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哪些恐怖或鲜为人知的杀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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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坛国际酒店魏强遇害案:人人自危背后呼唤法律公平(新浪微博:强之爱)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体现的是古代老百姓对法律公平的渴望。2017年12月23日凌晨,在北京日坛国际酒店旋转门前,由寻衅滋事引发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件,致使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多处骨折轻伤二级。案发至今,已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与对司法不公的担忧。

犯罪嫌疑人心狠手辣,究竟有何背景?

惨剧发生前,受害者魏强与两位同伴从北京日坛国际酒店走出,与以鲁志哲为首的三人擦身而过。期间,魏强的一个朋友不经意地看了对方一眼,不想立即招致对方安小虎无故踢踹。首先,凶犯中的周杨将魏强同伴王某摔倒在地,并猛烈殴打其头面部,造成王璐两侧鼻骨、右侧上颌骨及鼻中隔骨折,血流满地。

https://www.zhihu.com/video/1043617704053399552

同时,为首的鲁志哲非但不制止,反而也追上来对魏强拳打脚踢,身高185公分、体重100多公斤的鲁志哲把身高178公分、体重75公斤的魏强打到在地且眼镜也被打飞,在鲁志哲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被人拉开后;鲁志哲竟又从其停在旁边的车里取出一把管制刀具,返身朝魏强猛扑过去。这时,有人试图把鲁志哲拦住,但被他用刀猛地一挥,逼到一边。鲁志哲在距离旋转门不远处的米瑞酷影城北侧,追上魏强猛刺其左胸部一刀。这一刀刺破了魏强的心肺动脉,造成大脑第一时间不供血,十二秒后脑死亡。魏强中刀后忍痛扭头逃生,鲁志哲继续持刀追赶,再次被人拉住。

就在这时,已经把王某打昏在地的周杨奔跑过来,继续猛击踉踉跄跄瘫倒在路旁冬青树丛上的魏强。惨剧就这样发生!一个年轻的生命瞬间消失!

从对方安小虎找茬打人开始,到鲁志哲持刀杀死魏强驱车扬长而去,犯罪嫌疑人一伙仅仅用了不到六分钟。

那么,在堂堂首都,这伙视人命如草芥的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什么人?

其实,以鲁志哲为首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基本都属八零后,也都有儿女为人父。那么,他们为何如此残忍呢?

据相关资料显示,最先找茬的安小虎与鲁志哲为一起长大的“发小”,厮混多年,堪称肯为鲁志哲两肋插刀的死党;周扬身高一米九以上,体重100多公斤、纹身、非常壮实,身兼鲁志哲司机、保镖、打手于一身,跟随鲁志哲多年,有犯案前科记录;鲁志哲身为几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某公司名义上是投资与资产管理,实际上就是以放高利贷赚取暴利。据知情人透露,鲁志哲还控制有专门为娱乐场所输送“网红模特”的所谓“文化传媒公司”。

众所周知,上述以鲁志哲为首专营这些勾当的人,往往都是心狠手辣,而且颇有“涉黑涉恶”之嫌疑,犯下此案,也就不难理解。

本案主凶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案发至今已逾十个月,因为人为干扰致使本案部分事实不清且取证不足,有关部门将本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但均无结果。

那么,本案主凶鲁志哲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呢?

https://www.zhihu.com/video/1043617773062242304

受害人魏强被凶手鲁志哲殴打在地已无力反抗,保安拉开鲁志哲后,本以为凶手鲁志哲对受害人魏强的故意伤害已经结束,却没想到鲁志哲又跑到车内取刀,折回后追打受害人并猛刺向受害人魏强的左胸,当受害人被刺中胸部挣扎逃离时,鲁志哲仍然猖狂持刀追赶,欲置受害人于死地!更恶劣的是,被刺中左胸后魏强又被冲来的保镖周杨拽倒在地,且周杨拳拳猛击受害人头部,直到受害人已毫无动静,便匆忙与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逃离犯罪现场。此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在明知刺中受害人胸部极可能会造成其死亡结果的情况下,非但不采取措施施救,反而驾车逃跑放任受害人魏强死亡的结果。那么,如此凶残的一系列行为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百姓呼唤法律公平,渴望社会安定

众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由法家商鞅韩非子等提出后,千百年来,无数老百姓为之神往。然而,封建时代的“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司法体系,让老百姓打不起官司,打不赢官司。

如今,“昆山案”已经载入中国司法史册。关注“魏强案”的各界人士担心,如果法律的最终结果不能严惩这些危害社会的毒瘤,那一定会产生深远影响,有钱有势者就会更加肆意枉法,老百姓对社会公平更加绝望;如果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那法律就失去了尊严,发挥不了惩恶扬善作用,老百姓就完全没有了安全感。今天是魏强被残害,明天又会是谁呢?

