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 - MBA智库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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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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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概述

  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是以18世紀歐洲——主要是法國、英國和德國的歷史為背景,所得出的一個馬克斯·韋伯式的理想類型。他分析了18世紀資產階級社會中出現的俱樂部、咖啡館、沙龍、雜誌和報紙,是一個公眾們討論公共問題、自由交往的公共領域,它形成了政治權威重要的合法性基礎。《媒介研究進路》這本書只選了“公共領域的諸種機制”這一節,論述了宴會、沙龍、咖啡館在機制上擁有一些共同的標準,由此可窺豹一斑。

  哈氏所謂公共領域,指的是一個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公共空間,市民們假定可以在這個空間中自由言論,不受國家的干涉。通俗地說,就是指“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公共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公共領域最關鍵的含義,是獨立於政治建構之外的公共交往和公眾輿論,它們對於政治權力是具有批判性的,同時又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礎。

  

  圖: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結構圖

  哈貝馬斯研究公共領域結構時重點採用了民主理論的視角,強調了政治公共領域對實現民主的重要作用,崇尚公民公眾擁有對公共事務自由發表意見、交流看法的空間和權利。他研究的公共領域主要是資產階級的公共領域。黃金時代的公共領域由擁有部分經濟和政治特權的資產階級組成,在小規模的咖啡館、圖書館、大學及博物館等場所談論時政,而且人員嚴格限制在資產階級內部。因此,“公共領域”概念的提出,體現了資產階級的政治理想:建立一個民主的、平等參與的、自由討論的整合社會。由於哈貝馬斯過分註重對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研究,而忽略了對平民公共領域的關註,因此,不少學者對其理論的普遍性和代表性產生懷疑。

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的淵源[1]

  對於公共領域的研究,是西方哲學家最為關註的課題之一。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的源頭在於美籍德裔猶太血統的政治哲學家漢娜·阿倫特(HannahArendt)。

  阿倫特說的公共領域是指作為行動(action)實現的場所,是人們平等對話、參與行動的政治空間。所謂行動是指人們之間不藉助於中介而直接交往的活動,它是人類意識發展最高階段的產物,是優於勞動和工作的真正人類自律。

  阿倫特認為,勞動與工作都屬於私人領域,勞動的特點在於不留下永久的客體,它的結果一經產生立即被消耗,勞動僅僅是滿足生命必需性的手段,它服從生命的本能活動。工作雖然比勞動高一層次,它產生了耐久的客體,並以此作為首要目標;工作使入產生了自我意識,但是工作者面臨的仍然是物的世界而不是人的世界,只有行動才面臨人的世界,行動不僅通過他人在場確立了個人認同和自我存在,而且提示著個體惟一的自由。

  人生的意義在於什麼呢?阿倫特認為,就是要參與到公共領域中,與同類一起行動,從而超越勞動與工作達到不朽,政治就是教會人們如何達到偉大與輝煌的藝術。一個忙於勞動和工作而無暇參與行動的人,絕不可能是真正自由、幸福的。由此,阿倫特推論道,自古希臘以來,西方政治就不再配稱為政治,因為私人領域日益擴張,公共領域卻日益萎縮,只有勞動而無行動,只有行政而無政治。

  行動總是以語言為中介的,阿倫特認為,在公共領域中,人們參與政治,只有通過辯論才能和其他的人發生關聯,才能成為交往共同體的成員。默默無言的行動者不能算是行動者,他簡直就是雖生猶死。近代以來,自由民主制度如代議制等都令人失望,原因就在於“經濟利益占主導的意識形態導致了私人領域的膨脹,最終取代吞噬了公共領域”。

  哈貝馬斯繼承了阿倫特把公共領域視為觀點的競技場的思想,同時對公共領域的興衰作了歷史考察,提出了“代表型公共領域”、“文學公共領域”、“政治公共領域”等不同的概念,從而進一步發展了公共領域理論。從字面上看,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puMcsphere)和阿倫特的公共領域(publicrealm)相差不大,都是指“政治權力之外,作為民主政治基本條件的公民自由討論事務,參與政治的活動空間”,但實際上還是有著重大差別的。“阿倫特的公共領域是從政治的概念而來,而政治是在人們之間產生的,不同的人的自由和人的自發性是‘人之間’這個空間產生的前提,一人或者同質的人群不會有‘人之間’,政治的意義在於自由,它依據人的多樣性這個前提,只有不同質的人才產生對公共空間的需要,而這個公共領域又保證哈貝馬斯們的多元與不同。多元與差異是政治的本質,也是阿倫特的公共領域的一個重要特征。而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則是指作為公眾的私人聚集在一起,就公共事務進行討論,最後形成意志,達成共識。”阿倫特強調觀點與意見的異質性,而哈貝馬斯則強調取得一致的意見,這是兩種公共領域的最大的差別。

公共領域的概念與早期報刊[2]

  哈氏所謂公共領域,指的是介乎於國家與社會(即國家所不能觸及的私人或民間活動範圍)之間、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地方(杜耀明,1997:14~15),它凸顯了公民在政治過程中的互動,其由來可上溯至古希臘時期,當時出現了“公”(公共事務)與“私”(私人事務)的分化(Dahlgren,1995:7)。

