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火警分级制度_百度百科
收藏
0有用+1
0

香港火警分级制度

仿效美国实施火警分级制度
本词条缺少概述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编辑吧!
消防事务处(消防处前身)於1964年2月1日仿效美国实施火警分级制度,并依据实际情况分为一至五级,当火警升至第五级仍无法有效控制或火势持续扩大,则会考虑发出「灾情警报」,亦即最高的灾难级。至於山火,则由渔护处自1976年起负责分级并只划分为3个等级,只要发生山火,就可算为一级。山火较猛,威胁居民和其他设施,而渔护署郊野公园灭火队人手不足,需要消防处协助,即列为二级。三级山火乃指属灾难性,火势严重,渔护署便会要求各纪律部队协助扑救。
中文名
香港火警分级制度
内    容
依据实际情况分为一至五级
原    理
仿效美国
创建时间
1964年2月1日

一级火警

播报
编辑
当消防处接到一般商住大厦的火警警报后,会先当作是一级火处理。最接近火警现场的消防局会派出零至五条消防喉;一辆泵车、一辆旋转台钢梯车(或梯台车)、一辆油压升降台(或大型油压升降台)、一辆细抢救车(或大抢救车)及一辆救护车(或EMA救护车),俗称「四红一白」,联同20多名消防员前往火警现场。大部份火灾均属於这个级别。现场的指挥人员为消防队长或高级消防队长。

二级火警

播报
编辑
假如火警现场是人流较多的地点,例如医院、老人院、铁路车站、机场、酒店;危险地点如油站、危险品仓库、发电站等,或远离水源的地方,消防处则会即时列作二级火处理。消防员会特别警愓,以控制出现混乱的情况,通常会出动5条消防喉及5至15辆消防车,消防员增至50人。现场的指挥人员为高级消防队长或助理消防区长。

三级火警

播报
编辑
当消防队到达现场后,消防现场指挥官会视察情况。如果发现现场冒出大量浓烟,或者有多人被困,首批到场消防员未能有效地控制火势,火警有蔓延趋势,便可能需要把火警升级至三级火警。消防局会增派消防车及消防员到场,通常会出动15至20辆消防车(当中包括两辆油压升降台,三辆泵车、两辆小型抢救车/大型抢救车、两辆旋转台钢梯车/梯台车、以及流动指挥车、烟帽车、照明灯车、喉车,同时会出动特别拯救连,亦即拯救车及大型抢救车)、逾100名消防员及5至10条消防喉增援。现场的指挥人员为消防区长或高级消防区长。首宗最高升至三级的火警发生於1964年2月10日的九龙牛头角合浦胶珠厂。

四级火警

播报
编辑
当火警现场的形势变得更为恶劣时,例如火势猛烈、大量浓烟、高热,以及受伤人数增加,而现场居民有生命危险,现场在五楼以上,需要增加人手及装备时,便可能需要把火警升至四级火警。此时消防处也会作出协调,调配更多人手,通常派出20至35辆消防车、100至150名消防员及10至25条消防喉。现场的指挥人员为副消防总长。首宗四级火警发生於1964年2月1日的竹园道木屋区。

