會 核准下 

- 應不 斫仵請 完畢的 各有關 消防服 務的學 分按— 

j:h 例 訂定學 歷積分 , 所力 n 掊令不 能超调 可得總 分的百 
, 分之 2  。  5  。 

XII 投者者 在任何 晉幵甄 別試中 不能獲 取超過 
1  可得總 分之百 分之七 的學歷 積分。 ¿k^^^^^ 

( 上接第 104  P 提 案全文 


甄 別試中 以所修 M 學院 或大學 有關消 防服務 的學女 t 
得積分 以獲取 任命者 - f 能拜 利用這 個學位 取得, 
晉 升積分 , 一非 該等學 分屬於 投考者 所攻讀 學位! 
程的一 部_ 分。 

- (《) 白 灰 節修訂 效日期 ia  , 木節所 述的名 


學 歷晉 升積分 應遍用 於消防 局擧行 的一切 晉升甄 gl 
; j; 杲 , 在木節 修訂生 效日期 .'¿I 後 擧行的 晉升甄 gl 

中 "Ti 歷晉升 積分不 遒用於 以下級 別或職 位:, 消防 
J- ; 消防官 ; 消 防隊長 ; 助 理局長 ; ! kWMñM 
安 全 科少尉 ; 火 警偵緝 科少尉 ; 及火 警預防 及公赛 

全消 防官。 

- (m> 本 節所述 之委員 會一經 組成後 , 應從 {5 
訂工作 法條。 公務員 委員會 可就第 3  •  6  6  1 節;^ 


權力 執行本 節所規 定法則 。 

本 節之修 訂生效 日 期 , 應 爲此修 訂條款 ((批 í« 


循法律 規定在 加州民 政廳存 案後下 一月的 第一天 。 


( 上 接第 10$ 頁: 


G 提 案全文 


同時 , 本法 令將在 三藩市 縣一份 或幾份 中文報 
紙以 中文刊 登七次 , 並在三 藩市、 縣一 份銷路 較廣的 
西班牙 文報紙 以西班 牙文刊 登兩次 。 本 法令的 西班牙 
文和 中文本 將張貼 在市政 廳二三 五號室 市參議 會的書 


一九 七七年 八月一 日 經三藩 市市參 議會第 二次投 


贊成者 : 市 容議員 Sarbagelate,  Feinstein,  Gon- 
zales, Kopp,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d- 
ingen. 

缺席者 : TpSüM  Francóis,  Mendelsohn-  Molinari. 

一九七 七年八 月八日 經三藩 市市參 議會第 二次投 

票終獲 通過。 

贊成者 : 市參 議員; Barbagrelata,  Francois,  Gon- 
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 
ingen.  _ 

缺瞎者 : 市 參議員 í^einstein,  Mendelsohn,  Támaras. 

一上 述法令 終獲三 藩市、 縣 市參議 會通過 , 特 此扉明 。 
G.  H.  BOREMAN. 書記 GEÓRGHI  R.  MOSCONE 市長 

—九七 七年八 月十六 日批准 


三 藩市市 參議會 經於一 九七七 年七月 廿 五曰通 

贊成者 : 市 參議員 Jíarbagelata,  Francois,  Ko 
Mendelsohn,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W 
gen.. 

反對者 :市 參議員  Feinstein,  Molinari. 
缺席者 : 市 參議員 Gonzales. 

上述決 議經由 三藩市 、 縣 市专議 會通過 , 特此 

明。 


G.  H.  BOREMAN. 
GEORGE  R.  MOSCONE. 市長 

—九 七七年 八月四 日批准 


108 


請 $m» 席票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109 


徵聘 

土月八 日在 選舉站 協助選 

薪酬 三十二 元五毛 或以上 


請卽 向市政 廳一五 五號室 申 講 


lío 


PLICATION  FOR  ABSENT  VOTER'S  BALLOT 

UCACION  PARA  PAPELETA  DE  VOTANTE  AUSENTE 


lEL 


rn,,、,ci^  CON  LETRAS  DE  IMPRENTA 

ereby  apply  for  an  Absent  Voter's  Ballot  for  the  election     NoveiTlb  er    8  ,  1977 
Kpect  to  be  absent  from  my  election  precinct  on  the  day  of  election  or  unable  to  vote  therein  by  reason  of 
leal  disability  or  other  reason  provided  by  law. 

f  /«  presente  solicito  una  Papeleta  de  Votante  Ausente  para  la  eíBccÍ<5n  señalada  en  el  lado  reverso  de 
'orma. 

09ro  estar  ausente  de  mi  precinto  electoral  en  el  día  de  la  e/acc/dn  o  no  poder  votar  allí  por  Incapacidad 
f  u  otra  razón  prevista  por  la  ley. 

猜寄一 份缺 席選票 給本人 , 以參 加此表 格後面 所列 之選舉 。 

在 選樂之 日 , 因 故缺席 ; 不能親 自參加 漂 7 此 乃依法 所容者 。 


FOR  REGISTRAR'S  USE  ONLY 
SOLAMENTE  PARA  USaOBL  REQISTRAñ 

選 民註册 官之用 


. 01st. 


Pol.  Affll._ 
Ballot  No.— 


Ballot  Mailed. 


Ballot  Returned  _ 
Aft.  Record  


Inspector's  Notice  _ 


-OT  TO  BE  MAILED  TO  ME  AT: 


ENVIEME  LA  PAPELETA  A: 


請 將選票 g 本人 下址 ; 


,0F  APPLICANT  IN  FULL 


Zip  Code  ― 
Area  postal 

郵 K 號碼 


DEL  SOUCITANTE 
申請 人簽名 

'Icítud  debe  recibirse  en  la  oficina  del  Registrar  of  Voters  no  después  del  séptimo  día  antes  de  ta  elección 
必須 在選舉 月七天 之前寄 到選民 註册官 辦事處 。 

K)T  WRITE  BELOW  THIS  LINE)     (NO  ESCRIBA  DEBAJO  DE  ESTA  LINEA) ( 請 勿在職 下 ij^ 寫 ) 


Registered  San  Francisco  Address  of  Applicant 
Dirección  del  solicitante  registrada  en  San  Fmncfteo 

申誚 人在^ 金山登 aEÍSÍ^ 之住址 


12|  n  I  prefer  election  material»  in  Engliik 

□ 我欲 索取中 料 


lure  and  registration  verified  as  correct. 


Deputy  Registrar  of  Voters 


MAIL  TO:  REGISTRAR  OF  VOTERS  OFFICE 
ENVIAR  A:    ABSENT  VOTING  SECTION 

郵 寄至: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CAL.  94102 


這個 申請表 必須在 
十一  S —日 前寄岡 


É 


111 


THOMAS  P.  KEARNEY 
REGISTRAR  OF  VOTERS 
155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CA  94102 


BULK  RA 
U.S.  TOST 

PAI  I 

San  Franc 
Calif. 
Permit  Nc 


558-3417 


Third  CI 


POSTMASTER:  IF  UNDELIVERABLE  AS  ADDRESSED 
DO  NOT  TRANSFER  OR  FORWARD. 


MAILING 


^^投 的地方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 


缺廂 選菓申 講表刊 在第一 一一頁 


第 三選區 


售金山 


Thomas  P.  Kearney 

選民 註冊官 


一 九七七 年十一 月八日 


此 手册听 刊戦各 提:^ 之分 Kr  ,  £k 山三潘 
巿 選票簡 化委员 會編寫 。 ¿^Sü 會;^ — 凼市 
長^_ 市參議 會所委 任之期 E '派, i^a 織 , 成员存 

: Charlotte  Bark,  Jerry  Burns,  Bruce  Kennedy, 
Geoirge  Osterkamp  and  Myrna  Tsukamoto. 

封 面設計 : Bou 


選攀 的意義 


由選民 ÍS 禁 決定市 政府應 甶誰掌 政及如 何掌政 。 你的 選票和 任何入 的選票 , 同 等重要 

本手册 將有助 1^ 去理解 選擧的 意義。 

此次 選擧將 採用新 式投票 系統。 

a: 細 請刊在 第四頁 的投票 ík 示 。 


選 擧說明  ••  

選擧 樣本,   «-1 

mm   1 

名詩 燈..    

逢 民權利   6- 

缺席選 票申請 (附表 )  ;   11 

你 的選擧 站地點         ..:•.  •   11 

第三市 參議區 候選人  ' 

Lee  Evans   12 

"Hoover  M.  Gee   …'   12 

Christina  Groth   ,    13 

John  Keker   13 

David  J.  Kennedy   14 

John  L.  Moliñári  ...^.v. . .  ;   14 

Herbert  Lee  Smith  ,   15 

p        A       .  市律師 候選人 

George  Agnost  ,■   16 

Gil  Graham  ;   17 

Jim  Reilly   is 

V        D     "  市司寧 候選人 

Kay  Pacntner   ly 

Thomas  C.  Scanlon    20 


4015712 


選 票提案 


A- 公園灌 漑公債  23 

B —消防 局公債   29 

C— 機場稅 收公債  32 

D- 機場 稅收公 債程序  40 

E  — 市長 的職責   43 

F— 市 t 席 行政官 的任期  46 

G— 削減預 '鼻  49 

H— 牙科保 健計劉  51 

I  — 增加 返休金   '''54 

J  ― 申領 傷殘補 助聽- %官  56 

K- 市參議 員的行 政助理  62 

T  64 

L  一 市 首席行 政官的 行政助 

M  — 消防局 的升職 甄別試  67 

N— 工 務合約  71 

0— 累 進支^   74 

P  ― 官 方廣吿   ''77 

Q— 電 工薪酬 的要求  80 

R- 水嚥工 人薪酬 的要求  83 

S —金展 板工人 薪酬的 '要求  85 

(T) 本 提案已 正 式撤治 

U —政 策聲明 : 國際 旅店/  87 

V  — 政 策聲明 :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93 

W —. 政策 聲明 : 淸除廣 é 牌  97 


如―有 之處 , 乃 屬無意 ; 選民手 册及選 票樣本 應以英 文版本 爲正本 

3 


投! 


STEP  1 

毎次 限用一 張選票 o 把整 張選: 

票 放進投 票機左 方格內 , 選票 
應在 透明膠 面之下 ° 


STEP  2 

移 動桿臂 , 使其 m 徴 正所要 
投選之 1^ 人或 提案; 角 , 
然後用 力壓下 , 打 一小孔 , 重 
覆 jtt^ 序 7 直至 選足應 選之候 
選人 及提案 時爲止 。 


STEP  3 

把選 票反轉 , 依 上述程 序繼續 
投票。 其 他選票 亦依此 程序進 
行 ° 如你所 M 之人 , 其姓名 

不在 選票上 y 你 可以在 選票上 
之 空位寫 下萁败 } 但 你必須 
在所寫 之$ ^右角 打 一小孔 。 
如所打 之小孔 有差錯 , 或不愼 
撕 破選票 , 應 票交回 
監票員 y 另取一 套選票 。 


STEP  4 

投票 鋒之後 , 把投票 機上桿 
臂 移至頂 上位置 , 把選 票放進 
信封 內放給 監票員 。 

CHINESE  NO.  - 1 


I 程序 


名詞 的解釋 


以 下是一 些名詞 的解釋 : 

選票 〜•• 列有 後選 人名單 及各項 提案。 

缺 席選票 在選 擧之日 7 如你 外往7 或因 
身體 g 而不能 到選擧 站投票 7 你可 以索取 

並: Mr —份特 別選票 , 置種選 票叫做 缺席選 
票 。 你可 以在市 政府的 選民註 册官的 辦事處 
索取。 請 參閱第 111 頁。 

選擧站 卽 你投票 的地方 C 

市縣章 修正案 市憲 章是市 政府的 基本法 
律 。 修正市 憲章卽 修改其 一項基 本法律 ° 必 
須 經選民 投票才 能修改 市憲章 ° 如未 經選民 

投票 , 不 f  改 市憲章 ° 

質疑 ….… 任何公 民如果 認爲某 一選民 的住址 

與他在 註册表 格上所 墳寫的 不相符 , 有權要 
求 選擧站 的監選 員提出 質疑。 


提案 …… 卽除候 選人外 , 選民 投票公 決的其 

他方案 o 如果 是有關 市政府 的提案 , 將附有 

一字母 7 如" A' 提系" 

政 策聲明 政 策聲明 是提出 問題 : « 
某一 意見同 意與否 ?  $&果 大多數 :;^ 民通過 '一 
項政 策聲明 , 市 參議會 必須執 fi® 項政策 o 

公債 如 果市政 jMic_ 支 付某項 工程如 

機場 ? 渠道 或學校 等等, 以#^"'<2^ 廣借款 7 
日 後本 息淸還 。 柳 類不 同 的公債 。 

普通義 務公債 償 MM 類 公債的 款項來 
自 地產稅 o 普通 債必 » 三分之 1 
多數選 民役票 通過才 准發行 。 

稅 牧公債 類公債 的款項 ?來自 
新設 備本身 (• 如 機場之 íBcA 或 使用用 水系統 
, ) o 所有稅 收公債 必" ^經多 M 民投票 《 

才淮 發行" 


5, 


I 

1 


、!! 


民 的權利 


問 : 誰棚! 
答 : 凡在 »之 日 年滿十 八歲者 ; 

凡是 美公民 7 並 三藩 市瞵 之前住 
足 二十九 日者 ( 卽 使你在 二十九 日之內 
遷 居別地 , 你仍 可以" 缺 席選票 " 參加 
»  ° 本 手册內 ((第 11 頃)) 附 有申誠 

, 如你^^^  , 可 撥電話 5、5  8—3417  )。 
問: g 手續 如何? 

答 : 先簽 名註册 o 你 隨時可 以註册 。 但必須 
在選 擧之前 二十八 日以上 , 才能 參加建 
耀擧。 若宜人 幫助 , 可 撥電話 558— 
34 1  7 査詢。 M 名 註册時 , 他 們會問 
你 : 

* 你 的姓名 
❖ 你的出 生地點 
❖ 你的概 
問 : 我 是否應 屬於某 一政黨 ? 
答 : 除非你 、自 已願意 , 否則 7 如果你 不想說 
明 你屬任 Mí^ 黨 , 你可 以說你 di" 獨立 
的" 或" 我 不願說 出來" 。 
問 : 如果 我簽名 註册時 7 不說 明我所 屬的政 

黨 , 我 仍然可 以參加 ^ 選擧嗎 ? 
答 : 可以的 。 但在 初選時 , 你 唯一不 可以選 

mm , 是某一 政黨所 推選的 ^ 人。 例 

如 : 在 初選時 7 你 要註册 爲民主 黨人才 

可以 »民 主黨的 1^ 人 。 初 選是在 
數年份 的六月 擧行。 
問 : 如果 我選擇 某政黨 , 以 後可以 改變嗎 ? 

答 : 可以的 6 但必須 重新簽 名註册 P 


問 : 我 簽名註 册之後 , M 仍要重 新做過 ? 
答: 要的。 嫌:  — * 

❖ 你 已遷居 ; 

* 改名難 ;或者 

* 你沒有 參加七 一次 ( —次大 

選 是在一 九七六 年十一 月二日 ) o 

問 : 如果 我曾被 判有罪 , 能否 簽名註 册參加 
選擧? 

容 : 可以的 , 如 果你已 經服刑 期滿並 獲假釋 

o 

問 : 這一       擧 ; 選 民選艱 1; 些 人 ? 

答 : 所有選 m 選出一 名市 參議員 , —名市 

律師 ; —名 司庫 。  , 
問 : 三藩市 有多少 個選區 ? 

答 : 三藩市 共有十 一個 市參— M 區 o 

問 : 在那裡 » ? 

答 : 你的選擧站將印在你^8^姓名和:^^址旁邊 

7 連 同此" 選民 手册" 一併寄 給你。 
問: 我到了 ^ 站之後 7 如果 不明白 選擧手 

續 7 會有 入幫助 我嗎? 
答: 有的。 選擧 站的入 員會幫 助你。 如果他 

們不 f     助你 , 可 撥電話 5  5  8—61  61 
詢問。 
問 : 什麼 g 選擧 ? 

答 : 這一 次特別 選擧的 日 期是一 九七 七年. ± 

月 日 星期二  。 選 舉站開 te 間是該 日 

Jl 午七時 至下午 d 
問 : 如 果我的 選擧站 到時沒 有開放 ^  ? 
答: 請 M 話 558— 6161  ° 


6 


選民 的權利 


問: 如 果我已 在選票 七寫過 7 仍可以 拿進選 
擧室 投票麼 ? 
可以的 。 

如杲 我不會 操用投 票騰辦 ? 
通知 選擧站 的人員 , 他 們會幫 助你的 。 

選擧站 的人員 有灌考 問我嗎 ? 

不可以 。 

在 選擧之 日 7 我 可以離 職參加 選擧麼 ? 

可以的 。 但 你必須 最遲要 在一九 七七年 
I 十一' 月如 日 星期五 通知你 的僱主 你要離 

職參 加選擧 。 你的僱 主必須 在你當 日 工 
作開 始時或 下班前 給你至 少兩小 時的時 
間。 

問 : 如果 我知道 在選擧 之日我 將離開 三藩市 

y 我仍可 以參加 選擧嗎 ? 

答 : 可以的 。 你 可以提 早選擧 , 手 績如下 : 
::: 到市政 府的選 民註册 官辦事 處投票 

* 或壤 具此" 選民 手册" ((第 1U 頁》 
所附 加的" 缺席 選票" 申請 表寄至 
册官 辦事處 ° 


問 : 如果 我沒有 申請表 

答 : 可寫 信或明 信片寄 到選民 註册官 辦事處 

索取。 地址是 : Registrar  of  Voters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9^102 

問 : 在信 七應 寫些什 麼才能 索取" 缺 席選票 

答 : 你在信 七 應說明 : 

你要提 "f^ 票 ; 
* 難册選 擧時的 住址; " 
':' 選票 應寄到 什誰址 ;  、 
* 在信 上簽名 7 並在名 下用正 楷書寫 

你的 名字。 

問 : 應在 什麼時 銜巴" 缺席 選票" 寄 回選民 

註册 官酵處 ? 
答 : 隨時可 以把" 缺席 選票" 寄回選 民註册 

官 辦事處 7 但必 須在一 九七七 年土月 八 
日 選擧日 下午 八時之 前寄到 。 
問 : 如果在 選擧之 日 我有 病怎辦 ? 

答 : 請 撥電話 5  5  8 -  6 1  6  1 詢 問詳情 。 

如 選擧仍 有疑問 , 請撥電 話給選 
民 註册官 ••  5  5  8—3  4 17 或 5  5'8— 3061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答問答 問 答問答 


第一面 


3-16 


上 


卡 A- 


A 


官 方選票 
:藩 市縣地 方普選 

一 九七七 年十一 月八日 星期二  、 


銜下' 鍵民 


N 


o 


1977 


Hi 參^ 员 
m 三 


識一名 


JOHN  KEKER 

Í— I 卿 


DAVID 

脑 


KENNEDY 


JOHN  L.  MOLINARI 

巿參^ M 


HERBERT  LEE  SMITH 

' 人 職授 


LEE  EVANS 

脑 


HOOVER  M 

商人 


GEE 


CHRISTINA  GROTH 

女商人 


識一名 


GEORGE  AGNOST 

ítiav'Mlíílili  ,  -dm^ 師辦 '1^ 


JIM  REILLY 


GIL  GRAHAM 

公共利 íímíiü 


巿司 


識一名 


THOMAS  C.  SCANLON 

現任 


KAY  PACHTNER 


反 轉此卡 


C38107 


請在兩 面投票 


A 


第二面 


我 已投票 — 一 你呢 


提交選 民公決 之提案 


A 


一九七 七年康 ^公 園部改 善灌漑 
系 統公債 。 提供九 百二十 七萬元 , 
'用 作改善 三藩市 、 縣康樂 與公園 部的灌 
概 系統 ° 


贊成 • 


+ 


一 九七七 年改善 消防系 統公債 。 提 

D 供 六百萬 元公債 , 用作改 善三藩 市消防 
局的消 防設備 , 包括購 置新的 消防船 。 


機 場稅收 í^rft  。 三藩市 、 縣 委 
員會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應 
行稅 收公債 , 本金 總»1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和 發展三 藩市國 
C 際機場 的設備 ,包 掛疹建 -HH 工業) 

調理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裝修 , 行李 
, 裝卸 設備, • 候機室 7 停機坪 ,行人 

設備 , 侉 車設備 , leg 和^ 費 , ¡>m 
其他 項目和 三藩巿 國際機 場所需 的物業 
和 ^IS^é;?  .. 


發行稅 收公債 , 應否 須經市 參議會 
D 批准 , 並規定 市參議 '會決 定該項 計劃所 
得歲入 足«還^:^« 本息? 


隱      請在兩 面投票 


贊成 

+ 

反對 

+ 

+ 

酣 

+ 

A 

8 


第一面 


3-/7 


卡 A- 


A 


第二面 


官 方選票 
藩 市縣地 方普選 


—九七 七年十 一月 八日 星期二 

槲下 4;cíftiS 民 


我已 投票- 一你呢 


提交選 民公決 之提案 


市 縣提案 


一九 七七年 康樂與 公園部 ^ 善灌漑 
系 統公债 。 提供 九百二 十七萬 元公債 , 
用 作改善 三藩市 、 縣 康樂與 公園 部的灌 

íií 系統 o  . 


一 九七七 年改善 消防系 統公債 ° 提 

D 供 六百萬 元公情 , 用作改 善三藩 市消防 

局的消 防設備 , 包 括購置 新的消 防船。 


6¿tí  + 


巧成  + 


urn 


機 場稅收 í>«  ° 三藩市 、 縣 
員會 , 按照 一九四 一年稅 收公債 法丄應 

否發 行稅收 公债  本金總 m 千萬元 , 
用 作瞎置 、 興建 、 改善和 發展三 藩市國 
Q 際機場 的設備 , 包赚建 m: 業)^ 
調理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裝修 , 行李 
装 卸設備 , 候機室 , 停機 , 行 人通路 
設備 , 停 車設備 , lE^. 和^ 費 , am 

其他 項目和 三藩市 國際機 場所需 的物業 
和? !^? 


um 


Síf 稅收 ííft  , 應^ 經市參 M 

D 批准 , 並規 定市參 議會決 定該項 ttíij 所 

得歲入 足赚還 <Zí« 本息? 


H 成 


+ 


C38102 


請在兩 面投票 


+ 


A 


官 方選票 
藩 市縣地 方普: 

一 九七七 年十一 月八日 星期二 

iil^ 票 存根將 llli^lS^. 成以 
攝下 K 給 íí^ 民 


o 


1977 


提交選 民公決 之提案 


市 縣提案 I 


-    應否明 確要求 市長把 他的全 部時間 

t 和精力 , 4^ 職責 ? 


賊 


F 


市首 mí  iTÉ' 的最長 任期應 杏限爲 


十年? 


應否 授權市 長和市 參議會 , 削減市 
Q  、縣 各部門 申領的 工人補 助金, 而無須 
特別説 明其理 由因削 減所招 致的胃 ? 


反對 


H 成 


反對 


市、 縣 7 統 一校區 ? 社區學 院區應 
U       付工人 M««tt 劃的 ÍS^ 費 , 毎 

H 個工 人的保 健費相 等於加 州人口 最裯密 
的 十個縣 份推行 這個計 劃的平 均數?  ■ 


在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 日 前返 休的男 
性 公務員 7 他 m 退 休金應 sfé 照一九 
七八 年一月 一 日 生 效的慕 命率表 計算相 

麵加? 


申領傷 残休假 , 傷残 退休或 身亡撫 
J 恤金者 , 應否 由獨立 的聽詢 官聽詢 ? 


應否授 權市參 議會的 毎個市 參議員 

K  ,委任 他或她 的行政 助理, 協助 他或她 

工作? ' 


反對 


賊 


ti 對 


+ 


I  應 否授權 市首席 行政官 , 委 任他的 
L       助理 7 協助 flfiX 作? 

消防 局的升 職稃序 , Ü 否改變 , 以 
M 便減 ^歷<^  , 增加教 育性和 職業性 
課程 的辦? 


C38201 


請在兩 面投票 


+ 

t¿.m 

+ 

货成 

+ 

m\ 

+ 

+ 

urn 

+ 

B 

我 已投票 ―― 你呢 ? 


應否 授權市 參議會 把用^ 限額 #5 
千元 ( $5,0  00  ) 增至 一萬元 〔$10,000 

) , 以便工 務計劃 可由市 、縣各 部門處 
理? 


A  應否 授權市 訂約官 , 以 决定市 、 縣 

U 合約時 ,有權 增加累 進付款 數額? 


it 成 

f.  .-ll*.!. 

市 、 縣的官 方廣吿 , 應否在 任何毎 
P 週出版 三天或 三天以 上的、 毎週 銷數達 
五 萬份或 五萬 份以上 的報紙 刊登? 


國 際電工 工會 第六分 會代表 工人最 
Q 後一 次提出 的工人 補助金 率表, 應否予 
以批准 ? 


水« 合工會 第三十 八分會 代表工 
P 人最後 一次提 出的: t 人補助 金率表 7 應 
否予以 批准? 


國際 金屬板 工人工 會第一 〇 四分者 
S 代表工 人最 後一次 提出的 工入補 助金率 
表 , 應否予 以批准 ? 


T  lE^ 撒消 


離 


反對 


mi 


i 


+ 


反對 


w 成 


ií:^ 聲明: 

三藩市 、 縣應否 購置國 際旅店 , 把 
修葺 符合民 居標準 , 然 後移交 民居局 
作 爲廉租 住屋, 


V 


政 策聲明 : 

三藩市 、 縣應 否恢復 、 重修 弗萊沙 

克 格泳場 ÓFleishhacker  Pool  ) 及其 
設傭 7 便^ 能再度 公用?  


聲明: 

市 參議會 應否制 定法律 , 使 那些與 
W 若 干地區 無關的 廣告牌 , 待廣吿 公司在 
一定 期間內 得回其 所値後 , 卽逐 漸予以 
淸除?  


+ 


赞成 


1^對 


成 


bi 對 


ma 


urn 


C38202 


請在兩 面投票 


B 


10 


'個 巿參 議區圖 


巿 參議員 候選人 


姓名 : Lee  Evans. 

地 lit  :  No.  1034  Filbert  Street  No.  248,  San  Francisco. 

職業: 律師 

本人 ifeíE  t: 述^ 之資繊 fl 下 : 

作爲. 一個審 訊權市 , 關心 的公民 , 和長 
久的 第三選 區居民 , 我足夠 資格競 -驚 罝個職 

位 。 繳付 超過我 肝應 徵付 的稅陚 ? 而 
只 獲得少 過我權 應得 的服務 , 極表 關心。 
我 旬 塊力 和 堅持去 爭取第 三選區 公平的 一份 
。 我 ÍPSt" 很多 的需要 , 我們 的問題 很複雜 , 
我們需 要住屋 ; 防 止犯罪 , 街 道維修 和更多 

健康和 托兒所 的撥款 o 我了       需 要和保 

證爲爭 取這些 需要而 努力。 這 是我們 的街坊 

• 請 和我一  MEM 裡改善 成爲. M 美好 的地方 


i 


姓名 : Hoover  M.  Gee. 

地址 : Nq.  855  Sacramento 垦 tmjt,'  San  Francií 
職業 :商人  , 
本人競 41± 述讼. te 資袼 如下: 

第三 選區的 人口非 常稠密 y 必 須提, 
好 的住屋 給我們 的居民 , 特 別是我 們的老 4 
人 , 和給 大多數 的住客 提洪一 些減 稅項目 
要使漁 人碼頭 , 北岸區 , 都;! ^上端 , 樸 Í 
地區 , 華绰 ÍW 有 一僻發 展計劃 ; 俾言镇 
區 帶來更 多的旅 M 入 ,促 進更 多就: «《5 

。 乾 5: 更多泊 車場所 7 使交 通流通 ; mm 
爭取 到遊客 o 謝謝你 o       - , 

' 選票' 商人 


選^ 稱 : 

Andrew  J.  Azzaro,  Jr.,  101  Telegraph  Hill  Blvd.,  Florist  花商 
E.  Belasco,  Sr.,  1530  Hyde  St"  Retired  退 休人員 

George  Albert  6rown,  Jr.,  19B  Macondray  Lane,  商人 
iBusinessman 

Marcus  Corley,  M.D.,  2438  Jones,  Physician        、。  ^  ,  „ 
Lester  J.  DeMartini,  544  Lombard  St.,  Retired     退 休人員 
Henry  D.  Froneberger,  1380  Sacramento  St.,  Attorney 律師 
J.  A.  Gavagran,  Jr.,  1237  Broadway,  Life 保險 經紀一 担保人 

Underwriter 
John  L.  Geesman,  1937  Stockton,  Attorney  魏 
Genny  Giomi,  28  Jasper  Place,  Retired     返 体人員 
Barbara  J.  Ivey,  2436  Jones  St.,  Merchandiser  商人 
Ronald  J.  Letterman,  1153  Kearny  St.,  Security   保 安顧問 
Paul  Maiorana,  590  Chestnut,  Retired 退 休人員 
Elias  S.  Nackard,  685  Francisco  St"  Eaucatoif  敎育家 
Magdalen  Pierrakos,  683  Fran/'isco,  Student 學生 
Ann  Reiniger,  2438  Jones,  Art  Studei 藝 術學生 
Doris  E.  Royston,  1214  Leavenworth  St.,  Apartment  House 

Manager  公 寓經理 

Jonathan  Rubin,  1118  Montgomery  St.,  Consultant  顧問 
Louis  Tiano,  514  Chestnut  St.,  Retired  Warehouseman 
Nerice  Moore  Tweid,íMinistef 牧師  退休貨 倉工人 

Robert  Whitten,  2440  Jones,  Photographer  gjj 影師 
Josephine  Wong,  1522  Hyde,  Housewife 主婦 
Gross  W.  Wood,  1101  Filbert  St.,  Industrial  ^: 業 設計師 
Patricia  Yollin.  1118  Montgomery  St.,  Writer  作家 
Bina  Zepponi,  1034  Filbert,  Housewife  主婦 


Brindle,  1411  Stockton,  Helicopter  Mechanic 直升機 機械員 
Emily  Y.  C.  Chan,  730  Washington,  Retired    很汰 Á 員 
Jean  E.  Chu,  1741  Larkin,  Housewif 主婦       退 环八貝 
J-n^UX  U  Fong,  1429  Jackson  St.,  Retired    返 休人員 
?»^®íír'  Gee,  1390  Washington  St.,  Bartender  '酒保 
Mabel  Gee,  1390  Washin^on,  Housewife 丰婦 
John  Horn,  759  Filbert  St.,  Houseman  男 管象 

Ye  Hong:,  1115  Taylor  St., 餐 管老闆  力官豕 
Jyan  Lee,  26  Salmon  St.,  Butcner  切肉師 
Howard  Jeong,  614  Pine  St"  Landlord  樂主 
Jenedyne  S.  Kim,  1421  Leavenworth,  Housewife 主婦 
^ay  J.  Lee,  570  Lombard  St.  Waitress 女企抬 
Stanley  C.  Lee,  640  Clay  St., 文員 
StephenC.  Lee,  1057  Montgomery  St.,  Merchant 商人 
|:dym  Pon,  875  Sacramento,  Seaman  海員 
^han  A.  Quides  1575  Washingi^on  St"  Barber 理髮師 
gt?l^grTom,777ClaySt.,I退休人員 
Edith  Jung:  Wong,  1535  Jackson,  Retired  - 返休人 昌 
gev.  Dr  Kei  Tin  Wong,  1535  Jackson,  Minister  s^m 
Samuel  Wong:,  615  Broadway,  Hotel  (旅 店店 f 牧師 
Tommy  G.  Wong,  752  Stockton  St"  ShoeKe^r 補鞋師 
pnn^h  L.  Woo,  1148  Vallejo  St.,  HousewiJ 主婦 
Jrnie  Young,  823  Grant  Ave.,  New  Accounts 新儲戶 部職負 


市 參議員 候選人 


姓名 •  Christina  Groth. 

地址 I  ! No.  1047  Bush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商人 

I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本人 康奈爾 大學獲 碩士' - 


體 格及撤  1 申健康 ; 終 生勞碌 。 本 人主張 : 私 
Á 企業 , 自由 合法化 7 籍民合 fe 化 ; 對個人 
行 爲及其 後果須 負責任 。 防 止犯罪 、疾病 、- 
■TjW  。 志願貢 獻時間 和天資 。 結 束稅捐 、 檢 

■] 査 、 、 不 行的和 不符憲 法的法 

\ 律 ; 結束 干渉私 人事務 、 色 情讀物 、 淫穢 、 

1 賣淫、 性行爲 ; 結束非 年种' 幾構 和商 業獲免 

I 稅優待 ; 結束限 制信用 及防止 有秩序 的交易 

I 的條例 ; 結 束官僚 政府。 公平 合理地 執行法 

律 。 使用 服務者 應負付 費之責 ; 犯罪 者對受 

害者 、 執 法當局 、 體 、 財 產損失 、 均須負 

賠 !!^責 o 逐歩 結柬對 私人企 業之特 別優待 

: 交通 、 消防 、 警衞 、 能量 。 停止一 切不公 

平 的執法 和服務 。 稅賦 是盗竊 , 制止宅 ! 
選, 票名稱 : 女商人 

(argaret  Look,  1047  Bush  St.,  Businesswoman 女商人 
¡luldoon  Elder,  1168  Battery  St.,  Art  Dealer  B 術商人  》 
l  osa  Lee  Turchi,  2100  Jones  St.,  Business  Woman 女商人 - 
Lobert  B.  McDonald,  1177  California  St.,  Securiti< 證券 交易商 
ildward  L.  Lederman,  1441  Taylor,  Attorney 律師 〜 6,::1&  s 
I6hn  Rogers  Jay,  372  Valle  jo  St.,  Videographer      影 》5ti» 严 
; «Roy  A.  Blizard,  1272 A  Green  St.,  Warehouseman 貨 倉工人 
ürystyne  H.  Upstill,  1082  Pine  St.,  Actuary 保險 统計員 - 
lanie  Cavanaugh,  1650  Sacramento  St.,  Payroll  Clerk 薪躺 文員 

hillip  W.  Coonrod,  1332  California  St.,  Computer 
I  Programmer  計算 機程序 編制員 

llharles  P.  Truman,  645  Bush  St.,  Control  Manager    管 制司理 
llathleen  Ward,  795  Pine  St.,  Disabled  ® 殘者 
i  tephen  B.  Meisenbach,  2250  Van  Ness  Ave.,  Night  t 夜班 審計員 
liandis  B.  McDonald,  1177  California  St.,  Assistant  Directot 
: Purchasing  採購助 理主任 

|«rry  0.  Hettich,  1440  Jones  St.,  Truck  Coordinator 貸車 a 調 a 
imiam  K.  Wendt,  645  Bush  St.,  Assistant  Manager 副經理 
I  Leith  Ward,  860  Bush  St.,  Homemaker  Maintenance 家 庭維修 
I  'amela  A.  Barker  Blizard,  1272 A  Green  St.,  Computer 
i  Operator  計算機 管理員 

iloberta  E.  Zall,  1047  Bush  St.,  Secretary 秘書 
(Iteven  D.  Upstill,  1082  Pine  St.,  Data  Controller 數據 控制員 
I  truce  Trafuante,  860  Bush  St.,  Manager 經理 


姓名 : John  Keker; 

地 •  No.  372  Francisco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纏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袼如下 : 

本人在 普林其 

受 寢的海 軍陸戰 隊徘長 。 以前 曾是大 ^ 院 

華倫首 席法官 的法律 文員。 由一九 七二年 
至 七六年 , 是 電報山 街坊聯 會委員 ° 當我 

向 市民分 派節省 用水的 手柳待 , 我 便聽到 
你們對 市政府 的不滿 , 作爲' 一個租 戶 、兩 
個在 公立學 狡讀書 的孩子 的父親 ' 公共車 
搭客和 小商人 ( 律師樓 ) 7 我也感 到不滿 

。 我将致 力於由 街坊控 制的巿 —改府 ; 不增 
加分 文稅捐 , 爲居民 而不是 爲那些 開車上 
班的 設計交 通和泊 車計劃 ; 增聘 較多的 
華 裔警員 ; 重建而 不是拆 毁住屋 ;' 老年的 

合理 住所和 所有人 的人權 。 

選 票名稱 : 觀 

Philip  D.  Armour,  40  Florence.  Attorney    ., 師  ¡^[g 工 ffe 老 

Susan  J.  Almond,  1665  Clary  St..,  Community  Woiiet  '^^¿fj 
Carl  G  Berry.  1050  Green  St.,  Executive  -  Real  Estate  K 業經紀 
Harding  Chin,  2040  Powell  St.,  Proprietor    業主         &  ^ 
Stanley  Eichelbaum,  333  Green,  Newspaper  Drama 戯劇 評論家 
Lawrence  Ferlinghetti,  1562  Grant  Ave.,  Writer.  BooKseUer 

¿Editor  作家, 輯, ,畜貝 

John  Fi^ne,  Jr.,  1046  Union  St.,  Pres.  S.F. 三 葱市消 防委員 會主席 
Robert  Charles  Friese,  1365  Taylor  St,  Attj 律師'        。。坊 矿抑 
Robert  M.  Golovich,  1035  Bush  St.,  Service  Manaeer    服 務經理 
Adelaide  R.  Grieve,  1590  Broadway,  retire* 退 休人員 
Leonard  Dale  Ha^n,  1541  Larkin,  Business  Investmeni 商業 投资者 
Suey  Jean  Huie,  1034  Pacific  Ave.,  Seamstress ― con'  包工業 
Henrik  Bang  Jorgensen,  20  Roraolo  Place,  Shopkeeper 店主 
Christina  D.  Keker,  372  Francisco  St.,  Graphic  Designer 圈案 設計師 
Herbert  D.  Kosovitz,  340  Chestnut  St"  Architect  建築師 
Fay  K.  Lee,  557  Union  St..  Manager  經理 
Bruce  W.  Lilienthal,  240  Francisco  S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Milla  Z.  Hogan,  576  Greenwich,  Writer  作家 
Gerald  C.  Lubenow,  300  Lombard,  Journalist  記者 
Joseph  J,  Malandra,  67  Fresno  S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Edward  W.  Moose,  562  Lombard  St.,  Restaurant  owner   g 館老閣 
Gary  J.  Near.  1085  Broadway,  Attorney    律師         .  ; *&丁  ,  》t 
Dominic  Passanisi,  360  Francisco,  Janitorial  Supervisor     潔丄 人官丄 
Tito  Patri,  1826  Mason  St.,  Planner,  Landscape  Architect    場地 建築師 
Ada  Inez  Pineda,  316  Chestnut  St.,  Retired 退 休人員 
John  K.  Ryckman,  570  Union  St.,  Retired     返 休人員 
Ja  Sung  Su,  175  Bernard,  Manager      理  ' 
Roland  Tong,  1957  Stockton  St.,  Attompv  律師 
Herbert  Tuthill,  795  Pine  St,  Retired 返 休人員  —- 
Hichael  K.  Wong,  138  Trenton  St.,  Credit  Analyst 信用 分析員 


13 


市 參議員 候選人 


姓名 I  David  J.  Kennedy. 

地址 : No.  548  Union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律師 

本人 競選. HE 公 職之資 袼如下 : 

本人 P.T.  Kbnnsp^ 是 第三選 居民 

和街 坊律師 • « 本選 區的了 解是其 他候選 
人所 不及的 。 

我暴業 喜斯汀 » 科學院 , 以 前是美 
國海 軍上尉 ? 縣 副律師 ) 碼頭 工人和 鋼鐵工 

人 o 重新分 配稅款 是極其 需要的 ? 這 樣可以 
促使 商業的 發展繊 護街坊 的特性 o 

mmmi  >  ^和 淸潔的 ^ 場所 , 
增加 Í® 藝 術和文 化活動 ; 改 善交通 ? 擴充 
衞 生和住 Mi 件和 tt 加就業 等都是 重點。 

選 票名稱 : 鶴 

Florence  W.  Allen,  12A  Reno  Place,  ata-a  , 

Robert  E  Burner,  41  Malvina,  Jew4ler  議 員 協調乂 

Sharon  ChickanzefF,  556A  Union  St.,  Art  Librarian  < 
Maria  Cope,  36  Brant  Alley,  Cashier  * 收 i^^""*. 藝 *B 書館 管理人 
Richard  A.  Graham,  331  Filbert  St.,  Stock  «roKer  g 西! 《p 
gam 卞 K.  Dunlap,  33 化 Union  St.  E^lS^I^^ 奏 經紀 
David  Grove  405  Union,  Illustrator     講 表演者 
íS^rthur  W  Hanna,  566  Filbert,  CabinetMaker 木匠 
^f^fretHarney,  52  Calhoun  Terrace,  Teacher 
^ohn  L  Mattson,  522  Filbert.  Counselor        mm      敎師 、 
MaryMcAndrew,  501  Union.  Bookkeeper 
A^^aT4^'  1616  Grant  Ave.,  Restallante 遣 P 員 * 館老閣 
Armando  Navarro,  527  Va  lejo.  Film  Cutter  a-ü-J^SJ- 

!=hyBb¡e|ffi,lgl8g=irLtfflA*f§trator 法律行 政主任 

Gary  Stewart.  1463  Kearny.  Phoío^U^   ^ffifi 進 口酒商 
Mary  Beth  Uitti.  2210  StJkton  St^Attorae/Jg 


姓名 : John  L.  Molinari. 
地址 \  No.  154  Lombard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商人 

我在 本選區 出生、 長大和 工作 ; 巳滑 
有兩個 孩子; 兩次被 選爲市 參議員 ; 海岸委 
員 會委員 ; 空氣 污染控 制委員 會委員 , 並 

公 務委員 會主席 ° 作爲' 巿 參議員 , 我 
曾草 擬法案 : (1) 改革公 務系統 , 以削 減巿政 
府 的支出 ; (2) 市 政府須 爲市民 開門戶 , 對巿 
民 有反應 , 和對市 民負責 °  (3) 爲居民 設立一 

個 街坊泊 車計劃 ; (4)i^ih2r 共巴 士增 加車費 

; (5) 增加警 察在街 Í1 逸邏 ; 和 (6 欧善, #人 

的 。 我 歡迎禾 tiM 討 的過 *M 史 

目標和 我的承 擔;^ 和聽取 你們的 意見。 請打 
電 諮给我 電話 : 四二一 , 九一 八二  。 

'選票 名稱: 巿 參議員  《 助者: 

Louise  K.  Moh'nari,  1S4  Lombard  St.,  Homemaker         主 婦 
Gordon  Brownell,  1801  Hyde  St,  West  Coast  Director' 

NORML  ―、  ® 岸 H  0  R  Id  ;l 主任 

Mary  A.  Cara,  451  Lombard  St.,  Houséwife  主婦 
Dorothy  Marie  Casper,  447  Chestnut  St.,  Honstfwife 主 W 
Agnes  I.  Chan,  980  Sacramento  St.,  Teacher  $^é$ 
Harry  J,  Chuck,  Jr.,  920  Sacramento  St..  Director  of  • 

Cameron  House         金馬 倫堂行 政主任 
E^sto  Daini,  1602  Pacific  Ave.,  Busfhessman 商人 
Edmund  DeMartini,  1306  Montgomery  St,  Arc^toci 建築師 
Steven  Doi,  1521  Larkin  St.,  Attorney  at  Law  #師 
Adele  V.  Pigone,  1937  Taylor  St.,  Housewife  主婦 
Paul  S.  Fonpr,  53  Columbus  Ave.,  Attorney  at  law 律^ 
Stephen  K.  Pong,  1556  Taylor  St.,  Grocer  貨店主 
Sam  R.  Friedman,  1170  Sacramento  St.,  Bostneflsmaa 商人 
Mary  Louise  K.  Green,  566  Valle  jo  St,  Teacher  敎師 
Anne  Halsted,  200  Francisco,  Co-Chaimerson  SF-ODeB^SoACA. 

&  Park  Comm.  ' 三藩市 空間和 公困委 貝舍主 « 之一 

Susan  J.  Heller,  426  Vallejo  St,  Coordinator  SF  - 

Commission  on  Status  of  Women    三 3t 市婦 女地位 委貝會 KlSI 貝 
Fred  H.  Huie,  1125  Mason  St.,  StockbroKer        股票 gifc 
Gregory  E.  Jones,  58  Edgardo  Place,  Attorney  at  tMm  mm 
Robert  Katz,  2  Whiting  Place,  Professor    敎授 • 
Putnam  Livermore,  1023  Vallejo  St.,  Attorney  at  Law 律蹄 
Stephen  D.  Maffini,  747  Chestnut  St.,  Attorney  at  Law 律肺 
Cyrfl  Ma^in,  999  California  St.,  Merchant 商人 
Stephen  Mana,  962  Union  S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Alfredo  R.  Pisciotta,  2060  Stockton  St.,  Upholsterer 商人 
Salvatore  Reina,  1150  Union  St,  Businessman 
Charks  Starbuck,  III,  1625  Leavenworth,  Member  CUy 

Planning  Commission  城市計 劃委員 會委貝  ^  , 
Robert  M.  Tibbits,  386  Chestnut  St.,  jsusinessinan 商人 
Ruby  J.  Tom,  1717  Jones  St.,  Homemaker  主 W 

Denise  D.  Turrell,  1333  Jones  St,  Businesswoman  女商人 
Gcrmaine  Q.  Wong,  1425  Taylor  St,  Community  Wori«i¿g 工作者 


14 


市參議 員霞人 


15 


選: 獎名稱 : 人類 學教授 


P  、  Louis  F.  Tul  Ceraso,  940  Powell  St..  Clerk-Bookkeeper  文貝 

William  Clion,  1126  Taylor  St.,  Retired        退 休人貝 
r  ;  Deanne  Fitzmaurice,  940  Powell  St"  Student  學生 
' Norman  Dickman.  Jr.,  1528  Larkin,  Teacher  敎飾 
jJT'Denney  C.  Hemens.  1620  Jones  St.,  Restorer,^ 古 黃 維修員 
^  Steve  Jaber.  2242  Polk  St,  Assistant ' 辦 公室助 理經理 
¡  Nadine  N.  Kodani,  728  Taylor  St.,  Secretary  (醫 
John  Edward  Kariainen,  940  Powell  St..     房間 清潔貝 
I  Joanne  LaFratta,  940  Powell  St.,  St 學生  . 
Eleanor  LeCain,  950  Pine  St..  International  Agrric 國 際農集 
Melva  Malone,  627  Taylor  St.,  Public  Relations 公共 M 係 
I  Karen  J.  McCracken,  940  Powell  St.,  Secretary 
I  David  Mitchell,  Jr.,  402  Broadway.  Chef 
Marie  Nelson,  1224  Union  St.,  Retired  ; 1 休人 S 
Van  Philip.  940  Powell  St.,  Retired     退 休人貝 
i  Elizabeth  Ross.  940  Powell  St.  Retired  Teacher 返 休敎師 
i  Ethel  Sanborn,  940  Powell  St.,  Nurse  護士 
Gail  Lee  Smith,  961  Pine  St"  Goodwill  Industries 
Phyllis  M.  Strand,  940  Powell  St.  Legal  Secretary    秘 ft 
Adrienne  E.  Summers,  1040  Bush  St"  Hotel  Maid 旅箱^ 潔 g 
Michael  R.  Tavaglione,  935  Kearny  St..  Teamstet   卡車旬 M 
'William  B.  Towle,  940  Powell  St.  Ns 導航貝 
:(áiarlie  Valente,  1224  Union  St.,  Private  Nurse    i/ 家護士 


姓名 r  Herbert  Lee  Smith. 

地址 r  No.  940  Powell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學教授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袼如下 : 

由 一九 六五 年開始 任教於 三藩市 林肯大 

學 , 擔 任人類 學教授 o 我有二 十年的 語言、 

文學 、 哲學 、 歷史和 政治學 等教授 « 。 一 
九六四 年以來 ; 便是一 働主政 治上非 常活躍 

的公民 o 對 加州縣 政府人 事科富 ¡1^ 經驗 o 


巿律師 候選人 


姓名 r  George  Agnost. 

地址: No.  124  San  Pablo  Ave-nue,  San  Francisco. 
職業: 市 主審鶴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袼如下 :  - 
本人在 市 律師辦 ^廳 工作二 十五年 , 現 

任 主審 律師: 主 邀所有 有關巿 政府的 訟。 
. 憑我的 工作經 驗成就 上的: fg^ 競選市 樣師一 

職 。 日 益繁 複之巿 政府需 要富有 » 及專門 
的人才 ? 處 理市府 大量的 各種法 律問題 ; 及 

作 爲巿府 在法庭 的代表 o 我保 證將全 心全意 

運用我 對巿法 律的豐 富經驗 和知識 , 俯領 
導工作 j 及爲全 市巿民 提洪最 高質量 的法律 
代 表服務 - 

選 票名稱 : 巿主 審律師 

George  Christopher,  1170  Sacramento  St.  Former 

Mayor  of  San  Francisco  M^^ltTM 
Thomas  M.  O'Connor,  250  Magellan  Ave.,  City  Attorney  ^ 
A.  Márquez  Bautista,  2424  Jones  S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Thomas  J.  Cahill,  248-17th  Ave.,  Retired  Chief  of  Police. 

San  Francisco  已退休 前三藩 市警長 

Frances  M.  McAteer,  130  Santa  Ana  Ave.,  Housewife  主婦 
H.  K.  Wong,  28  Bernard  St.,  Businessman  商人 
Cyril  MasTiin,  999  California  St.,  Merchant  商人 
Vincent  Hallinan,  lOSO  Chestnut  S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Thomas  J.  Mellon,  310  Arballo  Drive,  Executive  Vice 三 雜市辦 公大厦 
-.P^^sident,  Property  Development  Firm  '尖 建計 剷副行 政總理 

JJa^o  Ashizawa,  1662  Post  St"  Merchant  and  Contractor 商人 承句商 
H.  Welton  Flynn,  76  Venus  St.,  Public  Accountant 
Grace  Duhagon,  15S2-30th  Ave.,  Travel  Agency  Owner  mm&4=A 
John  A.  Sutro,  3598  Jackson  St.,  Attorney  at  Law  律^^ 
John  Francis  Hennine:,  Jr.,  450  Rivera,  Attorney  律師 
Francis  C.  Miralda,  65  Aptos  Ave.,  Salesman  推銷員 
Wilham  Moskovitz,  1177  California  St.,  JNo.  1501,  Rfitired" 已退休 
Walter  A.  HanR._?100  Pacific  Avg"  Honorary  .Chairman'. 

Garment  Mc^nufacti. l  ing  Compt^ny       - 她 : ^特 勞斯 公司名 眷主席 
Elmer  E.  Robinson,  r¿üO  California  St.  Apt  No.  8-A, 律師、 高等法 院法官 

Attorney  at  Law;  Judge  of  Superior  Court,  Retired   、 已返休 
Margaret  Cruz,  259  Monterey  Blvd..  Political  Consultant       政 治顧問 
Burnham  Enersen,  40  Arguello  Boulevard,  Attorney  at  Law 律師 
James  J.  Rudden,  148  Chenery  St.,  Corporation  Executive 公司 行政人 M 
William  T.  Reed,  2151-18th  Ave.,  Retired  City  Employee    退 休巿府 億貪 
guth  S.  Kadish,  145  Delmar  St..  Airports  Commissioner     機 場委員 會委昌 
Ezio  M.  Paolini,  538  Molimo  Drive,  Attorney  at  Law  律師 
Stephen  Walter,  2504  Lpavenworth  St"  Manufacturer  製造商 
gamuel  B.  Stewart,  22«8  Broadway  St"  -Lawyer  律師 
Harold  S.  Dobbs,  1000  Mason,  Attorney  at  Law  律師  ' 

Benjamin  H.  Swig,  950  Mason  St..  Hotel  Owner  and  Operator 旅 店店牛 
Morns  Bernstein,  1740  Broadway  St.,  Merchant  *  商人 

Thomas  E.  Feeney,  126  Miraloma  ,  Attorney  師 


16 


市 柳鶴入 


姓名 : Gil  Graham. 

地址 I  No.  17  Macondray  Lane,  San  Francisco. 

