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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04 06:31:52| 人氣5,267| 回應33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生命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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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以我一貫的立論一一如同前評《生死一線間》所言:
「社會對於墮胎的意見分歧且兩極化,而支持和反對墮胎者,兩派人馬不僅涇渭分明,更大張旗鼓,向政府進行遊說,並且大力抨擊對方立場。(美國)反對墮胎者甚至攻擊支持者」
那麼我主張:法律及社會應從個人撤出,所有不實際且直接傷及第三者的個人自願行為,均不應立法禁止及輿論批評。
故不應立法禁止墮胎,如果有人主張禁止,那麼這些人(而不是全社會)應負擔撫養孩子費用。

又在肖想了,可能嗎?讀下朗諾.德沃金《生命的自主權》(商周,2002)有關美國墮胎之爭議吧!真是無解。

真是「厭」且「煩」先貼維基的「墮胎」條吧:

墮胎又稱中斷懷孕或人工流產,故意結束妊娠,取出胚胎或者導致胎兒死亡的行為。
為何墮胎?
婦女選擇墮胎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是為了控制生育,亦有可能胎兒是因姦成孕,或婦女因為身體狀況而無法承受懷孕。根據美國Alan Guttmacher Institute於2000年所作的統計,美國在2000年總共進行過131萬次墮胎手術,當中有1%與因姦成孕或亂倫有關。而以下另有一個從27個不同國家作出的墮胎報告,按原因的高低作排列如下:
·25.5% – 希望延遲撫養孩子的時間
·21.3% – 不能負擔撫養孩子的金錢
·14.1% – 與胎兒生父的感情有變,因而希望中止懷孕
·12.2% – 孕婦年紀太輕,在家長或其他人的意願下中止懷孕
·10.8% – 懷孕會令婦女的工作或學業被強制中止
· 7.9% – 不想再懷孕
· 3.3% – 胎兒身體殘缺或健康有損
· 2.8% – 繼續懷孕有損孕婦健康
· 2.1% – 因為強姦或亂倫而引起的懷孕
方法
·月經規則術:將消毒過的管子置於女性的子宮頸,利用真空的的原理,將子宮內的經血或早期胚胎(約二週-七週內)吸除,過程約三十分鐘。
·真空吸引術 ·子宮擴刮術 ·子宮藥物灌入法 ·子宮內裝置放置法 ·子宮刮除術 ·子宮切開法 ·陰道塞劑放置法 ·RU-486投藥 此法必須要在醫生的指導下才能保證安全,萬不可自行投藥流產。
社會觀念與法律規定
墮胎是在許多國家(特別是西方國家)備受爭議的一種行為,正反兩方面的意見爭論非常激烈,主要為道德、宗教和女性身體權問題。道德方面,反對者認為嬰兒的生命屬於嬰兒,所以其他人不能隨意剝奪嬰兒的生存權利;宗教方面,以基督教、伊斯蘭教及猶太教主導的國家(中東、歐洲及北非)認為,生命是神所賜於的,所以只有神才有權取回生命,而非人類。這個觀念在部份天主教國家尤為強烈。在愛爾蘭,除了墮胎以外,避孕也是違法的。至於女性身體權,則認為胎兒是女性身體的延續,而當胎兒的存在對母親構成影響,母親有權中止胎兒的生長。
雖然在不少國家墮胎都是違法,它通常被取締或者限制,但是違法的墮胎也總是找的到。現在大約世界上2/3的婦女可以合法墮胎。各國墮胎法律差別很大,有些國家隨便什麼時候什麼情況都可以,而有的國家無論如何也不准墮胎。墮胎法律依然在經常改變。
古代法
古代的法典中無明確對墮胎設立的條文。巴比倫的漢摩拉比法典(Hammurabi)中規定「毆打婦女,以致使其喪失胎兒者,根據她的地位課取罰款」,印度的摩奴法典(Manu)有「以劍擊人而殺害胎兒者處......」,皆屬於傷害罪的型式。
宗教
基督教在西元629年的君士坦堡會議決議中墮胎等同殺人。而直到現在,羅馬天主教教會不單只堅決反對墮胎行為,在不少以天主教為國教的國家,如愛爾蘭,任何墮胎行為皆屬刑事罪行,不論要求墮胎者及執行手術的醫生皆有可能被判處入獄。而在宗教自由的臺灣,臺北縣新莊市之天主教輔仁大學曾要求教師不得鼓勵學生墮胎,違者開除。至於其他基督教教派,大多數都引用《聖經》內容而不允許教徒接受墮胎手術。
不過,猶太教根據他們的《猶太聖法》經傳中提到,胎兒在產下之前是母體的一部分,而非獨立的個體,因而墮胎並非謀殺,在1975年的猶太教徒雙年會上宣佈與墮胎有關的聲明中,提到「......母親的福祉是我們的首要考量。」
佛教嚴格禁止墮胎,視墮胎同等於殺人,反對以墮胎作為節育的手段。
亞洲地區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法律並沒有對此做出規定,但少數地方政府法規有相關規定,主要是為了避免「性別歧視」,使得人口結構合理化。哈爾濱市政府規定,懷孕14周以上做人工流產要經過行政審批。《貴陽市禁止選擇性終止妊娠規定》規定,除一些特殊情形之外,禁止為懷孕14周以上的婦女施行人工流產。否則最高可處以違法所得6倍以下罰款,或3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民國(台灣):定立《優生保健法》,在第三章人工流產與結%手術第九條中,明定人工流產的施行範圍。優生保健法 第三章 人工流產及結紮手術。但在同時《刑法》第二編第二十四章仍規定了「墮胎罪」。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編第二四章墮胎罪此二法之間仍有爭議。
·在香港,根據香港侵害人身罪中第47條規定,若要合法替孕婦進行終止懷孕手術,必須獲得兩名註冊醫生確實一致認為:繼續懷孕對孕婦生命或孕婦生理或精神健康的威脅會大於終止懷孕,或胎兒出生後極可能有身心不健全情形而足以造成嚴重傷殘:或孕婦年齡不足十六歲;或孕婦在此前三個月內曾向警方報警,自稱是亂倫、強姦、迫姦、誘姦或迷姦罪案之受害者。
但據知有部份私立醫院對有關規定有著非常彈性的執行,使未成年少女或意外懷孕的女士,可以利用相對較高的金錢而在香港得到比較安全的墮胎。
·新加坡於1969年頒布《墮胎法》。
·南韓於1973年立法允許醫學、優生及司法理由的墮胎行為。
歐洲地區相關規定

·英國到1803年通過第一個墮胎法案--婦女墮胎法,將墮胎視為非法的行為,最高可處以死刑,1929年通過嬰兒保護法,視墮胎相當於殺嬰,禁止結束任何可能活存的胎兒的生命。1967年,制定了墮胎法,保護婦女權利,允許有條件的墮胎行為。1990年修正並放寬人類受精和胚胎法中墮胎的規定。
·法國刑法1975年將墮胎合法化,可無限制進行人工流產,且可得到政府補助。
·義大利的法律規定婦女在妊娠90天內可無條件進行人工流產。
·愛爾蘭憲法中規定禁止婦女墮胎,而1992年11月經過公民投票,允許婦女到愛爾蘭以外的國家進行人工流產。
·瑞士在很長時間中使用1937年制定的墮胎法,進行墮胎者會被處以五年牢獄和罰款,直至2001年,瑞士議會在通過允許孕婦在懷孕的前十二周內墮胎,在翌年的全民投票中,72%的選民對墮胎非刑事化的改革提案投了贊成票。
·瑞典自1970年起,准許懷孕十八週以內的女性不需要持任何理由而在醫院墮胎,是對墮胎行為最寬鬆的國家。
·羅馬尼亞在1989年立法通過墮胎法,據說在此之前該國的非法墮胎造成五十萬個女性的死亡。,
美洲

·1940年代之前,康乃狄克州制定了墮胎法,是第一個通過墮胎法的美國州份,1990年時美國所有的州份都通過了墮胎法,除了危及婦女的生命健康之外,禁止墮胎。1960年代時,美國發生了一位婦女在懷孕過程中,服用某種藥物引起新生兒畸型,和懷孕時罹患德國麻疹導致新生兒重度殘障的事件之後,美國各州開始放寬墮胎的法律規定。2006年3月6日,南達科他州州長邁克·郎茲簽署一項法案,禁止該州內的墮胎行為。[1]
·2007年4月24日,墨西哥城議會通過議案指出,孕婦在懷孕不到12周時可以自願決定是否終止妊娠。如果懷孕對孕婦的生命構成了威脅、婦女遭強姦後懷孕、胎兒畸形以及在未經批准的人工授精等情況下,孕婦在懷孕20周前可以實施墮胎。
女性主義

墮胎一向是女性主義有關生殖自由的重要議題,有所謂「為選擇」(pro-choice)與「為生命」(pro-life)之爭論。不少女性主義者主張要不要懷孕是女性的身體權,屬於基本人權,懷孕之後是否墮胎也應由女性自行依據身體狀況、經濟狀況、生活形態等等因素決定,拒絕由國家制定法律逕行介入,也反對由家父長或丈夫過度參與墮胎與否的決策。
富爭議性的女性主義心理學家卡羅爾·吉利根(Carol Gilligan)質疑以「為選擇」與「為生命」的抽象概念(權利或正義)入手是抽離女性經驗的倫理學。她在《不同的聲音》(In a Different Voice)一書中,報告及分析了29位15-33歲、不同種族及背景的女性分別兩次的訪談,澄清婦女如何去處理建構及解決懷孕或墮胎的道德處境。吉利根發現女性把道德定義為實現關懷和避免傷害的義務問題,與男性對公正及權利探討時表現出那種抽象的「形式邏輯」成為強烈的對比,對吉利根來說,女性對判斷道德問題的猶疑不是基於缺乏對抽象的權利及正義思考的能力,反而是基於對現實的複雜性的了解。
吉利根對柯爾伯格道德發展階段論(Theory of Moral Development)及以正義(Justice)和權利(Rights)為道德發展最高階段考慮的理論作出了批判。吉利根留意到柯爾伯格研究的對象均為白人男性及男孩,她認為柯爾伯格對道德發展的研究排除了女性的經驗,在她對女性墮胎的研究中,她發現女性以關懷(care)、人際關係(relationship)及連繫(connection)在道德判斷中的考慮及其價值,而男性的正義倫理並不比女性的關懷倫理學處於更高等級或階段。
在一項端典女性討論墮胎的焦點小組研究中,有參與者認為墮胎的選擇是女性「在無助中的權利」(right in a situation of distress, Ekstran, Essen & Tyde』n, 2005),也許這形容正好說明了女性在墮胎的倫理抉擇中的矛盾處境,有助闡釋吉利根強調的「關懷」在對「權利」的思考中的不可或缺。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A0%95%E8%83%8E
 
墮胎的道德性

有時候當人們很激烈地表示反對時,即使爭執已十分暴力激動,但其實他們並沒有清楚地掌握到究竟是在反對些什麼。大部分的人以為,墮胎所引起的分歧與重大爭執,根本是道德及形上的議題:一個剛成形的胚胎,就是具有自己權利及利益的人類——就如我在第一章中所定義的人,是個未出生的小孩——他無助地對抗執行墮胎者手上濫殺無辜的刀子。很明顯地,這種政治性的言論就是爭議所在。反墮胎團體試圖將「人類生命」修正案納入美國憲法之中,他們宣稱,「無論年紀、健康或依賴狀況為何,每個人類從受精那一刻起,就擁有至高無上的生命權。」然而,支持婦女墮胎權的一方則辯稱,正如橡實仍不是橡樹一般,胚胎也還不是小孩。透過神學、道德、哲學甚至社會學的角度來討論墮胎時,幾乎都假定墮胎議題的爭議,是來自於人們在下列這些議題上的看法不同:胎兒是否從受孕那一刻起就是一個具有生命權的人?或者是從懷孕的某一刻起才成為一個人?或者一直要到出生之後才是個人呢?而如果胎兒是一個人,在面對懷孕婦女所擁有的更大權利時,其生命權是否必須有所讓步?

