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今日是反送中運動6.12兩週年,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涉前年6.21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案,被判囚10個月。她早上在大欖女懲教所刑滿出獄,未有回應記者提問便登上私家車離去。近八十名記者在場採訪,有記者更欲登上接載周庭的私家車,最後要由警員開路護送離開。
同案被告包括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周庭他們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三人認罪,案件在去年12月2日判刑,分別被判入獄13.5個月、7個月和10個月,其中林朗彥在4月12日已出獄。
周庭涉及另一宗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她被指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同案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她以2萬元及18萬元人事擔保保釋,並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