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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毯

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和田地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和田地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浓厚的地方色彩,被称为独具一格的“东方式”地毯。其特点是:多层边框,几何图形内填人丰富而多变的纹饰,结构严整而富有韵律,形式多样而富有生活气息。其品种有铺毯、挂毯、座垫毯、拜垫毯、褥毯等。 [1]
2016年11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和田地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
中文名
和田地毯
外文名
Hetian carpet
产地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品质特点
多层边框,几何图形
地理标志
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
批准文号
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112号
实施时间
2016年11月4日

产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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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浓厚的地方色彩,被称为独具一格的“东方式”地毯。其特点是:多层边框,几何图形内填人丰富而多变的纹饰,结构严整而富有韵律,形式多样而富有生活气息。其品种有铺毯、挂毯、座垫毯、拜垫毯、褥毯等。和田地毯图案别致,独具风格,色调高雅,在图案结构上充分体现了东方民族的艺术特色,尤其是维吾尔族的艺术特色。多以植物花、果、枝叶及饶有风趣的各类动物为纹样的基本造型、加以扩张变型,并辅以有变化的几何形纹理而构成。图案设计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按图案内容和形式可分为石榴花、蜡花式、波浪式、波斯式、散点排列式、洋花式、五枝花式和博古式八大类,此外,还有人物、花鸟和风景挂毯,各具特色。 [3]
和田地毯

产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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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毯产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地区南部高山连绵,峡谷遍布,北部地势低平,属塔里木盆地。和田地区属暖温带干旱荒漠气候。年平均气温12.2℃,四季分明,夏长秋短、春季多风,冬不严寒,降水量33.5毫米/年,日照2643小时,无霜冻210天,气候适应。和田地区地表水径流量为10.88亿立方米,实际利用量6.1亿立方米,占资源量的56.07%,主要集中在玉龙喀什河及喀拉喀什河河水。地下水资源贮量4.52亿立方米,可开采量3.8亿立方米。有中、小型水库4座,年平均蓄水4330万立方米,适宜养殖山羊。 [4]
和田环境

历史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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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毯是新疆地毯的代表作,其历史十分悠久,早在两千年前,和田就有盛行地毯的记载,1959年和田地区民丰县的古精绝国故址的墓葬中,出土了一块地毯残片,经考证为东汉时期的物品。这是中国历史上发现最早的地毯实物。同时出土的一批怯卢文木简上已有“地毯”、“和田地毯”等字样。
清代,和田的地方官吏向朝廷进贡的贡品中就有地毯。
1985年,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30周年,人民会堂从和田地毯厂订制了1000多平方米大小不等的地毯。
1997年,庆祝香港回归,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制作了赠送香港特区政府的540道艺术挂毯“天山欢歌”。
1999年,为庆祝澳门回归,又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制作了赠送澳门特区政府的艺术挂毯“喀纳斯湖风光”。 [1]

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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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毯
截至2017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手工地毯企业达到200多家,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民就业1万多人。和田地区一年的地毯生产量为80万平方米,其中10%-15%出口到国外市场,50%在疆内市场,30%-35%销往内地。 [3]

产品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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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毯
2016年11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和田地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

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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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保护范围

和田地毯产地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和田县皮山县墨玉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要求
以保护范围内和田羊所产羊毛为编织原料。
二、工艺流程
羊毛→毛纱生产→地毯织做→后整理→成品
三、关键工艺要求
编织方法:采用立机织做、森纳接扣手工编织法
梳毛、纺纱:纱支捻度达到12捻/10厘米至15捻/10厘米,接头长度不长于2厘米,搓头长度不长于5厘米,捻条均匀。
四、质量特色
感官特色:
图案符合和田传统图案要求,层次清晰,边道图案繁复,毯面光洁,纹样清晰,不串色,毯背平整,经纬排列均匀,毯形横平竖直,撩边松紧粗细一致,毛头松散,手感柔软,平顺一致。
理化指标:
栽绒道数、经头密度允差≤5.0%,绒头长度允差±10%,毯形尺寸偏差≤2.0%,绒头纱纤维含量偏差≤4%,耐光色牢度≥3至4级,耐干摩擦染色牢度≥3至4级,耐湿摩擦染色牢度≥3级。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和田地毯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和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和田地毯的检测机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