我已經提供了一些初步的理由,用以思考這類對墮胎論辯的看法。雖然這類看法相當流行,然而,不幸地,這種看法卻誤導了眾人。由這種看法出發,我們無法瞭解,就道德與政治信念上而言,人們何時才會允許墮胎,而政府又該如何處理墮胎問題。在墮胎議題上,最保守意見的複雜架構,實際上是和胎兒從受孕起就具有權利的假設互相矛盾;而胎兒不具有權利的假設,也無法解釋最自由意見的複雜架構。
 
當然,人們對墮胎的意見並不只有保守與自由二種,在這兩派中,各種意見涵蓋的程度,從極端到溫和都有;還有些不同的意見根本無法被放在保守—自由的範圍中。譬如討論晚期墮胎是否比早期墮胎更不好的觀點,似乎既不自由也不保守。無論如何,在本書論點中,假設人們的觀點皆是分布在此保守—自由的範圍中,因為這讓我比較容易進行我的主要論點。

許多人在道德上對墮胎採取非常保守的立場。他們相信在道德上不可能,或幾乎不可能允許墮胎,要是有任何親朋好友選擇墮胎,會讓他們感到相當驚駭。不過,他們仍認為法律應該容許女人有自己選擇墮胎的自由,社會上的多數人或政府若要將他們的觀點強加在女性身上,是不對的。即使是天主教徒,也有許多人採取這樣的看法。紐約州長郭默(Mario Cuomo)便是其中一員,他在一九八四年於印第安那聖母大學(Norte Dame University)發表的著名演說中,很明白地表達出這種立場(註一)。

有些保守人士,如郭默,之所以採取這種立場,是因為他們認為應該將教會和政府區分開來。他們相信決定墮胎的自由,正是宗教信仰自由的一部分。還有些保守人士之所以容忍墮胎,是因為他們相信,人們在隱私與自由上應有更寬廣的空間,他們認為政府不應該在任何個人道德議題上對個人下命令。然而,真的認為胎兒具有生命權的人們,卻無法同意上述二種觀點。他們認為,保護人們不受殘忍致命的侵犯——特別是那些太過弱勢而無法保護自己的人——是政府最主要、最無法推辭的責任之一。

當然,許多對墮胎採取非常保守立場的人不會採取容忍的觀點。他們相信政府應該禁止墮胎,而為了達成這個目標,其中有些人還因此奉獻了他們的生命。但是,即使是那些相信法律應該禁止墮胎的保守份子,也認知到會有例外狀況的發生。譬如,一般都能接受為了挽救母親的生命,應該要容許墮胎(註二)。可是,這樣的例外還是和胎兒具有生命權的信念互相矛盾。有些人說,此時母親採取墮胎是合理的,那是一種自我防衛;然而,任何安全的墮胎都是由第三者——醫生——來進行,很少會有人認為由第三者——即使是醫生——殺害無辜的人,以拯救另一個人,在道德上是正當的行為。
墮胎保守份子通常還會容許更多的例外。有些保守份子不只是因為要拯救母親的性命,而在道德上接受墮胎一事;當懷孕是強暴或亂倫所致時,他們也能接受墮胎(註三)。他們所容許的墮胎例外愈多,就可以愈加清楚地看出,保守份子之所以反對墮胎,並非是建立在胎兒是具有生命權的這個前提上。若堅持胎兒具有生命權這個理由強大到即使胎兒的出生會毀了母親或家人的生活,都要禁止墮胎,但在懷孕是性犯罪所致時,這個理由卻又不再存在,這是自相矛盾的;即使是在後者這種狀況,胎兒也是無辜的。
另一方面,相同的故事也在上演。自由派的觀點並不是簡單地拒絕承認胎兒具有生命權而已,他們還預先假設了其他至關重要的價值。在此,我不再詳述認為墮胎在道德上毫無問題的觀點——雷根的演講撰稿人佩姬‧盧南(Peggy Noonan)就曾表示,她在大學時代,「認為墮胎只不過是項外科手術」(註四)——以及覺得婦女若是因墮胎而不安、後悔或自責,就是愚蠢的這種想法。大部分自認在墮胎議題上是自由派的人,他們所持的觀點要比前述這兩者更溫和複雜。我將會建立一個這類觀點的例子來說明,但這並非說,所有溫和的自由派都能接受這個例子中的全部說法。
在墮胎議題上,典型的自由派具有下列四個構成要素。首先,它不接受墮胎在道德上毫無問題的極端看法;相反的,它堅持墮胎永遠是嚴肅的道德決定,而時間至少是從胎兒的個人基因特質確定、胚胎成功地在子宮著床之時開始,通常大約是懷孕的第十四天之後【33】。從這個時候開始,墮胎意味著消滅一個已經開始的人類生命,單單是這個原因,就牽涉到嚴重的道德代價。若是為了無聊瑣碎的原因而墮胎,是怎麼樣都無法允許的;除非為了避免造成嚴重的傷害,否則沒有理由進行墮胎。一位女子若是因為期盼已久的歐洲之旅、在一年裡別的時節懷孕會比較舒服,或是小孩是女的而她要個男孩等這些理由而進行墮胎,都是錯誤的行為。
其次,無論如何,有許多重要的因素讓墮胎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為了拯救母親的生命,或者懷孕是因強暴或亂倫所致等都是墮胎的原因;同時,在診斷出胎兒有致命的反常現象——沙利竇邁寶寶(譯註:thalidomide babies,沙利竇邁是過去用來防止孕婦害喜的藥物,在一九六○年代發現此藥會導致海豹肢畸形兒後停用,這幾年來又發現此藥是輕微的血管增生抑制劑,有抗癌效用而又再上市),或者家族性黑矇癡呆症(Tay-Sachs disease)——即使胎兒能足月產下,其一生也會是短暫、痛苦和充滿挫折的,在這些情況下,墮胎也是可以被接受的(註五)。的確,在某些情況下,當胎兒的畸形非常嚴重,而且未來的命運一定是短暫多蹇時,典型的自由派觀點認為,在這些情況下的墮胎不但在道德上是容許的,甚至於也是必要的;如果事先知情,還故意讓這小孩誕生到世上,那才是錯的。
第三,如果生產會對婦女或她的家人造成永久且嚴重的後果,那麼,婦女的自我利益是可作為墮胎的合理考量。這得視情況而定,要是婦女得因此離開學校、放棄發展事業或過獨立生活的機會,那麼婦女的墮胎是可容許的。對許多婦女而言,這些情況都是相當難以做決定的,而且持典型自由派觀點的人也會假定,懷孕的母親一旦決定墮胎,心中總會懊悔不已。然而,他們不會譴責這樣的行為是自私的,相反的,他們會認為如果沒做出這樣的決定,恐怕才是更嚴重的道德錯誤。
自由派觀點的第四個要素,是我認為有時候連保守派份子都會持有的政治意見。至少在懷孕相當後期,胎兒已充分發展,算得上能擁有自己利益之前,國家都無權插手墮胎與否的決定,即使是想阻止在道德上不容許的墮胎都不行,因為最終,墮胎究竟是否正當的問題,必須要由懷有胎兒的婦女來作決定。其他人——配偶、家人、朋友、公眾——可以不表贊同,而且他們在道德上也有權這麼做。在某些情況下,法律還可以強制婦女和其他人討論她的決定。但是最後國家還是要讓婦女自己做決定,不可以將其他人的道德信念強加在她身上。
我相信典型自由派觀點的四個構成要素,代表了許多人的道德信念——在美國或西方國家,這些人就算還是少數,也舉足輕重。他們所組成的自由派觀點,和任何假設早期胎兒是具有權利與利益的人之說法,顯然互相矛盾。假設早期胎兒具有權利與利益的說法,當然能夠證明墮胎在道德上是有問題的,但是卻和第四個要素——國家無權透過刑法來保護胎兒的權利——完全互不相容,甚至和第三個要素——要是胎兒真有生命權,我們就很難去說,母親實現人生的利益會比胎兒的生命權來得重要——也相互矛盾。
此外,如果先假定胎兒有繼續存活下去的權利,那麼即使是第二個要素——當胎兒嚴重畸形時,墮胎在道德上是可容許的——也很難說得通。在有些例子中,胎兒的生理殘缺會造成很大的痛苦,甚至殘廢癱瘓,這讓我們會認為對這小孩來說,死亡是對他最有利的利益,也因此,我們會說墮胎是小孩的最佳利益。然而,就算典型自由派的觀點是由此允許墮胎行為,情況也並非都是這樣發展的。有時候,即使孩子有很嚴重的缺陷,他還是會和人們形成親密關係,能夠給予和接受愛,懂得奮鬥,甚至還能克服身上的殘疾。如果孩子的生命能這麼有價值,又怎麼能說,對他們來說,最佳利益就是在子宮裡就被殺死呢?

為什麼墮胎會引起道德爭議

雖然胎兒未具有權利或利益的假設,已足夠解釋典型的自由派觀點,卻還不夠充分,因為單就這個假設無法解釋為什麼墮胎在道德上是錯的。如果墮胎沒有傷害到誰,為什麼墮胎還會引起道德爭議?為什麼墮胎不像是扁桃腺切除術?為什麼婦女會在墮胎後感到懊悔?為什麼她在和人發生有避孕程序的性行為之後就不會懊悔?事實是,自由派觀點和保守派觀點一樣,都假設人類生命自有其內在的道德重要性,所以即使終結一個生命,和任何人的利益都絲毫無關,但這麼做在原則上就是錯的。當我們看清這點之後,我們才能好好地解釋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間真正的差異所在。
到目前為止,討論重心都在個人的道德意見上。但是人們在對重大的道德或法律爭議有所回應時,並非完全是以個人身分出發;相反的,許多人堅持他們對這些重要爭議的看法,是來自於,也反應出在他們背後更廣大、更普遍的承諾、忠誠或連帶關係。人們認為自己不只是作為一個人在思考,他同時還是個天主教徒、浸信教徒、猶太人、家庭價值捍衛者、女性主義者、無神論者、社會主義者、社會評論家、無政府主義者,或是致力於一些其他更激進或傳統之正義或社會思想的人。我們必須考慮到現在我所衛護的假設——墮胎論辯是和內在價值有關,而不是和胎兒的權利或利益有關——到底牽扯多遠,這會有助於更進一步瞭解這些大機構或運動所持的主張、觀察、信條與論點。我將會向這場論辯中最重要的兩個團體:傳統宗教和婦女運動,提出我的問題。
宗教
整個西方世界中,雖然教會和國家通常都是分開來的,墮胎戰爭還是經常帶有不同教派之間的衝突性格。在美國,人們對墮胎的看法和宗教信仰是非常的相關。根據一九八四年全美選舉研究(American National Election Study),百分之二十二的浸信會教徒和基本教義派、百分之十六的南方浸信會教徒,和百分之十五的天主教徒認為,無論如何都不應該允許墮胎。同樣的調查亦顯示,路德教派(百分之九的人認為無論如何不可容許墮胎)和衛理公會(百分之八)比較自由主義些;而聖公會(百分之五)和猶太人(百分之四)甚至更偏向自由主義。在美國,不管哪種信仰,經常上教堂的人要比不上教堂或偶爾上教堂的人,在墮胎議題上更持保守主義觀點。既然宗教或多或少都和美國其他社會層面相關——譬如經濟階層——這些社會層面或許也會表現出某些影響。但在美國,墮胎辯論似乎還是和宗教有較強烈的關連(註六)。
反墮胎運動是由宗教團體所領導,不但使用宗教語言,經常提起神的名字,還時常要人祈禱;這項運動包括許多種宗教成員,如同上段所提到的統計數字,不只基本教義派,還有傳統猶太人、摩門教,以及黑人回教(black Muslims)。然而其中,一般人認為天主教高居領導之位。一九八○年,紐約州聯邦法官約翰‧杜林(John Dooling)宣稱,海德修正案(Hyde amendment)——國會在一九七六年通過此案,禁止將聯邦醫療基金用來資助墮胎——違憲,因為此案否定了人們自由信仰宗教的權利(註七)。杜林本身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在這番格外周密的意見中,他說:「支持胎兒生命權運動的,不只是羅馬天主教的神職人員和一般信徒。但是,若要說就是他們煽動這項運動,為這項運動規劃組織和方向,並使用教會的溝通管道來支持這項運動,這種說法有待提出證據加以證明。」(註八)
然而重要的是,有許多其他宗教信仰的領導者也對墮胎議題發表過看法,且其中許多人的觀點較偏向自由派,而非保守派,杜林也引用了好幾位人士的公開聲明。這些譴責墮胎,並且謹慎地只限制某些情況才能墮胎的宣言,其假設並非建立在胎兒是個人的說法上。他們所強調的,和一般人對墮胎的基本概念大不相同。他們認為任何人類生命都具有內在的、神聖的價值,我們必須努力不讓這項價值成為獻祭物。不意外的,他們皆表示或暗示了這個內在的、神聖的價值有一特定來源;他們將人類生命視為是神最高貴的創造物。
譬如,杜林就曾引用小詹姆斯‧伍德博士(Dr. James E. Wood, Jr.)的聲明。伍德博士是浸信會聯合委員會公共關係部執行主任,他曾經報告,浸信會在墮胎議題上意見分歧,所以並沒有正式的官方立場。但是伍德博士亦說到,當一九七三年,天主教主教決定推動憲法修正案以推翻「洛伊訴韋德」案時,聯合委員會反對「會強迫所有人民接受由基督身體的成員所認可的道德判斷」之運動。同樣的,一九七六年的南方浸信會公約,否決了任何「在墮胎議題上,與聖經觀點相反、不分青紅皂白的態度」,而且拒絕接受那種宣稱「不論出自什麼理由,每項墮胎決定一定都牽涉到終結一個無辜人類生命的決定」的答案。伍德博士表示,就其意見而言,堅定的浸信會信仰譴責無謂的墮胎行為,但是當懷孕是非自願的(包括尚未能做出成熟性行為決定的年輕少女,以及避孕裝置失敗的婦女)、身體殘缺足以致命的案例,或者因重大家庭因素而據理反對懷孕時,墮胎是可被認可的。(註九)

