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前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在太古城中心外被無業漢陳真咬甩左耳,另有3名市民遇襲。陳真去年被裁定有意圖而傷人罪等4項罪成,法官張慧玲今日(19日)於高等法院判處監禁14年半,被告聞判時全程低頭,表現冷靜。

陪審團去年裁定被告3項有意圖傷人和1項普通襲擊罪成。控罪指,陳真(51歲)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外,意圖使溫浩倫、梁碧琪及趙家賢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3人;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梁瑩瑩。

法官判刑時批評被告行為野蠻,令人難以置信,指4名受害人要接受心理輔導,有受害人患上創傷後遺症;趙家賢因本案無法戴正常口罩,生活受影響。法官又指,考慮到被告事後被人襲擊,要做開腦手術,家人亦被「起底」,將15年的總刑期扣減半年。

被告早前否認控罪,聲稱案發時受到酒精影響,對傷人的事沒有記憶。

案情指,案發當晚,溫浩倫、梁碧琪和梁瑩瑩去太古城中心用膳,離開時溫聽到被告高叫「光復台灣」,他感不滿因而指責被告,雙方發生口角,期間被告突然用刀襲擊溫的腹部及背部,溫事後一度危殆;被告其後亦向兩位女事主施襲,包括用刀刺傷梁碧琪背部、用拳頭和腳攻擊梁瑩瑩及扯她的頭髮。當時在太古城的趙家賢聽到有人大叫「要人」遂趕至現場,期間遭被告咬甩左耳,事後須戴上人工耳。

辯方求情稱被告患抑鬱 會「賤賣」物業賠償事主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廣東省長大,1988年移居夏威夷經營生意,但2004年生意失敗導致精神受到困擾,2010年移居香港與妻子和幼女同住,幼女亦患有自閉症。被告曾到深圳求診精神科,2012年起於東區醫院精神科接受治療,須服食抗抑鬱藥,而案發6周前被告曾到東區醫院求診。心理報告亦建議被告接受心理治療。

辯方又稱被告對事件感到後悔和內疚,明白對4名受害人帶來不可磨滅的創傷,希望向他們真誠道歉。代表律師透露,被告已與趙家賢達成和解協議,向他賠償190萬,其餘3名事主的民事索償則正在處理中。

辯方亦呈上被告親友的求情信,其中陳真太太提到,事發後她和女兒被人「起底」,有家不敢回,女兒不敢上學,幸得朋友收留,而陳家亦「賤賣」太古城的物業賠償事主。陳太在信中另稱,多年來被告從未對人動手,不過法官就引用被告的精神報告作出質疑,指陳太曾於起床時驚見遭被告用刀指著喉嚨,因此報警,反問「難道真的割頸才算動手?」辯方則解釋稱,陳太的說法是沒有遭被告粗暴對待。

辯方另呈上中大醫學院的感謝狀,指被告在案發前已自願捐出遺體,供中大醫學院研究抑鬱症成因和治療方案。

案件編號:HCCC204/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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