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可透過此服務通知税務局的事項如下:
- 更改營業地址
- 更改業務名稱
- 更改業務性質
- 通知結業
此服務可供下列人士使用:
- 東主─就其獨資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 任何合夥人─就有關合夥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 公司秘書、經理或任何董事─就有關法人團體經營的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及
- 任何主要高級人員─就有關其他團體經營的業務及其分行更改商業登記資料。
上述人士須以下述方式核實其身分:
- 東主/合夥業務的任何合夥人可使用認可核證機關發出的個人/機構電子證書(未成年的個人數碼證書除外)、「税務易」帳戶、已與「税務易」帳戶連結的「我的政府一站通」帳戶或「智方便」;或
- 法人團體的董事/公司秘書/經理或其他團體的主要高級人員可使用認可核證機關發出的機構電子證書。
覆檢日期: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