衛理公會的神職人員約翰‧菲利普‧瓦格曼(John Philip Wagoman)牧師,華盛頓特區衛斯理神學院教務長,曾經擔任過美國基督教倫理協會主席。根據杜林法官的引用,他證實「在基督新教的神學家中,有一種普遍的看法,某種程度上,其他教派看法亦是如此。人性特質(human personhood)——此即是說,在基督教信仰中,人身所接收到的最大價值——在懷孕的早期階段並不存在……一直要到現實經驗開始發展出來的階段,才有所謂的全人。」然而,根據杜林所言,無論如何,瓦格曼教務長還是堅持「除了神與人的關係之外,生命中幾乎沒有哪個面向,會比將一個生命帶到世界上享用神的恩典來得更神聖……在將新生命帶到世界上時,人們必須確定新生命所誕生的處境,必須能讓這個生命符合神的意旨,圓滿地實現生命……這攸關著一個新生命……是否有可能會破壞神學對既存人類所瞭解到的圓滿實現之義。」一個懷孕婦女「出於對上帝的愛與信仰,來回應上帝所賜予人類的愛」,她在新生命有可能無法接受人類達到實現生命所需的環境因素時,有可能會決定墮胎;譬如,也許是因為她本身還是個青少年,或者她已經接近更年期,或者一個即將來臨的後代會使現在的家庭生活更加窘困艱難。(註十)
根據拉比(譯註:猶太教祭司)大衛‧費德曼(David Feldman)的公開聲明:「在猶太律法中,胎兒不是一個人。一直要到嬰兒離開子宮來到世上之後,他才成為一個人。」所以在猶太律法中,墮胎並不是謀殺(大衛‧費德曼指出,如果胎兒是個人的話,即使是為了挽救母親的生命,醫生也不能進行墮胎。因為這意味著殺死一個無辜的人以挽救另一個人)。然而無論如何,猶太教還是認為原則上墮胎是錯的。拉比費德曼說,在更嚴格的猶太傳統中,除了要保護母親生命、精神健全或個人福祉外,無論什麼原因,墮胎都是會受到反對的;他又說,一個比較開放的傳統則能容許較多的墮胎例外,譬如墮胎可讓婦女免於「心智上的痛苦」。無論如何,在這兩種傳統中,就某些案例而言,墮胎不但是可允許的,而且還是強制性的。在這些案例中,婦女是因懷著堅定的宗教責任感而請求墮胎,因為這將抉擇——有猶太信仰的支持——某個在世生命會不利於另一個生命。一九七五年,美國聯合猶太教徒雙年會宣布,墮胎「即使在懷孕早期進行,也是非同小可,但這不等於謀殺,而可以視為是不想懷孕的決定。」他們接著表示,「墮胎所牽涉到的是非常嚴重的心理、宗教和道德問題,但是母親的福祉是我們的首要考量。」
以上所提到的每句聲明都堅持,任何墮胎的決定都必須好好深思一個重要的價值:人類生命的內在價值。每個人都認為這項價值來自於神的創造力和愛,不過,每個人也都堅持,當生命神聖性遭受各種不同的威脅時——非所願的懷孕會對婦女的健康與福祉所產生的威脅——適當的宗教態度必須要能認知到這些威脅,並且取得平衡。在這類個案中,若要展現出對神之創造的適當尊重,所需要的是審慎的判斷和平衡,而不能武斷地聲明胎兒將要開展的生命優於母親已經經歷的人生。
有些保守的神學家與宗教領導人曾清楚地表示,有關墮胎的關鍵問題不在胎兒是否是個人,而是我們能做出怎樣最妥善的處理,以尊重人類生命的內在價值。已故的普林斯頓大學教授保羅‧倫思(Paul Ramsey)是位深具影響力的新教神學家,他對墮胎反對甚烈。在「洛依訴韋德」一案宣判前,他在文章中堅持,即使是使用避免受精卵著床的子宮內避孕器,亦是罪孽深重的。他並且建議刻意讓所有年輕女孩染上德國痲疹,而後從此免疫,以避免女性在懷孕期間染上此病而必須墮胎。即使如此,倫思清楚地表明他這番強烈的觀點,前提並非假定胎兒是個人或胎兒具有生存權,而是要尊重和人的性質不同,卻環繞在人四周的高貴神性。「由此觀點出發,」他說:「相對而言,要確切地分清楚何時我們所面對的人類傳宗接代之產物是富有人性的有機體,何時又是不算具有人性的有機生命,就不是那麼重要了……人的尊嚴是來自於神之手,和他自身將會成為什麼的考量一點關係也沒有……上帝並未將祂的愛加諸在你身上,祂也沒有選擇了你,因為你本來就不只是子宮裡那一團微小的組織而已。」(註十二)倫思認為墮胎之所以有罪,不是因為「子宮裡那一團微小的組織」的任何權利,而是我們要尊重神選擇創造了人、神對人類的愛。
對人類生命之基本價值的肯定

在所有聲嘶力竭叫喊著權利和謀殺的聲音之下,這段簡短卻精確小心的陳述,道出了絕大多數人認為墮胎在道德上的缺失。墮胎浪費了一個人類生命的內在價值——那神聖、不可侵犯的部分——所以墮胎在道德上是很嚴重的錯誤;除非不墮胎的決定,會浪費掉另一個人類生命的內在價值。姬莉根的每位受訪者,都面臨這樣麻煩的衝突,她們不斷探索,試圖作出最好的回應。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將自己負責任的程度視為是自己人生的內在價值,並且在這樣的脈絡下,來看待自己必須做出的這個不舒服的決定,她們將是否要中斷一個新生命的決定,視為是另一個更大挑戰中的一部分,這個挑戰即是她能否活得幸福、有責任感,以示她對所有生命的尊重。是否墮胎的決定,並非是單獨存在的問題,並非和其他決定毫無相關;是否墮胎的決定,是人一生必須要做的眾多抉擇裡,一個較為激烈誇張的明顯例子,這些抉擇都彰顯出我們對生命價值與死亡意義所持有的信念。
其他國家

在民主國家,要知道一般人對墮胎爭議本質的想法,並非只能透過觀察人們的個人意見及所屬團體的立場而已;政府針對墮胎所制定的法律限制細節,也會反映出這些想法。美國從一九七三年起,墮胎的相關立法即受限於最高法院在「洛伊訴韋德」案的判決。然而近數十年來,歐洲有許多墮胎的相關立法,就像我之前提到的愛爾蘭公民投票,都顯示出絕大多數的人對墮胎的關心,都是出自於超然觀點,而非衍生觀點。
哈佛法學院瑪麗‧安‧葛藍登(Mary Ann Glendon)教授寫過一本重要的書,出版於一九八七年,她在書中把美國的墮胎和離婚法律,拿來和其他西方國家相較。她認為「洛伊訴韋德」案中的墮胎法和許多西歐國家的法律有極大的不一致。這些國家中,有些允許早期墮胎,對早期墮胎的行為或是毫無限制、或者限制極少。然而,他們卻同時以各種方式認知到人類生命的內在價值,並尋求以任何形式加以保護。而葛藍登說,這卻是「洛伊訴韋德」案沒有做到的,此案過分執著在個人權利與自由上;相較於歐洲人對「社會連帶」(social solidarity)的重視,此案並在一場「每個人互相對決的戰爭中」,鼓勵「自主、分離、孤立」。(註四十二)她建議最高法院應該修正它的意見(holdings),好讓美國各州能在墮胎困境中各尋出路,唯一該禁止的是——她引用一句義大利的判決文——將胎兒生存置於「至高無上」地位的法律。她希望這麼一來,能夠一州接著一州產生合理和解的精神,沿著她所討論的歐洲法律路線作出妥協.。
葛藍登女士的分析有許多部分,我都不贊成。我認為她把「個人權利」與「社會連帶」拿來對比,不但過於簡化、而且危險,雖然現在自由派傳統中的保守批評相當流行這種做法。美國歷史上對個人權利的承諾,並非如葛藍登或其他批評家所言,會讓人孤立無援,或者有如霍布思的人性觀,而且也不會侵蝕社群的國家觀念。相反的,美國幅員廣大,涵蓋許多不同景觀與區域,在各種方面都幾乎可說是多元主義:種族的、民族的、文化的。在這樣的國家中,所認知與所堅持的個人權利,提供了真正社群的唯一可能性,讓每位個別的參與者都處於平等地位。美國是個全國性的社群,因為它最基本的權利是全國性的,而且國內某些部分所認定的最重要的自由原則,也受到其他部分的尊敬。的確,今日美國有許多團體認為他們應享的權利,是過分誇張,而且有時還嫌荒謬。但是讓這些人得以這樣濫用的可能性,使得個人權利真真實實地存在,而不像法西斯主義或共產主義皆以「社會連帶」為名,以威權統治國家,成為葛藍登在訴求更普遍之目標與議題時的反證。
葛藍登文中所提及的歐洲國家,重視社會連帶高過個人權利,比以前更加意識到這種對比的貧乏與危險。當代西歐法學界最特別的一項運動,並非如她所言,是鼓動共產主義社會的人企圖將「其他重要價值觀」的美德置於「容忍價值觀」之上。(註四十三)這些年來,歐洲人太明白這麼做會導致的後果,而且很害怕近來在東歐國家又有這樣的回歸趨勢。歐洲最重要的法律潮流是讓個人權利能夠結合到憲法中,並由法院依此判決與執行——不只是各國法院,同時還有位於廬森堡(Luxembourg)和史翠思堡(Strasbourg)的國際法庭,這兩者皆企圖團結歐洲,使歐洲成為一個既有原則又能互相交流的共同體。(註四十四)
葛藍登希望終有一天美國能按照歐洲模式,在墮胎爭議上達成和解,然而美國有許多地方與歐洲大相逕庭,這些差異恐會讓葛藍登的想法難以實現。與法國、英國、德國、西班牙、義大利或其他歐洲國家相較之下,美國國內的組成元素要複雜的多,而且在美國境內某些地區,政治受宗教態度與團體左右的情形,也比許多歐洲國家的國內政治來得嚴重。(註四十五)於是,美國某些部分和愛爾蘭的相似度,要來得比英國、法國、德國或義大利來得高。我之前曾經提及,美國的一些州和關島地區,皆希望能夠說服最高法院推翻「洛伊訴韋德」案,他們最近採用了非常嚴苛的反墮胎法規——關島甚至連強暴後的墮胎行為都不容許——還有一些州,只待「洛伊訴韋德」案的判決被推翻之後就會跟進。看來,無論是美國國會或許多州的立法機構,都沒打算儘快提供福利和其他援助給貧窮的年輕母親,而這正是歐洲致力於尊重人類生命的重要部分。
儘管我對葛藍登的全面論證有諸多重要的保留,然而她把美國法律與其他國家相較,卻是非常詳細廣博且發人深省的。這些資料更加肯定我所堅持的前提,放諸各國皆準:墮胎爭議並非是在爭議胎兒是否是個人,我們必須從一個全新的角度來重新看待墮胎爭議。
歐洲國家愛爾蘭的反墮胎法非常嚴格。其他還有五個國家——阿爾巴尼亞、北愛爾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士——名義上禁止墮胎,即使是在早期墮胎,甚至包括母親健康受到威脅的情形,在西班牙及葡萄牙,還包括強暴、亂倫或胎兒畸形。其他的西歐國家,包括比利時、英國、法國、義大利、德國和斯堪的納維亞半島上的國家的法律,或是明白表示、或是在實際上都會允許懷孕第一階段時的墮胎需要——大部分皆指前三個月,雖然一九九一年後英國的限制是二十八週前,這已經遠遠超過洛伊案允許美國各州的禁止階段。葛藍登相信這些限制並未嚴重的降低墮胎的標準。荷蘭則擁有最開放的墮胎法,墮胎手術的收費也最低,遠遠低於其他墮胎法較嚴格的國家。(註四十六)但是,她主張,無論如何,歐洲法律還是和洛伊案有懸殊的差別,因為無論它們對墮胎的實際影響是什麼,它們強調的是人類生命的核心共同價值,並教育人民要尊重這份價值。
葛藍登以法國法律為例。法國法律允許懷孕婦女若感到「苦惱」,可在前十週內墮胎。這項規定讓婦女自己決定她是否處於苦惱中,而不需醫生證明或任何單位的核准,雖然法律還是要求婦女要接受「諮商」。墮胎費用中有百分之七十是由政府負責,甚至於,如果墮胎完全是出自於醫療必要時,政府還會負擔全部費用。這麼一來,法國法律幾乎等於是明白地准許前十週的墮胎。法律語言中即使有對墮胎的譴責,也因國家幫忙償付墮胎費用而蕩然無存。然而,葛藍登卻有不同的看法:法律要求婦女必須承認她們很「苦惱」,這意味著若是因為莫名其妙的原因、或只是為了一時方便而墮胎,在道德上就是錯的。
哈佛法學院羅倫斯‧柴博(LaurenceTribe)教授曾說:「在英美法架構中……法國的解決方法看來絕大部分只教人偽善的那面。」(註四十七)如果法國立法機構以胎兒是具有生存權的人為理由,那麼法國法律的確欺騙世人。宣稱婦女只要認為她很「苦惱」,就可以任意奪走另一個人的生命,確實很虛偽;而毫不在意公眾對善良的信仰或她的決定是否有理,這樣的情況更是糟糕。但是這項法令並未欺騙世人,相反的,如果它所擁護的是超然性主張、而非衍生性主張,它還是相當細心的規定。它顯示出,人們認知到墮胎決定的道德嚴重性,而且會為此決定負起個人的道德責任。它表明了官方的衡量標準是期待女性能理解並確定自己能夠行使個人責任,並且提供一個諮商機會,在不剝奪讓她做出道德決定之權利與本份的情形下,好好思考這項行為的道德嚴重性。
葛藍登很正確地讓我們注意到德國聯邦政府的憲法法庭所做出的重要決定。一九七四年,西德國會對墮胎採取較寬鬆的態度,允許懷孕十二週之前的墮胎,並且無需任何理由;然後十二週之後,除非很嚴重的原因:如胎兒畸形或威脅到母親的健康,否則墮胎就是不合法。一九七五年,出於爭議頗多的複雜原因,憲法法庭認為這項法律違憲,因為它並未充分重視人類生命的價值。