  “公共領域”一詞並非哈氏所創。在他之前,德語世界的眾多學者如熊彼特Schumpeter,1918)和布魯納(Brunner,1943)都研究過同一主題。在英語世界,德裔猶太女學者阿倫特(Aerndt,1958,阿倫特的用語是public domain。)和更早的杜威Dewey,1923)也分別從公共哲學的角度探討過相關問題。以哈氏、杜威和阿倫特為例,這一概念的指涉不盡相同;在哈氏和杜威那裡,大眾傳媒的功能和問題群顯然居於中心地位,而對於阿倫特則不然(Dahlgren,1995:7)。就哈氏而言,其核心概念是“資產階級公共領域”(“bourgeois public sphere”)。哈氏在1962年出版了《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下簡稱《公共領域》)後,除了1964為一套百科全書寫的一個詞條、為他那本名著1990年德文新版寫的序言以及1998年給一位中國學者的回函外,哈氏可能很少再涉及這一主題了,因為如他所說,“我這些年來已另有關懷”(哈貝馬斯,1999a:i)。

  在《公共領域》中,哈氏寫道(哈貝馬斯,1999a:32):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首先可以理解為一個私人集合而成的公眾的領域;但私人隨即就要求這一受上層控制的公共領域反對公共權力機關自身,以便就基本上已經屬於私人,但仍然具有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則等問題同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這種政治討論手段,即公開批判,的確是史無前例,前所未有。

  哈氏認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早期機制起源於從宮廷中分離出來的貴族社會,即他所謂的以王室、宮廷的以一整套關於“高貴”行為的繁文縟節為特征的“代表型公共領域”(“representative public sphere”)(哈貝馬斯,1999a:7、48)。

  哈氏解釋說,國家和市場經濟關係的擴張而出現的社會的分離是一條基本路線,公共領域一直是私人領域的一部分,但它有別於私人領域,而只限於與公共權力機關(即國家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有關的事務,而政治公共領域以公眾輿論為媒介對國家和社會的需要加以調節(哈貝馬斯,1999a:35、70)。在這種公共領域所開展的政治批評中,一個介於貴族社會和市民階級知識分子之間的“有教養的中間階層”開始形成(哈貝馬斯,1999a:37)。公共領域承擔了市民社會重商主義乃至專制主義控制之下獲得政治解放的語境當中的一切政治功能,它用公共性原則來反對現有權威,使私人物主的旨趣與個體自由的旨趣完全一致起來,因而很容易將馬克思所說的政治解放與人的解放統一起來。“成熟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永遠都是建立在組織公眾和私人所具有的雙重角色,即作為物主和私人的虛構統一性基礎之上”(哈貝馬斯,1999a:59~60)。在這種公共領域中,手抄的和印刷的雜誌成了公眾的批判工具,而首先在英國興起、繼而到 1750年前後在整個歐洲觸目可見的“道德周刊”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哈貝馬斯,1999a:46~48)。哈氏將報刊稱為“公共領域最典型的機制”(哈貝馬斯,1999a:210)。

  哈氏指出,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領域首先是在18世紀初的英國出現的。17世紀末,新聞檢查制度的廢除標志著公共領域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使得理性批判精神有可能進入報刊,並使報刊變成一種工具,從而把政治決策提交給新的公眾論壇”(哈貝馬斯,1999a:68~69)。哈氏最為推崇的報刊是18世紀初3位英國作家辦的融新聞、隨感、學術、娛樂等內容為一爐的雜誌:笛福(DanielDefoe,1660~1731)的《評論》(Review),斯蒂爾(Sir Richard Steele,1672~1729)、艾迪生(JosephAddison,1672~1719)的《閑談者》(Tatler)和《旁觀者》(Spectator),尤其是後二者。這種報刊和咖啡館、沙龍等聚會場所構成了在政治上抗衡宮廷文化的文學公共領域(literary public sphere),文學公共領域又衍生出政治公共領域(political public sphere)(哈貝馬斯,1999a:34~35)。

  哈氏以上結構圖來表示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本輪廓(哈貝馬斯,1999a:35):

  由於哈氏知識體系巨集大,公共領域理論所涉及的範疇眾多,因此學界雖然對之興趣濃厚,卻了存在一些難解之處。為此,哈氏在1964年更加規範地給出了公共領域的定義(Habermas,1997:116):

  所謂公共領域,我們首先意指我們的社會生活中的一個領域,某種接近於公眾輿論的東西能夠在其中形成。向所有公民開放這一點得到了保障。在每一次私人聚會、形成公共團體的談話中都有一部分公共領域生成。然後,他們既不像商人和專業人士那樣處理私人事務,也不像某個合法的社會階層的成員那樣服從國家官僚機構的法律限制。當公民們以不受限制的方式進行協商時,他們作為一個公共團體行事——也就是說,對於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務有聚會、結社的自由和發表意見的自由。在一個大型公共團體中,這種交流需要特殊的手段來傳遞信息並影響信息接受者。今天,報紙、雜誌、廣播和電視就是公共領域的媒介。當公共討論涉及與國務活動相關的對象時,我們稱之為政治的公共領域,以相對於文學的公共領域。

  1998年8月,哈氏在回答一位中國者所提出的問題時這樣概括了“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本特征(哈貝馬斯,1999b:35):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是一種特殊的歷史形態,它儘管與其在義大利文藝復興時期城市中的前身具有某些相似之處,但它最先是在17、18世紀的英格蘭和法國出現的,隨後與現代民族國家一起傳遍19世紀的歐洲和美國。其最突出的特征,是在閱讀日報或周刊、月刊評論的私人當中,形成一個鬆散但開放和彈性的交往網路。通過私人社團和常常是學術協會、閱讀小組、共濟會、宗教社團這種機構的核心,他們自發聚集在一起。劇院、博物館、音樂廳,以及咖啡館、茶室、沙龍等等對娛樂和對話提供了一種公共空間。這些早期的公共逐漸沿著社會的維度延伸,並且在話題方面也越來越無所包:聚焦點由藝術和文學轉到了政治。

