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社會保障金額及個人交津人士 6.12起陸續獲發一次過額外款項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 D200609

領取社會保障金額及個人交津人士 6.12起陸續獲發一次過額外款項

社會 15:31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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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綜援受助人、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等人士將可於6月12日起陸續獲發一次過額外款項。(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9日)公布,綜援受助人、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受惠人,以及領取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個人交津)的人士將可於6月12日起陸續獲發一次過額外款項。是項一次過額外款項是2020至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所公布的一系列紓解民困措施之一。

政府發言人表示,在2020年5月14日(即立法會通過《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當日)合資格領取上述社會保障金額的人士,將符合資格領取一次過額外款項。社署已獲撥款42億900萬元實施上述安排,並將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人士指定的銀行戶口,領款人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綜援受助人獲發放的一次過額外款項,相等於按其所屬綜援類別領取的一個月標準金額。至於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受惠人則會獲發放額外一個月津貼。
 
有關金額例子如下:

有關安排將惠及約139萬名合資格人士,包括32萬名綜援受助人、60萬名長者生活津貼、27萬名高齡津貼、28,000名廣東計劃、9,000名福建計劃及15萬名傷殘津貼受惠人。

至於在個人交津計劃下符合資格領取額外款項的人士,當局表示是指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4日(即立法會通過《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當日)期間內提交個人交津申請而最終獲批的人士。額外款項相當於有關人士在上述期間內最近一次提交(而最終獲批)的申請中獲批月份的平均津貼金額,金額因個案而異。額外款項會以自動轉帳方式存入合資格人士指定的銀行戶口,他們無須另行提出申請。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已獲撥款1,600萬元以發放一次過額外款項予領取個人交津的人士,預計能令27,000名領取個人交津的人士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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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洪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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