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五福旅社命案】凌晨旅社大屠殺,弱弱相殘底層悲歌

路那/調查員 檔案調閱20327次

 

1980年代到1990年代中期,台灣經濟達到了令人難以置信的高峰。股市天天破萬點的加持下,社會上掀起了一股股紙醉金迷的熱潮。不僅達官顯貴日日吃香喝辣,連中低收入者也有著屬於自己的小確幸──好嫖的不僅能找到流鶯,甚至有雛妓這個選項;好賭的則有「大家樂」與數不清的賭博電玩。然而,在這從未停歇的狂歡中,罪惡悄然孳生……。

 

凌晨的報案電話

1988年6月23日的凌晨五點多,基隆市消防隊接到一通報案電話。來電者是一個計程車司機,他說載到一名女乘客,要他打電話給消防隊,說基隆市信三路的五福旅社有兩個人被殺傷。

接獲通報的消防隊派人上門,卻赫然發現事情遠遠不是「有人被殺傷」這麼單純。他們一走進五福旅社,濃厚的血腥味便撲鼻而來,一樓地板染滿大片血跡。救護員當機立斷地通報市警局,市警局再轉達刑警隊,派出二分局刑警前往查看。

《中國時報》1988年6月24日報導

趕到的刑警小心翼翼地清查著一樓的房間。五福旅社的格局如下:一進門的左手邊是櫃台,大廳的右前方是通往二樓的樓梯。櫃台往後走是一條狹長的走廊,由前到後連接起101號房、102號房和最尾端的廚房。走上樓梯到二樓後,一條L型的走廊串起四個房間。上樓左手邊第一間是201號房,右手邊第一間是202號房,往後依序是203、204號房。

在這七間房裡,警方竟找到了五名死者。他們的雙手被浴巾反綁,均遭割喉而死。事態非常明顯──這五名死者是遭同一個兇手或集團給殺害的。

在時人的印象裡,台灣還沒有發生過如此大宗的集體謀殺案。隨著警方進進出出,媒體也將聞風而至──在差不多一年前解除戒嚴後,要讓媒體像過往一樣,壓著這類與政治不大相干的案子不報導是越來越難了。在台灣社會迎來重大變革的年代,基隆市警察局的破案壓力可想而知。

在新聞見報的同日,警方快速地查出了死者的身分。他們是經營旅社的簡順宏、周美珠夫婦,服務生吳小琳,住宿的旅客沙益明,與應召女郎「可可」傅淑媚。無論以情殺或仇殺來看,死者的「組合」都相當奇怪。加上經法醫楊日松解剖後,發現兇手的手法相當「專業」,均是頸部遭利刃砍殺,一刀貫穿喉管,當場死亡。

搶劫奪財集團,是最有可能的假設。

 

消失的房客登記簿

《中國時報》1988年6月24日報導

警方一一清查死者的身家狀況,尋找犯案動機──簡順宏與周美珠夫婦的財務狀況良好,雖因頂下旅社每月須繳納大額租金,但簡順宏本身是航運大副退休,加上旅社營運順利,不可能有財務糾紛。吳小琳雖然是旅館服務生,但可能與另一名死者傅淑媚一樣涉及性交易,是否因感情狀況惹上殺機?然而住客沙益民是最令人困惑的死者了。他是憲兵退役,防身術好得很,卻為何陳屍廚房?從沙益民的死亡,警方研判歹徒至少三人以上,且具有一定的攻擊能力,才能制服並殺死退役憲兵的沙益民。

啟人疑竇的是,沙益民並非獨自一人,他是和羅姓與李姓兩個朋友一起到五福大旅社投宿。羅姓友人後來離開,而李姓友人則在三樓的房間呼呼大睡。這會是三人之間酒後起了爭執所發生的慘劇嗎?然而,若真如此,則為什麼李姓友人不和羅姓友人一起離開,反而留在旅社裡面等警方來清查呢?這顯然說不通。再看犯案手法相當純熟,莫非是沙益民的仇家上門尋仇,而旅館老闆夫婦與員工不過是倒楣被滅口?許多疑點等著警方一一解答。

在一團迷霧中,五福旅館的旅客登記簿成了警方最重視的線索。在戒嚴的時代,住旅館不只要登記,還得「送該管警察所或分駐(派出)所」。這是因為在戒嚴時期,人民其實沒有遷徙的自由,人口在各地的遷入與遷出必須向轄內警察機關報備而衍伸出來的管理辦法。五福大旅社也不例外。