職業 : 公共 利職币 

本人 競選以 上公? 敎資 格如下 : 

這衝 戠位必 須改革 。  一 
我将! ^市 律師. 一職 斩的領 導精神 , 使 
其更 爲公衆 所熟悉 , 對公 衆反應 較佳 及能給 
市民 較多的 [§ 助 。  , 
我曾 在各公 共利益 訴訟中 代表 社區團 體 

; 我在哈 沸大學 法學院 及倫敦 經濟學 !完^ 

育 ; 我曾 任社區 法律援 助會副 主任及 城市事 
務律 師協會 主任, 這些 镇誕工 作紀錄 與經驗 

7 使我 成爲巿 律師候 選人中 的最佳 人選。 
支持 我競 選的围 體包括 : 華 裔公民 、 愛 
麗麗 •  B  • 托袼 拉斯及 靑年民 主黨協 '會 、 拉 

丁裔律 師協會 、 經濟民 主運動 委員會 及菲裔 

祖織 委員會 o 

v^- 是唯一 要改 M 敏 Í 的候 選人 。 
選 票名稱 : 公 共利益 if® 

jSSri?í"S=-,;!í?:rS《l|« 大, 纖《 

Linran«ln"  300S  Jackson.  Attorney,  Commissioner,  Humag^^^ 
LuKu°e"o;2,2  Fair  Oaks.  Teacher  «1' - 
G«H»n  S.  Brownell.  1801  Hyde  St.' 大 ^„ 赚; „ 全豁 UftM'- 主 
Jean  F.  McCIatíhy.  3171  -lackson.  V;'niic  Kelatwns  .  ,         ..fiJiw 係人 U 
Joletha  Head.  114  Colby  St.,  Staff  Aide  «fl 助手 

Del  M«rtin,  651  Duncan  St.,  Author/Lcct^ror  ,  «.^«.(ÍSllftiJe 

on  Stótus  of  Women  i 
Antonio  A.  Grafilo.  768  Natoma  St..  Counselor/D.recto^  ^^^^^^^^.^„^^^^^ 

kiñ2 & 歸 瞻《^ 

EugeneCo"man.  239  Ramsell  St..  Admimstrator 

JufniU  Del  Carlo,  1390  Hampshire,  Project  Director,  Fi« 消防 《丄^會 針 
Do'u7aTrk°n\n.ann.  .08  Stanyan  St   Management  Cons. 麵,' , 

Sue  Carol  Hestor.  453G-20th  St.,  Attorney   •  1™ 

Frank  Fitch,  2347A  Market.  Diversion  Service  l^.  tfttt  U. 

Idaree  Westbrook.  780  Clayton,  Educat.on 孓 |Í』S§gi^rnSí 中 ft- 

Yori  Wada.  565-4th  Ave..  Buchanan  YMCA  E^^^^^Jj 山 I'lffiff 改丄 

Sue  Bierman.  1529  Shrader.  Conservat.omst,  PI  ÜJ-5í»-^^iS^  ,  V^Ji^W^ 
Howard  M.  Wexler.2625  Sacrámento,  Attorney  sWi  、  Jílílí) 土席 

Redevelopment  Agency 
SfviírH'^Bt'rjrJIJÍÍG/eelfÍAttorney  and  City  • 

Planning  Consultant  "  謂 

Hiram  C.  Smith.  1247  Fulton  St..  Attorney 

Nancy  W.  KaU.  2  Whiting  St..  Photographer  T^t^a^-ii 
Nancy  "Iker,  375  Highland.  Diversion  Service  Rep. 化' 几 -"、 乂 


17 


市律師 候選入 


姓名 : Jim  Reüly' 

地 jit  :  No.  1800  Franklin  St.,  No.  506,  San  Francisco. 
職業: 律師 

本 人镜選 i: 塗公 M 袼如下 : 

我競 選此職 位的目 標 是消除 市#© 辦公 
廳 的四十 年來淳 滯不前 、 對居 民的需 要惑覺 
観 、 » 效率 的情况 。 

三藩 市不能 界容許 市律師 辦公廳 內泛濫 
的利 益沖突 、政 治偏袒 、 及歧 P 凌駕 於公衆 
利: 聽 I 係的' it? 杉。 . 

我以私 人律師 身份 在過去 廿五年 來從事 
刑事 、 民事及 行政法 律工作 。 我相 • 些經 
驗和我 維擁公 辭!] 益而非 該官驄 灼决心 , 使 
我極 有資袼 擔任市 律師— 職: 
選票 名稱: 律師 

George  R.  Reilly,  2774-34th  Ave.,  Member,  State  Board  of 

Equalization  ' 州零 沽稅務 局委員 

Kathryn  P.  Reilly.  1200  Ortee-a  St.,  Homemaker  主婦 
Frank  N.  Alioto,  2893  Valle  jo,  Restaurant  Owner      ,館 老悶 
Ann  Eliaser,  3074  Pacific  Ave.,  Consultant  顧 ^。^ 

Robert  A.  Ross,  4200-20th  St.,  Newspaper  Publisher 報 社社長 
Chadwick  Clark  Ertola,  658  Greenwich  St.,  Garage  Attendant 手房 服務員 
William  Jack  Chow,  626  Grant  Ave.,  Attorney  at  Law 律師 
Thomas  F,  Hayes,  120  Stonecrest  Drive,  Contractor   , 承包商 
William  M,  Plath,  814  Grove  St.,  Chef  ,  主厨 

Mattie  J.  Jackson,  524  Belvedere,  Int'I  Vice  PresJ^adies— 

Garment  Workers  Union  N 際女 服務會 副主席 

Patrick  Sarsfield  Hallinan,  11 7-2 7th  Ave.,  Attorney  at  Law 律師 
Agripino  R.  Cerbatos,  142  Amber  Drive,  Elect.  Engineer     電子 工程師 
Msgr.  C.  J.  McKenna,  756  Mission  St.,  Pastor,  St,  Patricks 聖柏德 利克敎 區牲師 

Pari  sil  » 
Angie  Alarcon,  240  San  Carlos  St.,  Legislative  Consultant 立 法顧問 
Wayne  Friday,  1095-14th  St.,  Business  Person  商人 
Sam  Jordan,  4006-3rd  St.,  Caterer  宴會 包辦商 

Rev.  Jun  Hatoyama,  1521  Shrader,  Church  Minister  牧師勞 
Timothy  J.  Twoniev.  2^26  Lawton  St.,  Labor  Union  Repr; 
' Int,l  Vice  Pres  S:E.I.U.  勞工工 會代表 ; SEIU..  •• 副丰席 

Philip  J.  Siggins,  290"  Avila  St.,  Executive  Director  行 政主^ 
George  Wah  Ong,  52  Almadén  Court,  Insurance  Agent  保 險鈀經 
Rev.  John  C.  Bee,  1411  Shafter  Ave.,  Pastor  St.  Stephen 聖史 提芬敎 堂牧師 

Church 

Nicerita  D.  Revelo,  37  Sheldon  Court,  Investigator 
John  J.  Lyons,  681-llth  Ave.,  Pe tired 
Claire  C.  Wiles,  2201  Broadway  St.,  Film  Producer 
Stanley  L.  Basterash,  555  Corbett  Ave"  Architectural 
Represen  tstiVG 

Ted  Frazier,  2370  Filbert  St.  No.  104,  Community  Workei  g 區 工作者 
Morry  Stein,  1050  North  Point,  Apt  No.  1507,  Retired      退 休樣具 零沽商 

Furniture  Dealer  ,  s+í^— 、丁化 * 

Derrald  Etheley,  2424 二  15th—  St..  ComjTiunity  Worker         JTitiHa 丄 吝 
Jose  Leonel  Ui-i&rte,í2b5  Jersey,  Insurance  Underwriter  保險商 
Joseph.  B.  'Zaarour,,  330  Country  Club  Drive,  Businens  Tax 商 業稅節 

Consultant 


理 

代 

員 休人業 

査 退片築 

調 已製建 


18 


司庫 候選人 


姓名 : Kay  Pachtner. 

址 : No.  155  Vicksburg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消 費者經 濟學者  '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格如下 : 

三藩市 居民 有灌知 遣他們 所徽交 的稅款 
到底用 於何處 • 納稅人 首次要 應付本 市一項 
十 g 財政 預算 ° 在過 去兩年 ) 物業 稅繳增 
了 百分之 三十至 三十五 • 本市 財政的 健全有 
賴勇 於發言 的官員 。 身 爲一個 消費者 經濟學 
者 ? 我 設立了 全美最 ^ 率的 消費者 保護機 
構 , 我協 助數以 千計的 人士得 回共- 百四十 
多萬元 。 我並監 察各經 濟機溝 , 出版 全國著 
名 的消費 者指南 ? 揭露 了政府 的驚人 浪費量 ' 
及 無效率 - 我 腿公款 的堅强 捍衞者 。 

選票 名稱: 消 費者經 濟學者 

Art  Agnos,  637  Connecticut,  State  Legislator  ^SÍI 員 

Angie  Alarcon,  240  San  Carlos,  Legislative  Consultant  gffiwra 
Rosario  Anaya,  240  Dolores,  School  Director    ^  .  ^  XT 
Robert  H.  Bahmer,  153  Vicksburg,  Retired  Archivist  of  the 

U  s.  ji 休政 府植案 保管官 

William  K.  Coblentz,  10-5th  Ave.,  Attorney  律師 
Anne  Belisle  Daley,  795  Geary  St.,  Confidential  Sectto  ^ 

Sheriff  承法 吏機密 feS 

Del  Martin,  651  Duncan,  Author-Lecturer 
Ina  F.  Dearman,  217  Upper  Terrace  JlomeExecutiva.  . 

Planning  Commiss.  •  祭宅 芎建行 政人員 、 市計 
Joan  S.  Dillon,  50  Gardenside,  Librarian  ? Síl 員 

Anñ  Eljaser,  3074  Pacific  Ave.,  Community  Consultant  Itfea 顧問 
John  PTFigine,  Jr.,  1046  Union  St.,  Pres.^F  Firr 消' 防委員 會主席 

FrankFiteh,'2347A  Market^iversion  Service  Rep  fjg 焚 t^S 直家 
James  M.  Foster,  67  Waller  St.,  Criminal  Justice    ^5 宏 専豕 
Joseph  Freitas,  Jr.,  2  Belmont  Ave.,  District  Atto 
Herman  Gallegos,  149  Ripley  St.,  Police  Commiss:  gg* 員曾 9i 貝 
Zuretti  L.  Goosby,  299  Maywood  Dr.,  Dentist  丁^:^ 庶 

James  R.  Herman,  635  Connecticut,  President  ILWU.  gggg.^ 麽赛席 
Richard  D.  Honpisto,  65  Wood,  Sheriff,  C&C  of  San  市縣 承法吏 

Agar  Jaicks,  62  Woodland,  TV  Di^ctor^Ch^^i^ag^gg 還 

Central  Comm.  電視節 目' 導 fe.、.  二藩市 民主黨 中央 ^,^^ 

Ruth  S.  Kadish,l45  Delmar  St.,  Airports  Commissioner 機 場委員 會委員 
Jfihnore  E.  Lune  21-21st  Ave.,  Sociologist  社會學 | 

George  R.  Moscone,  45  St.  Francis  Blvd.,  Mayor  of       三藩 市市長 

San  Francisco  ^  未 s^&s 目 

Joan  MrKaskle  Murphy,  2255  Washington,  Police       Sf« 歪員 首安貝 

Comirussionei  '  „    .  '翁人 

William  M.  Rotü,  2721  Pacific  Ave.,  Businessman 
Lillian  K.  Sing,  3005  Jackson,  Mtorney-at-Law  . 
Beniamin  Tom,  1717  Jones  St.,  Transportation  Analyst-State 

PUC  加州 公用亊 業委員 會交通 分析員 

YorLWada,  565-4th  Ave.,  Buchanan  St.,  YMCA  Direitor 布 千仁街 男- 
Nancy  Walker,  375  Highland,  Diversion  Service  _ ^會 政主任 

Representative  „^     丄. ^服務 代>^*  • 

Idaree  Westbrook,  780  Clayton,  Education  for  Kesearch& 

Development  敎育 研究; &發展 

19 


司庫 候選人 


姓名 I  Thomas  C.  Scanlon. 

地址 •  No.  631  Vicente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三, 市縣 司庫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格如下 : 

fse^ 三藩巿 出生; 全心全 意爲三 藩居民 

工 作已有 廿九年 。過去 六年任 本巿司 庫期間 
, 你听級 付的稅 款經過 我僅' Í 眞、 精細 的處理 
7 獲得 了一億 二千五 百萬元 以上的 利息。 我 
開始 使用的 計算機 管理現 款辦法 ; 在 去年一 

年內 , 就協助 帶進二 千四百 萬元的 利息。 M 

. 項 收入等 於爲本 巿毎個 住宅擁 有者減 稅七十 
六元 。 我請你 基於我 已證實 的能力 、 經驗 、 

有創 it 性 和積極 的表現 -) 重選 我連任 巿司庫 

選票 名稱: 現任 巿司寒 

Margaret  M.  Scanlon,  631  Vicente  St.,  Registrar-Mercy  l、; 西中學 註册員 
High  School  i\  ,  二 

Ernest  C.  Ayala,  4402-20th  St.,  Youth  Director      肯少, 主任 

Louis  F.  Batmale,  444  Yerba  B^ena  Ave.,  Retired 返休 二藩市 社區文 學校長 
Chancellor-S.F.  Conimunity  College  District 

William  H.  Chester,  432  Gold  Mine'Drive,  Retired  Union  ií 休工 會職員 
official 

John  Yehall  Chin,  3146  Lyon  St.,  Public  Accountant  公共會 —計 師- 
George  T.  Chopnel—as,  31]-2(ít'h  Aven,,e,  Attorney  at  Law— 嘛 
William  P.  Clecak,  139  Lake  Merced  Hill  South,  Lawyer  律師 
Eleanor  R.  Crabtree,  1000  Gong-h  Street,  Housewife  ¿Jf 
Armond  De  Martini,  110-o2nd  Aye.,  Retired  Educator  返 休敎育 界人士 
Jess  T.  Esteva,  696-12th  Ave;,  Publisher-The  Mabuhay 馬普禱 共和國 報社長 
Republic 

John  F.  Foran,  900  Rockdale  Drive,  State  Senator    加; 參議員 
Virginia  Fusco,  34  Cervantes  Blvd.,  Sec,  Marina 

Civic  Impr.  &  Property.  Owners  Assn.,  Inc. 馬連 納城市 改進及 業主協 會秘書 
Franz  E.  Glen,  50  Crestline,  Electrician  —龜工 
Ruth  Church  Gupta,  1910-Green  Stree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Thomas  F.  Hayes,  120  Stonecrest  Dr.,  Contractor  承包商 
Louis  T.  Kruger,  23  Miguel,  Attorney  at  Law  律師 
Bernice  M.  Latiigan,  1638-23rd  Ave.,  Office  Mana^rer. 

Teamster  Pension  Trust  貨 運工會 導休基 金事務 處經理 

Leo  T.  McCarthy,  400  Magellan  —Ave"  Legislator        —立 法官員 
Mortimer  F.  Mclnemey,  120  Vaíe  Avenue,  Lawyer  律師 
William  Moskovitz,  1177  California  St.,  Retired  已返休 
Eugene  J.  Muscat,  315  San  Leandro  Way,  Educator     敎育 界人士 
William  T.  Reed,  2151 -"18th  Avenue.  Retired  City  Employee 返休市 府僵員 
Paul  Rosenberg,  555-40th  Avenue,  Member,  Democratic 

County  Central  Committee  民主 黨縣中 央委員 會委員 

Michael  S.  Salarno,  95  Crestlake  Dr.,  Business  Man  owner 

Radio  &  TV  Shop  -  收鲁 機友^ M 店營業 部經理 兼店主 

Edward  E.  Serres,- 132  Ewing  Terrace,  Attorney  at  Law  律師  , 
Benjamin  H.  Swig,  950  Mason  St.,  Hotel  Owner  &  Óperator 旅店 店主兼 管理人 
John  E.  Troxel,  80  Linares  Ave.,^  Attorney  -—  --    三 藩市律 H¿ 

Rose  M.  White,  30G  Delano  Ave.,  Business  Kep.  Industrial 
„  Carpenters  No.  2565  ― 工業 木匠工 會第二 五六五 分會業 務代表 

H.  P.  Wright,  2320  Judah,  Insurance  Education  1^— ^ 紫敎奋 
Thomas  W.  S.  Wu,  D.D.S.,  598-38th  Avenue,  Dentistry  f^^J 

20 


請細 


21 


Al 

債 í 
统' 

M 


—九 七七 年康樂 與公園 部改善 灌概系 統公債 ° 提供 九百二 十七萬 元公債 , 用 作改善 
三藩市 、 縣康樂 與公園 部旳灌 漑系統 °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A 提案 

目 前情况 : 自一 九七一 年以來 , 康樂 與公園 
部卽 推行一 項計劃 》 以改善 其設備 ° 現擬在 
公園 及各康 樂場地 装置自 動灌溉 系統。 目前 
, 園丁 多以人 工繞水 , 這被 認爲浪 費用水 , 
防止了 日間使 用康樂 場地, 並 降低了 住宅區 
旳用水 氣墾。 

提議 : A 提案將 容許三 藩巿發 行普通 義務公 
債九千 二百七 十萬元 ,用 以装 置自動 灌槪系 
統 , 範圍 包括金 門公園 ; 二十 五個街 坊公園 
和康 樂場地 ; 約 翰麥羅 蘭反克 羅克亞 馬遜部 


分 遊樂場 ; 本市四 個高爾 夫球場 。 這些自 
動灌 漑設備 , 可在晚 間使用 , 每年可 節省用 
水三 億加斎 » 並 使園丁 免除人 工灌漑 而從事 
其 他職務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同意 
三 藩市發 行普通 義務公 債總額 九千二 百七十 
萬元 》 用 以庄本 市公園 及康樂 場地自 動灌溉 
設備 。 

如選 民投票 反對此 提案: 卽反 封三藩 市爲此 
目 旳而發 行這些 公債。 


23 


審 計官對 A 提案 意見書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A 提著 ar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M^n 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 公債提 被通過 , 以 
i  • 九年爲 償還期 4 咅瞻 出時 , 按 目前 同市公 
債有 關的利 率計算 , 估計費 用約爲 : 

償 還公債  $  9  ,  27  0  ,  0  0  0 元 

MM.  i,  0  49  ,  92  5 元 

債務  村 3,  31  9,  92  5 元 


—一 估 價 ____ 

五千元 
八千 七百五 
一萬 二千五 百元 

根據力 B 州選擧 法例第 5  3  0  1 節 條文, 本 
人意 見如下 : 

依據 目前同 本巿售 賣公債 有關的 利率及 
一 九七七 年至七 八年之 物業估 價名錄 , 估計 
公 債售出 後的第 一個財 政年度 , 爲此 項公債 


根據一 項五 年建設 方案, 十九年 內#4 
平 均須償 付債務 十萬零 一千元 , 相等 於- 
又 百分之 九十仙 ( $0.  01  90  ) 的 税率。 

根據 市行政 法典第 2.  37 節條款 ' 本 J 
意 見如下 : 

擁有 估價値 五千元 、 八千 七淑"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物業者 , 增 稅率担 負所費 2] 
均數 字估龍 : 


未減 除住宅 擁有者 
前之 
增稅率 

九 毫五仙 
一元六 毫六仙 
二元三 毫八仙 

籌措之 徵稅率 應爲百 分之四 十二仙 (0.0  0  4  2 

) o 依據五 次售完 計算, 估 fht;fL^ 賞還期 
內 簿措以 償付所 需之最 高徵稅 率爲二 又百分 

之九 十一仙 (0-  02  91  ) , 此 税率估 計於一 
九八 二年至 一九八 三年財 政年度 出現 。 


由估 價値減 除一, 七五 〇 元 


住宅擁 有: 


後之 


六 毫二仙 
一元三 毫三仙 
二元 零四仙 


卵献 ^ 顧 」 :  J  18 」^  ^  ^  ^  ^  fe  ^  ^  一  -,  ...  .^-^^1^^. 


公决 發行公 債條例 


A 


A 與 B 提 

3  木' 案 tl¿ 出 於 九七 ü  ^  I- - 月八 H 於二- 藩 ifí  、縣 

、 率 特 別選舉 ' 公 決發行 F 列公 以應木 ifí 設置 , 建 

造 成 卜 列各項 IÍÍ 政改 良之需 : 九百二 卜 üíü 元用 

以改 良二藩 lfí、 縣 樂與公 園部灌 fit 系統, 六 百萬元 
^ 川以改 良二藩 ifí  、 縣防 火系統 , 包括 救火艇 ; 又此項 

ilT 政改良 之佔計 ^用將 大於木 iff 通 常每年 收入, 其所 

,¿1  ;,' j 之交 付將大 於每年 稅賦之 所供; 上述 各項事 務之實 

1 施 ; 此 公債利 率之制 定與木 £)、 付給 之稅賦 措 ; 木提 
《迪 與特別 選舉公 決之與 選聯會 舉行等 , -併制 

ífl- - 節 定期九 t 七年 - 月八日 ,星 期二在 

藩 ití  、 縣^ 行特 別選舉 , u'g 求 fP 民公 决發行 F 列公 

{^ 以應本 fir 設 ¡a , 建造成 )s 成 F 列各項 lií 政改 良之需 
, it 數 H 及其 ti 的 如下: 

(a)    九 b  t 年' >g 樂與公 園部改 _ ^'灌 廐系統 íl:» 

I  九 百 : V 七 ,>3^ 元 ffl 以 支付增 設及改 '良三 藩市、 縣 
Oí 樂與公 園系統 包 括 設備, 工具, 及所 ÍÍ 其 他工作 
, 財產 建築物 fí 必要或 fí 便 於三藩 、 縣康 樂與公 

I 罚 系統之 增匿與 改良。 
1         Cb) -九 t:  t 年改良 消防系 統公債 
'        六 gí^/cl^l 支 付增置 及改良 二藩市 、 縣消 防系統 

, 包 括設備 , T- 呉 , 一救 火艇, 及所 fí    他: 1. 作 , 財 

; Í 成建 築物 仃必要 便於 •'. 藩 ftí  、 縣 消防系 統之增 

^lU 改良。 

^二節 於第 -節内 所述之 市政改 良之估 計費用 
經山 ÍÍÍ 參 jig 會議 決制定 ,其 數額如 F  : 

康 樂與公 園部改 良灌漑 系統 公債議 決案第 510 
—— 77  , 共九百 一. 卜 七萬元 , 

消防系 統改良 公債逮 決案第 511  —  7  7  ,共 
六 巨萬元 。 

上述議 决案之 各項均 經由市 參議會 以三分 之二或 
以上 通過, 決 議案第 510 —一 77 及 511—  77 
均經 IÍÍ 長之 核准, &每一 決議案 均經耋 面陳述 程序, 
認爲各 該所; 5- 之款項 大於本 ftí  、 縣通 常歲入 , 其所需 
之支付 大於每 年稅賦 之所供 。 

此項市 政改良 估計費 用之支 付方/ 去 爲發行 三藩市 
縣公債 ,木 金-如 所定。 


案 

所述 之費用 經决議 在案, 成爲 各該改 良之估 計費用 
第三節 特別 選擧應 予擧行 , 投票 結果應 予細究 

以確 定各節 , 此項 投票程 序宵關 各節均 應依循 加州法 

律施行 。  ' 

笫四節 所述特別選擧應於一九七七年^"一月八 

曰 , 星期二  , 與 fíJ 普選聯 合擧行 , 官方 所公佈 市普選 

之選 擧區, 選擧 站及助 選人員 應爲 此特. 別選 擧之選 

擧區 , 選擧 站及助 選人員 ' , 此特別 á 擧所 用之選 
票 亦應爲 市普選 所用之 選票, 選 民註册 官應將 有關市 
普選選 擧區, 選擧 站及助 選人員 等之通 吿於一 九七七 
年卜月 五日或 其前後 fij 載於三 藩市' : 觀察 報'' 。 
第五節 於此 特別選 擧所用 選票及 於所用 選擧機 

器上 1^. 印有其 他法律 規定之 事項外 , 應分 別有! ^列各 

項提案 之宣示 :  - 

(a)  —九 t 七年康 樂與公 園部改 灌漑系 統公債 

增負九 百二十 七萬元 保付債 務以供 三藩市 、縣與 
公園部 改良灌 II 系 統之需 。 

CID)  -九 t 七年 改良 消防系 統公債 

增負六 百萬元 保付債 務以供 三藩市 消防局 改良消 
防設備 , 包 括購置 -救火 艇之需 。 

於使 用選票 以表决 任何提 案時, 對 各該提 案投贊 
成 i3 以增 負保付 債務, 應於" 贊成" 字 樣右邊 空白處 
打 -交加 (X) 。對 各項 提案投 反對票 以拒絕 增負保 
付倩務 , 應於" 反對" 字樣 右邊空 白處打 一交加 (X) 

以 選擧機 器表決 此特別 選擧時 , 此 種選擧 機器應 
予安排 使合格 選民可 於註明 所提提 案題目 之就近 " 贊 
成 " 字 處拉下 一槓禅 , 此卽表 示贊成 , 又使可 於註明 
所提 提案題 目之就 近'' 反對 " 字 處拉下 一槓桿 , 此卽 
表示 反封。 所述選 擧機器 及其準 備工作 應依照 各有關 
各節 法律規 定施行 。 

如於此 特別選 擧中採 用打孔 卡投票 , 該提 案投贊 
成票之 選民應 於該提 案右邊 " 贊成 " 字 處打孔 , 該提 
案 投反對 票之選 民應於 該提案 右邊" 反對" 字處打 孔。. 

第六節 如於 此特別 選擧中 i" 三分 之二選 民投第 

一節 (a) 段所載 康樂與 公園部 改良灌 漑系統 公債案 

贊成 票以授 權增負 保付債 務則此 項提案 應視爲 受選民 

之接納 , 得 以發行 公債以 支付所 述之市 政改良 fi 用 。 

(下 轉第 Í04. 頁) 


節省用 水與錢 

、,A* 提案 是一項 總凝九 百二十 七萬元 
的節 省用水 、 自動灌 漑的康 樂與公 園公債 。 

請投 票贊成 "a  " 提案 ; 因爲 i6 將爲 本市節 

省用水 , 爲你 "一 納稅人 一一 節省 M  o 

據園 家估計 7 灌漑 公園、 體育 場地及 

遊 樂場地 ; 從 人工灌 漑改爲 自動灌 漑系統 7 
將 節省現 有用水 量的百 分之四 十五到 百分之 

'5 十五 。 AX 灌漑" h 分浪費 。 自動灌 漑可減 
少脫 水現象 r 澆 水均勻 , 並 能控制 用水量 。 
根據 目前的 用水量 7 如 果通過 、、 k" 提案 Í 


每年可 節省三 億加侖 用水。 

.      通過 " A  " 提案可 充份享 用公園 

自動灌 漑系統 ) 可 以在夜 間灌漑 本市的 

贊助者 : 

Mayor  George  R.  Moscone  市長 

Supervisor  John  L.  Molinari 

Supervisor  Terry  A.  Francois 市^^ 昌 

Supervisor  Alfred  J.  Nelder      '  ^ 

Supervisor 

Dorothy  von  Beroldingen  丄.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 公用事 業卷昌 # 
Recreation  and  Park  ^ 川卞 禾女只 W 

Commission : 

Eugene  L.  Friend 

Loris  DiGrazia 

Msgr.  Peter  Armstrong 

Tommy  Harris 

Lidia  M.  La  Garda 
. Amy  Meyer 

Keith  Eickman 


體 育場地 、 公園 、 高爾夫 球場和 遊樂場 o 

様 7 我們在 日 間便 可以充 份地享 用公園 
可防止 夜間不 滑分子 破壞 。 還可 以增^ 
坊的用 水氣壓 ; 因爲 灌漑公 園是在 居民用 

- 需求較 «Bt^ 行的。 

通過 " A  " 提案可 改善公 園的管 理„ 

金 門公園 和本 市的一 百二十 個»公 
、 廣場和 體育場 , 大部分 都是人 工灌漑 
美 國其他 大多數 城市都 已採用 自 動灌漑 
爲 效杲好 而又節 省財力 。 自 動灌漑 還可以 
動園 r 用較多 的時間 從事於 種植和 修剪草 

, 因 而改善 了三藩 市公園 的美. 觀 7 並使本 

成爲 一個更 怡人的 居所。 現 有任職 的園丁 
會 因自動 灌漑而 失業。 


City  Planning  Commission  : 

Ina  F.  Dearman 

Toby  Rosenblatt 

Charles  Starbuck,  III 

Susan  J.  Bierman 

Gordon  J.  Lau 
Franco  Mancini 
Rudolph  Kesenheimer 
Susan  Kesenheimer 
William  D.  Evers 
Margot  Patterson  Doss 
Walter  A,  Haas 
Daniel  E.  Koshland 
Kevin  and  Sheila  Starr 
Claire  C.  Pilcher 
Marrón  Kendrick 
Esther  Marks 
John  H.  Kirkwood 
John  H.  Jacobs 


* 以 七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確 ^ 經 g 官 構査核 

26 


成 A 提案 者之論 


請役 票贊成 ,、 A  " 提案 


通; 愚 " A  " 提案 -' 三藩市 毎一個 街坊和 
E 域 is 受惠 。  1^ 重個 公債的 款項外 , 已通 . 
過 的州公 倩已另 撥給康 » 公園部 — 卜 
萬元 7 用 於這項 。 州政 府這 筆撥款 ' 加 
^  ,1  A  " 提案 ? 將可在 五年內 把本市 的所有 
主 要公闍 、遊 樂場 、 高爾夫 球場和 大草場 , 
改用 有效的 自 動灌漑 系統 。 

贊成 、、 A  " 提案是 爲將來 而投票 

、、 A  " 提案 町根據 本市新 的廢水 管理計 
劃 ; 使康 樂舆公 園部回 收金門 公園之 用水而 


加以利 用., 這是明 智的生 態學。 M 
將使水 源日缺 的今天 得以節 省大量 用水。 由 
於 宅是有 5^ 都!^ J 管理 工 具 , 爲本 市節省 用水亦 
卽是 爲納稅 人節省 金錢。 最後 , 您 爲園丁 
節省更 多時間 用於裁 植和美 化本市 的公園 。 

贊成 *  A" 提案— 高爾夫 球基金 

高爾 夫球場 將自付 用款' 高爾夫 球'^ 

得 歲人每 年潑支 巿普通 基金均 用以改 善高爾 
夫球場 。 據審 計廳的 ? 在公 債有效 期限. 

內 , 從球 I 昜所收 費用將 i 二百 萬元 , 這筆款 
項 將用於 自動灌 漑高爾 夫球場 o 因此 , 改善 

高 爾夫球 場的經 費來源 , 不用 ítj 攻 地產稅 o 


Diane  Hunter 
Anne  Halsted 
Co-Chairpersona 


空間/ 公 園改革 公民諮 詢委員 會會員 

Members  Open  Space/ Park  Renovation  Citizens 
Advisory  Committee 


Additional  Endorsements 
Phillip  Burton,  Congressman    Rose  Sarao 


{ervy  Luster 
tanley  Herzstein 
eorge  Duesdieker 
; oward  A.  Chickering 
hoebe  Brown 
,lex  Angelo 
lane  Hunter 
[adeline  Pring 
tuart  Wein 
etty  Landis 
iugene  Coleman 


Donna  Yick 

Claire  Pilcher 

Anita  Patton 

Kirby  Ortiz  de  Montellano 

Rosemary  Menninger 

Anne  Halsted 

Dorothy  Erskine 

Marvin  Edwards 

Mary  B.  Connolly 

Alan  Wendroff 

Rodrigo  Reyes 


Frances  McAteer 
James  Fussell  Jr. 
Supervisor  Ronald  Pelosi 
Marjorie  Stern 
Richard  K.  Miller 
N.  Arden  Danekas 
Ann  Fogelberg 
Julia  Porter 

Supervisor  Peter  Támaras 
Supervisor  John  Barbagelata 


Supervisor  Robert  Gonzales 
Mary  Margaret  Casey 
Supervisor  Dianne  Feinstein 
Steve  Rubisa 
Lilia  Medina 
Senator  Milton  Marks 
Supervisor  Robert  Mendelfeohn 
Betty  Parshall 
Len  Heinz 


所載之 論據?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27 


公共 委托管 理的康 樂與公 園牧雜 •> 由於 
繼續蓄 意施行 破壤性 的措施 夕 管 理不當 , 造 
成 只利於 物而不 利於人 , 康樂 與公園 委員會 
的 委員們 現在又 建議用 公款綠 化草地 7 以利 

毗鄰 的地主 o 他' Í 『坏但 不把康 樂與公 園的設 

備 好好管 理以利 於人民 , 反而 不負責 任地對 

人民的 需求置 若罔聞 y 竟利用 納稅人 的錢裝 
置自動 澆水齧 7 因 而削減 了園丁 的工作 7 與 


此 同時人 民的康 樂設備 日 日 惡化而 變成城 
的 貧民窟 • 當 他們把 弗萊沙 克格泳 場拍賣 I 
爲商 業停車 場和: 籍 苗窩時 ; 他 們就取 消更; 

簡 条的康 樂場地 y 不能爲 人民用 1 乍 公共的 j 
憩 之所。 反對以 公款用 5» 樂與 公園翻 

除非 委員們 開始採 取有利 於人民 的行動 ! % 
投 票反對 A 提案! 

Kamihi  K.  Gupta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28 


消防 局公債 


-二 九七七 年改善 消防系 統公債 。 提供 六百萬 元公債 , 用 作改善 三藩市 消防局 旳消防 
設備, 包 括購置 新旳消 防船。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B 提案 

目前 fíí 况: ñ 一九 〇 六年地 震大 火後' 三藩 

市卽推 行各項 fh 劃 , 以改善 其防火 系統。 一 
九七一 年發行 公債, 卽爲支 付大音 I 胃有之 

防 火設備 ' 包 括擴用 rf^ 壓防 火水管 系統, 獨 
立於市 內之用 7}^ 供應 。 但本市 仍有些 地區沒 

種 lí^M 系統。 
提議: B 提^ • 容許三 藩市劍 5' 普適義 M 

债六百 萬元, 用 以推行 改善三 藩市防 火設備 
總方衆 的下一 歩計劃 , 其中包 括擴用 高應水 


管系統 , 購置新 的快速 防火艇 , 建造 更多地 
下蓄 水池, 和完 其他現 代化和 改善計 
劃 。 普通義 M 債的 本息 係由稅 樹賞還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Itl^  ':: 卽同 意三藩 市發行 

公債 總額六 百萬元 , ,. 若干本 市防火 

纖 的改善 調。 

如選 民投票 反對此 安' 反 對三藩 市爲此 

目的 而發行 公債。 


審 計官對 B 提案 意見書 


巿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B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Mira 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公 被通過 , 以 

十 七年爲 償還期 全音瞎 出時, 按目前 同市公 
債有關 的利率 計算, 估 計費用 約爲: 一 
償 還公債  $6  ,  00  0  ,  00  0 元 

利息  i' J 丄 0」 010— —  元 

債務職  $8  >  640  ,  00  0  7C 

根據 一項三 年難據  >  十七年 內每年 
平均 須償付 債務五 叶 萬零八 千元 , 相等:&^^ 


估  價 
五千元 

八千 七百 五+^ 
一萬 二千五 百元 

根據力 口州胃 ft^J 第 5  3  0  1 湖条文 , 本 
人意 見如下 : 

« 目前 同本 市售買 公債 有關 的禾陣 及 
一九七 七年至 七八年 之物業 《古 憒名錄 ' ■ 
公 債售出 後的第 一個財 政年度 , 爲此 項公債 
籌措之 徵稅率 須爲百 分之九 十九仙 (卸 •  0  0 


又百 分之卅 八( $0.0138  ) 的稅 率。: K 
設 完成後 , 預期 營業與 保養費 用減降 。 揭 
計可 節省四 十萬元 , 相等於 一又百 分之力 
$0.  0109  ) 的稅率 o 

根據市 行政 法典第 2.  37 節 íiic  , 本 
意見如 下: 

擁 有估憒 千元 、 八千七 百五+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物業者 , 增 稅率担 賀所費 
均數 字估龍 : 


9  9)。 依 據三次 售完龍 ' 歸 十七, 
還 期內籌 措以償 忖所需 之最高 徵稅率 爲- 
百分之 九十一 仙( $0.0191)' 此稅辞 
計 於一; fLAO¥ 至一: 年財 政年度 tt| 

O 


30 

. 、 


由備 値減除 一战 〇 元 

住宅擁 有者^ M 後之 
增酵 

四 毫五仙 
九 毫七仙 
一元四 4/人仙 


未減 除住宅 擁有者 
免稅 額前之 
增稅率 

六 毫九仙 
一元二  *W 山 
一元七 毫三仙 


成 B 提案 者之論 


i    三 藩市的 消防局 , 揚 名國際 ; 消 防能力 

\%y 功效大 , 方 法先進 ; 確保 巿民的 生命財 
p. ; 卓 有成效 。 因此 , 本巿的 g 物雖 多是 
材 建成而 且调密 , 但 防火保 險率却 非常低 
莱。  ' 


的。 " B  " 提案 將以管 理便宜 ; 更現 4 弋的 , 
快 速的消 防艇代 替一九 五四年 的舊式 消防艇 
。 B 提猫 把阿斯 比利水 庫控制 中心自 
動化》 以削減 僱員的 開銷。 、、; 
建那些 過時的 , 不可 靠的消 防設傭 


一九 七一年 y 消防 局開始 一項分 階段的 

^ 汁劃 , 以 削減管 理費用 並與此 同時改 善防火 

:! 保障。 這個 計劃的 第一兩 個階段 7 巳 爲選民 
相 繼於一 九七一 年及一 九七四 年通過 。 
I 

一九七 七年的 防火公 儐提案 ? 是 這個計 
tij 的另 一必需 « 7 並 且是數 十年來 作出初 
歩努力 , 把消 防局的 優良的 、' 高壓" 水管系 
統擴 ifñ 用之 7 這 個系統 是特別 設計用 以抗震 


it 

sV 

1)1 


'、: B' 

、、 b" 


提»生 命財產 更好 的保障 
提^^ 防火保 險率繼 續低廉 。 
提»可 削減管 理費用 。 
提「»{^ 防 火保障 »íg 代化 7 


保護你 旳壊包 和« 城市 一一 請 投票贊 


成 


ac^L^tt.  •     Supervisor  Dorothy  von  Beroldingen  rp 豕讓貝 

"白- Andrew  C.  Casper,  Chief.  Fire  Department  防肩長 


以上所 論據 7  ^者 個人意 JL  7  teíi^M 何官方 ^^核 

31 


機場稅 收公債 


C 


機場稅 收公債 。 三藩市 、 縣機場 委員會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應否 發税公 《 

, 本金總 額九千 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和 發展三 藩巿國 際機場 旳設備 , 包 修鐘 
一個工 i 廢料調 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装修 , 行李装 卸設備 , 候機室 , 停機抨 , 行人缝 
珞設備 , 工程和 設計費 , 以及 其他項 目和三 藩市國 際機場 所需的 物業和 建築物 ? 


C 提案 

目 前情况 : 一九七 〇 年 , 三藩 市選民 公決設 
立機 « 員會 , 耀權衡 稅收錄 ' 供資 

發 展機場 o  一九 七六年 , 機 i 發售 膀鎌 

總額 一億四 千三百 萬元' 開始 了現有 之擴建 
計劃 。 此擴 建計劃 目 前有些 已竣工 , 有 ^ 

在 興建中 o 下一 歩的發 展計劃 , 是實 現現代 

倾替換 舊設備 o  - 


令的 旅客進 出境大 廳和裝 卸站改 建新的 ; 

的爲 旅客服 務的海 關設備 ; 使 E 
廿三 年舊的 中站達 現代化 , 巴現 有各杉 
亭車 場連 結起來 。 如仍 有費用 , 其他准 
之工 程亦將 進行。 稅 收公債 之本息 將由^ 
之歲人 償還。  ― 

如選民 ^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意三 藩市葡 

» :公債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以改 建三藩 T1 


提議 : C 提案將 容許三 藩市發 行稅收 公債總         場的 舊設備 並使之 現代化 ' 


額九 千萬元 , 用以 繼續發 展機場 ' 其中包 Í 舌 
興 建一座 新的工 業廢料 調理廠 ' 以符 合州政 
府 防水汚 染標準 ; 把不 符今日 防火和 安全法 


如選 民投票 m 此提案 : 卽 反與' 三藩巿 :! 
目 的 而發行 o 


32 


!:! 

1*1 


窗 5 


審計官 對'、 c" 提 案意見 


Y¡j-- 客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提祭 f  i-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如下 : 

|. 本人 , 此 公愤 提?^ 如被湧 , 以 

1: 的利 率計: 估謂' Í 川 約爲: 


I   釈據- 領 二年觀 &方案 , 5 十一 年內每 


"0,00  0  ,  000 兀 
83, 700,  00  0 元 
$  1  7  3  .  7  0  0  ,  0  0  0  7C 


年 平均須 償付本 約爲 五百六 十萬零 三千元 

O 

此一  iBcAÍ^ 債係 由 三藩巿 國際 « 淨收 
入中抽 取部份 款項以 i« 支忖 , 機場 之淨收 
入被 規定作 保證該 類公債 之支付 。 除 以定額 
淨 支忖 公債外 , 機 場委員 會不必 承担公 
愤 之本金 或利息 , 三藩市 、 縣 之信用 及課稅 
權力 , 亦 不會作 支忖此 項公債 本金或 利息之 
保證 。 


1^參»對。*^表#果 


「 


Tfi 參談 ííií^¥ 於七月 廿五 曰 以/ W  二票表 
決她過 , 將 C 提 í^íí^ 選 民公決 。 表 決紀錄 
如下 : 


赞成之 市# 談員 : 

[BarbageJata,  Francois,  Kopp,  Mei'delsohn, 
N^lder,  Pelu^l   Taina::.?.,  von  Beroldingen.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Feinstein  and  Molinari. 


此餘 is 經 於八月 ra 日 由 


有關 投票表 決稅收 公債的 决 議 


C 提案 


按照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  306 節 及一九 四一年 
稅收 公債法 , 現 決議在 三藩市 、 縣 擧行特 别選擧 , 提 
交本市 、縣 合格選 民公決 發行稅 收公債 提案。 稅收公 
債本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 和發展 
三 藩市國 際機場 的設備 ; 這 個稅收 公債特 別選擧 , 將 
於一 九七七 年十一 月八 日市普 選中聯 合舉行 。 

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  306  (a) 節規定 , 一俟 

獲 得機場 委員會 的建議 , 市 參議會 卽須根 據決議 , 按 
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提交三 藩市、 縣合 格選民 

公決 發行稅 收公債 提案, ^在 購置、 興建、 改 善和發 
展 機場或 機場的 設備; 但 必須符 合機場 委眞會 所建議 
各 項條件 並在機 場委員 會管轄 之下; 

三藩市 、 縣機場 委員會 , 根 據一九 七七年 五月三 
日所通 過的第 7  7—012  9 號議案 , 按照市 憲章第 7 
.  306  (a) 節, 提交三 藩市、 縣 合格選 民於一 九七七 

年 十一月 八日的 選擧中 , 公決 發行稅 收公債 提案。 按 
照一九 四-- 年稅收 公債法 , 稅收 公債本 金總額 九千萬 

元 , 用作 購置、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機場 的設備 , 由機 
場 委員會 管轄, 並須 符合機 場委員 會在第 77 — 0129 
號所建 議的各 項條件 。 一 如三藩 市國際 機場專 業工作 
人員 在一九 七七年 四月向 機場委 員會呈 交的一 份報吿 
書中所 闡明的 。 該報吿 書題爲 " 三藩市 國際機 場擴建 
計劃 , 現代 化與替 換階段 。 

因此 , 三藩市 、 縣市 參議會 通過決 議如下 : 
第一節 宣佈擧 行稅收 公債特 別選擧 ,這 個選擧 
將於一 九七 七年十 一月八 日星期 二在三 藩市、 縣擧行 
。 按照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  30  6 節和 加州一 九四一 

年 稅收公 債法, 提 交市、 縣合格 公民公 決稅收 公債提 
案 , 以 便提供 基金用 作購置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機場 
的 設備, 由三 藩市國 際機場 委員會 管轄。 提案 全文讀 
作如下 : . 

三藩市 、縣機 場委員 
會 , 按 照-- 九四一 年稅收 
收公 債法, 應否發 行稅收 


"機場     " ' 

稅 收公債 


公債 , 本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和 
發 展三藩 市國際 機場的 設備, 包 括修建 一個工 業廢料 
周理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裝修 , 行李裝 卸設備 , 候 


機室 , 停機坪 : 行 人通道 設備, 停車 設備, 丁 程和 
計費 , 以及 他項 目和. 二.藩|1/ 國際機 場所: 的物業 
建 築物? ' 

第二節 這個本 金總額 九千萬 元的稅 收公債 ( 
下簡稱 "公債 ") , í¿ 建議 誇措' 資金改 § 企業 (以 
簡稱 " 企業 " ) 卽」: 藩市國 際機場 , 包括说 的機 
和所 加建 、 修繕 、 擴建 和改善 。 現 ÍÍ 的機 場和建 
今後所 作的改 善 , 將 構成- 個 統一的 整 的企業 , 
後 一切歲 入將保 證償還 公債。 

Ca)  發行 公債的 Ü 的 , 在於提 供基金 , ffl 
購置、 興建、 改 善和發 展二藩 IÍ/ 國 際機場 的設備 , 
括與此 關的附 帶條件 , 一 如三藩 市 國際機 場專業 
作人 員在一 九七七 年四月 向機場 委員會 「¿ 交 的一份 
告 書中所 闡明的 " 該報吿 書题爲 " 二―藩 市 國際 機場 
建 計劃, 現代& 與替換 階段。 

(13)     í¿ 計購置 、 興建 、 改善 和發展 所需費 
總數九 千萬元 。 這個 估計包 括與此 fí 關的一 切附帶 3 
費 , 如 工程費 、 稽査費 、 律 師費和 財務代 理行費 、 i 
行公 債的選 擧費用 , 公債 儲備金 、 流 動資金 和在興 
期間 公債利 息的增 長等等 ; 但 公債利 息不得 超過竣 
後十 二個月 期限。 

CC) 建議發 行公債 木金總 額九千 萬元。 - 

(d) 建議發 行公債 年息最 高不超 過九厘 。每 4 
'或每 4"? 年償 還次 。- 

第三節 市參議 會現按 照第一 節所述 決議, fílí* 
三藩市 、 縣 合格選 民公決 稅收公 債提案 , 並 規定以 3|| 
票 形式付 諸投票 公決。 

(a)     這 個稅收 公債特 別選舉 , 經 投票、 査 I' 
、收 票、 結果作 出公決 ; 不屬本 決議規 定的所 特 Í 
情況, 這 侗特別 選擧亦 依法 在市、 縣 if 選 中擧行 

(13)     所 fí^ 格選擧 的人, 將在 所規定 的選着 
曰 期 參加這 個稅收 公債提 案的特 別選擧 。 

CC)  這個 稅收公 債特別 選擧, 將按 照市、 県 
憲章 於-- 九 七七年 十-月 八日的 f 节、 縣普選 中 聯合邇 
行。 稅 收公債 特別選 擧的選 擧區, 選 擧站和 監選人 f 
,將和 市普選 所規定 和委派 的一樣 。 

„  ' 化(: 下轉第 104;^ 


i, 

I 

本 3 


翻 


34 


不; 


si 


n 


作爲本 ?^' 的行 政首長 , 三藩 市機場 ita 
y 宅不懂 傲 是每年 約二千 萬人來 〈主' 旳客 
¿  ?  ig: 是一 個龐大 的企業 , 必 須作— 存改率 
\ 勺 、 經 濟的和 安全 的管理 ; 對 遊客一 
-本市 最大的 工業 --一 要 這樣, 而且 耍對三 
多市的 納稅人 II® 様 。 M 我强烈 iiff 鹵選民 
5t 票贊成    C    提.: :捋! <;主 要理由 。 


A  C " 提 案將提 洪基金 y 用以 修建一 間 


昆 代的污 調觸敎 , 以便 最終制 止把: féf: 適 
t 處 理的廢 卓進三 藩巿灣 • 州政府 的有關 
髮 行法律 的權力 、 要求本 市修建 ü 様一 

! P 迫切 需要 的工廠 。 我 們對海 灣環境 質素的 

I 注 3 亦需要 修建這 様一間 工廠 。 


C , 提 案將把 機場的 中 心站的 ? 的 
不 安全的 ííl^:9^1?^ 除 , 代之 以« 的設備 , 

g 爲 中心站 已向陸 地下沉 ->  殘 破不堪 。 


所有: t 建工程 , 將 使機場 符合今 日有關 
震 、 防火 、 安全 M 境的 規恪 , 並 特別强 
ti 所使 用的, 林料和 設備將 大大地 節省、 能量。 


'、 c " 提案 並将重 修重建 機場南 站的海 
關杏 [s^  > 該 處的設 備主要 處理國 際航運 , 但 
却早 已不敷 應用. , »1 異常 。 許多擦 y 航 
空公司 y 甚至時 代週刊 都曾特 別指出 該處的 
設備佥 不適用 。 ' 

最重 要的是 , 這項 必需的 重建和 裝飾工 
程 》 不需花 市物 業稅人 M  。 

這九千 萬元公 債的全 部費用 , 將 由機場 
的歲 入償還 , teg 自航 空公司 、 餐館 及其他 
用戶的 it 金。 

作 爲本市 的巿長 ; 我 確信你 們一 定同意 
我 的意見 : 把機: 謝 i 建成 爲環 境優良 , 建築 
安全 y 節 省能量 , 經 濟而' 有效率 。 這 個機場 
不 但能自 供自給 , 並且 還可以 爲本巿 的普通 
基 金每年 貢獻數 百萬 元的: S 款 。 


Mié 理由 , 授 權我輕 殳 票贊成 " C " 


Gcorgp.  II.  Moscone,  Mayor  市長 


m]  * 以 上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U  35 


三 藩市應 該有- -個不 喧嚷的 、有 效率的 

、安 全而 又環境 優美的 機場。 、、 C" 提案可 

以協助 達成這 些目標 而不須 耗費本 市納: 樅人 
的錢。 


C 提菊 it 可達 成下述 目標: 

::; 修建一 間廢麵 理廉 ? 以便最 

終制 止把 機場的 污染物 淖進三 

藩市灣 e 
* 重建 和修理 若干 殘舊的 、日益 

惡化的 、 不安^ 的和失 去效率 

的麵。 . 
* 重建機 場部? 9i 每關 場地 , 因爲 

現 有的海 關場» 敷應用 , 造 

成 數以十 萬計的 旅客被 犹誤時 

間 (' 


Terry  A.  Francois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Bob  Mendelsohn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 c" 提案不 會招致 下遞举 端:: 

* 不會招 致更嘈 雜的满 。 m 

提案不 是一項 擴雄州 I 
y 而僅是 重建和 11 修 f^^T^ 
全和失 效能 的建築 【勿 。 
* 不會 耗費納 稅 人分文 o 因爲; ^ 
、 照州 法律?        提案 i<j 一 -1^ 

費用 Í 只由 機場的 用戶》 如舟 
空 公司》 餐館等 it 責 支付。 
::-不#!曾 加債 項. 因爲 這是稅 
公債 y 由機 場的砍 人作循 
在任何 情况下 , 本市的 屋主禾 
租 jst; 沒有 償付的 責任。 

爲了  M 助 M ^機場 , 作出 必需的 
和改 善衝竟 的修理 , 請投票 贊成 ' C " 


所 
If) 


c" 

! .舰 


Peter  Támaras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Doj'othy  von  I'erolclingen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市 參議員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確 性未經 宵方機 構查核 

36 


成 c 提案者 之論: 


請投 票贊成 " C " 提案 

C" 提 案是免 i!! 的 !. 

