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各類法律諮詢(別寄站內信) - mefe的創作 - 巴哈姆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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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GP

提供各類法律諮詢(別寄站內信)

作者:鴨子 (๑•ت•๑)│2013-12-25 13:58:09│巴幣:5,650│人氣:26471

即日起開放
PS.來信別再問還有沒提供此服務,只要你看的到這篇,就代表持續提供中
接受各類法律咨詢(但不回覆巴哈站內信)
先往下翻到最下看你想問的問題有沒在內

如:如何告訴 告訴狀、起(上)訴狀書寫建議 再議聲請建議
各類法律文書建議  賠償評估 告訴評估等
行政訴訟咨詢
消費爭議 及線上遊戲爭議問題咨詢
以及政府各部會如陳情 訴願 申請等公文書寫咨詢
ps.比如你不知該如何申請,向誰申請等亦可詢問
諮詢當然全不收費,只要我有空 看到即會回信

請直接以以下方式聯繫
PS.非下述方式恕不回應 站內信箱詢問一律無視
若我能回答的 一定抽空回答
若是我能力範圍外我也會回信告知
ps.筆者非超人,如案件涉特殊專業領域項目(如醫學?)
筆者就未必有辦法作答復
 
1.來信

nark123@foxmail.com
nark.nark70@gmail.com
可同信寄兩邊以防吃信


近日發現部份信箱來信會被foxmail被吃信
若寄信未回可寄往另一信箱,或同時發送兩信箱亦可
但主要還是寄foxmail的,gmail我開的頻率較低

基本上筆者回信速度都在一天內,週五晚間至週日不看信
其他時間最晚不會超過一天即回。若寄信超過兩天(假日不算)筆者沒回
請用巴哈站內信通知 除此外別用巴哈站內信

簡單的問題可直接於本串下方留言提問
待回答完我會刪除提問及回答以利下一人提問
PS.滿一整頁或回答已超過一個月

其他方式暫不提供,若以信件無法詳細描述者,請來信大略敘述並索要筆者的line


來信時將問題想好一起問,別回了一個又問一個,這樣筆者會不再回應
同一人,筆者最高只以四封回信回復
也別將你自己訴狀寄來問這樣可不可以,或要求幫修改。
甚至要求代撰,這些筆者都會裝沒看到。
另別丟出一網址出來要我去看後回你,不然筆者會無視
請大略說明案情內容,否則筆者也只回你一個網址(某某律師事務所 你去問律師吧)
凡來信射後不理,沒再回信表示收到 或瞭解的 一律加信件黑名單拒收
另,週五下午四點後,至週日晚間12點前,筆者應該都不會在,但仍可提問,若筆者在即回
不再則週日後回應




至於,如何寫告訴狀、如何寫再議狀等等等類問題
請見筆者舊文章內有教學 不用再來問了

以下整理出較常被問的,若問題有在下面就不用問我了

問題1:若我在某遊戲或某討論區罵人白癡、低能等等等,對方是否告的了
告的了,不論你在哪罵、罵的是啥用語
告訴有分志在參加和志在得獎兩種,若只是參加,芝麻小事都是能告
沒啥告不了的問題存在

問題2:若某某某情況,對方告我或我告對方會贏嗎?
天知道,告訴成功與否除取決於事實與運氣外,剩餘的是兩方訴訟功力
就像是張飛和岳飛互打誰會贏,鬼才知道
不過來信問筆者仍會告訴你可能的結果

問題3:我在網路罵人或被罵,我要告人或被告,警察找的出人嗎?
詳見本小屋,談通保法係列文章共5篇全看
找不找的到人看該網路經營者可否配合提供資料,及該人是否在台灣
只能說,能找,但找不找的到看實際情況

問題4:對方於電話、簡訊、密語罵我是否能提告?
刑事:不能(能告,但不會起訴)
民事:可提侵權之訴(成功率低)

問題5:某遊戲頻道最多x人看的到,若在那罵人是否構成公然污辱
刑事上看法官或檢察官對人數認定是否達公然,此為自由心證
民事上縱只有其他人1人看到亦屬對民譽權之侵害(90台上646判例)

問題6:我被告了,接下來誰會傳我?
可能會是先警局問訊,後可能地檢傳你問訊。
也可能地檢不傳直接不起訴也是有的(較少)

問題7:若我要於地檢提告,我該向哪間地檢遞狀
1.犯罪發生地、犯行結果地所在地檢
2.若犯罪發生於網路上,就你最近之一間地檢提告
3.隨意一間地檢亦可告,頂多被移案至管轄區
4.若是警局提告答案同上

問題8:告人告輸,會反吃誣告嗎?
除非你的告訴本身就是以謊言想污陷對方才會構成誣告
詳見本小屋淺談誣告罪一文有較詳細解說

問題8:我告某某人某某案被不起訴,我再議該怎麼進行 怎麼攻?
1.試解X+Y=Z   X=3  Y=2  那 S=?  答出正解我再回你
2.再議方法本小屋內有教學

問題9:(丟不起訴書過來) 請問再議成功機率多少?
1.請拿顆骰子自己骰  1點就是10%
怕不夠可拿兩棵骰
2.可附不起訴書並簡述檢察官判段不合理處並詢問可行方式

問題10:什麼時後會傳我
鬼知道

引用網址:https://home.gamer.com.tw/TrackBack.php?sn=228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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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共 292 篇留言


請問大大 民事訴訟,對造提出錄音檔案及譯本於法院,但是寄給我的直有譯本沒有光碟錄音檔,而且譯本跟我當初講的都不太一樣,我該如何取得,對方提出的錄音檔

11-17 09:34

鴨子 (๑•ت•๑)
打電話給你那案書記,申請閱卷 說對方沒給你光碟你無從比對11-17 10:46
鴨子 (๑•ت•๑)
或,開庭時直接提出 要求播放錄音進行比對11-17 10:47
REDPOWER
想請問一下如這篇
正當防衛在這種情況下,持續性壓制對方真的錯了嗎
護孕妻勒死賊 "防衛過當"判刑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3352179

只是單純想看你的見解
因為講解方式讓人淺顯易懂,不會過於死板
謝謝~


05-22 19:14

鴨子 (๑•ت•๑)
單看新聞看不到真像,新聞要的是聳動而不是事實。

從判決書描述看來,被告明知犯嫌已被壓制、產生手部抖動、喘不過氣、臉色蒼白。
就以上情況,是否還需以「左手施力推壓左臉並以右手反向緊拉衣領」,那是很有爭議的。

且被告亦自承知道拉住被害人張俊卿衣領可能造成他窒息。
那是否真的無法在犯嫌已產生上開徵狀時改採其他壓制手段(如常見的紐轉手臂等),
只要能達到壓制目的,也非得使用上列被告自承可能讓人窒息的方式來壓制?
外加此種形式之壓制進行至警方到來上銬後方終止
從判決書上警方到場錄音中,被告稱

「你先把他拷起來,我再把他鬆手,他要被勒死了」
「救護車要趕快一點,他可能快勒斃了!」
「你們要不要先把他抓起來做CPR」

及警方證詞
「當時張俊卿仍有呼吸,但已無意識,雙眼緊閉、膚色發黑」

故被告是否真需施以上開手法,直至犯嫌無意識
仍要等到警方對他上銬才鬆手?

所以一審法官雖認為被告施以防衛壓制,並不能說非必要
但以上開情況來看,仍屬過當
所以依過失致死,佐以刑法23條減輕其刑
在未達成和解情況
判決3個月可易科、緩刑兩年,也算是個輕判05-26 01:56
ADAM0321
大大您好,剛剛有法律問題要請教您,但寄信到nark123@foxmail.com.tw卻被退回,請問您是否改信箱了呢0.0??

05-26 13:29

鴨子 (๑•ت•๑)
nark123@foxmail.com05-27 15:41
歡迎站外搜尋baha0
請問網路上妨礙名譽,若未正式知悉被告,一樣要在案發六個月內報案才成立嗎?
報案只需提供連結,就算在網站被刪除的紀錄,也一定能當證據嗎?
被告一定要自己保留截圖,還是有連結就好?
先侮辱我的人再提告我公開批評他們,是否影響判決?謝謝!

07-10 10:40

鴨子 (๑•ت•๑)
知悉犯罪後六個月 不是案發後六個月 證據當然要自截 警方找不找的到 或會不會去找都是一個問題
07-15 06:36
歡迎站外搜尋baha0
因為板務說我只要提供連結,警局就會請站方提供紀錄。
當然我是有很多截圖,對方先攻擊我,我也有回應,但沒辱罵他。
這樣會影響對方告我民事糾紛的判決嗎?先攻擊的沒問題?
別人只是回話,比如:罵我畜牲,我說我也看到畜牲,但不是說對方。

07-15 10:29

鴨子 (๑•ت•๑)
不是單純憑這就能論斷的 以互罵來說 對方未提告你提了 法官會以情節斟酌判決,但並非一定。因為對方同樣也能對你提出告訴來爭取權益
而你說的記錄這種東西,相信巴哈留存會比較久
但不少小站記錄保存不久,甚至聽過不保存的,砍了就沒了
自己要有保存的習慣
07-21 12:03
老徐
請問.發文被砍了.也沒有截圖到.巴哈網站是否提供該篇發文內容? 請教樓主

07-23 00:26

鴨子 (๑•ت•๑)
這要問巴哈呀 但照理這種大站是會留存記錄的 警方要求應該是會提供的
07-23 11:31
鴨子 (๑•ت•๑)
另外 巴哈所謂文章刪除 其實只是隱藏 用些網址技巧還是能看到那文的 所以代表那文事實上還是有檔案在站內07-23 11:38
兄弟小八貓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7650&snA=949200
5樓 我問樓主公然侮辱是否在良民證留下記錄,他留言回的有點籠統:「拘役就是被關,被關就是判刑的一種。」有點搞混了 難道他所說的不與不予記載的條例互相衝突嗎?

08-07 01:16

鴨子 (๑•ت•๑)
基本上,刑案記錄就算不起訴仍會記錄,但這並不是一般人看的見,也不是可以作任何自行運用的記錄。而我們通稱的前科(可供自己查詢利用的前科資料),就是指良民證,判處拘役並不會有記錄。08-08 23:44
夢神
請問如果告刑事妨害名譽
最後和解談不攏
他被判易科罰金
告訴人還拿的到錢嗎?
還是另外民事求償?

09-02 01:17

鴨子 (๑•ت•๑)
在刑事一但起訴時,即可以刑附民聲請民事求償了,但刑事都已判決那就不能了
這時只能以另提民事求償09-05 17:23
樂高・巴哈姆特模式
幫朋友問
非公開的情況下任何形式的信件對方有侮辱的情形要告哪些才好?

10-01 20:02

鴨子 (๑•ت•๑)
民事侵權 不易告成10-05 00:09
荒崎 流
請問 自訴人可否不透過 自訴代理人 自行遞狀?

10-03 20:38

鴨子 (๑•ت•๑)
單純遞狀當然可以 但不建議,你想說啥你的律師都該知道 不然各說各的反而不利 甚至說法發生矛盾的情況10-05 00:15
1.9.8.4.
提告到對方收到傳票沒有一定的時間嗎?還是我去警局填完三聯單後警察局就會事先通知被告呢?

10-13 22:24

鴨子 (๑•ت•๑)
沒一定時間,警察會何時通知也只天知道10-23 23:58
樂高・巴哈姆特模式
另問一下
貶抑他人詞句不屬於他人著作。
以及該內文為新聞通開資訊,也不屬於他人著作。
但是巴哈回應的理由

『本站著作權規定不等同法律規定,
巴哈姆特是依照站規進行管理,與現實法規無關。
只要未經過他人同意轉載他人文章內容即違反站規規定。』

這種情況先排除提告妨礙名譽的部分要如何處理?
巴哈還蠻常上演對方人身攻擊
但被害方貼出原本對話就被送上車的狀況

10-16 18:23

鴨子 (๑•ت•๑)
看沒
10-31 17:11
殺手字
請問如果某人在臉書社團裡po出我和對方的談話內如 內如裡有我的真名

我可以對對方提告 洩漏個資嗎?

10-18 06:48

鴨子 (๑•ت•๑)
10-31 17:11

我在Twitch某台 聊天室打 台主肥宅? XD 他說要告我會成嗎 台主真肥宅

10-30 17:00

鴨子 (๑•ت•๑)
他肥不肥宅不宅與你說他肥宅並沒關係,肥宅本身就貶意詞,這和罵人笨蛋與那人真的笨不笨是一樣道理,至於會不會成 往上看有答案10-31 17:10
高高
您好,請教一下,因為目前看到誣告的話是要對方以謊言來提出告訴才有可能成立。但是目前情況是對方提出誹謗告訴但不成立的情況下,影響到本人的生活,是否可以對這點向對方求償?

11-12 22:35

鴨子 (๑•ت•๑)
可以 走民事侵權告訴11-16 09:36
BK201
請問一下因為失業被譏笑還口耳相傳導致附近的人觀感不佳 有錄到他們在家裡談論我的事情很大聲 這樣可以成立毀謗罪嗎

12-26 00:08

鴨子 (๑•ت•๑)
有難度 這只是家內閒聊內容 12-27 03:34
BK201
續上 可是對方很明顯蓄意每天都在說一樣的而且放大音量 一般正常人說說就沒了它們是每天還會故意找別人湊熱鬧加入 甚至揚言影射出要破壞監視器

12-27 23:33

鴨子 (๑•ت•๑)
還是極難,事實是如何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到庭上,對方會承認說
對我故意很大聲,對我就是要傳給大家知道?

簡單說,你把角色互換
今天倘若你被告你怎辯解?

我沒意圖散布於眾之故意,況且也非公開場合
我說話音量本就是這樣
況且我說的是誰? 怎證明? 別對號入座12-28 03:02
Hwayobi_Xin
我想請問對別人提出公然侮辱的話
幾天後不能提出告訴?? 有時間性嗎?
聽說時間過了 就無法再提出告訴
請問是多久呢??

