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和平封院 4隔離員工向人權會陳情 | 公視新聞網 PNN
發布時間: 更新時間:
和平醫院封院可以說是台灣公衛史上最慘痛的一頁,而現在17年過去,對於遭遇封院隔離的一千多人來說,卻永遠無法忘記。有人染疫,後遺症伴隨一生,還有人失去了工作、背負罵名。有四位在當時被迫隔離的醫院員工,認為這是一起大規模的人權侵害事件,向國家人權委員會陳情,要求查明受害事實,給予賠償。

2003年4月24日,台北市立和平醫院因為爆發SARS群聚感染,遭到勒令封院。突如其來的舉動造成社會恐慌,更讓院內超過一千位的員工、病患與家屬處於極度恐懼之中。17年後,四位當事者向國家人權委員會陳情,認為這是一起大規模的人權侵害事件。

律師黃鈺媖表示,「第一個就是健康權、生命權,還有就是說免於恐懼的權利,還有人是受到名譽權的侵害,還有當然就是工作權跟財產權。」

前和平醫院住院醫師林秉鴻表示,「得到慢性氣喘,鐵肺,走路就會喘,有些人高劑量類固醇治療,後來髖關節置換,有一個上吊自殺的我覺得精神上的人權侵犯蠻多的。」
 
洗衣房六名員工全部染疫,一人死亡,封院事件之後,活下來的五個人,全部失去了工作。

周經凱太太李宜殷表示,「隔幾天就帶回來一張重罰的,到最後那一張是兩大過革職。」

四名陳情人向國家人權委員會陳情,要求查明受害內容,給予賠償,此案已獲得受理。 但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行使法,不但在立法院卡關,日前也自行撤回草案重新檢視,現階段該如何落實人權保障,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兩公約施行法第四條,就規範各級政府機關,當然也包含國家人權委員會,應該要依照公約相關人權保障,去做到尊重人權 保護人權,跟充分實踐人權的國家義務。」

17年前為了防止疫情擴散,一千多人被迫集中隔離,他們染疫的人權,還留著一道傷口。

「我們生病了,也沒有工作。」前和平醫院洗衣工童建榮說。

前和平醫院主任周經凱表示,「恢復名譽,撤銷免職的行政處分。」

前和平醫院員工林正哲呼籲,「平反這些其實沒有做錯的這些醫護還有員工。」

前和平醫院住院醫師林秉鴻則稱,「它是大規模的人權侵害事件。」

「我們深信正義終將得以伸張。」周經凱太太李宜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