所建^ 的 卿易说 jl^ 公債 ? 是 全由機 場的 
t-^í? 公: ñj 等 ffl 戶所激 m 金和! ^.í^ 來 償付的 。 

i 個公 債提衆 y 不 費納说 人分文 o 少 II 法律禁 
納说人 « 還公 债之責 。 


" C 提案不 是鍵。 

" C  ' 提? 會 供資金 作任, 廣建 《« 
之用 ., í^fe 要是 用於改 善環境 、 安全 、 能源 
和合理 改善键 場設備 。 


C 


1/ 


C  " 提:' '輕旨 ñ^-: 安全 和改祷 我們 的環境 。 

提案極 其需要  >  以# 澳: 加機 

§ 的謹  >  因爲. 有 些設備 瑗是 蒸氣發 勁槻 
寺代 的老 古董了  。 這键 íVft 的-- 部分款 , 
々用 於迫 切需 要的 , 外 I 政府飭 令興建 的污水 
!瞧廠 , 以搬 終制止 未經適 當處翁 污, 
勿流進 三藩市 灣 。 

John  F.  Crowley 

Secretary-Treasurer 
San  Francisco  Labor 
Council 
Agar  Jaicks 

Chairman,  S.F.  Democratic 
County  Central  Committee 
Juanita  Del  Carlo 
Benjamin  Tom 

Board  of  Education 
Jess  T.  Esteva 
William  Dauer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Chamber  of  Commerce 
Aileen  C.  Hernandez 


提案旨 在提高 機場的 效能。 ■ 
三藩 市機場 是自供 自給的 , 管理 和保養 
機場設 備( 仝美 第五最 繁忙的 ) 的全部 臭!! 
; 都是 iti 機場用 戶支付 , 連本 市選民 以三分 
之 二 票數通 i'l 的 一九 -力 ":四 年的原 有修建 璣場 
公債 , 亦 由 機場歲 入償付  > 而 無須物 業鈉稅 
人 $1搶 。 機場 歲入所 離利息 , 每年還 可以徽 
支逾 Hf^ 萬元 ( 約爲 稅率的 十五仙 ) 給本市 
的赞 » 金 •。 

三 藩市勞 工理事 會耆記 兼財改 


Stanley  M.  Smith 
Secretary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Trades  Council 
Rev.  Victor  L.  Medearis 

Pastor,  Double  Rock  • 

Baptist  Church 
Thomas  J.  Mellon 

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 

(Retired) 

City  of  San  Francisco 
Jane  McKaskle  Murphy 
Gary  Near 
Alessandro  Baccari 
James  Herman 

President,  ILWU 


三藩 市民主 黨縣中 央委員 會主席 
市 教育局  , 

三藩 市總商 會行政 副會長 
建 築商埋 霄 i 汜 

三藩市 雙石基 « 浸信 會牧師 
三藩市 .1í 首席 行政宫 (返休 ) 


國際 碼頭與 倉庫工 人工 會主席  •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怍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機»核 


37 


I 


請投 票贊成 、' c  " 提案 . 

三 藩市國 際機場 每年爲 海外 數以百 萬計 
的旌 g 服務 , 但是 1 海 關場地 却是一 小塊方 
寸之所 ; 行 李室這 廊窄小 ; 以致又 擠又熱 , 

其殘舊 的程度 1  ^使 人想起 本世紀 初期的 
愛麗思 島。^ 極需 重建。 美國海 關署便 '菌經 
威脅 要把. 它 關閉掉 7 除 非我們 把這種 惡劣的 
情况加 以改善 。 我們亦 急需興 建一座 污水調 
理廠 ? 以便 制止把 機場的 廢物掉 進海灣 。' 最 

後 ; C 提案將 » 資金 修理若 干殘舊 不堪的 


、 不安全 的碼頭 。 

請投 票贊成 、' C  " 提案 

. 這 是一項 稅牧公 債提案 , 公債將 巾機 :| 
的歲 入償付 , 不是 由物業 税償付 。 本巿 沒-— 
償 付債務 的責任 。 我 們械需 這些修 理和重 3 
的: rii  , 請 和我一 道投票 贊成 、' C" 提案 


Quentin  L.  Kopp  ―  ― 

President,  Board  of  Supervisors 巿參議 會主席 


本市沒 有能力 負擔得 起!! 

- 三藩市 按人口 計算是 美國城 市負債 最高的 

O 

- 本市的 高級时 政顧問 ( 包括 市首席 行政官 
和 赛計官 ) 都曾 經說過 7 這 個公債 是不明 
智的。 

-機場 的收入 y 沒有分 文徵付 巿政府 以削減 
賦稅, 而三藩 市的納 稅人却 要爲這 個公債 
而冒 險三" h 年。 

這 個公債 僅爲半 個計劃 !! . 
一機 場委員 會已經 批准了 一億七 千萬元 7  C 
提案 只是開 始而已 ! 如果這 些公債 獲通過 


y 僅機 場公債 便接近 fi 意元 •> 包括 利息. 
內 ( 雙 倍於更 龐大的 洛杉磯 機場的 公共: 
資 )° 

- 這個 jtíÉ 總額 相等於 三藩市 每個家 庭三: 
二百 二十元 。 

漫 無止. 境 ? 

- ""一 九 六八年 y 我們 已經給 他們九 千八百 《 

元。  • 
-一 九 七六年 , 巿參議 會又袷 他們一 億四- 

三 百萬元 。 
-新建 的北站 ^ 明年 機場的 容量將 會加倍 


、氺 以七 所載之 論據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38 


難: IM 還不滿 足嗎? 

請 勿受愚 !! 

一 道個 公債包 括二' 百 萬 元用以 興建一 座工業 
.廢料 調理廠 ? 但是 , 機場' l^J 有關人 員也承 
認 ) 機 場的收 人是可 以供款 修建的 。 
環境 保護局 亦認爲 這項擴 建計劃 在保護 

簽 名反對 C 提; 


g 污染 方面是 不盡如 人意的 o 
― 空 氣污染 
一嘈 聲太大 
一交 通阻塞 
一 多用能 量三倍 

請投 票反對 C 提案 


Robert  Bahmer 
Susan  Bierman 
Charles  Bolton 
Dian  Blomquist 
Gary  Borvice 
Gerald  Cauthen 
Reno  Cazenave 
Marie  Cleasby 
Daniel  Clinton 
Ralph  Coffman 
Eleanor  Coffman 
George  Colbert 
Elizabeth  Colton 
Robert  Covington 
Arden  Danekas 
Douglas  Enginann 
Dorthy  Erskine 
David  Finn 
Ann  Fogelberg 
Peter  Forney 
Rita  George 
Ron  Green 
Anne  Halsted 
Sylvester  Herring 
Haight  Ashbury  Communit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Terence  Hallinan 
William  Hanekamp 
Sue  Hestor 
Tip  Hillan 
John  Holtzclaw 
Diano  Hunter 
Mark  Kasky 


Tony  Kilroy 

Gordon  Lau 

Jerry  Levine 

David  Looman 

Bill  Maher 

Ken  McEldowney 

Mary  McMahon 

Harvey  Milk 

John  Molinari 

Lewis  Porter 

Richmond  Environmental 

Action 
Norman  Rolfe 
Paul  and  Prentice  Sack 

San  Francisco  Black 
Political  Caucus 

San  Francisco  Federated 
Young  Democrats 

San  Franciscans  For 

•San  Francisco  Tomorrow 
John  Sanger 

Bert  Schwarzschild 

Carol  Ruth  Silver 

Ron  Smith 

Sue  Smith 

Charles  Starbuck 

Zack  Stewart 

Arnold  Townsend 

Dick  VanAggelen 

Kathleen  VanVelsor 

Calvin  Welch 

Peter  Witmer 

Michael  Wong 


❖ 以上所 m¿ 論據 7 » ^者個 人意^ ,  ^íüiÉ* 經任 何官方 胃査核 

39 


發行稅 收公債 , 應 否須經 市參議 會批准 , 並規定 市參議 會决定 該項計 劃所得 歲人足 
夠償 還公債 本息? 


D 提案 

目 前情况 : 現: i 之市憲 章規定 , 對機 場委員 
會之 任何建 » 行稅 收公債 ' 以購置 、 興建 ' 
、 改善或 發展機 場或機 場設備 , 市參 議會必 
須提 次選民 公決。 市參議 會不能 拒絕或 I» 
此 建議。 . 

提議: Ü 提 案將授 權市參 議會, 以決 定機場 
公債 提案撫 否列入 選票, 市參 t» 亦 可以修 


改發 行公債 之數目 o 

如 ilS^ 贊成此 提案: 卽 同意市 參議會 

權娘機 雄提案 颜歹 队鶴和 公債; 
數目。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保鄉 á 有之制 I 
' 市參^ 必 機 場委員 會建議 之公债 Í 
案 提交選 民公決 。 


1 提案' 
但 Í 


審計 官對, D' 提 案意見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D 提案 對市 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修 改憲章 «^nM 過 
對政府 費用將 無影响 。 


布參議 提案表 ^ 果 

"    市參 議會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 六對二 票表決 

通過, 將!) 提 ^ 交 ilS 公決 。 表決 紀錄如 
下:  ' 


I: 


3C 
(« 

li 

I, 
有之 I 


'¿i 

如! 
時可) 


Gonzales,  Kopp,  Molínari,  Nel- 
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投票反 對之市 M 員 : 

Barbagelata  and  Francois, 


40 


建議修 憲全文 


D 提案       . ' 

准之 公債; 或 

(2)  經由市 參議會 四分之 三票於 一九七 七年一 
月 一日前 決議在 原則上 批准, 供 款以改 善機場 資金流 
動 所需之 公債; 或 

(3)  所發行 之公債 用以償 付規存 之債項 , tEM. 
所信付 之公債 可以降 低總債 支付者 ° 

(b) 按照本 節發行 之公債 ,其利 率不應 超過機 
場委員 會按照 一九四 一年稅 收公債 法所定 之限額 。機 
場 委員會 按照本 節條文 發行之 公債, 不 應構成 爲市縣 
負債 的證據 , 而 只能構 成爲機 場委員 會負債 的證據 , 
應 全由機 場委員 會或其 所管理 , 租賃或 控制的 設備所 
得歲 入償還 債務。 

ac) 按照本 節所發 行之機 場稅收 公債, 並不包 

括本 憲章第 6  •  4 0  1 節所規 定之公 債欠債 限額。 本 
節 將不妨 止市縣 發行普 通義務 公債, 用以 購置、 興建 
、 改 善或發 展機場 或機場 設備, 但須在 機場委 員會管 
轄之下 , 並 須經本 憲章所 規定之 發行公 債程序 ° 


請細 紐赚案 


請 $Wá» 席票 


■ 註 :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 (( 雙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  , 

•  3  0  6 節 機場稅 收公債 

(a)  — 俟獲得 機場委 員會之 建議, AMM^ 
音 經市麥 議會之 批准、 修改 或否決 ' 市 參議會 ((卽 須 
) 可以根 據決議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一如 
昆 有之條 文或經 日後修 改過的 , 提交選 民公決 發行公 
Í 提案 ' 用 以購置 , 興建 、 改善 或發展 機場或 機場設 
i , 但必須 符合機 場委員 會所建 議之各 項條件 並在機 
委 員會管 轄之下 。揋案 提交撰 民公決 之前, 市參議 
É 須作出 決定, 所律 議之稅 收公债 到期時 償還時 , S. 
H" 之機場 歲入應 足夠付 淸本息 。 

如果該 提案經 由多數 選民投 票通過 ' 機場 委員會 
通 時可以 遒當之 決議授 權發售 公債, 除 非本憲 章另有 
樣 文規定 , 不 須經選 擧决定 : 

(1) 經由市 參議會 於一九 七七年 一月一 日前批 


I 


請投 票贊成 、、 D  * 提案。 讓«  y 將 
授予你 所選出 的官員 發言權 , 以決定 機場稅 

收 公賡應 否發行 ->  用於 將來横 1?!^ 勺改 建工程 


在 目前, 市憲 章實際 上親定 , 如 果機場 
委員 會決定 向觸铰 機場税 收公賡 投票公 
決 , 市參議 會除了 同意 在市- 普選中 表決外 , 
別 無其雌 法。 

- 很明顯 , 類似 的情形 y 應 由選民 選出代 
表他們 的巿參 議員作 此決定 , 而不應 由任命 
的 機場委 員會的 官員們 作此. 決定 o 機 場委員 
會應負 tíiW 和建 議之責 , ME»»W 
公債驗 , 視作是 市憲章 飾他們 管理機 場' 
、監 督、 經 營和繊 等基本 職責的 一部分 , 


這才 細。 

這個 ígkí^Mí 政麵 ffl 存債; 
7 如 果公債 償付總 額出現 軟低利 率的話 , 
衛待 爲本市 節省了  go 

胃 渉到 的預算 和會計 年度的 欧策問 
是, 是否增 加本市 的負債 , 是否由 機場歲 
供 給資金 ; 抑或是 作爲市 政府的 總職責 , 

有 這一切 , 必 須由專 責確保 本市健 全的會 
年度 的市參 議會來 決定。 

確< 呆 控制所 有公債 提案的 , 由那 
膺 選官員 作娘。  . 

請投票 贊成, 提案。 


ill 

Hi 


贊助者 .: Supervisor  John  L.  Molinari 市參, 貝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一  " 

Thomas  Scanlon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Mí» 未經 M 官方機 構査核 


42 


市長 的職責 


E 


應否明 確要求 市長把 他旳全 部時間 和精力 , 竭盡 職責?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1 


目前 情况: 市 憲章並 定 市長須 放棄樹 a 
之職業 或商業 活動。 

; I 

提議: E 提案 {f^i 訂市 憲章, 規定市 長必須 
it 以全部 時間和 精力任 市長職 , «樹 可外界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 意規定 市長須 
以 全部時 間和精 力竭盡 職責。 

如選 民投票 m 此提案 : 卽把 市憲章 »現 
狀 , 容許 市長在 M 兼職 或進 行商業 活動。 


審 計官對 e 提 案意見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E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M^n 下 : 


本 人認爲 , 此 修改憲 章提案 如顧過 
對政府 費用將 4» 响 。 


巿參 11#對^ 提案表 果 

市參 議會經 於七月 五 日 以 八對三 票表決 
通過 , 將 E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 表決 «如 
下: 

投票贊 成之巿 參議員 :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Feinstein,  Francois,  Kopp,  Mendelsohn,  Barbagelata,  Gonzales  and  Pelosi. 

Molinari,  Nelder,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1 


43 


E 提案 


註: 黑錢代 表新訂 部分, ((雙 括號) ) 代表删 減部. 
分。 

3  •  1  0  0 節職務 , 職權 和職責 

市 長是市 、 縣的行 政首長 。 他應按 法律程 序服務 
。 他 應是膺 選長官 , 他的 薪俸應 是符合 市憲章 薪酬標 
準條款 的規定 。 市. g 應把 他的全 部時間 和精力 竭盡職 
望, 不應把 他的時 間和精 力從事 於任何 其他職 業或商 
業 活動。 

他應交 付二萬 五千元 ( 2  5,0  0  0  ) 官 方公債 

作保 。  ― 

他可委 任並可 隨時撤 換一名 行政書 記―名 秘書和 
—名 速記員 ° 市 參議倉 每年可 撥出附 加款項 , 作爲市 
長辦公 室職務 上的附 帶用費 , 但 須附合 市憲章 有關撥 
款和 付款的 條文。 

■ 他 須在每 年十月 的市參 議會的 首次會 議中, 向市 
參議 會呈交 一份有 關市、 縣 事務現 況的總 報告, 並提 
出可行 的權宜 措施。 

市長須 負責執 行與市 政有關 的一切 法律' 複審和 
提交年 度行政 預算; 督管他 所委任 的各局 、 各委員 會 
管轄 的各部 門行政 機構; 他應毫 不遲疑 地聽取 和審査 
—切有 關市、 縣行 政事務 的伸訴 ' 並應 立卽把 審査結 
果和 所採措 施通知 伸訴者 ; 他 須在市 縣所有 部門之 te 
取得 ((協 調)) 協調 和實施 ((合 作)) 合作 ° 對 市參議 t 
通過 的給予 公司經 營某種 事業的 特權, 市長有 權延期 
採取最 後行動 , 直 至所建 議的特 權交由 選民在 下一次 
選擧 中公決 。 

市 長須按 照本憲 章規定 , 任命 各局、 各委 員會的 
委 員及其 他公職 人員。 


他 須任侖 夠資格 的人, 塡 捕在何 膺選公 職未满 
留下的 空缺。  y 

市 長在市 參議會 和他所 任命的 任何局 ((的 )M 
員會 中有一 席位, 但無投 票權; 他有權 在市參 議倉: 
委 員會報 吿或討 論在他 管轄下 的各部 門的一 切事務 
他 缺席時 有權指 派市參 議會一 名市參 議員任 代市長 
如果他 沒有、 忘記或 拒絕這 樣做, 市 參議會 將選出 
名市參 議員任 代市長 。 如果 市長職 位空懸 , 將由市 • 
議員 塡補其 未滞任 的任期 。 如果 因災禍 引致市 長缺, 
或無 法執行 職務, 而市 參議員 亦因某 些理由 無法選 
一 名市參 議員任 代市長 或塡補 市長辦 公室的 任何可 ― 
空缺 ' 以下 數人應 按次序 指派任 代市長 : ( 1  ) 市.' ^ 
議會 主席, ( 2 ) 市參議 會財政 委員螽 主席, ( 3  $ 

市 參議會 的資深 議員, 他在市 參議會 服務時 間最長 i* 
如 果一個 以上的 市參議 員資深 相同者 , 則依 照他們 I 
姓 氏字母 先後次 序決定 , ( 4  ) 市首席 行政官 ° 被; 
派任代 市長者 , 他的任 期應爲 市長缺 席或無 法執行 ■ 
務期, 直至 市參議 會採取 遒當行 動選出 代市長 或塡: 
可 能的空 缺爲止 。 曾服市 長職者 ,'若 他仍是 市居民 
將在 市參議 會有— 席位, 並可參 與市參 議#的1* 論 
但沒有 投票權 或薪酬 U 

如發生 公共緊 急情況 , 市民 的生命 財產或 福利: 
到威脅 , 或市、 縣的財 產受到 威脅時 , '市 長有權 , . 
且 是他的 職責, 召集組 織和指 揮市、 縣任 何部門 的- 
力 , 以 提供任 何急需 的服務 ; 召集、 調配 、 授權或 • 
聘其 他人員 , 或 採取任 何他認 爲必需 的行動 , 讓' 
這種緊 急情況 。 市長 可對預 料中的 任何緊 急情況 , : 
行 他認爲 是明智 的硏究 和調査 。 


請提 W 缺席票 

44 


請投 票贊成 " E  > 提案。 要巿長 把他的 

全 部時間 和精力 y  5^ 盡職責 。 

投 票贊成 、、 E  " 提案, 卽明確 地規定 7 

三 藩市巿 ft 只能 任一職 y 這 就是達 卜億元 lU 
政企 業的行 政首長 。 

請 投票賊 提案。  ' 
市長 的現有 薪酬是 五萬四 千九百 四十六 
元 , 市憲章 雖有利 譜 突條文 , 但現: tíJ^ 寫 
法 ? 却沒有 :/ 忠 É 市: 巴 -i^ 敬 诗間和 精力竭 
盡蛾責 。 因此 , 擧 例來說 ) 市 長是可 能繼績 


充任一 瞧律公 司的黟 伴或從 事其他 商業活 
動的 。 掌 管市改 , 責 任重大 ; 繁複 的問題 , 
有待 市長的 , 市長 • 職責 , tiíS 
爲 » 必要。 這不但 可以消 「叙 ij 齒魔 突的可 
能性》 更重要 的是》 » 確保 市長以 佥部時 
間和精 力掌管 rtí 政 , 給 三藩巿 有 
效率 的領導 。 

投 票贊成 " E " 提案 , 將在 715^ 章特別 
規定 , 三 藩巿人 民要求 他們所 選出的 薪削嚴 
高的行 政首長 ) 要以全 部時間 和精力 竭盡職 


3 助者 I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以 t 所 歡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toím 未 何官 方機 構査核 

46 


市首席 行政官 的任期 

市首席 Í- 7 政 官的最 長任期 應否限 爲十年 ?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目前 情况: 市首 席行政 官係由 市長任 命並由 
市參議 准 ' 其 任期直 至退休 爲止。 

提議 : 提»修1]115 憲章 , 使市首 席行政 
官 之最長 任期隱 十年。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政 官之任 期限爲 十年。 

如選 民投票 反對雌 案 

政官之 任期限 爲十年 o 


卽 同意把 市首席 


卽反 M 市首席 f 


John  C.  Farrell .  就有關 

5" 提案對 巿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M^「j 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 « 憲章 íi^n 獲通 Í 
'對 励舒 費用將 i 影响。 


市參 »#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七 對一票 ^ 
É 過, 將 1,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 表決 紀錄如 
下:  、 


鶴 贊成之 . 

市參議 員:.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 
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Bt\rbasrelata. 


46 


建議修 憲全文 


提案 


.[£  :  £ ^代表 新 訂部分 , 、( 雙 括號》 代表 删減部 

:5  •  2  U  0 節任命 ; 資格 ; 任期 

市長將 委任一 夠資格 的人任 席行 政官, 由市參 

議會批 准通過 。 被任命 人須在 他被任 命之前 在加州 
住至 少五年 。 被任 命人應 對他的 職位是 有行政 能力和 

經験 ° 被任 命夠資 格出任 g^席 行政官 的人, 他 的任期 

不得 超過十 ( 10.) 年 ; 除 非他的 任期不 延至市 憲章返 

I 休條款 所規定 的強制 jjj 休年歲 °  - 


他隨 時可被 停職和 撤職, 一如膺 選官' 員無異 。他 
亦可以 隨時被 市參議 會用書 面指控 , 以 少過三 分之二 
票 數撤職 。 如果他 請求在 市參議 會對他 的指控 擧行公 
聽 , 他須 在提出 指控之 後五日 至十五 日之內 , 或在市 
參 議會就 其撤職 問題投 票之前 , 作 此請求 。 但 當他被 
提 出書面 控和聽 詢期間 ,市參 議會可 以多數 票把他 

停職 。 書面 控和 首席行 政官的 任何答 辯應例 入市參 
議會的 議事錄 。 市 參議會 把首席 行政官 撤職的 最後決 
定 , 將 不能再 作更改 。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7 

4 


贊成 F 提案者 之論據 

請 役票難 '、 ^ ' 提案 。 
投 票贊成 '、 I"  * 提案》 將修正 «章 , 

把 市 首席行 政官的 終生任 期改爲 十 ( 1 0  ) 年 

任期 o 

目前 , 唯一能 f 多洁 TO 席 首任' 期的 
; 只有 返休、 辭 :1 滅因 行爲不 撿而被 撒職。 
市首 席行政 宫的管 轄權、 職責 和權力 範圍非 
常廣泛 , 他所 瞎的 行政部 門包括 : 財政和 
檔案、 抹購 、實業 、工 務、 、 公 共衞& 
、 縣 農業部 、 衞生諮 詢局和 驗屍' i ,事處 o 

^票 贊成 提案。 


助者: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市 參議員 


請 缺席票 


* 以 上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48 


市 iVTí 豫官 一職; 由 巿長任 命並經 H 

參^# 核淮 ) 必須 鬼 蜀立性 7 以强有 

的 領導執 -行« 職責 y  »;辩»應 作適' ■ 
的限 Í 别。 因 1 比, 規 定其任 期-卜 (10) 年是 
情働 o 這樣 y 市首新 政 宫可以 負驟! 
續#的 y  浙 的職責 ) 而仍 不至/ 
恩 ít^í 壬命 他的人 o 把終 生任期 減爲十 ( 1 
) 年 , 不但 不會使 他的職 位帶; te 治色彩 ? 

反 會達: iiM 此 職責的 人保持 朝氣和 高度的 n 
作質素 o  、 

鶴難 、 '"提 案 7 便 有可能 達藉匿 
個目 標。  ■ 


創減 算 


6 


應否 授權巿 長和市 參議會 , 削減市 、 縣各部 門申領 的工人 補助金 , 而 無須特 別說明 
其職位 因削減 听招致 旳影饗 ?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I 


G 提案 

目前情 况: 市長 及市參 議會在 擬定市 政府財 
政 預算時 , 如要削 減某部 門 车經費 , 須指定 
§ ^取消 或削 減之项 ñ。 

提 G 提案 將容許 市長或 市參議 柳贼某 
部門工 资 及薪金 總支出 , 而不 須指定 削減的 
項冃 , 由被 減經费 化 門的: 人決 定削減 


什翻 目 。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意容許 市長及 
市參 議會削 減 某部門 總經費 , 而不必 指明削 
減 經費的 項目。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主 張如市 長及市 
參 議會要 削減工 資及薪 金支出 , 可指 定削減 
項目 。 


審計 官對" 提 案意見 


市 稀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G 提衆 對市 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應 改憲 章提凝 口獲漏 


, 將不會 增加政 府費用 ; 或會 減少政 府費用 
, 但數 目未能 確定。 


市參 識會經 於八月 一 日 以 +ÍÍ〇 票表決 
通過 , 將 G 提案: $|安 選 泯公决 , 表決 紀錄如 
下: 


投票贊 成之市 參議員 : 

,  Barbagelata,  Feinstein,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投 票反縱 市麵員 : 無人 


49 


G 提案 


' 註: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 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 

-  ?  n  節 市長 才權力 與職責  ― 
此等估 計預算 市長認 爲有必 要時應 擧行此 種公聽 
, 他 可增加 , 低減 或拒絕 此等估 計之任 何項目 '•í^ 
, 不必引 诚或修 訂職位 奥酬償 詳細表 , 於此估 計內低 

-^fMA 桀 務夕任 何數目 , 但不能 增添任 何數目 , 亦不 
能增添 任何個 人勞務 , 原料 , 供 應品或 契約勞 務之新 
項 目 , 但 於任何 公共建 設或資 本支出 , 他可增 加調撥 
請求 ; 但任 何此種 公共建 設或資 本支出 之增加 調撥請 

求 項目祗 能於事 先經由 與市設 計部之 安排, 且 得該部 
發給 能與總 設計統  1  籌 一致之 報告書 後方可 。 市 設計部 

有 職責於 此種安 排後卅 日 之內 提供書 面報告 。 若市設 
計部於 此期內 不提供 此項報 告書, 則應 視爲等 同於已 
有此 書而論 。 任何 '公用 事業之 支出預 算估計 其數係 
在該 項公用 事業估 計收入 之內無 逾者, 不能經 由市長 

增加 。  . 

市長 應於每 年不遲 過四月 十五日 , 向市參 議會提 

交各部 門下一 會計年 度的合 併預算 估計書 , 及 本市縣 
之預算 計劃, 其中 包括每 一部門 所有歲 入之詳 細估計 

及 以應本 市縣公 債付息  >  還本及 各項固 定費用 之估計 
數額 。 他 應隨同 此項所 提預算 , 於其所 荐有關 財政綱 
領, 前期預 算比較 及公債 發行等 之重要 更易處 加以註 

釋。  ' 

在他提 交所述 估計預 算及所 述所提 預算時 , 市長 
應向 市參議 會提交 一項下 一會計 年度之 全年撥 款法令 
草凝書 , 此書應 由審計 官編訂 。 此書應 係以此 所提預 


算 爲基本 ! 且應 包括種 種條款 與細則 , 、使審 計官; 
下會計 年度每 一歲 入及支 出撥款 項目能 i 充分 之財 i 

與會 計管制 基礎。  ' 

第 6  .  2  0  5 節 參議會 之權力 與職責 

參議會 應制定 日 期或各 日 期 , 自市 長處接 受此) 
提一 預算及 撥款法 令後不 少於十 日之內 給以放 慮及: 
聽 。 參 議會可 , 以 其成員 三分之 二票數 , 表決 以減: 
, 延長 或其他 調整本 節所定 , 或巿 憲章第 6  •  2,0 
,  6  .  2  0  2,  6.  203 或 6.  '2  0  6 節 內任何 

官或 委員會 任何行 動實施 之時間 。  - 

參議 會可低 減或拒 絕所提 預算之 任何項 目 ' 1 
能不必 g I 述 或修訂 職位與 酬償 詳細表 , • 而 低 減所提 


算內 個人勞 務之任 何數目 ' 但 除非由 市長提 出書面 
求, 經各 有關部 門經辦 首長, 各 委員會 或民選 官於. 
推荐 , 於個 人勞務 或原料 , 供應品 , 或契 約勞務 , 
能增 添任何 數額, 或加 揷任何 新項目 °  .. 

參議 會可於 資本支 出及公 共建設 增加或 加揷撥 
, 但祇能 於該項 目 先經 市設計 部之安 排且經 發給能 
總設計 統籌一 致之報 吿書後 方可。 市 設計部 有職責 
此種 安排後 jtt 日之內 提供書 面報吿 ° 若市設 計部在 
期 內不提 供此項 報告書 ' 則 應視. 爲等 同於已 有此書 

論 。  乂 

任何 公用事 業之支 出預算 估計, 其數在 該項公 

事業 估計收 入之內 無逾者 •, 不能 經由參 á 會增加 ° 
若公 用事業 委員會 及市長 提出一 項任何 公用事 
之預算 , 超 過該項 公用事 業之預 算歲入 , 則 須有參 
會成 員 三分之 二票數 , 以批准 此項預 算估計 及調撥 

要— 之款項 以補短 絀 。  ( 下轉 第 


i 
1 

P: 


iH- 丄 


選擧 站開放 的時間 是早上 七時至 
下午/ V 時。 


50 


市、 縣, 統 一校區 , 社區 , 學院區 , 應否分 付工人 牙科保 健計劃 ;的 保健費 , 每個工 
人 旳保健 費相等 于加州 人口最 稠密旳 十個縣 份推行 這個計 劃旳平 均數? 


U 提案 


I 

m 前 1Í;Í 况 : 本市政 j 何何 ríi 公務 員提供 保健計 

劃。 毎年 一月 , 市府謂 查仝力 |] 州十個 人口最 
稠' 杈; 之縣份 err 提 供的保 I 計劃 , 參考 各縣爲 

其 {íí(?M 所 付出之 保健费 用之平 均數字 ' 以制 
定本市 所忖出 之數目 。 市政府 並不提 供牙科 
保麵 ÍÜ  。  , 


a^ñ 力 I] 州 十個人 口 最« 之縣 份的牙 健計 
劃 ' 找出各 縣付出 牙科保 健費的 總平均 , 本 
巿將 根據此 平均數 字支付 市僱員 牙科 之保健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 意市僱 員牙科 
保健翻 ° 


提議 : H 提家: 建識 rí'l  — 九七八 年七月 一日起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不 同意市 僱員有 
【^]市 公務貝 捉供牙 科保健 It 劃 。 市政 府將調  3, 斗保健 f 刚 o 


— rl]t 亥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H 提:: ^: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 表意見 如下 : 

此坊修 改:! 5« ^案々 通過 , « 保險 
統計 員的報 , 本 人認爲 ' 政 府毎年 將增加 


费用約 二百六 十萬元 。 

據一 九七七 年至一 九七八 年物業 f 古價名 
錄' 此項 估計中 的費用 增加相 等於七 又百分 
之 六仙的 增税率 。 


投票, 成之 


市參 議會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 七對一 票表決 
通過 , 將 H 提衆: Í 是 交選民 公決。 表決 紀錄如 
下: 

鶴 ^[:^市 參議員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 
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Barbagelata. 


51 


建議修 憲全文 


H 提案 


註 :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 (搜括 號)) 代表 删減部 


分 


8  •  4  2  3 節 表列與 á 償之 修訂 

於每 年元月 公聽中 , 健康服 務委員 會應檢 査而確 
定其 該體 系成具 之醫療 供應是 否充分 及費用 表與所 
提供 所有勞 務之酬 償是否 充分, 及作出 其他認 爲公平 
之種種 修訂, 此種 修訂非 經市參 議會四 分之三 參議員 
採 納通過 明令施 行不能 生效。  ― 

自一 九七' 三 年起, 健 康服務 委員會 應於該 年元月 
第二 個星期 一之前 , 於加州 之內, 除三藩 市縣外 , 十 
個人口 最衆多 之縣份 , 作出一 項調査 , 以確定 各該縣 
份於 其權員 , 餘 牙科或 眼科外 , 所提供 之健康 療理計 
劃之平 均捐徽 ° 根 據所述 之調査 健康服 務委員 會應確 
定所 述十縣 於其僱 員之平 均捐繳 於每年 元月第 二個星 
期或 以前向 市參議 會立證 ° 讓第 8.428 節之用 
, 此 項平均 捐撒數 目應爲 ' '平均 捐繳" °  ' 

自 一九七 八年起 , 健 康服務 委員會 應於元 月第二 
個星 期一以 前進行 一項如 上程所 述對其 成員供 有牙科 
醫療計 劃乏縣 份調奪 , ]>丄 確定各 該縣份 對其握 員之牙 
科醫 瘵計劃 之平均 捐繳。 根據所 述調査 健康服 務委員 
,應 確定所 述各驟 少牙科 醫療計 劃平均 捐緣, 於— 每-年 
元月第 二個星 ^一 或以前 向市參 議會立 誇此平 均捐敏 
數目 。 如 所調査 之縣份 係用牙 科計劃 混合率 , 則健康 


服務委 '員會 應確定 此混合 率中用 於僱員 之部分 

此 都分以 確定平 均捐激 ° 以應第 8  •  4  2  8 節之用 , 

此 項平均 捐繳數 目應爲 "平均 捐激" 。 

健康服 齊委員 會應有 責任對 有關計 劃之外 惠及費 
用各 節獲取 及向對 成負分 發通知 ° 如有 有關獲 取與分 
發通 知及此 基金或 各基金 之投資 費用, 包括旅 行與交 
通費用 , 應由 本體系 健康服 務基金 之準備 全擔負 , 但 

只能於 健康服 務委員 会之批 准獲此 項費用 後方可 ° 
8  •  4  2  8 節 徤康 服務體 系基金 

應設 置健康 服務體 系基金 。 該體系 之費用 應由其 


成員 , 及退 休人員 , 三藩市 縣政府 , 三 藩市統 一校區 
及三 藩市社 區學院 區負責 。 本節所 用退休 入員一 詞^ 
指依據 三藩市 縣僱員 退休制 度返休 之健康 服務體 系2 
前 成員。 

本 市縣, 本校 區及本 社區學 院區各 應向健 康服賴 
基 金緣付 足夠之 數目以 應下列 S 的 , 及 從屬下 列時阳 


所有能 有效地 施行該 健康服 務體系 之必食 

款項。 

( b) 於一 九七三 年七月 一日開 始之會 計年度 
本' 市縣, 本 校區及 本社區 學院區 應捐繳 給健康 服務備 
系各 該成員 "平均 捐繳" 之半數 ,此 卽健康 服務委 Í 

會. 依據第 8  •  4  2  3 節 規定所 立證者 。 於一九 七四句 
七月 一日開 始之會 計年度 , ]^ 其後 之各會 計年度 , ^ 
市縣, 本校 區及本 社區學 院區應 捐緣給 健康服 務體弄 
各該成 員相等 於該健 康服務 委員會 依考第 8 -422 

節規 定所立 證之" 平均捐 繳'^  ' 

於一 九七 八年七 月一 日 開 始之會 計年度 , 及其移 


¿J 


之 各會計 年度, 本市縣 , 本校 區及本 社區學 院區應 


繳給 健康服 務體系 各該成 員相等 於該健 康服務 委員售 


依據第 8  •  4  2  3 節規 定所立 證有關 牙科計 劃調査 ¿ 
"jPJá 捐激' ó 根 據本段 之此項 捐綠應 限於設 ¿i 保 I 


牙科計 劃專用 。 

(e>) 參加此 一體系 之退休 人員之 按月捐 撒應利 

等於 此體系 成員之 按月捐 緣數目 , 除非 該退休 人員事 
聯 邦醫療 保險, 則 其按月 所必需 之捐激 數目應 減去力 
等於 其捐繳 聯邦醫 療保險 之數目 ; 又 規定, 於自一 
七三年 七月一 日開始 之會計 年度, 及 其後之 各會計 ^ 

度, 本 市縣, 本 校區及 本社區 學院區 應捐繳 足夠之 S 

金, 以支 付此體 系對其 現行僱 員成員 及退休 人員供 
同樣服 務所須 費用之 差別。 

(下 轉第 106_p( 


52 


這個提 案將爲 巿公務 員提供 牙科' 呆險 ' 
每月所 -覽不 足八元 。 這 個數目 y 比其 他公共 
牙; 斗 險 的平均 數爲少 。 市參議 會之所 以:/ 巴 
匿個提 案提交 表决, 是 因爲根 據公^ 委員會 

調査 》 顯示公 、 私機溝 的大多 數僱員 〔 百 

^之 八十 ) 都已 經有了 這個牙 #H*!» 劃 夕 
並.] i 宅是 由市公 務員工 會未經 罷匸而 協商獲 

欲的 。况 a  ? 卽使 有了這 個牙: 架險龍 W  y 


就 市公務 員的勢 Í 固 醫 療保 險而言 , 仍 比加州 
其他市 、 縣爲差 。 


這個保 險計劃 , 是由國 際服務 fe 
*ím 的 , 他 ÍP 断代表 的是最 低薪的 市員工 
-> 卽 使這樣 1 他 íraí 斤代表 :勺許 多員工 , 4^ 
所得加 薪仍? 浪见 少或甚 至沒有 7 因此 他們極 
需 並應獲 得這小 d々y 福利 。 


Service  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s  Joint  Council 
Vince  Courtney 

國際服 í 务件. 工人工 會聯合 理事會 


請^ 缺席票 


1  一一  去 


I 


* 以. h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63 


增加 退休金 

在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 日 前 返休 旳男性 公務員 , 他們 的返休 金應否 按照一 九七八 年一' 
月一 日生效 旳死亡 率表計 算相應 增加? 


IIIII 國國  ■  iiiiiirin 


目 前情况 : 在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日以 前返休 
的本 市男女 公務員 , 所 獲退休 金是根 據不同 
的估 tf# 命表 計算。 目前, 男 女巿公 務員所 
獲的 返休金 , 去 陽根據 同一估 tí* 命 表計算 
, 但此表 不適用 於一九 七七年 以前退 休的市 


提議 : I 提» 議增力 九七七 年七月 一 日 


前返休 的本市 男性公 務員的 返休金 。 此 
加是 根據男 、 女 公務員 共同採 用的估 
表 ° 

如 投票 贊成此 提棻: 卽 同翁: it 加已返 
男性公 務員的 返休金 。  ' 
如選民 鶴« 此驗 : 卽反 對增力 n 巳^ 
男性 « 員的返 休金。 


m 
可 i 
pi 
月- 

i 


審計官 ih' 


市 審計官  C.  Farrell  就有關 

I 提» 市財政 之影响 ,- 聲日爿 如下: ^ 

此項修 改憲章 提案如 M 過 , ®íi 保險 

銃 計員的 報吿, 本人認 爲將增 加顿符 费用十 


七萬 七千元 。 九七七 年至一 九七八 # 

業估憒 名錄, 此數 目相等 於百分 之四" iV\ 

的 增稅率 。 


市 ^ 會經 月 八日 J^y^O 票表決 
通過 , 將 I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 表決 紀錄如 
下: 


投票 贊成之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無人 


.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r, '  Pelosi,  von  Beroldingen. 


54 


V 


建議修 憲全文 


丄提案 


效的 原有津 貼額用 一九七 八年一 月一日 起生效 的退休 
制 度的死 亡率表 計算出 來的津 貼金額 。 

本市條 款規定 , 凡 按照第 8  •  5  0  7 節, 第 8  • 
509 節, 第 8.  544 節或第 8  .  5  6  8 節 條款退 
休的人 及其後 繼人, 他們 不得要 求補增 一九七 八年一 
月一 日以 前市、 縣支 付的返 休金。 

按照本 憲章第 8  •  5  2  6 節 條款的 規定, 一九七 
八年六 月三十 日以後 任何退 休津貼 的調整 , 將 根據原 
有的 退休津 貼額, 再加上 本節條 文所規 定的增 加金額 


請細 案 


註 : 建 議下述 一節條 款加進 憲章。 

.  5  3  8 節 ta 加若千 退休金 津!^  ,  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日 前生效 

按照市 章^  8*  507 節' 第 8  .  509 節, 
8  .  5  4  4 節或第 8  •  5  6  8 等節 條款, 並 根據三 
ríí 行政 法典第 1  6  •  7  5 節條 款下的 選舉惯 例隨時 
可作 修訂的 返休金 津貼, 凡在- •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曰前 
返 休的; ^性 公務员 , 或他的 受益人 , 將 於一九 七八年 
一月一 日起 增加 退休金 维貼。 所坩 金額, 卽把 以前生 


請 ^#48; 缺席票 


55 


提案 o 

奢- F 退沐的 市公頻 , 由 於在他 們退休 
時受到 當時仍 然生效 的條例 的影響 , 他' Í 改斤 
得返休 金有所 差別》 提》消^« 種 
性別的 歧視。 

退休局 已經採 例 , 一九 七七^ 月 
一日 起生效 , 使那 些退休 的員工 , 作 出若干 
選擇 ; 不分性 別地獲 得平等 的福利 待遇。 

公平 待遇人 人平等 
繼續 薄待那 : 峑在— 九七七 年七月 一日以 
前退休 的員工 , 是不 公平的 。 因性 別不同 , 
他們; ^,体 提菊 iíj 影響 ; 而與 此同時 ? 却 


糾正了 那些在 生效之 日 以後 退休的 員工的 3 

奸之處 o 

受此提  » 響的 是雜工 , 他們 減低了 3 

休金 以保險 他們對 退'! ^的現 »捐 。 
所 費不大 

保險 統計員 計算出 來的數 目顯示 , 受 i 
響的 7, 下返 休員工 , )»¥均 每週多 收八角 - 1 
分的 退休金 , 但« 歲月 的增長 , miWm 
終消 除所有 受益人 , 所 費將因 之減少 。 

" 工' 提 案是公 平合确 
、. 工'' 


三藩市 縣退休 員工 . 

aETIRED  EMPLOYEES  OF  THE  CITY  AND  COUNTY 
OF  SAN  FRANCISCO 

William  T-  Keea,  Chairman,  Retirement  Committee^ 


士 二 ife  A  V  Ffr^"  William  T-  Keea,  Chairman,  Retirement  Committee. 

rp^^W-£/m      Honorable  Quentin  L.  Kopp.  President,  Board  of  Supervisors 


COMMITTEE: 
Wm.  Wollesen 
Kayte  Firpo 
John  D.  Kavanaugh 
Ray  Kimbell 
Alma  Quinn 
Alfred  Del  Carlo 
Gerald  Murphy 
Joe  Carew 
Chas.  Foster 
William  T.  Reed 
Jaykee  Ford 
Jake  Fischer 
Stanley  Kilcoyne 
Miriam  Steinbeck 
James  Gleeson 
George  Burr 
Irving  Breyer 
Beryl  Arent 


Kay  Scanlon 
John  Simpson 
Ivan  Flamm 
Joseph  McElligott 
John  Lyons 
Gerald  Gallagher 
John  Brennan 
Charles  Fanning 
Harry  Berz 
Frank  Marchetti 
Clement  Clancy 
Ray  Leavitt  , 
Thomas  Shannon 
John  Goodwin 
Frank  Foehr 
John  Harrington 
Elizabeth  Cody 
Chas.  Shinkwin 
Howard  Dunn 


以. Í1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56 


申領傷 残休假 V 傷殘 退沐或 身亡撫 恤金者 , 應否由 獨立旳 聽詢官 聽詢? 


■         J 提案 

目前 情况: 當 Ti 讀 0i 或 市 俯員的 配偶申 
-§分^1休<^^^^1:^ 亡津 貼時 , 是由返 休事務 
局決 记批淮 |i|l^。 

提議: J 提^ 建講由 獨立的 聽詢入 1^ 決定是 

批准 íl¿.^f ^期 、 傷殘 退休金 亡津貼 , 

退休: 'jf 務 W 無横改 l^i^ 人 員的最 後決定 ° 


任何 上訴須 由法庭 處理。 

如 M 投票 贊成 J 提案 : 卽 同 意由聽 W 人 員 
裁 決有, 傷 殘假期 、 傷 m 休金 或死 亡律貼 

等申請 o 

如選民 ^反對 J 提案: 卽主 張由返 休事務 
局裁 决此種 申請。 


審計 官對" J" 提案 意見: 


市赛計 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J 提 案對市 W 政之 影响, 發农意 站 n 下 : 

本 人認爲 , 此 ífí 修改; 哉 章提凝 I] 狼通過 


, 政 府费, 將 會增加 , 但目 前 未能估 計增加 

的數目 o 


市參 誘會經 於六月 六 日 以 八對二 票表決 
通過: ,將 提交選 民公決 。表 決紀錄  ' 
如下: 

投级贊 成之市 Í^Hi^ 貝 : Barbagelata,   Gonzales,  Kopp,  反 對之市 參議昌 : 

Mendelsohn,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  、  乂 

dinpen.  Feinstein  and  Molinari. 


.57 


J 提案 


註 : 建議下 述一節 條款血 進憲章 。 

8 • 5 1 8 節 聽詢官 

- - 雖然有 下述各 節條款 規定: 第 3  •  6  7  1 節, 第 
8  •  5  0  9 節 的小節 (G) ,第 8.515,8»5 
1  6  ,  8  .  547,  8。  548,  8*559  —  3, 
8«559  —  4,8。571,  8  *  5  7  2  ,  8  .5 
8  4  —  3  -  8  .  585—3,  8  .  584  —  4,  8  • 
586  —  3,  8。  586 — 4,  8  .  588  —  3, 或 
8  •  5  8  8  —  4 節, 凡按 照市憲 章上述 各款串 請傷殘 
休假 , 傷殘 退休金 , 或 身亡補 助金者 , 應由一 位夠資 
格而 無偏見 的聽詢 官聽詢 , 這個 聽詢官 是市、 縣所僱 
聘 , 並經退 休局按 照它所 制定的 規則而 選用的 。 申請 
人經 過公聽 之後, 由所 詢官決 定批准 與否。 

聽 詢官作 出決定 之後, 申請 人或與 比有關 的人, 


包 括退休 制度, 可 在三十 (30.) 日之內 的任何 時候, 
要 求聽詢 官重新 公聽, 但必須 具有下 列理由 : 

(¿0 聽詢官 是在無 權或濫 權的情 況下採 此行勇 

(Í0 這個 決定是 由于欺 詐而造 成的。 ' 

(C  ) 所提證 據不足 以作此 決定。 

請願者 發現新 證據, 當時雖 竭力而 爲而沬 
能發現 , 所 iSi 無 法在聽 詢會上 提出來 。 

三十 (30.) 日期满 講灝重 新聽詢 被拒絕 之後, 或 
請願 被接納 , 決定給 予聽詢 , 三十 (30.) 期满時 ,聽 
詢官的 決定, 將不 能再作 更改, 修飾或 撤銷, 但退休 
局可 以審議 , H 決 定應否 征求司 法審議 , 而這 個最後 
決 定將被 認爲是 退休局 的決定 。 

本節 條文— 於一九 七八年 一月一 日 起生效 。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請細 4>W 讀提案 


58 


成了 提案 者之論 


請投 票贊成 "J " 提案 


投 票贊成 提菜? 意. f, 艮是說 7 凡申 
領 慯殘福 利津貼 、 傷殘沐 或 死亡撫 洫 金的 
市員工 , 將由 一名夠 資格的 , 不 y 私的 聽詢 
官 處理。 在過去 三年來 , 類似 的傷殘 福利津 
貼償付 , 動 用了納 稅人越 來越大 的款項 , 納 
稅 Á 和申領 者對現 有的決 策程序 , 早 就嘖有 

煩言了  。 

現有, "勺 返休局 , 是由 三名 节員工  >  三藩 

市律 師公會 、 三藩 í 灣 藥學會 、 三藩 市實業 
I 局 、 三藩市 總商會 所委; t 的代表 •> 以 及市參 
- 議會主 席聯合 組成的 。 一 九七七 年一月 •> 申 
領 的積應 案件竞 達王百 宗之多 。  . 

請投 票贊成 、、 J " 提案 。 
沒有 " J " 提案 1 這 種搶壓 的案件 , 將 

有 可能繼 續下去 , 因爲 個別案 件的工 作量僅 

是返休 局的部 分責任 7 宅必須 同時經 常地考 
慮到投 資問題 7 返 休局的 一切行 政事宜 , 核 


准各種 開銷和 合約的 財政預 算^。 如果通 
過 " J  " 提案》 返休局 就可以 «立 地專 於職 
責 , 管 理數逾 七億元 的退休 業務。 同 樣重要 
的是 , 由一名 非市員 工擔任 聽詢官 7 將洽承 
« 傷殘返 休金的 全部費 用的納 稅人和 申領者 
提供法 律上所 需求的 公 正無私 和內行 的服務 


採 用公正 無私的 聽詢官 , 這個辧 法在加 
州若干 縣份已 獲得很 大成效 7 外 I 政府 的工人 
福利 上訴局 目前亦 抹用這 個辦法 。投票 "贊 
成" " J  * 提案7 將提供 一名不 偏私的 , 熟 
練 的和赛 職的人 ? 根 據法定 的條例 •> 以最快 
的速 度決定 申領傷 殘退彻 § 利金 的案件 , 並 
同時首 次授權 市政府 , 對退休 局認爲 某些償 
付不 公或償 付過額 的案件 7 提 出上訴 。 投票 
、- 贊成 *  "  J  " 提案 ->  並將進 一歩有 利於返 
休制度 ? 因 爲這樣 ? 返休 局便可 以把' 全部的 
時間 和精力 、於 處理主 » ^事項 了  。 


提出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bpx^.dtó.  •  William  J.  Murphy,  Past  President 
- •       San  Francisco  Retirement  Board 


'•、 


社所 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繊未經 細官: 


59 


I 


請投票 j 载 J 提案。 

J 提案應 該否决 ! 爲什廊 ?主要 理由有 

三 : (一 P2 對納 稅人毫 無利益 ; (二) ^它對 市縣員 
工不' :2r¥  ; (三芘 杷一個 不健全 和行不 通的制 
度 , 强 加在返 休局及 其職工 的身上 。 

首先 , 爲什 麼納税 人要負 起全部 費用僱 
聘 聽詢官 ; 而 在目前 情况下 , 可以不 費納稅 
人分文 。上 一次會 計年度 , 返 沐局聽 詢了一 
百六 十五宗 »殘 申領案 , 如果 改由聽 詢官處 
理這 些案件 ->  以普 »酬 計算 y 將能 費市政 
府逾 四萬一 千元。 

其次?  J 提 案將剝 奪了市 員工向 返休局 
上 «"關 聽詢官 的裁決 的權利 , » 巿員工 

是 十分不 公平的 o 反之 , 唯一 的途徑 是向法 

庭上訴 7 這是 十分費 時失事 ííñ 又耗費 金錢的 
程序 。 當市員 工聽詢 官的裁 决而被 敏職诗 -> 
這 個就决 可以. 向公務 委員會 上訴。 


金時 , 爲什麼 同樣的 法律程 序不提 洪給市 j 

工呢 7 

最後 , 這 樣一個 不健全 而又 行不 通的化 

度 , 試 問叫退 休局及 其職工 如 何能有 
理呢 1 返休 局對那 些不利 的裁決 7 必 將被逃 
向 法庭提 出上訴 7 這就 不必要 地浪費 巿政, 1^. 
的基金 , 並要 加聘法 律人員 。 

請投 票反對 J 提案 
退休局 是專責 決定申 領慯殘 福利的 長期 
款額的 , 而聽 詢官對 第三者 所作出 的裁决 , 
會超 出市政 府的極 限費用 , 是無動 於衷的 ; 
我 們, 铺、 旨接 受這樣 的一個 制度呢 ? 