公共領域的特征[3]

  第一,它是在私人領域的基礎上延伸出來的與公共權力領域相對立的中間領域。公共領域的公眾都是由每個單一的個體組成,即每個個體的參與形成了公眾,雖說在公共領域的事情是公共事務,但是公眾也是個體的組合,作為公眾的個體,他們在遇到的公共事務中,首先會考慮到先從自身出發,考慮自己的利益得失。

  第二,它是調節國家公共權力和私人領域之間緊張關係的緩衝地帶。市民社會決定了國家的產生,國家的公共權力是市民社會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所以,國家公共權力也應當對私人領域給予一定的保護,與此同時也應該受到來自私人領域的監督和制約。

  第三,公共領域是持批判精神的公眾個體通過話語交往形成公共輿論的理性批判空 間。在公共領域這一空間里,能夠達到和實現種種功能就是因為其擁有理性思維,他們 是具有理性的批判精神而在這一空間里進行交往,從而也是為了體現公共性的社會空 間。

公共領域的構成要素[3]

對哈貝馬斯《公共領域的結構與轉型》一書的解讀,可以發現公共領域的構成要素有:社會公眾、公共空間和公共輿論。

  第一,社會公眾。

  社會公眾是公共空間的發起者,也是參與者和監督者,他們做社會公眾的一部分,又是每個單一的個人,他們是具有獨立思想和理性批判的社會公眾。哈貝馬斯認為“公共領域的主體是作為公共輿論之中間力量的社會公眾。”

  由此可見,社會公眾的力量是不容忽視的,他們是公共領域的主體,是具有獨立人格的群體不受國家威權力束縛的私人,他們能夠自由發表個人言論和對公共事務的看法。所以,社會公眾里的私人是可以通過合理的群體性行為來對國家公共權力的非法擴張起到抑製作用。

  第二,公共空間。

  私人彙集在一起而形成的客觀存在的物質空間。公共領域的客體來自私人領域的一些有公共空間的個體,公共領域里彙集了很多的個體,他們在這自由集會和參與各種討論和溝通最後達成共識的社會生活領域。這個空間是一個無處不在的一個空間,它不從特指某一地方,有公眾的地方就是有公眾原則性。有時候我們認為這個公共領域是現實存在的,又有的時候發現他是一個抽象的觀念而已。因此基於這樣的劃分,公共空間就有一個理論上的概念和一個具體的實際存在的社會空間。

  第三,公共輿論。

  公共輿論是在公共領域這一空間里,社會公眾的充分交往和溝通而形成的。大家都可以在這個地方進行公開的言論和理性的評判,同時也是有自己的傳媒工具,那就是大眾的口耳相傳,相互進行適宜的評判。公共領域也可以理解為是一個公眾自由表達意願和想法的地方,在這個區域裡面大家都是平等的,都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思想,並且還具備一定的公共原則。因此,公共領域在某種意義上說就是公眾輿論的領域,而公共輿論是公共領域民主政治理想的自我表達。

公共領域的基本功能[3]

  公共領域的功能,主要是指公共領域的政治功能,即批判功能、解放功能、合法性功能。批判功能與合法性功能又是公共領域的重中之重。

  哈貝馬斯認為,公共領域是一個交往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們是可以持有批判精神,理性地進行評判。批判功能是一個公共領域里最為基礎的功能,社會文化和大眾文化的批判都會融入到這樣的功能裡面。同時,公共領域因其批判性才有其存在的意義,公眾在理性批判基礎上就普遍利益問題達成共識,並對國家公共權力形成制約和監督,從而使個人獲得真正的自由和解放。公眾可以說是無處不在,從開始在文學領域非常活躍,再慢慢將活躍度轉向政治領域,這樣的跨度雖然有些大,但是並不違背準則,反而具有了靈活度和解放功能。

  哈貝馬斯還認為,公共領域在發展過程中還有另外一種功能,即合法性功能。他指出了,公共領域是非常應該具有公正性的,特別是在批判事物上面,他需要行使一些監督和批判功能,這樣就使得國家公共權力正常運作成為可能,從而為國家公共權力提供了合法性基礎。對哈貝馬斯而言,從性質上定義合法性,主要是市民對國家和社會統治的一種認可的法律,而這樣的性質就是建立在各自自由並且能夠融洽溝通的機制下的。在公共領域中,社會公眾在平等、自由、民主的前提下公開進行討論,無論什麼事情都必須是通過一定的理性思考,再利用公眾輿論的壓力對國家的公共權力形成一種制約的機制,從而政治權力就不僅僅是政治權力,而是多了一份理性思考在裡面了,這樣的理性的政治權力為國家的合法性提供了理性思考和理性依據。

公共領域的發生機制[3]

  (一)公共領域發生的基礎

  哈貝馬斯認為,任何事情的發生都不會是沒有任何前提和基礎的,那麼公共領域也是不例外:公共領域的發生,一方面是將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分離開來;另一方面是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分離。

