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自己寫的歌挨告遭起訴!揭青峰合體蘇打綠幕後爭議:270首歌、41商標侵權纏訟中-風傳媒

唱自己寫的歌挨告遭起訴!揭青峰合體蘇打綠幕後爭議:270首歌、41商標侵權纏訟中

2020-02-2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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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峰與林暐哲之間有侵權上的爭議。(圖/維基百科)

青峰與林暐哲之間有侵權上的爭議。(圖/維基百科)

歌手吳青峰上周末(2月22日、23日)在台北小巨蛋舉辦《太空備忘記2020》巡迴演唱會,昨天(23日)蘇打綠成員驚喜現身合體,為觀眾帶來新歌《Tomorrow Will Be Fine》,而休團3年期限已到,團長阿福去年受訪笑說:「我們2020年一定會聚在一起,2020就像是愛你愛你一樣,所以我們蘇打綠會出來愛你愛你!」的話言猶在耳,卻驚爆蘇打綠復出之路岌岌可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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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唱單飛鬧翻恩師今起訴,270首創作詞曲心血化為泡沫?

2017年蘇打綠於元旦舉辦告別演唱會,宣告休息3年,原計畫2020年復出,但主唱吳青峰去年與恩師林暐哲拆夥後,被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讓青峰去年高雄小巨蛋一度面臨無歌可唱的陰影,雖後來假起訴不成立、演唱會順利進行,但最新消息是,台北地檢署考量雙方無法達成和解,今(24日)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吳青峰以及其唱片公司哈里坤的狂歡公司。

2018年青峰以個人身分「吳青峰」與林暐哲的公司「大房小山」音樂工作室合作,同年底發表聲明宣布雙方合約到期,2019年開始青峰與「大房小山」分飛,自己成立「哈里坤的狂歡公司」;然而林暐哲主張,青峰和他簽署專屬授權契約,270多首創作詞曲著作權歸林所有,約定須於約滿前3個月表示反對,否則自動續約,雖然2018年底雙方拆夥,但吳青峰卻直至自動續約後才寄存證信函表示解約,因此林暐哲向台北地檢署提告,主張他擁有青峰創作的270多首歌曲著作財產權,所以認為吳青峰沒有經過他同意演唱歌曲,侵害著作權。

除詞曲創作外,蘇打綠團名被註冊41項商標

蘇打綠復團計畫恐面臨無歌可唱困境外,未來也有可能無法使用自己的名字。經濟部智慧局商標系統顯示,「蘇打綠」商標已被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註冊,註冊項目高達41種,幾乎涵蓋大部分商品及商業行為。

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早在2007年8月3日註冊5個領域的商標,如可下載之音樂檔案、印刷出版品、T恤、咖啡、啤酒等領域商標,爾後2013年大量註冊了36個領域,項目涵蓋包括電視播送、報社、家電、奶瓶、自行車、家具、書籍、舞台設計、芳香療法服務等範圍。

蘇打綠商標已於2007年被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註冊,2013年更一舉註冊36個領域。(圖/取自智慧財產局網站)
蘇打綠商標已於2007年被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註冊,2013年更一舉註冊36個領域。(圖/取自智慧財產局網站)

蘇打綠團長阿福去年出席「不廢搖滾嘉年華」表示,「已想好新團名」,幽默地說:「叫蘇打臉很綠好了!」坦言雖還沒想到對策,但只要大家可以一起玩音樂,蘇打綠就會一直存在。

2018曾延展通過,3年未持續使用可提出廢止

根據商標法和其附屬的相關法規,包括商標法施行細則與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等,實務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訂有審查基準、作業要點等多項行政規則,在註冊商標當時,註冊方(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應有出示具有蘇打綠的同意書,若有同意書則原則及代表雙方合意、註冊沒有違反法律規定。

而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在2007年註冊的蘇打綠商標,於2008年5月16日公告通過,註冊保護期間為公告日起算後10年,因此在2018年時,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有提出延展申請並通過、效力到2027年,若蘇打綠復出要使用此商標從事表演活動,可能要進行移轉或受讓授權。

而商標法也有規定,註冊商標若持續3年未使用,就有被廢止註冊的風險,且「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廢止沒有使用的註冊商標,因此蘇打綠可以提出「廢止」主張。

而目前蘇打綠商標被註冊項目多達41項,因此不一定每一個項目都有使用;若「蘇打綠」真的提出申請的話,則法規規定,商標權人(林暐哲音樂社)負有證明使用商標的舉證責任,如果註冊商標權人沒有對廢止申請進行答辯,其商標註冊將會被廢止。

2007年提出申請、於2008年公告,自公告日起算10年,2018年林暐哲音樂社再度延展商標權。(圖/取自智慧財產局網站)
2007年提出申請、於2008年公告,自公告日起算10年,2018年林暐哲音樂社再度延展商標權。(圖/取自智慧財產局網站)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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