J 提 案是不 徹底的 ; 不成 熟的遠 離其原 
定的 目標。 巿政府 不能冒 險作這 種試驗 ; 因 
爲 所建議 的制度 , 耗 費太大 ; 並且 , 宅否定 
了 法律程 序和健 全的行 政程序 。 

Í 投 票反對 J 提案 


當 聽詢官 拒絕市 員工申 領 傷殘返 休福利 


San  Francisco  Fire  Fighters  No.  798 
James  Ferguson 
Leon  Bruschera 

三藩巿 消防員 第七九 八分隊 


ppyr.  0f  0  0.0  ^  0  í  ^  t  t  f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7 其正確 性未經 ffig 官方機 構査核 

60 


反對 J 提 案者之 


1 


、       請投 票反對 J 提案 
J 提案不 會爲: ^休/ ^削減 償付給 消防貢 
和臂員 中«殘.^1 休 福利金 的人數 , 低 S 却 

會因製 造一個 薪識位 而加項 市改府 的财政 
^一。 

不會 減少傷 M 這個 市憲: 正案 , 絕不會 
削 減消防 M 和稷員 《職期 受傷 入數 和受, 
的嚴 :!R 俚度的 。 這是 殘 返休的 í^iE 因素。 

所 建議的 聽詢官 7 亦必須 根據! tí 憲章 和州勞 

工 法各 饰條文 之規定 '1 依法償 付傷藤 § 利 , 

法定的 考查不 'M  -' 申 領者必 須有 病歷 證據作 
證明 , 這是 聽詢官 亦不能 改變的 ° 

不會減 少合理 íi^J 申領 支待 J 提案 的人, 言 
下之意 ?暗招 目前的 退休蜀 , 廣付 "假 冒退 
休 #, 或 現有之 聽詢宫  1 巨給令 法的申 領者。 
就 、 假 g 申領 , 而 It , 目 前的 返休局 丄是由 
巿長 所委' ÍÍ: 的 n 名委員 , 市員工 i» 三名代 


表及 市參議 會主席 組成的 , 顯 而易見 , 代表 
市改府 的利益 7 是 四對三 之比。 因此 , » 
消 防員或 警員能 §^>§市代表 ' 證明他 的申領 
是 應得的 ? 翻 U  ? 他不可 1讓# ^殘 輻利 。 

如 果支持 者意想 聽詢宫 拒給若 干合法 申 

領者 ? 則 他們這 種想法 , 薪 íf^ 些受蕩 的消防 
員 或警員 1 是極不 公平的 ; 而 且一定 會在法 

庭給 以糾正 , 這 樣必耗 費市政 府巨額 法律費 


不正 確的統 計數字 支持 #t 三藩巿 的» 
數字 和其他 地區比 較梨子 和香' 蕉的統 計數字 

來 jtr 教 ->  而 他們却 隻字' 不提其 他地區 的釗度 
和程序 是完全 不同的 。 他們也 M 巴完 全不同 

工 的不 同受' 薪争包 括在內 o 加 州沒有 

其 他域市 抹用聽 詢官的 Í 哲芋 ° 
請投 票反對 J 提案。 


Michael  S.  Hcbel 
Elmer  M.  Ballard 
Attorneys  at  Law 


律師 


*  RhBff 載 之論據 , 係 怍者個 入意見 ' 其 正確性 未經任 何官方 4 

61 


K J      市參議 員的行 政助理 


應否授 權巿參 議會的 每個市 參議員 , 委 任他或 她旳行 政助理 ,協助 他爲她 工作?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目 前情况 : 每 名市參 議員都 有一名 助理 
, 担任 研究、 出席 會議、 答覆 電話諮 詢及處 
理其 他由市 參議員 分配之 職務。 雖然 此十一 
個 職位的 人選應 按市憲 章公務 職位條 款之規 
定聘用 , 但歷來 各市參 議員都 不經市 »員 

甄別試 程序而 自行聘 用或開 除其行 政助理 o 

提議: K 提案建 ^ 從市 騫寧的 公務 職位條 


款中 除出萄 I 這 些職位 的規定 。 此提 
通過' 市參 議員可 選聘或 開除欺 政 助理, 
而不 須經過 公務員 甄別試 。  ;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卽同 意由市 參譏昌 
選聘或 開除其 行政助 理.。 

如選 民投票 mJtí^ 案 : 卽主 張市參 議員的 
行 政助理 i» 公 務職位 程序聘 。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K 提謝 巿財 政之影 响-, 發表 ¿ 购卞 : 


本 人認爲 , 此項 修改憲 章提案 如獲通 i 
對政 府費用 將無: #响 。 


市#^#5^^: 月 二十五 日 以八 對三票 
表 決通過 , 將 K 提案提 交選民 公決。 表決紀 
錄如下 : 


-, J  ,  Femstem,  Francois,  Gonzales, 

Mendelsohn,  JN  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 
dingen.  f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Barbagelata,  Kopp,  Molinari. 


62 


K 提案 


註 : 建議 下述一 節條款 M 憲章。 . 

2  ,20  3  —  3 節 市繁議 昌的行 政助理 

雖然 市唐. 章有各 條款的 規定或 限制, 特 別是第 8 
•  3  Q  0 節, 市參議 會的每 一名市 參議員 , 都 可以有 
一  ( 1  ) 名行 政助理 , 由 市參議 員委任 , 爲市 參議員 
服務 。 他 們將依 照市參 議員所 指定的 工作負 起職責 ° 


請^ # ^缺席 票 


選擧 站由上 ^ 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63 


市首 席行政 官的行 政助理 


-應否 授權. 市首席 行政官 , 委任 他旳行 政助理 , 協助他 工作?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 提案 

目前 I 靑况 : 市 首席行 政官有 一名執 行助理 , 
經 市公務 員甄別 試錄用 , 負担 由首席 行政官 
職定 之藝。  ― 

提案: L 提案將 由公務 員職位 中除出 首席行 
政官 執行助 理一職 。 如 L 提^ 1® 過 , 首席 

審計 官對' 1' 提案 意見書 

市 審計官 '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本 人認爲 ' 此項修 改憲章 提案如 獲通過 

^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 ¿ím^itf  :         , 對政府 費用將 無影响 。 


市參 議會對 L 提案表 決結果 

.    市參 »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 六對二 票表決 

通過 ' 將!" 提案提 交選民 公決。 表決, &錄如 
下: 

投票 贊成之 

市 參 議員 :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 
nari,  ? elosi,  vofi  Beroldingen. 


行 政官卽 可不經 市公務 員甄別 試程序 選聘或 , 
開除 其執行 助理。  '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同 意授權 首席行 
政 官選聘 或開除 其執行 助理。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主 張首席 行政官 
之 執行助 理經由 市公務 員甄別 試錄用 。 


投票 m 之巿 參議員 : ' 
Barbagelata  and  Nelder, 


64 


L 提案 


註 :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 ' ((雙 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 

3.  201 節 職務、 職權 和職責 

市首 席行政 官應對 市長及 市參議 會負責 ; 他處理 
市 、 縣的 一切行 政事務 , 是按照 市憲章 各條款 和市法 
例授 權他的 , 因此 , 除市 憲章第 9.102 節條款 , 
加州^ 重註册 選民一 般法律 , 市 .' 縣的 選擧及 與選擧 
有關 的一切 事務規 定之外 , 市首 席行政 官有以 下職權 

和義務 : 

在 其,, ,^下 的 各個行 政部門 , 行使 其監督 和管轄 
權 ; 委任 在他管 轄下的 各部門 主管; 按 照市憲 章和市 
法例 的規定 , 委 任諮詢 委員會 及其他 委員會 的成員 ; 
爲 其管轄 下的行 政服務 制定一 般規則 和條例 ; 有權在 
市參 議會上 發言, 但 沒有投 票權; 有權 在市參 議會報 
吿或 討論在 他管轄 下的各 部門的 一切有 關事務 ; 向市 


長 、 市參 議會或 各委員 會提出 他認爲 必需的 有關市 、 
縣 的建議 和措施 ; 協調市 、 縣與 管理交 通職權 有關的 
若 干部門 的職務 ; 提交市 、 縣有 關管理 公共關 係及宣 
傳 的財政 預算。 

市首席 行政官 可以指 派在他 管轄下 的任何 部門一 
名 公務員 , 行使縣 公務員 的職權 , 但這 個職權 須不在 
本憲章 所特定 者'。 

市首席 行政官 可指派 市檔案 官行使 選民註 册官的 
職權 , 並 在選民 註冊官 和檔案 局辦事 處辦公 , 所得單 
一 薪酬, 應符 合市憲 章薪酬 標準之 規定。 

市 首席行 政宫可 委任他 的行政 助理, 協助 他工作 - 
,, 這個職 位不屬 市憲章 公務條 款管轄 ; 除非此 人曾是 
公務 員身份 , 在 他任行 政助理 職位時 , 選民投 票通過 
這個 修正案 - 按照市 憲章公 務條款 的規定 , 他 將繼續 
保持 公務員 身份。 


請細 讀 a^, 


請 íiw 缺席票 


65 


請投 票贊成 "L  "提案 
市首席 行政官 , 在他 所管轄 旳範圍 》 任 
命許多 重要行 政人員 Í 但他不 能任命 他自已 
的助手 。 本 巿憲章 修正案 , 將 糾正這 種情形 
, 准許市 首席行 政官任 命一人 在他的 辦公室 
任職 。 在 加州旳 其他巿 首席行 政官, 縣行政 
官 和市長 》 都任命 他自已 旳首席 助理官 。 

. 三藩 巿巿政 府多數 負貴管 理大旳 行政部 
門旳行 政人員 , 都 任命他 們旳主 要助手 。 有 
些還委 任數名 助手和 科主任 。 這被認 爲是很 


好旳行 政措施 , 因爲 手必須 對行政 主任& 
政策反 應機敏 » 這樣 還可以 在夠資 格旳人 3 
中提 供更大 旳選擇 。 

市 首席行 政官管 理巿政 府旳主 要部份 
他 旳管轄 範圍包 括十四 個部門 , 其中有 公#  ^1 
衞 丰局、 工務局 、 尤巴布 恩納會 議中心 , S  ' 
廢水 管理計 劃等等 。 市 首席行 政官旳 職責^ 
互大而 繁複旳 , 他旳主 要行政 人員對 這個脂 
位 所採取 旳政策 必須反 應機敏 。 本 修正案 t:  ° 
在 任公務 員旳地 位將無 影響。  ' 


11 
i 


贊助者 : 

Roger  Boá3,  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 市首席 行政官 
' Thomas  J.  Mellon 
NeilD.  Chaitin 

Woodward  Kingman,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Crocker  National  Bank        克 羅 克國民 銀行副 總理 
Leonard  E.  Kingsley 
William  D.  Evers,  Attorney  律師 


- 以. I: 所載 之論據 , mmmAms  ? 其正確 i^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66 


消防局 的升職 甄別試 


M 


消防 


; 局旳升 職程序 , 應 否改變 , 以便 減低資 歷學分 , 增 加敎育 性和職 業性課 程旳學 


分?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M 提案 

目 前情况 : 本市消 防員 如投考 甄別試 , 
按 »E 消防局 服務之 長短' 可獲 額^ 分' 
。 譬如 一百分 爲滿分 , 一個在 本市消 防局服 
務 多年的 消防員 , 可獲 一百五 十分的 額外積 

分 。 如在大 學攻讀 同消防 事務有 關科目 者 , 
目 前 不給額 外積分 ° 


讀同消 防事務 有關科 目者額 外積分 , 此項學 
歷額 外積分 將相等 :»考## 試' 百 
分之五 至百分 之七。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項提案 : 卽 主張減 少消防 

局 M 考試 的資 歷讀分  >  及!^ 在大 學攻讀 
有關 消防事 務科目 者額 ^51«^分 。 


提議 : M 提案 g 減少晉 m 別試资 歷額外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主張 TO 消防局 
積分至 最高百 分之八 ' 同時將 給予在 大學攻       目 前晉 試釣 資歷額 外積分 的制度 ° 


市 審計官     J。hn  C.  Farrell  就有關 

M 提 案對市 財政 之影响 ' 發 表意勉 ITF  : 


本人認 爲此項 1« 憲章提 »n 獲通過 

對樹 舒費用 «Í^^B 向 o 


市參 議會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七 iiO 票表決 

通過 , 將 M 提^ 交選 民公決 o 表決 紀錄如 

下:  ,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無人 。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投票 贊成之 
巿參: 議員 : 

Kopp,  Molinari,  Nelder,  von  Beroldingen. 


67 


建議修 憲全文 


M 提案 


註 :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 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分 ° 

第 8.327 節 穿 制服之 警局人 員及消 防局人 

員之 晉升。 

(Ü  ) 除 此節內 或本章 其他分 節內另 有規定 , 一 
切穿 制服的 警局及 消防局 人員的 晉升, 需分別 通過晉 
升 前次一 級的公 務員甄 別試, 曾獲嘉 獎者、 工 齡長與 
在本部 門一向 表現良 好者會 給予特 別考慮 ° 各 部門之 
晉 升試應 屬筆試 , 一切試 題應與 晉升之 職位之 職責有 
關係。  - 

市公務 委員會 應以上 述甄別 試爲基 礎訂定 警察職 
位的 晉升, 以最少 四年一 次的頻 率爲警 察局可 晉升之 
職位 或級別 擧行甄 別試。 甄別試 的試題 墀取自 一份提 
綱 。 公 務委員 會應不 時把這 份提綱 送交警 察局, 任人 
傳閱 。 這 份提綱 應與公 務委員 會磋商 後編成 。 提綱應 
在晉升 甄別試 擧行前 六個月 內交警 察局由 人傳閱 。 

市公務 員委員 會應以 甄別試 爲准則 來訂定 消防局 
職位的 晉升, 甄別 試應在 某一可 晉升職 位或級 別之應 
試 名單訂 定後的 四十九 個月內 擧行。 甄 別試或 爲筆試 
' 或 爲消防 委員會 推薦由 公務委 員會核 准之某 種形式 
° 公 務委員 會須與 滑防委 員會磴 商此種 甄別試 之內容 
與 結構, 並 應就三 藩市消 防局所 發展或 提供的 資料以 
訂定 甄別試 , 以 便挑選 最有資 格者給 予晉升 。 

( b) 警察 ((消 防)) 局的晉 升甄別 試的可 得總分 
的百分 之十五 應以在 職資歷 作算, 此百 分之十 五總分 
之分配 如下: 

((警 察局合 格人選 甄別試 )) 

(1)  晉升至 警佐者 : 

在警察 局服職 一年卽 以百分 之一可 得總分 作算, 
依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十 五爲止 。 

(2)  晉升至 警尉者 : 

在警 察局服 職每年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 
算, 依此 累積至 總分之 百分之 九爲止 ; 此外 , 任職爲 
警 佐或下 士每年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算, 依 


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六 爲止。  I 

(3)  晉升至 警官者 :  i 

在警 察局服 職每年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4 

作算 , 依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九 ; 此外 , 任 職爲! 
尉每年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  6 作算, 依 此累積 

總 分之百 分之六 爲止。 

(4)  除前 述之資 歷積分 之外, 凡 服職警 局期: 

歷年表 現良好 者另得 積分百 分之六 。凡 警局人 員在' 
衆 服務方 面有功 績者, 而未曾 在甄別 試中. 獲 得加分 
或在一 九五四 年三月 五日前 立有功 績者, 可另 得積: 
, 加 分多少 取決於 公務委 員會, 但 最高不 過四分 
此處 規定外 '' 公務 委員會 不得在 警局甄 別試中 給予: 

績分 ° 

((消 防局合 格人選 甄別試 )) 

(0)  消防局 的晉升 甄別試 的可得 總分的 百分: 
((十 五)) 應以在 職資歷 作算, 此百分 之八總 分之: 

配如下 : 

(1)  ((  (  5  ) )) 晉 升消防 少尉者 : 
在消防 局服職 一年卽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一作 3 

, 依此 累積至 總分之 百分之 ZL ((十 五)) 爲止。 

(2)  ((  (6) )) 晉升至 ((消 防官) ) 消防少 、尉, 

_Í 級別者 : 

在甄 別試擧 行時之 應試者 之級別 若爲消 防長官 


消防少 尉)) 應以 任此職 之毎年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 
•  6  ((0  。  6)) 作算 ((依 此累 積至百 分之九 爲止; 
外 , 凡 在消防 局服職 之每年 , 均以 總分之 百分之 0 
6 作算) ) , 依此 累積至 總分的 百分之 ü ((六 )) 爲此 
(( (7) 晉升 至消防 官以上 級别者 : )) 
((在 消防 局服職 一年卽 以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0 
4'5 作算, 依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九 爲止; 此外 

在甄 別試擧 行時之 應試者 之級別 若爲消 防長官 , 應 
任此 職之每 年爲所 得總、 分之 百分之 0  U  6 作算, 依] I 
累積 至總分 之百分 之六爲 止。) )        (下 第! 0'6]í 


68 


成 M 提案者 之論: 


投 票贊成 "M  "提案 , 將 給消防 局帶來 

所 需旳升 職甄别 試程序 旳改革 。 

目前旳 情况是 , 消防 局旳升 職程序 , 受 
資歷影 饗極大 ° 和 資歷深 旳消防 員相比 , 年 
靑旳 消防員 是比較 吃虧旳 , 因 以在職 十五年 
工 齢計分 》 而對 消防員 職能敎 育考試 則不計 
分。 

同時 , 消防 局所有 升職甄 别試均 全部筆 
試 , 消防官 候選人 必須考 驗其領 導能力 , 善 
於交流 , 善於隨 機應變 ; 全部 筆試是 不可能 
準 確地評 價這些 特徵旳 ° 


"M  "提案 將減少 消防局 資歷旳 過份影 
響 , 促進提 升靑年 消防員 , 對 那些志 願進修 
防火 科學和 其他敎 育課程 , 以提 高; fj^ 能 旳'' 
消 防員 , 將 予嘉獎 。 此外 , 巿 政府亦 將有較 
大旳 靈活性 》 考驗所 需程序 , 爲消防 局挑選 
最優 秀旳人 員晉升 職位。 

"M  "提 案將 肖 防局旳 升職程 序現代 

化而不 費納稅 人分文 。 它將允 許把最 優秀旳 
消 防員逐 級晉升 , 從而 確保三 藩市歷 年受讚 
譽 旳優良 旳防火 服務得 以繼續 , 使納 稅人所 
繳稅款 , 得 囘所値 。 


i 肖防 5員 會主席 
i 肖防 S 員會 副主席 
消防 $^會$營 
消防 S 員會 委員 

消防局 局長 


贊助者 : S:;;ypAiSrÍ3r.,  President,  Fire  Co— ssúm 
Joyce  J  Ream/Vice  President,  Fire  Commission 
Agnes  Barnhill,  Commissioner 
Juanita  Del  Carlo,  Commissioner 
Curtis  McClain,  Commissioner  化 
^ndrey  C  Casper,  g^j^f^f  Dfpa^tmentartnient 消 防局副 feiíí 

Officers  Association 
Morris  Bernstein 
Henry  Der 
Gordon  J.  Lau,  Esq. 

SriwiSmrector,  Buchanan  YMCA  年 會主任 

Civil  Service  Commission  厶 安貝 W 


爭取 公平一 和平協 會主席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樹可 官方機 構查核 


ii 


.       請投 票反封 "M  "提案 
"M  "提案 是進一 步企圖 結束三 藩巿的 
任人 唯賢旳 制度。 "M  " 提案 將把帶 有政治 

性的 口試, 加進 三藩巿 消防局 的升職 甄别試 
程序 。其 目旳 可能是 要確保 你支持 某一個 " 

適當 "旳人 , 以 便於他 爲獲得 其政洽 旳職 
位 而在這 些甄别 試中獲 得高分 。 這種 對公務 
制 度旳政 治干擾 , 只能 導致爲 政治競 選活動 
而 任人唯 親和恩 惠相報 。 公務 制度已 經訂立 
三 項規則 , 消防 局可按 此三項 規則挑 選任何 
三名優 秀人員 晉升。 

投 票反封 "M  "提案 旳另一 理由是 ,現 


有 旳制度 , 使三 藩巿消 防局成 爲全國 最優越 
旳 , 切勿把 它改變 。 三藩巿 消防局 》 培養出 : 
最優秀 旳消防 局長和 其他消 防官員 , 這是擧 
世 公認旳 。 應該把 消防局 保持其 優越性 , 請 
投 票反對 "M  "提案 。 

口試 很可能 變爲種 族主義 和歧視 旳工具 
。 口試評 議局很 可能有 組織地 只挑選 非少數 
民族 7 給 以高分 , 這就 排除了 少數民 族升職 
旳機會 》 歧視少 數民族 、 婦女和 老僱員 , 就 
更 容易了  , 而這 種歧視 簡直是 不可能 證明旳 

請支持 消防局 ! 投 票反對 "M  "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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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1{ 


San  Francisco  Fire  Fighters  No.  798 三 藩市消 防員第 7  9  8 分會 

主席 


James  Ferguson,  President 
Leon  Bruschéra,  Secretary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確 性未經 任何官 方機^ 核 。 

70 


務合約 


應否 授權市 參議會 把用款 限額從 五千元 ($5,000) 增至 一萬元 ($10,0 
o  o  ) , 以便工 務計劃 可由市 、縣 各部門 處理? 


M 提案 

目 前情况 : 任 何市) 艇 築工徴 口估計 費用少 

於 五千元 , 市政 府可派 市公務 員擔任 U 在五 

千 元限額 以上的 工程, 政府須 交由私 人承包 
商: 鶴。 

提議 : u 提案將 可由市 公務員 負責的 工程費 

審計 官對、 N'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11«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E^n 下 : 
ira^^^: 提— »nM 過 , 本 人認爲 


用限額 if^n 至一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同意 可由巿 公務. 
貢擔 工程費 用限額 增加至 一萬元 。 

如 選民投 票瓦對 此提案 : 卽主 #í*i^ 五千元 
的 限額。 


其本身 將不會 增力敝 府費用 , nt^wm. 
政 府費用 , 費用 之數目 因 將來之 行政措 
施 而臭, 目前未 古計。 


市參 »經 於七月 十一 日 以:^ CM 表 

目過 , 將 N 提 案提交 M 公決 o 表決' ^ 

如下: 


投票 贊成之 
市 鍵員: 


投票 胃之市 «員 : #A 


Barbagelata,  Francois,  Kopp, 
Mendelsohn,  Molinari,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71 


建議修 憲全文 


提案 

:註: 黑綫代 表新訂 部分, ((雙 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7  •  2  0 1 節 工務合 同條例 

雖然 市憲章 有各條 款規定 , 特 別是第 7  •  2  0  0 
節條款 , 市 參議會 須按照 條例以 决定用 款限額 不超過 
((五 千元 ($  5,0  0  0) ))— 萬元 ($  1  0,0  0  0) 
用 作修建 、 重建或 修葺公 共樓宇 、 街道 、 '公用 事業或 
其 他工務 , 或簽 IJ 合同 、 書 面授權 、 僱 用所需 勞工和 
市、 縣直 接購置 的材料 和用品 , 應按 用款限 額節省 , 
如第 7  •  2  0  0 節條 款和第 7  •  1  0  0 條款 所規定 。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下 牛八 時開放 


請細 4>^讀^ 


請 aw 缺席票 


72 


請投 票贊成 "N  "提 案。 這個提 案可使 

ftí 縣政府 以書面 工約或 採用自 己勞工 和材料 
進行興 建工程 , 如果 道些工 程所費 不超過 
一萬 元限額 。 亦 可隨意 以正式 合約程 序進行 
51^ 工程而 無須受 用款額 之限制 。 

市縣政 府可以 從事小 項工程 , 或 以簡單 
旳-^ 面工約 進行這 * 工程 , 而 不須經 更複雑 
旳 正式合 約程序 》 通常封 市縣 政府是 有利旳 
o 經 驗證明 , 類似 旳工程 , 如 果避免 齊時失 
寧旳合 約程序 , 通 常可以 更存效 、 更便 :e"£ 地 


進行 。 

在過去 九年來 》 類 似小工 程和工 約程序 
旳用款 限額爲 五千元 , 但工程 費和材 料用品 
價格都 己增加 , 同樣 的工程 , 一九六 八年所 
費 五千元 , 現在需 一萬元 。 本 修正案 將繼續 
這 種可行 旳措施 , 唯 一改變 旳是用 款限額 , 
以應 經濟通 貨膨脹 , 費用 日 增 旳所需 。 

請帮 助確保 市政府 能以更 迅速和 有效地 
進行 小項興 建工程 。 

請投 票贊成 "N  "提 案。 


〉 助者 


Supervisor  John  L.  Molinari     市 參議員 


y,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核 。 

7S 


累 進支付 


應否 授權巿 訂約官 , 以 決定市 、 縣 合約時 , 有權 增加累 進付款 數額?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目前情 况: 凡 同市政 府; if 廷約之 承包商 , 在 
工作進 行中可 獲政府 支俅部 分費用 。 目前 , 
政府 支付之 費用—  町達已 完成工 作所値 的百分 
之九十 。 譬如 , 某承包 商同市 政府的 契約値 
— 百萬元 7 當他完 成契約 所値之 #墩 (五十 
萬元 ) 的 工作時 1 便可獲 市政. 府 支付百 Z 士之 
九十 的費用 , 卽 四十五 萬元。 在契約 接近完 
成時 1 卽 使一少 部份工 作尙 未完成 , 政府有 
» 口押相 當數量 未支付 的費用 。 


«:  0 提案 將增加 庇^ 付; 錢約商 5 
部份 費用這 已完成 工作 所値的 "分 之九十 3 

y 同時 加在衞 完成契 ii^ff 能支付 的$ 

用的數 i3o 

如 :» 投 MM 此提案 : 卽 同意提 !齡 (17^ 

約 商之部 分費用 及在契 M 近完成 時付; 麟 
約 商的部 分費用 的墩目 。 
如 選民投 票反節 tfc 提案 : 卽主 張保持 目前, t 

政付給 契約商 的部份 ,的 o. 


巿 審計官  John  C.  Parrel]  就有, 
O 提案之 ft^ 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認 爲此修 改患章 如麵過 , f 
政府费 用將無 大影响 。  • 


市 參識會 八月 八 日 以 Atro 票表決 

通過' 將 0 提 提交選 民公決 。 表決 紀錄如 
下: 


螺! 贊成之  - 

市 "^jJC 貞 ,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e  si,  von  Beroldingen. 


Í 之 "rfj 參謹員 : 认 


74 


建議修 憲全文 


0 


; Í 


0 提案 


註: 黑錢代 表新訂 部分, ((雙 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分 。 


第 7  .  2  。  2 節 累 進支付 

如 於廣吿 公啓暗 票投標 中指明 , 任 何契約 可得累 
進支付 o 任何契 約之累 進支付 , 其前此 之支付 ((於 任 

何時期 )) 不 得超過 所巳供 操作及 勞力與 原料的 百分之 
九 -|J_((, 於此種 契約所 必需的 工作之 完成及 於各有 
關 gj^g "長 接納前 , 任何 契約不 得授權 或准許 支付多 
^ 於 該契約 總價格 的百分 之九十 。 ))í 旦如 該邵門 首長率 
ffi 應 a 採購者 依墟木 7  .20  2節 (第 7  .20  2節. 


£J[ 下稱、 1 市代 表"' ) 斷定 此一契 約已百 分之艽 十或以 


上完成 , 契約 商已作 出满意 之進度 , 且 無特殊 之緣由 
作較大 之留押 , 可 給以累 進支付 , 其數 不超過 已供的 

操作與 勞力及 原料僧 値的百 分之九 十五, 或 
格的 百分之 九十五 兩者之 中之較 小者, 且又規 定於此 
市 代表斷 定認爲 該契約 已百分 之九十 五完成 丄 
之款 可減至 爲數等 於該代 表斷定 認爲尙 待完成 的操作 

之 估計價 値的百 分之一 百二十 五之數 ° 

如 於廣吿 公啓暗 票投標 中指明 , 及 如有足 夠之條 
款以資 保障本 市縣之 損失, 任何 _i 約可 規定有 累進支 
U  ,  Pi 給付 該契約 商在其 實際施 工之前 , 爲 jfcj^lM 
置器材 與原料 , 儲 存備用 ° 


請 細心研 讀提案 


選擧 站開放 的時間 是早上 七時至 
下 午八時 。 


贊成, o' 提案者 之論據 

投 票贊成 0 提案 7 將改變 三藩巿 過時的  府之支 付以供 資投工 ; 籌措 資金所 費浩大 7  \ 

合約付 款慣例 ; 以 適應現 代的合 約程序 。 宅  貝 到高 價投標 • 因之 契約商 若無此 能力, 

將容許 累進支 付辦法 y 類 似聯邦 y 州 和其他  以應付 財政之 週轉者 , 必被排 除於投 標市政 
地 方機構 目前所 抹用的 辦法。  府 工程。  , 


0 提案將 使市政 府在兩 方面蒙 受其利 : 

(一) 宅對 市政府 的合約 7 将導致 更低價 的投標 ; 

(二》 :g 將鼓勵 更多的 營造商 投標巿 政府的 :!^. 

O 

現 «J 市憲章 , 容 許市政 府對已 完成的 

工程 , 作 " W^' 或 " 累進" 支付 , 但市憲 
章限 制支付 百分之 九十已 梭工程 所値 ; 市府: 
ínf 甲 另存之 百分之 十付款 ? 直 至契約 完工爲 
止 。 在 理論上 , 扣押 百分之 十付款 ? 似爲明 
智 之保障 , 在 實際上 , 已證明 極之不 合化算 
。 這 是有例 可援的 • 市 M 依照 市憲章 y 扣 
押契 約商已 o 賺取" 之巨 額款項 , 因 爲尙有 
比較不 關重要 之少量 工作未 臻完成 o 而契約 
商 必須盡 快支付 供應用 品者之 欠款及 工人之 
週薪 ? 爲了 應付這 些開銷 ; 契 約商有 待市政 


0 提 案只容 許市政 府把扣 押之款 減爲百 
分之五 ,如 該項: qi 巳稱 意池完 成一, ; 這 i 
就減但 契約商 籌措資 金投工 之付費 , 而成本 ' 
降減 , 則 對市玫 府之投 標價格 亦必因 之降低 i 

o  j 

o 提 案將對 本市提 供適當 之保障 。 累進 

支 付將不 會加速 , 除非證 明工程 之進度 ? 堪 
稱滿意 。 此外 , 市政府 仍扣押 多過實 際所需 
之款 項直. 至 該契約 完工爲 Ih  ° 

投 票贊成 0 提案 ? 將爲市 政府節 省金錢 

, 改 善契約 行政及 促進加 tt 對 市政府 之契約 

雜 o  ■ 

贊助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76 


官 方廣吿  ' 

市 、 縣的官 方廣化 •• , 應否 在任何 每週出 版三天 或三天 以上旳 、 每週銷 數達五 萬份或 
11 萬份 以上旳 報紙 刊登?  .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P 提案 

目 前情况 : 巿憲 定 , 市坆府 ir^i 吿 , 

須在 一銷激 最少八 千份的 R 報 「-Ü 登 。此 曰報 

以«方 法挑選 。 


登官方 通吿-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 案 : 卽同 意巿政 府在其 
他 曰 報或非 R 報上 刊登' 芍通吿 。 


提議 : P 提案將 容許巿 改 最少 出版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i^láf 案 : 卽 主 張市改 府只在 

三二夫  >  而 敏 i 銷數在 五萬份 或以上 的報章 i^'j        日 報刊 登廣吿 。 


di 線 hV       John  C.  Farrell         就柳 H 

P 提潔對 lii 財政之 i^lli'i! ' 發表意 U 如下 : 

本 人觀此 雜憲微 數鹱藤 - , 政 


府费 用將不 會培加 , 可能會 減少政 府费用 
但 1^ 前未能 佐計減 少之數 目 。 


市參» 經於 八月八 H 以 六對二 票表決 

mí!^  , 將 P 提衆 ííi^ilS 公決。 表決紀 卩 

r  : 


標 赞成; ¿: 

: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Ólinari,  Nelder. 


^1 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Pelosi  and  von  Beroldingen. 


77 


建議修 憲全文 


p 提案 


註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 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分 。  . 

1  0  •  1  0  0 節 名 詞解釋 

(¿i.). ' '返休 制度" 或 " 制度" 就是市 憲章第 8 
•  6  0  3 節所 制定的 三藩市 、 縣 職工返 休制度 。 

(b  ) 、'返 休理 事會' Z 就是市 憲章第 3  •.  6  7  0 
節所 設立的 、、返 休理 事會" 。 

(C' ) '、憲 章" 就是 三藩市 、 縣 的憲章 。 

) 凡有 男性字 義者皆 包括女 性及中 性意義 , 
凡有 單數字 義者皆 包括衆 數意義 , 而有 衆數字 義者皆 ― 
包 括單數 意義。  , 

.  (¿ ) 凡參照 憲章有 關政府 人員條 款以外 條文者 
, 皆用 以特指 政府人 員之任 命及解 職事宜 , 而 與政府 
人員 考試條 例無關 。 

(/ ) 儘管 另有與 本條文 有抵觸 的條款 , 本條文 
在 有關宣 傳廣告 方面仍 屬有效 。 凡憲章 內有條 文規定 
刊印 廣吿或 文件者 , 意思 是指刊 登一次 (( , 卽 在三藩 
市、 縣印 刷發行 的法定 報紙, 任 何一天 出版的 當天報 
紙上 刊登, 除 非指明 需要刊 登多次 ; 並 規定在 刊登前 
要連 續三天 刊登投 通告 , 憲章第 7  •  2  0  0 節規定 


情況則 屬例外 。 )) 

((這 裡 所述法 定報紙 的解釋 , 爲 三藩市 、 縣出版 
的 、 普遍 發行的 日報, 其每日 實 質發行 數字最 少應爲 
. 八千份 若必要 時該法 定報紙 不能按 時出版 及發行 , 市 
參議會 應議決 一份或 多份刊 物代替 , 以 盡量向 外公佈 
, 直至該 法定報 紙恢復 出版發 行爲止 。 )) 而登 載的刊 
物爲 一份在 三薄市 出版普 遍發行 的報紙 。 一份 普遍發 
行的 報紙意 思卽是 指一份 專爲登 載一般 當地和 電訊傳 

發 的新聞 和資料 的報紙 ' .MMMMÉ^VMMSMMÉ^ 
' 應爲 五萬份 , 並應每 週至少 有三天 在本市 、 縣印 j|[。 
在一 九七八 年七月 一日前 , 市參 議會應 議決一 項法令 

, MMñ!SMIMiiñM^MMMMñ^ñM. ' 義 
_ 登由市 參議會 根據該 項法令 特別擬 就的廣 ^或 

■■■■■■  ■■    "  ■  一國  ■         ■   .  I      ,  I    U  一  Jj^i 

1。    g 據法 t    ,     ^議 會 可以 規定該 刊有 官方廣 

、 厘艇! I 讓 , 寄往市 、 mmtáMM'' 

不 另收費 o 

.a^Mg 等. 普 遍發行 的報紙 不能按 8#出版 , .i 

M 貪 應議決 另外- 份或多 份報紙 g—j^^  , 雄壅 
MííMá.  o  • 


78 


贊成 p 提案者 之論據 

; o  請投 票贊成 Y 提案。 


請投 票贊成 P 提案 

投 票贊成 P 提案 , 將使市 縣政府 可以在 
每週 出版三 滅以上 的報紙 刊登官 方廣告 y 
從而 圖.« 著的經 濟成效 , 並 減低類 似之費 
用。 

审政 府各部 門每月 均耗費 數以千 元計的 
官方 廣吿費 , 俾 能向市 民通告 法律規 定要宣 
揚 的有關 大事項 , 市 政府現 在每年 用於公 
^J^- 費逾 二十 五萬元 o 現 存之市 憲章寫 
明 7 僅 在日報 刊登。  ' 

三藩 市現有 兩份日 報 ? 但 汔們兩 者的分 
類廣吿 是二而 爲一的 統一體 7 因此 7 這就存 
在 着這樣 的情况 : 官方印 刷廣吿 率由此 一統 
一體 制定。 過去 數年來 , 廣 吿率急 劇增升 ° 
競爭 是美國 度的關 鍵所在 。 本修正 案鼓勵 
, 競爭 y 准 其發生 o 


建議像 羲案中 所包含 之條文 , 將 容許市 
政府在 日 報刊 ? 宣揚某 些法律 規定要 
每 曰公溯 事項。 " P  " 麟赚市 政府能 
有 更大的 靈活性 , 節省 費用而 又能提 供最大 
的 利益。 

" P  •' 提 案將給 競爭打 開門戶 , 從而使 
三藩市 , 縣 政府所 支付之 ^ 費獲得 最佳效 
果。 " P  " 提案將 幫助減 (&政 府開銷 , 並仍 
能充份 地刊登 市政事 m& , 適當地 通知所 
有公民 • 

請投 票贊成 、1  P  " 提案 o 

贊 助者: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市 參議員 
Supervisor  John  J.  Barbagelata  巨 


❖  "Jl 所 粒論據 , 勝者個 入意見 , 郷 卿可官 方^ ^核 。 

79 


國際電 器工人 工會第 六分會 代表工 人最後 一次提 出旳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 予以批 


准? 


Q 提案  一 
目 前情况 : 市政 府僱用 的電工 及其' íi&t 關行 
業 的工人 , 除^ 外還享 有一^ J 工 作條件 
及附 加利益 。 電 工的代 表曾要 求今年 的合. 約 

改進 » 條件 , iatfc 要 求被! ^ 政府拒 絕;^ 以 
下將 列出電 工的部 份要求 , 舆他們 mi 享有 
的 工作條 件和顧 的比較 。 

提議: Q 提 M 改善市 改府僱 用之電 工的工 
作條 件漏加 輪。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Q 提案 : 卽 同 意改善 市政府 

僱 用之電 工的工 作條 件與附 加利益 o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Q 提案 : 卽主 張保持 目前巿 

府 傷用的 «x 的工 m 条 件與附 加利益 。 

工會 的要求  市政府 
( 電 器檢查 員適用 ) 目 前提洪 之條件 

如使 用僱員 的車輛 y  補償 十八仙 一Pi 的費 
政府每 月補償 二百 用。 
元。 

由 T» 腐共 術 "4 無此 供應。 
刊物。 


工作 日爲七 小時。 
( 綫 工及電 工適用 ) 

工作週 由星期 一起至 

星 期五止 。 
出 埠費弔 每天廿 五元 
所有加 班都是 自願性 

質 , 敏 最少雄 

兩' '卜時 o 

滿師工 人由最 高薪階 


取消有 關惡劣 天氮條 
文的 限制。 

由輙 莳缝 辦工 

人 的膳費 o 

超時工 資按時 薪雙倍 


夜班加 薪率 : 第"^ 
加百分 之十》 第二 

班加 百分 之十五 o 

C 所有電 

工級 別適用 ) 

增加一 天假曰 o 


工作日 爲八小 時') 

工作 爲連續 五天。 

毎天- 卜二元 。 
可以是 强制性 0 赃 

並無最 低限制 加班時 

間。  - 
所有工 人都須 逐歩晉 

升至最 高薪階 o 

因 无氣關 係而無 工作 
時 , 僱員如 獲適當 
通 知則; (o: 資 。 


超谅; r: 員 吝半 

計算。 

夜班加 薪率一 律爲百 
分之 六點二 五。 

每年十 一天法 定假日 


80 


審 計官對 Q 提案 意見: 


市恭 f 卜 師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Q 提:^ 徵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提凝 過 , 將 增力敝 

府 f 《用共 約一百 六十四 萬元, 其中一 百零五 


十六 萬元由 按憒稅 獲得。 據一 九七七 至一九 
七 八年物 業估價 名錄, 此 項費用 e« 加估計 
相 等於二 又百分 之八十 七仙的 率稅。 


Q, 提 案怎樣 棚入選 


西 


、 R 及 S  被納 入選票 , 是 M 市 
憲章一 頃 新 例生效 後所弓 1 致 的結果 。 這項新 
例規' >5; 竹. 市府官 員與市 公務員 之間不 能達成 
協 講的合 約爭論 ' 提交選 民公決 。 在首 5» 


行 這項新 例之中 , 選民 須投票 分別決 定批准 
或 拒絕三 個工會 的要求 , 該三 個本市 工會爲 
電氣技 :10:會( Q 提案) 、水嚨 »3:會( 
R 提案) 及金屬 板紅工 會( S 提案 ) 。 


81 


建議法 令全文 


Q  • 

修訂 法令第 1 1  5  —  7  7  ,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計 
年度 1  9  7  7  —  7  8  , 市 憲章第 8  。  4  0  0  , 第 8  , 
401 及第 8.  407 節' 什 項徧員 , 根據市 憲章第 
9-108  (       節, 依照所 述各億 員最近 之要求 , 
反映國 際電工 兄弟會 , 第 6 號地 方分會 所代表 的工人 
之附加 率與工 作條件 。 
茲 規定: 

第一節       根據市 憲章第 9  •  1.0  8  (í>) 節, 
法令第 1  15—7  7,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 計年度 1  9 
7  7-7  8, 市 憲章第 8  •  4  0  0  , 第 8  •  4  0  1 及 
第 8  •  4  0  7^, 什項 僱員, 修訂 增設第  節如次 

第乂  V 節 

本 法令他 處規定 縱有相 反之處 , 依 照電工 兄弟會 
, 第 6 號地 方分會 所代表 的工人 , 之最 近要求 , 該等 
僱員應 有附加 工作條 件如次 : 

第 6  2  4  8 類 電器檢 査員及 所有有 關類別 。 
本 市縣應 供毎一 檢査員 以交通 , 或 如該僮 員自備 
; 則每月 償付其 率爲' 4^  2  0  0,0  0  。 

. 本市縣 應供毎 一檢査 員以必 需之技 術刊物 以便履 
行 職守。 

如充任 一較高 之類別 , 不 論時間 之長短 , 該員應 
得較高 類別之 薪率。 

若該 員須要 提交電 器估計 ,如 R  A  P 計劃, 則應 
供 以充份 之估計 訓練使 能履行 職守。 

正 常工作 日應爲 每日七 小時。 

第 7  3  3  8 類 錢工及 所有有 關類別 。 

满師 綫工充 任工頭 職位或 任何其 他較高 職位者 , 

不 論時間 之長短 , 應得較 高類別 之薪率 。 

工作週 應爲自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 

現行 之每日 $  2  0,0  0 生 活津貼 費應增 至每曰 $ 
2  5,0  0 七日 本位。 

所 有超時 必須係 在自願 基礎上 , 最 少應爲 二小時 


提案 


工作 週應爲 4  0 小時, 於 2  4 小時 之內不 能操作 
逾 8 小時 , 除非 支付超 時工資 。 

所有 僱員於 7 日之內 必須有 2 日 休欺。 
合格满 師工人 應自最 高薪. 金增 値率始 。 
免受惡 劣天氣 解權條 文限制 
如做 超時工 , 本 市縣應 付蹇費 。 
超時工 應酬付 時率之 雙倍。 

應設輪 班差別 , 第一 班爲 百分之 1  0  , 第 二班爲 
百分之 15。 

第 7 3 4 5 類電 工及所 有有關 類別。 

本市縣 應供以 所有必 需之手 作工具 或於該 僱員所 
自 備之工 具供以 保險。 

正常工 作週爲 4  0 小時 , 自星 期一至 星期五 , 於 
不多過 9 小時 內完成 8 小時 操作, 所有 其他時 間應依 
超時率 計算。  , 

合格 潢師工 人應自 最高薪 金增値 率始。 ( 

所有僱 員之需 要於本 市縣區 域外工 flf 者 , 、應 付與 
車 馬費。 

於有 所施用 之慮, 上 述工作 條件之 更改應 包括第 
7  3  6  4 類 電力廠 掌管員 及所有 有闢類 別及第 7  3  7 

9 類電 力交通 技工及 所有有 關各類 。第 7  3  7  9 類電 

力交 通技工 及所有 有關顧 別應將 此工作 條件包 括於汽 

車機工 及汽車 技工之 協議備 忘錄內 ; 於 施行可 逼用於 

聚議 此等問 題條例 之任何 及所有 聚議程 次亦應 作同樣 

處理。 

於所 有電器 類別。 

制訂一 項申訴 程序。 

制 訂附加 假日。 

於任 何類別 之未得 增酬者 , 以一較 短之工 作曰或 
工 作週而 不低減 工資。  . 

所有各 類別於 市憲章 所規定 應施用 之各節 删除薪 
金値 域而代 替以統 一率。  ' 


I 


作; 


如 


如 政 i 


府; 


水嚨工 人薪駕 的要求 


水嚨聯 合工會 第三十 八分會 代表工 人最後 一次提 出旳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 予以批 


准? 


會 之分析 

工會要 求與市 府條文 之比較 


目 前情况 : 市畋府 :' 搏 用的水 匠及及 其他有 

關行業 的工人 y  ^薪外 還享有 '一定 的工作 

條 件及附 加利益 。 7K 嚨匠 的代 表曾要 求今年 

的合約 改進茱 些條件 , 但此要 求被市 政府拒 
絕。 以 下將列 出水嚨 匠的部 份要求 ' 與他們 
目 前享有 'í^l: 作條件 柳§利 的比較 '、 

提議: R 提': ^改: 善市 府領用 的水嚨 IS 的工 
作 條件與 附加利 益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R 提案 : 卽同 意改善 政府 

僱^ 之 嚨匠 的工 作, 牛 釘付刀 刚益。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R 提某: 卽主 張保持 目前市 

政 府僱用 的水嚨 匠的工 作條件 與附加 利益。 


工會 的哭求 

巿腐苻 

八 

目前膽 '纖半 一 

滿師 水!^ E 由最咼 

所有僱 員須逐 歩晉升 

薪階開 起領薪 o 

至最咼 if 階。 

工 1 乍 週指由 星期一 

工作週 指連續 五天共 

至五 共三 十五小 

三十 五小時 的工作 

時的 工作 。 

o 

一 天內如 工作超 

•  一天 內如工 作超過 

過 七小時 , 以后 

八小時 ; 以 後工時 

工 時算作 超時工 

算 作超時 工作。 

作。 

取銷有 關惡劣 :天氣 

因:; 巳 氣關係 無法工 作 

時 , 僱員如 獲適當 

通知則 無工 資。 

出 勤旅程 「诗 間應有 

如使用 僱員的 車輛出 

工資。 

勤 , 補償 十八仙 -一 

哩的 費用。 

市審 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R 提 案對市 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iHíf 案如 M 過 , 將 增力敝 
府 费用共 約二萬 七千元 , 其中 一萬人 千元由 


按憒 稅獲得 。 據 一九七 七年至 一九七 八年物 
業估 憒名錄 , 此 項費用 M 力 Oí 古計相 等於百 
分之五 仙的稅 率。' 


83 


建議法 令全文 


R  • 提案 


修定 法令第 1  1  5  —  7  7  , 薪金標 準法令 , 會計 
年度 1977 —  78, 市 憲章第 8  。  4  0  0  , 第 8  • 
401 及第 8  。  407 節, 什 項億員 , 根據市 憲章第 
9.108  (  b) 節, 依照所 述各僱 員最近 之要求 , 
反 映水龍 鉛管工 業满師 工人及 一徒聯 合會, 第 3  8 號 
地 方分會 所代表 之工人 的附加 率與工 作條件 。 

茲規定 : 

第一節       根據市 憲章第 9  •  1  0  8  (  b) 節, 
法令第 1  15—77,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 計年度 1  9 
7  7  —  7  8  , 市 憲章第 8.  400, 第 8*  401 及 
第 8 • 4 0 7 節, 什項 僵員, 修訂 增設第  節如 


第乂  IV/ 節 

本法 令他處 規定縱 有相反 之處, 依 照水龍 铅管工 
業满 師工人 及學徒 聯合會 ,第 3  8 號地 方分會 所代表 
工 人之最 近要求 , 該等 僱員應 有附加 工作條 件如次 : 

給以满 師工人 及有關 類別以 統―率 酬付而 非値域 

酬付。 

正常工 作週時 間表爲 3  5 小時。 
正常工 作週時 間表爲 自星期 一至星 期五。 
於毎 日工作 7 小 時後超 時時間 表卽行 施用。 

免受惡 劣天氣 解僱條 文限制 。 
制定 往返時 間酬償 條例。 


\  ^  ^  ,徵 3^  ^  入 如 蜃 如 í  利 


( 正  一工  11  S  计  


4 

8 


次 


金 展板工 人薪酬 的要求 


8 


國 際金屬 工人工 會第一 〇 四分會 代表工 人最後 一次提 出旳工 人補助 金率表 , 應否予 
以 批准?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S 提案 

目 前情形 : 市政 it 聘用的 金屬版 工人 , 除受 

薪外 還享有 -定的 工作條 件及附 加利益 o 金 

屬版 :!: 人 的代表 曾要求 今年的 合約改 進某些 
條件 , 但此項 要求被 — 府拒絕 。 g 下將列 

出金 屬版工 入的 要求, 與他們 I 目前 享有。 工 

作 條件和 福利的 ^  ,^^^„^^ 
提讀: S 提案 善市政 鹿雇用 的金屬 1  工 

人的工 作條件 與附加 利益。 

如選 民役 票贊成 S 提案 : 卽 同 意改善 巿政府 

僱用之 金屬版 工人的 工作條 件與 附加, 益 。 

如選職 票反對 S 提:' 案 : 卽: 長 《辦 目前市 

市 政府僱 用之金 屬版工 人的工 作條件 ^ 加 

ípjlí^  o         工會要 求與市 府條文 之比較 

工働 要求  帀政府 


航加 班都是 自願性 
質 ) 每 r 欠 ft 少加 -班 
兩小時 。 


可服 强制 性加班 , 
並無 t 低隞 變力瞎 
時間 °   


滿師工 人由最 高薪階 
開 難薪。 


所: 人都須 逐歩達 


取銷有 關惡劣 无氣的 
條文 的限制 。 


因 天氣關 係而; teífe 工 

作時 7 僱貫 ¿P^:! 適 

當 »則 無工資 o 


( 金屬紅 人適用 )  目前 之 Í 賠午 

正常 T 作日以 1 期一 四 月一日 至九月 W 日 

至五 银天 工 作八小  毎》 作四 十化、 時 
時; 锒 1工 作四十 ;十月 一日至 =1 

小時 爲準。       卅- 一日每 週工作 W 

五 小時。 


超時 工作四 或以 無此 供應 
上 7 由請 支付, 養 


超時 工資姆 薪雙倍 
計 。 


超時 工資以 l«f 音半 

計 o 


夜班 加薪率 : 晚»[1 
百分 之十二 ; 午夜 

脑百分 之十八 e 


夜:^ 〕[] 薪率一  mi 百 
分之六 點二五 。 


工作衝 t 星期一 工作 週是一 連五满 

期五。  工作" 


Itl 埠費 用每天 廿五元 毎日 5^ 


出勤 <iW¿í?^ 用 Í 雇員 
車輛 ? 此僱 員的來 

回路' m 鍵 辱三十 
仙一 哩的費 用補償 
7 而 乘搭此 車輛出 


被償十 八仙— 哩的費 
用 ° 


卡 五仙一 哩的: 敏償 


審 計官對 S 提 案意見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S 提 市 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Ití^ 案如 被通過 , ^增 力敝 

I 府 í!¿ 用 共約三 萬七千 五百元 ' 其中三 萬元由 


樹賈 稅獲得 。 據 一九七 七年至 一九七 八年物 
業估 憒名錄 , 此 項費用 的增加 相等於 百分之 
八仙的 稅率。 


85 


建議法 令全文 


S  • 

修定 法令第 1  1  5  —  7  7  , 薪 金標準 法令, 會計 
年度 1977  — 78, .巿 憲章第 8  。  4  0  0  , 第 8  • 
4  0  1 及第 8  .  407 節, 什 項僱員 , 根據巿 憲章第 
9  •  1  0  8  (  (0 節, 依照所 述各僱 員最近 之要求 , 
反映國 際金屬 版工人 工會, 第 1  0  4 地 方分會 所代表 
工人 的附加 率與工 作條件 

茲 規定: 

第一節       根據市 憲章第 9  •  1  0  8  (  b) 節, 
法令第 115  —  77, 薪金標 準法令 , 會 計年度 1  9 
7  7 -  7  Ó  , 市 憲章第 8'400, 第 8'401 及 
第 8  。  4  0  7 節, 什 項僱員 , 於 以修訂 增設第 ^  á 節 
如次 : 

第 2111 '節 

■ 本法 令他處 規定縦 有相反 之處, 依 照國際 金屬版 
工人 工會, 第 1  0  4 地方 分會所 代表工 人之最 近要求 
, 該等 僱員應 有附加 工作條 件如次 : 

正常工 作日應 爲每日 8W 、時, 自上午 8 時 正至下 
午 4 時 3  0 分, 每週爲 4  0 小時, 自星 期一至 星期五 

满師 金屬版 工人, 充 任工頭 職位或 任何其 他較高 
職位者 , 不論 所涉時 間之長 ^, 應得較 高職位 之薪率 

工 作週應 自星期 一至星 期五。 


現 行毎日 $  2  0.0  0 生活 津貼費 , 應增 至每日 $ 
2  5.0  0 七日 本位。 •  : 
所有 超時必 須係在 自願基 礎上, 最 少應爲 二小時 

僵員於 ?日之 內應有 2 日 休歇。 

合格 满師工 人應自 最高薪 金增値 率始。  ; 

設置 惡劣天 氣免役 條例。 

做 超時工 作最少 4 小時本 市縣應 付整費 。 

應 設輪班 差別, 晚 班或小 夜班爲 百分之 1  2  , 孩 
班或午 夜班爲 百分之 1  8  。 輪班 應措於 正規時 間後再 
立卽 操作及 下列所 示之一 定鐘點 : 輪班 時間表 不應少 
於連續 5 日 , 所有輪 班時間 表祇應 於星期 五止截 。 

催員 ^ 其 操作少 於每週 4  0 小時者 , 不應 視爲部 
分 時間僱 M 而應 有與 其他本 市縣僵 員相同 之待遇 。 

本市 縣應供 以所有 必要之 手工具 ¿ 該工會 所代表 
之 僱員所 自備工 具供以 保除。 

所 有酬償 率應係 按鐘點 制定, 而非 按雙週 或按月 

所有僱 員須於 舊金山 市縣外 地方操 作而使 用非由 
僵主供 應之地 面交通 , 或使用 其私家 車者, 應 得車馬 
費 每英里 3  0 分, 自舊金 山縣地 界起往 返工作 地點計 
算。 僱 員之乘 坐爲搭 客者, 往返 工作地 點計算 毎英里 
應得 車馬費 15 分。 


選 擧站開 放的時 間是 早上 七時至 
下 午八時 。 


86 


I 


政 策聲明 : 國 際旅店 


¡^Mmm  :  一.. 
三藩市 、 縣應否 購置國 際旅店 , 把 它修葺 符合民 居標準 , 然後 移交民 居局作 爲廉祖 


住屋? 