03-21 18:13

鴨子 (๑•ت•๑)
1.知悉犯罪6個月內,如你今天發現兩年前有人在網路上罵你,還是能告
2.被告施行該犯罪行為未滿五年
需同時滿足1及2 如被告張貼公然侮辱文章已過五年,或你發現後已過半年,都無法提告04-27 00:33

我是原告.生平第一次告人
結果檢察官說要起訴我誣告.理由是被告他們說你自己做的
最後檢查官說給我兩條路選 1 暗示撤告 2.我等著去法官那被判誣告
怎ㄇ辦阿 好害怕

05-03 14:36

鴨子 (๑•ت•๑)
照這種發問法 應該沒人幫的了你05-08 03:05
乾林老屍
問個,如果把他人訊息私信給其他人看,算犯罪嗎? (訊息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普通聊天記錄)

05-18 10:24

鴨子 (๑•ت•๑)
視取得訊息手段而定05-20 02:16

請問,我跟朋友合夥做生意(有限公司),結果經營不善,雙方投資的金額都賠光了。問題1.如果我還想要繼續經營,可否請我朋友增資? 問題2.如果我還想要繼續經營,但不想再跟我朋友合夥了,要如何發文告知他? (因為我不想到時候貨款有問題會連累他,也怕牽扯不清) PS 我想要沿用公司名稱,這樣可以嗎?

05-18 16:32

鴨子 (๑•ت•๑)
要看合夥型態,和合夥約是怎簽的,若隱名合夥,合夥人只需付擔出資限度內之損失,而不會連累他,你可從民法667條開始看,規定都在那了05-19 22:57
捺某哩西
非常實用 那有幫人寫訴狀 或打官司嗎

05-22 22:48

鴨子 (๑•ت•๑)
可以去找法扶05-25 13:52

在網路上跟人"交換"虛擬寶物交易到贓物,請問官方有權利凍結帳號嗎?
因贓物而凍結整個帳號是否有點大砲打小鳥?可否以RO仙境傳說為例?
線上遊戲虛擬寶物法律上視為電磁資料,所以處理此類問題就可以依照銀行凍結戶頭一樣嗎?
想請問在行政上一般銀行凍結帳戶是否有需要行政公文?
以及從報案到凍結對方帳戶整個詳細處理程序是?

06-02 00:13

鴨子 (๑•ت•๑)
有權利,就如同你帳戶被匯入詐欺款項,雖不能證明你詐欺,但這是種緊急處置。至於流程google可看到一整堆06-02 04:14

繼上面的虛寶問題,倘若已說明原由,且無違反遊戲規章,在沒有歸還贓物的情況下,可否行使置留權?並要求解凍?(可以的話能否麻煩列示引用的相關條文,還有上面被引用的條文,並麻煩解釋一下法理及立法原意)

06-02 19:50

鴨子 (๑•ت•๑)
你所說的全是民事問題,簡單說若生疑義,去和公司打民事,有沒權法官判定,今天不管官方這麼作合不合法,就如同有人認為商家違消保法,違就違了,怎辦? 發生爭議以民事為準。可以、不可以都不是重點。06-04 22:13

BL萬歲先生,拜託您回覆我的問題,我相信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我也有一些認識的人也有遇到類似問題,但總應該有一個完美的解釋及依據可以讓我跟他們相信,以及避免在這部份上吃虧,或者自我救濟。

06-04 20:29

鴨子 (๑•ت•๑)
我也相信60分是及格的最低底限,我也有一些認識的人也有遇到快被當的問題
但應應該有一個完美的答案可以讓我和他們抄,避免在考試不及格上吃上虧06-04 22:35
yunski總管卑鄙無恥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404&snA=27239&tnum=2

巴哈姆特將原作者文章刪除,卻不歸還原作者原始內容
歸咎於系統問題後,通知管理人員,卻被歸咎於私怨刪除,還是不與歸還

我能提出什麼訴訟嗎?
先不管他毀謗我抱怨或扭曲事實的言論,屬管理者有引響力

06-05 19:23

鴨子 (๑•ت•๑)
理應無法
發文時你已同意「當圖文內容違反本站站規或板規時,本站站務人員及板主得以刪除之」
但這契約並沒有「刪除文章必定會返還原文給原作」之規定06-06 05:48
yunski總管卑鄙無恥
同上所以我只能用去提總管訴訟嗎?還是不行?
站規第26條 於站內公開性的版面進行人身攻擊或謾罵
抱怨或扭曲事實的言論
能提訴訟的話是309~313條的哪一項?

06-11 15:59

鴨子 (๑•ت•๑)
看不太懂 而且妨害名譽與信用,是章節名 從309到314 視實際情況才能區分適用哪條 基本上發生於討論區則是309條第一項、310條第二項居多,但視情況也可能是別條06-12 19:21
氣炸鍋
想請問
如果學校老師強制檢查每個學生手機
並且刪除遊戲或一些App(包含LINE等基本通訊軟體)
這有觸犯那些法律嗎
老師都以校規規定禁止帶遊戲機的理由來禁止手機裡有遊戲
但在未使用手機狀況下,被老師要求交出手機檢查。
先聲明 現已高中,學校是可以攜帶手機的

06-13 21:29

鴨子 (๑•ت•๑)
可去翻「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第28 29條,另刪除app這點是有爭義 教師並無此權利 ,但若論刑事,都還不至於說是「非無故」,成罪率不高06-14 20:35
yunski總管卑鄙無恥
去警局報案,網路告訴乃論,好像沒人偵辦過,被打發回來。說不知道管理者(被檢舉人)的真實姓名,說我無法證明自己的帳號是自己的,快要中午吃中餐叫我先回家...拿三聯單有甚麼訣竅嗎?

06-21 10:33

鴨子 (๑•ت•๑)
去警局 別找派出所 警局偵察隊大多有辦過這類案 若警局叫你去派出所 就說你去過 他們沒人辦過不會用06-26 21:57
柊柰
你好,我在某個拍賣程式看到有人在賣手機遊戲帳號。內容物打著他消費了50萬元,全部限定道具都有,只賣15萬元出售。但他所附的圖片能完全證明他連15萬元都沒有花到,這樣能提告他詐欺(未遂)罪嗎?

08-01 19:01

鴨子 (๑•ت•๑)
鼎王被告詐欺案是個例,湯頭廣告32種中藥和10種水果,與事實差距大,檢察官認為只屬廣告不實而非詐欺08-05 06:19
柊柰
你好

假設我今天自己開店
我能限制客人的條件嗎?
例如要有什麼條件才能進入、或是是什麼身分的人無法進入
這樣的規定

會妨害到客人的人身自由而觸法嗎

08-26 19:16

鴨子 (๑•ت•๑)
沒刑事問題 但規定應標示在進入處或作明顯標示或告知 如 用餐時間幾小時 拒絕單人消費這類08-27 21:30
粗你粗鼠鼠
請問大神,就您來說,會如何增加訴訟的成功率

09-22 03:39

鴨子 (๑•ت•๑)
找阿扁當辯護律師09-23 16:16

請問調查局在查詐欺案件,查詢完,說會打電話跟我說,或是發文,查完後,案件會送往地檢署嗎,我有錄音證據

12-07 11:41

鴨子 (๑•ت•๑)
既然只是調查 沒說必定移送地檢阿 不然像警察偵辦案件 問過的每個人不都要移送地檢12-13 06:29

大大您好:想請教二個問題
網路妨害名譽涉及多名被告,分處不同地方法院管轄,如何進行管轄移轉?
另散布於眾之事實陳述如果無法證明其為真實,且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但未必足以毀損他人名譽,是否仍該當刑法310之誹謗罪?
謝謝

12-10 07:39

鴨子 (๑•ت•๑)
這情況 只要受理地檢為合法管轄 基本上就不會再準轉移了
但仍可試試 各被告針對自己部份去聲請。有試有機會 不高就是
第二點,妨害名譽構成要件是「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必需要足以毀損名譽,當然不足毀損則不構成此罪
舉例我說某人很帥,事實上某人很醜,這樣難道能說我妨害名譽嗎
12-13 06:26

大大您好,不好意思想再請教一下
若某被告同時涉犯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構成想像競合僅成立一罪;但檢查官僅就公然侮辱(刑責較輕)部分起訴,這時還可以申請再議嗎?
謝謝

12-13 09:15

鴨子 (๑•ت•๑)
未作成不起訴 當然無法再議 至於想像競合是取重不是取輕 檢察官既未起訴誹謗 那應該是根本沒競合問題12-13 10:04

我告醫生,收到檢察官不起訴,我再議送去,多久會有答案,感恩,大概多久會有答案。

12-26 13:30

鴨子 (๑•ت•๑)
沒一定 看檢察官速度,通常約14天後收到再議送高檢通知,再14天後收到結果 大致上要約一個月。但也有一週就有結果的,兩個月以上還是有 沒一定12-26 13:43

大大您好,上次有請教管轄移轉問題,今想再請教一下:
本人有一妨害名譽案件(原告),被告有四人(三人住新北,一人住台南),原檢搞了半年,僅開過一次偵察庭,也還是他字案,突然就陳報高檢署稱,略以:本署雖因網路犯罪而有管轄權,惟本件實與新北及台南檢察署之聯繫因素較多,為期偵查便捷及免當事人舟車勞頓,請移轉前開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辦理云云
請教本件高檢署會同意管轄移轉嗎?本人可以向高檢署聲請維持原管轄嗎?
謝謝

12-29 13:35

鴨子 (๑•ت•๑)
高檢9成會同意轉 而你只有聲請管轄的權利 並沒聲請不轉移的權利12-29 19:52
鴻鴻
那個 不好意思 請問一下0..0
就是 我父母打了侵占罪的官司

大概事情是 我爸有3個兄妹 然後其中2個 強行偽造文書
把我爺爺的 房子給用一個 過戶需要經過那2個兄妹的同意 的文書
(我不太確定那叫甚麼 不是過戶 但是 過戶需要經過那2個同意的文書 (這個文書需要爺爺的簽名 然後他們2個直接偽造)

然後霸佔爺爺房子的房租那些

把爺爺從家裡接出來故意丟包 然後 我們去警察局..認領 他們又在搞丟包

最後我們直接送安養院... 他們就跑去安養院鬧事

鬧到我們受不了 直接告侵占罪 提出那些偽造文書的證據 和警局的丟包紀錄
(目前有一份光碟可以打死 光碟內容大概是直接霸凌爺爺的...影片那些 但是我父母打算把這個光碟用在監護權上)

然後檢察官直接判不起訴... 偽造文書有給檢察官 但是他完全不看 直接罵為什麼家務事要打刑事

但問題就是那個偽造文書 和他們..霸佔那些

我不太確定父母該怎麼處理..

01-03 20:07

鴨子 (๑•ت•๑)
你沒提出任何問題01-03 22:38
鴻鴻
呃..那個 就是 這邊是要直接申請再議然後 強調那個偽造文書的問題..還是直接打監護權...不太確定哪個是最好的方法...

01-03 22:44

鴨子 (๑•ت•๑)
能再議當然再議 若不起訴未提其其他犯罪部份 針對那些部份還是能再提告
其他應該確定你父母想怎做 不然你問這也沒意義在01-04 02:29
鴨子 (๑•ت•๑)
另假設你說的是真的,那要告的可能有 遺棄、確認契約不存在、給付扶養費等等01-04 03:10
老是玩遊戲
大大已經寄信嚕,麻煩您了,辛苦

01-04 14:19

鴨子 (๑•ت•๑)
五百年前就回了吧01-04 14:22
老是玩遊戲
@@大大我2分鐘前才寄耶XD

01-04 14:23

鴨子 (๑•ت•๑)
還沒回嗎?01-04 14:26
老是玩遊戲
大大已回,抱歉誤會意思以為是不要傳公文內容給你!!

01-04 14:38

網路公道伯
如果我把吉人的ㄐㄐ吃掉
那會不會收到傳票

02-19 00:00

鴨子 (๑•ت•๑)
應該不會 上吧02-19 00:26
wohenqiang。
你好。

我手機遺失,有打通過一次可是很快就掛斷。

最後一次定位是出現在一間民房中。(確認很多次了,就是那一間。

IMEI碼我有沒有留。

請問有什麽法律可以協助我找到手機?還是就只能放棄了?

謝謝你。

02-20 12:10

鴨子 (๑•ت•๑)
去派出所叫員警幫你,這種通常警察登門去說就會還了02-20 12:13
wohenqiang。
你好,謝謝你的回覆。

不過之前有兩次已經私下詢問,不過對方都說沒有。

請問第三次再去詢問,會不有什麽不妥之處?

02-20 12:19

鴨子 (๑•ت•๑)
請員警去勸說阿 又或可能是你定位真的錯了
02-20 12:31
wohenqiang。
好的,謝謝你。

02-20 12:36

唯我獨尊
有沒有辦法可以跟蘿莉合法結婚?

02-23 20:03

鴨子 (๑•ت•๑)
帶到公海上 但你必需要和巴拿馬總統有點交情02-26 00:24
這隻哈巴最乖
從警局提告不會有時間超過的問題嗎?在網路上有看到分歧的說法

03-05 16:45

鴨子 (๑•ت•๑)
時間超過?? 若是告訴乃論罪,只要半年內提告都沒啥超過的問題,就算警局偵辦了一年才移送地檢也一樣,而民事的請求權時效與刑事告訴無關03-05 17:42
這隻哈巴最乖
問題有點多我有寄信詢問了,不小心寄了一次站內信不好意思

03-05 17:44

茉兒
您好 我在玩XX遊戲時 在PVP時 因為失誤 對方講了兩個字''傻屌'' 然後最後我反敗贏他的時候 我講了他玩遊戲時選的腳色名稱 例如'' 信常傻屌'' 她說要告我 說我指名道姓了 請問這樣他告得成嗎= =?

03-09 21:59

茉兒
另外想問 如果真的他告我了 我是不是可以說 我是指那個''腳色'' 而非他本人? 畢竟我是講腳色名稱 沒講到他ID 還有上網查了一下傻屌好像不是罵人?= = 很像是稱兄道弟 比較熟得人會這樣稱對方 但也有意味對方 行為不當的用語 這樣他告的了嗎><?

03-09 22:06

鴨子 (๑•ت•๑)
不用考慮這麼多 他不會告 真告了再問03-10 16:13
茉兒
所以通常這種的都是只想嚇嚇人而已嗎? 如果他告了傳票是會寄到通訊地還是戶籍地?

