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死因|警稱無法破解iphone 官籲曾與周通訊人士提供資料

周梓樂死因|警稱無法破解iphone 官籲曾與周通訊人士提供資料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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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生周梓樂死因研訊今(15日)踏入第18日。數碼法理鑑證警員警員供稱,梓樂的iPhone11以密碼鎖上,他嘗試用軟件擷取機內資料但不果。他解釋,能否提取資料存有不同變數,手機型號、系統版本等種種因素也有影響,不能一概而論。警員又表示聽過黃之鋒的手機被警方破解,但他「唔清楚有冇呢啲公司或者器材可以破解到。」另外,今早庭上披露了梓樂出事前曾在兩個telegram群組傳送訊息,裁判官呼籲當晚與梓樂通訊的人向法庭提供資料。

警員周祖耀供稱,他在警隊中隸屬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數碼法理鑑證科,去年11月從高級警員林志強收取梓樂的iPhone、電話卡、iPad、MacBook Pro及桌上電腦,其中桌上電腦不需密碼登入,其餘三部機則鎖上密碼。今年2月,他從桌上電腦的Google Chrome瀏覽器下載一些帳號及密碼,並將之交予林警員,林及後以用該些資料解鎖了iPad。

周最後在零時49分發出訊息

庭上今早就展示了iPad的螢幕相片,可見梓樂出事前,曾在兩個名為「行街(遲到)」及「飛機佬群」的telegram群組傳送訊息及由停車場拍向地面的照片,而最後的訊息於零時49分傳出。

警員周祖耀稱他曾嘗試用軟件為周梓樂的iphone 11解鎖,卻未能成功,又指警方的軟件只能擷取資料複制,不能解鎖。(林樂兒攝)

未能用軟件擷取手機資料

周警員指,他曾以某軟件嘗試擷取梓樂iPhone的資料,但因軟件不支援而無法提取資料。周指,梓樂的手機型號為iPhone11,而型號會否影響擷取資料,並不能一概而論;手機型號、手機設置、系統版本等均有變數,要實際將手機駁去軟件,才知道能否取得資料。梓樂的手機系統為iOS13.2,裁判官詢問手機破解軟件公司Cellebrite是否不支援其後的iOS系統,周則稱「睇情況」。

聽聞黃之鋒手機被破解

研訊主任問及有無其他軟件可以破解密碼,或者繞過密碼獲取資料,周就回應不清楚有無這種軟件,又稱工作期間「冇接觸呢啲器材」。他及後表示,聽聞過黃之鋒的手機被警方破解,但重申道:「唔清楚有冇呢啲公司或者器材可以破解到。」他亦是從報道才得知警方曾聯絡蘋果公司。

警方軟件只是將手機資料提取複製

他續解釋,警方的軟件不是破解密碼,而是把手機的資料提取複製,儲存成影像檔。他稱這樣不會影響原裝證物的完整性,指「愈少改動證物愈好」。關於擷取出來的檔案還原程度,周指每部iPad都有所不同,警方就梓樂的iPad未能提取所有數據,軟件並不支援擷取telegram資料。

證人供述案發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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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料聆訊明年初可完結

由於需處理新證供,是次研訊未能如期於本周完結。裁判官根據目前進度,指有信心只需再多一至兩星期時間,而本周的研訊完結後,法庭會於本月28日再度開庭繼續研訊,預計明年1月4日或5日可完成所有證供,其後由各方代表陳詞。

裁判官早前表示,發現到救護員的證供與錄影有出入,死因庭明日會重召救護隊目鄭冠明及救護員陳智楓出庭作供。

死者周梓樂(終年22歲)去年11月4日凌晨1時許,在警民衝突期間,被發現倒臥尚德停車場A場二樓低層平台,延至同月8日不治。

案件編號:CCDI-932/2019(DK)

尚德邨停車場拍到周梓樂的情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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