憲法法庭在眾多條款中,採用了一九四九年西德基本法二(二)章作為依據。此法條表示「每個人都具有生存權,並有權不受他人侵犯」。這暗示了法庭的判決乃是根據衍生性主張;也暗示了法庭可能相信,即使是早期胎兒也具有生存權,而且和其他人的生存權具有同等效力。但是,法庭所提出的觀點與實際做出的判決,與這些暗示並不相符。這項判決只能被解釋為法庭所根據的乃是另外一個主張:所有德國的墮胎法律都必須建立在超然性主張之上,以承認人類生命具有本質上的重要性。(註四十八)因為,如果法庭真的認為每個胎兒都保證具有生存權,那麼按照邏輯,它就應該宣稱任何允許墮胎——或許挽救母親生命的墮胎可以例外——的法令都是違憲的。然而,它卻主張一九七四年的法令之所以無效,乃是因為這項法令根本沒有正式要求任何理由,就容許前十二週的墮胎,而這樣的法令很明顯地,並沒有任何跡象透露,此法令有意識到刻意結束一個人類生命在道德上的嚴重性。法庭認為這項法令完全忽略人類生命的形成(至少在受孕十四天之後),這完全不符合一九四九年的基本法精神:如法庭所說的,「對人類生命之基本價值的肯定」,這樣的肯定乃是要完全與納粹對這項價值的徹底藐視撇清關係。

法庭清楚地表示,它並非否定墮胎——即使這麼一來,保守份子就會駁斥此為不恰當的說法。它請國會重新制定法令,允許墮胎,但此法令卻必須要比一九七四年的法令更加表現出對生命之內在價值的尊重。法庭為了讓國會有實例可循,也讓墮胎能在新法完成之前依法有據,便自己起草了「過渡性」的墮胎方案,並且再次明白表示,它並沒有要強調胎兒的生存權。譬如,這項過渡方案所允許的墮胎,不只包括強暴、胎兒畸形或母親健康遭到威脅等情形,還有「為了避免」懷孕婦女發生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的危險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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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傻軒*
墮胎不是好方法.......
路過來灌灌~
也來回灌喔^^
只是個路人@@
2008-02-04 07:02:32
版主回應
事前防吧
不然也補事後丸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302475623/20080126061808/

亞洲男多女少社會問題多 都怪西方“墮胎術”

  中評社北京2011-6月21日電/美國科學作家瑪拉•維斯坦達爾(Mara Hvistendahl)最近出版了一本新書《非自然選擇》(Unnatural Selection),該書解釋了選擇性墮胎如何在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亞洲盛行並導致男女比例失衡,而它的新穎之處在於除了把這一社會現象歸咎於文化因素外,還“嚴肅地指責西方國家政府和企業不顧後果地向發展中國家輸出有助於墮胎的技術和經驗”。
  中國日報網報道,維斯坦達爾在書中指出了人為性別選擇所產生的嚴重後果。正常狀態下,男女的出生比例為105:100,但印度當前的比例上升到了112:100,有的地方甚至更高,而男多女少的現狀引發了各種深層次的社會問題並催生了很多新興行業。例如,在韓國就有專門為國內單身男性從越南等周邊貧窮國家挑選伴侶的“婚介所”,而這樣的婚姻在韓國占到11%;也有國家童婚現象越來越嚴重,一些有錢的家庭為了“續香火”不惜花錢買媳婦。另外,維斯坦達爾還預測印度西北部到2020年將有1/5男性找不到老婆,而男性過剩還會導致暴力和犯罪行為的增加。
  羊膜穿刺術和超聲波掃描在西方國家主要用於檢測嬰兒是否異常,但這兩種技術被引入亞洲和東歐以後卻成了選擇胎兒性別的輔助手段,女嬰的墮胎率也隨之大幅上漲。維斯坦達爾指責西方國家政府主動推動了發展中國家的墮胎和性別選擇,促成這些國家立法保護墮胎自由,並對一些超聲波設備銷售進行補貼。
  她在書中寫道:“美國的一些機構為在發展中國家推廣性別鑒定和墮胎技術提供了數百萬美金的資助。”此外,維斯坦達爾還指責聯合國人口基金會否認該機構也進行了類似的資助。

畢業展墮胎死嬰 廣州美院生被批「變態」 2011-6-3(另參本館:《身體與行為藝術》 《破碎的大地》)

廣州美術學院一位學生用35個墮胎後的人體胚胎做成藝術品,並於畢業展上展示。(圖/取自網路)
廣州美術學院一位學生用35個墮胎後的人體胚胎做成藝術品,並於畢業展上展示,引發不小爭議,有人看了頗受觸動,也有人直呼「變態」。目前,該作品已被撤掉。
《羊城晚報》報導,廣州美術學院2011年本科畢業生作品展,5月24日在廣州大學城美術館開幕,其中一件名為《30天,600例》的裝置作品,雖然擺放在不顯眼處,卻吸引很多人圍觀。據悉,這件作品的作者是2007教育系綜合美術專業畢業生劉璐潔。
展台上整齊擺放著35個裝有液體的透明玻璃小瓶,小瓶裡各裝有一個人體早期胚胎,小的不到一拇指大,大的也超不過半個拳頭。每個小瓶旁邊還貼有一張「人工流產手術術前記錄表」,註明其來源。表格顯示,這些胚胎是今年1月至3月期間人工流產的。
這件長約300公分、寬100公分、高40公分的作品,簡介上寫道︰「在當今社會,墮胎現象已變成非常普遍的事情了。不僅是數量越來越多,墮胎者的年齡層也是越來越小了。面對眼前這些胚胎你會有什麼感觸?從道德,從人性,從感情…」
作品的照片流傳到網路上,驚訝、質疑、欣賞的都有。有網友表示,看了「頭有點暈」;也有網友說,頗受觸動,好心酸。不過,痛斥「變態」也不在少數。
據悉,這件引發爭議的作品在展出一周後突然撤掉。美術館方面指出,作者本人向學校提出撤展申請,具體原因無法告知。而劉璐潔同學說,她想透過作品表達的思想已經表達了,「目的已經達到」,所以撤展。
2011-06-23 09:59:56
悠悠
與其爭論墮胎的正當性
不如探討墮胎後婦女的心理壓力身體傷害
2008-02-05 10:45:35
版主回應
這樣啊!
那得加墮胎後心身補償費

還有嬰靈費

錢鬼是嗎
人家是說不可彌補的傷害

春天的小孩 Haut les coeurs (2000)

導演:蘇維格阿斯帕
演員:卡文維德/勞倫盧卡斯/蘇維格阿斯帕
在劇中,我看到了希望與勇氣!我很欣賞女主角的個性,她的性格很有毅力、很堅忍,這樣的性格讓她面臨突如其來的困難而不被擊倒。她一但下定決心,就排除萬難去做!我想,這是做任何事情都需要的元素之一。
女主角-艾瑪,她在懷孕四個月後發現得了乳癌,但醫生說必須拿掉小孩才能保住性命,她很難過,不想失去小孩,因為她無法割捨自己的寶寶,在和男友-賽門討論過後,她就決定要換醫生,找一個可以保住小孩、又可一邊做治療的醫生,雖然知道過程會很辛苦,會嘔吐、頭暈、還有種種難以忍受的感覺,但她為了寶寶,願意勇敢面對一切!或許這也是身為母親的一種韌性。
人總是有脆弱無助的時候,賽門則一直陪伴在她的身邊,看到艾瑪在做化療的過程中受了許多苦,他覺得很不捨,但在收拾起難過與不捨的心情後,還幽默地講笑話逗她開心,好讓那麼長又難受的治療變得輕鬆許多!
她面對困境的態度也很值得我們學習,她用樂觀開朗的心去面對,即使要去醫院做化療,在出門前,還在家裡一邊放著有活力的音樂,一邊開心地照著鏡子裝扮自己,穿得很時髦要去做化療。後來發現自己開始掉髮,就索性去剃了個大光頭,但是她的朋友都不知道她得癌症,她神情自若,輕鬆的去PUB跳舞,大家看到她都嚇了一跳,但她卻一派輕鬆地說:「沒什麼!只是想換個新髮型」,之後也不多說什麼,自己默默承受,不想讓朋友替她擔心。
艾瑪是一個低音大提琴手,在一個小型的樂團裡演奏,在電影中,你可以聽到他們演奏風格特別的皮耶佐拉探戈舞曲,巡迴演奏前,即使在化療的過程中身體很虛弱,她仍固定出席平時的團練,直到最後一刻,自己的身體實在是無法支撐下去,不能參加演出時,才請團員找替代她上台的人,可以看到她不輕易放棄的精神。
賽門很貼心,也流露出法國人很隨性帶點浪漫的性格,為了迎接她生產出院,於是和隔壁鄰居聯手一起將房子的外觀漆成一半粉紅色,一半額黃色,變成色彩很鮮艷的搭配組合,希望她看了心情也能跟著明亮許多。經過這一路走來的相互扶持,也讓兩人的情感更加深厚。
剖腹平安生下小孩後,她馬上面臨了腫瘤還未切除乾淨的恐懼,必須住進隔離室,但法國的電影結尾很特別,它不拖泥帶水,而且常常是沒有ending 的感覺,留了許多空白讓觀眾自己去思考,最後一幕,她在治療的隔離室內和男友講完電話,互道明天見~接著螢幕就由一片雪白的醫院轉換成漆黑的落幕演員名單,沒有描述艾瑪最後究竟怎麼了?但背景音樂似乎又透露了些許蛛絲馬跡,如果仔細聽,你會聽到在低音大提琴低沈的樂聲中,艾瑪和賽門一同哼著歌,歌詞是這樣的~「我在草地上睡著了,做了個夢,很美的夢,願你也念著我!」,背後還傳來狗叫聲、小孩的嘻鬧聲以及嬰兒的哭聲,我想,故事的結局也就隱含在裡面囉~
http://blog.sina.com.tw/lin_44ping/article.php?pbgid=451&entryid=434482
2010-11-10 10:29:37
阿楨
墮胎議題電影《天使薇拉卓克》

導演:麥克李﹝Mike Leigh﹞
★奪得威尼斯影展最佳影片金獅獎、最佳女主角
★入圍奧斯卡最佳女主角獎、最佳導演獎、最佳原著劇本獎
劇情簡介:
一名熱愛家庭生活又很有愛心的家庭主婦薇拉卓克,她不但每天都將家人照顧得無微不至,也花很多心力照料久病的鄰居和她年邁的母親。對所有人而 言,薇拉不僅是賢妻良母,她簡直就是天使的化身,總會為大家帶來微笑和溫暖。但是有著天使心腸的薇拉,卻有一份很隱秘的工作,她偶爾會為一些被強暴或是未 婚受孕的可憐女人墮胎,雖然這是嚴重違法的。
薇拉在她們求助無門的情況下,基於慈悲心去幫助她們,她不但從不向她們收取分文,也從不對任何人-包括她的家人,透露這些事。有一天,當一名年輕 女子因為墮胎而危及生命時,薇拉的秘密於是被公開,她面臨了被求刑的可能…。這場風暴讓薇拉辛苦建立的美滿家庭瞬間瓦解,風暴甚至延及她完全不知情的丈夫和子女…。究竟好心幫助人的薇拉有罪嗎?她的遭遇還有空間可以轉圜嗎?