03-10 17:46

鴨子 (๑•ت•๑)
都可能 看查到哪個03-11 03:06
ユズ
當海賊在台灣領海附近 會觸犯什麼法

03-13 11:18

鴨子 (๑•ت•๑)
食安法03-13 11:39
蘿莉控沒人權
大大你好,想請教一些問題:前一陣子在用Dcard的時候回了篇文章,內容大致上就是講說事主的行為不檢點,回覆中應該是沒有情緒性的字眼和謾罵的詞彙出現,然後在昨天我收到了警局寄來的到案通知書,案由是妨害名譽案,而我會在幾天後去警局做筆錄
第一個想問的問題是,小弟我目前19歲,對這種被人告的案件實在是第一次遇到,想請問去警局做筆錄的時候有什麼事情是該注意的?警察大概會問我哪些問題?還有什麼是不該講的嗎@@?

03-21 00:53

蘿莉控沒人權
再來是關於訴訟流程的問題,我想問的是,過幾天做完筆錄之後,接下來會經過哪些流程呢?如果我真的被起訴了,那麼接下來會發生哪些事情?如果沒有被起訴,是不是做完筆錄之後就全部都結束了呢??

最後一個問題是關於訴訟時間的問題,這一次的案子聽說事主告的不只我一個人,想問問看一般來講這種案子都會告多久才會結案?最久有看過拖了好幾年才結束的嗎??

03-21 01:01

鴨子 (๑•ت•๑)
沒啥好注意的,否認犯罪,照實說就好。流程是警局移送地檢,地檢再傳你去問話,之後看起不起訴,不起訴對方能再議,再議駁回刑事就結束。當然不會是作完筆錄就結束,最少還會地檢傳你一次。比較常見情況是4-6個月會跑完03-21 04:52
蘿莉控沒人權
好的,另外想問如果要和解在哪個時間點會比較好呢?現在連起不起訴都還不知道,這樣就直接跑去和對方和解並請他撤告會太早嗎?還是說等到真的被起訴了才在法庭上和對方和解(以前公民好像有教過庭上和解才具有一審判決的法律效力@@),所以還是等到真的被起訴之後在庭上和解會比較好呢?

03-22 01:57

蘿莉控沒人權
另外想問的是,我目前連告我的人是高矮胖瘦還有姓名都不知道,請問大概要到什麼時候才能看到對方,做筆錄的時候嗎?還是被地檢署傳去問話的時候呢@@?

03-22 02:00

鴨子 (๑•ت•๑)
一審辯論終結前和解,法院諭之不受理。可以到地檢時再談和解(假設你真有罵,且有定罪機率的話),檢察官通常第一步大多是傳雙方先問有沒和解意願。但被起訴後再和解亦無不可。不論再地檢合或法院和都不影響他無法再告。 另你在地檢才看的到對方,但不是百分百看到。較多的情況是一次都會傳兩方,可是對方未必會到03-22 02:07
蘿莉控沒人權
你好,剛剛有寄電子郵件給您了,問題有點多不好意思[e20]

03-23 18:21

SPERKETTP
大大好我有寄信給您,再麻煩您看一下謝謝!

04-02 16:03

樂高・巴哈姆特模式
你這篇是用別篇的貼文可能會被他用站規第23條 未經授權轉載,公開張貼他人著作,最重勇者重置並全站停權一個月野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page=3&bsn=60076&snA=4454300&locked=F&gothis=50346841#50346841

04-23 20:31

鴨子 (๑•ت•๑)
那是留言不是貼文內容04-23 21:27
鴨子 (๑•ت•๑)
況且重置對我沒差....停權一個月我還是能用小屋,我才剛從場外桶30天出來呢04-23 21:28
月朔
大大你好,我朋友被跟我們一個有結怨的人冒用身份,在遊戲裡面多數人可見情況下說出我朋友的真實姓名,請問我朋友能夠告他嗎我朋友的姓名很少見,不太會有撞名的問題

04-24 22:38

鴨子 (๑•ت•๑)
個資法第2條1款定義,姓名當然是個資的一種。是違個資法20條一項的當然能告,告不告的成就看雙方怎去解釋04-24 22:59
愛桐乃-檢舉廚模式
大大請問我打lol被人污辱時 我該在遊戲內做什麼才能提升我的勝算呢

04-25 07:46

鴨子 (๑•ت•๑)
聽說裸體打LOL勝算會較高 尤其在網咖時04-25 08:41
樂高・巴哈姆特模式
看你一直釣藍綠紅一般的魚可能哪天會遇到偏激檢舉廚吧
全站禁帖或是惡意衝高點閱幾次帳號就會掰了
搞不好真的起爭議個幾次會遇到同一批人野不一定

04-27 12:06

樂高・巴哈姆特模式
我忘記講車跟水桶不一樣
水桶只是該討論區不能發文留言 推噓文章
車的話是巴哈所有回覆留言 推噓 信件聊天室等全都不能用

04-27 16:27

鈴鈴
看來你不知道車的力量喔~說實在你做那些圖片還有文章的時候其實如果填單子的話 基本上你的帳號就可以掰了

04-27 21:35

鴨子 (๑•ت•๑)
這倒不會 站方會說這是實話 你就是甲無疑(站方認證)04-27 21:40
鈴鈴
好啊 我現在填看看

04-27 21:43

天下一場夢
大大,不好意思打擾了,昨天有寄一封詢問信給您(nark.nark70@gmail.com),不知您是否有收到?(b開頭的郵件地址) 謝謝您,辛苦了

05-01 19:01

彈珠界影之實力者
我也要問

06-07 18:41

鴨子 (๑•ت•๑)
信箱在上面06-16 01:06
熙熙
請問鄰居在家打球發出噪音一事,我有錄影證據,但社區管委會只想勸導。
查了一下說可以自己去報報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這機關指的是 環保局嗎?
謝大大

06-12 04:02

鴨子 (๑•ت•๑)
可報警請警員以社維法及噪音管制法處理 環保局則是以分貝做評量 未達則難以開罰06-15 23:57
哈哈洗內
請問網路上流傳的行房記錄器合法嗎?

06-14 20:43

鴨子 (๑•ت•๑)
當然不和法啦 李宗瑞事件怎來的06-15 23:57
哈哈洗內
既然不合法那要男生如何自保呢?

06-16 00:16

鴨子 (๑•ت•๑)
當和尚 安全06-16 00:19
地爆行星
BL大大 網路上有人要吉我 怎麼辦 我嘴砲但沒指人 這樣會被吉嗎

06-17 20:53

鴨子 (๑•ت•๑)
要問對方阿 會不會只有他知 你滿18沒?06-17 22:05
地爆行星
打lol時在聊天室打5字經 對方查我id 說要吉我

06-17 22:19

地爆行星
問我有沒有要和解 我還沒18 總之 我hen害怕

06-17 22:19

鴨子 (๑•ت•๑)
沒18怕啥 加回一句和你媽06-17 22:29
十萬四公道價
BL大你好
我在五月中被吉,對方剛好跟我住同縣市,我就自己去警察局做筆錄,被告的內容是這樣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J_QASVKWlwxrG_as4yWFUbmynQuJ0hBb?usp=sharing
她貼的三聯單寫妨害名譽(信用)
這樣是告我說她丑還是那個奇葩賣家紀錄?
我被起訴的機率高嗎,如果真被起訴,我敗訴的機率高嗎?

06-24 06:21

鴨子 (๑•ت•๑)
高不高看你怎答辯。在我看來換成我因同樣貼文被告應該沒起訴機率,前題你說的要全是真的06-26 19:31
十萬四公道價
筆錄的單子有寫
我的意思不是指外表醜
是她到處鬧笑話的行徑就跟小丑沒兩樣
這個及格嗎

06-26 19:35

十萬四公道價
她的行為紀錄全是事實
不過我還沒備份社團都刪文了
但是她在社團已經紅到大家都知道
真的被吉能找證人之類的?

06-26 19:39

鴨子 (๑•ت•๑)
能不能找在你能不能提供阿 你能提供有人願意當然能,不然檢察官不可能為幫你找證人再去調查某某人是誰住哪06-26 19:46
咩!
這個問題我好奇很久了

當線上遊戲代理商停止營運後,甲用該遊戲的客戶端(遊戲主程式),配合自己寫的服務端(伺服器、服務器)提供連線服務,這樣會被代理商告嗎?

以及沒有修改客戶端內容的情況下,遊戲代理商還在正常營運時,假設被告通常是怎樣被起訴?(侵犯智慧財產權嗎?)

06-28 10:58

鴨子 (๑•ت•๑)
1.會被授權方告 2.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及92條。 及民事侵權06-28 11:12
銀翼の凶星
是關於youtube
因為遊戲劇情是日文官方沒有翻譯,所以跟人合作用剪輯軟體貼字幕的方式將翻譯影片上傳到youtube上
現在有人將影片下載下來再上傳到youtube上,一模一樣
試問檢舉填寫侵權會有效嗎?可是我本身也沒什麼版權不是?但又不太清楚相關情況,所以不知道理由這樣填寫是否通行......,只是看到自己製作這麼久的字幕被上傳還是覺得很不舒服。

07-03 21:26

鴨子 (๑•ت•๑)
youtube怎處理與法律無關07-09 13:12
步ちゃん本命
試問已經對加害者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狀況下(由於代購問題,我方先給予交貨,也明確訂立該匯款的金額與日期,但對方於時間點前即封鎖我方,從開始就不打算付錢),而後檢察官有說明對方想要和解,於我方主動聯絡談和的情況,對方只願意歸還物品。

原因如上,試問如進入刑事程序判決成立後,我方可以拿回原本的金額還是只能接收對方歸還的物品(因為幫對方代購的物品我方並不需要,因此特別在這邊詢問屋主)?

感謝屋主特別撥冗時間回覆觀看小弟的發文

07-13 17:57

鴨子 (๑•ت•๑)
刑事起訴後能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當然是主張價金而非返還。可以只限定要求價金07-13 18:14
Naomasa_Lai
Dear mefe大
日前我被網路詐騙
到派出所報案後警察往提告的方向偵辦
上個月我已經開完庭
被告沒出庭 其他被害者也沒出庭 只有我一個人
我以為去開完庭後就沒事了

今天家人被通知到派出所領取通知信
好像是審判結果的信函
(本人在外外地打拼 所以不在家無法看到信函內容)
想請教這樣我也算有案底嗎?
有考慮到國外工作 必須申請良民證
我的良民證上面是不是已經有紀錄了?>

07-20 23:51

鴨子 (๑•ت•๑)
你既是告訴人,又怎會有案底呢。至於寄給你的並非審判結果,可能是傳票,或起訴/不起訴/緩起訴/聲請見易判決處刑書07-21 00:50
Naomasa_Lai
To mefe大
因為您所發的文中提到 (sn=2480633)(莫急、莫慌、莫害怕談前科)

正確明稱叫『全國案件記錄』,就算是你告人,這表上也記上你一筆

所謂的這一筆

是會記錄在良民證上面嗎?

譬如會寄載 於民國OO幾月幾日向OOO提出詐欺罪 等等相關的內容嗎

07-21 05:57

鴨子 (๑•ت•๑)
不會07-21 09:12
彈珠界影之實力者
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4074552 關於此文 有人在露天假冒我的名義 對公仔討論版的人開嗆 問她還不承認他是誰

07-29 16:18

彈珠界影之實力者
我該怎麼處理= =

07-29 16:18

彈珠界影之實力者
好像有什麼 網路假冒他人抹黑的刑法?

07-29 16:19

寒律
屋主是律師或是事務所的法務嗎?
幾篇文看下來看得出屋主有豐富的實務經驗,
法律見解也都相當正確,讚!

07-30 18:53

123
請問我想向法院申請案件終結證明,請問要怎麼申請要怎麼填寫?

08-22 17:18

鴨子 (๑•ت•๑)
最快的方法是去法院填單,去找訴訟輔導處他會給你一張單子你寫上案號等資料就可,他會幫你弄好09-08 07:15
吸兔桃洗瀝
BL你好,請教你幾個問題。1.案件送車禍調解委員會是不是等同進入司法程序?
2.如和加害人達成和解(簽下和解書)但對方沒有履行和解書上的條件,是否還能對加害人提出刑事告訴(事情發生超過6個月了)?

09-04 18:16

鴨子 (๑•ت•๑)
不是 不能09-08 07:14
吸兔桃洗瀝
謝謝BL撥冗回覆!

09-08 09:30

Αιώνια αγάπη
請問 台灣法律對兒童色情這方面的判罰是?

因為我剛剛是用中國刑法去看戀童癖的問題 然後想知道拿來台灣的情況會是?

09-10 21:48

鴨子 (๑•ت•๑)
去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09-10 22:35
Αιώνια αγάπη
感謝

09-10 22:37

原住精
大大您好 不知道方不方便請教這個

警員甲與警員乙各自騎乘警用巡邏機車共同擔服夜間21時至24時巡邏勤務,經一處公園旁道路時發現一名騎乘機車之男子狀似尾隨前方騎乘輕機車年輕女子,且當日為晴天但該男卻身著雨衣,2警見該男行跡甚為可疑,及相互示意欲將之攔下盤查。該男為警方所攔下後支支吾吾,久久無法提供身分證明文件。
追問之下,該男始自皮夾取出健保卡供警方查詢,經查,該男友妨礙性自主之前科,加上該男行徑相當可疑,警方懷疑男子身上或機車置物箱內可能置放危險物品,準備進一步實施檢查,查看是否有犯罪事證。
經檢查,警方於其所騎乘之機車前置物箱內,發現內有童軍繩1條,手帕1條,及1把折疊刀,該男見狀拔腿就跑,警方追逐20餘公尺即將之攔下並壓倒在地。

問:
可否逕行就其身體及車輛實施檢查或搜索?歧適法性為何?

謝謝.