U 提案 

目 前情况 : 堅尼街 八百四 十八號 的國 際旅店 
; M -座 三層高 , 有一 五十個 房間的 私人樓 
宇 。 在 旅店的 4^ 被迫遷 出之前 , 該 旅店主 
要爲 老人及 少數民 族人士 ítl*  了廉 租住屋 o 
旅 店的業 主想拆 ¡?fe 比旅店 , 以 將該址 作其他 

用途。 

提議 : U 提» 出以 下問題 : 市 府應否 


講 ii 國 際旅店 , 以修 葺使; ^合 法定標 
準, 交由巿 平居局 管理7 用 作廉租 住屋。 

如 役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主 張巿政 府購置 
國際 itó ) 並 ira 以 #"葺 , 使其慰 用 作廉祖 


如選民 投票反 對此投 : 卽不主 張市政 庙鑼 置 

國際贿 。  '  , 


I       巿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U 提:: ^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項政 髓'? 明如 被通過 , 將 
一次過 增力敝 府费用 二百五 十萬元 o 


據一九 七七年 至一九 七八年 « 稅名錄 
, 此 項費用 之增加 , 相 等於六 又百分 之七十 
九仙 的稅率 。 


.1 


U 提案鎌 被納 入選另 


酉 


U 提: 案被納 入選票 , 是由 於一項 市憲章  市參議 員提出 的要求 , 將國際 旅館的 問題納 

規定 , 淮 許市參 議會中 四 個以上 參議員 , 共  入選票 ° 該 求係由 

同# 巴一 ÍJÜT:^' 策 聲明納 入選票 。  Feinsteif>,  Francois,  Gonzales,  Mclinari, 

選民註 册官於 八月 二十九 日 , 收 到五位  及 von  Beroldingen.  五位參 署 ° 


87 


目前 , 有五 千個家 平 居局的 等候名 
單上 ° 在過去 五年來 7 廉租住 居一所 也沒有 

建起來 。 難一 再暴漲 y 人 人受害 。 卽使屋 
主 亦受到 懲罰性 的房產 稅而難 以應付 。 

在過 去十年 y 數 以千計 的腿單 位被拆 
毁 ° 混 凝土大 廈和昂 貴的公 寓代替 了人民 o 
而這些 技術奇 跡所付 的稅款 y 却極少 用於興 
建廉 租住居 。 在所謂 進歩的 名義下 7 人民遭 
了狭。 進歩 每每給 人民帶 來苦難 。國際 
旅店 的中心 問題是 : 人 民的居 住權利 重要呢 
y 柳或大 企業有 高高驗 AS 既 t: 的權利 。 

與查曲 性的社 論相反 , 國際 ÍSIS 的住居 
咅 盼並沒 有違例 , 這«宇 的結構 7 堅固而 
又安全 y 並且 ; 在住^ 管理下 ; 地 方淸潔 
而又 秩序據 。 國際 滅已被 美國政 府列入 
垒 國歷史 性地點 名册內 /顯示 其文化 意義。 


購 置這間 Mi^ 或 其地段 , 將, 歩邁向 g  jfEUW 

認 三藩市 平民對 ttg 之需求 。就 經濟 h 而, ,.c« 

, 購買國 際鹏是 十雑飾 7 是 一項概 íS 

的投資 , 給本 市增供 了一百 五十五 個極需 0^  ¿i 
廉租 單位。 所收 租金將 償付巿 庫 所支出 

大 M 費用 。 廉租住 m 需求 不會自 動消失 
的。 


國際 旅店住 ^殘» 迫遷 ) 更 進一歩 
突 出了廉 租住居 的需求 ; 和 本巿冶 II 當局對 

滿 »^需«無 能爲力 o  ; 

Ü 提案不 是明令 市政府 購買國 際旅店 ; 
但 投票贊 成這個 提案將 顯示對 廉租住 居的迫 
切需求 , 並敦促 市政府 開始採 取具體 措施解 

決這 個問題 。 請投 票贊成 U 提案。 


》、-,1 

Chir,: 

II 
1  Oi 

, w 

I  CM 

Colter,! 
Coniriiu 
Servi 
Davis,  I 
\m 
küJ 
Donlin, 
Pres' 
Edw 
Ship 
:Fotig,! 
Ganl,, 
Pre 
Offic 
303, 
Gilma 
._j  Sod 


international  Hotel  Tenants  Association. 


成 Ü 提案者 


住居 是我們 的權利 ! 反 對强迫 拆散華 
埠 —— 馬尼 m 少數 民族 。 


N.  Diao 

Asian  Americans  for  Equality; 


*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成 u 提案者 之論: 

.•1^ 票贊成 Uíl^! 


,E  URGE  A  "YES"  VOTE  ON  PROPOSITION  U! 


5, 


.sian  Community  Center 
ampbcll,  Norma 
¡ecchettini,  Christina ― 
San  Francisco 
Women's  Centers 
! en  tro  de  Cambio 
; han,  Diana  Ming 
; hew,  Laureen ― Teacher 
】hew,  Martin— Attorney 
>hin,  Gordon 
〕hin,  Lonnie ~ Teacher 
:hin,  Phil 

Chinatown  Tenants 

Organizing  Committee 
〕hoy,  Philip 

J〕huck,  Rev.  Harry 
Jolter,  Rossie 
[; ommunity  Educational 

Services 
Davis.  George "- Secretary/ 
Treasurer  0. P.E.I. U. 
Local  3  AFL-CIO 
Donlin,  Bert- -Retired  Vice 

President,  ILWU  Local  10 
Edwards,  Robert— President, 

Shipscalers  ILWU 
Fong,  Katheryn 
Gant,  Alvin— General 
President,  Nit  lion  al  Post 
Office  Mailtiandlers  Local 
302,  Div.  Ut:NA 
Gilman,  Earl  President, 
Social  Services  No.  535 


Goodman  Building 
Tenant's  Union 
Helmick,  Barbara 
Hernandez,  George  A. 
King.  Bill  Ong— Attorney 
Holtzclaw,  John 
Hutch,  Ella  Hill— Vice 
President,  Board  of 
Directors  BART 
Ishida,  David 
Ja,  Kew  Yuen— M  &  J  Co. 
Jan,  Elmer 
Jew,  Virginia 
Jing  Wu  Chinese 

Physical  Association 
Johnson,  Walter— President, 
Dept.  Store  Fmployees 
Union  Local  110 
Kerridge,  Kathy 
Kim,  Tom— Bay  Area 

Coalition  of  Koreans 
Kitagaki,  Nobuo 
Kojimoto.  Kathy— SEIU 

Local  535 
Kuroiwa,  Spencer 
Lee.  Carole  Jan ― 

Commissioner,  Commission 
Status  of  Women 
Lee,  Michael— Attorney 
Lee,  Pam 

Lee,  Patricia ― Attorney 
Lew,  Eunice— Teacher 


Logue-Riskin,  Ruth ― 
S.F.  Gray  Panthers 

Low,  Tom ― Attorney 

Lowe,  Rolland— Physician. 

Lowe,  Russ 

McClain,  Curtis 

Mission  Childcare 
Consortium,  Inc. 

Mori,  Jeff 

National  United  Workers 
Organization 一 Bay  Area 


Olson,  Reeva ― Office 

Employees  Local  3 
On,  Pamela 
Ouye,  Sandy- 
Ping  Yuen  Tenants 

Association 
Prowler,  David 
Quan,  David ― Program 

Director,  Asian  American 

Community  Mental  Health 

Training  Center 
Riskin,  Alexander--Chair, 

Gray  Panthers 
Ruiz,  Sam 

San  Francisco  Wu  Shu 

Troupe 
Shek.  Lilian— Attorney 
Spikes,  Eleanor 
SUllings,  Randall— 

Coordinator,  Unitarian 

Universalist  Service 

Committee 
Steele,  Percy  Jr. 


請 ^席票 


Suncin,  George Horizons 

Unlimited 
Tang,  Julie "~ Counselor, 

S.F.  Community  College 
Townsend,  Arnold " WAPAC 
Unemployed  Workers 

Organizing  Committee 
Vietnam  Veterans  Against 

the  War 
Wada.  Patty 
Wada,  Yori ― Director, 

Buchanan  YMCA 
Waller,  Rich 
Wang,  Linda 
Wang,  Ling-chi ― Asst. 

Professor,  U.C.  Berkeley 
Wang,  Wayne 
Williams,  Cleophas 

President,  ILWU  No.  10 
Kay,  George— Secretary, 

ILWU  No.  10 
Wong,  Steve ― Everybody's 

Bookstore 
The  Worker  Newspaper 
Xin  Hua  Mutual  Aid 

Association 
Yee,  Christine— Community 

Worker 
Yee,  Emily 
Yee,  Harold 
Yee,  Ruth— Director, 
Chinatown  Community 
Children's  Center 
Yuey,  Joe 
Zinn,  Lina 


以上 所載之 論據、 係 作者個 人寫見 , 其 正確性 未經任 何官方 4 


89 


成 u 提案者 之論撮 


我 們支待 國際旅 店住客 委員會 。 


American  Jewish  Congress, 

Northern  California 

Division 
Archdiocese  of  San  Francisco, 

Commission  on  Social 

Justice 
Art  Agnos,  Assemblyman 
Ray  Balberon,  President 

Mission  Media  Arts 
John  L  Burton,  Member 

of  Congress 

Gary  Borvice 

Robert  Covington 

Eugene  Coleman 

Rodger  L.  Dillon,  President, 

Local  87;  SEIU 
Rita  George 
Ron  Green 
Gil  Graham 
Terence  Hallinan 
Joseph  Hall,  President, 

S.F.  NAACP 

La  Raza  Information  Centei 
La  Raza  Centro  Legal 
Gordon  Lau 

John  Molinari,  Supervisor 
Jack  Morrison 


Harvey  Milk 
Peter  Mendelsohn, 

Commissioner 
Mission  Neighborhood 

Centers,  Inc. 
Michael  Nolan 
Jim  Queen 
Ray  Rivera 
Rick  Stokes 
Carol  Ruth  Silver 
Lillian  K.  Sing,  President, 

Chinese-American 
Democratic  Club 
Donald  Stang,  President 
S.F.  National  Lawyers 
Guild 

Sail  Francisco  Council  of 

Churches,  Executive 

Committee 
Jack  TrujiJlo 
Arnold  G.  Town  send 
The  Rev.  Dr.  A.  C.  Ubalde,  Ji 
Cecil  Williams 
Ruth  WelHrip:ton 
Nancy  G.  Walker 
Mar^o  Warnecke,  S.F. 

LandMarks  Board 

Commission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      所載 之論據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1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溝査核 

90 


贊成 u 提案者 之論據 


{m}< 卜年來 , 華埠 —— 馬尼拉 埠地區 
Í 數逾 :: 千五 PÍ 個 ^~位的 廉 租住居 被拆卸 , 
í-iY.J.l 和. 住居却 --所 也沒有 建起來 。 曾-度 
\  Hm、'. 方街 位的. •、— 拉 埠被區 , 被 人企業 
1' 系統地 毁掉了 , 他們搶 購實業 , 拆毁 民房 

屮心 和小商 。 現 Zi:.  7 他們 EYi; 拆毁 

&|1;! 。 數 卜年來 ?  11  1 於稀 族歧視 ? 使 大多數 

c;a 和 菲律賓 人無法 力 •: 他 íñ 的 社 M. 以 外居住 

P  r 作 • 他們 的勞力 , 美 的汀店 、 船 
匸場和 場 受到殘 酷刹削 • 富亲. K 貿 , 却 
imií 額利潤 ;他們 支付低 工:^  ■> 收» 别. 

提供裝 乾的教 宵和' lih 舍 Kiii^  。 

純祭旅 的住客 •>  ill 於這 械劣况 , 茶持 
遷達 九年之 久 。 他們 i^T 了 反 抗富豪 -ti 賈 
他們禾 區 的侵犯 , 進行了  勇的鬥 1^ 

赢 Í  了      數以 FT 萬計的 人的 和支持 

n  i'í 名齊 察和縣 》 耗 费了二 萬元 , 
g 幕! 也 Ü'i 遷 /年 老住客 " 並' 沒有站 * 這場鬥 

>  。每 1*;^ 人民爭 取合理 iY'j.ll 活 , 富豪 K 賈總 


是說耗 費太大 , 但結果 是人民 吃虧而 富豪. 巨 
賈却坐 食以肥 。 今年 ; 屋主又 面對地 產稅增 
加 I 手 辻之九 , 而 大企業 却獲減 稅百分 之十至 

:十 o 老 年人和 窮苦工 人極需 的社會 服務又 

被' 削减 1 與 此同時 , 數達三 千萬元 的税款 " 

却用於 償付銀 行所持 有的市 府公債 税自、 • 我 
們認爲 , 銀行及 大企業 應負起 支付廉 租住居 
費 用之責 。 自他們 的利潤 中徽攻 m 款 7 而不 
應自 我們的 工資 中徵收 款。 

四海投 資公司 及其他 大企業 ? 會對 
節 i 個提 案侵 犯了私 有財產 , '諮 E 了 人民擁 
有房 虔和其 他物業 的權利 。 但 問題的 瞧建不 

在於 人民的 擁有權 y 而是在 於大企 人民 

趕出 街外? 拆毁他 們的家 7 而 藉此攫 取利潤 

的權利 : 我們必 須反抗 。 我們 需要更 多的廉 

和. 住 @  。謂投 票贊成 U 提案。 

Paulette  Liang,  spokeswoman    發言 人 

支持國 際旅店 與勝利 摟工人 委員會 

Workers  Committee  to  Fight  for  International 
Hotel  and  Victory  Building  397-0629 


* 以. h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91 


在三藩 市有更 多的廉 粗住居 , 這是 《艮好 
的 主意。 但購買 國際旅 店則是 很壞的 主意。 
把這座 巳宣佈 不適宜 居住的 七十, 的舊 樓買. 

過來 和改良 , 將 耗費. 數以百 萬元計 的稅款 

。 最多只 不過容 下一百 五十名 住客。 所有三 

藩 巿居民 , 那 些急需 像樣的 廉租住 Mñ^ 人 •> 
和 那些必 須資助 的 納稅人 1 都, 應反 對這個 


買 下這間 旅店所 費浩大 ° 宅與金 融區爲 
鄰 / 離環美 "金 字塔 " 摩天: « 僅四 個街位 
。 這個地 區的地 價高昂 , 巿政 府將須 支付行 
率 。 購置這 塊物業 , 可能需 時數載 , 以待法 
庭判定 市政府 所須付 之價目 o  —俟該 物業購 
下後 y 將耗費 數以十 萬元計 的巨款 , 用以修 
葺 這座樓 , 使^ 符令巿 政府的 衞生和 安全法 
令。 如要 符合目 前的防 震標準 , 又需 裝修內 
部和 重建整 座樓宇 。 

但是 ->  浩大 的耗費 和長年 的拖延 , 還不 
是購 買國. 祭 旅店是 壞主意 的理由 。 旅店內 


r4 


十名住 客之中 , If^ 已遷 居堅尼 街另一  n 

店 7 距現 址以南 僅幾個 街门。 迄 今爲止 : 

有他 們堅稱 要住在 m 際旅店 o . 


有数以 千計的 三藩市 居民住 在貧窟  >  議 

爲 了這一 小伙人 而耗費 數以! ^'萬 元計的 f: 

y 是 否明智 之擧呢 ? 市政府 現擁有 許多」 
的 空地, 把有 價値的 商業地 産稅款 棄之刁 • 

, 是 否明智 之舉呢 ? 能夠以 比腿買 i 竭際 j!)í 

更 少的數 ñ 興建 多 jáí 好的 新民居 ) nm 
稅款用 於一座 只能住 這麼少 人的殘 蘭摟吁 
是 否明智 之擧呢 ? 

我 們認爲 這是不 明智的 * 我們 呼籲伪 
求 最佳的 , 你' 稅 款可以 買到的 廉和. 住居 
以滿足 所有人 的需求 。 請投 票反對 U 提案 

James  Prisin-Zano 
Former  Regional  Attorney, 
Federal  Public  Housing  Administration 

聯 邦公共 平居署  ,.、 

前地! ^律師 


* 以. t 所載 之離據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其 正確 ft* 經 官方機 構査核 

92  - 


政 策聲明 :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政 策聲明 : 

、縣應 1^ 恢復、 ife 弗萊 沙克 格泳場 ( 
; tiUiq 没備 , 使它能 ||} 度 公用? 


Fleishhacker  Pool 


1 


『Éííf(!í 况 : 位於 ^藩 ! íi 動物 ¡S1 及 公 路之間 
.J-lcishhacko,  】V<:1 游泳池 , 是 -JV  :五 年建 

;的 。 此游 泳池! iJ";í^MA 六] ^萬加 í%  。 一九 
;• -年》 山 於污水 山划裕 渗人》 染污 泳池的 

. /衞生 之 fá^j  。 該泳 池現擱 i?!^ 不 iri  ° 


'ill 


提議 : V 提案請 選民表 示意見 ?  FÍeishhaker  Pool 

游泳池 應否加 以修復 , 再 次啓用 。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意巿政 府修復 
Fleishhacker  Pooí 游泳池 。 

如選 民投票 反對此 提案: 卽不 同意巿 政府修 
複    Fleishhacker  Pool 游泳池 。 


審 計官對 V 提案 意見: 


Ij^iil'' 


John  C.  Fanell  WÍjWÍ 

勺 ii 財政之 am&Mi-' : 
本入 認爲 , minmmi^ii^iíim  > 將 
'加 市 府 -ñffl 約一千 一百萬 元修很 及 #:理 

Fleishhaclrer        ií》'r 泳池 i (化俯 的 《 Wll  , 及毎 


年十六 兀的 i 翻 o 

根據- - 九七 七年; 1^  一九 ^ 年鎌 估價 

名錄 , 此 增加 fiimffl 相等於 二十九 又百分 
之八 十八仙 的稅率 (修 很及整 理費) , 及百 
分之四 - 1  •: (仙 的稅率 ( 每年 維修费 ) 。 


V 提 案怎樣 被献選 


西 


V 提據狐 iüW::;  >  - iáih 於- 'W¡&> 
vÁ'  > 化, fl:iii 參 iilW 《屮 叫倘以 l'.SSU  ' 共 

]'::註册'1'(^?八)广:十九11  '收 到山七 

市 tUféW 捉出 的要求 , 將! J|i^ 沙 克格游 泳 


池的問 ;!; 「í 納入 。 該项要 求係由 

Feinstein,  Francoi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及 von  Beroldingen.  七 位參議 員 簽署。 


93 


'I 


自一 九二五 年以來 ,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Tieishhacker  Pool        ) 便 是一個 歷史性 

的界標 。 雖 然是屬 於三藩 市的全 體居民 , 
可惜 從來都 沒有熱 、的人 * 責把宅 管理好 ° 
那 些名義 上身爲 托管人 , 經常 對待宅 比童話 
中 的灰姑 娘所受 到的虐 待更糟 • 我們 旣是道 
個 游泳池 的主人 , 現在 必須制 定我們 ñ 己的 
政策 ; 以 使用這 個唯一 屬於我 們的游 泳和跳 

tK 設備 。 對 動物園 公司那 種損人 利己的 、 轉 

移人們 注意力 的論調 , 我們不 應受愚 。 康樂 
與 公園部 的糊塗 管理人 竟势巴 這個如 果管理 
得好、 數 以百萬 計的人 都獲享 用的游 泳池地 
段 , 免 費送給 一間私 人公司 , 主要用 作龐大 
的商業 動物園 的商業 停車場 ) 而免受 公共的 


因此 , 反對這 個提案 , 是間接 由康樂 
與 公園部 資助的 , 而 與公 園委員 會拒絕 
考慮安 置於新 的地點 、 或甚至 計劃設 匱類似 

的設備 7 則是極 虛僞的 。 作 爲公民 y 我們應 
該 堅持要 求把我 們的游 泳池恢 復爲游 泳池和 
跳 水設備 。 重修 工程用 費可由 二百五 十萬元 


至我們 所能同 意的數 H  ?但這 是以後 的決定 |g 
° 挽 救我們 的泳池 ° 請投 票贊成 V 提案 。 

:藩 市獅子 會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Kamini  K.  Gupta,  Chairman 
San  Francisco  Council  of  Lions 
Clubs  Fleishhacker  Project  Committee 
Charles  W.  Meyers,  Member 


我 

té 

Ik. 

I 'ir,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P,LEISHHACKER  POOL 
挽救世 界最大 的內陸 游泳池 ! 
巿政 府計劃 把我們 唯一的 奥林匹 克面積 
的游泳 池拆毁 , 代之以 巨大的 不需要 的耗資 
三百 萬元的 停車場 ) 我們應 制止. 這 項計劃 。 


聯 邦資助 將減低 巿政府 的經費 。 蘇特勞 5^ 沐 

浴和 遊樂場 ->  我 們已經 失掉了  , 請投贊 J¿ 票 
! 保 留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  : 

挽 救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委員會 

Committee  To  Save  Fleishhacker  Pool 
Michael  Nurre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 怍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94 


反對 V 提案者 之論據 


;  請投 票反對 " V " 提案 

-雙 ri 象 一- 無用 ffn 累 的猛擔 
1     卯萊 沙^ 格游泳 池是- -^Mx 象-- 一 無用 
' íij^ 齊的 擔。 早於許 多年前 y  AS 便投票 
"否決 "^了  y 因爲這 裡太冷 y 他們 都不來 
: ir 泳了  。 耗费. 千三 萬元恢 &開放 弗萊沙 
' ^*丄格 游泳池 、 是 極不明 智之擧 , y4 爲:" ^藩市 
Í^K 早 巳知道 , 這 倘地方 極小適 í^'Jfl 於室外 
^泳設 Ü  。 我 們决不 能再; S 蹈複! ;: 放 。 

誰出錢 支付? 

我們已 終知道 , 只 有爲數 很少的 三藩巿 
^民使 用弗恭 沙克格 游泳池 •> 但 •: 藩市 "^體 
民却 賢支付 數逾- -. 千: 二:  元的 Í  3: 款才能 
:巴. 它: 修開放 。 此後 , 他 悔年 要支忖 H 
k  ? 用 於繁複 的維修 I: 程 P 以 保凝; í£ 符合今 
3 的 公共衞 化標, 。 我們不 "í 后耍一  íiíil 只有少 
攻特權 人物 才用的 í;§> 泳設備 。^物 I 間在兩 Ü 


之 內 所 招徠的 Ait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在宅的 
最後 一年全 年所服 務的人 還要多 。 

動物園 需要這 塊±^ 

現在 是耠三 藩市動 物圜一 個機會 的時候 
了  。 動物園 屬於三 藩市全 體居民 。 毎 年約有 
—百萬 人參觀 動物園 7  不能 搬去別 的地方 
。 恢復弗 萊沙克 格游泳 ftfe  y 是 和動物 園需要 
幅地 安置動 物直接 衝突的 。 動 物園已 經開始 
建 S 新的 博物 學展覽 , 這對保 存我們 那些遭 
m 險和威 脅的野 生動物 ) 十 分需要 。 這些 
動物 , 如杲沒 有我們 的幫助 , 是不能 生存的 
。 動物園 需要這 塊土地 , 三藩 巿不需 要另一 
隻白象 一一 無用 而 累贅的 負擔。 

請投 票反對 V 提案。 

三藩市 動物學 會主席 

San  Francisco  Zoological  Society 
James  J.  Ludwig 
Chairman  of  the  Board 


I 


* 以 _L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95 


反對 V 提案者 之論: 


-     請投票 麟、、 V" 提案 
二千三 百萬元 復用費 
恢復使 用弗萊 沙克袼 游泳池 , 所氧 
工程 費將達 二千三 百八十 萬零一 千九 百三十 

三元 o 這是一 擎巨款 用於一 概 接泳池 , 這個 

游泳 池在^ 最 後一年 開放時 只吸弓 Í 寥自幾 
的游 泳者。  一 

游泳 池近海 , 由於天 冷風大 , 是 三藩市 

最 不適宜 作室外 游泳池 之地區 。 一九 七一年 
, 正因爲 前往游 泳者人 數太少 , 每個 游冰者 

耗費 市府二 元六毫 管理費 。 

反對 ".V" 德 ,毅動 物園: 

、1  V  " 提 ^ 阻止 了動物 園執行 其總計 

劃 , 並且 阻碍了 聯邦擦 欵資助 用於改 善勤物 

園 7 包括廢 水管理 fHW  o 如果 三藩巿 要有— 
個第 一流的 動物園 , 游 泳池這 塊地段 就極其 
需要。 

反對 、、V  "提案 "4^— 昔比 


自弗萊 沙克袼 游泳? — 九二五 年建成 
以來 , 市 政府已 經興建 了許多 街坊園 地游泳 
池 , 長年都 可享用 。 這些 游泳池 ; 爲 三藩市 
居 民的康 樂需劉 3 務 • 如果市 改府認 爲需要 
興建 一個大 的室夕 泳池 ? 有 許多更 適宜的 
地 方可以 興建的 。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的用途 
, 早巳 過時。 耗» 項把: ^恢 復使用 , 是: 極 
不明智 之擧。 

Eugene  L.  Friend  '^M 
President 

贊助者 •• - 

J^oris  DiGrazia  Ms.  Lidia  M.  La  Garda 

^sgr.  Feter  G.  Armstrong  Mrs.  Amy  Meyer 
-Tommy  Harris  Lucien  A.  Sabella 


* 以七所 m¿ 論據 7  , 者個入 意混 , 其正? 1 ^經任 何官方 » 査核 

96 


政 策聲明 : 淸除 廣告牌 


政 策聲明 : 

議會應 制定法 fít  , 使那 * 與若 千地區 無關旳 廣吿牌 , 待 廣吿公 司在一 定期間 

內 í'.mm 所俯後 , 卽逑漸 了' 以? í^: 除 ?  \ . - 


簡 化選票 委員曾 Z 胃 


mam  : 除 些 1$<£標;(^ 區 以外, 三藩市 

多數 商業! 容 íf^ü^TiSí^ 化' 牌 。 住宅 區則禁 
止廣 ^牌 I 力装置 。 

提, 1:  wfí¿ 案要求 ¡1í 滲 :1 會禁止 在市 內裝置 

'ciinmm  , 並容 í^í^í 与牌擁 有者得 回其投 

i     听値的 問 。 此^^ iíij 令; «用 於 í^l^ 某公 


司 约樓5 &裝 置 有關該 公司的 廣吿牌 。 

選 民如投 票贊成 W 提案 : 卽主 張禁止 在三藩 

市 裝置廣 "^S- 牌 y 並給予 廣吿牌 •« 者 浯回其 
投資所 値的? 寺間 * 

選民如 投票; 义對 W 提案 : 卽不 主張禁 止在三 
藩市裝 置任何 ^牌。 


審 計官對 W 提案 意見 


llj^ii^ifhY        John  C.  Farrell         就 W 提 

4: 人,] ^乂:^ ,  mí'^'m\¥iMn  ,  ifii 市參 

»攝 佈法令 >  tó: 取頻機 ¡i'í 麟本址 


mi^mm  > 在一年 內轉廳 if 吿 司 的费用 
>  mY\\i  -  M 府 約損失 收入三 萬七千 
元。 此現 收入之 相等 1^ 寸 分之一 仙的稅 


4一; 


,  W 提窠怎 樣被納 入選票 

"immmKmñ  > 是 ii \y^m\iw:^-  市參識 m 捉出 的要求 ' 將/ i;f 吿難 隱納入 
,  m^v\\i^m'mmx  v.émñ  '共    輕 。 該 ^ 耍求係 iii 

—  :0'í 政 明納入 °  Feinstein,  Molinari,  Nelder'  Pelosi; 

;:; U、iifi; 册 於八月 M  l  , 收到 巾五位        及 V0"  Beroldingen.  五 位參講 員簽署 。 


67 


成 w 提案 者之論 


三藩 市居民 爲改善 和美化 我們的 街坊和 
提 高本市 獨特的 景敏的 吸引力 , 作了很 大的. 

努力 , 結果導 致住宅 區的分 區限制 , 私 有房 
屋和 商業樓 宇的重 新裝修 和粉刷 , , 和 
恢復市 容的魅 '力 與安居 的環境 , 使本 市享有 
盛名。 


這項 改善計 劃的主 要障碍 , 是 爲數' 

二百 至一千 五百的 廣吿牌 , 們支配 了本市 
的許 多街道 、 山頭 、 屋頂和 快車道 , 阻檔了 
我們 的灣景 和使居 民感到 厥镇 。 許多 都是不 
端莊 的普通 的木框 廣吿牌 , 而是 E 型 的陳列 
, 配 以不和 諧的、 日 間發 光刺目 的色澤 ' 並 
裝飾 m 燈 ' 以 11«上§1^ 築 來支持 。 


發 光刺眼 的油漆 招牌所 損壊呢 ? 实 iÜm' 
的維 多利亜 式樓 宇旁邊 , 爲 什麼要 ¡ 麵; 
所 拖盖?  ' '  • 

解決 問题 的答案 , 在 於如' 果三結 市市 
都認爲 滞脾成 t 人人 憎厭、 《了礙觀 瞻的禁 
物 , 那我 《%t 有資 任根據 政府的 權力及 法 


'4 


職將這 ií^^m 牌 予以拆 除。' 


íf-j 

mi 
B 

I 引 


/íi^víiííí 治 的反對 。 isl 興 法例的 訂立 W  : 
此 被拖延 了一年 , 雖 然該法 例獲? if  了 數十倘 
街坊 組織、 民問! 體、 地方 商人的 支持。 :!「 
是 W 爲 M 樣 , 我們 向三藩 dií^ii 公佈 M 倘政 
^性 f  Í 明 。 


如 果我們 去參觀 像華盛 頓這樣 的城市 ( 
該 市已經 淸除了 所有廣 吿牌) '我 會發 
覺這 個沒有 廣吿牌 的古老 的城市 , 何地 
醒目和 美觀。 許多街 坊和社 圑認爲 , 越來越 

大的 、' 更强力 「淤、 人的和 更具侵 擾性的 廣吿牌 
, 使市 容黯然 無光' 大煞 風景。 

遊客 來三藩 市參觀 , 爲什 磨在快 車道旁 
以龐然 的香烟 和烈酒 廣吿牌 來歡迎 側門呢 ? 
三藩市 的美: i 湘 壯麗的 建築物 , 爲什 麼要譲 


吧 


你要取 締:^ I; 本址 im^ 牌嗯 ? 


請到 外而看 着後 , 誦 


Supervisors        市 參 m 員 
Ronald  Pelosi 
Dianne  Feinstein 
Alfred  Nelder 
John  L.  Molinari 


* 以七 所載之 論據)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98 


贊成 w 提案者 之論據 


* 三藩 市之內 ' 廣告 牌超過 一千二 百個 , 

f -: "i:: 少 增加五 -卜個 o 這隆 龐然的 、 燈色耀 

,; 牌 , 觀感 上汚染 了我們 的城市 ' ^ 
藩市美 l¿ 市容可 以避兌 的恥辱 。 -》? 要 
§三# 市最大 的企業 一- 纖業 , 就要有 

íi',1 引人 入勝的 城市。 W 提案: 票通 
¿i  以訂立 法例, 取偷這 些討厭 的^ ^浩 '牌 

íim: 在 又力谁 要這 些廣吿 牌呢? 提 案通過 
三藩 市所引 起的經 濟影响 , 將 是微乎 


根據法 例规定 , 現有 牌主人 是會受 


到公平 ^1#的 , 因爲廣 告牌的 成本可 以從七 
年至十 年的轉 讓過程 中獲得 補償。 歷 經數年 

的努力 、 法令 與訴訟 , 三藩市 仍未能 Wi? 廣 
吿牌 , 雖然 M 著名 的遊客 城市如 M 夷及 
華 盛頓首 府已經 完成這 様的工 作。 

請投 票贊成 W 提案 , 爲三 藩市市 容爭光 

。 這 就是你 的意見 , 使 用你的 權力予 以管制 

Dorothy  Erskine  Jude  Laspa 

William  D.  Evers  Marilyn  (Toby)  Levine 

Ann  Pogelbergr  Peter  McCrea 

John  H.  Jacobs  Claire  Pile  her 


請細 讀 


* 以 七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 正確性 未經樹 巧官方 i 

9,9 


反對 w 提案者 之論: 


問: w«difti|-ia.i.? 

答 : 'wSÍ:' 涵 iÍTiíSSí 非本 址的廣 吿牌 

, 兼 且不必 付款而 予以拆 除。 

問 : 髓是' 「轉 讓」 ? 
答 : &果市 府耍你 轉讓你 的物業 或生; t' 就 
等如 償索取 -一- 市 府只任 由你經 ü 多 

一個 B 繊] , 卽是指 定多少 個年月 , 然後 

te 可也。  , 

問 :ffli»MLíM?  . 
答 : 在轉譲 期過後 ' 鹿^# 牌: 1^ 人規定 要$ 斜添 
鹿 it 牌 及牌架 , 全部 I'm  。 違者入 獄、 

罰款或 m 者 «fii  o 

問 : 廣吿 牌主. 人承 受什麼 呢 ? 
答 : 廣告牌 主人們 的損失 包括數 jkw 萬元的 
商 業投资 、 他們 本身的 « 輿及 爲他們 

工作 的各人 M 的職 位。 


問 


答 


本市 失? 

本 ílíílt 失去- -稷 í!í! 訊媒介 , ÍH 稀媒^ 

但力' 內容 , is« 樂性, 並 MíÍJí^í 

難 色彩的 、 難的 調劑 。 H 藩 Tim 
喪 失了】 紛 的歴史 傳統。 
數 以巧計 I 蹈 > 原先從 iií 滞牌公 í  i] 
到和. 金 的收入 , 將於每 巧^ 《失超 《V 
萬元的 收入。 市府亦 t^líl 服失; I'-  i^L 
指。  ' 

那 提实的 in; 義是 什麼? 
W 捉案是 市參識 會幾侧 人- • 等的^ 

W 所提 出來的 、 mMmimují^ , 

予 的尜取 物業。 很 简單, ítH9í 
平的 。 請投 票反對 W 提案 , '這 提衆是 

誤的 。 

Arthur  W.  Goff,  President 
C.S.O.A.A. 

主席 


々以 七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  i  "  ¿¿  r  h  0^0  ^  ^  ^  ^  ^  4  ^ —— pkr 


o 

1 


反對 w 提案 者之論 


我 參歲 M 將 w 提衆納 入選票 

到): 名 其妙。 三藩 Hilt/ 民並 不想把 廣吿牌 

^mi , 所以只 Ñ 調歸 結於 市參識 員提出 
提: 东 私人 的政治 ñ 的 的 。 

Í 

^  :-:{藩市 是一倘 「人 人賓愛 的 城市」 ' ñ 

紀 初開始 , 腐化 -牌巳 成爲三 藩市 的傳統 


iímmM~'j  I 起遊容 反感及 降低' #廣 憒値 

等 o 我們 ^1 知道 W 提案含 、工竹 £M  、 收 

、 及 締一 稱三藩 ñi' 慈善 機構與 fl'fi: 區 


圑 體皆可 應用的 、 寶貴的 社會性 、政 治和公 
共的廣 吿服務 。 

我們 呼鐘所 有肯想 一想的 三藩市 選民與 

我 們一繊 票反對 W 提案。 


Supervisor  Peter  Támaras 
Supervisor  John  Barbagelata 
Supervisor  Terry  A.  Francois 


反對 W 提案 者之 


現在: frí^ 三 市市參 ^ 應該 開始 對本市 

! 卜降 威業 顿點谢 T: 的 U 權了  。 就當 

>íjH 討論如 何解決 失業問 题之時 , 有 些市參 
%Hi¿:mñvi  m^^mim ' 丢棄了 無數的 
纖。 

W 提案 將一 槪消滅 三藩市 的廣吿 工業 。 

V 提案 除了撤 掉 牌公司 勤懇工 作 『纏員 

:外 , 纖許 多維二 作#» :可做 , 這些 
包 括木匠 、 汕「#?. 、 货 運工會 工人、 勞工 

- MMXA 、喪 家、 秘書、 推銷員 、 會計師 

5: 賴 宰職 员等。 

W 提衆艰 不饼地 tifí 三藩市 個 

[:業 。 有 誰知道 下一次 1^11:«會 遭狭呢 ? 
f 會有多 少: 1, 因 參談員 »所 致而被 

* 以. li 所載 之論據 , 係作 者個入 意見 : 


一筆 勾銷呢 ?三 藩市的 勞動居 民眼見 政治辭 
令上大 何解决 失業問 題的市 參議員 , 轉 

頭: 出裁 撒職胃 W 提案, 感 到很厭 
倦 。 »市#^ 員理 應給三 藩市製 M« 

會 , 而不應 摧殘幫 Sijíl 供工 ff^fe 業經營 o 

W 提案是 的。 請投 票爾" W  " 

Stanley  M.  Smith,  Secretary-Treasurer 
促采 。        San  Francisco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r. 
Trades  Council 

三 藩巿樓 宇及建 築行業 理事會 

秘誊一  M  . 

John  F:  Crowley,  Secretary  San  Francisco 
Labor  Council,  AFL-CIO 

美 國總; n 會三藩 市勞: m 事 會秘書 

Jack  Goldberger,"  President 
Joint  Council  of  Teamsters 

貨 紅會聯 合理事 會主席 

赃 確餘經 íí: (^官 據娠核 o 

101 


反對 者之 


美國 廣吿協 會歷來 用了不 少時間 , 爲三 
藩 市許多 利的 慈善 和社區 圑體爭 取免費 
公 共服務 廣告。 我俯爲 這些公 與志 
願性市 民圑體 向各種 傳播媒 # 取免 費廣告 

位置和 時間。 毫 Wij 外地 ' 廣 告牌工 過 
^十五 年»意 的爲上 述圑體 ^ 了 免費 

Fftr  Af-.  lUtf 

^r&in-o  、 

以下的 M 與社區 團體均 在一九 七六至 

七 七年間 , 從 三藩市 廣告牌 獲得 免費公 

共服 務廣告 - 

美 國民權 自 由聯會 —— 胃法案 日 


美 WC 十字會 

美 女藝術 

灣區 城市職 
細牙 醫協會 

加州 纖巡警 「55 就是 5  5」 

加州 髓人士 援助會 

力 nw 教 師協會 

三藩 市敌教 慈善會 

近 代聖人 耶教會 

女童 營火會 

漁獵部 

復胃 郵籤會 

麋 JÉ' 會 「向國 旗致劇 

聯邦房 屋城市 發展音 讼平房 屋計劃 


猶太福 利協會 

蒙 特福特 角海軍 陸戰隊 全國大 會- 
一 九七七 年八月 

服役 海軍陸 戰隊的 黑人 
職 布騎士 慈善會  ― 
傑麗. 路易士 電視募 捐節目 


赚父母 
救世軍 

三藩 市美國 童子軍 
三 藩市市 民聯會 
三 藩市狄 . 摩利會 
三藩 巿美術 博物館 
三 藩市交 响樂圑 
聯邦 能源管 理#~ 


「切要 省油」 


頃 靑年會 
加 州饼翻 
加州護 士協會 
迪 蘭斯街 輔助會 
全國 會 


* 以. 1: 所載 之論據 , ,者 個入實 v^^^  ? ME 確性未 ME 何 官方機 ^ 核 

10  2 


聯丫 介?: 禁大考 —-  「智 能罔顧 

多 Hi 惜」 

扣 h'¡f 」 , 
— 市励物 委员會 
鐘形 血球 贫血; )í^: 研究 金會 
mm^i^m "^― 【: 梁癌症 

拖 11^ 不表示 卜. 所^ 阅 體或其 成員將 


與我 同^ 胃 W 提案 , 但我們 知道他 

們在推 展的工 作之中 ' 對廣告 工業給 予他們 
的 助力是 感激的 。 

AMERICAN  ADVERTISING  FEDERATION 

美國廣 告協會 
Georgette  Soulie 

Director  Western  Region  Services 

西 部 服. 務主 任 


反對 W 提 案者之 


我       :'í ;爛心 W 提菜 "Tf 憲 法上及 法律上 

所; 免帶 義。 仃: 何斷細 ti 取 締言論 ñ 由的 
形 -^;《』1临化'牌 , 都 颜違犯 了憲法 第一修 
訂-: , 幷危 到 三藩市 巿民在 憲法中 所規定 
的 t'i 由 權利。 

¿# 腺衆 州 觸。 加 

州戶 外廣告 法( S  52  00 節)' 及在 商業及 
職業? •iíí^j  S52  26 節摘 錄如下 : 

「 戶外 |^5_是 ^商 及銷售 功能與 及全國 
經濟 固有 成體不 ni 缺的— 部份 , 應予 在商業 

地區 設置 , 幷應 根據公 衆利益 加以合 理管制 
J 


W 提案反 映了衡 固謀私 利的市 參議員 , 
口 稱 保障所 有三藩 市市民 的權益  >  却 對加州 
M 與憲法 置若罔 聞 o 我 Iñtl? 籲本 市市民 , 
珍 視言論 自由以 及法律 之下平 等保障 的權利 

, 與我 們聯合 gí^mw 提案。 

'  秉行 言論自 由律師 


LAWYERS  FOR  FREE  SPEECH 


R.  Barry  Churton 
Margaret  H.  Edwards 
J.  Rodney  Johnson 
Hon.  Frank  B.  Blum 


William  J.  Dowling  III 
J.  Raymond  Healy 
Peter  L.  Muhs 
Paul  M.  Hupf 


請提 ■fig 缺席票 


*         所 論據 7  ■ 者個人 7 其正 í« 未經 胃官: 


103 


(上 接第? 5 頁: 


A  B 提 案全文 


此項公 債應係 一分批 Jü 還形式 與性質 ' R. 應付/ 超過 
年 息八厘 之利率 , 每 4^ 年支付 一次。 

於 該提案 所投贊 成票與 反對^ 應分別 計算, 三 
分之二 合格選 民於該 提案投 贊成; ^時 , 該提案 應視爲 

經予 接納。 

第 t 節 如於 此特别 選舉中 íT::. 分 之二選 £^投?|1 
-節 (13) 段所載 消防系 統改良 公債案 贊成票 授權增 
負保 付偵務 tlij 此項提 案應視 爲受選 之接納 , 以發 
行公 以支付 所述之 ílí 政改 良費用 o 此 J 负公債 應係- 

分批攤 還形式 與性質 , a 應付不 超過年 息八厘 之利率 
, 每十- 年支付 -次。 

於該提 案所投 赞成票 與反對 票應分 別計算 ' 三 
分之: :合格 選民於 該提案 投贊成 ,, 時-, 該提案 應視爲 

經— f 接納。 


八節 所述公 Í/Í 木利之 j5{ 付, 公 之 
i,!í 結 , 成 f  iff  、 縣 Mí  ÍÍJ¿. 夠之 J; 项 撥充以 應,; 《项 公偵 
之清 償木利 , ifí 參議 應 itífi 所規 之 迪川賦 fíifíUjí 
, 制' ¿ii 川 赋 , 化作 收足夠 之 í^i 项及時 以應此 项 
公 偵依約 ü 木付 AI 之', /,}。 

九節 此  令應於 :. 藩 iff  、縣 發行之 ;藩 ifí 
觀察報 1:11 1 战 鼓 少 L 尺 , h  K  • 次 ,此 項 ñ 战 應 視 m 此 
J/i 選 舉之公 乂規 於 藩 di 觀察報 之公' 中 

西 班牙夂 及 中 义 义 M  m 此 te 令 之 i^ii 班 牙 义'— 木 及屮义 
木經 張貼於 IÍ/ 政廳 二. :.  K^ifí 參, ta 會。 乂  , 此法令 

應最少 t 入扭入 -次「11 战 - 'éÍL'K 多. 求 於". 藩 ifí  、縣出 

版 之中义 t」 報 ; 及 應於在 •. 藩 if 了  、 縣 出版之 班 If 文 
報之 ÍÍ 充 份 發. Í  ]• 額 -iK-  f-ii  I 战 m 次 。 此 種 班 牙义及 屮 《 
之法 令應張 貼於市 政廳第 一-二  ü^ifí 參識 會, 處。 


( 上接第 34 頁) 


(;提 案全文 


(接 上第      :gi)  選民, 注冊 官將負 
責 發出選 舉通知 , 指定選 舉區選 舉站的 地點和 監選人 

員, 並於 或大約 於一九 t 七年 十月十 a 日在 二藩 iP" 
觀 察報" P1 登 有關選 擧區、 選擧站 和監選 人员的 Mi 详 

細資料 o 

、d)  市普 選和稅 收公債 特别選 舉所共 ffl 的選 
票> 須依法 把該提 案印備 如下: 


機場.  三藩 ifí  、縣 機場委 

稅 收公債  員會, 按照- 九四 -- 
年稅收 公債法 , 應否 
發 行稅收 公債, 木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興建 改善和 發展三 
藩 rlí 國際 機場的 設備 , 包 括修建 - 
個工業 廢料調 ffl 厳 , 機 場擴建 , 改 
建 和裝修 , 行李裝 卸設備 , 候機室 
, 停機坪 , 行人通 道設備 , 停車設 
備 , 工程和 設計費 , 以 及 他項目 
和 三藩市 國際 機場所 需的 物業和 建 
築物? 