維拉卓克天使魔鬼
http://blog.xuite.net/bluescreen/movie/12017668

探討墮胎的另類電影:
http://blog.udn.com/lionstar0806/1430407

墮胎權之爭 Lake of Fire (2006)

導演: 托尼?凱耶
演員:Noam Chomsky/Alan M. Dershowitz/Randall Terry
內容
  美國國內關于墮胎權利的紛爭始于上世紀60年代。後來支持墮胎與反對墮胎的不同立場將人們分爲兩大陣營,他們之間的鬥爭自此以後,從未停息。反對墮胎的“親生命派”主要是宗教右翼和保守主義者。他們認爲生命是上帝所賜,隨意墮胎就是隨意殺人,讓婦女擁有墮胎自由無疑破壞了上帝的安排;墮胎合法化意味著縱容以快感而不是繁衍爲目的的性行爲,會毀壞婚姻和宗教等正統觀念,造成道德淪喪,並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支持墮胎的“親選擇派”主要是女權主義者和自由派人士。他們認爲胎兒還不是完整的人;婦女理應擁有自由墮胎的選擇權,因爲它是包含在憲法保護的“個人自由”之中的...
http://bk.pplive.com/movie/24053
惡胎 Ngok toi (2010)
2010-10-06 11:30:50
版主回應
惡胎 Ngok toi (2010)

由羅守耀自編自導的《惡胎》,取財自墮胎、養小鬼等駭人題材。
一位女護士少芳(周秀娜 飾)與已婚男醫生(黎諾懿 飾)發生婚外情,不料,因為意外懷孕,二人關係決裂。
懷恨在心的少芳找來術士隔山上人(林雪 飾)養小鬼,以協助少芳趕走元配綠萍。未料,墮胎之際,女方遭陰靈穿身而入,死胎落地,那一刻開始,這班人便開始了不得安寧的生活。原來,至為惡毒的胎鬼,流散人間,無法投胎轉世、無法再生…永無止境地受罪,而鑄錯的陽間男女,將為此付出慘痛代價。
本片網羅周秀娜、林雪、邵美琪等演員。其中,周秀娜飾演的女護士,有火辣、性感演出。

《惡胎》:無驚有喜,本年之最

羅守耀可算是近年的多產導演,身兼出品人、監製、編劇、導演的他嘗試挑戰不同題材,可是卻同時不斷挑戰觀眾的容忍程度與下限。繼一月初的《滅門》成功「降級」後,三月中的新作《惡胎》亦「驚嚇」成功,皆因電影本身的質量比起素材更為驚嚇。
《惡胎》的劇情先從警方人員(谷祖琳、鄧上文等)調查時發現有女病人的流產嬰兒出現異常情況開始,繼而帶出醫生李意祥(黎諾懿)的三角關係主線。雖然祥已跟沈綠萍(呂慧儀)成婚,但與祥一起工作的護士少芳(周秀娜)卻跟祥有秘密關係,少芳想盡方法破壞祥與萍的關係,可是在過程中卻發現惡胎已開始浮現,並且展開其自身的報復。
羅守耀執導的電影,向來找來的素材雖然似曾相識,這回亦不例外。《惡胎》涉及的素材分為兩方面,一方面便是「養鬼仔」的描述,另一方面則當十年前《午夜兇鈴》、《咒怨》式恐怖。對於羅守耀一直以來希望拍回具香港風味的素材,這份堅持是值得欣賞。
可是找到素材,仍需找到方法才能成事。《惡胎》的問題,在於除素材外,其他搭配可以說是爛得直達恥笑的境況。
先從情節去看,《惡胎》承繼了羅氏過去電影不懂說清故事差劣之大成,先來一個第三者序幕,接著配上交待不清的人物關係。當電影已過半場之時,觀眾才仿如如夢初醒得悉電影談的是一個靈異款式。至於前段出現一些驚嚇的情節,則令人不明所以。到了下半段,電影本來開始進入高潮,可是由於片中各人的關係含糊不清,結果胡混到好一段時間,到了最後結局才來個大解畫。其突兀與難看程度,絕對拍得上去年《殺人犯》的一幕真相大白,未知羅守耀是否繼前作向小津安二郎致敬後,今回再向新導演周顯揚致敬。
電影雖然公映版本僅得89分鐘,不過劇情並不緊湊,當中更不乏多餘情節。片中憶述林雪如何開始養鬼仔一段,情節過長,對白無聊,比起司徒法正的《怪談》還更無奈。芳與祥於片初的談話對白也是令人不明所以。萍於食肆充當賣酒及於酒吧任職的一幕,情節交代不足,令人無法理解除了拖戲以外的作用。
鏡頭運用方面,電影不少情節似乎以數碼拍攝,可是在後期製作未有做好所需,結果不少室內呈現微粒甚粗的狀態,跟電影其他部份並不協調。至於電影一有所謂靈異的部份,未知是否特效有限關係,即時變暗,作用也許跟電影打上「恐怖情節」提示不謀而合。
話雖如此,可是在觀看《惡胎》時卻不乏笑聲,因為電影於後段充斥不少令人恥笑的情況。當中最莫明其妙的,莫過於當祥帶同芳驗孕後,婦產科醫生當建議祥結紮後,突然在附近的整個窗戶脫落令婦產科醫生墮下身亡,其突然程度比起日前土瓜灣塌樓還不可思議。至於芳與祥在診所大聲談及戀情時,在旁的護士竟然可以若無其事,也令觀眾笑得歡樂。
演員方面,其實兩名女角周秀娜與呂慧儀能演繹的空間不多,不過兩者看起來至少算是具說服力。相比之下,黎諾懿飾演的醫生雖然佔戲較重,可是表現卻十分難看。當中一幕他跟芳在診所的公開秘密戲份,出現咬字不清,而在家中半夜突然驚醒的神情,亦與原意相距甚遠。全片演得最好的,也許是飾演負責養鬼仔的林雪。
整體而言,《惡胎》雖然找到一個不俗的題材,可是劇本交待不清、鏡頭並不協調、情節不明所以,結果雖然眾女角盡力演出,但整體看起來卻盡力地爛。觀乎羅守耀的往績看來,也許日後即使有素材欲自行執導的話,還是希望另找編劇為妙。
http://hongkongfilms.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211724
2010-10-06 11:31:46
阿楨
〔公視人生劇展〕 天使一刻鐘(楨:伊能靜演技佳!)

節目介紹
如果一個母親知道肚子裡的孩子出生後,只有十五分鐘的生命,她還會選擇把小孩生出來嗎……?
女強人于洛心從沒有想要過這樣子的一份禮物。或者上帝覺得這是應得的磨練,竟「賞」給她這麼大的禮:一個小孩!慣性不忠、長期出軌的父親、與永遠哀怨自憐、卻無力自救的母親是她對婚姻最早的印象。她還記得那天母親慘遭父親奚落、辱罵的往事,甚至連她都遭池魚之殃……,就在父親離去後,母親無故給了她一巴掌,她清楚明白自己不是被期待到人間的天使……。
得知孩子的到來,未婚夫士強小心翼翼的照顧著洛心,兩人眼神交會、都清楚對方的心裡的想法。士強握住了洛心的手,他告訴洛心,這或許是天意,希望洛心能夠考慮嫁給他、將這個孩子生下,他沈穩的語調舒服得讓洛心迷惘。某日洛心發現旁邊就是一家嬰兒用品店,她走入店內,忍不住買了雙小襪子……;洛心將小襪子放在士強手掌心上,士強感覺到洛心變了,臉上的線條柔和了許多,不像以前那得理不饒人的模樣。就在洛心打從心裡覺得自己是幸福時,醫生告訴洛心,小孩心臟有問題;從那天起,洛心小心翼翼要盡所有的能力挽留孩子,讓他知道媽媽很愛他。當孩子出世的那天到來,早已在旁待命的醫師團隊急著要把嬰兒抱走,但此時洛心卻說什麼也捨不得讓這麼小、這麼脆弱的孩子去接受刀割肉刮……,說什麼也捨不得!洛心死抱著孩子不放,希望她能多看孩子一眼……。
小嬰兒在洛心懷裡安心的閉上雙眼,甜甜的睡著,再度回到上帝的身邊!這孩子從出母體到閉上眼睛,才只一刻鐘,在這短短的十五分鐘裡,小嬰兒的雙眼始終信任的望著他母親……。……上帝問這個只拿到短期簽證的天使:「你只有十五分鐘的時間,卻得這麼折騰,你還想下去嗎?」天使回答:「嗯~十五分鐘也好,我想看看我的爸爸媽媽……」
2011-06-23 09:54:23
版主回應
公視-試管神仙 2009/06/01(楨:導成喜鬧劇!)

試管神仙就像活脫脫的在演繹著自己的求子故事及心路歷程..回想一路走來的酸甜苦辣不也著像劇中男女主角般一樣嗎??從一開始自己和老公去廟裡祈求註生娘娘賜子..到被婆婆.二姑拉去""叉叉宮""聽師父(乩童)指示要種植植物(換花)等一堆可笑的做法儀式..劇中人物被""師父"'指示必須種"芭焦花"..而我們則是種殖芋頭跟芙蓉..芋頭代表男生芙蓉代表女生..哈..至今二年..芋頭跟芙蓉都長的好好的..但我的肚子仍舊是平平的..後來又出現男主角過世的""阿嬤""附身在乩童身上說已修道成仙排列仙般..所以從今之後子子孫孫都要稱她為""李乃夫人""..哈~劇中是""李乃夫人""..而我們被婆婆.三姑拉去的叉叉宮則是""三乃夫人""
後來男女主角接受人工生殖科技""試管嬰兒""..從女主角開始看診..到自行打針..男主角看著女主角拿著針筒..害怕的說:對不起..我腿軟下不了手..女主角淡淡的說:沒關係我自己來..這段對話是如此的熟悉..因為我老公也曾說過同樣的話..從試管這條路我發現女人往往比男人來的更加堅強.更加勇敢..
試管療程中併發的副作用讓女主角難受到生不如死好不容易終於熬到取卵那一刻..女主角在手術房因為害怕而止不住的顫抖..不停的深吸呼告訴自己不要怕..這一幕熟悉的像是昨天才發生的事..望著電視我臉上斗大的淚珠就像要把所有的委屈所有的辛酸痛痛快快的一次全哭出來..
接下來的殖入..失敗..崩潰..等等歷程..活生生的像是自已一幕幕走過的路...劇中女主角因為服用黃體素產生嚴重嘔吐及暈眩..而我則是因為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 (ohss) 導到呼吸困難胃痛送急診緊急抽出腹腔內的積水..在回醫院開獎當天男女主角從醫生口中正式宣告失敗..而我則是從醫生口中宣告hcg太低要有流產的心理準備..回到家..女主角崩潰..而男主角在外買醉..而我回到家望著天花板一句話都不說,..一種異常的冷靜..恐怖的讓老公幾乎是退避三舍不敢靠近..三天之後再也無法壓抑自己的傷心..在淋浴時蹲在地上像瘋子似的大哭大叫..這一哭..不得了..就這樣痛快的連哭了二天..也讓自己墮落了一個禮拜..一個禮拜後重新收拾悲傷的情緒要求自己振做起來..一切重新開始..
我跟各位姐妹一樣..也跟劇中男女主角一樣..曾期待..曾失望..曾痛哭..曾崩潰..但不管如何總是在接受失敗後整理自己的情緒..重新打起精神再出發..