09-15 10:36

鴨子 (๑•ت•๑)
攔查沒問題,依警察職權行使法6條1項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1款「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所以單就懷疑而攔查,是可以的。

但搜索不行,如你上面按例的搜索必需為「同意搜索」,不然有前科或懷疑都不能是搜索的依據,
除非被搜索人同意。不然包含身體,車子都不能進行搜索,
若說緊急搜索,可見刑事訴訟法131條1項1至3款,都是有事實認現行犯、脫逃人、嫌疑人或內有人犯罪之情況才能啟動,
而置物箱內不可能有「人」在裡面,所以攔查是可的,搜索是不能的

但仍有例外,如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1項「警察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管束」
1款「瘋狂或酒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或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
及4款「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
及第3項「警察依第一項規定為管束時,得檢查受管束人之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所以你上述情況,若員警認為是「你是瘋狂狀態」、「為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而將你管束
當然就可檢查受管束人身體及物品
雖然照你描述的情況,很難將該人視為瘋狂狀態就是
但這不是可不可以的問題,就如同攔測沒合理理由也不得攔測
但現在看到路檢是全都攔,哪個是有合理懷疑的?
頂多只能是之後主張證據違法的依據,而並非能不能的問題
10-01 07:18
茉兒
想問個事
今天打LOL時跟隊友有點爭執 對方玩法洛士
我就說了:法洛至 阿不對士法洛士抱歉
然後對方說要提告 請問這樣他告的成嗎= =?

10-14 00:37

鴨子 (๑•ت•๑)
看不出有任何侮辱10-15 13:36
茉兒
BL大大 ,
ok謝謝 那我知道了~

10-15 15:07

會水槍的噴火龍
請問https://imgur.com/a/kvG90yq 被網友這樣罵我能夠提告嗎
是只要到警局說我要提告然後拿三聯單就能處理嗎
不好意思我不太懂法律的事 謝謝BL大大

10-24 11:58

鴨子 (๑•ت•๑)
把截圖帶去警局 說要告妨害名譽 之後就做筆錄10-24 12:48
卡尛?
請問我罵對方婊子被告侮辱,但手上有她之前希望我罵她婊子的對話紀錄,這適合當證據嗎
或是直接認罪申請簡易判決比較快

10-26 21:30

鴨子 (๑•ت•๑)
我想這不是啥有利的證據吧 不是他叫你罵就能罵吧 不然他叫你砍他你不就砍了...重點在,你到底在哪罵?10-26 22:52
鴨子 (๑•ت•๑)
至於認罪會不會簡判看檢察官自己決定 大多是會 但沒一定10-26 22:53
丸山彩的子宮
想請教幾件事
1、如果甲在巴哈上用很露骨的詞彙表示想跟某個二次元女角從事性行為,並想用她的手來幫甲行猥褻之事,可能構成散布猥褻文字罪嗎?
2、如果乙看到這篇文章後,並引述這篇文章內容後,公開發表說他認同甲,也想這麼做,可能構成散布猥褻文字罪嗎?
3、丙看到甲的文章後,覺得很噁心。並引述甲的文章內容後,公開批評這篇文章很下流不可取,可能構成散布猥褻文字罪嗎?

11-17 19:10

鴨子 (๑•ت•๑)
這三點,可能性都不高,詳釋字617,
需為或「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而令一般人感覺不堪呈現於眾」,
所以主要還是要看其文字描述是否足以達到以上。
基本上以我主觀來說,若看到討論區說「想上誰誰誰 或想讓誰誰誰幫我手淫」等等,
尚不足能稱是「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
而基於此言論之評論,不論讚同或反對
理應不致產生「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之結果11-17 19:52
丸山彩的子宮
我明白了 感謝回覆

11-17 20:03

怪獸
我可以私你熱狗信嗎?

12-09 19:09


您好
小弟我用google搜尋爬到您的文章:
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2286370

想請問一下
在警察局做的筆錄(警詢筆錄)是否有具結?
如果因為緊張 在做警詢筆錄時不小心口誤說錯話
會構成偽證罪嗎?
謝謝!!

12-21 03:32

鴨子 (๑•ت•๑)
警局筆錄又未宣告你的證人義務及簽證人切結書,自無偽證之問題12-26 03:10
 
法律系?

12-29 08:56

樗櫟
請問如果偵查庭不去會對自己有什麼不良影響嗎?(我是被告)
偵查庭沒去直接不起訴是有可能的嗎?

12-31 01:25

樗櫟
補充一下 我是被告妨礙名譽
如果我想申請轉移管轄權該如何主張?
抱歉問題有點多

12-31 01:55

鴨子 (๑•ت•๑)
不去有被拘提可能,不去不起訴可能性也有。至於其他問題在我小屋內文章都找的到12-31 10:26
樗櫟
好的 感謝回覆

01-01 03:28

 
一直貼吉娃娃給叔叔會被告嗎

01-03 18:29

鴨子 (๑•ت•๑)
決對不會 他沒這個種 他敢告再叫我 讓他出名到巴哈外01-04 18:13
老大
您好,想請問一下刑法的間接正犯的意思支配到底要支配到什麼程度?
像是A叫B去殺C,並且指示B在什麼時候殺和如何殺等等。這樣還能算是一種意思支配而成立正犯後正犯嗎?還是因為B可以決定要不要聽A的那些指示而還沒達到A的意思支配。

01-07 01:35

鴨子 (๑•ت•๑)
並非純以b可決定聽不聽從a判定,不然世界上不會有間接正犯這名詞了
如殺手也可決定聽不聽從委托人命令,但委托殺手殺人確實成立間接共犯

而你的問題應在b有無殺c之動機,若在無a的情況下b仍有殺c之犯意,
那a慫恿b殺c並提供方法,這時a對b會不會去殺c並未有支配力,只為教唆犯。
若b是因a指示才殺c,否則b沒任何殺c之理由及動機,那a即是間接正犯。

亦即,a將自己的意志讓b去施行,而a對b有支配性,b並非基於於自己意志而去施行,則a為間接正犯
反之b若出於自己存殺c之意志,他殺c是出於自己有殺c之犯意,所以仍算施行自己意志,a為教唆犯

舉新北地院104年易字1583號為例
老師不滿某學生藉腹洩不進教室,於是給學生殺蟲劑讓學生到廁所從門縫往內噴
受指示學生當然也可能不受支配,學生也可以選擇不從阿
但依此情況看,老師不作這指示,學生也不會有這行為
雖支配能力未必能說極強大,但仍不得以此即說非間接正犯
而仍以有無意思支配為斷01-07 02:24
老大
謝謝回覆! 但想問一下您回覆的(若無a的情形下b仍有殺c的犯意,那a慫恿b殺c並提供方法)為什麼是教唆犯,教唆犯不是要對方原本無犯意而你去教唆他使他產生犯意嗎?所以那個應該是幫助犯?

01-07 08:10

鴨子 (๑•ت•๑)
我說的是林說(林鈺雄),也就是無支配地位而參與犯罪為教唆。並非被教唆者無犯意。但此部份說法仍有不一01-07 10:35
老大
好的 感謝回覆

01-07 10:59

哆啦7
你好 請問
1提告加重公然侮辱,但檢察官判斷非加重會改以公然侮辱起訴,還是會直接不起訴?
2狀紙有錯字塗改要蓋章嗎?謝謝

01-10 21:17

鴨子 (๑•ت•๑)
1。不管你告的罪名是啥 檢察官都會自己判斷而不會以你告的罪名去判斷 2。錯字直接塗掉手寫改就好,不蓋章也沒差檢察官不會介意的。反正案在地檢不用給對方繕本。01-11 00:06
哆啦7
明白了 感謝你花時間回覆 謝謝

01-11 02:43


一般寫訴狀要不要做第一張封面?叧外,如果狀紙,證據各十頁,要不要裝訂在一起?或是各裝訂,再合訂?

01-11 13:45

鴨子 (๑•ت•๑)
隨意 看的懂即可 沒限定必要啥樣式01-16 06:51

叧外:被害人求償慰撫金和其身分地位、經濟狀況亦有關,那是成正比,還是反比?也就是被害人地位越高,經濟狀況好,則被害人求償慰撫金是會的更多?

01-14 18:56

鴨子 (๑•ت•๑)
沒任何固定比例 視實際情況而定。你的問題只能說可能 但不是必然01-16 06:51

是我表達不明,抱歉,我的意思是如果被害人地位較高,經濟較好,法官判決時又有考慮到這點,則照一般來說,慰撫金哪位會是判較高或較低?比如說,被害人是教授?或被害人是國小畢業?

01-16 17:21

鴨子 (๑•ت•๑)
不一定,看情況及所受損害。通常兩邊都高 那自然會判較高 但一邊高一邊低的情況很難說。但法官在判賠會考量賠償方可支付的能力,所以被告是富人會較可能判較多,此只指精神賠償,財產賠償則這損失賠償而已,不因身份有異01-16 17:48

非常感謝撥空回答。

01-17 18:03

哆啦7
請問 因為無法找到人,刑事告訴期已過,之後又遇到對方,可以報警知道對方的身份嗎?想告民事,或是對方嘲笑我,當下再報案提告第二件公然侮辱,這樣第一件對第二件是否有影響?

02-24 03:12

鴨子 (๑•ت•๑)
直接報新的未過時效的就好了 既已過時效報也沒用 可先問前案有無簽結 若未簽結有機會能繼續02-24 03:45
哆啦7
感謝回應,最少知道對方身份,再有事可直接遞狀告,起碼不用擔心過期找不到人了。謝謝..

02-24 04:47

美濃清流燈塔
大大 你好 小弟在ptt上 指一篇文為業配文 現在對方揚言要走法律途徑吉我 還說會上調解委員會
請問後續會如何?

02-28 10:32

鴨子 (๑•ت•๑)
後續會無消無息 他虎你的02-28 10:35
美濃清流燈塔
那大大 假設他沒虎的話 有後續動作的話 該如何處理?

02-28 10:42

鴨子 (๑•ت•๑)
不理他即可 等傳票 調解直接不去02-28 16:55
對牛彈琴(´・ω・`;)
大師大師,我想請教有關肇事逃逸的問題

肇事逃逸定義

肇事逃逸係指發生交通事故後,肇事者對於傷、亡之被害人或毀損車輛、物品,沒有立即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也沒有向警察機關報案,即逕行逃離現場的情形。

其中肇事者對於傷、亡之被害人的「傷」是否不包含心靈創傷之類的的部分,
假如人都沒事,事後有人表示心靈有創傷,會被歸類成肇事時有「傷者」

此外,交通事故、肇事的部分是,是否只要沒有「碰撞」也沒有任何摔車 跟皮肉傷,只是當時「差點」發生擦撞,是否「交通事故」、「肇事」的要件就不成立。直接駛離也沒關係?


最後這個問題我覺得很致杖但還是想請問www原諒我qq

綜合上訴問題,沒有任何碰撞、跟外表都沒有受傷只有雙方受到驚嚇,駛離後,事後對方說她當時心靈受創,所以算肇事逃逸。這部分是否就不會成立

02-28 16:43

鴨子 (๑•ت•๑)
肇逃可分為刑罰上和行政罰上 刑罰這邊必需有致死傷否則不成立,行政罰不需有死傷但那只罰鐶所以不用談了。而在刑事上 縱未發生碰撞仍要看是否有肇責,比如我為閃你而自摔,雖未碰撞你,但是是你違規行為所引起,這仍算肇事,不過實務上對方未必看到此情,他不知情走掉尚難構成肇逃。至於你說的沒傷沒摔 看不出有任何肇事阿。心靈創傷這部份不用談,難有相當因果關係(即非常態),若他真有心裡創傷他也是特例而無法建立相當因果。
02-28 16:54
對牛彈琴(´・ω・`;)
謝謝大師解說

02-28 17:54

屎中坐熱
請問 我被告妨礙名譽 原告者在新竹 所以我要跑到新竹做筆錄 可以申調到台北嘛 不去警局做筆錄對之後判決有影響嗎

03-07 04:47

鴨子 (๑•ت•๑)
1.是 2.警局大多不給轉移 3.要看實際情況 比如你真的很可能成立犯罪的話 若根本難成立 不去都可 也不會有判決 4.你滿18嗎
03-07 04:56
屎中坐熱
目前是不知道為什麼被告 員警也說只能等我到現場再解釋 有辦法能事先知道被告原因嗎 不好意思詢問一下 我跟家人有點慌 怕留下案底

03-07 04:48

屎中坐熱
滿18了 不好意思請問假如警察局沒去 之後是檢查官會約談我嗎 還有要上法院也是在新竹嗎

03-07 06:14

鴨子 (๑•ت•๑)
當然會,基本上警局會直接送轄區地檢 所以是新竹可能性最大。03-07 06:16
屎中坐熱
感謝大大

03-07 23:39

茶先生
您好
問一個您可以能會覺得無聊的問題
我因為看到某個新聞想要查詢一下該案的後續發展
不知為何用了各種關鍵字都查不到判決書
所以google了"判決書 查不到"就連結到您的小屋
想請問一下我的方法有用錯嗎?
youtube新聞影片"5打1討債不成 反被搶槍中彈--蘋果日報20160317"
新聞內報導「許家豫」開槍打人被以殺人未遂罪送辦
但我不管用許家豫、蘇澳鎮、五甲路、槍、殺人未遂等關鍵字都查不到判決書
照理說105年的案件地院應該早就有判決了阿
我只是想找到這個案件的判決書,但苦無方法,暫無其他法律問題
希望大大能為我解惑

03-08 16:58

鴨子 (๑•ت•๑)
可能查不到 可能其中有未滿18歲少年共犯 這樣有機會不公開的03-08 17:25
很跳!上車!
請問有沒有阿拉柏憲法

03-09 02:13

鴨子 (๑•ت•๑)
有 都有03-09 02:16
很跳!上車!
能不能請教關於ㄅㄒ王國的憲法 柏憲法

03-09 02:17

很跳!上車!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4962562
遇到這種的這怎麼辦

03-09 02:19

鴨子 (๑•ت•๑)
肛他一次讓他知誰是老大03-09 02:21
不要瞎掰好嗎
想請問你是什麼人 對法律如此瞭解

03-21 07:21

鴨子 (๑•ت•๑)
MIB03-21 08:51
不要瞎掰好嗎
那什麼

03-21 09:06

歐歐
好奇問一下
網拍競標時間截止後
賣家可以看價格不如自身預期
決定不賣給買家嗎

03-29 09:45

鴨子 (๑•ت•๑)
可以
03-29 10:10
歐歐
謝謝GP,愛你

03-29 10:14

你剛剛說什麼
我可以問愛情諮詢嗎

03-29 14:38

٩(ˊᗜˋ*)و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妨礙安寧這類型的問題,我家這邊是高樓社區(幾棟樓連起來一樓有公有空間的那種)在不遠的地方有座小山(其實就只隔一道圍牆而已) 那邊常常會有87中年聚集在一起打拳,運動或是一堆有的沒的 總之就是會做一堆吵到我們這裡的事。

原本我們這裡的里長有協調過,最後達成共識是要在限定時間才可以做那些擾民的事,可是最近出現幾個特別吵 頻率也相當高的,想請問有什麼檢舉方法 或手段可以管制他們?