  第一,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分離。在哈貝馬斯看來,沒有私人領域,就沒有公共 領域,因為畢竟私人個體是公共領域的組成部分,公共領域也是由私人主體聚集起來的, 它是在私人領域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沒有私人領域就不會有公共領域,“公共領 域本身就是私人個體聚集的結果。”

  當然,只有私人領域未免就顯得有些單調,而公共領域在私人領域的基礎上產生,但是他們又必須得有區分,公共領域最終是想要的是私人公眾的整體利益,目的在於對國家公權力進行牽制。如果兩者不加以區分,就會使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發生混淆,那麼公共領域的批判和監督作用就會發生偏轉甚至失效。而目前最為重要的是公共領域必須能夠將自己的職能發揮到最大化,並且最好是能夠與私人領域相互獨立並且不分離。      第二,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分離。受社會契約論思想的影響,哈貝馬斯認為,政治國家是在市民社會中的社會契約關係中萌發的,而它存在的真正價值就在於服務社會整體利益。但是現實生活中,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是一對永恆的矛盾體:政治國家有意或無意的失當行為與市民社會的需求相背離,國家公共權力的無限制的擴張導致了市民社會逐漸縮小,造成市民社會的私人利益不斷被侵蝕;社會公眾要求私人權利能夠得到應有的保障,那麼就必須對國家公共權力進行相應的制約和監督。因此,公共領域誕生的最大意義在於,公共空間的形成有利於公眾通過合理的行為維護自身的普遍利益,對國家公共權力形成對抗維護社會公眾的權益。公共領域的存在還是希望調節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問題,彼此產生良性的發展,從而保證社會的正常運行。

  (二)公共領域的運作機制

  第一,平等交往。公共領域的運作首先是建立在平等交往的基礎上進行的。“所謂平等,在當時人們的自我理解中即是指‘單純作為人’的平等,惟有在此基礎上論證權威才能要求和最終做到壓倒社會等級制度的權威。”社會公眾是在平等的基礎上進行的話語交往溝通活動,這種交往沒有地位和身份的不平等,大家一視同仁只在共同具有的公共理性層面上專門討論普遍關註的問題,不斷的辯論與探討最後達成共識,形成輿論,最終對國家公共權力造成一種無法迴避的壓力。

  第二,公開討論。社會公眾要自由的發言,通過話語的討論形式統一意見、達成共識,這就是公共領域必須建立在自由平等交往基礎上的公開討論。這種討論一開始只是在文學領域里的討論,之後發展成為一種在政治方面的研究和探討,而這種研究和探討中間的主要形式仍舊是文化。文化是一種大家都能參與的話題,而不是某些特權之下的產物,這種方式必然會使得文化將會進化成一類可以讓大家暢所欲言的形式,而不再是之前那種使社會上的人們之間處於一種“關閉”的狀態。所有人都能加入到討論的行列,公眾一旦建立起由伙伴討論組成的穩定的團體,所以人暢所欲言,不局限任何內容或者形式,各抒己見。因此,這種公開討論形式的出現,其結果是為了形成公共輿論,從而對國家公共權力形成牽制。

  第三,關註世俗。運作機制還是建立在對“一般問題”的公開討論中進行的,即公眾普遍關註的社會問題。“這些問題不被國家和教會所壟斷,它們不再是教會或宮廷公共領域代表功能的組成部分,它們曾經擁有的神聖特征變得世俗化了。”世俗性的社會問題將會由於被社會大眾所周知,而變得更加貼近社會生活。也就是說,文化是一種社會大眾能夠輕易獲取和探討的東西,而不再屬於特權階級,是徹底成為一種可供討論的文化。文化由於被大眾皆知而變得普遍化,失去了特權階級所要求的神聖屬性,它被商業化,同時也被社會化了。公共領域關註的不只是世俗的文化,還同時還關註的是世俗社會的普遍問題,從而形成公共領域的一部分。

  由此可知,公共領域其獨特的運作機制,就是為了更好的使社會公眾表達自己的意願,自由的發言,同時也讓社會公眾明確自身的權利,通過對公眾普遍關註社會性的問題討論形成輿論,從而對威權國家產生一種制約的力量。這樣的運作機制也會帶動和促進公共領域理論的長期發展,使資本主義社會民主政治的思想深入人心。

公共領域的轉型與危機[3]

  (一)轉型

  資產階級公共領域階段,公共領域的內部發生了難以澄清的矛盾,伴隨著它自身的發展矛盾不斷激化,導致公共領域出現轉型。

  第一,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出現融合趨勢。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逐漸融合帶來的直接後果便是存在於二者間的公共領域逐漸消亡,導致這種融合的原因主要是資本主義的發展及國家干預的逐漸加強。“社會國家化和國家社會化是同步進行的,正是這一辨證關係破壞了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礎,也即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國家與社會的分離。”因此,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國家與社會重新融合到了一起,意味著再無法用“公”與“私”作為區分標準,公共領域從此喪失了原有的批判監督和制約國家的一切權力。

  第二,社會生活領域與家庭內心領域出現兩極分化。由於自由主義時代的資本主義向福利時代資本主義過渡,自由主義的資本主義國家演變成為國家主義的福利國家,福利國家向社會成員提供相關的社會福利,以滿足社會成員的基本需要從而鞏固其統治,因此它必然對家庭這一私人領域進行干預,使家庭失去了私人特征,“家庭不再有形成個人內在情感的力量,並且也沒有了經濟職能。”也就是說,過去以私人自律為前提的家庭內心領域,讓位於家庭以外的各種力量來主宰。由此,家庭內心領域與社會生活領域出現兩極分化。