回覆

寶貝...別怕..試管心理上的辛苦遠遠大於身體的辛苦..其實IVF療程中打的針..真的不太會痛.. 打下去的針頭到底是希望還是折磨..端看個人心態!!試管其實沒有那麼可怕.. 真的!! 請寶貝要勇敢的去面對自己的療程..千萬別害別!!另外..讓女主角吐的要死的黃體素..其實可以用塞的..所以也不用擔心自己會不會像女主角一樣吐到天昏地暗.. 用塞的不會吐了!!加油!!
http://tw.myblog.yahoo.com/beautifulmy-house/article?mid=1670&sc=1
2011-06-23 10:01:14
阿楨
生得少拿掉多 每年至少墮掉24萬寶寶【聯合報2011.07.17

少子化已成國安問題。國內去年新生兒僅十六萬多人,台大名譽教授呂鴻基根據婦產科醫師私下推估,每年墮胎數可能高達卅至五十萬人。衛生署國健局則統計健保人工流產手術及墮胎藥「RU486」的用量推估,每年墮胎至少有廿四萬人次。
呂鴻基昨在「我國兒童及青少年健康的現況與展望」研討會中指出,卅至五十萬墮胎數是推估結果,雖然數字不是很確定,但若加上「墮胎黑數」,他認為實際情況可能如此。等於每年墮掉的胎兒數是生下來的二至三倍。
國健局副局長趙坤郁說,九十四年至九十八年的健保人工流產申報資料顯示,每年平均十八、十九萬人次。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計算每年使用RU486墮胎約四至五萬人次,光是官方數據,每年至少有廿四萬個小生命消失(楨:但醫界保守估計,遭墮胎處理的寶寶可能逼近50萬!另參本館:管人家要怎生 女人不生女孩生 生育自生自育 《生命的自主權》)。
中山醫學大學教授李茂盛表示,經濟不景氣、失業率增加、房價飆漲、晚婚延後生育、有效避孕措施等因素,讓墮胎人數不斷增加,門診墮胎率已增加百分之廿,不少年輕夫妻或即將邁入結婚禮堂的男女不敢生子,他觀察到近二、三年來,已婚與快結婚的墮胎者也增加二至三成。不過明年為龍年,李茂盛預估六、七月後墮胎人數會減少,明年龍子及龍女出生數至少有十八至廿萬人。
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六款規定,若女性經診斷或證明懷孕或分娩有生命危險或身體、精神健康危害者,可做人工流產。呂鴻基認為法律太寬鬆,女性自主權太高漲讓人工流產淪為「隨便」。他建議除了修法限制,國家還需提供懷孕女性相關諮詢、申報、輔導及領養撫卹管道,避免出現自由心證。
2011-07-17 10:06:24
阿楨
孕婦的陰道獨白 2012-06-27旺報 刁卿蕙(旅美時事畫評家)

 美國兩名女性議員,由於在辯論墮胎議題時,分別說了vasectomy(輸精管切除術)和vagina(陰道)二字,被議長認為有違議會禮節,下令禁口一日。為捍衛言論自由,二人遂聯合女性主義作家伊芙.恩斯勒,在密西根州議會廳前朗讀其廣受爭議的劇本《陰道獨白》。約有3000人前來「觀賞」,示威群眾,手持書寫vagina紙板,更同聲吶喊出那位男議長視為不雅的字眼達百餘次。
 1975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基於憲法修正案第十四條,判決隱私權應包括婦女墮胎權後,全美46州的墮胎法因之改寫。保守宗教勢力反撲,質疑最高法院的釋憲。自此支持選擇權Pro-Choice和支持生命Pro-Life(反墮胎)兩個陣營成形,勢如水火,衝突每每隨著總統大選白熱化。墮胎議題已然成為各方勢力長期拉鋸戰。民主黨歐巴馬幾年來過度標榜自由派財經、社會政策,激起保守勢力藉各種議題反擊,更積極地反墮胎,即為一例。
 印第安納州一華裔婦女因遭男友遺棄,服毒自盡,人被救活,腹中8個月大的胎兒卻早產死亡。該女隨即被收押435天,5月初才獲交保。此案嚴重度的升高,很巧合地,是大陸反一胎化維權盲眼律師陳光誠案受到矚目之際。12月出庭若「殺嬰」罪名成立,該女可能面臨45年到終身監禁的徒刑。
 有人認為該案不過是反墮胎團體以之為槓桿,欲將後期墮胎等同殺嬰,再進一步全面推翻1975年最高法院的墮胎合法化裁決。
 每個生命都值得尊重,但是胎兒的「人權」是否等同甚至大於母體,這已屬見仁見智的哲學領域。最近澳洲兩名大學教授,因發表論文辯稱「胎兒與新生兒一樣,都尚未覺察自身的存在,不具真人的道德狀態,故殺掉新生兒與墮胎無異」。此極端言論,會招到激進人士的死亡威脅,也就不足為奇了。
 人類自史前即有殺嬰的「習慣」,學者以經濟效益解讀,認為那是古人平衡資源分配的手段。今日中國一胎化,遭人權團體撻伐,其訴諸之宗教道德,顯然凌駕於地球資源供需的實質急迫性。有專家指出,計畫生育使中國人口減少了4億。若繼續維持一胎化,中國人口達到13.4億後將快速下降,在2100年降至4.7億。中國實行一胎化,犧牲自身人口與文化結構,亦是不可承受之重。
 
另參本館:《生命的自主權》 《中國人口增長的多重危機》 《破碎的大地》 《中國人口:太多還是太老》
2012-06-27 10:34:59
阿楨
(楨:又一本假文學之名之作!)

馬建《陰之道》 (允晨文化出版 2012)

  內容簡介
  強制墮胎政策是左手掐死母愛,右手掐死生命的雙重罪惡。母親用血肉築成的窩馬上成為嬰兒的刑場。
  生育不是犯罪,而是人類的偉大文明,是不可毀滅的精神寓言。
  馬建的長篇小說沒有那種對於政治和道德的簡單推斷,他始終保持著壓倒一切的清醒並對那個恐怖的社會機構展開控訴……他發揮了豐富的想像力,讓讀者感到中國人正在逐步走向個性自由的渴望,熱切地捕捉著有可能閃現的美、真理和著人性光輝的跡象。-美國《休斯頓報》
  就像《大師與瑪格麗特》一樣充滿了想像,那也是人類的最後避難所,也是最具顛覆性的工具。馬建的小說正是以此創造了令人心跳加速的體驗,並將悲慘的政治環境如皇帝的新衣般一層層地脫下。-德國《獨家報導》
  馬建始終保持一個懷疑論者的姿態,他用一種極具迷惑性的、非常精細雅致的技巧敘述,拼命地推敲著現實的可信度。-英國《觀察家報》
  這是一部關於在中國的計劃生育制度下,一對夫妻沿著江河逃亡生育的故事……當女媧縣掀起「一人超生全村結紮」的強制墮胎運動後,為了給孔子第七十七代尋找安全出生之地,孔老二帶著老婆美黎沿水路逃到長江,上岸當了三峽拆遷民工,美黎帶著女兒躲在船裡等待分娩,但她被計生委人員抓到做了強制墮胎。  她深感自己的子宮是歸政府管理,做母親非法。他們又順水而下,來到住滿民工的電子垃圾拆解鎮。當美黎要生孔天堂時,發現孩子拒絕出來,她便決定用子宮保護嬰兒,等待時機。五年之後女兒離奇失蹤,美黎決定重返丟棄的破船,讓孔天堂降臨人間。
  作者簡介
馬建,中國先鋒作家1953年出生於青島。1986年移居香港,1997年赴德國魯爾大學任教,1999年起定居英國倫敦專事寫作。著有長篇小說《思惑》、《拉麵者》、《九條叉路》、《紅塵》、《肉之土》、《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蕩蕩》等。其中長篇小說《紅塵》獲英國湯瑪士.庫克旅行文學獎。《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蕩蕩》提名英國獨立外語文學獎,入圍美國桐山文學獎。2008年出版長篇小說《肉之土》〔Beijing Coma〕,獲2009年英國國際言論自由監察機構頒發的「言論自由獎」圖書獎,同時入圍英國獨立外語文學獎,獲希臘2009雅典文學獎,入選都柏林文學獎。目前該作品己有法、義、德、荷、西班牙等三十多語種在全球發行。
  馬建在2004年被法國《閱讀》雜誌評為本世紀全球最重要五十位作家之一。
2012-10-09 12:48:26
阿楨
代理孕母擬開放 禁商業行為 聯合晚報2012.11.20 03:08 pm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之女連惠心,透過代理孕母成功產下三女,引發各界重視國內代孕制度是否完善。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孔憲蘭說,代孕行為牽涉代孕者、委託者、胎兒三方權益,政府應積極介入保障代孕者權益,代孕不能是賺錢的商業工作,應該有居間機構。
國民黨立委江惠貞上午舉行記者會,她說,開放代理孕母國家,包括英國、澳洲、加拿大、香港、荷蘭、以色列、美國等,我國在民國93年已討論此議題,但相關規範迄今尚未明確,國內目前仍有五、六千對夫妻想生沒辦法生,也沒有資金到國外尋找代理孕母,衛署必須提出相關草案。
孔憲蘭說,民國94年提出代孕生殖草案,牽涉三方權益,條文繁多,互相牽絆,難達共識。今年九月再次舉行公民審議會議,達成三項共識,第一,對於不孕的委託者,同時能夠提供健康的精跟卵,應早日開放。第二,不孕委託者僅能提供健康的精、卵之一,也應該開放。第三,政府應積極介入代孕制度運作,保障代孕者權益保障,且代孕是無償行為,可以給予必要費用,但非工作報酬,代孕是利他、助人行為,非賺錢商業工作,需要有居間機構。
孔憲蘭說,目前代孕行為在立法技術上,要採現行人工生殖法辦理或另立新法,近期會再開會討論。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專委郭全慶建議,代孕生子應設專章、專法規範權利義務關係,因民法認定分娩事實,若兩者混在一起,容易產生身分認定問題。
江惠貞說,代理孕母不是主雇勞務關係,也不能是商業行為、常態開放,但在都市化、商業化社會,越來越緊張的生活情形下,代孕的需求會增加,法律外作為也會越來越多,政府應盡速將代孕行為法制化。

代理孕母 维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zh-hant/%E4%BB%A3%E5%AD%95
代理孕母合法國家
代理孕母的優缺點
代理孕母的倫理與法律問題
http://www.christianstudy.com/data/pastoral/surrogate_mother02.html

(楨:啥沒問題?詳參【圖博館】:《生命的自主權》管人家要怎生 生殖崇拜與性崇拜 器官捐買)
2012-11-21 12:11:51
阿楨
死刑邏輯:邏輯邪60/66

奇怪邪
死刑是野蠻的一命償一命之報復惡法
不合民主文明的刑罰教化主義之ABC
無罪推定直接證據罪疑唯輕罪刑法定
嚴刑峻法的結果就常造成冤獄 而且
實証研究廢死前後之犯罪率並無顯異
那為何
台灣的民粹怎會不時
羨慕共匪處死貪官奸商
罵不判死刑者是恐龍法官
強逼馬總統要干涉司法
迅速執行處決死刑犯

這個嘛 人性本呆歹
呆到不知死刑無減犯罪率
歹到口說教化心報復

廢死雖合理性專業事實
但死刑是意識形態議題
民粹渴求惡法亦法
廢死者又堅決廢死
導致尚存死刑的國家
常用不執行以拖待變

正因死刑已是意識形態議題
故阿楨屍哲戲(謔評)論如下:
廢死者忌「死」字
死刑者渴「死」字
不妨以「關到死」取代「死刑」之文字遊戲說
「關到死」比「一槍斃命」更能滿足報復心理
既懲罰又可剝削其勞力 簡直是摸蛤仔兼洗褲
看能否滿足理盲又濫情的呆歹灣人之報復心理

在報復心上
台灣人不呆
斬立決才爽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9334445
2014-08-10 07:50:32
圖博館
沈富雄臉書貼「準遺言」 林濁水也按讚2016-04-19 聯合報

前立委沈富雄,今天在臉書貼了「準遺言」,直言如果往生,「不設靈堂、不設牌位」,「不發訃聞、沒有告別式」,讓他「大哭而來,靜靜地走」。他還強調這套做法「沒有版權」,「歡迎如法炮製」。
這帖「準遺言」從上午貼出後,八個小時已有兩千多臉友按讚,包括過去常跟沈富雄「答嘴鼓」的前立委林濁水。對於有臉友質疑何出此言,沈富雄親自回覆:「盡最後之力,望有社會教化之功。」還有臉友問他「墓誌銘怎麼寫」?他也爽快答稱:「墓都沒了,哪來的墓誌銘。」
有「沈大砲」之稱的沈富雄,向來快人快語,他表示,有些人因為生前交代不清楚,留給後人不少麻煩,特在FB上留下遺言如次:
1.不插管、不氣切、不電擊、不可成為植物人。
2.斷氣後,即移冷藏庫,不淨身、不換衣、不化妝,擦臉梳頭兩下即可。
3.不設靈堂、不設牌位、沒有遺像、不拜、不拈香及其他任何宗教儀式。
4.不發訃聞、沒有告別式;大哭而來,靜靜地走。
5.於最短時間內,以市立殯葬處提供最簡易廉價的選項火化。
6.骨灰回歸大地,不留痕跡,花葬、樹葬…均可。
7.遺物丟棄,有價遺產除另有交代者外,依法處理。
8.無魂無魄,所以不Say bye bye了。
2016-04-19 23:30:35
圖博館
新技術有望精子無需卵子就能“造人”