因為那邊是山上(連google地圖都沒有) 每次報警都只能大致描述位子讓員警來巡邏,效果非常有限 員警似乎也沒有蹲點的服務。

另外請里長再次協調可能會是最後手段 因為又要在召集管委會開會,而我也沒時間跟餘力為了一個中年去以民事告他求精神賠償之類的..

所以想來詢問一下有什麼方法或是法律條文可以處理這種情況 謝謝

04-08 21:19

鴨子 (๑•ت•๑)
無解 那個山應該也算公共區域 即如同公園 有人在公園活動,就算發出噪音但只要未達分貝標準仍是難以去限制他,除非是半夜那種擾亂安寧的。04-09 15:18
٩(ˊᗜˋ*)و
那請問早上5點多適用於你說的「半夜擾亂安寧」嗎? 因為我看無噪時間是晚上10點到早上6點or8點

04-09 16:09

鴨子 (๑•ت•๑)
可是可 但頂多也只是社維法 叫警察的範圍 很難治本,除非陳情把他封了 看幾點倒幾點開放04-11 21:03
٩(ˊᗜˋ*)و
好的謝謝,我會去嘗試看看。

那請問如果要報警處理這種「知道明確位置但不好描述」又無法治本的情況。我最好找同一間派出所的警員嗎?

因為播110都不同分局 有的接線員對這地區情況不太理解 更難溝通解釋位置。

或是有什麼報警的處理方法可以讓警方更快理解狀況嗎? (備案之類的)

04-12 07:35

鴨子 (๑•ت•๑)
直接去找轄區分局或派出所電話就好呀04-14 04:20
٩(ˊᗜˋ*)و
好的謝謝,我第一次遇到這麼J8的狀況 無解的感覺真ㄎㄅ。

04-14 07:01

不要瞎掰好嗎
請問一下如果有人以我們商場的名義去別人群組作亂 洗板造成商譽受損 有法可循嗎

04-24 16:26

鴨子 (๑•ت•๑)
民法侵權行為04-24 17:24
不要瞎掰好嗎
如果是散佈假消息造成我們商譽受損是什麼法

04-25 07:26

鴨子 (๑•ت•๑)
刑法妨害名譽也可以是對法人 另民法 侵權行為04-25 11:34
不要瞎掰好嗎
如果是不實消息 但文章最後說真實性由各位自行判斷 這樣仍是有罪的嗎

04-25 12:06

鴨子 (๑•ت•๑)
有沒罪看你跟他怎打 與他說了啥無關04-25 12:23
阿翰
我想請問 如果我使用了一項有授權的軟體但有試用期 用於校內的學術發表是可以的嗎?

04-25 13:59

鴨子 (๑•ت•๑)
著作權法87-1條1項2款04-25 14:22
不要瞎掰好嗎
傳訊息給不曾交集過的某工作人員"請你自重" 他說要告我恐嚇 你的看法是?

04-25 19:37

鴨子 (๑•ت•๑)
換我會回他 恐你老目05-14 01:34
٩(ˊᗜˋ*)و
不好意思,我是前一陣子有跟您詢問過於公共區域妨礙安寧的,您告知我有陳情這個方法,可是我稍微爬了一下文 發現有好多不同的格式跟適用方法,請問像我這種問題是要寄給區長還是市長 亦或是地政事務所呢? 區長跟市長好像都是以網頁+電子信箱而非傳統陳情書格式的樣子

04-28 08:18

鴨子 (๑•ت•๑)
陳情不限格式 基本上寄信去都算在陳情內。至於給誰 主管機關都行 市府 區公所 都可 不限定只能寄一處04-28 08:53
٩(ˊᗜˋ*)و
謝謝

04-28 09:51

法爾肯大叔
不好意思,請教一件事。我工作的地點主管要求要寫工作紀錄表,基本上就是表上有列出每一天的雜項項目(每天都一樣),像掃地、擦桌子、裝茶水等,並在完成後寫上時間並簽名。

04-28 10:23

法爾肯大叔
這紀錄表上頭完全沒有公司行號或主管簽章,及公司重要工作紀錄,而且這紀錄的有無完全不會造成公司與他人的影響。那我將這紀錄表毀損是否觸犯刑法352條並成立?。

04-28 10:26

鴨子 (๑•ت•๑)
有案例,毀損紙張也是毀損。所以不論該紙張功用,最好還是別去毀損。05-02 19:13
無名的勇者
最近看到BL大神您發的文,佩服的五體投地,於此來朝聖,近期應該會撥時間把BL大神您發的文瀏覽一遍,並當做聖經一般崇拜。小人近期因緣機會學了一點法律,之後可能會將相關的法律問題寄信給您,還煩請BL大神為小人解惑,感激不盡。於此小人有個小小的問題,可能也是其他巴友的疑問:
1.為何BL大神您願意撥時間為巴友們解決關於法律上的問題&疑惑?
2.BL大神您擅長的法規範領域為何? (EX:民法、刑法、商事法等)
3.律師好考嗎? 請問BL大神有考過律師相關的執照嗎?
4.告人是否真能賺外快?(EX:告人侵害名譽權 請求高額賠償金) BL大神您是否曾將告人當作賺取小額外快使用?
5.請問可以稱呼您BL大神嗎? (^○^)b

(如果不想回答某問題就無視吧XD~)

05-02 01:17

壞壞熊
大大,不好意思,看完你不少文章,對你的相關瞭解真的敬佩。
所以不要臉的跑出來請問一下大大一件事,應該是法律相關沒有錯。

這件事,我其實已經困惑二十年。
二十年前,我有去一間24小時便利超商打工。
店長要我寫一張文件:如果我在六個月內提早離職,我願意無條件薪水扣一半。
我當然親筆寫,主要就是上面那段文字而已。
後來我做二個月,和店長因為真的處不來,我就不幹了。
店長真的給我當月一半的薪水,只有六千元台幣左右(二十年前),我想應該不到當時的國定最低薪資。

當時我對這件事就存疑了,想說這樣到底對不對?
但是想說快點找下一份工作比較實在,就沒有去追究到底法律會怎麼看這樣的事情。
所以現在我想趁這個機會請問大大你的高超法律知識,尋求一個正確的答案。

你覺得這類的情況就台灣的法律來說,到底怎麼樣?
那樣的契約有效嗎?有違法嗎?
只領六千多元,是合法的嗎?
正確來說,應該是要怎麼樣,才合乎國家法律規定?

我不是說想要去跟當年的店長要這筆錢,畢竟二十年也根本不可能去追。
我只是對這件老事單純存疑,想知道這樣的契約到底合不合法,是否有什麼樣的權益是這類當事人可以自我保護的?
謝謝。

05-05 11:33

鴨子 (๑•ت•๑)
20年前的法令我不確定,但有案例,這類不簽就得不到工作的(如敬業條款),是有機會被認定無效,況所謂扣錢也僅能是另外提告損害,而不能直接由薪水扣。05-14 01:33
屎中坐熱
你好 不好意思 想詢問一下 目前有收到要去地檢署的信 是在新竹的地檢署 我目前住在台北 請問有沒有辦法能轉移管轄到台北的地檢署嘛?

05-07 17:48

鴨子 (๑•ت•๑)
爬文你能找到05-14 01:31
暴食的精靈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大哥(大姐) 是律師或司法官嗎?

05-15 10:29

鴨子 (๑•ت•๑)
我還在讀國小05-17 00:12
٩(ˊᗜˋ*)و
不好意思,我是前陣子問早晨有中年在公共區域亂叫製造噪音該如何處理,您建議寫陳情書的那個。

可是陳情書到現在也沒什麼具體意義的後文.. 請問是不是意味著我只剩下不停報警讓警員去勸導這個方法了..?

另外想請問 警方處理這種事情最大限度的協助能做到什麼呢?
我已經錄下證據跟知道每天哪時候會來吵了 不能請求警方來蹲點什麼的嗎?

05-16 08:04

鴨子 (๑•ت•๑)
沒辦法 對付這種只能一直陳情到他煩 或換單位陳情 不然就每日CALL警局而已05-17 00:12
٩(ˊᗜˋ*)و
謝謝

05-17 00:16


請問一下巴哈有人公佈我的姓名 是否告的了? 會永a嗎?

05-20 15:18

暗黑摔跤哲學家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第十一條 提前終止租約

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租賃雙方得終止租約。

依約定得終止租約者,租賃之一方應於一個月前個月前通知他方。一方未為先期通知而逕行終止租約者,應賠償他方1個月(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

假如雙方原本約定從一月租到十月,但我六月的時候就想要提早終止契約,上面第二項的意思,是說我五月的時候有提早通知就可以不用賠償一個月的違約金嗎?

05-21 20:01

鴨子 (๑•ت•๑)
這是內政部版的公定租約,其中「得終止租約」是可勾選得或不得的,若是得,那即可在前一個月前告知,即不用付違約金05-21 20:09
暗黑摔跤哲學家
感謝,之前有場外有一篇文拿他的契約上來問,問題就是我剛剛提的。我左看右看就覺得是提前一個月告知免責,於是我也這樣回復,但他之後卻說對方的律師說這條是"租約到期前一個月終止契約才不用賠違約金",於是我開始懷疑自我的閱讀能力,所以才請教大大,果然他是被唬了吧......

05-21 20:16

鴨子 (๑•ت•๑)
律師說等等是虎爛的,但光看條文而不看該條標題,確實也可能作另一種解讀,可是他的標題名就叫「提前終止租約」,與續不續約明顯是兩回事,況且那也是內政部公版的契約內容,意思很明確是指提前解約,而非指租約到期前告知05-21 20:28
暗黑摔跤哲學家
還有如果沒有其他的損害賠償情事,既然契約允許提前終止租約,押租金應該是可以要求退還的吧?

05-21 20:21

阿鎖
【問題】神魔問答角色沒送來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23805&sn=3655536
大哥 這告的成嗎?求解個惑 謝謝

05-31 15:01

鴨子 (๑•ت•๑)
只能告民事履約05-31 15:31
阿鎖
看到了 謝謝 應該是屬於志在參加= =

05-31 15:55

不要瞎掰好嗎
已mail詢問

06-08 03:19

RomeSoeszz
好奇樓主現在再做什麼的,有律師證照嗎,會很難考嗎

06-09 14:10

歐尼醬大掉劍
想問大大關於可分之債內部關係的問題

1.就可分債務來看,可分債務人之清償,若超過其對內關係應分擔之金額時,會怎麼樣嗎?

2.就可分債權來看,可分債權人受領之金額,若超過其對內關係所應分受之部份時,會怎麼樣嗎?

06-11 00:22

鴨子 (๑•ت•๑)
1債務人得要求返還超過的部份。2.不就和1一樣反過來問而已 答案自然一樣。 兩者皆為無因管理 3.沒具體細節,如到底是啥情況造成此結果,比如詐術? 侵占?? 所以不討論是否有侵權問題。 4.別拿考題來問06-11 00:52
歐尼醬大掉劍
非常感謝

06-11 01:04


請問大大 再議狀若要跟改地址 是要送高檢 還是地檢呢?

06-13 17:50

鴨子 (๑•ت•๑)
打去問地檢送出沒,還沒送出就地檢06-13 19:00

謝謝大大

06-13 20:46

٩(ˊᗜˋ*)و
您好,想跟您請教一下請問在社群軟體,論壇(FB 巴哈 IG)這些平台上的私訊內容是都受到隱私權的保障嗎? 還是說是依照當初辦帳號使用的隱私協議書而定呢?

如果是的話,那請問那些上鎖/隱藏(只有該帳號使用者才看得到的)貼文也會同樣受到保障嗎?

謝謝

06-19 13:18

鴨子 (๑•ت•๑)
隱私? 要看他隱私保障契約是寫啥阿 基本上都是 況且不太是隱私問題吧。著作權問題比較大06-20 21:13
٩(ˊᗜˋ*)و
豪 謝謝

06-21 00:23


大大您好 上次有信件詢問您的再議事件已經發回續查 那想請問如果出庭 偵查庭說的不好是不是可以補狀進去?還是要請律師ㅠㅠ

06-22 13:29

鴨子 (๑•ت•๑)
每天都有五百萬人來信 我不可能知你上次是哪次06-22 13:48

就是傷害罪 及串供的 (點名板ㅇㅇ

06-22 21:30

鴨子 (๑•ت•๑)
既你有寫信來 就再回信 一年內也有五千萬人問傷害 我怎會記得誰06-22 21:34

好的謝謝大大

06-23 12:08


大大寄給您的第二封信 您24小時內未回覆 應該是我犯了回了一個又問的錯誤 非常抱歉 請問有辦法讓您在回我嗎 因為我很焦慮 沒想清楚 謝謝

06-26 13:04

鴨子 (๑•ت•๑)
漏掉了吧 去看看有沒回到06-29 01:35

有了 謝謝大大 您兩天前回覆我 抱歉 最近沒開信箱 現在才回覆您 感謝解惑 我有回信了 但似乎有點遲 請見諒

06-29 20:08

歐尼醬大掉劍
大大您好
我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是否構成侵入住宅

事發時間是兩個禮拜前,我外婆家遭陌生人進入。平時我外婆家就在我阿姨家隔壁(都在在公寓的4樓),那天阿姨全家都出門,外婆家就只有看護跟外婆兩人。

陌生人(確定不是該公寓的住戶)不知道用什麼方式進到整棟公寓內,並且到我外婆家門前,然後按了門鈴,據看護所述,看護她那時候在廚房很忙,以為是阿姨家的女兒忘了帶鑰匙,所以匆忙的把門鎖打開就趕緊回廚房收拾,之後從廚房出來就看到一個陌生人站在客廳的中央,而且也沒有把門關上。陌生人就看了看四周,然後問架上的酒是否要賣,看護那時候有點愣住,還好那時阿姨剛好回來,就過來隔壁外婆家這邊察看,陌生人看到我阿姨就聲稱自己走錯房並趕緊離開。

這樣的情況是否構成侵入住宅,而且事發已經過兩週,要不要報警呢?

