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歲城大生認拒捕三罪 判入更生中心 官:如已成年會判即時監禁 | 獨媒報導 | 獨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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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歲城大生認拒捕三罪 判入更生中心 官:如已成年會判即時監禁

19 歲城大生認拒捕三罪  判入更生中心  官:如已成年會判即時監禁

【獨媒報導〗網民於前年11月11日發起「大三罷」行動,19 歲城大男生於上水被捕時掙扎,並被搜出噴漆。城大生早前承認三項拒捕罪,案件今在粉嶺法院判刑時,裁判官指拒捕罪性質嚴重,若被告已成年勢被即時監禁,惟考慮兩份報告指他不適合勞教中心,最終判他更生中心。

被告李沛桁案發時仍未成年,辯方今作補充求情,指現年19歲的李沛桁品學兼優,但身體不好,有嚴重濕疹,加上體重過輕,索取的報告指出他不適合勞教。求情期間,坐在旁聽席首排的親友,一直以雙手做出心形手勢,並在黃官宣判後向被告高呼:「撐住呀細佬!」

裁判官黃國輝在判刑時指,拒捕罪性質嚴重,加上被告涉及三項控罪,如果已成年會被判即時監禁;惟考慮所有情況、被告年紀及兩份報告後,認為判被告入更生中心是合適做法。

李沛桁( 19 歲)被控拒捕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共四罪,他早前承認三項拒捕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則獲控方撤銷,改為簽保守行為。拒捕的控罪指,他在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智昌路3號上水中心商場外的噴水池旁,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總督察11382溫景亨、 警員25224唐詠欣及警員19487嚴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