《自然·通訊》雜誌2016.9.13說,在過去近200年中,科學家一直認為,在哺乳動物中,精子必須經過一種“重編程”作用,其遺傳物質才能和卵子一起發展成胚胎,而這種“重編程”只能在受精過程中由卵子來完成。
  研究人員介紹說,先前研究發現,卵細胞能被一些化學物質“哄騙”,無需受精就能發育成一個胚胎細胞,但這種“單性生殖胚胎細胞”通常存活數日就會死亡。研究人員於是嘗試向實驗鼠的單性生殖胚胎細胞中註入一個精子細胞,這時的單性生殖胚胎細胞已經對遺傳物質進行了複製,準備開始第一次分裂。
  結果發現,單性生殖胚胎細胞在註入精子細胞後能發育成完整的胚胎,胚胎在植入雌性實驗鼠體內後,最終發育成健康小鼠出生。實驗的成功率達到了24%,而同樣是無性生殖的克隆羊多利採用的體細胞克隆技術,成功率只有2%左右。此外,這些小鼠還能健康存活並繁衍自己的後代。
  他們接下來將嘗試用卵細胞之外類型的細胞,如皮膚細胞,製成胚胎細胞進行實驗。這意味著,在未來,兩個男子有望使用自己的精子和皮膚細胞,僅需僱傭代孕母親就能生育自己的孩子。資助這項研究的英國醫學研究委員會認為,這一技術在不育症治療領域擁有更為廣闊的前景。例如,需要進行癌症放化療的女性,目前只能通過冷凍卵子,日後才有可能通過人工授精生育孩子。利用這種新技術,女性癌症患者、高齡女性、卵子質量不好的女性都有望能夠生育後代。
  回應
莫名想起一句話,同性才是真愛,異性只為繁衍生息
這對女人很不利呀
怎麼會。解放女人還不好。想要的權力都給你。以後可以當男人使了。生娃的任務交給機器
基佬福音,完。
男人與女人的千年戰爭要開始了
現在就缺一個人造胎盤人造子宮。等這些都實現了。
婚姻基本可以成為歷史了
造人一直以來都是神話宗教是范疇,當人類可以通過科技,改造人類,創造生靈的時候,還有人去信仰蒙昧時代創造的愚人宗教,必然會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成為愚昧奴性的代表,被人鄙夷唾棄。
有些時候人要弄清楚什麼是愚昧 什麼是活著的精神意義。當人類可以隨意的操弄生命之時,生命還會有特殊的存在意義嗎?
如果說你的精神意義在於信仰各種虛無的東西,來求得心里安慰,那我不得不說,你很愚蠢。
http://www.guancha.cn/Science/2016_09_15_374488.shtml
2016-09-16 08: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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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安樂死人數大增 不少非絕症老人2016-09-16 中央社

比利時通過安樂死至今,執行安樂死的人數大增近8倍,而且研究發現,不少人並非絕症病患,選擇安樂死成長最多的,是年齡超過80歲、未罹患絕症的老人。
比利時帕運金牌選手福沃特(Marieke Vervoort)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因病魔纏身長達20年,逐漸退化的身體機能讓她必須長時間臥床也難以入眠,考慮在帕運後進行安樂死。
她並透露,早在2008年就已經取得醫師同意,隨時可以執行。福沃特的訪問立即在國際體壇引發討論,也讓安樂死話題再度浮上檯面。
加拿大醫學會期刊(Canadian MedicalAssociation Journal)一份最新研究顯示,從2003年到2013年間比利時執行安樂死的人數成長8倍,其中成長最多的是年齡超過80歲、未罹患絕症的老人。
比利時在2002年通過安樂死相關法規,允許民眾在提出申請,並經過醫師評估,確定身體或精神面臨難以忍受的痛苦時,得以執行安樂死。身體疾病不必然是絕症,如果病症無法治癒導致身體難以忍受疼痛,亦得以申請安樂死。
過去14年來,共有8752人執行死刑,人數每年穩定成長。2003年僅235個安樂死病例,佔當年死亡人數的0.2%。到2013年時已經達到1807人,佔死亡人數的比重升高到1.7%。
2013年執行安樂死的病例中,罹患癌症者占總人數的69%,另外年齡低於80歲的比重達到65%。報告指出,請求安樂死的民眾人數增加,且多半對安樂死的相關規範有一定的瞭解,加上願意執行安樂死的醫師人數變多也更有經驗,社會也逐漸接受安樂死觀念,都是安樂死人數增加的主因。
目前包括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與哥倫比亞可以執行安樂死。瑞士、德國、日本、加拿大則可以進行由醫師協助的自殺行為,美國也有5個州通過醫師協助自殺行為合法化。
2016-09-17 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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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首次培育出人豬嵌合體胚胎研究面臨巨大爭議

一個國際科研小組2017.1.26在美國《細胞》雜誌上宣布,他們把人類幹細胞注入豬胚胎中,首次成功培育出人豬嵌合體胚胎,並在豬體內發育了3到4週時間。
點擊查看大圖
人豬嵌合體研究面臨巨大的倫理爭議,但科學家認為,這項工作最終有助在動物體內培育出可供移植的人類器官,從而解決移植器官來源嚴重不足的難題。
“我們認為這項工作意義重大,是乾細胞研究領域的一個里程碑,”論文第一作者、美國索爾克生物研究所研究員吳軍對新華社記者說,“這是第一次證明我們能培育人豬嵌合體胚胎。”
  同一實驗室的教授貝爾蒙特(Juan Carlos Izpisua Belmonte)表示:“這是重大的第一步。最終目標是培育出功能正常、可移植的組織或器官,但我們離那還很遠。”
  培育嵌合體胚胎分為兩個階段。首先,利用有“基因剪刀”之稱的CRISPR技術,刪除豬胚胎內形成器官的關鍵基因,創造遺傳“空位”;其次,把人類誘導多能幹細胞注入豬胚胎內。誘導多能幹細胞從人類體細胞中直接獲得,具有與胚胎幹細胞一樣分化為各類細胞的能力。
  囊胚是動物胚胎髮育的一個早期階段,是一個中空的細胞球。吳軍介紹說,他們使用3種不同狀態的誘導多能幹細胞分別植入1500多個豬囊胚。在植入豬體內後,這些囊胚經過21天到28天發育,有186個依然存活,其中不同狀態的誘導多能幹細胞在豬胚胎中形成“不等程度的嵌合”,但其總體比例較低,“我猜測每10萬個豬細胞中可能只有不到1個人類細胞”。
  人類細胞比例低是一個好消息,因為人們對人豬嵌合體的一大擔憂是它可能會太像人,包括人類細胞對豬的大腦發育產生影響。在新研究中,人類細胞發育成了肌肉細胞和其他組織器官的前體細胞,而不是腦細胞的前體細胞。
吳軍說,倫理擔憂是一個重要問題,他們盡最大努力去恰當地解決這個問題,所以研究人員在人豬嵌合體胚胎髮育21天至28天時,中止了豬的懷孕,這相當於人類懷孕8周到10週,此時組織器官處於形成的極早期。
  研究人員認為,人豬嵌合體胚胎將能幫助模擬認識許多人類遺傳疾病的早期起病過程,並實施藥物測試,最終將帶來可供移植的人類器官。由於誘導多能幹細胞直接取自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所長出的器官移植後產生的免疫排斥風險將大幅降低。
2017-01-29 12: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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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人類已經站在食物鏈的頂端,是天之寵兒,但是人類卻一次次試圖衝破架在身上的禁忌,想長生,想不死,最後的結果可能是,天道崩,倫理壞,人類已不再。
 科學的事情請用科學的眼光看待。再說天道怎麼會崩。世界已經發展成了這個樣子,人自然只能順天應命,該發展的就發展,該研究的就研究
 慎重,慎重,再慎重……不要放出來個魔鬼!
 然後你就很淡然的放棄了很多苦苦等待器官的病患?想長生,不假,想不死,不假,但是和目前培育器官的這項技術相比,哪個更容實現?是,倫理的問題很重要,但一項新生事物總有它的兩面性,我們不能因為它可能帶來的風險就因噎廢食啊?還是那句話,凡事掌握度,把握好了,就是福音。
 科學不錯,但凡事都是有原則的,應堅守住那一底線,跨過了它後果不敢想像。科學也有錯,而有的時候錯的離譜而不可逆轉。
 現在已經有將豬的心臟瓣膜移植給人類的治療方法,而且相當成熟了。你不如找一個這樣的患者問問?
 這項研究的結果證實生殖隔離已經消失了,將來會不會出現豬人、狼人、牛人、羊人、魚人、蛇人等等各種變態的東西?幾乎是肯定的!別說什麼倫理道德,什麼法律約束,個人絕對不相信有能力創造這一切的個人或組織對最終結果——創造新物種,會恪守底線不好奇,外界也絕對不能幻想“專業人士”具備天然的自我約束,要知道支撐這一切誕生在這個星球上的恰恰是勃勃野心
 這些東西即使存在也沒有生殖能力,即使生育也只能生出某種純種動物,因為這個方法製造的是嵌合體,每個細胞內的遺傳物質和正常生物一樣,產生的生殖細胞也只能和正常的生物一樣
 這類研究我沒意見。倫理能協助法律維持人類社會就夠了,用來束縛科學與以前的神棍有什麼區別?
 一切科學研究都是正義的好的,質疑科研都是落後反動的異端。神棍從來都沒有死,他們只是換了一種方式附身到“”科學“”。“科學”成為了新神,擁護者成為了新神棍。科學態度是什麼呢?科學態度就是要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而不是提出問題,反對質疑。那些放棄了科學地思維方式,實踐方式,僅僅因為與科學相關就一定正確的人,不過是新的神棍。
 和神棍有何關係?確實有倫理問題
http://www.guancha.cn/Science/2017_01_27_391643.shtml
2017-01-29 12: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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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障礙者的家長聯盟:原想幫助孩子,卻被他們教會愛和寬容

據澎湃新聞2017.3.16報導,在生下孩子的最初幾年,胡穎每晚以淚洗面。她的孩子患有唐氏綜合徵,屬於心智障礙的一種。全國有超過千萬這樣的家庭,許多父母從迎接新生命的喜悅中墜入深淵。
  劉陽作為志願者剛參加心智障礙者活動時,面對殘障的孩子,他一度可憐、同情,希望幫到他們。
…….
陳務班裡有一對雙胞胎同學,和陳務同歲,都是唐氏綜合徵。兩個孩子的媽媽告訴王曉更,當年孩子確診後,醫生跟她說不要擔心,“這兩個孩子以後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美國醫生並非盲目樂觀。《國外殘疾兒童家庭支持中家庭角色的變遷及對中國的啟示》(胡曉毅,2016)一文中有如下介紹:
20世紀70年代,去機構化、讓殘疾兒童回歸主流的思潮,已經在歐美國家蓬勃興起;
1990年,美國頒布《殘疾兒童保障法》,專業人員對家長進行系統培訓,“彌補”家長教養孩子知識和技能的不足;
199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薩拉曼卡宣言》,明確殘疾兒童的教育是家長與專業人員的共同責任;
至此,家庭支持的內容開始拓寬,包括對家庭提供經濟補助、醫療保險、心理諮詢、無障礙設施等;形式從培訓拓展到入戶服務、家長互助等;提供者從專業人員延伸到志願者、政府工作者、在校學生等。
這些點滴的家庭支持讓王曉更對殘障的認識慢慢改變,變化的還有陳務——他有朋友了。
2011年5月,她和15位特殊兒童家長自發組織了融愛融樂心智殘障者家庭支持中心(以下簡稱“融愛融樂”)。
  越來越多的心智障礙者家長在行動。
在“融愛融樂”成立三年後,2014年7月,全國18家各地家長組織成立非營利性網絡化組織——全國心智障礙者家長組織聯會(以下簡稱為“聯會”),期望實現心智障礙者及其家庭全面平等融入社會,更有尊嚴地生活。王曉更是首屆理事長。
  她對國內這些年的發展充滿信心。
2006年12月13日,《殘疾人權利公約》由第61屆聯合國大會批准通過,中國成為首批簽署並批准《公約》的國家之一。
2017-03-17 12: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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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經修訂並正式通過實施。
2015年8月, “心智障礙服務創新聯會”發起成立中國就業輔導員網絡,旨在提升專業服務,促進殘障人士的就業與獨立。
2017年1月1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殘疾人教育條例(修訂草案)》,提出“推廣融合教育,保障殘疾人進入普通幼兒園、學校接受教育”。
  2016年,聯會聯合北京師範大學、北京聯合大學等科研機構,在北京、廣州等七地開展完成調查報告《隨班就讀師資狀況和家長需求抽樣調查報告》和《全納(融合)教育形式分析及政策倡導趨勢研究報告》。報告結果顯示,曾經就讀普通學校的殘障學生家長中,有27%的人有被要求退學的經歷;專職的特殊教育資源教師配置嚴重不足,以廣州市為例,隨班就讀學生總人數為1947人,配專職特殊教育支持的資源教師人54人,師生配比為1:36,嚴重低於其他地區的水平,例如在中國台灣地區,這個配比值是1:7。
  2017年兩會前,聯會組織座談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討論,主張落實殘疾兒童入學“零拒絕”原則,建設普通學校系統內全納教育的支持體系,提升所有教師職前及在職期間與全納教育相關的專業能力。
2017年兩會,參與聯會討論的政協委員王名、人大代表李欣蓉等提出《關於提升全納(融合)教育的專業能力及建設支持體系的建議》。
  《中國自閉症兒童發展狀況報告》(中國教育學會自閉症研究指導中心主任孫夢麟發布)顯示,截至2014年,中國自閉症患者可能超過1000萬。自閉症只是心智障礙的一種,常見的還包括腦癱、唐式綜合徵等。
  聯會辦公室主任梁誌圖向澎湃新聞介紹,中國大陸地區民辦心智障礙者家長組織大約有50多家,其中註冊法人組織的只有四成左右,大多數家長組織是近幾年由各地幾名心智障礙者自發成立,缺乏專職工作人員和辦公場地。
  根據聯會的統計,國內每個家長組織至少有50名家長個人會員,規模最大的超過1000名。從地區分佈來看,廣東地區最多,大約有超過10家。其次是遼寧、北京和河南,各地有超過3家心智障礙者家長組織。
  對於上千萬的心智障礙者家庭來說,目前家長組織的數量和規模杯水車薪,至於在多數中小城市和鄉村,這樣的組織幾乎空白。
2017-03-17 12: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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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誌圖有很多“希望”:他希望政府鼓勵家長組織合法註冊為社會組織,並通過購買服務形式培育支持他們發展;也希望社會不歧視心智障礙者,為他們創造包容接納的生活和教育環境;希望企業平等地接納他們,建立包容有愛的企業文化氛圍。
  王曉更的夢想是每個縣都能有家長組織,讓家長互助,只有家長走出來,孩子才有未來。她期待社會轉變對殘障的認識,不是去改造他們,而是尊重他們作為人的固有權利。
  回應
 好暖心啊,應該吸取西方國家這方面的先進經驗。如果文明沒有對野蠻進行排斥、打壓,那麼這種文明不是真正的文明。
 看來你是從來沒去過中國任何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和社會福利院,也沒去過中國任何一處福利工廠,也不了解中國殘疾人事業的發展情況。西方國家的先進經驗?西方國家的先進經驗就是你得先有錢,再說其他!你還是找時間好好去你所在的街道辦事處了解下殘聯的工作情況和工作內容再說吧。
 夫妻還是做好優生優育吧
 優生優育檢查怎麼沒查出來?嚴重的遺傳病就應該直接處理掉,不要污染基因庫,必須大力發展基因測序
 現有科技沒那麼發達,做不到在孕期就能發現胚胎的所有基因缺陷。
 文章說的是“唐氏綜合症”,目前可以通過“唐氏篩查”在懷孕期間檢測出(對自然受孕的胎兒,篩查準確率很高),如果孕婦35以上,在產檢建本時候,醫生會強烈建議你做唐篩,記得第一次建本,醫院也會給孕婦一張註意事項,羅列了到生產前需要做的產檢,和產檢時間。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7_03_16_399010.shtml
2017-03-17 12: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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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全球每年5500萬次墮胎手術 近半不安全2017-09-28聯合報