07-09 16:29

鴨子 (๑•ت•๑)
有機會而已 他按門鈴你們開門 所以也不太能算非法入侵 除非發生你請他走他不走的情況,但他闖進你們大樓沒正當理由的話還是有機會成立,要不要報警看你們阿 07-13 04:45
吸兔桃洗瀝
BL大,你好。跟你請教幾個問題哦,如下:闖紅燈撞到人致人受傷手斷腿殘,是不是能主張撞人方不確定故意行為?和重傷罪?

07-11 20:58

鴨子 (๑•ت•๑)
難,刑法14條2項「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會闖紅燈的大多都確信不會撞到,他若懷疑會撞到,那他就不會去闖這紅燈。07-13 04:41
柊柰
您好 我想問個問題
能在健康的時候做具有法律效果的聲明
讓自己若有重大疾病 並無法做醫療的決議的時候(植物人.昏迷..等無法自主做決定的時候)
達條件後(身體無法做決定滿三個月之類的) 事先讓自己放棄治療嗎?

07-13 03:51

鴨子 (๑•ت•๑)
建保卡本身可註記放棄急救,但只是在特定狀況下 放棄急救非放棄治療07-13 04:39
鴨子 (๑•ت•๑)
https://www.nhi.gov.tw/Resource/webdata/23742_2_%E5%85%AC%E5%91%8A%E4%BF%AE%E6%AD%A3%E6%84%8F%E9%A1%98%E6%9B%B8%E7%AD%89%E4%BA%94%E7%A8%AE%E8%A1%A8%E5%96%AE%E5%8F%83%E8%80%83%E7%AF%84%E4%BE%8B%E9%99%84.pdf07-13 04:39
吸兔桃洗瀝
好,謝謝回答。

07-13 07:53

Gothel
您好,我想問LOL公然污辱的問題
昨天早上有位玩家不斷地亮我地圖信號後來打了一句"菜雞是不是?",我當下心情不好所以沒忍住回了"真厲害,你媽怎麼養了一個畜牲",後來在遊戲結算畫面他說已截圖準備提告。
我並非打"真厲害,你媽怎麼養了你這個畜牲",想請問這種情況被告公然污辱起訴的機率高嗎?

07-14 03:42

鴨子 (๑•ت•๑)
看運氣 但一個畜牲 或你這個畜牲 只要能推知原意,那是沒分別的07-18 21:32
殺手習平
大大你好

想問一下
如果在網路上被辱罵要提告
我聽說好像罰金要達到15萬還多少才可以查對方的IP
所以如果像臉書假帳號的話要告但是罰金金額不到所以無法查對方IP的樣子
那如果像巴哈這種可以直接知道對方IP的話可以告嗎?

07-18 00:04

鴨子 (๑•ت•๑)
ip不重要 巴哈會直接給警方登記資料07-18 21:31

想請問大大,如果有人在路上撿到一百元,但他沒交給警方而是直接捐到飲料店的愛心箱,請問這觸犯侵占或相關法律嗎?

07-20 00:16

鴨子 (๑•ت•๑)
只能說有機會,但確難證明。500內免送警局自行保管1個月即可取得所有權,他捐出100可是他隨時都能再拿出100,難說他是侵占遺失物07-20 05:07

感謝大大的回覆,我一直在想捐出去這舉動似乎不符合侵佔的構成要件,可是他又未經失主同意就擅自移作他用,所以感到很困擾

07-20 09:06

鴨子 (๑•ت•๑)
符合,因為就算不為自己,可是侵占罪又不用為自己,為第三方也可阿。可是他隨時都能拿出100,且這100和路上撿的一百並沒不同,難證他把100捐出去是意圖為第三人不法所有。我可說我只是捐出自己的100 而撿到的100在自行保管狀態中07-27 00:30
已尻
想請問樓主,簡單來說我家人在工作場所被偷錢(1000台幣)。在發現當下已經報警,然後之後對方留紙條道歉說家裡有困難。竊盜是公訴罪所以我們家只要等法院或警察局通知之類的嗎?另外想問是不是民事刑事都有?最後問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07-20 16:10

鴨子 (๑•ت•๑)
民事你沒告自然沒有,若警察抓到人,可能在地檢會通知你去偵查庭。 沒啥好注意的吧07-27 00:27
阿鎖
能請問現在的私菸案到底是不是算走私嗎?走私是指進禮遇通道沒走海關就能說是走私嗎?

07-26 17:32

鴨子 (๑•ت•๑)
沒研究那案,但看那情況應該不能叫走私,況且走私依菸酒管理法也不算很重,走不走私不是這案的重點,而會在貪污治罪條例這邊才會是重點,到底有沒人包庇,進而因此得利這部份07-27 00:25
哆啦7
請問等紅燈時機車被踹,除了告毀損罪外,也告加重公然侮辱罪的話,檢查官起訴公然侮辱的機率高嗎?

07-26 19:24

鴨子 (๑•ت•๑)
不知 看具體情況 就連毀損也未必能告成 他踹一下對車應該不會有啥事吧07-27 00:20
哆啦7
謝謝回應

07-27 19:49

神一般的謎樣少年
想請益樓主,像我現在遇到此篇事情
對方是散播不實謠言,我用毀謗罪提出控告是可以成立的嗎?

【情報】被翻群翻到無言,但是有抓到一點尾巴,內有其中一位翻群者的巴哈小屋哦(/ω\)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36833&snA=1193

08-12 18:41

鴨子 (๑•ت•๑)
張飛打岳飛08-25 23:59

有人詛咒我爸媽出門被車撞死 這會構成恐嚇嗎!!??

08-13 05:32

鴨子 (๑•ت•๑)
詛咒有用台灣還買戰機作啥08-25 23:58
Mansa
BL大大你好:
最近被捲入第三方詐騙,A(自己)跟B(詐騙者)買東西,B跑去跟C買的東西(與A跟B買的東西同價),把C的帳號給了A去匯款,匯款成功後A沒拿到東西,A向警察局報案 ,訊問庭後才得知這之第三方詐騙,不起訴書上寫是第三方詐騙案件,請問這樣A損失的錢要找誰求償??

08-21 22:13

鴨子 (๑•ت•๑)
找加害人 通常找不到 08-25 23:58
居龍
之前看到這篇新聞,有些地方有點好奇想請教一下樓主大大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858325

裡面有提到這段
"檢察官並不認同,因為遊戲中湯男的暱稱,無法連結到現實世界的湯男,而且張男與湯男原本就互不相識,罵人時也沒說出湯男的真名、年籍資料或是照片,若無法連結到本人,也就無法侮辱到湯男現實社會中的人格,所以作出不起訴處分"

所以意思是如果在網路上被他人人身攻擊或誹謗
如果自己使用的暱稱不是真名
也沒有用真實照片等能連結到現實人格的資料的話
那這樣要告對方就一定告不成嗎?

08-22 19:54

鴨子 (๑•ت•๑)
我小屋文章有答案,那新聞的檢察官 也就是一位檢察官 全台灣有1352位。難道全部案件都遇的到他嗎 或是他說的就會變聖旨嗎08-25 23:57

我告人 不起訴 再議之後發回續查 之後再不起訴我又要再議一次是嗎?
啊如果一直發回續查後又不起訴怎辦==

08-26 12:27

鴨子 (๑•ت•๑)
問神08-26 13:32

有個檢察官故意搞我
把我所有案子都用一個擷圖不完整 無法確保沒經過修改的理由不起訴
我該怎麼辦 全部再議嗎 我有什麼辦法可以搞那個檢察官

08-26 12:44

鴨子 (๑•ت•๑)
肛他08-26 13:32

未滿16歲跟人肛交合法嗎? 肛交算是性行為嗎
我要去肛檢察官 但我怕會犯法= =

08-26 14:07

鴨子 (๑•ت•๑)
太短檢察官無感就犯法 滿足他就不犯08-26 14:11
格蘭德
請問樓主,若向原地檢署聲請再議,我看過你的範本,但那些條例完全不懂,直接陳述白話文,是可行的嗎?

08-26 19:44

鴨子 (๑•ت•๑)
可 沒說一定要用啥文法08-27 21:02
白夜ག絮辰ཉฟᠾ々꧂
請問一下,如果一個人的照片是在網路上找的到的公開資料,那貼上來會有法律問題嗎?

08-29 22:59

鴨子 (๑•ت•๑)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59301188&sum=681&min=24787432&this=93&author=mefe
09-05 22:24
白夜ག絮辰ཉฟᠾ々꧂
RE:【問題】照燒貓怎麼了?有八卦?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60552013

08-29 22:59

yes123
https://forum.gamer.com.tw/Co.php?bsn=60076&sn=60570558&subbsn=1&bPage=0

請問這樣能告什麼 看到時快笑死[e5]

08-30 23:03

鴨子 (๑•ت•๑)
看不懂 告身體健康的吧09-05 22:21
祅。
幫朋友問一下
她很好奇這樣能不能告贏

https://drive.google.com/folderview?id=120imWgrMqkgTUeoYGMhUZpRHQ93c8J_q

09-09 12:25

鴨子 (๑•ت•๑)
看不懂09-19 14:53

我未成年 出庭時拿合法的防狼噴霧噴檢察官會觸犯什麼罪??
輕罪的話是不是代表我完全不會有事?

09-19 14:51

鴨子 (๑•ت•๑)
強姦罪09-19 14:52

為什麼是強姦罪?? 在你的世界裡防狼噴霧是性器官ㄇ

09-19 15:09

鴨子 (๑•ت•๑)
我說是就是 不要懷疑09-19 15:14
王叔叔
站內信正太圖給熱狗叔叔會被告嗎

09-27 20:20

K-DASH
大大你好 我前些陣子有PO文 你也有來回復我 於以下連結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5327885&last=1&subbsn=0#down
但是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合約當中的智慧財產權我在網路上查的時候說沒有這個法
而應該是著作人格權 合約當中又沒有明確提到著作人格權
是不是我儘管發表了 A方也無法對我或是B方有任何意見? 懇請大大回答

10-01 01:14

鴨子 (๑•ت•๑)
你既未與B有任何可以證明的合意,當然著作權人就是你,你享有著作權人所有的一切權利,但B會告你主張有此合意,A當必定告B怎會無法有任何意見,事實上B違約了阿10-01 12:05
Mr. 吉
大大您好,我是昨天在場外發文要提告的那個,想請問一下,原定我是要去地檢署投狀提告的,但因為是網路上匿名,我只有對方的暱稱ID及歷年發文的IP,以上資訊不夠判斷此人是誰因此無法寫訴狀,想請問這種情況是直接報警先查出對方是誰嗎?但通常員警都會勸退......

10-02 09:31

鴨子 (๑•ت•๑)
去警局告 警員無法勸退 你堅持他又不能怎樣10-02 11:57
吸兔桃洗瀝
BL大 你好哦,請問我方在高速公路上是直行未變換車道,B車開在右側匝道口前方疑似開過頭而跨越白色槽劃線把我方撞到翻車,這樣對方被判故意殺人機率高嗎?

10-02 13:06

吸兔桃洗瀝
補:他是突然往左開出來,撞在我方車身的右前輪附近。

10-02 13:09

鴨子 (๑•ت•๑)
0機率10-02 13:17
吸兔桃洗瀝
謝謝回覆,但還有小小疑慮,槽化線不能停車或行駛,考駕照也會教。不可為而為之,不就是故意嗎?

10-02 15:14

鴨子 (๑•ت•๑)
闖紅燈也不可為之 若闖紅燈撞到人是不是謀殺???? 超速也不可為之 若超速撞到人是不是謀殺???10-15 21:46
吸兔桃洗瀝
用“不確定故意”去咬對方呢?

10-02 15:16

鴨子 (๑•ت•๑)
還是010-02 16:34
OCD-mode
不好意思,我的狀況是我被告妨害名譽,我知道筆錄基本上就是得乖乖跑,但開庭以及和解等等的事情根據刑事訴訟法不是應該都以被告這裡為主吧,請問有機會在原告那裏開嗎?那如果真的在原告那開庭,請問可以申請以及如何申請至被告我這裡的法院嗎?

10-02 23:42

OCD-mode
補充,偵查庭不是應該也都會在被告這裡嗎?

10-02 23:50

鴨子 (๑•ت•๑)
在告訴人那,除非你自己請轉移管轄且成功。如何請看我小屋內找的到答案10-15 21:45
Mr. 吉
大大你好,你似乎是在渡假,若打擾到你不好意思,星期四我已經去警局準備提告了,只是礙於去的時間已經是晚上,怕做完筆錄會太晚,所以我決定過幾天再跑一趟警局。
那天去警局跟員警聊了許多,我一開始就跟員警說不要勸退我,但跟他聊的過程中他一直試著要讓我退縮,說什麼若到時不起訴對方可以反告我誣告,我就覺得奇怪,誣告不是要因原告捏造事實才能提出嗎?感覺員警就只是想嚇我= =

10-06 22:36

Mr. 吉
基本上證據已經確鑿了,告不告是基於「我自己有沒有覺得受到污辱」這點來決定的,所以並沒有被反告誣告的可能沒錯吧?
還有我目前猶豫的點是,這種不怎麼嚴重的公然侮辱似乎不起訴的機率較大,而且我查了一下,單因「喜憨兒」就起訴的案例好像不多,通常都是伴隨其他侮辱性字眼的案例,因此我的例子會不會因為在公然侮辱的標準上太輕而不起訴的機率大幅增加啊= =

10-06 22:43

Mr. 吉
還有就是這幾天我想了一下提告後可能造成的損失,最主要的就是時間成本,因為對方應該不太可能會和解,到時真的上了法庭,會不會浪費大量時間跑法庭啊?而且通常都是要跑被告的地方法院沒錯吧?

