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帥青:「低津」申請要簡化 但忌為派而派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觀點 - City - D160920

沈帥青:「低津」申請要簡化 但忌為派而派

City 08:00 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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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稱低津的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申請數目不及預期2成,坊間勸政府改革,建議撤離港限制、降工時要求。計劃複雜要簡化,但門檻應否降?如何降?也要小心,勿為跑數胡亂派。

低津的起源,是特首在2014年施政報告提出,向在職貧窮家庭派發津貼,鼓勵自食其力,防止跌入綜援網,至今年5月開放申請。有兩個小孩的四人家庭,每月最多可獲津貼2,600元。

不過計劃的效果,並不似預期。本來政府預計有20萬個低收入家庭受惠,然而截至中秋節當日,僅僅收到3.2萬戶申請,只有預期的16%,批出的個案僅約2萬宗,勞福局長張建宗昨稱,為此感失望,將會檢討。

為何乏人問津?社福團體提出多個原因,包括申請程序太繁複、表格太複雜,考起不少基層家庭,建議簡化程序;另外又提出,計劃門檻高,設離港限制、最低工時要求,令不少家庭卻步,要求取消離港限制、放寬工時門檻。

按政府計劃,明年將進行檢討。為吸引人申請,應該改動多少?一方面希望幫助到真正有需要者,但另一方面也要小心,津貼也是公帑,別為了谷申請數目,變成事事有求必應,甚至為派而派!

低津計劃的具體操作,確有需改善之處,例如有申請人稱,單是提交申請表格和文件,就有20多頁,形容複雜程度有如TSA,又或有部分申請者補交4次文件都未成功,固應改良,尤其低收入家庭,閒餘時間未必多、教育程度未必高,繁複的申請手續,等同為難真正有需要者。

且低津計劃是新政策,不少人也未及時知道此計劃的存在,政府在宣傳之上也要加把勁。

但手段可改善,目的卻不應該混淆。是否要為了跑數,隨意把門檻降低?此或影響低津政策制定的初衷,在降低門檻方面,起碼有兩點須留意:

● 每月工時要求

計劃的最低工時要求,就被不少坊間團體咎病。但另一方面看,低津計劃原意也是為了鼓勵受助人持續就業,且提倡多勞多得,目的也不應偏離。

按現行計劃,非單親家庭每月工時達144小時,可領取最多每月600元的全額基本津貼,若達到192小時,則每月可獲全額1,000元高額津貼,受薪假期可以計入工時。事實上,早在政策制定初期,拿取全額資助的工時條件,本來訂於每月208小時,及後經過商討後,降至每月192小時。

究竟工時多少才合理?當然可以商討,但現時要求每月起碼144小時,即每周起碼工作36小時,意味著是鼓勵全職工作,或起碼要有定期且較長時間的兼職,當中其實也不無道理。若大幅降低工時,則亦要擔心會否偏離計劃初衷。

● 離港限制

更具爭議的是離港限制。對於受惠者來說,當然希望規限愈少愈好,坊間團體更力爭取消此規限,但另一方面,政府也要確保公帑運用得當。對於經常不在港者,是否要給予資助,容易有爭議。

現行的離港限制是否嚴格?現時政府要求受助家庭的成員,半年內不應離港逾30日,因工作而離港可豁免。若是超過,當局也不是直接取消津貼,而是看成員在哪些月份離港不超過5天,這些月份會獲發津貼。

限制非特別嚴格,是否應放寬,尚有商榷餘地,若是取消,在現行中港矛盾、敏感政治氣氛下,反而可能引爆政治炸彈。

現時失業率低、幾乎全民就業,且在最低工資下,近年基層工種的工資,上升不少,也可能是低津申請者減少的原因之一,若意味更多人工資增長,走出低收入環境,對社會來說其實並非壞事。

如今政府預留了低津款項,固想谷申請,但這些津貼是動用公帑,應搞清楚推行目的,甚麼人需要幫忙,改動門檻也要有根有據,否則納稅人也會問,同一筆資源,是否一定要派錢?用到其他項目,如協助增加地區工作機會等之上,會否更好?
 

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

● 住戶人數須為2人或以上,其中最少一人在職,設入息限制及資產審查

● 津貼額會根據工時及家庭收入而計算。每月工時144至192小時以下的非單親家庭,每月可獲發最高600元的全額基本津貼,工時達到192小時的家庭,最高可獲每月1,000元的全額高額津貼。受薪休假可計入工時。若家庭內有合資格的21歲以下子女,再每名最多有每月800元的兒童津貼

● 以一家四口,父親工作、母親是全職主婦,加上兩個合資格孩子計算,每月最低可得2,200元,最高可得2,600元

● 每名成員在半年之內,不應離港超過30日,因工作而離港可獲豁免,若超過30日,當局會看成員在哪些月份離港不超過5日,這些月份才獲發放津貼

● 申請家庭不得同時領取綜援,但可領取書簿津貼、學生車船津貼、上網費津貼等

撰文 : 沈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