  第三,從文化批判的公眾向文化消費的公眾轉化。國家社會化和社會國家化的不斷加深和發展,“公眾分裂成沒有公開批判意識的少數專家和公共接受的消費大眾,於是公眾喪失了其獨有的交往方式。”社會層面上的監管逐漸變的無關緊要,公眾的“文化批判的公共性”逐漸被社團組織或利益集團“可操縱的公共性”所取代。

  (二)危機

  哈貝馬斯說過,商業化原則對社會文化生活的日益滲透,到資本主義晚期的時候,就已經完全滲透到了骨髓裡面。一方面,商業利益被擺在了首位,而在這個時期裡面尤其是文學和新聞、廣播影視等等受到了商業化的侵占,公共領域也不可避免,原本的獨立的經濟系統已經崩潰瓦解,使得錶面上繁榮的資本主義社會隱藏了種種危機,表現在公共性危機、合法性危機、政治危機等方面。

  第一,公共領域的衰微首先表現在社會公眾對公共領域里的問題缺乏興趣,政治熱情降低,政治參與意識和行為越來越弱,公共領域的討論機制早已不像以往那樣具有牽制國家的能力,最終淪為被利益集團所控制,從而導致了公共性危機。

  第二,公共領域的衰微還表現為國家公共權力的無限擴張和對生活世界的過分主宰,導致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從而使晚期資本主義失去了合法性基礎,因而導致了合法性危機。

  第三,公共領域的衰微使國家和社會之間缺失了商談和對話的緩衝空間,使國家公共權力與私人領域之間缺少溝通的橋梁,也使國家直接面對社會公眾的壓力空前增大,從而有了新的政治危機和意識危機。

公共領域理論在中國的發展與價值

  中國社會公共領域構建發展的可能性,為公共領域在中國的構建提供了空間,對中國公共領域的構建具有重要意義。

  第一,有利於全面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實現國家與社會間的良性互動。政治體制改革的實質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完善,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充分發揮出來,關鍵在於增強黨與行政機構以及整個國家領導機關的活力;剋服官僚主義,提高工作效率;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和各行各業以及基層的積極性,從而在政治上創造出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全面推進政治改革的有效途徑之一是增強公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度。一方面,公民對公共事務參與度的提高有利於加強公民與國家間的聯繫,增強政務透明度,將公民對政府公共權力的監督切實落到實處,提升公民對國家的信任感,是公民與政府建立良性互動與合作關係的重要基礎;公民對公共事務參與度的提高有利於增強政府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尺有所短,寸有所長,越多公民參與到公共事務當中能夠有效地整合利用有限資源發揮出更大的活力和效果,提高政府管理社會公共事務和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效率,進而加快實現政府決策的科學化。法治社會是保證人民利益得到實現的重要條件,同樣對政治體制改革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第二,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保證社會秩序的良性運行。“正是由於市場交換體系的形成,才使獨立於政治國家的私人領域形成了一個因商品交換關係而聯結起來的整體,才使市民社會成為獨立於政治國家的私人自主領域”。公共領域發展的前提條件是私人家庭和市場交換體系的市民社會的發展,因此,公共領域建構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它能保證社會秩序的良性運行。阻礙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的根本在於社會缺乏獨立自治的領域,影響社會靈活性、自主性的發揮,國家與社會之間還未形成和諧發展的良性結構,在公共領域中,具備理性分析能力的公眾擺脫了傳統權威的束縛,把公共權力的實踐作為其批評的主題,通過討論和批判促進政治問題的解決,從而保證了社會秩序的良性運行。

  第三,有利於加強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內涵豐富,包含了多種社會關係在內,不僅提出了對國家的要求,而且對於社會及公民都有相對應要求。公共領域的構建能夠將國家、社會及個人三者良好的聯繫在一起,成為國家實現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根本保證。公共領域首先能夠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一個交流的寬廣平臺,實現個體間的平等溝通與交往,進行個性與思維的激情碰撞,促進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和諧發展。其次,公共領域為公民拓寬了表達和行使自身權利的渠道,增強了公民對公共事務的監督力度,同時也是是擴大社會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必然要求。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黨和人民要主動構建和發展公共領域,以推進中國政治生態的良性發展。

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與傳媒的功能退化[2]

  哈氏的所謂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指的是自19世紀的最後20多年以來(以1873年經濟大蕭條為標誌),國家干預主義漸趨強化,資本主義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哈氏在其他著作中指出,從19世紀末開始,自由資本主義(liberalcapitalism)轉變為他所謂的“當下資本主義”(“late capitalism”,有人譯為“晚期資本主義”,本人認為不妥)或“有組織的資本主義”(“organized capitalism”)、“發達資本主義”(“advanced capitalism”)。 )以後,國家干預社會領域與公共許可權向私人組織轉移即社會的國家化和國家的社會化同步進行,這一辯證關係逐漸破壞了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基礎 ——國家和社會的分離。哈氏據此認為,一個重新政治化的社會領域擺脫了“公”與“私”的區別,消解了原本屬於私人領域的自由主義公共領域,這種情形與封建社會晚期有類似之處,因此哈氏稱之為公共領域的“再封建化”(“refeudalization”)(哈貝馬斯,1999a:170~171)。哈氏在《公共領域》一書中對當下資本主義的批判主要集中於此(從這個意義上說,“資產階級公共領域”易名為“自由資本主義公共領域”可能更恰切)。