贊成 


反對 


( C )      每個 選民凡 赞成發 稅收公 債這個 案 


104 


的 , 應在選 )th 所, iJí "  'f! 成 " 卞樣^ 旁的 ?》: 格上 一 
X 符號; 凡 反對; •Itlfó 案的 ,應/ E 選 íl 上所 cií  " 反對 
" 卞樣 旁的 :格上 ¿I  符號 " 選民如 Hj 缺席選 ÍI 
, ('J 用鋼 ISiíSí 鉛, 别 - X 符號, 以小 " 赞成 " 成 " /X 
對"。 

如果是 採川在 選;, 1-- 打孔的 方式進 行 選舉 , 選民 

應 在選票 上所, 1£  " 赞成 " '?: 樣右 旁打孔 , 以 "赞成 

" ; 成在選 S 上所, ü:" 反對" 字樣^ 旁打孔 , 以小" 

反對" ° 

如果 í¿ 採用投 器的方 進 打選擧 , tW 應 把投^ 

器作好 '^:.排 , 投 器上 顯現在 卡紙 tKrt 他質料 的提案 
聲明 , 使選 民進行 投票時 , "í 在 " '贊成 " 'K 樣 上拉 T 
操縱^  '  Phj"《 " 赞成 " ; " 反對 " 字 樣上拉 卜-操 
縱禅 , 以不" 反對" 。 投;? r 器上 顯現在 !;• 紙或 j4 ;他質 
料的提 案螌明 ' £ 要續作 如!^  : 

九下萬 /C 機場稅 收公債  ' 
ffl 於三 藩市國 際機場  '  二 

iá 個 投荥- 機和所 進 行的投 預備 丁. 作 , 應 依法行 
事。  ― 

第四節 如 果這個 案 • 如' 本決, 在第- 節所訂 
的 , 由 iff  、 縣合格 選 民投以 多數义 3: 投 公決' i'í 以按 
照 木決議 在第二 節所訂 t 旨發行 公偵。 

(下 f$í??i(mA) 


6: 提 案全文 


公債 属於稅 收公債 ,全 部從" 企業 " 的歲 入償還 
, 成由市 、縣其 他合法 性的基 金來源 , 用於償 還而不 
招至市 、縣 負債。 公. 債不是 以市、 縣的 征稅權 力作保 

證 , 而是按 照市、 縣 憲章第 1  •  30  6 節 和加州 一九四 
-年稅 收公債 法而發 行的。 公債 的木息 和任何 債券溢 
價償還 , 不應構 成爲市 、縣的 債項, 亦 不能視 爲合法 
的 保證、 借項 ; 留 置或抵 押市、 縣的 物業, 或 扣押它 
的收入 、 收據 或稅款 , 只有" 企業 " 的 歲入和 其他合 
法基金 , 才能用 於償還 。 如果 授權發 行公債 , 將是機 
場委 員會承 擔的特 別義務 , 保證償 還債項 , 連 同本息 
及任 何債券 ftá 價 , 只能從 " 企業 " 的歲 入作爲 扣押的 
保證, 或 本決議 授權發 行公債 所閥述 的基金 , 以作償 
還。 

公債不 應構成 爲市、 縣 負債的 證據, 而只能 構成. 
成爲機 場委員 會負債 的證據 , 應 全由機 場委員 會或機 
場 委員會 所管轄 的設備 所得歲 入償還 債項。 公 債並不 
包括市 憲章第 6  .40  1 節規定 的債項 限額。 

" 企業" 的歲 入和所 賺的任 何利息 , 將按 照市、 
縣 憲章第 6  .  408  (a) 節儲 存在機 場歲入 基金, 並 
須 按照市 、 縣 憲章第 6  •  408  (t) 節, 支撥、 過戶 


、動 用。  , 

機場委 員會可 按照市 、縣 憲章第 7  .  30  6 節和一 
九 四一年 的稅收 公債法 , 增 發公債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三藩 市國際 機場的 設備, 或今後 任何的 
擴展 和加建 。 機場 委員會 可在發 行公債 時註明 授權發 
fíP  艮額 或同等 價値的 債券。 

按 照本決 議授權 發行的 公債, 和" 企業" 保證自 
歲入中 償還這 些債券 , 從任 何義意 上來說 , 都 不減低 
債券 持有人 的權利 , 雖然 發行這 些公債 時他所 持債券 
仍 未償還 ; 但須 爲保障 債券持 有人 的權益 , 按 照當時 
生 效的適 用限額 而發行 債券。 

第五節 本 決議將 在三藩 市 " 觀察報 " 刊登七 ( 
7) 日, 該報爲 本市、 縣 的法定 報紙, 刊登本 決議卽 
構成選 擧的正 式通知 ; 並規定 , 在三 藩市" 觀 察報" 
刊登本 決議時 , 將附 刊一句 西班牙 文和中 文本, 將張 
貼在市 政廳的 二三五 號室的 市參議 會裡。 同時, 本決 
議將在 三藩市 、縣 一份或 幾份中 文報紙 以中文 刊登七 
次 , 並在三 藩市、 縣一份 銷量較 廣的西 班牙文 報紙以 
西班牙 文刊登 兩次。 本決 議的西 班牙文 和中文 本將張 
貼在 fií 政 廳二三 五號室 市 參議會 的書記 辦事處 。 


上述決 議經於 一九七 七年七 月廿五 日獲三 藩市市 
參議會 通過。 特此 證明。 


G.  H.  BOREMAN 

一九 七七年 八月四 日批准 佐治. 馬 斯康尼 


長        (下. 转第 106  JS) 


( 接上第 50 


G 驗鼓 


此項 超過估 計歲入 $ 支出預 算可經 循批准 以應所 

提增建 , 改良 , 延展 或其他 資本費 用支出 ; 其 數不能 
超過 從屬於 本市縣 稅賦估 價的財 產每百 元的百 分之一 

之四 分之三 ($,0  0  7  5) , 且 規定於 以稅賦 支持所 
需 之增建 , 改良 , 延展或 其他資 本費用 支出時 , 其所 
供以 達此目 的之總 數不能 多於相 等於從 屬於本 市縣稅 
賦 估價的 財產每 百元的 百分之 一之四 分之三 ($,0  0 


7  5  ) 之數, 夂 規定所 提增建 ,. 改良 , 延展或 其他資 
本 費用支 出之數 逾於所 能供者 , 則應授 推與發 行公債 

以 資筹措 。 本節 應較巿 憲章第 6  •  4  0  7  節及 
其他 任何認 爲有衝 突之處 之各節 處於優 先地位 。 
.      於 公聽後 及不早 於五月 t 五日 , 不遲於 六月— 
' 日 , 該會. 須样! ^所 提交或 所修訂 之所提 預算及 應通過 
必 要之撥 款法令 。 


105 


(接 上第 52 頁)  fí ÍS^^iSC 


除 上文所 述者^  , 成員之 贍養人 , 返休人 員之贍 
養人 , 人員之 退休而 選擇不 接受三 藩市. 縣握員 退休制 
度及 依據第 8  。  4  2  5 節定 義之返 壩億員 及敎員 , 及 
任 何其酬 償係依 市憲第 8  •  40  1 節, 8.  403 節 
或 8  •  4  0  4 節而 制定, 其酬償 包括一 外加之 健康及 
福利外 惠數目 , 或其 健康服 務費用 , 係 依據巿 參議會 
命令所 設置之 基金墊 還者, 其參 與本項 健康服 務體系 
者之 任何所 須數目 , 本 市縣, 三藩 市統一 校區 及三藩 
巿 社區學 院區一 槪不作 捐後。 

任何 現行循 B , 本市縣 , 三藩 市統一 校區 或三蘧 
市社區 學院區 供有專 款之牙 科醫療 計劃者 , 本市縣 , - 
三藩 市統一 校區及 三藩市 ¡É 區學 院區槪 不在健 康服務 
體系之 牙科醫 療計劃 作捐激 ; 但 , 又規 定若該 項專款 

終 結則該 員可得 以參與 此牙科 ir 劃, 且太 市縣, 二^ 


. 巿統一 校區及 三藩市 社區學 院區應 依據第 8  .423 


節 作出由 健康服 務體系 調査確 定之平 均捐揚 予以 捐 後 


。 此種僱 員於終 結後次 一會計 年度之 七月一 日 smji 
fé-  —― 

每年 撥出專 款足夠 以支付 本市縣 , 三藩市 統一核 
區及 三藩市 瓧區學 院所擔 負之各 該必要 義務應 爲市彦 
議會, 敎 育委員 會及社 區學院 管埋委 員會之 責任。 本 
市縣, 本校 區及本 社區學 院區向 健康服 務體系 之捐繳 
, 應由 普通基 金款, 或 學校, 公用 事業, 公債 或其他 f 外的 I 
有 關之特 別基金 支付。  il 
本 節之修 E 提案係 交付於 ((- 九七 二年十 一月七 讓 


: 火?' - 
01 

0^ 

均無資 I 


日)) 一九 七七年 十一月 八日選 民投票 公決, 於 ((一 九 
七三) ) 一九七 八年七 月一日 生效。 


(接 上第 68' 頁) 


M 提 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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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除前 述之年 資積分 之外, 凡服職 消防局 
期間 歷年表 現良好 者另得 積分百 分之六 。 )) 

(3)  凡參 加甄別 試而獲 得合格 分數的 消防人 昌 
' 若在服 職期間 曾受停 職處分 , 其所得 分數應 受刪減 
, 以停 職每日 爲三分 之二分 作算。 若刪 減之分 數致使 
所 得積分 低於公 務員委 員會訂 定的合 格積分 ,該 消防 
人員 應以考 試不合 格作論 ; 然而 , 凡應 試者在 某甄別 
試中 , 其所得 積分因 爲有過 停職處 分而受 到删碍 , 則 
該應 試者在 以後參 加之甄 別試中 , 其所 得積分 不能再 
g 因同一 停職處 分而予 以删減 。 , 

(4)  關 於消防 局晉升 甑別試 , 就 本節規 定之資 
歷及 學歷晉 升穑分 , 應 同時加 予應試 者之所 得穑分 , 
而公 務委員 會應考 慮各項 積分, 以訂定 合格積 分及合 
格人選 應得之 職位。  " 

Sá2  ((  (9) )) 關於 警察局 ((及 消防局 )) 晉升 . 
甄 別試, 資歷 及歷年 表現良 好之晉 升積分 , 應 同時加 
予 應試者 在筆試 中之所 得積分 , 而公務 委員會 應考慮 

106 


各 項積分 , 以訂定 ((該 人之) ) 其 合格積 分及在 合格人 
選中 ((該 人之職 位)) 該 應試者 之職位 。 

lAl  ((  (10.) )) 在計算 服職於 警察局 ((及 消防 
局) ). ((兩 局)) 之 積分時 , 不足一 年者不 能以一 年作算 

服 職於消 防局者 , 在計 算資歷 積分時 , 應 以足月 
核計。 一個 足月的 定義, 就是在 上一級 總管分 派下, 
班 十八^ ; 就本節 來說, 每一 "班" 所 費時間 , 渔 
同等 鈒人員 工作相 等時間 計算, 其 所得新 酬應爲 一天、 
的工資 。 此 類晉升 積分的 核算只 對公務 委員會 訂定的 
.晉 升甄別 試申請 截止前 所値班 次有效 。 

Sil 在火警 預防及 公衆安 全科數 級消防 官之空 
缺; 火 警偵辑 科少尉 之空缺 ; 火 警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偵緝員 之空缺 ; 及 火警偵 緝科偵 辑員之 空缺等 , 應根 

據第 8  "  3  2  6 節 及市憲 章本節 ((之 第 及 (1» 

) 小節) ) 有關消 防局部 分實行 競爭性 甄別試 , 除非另 
外有特 別規定 。 有 資格投 考火警 預防及 公衆安 全科消 


吻 


M 提 案全文 


官之消 防人員 , 應屬火 ,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少尉級 
:火, 偵辑科 少尉級 。 有 資格投 考火警 預防及 公衆安 
科少尉 及火, 偵 辑科少 尉之消 防人員 , 應屬 火警預 
Í 及公衆 安全科 偵辑員 及火警 偵緝科 偵辑員 。 有資格 
: 考火^ 預 防及公 衆安全 枓偵辑 員及火 S 偵緝 科偵辑 
t 之 消防人 嵐應屬 消防員 , 梯車 駕駛員 及消防 操作員 
火!! 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及火警 偵辑科 之長宫 和人員 

均無資 格投考 火:? f 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及火, 偵緝科 
üjt 外的 職位。 

Hi 晉升 甄別試 可得總 分之百 分之/ k ((十 五)) 
資歷積 分累積 , 其 積分分 配如下 : 
(( («)))  ill   升火, 預防及 公衆安 全科偵 

t 員火 IF 偵 辑科偵 辑員者 : 

在消防 局服職 毎年應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一作算 
依此 累積. 至總 分之百 分_^ (十五 )) 爲止; 

(( ( to  ))  iAl 晉 升至火 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尉 及火 S 偵辑 科少 尉者: 

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1  •  6、0  •  6)) 應以 ((在 消 

i 局 服職每 年積分 作算依 此累積 至分之 百分之 九爲止 
此外 , 應以總 分之百 分之六 )) 在火^ 預防及 公衆安 
:科任 職爲偵 辑員或 在火^ 偵緝 枓任職 爲偵緝 員毎年 
íi: 算 , 依此累 積至總 分之百 分之八 ((六 )) 爲止 ; 

(( (CO  ))  (5) 晉 升至火 警預防 及公衆 安全科 

:官者 : 

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1  •  6  ((0  •  6)) 應以 ((在 消 
Í 局服職 每年積 分作算 , 依此 累積至 百分之 九爲止 ; 
;外, 應以 總分之 百分之 ◦  •  6)) 在火 警預防 及公衆 
: 全科任 職爲少 尉或在 火警偵 緝科爲 少尉每 年作算 , 
;此 累續至 總分之 百分之 i(( 六)) 爲止。 

(h) 從本 節修訂 生效日 期起, 消 防局之 資歷積 
'應通 用於所 有晉升 甄別試 ; 然而 , 從 本節修 訂生效 


R 人 


期起 , 以 後之晉 升少尉 甄別試 之資歷 積分應 分配如 


在消 防局服 職每年 爲可得 總分之 百分之 一作算 
:此 累積至 總分之 百分之 十二爲 ji: 。 


") 凡 消防局 人員皆 可以在 試用期 完畢後 , !_ 
求應 用其在 公務員 委員會 訂定的 晉升甄 別試申 請截止 
前所獲 得的敎 育性晉 升積分 。 

本節所 指的學 歷晉升 穑分, 應包括 與三藩 市消防 
服務有 關的學 院或大 學學分 。 至 於該等 學分對 各可晉 
升 之消防 局級別 之相關 性及遍 用數量 , 應初步 由一個 
消防 局長所 指派的 委員會 不時加 ja (訂定 。 這個 委員會 
應向 消防委 員會報 告其" 決 定結果 。 消防 委員會 在認爲 
妥 當的情 況下訂 定此種 學歷晉 升積分 , 再由公 務委員 
核准 。 這個 委員會 應有五 名成員 , 其組' 成標 準如下 : 

(1 )  規定上 述委員 會最少 有三名 成員爲 消防局 
受 薪成員 , 而 其職位 應屬消 防隊隊 長或更 高級別 , M 
三名 成員其 中至少 有兩人 爲三藩 市消防 局人零 ; 

(2)  規定 一名委 員會成 員擁有 高等敎 育學位 , 
並 在一認 可的大 學或學 院任正 式敎員 ; 

(5) 規定 委員會 有一名 成員爲 消 防局穿 制服滑 
防員 職工組 之成員 ' 並應 爲該組 織所提 名而經 局長所 
核准者 ; 

(j ) 學歷 晉升積 分應分 配如下 :  、 

晉升 助理局 長上下 級別者 : 

凡擁有 火暨科 技初級 科學學 位者可 獲總分 之百分 
之七 的積分 , 但規 定所修 之學院 或大學 學分的 大部分 
應和三 藩巿消 防服務 有關係 , , 應 修讀完 畢晉升 
該級別 所要求 的有關 消防服 務的所 有課程 。凡 以前在 
某 晉升甄 別試中 以這個 學位取 得積分 以獲取 任命者 , 
不能再 利用學 位取得 學歷晉 升積分 。 

凡不 以初學 科學學 位取得 積分者 , 可得總 分之百 
分之 五可以 根據修 讀完畢 的所有 關消防 服務的 學分作 
算 , 所晉 升級別 規定的 有關學 分內容 應如本 節所述 ° 

假 如投考 者未能 修讀 完畢所 晉升級 別與消 防 服務 
有 關的所 有學分 , 治防委 員會在 公務昌 委昌食 核准下 
, 應 不時根 據所修 a 完畢 的各個 有關消 防服務 的學分 
按比例 訂定學 歷積分 ' 所加積 分不能 á 過可得 總分的 

百分之 2  。  5  o 

晉升 至助理 局長者 : 


107 


iVf 提 案全文 


分之七 的積分 , ffl 應 包括以 下條件 : mm^ 
峯 障或大 學學分 部 分應與 消防服 ,  M 
本節 所述; i  C2) 粋老 者應彼 i 寶完攀 所有晉 .aa 

^~ ^所需 的有關 '一、 防服務 的學分 ° 

q 不 DI 科望 4~ ^卞學 十學 位取得 學歷積 分者, 

得總 ■ft 的百 分之五 可以根 據修讀 宗畢的 所有有 關消防 
jg^gj^^g^ 算 , _晉 升助理 局長規 定的有 關學分 , 

容 應如本 節所述 : 

~~ ¿ 如投 考者未 能修請 完暴晉 升助理 局長的 有關消 
防服 務所有 學分, 防委員 會在^ 務昌 委員會 核准下 

jj^^rr 定學 歷積分 , tin 瞎 4> 不能超 —调可 得總 分的百 

l£2 粋老 者在任 何晉幵 觀别試 ■ ^不 能獲 取超過 
i?Tjafü.A 少 g 分之 七的學 歷積分 。 ¿k^i:^15Í 


甑 別試中 PI 所锋 jgg 院成人 學有關 消防服 


得積分 以獲取 任命者 , ¿MMMMMMfMMñ  , 
i 孙请 A  ,        等 學分屬 於投^ 者所攻 讀學位 0^ 

程的一 部分。  i 
(《) g 木節 修訂牛 效日 期起, 木 節所述 的 1^ 


學 歷晉升 積分慮 遍用於 消防局 擧行的 一 切: Mihgjjj 
: , 在太節 倏訂牛 效日期 2i 、後擧 行的晉 升甄另 j 


*, 學 歷晉升 積分不 i« 用於以 下級別 或職位 .' -消 
M ; 消防官 ; 消 防隊長 ; 助 理局長 ; 火 ,預防 3 


安全 科少尉 ; 火 P 偵緝 科少尉 ; 及火 tg 預防 及公衆 
全滑 防官。 

(in) 本 節所述 之委員 會一經 組成後 , 應細 


訂工作 法條。 公務員 委員會 可就第 3  •  6  6  1 節;^ 


權力 執行本 節所規 定法則 

本節之 修訂生 效曰期 ―… 
循法律 規定在 加州民 政廳存 案後下 一月的 第一天 ° 


應 爲此修 訂條款 ((批 /| 


(上 接; (5  10  4 貝) 

A  B 提 案全文       ( 上接第 頁 ) C 提 案全文 


同時 , 本法 令將在 三藩市 縣一份 或幾份 中文報 
紙以 中文刊 登七次 , 並在三 藩市、 縣一 份銷路 較廣的 

西班牙 文報紙 以西班 牙文刊 登兩次 。 本 法令的 西班牙 
文和 中文本 將張貼 在市政 廳二三 五號室 市參議 倉的書 

記辦 事處。 

一九七 七年八 月一日 經三藩 市市參 議會第 二次投 


贊成者 : 市 参議員 Éarbagelate,  Feinstein,  Gon- 
zales, Kopp,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d- 

席者 : 市 參議員 Francois,  iMendelsohn,  Molinari. 

一九七 七年八 月八日 經三藩 市市參 議會第 二次投 


三藩 市市參 議會經 於一九 七七年 七月廿 五日通 

贊成者 : 市 參議員 üarbagelata,  Francois,  Kc 
Mendelsohn,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k 
gen., 

反對者 : 市 參議員   Feinstein,  Molinari. 
缺席者 : 市 參議員 Gonzales. 

,  上述決 議經由 三藩市 、 縣市^ 議 會通過 , 特此 
明。 


贊成者 : 市參 議員— Barbagelata,  Francois,  Gon- 
zales, 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 
ingen 

缺席者 : 市參議 員.] Feinstein,  Mendelsohn,  Támaras. 

上述法 令終獲 三藩市 、 縣 市參議 會通過 , 特 此證明 。 
G.  H.  BOREMAN. 書記 GEÓRGfi  R".  MOSCONE 市長 

一九七 七年八 月十六 日批准 


G.  H.  BOREMAN. 
GEORGE  R.  MOSCONE. 市長 

一九 七七年 八月四 日批准 


108 


請細 麵織案 


請 $l#«á» 席票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F 午八 時開放 


109 


聘 雙重語 言人員 

土月 A 日在 選舉站 協助選 

薪酬 三十二 元五毛 或以上 
請卽 向市政 廳一五 五號室 申 請 


13  0 


'PLICATION  FOR  ABSENT  VOTER'S  BALLOT 

UCACION  PARA  PAPELETA  DE  VOTANTE  AUSENTE 

í 選票 申請表 

IE:_ 


PRINTED  NAME   ;-— …… 匸…. 。       ^  c\nn 

•reby  apply  for  an  Absent  Voter's  Ballot  for  the  election     NOVeiODer    tí  ,    丄 y  /  / 
xpect  to  be  absent  from  my  election  precinct  on  the  day  of  election  or  unable  to  vote  therein  by  reason  ol 
leal  disability  or  other  reason  provided  by  law. 

/a  presente  solicito  una  Papeleta  de  Votante  Ausente  para  la  elécdón  señalada  en  •/  fado  nveno  de 

%Z%8tar  ausente  de  mi  precinto  electoral «"  el  día  de  la  elección  o  no  poder  votar  altl  por  Incapacidtd 
售 (/  otra  razón  prevista  por  la  ley. 

講寄一 份缺席 選票耠 本人》 以參 加此表 格後面 所列之 選舉。 
、在選 * 之 日 , 因 故缺席 , 不能親 自參 加投票 , 此 乃依法 所容者 。 


CON  LETRAS  DE  IMi 


PREN 


TA 


FOR  REGISTRAR'S  USE  ONLY 
SOLAMENTE  PARA  USODEL  fiBQISTRAR 

選 民註册 官之用 


Pol.  Affll- 
Ballot  No._ 


Ballot  MaM  一 


Ballot  Rtturrwd. 
Alt.  Ftocord  


Inapoctor't  Nolle*. 


LOT  TO  BE  MAILED  TO  ME  AT: 


ENVtEME  LA  PAPELETA  A: 


誠舰 票辦本 人下址 : 


Zip  Code  ― 
Ana  postat 

郵 1^. 號碼 


Registered  San  Francisco  Address  of  Applicant 
Uneclon  del  «o//c'M"M  ngt9tma%    San  f/inc/tco 


Dh 


mmP'  APPLICANT  iN  FULU 


申 IS 人在 金山登 ¿ESíJi 之住 il: 


'PLETA  DEL  SOLICITANTE 
申講 人簽名 

Icatlon  must  be  received  In  (he  office  of  the  Registrar  ol  Voters  no  later  thanihe  seventh  day  preceding  the  day  of  elactlon. 
tllcllud  date  rtcibirs»  en  la  oficina  M  Registrar  ol  Volara  no  dtapuis  del  stptlmo  dfa  antes  de  la  titcciún. 

1 表必 須在選 * 月七 5^ 前 «sias 民 註册官 。 


121  G  I  prefer  «Uclion  motaríais  in  Cnglirii 


□ 

□ 我欲索 取中: 舉 2f 料 


•iponoi 


nui  nnilCDEUun  iniakini^;       |,,w  l^jw, 一_  .,.  _  ,       、  m,,-, 

—re  and  registration  verified  as  correct. 

MAIL  TO:    REGISTRAR  OF  VOTERS  OFFICE 
ENVIAR  hi    ABSENT  VOTINO  SECTION 
郵 寄至: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CAL  84102 

Deputy  Registrar  ol  Voters 

這個 申請表 必須在 
十一 8 —日 前寄同 

, 備  圍 


111 


THOMAS  P.  KEARNEY 
REGISTRAR  OF  VOTERS 
155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CA  94102 


3 


558-3417 


BULK  RA' 
U.S.  POST/ 

p  A I  a 

San  Francii 

Calif. 
Permit  No.) 


Third  CI 


POSTMASTER:  IF  UNDELIVERABLE  AS  ADDRESSED 
DO  NOT  TRANSFER  OR  FORWARD. 


MAILING 


LOCATIOIV  OF  YO'UR 
POLLING  PLACE  ? 


你投 ;,?! 的地方 


SAN  FRANCISCO,  CALIFORNÍA  941 


缺 席選菓 申講表 刊在第 一  一一頁 


It 


此手 册所刊 赦各 ÍJ¿:^ 之分析 , 足 山三鱔 

巿選 票簡化 委貝會 編寫。 該委" 會是一  [13 市 

長反市 參議會 听委任 之期黨 派. 織 , 成員有 

•  Charlotte  Berk,  Jerry  Burns,  Bruce  Kennedy. 
George  Osterkamp  and  Myrna  Tsukamoto. 

封 面設計 : Rom 


選辜 的意、 

由選民 投票決 定市政 府應由 誰« 及如 何掌政 o 你的 選票和 任何入 的選票 , 重要 

本 手册將 有助於 你去理 解選擧 的意義 。 


此次 選擧將 採用新 式投票 系 統 
^(§細|負 刊 在第四 頁的投 票指示 ' 


選 擧說明   4 

選 擧樣本 ...,.'   8-10 

i&m    11 

名 詞解釋 …… '   5 

選 民權利 =  '   6-7 

缺席選 票申請 (附表 ) ' • J}^ 
你 的選擧 站地點    

第四市 參議! S 候選人 

Ray  Broshears   12 

Milton  Chee  ,   12 

Marjory  Crump  ,   13 

Paul  F.  Denning  、  .  13 

Melvin  Haynes    14 

Ella  Hill  Hutch  ;...:........  14 

Barry  King   15 

Jack  Pettway    15 

Zakariah  H.  Shabazz    16 

Arnold  G.  Townsend   ".   16 

Eddie  C.  Welbon  ••   17 

市律師 候選人 

George  Agnost  ■.   18. 

GilGraham   18 

Jim  Reilly   19 

r     „  市司庫 候選人 

Kay  Pachtner  -,,  20 

Thomas  C.  Scanlon  '.   20.. 


如有 1^ 之處 , 乃 屬無意 ; 選民 手册及 ^ 樣本應 以英文 版本爲 正本。 

2 


@  錄(釦 

選 票提案 

A- 公園灌 ÜE 公債  23 

B- 消防 局公偵   29 

C- 機場稅 收公債  32 

D— 機場 稅收公 僮程序  40 

E— 市長 的職責   .43 

F  — 市 i "席行 政官 的任期  •  46 

G— 削 減預箨   49 

H- 牙 科保健 計釗:  51 

I  ― 增加 退休金   •  ■  54 

J  ― 申敏 傷殘補 助聽! ^宫  56 

K— 市參議 員的行 政助埕  62 

T  64 

L  一 市首 席行政 官的行 政助理 

M— 消防局 的升職 颈別試 ••• -  67 

N  — 工 務合約  '1 

0— 累 進支付  74 

P  ― 官 方廣吿   77 

Q— 電 工薪酬 的要求  80 

R —水 嘲 工 人薪酬 的要求  83 

S —金 屬板工 人薪酬 的要求  85 

(T) 本 提案已 IE 式 撤消 

U  — 政 策聲明 : 國際 旅店;  87 

V —政策 聲明: 弗萊 沙克格 游泳池   .....93 

W—. 政 策聲明 : 淸除 廣告牌  97 


如有誤 譯之處 , 乃屬 無意; 選 民手册 及選票 樣本應 以英文 版本爲 正本。 

3 


投票程 


STEP  1 

每次限 用一張 選票。 把整 張選: 
票 放進投 票機左 方格內 , 選票 

應在 透明膠 面之下 o 


STEP  2 

移 動桿臂 , 使其 紅點對 正所要 
投 選之麟 人或提 案幼角 , 

然後用 力壓下 y 打 一小孔 , 重 

覆 Jim 序 , 直至 選足應 選之候 
選人及 g 時爲止 。 


STEP  3 

把選 票反轉 1 依 上述程 序繼續 

投票 。 其他選 票亦依 Jim 序進 

行 o 如你所 1!^ 之人 , 其姓名 
不在 選票上 y 你 可以在 選票上 
之空位 寫下宾 "但 你必須 

在所寫 之#^& 右角打 一小孔 o 

如所打 之小孔 有差錯 , 或不 '» 
撕 破選票 , 應 票交回 
監票員 , 另取一 套選票 。 


STEP  4 

投票完 畢之後 , 把投票 機上捍 
臂 移至頂 上位置 y 把選 票放進 
信封 內放給 監票員 。 

CHINESE  NO.  -  1 


4 


'名詞 的解釋 


以 下是一 些名詞 的解釋 : • 
選票 …" 列 有後選 入名單 及各項 提案。 

缺 席選票 在選 擧之日 , 如 你外往 7 或因 
身 體殘缺 而不能 到選擧 站投票 ' 你可 以索取 
並: W —份特 別選票 7 這種選 票叫做 缺席選 
票 。 你可 以在市 政府的 選民註 册官的 辦事處 
索取 。 請 參閲第 "I 頁 ° 

選擧站 卽你 投票的 地方。 

市縣章 修正案 市憲 章是市 政府的 基本法 
律。 修正市 憲章卽 修改其 一項基 本法律 。必 
須 經選民 投票才 能修改 市憲章 ° 如未 經選民 
再 次投票 7 不 t 镇改市 憲章。 

攝 …一 任何公 民如果 認爲某 一選民 的住址 

與他在 註册表 格上所 壤寫的 不相符 , 有權要 
求 選擧站 的監選 員提出 質疑。 


提案 …… 卽除候 選人外 y 選民 投票公 決的其 
他方案 o 如果 是有關 市政府 的提案 , 將附有 

一字母 7 如" A' 提系" 

• 政 策聲明 政策聲 明是提 出問題 :你對 

某一 意見同 意與否 ? 力 P" 果大多 民 通過一 
項政 策聲明 , 市. 參議會 必須執 f? 道項 !»。 

公債 如果巿 政府需 it 支 付某項 工程如 
機場 ; 渠道 或學校 等等, 以#^"'<2^* 借款, 
日 後本 息淸還 ° 有 兩類不 同 的公債 。 

普通義 務公債 償 還重類 公債的 款項來 
自地 產稅。 債必 » 三分之 

多數選 民投票 通過才 准發行 。 

稅 收公債 類公債 的款項 7 來自 
新設 備本身 ( 如 機場之 收入或 使用用 水系統 
) 。 所有 稅收公 債據經 多塑民 投票還 

才 it 發行" .  , 


I 民 的權利 


問 : 誰 雄選擧 ? 

答 : 凡在 胃之日 年滿十 八歲者 ; 
凡 é 美公民 7 並雜三 藩市灘 之前住 
足 二十九 日者 ( 卽使你 、在 二十九 日之內 
遷 居別地 7 你仍 可以" 缺席 選票" 參加 
選擧。 本 手册內 ((第 11 頃)) 附有 申請表 

, 如你^^  , 可 撥電話 5、5  8—341  7)。 
問: 灘手續 如何? 

答 : 先簽 名註册 o 你 隨時可 以註册 。 但必須 
在選擧 之前二 十八 日以上 , 才能 參加建 
£ 選擧。 若宜 人幫助 , W 撥電話 55  8— 
3  4 1  7 查詢。 你簽名 註册時 , 他 們會問 
你: 

* 你 的姓名 
❖ 你的出 生地點 
❖ 你的概 
問: 我是 否應屬 於某一 政黨? 

答 : 除 非你自 己願意 7 否則 7 如果你 不想說 
明 你屬任 黨 , 你可以說你^J1" 獨立 
的" 或" 我不 願說出 來"。 

問 :' 如果 我簽名 註册時 7 不說 明我所 屬的政 
黨 , 我 仍然可 以參加 g 選擧嗎 ? 

答 : 可以的 。 但在 初選時 , 你唯一 不 可以選 

mm  y 是 某一政 黨所推 選的候 選入。 例 

如 : 在 初選時 7 你 要註册 爲民主 黨入才 
可以 ^ 民主 黨的 候選入 ° 初選 是在雙 
數年份 的六月 擧行。 
問 : 如果 我選擇 某政黨 , 以後 可以改 變嗎? 
答 : 可以的 6 但必須 重新簽 名註册 P 


問 


問 : 我 簽名註 册之後 , 仍要重 新做過 ? 
答: 要的。 嫌: 

❖ 你已 遷居; 

一  * 改名觀 ;或者  - 

❖ 你沒有 參加. h —次: ^( 七 一次大 
選 是在一 九七六 年十一 月二日 ) o 
問 : 如果 我曾被 判有罪 , 能否 簽名註 册參加 
選擧? 

答 : 可以的 , 如 果你已 經服刑 期滿並 獲假釋 

o 

問 : m-'Jmm  , 選 民選翁 i; 些^ 人 ? 

答 : 所有選 ^ 選出一 名巿 參議員 y —名市 

律師 , —名 司庫 。 
問: 三藩 市有多 少個選 É? 
答 : 三藩 巿共有 十一個 市參— M 區。 

問: 在那裡 ' 
答 : 你的 選擧站 將印在 你的姓 名和地 址旁邊 

7 連 同此" 選 民手册 " 一併 寄給你 ° 
問 : 我到 了選擧 站之後 , 如果 不明白 選擧手 

續 ,. 會 有人幫 助我嗎 ? 
答: 有的。 選擧 站的入 員會幫 助你。 如果他 

們不能 幫助你 , 可撥輝 é  558-6161 
詢問。 

髓 雜選擧 ? 

這一 次特別 選擧的 日 期是一 九七 七年力 

月八日 星期二  ° 選 擧站開 te 間是該 日 

i 午七時 至下午 A^«* 
問 : 如 果我的 選擧站 到時沒 有開放 ? 
答: 請 撥電話 558— P161° 


選民 的權利 


問: 如 果我已 在選票 七冩過 , 仍可以 拿進選 

擧室 投票麼 ? 
答 : 可以的 。 

問 : 如果我 不會操 用投票 機怎辦 ? 

答: 通知 選擧站 的人員 , 他 們會幫 助你的 。 

: 選擧站 的人員 有權考 問我嗎 ? 
答 : 不可以 。 

問 : 在 選擧之 日 7 我 可以離 職參加 選擧麼 ? 
答 : 可以的 。 但 你必須 最遲要 在一九 七七年 

十一' 月 19  H 星期五 通知你 的僱主 你要離 
職參 加選擧 。 你的僱 主必須 在你當 日 工 
作開 始時或 下班前 給你至 少兩小 時的時 
間。 

問 : 如果 我知道 在選擧 之日我 將離開 三藩市 
, 我仍可 以參加 選擧嗎 ? 

答 : 可以的 。 你 可以提 早選擧 , 手 續如下 : 
* 到市 政府的 m 註册 官辦事 處投票 

* 或壤 具此" 選民 手册" ((第 111 頁》 
所附 加的" 缺席 選票" 申請 表寄至 
選民 註册官 辦事處 。 


問 : 如 果我沒 有申請 表怎辦 ? 

答 : 可寫 信或明 信片寄 到選民 註册官 辦事處 

索取 ° 地址是 : Registrar  of  Voters 
City  Hall,  San  Francisco  9kl02 

問 : 在 信上應 寫些什 麼才能 索取" 缺 席選票 
"? 

答: 你在 信上應 說明: 

* 你要提 #• ^票; 

* 你 註册選 擧時的 住址; 

* 選票應 寄到什 麵址; 

在信上 簽名7 並在名 下用正 楷書寫 

你的 名字。 

問 : 應在 什麼時 巴" 缺席 選票" 寄 回選民 

註册 官歸處 ? 
1^  : 隨時可 以把" 缺席 選票" 寄回選 民註册 
官 辦事處 7 但必 須在一 九七七 年土月 八 
日 選擧日 下午 八時之 前寄到 。 
問 : 如果在 選擧之 日 我有 病怎辦 ? 
答: 請 撥電話 5  5  8—61  61 詢問 詳情。 ' 

如: 選擧仍 有疑問 , 請撥電 話給選 
民 註册官 : 5  5  8—3  4 1  7 或 5  5  8—306  1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7 


第一面 


4-/6 


上 


卡 A 


A 


官 方選票 
:藩 市縣地 方普選 

一九 七七年 十一月 八 日 星期二 


iI2尸i¿íi^票^根)^1•山i:Mí'¿.成í'l 
柳 下交給 íi^ 民 


N 


o 


1977 


I 市 參議員 


請選一 名 


RAY  BROSHEARS 

顧問 / 組織者 . 

+ 

MILTON  CHEE 

íitfc# 主義 工作者 

+ 

MARJORY  CRUMP 

腐問 

+ 

PAUL  F.  DENNING 

會計行 政主任 / 公^^ fpíc 主任 

MELVIN  HAYNES 

赏 習主任 

+ 

ELLA  hÍLL  hutch 

湾匾 快速車 眾事哲 副主席 

+ 

BARRY  KING 

房居: 家 

+ 

JACK  PETTWAY 

- 商 業顧問 

+ 

ZAKARIAH  H.  SHAMZZ 

二級 校園管 制助理 / 人權 活動家 

1     ARNOLD  G.  TOWNSEND 

■  社 區繊者  ' 

+ 

EDDIE  C.  WELBON 

牧師 

+ 

+ 

1 市 ,          請選一 名 

GEORGE  AGNOST 

1        市 主 胃師 ? 市 律師辦 處 

+ 

JIM  REILLY 

律師 

+ 

1     GIL  GRAHAM  • 

1        公共 利益鶴 

+ 

1 市司庫  -跑 選一名 

1     THOMAS  C.  SCANLON 
1  現任 

+ 

1     KAY  PACHTNER 
1         M 者嫌棘 

+ 

1  RpgJ 

C38111 


請在兩 面投票 


A 


第二面 


我 已投票 -一 你呢 


提交選 民公決 之提案 


一九 七七年 公園部 ^ 善灌; 
H 系統 公債。 提供九 百二十 七萬元 公債, 

A 用作 改善三 藩市、 縣康樂 與公園 部的灌 

漑系統 。  . 


一九 七七年 改善消 防系統 公債。 提 

I  D 供 六百萬 元公債 , 用作改 善三藩 市消防 

I   局的消 防設備 7 包 括購置 新的消 防船。 


赏成  + 


反對  + 


贊成  + 


反對  + 


機 場稅收 。 三藩市 、 委 
員會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 收公債 法丄應 

5g 行税 收公債 , 本金總 m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舆建 、 改善和 發展三 藩巿國 

Q 際機場 的設備 ,包 娜建" "《工 業藤 
調理廠 , 機 場擴建 、改建 和装修 , 行李 
装 卸設備 , 候機室 , 停 a»P  , 行人 » 
設備 y 停 車設備 , 和 M 費 , i>J^ 
其他 項目' 和三藩 市國際 

和 


贊成  + 


反對  + 


Síf 税收 , 應 否須經 市參^ 
g 批淮 , 並規 定市參 議會決 定該項 tity 所 
得歲 入足雌 還^ 本息? 


贊成 + 


励 + 


C38102  請在兩 面投票 


A 


8 


—回 


A 


官 方選票 
:藩 市縣地 方普選 

—九七 七年十 一月八 R 星期二 


撕下 '民 


N? 


1977 


;四選 líí  mm~^ 

RAY  BROSHEARS 

MILTON  CHEE  , 

社 主 Jn: 作者 

MARJORY  CRUMP 

+ 

PAUL  F.  DENNING 

Í 政主仃 :/:^ 共 政主 fT: 

MELVIN  HAYNES 

W??:UÍT: 

ELLA  HILL  HUTCH 

wiAá.tfe*'i':."fí'^írtíiiij-:f,Y, 

BARRY  KING 

+ 

JACK  PETTWAY 

ZAKARIAH  H.  SHABAZZ 

― -. 級校 Í4|1*U¡Í 助 SI' 人柳 i^ííijj '來 

+ 

ARNOLD  G.  TOWNSEND 

+ 

EDDIE  C.  WELBON 

牧師 

+ 

.di 飾  継一名 

JIM  REILLV 

fl'íTili 

+ 

GIL  GRAHAM 

公共利 化師 

+ 

GEORGE AGNOST 

小— 丄' íil^l, , 小' íl'íliliíTlífe^ 

+ 

+ 

市司 fttr                                    ^m- 名 

KAY  PACHTNER 

THOMAS  r.  SCANLON 

現仟 

反 轉此卡 
繼 續投選 

C38113 


請在兩 面投票 


A 


我已 投票- 一你呢 


提交選 民公決 之提案 


市 縣提案 


A 


一九七 七年] 公 園部改 善灌慨 
系 統公債 。 提供 九百二 十七萬 元公債 ' 
用 作改善 三藩市 、 縣 g 與公園 部的灌 
漑 系統。  、 


一 九七七 年改善 消防系 統公債 。 提 

R 供 六百萬 元公债 , 用作改 善三藩 市消防 

局的消 防設備 , 包括購 置新的 消防船 。 


if 成 


赞成 


機場稅 收公債 。 三藩市 、 縣機 4 
員會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nnm^m  , 本金總 m 千萬 5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三藩 'ñ, - 

C 際機場 的設備 ,包 »建1工 業) 
調理廠 , 機 場搪建 、 改建 和裝修 , 行李 • 

裝 卸設備 , 候機室 , 停機坪 , 行人 i 

設備 , 停 車設備 , 和^ 費 , J 
其 他項目 和三 藩市國 際機場 所需的 <t 

和? 


反對  + 


^稅收 í>«  , 應 Sí 貝經 市參^ 

Q 批准 , afem 定市參 議會決 ^項 tmu 所 
得歲入 足纖還 本息? 


ft 成 


C38102 


請在兩 面投票 


9 


第一面 


上 


卡 B 


B 


官 方選票 
; 市縣地 方普選 

二 九七七 年十一 月八日 星期二 

'  操下 í¿#rí£iü 民 


N? 


1977 


提交選 民公決 之提案 


-     應否明 確要求 市長把 他的全 部時間 
t 和精力 、 竭 盡職責 ? 

贤成 
赌 

+ 

r       市首 iSfíKW 的最長 任期應 否限爲 
I"  "h 年 7 

+ 

urn 

+、 

應否 授權市 長和市 參議會 , 削減市 
Q  、縣 各部 門申領 的工人 補助金 7 而無須 
特 別說明 其理由 因削減 所招致 的影響 ? 

贊成 

+ 

市 、縣 , 統 一校區 y 社區學 院區應 
U  M 忖 工人: mí^W 劃 的胃費 , 毎 
H 個工人 的保健 費相等 於加; H'IA  口最胃 
的十個 縣份推 行這個 計劃的 平均數 ? 

賊 

+ 

1          在一 九七七 年七月 一 日 前返 休的男 
1 性 公務員 ? 他 TO 返休金 應!^ 照一九 
I 七八 年一月 一 日 生 效的壽 命率表 計算相 
麵加? 

If 成 

+ 

反對 

+ 

申領傷 殘休假 , 傷殘 返休或 身亡撫 

1 J 恤金者 , á 否由獨 立的聽 詢官聽 ? 

霞 

+ 

應否授 權市參 議會的 毎個市 參議員 

K  7 委任他 的行 政助理 7 協助 他或她 

工作? . 


■  應否 授權市 首席行 ®rs ,  sítífi 的 
徹助理 , 協助 虹作 ? 


消防 局的升 職程序 , 應 否改變 ' 以 
M 便減 , 增加教 育性和 職業性 
課程 的粉? 


C38201 


請在兩 面投票 


赏成 

-h 

+ 

+ 

+ 

B 


第二面 


-、 


我 已投票 一一  ^BB  ? 


應否授 權市參 議會把 ffl^ 限額^ 

M 千元 ( $5'000) 增至 一萬雜 10,000 

N  ) , 以便工 務計劃 可由巿 、 縣各 都門處 
理? 


應否授 權市訂 約官, 以决 定市、 縣 
Ü 合約 時,; Ml 增加累 進付款 數額? 


市 、 縣 的官方 * & , 應否在 任何毎 
P 週出版 三天或 三天以 上的、 毎週銷 te 

五萬份 或五萬 份以上 的報紙 刊登? 


國際電 XX 會 第六分 會代表 工人最 

Q 後一 次提出 的工人 補助金 率表, 應否予 
以 批准? 


水麵 合工會 第三十 八分會 tt^ 工 
P 人最後 一次提 出的工 人補助 金率表 ,應 


否予 以批准 ? 


國!^ 屬板 XA 工會第 四 ^ 
S 代表 工人最 後一次 提出的 工入補 助金率 
表, 應 否予以 批准? 


it 成 


反對 


賊 


反對 


¡S¿Í1 


»成 


巧成 


bcíí 


賊 


TlE^ 撤消 


政策 聲明: 

三藩市 、 縣應 否瞎置 國 際旅店 , 把 
U 宅修葺 符合民 居標準 , 然 後移交 民居局 
作 爲廉租 住屋? 


V 


政策翻 :  ―, 
三藩市 、 縣應 否恢復 、 重修 弗萊沙 

克 格泳場 ^Flelshhacker   Pool      ) 及其 

設備 , 使; é 能再 度公用 ?  


®rm 聲明 : 

市參 議會應 否制定 S#  , 使 那些與 

U/ 若 干地區 無關的 廣吿牌 , 待廣吿 公司在 
一定 期間內 得回其 所値後 , 卽逐 漸予以 
淸除?  ,  


H 成 


反對 


成 


ti 對 


»成 


+ 


+ 


C38202 


請在兩 面投票 


B 


10 


'個 巿參議 區隱; 


Í1- 


巿 參議員 候選人 


第 四選區 


姓名 :.    Ray  Broshears. 

地址 : No.  990  Geary  Street,  Franciscot 

職業: 社會工 作者, 牧師 

本人 競選上 述公職 之資格 如下: ' 

本人 在目前 旳第四 選區已 居住了 十二年 
, 毫 無間斷 旳在本 區任事 》 爲 本區居 民服務 
» 就 本人封 本區問 題旳深 見廣聞 》 我 認爲本 
區 居民再 不能推 選一位 比我更 有認識 、 更誠 
摯 旳人選 。 我爲 全市巿 民爭取 平等攀 利旳工 
作 , 與^_ 爲年老 、 傷殘 人士反 租客和 同性戀 
人士 而參加 的社區 工作、 遊說 、示威 等都令 
我 非常關 注他人 的需要 。 我立 意爲他 們服務 
; 幷在 未有獲 得社區 一般意 見之前 , 不作重 
要 旳決議 。我呼 籲選民 '推 選一位 「非 政客」 
旳 人選。 

選票 名稱: 輔 導員, 組織者 

, 候選 人簽名 :  , 

Jerry  S.  Barron,  1243*  Pine  No.  3*,  Hairstylist  |||' 
Donald  E.  Black,  747  Ellis  St.  No.  15,  Retired  ■ 
Michael  F.  Brown,  1243  Pine  St.  No.  3,  Cook  嘛 
Jane  A  Burke,  72  Waller  St.,  Office  Manager  m:mmm. 
William  F.  Carter  III,  1030  Post  Street  No.  311,  janitor  m 
Raymond  Diehl,  1432  Pine  St"  Bartender  « 
Peter  Charles  Diliberto,  861  Post  St.,  Student 學生 
Carl  T.  Drew,  1020  Post  St.,  Chef  翁 
Kevin  Everson,  990  Geary  St.,  Student  學生 
Robert  J.  Goodrich,  965  Geary  St.,  Television  Sales 電視雌 
Lloyd  E.  Halvorson,  1030  Fra.iklin  St.,  Petroleum  Reñnery 


:工人 


LeonCrHampton,  1020  Post  St.  No.  601,  Bartender     If 蔽餅員 
Roy  R.  Harnetiaut,  1899  California  No.  7,  Restaurant  « 館老 M 
Manager 

R:  G.  Lucio,  1432  Pine  St.,  Bartender  洒榕 

Narbert  W.  Nichols,  641  O'Parrell  St"  Retired  ^休 

Stephen  M.  Meyers,  845  OTarrell,  Student  學生 

Ralph  W.  Roel,  1609  Franklin  St"  Hotel  Manager  酒店難 

Terry  Tibbett,  1075  Post  St.,  Personal  Aide  -  Student 私人 助理— 學生 

Hallock  Wagner,  350  Turk  St.,  Shipping-traffic  expediter  «運 交通 調動員 

James  T.  Ward,  1092  Post  St"  Tavern  Owner  (Partner) 雜老聞 (股東 ) 

12 


姓名 : Milton  Chee. 

地址 : No.  2735  Sutter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社 會主義 工作者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本人 爲三藩 市公共 車司機 , 是工 會活. 
會員 。今天 '問 題旳起 源在於 政府爲 了大商 
而實 行旳削 減政策 。 我們需 要更多 iiii 不是 
少旳資 金和計 劃以解 决就業 、 房屋 、 學校: 
醫療保 健不敫 妁問題 。 我們應 支持和 維護, 
校種 族分隔 、積 極反 歧視行 動&罷 工權利 
我們 應反對 白琪案 之裁決 、 封 墮胎旳 約束; 
美國 在南非 旳投資 。 實 行這樣 旳措施 , 我 1 
需要 向大商 號課稅 、 反 對他們 民主黨 共和; 
兩 個政黨 。 我們需 要一個 勞工黨 。 
- 選 票名稱 : 社 會主義 工作者 
候選 人簽名 : 


名 


Aaron  Allensworth,  1130  Scott  St,  Student 
Michael  S.  Abbott,  527  Broderick,  Construction 
Charlotte  Ankton,  2567  Sutter  St"  House  hiother 


學生 


x^iiaxiuLvc  AutiLun,  ¿avt  ouizer  az.,  tiouse  motner  宿舍 
Victoria  Lynn  Bracy,  330A  Háiffht  Street,  Student 學生 
Barbara  Carthen,  1086  Golden  Gate,  Housewife  主雄 
Charles  Dargis,  1400  McAllister.  Messenger 
Israel  Davis,  875  Page  St.,  Retired 
Nancy  Geiie  Elnor,  1855  Golden  Gate,  Librarian 
Bernice  L.  Evans,  1250  Eddy  St.,  Housewife 
Mildred  Evans,  20  Friendship,  St 


 ,  Student 

Alice  Mae  Jamison,  301 A  Buchanan  St.,  Homemaker 
Margaret  D.  Landry,  1865  Eddy,  Homemaker 
Clarence  Lipscomb,  Jr.,  1250  Eddy  St.,  Janitor  ^-^ -, 

Glénda  McCarthy,  1841  Divisadero,  Student  Secretary Sf^  ' 
KiTsten  Murati,  1855  Golden  Gate,  Student  1*P 


ft 管 3  Mi 

;M 
íeLe 
il 

IS 館 Í  iLai 
irie: 

.棘 5& 


lumen  Murati,  1855  Golden  Gate,  Student  * 生 

Michael  B.  Music,  320  Turk  St.,  Receptionist-Counselor®* 
Débra  K.  Porter,  1347  Pierce 'St.,  Student  9é 


Richard  L.  Reaves,  2735  Sutter  St,  Airport  Worker  場」 
John  W.  Reed,  1453  Broderick  St.,  Bus  Operator  巴士 
J<^.Votava,2735  Sutter  St.,  Bookkeeper 


簿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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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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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f 
10, 


市 參議員 候選人 


第 四選區 


注名 : Marjory  Crump, 

也址 : No.  15A  Banneker  Way,  San  Francisco. 

;载業 : 市立大 學學生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本人在 西增區 參與志 te! 貞性 工作巳 有五年 
曾 任解放 社董事 會董事 、西 增區酗 酒問題 
心董事 、西增 區計劃 地區委 員會委 員及全 
ijí 酗酒顧 問董事 會成員 。 . 

本人 庄輔導 及按階 段解决 酗酒者 與其家 
|| 差等 問題方 面有特 別專長 。 我 受過全 國酗酒 
3  i| 事會有 關吸毒 酗酒問 題庄提 供資料 和援助 
卜 紹方面 旳訓練 , 亦庄 西增社 區援助 計劃及 
üjg 文森特 • 保 羅會受 過訓練 ; 在三藩 市州立 
C 學攻 讀一年 , 現在巿 立大學 虚續苐 二年修 
f  ° 

選票 名稱: 輔導員 

候選 人簽名 

者: 


收 ÁtH 


kanna  Áuzenne,  7  Banneker  Way,  PBX  Operator 
:t  M.  Cage,  5  Banneker  Way,  Nursing  Asst. 
.ette  Carnegie,  5  Banneker  Way,  Cashier 
y  J.  Daigle,  1125  Webster  St.,  Retired  已返休 
Belle  Davis,  532  Waller  St.,  Homemaker  -m 
'ys  P.  Johns,  1741  Ellis  St.,  Homemaker  細 
ithy  Kimble,  18  Banneker  Way,  Housewife  細 
lie  Lee  Kirtman,  6-A  Banneker  Way,  Secretary  赠 
R.  Lane,  1666  Golden  Gate  Ave.,  Self-Employed 自《者 
"lijes  Lane^  1666  Golden  Gate  Ave.,  Self-Employed      肖 俯 者 
" lert  Lee  Lewis,  1135  McAllister  St.,  Bus  Driver      邑 士司概 
joríe  Lockhart,  1540  Broderick  St.,  Packing  House 包裝 
orker 

itol  Page,  14  Banneker  Way,  Telephone  Operator  «s 繊生 
'ijjyn  Pride,  5  Banneker  Way,  Housewife  ^ 
y^ette  Rosson,  821  Baker  St.,  Secretary  *^ 
*^jL  Russell,  19  Banneker  Way,  Security  Officer 雜 
'mizo  Stevens.  1429  Fulton  St.,  Retired  gf 休 

Tokes,  7  Banneker  Way,  Custodian  雑投 
mph  Walton,  1120  Fell  St.,  Retired  p 滅 

art  D.  White,  10  Banneker  Way,  Teacher  m 


姓名 : Paul  F.  Denning. 

地址 : No.  2094  Bush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投資公 司副; &t 裁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本人 具有相 當資歷 能夠有 魄力' 地 勝任市 

參議 員職位 : 本人持 有公共 管理碩 士學位 , 
幷爲 開拓者 三藩市 經紀行 副總裁 。 

本 人有關 巿政营 M 之背景 S 括 : 巿府財 
政預 算分析 員經濟 發展^ 勞 工關係 。 本人曾 

參 與有關 每洛英 服毒者 旳工作 凡一年 , 認識 
到市井 旳問題 , 也認識 到本區 需要更 多警察 
予 以保安 。 我 積極支 持人人 旳民權 與人權 , 
並保 證在各 工作階 層進行 反歧視 。 我 們旳街 
坊 問題只 有庄你 們旳意 見獲得 一位勤 懇工作 
、 學識豐 富旳巿 參議員 聽取採 納才能 得到解 
決 , 而本 人就是 這樣旳 人選。 

選 票名稱 : 會計 行政員 , 公 共管埋 


JÍ 助者; 


Randolph  W.  Osborne,  1220  Ellis  St.  Apt.  No.  10,  Funeral 

Director  mm 
Margaret  A.  Denning,  2094  Bush  -— 
Dr.  Lloyd  V.  Dickey,  1845  Fillmore  St.,  Dentist 牙》 
Theodore  R.  Knowles,  1400  Geary  Blvd.,  Retired 三》市- 會退休 成》 
(Commissioner  of  Aping,  City  &  County  of  San  Francisco) 

-- --'    !  St" ' 

5 

irglnia  Herrera,  i:¿aiA  lurR  St.,  House' 
Peter  B.  Middendorf,  2018  Bush  St.,  Real  Estate 


Philip  L.  Strauss,  813  Grove  St.,  Attorney  at  Law 
Cliff  (Tip)  Hillan,  2213  Sutter  St.,  Neighborhood  Organizer  mm^ 
Virginia  Herrera,  1231 A  Turk  St..  Housewife  主 


Ben  Cohen,  2(  

George  E.  L.  Stewart,  1737  Webster  St,  Property 
Management 

Mary  E.  Smyth.  2475  Pine  St,  Secretary /Parish  Coordinator 


Jeai 

Chauncey  Gilmore.  1310  Turk  St 
Helen  Tavemetti,2104  Bush  St. 


acardo  J.  Aitaro  n,        weosier  ai..  Advertising  *^ 顳問 
Consultant 

Lee  R.  Smith,  1825  Webster  St.,  Retired  。撒 
Joyce  M.  Richards.  1655  Baker  St.,  Writer  作家 
Howard  C.  Thompson,  2365  Bush  St.,  Contrac wr  gjf 
Helen  M.  Erickson,  2366  Bush  St,  Retired 


13 


市 參議員 候選人 


姓名 : Melvi"  Haynes. 

地址 : No.  1717  Baker  Street,  Shn  Francisco. 

