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捲入石木欽案成拔官理由 劉柏良:名譽受損不能接受! -- 上報 / 要聞

【獨家】捲入石木欽案成拔官理由 劉柏良:名譽受損不能接受!

蔡慧貞 2021年01月10日 20:05:00
去年7月臨危授命接任高雄市警察局長的劉柏良,不過半年就因傳出因捲入石木欽案將遭拔官。(取自高雄市警察局臉書)

去年7月臨危授命接任高雄市警察局長的劉柏良,不過半年就因傳出因捲入石木欽案將遭拔官。(取自高雄市警察局臉書)

警界高階警官人事再度大地震,去年7月臨危授命接任高雄市警察局長的劉柏良,不過任職半年就傳出因捲入石木欽案將遭拔官,改由行政院長蘇貞昌一力拔擢的愛將、刑事局長黃明昭瓜代上任。對此,劉柏良今(10日)天接受《上報》記者訪問說明23年前向富商翁茂鍾買股過往。劉柏良明白表示,去年9月9日監察院公布石木欽案調查報告,他當日即向上級警政署長陳家欽和高雄市長陳其邁簡單說明後,至今已過4個月,警政署政風單位不曾向他詢問或說明相關案情,讓他以為「沒事了!」如今卻傳出他是因捲入石木欽案被撤換,劉柏良大聲喊冤,表明「名譽受損,不能接受!」

 

高市警局長劉柏良傳因捲入石木欽案將遭拔官,調回警政署任警政委員,改由蘇貞昌愛將、刑事局長黃明昭(右2)上任。圖為蘇貞昌2019年赴刑事局視察。(資料照片/鄭宇騏攝)

 

 

自己出錢被認饋贈 劉柏良:調查過程沒人問我

 

劉柏良說明,他一直到上周五(8日)傳出人事調動,才知道長官是以翁茂鍾筆記上紀錄當年包括他在內的「5張匯款單為同一筆跡」為由,認定他可能沒有出錢接受饋贈,但事實上,警政署從9月至今都沒有進一步調查,或向他詢問,「明明不是這麼回事,不是饋贈而是我自己出錢,卻因為這個理由『被調動』職務,把我的名譽搞壞了,我不能接受!」

 

劉柏良直言,上級單位如果真的是用石木欽案把他換下來,就是「程序不完備,事實不清楚,沒理由把我換下來!」

 

劉柏良表示,去年9月9日監察院公布石木欽案調查報告後,他才知道此事也和自己有關,當天隨即向上級報告,包括警政署長陳家欽和市長陳其邁說明自己買怡安股票的過程,並跟長官表明「靜候調查」,但至此警政署再無人來向他詢問相關案情,讓他以為「查清楚,沒事了!」

 

 

「5匯款單同筆跡」成爭點 因警友會結識翁茂鍾

 

劉柏良說,所以他根本不知道長官在意的點在那裡,原來是那「5張同一筆跡的匯款單」,讓上面誤以為他接受饋贈,但他一直到上周五(8日)傳出「被異動」,才知道問題出在「5張匯款單」上,但「上面根本沒有跟我查證啊!」。

 

劉柏良指出,此事發生在23年前,是在他擔任刑事局第2大隊大隊長期間,當時主要負責強盜案件偵查,與經濟案件無涉,他未曾受理過翁茂鍾的相關案件,也並不知道當時翁茂鍾正被刑事局調查中,當時他人在台北刑事局上班,是經由刑事局的同事介紹認識來自台南的翁茂鍾,因翁時任「台南縣警友會理事長」;至於是否曾和翁吃飯?劉柏良說,因時間久遠,已經不記得了,但他真得和翁不熟,所以如果當時曾和翁吃飯,應是陪同長官前往。

 

劉柏良說,他未曾受理過翁茂鍾相關案件,也不知翁正被刑事局調查中,當年是經由刑事局同事介紹認識來自台南翁茂鍾。圖為2017年時任刑事局長劉柏良(中)偕同時任副局長黃明昭(右)和呂春長(左)為除暴特勤隊揭牌。(取自刑事局臉書)

 

 

自承與翁不熟「正常投資」 卻遭上級惡意調動

 

劉柏良進一步說明,當時只是聽他們說怡安科技的股票可以買,他就跟著買了,甚至連是股票,還是股條,也不清楚,就因為他和翁茂鍾不熟,所以當時「翁根本不可能幫我出錢,或是送我股票」,他記憶所及,應是翁告訴他一個「指定帳戶」,要大家統一匯款過去,翁再幫忙買,所以是他自己出了10萬元買怡安的股票,因為認為是「正常投資」,當然他是用「自己的名義」匯款購買,之後他也在財產申報時依規定據實以報,在他買的隔年怡安股票才上櫃,期間股價有漲有跌,他都不曾買賣,後因公司減資,只剩下3張股票,再因逐年配股,現在有4張多。