10-06 22:47

鴨子 (๑•ت•๑)
1.不會有誣告問題 不用鳥警察。2.不用管字句是啥,甚至該字句有沒案例都不是重點,重點根本不在這而在怎與現實自然人作連結。3.沒人說要跑被告方管轄的法院,除非對方轉移管轄且成功10-15 21:44
小樂
事情如下:我和女朋友的照片被po 到網上,無不雅,單純就只是靠在一起,單手環抱聊天。
但有人偷拍po至網路,造成困擾,有什麼辦法提告嗎? 在火車上
他以下架 但照片還在傳怎麼辦

10-15 19:16

鴨子 (๑•ت•๑)
難 除非他po照片時有加入構成妨害名譽的敘述,不然不論在刑在民都難取勝。10-15 21:42
宓唐
你好 大大 我想問 我在某個專版 討論區 還有哈哈 說 某個創作者很討厭(之前比賽會公然批評其他創作者 比賽用的內容很敷衍 看了覺得不好)
最近他又發了新文章 我在下面又說了 他不高興 問我 是否得罪他什麼 我也說了
他後來說 那是他朋友(是最近才說 那是他朋友 (昨天半夜)

他要我在專版公開道歉 我本來想說 同意
但版務說不行 剛剛私聊出現 他備案了 我該怎麼做?

10-15 22:20

鴨子 (๑•ت•๑)
世上沒備案這種東西10-15 22:46
宓唐
是指 要嘛就是報案 還是不可能成立?

10-15 23:40

鴨子 (๑•ت•๑)
只能是報案而已 報案即等於提告 10-16 01:33
宓唐
一定會成立的意思? 還是要等一段時間才知道

10-16 01:38

鴨子 (๑•ت•๑)
你指成立是啥 若是指受理 當然必定受理 若是指起訴 我怎可能知 要看你說了啥及雙方訴訟能力10-16 01:52
宓唐
罵人最多就是說他有大頭症吧 沒有文章內白痴或是更噁心的 他覺得他調侃朋友 被我放大 覺得我亂說話(他自己後來才說是他朋友

10-16 01:58

小樂
那他說了 現在某某學校的學生都這麼大膽的嗎。親親我我 這樣有構成嗎

10-16 03:08

鴨子 (๑•ت•๑)
沒有,況且你至多只能打排除侵害,他撤下照片侵害已排除,打了也沒用。至於其他人傳那照片,你除非一個個告排除侵害,告不完的10-16 03:11
小樂
好 謝謝你的幫助

10-16 05:36

小樂
那偷拍的部份有辦法提告嗎

10-16 06:05

鴨子 (๑•ت•๑)
火車上並非私人空間,除非拍內褲等情況,否則沒啥偷拍可言10-16 12:12
吸兔桃洗瀝
謝謝回覆~~

10-16 11:46

小樂
但是是只拍我們 算?

10-16 12:21

鴨子 (๑•ت•๑)
不管拍誰 在非具隱私保護空間拍涉任何人 沒任何刑事犯罪可言10-16 12:24
老大
你好 如果檢察官認為被告所犯的罪有實質上一罪或裁判上一罪,以單一案件提起公訴,法院審理結果認為一部有罪 他部無罪,法院只能就有罪部分於判決主文諭知,無罪部分僅在理由內說明。

但是實務上認為所謂單一性不可分,需要全部部分都有罪才行,如果有一部分無罪就沒有不可分的關係。
如果照實務這樣看的話檢察官起訴的單一案件一部分有罪 他部無罪,這樣就沒有單一性了吧?所以我認為因為檢察官全部犯罪事實都起訴了,應該要在判決主文諭知有罪和無罪部分。但書上是寫這是單一案件,只有一個訴訟關係,只能在判決主文諭知一判決結果。不知道我的觀念哪裡有錯

10-24 00:38

鴨子 (๑•ت•๑)
全部事實但仍只是一罪,不論是競合或任何關係,所以無罪部份是於理由內提到。至於為啥要這樣 你搜107年度台上字第1584號會告訴你10-24 01:16
老大
謝謝回覆

10-24 08:10

翡翠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5384067&tnum=40 這樣告的成ㄇ,只上偵查庭那2個是不是沒被起訴就自己嚇到要和解了,這篇沒前因

10-31 17:28

鴨子 (๑•ت•๑)
問神阿 用語都不知怎能推測,只能說換我被告必告不成10-31 17:37
翡翠
他去年那篇說在西門町肯德基吃飯店內響起火場警報,店員要他趕快疏散,他出來後第一件事就是發場外,然後2樓就回了海綿寶寶的梗 今天很"嗆"是吧,他就自己爆氣說他剛從死裡逃生你在開什麼玩笑,別人看不慣他這樣就開始嘲諷他,當時我看也沒什麼罵人用語,之後他就逆風自刪沒下文了,直到昨天這篇文出現

10-31 17:43

鴨子 (๑•ت•๑)
但沒有「妨害名譽」字句在 光看他那些圖所貼的用語 根本難以起訴 除非對方傻的10-31 17:52
哈哈洗內
我如果在公共場合使用樟腦油,導致蠶豆症患者病發甚至死亡(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會觸犯過失傷害或過失殺人嗎?

11-11 17:50

鴨子 (๑•ت•๑)
不會11-11 20:55
東方廚末期
我如果轉貼國動的"我在這邊誠摯的呼籲"這類的系列文 被說是犯恐嚇公眾和毀謗要去警局告發 有可能會起訴嗎?

11-14 11:45

鴨子 (๑•ت•๑)
沒看過
01-13 00:32
茉兒
您好,想問一下關於車禍案件傷害提告的問題,友人在5月左右出車禍,友人在上班時為了進停車場雙黃線左轉然後剛好碰到逆向重機騎士撞上,重機騎士沒什麼事就車殼損傷跟小腿瘀青,友人左半邊車頭全爆裂,腦震盪尾椎骨裂(都有X光及醫師證明),當下全交由警方處理,友人則是在醫院休養了將近兩個月,將近一個月左右都站不起來尾椎骨裂會痛,對方也完全沒來醫院看過,兩個月後友人能走路有約談一次和解但沒談成,友人提出醫療費實支實付,修車實支實付,請假兩個月薪資讓對方負責一個月就這樣而已,對方覺得在敲詐他,然後友人就去提告過失傷害,等了很久終於在昨天開庭,而且肇事責任對方是6友人4,法官在問被告人陳述發生經過,被告人卻一直說他是被撞,法官問他如何被撞,對方也講不出來吱吱嗚嗚,說就是從旁邊被追撞,法官有點生氣質疑的問你被追撞?你確定你被追撞?對方一直說是被撞,並且法官有問雙方跨越雙黃線的理由,友人當然是陳述事實上班為了進公司停車場,對方只是說因為急著趕上班,最後也沒結果法官建議雙方再去申請更詳細的調查報告,我想問的是雖然雙方都有錯但責任對方明顯比較多而且他一副就是不想談和解,友人有第三責任險所以即便要賠對方修車費也行,但對方擺明說沒保保險也沒有錢,碰到這種狀況該如何是好?目前友人只能繼續等詳細檢調結果跟下一次開庭

12-20 08:33

鴨子 (๑•ت•๑)
不是法官吧 是檢察官吧 不用管對方怎說 會參考初判表為準 若有一方不服可聲請復鑑 其他就等起訴再說01-13 00:32
妖精
想請問持分土地上的停車問題要怎麼處理

目前的情況是,我們家兩棟房子前有一塊通道(持分土地),我們家的車停在通道上(靠近我們家),然後對面兩戶人家很不爽(其中一戶沒有購買持分地),所以常常來我家咆哮、刮車,弄得我們家不堪其擾。

(補充:這塊持分地十幾年來都是被沒有購買持分地的那戶給停走,後來我爸很不爽所以就把車子停在那)

12-21 18:37

鴨子 (๑•ت•๑)
去裝監視器錄他們刮車阿 不用管地權 就算是他們的也一樣 都不能刮車
01-13 00:30
紫藤
對方臨停逆向紅線 摩托車 被我不慎撞到 雙方沒保險也沒報警(當下)事後賠償6000他不願意說要報警
但他過了1個禮拜多才會報 請問我該如何應對?

01-01 23:58

鴨子 (๑•ت•๑)
也就是雙方無傷了? 雙方無傷就無刑事責任 他報警也沒鳥用 頂多交通隊處理判對責任 就讓他報吧沒差
01-13 00:29
QQOQQ
屋主您好 剛才有寄信到GMAIL(qqq411022) 若是可以還請撥冗解答

01-09 18:25

 
助選定義是啥

01-11 10:45

鴨子 (๑•ت•๑)
助 幫助 選 選舉 以上
01-13 00:33
豺狼當道
去年我老婆廁所被拍,對方將影片po上網路之後我們去警局備案,檢察官一追之後才知道多名受害者在裡面不知道自己被拍,但是查了一年沒有任何的結果,直到兇手自行到案自首真相曝光,接著檢察官對兇手起訴之後到了法院開庭,法官說我們是否有對兇手起訴的相關證據? 我對於法律不懂,不知道提告還需要什麼證據,只有受害者的資訊不夠,到底還要什麼?兇手已經認罪也描述了犯案動機,為何不能進一步的定罪?

01-13 00:24

鴨子 (๑•ت•๑)
那個不用由你們回答 你只要說由檢察官回答即可 案已經起訴 提供證據是檢察官的責任不是你們 01-13 00:28
紫藤
更新後續
他後來說要報警 但我沒接到任何警察電話 也沒上過警局 他直接估價他的車兩萬多說要我按照責任賠償 然後又說會請保險公司聯絡我 (但事發當天他說沒保險我們才選擇要私下和解)我回覆他說等警察通知我 照流程走 之後他一直密我叫我給他姓名電話 我都沒回了
請問是怎麼回事 沒報警可以出險?
就算他等我走了之後就去報警 我也要去警局做筆錄之類的對吧 ?

01-16 17:33

鴨子 (๑•ت•๑)
不用 非刑事案 不用理對方 叫對方直接讓警局寄通知單給你 他若問你個資 回他自己想辦法01-17 00:33

鄰居愛亂說話 說我半夜打電話擾亂他 沒有的事 有監視畫面 民事上 可告他名譽侵權嗎 警察在場

01-31 09:20

鴨子 (๑•ت•๑)
不易01-31 23:17
紫藤
更新後續
目前收到警局通知單了 請問我去做筆錄時要注意什麼呢⋯怕講到有不利自己的言論 做完筆錄後就等他上法院告我嗎?因為我是想上法院調解主張折舊 他估價單要兩萬多⋯我不認為他的機車可以花三萬去修⋯

01-31 20:02

鴨子 (๑•ت•๑)
不用 照實說 那應該只是交通隊的約談 他理應無法告你刑事01-31 23:18
紫藤
那我目前做完筆錄之後要怎辦? 等法院通知我上調解嗎? 還是? 因為我已經把對方封鎖了

01-31 23:22

鴨子 (๑•ت•๑)
調解又不強迫去 直接不去就好啦 他真告就等開庭而已01-31 23:24
紫藤
但我主要是想跟他和解 只是不想被他敲詐兩萬多的維修費而已...
不好意思在問一個問題 我撞他違停(靜止) 他需要賠償我修車費嗎?

01-31 23:27

鴨子 (๑•ت•๑)
看初判表他有沒肇責才知 但民事不告不理 他告你與他有沒責任無關02-01 00:00

2月1日寄的信 請問收到嗎?

02-04 08:43

豬太郎
問一下~我如果在藝人的專輯上畫畫把他戴上口球,可能會被吉嗎?

02-04 20:20


2月1日寄信 請問收到沒 cjc768@yahoo.com.tw

02-05 11:50


你好, 已發gmail. 明日開庭想聽聽鴨子的見解。麻煩你了

02-05 13:49


屋前放機車 鄰居不睦 空間尚多 故意開車停放緊貼機車 然後報警 對警説
車已停好 鄰居機車緊貼其側 妨礙他出入 惡意栽贓 無中生有 這樣行為 可告民訴 名譽侵權嗎?

02-05 22:27

鴨子 (๑•ت•๑)
一樣不易03-03 09:17
加奈我婆
母親因挪用公款7萬被依業務侵占起訴,案件以移至地檢署。警察跟調查局都說私下和解,再把和解書拿去給他們就可以。但是私下和解不知道該怎麼做也不太放心,請問這種非告訴乃論能夠去調節委員會和解嗎?

02-10 13:14

鴨子 (๑•ت•๑)
都可以
03-03 09:18
ILLUKO((伊幽子
出來單挑啦,我想吃三聯單

02-18 20:32

茉兒
您好,我是上方12/20留言詢問車禍事件的,目前肇事裁定已經出來,裁定結果為對方引起這場車禍對方權責,但對方好像知道最後裁定結果對自己不利現在開始搞消失,目前這樣狀況該是直接去申請調解嗎?應該兩個月內還會再開庭,我是想問如果對方開庭都不來 調解也不來 也聯絡不到這樣的狀況我們該走什麼管道會比較好?傷害也告了調解也申請了 要是他真的想賴帳是不是就會一直拖很久?

03-03 08:58

鴨子 (๑•ت•๑)
既已告刑事 就不用擔心找不到人 他兩次不到就會被拘了。沒必要調解 他不爽談別談 反正穩起訴了 起訴會換他主動找你
03-03 09:20

你好 我是2月5日發問的大頭 承上題 鄰居故意挑釁 報警 再對警方說 我半夜打電話擾他 民事上告名譽侵權可行嗎?

03-03 09:41

鴨子 (๑•ت•๑)
都是同一回答 不易 太輕了 不論你有沒打都不重要 03-03 17:26
熊福利
你好,最近碰上在買房子的時候,買到一間海砂屋,我們和原屋主不是透過仲介,而是自己是去事務所請代書幫我們簽訂契約,交屋寫契約時,原屋主都聲明沒有海砂屋也沒有漏水,合約上也都勾沒有,但是後來檢驗出來才發現氯離子超標超級多,肯定就是海砂屋了,如今我們想請他們解除契約買回去,我們是貸款200萬現金付200萬,錢都出去了,他們卻要我們把房子回復原狀,我們是天花板拆開才發現上面水泥掉了幾塊,後來有請人敲掉,好大一片,現在我們私底下喬不攏,他們一定要我們回復那一塊敲掉部分,才肯買回去,如果提起訴訟的話,有沒有辦法能解除契約,然後拿回錢來,目前我們最害怕的就是她會脫產,原屋主已經80歲以上了,這樣是不是錢都拿不回來了,有沒有什麼保障自身權益的辦法呢?

