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使用“商业银行”这个概念,是因为这类银行在发展初期,只承做“商业”短期放贷业务。放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放款对象一般为商人和进出口贸易商。
人们将这种主要吸收短期存款,发放短期商业贷款为基本业务的银行,称为商业银行。中国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考古学家在阿拉伯大沙漠发现的石碑证明,在公元前2000年以前,巴比伦的寺院已对外放款,而且放款是采用由债务人开具类似本票的文书,交由寺院收执,且此项文书可以转让。公元前4世纪,希腊的寺院、公共团体、私人商号,也从事各种金融活动。但这种活动只限于货币兑换业性质,还没有办理放款业务。
罗马在公元前200年也有类似希腊银行业的机构出现,但较希腊银行业又有所进步,它不仅经营货币兑换业务,还经营贷放、信托等业务,同时对银行的管理与监督也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罗马银行业所经营的业务虽不属于信用贷放,但已具有近代银行业务的雏形。
在意大利文中,Banca是“长凳”的意思。最初的银行家均为祖居在意大利北部伦巴第的犹太人,他们为躲避战乱,迁移到英伦三岛,以兑换、保管贵重物品、汇兑等为业。在市场上人各一凳,据以经营货币兑换业务。倘若有人遇到资金周转不灵,无力支付债务时,就会招致债主们群起捣碎其长凳,兑换商的信用也即宣告破碎。英文“破产”为“Bankruptcy”,即源于此。
早期银行业的产生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中世纪的欧洲地中海沿岸各国,尤其是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等城市是著名的国际贸易中心,商贾云集,市场繁荣。但由于当时社会的封建割据,货币制度混乱,各国商人所携带的铸币形状、成色、重量各不相同,为了适应贸易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货币兑换。于是,单纯从事货币兑换业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专业货币商便开始出现和发展了。
随着异地交易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来自各地的商人们为了避免长途携带而产生的麻烦和风险,开始把自己的货币交存在专业货币商处,委托其办理汇兑与支付。这时候的专业货币商已反映出银行萌芽的最初职能:货币的兑换与款项的划拨。
随着接受存款的数量不断增加,商人们发现多个存款人不会同时支取存款,于是他们开始把汇兑业务中暂时闲置的资金贷放给社会上的资金需求者。最初,商人们贷放的款项仅限于自有资金,随着代理支付制度的出现,借款者即把所借款项存入贷出者之处,并通知贷放人代理支付。
可见,从实质上看,贷款已不仅限于现实的货币,而是有一部分变成了账面信用,这标志着现代银行的本质特征已经出现。
现代商业银行的最初形式是资本主义商业银行,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社会劳动分工的扩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一些手工场主同城市富商、银行家一起形成新的阶级——资产阶级。
另外,早期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政府等一批特权阶层而非工商业,新兴的资产阶级工商业无法得到足够的信用支持,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有大量的为组织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货币资本。因此,新兴的资产阶级迫切需要建立和发展资本主义银行。
据《2013-2017年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前瞻与发展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分析,资本主义商业银行的产生,基本上通过两种途径:
另一途径就是新兴的资产阶级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的股份制银行,这一途径是主要的。这一建立资本主义银行的历史过程,在最早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英国表现得尤其明显。1694年,在政府的帮助下,英国建立了历史上第一家资本主义股份制的商业银行——英格兰银行。
与西方的银行相比,中国的银行则产生较晚。中国关于银钱业的记载,较早的是南北朝时的寺庙典当业。到了唐代,出现了类似汇票的“飞钱”,这是中国最早的汇兑业务。北宋真宗时,由四川富商发行的交子,成为中国早期的纸币。到了明清以后,当铺是中国主要的信用机构。
明末,一些较大的经营银钱兑换业的钱铺发展成为银庄。银庄产生初期,除兑换银钱外,还从事贷放,到了清代,才逐渐开办存款、汇兑业务,但最终在清政府的限制和外国银行的压迫下,走向衰落。中国近代银行业,是在19世纪中叶外国资本主义银行入侵之后才兴起的。
与其当时因发放基于商业行为的自偿性贷款从而获得称谓相比,已相去甚远。商业银行已被赋予更广泛、更深刻的内涵。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的“金融百货公司”。