職業 : 實 習主任  ^ 

本人競 選上述 公臧之 資 格如下 : 

本人 在三藩 巿州立 大學修 讀完畢 , 獲政 
治 學學位 , 幷爲 海斯谷 社區協 會主席 , 接觸 
過第 四選區 面臨旳 最嚴重 問題。 我保 證爲停 
止 居民及 商號遷 離本市 旳情况 而効力 , 指出 
解决犯 罪問題 的方策 , 增 加工作 , 降 低課稅 
以 及爲年 老巿民 創設安 慰寧靜 旳環境 。 我將 
不懈地 執行一 切有關 三藩巿 、 縣與第 四選區 
的政策 及工作 , 務 求本巿 行政效 率提高 *, 封 
民 意反應 迅速。 

選票 名稱: 實 習主任 

候選 人簽名 : 

贊助者 : 

Verdia  L.  Adams,  530  Fell  St.,  Retired  已 退休 

Gerald  R.  Barrick,  1716  Baker  St.,  Attorney  m 
Edward  C.  Beigáy,  50VÁ  Grove  St,  Maintenance  Work 膽人 ^ 
Alvin  Dawson,  1910  Divisadero  St.,  City  Employee 市 貞 
Homoiselle  L.  Davis,  3009  California  St.,  Teacher  m 
Karl  J.  Durante,  2677  California  St.,  Salesman 
Lucille  Ealom,  2585  California  St  ― 
Cherryl  Edwards,  827  Fillmore  St"  Student 
Herman  Edwards,  2955  Pine  St.,  Retired 
Paul  Haynes,  1717  Baker  St.,  Student 
Francis  Hullaby,  860  McAllister,  Retired  If 休 
Anita  Hall,  1327  Lyon  St"  Housewife  W 
Henry  Hopkins,  1711  Baker  St.,  Teacher  ^ 
Carmen  Haynes,  1717  Baker  St.,  Payroll  Clerk 薪 
Edward  Jackson,  1280  Fulton  St.,  Muni  Driver  = 
Alida  Lauiant,  966  Oak  St.,  Housekeeper  /^架 
Lee  Latchison,  945  Hayes  St,  Housewife  If 
Yusuf  K.  Muhammad,  657  Fulton  St.,  Barber 雜 師 
Eleese  Simon,  501  Laguna  St"  Retired  已 退休 

Mary  A.  Sheppard,  701  Hayes  St.,  Housewife,  Retired  趨. 
Theresa  Sonnier,  3007A  California  St.,  Upholstery  Work 窒內 3 
Herbert  Ziesch,  501  >^  Grove  St.,  Community  VolunUier    社區 ^ 


推銷員 


學生 
已返休 


f 員 
公 


'公共 -率公 司司機 


姓名 : Ella  Hill  Hutch. 

地址 : No.  351  Scott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工 會辦公 室員工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本 人在三 藩巿巳 經住了 三十年 , 見到本 
巿 狀况漸 趨惡劣 , 有賴小 心計劃 R 熱誠 領導 

予 以挽救 。 本人! M 見街坊 受驅散 , 西 增區屋 
宇 、 商業 反文物 皆被夷 爲平地 , 年老 者被迫 
居 住於齷 恐 慌旳情 况之中 , 失業情 形惡化 

而靑 年淪落 至與毒 品犯罪 爲伍。 

本人 爲灣區 快速交 通董事 , 從經管 一個 
數 百萬元 旳複雑 旳財政 預算與 反一個 極爲完 
備 旳交通 系統旳 工作中 , 吸 取了許 多寳貴 經驗。 

若爲 你旳巿 參議員 , 我將運 用商業 、勞, _ 
工工會 、 政府 及私人 旳集體 努力聯 合起來 , 
使 第四選 區和三 藩市再 成爲可 以安居 之地。 
選 票名稱 : 灣 區快速 交通系 統董事 會副. 主席 
- 候選 人簽名 : 

贊 助者: 


keeper 
! tired 


贊助 3 

B 家 


Fulton,  Housekc 

Secretary     ―—"  ''95-&ry,tSi^¿?&í<lentíaI 
GiUette,  85  Cleary  Ct"  Spl,  P«gr«». 

MS'li  •  gL'itite,  f^lsfy  Ct  School  Adininistnit* 
Sn?stra?or  ''     Western  Shore  L„  Social  Serví, 
n"'"*"'  T  "  rrison.  1527  Sutter  St.,  Counselor 


Adnu  ™. 

Dorothy  J.  Harrison,  1527  S 
James  E.  Hooke  ― 
Thelma  B.  Hudc— 
Service  Director 
Leonard  V.  Jones^ 


_  *flnt» 主 fi: 
》S£|^«^^SS。n 驟酽" 

'sp^is  Sampson,  1241  Fulton  ¡ 
? od  Schwartz,  25  Gali 


Carol 


&員 


ü-_lll 據 sallili  I  i.i  Í  I  I  ¡..-IMa 脉 


上& 


OHM 


第 四選區 


姓名 : Barry  King.  , 
地址: No.  441  Ellis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房 屋專家 

本 人競還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第四 選區長 久以來 就像本 市受遺 忘旳繼 
子一般 。 我 們旳問 題繁多 , 年 老居民 與固定 
入 息居民 需要更 多旳政 府補助 旳民居 , 靑年 
們需 要就業 , 街道 要安全 , 公 共健康 服務要 
改善 。目 前, 我 正協助 解决某 些問題 , 特别 
是在 房屋問 題方面 , 但要 做旳事 還很多 ° 若 
爲 你旳市 參議員 , 我將全 職工作 , 保 證第四 
選區 得到市 府十足 旳援助 ° 我 旳總辦 公室當 
在 本區經 常開放 , 方便 任何帶 有問題 旳人進 
來得 到協助 。 

選票 名稱: 房 屋專家 

候選 人簽名 : 

贊助者 : 

man  Armentrout,  734 《 Larkin,  Laborer  勞工 
mas  F.  Carmody,  666  Ellis  St.,  Senior  Citizen  í¡IIS 瞳 

yne  M.  Com,  719  Scott,  Health  C^re  Administrator 
Ida  J.  Dinsmore,  1082  Post  St.,  Apartment  House  Manager 公萬 ««理 
ert  Dye,  350  Turk  St"  Housing  Authority  Security  Guard 
iel  Ecker,  60  Leavenworth,  Musician  ™ 
rge  Haddad,  465  Hyde,  Retired  5^休 
ce  G.  Hazelrigg,  516  Ellis,  Retired  已 休 

Ima  Kavanagh,  525  Hyde  St.,  Vista  Worker  ^ 
neth  S.  Miller,  945  Hyde,  Houseman 


{lard  Nelson.  270  Turk  St.,  Apartment  Manager 


管家 
公宜 


Itrand  A.  Orben,  30  Orben  Place,  Interior  Designer 室內 
ien  Pftrker,  706  Polk  St.,  Retired 
I  liam  M.  Platch,  814  Grove  St.,  Cook  飾 
Aid  Lee  Smith,  1942  Bush  St.,  Businessman 商 入 
'A  TV.  Aüoké,  631  O'Farrell  St.,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ounders  Title  Co.  方 «íW^^SftBlájst 

ty  Stock,  765  O'Farrell,  Manager  mm. 

les  C.  Templin,  2607  Pine,  Real  Estate  Investments 房' 產 商 

hur  W.  Trety,  670  Eddy  St.,  Technician 

rgan  Upton,  5  Seymour,  Actor  - 

sen  D.  Walton,  631  0*Farrell,  Disabled  Cab  Dispatcher  ii^g^ 士 m 

eph  I.  Wilson,  467  Turk  St.,  Retired  Social  Worker.      返 《^工作 


姓名 : Jack  Pettway. 

地址 : No.  455  Eddy  Street,  No.  708,  San  Francisco, 
職業 : 營 業顧問 '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襪之資 格如下 :  ' 

本 人是營 業顧問 , 自 一九 五四年 起就間 

斷 地做這 種工作 。 我認爲 人是很 重要旳 , 而 
一 九七七 年的這 次選舉 是第四 選區人 士首次 
正 式獲得 代麦的 機會。 以前在 西增區 無听顧 
忌的 重建土 地是衆 人听見 旳醜事 , 商 業每房 

屋有 關方面 應立卽 採取適 當行動 ! 返 休者及 
老 人們居 家與走 路皆應 受到安 全保障 , 幷在 
個 人尊嚴 不受侵 害情况 下得以 作其所 愛作之 

事 o  ' 

選票 名稱: 營業顧 問., 
候選 人簽名 : 

贊助者 :  ! 


職 菜專員 

勞工 


Esther  L.  Westbrooks,  1560  Turk  St., 
Earl  Washin^on,  498  Waller  St., 
Marion  Schlumbohn,  455  Eddy  St., 

Johnnie  Pratt,  349  Haieht  St.,  Rest  Home  Owner         靜繊老 m 
McHenry  Rice,  351  Turk  St.,  Guard  m 
Eld.  Alonzo  Kelly.  1240  Fillmore  St.,  Retired  Minister  mmm 
Dorothy  Guillory,  1350  Golden  Gate  Ave"  Maid 女伊: 
James  E.  Herrón,  541  Steiner  St.,  Teacher  m 
Anne  Kimball,  1175  EDis  St.,  Social  Worker  工作者 
Clifford  Humble.  429  Eddy  St.,  Store  Owner  商/ 店主 

Lena  Wiley,  1204  Turk  St.,  Housewife  f| 
Alma  L.  Williams,  940  McAllister  St.,  Interviewer 哲見員 
James  C.  Williams,  2047  Turk  Blvd., .  麵專員 
Ruby  L.  Williams,  1860  Buchanan  St.. 
Donald  Ray  Young.  350  Turk,  J 
Marie  Pollard,  474  Waller  St., 

James  Pollard,  474  Waller  St.,  Oetailer  ^售商 
Nelson  "WilHanis,  Sr.,  I860  Buchanan  St.,  Retired*  退休 
Ruby  L.  Williams,  1860  Buchanan  St.,  Housewife  她 
Aline  Barnes,  1240  Fillmore  St.,  Housewife  讀 
Gossby  Campbell.  1240  FiUmore  St.,  Retired  Laborer 返 休勞工 
Bennie  Fisher,  1900  Turk  Blvd.,  Employment  Interviewer 職業 會見員 
Rosie  Lee  Carr,  476  Waller  St.,  Housewife 
Marilyn  A.  Curry,  1241  Turk  St.,  Housewife  ^ 


15 


市 參議員 候選人 


第 四選區 


姓名: Zakariah  H.  Shabazz.  姓名 
地 ill:  -  No.  150  Franklin  Street,  Rm.  204,  San  Francisco. 地力 t 

職 :1  : : . 級校 I 閣 f^iiU 助 M 
木人競 )a5i 公' á 之 格如下 : ― 

木人 íEr:」iiíí 出生, 汪第 四選區 住了十 . 
: j¡- 。 我 íli/E 爲三? #市 社區大 學校區 二級校 

mwilijm  。 (甲) 會在經 濟輔導 會輔導 N 
少年^ 加; 年計劃 ; (乙) 曾任 灣區城 

ij/ 協 助 HU: 作發展 W  ;' (內) ii 任美 國民 
械 rirtii 蔬會 「幹 、11 "委 會」 幹事 , 協 助成立 
现仃 2 分會 ; (丁 ) 曾協助 人案一 宗集' Hti 訟 
案 , 控化. : : 潘巿 、 縣规 定旳投 考警察 反消防 
n 公 í)ín 甄別 試內容 ir 歧 ¿1 性 , 於是 新的試 
; 到採川 , 而少數 民族受 佩聴. 旳數 n 存了 


Arnold  G.  Townsend. 
, No.  450  Fulton  Street,  San  Francisco. 

行 政主任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顯而 易見 , 三藩 巿公選 官員缺 之領導 
我 信以 ííi 年在西 增區計 劃地區 委員會 、 
平/ (計 劃委 g  ^  、 反房屋 歧視全 國委員 養 
及 其他社 l'i'í 團體 的工作 經驗, 我有能 力與舞 
選區居 民&全 三藩市 居民溝 通關係 , 爲 íij 
們服務 。 我 必將易 於接近 , 工 作熱心 。 我 5 
意 所 存三藩 市居民 都能參 與政事 。* 
選 票名稱 : 社區 〈:& 織者 

候選 人簽名  . 

贊助者 : 


顯 í*^: 的增加 。 
' 選 ííí 名稱 

it 助^  : 


'二 級校園 1? 制助理 、 人權知 

識分子 


E (召唤 S 


Charles  M.  Craven,  1210  Fell  St.,  Gardener  蘭 丁  - 

Eden  Craven,  1210  Fell  St,  Artist  mm 
Danny  Duncan,  653  Oak  St"  Dii'ec'toi /Choreographer 導演— 師 
Cheryl  L.  Davis,  760  Webster  St.,  Student 
Babe  Harold  Harris,  2934  Pine  St.,  Carpenter 
Kenneth  W.  Heller,  1210  Fell  St"  Fine  Artist 
Kevin  James,  2934  Pine  St"  School  Aide  ««rMag 
Richard  A.  Jones,  1104  Fulton  St.,  Operator  II  r»^S 
Zubedah  Lynch,  606  Buchanan  St"  Student  - 
Glenn  Martin,  807  La^na  St.,  Unemployed  , ' 

Addie  O.  Martin,  370  Haight  St.,  Homemaker  ü 菜 
Daniel  E.  Nelson,  505A  Divisadero,  Self-emnloyecf 自 » 者 
Anna  M.  Oakley,  930  Post  St"  Coder-Computer  奮 
Gilbert  Pope,  807  Laguna  St.,  Housing  Specialist  11^ 
Les  Parker,  1406  Golden  Gate  Ave.,  Auto  Mechanic  ^ 
gelen  Roberson,  1180  Turk  Street,  Community  Worker  shb-t^ 
gomif  Parrish  7T2A  Central  St,  Typist  and  Girl  Fridayírlí 
Kev.  Joseph  Roberts,  1210  Pell  St.,  Minister  飾 
Helen  Spruell,  104  Pierce  St.,  Community  Worker 


Kazumi  Nakamoto,  1787  Sutter  St.,  Grocer  «ijir 店店主 

Essie  Lee  Carter,  30  Friendship  Court,  Housewife  |® 
Mamie  Atkinson,  1276  Turk  St.,  Housewife  ^ 
Roy  Chew,  1402  Post  St.,  Grocery  雜《店經& 
Essie  L.  Collins,  1970  Eddy  St.,  Bookkeeper  mmñ 
Terry  Collins,  1329  Divisadero  St"  Management  ConsultAnt  ff 管鹏 
Ronald  Edward  Crocker,  1117  Geary  St.,  Law  Clerk  ^^貝 
Odis  Evans,  1329  Divisadero  St.,  Chief  Engineer  ― 
Martha  H.  George,  1260  Turk  St.,  Police  Dispatcher 
L.  M.  Greely,  939  Buchanan,  Retired  m 休 
Raymond  Hadley,  282  Waller  St.,  Clerk  一 
Elouise  Harness,  1335  Eddy,  Bookkeeper  » 記貝 
Adreene  Harper,  2060  0,Farrell  St.,  Administrative  Assistant 
L,  Josephine  Harper,  1160  Webster  St.,  Teaching  Assistant 
Richard  Harper,  2060  O'Farrell  St.,  Affirmative  Action 
Officer 

Marie  Hill,  1037  McAllistei  Housewife  雄 
Sherry  Lawrence,  i 勵 "Buchanan,  Secty/Bookkeeper 
Roger  A.  Peterson,  875  McAllister,  Writer-Truck  Driver 
James  Howard  Pye,  Jr.,  170^)  Golden  Gate  Ave.,  Operating 

Engineer  atecsffl 
Greer  G.  Rockett,  230  St.  Joseph,  Medical  Records  nmMfc 貝 

Mary  Helen  Rogers,  1824  Buchanan  St.,  Community  atimmtm 

_Services  Rep. 

Paul  Soloman,  1160  Webster  St.,  Boxer  麵 
Benjamin  R.  Stewart,  1925  McAllister  St.,  Deputy  Director  任 
Karolyn  L.  Van  Putten,  263  Pierce  St.,  Program  Director      W« 主任 
David  A.  Whitaker,  570  Haight  St.,  Talk  Show  Host 
Mary  F.  Williamson,  30  Friendship  Court,  Housewife 
Wade  L.  Woods,  1624  Eddy  St.,  Consultant 


z^TJ'.  |íííí^i"c",       JTierce  ¿31.,  i^ommumty  w orKer  社 JEX 作者      waae      w ooas,  lo^^  r^uuy  ol.,  v^uii^uiumit 

■bdche  Thomas,  1412  Golden  Gate  Ave"  Performing  Artist  ^^mm     Chris  Perry,  1050  Oak  Street,  Enier.  Room  Tech 


姓. 地 I 本  商 「, $  I  Bs^^s^s^^^s^^^s^h 


6 

1 


巿 參議員 候選人 


第 四選區 


I 


姓名: Dr.  Eddie  C.  Welbon. 

地址 : No.  1515  Golden  Gate  Avenue,  San  Francisco. 
職業 : 牧師 

本 人競選 上述公 職之資 格如下 : . 

本人爲 金門漫 信會神 學院畢 業生, 持有 

商業管 理學位 、勞 工法 文憑及 產業管 理學位 
, 目前 爲社區 技求^ 靑 年服務 處主席 和主任 
, 最近被 任命爲 三藩市 律師協 會法律 訴訟組 

成員 。 

選 票名稱 : 神 學博士 

候選 人簽名 : 

贊助者 : 

Delores  M.  Allison,  1915  Bush,  Nurses  Aide  Bhtmm 
Karesa  K.  Brown,  1515  Golden  Gate,  Property  Owner  «| 
Adelyn  Byrd,  1519  Golden  Gate,  Retired  e 脑 

Charles  Blagburn,  730  Fillmore,  Attorney  at  Law  m 
Marjory  Crump,  15A  Banneker,  Counselor  盟貝 
Ola  Mae  Cullors,  930  Scott,  Housewife  ^ 
Henry  Dews,  2383  Bush,  Retired  Longshoreman 退 i*:a^xA 
Jewell  H.  Edwards,  1236  Pierce  St.,  Teacher  im 
Jessie  A.  Jacobs,  1039  Golden  Gate,  Retired 
Lee  Mitchell,  1706  Steiner,  Businessman  商人 
Dempsey  Pettway,  455  Eddy  St.,  Business  Consultant  mmm 
June  Perkins,  2475B  Sutter,  Nurse  *^ 
Johnnie  L.  H.  Piper,  1236  Pierce  St.,  Retired 


Roy  C.  Praylor,  1364  Grove  St"  Retired 
Elizabeth  L.  Simpson,  1706  Steiner  St.,  Tax  Consultant 赌 
Rev.  Andrew  L.  Steward,  1825  Eddy,  Minister 飾 
Lois  Stevenson,  1621B  Golden  Gate,  Retired 
James  Stevenson,  1521  Golden  Gate,  Retired  ^ 怀 
Mary  L.  Thomas,  1412  Golden  Gate,  Medical  Assistant         Kg 助理 
McCoy  Warren,  1395  Golden  Gate,  Apartment  Manager  ^5fg| 
Alfreda  C.  Warren,  1395  Golden  Gate,  Apartment  Manager  ^『埋 
James  H.  Williams,  756  Page,  Retired 


市柳 M 人 


姓名  •  George  Agnost. 

地址 : No.  124  San  Pablo  Ave.nue,  San  Francisco. 

職業: 市主 審律師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袼如下 : 

本人 在市律 師辦^ 廳工 if:;: 十五年 , 現 

tí 主 審律師 7 主 á 所 M 關市 政府的 訴訟。 
遞我 的工作 經驗成 就上的 IS 淥 競選市 徐師一 
職。 日益繁 複之巿 政府需 要富有 » 及專門 
的人才 ; 處 理市府 大量的 各種法 律問題 y 及 
作 爲市府 在法庭 的代表 。 我保 證將全 心全意 
運用 fi^f 市法 律的豐 富經驗 和知識 , 做好領 
導工作 , 及爲全 市市民 提供最 高質量 的法律 
代表赚 。  . 

選 票名稱 : 巿主 審律師 


leorge  Christopher,  1170  Sacramento  St.  Forr.ier 

Mayor  of  San  Francisco  前三: 忠: 市長 
rhomas  M.  O'Connor,  250  Magellan  Ave.,  City  Attorney 市律師 
i..  Márquez  Bautista,  2424  Jones  St.,  Attorney  at  Law    律 gíjí 
rhomas  J.  Cahill,  248-17th  Ave.,  Retired  Chief  of  Police. 

San  Francisco  已返休 前三藩 市警長 

',rances  M.  McAteer,  130  Santa  Ana  Ave.,  Housewife  主婦 
1.  K.  Wong,  28  Bernard  St.,  Businessman  商人 
Jyril  Maarnin,  999  California  St.,  Merchant  商人 
Vincent  HalHnan,  lOSO  Chestnut  S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Thomas  J.  Mellon,  310  Arballo  Drive,  Executive  Vice 三 市辦 公大厘 

President,  Property  Development  Firm  '尖 建計 劃副行 政總理 

Masao  Ashizawa,  1662  Post  St.,  Merchant  and  Contractor  ^人及 承包商 
H.  Wei  ton  Flynn,  76  Venus  St.,  Public  Accountant  公共 會鈈師 

Grace  Dnhagon,  15S2-30th  Ave.,  Travel  Agency  Owner      旅行 社主人 
John  A.  Sutro,  3598  Jackson  St.,  Attorney  at  Law  律命 
John  Francis  Hen  nine:,  Jr.,  450_  Rivera,  Attorney  :^師  • 

Francis  C.  Miralda,  65  Aptos  Ave.,  Salesman  \  Él¿ 員 
William  Moskovitz,  1177  California  St.,  No.  1501,  Retired" 已返休 
Walter  A.  Haas._2100  Pacific  Avq.,  Honorary  .Chairman". 

GarmenL  M£;nüfactLiring  Conipí^ny       .. 禾 "y 維 •  Sff 特勞斯 么司名 譽主席 
Elmer  E.  Robinson,  1¿U0  California  St.  Apt  No.  8-A,  # 師 、高 等法 院法官 

Attorney  at  Law;  Judge  of  Superior  Court,  Retired  、 已退休 
Marg:aret  Cruz,  259  Monterey  Blvd..  Political  Consultant       政 治顧問 
Burnham  Enersen,  40  Arguello  Boulevard,  Attorney  at  Law 
James  J.  Rudden,  148  Chenery  St.,  Corporation  Executive  公司行 政人貝 
William  T.  Reed,  2151-18th  Ave.,  Retired  City  Employee     返休巿 府偏員 
Ruth  S.  Kadish.  145  DeJmar  St..  Airports  Commissioner  機; 4去員 會委員 
Ezio  M.  Paolini,  538  Molimo  Drive,  Attorney  at  Law  :^;^師 
Stephen  Walter,  2504  Lf^aven^vorth  St.,  Manufacturer        ^ 造商 
Samnel  B.  Stewart.  22R8  Broadway  St.,  .T'awyer  律師 
Harold  S.  Dohbs,  1000  Mason,  Attorney  at  Law  律師 
Benjamin  H.  Swig,  950  Mason  St.,  Kotei  Owner  and  Operator 旅 店店主 
Morris  Bernstein,  1740  Broadway  St.,  Merchant         '  商人 
Thomas  E.  Feeney,  126  Miraloma  ,  Attorney 


姓名 : Gü  Graham. 

地址 : No.  17  Macondray  Lane,  gan  Francisco. 

職業 : 公共 利娜帀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袼如下 : 

這 個雜必 須改革 -  ' 

我將 市律師 的領導 精神, 使 

其更 爲公衆 所熟悉 , 對公 衆反藤 佳灘給 
市民 較多的 協助。 

我曾 在各公 共利益 訴訟中 代表社 區圑體 
; 我在哈 佛大學 法學院 及倫敦 經#^ 院^ 
育 ; 我曾 任社區 法律援 助會副 主任: 及 狨市事 
務 律師協 會主任 7 這 些織工 作紀錄 與經驗 

; 使我 成爲巿 律師候 選人中 的最佳 人選。 
支 持我競 選的. 團體 包括 : 華 裔公民 、 愛 
麗麗, B  , 托袼 i¿ 斯及靑 年民主 黨協會 、 拉 
丁 裔律師 協會、 經濟民 主運動 委員會 及菲裔 


匸- 是唯一 要 改革此 職位的 候選人 。 
選票 名稱: 公 共利益 ífffi 


Aerar  Ja'cks,  62  Wondlqnd  Ave..  Television  Dircctor/Chr.  SF 

Dem.  County  Central  Committee    ',;2 視 KHi^i^;; ' 三 ―&市 民主: fWS 中央委 £i"& 主 ííí 
John  Riordon,  150  Common  wealth  Ave..  Attorney,  Board  of 
^^fiflvemors,  S.F.  Community  College  District  íí 師 - 三^ 市社 區大 !》! feSífi 主席 
Tiílian)fí¡n^,  3005  Jackson,  Attorney,  Commissioner,  Human  - 
RigKls  Comm.  AUSÚ^^Ü 
Luisa  Ezquerro,  212  Fair  Oaks'  Teacher— i^i 
Gordon  R.  Brownell,  1801  Hyde  St.. 

大, 宁 制法 例全^ 委 £i 會西 P 主任 

Jean  F.  McClatchy.  3171  Jackson,  Public  Kelatiorts  -  .  ^.^ju,„ 
Joletha  Head,  114  Colby  St.,  Staff  Aide  khhSS 
Del  Martin,  651  Duncan  St.,  Author/Lecturer,  于 

on  Status  of  Women  作家 Sí 師、 M 女地位 主席 

Antonio  A.  Grafilo,  768  Natoma  St.,  Counselor/Director, 

) Org.  Comm.  ? íSffiíS£rí6SU''li;ífé 主 íí 
ni  Wang,  2479  Post  St.,  University  Professo  ,敎 g 
ga,  126- 15th  Ave.,  Pres.  Filipino-Amer.  =^市31 


Filipin 
L.  Ling-c 
Polly  B.  Arzaga 


Eugene  Colernan,  239  Ramsell  St.,  Administrator  行 & 主任 
"      " a  Dei  Carlo,  1390  Hampshire,  Project  Director,  Fire 


i  Stanyan  St.,  Management  Cons. 


)- 委 會針 ¿íi 任 


[IíH2:0t4"í 合 3GJ¿t 突 Sí 堂牧師 


Juanita 

Commission 
Douglas  J.  Engmann, 

Ephrain  Margolin,  60  Scenic  Way,  Attorney 
A.  Cecil  Williams,  50  Parker,  Minister-Glide  I 
Sue  Carol  Hestor,  45i6-20th  St.,  Attorney  ti:i!U 
Frank  Fitch,  2347A  Market,  Diversion  Service 
Idaree  Westbrook,  780  Clayton,  Education,  R&t  &ff  、 職及 S 展 
Yori  Wada,  565-4th  Ave..  Buchanan  Y  MCA  Exe 市干仁 ííf 男? í 年會行 政 主 fE 
Terrance  Ryan.  229-17th  Ave.,  Business  Manag  Aííh.íU 
Daniel  J.  Silva,  3556-23rd  St.,  Director  CommuniTtllSf  í^j 主任、 人 íffi 工作 
Benjamin  Tom,  1717  Jones  St..  Transportation     州公用 9*^ 委 Í1 食交 通分析 Ü 
Sue  Bierman,  1529  Shrader,  Conservationist,  PI  E- j 然 JfS': 保 者 : 計 S'J 委 Hfi 
Howard  M.  Wexler,  2625  Sacramento,  Attorney 籍 、 碰 R 主席 

Redevelopment  Agency 
Henry  R.  Wilson,  378  Waller,  Teacher  Ji" 
Win  H.  Baum,  Jr.,  2009  Green  St.,  Attorney  and  City  iiiBiSiiistiliit^'iailili 


Planning  Consultant 
liram  C.  Smith,  1247  Fulton  St.,  Attorney 


Nancy  W.  Katz,  2  Whiting  St.,  Photoi 
Nancy  Walker,  375  Highland,  Diversion 


praphei 
1  Sen'ici 


Rep.  ^írM^tmUi 


18 


市簡 候選人 


姓名 :        Jim  Reilly. 

地 ijt  r  No.  1800  Franklin  St.,  No.  506,  San  Francisco. 
職業 : 律師 

本 人镜選 上述讼 麟 袼如下 : 

我 競選此 職位的 目 標是消 除市 辦公 
廳的四 -1^ 來停 滯不前 、 對居 民的需 覺 
舰、 諭 效率的 情况。 

三藩 市不能 库经許 市律師 辦公廳 內泛濫 
的利 益沖突 、政 治偏袒 、 及歧 視凌駕 於公衆 
利签關 係的' Í 甯衫 。  - 

我以私 人律師 身份 在過去 -ít£'f  ^^í^^ 
刑事 、 民事及 行政法 律工作 ° 我相信 這些經 
驗和 « 擁公 -^Ij 益而非 該官驟 '力 决心, 使 
麵 有資袼 雜市觀 一職。 
選票 名稱: #lliíí 

^^T/uaLS^'  2774-34th  Ave.,  Member.  State  Bcar^f 估稅務 局委員 

Kathryn  P.  Reilly.  1200  Ortega  St.,  Homemaker  g» 

Frank  N.  Alioto,  2898  Vallejo,  Restaurant  Owner  老閣 

Ann  Eliaser,  3074  Pacific  Ave.,  Consultant  ^  fg.,  „ 

Robert  A.  Ross,  4200-20th  SU  Newspaper  Publisher  壬 雜 g 

Chadwick  Clark  Ertola,  658  Greenwich  St.,  Garage  Attendant 手房 服務員 

William  Jack  Chow,  626  Grant  Ave.,  Attorney  at  Law  WW 

Thomas  F.  Hayes,  120  Stonecrest  Drive,  Contractor     承 g 商 

William  M.  Plath,  814  Grove  St.,  Chgl  -  。rf;oí 厨 

Mattie  J.  Jackson,  524  Belvedere,  Int'lVice  f^^Xadies 

Garment  Workers  Union  .    際^ 月^ 務 副主 

Patrick  Sarsfield  Hallinan,  117-27th  Ave.,  Attomey  8,t  Law 
AoTinino  R  Cerbatos  142  Amber  Drive,  Elect.  Engineer     霜子 工程師 「 
mI^^^J  McKennt  756  Mission  St.,  Pastor,  St.  Patricks 聖柏德 利克敎 區牲師 

AnírAlarcon,  240  San  Carlos  St.,  Legislative  Consultant  顧問 
WaVne  Friday,  1095-14th  St.,  Business  Person  f  ¿^«4* 

Sam  Jordan,  4006-3rd  St.,  Caterer  fll 辦商 

Rev.  Jun  Hatoyama,  1521  Shrader,  Church  Minister  牧師勞 
Timothy  .T  Twompv.  2^26  Lawton  St.,  Labor  Union  Kepr; 

InflVice  PresS:E.I.U.  . 勞 J 工 代表; SEI^ 二》 副— * 席 

Philíb  J.  Siggins,  290  Avila  St.,  Executive  Director         行 政主任 
Georee  Wah  Ong,  52  Almadén  Court,  Insurance  Agent     保 險紀經 ^ 
Rev  John  C.  Bef,  1411  Shafter  Ave.,  Pastor  St.  Stephen 聖史 提芬敎 堂牧師 

Nicerite^D.  Revelo,  37  Sheldon  Court,  Investigator         MSM  . 
John  J.  Lyons,  681-llth  Ave.,  Petired 
Claire  C.  Wiles,  2201  Broadway  St.,  Film  Producer 
Stanley  L.  Basterash,  555  Corbett  Ave.,  Architectural     建築業 理 
Representative 

Ted  Frazier,  2370  Filbert  St.  No.  104,  Community. Wprkei  ft 區 工作者 
Morry  Stein,  1050  North  Point,  Apt  No.  1507,  Retired      退 休傢具 零沽商 

Furniture  Dealer  .    „,   ,  Sf 區丁  ffi». 

Derrald  Etheley,  2424J  5th  St..  Comjnumty  Worker         ""^  J^^ 
Jose  Leonel  Uri»rte,.205  Jersey,  Insurance  Underwriter  g|g 
Joseph  B.  'Zaarour,,  330  Country  Club  Drive,  Business  Tax 商業稅 l| 問 

Consultad  , 

Id 


司庫 候選人 


姓名 : Kay  Pachtner. 

地: 址 : No.  155  Vicksburg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消 費者經 濟學者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格如下 : 

三藩巿 居民有 癯知道 他們所 ¡É 交 的稅款 
到底用 於何處 . 納稅人 首次要 應付本 巿一項 
十 億元財 政預算 。 在過 •  去兩年 , 物業 稅繳增 
了 百分之 三十至 三十五 • 本市 財政的 健全有 
賴勇 於發言 的官員 。 身 爲一個 消費者 經濟學 
者 , 我設 立了全 美最; t 效率的 消費者 保護機 
構 ? 我協 助數以 千計的 人士得 回共- 百四十 
多萬元 。我 並監察 各經濟 機構》 出版 全國著 
名 的消費 者指南 1 揭露 了政府 的驚人 浪費量 

及 無效率 . 我將是 公款的 堅强. 择衞者 o 

選票 名稱: 消 費者經 濟學者 

Art  Agnos,  637  Connecticut,  State  Legislator  ÍSSí 員 

Angle  Alarcon,  240  San  Carlos.  Legislative  Consultant 
Eosario  Anaya,  240  Dolores,  School  Director  fee 王 1± 

Robert  H.  Bahmer,  153  Vicksburg,  Retired  Archivist  of  the 

U.S.  Ü 休政 府檔案 保管官 

William  K.  Coblentz,  10-5th  Ave.,  Attorney 
Anne  Belisle  Daley,  795  Geary  St.,  Confidential  Sec't  to      俘 e'n 

Sheriff  承 法吏機 密秘書 

Del  Martin,  651  Duncan,  Author-Lecturer 
Ina  F.  Dearman,  217  Upper  Terrace,  Home  Executive^- 

Planning  Commiss.  '住宅 營建行 政人員 、 市計 劃委員 會委員 

Joan  S.  Dillon,  50  Gardenside,  Librarian  圖書 管理員 

Ann  Eljaser,  3074  Pacific  Ave.,  Community  Consultant 瓧 區顧問 
John  P.  Figrone,  Jr.,  1046  Union  St.,  Pres..SF  Fire  .  ^ 

Commission  —-  ;一消 Effít 席 

Frank  Fitch,  2347A  Market J)iversion Service  Rep 分部維 
James  M.  Poster,  67  Waller  St.,  Criminal  Justice 刑 事公平 g 序專家 
Joseph  Freitas,  Jr.,  2  Be'mont  Ave.,  District  Atto 地方 檢察官 《 
Herman  Gallegos,  149  Ripley  St.,  Police  Commissi 醤 g 委員 會委員 


姓名 : Thomas  C.  Scanlon. 

地址 : No.  631  Vicente  Street,  San  Francisco. 

職業 : 三藩市 縣司庫 
本人競 選以上 公職資 格如下 : 

我 在三藩 市出生 , 全心全 意爲三 藩居民 
工作已 有廿九 ¥  。 過去 六年任 本市司 庫期間 
1 你所 繳付的 稅款經 過我僅 Í 眞、 精細 的處理 
1 獲得 了一億 二千五 百萬元 以上的 利息。 我 
開始使 用的計 算機管 理現款 , 在 去年一 
年內 7 就協助 帶進二 千四百 萬元的 利息。 這 
項 收入等 於爲本 市毎個 住宅擁 有者減 稅七十 
。 我請你 基於我 已證實 的能力 、 經驗 、 


'        '乂   "  "一" tlHIJ»^  —  ' ~ 、-,  ■  、  -,,  '  -' 

有 創造性 和積極 的表現 , 重選 我連任 巿司庫 
選票 名稱: 現任 巿司庫 

Margaret  M.  Scanlon,  631  Vicente  St"  Registrar-Mercy  ;,; i; 西 中學霍 

Kía,  4402-20th  St.,  Youth  Director 
Louis  F.  Batmale,  444  Yerba  Buena  Ave.,  Retired 刎 巾虹 ^ 

Chancellor-S.F.  Community  ColleRe  District  . 

William  H.  Chester,  432  GoM  Mi^e  Drive,  Retired  Union  休丄 , 

Jo^Yehall  Chin/3146Lyon  St.,  Public  Accountant  fc^#ttHif 
George  T.  ChopT^elas,  311 -26th  Aven"e,  Attorney  at  Law  UU 
William  P.  Clecak,  139  Lalce  Merced  Hill  South,  Lawyer  擁 
Eleanor  R.  Crabtree,  1900  Gongh  Street,  Housewife  主婦 
Armond  De  Martini,  110- 32nd  Ave"  Retired  Educator  返 休敎育 
Jess  T.  Esteva,  696-12th  Ave"  Publisher-The  Mabuhay 馬普轅 共和 

John^F.  Foran,  900  Rockflale  Drive,  State  Senator  力 j] 州參 貝 
Virginia  Fusco,  34  Cervantes  Blvd.,  Sec,  Marina 
Civic  Impr.  &  Property. Owners  Assn.,  Inc. 馬 連納城 市改導 及業主 
Franz  E.  Glen,  50  Crestline,  Electrician  霄工 
Ruth  Church  Gupta,  1910-Green  Street,  Attorney  at  Law 律師 
Thomas  F.  Hayes,  120  Stonecrest  Dr.,  Contractor  承包商 
touis  T.  Kruger,  23  Miffuel,  Attorney  at  Law  律師 


Zuretti  L.  Goosby,  299  May  wood  Dr.,  Dentist         牙醫        ― _^入 丄 《^^Beriiice  M  Laniffan,  1638-23rd  Ave"  Office  Manager. 
James  R.  Herman,  635  Connecticut,  President  ILWU  /,際 g 頭工 f 塞席    Teamster  Pension  Trust  货運 工會; S 休基 金事務 

Richard  D.  Hong'isto,  65  Wood,  Sheriff,  C&C  of  San  F]  二 藩市縣 承法更  j^eo  T.  McCarthy,  400  Magellan  Ave"  Legislator 
Agar  Jaicks,  62  Woodland,  TV  Directoi,¿£_hairman  SF  Dem.  Mortimer  F.  Mclnemev,  120  Vale  Avenue,  Lawj 

Xentral  Comm.  電臟節 目導 íf.、 三 藩市民 主黨中 央委員 會主席    William  Moskovitz,  1177  California  St.,  Retired 

Ruth  S,  Kadish,145  Delmar  St.,  Airports  Commissionor 機 場委員 會委員 Eugene  J  Muscat,  315  San  Leandro  Way,  Educator 

-^, - 丄." , -'一 ' n-— 1      '—一       r^.-..— 1  — — 社 會學者     ' 一〜 一'' *  - 

三藩市 市長 


醤 務委員 會委員 

商人 
律師 


Elinoré  E.  tuñe ,;、 21-2"lst  Ave.,  SfX-.iolog^ist 
George  R.  Moscone,  45  St.  Francis  Blvd.,  Mayor  of 

San  Francisco  ... 
Joan  McKaskle  Tffurphy,  2255  Washington,  Police 

Commissíonei 
William  M.  Rotíi,  2721  Pacific  Ave.,  Businessman 
Lillian  K.  Sing,  3005  Jackson,  Attorney-at-Law 
Beniamin  Tom,  1717  Jones  St.,  Transportation  Analyst-State 

PUC  加州 公用赛 業委員 會交通 分析員 

Yori-Wada,  565-4th  Ave.,  Buchanan  St"  7 MOA  Director 布干 仁街男 
Nancy  Walker,  375  Highland.  Diversion  Service  青年" ¿gíi¿¿ 任 

Representative  ' 康復服 務代表 

Idaree  Westbrook,  780  Clay:,.,  Ldueation  for  Kesearch  & 

Development  敎育 硏究^ 發展 


—立 法官員 
律師 
已返休 

j!4Uííeiie  Ü .  ivi usciib,  o 丄 u  o«"  xj^c*xívi«. w  ,, 〜 , "v*— — ―  敎, 育^ 人士 
William  T.  Reed,  2153 -18th  Avenue.  Retired  City  Employee 退 ^ 
Paul  Rosenberg,  555-40th  Avenue,  Member,  Democratic 

County  Central  Committee  民主 I?; 縣中央 委員會 1 

Michael  S,  Salarno,  95  Crestlake  Dr.,  Business  Man  pwner 

Radio  &  TVShop〉- .  .  收 音機及 「3 視店 營業^ 

Edward  E.  Serres,  132  Ewing  Terrace,  Attorney  at  Law 律師 
Benjamin  H.  Swip:,  950  Mason  St..  Hotel  Owiier  &  Operal^ 店店主 
John  E.  Troxel,  80  Linares  Ave. ,、  Attorney  , . , 三 藩市律 i 

Rose  M.  White,  306  Delano  Ave.,  Business  Uep,  Industria. 

Carpenters  No.  2565  工業木 匠工會 第二五 六五- 分會; 

H.  'P.  Wright,  2320  Judah,  Insurance  Edutation  保險 幾敎卞 

Thomas  W.  S.  Wu,  D.D.S.,  598-38th  Avenue,  Dentistry    牙科 業 j 


20 


請細 讀 


21 


iffi  <¿  IF^  , 


—九 七七年 康樂與 公闺部 改善灌 溉系統 公債。 提 1^ 几百二 十七萬 元公債 , 用 作改善 
三藩市 、 縣康樂 與公園 部旳灌 漑系統 。 


A 提案 

前 情况: 自一九 七一年 以來, 康樂 與公園 
都卽 推行一 項計劃 , 以改善 其設備 。 現擬在 
2; 園反各 康樂場 地装置 自動灌 溉系統 。目前 
園丁 多以人 工澆水 》 這被 認爲浪 費用水 , 
方止 了日間 使用康 樂場地 , 1 降低了 住宅區 
勺用水 氣壓。 

犀議 : A 提案將 容許三 藩市發 行普通 義務公 
f 九千 二百七 十萬元 , 用以装 置自動 灌漑系 
i , 範圍 包括金 門公園 ; 二十 五個街 坊公園 
a 康 樂場地 ; 約 翰麥羅 蘭反克 羅克亞 馬遜部 


分 遊樂場 ; 及本 巿四 個高爾 夫球場 。 這些自 
動灌 漑設備 , 可在晚 間使用 , 每年可 節省用 
水三 億加斎 , 並 使園丁 免除人 工灌漑 而從事 
其 他職務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同意 
三 藩巿發 行普通 義務公 債總額 九千二 百七十 
萬元 ,用 以庄本 市公園 反康樂 場地自 動灌漑 
設備。 

如選 民投票 反對此 提案: 卽反 封三藩 市爲此 
目 旳而發 行道些 公債。 


2S 

It 


審 計官對 A 提案 意見書 


Tfí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A 提案霍 rríí 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M^f] 下 : 

本 人認爲 , 此 項公債 提案如 被通過 , 以 
i  - 九年爲 償還期 全咅瞻 出時 ' 按 目前 同市公 
債有 關的利 率計算 , 估計費 用約爲 : 

償 還公債 .  $9,27。,  00  0 元 

利息  1^  0  4  9  ,  9  2  5  7C 

債務  fl  3,  31  9  ,  92  5 元 


― 估 價 
五千元 

八千 七百五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根 據力口 州選擧 法例第 5  3  0  1 節條文 , 本 
人意見 如下: 

依據 目前同 本巿售 賣公債 有關的 利率及 
一 九七七 年至七 八年之 物業估 價名錄 , 估計 
公 債售出 後的第 一個財 政年度 , 爲此 項公債 


根據 一項五 年建設 方案, 十九年 內« 
平均 須償付 債務七 十萬零 一千元 , 相 等於- ' 
又 百分之 九十仙 ($0.0190.) 的税率 。 

根據 巿行政 法典第 2.  37 節條款 , 本乂  :, 

意 見如下 :  ,  ; ; ¡ 

擁有麵 値五 千元、 八千 七百五 t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t/Ü 者 , 增 税率担 負所費 2}  I  ^ 

均 數字估 tm: 


未減 除住宅 擁有者  i 

免 纖前之  - 
增稅率 

九 毫五仙  i 

一元六 毫六仙  I 

二元三 毫八仙  ^ 

籌措之 徵税率 應爲百 分之四 十二仙 (0.0  0  42  , 

)。 依據五 次售完 計算, 估 f1^;fi;^ 賞還期 ! 

內 德措以 償付所 需之最 高徵税 率爲二 又百分 ' 

之九 十一仙 ( 0  。  0  2  9 1  ) , 此 稅率估 計於一  ¡ 
九八 二年至 一九八 三年! ^年 度出現 o 


由估 價値減 除一, 七五 〇 元 
住宅 擁有^ M 後之 

增稅率  ― 

六 毫二仙 
一元三 毫三仙 
二元 零四仙 


24 


公决 發行公 債條例 


A 與 B 提案 


木' 案 出於 九 七七作 卜 -月八 H 於三藩 ifí、 縣 
舉 特 別選舉 , 公 決發行 F 列公偵 以應本 ifí 設置 , 建 
造 hKI/ú 成 卜' 列各 Jiiití 政改 良之需 : 九百二  I -七 萬元用 
以 改良二 藩市、 縣康樂 與公園 部灌親 系統, 六 百萬元 
以改 良二藩 、 縣防 火系統 , 包括 救火艇 ; 又此項 
ijí 政 改良之 佔計^ 用將大 於木市 通常每 年收入 , 其所 
;Z5 之 iií 付將 大於每 年稅賦 之所供 ; 上述 各項事 務之實 
施 ,• 此公偵 利率之 制定與 本息付 給之稅 賦篛措 ; 木提 
'ág 通 It; 與特別 選舉公 決之與 ití 選聯會 舉行等 ' 一併制 
丄" 

gí- - 節 定期 -九匕 七年卜 --月 八日, 星 期二在 
".藩(|1  、 縣 舉行特 別選舉 , 《1#求'5 民公 決發行 F 列公 
債 以應本 di 設 itS  , 建造 成 列各項 IÍÍ 政改 良之需 
, J:t 數 ñ 及其 ti 的 如下— :  -." 

(a)      ht  I: 年 j>g 樂與 公園剖 改與' 灌漑 系統^ 
九 百 : i-  b 徵 元 ffl 以支付 增設及 改' 良二 藩市、 縣 
yj 樂與公 園系統 ' 包 括設備 ' 工具 , 及所 fíJÍ 他工作 
, W 產 建築物 fí 必要或 便 於三藩 『节 、 縣康 樂與公 
I 頃 系統之 增置與 改良。 

Ct)) --九 i:  t 年 改良消 防系 統公債 
六 百禹元 PjI 支 付增鼠 及改良 三藩币 、 縣消 防系統 
, 包 括設備 , 丁-具 ' 一 救火艇 , 及所 ííií 他丁. 作 , 財 
產成 建 築物 ÍÍ 必要成 fí 便於: 藩 Hi  、 縣 消防系 統之增 
IS 與 改良。 

二節 於第 -節內 所述之 市政改 良之佔 計費用 
經 山 ílí 參, IS 會議 決制^  , 其 數額如 : 

康樂與 公園部 改良灌 激系統 公債議 決案第 5  10 
—— 7  7  , 共九百 v 卜 七萬元 , 

消防系 統改良 公債議 決案第 5  11  —  77  ,共 
六 百萬元 。 

上述 議决案 之各項 均經由 市 參議會 以三分 之二或 
以上 通過' 決 議案第 510 —一 77 及 51  1—77 
均經 fíT 長之 核准, &每一 決議案 均經書 面陳述 程序, 
認爲 各該所 需之款 項大於 本市、 縣通 常歲入 , 其所需 
之支付 大於每 年稅賦 之所供 。 

此項 市政改 良估計 費用之 支付方 fe 爲發行 二藩市 
縣 公債, 木金 - 如所定 。 


所述 之費用 經決議 在案, 成爲 各該改 良之估 計費用 
第三節 祷別 選擧應 予舉行 , 投票 結果應 f 細究 

Pi 確 定各節 , 此項投 票程序 ?í 關 各節均 應依循 加州法 

律施行 。  ' 

第四節 所述 特別選 擧應於 一九七 七年七 一月八 

日 , 星期二  , 與市 普選聯 合擧行 , 官方 所公佈 市普選 

之選 擧區, 選擧 站及助 選人員 應爲 此特. 别選 擧之選 

擧區 , 選擧 站及助 選人員 ' , 此特別 á 擧所 用之選 

票 亦應爲 市普選 所用之 選票, 選民註 册官應 將有關 it  - 

普選選 擧區, 選舉 站及助 選人員 等之通 吿於一 九七七 

年 卜月十 五日或 其前後 fll 載 於三藩 市'' 觀 察報" 。 

第丘節 於此 特別選 擧所用 選票及 於所用 選擧機 

器上降 印有其 他法律 規定之 事項外 , 應 分別有 T 列各 

項提案 之宣示 : 

(a)  一九 t 七年康 樂與公 園部改 —良灌 ílí 系 統公債 

增負九 百二十 七萬元 保付債 務以供 三藩市 、縣與 
公園 部改良 灌漑系 統之需 。 

(13)   -九 七七年 改良消 P 方系 統公債 

增負六 百萬元 保付債 務以供 三藩市 消防局 改良消 
防設備 , 包 括瞵置 -救火 艇之需 ° 

於使 用選票 以表決 任何提 案時, 對 各該提 案投贊 
成;^ 以 增負保 付债務 , 應於 " 贊成 " 字 樣右邊 空白處 
打 -交加 (X) 。對 各項 提案投 反對票 以拒絕 增負保 
付債務 , 應於 " 反對 " 字樣 右邊空 白處打 一交加 (X) 

以 選擧機 器表決 此特別 選擧時 , 此 種選擧 機器應 
予安排 使合格 選民可 於註明 所提提 案題目 之就近 " 贊 
成 " 字 處拉下 一槓桿 , 此卽表 示贊成 , 又使可 於註明 
所 提提案 題目之 就近" 反對 " 字 處拉下 一槓捍 , 此卽 
表示 反對。 所述選 舉機器 及其準 備工作 應依照 各有關 
各節法 律規定 施行。 

如於此 特別選 擧中採 用打孔 卡投票 , 該提 案投贊 
成票之 選民應 於該提 案右邊 " 贊成 " 字 處打孔 , 該提 
案投 反對票 之選民 應於該 提案右 邊'' 反對" 字 處打孔 °  • 

第六節 如於 此特別 選擧中 有三分 之二選 民投第 

-節 (a) 段所載 康樂與 公園部 改良灌 漑系統 公債案 

贊成 票以授 權增負 保付債 務則此 項提案 應視爲 受選民 

之 接納, 得以發 行公債 以支付 所述之 Hi 政改良 彎甩。 .. 

(下 轉第 Í  04, 頁) 


成 A 提案 者之論 


節省用 水與錢 


\1    A  « 


A* 提案是 一項總 m 百二十 七萬元 
的節省 用水、 自 動灌漑 的康樂 舆公園 公債。 
請投 票贊成 "A  " 提案 ; 因爲 將爲 本市節 
省用水 , 爲你 "一 納稅人 一一 節省 ^  o 

據園 家 估計, 灌漑 公園、 體育 場地及 
遊胃地 7 從人 工灌激 改爲自 動灌槪 系統, ■ 

將 節省現 有用水 量的百 分之四 十五到 百分之 

五十五 °  Ai 灌漑 分浪費 。 自動灌 漑可減 

少脫 水現象 r 澆水 均勻 , 並 能控制 用水量 。 
根據 目前的 用水量 7 如 果通過 提案, 
每年可 節省三 偉加侖 用水。 

通過 " A  " 提案可 充份享 用公園 

自動灌 漑系統 , 可 以在夜 間灌漑 本市的 
贊 助者: 

Mayor  George  R.  Moscone  市長 
Supervisor  John  L.  Molinari 
Supervisor  Terry  A.  Francois 市 载 昌 

Supervisor  Alfred  J.  Nelder  ^ 豕瑜 


體 育場地 、 公園 、 高爾夫 球場和 t 樂場 。 
樣 •> 我們在 日 間便 可以充 份地享 用公園 , 
可防止 夜間不 滑分^ 破壞 。還可 以增强 
坊的用 水氣壓 ; 因爲 灌漑公 園是在 居民用 
需求較 ÍÉÍi^ 時 1^ 行的 。 

通過 A  " 提案 可改善 公園的 管理丄 ■ 

金門 公園和 本市的 一百二 十個街 坊公: 

、 廣場和 體育場 7 大部分 都是人 工灌漑 7  1 

美 國其他 大多數 城市都 已採用 自 動灌漑 , I 

爲 效杲好 而又節 省財力 。 自 動灌漑 還可以 i 

動園 了用較 多的時 間從事 於種植 和慘势 —彰 
7 因 而改善 了三藩 市公園 的美觀 , 並使本 f 

成爲一 個更' 冶人的 居听。 現有 任職的 園丁; = 
會 因自動 灌漑而 失業。 


Supervisor 

Dorothy  von  Beroldíneen  -' , 

Recreation  and  Park  川 

事 業委員 1 


Commission  : 
Eugene  L.  Friend 
Loris  DiGrazia 
Msgr,  Peter  Armstrong 
Tommy  Harris 
Lidia  M.  La  Garda 
Amy  Meyer 
Keith  Eickman 


Cijy  Planning  Commission: 

Ina  P.  Dearman 

Toby  Rosenblatt 

Charles  Starbuck,  III 

Susan  J.  Bierman 

Gordon  J.  Lau 
Franco  Mancini 
Rudolph  Kesenheimer 
Susan  Kesenheimer 
William  D.  Evers 
Margot  Patterson  Doss 
Walter  A.  Haas 
Daniel  E.  Koshland 
Kevin  and  Sheila  Starr 
Claire  C.  Pilcher 
Marrón  Kendrick 
Esther  Marks 
John  H.  Kirkwood 
John  H.  Jacobs 


市計 劃委員 1 


s. 萬 t  ,í 改  ^  M  JJtJJ&JS 


* 以 -íi 所載 之論據 , 係 作者個 人意見 , 'mm'mm&mmmw^ 

26 


成 A 提案 者之論 


請投 票贊成 ,、 A  提案 


; A  " 提案 y 三藩市 í$ —個 í 敏和 
區诚 Ü 受惠。 》 個公 債的款 項外^ 已通' 


A        r 將可 在五年 內'! 巴本市 的所有 

主敷 ¿ ^圜 、遊: 紫場 、 高爾夫 球場' 和 大草場 ' 
改用; 的自 動藤漑 系統。 

.  贊 成、、 A  V 提案是 爲將來 而投票 

I、  A" 提案— 根據本 市新的 廢水管 it 
劃 ) 使康2 園部回 收金門 公園之 用水而 


加 以利用 ., 這是明 智的生 學 。 
將使 水源日 Í 的的 今天 得以節 省大量 用水。 由 
於:: S 是有 效的管 理工具 , 爲本 巿節省 用水亦 
卽是 爲胁稅 人節省 金錢 。 最後 , 宅將 爲園丁 
節省更 多時間 用於裁 植和美 化本市 的公園 。 

贊成 W        提案一 高爾〕 ^基金 

高 ^  夫球 場將自 付用款 • 高 爾夫球 ^ 
得歲入 每年撥 支市普 通基金 均用以 » 高爾 

夫球場 。 據 審計廳 的估計 , 在公 債有》 £ 期限. 