  哈氏從“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的融合趨勢”、“社會領域與內心領域的兩極分化”、“從文化批判的公眾到文化消費的公眾”、“從私人的新聞寫作到大眾傳媒的公共服務:作為公共性功能的宣傳(廣告)”諸方面論證了公共領域社會結構和政治功能的轉型,其中用很大篇幅分析了近現代大眾傳媒的功能退化。

  哈氏指出,在報刊與公眾之間,19世紀中後期以來,大眾報刊逐漸取代了具有批判意識的文學家庭雜誌,它們往往不惜以犧牲其政治與公共事務內容為代價,它迎合教育水平較低的消費集體的娛樂和消閑需要,他援引美國傳播學者施拉姆Wilbur Schramm)的術語說,即時報償新聞(如腐敗、事故、災難、漫畫、體育、娛樂、社會新聞和人情味故事)不斷排擠延期報償新聞(如公共事務、社會問題、經濟事件、教育和健康),“閱讀公眾的批判逐漸讓位於消費者‘交換彼此品味與愛好’”,因而“文化批判公眾”變成了“文化消費公眾”,即被操縱的公眾,這樣,文學公共領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文化消費的偽公共領域或偽私人領域(哈貝馬斯,1999a:187~205)。

  在傳播媒介與政治和經濟界的關係上,哈氏認為,隨著資產階級法制國家的建立和具有政治活動功能的公共領域在法律上得到認可,具有意識批判功能的報刊業擺脫了意識形態的壓力,為向商業化報刊的轉變鋪平了道路,乃至於商業化成為必由之路。由於新聞版面與廣告版面越來越密不可分,報刊變成了有特權的私人利益侵略公共領域的入口。另一方面,商業性報刊結構轉型的各個方面與報業的集中,尤其是報團的出現和技術一體化的趨勢相關聯。因此,報刊業在商業化的過程中自身也越來越容易被操縱了。但是與20世紀新傳媒——電影、廣播和電視——相比,報刊又是小巫見大巫了。由於耗資巨大,威力驚人,這些新媒體在包括英、德、法在內的許多國家一開始就受到政府的管理和控制,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通訊社(路透社、德新社和法新社)從由私人組成的公眾的私人機構變成官方半官方機構。這樣,傳媒最初的基礎——掌握在私人手中,不受公共權力機關的干涉——被徹底顛覆了,傳播效率越高,越容易受某些個人或集團利益的影響(哈貝馬斯,1999a:221~231)。而20世紀初首先起於美國的公共關係行業。表明,政府、政黨和各種組織積极參与新聞活動,有計劃製造新聞或利用有關事件吸引公眾註意力(幾乎與哈氏同時,美國曆史學家丹尼爾·布爾斯廷創造了“假事件”(“pseudo-event”)一詞,後演變成“媒介事件”(“media event”)(Boorstin,1961)。),大眾娛樂與廣告的結合具有了一種政治性質,於是出現了政治推銷業,尤其是“政治公共領域在競選時定期出現,很容易就具有資產階級公共領域衰敗的形式”(哈貝馬斯,1999a:248~249)。

  對哈氏而言,公關儼然成了資本主義政治力量的化身,因為公關所建構的公眾註意力和好感,其效果遠遠越過商品銷售本身,因為它還建構出公共權威,成為社會上具有影響力的半政治力量.公關技巧越成熟,操縱民意就越徹底,訴諸理性—批判(rational-critical)的公眾領域也就消解於無形了(張錦華,1999a:208~209)。

對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的一些評價[2]

  英語世界在贊嘆哈氏思想體系博大的同時,對公共領域理論的得失進行了多層面的探析。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克雷格·卡爾霍恩認為,《公共領域》一書一問世便招來爭議,並且可能繼續引發爭議(該書出版之初,德國國內的一些左翼青年抨擊它排斥了無產階級公共領域,未能充分把握髮達資本主義制度中的日常生活(包括大眾傳媒),誇大了被理想化了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解放潛能(Garnham,1992:8)),但是沒有一本書能產生像它那麼多的教益。卡爾霍恩也指出,《公共領域》的主要缺點是未能地對“古典的”資產階級公共領域和“有組織的”或“當下的”資產階級的後轉型(postrans formation)公共領域一視同仁。“哈貝馬斯傾向於以洛克和康德的眼光評判18世紀,以馬克思和密爾(Mill)的眼光評判19世紀,以典型的郊區電視觀眾的眼光來評判20世紀。”因此哈氏並沒有認真對待20世紀一流思想家的成果,恢復其作品中在意識形態方面被扭曲的真相,而這正是他對17、18、19世紀的研究所表現出來的特點。相反,他沒有看到自由資本主義時期的那些既無理性、也無批判性的庸俗出版物、大肆刊登聳人聽聞的犯罪和醜聞故事的小報。其結果也許是誇大了公共領域在20世紀的退化。1960年代批判性政治公眾的復興進一步說明瞭這一點。此外,公共在大眾傳媒中的地位也不一定像《公共領域》一書中所指稱的那麼消極,就可選擇的民主性媒介戰略而言,也許其空間比哈氏所意識到的要大(Cahhoun,1992:33)。

  英國中央倫敦理工專科學校的尼古拉斯·迦納姆則對公共領域理論持更多的肯定態度。他將學術界《公共領域》一書的批評歸納如下:

