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重視「以短支長」可能衍生的流動性風險 | 觀念平台 | 20180925 | 熱門話題 |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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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應重視「以短支長」可能衍生的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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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國內企業為了降低資金取得成本,優先首選的融資方式就是「以短支長」。目前台灣市場游資充裕,銀行資金浮濫,企業借短期資金支應中長期之用,更是非常普遍的現象。但是這種「以短支長」可能衍生的流動性風險,實為企業與銀行業者必須正視的問題。

 什麼是「以短支長」呢?舉凡企業利用短期貸款(營運資金)去滿足長期資金(資本)需求,例如企業將向銀行取得的營運周轉金等短期借款用於支應長天期的機器設備款項、新建廠房等資本支出、或是支應其購併與長期投資之用等,都是屬於典型的「以短支長」財務操作模式。這種情況在銀行緊縮額度(即抽銀根)時尤其危險,輕則造成短期資金償還壓力沈重,重則可能會使企業面臨資金周轉不靈進而倒閉。過去國內即曾發生過上市公司因過度運用「以短支長」的財務操作,且有鉅額商業本票到期日多集中在同一月份,進而陷入資金調度困境的前例。

 針對這種國內企業普遍採用的財務操作方式,其實國內公司法曾經明文規定(原公司法第14條):「公司因擴充生產設備而增加固定資產,其所需資金,不得以短期債款支應。短期債款之期限,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之規定時,各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並賠償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但是後來該項限制卻在2001年11月12日時修法刪除,原因是政府為方便企業彈性運作,傾向將這類財務操作視為企業內部自治事項,故公司是否採取「以短支長」的財務策略,乃由公司自行斟酌,而非強行設限。然而儘管這類操作被視為屬於企業財務彈性運作的範疇,但企業仍宜審慎檢視自身的資金需求以及未來現金流量的規劃,適時提高銀行的中長期貸款,或利用資本市場籌資工具,降低「以短支長」的比重。

 在台灣目前銀行家數過多(overbanking)的環境下,非承諾的短期銀行信用額度,對大型企業而言,是一種成本非常低且隨時可取得的資金管道。而且國內銀行基於種種考量,在資金環境寬鬆下多半允許非承諾短期信用額度可循環使用,於是以短期銀行借款進行「以短支長」操作,便成為國內企業資金調度的常態。我們必須再次強調,台灣銀行過度競爭的經營環境雖為企業提供了低成本、且取得相對容易的融資優勢,但卻可能使企業陷於流動性風險中,特別是在景氣衰退或金融風暴期間。因為一旦銀行本身面臨流動性壓力,為了尋求自保而向企業抽銀根,勢必會使「以短支長」企業的資金調度雪上加霜。

 從信用評等公司的角度來看,我們在對企業的資金來源進行認定時,係將企業「以短支長」取得的資金歸類在非承諾短期銀行信用額度之下,而且認為這種非承諾的短期銀行信用額度並無法使企業的流動性部位受益。因為過度依賴非承諾短期銀行信用額度,事實上可能會增加發生突發性不利情況時(例如景氣突然衰退)的流動性風險。因此信評公司並不會將非承諾的銀行信用額度納入流動性來源的計算當中。

 當然,導致國內企業傾向「以短支長」的另一個原因,可能與國內債券市場尚未能健全發展,以致於企業較少透過債市進行直接融資,而是大多依賴銀行借款支應其融資需求的財務操作慣性有關。根據資料顯示,台灣上市公司已逾900家,上櫃企業亦達760家,然而目前在櫃買中心發行公司債的企業家數則僅97家左右,如此懸殊的對比可見台灣企業對債券市場融資管道的使用率明顯偏低。

 但是企業從事擴廠、併購及長期投資的資本支出需求,本來理應由較穩定的中長期資金來支應。因此,建議企業不妨即早評估善加利用資本市場的籌資工具,透過債券市場發行公司債,或是透過票券市場發行FRCP(約定利率商業本票),開拓可籌措支應企業中長期的穩定資金,以降低「以短支長」可能衍生的流動性風險,進而提升企業整體財務結構的健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