內 , 從球 湯所收 費用將 i 二百 萬元 , 這筆款 
項 將用於 自動灌 漑高爾 夫球場 。 因此 , 改善 

高 爾夫球 場的經 費來源 , 不用 ít^^g 產稅 • 


Diane  Hunter 
Anne  Halsted 
Co-Chairpersons 


空 間/ 公園 改革公 民諮詢 委員 會會員 

I  Members  Open  Space/Park  Renovation  Citizens 
Ir  Advisory  Committee  隨^ 

Donna  Yick 


Additional  Endorsements 


Hervy  Luster 
Stanley  Herzstein 
George  Duesdieker 
Howard  A.  Chickering 
Phoebe  Brown 
Alex  Angelo 
Diane  Hunter 
Madeline  Pring 
Stuart  Wein 
Betty  Landis 
Eugene  Coleman 


Claire  Pilcher 
Anita  Pattern 
Kirby  Ortiz  de  Montellano 
Rosemary  Menninger 
Anne  Halsted 
Dorothy  Erskine 
Marvin  Edwards 
Mary  B.  Connolly 
Alan  WendrofF 
Rodrigo  Reyes 


Phillip  Burton,  Congressman 
Frances  McAteer 
James  Fussell  Jr. 
Supervisor  Ronald  Pelosi 
Marjorie  Stern 
Richard  K.  Miller 
N.  Arden  Danekas 
Ann  Fogelberg 
Julia  Porter 

Supervisor  Peter  Támaras 
Supervisor  John  Barbagelata 


Rose  Sarao 

Supervisor  Robert  Gonzales 
Mary  Margaret  Casey 
Supervisor  Dianne  Feinstein 
Steve  Rubisa 
Lilia  Medina 
Senator  Milton  Marks 
Supervisor  Robert  Mendelsohn 
Betty  Parshall 
Len  Heinz 


* 以 載 之論據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27 


反對 A 提案者 之論據 


公共 委托管 理的康 樂舆公 園物業 y 由於 
繼續害 意施行 破壤性 的措施 7 管 理不當 , 造 
成 只利於 物而不 利於人 y 康樂 與公園 委員會 
的 委員們 現在又 建議用 公款綠 化草地 7 以利 
毗鄰 的地主 o 他 們不但 不把康 樂與公 園的設 
備 好好管 理以利 於人民 7 反而 不負責 任地對 
人民的 需求置 若罔聞 y 竟利用 納税人 的錢裝 
置自動 澆水藉 7 因 而削減 了園丁 的工作 ; 與 


此同 時人民 的難設 備日日 惡化而 變成城 rf 
的 貧民窟 • 當他 們把弗 萊沙克 格泳場 拍賣^ 
爲商 業停車 場和養 猫窩時 ; 他 們就取 消更多 

蕭 條的康 樂場地 y 不能 爲人民 用作公 共的遊 

憩之所 o 反對以 公款用 賺樂與 公園翻 J 

除非 委員們 開始採 取有利 於人民 的行動 ! 請 
投 票反對 A 提案! 

Kamini  K.  Gupta 


以七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7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 


00 

2 


消防 局公僚 


B 


二 九七七 年改善 消防系 統公債 ° 提供 六百萬 元公債 , 用 作改善 三藩巿 消防局 旳消防 

設備 , 包括購 置新旳 消防船 o 


續案 

目前情 况: 自一九 〇 六年 地震大 火後' 三藩 
市卽 推行各 項計劃 , 以改善 其防火 系統。 一 
九七一 年發行 公債, 卽爲支 付大部 胃有之 
防 火設備 , 包 括擴用 高壓防 火水管 系統' 獨 
立於市 內之用 水供應 。 但本市 仍有些 地區沒 

M 種 l^i 腿系統 。 

提議 : B 提 容許 三藩市 1^'^ 義 ^ 
债六 百萬元 ' 用 以推行 改善三 藩市防 ^ 設備 
總方案 的下一 歩計劃 ' 其中包 括擴用 高應水 


管系統 , 購置新 的快速 防火艇 , 建造 更多地 
下 蓄水池 , 和 完^^ 其他現 代化和 改善計 
劃 。 普通義 債 的本息 係由稅 擴 賞還 。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Itfct    "卽同 意三藩 市發行 

公債 總額六 百萬元 ' ,. 若干本 市防火 

系統 的» 調。 

如« 投票 » 此提 -  m 三藩 市爲此 
目的 而發行 公債。 


29 


估  價 


五千元 
/\千 七百五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由删直 減除一  "fc£〇 元 
住宅擁 有者^ 後之 
增卿 

四 毫五仙 
九 毫七仙 
一元四 M 仙 


額前之 
增稅率 


六 毫九仙 
一元二 毫一仙 
一元七 毫三仙 


根 據力圖 胃 S^j 第 5301 細条文 , 本 
人意 見如下 : 

« 目前 同本 市售買 <m 有, 的利率 及 
一 九七七 年至七 八年之 物業估 價名錄 , 估計 
公 憒售出 後的第 一個財 政年度 , 爲此 項公債 

籌措之 徵稅率 須爲百 分之九 十九仙 ( 0  •  0  0 


99  )  o 依據 三次售 完觀: , 搬 十七躬 
還期內 德措以 償付所 需之最 高徵稅 率爲一 
百 分之九 i 一 仙( $0.0191), 此 稅率' 
計:5^"^;^1^0^至一:^^一年財政年度出3 


II 


市 I 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B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H^n 下 : ' 

本 人認爲 , 此項公 過 , 以 
十七年 爲償還 期全部 售出時 , 按目前 同市公 
債有 關的利 率計算 , felt 費 用約爲 : 

償 還公債  $6'  00  0  ,  00  0 元 

mM.  -2— ,  6  4  P  ,  0  0  0 元 
債務膽  f  ,8  ^640  >  00  0 

根據一 項三年 M 據 , 十七年 內每年 
平:^ 員償付 債務五 寸萬零 八千元 , 相等: 


又百 分之世 八( $0.  0138  ) 的稅率 o 於: 
設^ 後 , 預期營 業與保 養費用 減降。 ¿ 
計可 節省四 十萬元 , 相等於 一又百 分之九 
to.  0109  :) 的 稅率。 

根據 市行政 法典第 2.37 節 g  , 本, 
意 見如下 : 

擁 有估憒 {¡te 千元 、 八千 七百五 

一 萬二千 五百元 物業者 , 增 稅率担 負所費  2 

均 數字估 tm  : 


30 


請 缺席票 


贊成 E 提案者 之論據 


三 藩市的 消防局 , 揚 名國際 ; 消 防能力 

高 7 功效大 y 方 法先進 ; 確保 市民的 生命財 
産 ; 卓 有成效 。 因此 , 本市 的胃物 雖多是 
木材 建成而 且稠密 , 但 防火保 險率却 非常低 

o 

一九 七一年 , 消防 局開始 一項分 階段的 
計劃 , 以 削減管 理費用 並與此 同時改 善防火 
保障。 這個計 劃的第 --兩 個階段 , 已 爲選民 
相 繼於一 九七一 年及一 九七四 年通過 。 

一 九七七 年的防 火公儐 -提案 , 是 這個計 
劃的另 一必需 M  y 並 且是數 十年來 作出初 

歩努力 7 把消 防局的 優良的 、' 高壓 * 水管系 
統擴 而 用之 , 這個 系統是 特別設 計用以 抗震 


的。 " B  " 提案 將以管 理便宜 7 更 現代的 , 
快 速的消 防艇代 替一九 五四年 的舊式 消防艇 
o      B 提, 巴阿斯 M 水庫 控制 中心自 
動化 , 以削減 僵員的 開銷。 、、 B  * 提 M 重 

建那些 過時的 y 不可 靠的消 防設備 。 

提»生 命財產 更好 的保障 
、、B* 提^^ 防火 保險率 M 低廉。 
、、: B" 提案 将可削 減管理 費用。 
、、 B" 提:^ 防 火保障 代化 , 

更 富突: fég  。 

保護你 'i^ 腰包和 城市 一一 請 投票贊 
成 W 提案。 


•  Supervisor  Dorothy  von  Beroldingen  市 參議員 

•  Andrew  C.  Casper,  Chief.  Fire  Department  防局長 


以上所 ^論據 , MP 者個 人意 ,  teíi^ig^ 何官方 核 

31 


機塲稅 收公債 


機場稅 收公債 。 三藩巿 、 縣 機場委 員會,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應否 發税公 
, 本金總 額九千 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和 發展三 藩市國 際機場 旳設備 , 包 括修建 
一 個工業 廢料調 廠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装修 , 行李装 卸設備 , 侯機室 , 停機抨 , 行人道 
珞設備 , 工程和 設計費 , 以反 其他項 目和三 藩巿國 際機場 所需的 物業和 建築物 ? 


簡 《匕 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C 提案 

目 前情况 : 一九七 〇 年 , 三 藩市觀 公決設 
立機 » 員會 , 耀鳙行 稅收雜 , 供資 
發 展機場 。 一九 七六年 >  mmmmm^m 
總額 一億四 千三百 萬元, 開始 了現有 之擴建 
計劃 。 此擴 建計劃 目 前有些 已竣工 , 有些仍 

在 興建中 o 下一 歩的發 展計劃 , 是實 現現代 

化及鶴 舊設備 o  ' 

提議: C 提餘 容許三 藩市發 行稅收 公債總 
額九 千萬元 , 用以 繼續發 展機場 , 其中皿 
興 建一座 新的工 業廢料 調理直 , 以符 合州政 
府 防水汚 染標準 ; 把不 符今日 防火和 安全法 


令的旅 « 出境: ^1 和裝 卸站改 建新的 

»f 的爲 ii^ 旅客服 務的海 關設備 ; 使 E 

廿三年 舊的中 站達現 匕 , mm^m 

連結 -起來 ° 如仍 有費用 , 其 fiH^ 

之 工程亦 將進行 。 税 收公債 之本息 將由機 
之歲 入償還 o 

如選民 ^ 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意三 藩市發 
M 公債總 m 千萬元 , 用 以改建 三藩市 
場的舊 設備並 使之現 代化。 

如選 民投票 «itiái 案 : 卽 反對三 藩市爲 

目 的而發 行<2^  o 


ñ  T  ^  I 


2 

3 


碰 


審計官 對'、 c" 提 案意見 


Í 


市- 審計宫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提衆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兒如下 - 

本人認 ^:^  , 此 公债提 如被涵 ' 以 
:寸-年俗^^2期令;观卸\^^存 , 按 ñ 前市 公债有 

íii^ 利率計 :11>:, 估針 《|( 川 約爲: 

惯 公估  $90  ,  000,  00071: 

利息  83  ,  7  0  0  ,  000元 

^^總 怖所^      $173,700,  0  00 元 

根據 一項 二年歸 方衆, 三十一 年內银 


年 平均須 償付本 爲 五百六 十萬零 三千元 

此一  íBcA^ 債係由 三藩巿 國際機 場淨收 
入中抽 取部份 款項以 ^ 支付 ,機場 之淨收 
入被 規定作 保證該 類公債 之支付 。除 以定額 
淨 J&A 支付 公債外 , 機 場委員 會不必 承担公 
债 之本金 或利息 , 三藩市 、縣 之信用 及課稅 
樋力 , 亦 不會作 支付此 項公債 本金或 利息之 
保證 o 


r 


參 m# 對 cí^ 表 果 


市參談 《í 終於 七月 廿五 曰 以八對 二票表 

爲 I 決通過 , 將 C 提案 提交選 民公決 ° 表 決紀錄 

如下: ' 

投蔡 赞成之 llj 參識負 : 

Barbageiata»   Francois'   Kopp,  Mendelsohn, 
Mulder,  Pelual  Taina;  as,  von  Beroldingen, 


投票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Feinstein  and  Molinari. 

此 g 雜經 於八月 四日由 
市 長簽署 。 


33 


有 闕投^ 表決稅 收公債 的決議 

C 提案 


按照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306 節 及一九 四一年 
稅收 公債法 , 現 決議在 三藩市 、 縣 擧行特 别選擧 , 提 
交本市 、 縣 合格選 民公决 發行稅 收公債 提案。 稅收公 
債本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 和發展 
三 藩市國 際機場 的設備 ; 這 個稅收 公債特 別選擧 , 將 
於一 九七七 年十一 月八日 市普選 中聯合 擧行。 

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306  (a) 節規定 , 一俟 
獲 得機場 委員會 的建議 , 市 參議會 卽須根 據決議 , 按 
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提交三 藩市、 縣合 格選民 
公決 發行稅 收公債 提案, 旨在 購置、 興建、 改 善和發 
展機場 或機場 的設備 ; 但 必須符 合機場 委員會 所建議 
各 項條件 並在機 場委員 會管轄 之下; 

三藩市 、 縣機場 委員會 , 根 據-九 七七年 五月三 
日所通 過的第 7  7—012  9 號 議案, 按照市 憲章第 7 
- 306  (a) 節, 提交三 藩市、 縣 合格選 民於一 九七七 
年十一 月 八日的 選擧中 , 公 决發行 稅收公 債提案 。 按 
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稅收 公債本 金總額 九千萬 
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機場 的設備 , 由機 
場 委員會 管轄, 並須 符合機 場委員 會在第 77 — 0129 
號所建 議的各 項條件 。一 如三藩 市國際 機場專 業工作 
人員 在一九 七七年 四月向 機場委 員會呈 交的一 份報告 
書中所 闡明的 。 該報吿 書題爲 " 三藩市 國際機 場擴建 
計劃 , 現代 化與替 換階段 。 

因此 , 三藩市 、 縣市 參議會 通過決 議如下 : 

第一節 宣佈擧 行稅收 公債特 別選擧 , 這 個選擧 
將於一 九七 七年十 一月八 日星期 二在三 藩市、 縣擧行 
。 按照三 藩市、 縣 憲章第 7  '  30  6 節和 加州一 九四一 
年 稅收公 債法, 提 交市、 縣合格 公民公 決稅收 公債提 
案 , 以 便提供 基金用 作購置 、興建 、 改 善和發 展機場 
的 設備, 由三 藩市國 際機場 委員會 管轄。 提案 全文讀 
作如下 : . 

- 機場-   三藩市 、縣機 場委員 

fBm^^m         會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收公 債法, 應否發 行稅收 

公債 , 本金 總額九 千萬元 , 用 作購置 、 興建 、 改善和 
S 展三藩 市國際 機場的 設備, 包 括修建 一個工 業廢料 

周理厳 , 機 場擴建 , 改建 和裝修 , 行李裝 卸設備 , 候 


機室, 停 機坪, 行 人通道 設備, 停車 設備, 丁. 程和 i 
計費 , 以及 他項目 和二藩 IÍÍ 國際機 場所需 的物業 i| 
建 築物? 

第二節 這 個本金 總額九 千萬 元的稅 收公債 (j^ 
下 簡稱" 公債' ' ) , 是建議 篇措' 資金 qfe 誇企業 (以 1 
簡稱" 企業" ) 卽二藩 市國際 機場, 包括現 fí 的機 g 
和所 ÍÍ 加建、 修豳、 擴建 和改善 。现 ÍÍ' 的機場 和建讓 
今 後所作 的改善 , 將構 成一個 統一的 :;<^整 的企業 , jt 
後 一切歲 入將保 證償還 公債。 

(a)  發行 公債的 B 的 , 在於提 供基金 , fflfl 
購置 、 興建 、改 善和發 展三藩 i1í 國 際機場 的設備 , >g 
括與此 ft- 關的附 帶條件 , 一如 三藩! ÍÍ 國際機 場専業 .1 
作人 員在一 九七七 年四月 向機場 委員會 交的 一份街 
告書 中所闡 明的。 該報告 書题爲 "二藩 市 國際 機場據 
建 計劃, 現代化 與替換 階段。 . 

(■b)  估 計瞎匱 、 興建 、 改善和 發展所 需費用 
總數九 千萬元 o 這個 估計包 括與此 fí 關 的一切 附帶雜 
費 , 如 工程費 、 稽査費 、 律 師費和 財務代 理行費 、 發; 
行公 債的選 擧費用 , 公債 儲備金 、 á 動 資金和 在興建 
期間 公債利 息的增 長等等 ; 但公 債利息 不得超 過攻工 
後十 二個月 期限。 

(C) 建議發 行公債 木金總 額九千 萬元。 

(d) 建議發 行公債 年息最 高不超 過九厘 。 每年 
或每 半年償 還一次 。 

― 第三節 市參議 會現按 照第一 節所述 決議, 提交 
三藩 、 縣 合格選 民公決 稅收公 債提案 , 並規 定以選 
票 形式付 諸投票 公決。 ... 

(a)  這個 稅收公 債特別 選擧, 經投票 、査票 
、收 票、 結果作 出公決 ; 不羼本 決議規 定的所 fí 特別 
情況, 這 個特別 選擧亦 得依法 在市、 縣 齊選中 擧行。 

(13)  所有 合格選 擧的人 , 將在 所規定 的選擧 
曰 期 參加這 個稅收 公債提 案的特 別選擧 。 

'(c)  這個 稅收公 債特別 選擧, 將按 照市、 縣 
^章於 一九七 七年十 一月八 B 的市、 縣 齊選中 聯合舉 
行 。 稅收公 債特別 選擧的 選擧區 , 選擧 站和監 選人員 
, 將和 I 节普選 所規定 和委派 的一樣 。 ; 

, : |  轉笫 IMfí) 

34 


^  作爲本 ffí 的行 政首長 ; 三 藩市機 í«a 
來說 ? 宅不 t 僅是樣 年約二 千萬人 來往' 旳客 
站 ? 宅是一 個龐大 的企業 , 必 須怍— 存改率 

的 、 經濟的 和安全 的管理 ; 不 對遊客 -— 
本市最 大的工 業 一一 5^: 重樣, 而且 要對三 
I 藩市的 納稅人 要這様 。 這是我 强烈! 議選民 
投 票贊成 C  提;: 铉 i<J 主要 理由。 

i      "  C  " 提絮 提 金 , 用 以修建 -一間 
現代的 污水調 哩敲 , 以便 鼓終制 止把末 ■! 至適 
當處理 的廢報 卓進三 藩市灣 • 州政府 的有, 
1 機溝執 行法律 的櫂力 》 要求本 市修建 這 樣一 
¡i 間廹 切需要 的工廠 。 我 Í 門對海 灣環境 質素的 
關注 y 亦需衝 i 建這 様一 間工廠 o 


^  C» 提案將 把機場 的中心 站的? IB' 的 
、不 安全的 ííl^íi^l^ 剁添, 代之以 新建的 設備, 
因爲 中心站 已向陸 地下沉 , 幾 波不堪 。 

所 有重建 工程 , 將 使機場 符合今 日 有關 
抗震 、 防火 、 安全 和環境 的規格 , 並 特別强 
調所使 用的林 料和 設備將 大大地 節省、 能量。 


、、 C  " 提案 並将重 修重建 機場南 站的海 
關 转&^  y 該 處的設 満主要 處理國 際航運 , 但 
却早已 不敷應 用., 擠 擁異常 ° 許多擦 , 航 
空公司 y 甚至時 代週刊 都曾特 別指出 該處的 
設備佥 不適用 o 

最重 要的是 , 這項 必需的 重建和 裝飾工 
程 , 花費 本市物 業稅人 M  。 

這 九千萬 元公債 的?^ 部費用 , 將 由機場 
的歲 入償還 , 卽 來自航 空公司 、 餐館 及其他 
用戶的 íft 金。 

作 爲本市 的巿長 ; 我確 信你' í?3— 定同意 
我 的意見 : 把機: 謝 i 建成 爲壞 境優良 , 建築 
安全 , 節 省能量 , 經濟而 有效率 。 這 個機場 
不 但能自 供自給 , 並且 還可以 爲本市 的普通 
基 金每年 貢獻數 百萬元 的巨款 。 

ffi 理由 , 授 權我化 殳票 贊成 " C " 提 


George  R.  Moscone,  Mayor  巿長 


* 以. t 所載 之論據 ? 係 怍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査核 


35 


三 藩巿應 該有- 一個不 暄嚷的 、有 效率的 

、 安全而 又:] it 竟優美 的機場 。 。 C  提案可 

以協助 達成這 _些 目鏢而 不須耗 費本市 納稅入 

的錢。  '' 


C' 提菊 i# 可達 成下述 目標: 

* 修建一 間廢翻 纖 , 以赚 
終制止 把機場 的污染 進三 

藩 市灣。 

* 重建 和修理 笞干殘 舊的、 日益 

惡化的 、 不安 全的; 々效率 
的麵。 
* 重建機 場部分 海醒地 , 因爲 
現有 的海關 場地不 敷應用 , 造 
成數 以十萬 計的旅 客被枕 i« 
間。 


Terry  A.  Francois          .  士战 «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巾 漆識貝 

Bob  Mendelsohn  , ..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巿 黎議員 


u  C" 提案不 #ri^ 致下述 弊端: 

不 會招致 更嘈雜 的污染 。 因 

提 案不是 一項擴 íifHI 
y 而僅是 重建和 重修贿 
全歉 域能的 建難。 
不會雜 鈉稅入 分文。 因靡 
照州 法律?         提菊 ÍÍ<J 一 
費用》 只 |# 璣場的 用戶》 如 I 
空 公司》 餐館等 M 責支 付。 
* 不備 加債項 • 因« 是稅 IB 
公債, 由籠 í« 入作徹 
在任何 情况下 , 本市的 屋主禾 
租 沒有 償付的 責任。 

爲了  ^«i^a^ 機場 y 作 出必需 ó»:^ 
和 改善? S^i 的 修埋》 請投票 贊成 ' C 


Peter  Tamaraf^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Dorothy  von  Beroldingexi 

Member,  Board  of  Supervisors     市 參議員 


*       所 論據 UWP 者個人 ) 其: Éí» 未經 mí 方機^ 核 

36 


成 c 提案者 之論: 


請投 票贊成 I'  c  " 提案 

'、C" 提 案是免 的! - 

所 建議的 易说 11^ 公債 , 是全由 機場的 

航空公 VjJ 等用戶 所激很 金和收 費來償 付的。 
這個公 債提案 y 不 費納稅 入分文 。 外 I 法律禁 
止 物業納 说人貿 償還公 倩之責 。 

^ C" 提案旨 在安全 和改善 我們的 環境。 

'、c" 提 案極其 需要》 以替 Í^ÍD 嗜加機 
場 的設備 , 因爲 有些設 備已經 是蒸氣 發勁機 
時 代的老 古董了  。  M 固公 債的一 部分款 , 
ii^ 用 於迫切 需要的 , 州政府 í^'^ 建 的?! ^水 
• 調理廠 ; 以便 最終制 止未經 適當麟 勺污染 
物 流進三 藩市灣 。 


'、 C  " 提 擴建 ° 

'、 C  ' 提飾 會供資 金作任 謹建難 

之用 , 而 主要是 用於改 善壤境 、 安全 、 能源 

和合 i» 善機 場設備 。 

" c" 提案 旨在提 高樓暴 的效能 。  . 

三藩 市機場 是自供 自給的 , 管理和 
機場設 満( 全美 第五最 繁忙的 ) 的 Í^t5, 
? 都是由 機場用 戶支付 , 連本 市選民 以三分 

之二 票數: 衝 1 的一 九五 四年的 原有修 建機場 

公債? 亦由 機場歲 入償付 , 而 無須物 業納稅 
. 人資擔 。 機場歲 人听赚 '利息 •> 每年還 可以徽 

支逾 萬元 ( 約爲 ífe 率妁 十五仙 ) 給本市 
的普 通基金 o 


John  F.  Crowley 

Secretary-Treasurer 

San  Francisco  Labor 

Council 
Agar  Jaicks 

Chairman,  S.F.  Democratic 

County  Central  Committee 
Juanita  Del  Carlo 
Benjamin  Tom 

Board  of  Education 
Jess  T.  Esteva 
William  Dauer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Chamber  of  Commerce 
Aileen  C.  Hernandez 

Stanley  M.  Smith 

Secretary  . 

Building  and  Construction 

Trades  Council 
Rev.  Victor  L.  Medearis 

Pastor,  Double  Rock 

Baptist  Church 
Thomas  J.  Mellon 

Chief  Administrative  Officer 

(Retired) 

City  of  San  Francisco 
Jane  McKaskle  Murphy 
Gary  Near 
Alessandro  Baccari 
James  Herman 
President,  ILWU 


三藩 Tii 勞工理 事會書 i?G 兼財改 

三藩 市民主 黨縣中 央委眞 會主席 
市 教育局 

三藩 市總商 會行政 副會長 
建築 商埋事 會書記 

三 藩市雙 石基督 教浸信 會牧師 

三藩市 .1í 首席 行政宫 (退休 ) 

國際碼 頭與: t 庫工 人工 會主席 


《-以 上所載 之論據 7 係 怍者個 人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 

37 


請投 票贊成 、' C  " 提案 

三藩 市國際 機場每 年爲海 外數以 百萬計 

的 íSiS 服務 ? 但是 y 海 關場地 却是一 小塊方 
寸之所 ; 行 李室這 慶窄小 ; 以致 又熱 , 

其殘舊 的程度 1  ^ 使人想 起本世 iSlu 期的 
愛麗 思島。 極需 重建。 美國海 關署便 '窗經 
威脅 要把它 關閉掉 7 除 非我們 把這種 惡劣的 
情况加 以改善 。 我們亦 急需興 建一座 污水調 
理廠 ; 以便 制止把 機場的 廢物掉 進海灣 o 最 
後 , C 提 案將提 供資金 修理若 干殘舊 不堪的 


、 不安全 的碼頭 。 

請投 票贊成 、' C  " 提案 
這 是一項 稅收公 債提案 ; 公債將 由機場 
的歲 入償付 , 不是 由物業 税償付 。 本 巿沒有 
償 付債務 的責任 。 我 fíte 需這 些修理 和重建 
的: m  -> 請 和我一 道投票 贊成 " cT 提案 


Quentin  L.  Kopp 

President,  Board  of  Supervisors 巿參議 會主席 


反對 c 提案 者之論 


本市沒 有能力 負擔得 起!! 

- 三藩市 按人口 計算是 美國城 市負債 最高的 

O 

- 本市的 高級財 政顧問 ( 包括 市首席 行政官 
和 審計官 ) 都曾 經說過 7 這 個公債 是不明 
智的 。 

一機場 的收入 , 沒有分 文繳付 巿政府 以削減 
賦稅 , 而三藩 巿的納 税人却 要爲這 個公債 
而 冒險三 十年。 

這 個公債 僅爲半 個計劃 !! 
一機場 委員會 已經批 准了一 億七千 萬元, C 
提案 只是開 始而已 ! 如果這 些公債 獲通過 


, 僅機 # 債便 接近" h 意元 ->  包括 利息; 
內 ( 雙倍於 更龐大 的洛杉 碟璣場 的公共 S 
資 )。 

一 這個 m ft 總額 相等於 三藩市 每個家 庭三千 
二百 二十元 。 

漫 無止境 ? 
-一 九 六八年 ; 我們 已經給 他們九 千 八百萬 
元。 

—一 九七。 年 , 巿 參議會 又耠他 們一 億四千 
三 百萬元 。 

—新建 的北站 ; 明年 機場的 容量將 會加倍 ! 


* 以上 所載 之論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 其正 確性未 經任何 官方機 構查核 


38 


難直 這還不 滿足嗎 ?  、 

請 勿受愚 ! > 

一 這 個公債 包括三 ^ 萬 元用以 興建一 座工業 
. 廢料 調理廠 ? 但是 , 機 If 的 有關人 員也承 

認 , 機 場的收 入是可 以供款 修建的 o 

保護局 亦認爲 這項擴 建計劃 在保護 


g 污. 染方 面是 不盡如 人意的 
一 錄污染 
一嘈 聲太大 

一 交 通阻塞 

一 多用能 量三倍 


簽 名反對 C 提案者 : 


Robert  Bahmer 
Susan  Bierman 
Charles  Bolton 
Dian  Blomquist 
Gary  Borvice 
Gerald  Cauthen 
Rene  Cazenave 
Marie  Cleasby 
Daniel  Clinton 
Ralph  Coffman 
Eleanor  Coffman 
George  Colbert 
Elizabeth  Colton 
Robert  Covington 
Arden  Danekas 
Douglas  Engrnann 
Dorthy  Erskine 
David  Finn 
Ann  Fogelberg 
Peter  Forney 
Rita  George 
Ron  Green 
Anne  Halsted 
Sylvester  Herring 
Haight  Ashbury  Communit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Terence  ft&llin£m 
William  Hanekamp 
Sue  Hestor 
Tip  Hillan 
John  Holtzclaw 
Diane  Hunter 
Mark  Kasky 


Tony  Kilroy 

Gordon  Lau 

Jerry  Levine 

David  Looman 

Bill  Maher 

Ken  McEldowney 

Mary  McMahon 

Harvey  Milk 

John  Molinari 

Lewis  Porter 

Richmond  Environmental 

Action 
Norman  Rolf  e 

Paul  and  Prentice  Sack 

San  Francisco  Black 
Political  Caucus 

San  Francisco  Federated 
Young  Democrats 

San  Franciscans  For 

― «San  Francisco  Tomorrow 

John  Sanger 

Bert  Schwarzschild 

Carol  Ruth  Silver 

Ron  Smith 

Sue  Smith 

Charles  Starbuck 

Zack  Stewart 

Arnold  Townsend 

Dick  VanAggelen 

Kathleen  VanVelsor 

Calvin  Welch 

Peter  Witmer 

Michael  Wong 


以 JiB^ 論據 7  »?者 個人意 ,  «SilÉ* 經任 何官方 胃査核 。 

39 


機場 稅收公 烤程序 


發行稅 收公債 , 應 否須經 市參議 會批准 , 並規定 市參議 會決定 該項計 劃所得 歲人足 
夠 償還公 債本息 ? 


D 提案 

目 前情况 : 現有 之市憲 章規定 ' 對機 場委員 
會之 任權纖 行稅 收公債 , 以購置 、 類 ' 
、 改善或 發展機 場或機 湯設備 ' 市參 議會必 
真 提確民 公決。 市 參議會 不能拒 絕或徹 


此 建議。 

提議: D 提 案將授 權市參 議會, 以決定 機湯 
公債 提案應 否刿入 選票, 市參 »#亦 可以修 


改發行 公債之 數目。  ' 

如選民 ^ 贊成 iHá^ 案: 卽同 意市參 講會有 

權 提案 列入 1^ 和公 債之: 

數目。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保 持現有 之制度 
, 巿參 «#必雜 巴機場 委員會 建議之 公債提 i 
案提交 選民公 決^>  -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D 提案對 巿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修 改憲章 提案如 獲通過 
對政府 費用將 無影响 ° 


^參 議會對 D 提案表 決結果 

市 參 議會經 K 、八月 八 日 J^y< 對二 票表決 
通過 , 將!) 提貧  1 交 公決 。表決 紀錄如 
下: 


投票贊 成之市 參議員 : 

Gonzales,  Kopp,  Molinari,  Nel- 
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  • 投票反 對之市 g 員 :  ' 
Barbagelata  and  Francois. 


?  須 I  I  i  '  I  備  場 會一 計 I  隨  ft 


40 


建議修 憲全文 


D 提案 


註 :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 雙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分。 

•  3  0  6 節 機場稅 收公債  ' 

(fl)  一 俟獲得 機場委 員會之 建議, 
須 經市参 議會之 批准、 修改或 否決, 市 參議會 ((卽 須 


^根 據決議 , 按照一 九四一 年稅收 公債法 , —如 
現 有之條 文或經 日後修 改過的 , 提交選 民公決 發行公 
債提案 ' 用 以購置 , 興建 、 改善 或發展 機場或 機場設 
備 , 但必須 符合機 場委員 會所建 議之各 項條件 並在機 
場委 員會管 轄之下 。棍 g 揋交撰 民公決 之前, 声參議 
會 須作出 決定, 所肆議 之稅收 公債到 期時償 還時, 預 


計 之機場 歲入應 足夠付 淸本息 


如 果該提 案經由 多數選 民投票 通過, 機場 委員會 
隨 時可以 適當之 决議授 權發售 公債, 除 非本憲 章另有 
條 文規定 , 不 須經選 擧決定 : 

(1) 經由市 參議會 於一九 七七年 一月一 日前批 


准 之公債 ; 或 

(2) 經由市 參議會 四分之 三票於 一九七 七年一 
月 一日前 決議在 原則上 批准, 供 款以改 善機場 資金流 
動所需 之公債 ;或  ' 

( 3  ) 所 發行之 公債用 J>B 賞 付規存 之債項 , 

所償付 之公債 可]>1 降低 總債 支付者 ° 

(b) 按照本 節發行 之公債 ,其利 率不應 超過機 

場委員 會按照 一九四 一年稅 收公債 法所定 之限額 。機 
場 委員會 按照本 節條文 發行之 公債, 不 應構成 爲市縣 
負債 的證據 , 而 只能構 成爲機 場委員 會負債 的證據 , 
應 全由機 場委員 會或其 所管理 , 租賃或 控制的 設備所 
得歲 入償還 債務。 

按照本 節所發 行之機 場稅收 公債, 並不包 
括本 憲章第 6  •  4  0  1 節所 規定之 公債欠 債限額 。本 
節 將不妨 止市縣 發行普 通義務 公債, 用以 媾置、 興建 
、 改 善或發 展機場 或機場 設備, 但須在 機場委 員會管 
轄之下 , 並 須經本 憲章所 規定之 發行公 債程序 ° 


請細紐 難案 


請 ÍWÍ^ 席票 

41 


請投 票贊成 、、 D  * 提案。 這個驗 7 將 
授予你 Bf^l 出 的官員 發言權 ? 以決定 機湯稅 

收 公賡應 否發行 y 用於將 來機; íJrf^ 力改 《建 工程 

o 

在 目前, 市憲 章實際 上親定 y 如 果機場 
委員會 決定向 觀験機 場稅收 公賡 投票公 
決 , 市參議 會除了 同 意在巿 普選中 表決外 y 
別 無其他 辦法。  ■ 

很明顯 , 類似 的情形 7 應 由選民 選出代 
表他們 的市參 議員作 此決定 , 而不應 由<^^ 
的機場 委員會 的官員 們作此 '娘 ° 機 場委員 

會應負 títij 和建 議之責 , mmmmmm 
公債驗 , 視作是 市憲章 »f{fi 們管 理機場 
、 監督、 鋒 營和繊 縛基本 職責的 一部分 , 


這 才齡働 。 

這個 提案並 容許 市政府 償還現 存債: 
; 如 果公債 償付總 額出現 較低利 率的話 , i 
衞 待爲本 巿節省 了^。 

0?^ 渉到 的預算 和窜計 年度的 í« 間; 
是 , 是否增 加本市 的負' É  ? 是 否由機 場歲. 
供 給資金 , 抑或是 作爲市 政府的 總職責 , , 

有 這一切 , 必須 由專責 i 保本 巿健 全的會 i 

年 度的市 參—^ 來決定 o  " 

確保控 制所有 <Zrít 提 案的》 嫌 , 由那 :! 
膺選官 員作娘 o 

請投票 贊成、 提案。 


助者 : Supervisor  John  L.  Molinari 市 參議員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fji. 泰議員 
Thomas  Scanlon 


* 以上所 論據 7 係 作者個 入意見 ,^確 性未經 官方 胃査核 

42 


1 


市長 的職責 


應否明 確要求 市長把 他旳全 部時間 和精力 , 竭盡 職責? 


簡 化選票 委員會 之分析 


目 前情况 : 市 憲章並 « 定市 長須 íí^ííH 
之職業 或商業 活動。 

提議: E 提案將  I 訂市 憲章, 規定市 長必須 
ii 以全部 時間和 精力任 市長職 , «樹 可外界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 卽 同 意規定 市長須 
以^ 間 和精力 3» 職責 。 

如選民 投票胃 此提案 : 卽把 市憲章 » 現 
狀 , 容許 市長在 M 兼職或 進行商 業活動 。 


審 計官對 ,E' 提 案意見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E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Ijto 下 : 


本 人認爲 , 此 修改憲 章提案 如廳過 
對政府 費用將 !^^响 。 


市參 議會對 E 提案表 ¿ ^果 

市參 議會經 íH: 月 五 日 m 對三 票表決 
通過, 將 E 提案提 交選民 公決。 表決 紀錄如 

下: 

投禀贊 成之市 參議員 :        .  反 對之市 參議員 : 

Feinstein,  Francois,  Kopp,  Men  delsohn,  Barbagelata,  Gonzales  and  PelosL 

Molinari,  Nelder,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I 


43 


E 提案 


註: 黑綫代 表新訂 部分, ((雙 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分。 

3  •  1  0  0 節職務 , 職權 和職責 

市 長是市 、 縣的行 政首長 。 他應按 法律程 序服務 
。 他 應是膺 選長官 ' 他的 薪俸應 是符合 市憲章 薪酬標 
準條款 的規定 " 市 長應把 他的全 部時間 和精力 竭盡職 
置 , 不應把 他的時 間和精 力從事 於任何 其他職 業或商 

遞' 動, 

他應交 付二萬 五千元 ( 2  5.0  0  0  ) 官 方公債 
作 保。. 

他可委 任並可 隨時撤 換一名 行政書 記一名 秘書和 
—名速 記員。 市參議 蠡每 年可綠 出附加 款項, 作爲市 
長辦公 室職務 上的附 帶用費 , 但 須附合 市憲章 有關撥 
款和 付款的 條文。 

他 須在毎 年十月 的市參 議會的 首次會 議中, 向市 
參議會 呈交— 份 有關市 、 縣事務 現況的 總報吿 ' 並提 
出可行 的權宜 措施。 • 

市長須 負責執 行與市 政有關 的一切 法律, 複審和 
提交年 度行政 預算; 督 管他所 委任的 各局、 各 委員會 
管轄 的各部 門行政 機構; 他應毫 不遲疑 地聽取 和審査 
—切有 關巿、 縣行 政事務 的伸訴 : 並應 立卽把 審査結 
果和 所採措 施通知 伸訴者 ; 他須 在市縣 所有部 門之間 
取得 ((協 調)) 協調 和實施 ((合 作)) 合作 。 對市 參議参 
通過 的給予 公司經 營某種 事業的 特權, 市長有 權延期 
採取最 後行動 , 直至所 建議的 特權交 由選民 在下— 次 
選擧中 公決。 

市 長須按 照本憲 章規定 , 任命 各局、 各委 員&的 
委員及 其他公 職人員 ° 


他 須任侖 夠資格 的人, 塡 捕在何 膺選公 職未満 

留下的 空缺。  I 

市長在 市參議 &和他 所任命 的任何 局(( 的 )M_= 
員會 中有— 席位, 但無投 票權; 他有權 在市參 議蠡; 
委 員倉報 告或討 論在他 管轄下 的各部 門的一 切事務 
他 缺席 時有權 指派' 市參議 會一名 市 參議員 任 代市長 
如 果他沒 有 、 忘記 或拒絕 這樣做 , 市參議 會將選 出 • 
名市参 議員任 代市長 。 如果 市長職 位空懸 , 將 由市; 
議員 塡補其 未满任 的任期 ° 如 果因災 禍引致 市長缺 
_或 無法執 行職務 ' 而市 參議員 亦因某 些理由 無法選 
一 名市參 議員任 代市長 或塡補 市長辦 公室的 任何可 1 
空缺 :' 以下 數人應 按次序 指派任 代市長 : ( 1 ) 市 

議會 主席, ( 2  ) 市參議 欝財 政委員 螽主席 , ( 3 

市參議 會的資 深議員 ,他 在市 參議會 服務時 間最長 
如果 一個以 上的市 參議員 資深相 同者, 則依 照他們 ^ 
姓 氏字母 先後次 序決定 , ( 4  ) 市首席 行政官 。被 3 
派任代 市長考 , 他的任 期應爲 市長缺 席或無 法執行 ^ 
務期, 直 至市參 議&採 取逼當 行動選 出代市 長或塡 1 
可能 的空缺 爲止。 曾服市 長職者 , 若 他仍是 市居民 
將在 市參議 會有一 席位, 並可參 與市參 議會的 IÍ 論 
但沒有 投票權 或薪酬 U 

如發生 公共緊 急情況 , 市 民的生 命財產 或福利 
到威脅 , 或市、 縣的財 產受到 威脅時 , '市 長有權 , 
且是他 的職責 , 召集組 織和指 揮市、 縣任何 部門的 
力 , 以 提供任 何急需 的服務 ; 召集、 調配、 授權或 4 
聘其他 人員, 或 採取任 何他認 爲必需 的行動 , 瞧 
這 種緊 急情況 。 市長 可對預 料中的 任何繁 急情況 , i 
行 他認爲 是明智 的硏究 和調査 。 


E 


請投 票贊成 '、 E  * 提案。 要巿長 把他的 

全 部時間 和精力 y « 職責 。 

投 票贊成 、、 E  "提 案》 卽明確 地規定 y 
三 藩市市 長只能 任一職 y 這 就是達 十億元 市 
政企 業的行 政首長 。 

請 投票難 i、E、 
市長 的現有 薪酬是 五萬四 千九百 四十六 
元 ) 市憲章 雖有利 ií» 突條文 , 但現: itJ^ 寫 
法 , 却沒有 規定市 長敷巴 待間和 精力竭 
因此 ) 擧 例來說 7 市 長是可 能繼績 


充任一  r 職律公 司的黟 伴或從 事其他 商業活 
動的 。 掌 管市改 , 責 任重大 ; 繁複 的問題 , 

有待市 長的募 O 麵 , 市長 職職責 , 霞 
爲 »1 "必 要。 這不但 可以消 突的可 
'能性 , 更; t 要的是 , 這 將確保 市長以 全部時 
間和精 力掌管 ffí 政 y 給三 藩市巿 iMfg 有 
效率 的領導 。 

投 票贊成 " E " 提案 ? 將 在市憲 章特別 
規定 , 三 藩巿人 民要求 他們所 選出的 薪醐嚴 
高 的行政 首,, 要以全 部時間 和精力 竭盡職 


"边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選擧 站由上 M 時 

T* 午八 時開放 


* 以 h 所載 之論據 , 係作者 個人^  ,  teím 未 MB 何 官方機 構査核 

45 


市首席 行政官 的任期 


市首 席行政 官的最 長任期 應否限 爲十年 ? 


目前 情况: 巿 首席行 政官係 由市長 g 並由 
市參議 «t 准 , 其 任期直 MMIm 止 。 

提議: 1"提» 修 futí 憲章, 使市首 席行政 
官之 最長任 期限爲 十年。 


如 選民投 票贊成 此提案 
政 官之任 期限爲 十年。 

如選 民投票 反對雌 -案 

政官之 任期園 十年 o 


卽 同意把 市首席 


卽反 ||«市 首席 


;住至 
m 


市 審計官        John  C.  Farrell .  就有關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lá「』 下 : 


本 人認爲 , mMmmmmmnmmm 
對麵 費用將 錄响。 


市參 議會經 於八月 八 日 以 七對一 票表決 

通過 , 將 1, 提案 M 選^ 決 o 表決 紀錄如 

下 : 


鶴贊 成之. 

市 參議員 ••  Francois,  Gonzales,  Kopp,  Mo - 
linari,  Nelder,  Pelosi,  von  Beroldingen. 


投票 m 之市 參議員 : 

Bf^rbasrelata. 


46 


1 


:p 提案 


¿i  : 黑錢 代表新 訂部分 , 《'雙 括號 )•) 代表 删減部 
3  .  2  U  0 節任命 ; 資格 ; 任期 

'  市長將 委任一 夠資格 的人任 嫁 席行 政官, 由市參 
議倉批 准通過 。 被 任命人 須在他 被任命 之前在 加州居 
住至 少五年 。 被任 命人應 對他的 職位是 有行政 能力和 
經驗 。 被任命 夠資格 出任首 席行政 官的人 , 他 的任期 
(  10  ) 年 ; 除 非他的 任期不 延至市 憲章退 
休 條 款所 規定 的 強 制 返休 年 歲 。 


他隨 時可被 停職和 撤職, 一如 膺選官 員無異 。他 
亦 可以隨 時被市 參議會 用書面 控 , 以 少過三 分之二 
票 數撤職 。 如果他 請求在 市參議 &對他 的指控 擧行公 
聽., 他須 在提出 指控之 後五日 至十五 日之內 , 或在市 
參 議會就 其撤壩 問題投 票之前 ' 作 此請求 ° 但 當他被 
提 出書面 控和聽 詢期間 , 市參 議會可 以多數 票把他 
停職 。 書面 fe 控和 首席行 政官的 任何答 辯應例 入市參 
議 會的 議事錄 。 市 參議會 把首席 行政官 撤職的 最後決 
定, 將不 能再作 更改。 


選擧 站由上 午七時 
至 下午八 時開放 


請^ 席票 


47 


0^ 


贊成 F 提案者 之論據 


請投 票贊成 '、 2"  * 提案。 
投 票贊成 、、 " 提案》 贿正 市憲章 , 
把 iff 首席行 政官的 終生任 期改爲 十 ( 1 0  ) 年 

任期 o  , 

目前 , 唯一能 I^OT 席 fim 官 任期的 
; 只 有返休 、 辭) li^ 因行爲 不檢而 被撒職 o 
市首席 fi 政官的 管轄權 、 職責 和權力 範圍非 
常廣泛 , 他所 -«! 的 行政部 門包括 : 財政和 
檔案、 採購 、實業 、工務 、助、 公 共衞& 
'、 縣 農業部 .、 衞生諮 詢局和 驗屍官 辦事處 o 

^票 贊成 "í"' 提案。 


市 席行政 宫一職 7 由巿 長任命 並經市 

參-^ 核淮 ) 必須胃 :鬼 蜀立性 ; 以强; t/」 

的 執 的職責 , «f 應 作適當 

的 限制。 因此, 規定其 任期十 (10) 年是 "1^ 

情理的 。 這樣 ; 市首 席行政 宫可. 以: 連 

續 不斷的 , 富於 :|1  浙 的職責 r 而仍不 至於報 

恩 ft#í 壬命 他的人 o 把終 生任期 減爲十 ( 1( 
) 年 7 不但不 會使他 的験& 帶; |1女 治色彩 7 

反會達 im 此職 責的人 朝氣和 高度的 工; 
作質素 e 

観 M  、 '"提 案 7 便 有可能 達到這 
個1;3 標。 


助者 : Supervisor  Quentin  L,  Kopp    巿 參議員 


請^^ 缺席票 


其」 


* 以 i: 所載之 論據, 係# 者個 入意見 , 其正確 性未經 任何首 構査核 

48 


創減 算 


應否 授權市 長和市 參議會 , 削 減巿、 縣各部 門申領 的工人 補助金 , 而 無須特 別說明 
其 職位因 削減所 招致旳 影響? 


G 麟 

目 前情况 : 市長 及市參 議會在 擬定市 政府財 
政 預算時 , 如 要削減 某部門 之經费 , 須指定 
要 取消或 削減之 現目。 

提識: G 提凝 t 容許市 長或市 參議會 削減某 
部門工 资«金 總支出 ' 而不 須指定 削減的 
項目 , 由被減 終费的 部門的 M 責人決 定削減 


什麵目 。 

如選 民投票 贊成此 提案: 卽同 意容許 市長及 
市參議 會削減 某部門 總經費 , 而不必 指明削 
減經費 的項目 。 

如 選民投 票反對 此提案 : 卽主 張如巿 長及市 
參 議會要 削減工 資及薪 金支出 , 可指 定削減 
項目 。 


審計 官對" G" 提 案意見 


市 fÍF 計官         John  C.  Farrell  就有關 

G 提案對 市財政 之影响 ' 發表意 見如下 : 

本 人認爲 , 此 修改憲 章提凝 n 獲 M 


, 將不會 增加政 府費用 ; 或會 減少政 府費用 
, 但數 目未能 確定。 


市參 議會經 於八月 一 日 以 "i 者 〇 票表決 
通過 , 將 G 提家: $1  交 f 我公决 , 表決 紀錄如 
下: 


投票 贊成之 市參顯 : 

,  Barbagelata,  Feinstein,  Francois, 

Gonzales/Kopp,  Molinari,  Nelder,  Pelosi,  Támaras, 
von  Beroldingen. 


投 票反縱 巿纖員 : 無人 


49 


G 提案 


註 : 黑綫 代表新 訂部分 ; . ((雙 括號) ) 代表 刪減部 
分。 

第 6  .  2  0  3 節 市長 少權力 與職責 

此等估 計預算 市長認 爲有必 要時應 擧行此 種公聽 

, 他 可增加 , 低減 或拒絕 此等估 計之任 何項目 

, 不必引 述或修 訂職位 與酬償 詳細表 , 於此估 計內傅 

-ff fa 人祭 務之任 何數目 , 但不能 增添任 何數目 , 亦不 
能增添 任何個 人勞務 , 原料 , 供 應品或 契約勞 務之新 
項 目 , 但 於任何 公共建 設或資 本支出 , 他可增 加調撥 
請求 ; 但任 何此種 公共建 設或資 本支出 之增加 調撥請 
求項目 抵能於 事先經 由與市 設計部 之安排 ,且 得該部 
發給能 與總設 計統籌 一致之 報吿書 後方可 ° 市 設計部 
有 職責於 此種安 排後卅 日之內 提供書 面報告 ° 荐市設 
計部 於此期 內不提 供此項 報告書 , 則應 視爲等 同於巳 
有此 書而論 。 任 何公用 事業之 支出預 算估計 其數係 
在該 項公用 事業估 計收入 之內無 逾者, 不能經 由市長 
增加。  .  • 

市長 應於每 年不遲 過四月 十五日 , 向市參 議會提 

交各部 門下一 會計年 度的合 併預算 估計書 , 及 本市縣 
之預算 計劃, 其中 包括每 一部門 所有歲 入之詳 細估計 

及 以應本 市縣公 債付息 , 還本及 各項固 定費用 之估計 
數額 。 他 應隨同 此項所 提預算 , 於其所 荐有關 財政綱 
領, 前期預 算比較 及公債 發行等 之重要 更易處 加以註 

釋。  • 

在他提 交所述 估計預 算及所 述所提 預算時 , 市長 
應向 市參議 會提交 一項下 一會計 年度之 全年撥 款法令 
草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