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二是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中的“存贷比例”。特别是第二处,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形式审查要弄清各种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质审查要弄清申请人是否符合各项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条件,审查通过后,由申请人将填写的正式申请表 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报中国银监会批准并颁发经营许可证,值得一提的是,批准的权力完全属于国家,符合成立商业银行的各项条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取得经营许可证。
商业银行具有企业性质,拥有法人地位,企业是经济组织,以营利为目的,法人也是组织,但其范围不仅包括企业而且包括非企业组织和团体,企业法人可以作为复合词对待,它本身也是法人的一种分类,中国1986年的民法通则有企业法人 非企业法人的分类。
因此中国商业银行的法律性质是成立的企业法人。
优点:可以限制银行业的兼并垄断 有利于自由竞争 有利于协调银行与地方政府关系 使银行更好地为地区经济发展服务 由于单一银行制富于独立性自主性 内部层次较少 因而其业务经营的灵活性较大 管理起来也较容易。
缺点:单一制银行规模较小 经营成本较高 难以取得规模效益 单一银行制与经济的外向发展存在矛盾 人为地造成资本的迂回流动 削弱银行竞争力 单一制银行业务相对集中 风险较大 随着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普及 单一制限制银行业务发展 金融创新的弊端也愈加明显。
分支银行制又称总分行制 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可以在总行以外 普遍设立分支机构 分支银行的各项业务统一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 分支行制按管理方式不同又可进一步划分为总行制 总管理处制 总行制即总行除了领导 管理分支行处以外 本身也对外营业 而在总管理处制下 总行只负责管理 控制分支行除 本身不对外营业 在总行所在地另设分支行 营业部开展业务活动。
优点:实行这一制度的商业银行规模巨大 分支机构众多 便于银行拓展业务范围 降低经营风险在总行 分行之间 实行专业化分工 大幅度地提高银行工作效率 分支行之间的资金调拨十分方便 易于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设备 广泛开展金融服务 取得规模效益。
缺点:容易加速垄断的形成 银行规模大 内部层次多 增加银行管理难度 总体而言 分支行制更能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需要 因而受到各国银行界的普遍认可 已成为当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组织形式。
非银行性控股公司 它是通过企业集团控制某一银行主要股份组织起来的 该种类型控股公司在持有一家银行股票同时还可以持有多家非银行企业股票。
外资银行:花旗银行 渣打银行 瑞穗实业银行 汇丰银行 三井住友银行 星展银行 三菱东京联合银行 华侨银行 摩根士丹利 摩根大通银行 友利银行 大华银行 韩亚银行 韩国中小企业银行 德意志银行 巴黎银行 华美银行 东方汇理银行 盘谷银行 韩国外换银行 新韩银行 法国兴业银行 正信银行 菲律宾首都银行 澳新银行 山口银行 名古屋银行 苏格兰皇家银行 瑞士宝盛银行 横滨银行 韩国国民银行 韩国釜山银行 瑞士联合银行 西太平洋银行 印度国家银行。
天津:天津银行
吉林:吉林银行
上海:上海银行
安徽:徽商银行
西藏:西藏银行
青海:青海银行
海南:海南银行
上海 :农村商业银行。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广东: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 阳东农村商业银行 河源农村商业银行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 南海农村商业银行 大埔农村商业银行 新会农村商业银行 高明农村商业银行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 清远农村商业银行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 新兴农村商业银行 中山农村商业银行。
河南:伊川农村商业银行 吉利农村商业银行 汝州农村商业银行 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 渑池农村商业银行 罗山农村商业银行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 新县农村商业银行 卢氏农村商业银行 鄢陵农村商业银行 确山农村商业银行 新郑农村商业银行 固始农村商业银行 汴京农村商业银行安阳农村商业银行 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
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 荣成农村商业银行 莱州农村商业银行寿光农村商业银行 邹平农村商业银行张店农村商业银行 广饶农村商业银行 滕州农村商业银行 周村农村商业银行 昌乐农村商业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青州农村商业银行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寿光农村商业银行 台儿庄农村商业银行 济阳农村商业银行 垦利农村商业银行 昌邑农村商业银行 高密农村商业银行 临朐农村商业银行 诸城农村商业银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博兴农村商业银行禹城农村商业银行 聊城农村商业银行 郓城农村商业银行。