五级火警

播报
编辑
当火警现场的火势完全失去控制而且迅速蔓延,以及有大量浓烟,高热,受伤人数增加,明显超过四级火所需的支援时,便可能需要把火警升至五级火警。此时其他消防局也会作出协调,调配更多人手,通常最少有35辆消防车、150名消防员及26至50条消防喉。在严重紧急的情况之下,民政事务总署更会统筹各香港政府部门,包括政府飞行服务队、医疗辅助队、社会福利署等等,以配合作出支援。现场的指挥人员为消防总长。自1964年首次发出五级警报至今,香港曾发生44宗最少达到五级的大火。
1972年有记录至今的五级火警:
1972年3月15日,太子大南街广隆泰工业大厦
1973年1月9日,铜锣湾屈臣氏工业大厦,5死40伤
1976年2月1日,筲箕湾爱秩序湾木屋区
1979年9月3日,荃湾横龙街年津工业大厦
1979年10月6日,狮子山马仔坑木屋区
1981年11月6日,太子大南街广隆泰工业大厦(再次发生)
1981年11月21日,蓝田对开山边木屋区,包括玄武山村、爱华村、蓝美村
1984年9月11日,香港仔田湾大生工厂大厦,31人受伤
1986年7月16日,油塘高辉道万年工业大厦,21人受伤
1990年8月23日,荃湾德士古道屈臣氏工业大厦,5人受伤
1995年,清水湾电视广播有限公司电视城道具仓
1996年11月20日,油麻地弥敦道嘉利大厦,41死80伤,死者包括一名消防队目。
2008年8月10日,旺角弥敦道嘉禾大厦,4死55伤,死者包括一名消防队目及一名消防员。

灾难警报

播报
编辑
当失控的火势继续加剧,预料扑救将极为困难,甚或无法扑熄,要待火势自然熄灭,这时便有需要将五级升至最高的灾难级,使全香港之消防员轮替或候命出动。灾情警报亦适用於非火警、范围广阔、或一连串同时发生之灾害事件,如大型民航客机坠毁於民居、人烟稠密的地区或工商大厦则会立即列为灾难级火警。而这一系列事件有迹象需长时间以全部资源参与,甚至或需要军队或其他单位(如民安队)协助。此警报只可由消防处处长指示之下,或由官阶在区长级或以上之官员亲自向处长要求后方可发出。至今香港只发出三次灾情警报,均发生於1972年:分别是1月9日海上学府火灾、6月18日暴雨导致中午秀茂坪(现在翠屏邨位置)严重山泥倾泻及晚上西半山(旭龢道旭龢大厦)楼宇连环倒塌。

其他警报

播报
编辑
补报火警
动员:一名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见习消防队长或队目及/人员
现场指挥:由分局局长/控制中心主管决定
山火/垃圾火
动员:泵车/泵水车辆
现场指挥:由控制中心主管决定
一级电火/汽车火
动员:泵车
现场指挥:由控制中心主管决定
自动报火警
动员:油压升降台
现场指挥: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

特别服务

播报
编辑
除了火警外,消防处还会为市民提供灭火以外的救援服务,统称为特别服务,包括:
拯救动物
动员:由控制中心主管决定
现场指挥:由控制中心主管决定
燃油倾泻路面
动员:一部泵水车辆
现场指挥:由控制中心主管决定
高山拯救
动员:油压升降台/抢救车辆
现场指挥: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
升降机困人/屋内困人/吊颈
动员:抢救车辆
现场指挥:总队目/队目
升降机/机器夹人
动员:油压升降台/抢救车辆
现场指挥: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
遇溺/有人堕海/河/湖
动员:油压升降台/潜水拯救车
现场指挥: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
气体泄漏/炸弹事件/有人从高处跳下或坠下平台(已跳下)
动员:油压升降台/抢救车辆
现场指挥: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
有人企图从高处跳下 (未跳下)
动员:油压升降台/抢救车辆/喉车
现场指挥: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
学校气体泄漏
动员:油压升降台/拯救车/潜水拯救车
现场指挥: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
楼宇倒塌/山泥倾泻
动员:油压升降台/钢梯/泵车/抢救车辆/拯救车/潜水拯救车
现场指挥: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
恐怖份子事件
动员:油压升降台/抢救车辆
现场指挥: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
人踏人事件
动员:油压升降台/抢救车辆/照明车/流动指挥车/5部救护车
现场指挥:高级消防队长/消防队长
小型飞机意外(无火警)
动员:油压升降台/泵车/抢救车辆/2架轻型泵车/喉车/照明车/流动指挥车/救护车
现场指挥:区长或以上
小型飞机意外(有火警)
动员:油压升降台/2架抢救车辆/2架轻型泵车/喉车/照明车/流动指挥车/拯救车/ 3架救护车
现场指挥:区长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