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移工團體抗議,期滿續聘或轉換工作時,會遭人力仲介公司違規收取買工費,勞動部今天(16日)回應指出,仲介公司若對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的外籍勞工,違規收取仲介費或買工費,將依法處10倍至20倍的罰鍰、1年以下停業和設立許可證到期不予換證。
勞動部表示,外籍勞工工作3年期滿後,雇主委託人力仲介公司辦理期滿續聘或轉聘,仲介公司可向續聘雇主或新雇主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外籍勞工第一個月薪資;但對外籍勞工不得收取仲介費或買工費。若外籍勞工遭仲介公司超收仲介費或買工費,可撥1955專線申訴,或向勞動部、直轄市、縣市政府檢舉。
此外,勞動部也強調,明年將強化外籍勞工轉換雇主資訊系統,建置雙語資訊平臺,讓期滿轉換的資訊更加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