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國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簡稱「國安法」可以指:

美国[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香港特別行政區[编辑]

澳門特別行政區[编辑]

  • 維護國家安全法,澳门立法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订立的本地法规。

中华民国[编辑]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韩国[编辑]

印度[编辑]

馬來西亞[编辑]

加拿大[编辑]

其他類似概念[编辑]

  • 内部安全法令Internal Security Act),簡稱「内安法令」,亦譯作「國内安全法令」,同樣是指處理國家安全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