  (1)哈氏忽視了當代與資產階級公共領域並行的平民公共領域(plebeian public sphere)的發展;

  (2)哈氏將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理想化了。近期研究揭示了早期印刷市場惡性競爭的結構,而這個市場不是由致力於公共啟蒙的能夠自由交流的知識分子所控制;

  (3)哈氏將家庭和經濟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

  (4)哈氏的理性主義公共交流模式使他不能形成多元主義的公共領域理論;

  (5)《公共領域》的後半部分帶有鮮明的精英文化取向,因而過於倚重阿多爾諾文化工業模式(cultural industries),它誇大了文化工業控制者的操縱力量,忽視了信息領域中國家干預的公益模式。

  (6)哈氏的交往行動模式雖然已經成為公共交流的準則,但是它忽視了並非尋求共識的其他交往行動;

  (7)因此,他在信息與娛樂之間划上了一條過於鮮明的界線,忽略了兩者的聯繫,這一點在思考當代民主社會中大眾傳媒的角色時具有特殊的重要(Garnham1992:359~360)。

  迦納姆認為,儘管這些批評有助於完善哈氏的理論,然而它們並不能貶低《公共領域》的三大優點:

  (1)它聚焦於大眾公共傳播制度與實踐之間和民主政治的制度與實踐之間經久不變的聯繫;

  (2)它註重任何公共領域所不可或缺的物質基礎;

  (3)它避免了“自由市場/國家控制”這種簡單的二分法,而這種二分法在歐美支配著傳媒方針研究。

  出於兩個原因,上述優點在今天可能比當年更有價值

  其一,隨著全球市場一體化的進程和全球性私營經濟中心地位的確立,民族國家的基礎正在動搖;而在傳統上,在民族國家的政治架構內,公民權問題以及傳播與政治的關係等問題和公民權的性質。為了民主地控制全球經濟和政治,我們必須培育新的政治體制和公共領域。

  其二,西歐傳統的公共廣播電視體制正在經歷一場深刻的變革。這種變革有如下特點:市場力量增強;在文化資源分配方面改革既有的公共服務模式;電視機成為越來越個人化、家庭化消費方式的中心;市場上出現享受昂貴的專門化信息和文化服務的信息富人(thein formation-rich)和接受日益同質化的大眾性娛樂服務的信息窮人(thein formation-poor);信息和文化領域從國內轉向國際以及隨之而來的音像新產品的激增;國家電信壟斷產業放鬆管制和私營化;贊助商對體育和藝術的滲透;在削減公共開支的壓力下教育和科研機構轉向私人籌措資金;將經濟效益視為提供公共信息的標準。這一趨勢的結果將改變文化界中市場與公益之間的平衡(Garnham,1992:360~363)。

  美國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的邁克爾·舒德森教授則以美國為個案,以公民的政治參與和理性一批判的政治交往這兩個公共領域的要件入手,探討了在美國有無公共領域的問題,進而得出了以下結論:在18世紀的殖民地時期,沒有出現今天成為美國政治特點的一般意義上的理性—批判的討論,有政治意圖的騷亂要多於關於政治原則的討論。在19世紀,政治交流並沒有隨著政治參與的實質性進展而變得更具有理性和批判性。如果我們根據刊登在報紙上的《聯邦黨人文集》來推斷18世紀的政治、根據1858年的林肯—道格拉斯關於奴隸制度存廢的大辯論來推斷19世紀的政治,那就像以1974年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關於彈劾尼克鬆總統的辯論電視直播以及社會各階層人士的廣泛討論來描述1970年代的政治一樣不可靠。這些都是特例,而不能反映各自時代的正常政治交流。因此如果說開展理性一批判的政治交流的公共領域在18世紀和19世紀初的美國欣欣向榮,那是缺乏根據的(Schudson,1992:160、146)。針對一些附和哈氏的學者抬高政黨報刊(哈氏稱之為傳播“信念”的報刊(哈貝馬斯,1999a:221))、貶低當代主流商業性報刊的觀點,舒德森沒有像美國新聞史名家弗蘭克·莫特(FrankL. Mott)那樣,稱政黨報刊時期為“黑暗時期”,並將1830年代大眾化商業報紙的興起譽之為如日初升,但他指出,早期報刊躲避政治討論和爭議,甚至迴避本地新聞。而在1840到1900年間,儘管有不少報紙附屬於政黨,但是報紙上政治討論的內容和新聞的比重大大增加,政治參與程度達到了最高水平。而當代大眾傳媒上的某些專欄和節目發表的不同意見在某種形式上更接近於理性—批判的政治交流。因此他認為,就美國的情形而言,傳媒“今不如昔論”站不住腳,換言之,哈氏對早期報刊有過譽之嫌(Schudson,1992:152—156)。

  同迦納姆一樣,比利時布魯塞爾自由大學媒介社會學中心主任漢斯·韋斯特拉滕教授更加重視公共領域理論在當代社會情境下的現實意義。他認為,哈氏的公共領域概念是以如下要素為基礎的(Verstraeten,1996:348):

  1.公共領域需要這樣一個論壇:它對儘可能眾多的人開放,可以在其間表達和交流多種多樣的社會經驗。

  2.在公共領域中,各種論點和意見可以通過理性的討論來展開交鋒。這意味著,只有在公共領域首先對於一個人可能作出的各種選擇方案有一種明察的情況下,“理性的”政治選擇才有可能。與此同時,傳媒應該提供儘可能寬廣的解釋框架,以便使該公民也能夠知曉他沒有選擇的方案是什麼。