03-04 21:18

鴨子 (๑•ت•๑)
不太懂,為何敲掉? 到底修復要花多少? 雖說透過訴訟是途徑 打下來到終審兩年起跳到四年都可能,不一定會是好選擇喔03-17 07:32
尊崇自己的慾望
我父母最近跟同事借錢。結果那個人用其他東西給予相同金額的點數(聽父母說好像是用點數換物品的app) ,然後他們說加利息月利率20趴支付,最近他們為了這個一直在擔心,這個東西是告的成的嗎?

03-07 18:11

鴨子 (๑•ت•๑)
告啥???? 誰告誰? 03-17 07:33
低血壓蝙蝠
請問畫諷刺漫畫會被告嗎??還有如果在漫畫中加上一些其他作品的名子 EX:天才小釣手>阿呆小釣手 這樣會有問題嗎?

03-13 11:03

鴨子 (๑•ت•๑)
基本不會03-17 07:33
雲淡・風清 偵探模式
請問一下,我們學校由於武漢肺炎而導致返校打掃的順延,但學校對於補打掃的時間卻只提供平日放學後以及中文的12:00到12:30(學校賣午餐也只到12:30),導致如果要透過中午補打掃最多需要八天的中午時間,且也不准許假日與第八節課補掃,導致需要補習的學生十分的不滿,這樣有違反什麼法條或規範嗎?或者有什麼辦法可以說服校方提供假日的補掃呢?

03-19 10:06

兆C
原來鴨子是法律系的嗎@@

04-12 15:58

鴨子 (๑•ت•๑)
幼教系05-29 22:40
不要瞎掰好嗎
我向A要購買點數一萬點 (付款8030twd) 對方透過綠界科技第三方收款平台以超商代碼收款
付款後對方將我封鎖 使用其他帳號聯繫也是封鎖
目前已經完成報案
1.想請問對方這樣就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2.這樣已經算是提告了嗎
3. 會需要去開庭或是其他的嗎 我需要任何作為嗎
4. 若要申請民事賠償 該如何做

04-12 22:19

鴨子 (๑•ت•๑)
1抓到才會 但極可能只會抓到人頭游民 2報警完就算。3會 不用作 4 人都還沒抓到找誰賠

05-28 10:38

尊者(明早6點有早課)
當初透過數字網販售帳號,跟對方約定好匯款後移交帳號,給對方登入確認無誤後請對方匯款,但對方試登入就改掉我密碼導致我方無法登入,後續聯絡對方匯款,直接被黑單,本人因而前往警局報案“詐欺”
問題如下
1.案子到現在一年多,前些日子有打去偵辦的偵查隊詢問,但對方是告知我方,他們那邊看不到案件內容,原先報案的承辦員警又調職,無從聯絡,這樣案子是算偵結完畢?
2.因為透過警政署網站查詢,案子依舊呈現蒐集相關證據的內容,這樣我是否能再一次前往警局報案?
3.假設對方後續聯絡上我方,能否請對方自行到警局投案?

05-28 22:42

鴨子 (๑•ت•๑)
1.結案會有結案通知,沒通知就是找不到人還在找。2.找不到人你再報還是找不到。05-29 22:39
這隻哈巴最乖
問下,時間太久不太記得,有人土地要拍賣的話政府會通知相鄰的地主嗎?我印象中好像有接到類似的通知單但不太清楚是不是拍賣的

05-29 07:18

鴨子 (๑•ت•๑)
這要問地政士05-29 22:38
天空的惡魔
問個讀法條的小問題-如果法條上沒有提到"未遂犯罰之"就是指這條罪未遂不罰嗎?

05-29 22:10

鴨子 (๑•ت•๑)
對的 所以與16以下正太做愛但未遂也會被罰,但猥褻正太未遂不罰05-29 22:37
大定‧藏海
鴨子大你好,我被廣場的某人提告妨害名譽,刑事庭的部份我應該是有不低的機率會被判處不起訴處分,但問題在於民事庭的賠償金部份,想請教鴨子大,如果我有足夠證據證明他是故意釣魚,這樣對法官的判決會有影響嗎?可以藉此減少應賠償的金額嗎?

05-31 01:13

鴨子 (๑•ت•๑)
不用考慮 等他能起訴再說06-09 00:01
✨小天使♥
小天使現在才發現是聰明的鴨子呢 (๑•ت•๑)


06-01 22:38

已知用電:輪椅老人
大神你好,我在場外不小心發表了有點危險的言論,然後那個很有名的神之子說要告我恐嚇罪,請問大神該如何處理

06-08 23:41

鴨子 (๑•ت•๑)
你這問法 可能要問媽祖比較快06-09 00:01
哆啦7
請問社維法72條製造噪音社維法68條滋擾住戶,一定要有3人作證嗎,有監視器和手機錄音錄影,但警方說證據力不足一直要我再找2人,要3人才可以檢舉嗎?68條員警說也要3人。

06-13 22:04

鴨子 (๑•ت•๑)
法條無明文 那可能是警察他們內部的淺規則06-14 16:15
天空的惡魔
想問刑法235條的問題QQ

假如想販賣H-Game(非硬蕊)
只要有做好安全隔離措施不使一般人容易看到就不會有散播猥褻物的問題?
但是沒有散播猥褻物的問題,還是會有販賣猥褻物的問題嗎?

06-14 16:01

鴨子 (๑•ت•๑)
基本不抓 但要抓也不是不能06-14 16:15
歐歐
請問別人欠錢不還想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除了帶對方的資料跟欠錢的對話證明截圖還有什麼嗎
另外如果要幫朋友追款,需要委託書什麼的嗎
還是一定要親自跑一趟法院

06-28 23:53

鴨子 (๑•ت•๑)
不用跑阿 寄去就可了 寫支付命令聲請狀寄法院。07-18 15:40
白夜ག絮辰ཉฟᠾ々꧂
請問被告妨害名譽該怎麼處理?

07-18 15:37

鴨子 (๑•ت•๑)
可以上網發問「請問被告妨害名譽該怎麼處理」07-18 15:41
歐歐
對話證明那些印下來隨信附上嗎?

07-18 15:49

鴨子 (๑•ت•๑)
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3428171
07-18 15:51
歐歐
對方個人資料不夠充分只能寫待查嗎

07-18 16:06

白夜ག絮辰ཉฟᠾ々꧂
我之後還需要跑去桃園做筆錄,該怎麼處理?

07-18 16:13

鴨子 (๑•ت•๑)
通常我會坐高鐵比較快07-18 16:16
白夜ག絮辰ཉฟᠾ々꧂
有辦法轉移轄區嗎?

07-18 16:46

風帶不走寂寞
你好
想詢問在迪卡上留言(真的可以買個塔位)
而被告妨礙名譽及恐嚇危害安全
妨礙名譽會因匿名平台這點而無效
但對於恐嚇危害安全這點
若是筆錄時要怎麼應答
會讓檢察官看到筆錄內容後
較不想花費時間開庭

案件本身是因某車主騎車過於危險
大家在底下討論
後來疑似車主本人出現回嗆大家
因為覺得其無注意自己行為
對其打出了買個塔位的言論
後續也有許多人叫罵
疑似車主的人就面子顧不住抓幾個人開告

網上居多是針對妨礙名譽的解答

07-27 22:10


請問版大,提告網路詐欺警所將案件移請對方帳戶所在地的分局偵查隊偵查,是否就可以提出"刑事聲請移轉管轄狀" 是要寄到移請偵查所在地的地檢署嗎?

08-05 22:29

一般路過圖搜人
那個,如果有人公開尋求不法途徑(像是找醫師開假病例)逃兵,但還沒實行,有違法嗎?

09-11 23:34

柊柰
嗨!最近要準備國考剛好有南投那件事剛好看到考題
考題是2017年的,對方因電線桿死亡,而電線桿為台電所擁有,
台電為私法人,所以由台電賠償但不可國賠,
在2019年國家賠償法修改後
能否能國賠呢?

09-14 17:10

版規二 水桶10天
你好 不好意思 我想請問刑法 死刑的廢除一直有爭論 可以請你淺談這件事的看法嗎? 死刑有其不可回溯之缺陷廢除可以避免誤判之情形 但如果廢除因誤判而被判無期或長期自由刑而失去大量的時間與嚴重之精神上的折磨 導致其回歸社會也無所迷戀 那給他死刑是否更為妥當? 且無期和長期自由刑必須消耗大量社會資源
(最近剛開始學 問的問題太蠢請見諒

09-27 16:23


你好版大,想請問一下有關寄送再議狀的理由補充狀,之前已經在聲請期限內先遞了一張再議狀去壓期限,現在9/26的時候收到地院發的原檢認為無理由的文,文中寫他

09-27 18:23


呈上給高等地檢署,正本也是給臺灣高等地檢署,那應該是代表地院已經送過去高院了吧?你的教學文上面是寫寄去給高院檢察署檢察長收,因為我怕時間會很

09-27 18:23


趕所以打算自己直接拿去高院,但我要給高等地檢署的話是要拿去刑事庭大廈還是司法大廈呢?

09-27 18:24

worence
大大請問一下因為我有寄mail過去,是不是沒在做諮詢了?謝謝

10-12 17:19

天書奇談
黑暗騎士 跟你諮詢一下
有個屁孩用站內信跟小屋留言騷擾我
是不是沒有罪名能起訴

10-29 12:34

羊玉環
請問BL
假如我有一間房子的抵押權
但已經超過20年了
債權已經失去效力
那是不是無法拿到錢了?
還是可以在物權上透過法拍 獲得清償?

11-14 20:37

(๑˘• ¸•)˘{鳴aiRN7⁆
那個, mefe 您好。


想請問最近接觸過的案例:

所謂的土地持分,

是不是會依據血緣、親等或其它依據,

來作分配多少等份的準則呢?

那麼要是持有人中,

含有非血親之撫養關係,

常理而言就被分得更少等份囉?


那麼就先問這些以及謝謝了!


11-15 18:15

makey
盜賣非法的色情光碟

是僅有犯刑法235的散播猥褻物品罪

還是還有著作權法的適用?


另外如果上述答案為"是"的話

能否再舉一個因為判例導致判例產生前後判決結果不同的案例?

01-05 09:26

白夜ག絮辰ཉฟᠾ々꧂
被訟棍告妨害名譽和違反肖像權該怎麼辦?

02-23 23:21

FͯXͧXͨKͯ؟‽㍿
你真的是曾先生嗎

05-28 22:16

汐鹿生
鴨子是有哪個國考執照的?

08-04 18:13

不要瞎掰好嗎
\|/

08-26 13:35

臺中摸到果菜汁
如果有玩某遊戲用fb綁定,那警方找的到我嗎?因為聽說fb調ip國外不給過,但怕遊戲公司直接把臉書帳號給警方這樣可以嗎?

08-31 16:07

福爾摩斯
請問網路線上遊戲公然侮辱部分,A為告訴人、B為帳號持有人、C為購買B帳號人、D為C給予購買來的帳號使用者、E為D再給予帳號使用及電腦遠端操控權的人,且為馬來西亞人。

過程如下,某日E遠端D電腦進行被給予的帳號操作侮辱罵A,D當時不知情,A於是對該帳號提出告訴,卻發現告到的是B,B出庭舉證已將帳號轉賣給C使用,因帳號資料是直接向遊戲公司取得,所以不用查IP,但要查IP找出C、D兩人作說明。

1.依通保法11-1條,是可以調閱查找C、D兩人IP位址來源嗎?
2.若D被傳喚說明,因E遠端操作他電腦,與他無關,但是IP確實是D的,能被採信嗎?
3.若D庭上否認辱罵事實,僅憑告訴人當時截圖的遊戲對話是否能定罪?
4.若D主張無法證明當下是本人使用電腦、操作遊戲角色,是否由檢方或告訴方提出證明證據?

10-07 15:36

莉莉
請問是場外名人的小屋嗎

12-07 12:44

Jeffkao559
https://disp.cc/amp/163-dZLI
我想查詢這篇的判決,有看了你的教學文還是查不到,可以教教我怎麼查看嗎?謝謝

12-17 18:21

OMai85
(¯―¯٥)

12-28 11:49

創麵包
這篇好猛~也感謝樓主 想請教 停車 路權 問題

我家後門有裝鐵捲門,但是是假車庫,鐵捲門可正常升起拉下
裡面空間只能放腳踏車,但外面空間可停一台車
地點是一條小巷子,車庫外完全沒任何線也沒任何格子也沒人行道,地板上甚麼都沒有完全空的,非私有地
但我後門也在旁邊,有時要出入或搬東西或多停一台機車就很卡
結果最近我的機車被移到更邊邊,結果被人硬停了一台車
問題是空間"很卡"而已,還沒到完全阻擋到出入
在這種情況下
1.若別人長期汽車停在我鐵捲門前,超過三個月以上,我能怎麼處理嗎?
2.若別人汽車離開,我能拿我機車或腳踏車佔位置嗎
3.我可以故意用機車+腳踏車上大鎖,移防被移動嗎?
4.我有稍微看過,若我機車或腳踏車佔位置,他好像可以移開,除非車子有損壞刮傷等才能提告?
5.我該如何不犯法能讓我門口和車庫至少有一定空間?

12-24 14:29

Xuannnn
請問,我玩遊戲對方罵我87,我回他(你爸媽?還是你?)這樣會被告嗎?

08-31 21:08

歐弟
請問自行遞狀後,警察還會找對方做筆錄嗎?

01-07 00:22

老鄧
請教
新住戶搬入社區時,雇用的搬家工,不慎弄破社區玻璃。

公物被損壞,社區該向何方求償呢?

1. 向新住戶求償,由其完全負擔
2. 向搬家公司求償
3. 向搬家工求償

社區有監視影像留存,證實搬家工造成損壞。

謝謝

01-2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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