然而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位於港口附近的五福大旅社,有一半以上的生意都來自於情色產業對「休息」的需求。而去旅社「休息」的人會希望自己的風流逸事都寫在一個警察大人可隨意翻閱的小本本上嗎?不可能吧。於是五福大旅社採取了折衷的作法──他們依法登記,但養成了遲交檔案的習慣。

這給當時的警方造成了一點困擾。然而問題並不太大,畢竟簿子還在,而遲到總比不到好。然而當警方找到了登記簿,他們的精神為之一振──有兩頁被人撕掉了!這個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無疑宣示了行兇者曾經入住五福大旅社的事實──至於兇手為什麼不整本帶走燒掉,這就不是我能理解的範疇了。

 

神祕出現的橘紅色枕頭套

警方接著訪查當晚住宿五福大旅社的住客,從住客壞掉的電視(兩點修好一次,接下來四點又壞了,這時沒人應答,他就去睡了)得知案件大約發生在凌晨四點左右。另一方面,警方接獲線報,指稱有人在百福社區發現一些可疑的染血衣物。

這堆衣物成了破案的關鍵。染血的白襪子與白布鞋顯示了衣物為何被丟棄的原因,而毛巾和女包則將之與五福大旅社連結在一起。在這堆衣物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個橘紅色的枕頭套,上面繡著「大華大飯店」

下一步?自然是去大華大飯店了。

事情順利地不像話。大華飯店的員工告訴警方,805號房丟了一到兩個枕頭套。警方於是兵分兩路,分別住進了802號和807號房埋伏監視,逮捕了返回飯店的嫌疑犯王騰輝與施東寶,並從他們身上搜出了傅淑媚的駕照。

在分組偵訊下,王騰輝與施東寶很乾脆地承認了案子是他們犯下的,也很乾脆地供出了另一名行兇的同夥許慶芳,同時更大方地告訴警察,尚未落網的許慶芳應該是住在施東寶姊夫的家裡。於是在案發後的22小時內,專案小組連壓力的「壓」字都還沒看到,全案就宣告偵破。

根據王騰輝等人的供述,他們在23日的凌晨兩點半,帶著兩把開山刀與一把番刀入住五福旅社205號房。三點多,老闆應王騰輝的要求,介紹傅淑媚到202號房「休息」。一等兩人休息完畢,許慶芳就闖了進去,將傅淑媚綁住洗劫,想來個逆仙人跳。然而傅淑媚大聲呼救,許慶芳便手起刀落,乾淨俐落地殺了她。

殺了傅淑媚後,王騰輝與施東寶隨即下樓對付旅社老闆夫婦。老闆娘周美珠掙脫呼救,於是又被王騰輝殺害。此時,住在三樓的沙益民剛好走下樓梯,成了目擊者,於是與一樣目擊到兇案現場的服務生吳小琳都在制伏後被滅口。面對這些無辜的死者,兇手可有悔意?

《中國時報》1988年6月25日報導

弱弱相殘的底層悲歌

「除了對『可可』的死非常遺憾外,其他的人都該死!」落網的王騰輝這樣對媒體說。原來,王騰輝在三歲時父母因車禍雙亡,他成了孤兒,在親友家與孤兒院間四處流離。他13歲時就進了少年感化院,出來之後在17歲又進入了少年監獄。

在華西街長大的王騰輝,每日看到的都是與他年紀相仿的雛妓如何遭到娼頭鴇母的欺壓。「有一天我要讓他們好看」小小的王騰輝,其實頗負有正義感。然而這份純真正義,在無人細心呵護下,最終卻淪為他殺人越貨的藉口。「我搶的都是賺髒錢的店!他們都做『黑的』!」王騰輝不失傲氣的說。

但他的殺戮,第一個瞄準的卻是傅淑媚。按照王騰輝的說法,傅淑媚理當是他們該要憐惜的對象,為何不僅白嫖,又對她痛下殺手?他甚至要等到媒體報導傅淑媚身後留下一個三歲男童,才因造就了一個和自己境遇相似的孩子,對她的死表達歉意。那麼,不過是在錯誤時間與錯誤地點出現的吳小琳,就該「自認倒楣」嗎?

王騰輝在人生的最後捐出器官,並留下遺言,將所獲得的金錢拿去補償傅淑媚的母親與兒子。他是頗有悔意的,但悔意也無法挽救另一個家庭破碎的命運。而其他受害的四人呢?難道他們沒有值得同情與憐憫的家人就活該被殺嗎?