北京众多法律人士认为,“魏强案”得不到公正宣判,最终结果可能让老百姓人人自危。反之,对“鲁志哲”之流的毒瘤真正给予严惩,那将会极大震慑其他“鲁志哲”们。他们就会畏惧法律,不敢肆意妄为,就不会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就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置人于死地。

在当今法治社会,更加强调依法治国,更加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人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才能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人民才能生活得更加健康、快乐、幸福。


2020年3月5日更新,鉴于广大网友没有看到最新的宣判结果,直接在此文章下修改更新,关于整个案件的发展,都在我的文章里面及时有更新,或者关注我的微博@强之爱。

北京市朝阳区鲁志哲二次拿刀故意杀人案判决如下:

主凶,故意持刀杀人的鲁志哲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帮凶,殴打被害人并试图替主凶顶罪的周杨两罪并罚,17年。

帮凶,安小虎,5年。

北京市三人为团伙犯罪,但最终的罪名仍然是:故意伤害。

我们家属明确表示不接受判决结果。

(更多细节在我的文章中有说明,或者关注微博“强之爱”,感谢大家 )

我案件类的答案有两个:

你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什么? - 知乎历史上有哪些有趣的案件? - 知乎

但是现在要讲的这个案件,和这两个回答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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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讲,这篇答案要讲的是两个案件。

我祖母14年过世了,和很多朋友一样,我小时候是祖母带大的,跟祖母很亲。我印象中,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年过年(应该是92年,我4岁多)前后很长一段时间,祖母卧床不起,吃饭喝水都得有人喂,我父母跟我姑姑三人轮流照看,我爸爸成天骂骂咧咧,姑姑每天抹眼泪。我知道出了大事,也不敢调皮。

对于此事,我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场景是,那年除夕全家在祖母床前看春节联欢晚会,她要喝水,我将水杯端到祖母跟前,然后拿着勺子喂祖母喝水,由于个子太小,勺子伸不到她嘴边,我很着急,然后勺子里水都漏了出来,我哇一声哭了,然后姑姑过来喂奶奶喝水。

之后她渐渐好了起来,继续带我,小孩毕竟忘性大,很快就遗忘了曾经压在我家人头上的阴霾。过了很久之后,应该是到了93年。有一天中午我在家,我妈在做饭,突然有人敲门,我爸爸去开门。我听到门口那个人问:

“XXX(我祖母)是不是住这里?”

我爸回答:“她是我妈,你是谁?”

“她还没死?”

我爸说:“没死啊,你是谁?”

然后那人转身就跑,我爸愣了一下,然后门也没关就追了出去,出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开车走了。

这两件事情都属于童年里面新奇但并不愉快的回忆,我很快就忽略了这两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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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6日,黑龙江哈尔滨人才市场门前,农民夫妇代义权、刘忠霞夫妇驾驶着农用车到附近市场去卖葱。农用车上满载着货物,用绳子固定。

在行驶过程中,农用车上的绳子不慎套在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宝马车的倒车镜上。该车为BMW X5 3.0,车尾号为黑AL6666。


代义权夫妇并没有注意到,继续向前行驶。在代义权发现异样将农用车停下之后,宝马车已经被农用车向前拖动了2米左右。

从这点来看,宝马当时是挂着空挡,而这一点,成为日后案件的关键点之一。

宝马车里有两个人,苏秀文姐妹。在自己的车被拖拽之后,第一时间下了车。

案件就从一起普通的交通纠纷开始了。

苏秀文姐妹下车之后,与代义权也发生了争执(这是必然的)代义权老婆刘忠霞在农用车上还没下来。苏秀文姐妹俩对代义权进行了辱骂,并且抡起随身携带的坤包对代义权进行殴打,代义权始终没有还手。

刘忠霞从农用车上下来,试图帮丈夫解围,试图与苏秀文进行沟通,也遭到苏秀文的辱骂和殴打。由于是早市,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大家对苏秀文的态度表示了不满,大家劝说苏秀文有事儿说事儿别骂人打人,有人劝说没啥大事儿,倒车镜也没坏,为这事儿把路都堵了。

苏秀文看到围观群众对自己的不满非常愤怒,指着围观群众大声咒骂,此时代义权跑去观察被绳子挂住的后视镜,而她妻子刘忠霞站在宝马车正前方,苏秀文在骂街。

围观群众主流意思是希望苏秀文将宝马先倒回去,交通都给堵了。苏秀文骂完之后走到宝马车前,对着前方说了一句话,到目前为止,没有什么过硬的证据能够表明当时苏秀文说的是什么,有在场目击者称,苏秀文当时说的是“轧死你!”。

另外,评论区有一位自称当时在现场围观的人证实,她确实说过”轧死你“这类的话。

大家以为要倒车,于是车后面的人自动让开了一条道。但是实际上,大家都想错了。

我眼看着车子稍稍向后倒了一点,然后向前飞快驶去,宝马车在人身上颠簸着。只见接连被撞倒的十二三个人在地上哇哇乱叫,直打滚儿。”目击者李林说。

宝马车并没有倒车,而是加速向前冲进人群,直到撞到墙才停下,车和墙之间还夹了个人。

代义权因为在车旁观察后视镜躲过一劫,他老婆刘忠霞当场被撞死,围观者张岩等七人被撞轻伤,围观者崔志华等五人被撞轻微伤。这里普及一下,胳膊或者腿骨折算是轻微伤级别,因为经过治疗可以痊愈;轻伤就意味着就算治好也会留下点啥痕迹影响功能,比如面瘫啦,失忆啦。从这个鉴定结果看,可以想象当时的场景。