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 大同北都农村商业银行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灵石农村商业银行 五台农村商业银行 乡宁农村商业银行 寿阳农村商业银行 侯马农村商业银行 榆次农村商业银行 盂县农村商业银行 河津农村商业银行 潞城农村商业银行古交农村商业银行 运城农村商业银行 清徐农村商业银行 长治黎都农村商业银行 长子农村商业银行 闻喜农村商业银行
湖北: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竹山农村商业银行 秭归农村商业银行松滋农村商业银行 潜江农村商业银行 竹溪农村商业银行 大冶农村商业银行 宣恩农村商业银行 利川农村商业银行 通山农村商业银行 大悟农村商业银行 长阳农村商业银行 荆门农村商业银行 武穴农村商业银行 仙桃农村商业银行三峡农村商业银行随州农村商业银行 团风农村商业银行 当阳农村商业银行十堰农村商业银行黄石农村商业银行谷城农村商业银行襄阳农村商业银行咸宁农村商业银行 崇阳农村商业银行 云梦农村商业银行恩施农村商业银行 蕲春农村商业银行 阳新农村商业银行 天门农村商业银行 枣阳农村商业银行 巴东农村商业银行 武当山农村商业银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 射阳农村商业银行 靖江农村商业银行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紫金农村商业银行 江都农村商业银行泰州农村商业银行 高邮农村商业银行 阜宁农村商业银行 宿迁民丰农村商业银行 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常州武进农村商业银行 宜兴农村商业银行 海门农村商业银行 昆山农村商业银行 建湖农村商业银行 丹阳农村商业银行 海安农村商业银行 邳州农村商业银行 泗阳农村商业银行 姜堰农村商业银行 兴化农村商业银行 东方农村商业银行 灌云农村商业银行 赣榆农村商业银行 仪征农村商业银行 响水农村商业银行 泗洪农村商业银行 新沂农村商业银行 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 东台农村商业银行 溧水农村商业银行 宝应农村商业银行 睢宁农村商业银行 丰县农村商业银行 金湖农村商业银行。
甘肃:兰州农村商业银行 会宁农村商业银行 永昌农村商业银行秦安农商银行 瓜州农村商业银行 山丹农村商业银行 高台农村商业银行 岷县农村商业银行 礼县农村商业银行 灵台农村商业银行西和农村商业银行平凉农村商业银行武威农村商业银行民勤农村商业银行古浪农村商业银行张掖农村商业银行敦煌农村商业银行民乐农村商业银行陇西农村商业银行两当农村商业银行康县农村商业银行庄浪农村商业银行临夏农村商业银行庆阳农村商业银行酒泉农村商业银行嘉峪关农村商业银行金昌农村商业银行靖远农村商业银行天祝农村商业银行玉门农村商业银行临泽农村商业银行临洮农村商业银行西和农村商业银行泾川农村商业银行静宁农村商业银行定西农村商业银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
江西: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 洪都农村商业银行 吉安农村商业银行 赣州农村商业银行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 九江农村商业银行共青农村商业银行 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 鹰潭农村商业银行 抚州农村商业银行。
浙江: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南浔农村商业银行 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 义乌农村商业银行 舟山定海海洋农村商业银行 宁波镇海农村商业银行 诸暨农村商业银行 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 禾城农村商业银行 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
安徽: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 歙县农村商业银行淮北农村商业银行 颍东农村商业银行 望江农村商业银行 潜山农村商业银行铜陵皖江农村商业银行 太湖农村商业银行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 金寨农村商业银行 巢湖农村商业银行 庐江农村商业银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定远农村商业银行铜陵农村商业银行 庐江农村商业银行 绩溪农村商业银行 肥西农村商业银行 青阳农村商业银行 桐城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农村商业银行 石台农村商业银行 泾县农村商业银行旌德农村商业银行 长丰农村商业银行 颍泉农村商业银行 界首农村商业银行 休宁农村商业银行亳州蒙城农村商业银行 颍淮农村商业银行 广德农村商业银行 灵璧农村商业银行 蒙城农村商业银行六安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