王騰輝確然有著悲慘的童年。然而他的正義,卻終究淪為己身私利的口號包裝。他揮舞著開山刀,不分青紅皂白地殺死娼妓、娼頭與嫖客,而沉溺於自己亡命天涯的悲壯幻想的同時,其實不過是在製造弱弱相殘的無限循環

《中央日報》1988年7月28日報導

四處流竄的搶劫集團

破獲了五福旅社的基隆市警局,由於感到王騰輝等人的手法太過純熟,不像第一次犯案,因此針對這點加緊訊問。王騰輝等人也很乾脆地回應了,對,這不是他們第一次犯案。

「之前還做過什麼案子?」噢,記得五福旅社命案兩週前,在台北市民生東路上發生的「來得好賓館」搶劫案嗎?那也是他們幹的。他們一樣挑了凌晨五點,先綁了櫃檯的女服務生,接著到櫃檯拿了所有房間的鑰匙,一間一間地打開,綁了11個客人。接著洗劫服務生與客人,共搶了十萬多元。抵抗的陳姓旅客背部遭砍了一刀。

這場大洗劫一直到凌晨七點才結束。而儘管有這麼多的目擊證人,警方卻遲遲無法鎖定兇嫌,最後靠著目擊證人,在路上找到一個穿著類似衣服的倒楣少年起訴他。儘管少年喊冤,但直到王騰輝等人落網前,都沒有人相信他。

這恐怕也不是王騰輝集團的第一宗案件。查詢當時的報導,記者高彪即指出在此案發生之前,新生北路二段類似性質的「黑」賓館已經發生過一起類似的案件。而在來得好賓館搶案發生後,6月15日凌晨在新竹火車站前的芝蘭賓館,也遭到四名歹徒以類似手法搶劫得逞。

王騰輝等人沒有承認芝蘭賓館搶案,倒是認了台北市另一宗案件,即位於中山北路一段的「南茜賓館」搶案。他們用類似的手法洗劫,搶到的錢則全數拿去玩大家樂了。王騰輝還加碼爆料,聲稱他在成為職業軍人前就曾因各種細故衝突,殺了三名男子,並將他們埋屍在台北市郊的山坡地。然而當檢警要他供出地點以便查證時,他又說這是他編的故事。

「基市警局七神捕」,《中國時報》1988年6月25日報導

這三名死者是否確有其人?我們不得而知。如果芝蘭賓館不是王騰輝等人的「傑作」,是否代表在北部地區流竄的旅館搶匪不只一組?考慮到受害者多為遊走在法律邊緣的賓館,會不會沒報警的黑數其實更多?本案三名搶匪裡就有兩人是退役官兵,也顯示了當時國軍對退役軍人動向缺乏掌握,對基層士兵的關照更遠遠不如將官豐厚。

五福旅社的五條人命,終止了一個強盜搶劫集團的發展,卻沒有終止社會的不安。這是「台灣錢、淹腳目」的年代,也是犯罪層出不窮的時代。此時,不僅搶案四起,擄人勒贖更是屢見不鮮:彼時不僅有日後纏訟多年的陸正案,更有大田哲瑞綁架案、南門學童綁架撕票等重案。銀樓甚至被搶到上街請願,要求「從重懲處強盜」。翻開當時的報紙,簡直堪稱烽煙處處。

因此,五福旅社命案的快速偵破,無疑是警方一次亮眼的行動展示。而司法也迅速地給予重罰:除了剛滿十八歲的施東寶外,其他兩人多次被判死刑並迅速地執行了。

在一切塵埃落定後,《中國時報》特開版面,讚譽「基市警局七神捕」奮勇破案,詳細地介紹了時任副局長的林茂生與王正立,時任二分局局長的林銑治,時任刑警隊長的葉信義、副隊長李瑞明,時任肅竊組組長的高哲雄與刑事巡佐賴慶宗等七人。或許得益於此宗案件的破獲,這七人日後的仕途均堪稱順遂──只除了葉信義、李瑞明等刑事局警官日後涉入他案而遭停職或調查。

然而,對七人的頌歌,並未終結台灣底層弱弱相殘的悲劇。到了1991年,警方仍在王騰輝出身的華西街上查獲13名雛妓。這些雛妓往往是被欠下賭債或高利貸的父母賣掉的。她們被迫施打賀爾蒙以促進第二性徵的發育,在還缺乏事後避孕藥的年代,又被迫墮胎。華西街上,從來不乏第二個目睹這些悲劇而變得憤世嫉俗的王騰輝。至於傅淑媚留下來的三歲男童後來過得如何,是否掙脫了王騰輝等人強加於他的悲慘命運呢?

我們不得而知。

 

參考資料:

《中國時報》

《聯合報》

《中央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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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自此案的沿生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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