 

劉柏良更指出,從他在去年9月9日向警政署長陳家欽和市長陳其邁簡單說明後,「就沒有任何調查了!」所以他以為,警政署政風室「已經接受了我的說明,認為其中並無不法,沒事了!」

 

沒想到,事過4個月後,一直到上周五(1月8日)竟然傳出高層是用他捲入石木欽案的理由要把他換下來,劉柏良說,「因為這個理由『被調動』,讓我名譽受損!」如果警政署查清楚了,發現他確實接受饋贈被送了股票,要調動職,「我沒意見」,但過了4個月沒有調查,以為沒事了,現在說是因為「5張匯款單同一筆跡」,「卻完全不問我」,這真得讓人覺得上級的處理「很惡意」!

 

劉柏良說,去年向警政署長陳家欽和市長陳其邁簡單說明該案後,「就沒有任何調查了!」,直到1月8日傳出因以捲入石木欽案的理由要撤換他,讓他感覺惡意。(高市府提供)

 

 

未查就判人涉案 劉柏良怒:公務員就可糟蹋?

 

劉柏良不滿地直言,「他們不查就逕自據以認定,公務員可以如此被糟蹋嗎?」整個案子的認定,「無論是程序,還是實質,如此處理,都沒有正當性!」

 

實際上,從監察院的調查結果顯示,翁茂鍾筆記上留存的5張匯款單資料顯示,1998年10月6日當天,石木欽以妻子吳女士名義、前海巡署長王崇儀以妻妹黃女士名義、調查局前機動組主任秦台生以鍾姓友人名義、前監委方萬富以妻子凌女士名義,獨獨劉柏良是直接以「本人名義」匯款買股,在同一天5人分別匯入第一銀行台南分行佳和公司,購買怡安公司未上市股票,監委們和調查官比對發現,5人在同日匯款,除方萬富妻子的匯款單為20萬元,其餘4人均為10萬元,且匯款單上筆跡都極為相似。

 

去年9月9日監院公布石木欽案調查報告,指石木欽等5人在同日分別匯款買怡安股票,經比對發現匯款金額及日期相同外,連筆跡都極相似,但僅劉柏良是以本人名義匯款買股。(監院提供)

 

 

徐國勇保證警政署會嚴查 今淪政治打壓藉口

 

但因調查監委王美玉、高涌誠等僅掌握司法院和北檢移交與石木欽案相關卷證資料,因此無從調查在翁茂鍾筆記中出現的其他檢警調和法官等司法人員的案情,因此在去年9月9日正式通過調查報告的同時,調查監委們也羅列了前監委方萬富等數十位亦在翁筆記中的司法檢警調人員,要司法院、行政院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後向監院說明,其中也包括了高階警官劉柏良和周幼偉等。

 

事過3個多月,監委們在去年12月28日赴行政院巡察,當日監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召集人王美玉向行政院長蘇貞昌詢問有關石木欽案其他涉入人員的調查進度,並指出,「警政署的高階警官劉柏良與周幼偉在翁茂鍾訴訟期間,也購買他所控制公司未上櫃股票,翁茂鍾記事本記載刑事警官局經濟犯罪組徐綉岳警官約談翁茂鍾兄弟後,當天晚上翁茂鍾就在頂上餐廳請刑事警察局高層以及劉柏良、周幼偉等人」。

 

當日內政部長徐國勇回應說,警政署有兩位高階警官涉嫌,「本案已由政風室啟動調查」,法務部廉政署也正在處理中,「惟劉、周2員在這個案子裡面有公開表示說,他們購買股票是多年來都沒有買賣紀錄,歷年來申報財產也都依規定申報。」徐國勇強調,「我們仍要警政署政風室對這段要嚴加調查」,「本部警政署對於員警之風紀要求一向不遺餘力,平時藉由公開、集會場所,由主管(管)及督察人員加強宣導督促辦理,遇有風紀案件發生,將秉持公開透明接受檢驗之態度,不掩飾、不庇縱,勇於處理!」

 

不過,內政部長徐國勇當日對監委們的保證,表明警政署政風室會「嚴加調查」,但若是像劉柏良所言,警政署政風室並未向當事人詢問,確實釐清案情,只是草草結案,反而政府高層以此案為由藉機拔官政治操作,無疑是讓監察院要求「勿枉勿縱」對社會交代的美意盡失,更陷監察院於不義,損及監委們認真調查釐清石木欽案所欲表彰的社會正義。

 

監委們在去年12月28日赴行政院巡察時,內政部長徐國勇當日對監委們保證,表明警政署政風室會「嚴加調查」。(張哲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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