  3.系統地和批判性地檢驗政府的政策是這種公眾領域的首要任務。

  從以上公共領域的結構特點可以得出以下與傳媒有關的重要結論(Verstraeten,1996:348~349):

  (1)公共領域概念決不可以同公共廣播電視法規混為一談,因為西歐的大部分公共廣播電視公司提供了許多公共領域受控制的實例。

  (2)上述結構特點恰恰表明,這樣一種“公共領域”從來就沒有真正出現過,充其量只有某種“萌芽”,既然如此,就無所謂公共領域的衰落與退化。因此我們對傳媒與公共領域關係的探討與懷舊復古、回歸19世紀無涉。恰恰相反,我們首先需要立足於當代的社會情境,使公共領域的概念具有現實的意義(Verstraeten,1996:348~349)。

  韋斯特拉滕認為,有鑒於此,不能對公共領域中的理性作出過於狹窄的解釋。儘管這與當代社會領域中的一個基本問題——傳播、合理性和主體性——相關聯,因而極為複雜。如果這種理性指涉的只是關於各種“嚴肅的”社會性主題的理性的和理由充足的討論,那就可能導致錯誤的結論,即只有傳媒的信息傳遞功能才受關註。事實決非如此,傳媒提供娛樂的功能(這在電視上居支配地位)在促成公共領域的轉型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Verstraeten,1996:352~353)。

  韋斯特拉滕強調,當代傳播學者似乎應重新認識麥克盧漢和他的老師哈羅德· 英尼斯(HaroldInnis)的觀點,而不能簡單地斥之為“技術決定論”,應以媒介技術研究為重要使命。視聽媒介的發展強烈地影響著公共領域的結構。電信不應被視為一種在兩個分離的“地位環境”之間達成快速溝通的技術手段,而應被視為大大改變社會地位的媒介。有了電信,人們對於其他社會群體的“不在場 ”(“off-stage”)行為有了更多的認識,因此電信將公共領域中的人們安置在不同的位置上;公共領域將有更大的動力,不再僅僅以“在場 ”(“on-stage”)的行為為基礎(Verstraeten,1996:354~355)。

  看看哈氏自己後來的評價也是頗有意思的。到1990年代初,他已經放棄了意識形態批判的傳統(Cahhoun,1992:40),轉而比較認同西方社會的傳統價值觀了(他在1999年北約—南斯拉夫戰爭中的立場表明瞭這一點(哈貝馬斯,1999c))。他在 1990年3月為《公共領域》德文新版寫的序言中承認,“如果我今天重新研究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也許,與當初寫作本書不同的一點在於,我的評述會少一點悲觀色彩,我所假定的前景會去掉一些固執的成分”。蘇聯東歐的巨變轉型使他重新看到了“福利國家大眾民主”(“welfarestatemassdemocracy”)的活力和他過去小視的大眾傳媒尤其是電視在這場變革中的作用:

  民主德國、捷克斯洛伐克和羅馬尼亞巨變構成了鏈形事件,它不僅是電視轉播的一個歷史事件,它自身正是通過電視轉播的方式完成的。大眾傳媒不僅起到了世界範圍內的傳播作用。與19世紀和20世紀早期不同,電視使得游行民眾在廣場和街道的真實在場轉變成為無所不在的在場,因此,它們展現出了革命力量。

  由於哈氏公共領域理論的精深、國內研究的有待深入和筆者的能力所限,在這裡只能提一些個人的淺見。正如卡爾霍恩所言,《公共領域》一書的最大貢獻不在於給出了某種權威性的論斷,而在於它作為一部碩果纍纍、灼見四射的發電機,不斷激勵著新的研究、分析和理論(Calhoun,1992:41)。歐美學者對它的褒揚和批評都證明著它的價值。如果我們抽去“資產階級”的限定語,那麼公共領域作為一個有待實現的目標,在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治,推進市場經濟發展的中國的情境下,也是很有研究和借鑒意義的。

  首先,一個合理而健康的國家應當努力營造一個公私分明、自由和責任界限清晰的社會。

  其次,現代法治國家必須有一個良好的媒介環境,使傳媒與國家、社會和公共形成良性互動,維繫民主與法治;

  第三,傳媒應明確和維護自己的社會公器角色,成為公眾的信息平臺和公共論壇,防止在不良政治和經濟勢力的侵蝕下退化。

  第四,傳媒所傳遞的是社會中負責任的成員的理性的和批判性的聲音,而不是非理性的和被操縱的意志;

  第五,傳媒研究的政治經濟學方法仍就是一個基本方法,但是必須有所發展;

  第六,傳媒與高新技術和新經濟的關係以及新技術對傳媒和社會的影響有待深入研究。

參考文獻

  1. 石義彬.第二章 從社會皮胖到理想主義.《單向度、超真實、內爆:批判視野中的當代西方傳播思想研究》
  2. 2.0 2.1 2.2 展江.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與傳媒
  3. 3.0 3.1 3.2 3.3 3.4 哈貝馬斯的公共領域理論研究[D].河南大學,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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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共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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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凭栏 (討論 | 貢獻) 在 2013年12月10日 12:30 發表

稍微能夠看懂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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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88.251.* 在 2014年4月1日 15:59 發表

海安縣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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