随后有人报警,但是来的除了交警还有武警。事后没有人对武警为何会出现进行过解释。但是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



公安机关当日将苏秀文捕获。道里区交警大队对事故的鉴定结论为:“ 苏秀文是由于驾驶车辆精力不集中、操作失误,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不当,才导致事故发生。”

必须得承认,交警大队的结论很全面,连苏秀文在开车碾向人群时精力不集中都能鉴定出来。事故结论认定,苏秀文本想调到倒车档,但是由于车处于N档,所以不慎调到了前进挡;然后车移动之后发现不对,想踩刹车,但是不慎又踩成了油门,这才导致了事故发生。

我就奇怪,他们是如何鉴定出苏秀文“本想”如何的?

该案件于12月20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去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审判结果是苏秀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在开庭前,公诉方表示有12份证据要在法庭上提交,但是在开庭时,包括代义权在内的所有受害者以及所有证人无一人到场,公诉方没有提交对应的证据。审判结果原被告均为提出上诉,公诉方也没有提出抗诉。

随后出于对舆论的回应,公安部组织了复查组对本案进行复查,“ 经查,不存在苏家收买、恐吓证人不让其到法院出庭作证,对撞伤者伤情鉴定结论不准确,苏秀文和其丈夫系省市领导的亲属并由省市领导干预该案处理等影响案件定性和量刑的问题。 ”

除此之外,所有被告人,包括代义权均未对苏秀文提出民事赔偿。

代义权那边很快选择了原谅苏秀文,并且对前来采访他的记者表示,人死难复生,死都死了说旁的也没用,而且自己现在和苏秀文的丈夫(关明波)是朋友。

而苏秀文这边,免去了一场牢狱之灾,事实上,苏秀文连看守所都没呆,第一天就被诊断为“脑血管痉挛”导致在看守所睡不好觉,搬回家住去了。

法院方面接受采访的时候谈及这次的审判,声称这次审批坚守了公理与正义,法院的判决没有受到舆论的左右,是司法的进步云云。也许,全社会欠他们一面锦旗吧!

于是案件圆满结束。大团圆式的结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传言说苏秀文是省领导的儿媳妇,所以手眼通天,随后各大媒体先后对此传言进行了辟谣,事实上苏秀文的老公叫关明波,关明波的父亲叫关亚洲,关亚洲不是省领导。

媒体当时没有说的是,关明波确实不是省领导的儿子,但是当时黑龙江省最大的高速公路承包商,曾任交通厅长的原黑龙江副省长傅晓光与其交情甚密。傅晓光曾斥巨资修建了一幢专家公寓,内设高档游泳池,时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的韩桂芝常去该处游泳 。苏秀文闯祸当天晚上,傅晓光曾出面引见省里各方政要一起商议。 这些消息披露的时候,已经是一年以后,韩桂芝宣告下台。

黑龙江宝马案中违规的地方很多,如果一条一条列举的话可以写个上万字的文章,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搜一下。常识、法律基础、智力、良心这四项只要具备任何一项,心里都会非常明白这件事是怎么回事儿,这里我也懒的跟某些人打嘴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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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看到了这个案件,给父母讲过,父母沉默了一会儿,告诉我,在我小时候,我祖母也被车撞过。

记忆中的场景被激活,我请求他们多讲了一点。

当时我祖母买菜回来,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黑色轿车撞倒,当时围观群众很多,有人报警。很快交警赶来将祖母送往医院,交警赶来的时候黑色轿车还在事故现场,但是当我爸爸赶到医院后黑色轿车就不见了踪影,当时交警队表示在处理。

之后我爸爸去交警队询问事故处理进程,交警队表示事故已经协商解决了,“人都帮你送医院了还不就解决了吗?”我爸爸要求赔偿,交警队没有人管我爸爸,暗地里有人劝我爸算了吧,别较真了。我爸再三退让说,赔偿可以不要,总得有人来给道个歉吧?交警队长讥讽道:“要不我亲自给你道个歉?”我爸问交警队肇事者是谁,交警队各种讥讽:“谁你都想见啊?”,最后将我爸撵走。

一年之后,也许是肇事者良心尚存(这句比较讽刺吧),看我祖母是否死了,听闻没死,明白自己没有背上人命,心安理得了,于是扭头就跑,而我爸自始至终没见到这个人,直到他跑之后才反应过来,想追他已经迟了。

还有,他们连我们家地址都知道。而我们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恐怖的杀人案,不是仅仅是手段残忍或者手段高明,还包括这种光天化日下毫不掩饰的罪恶。你所引以为准则而一辈子不敢跨越的公理和道德,是他们随便践踏的玩物,事后你不得不承认,你之所以能够苟活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心情,心情不好随时碾碎你,他们自己连根汗毛都不用掉。



再安利一个另外画风的答案:

张鸿翼:你做过哪些智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