世界衛生組織(WHO)發表大規模研究報告指出,近年全球每年有5570萬次人工流產手術,將近半數以不安全方式進行,墮胎致死率最高的地區在西非和中非。
WHO和「古特馬契研究所」發表在《刺胳針》醫學期刊的研究數據發現,2010到2014年期間,全球每年有5570萬次人工流產,其中有1710萬次為不安全墮胎,因為女性擅自服用藥物墮胎,或者有專業人員協助,但以非最佳的方法進行人工流產;另外還有800萬次「最不安全」的墮胎,女性用偏方進行人工流產,包括服用毒物,或者插入鐵絲引發流產。
此研究根據不同時間的數據指出,非洲婦女的人工流產風險最高,四次中僅有一次是安全墮胎,也使得因人工流產死亡的比例居高不下;中非尤為嚴重,大約10萬次的人工流產中,約450人會因此死亡。
研究人員表示,非洲婦女採用危險方式墮胎,可能引發更嚴重的併發症而亡,而且地方醫療機構當時可能沒有治療的方法或資源。
這份研究發現,墮胎最安全的地方墮胎次數也更低,像是北歐和北美,因為當地婦女避孕方便。研究人員解釋,這是因為北歐和北美的法律對墮胎限制較少、避孕率高、經濟高度發展、性別平等程度高,而且健康機構發展完善。
該研究第一作者貝拉‧嘉娜查表示,安全墮胎是風險很低的手術,可由大型健康醫療機構進行,而且甚至可以不開刀,改服用人工流產藥物。嘉娜查說,國際慈善機構「網路婦女」等遠距醫療服務可提供婦女諮詢與協助,可視為安全墮胎,但不少婦女在網路購藥而未諮詢,安全性可能堪虞。
2017-09-30 0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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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共和黨眾議員辭職:反墮胎,但是要求情婦墮胎2017-10-06 觀察者網

網絡熱語“口嫌體正直”的意思是“嘴上說不要,身體倒是很誠實嘛”。形容一個人嘴上說一套,行動上做另一套。最近就有一位美國政客就為自己的“口嫌體正直”付出了代價。
  當地時間5日,據美國眾議院議長瑞恩(Paul Ryan)發表了一份聲明,稱眾議員墨菲(Tim Murphy)向他遞交了辭職書,將於10月21日辭去自己眾議員的職位。
  可是墨菲辭職的真正的原因是什麼呢?
讓我們來看看墨菲和一位名叫香農·愛德華茲(Shannon Edwards)的女性在今年1月時的短信交流吧。
香農:你毫無保留得支持反墮胎立法,同時又毫無顧慮得要求我把我們沒出生的孩子打掉。
墨菲: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從來沒有寫過那些(反墮胎言論)。職員們寫的,我只是把它們念出來。我跟職員們說了以後別再寫了。
  這段對話中的墨菲就是眾議員先生,而香農則是一名居住在匹茨堡的犯罪心理學家。墨菲已經結婚了,但是太太不是香農。
今年9月,墨菲承認自己有外遇,也承認了自己希望情婦打掉孩子。
墨菲以反墮胎出名,他的支持者中有很多人看重他的這一立場,而且包括LifePac在內的許多美國大型反墮胎社團都為他的政治立場背書。
而反墮胎團體也對墨菲嗤之以鼻,美國支持墮胎權組織(NARAL)副主席Sasha Bruce就在一份聲明中說道:“你做一名國會議員可不是為了幫你獲得獨享墮胎權的。”
目前,香農的推特賬戶已經被她調為保密狀態,無法查看。
  回應
為了選票而撒謊不就是政客的職業要求麼?
哈哈,跟那個要求別人環保自己家裡用電上萬度的美國人有的一拼
典型的美國雙重標準道貌岸然
西方政治家的嘴臉,厚顏無恥是基本素養。
“滿嘴的仁義道德”“一肚子。。”
和西媒一個德行:按我說的做,不要按我做的做
正常,美國的普通民眾和政客都早已習慣了虛偽
反墮胎是噱頭,求墮胎是生活。
說一套做一套,政客的基本素養,哈哈哈
2017-10-07 09: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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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子宮成生意,代孕1年賺幾十萬2017-12-30 觀察者網

為了賺錢,為了蓋房子,一整個村的婦女都去做代孕生小孩?聽起來似乎不可思議的“出租子宮”生意,卻真實地發生在湖北多個村子裡。媒體歷時2個多月,暗訪多地代孕機構、“代媽”生活基地,30日通過視頻揭露了地下代孕非法產業鏈在國內的畸形發展現狀,專家強烈呼籲應整治。
  代孕一年收入十幾萬
“反正不跟男人上床,又不怎麼樣。也不會出賣身體什麼的,我們想出來賺點錢,回家把房子蓋了。”這是來自四川的“代媽”張艷(化名)對通過代孕賺錢做出的解釋。
  張艷表示,雖然一開始有點害怕,擔心被騙,但考慮到經濟因素,她最終還是選擇進行代孕。相比在工廠上班每個月3000塊的工資,光是代孕機構的生活費就能差不多達到這個數字了。當然,這僅佔代孕酬勞中的極小一部分。“(懷孕)三個月的時候會給1萬,從第五個月開始就每個月給2萬了。一年可以掙十幾萬呀,我們累死也掙不了!”對於“代媽”們來說,辛苦10年都掙不了這麼多錢。
  而部分“生過幾個”的“代媽”會選擇做代孕機構保姆,在照顧其他“代媽”的同時還會再介紹新人來。
  從偷偷摸摸到光明正大
  代孕缺乏法律層面規範
有關代孕立法問題,2001年8月1日,衛生部發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以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和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第二十二條規定,實施代孕技術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並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早在2015年提交審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就曾提出“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不過,不少委員為此提出異議,認為不應剝奪不孕夫妻通過代孕技術獲得子女的權利,並且禁止代孕會讓失獨者再受打擊。最終,草稿表決稿刪除了“禁止代孕”相關條款。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曾在接受《法制日報》採訪時說,目前沒有法律和法規層面的規範,原衛生部的規定只是行政規章,不具有限制公民權利的效力,不能作為禁止代孕的法律依據。
2017-12-31 10:01:11
jsoujsou
求求女權主義反烏托邦小說別再虐待女性了2018-05-22 介面文化

“這個世界給女性帶來的噩夢已經夠多了,似乎已經沒有必要再在小說中構建出一個更可怕的世界了。”
  在“介面文化”微信公眾號今天(2018-5-22)刊登的一篇譯自《衛報》的文章中,作者認為,現實中女性遭遇的苦難已經足夠折磨人,但隨著《使女的故事》第二季播出再掀“女權主義”狂潮,女權主義反烏托邦作品並沒有任何休戰之意,而出版商們也十分樂意推動這波浪潮。
  然而,劇中的殘忍暴力不斷刺痛觀眾的同時,我們並沒有對性騷擾和性別歧視問題找到解決辦法,“Me Too”這樣的運動僅僅建立起了一個模糊的概念。
  全文如下:
一位女性被強姦導致懷孕,卻不准墮胎;她被合法拘禁起來,最終被迫剖腹誕下嬰兒。另一位女性想要離開自己飛揚跋扈的丈夫,但由於收入不高,捉襟見肘而不能遂願,因為政府出臺了一項“防止家庭破裂”的政策,規定夫妻二人的收入都將打入丈夫的帳戶。還有一個女人報案性侵,但警方非但不相信她,反倒以誣告之名起訴了她,然而施害者依然逍遙法外,更多女性隨時可能受害。在一段錄音中,一個誇耀自己“摸女人的下體”的男人當選了美國總統。在過去的十年中,這些都是發生在愛爾蘭、英國和美國的真實故事。
  《週末夜現場》的四位元女員工在一個音樂MV中回應了那些被“#Me Too運動”震懾到的男人:“歡迎來到地獄 / 這些並不新奇 / 我們一直面臨著麻煩 / 只因我們有胸。”從西非博科聖地組織控制下的神權統治對女孩的虐待,到丹麥發明家彼得•馬德森(Peter Madsen)戕害女記者金•沃爾(Kim Wall),這個世界給女性帶來的噩夢已經夠多了,似乎已經沒有必要再在小說中構建出一個更可怕的世界了。但無論如何,根據瑪格麗特•阿特伍德同名小說改編的劇集《使女的故事》第二季一經開播便立即大熱,女性主義反烏托邦作品絲毫沒有休戰之意,出版商們也十分樂意推動這波浪潮。
  在萊妮•祖瑪(Leni Zumas)的《紅鐘》(Red Clocks)中,墮胎被明令禁止,美國在加拿大邊境豎起了一座“粉紅高牆”,防止女人偷渡到加拿大。在路易士•厄德里克(Louise Erdrich)的《活神的未來之家》(Future Home of the Living God)中,全球變暖進一步催化了生育危機,懷孕的女人被拘禁在感化中心,而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則被徵召來養育胎兒。海倫•塞奇威克(Helen Sedgwick)的《生長季節》(The Growing Season)則搭建了這樣一個世界,在那裡人們對人造子宮已習以為常。
2018-05-23 09:07:32
jsoujsou
莉迪婭•尤卡維奇(Lidia Yuknavitch)《瓊之書》(The Book of Joan)中的地球已經嚴重污染,無可救藥。為求生存,地球上的富人們乘著一個“愚蠢的太空避孕套”一般的飛行器來到了人造星球希埃爾(Ciel),然而他們的生理特徵也發生了變異,變得沒有性別之分了。索菲•麥金托什(Sophie Mackintosh)的《水療》(The Water Cure)引人入勝,女人們在書中十分敏感,飽受男人折磨。珍妮•梅拉米德(Jennie Melamed)曾獲亞瑟•C•克拉克獎的奇幻小說《島上的女兒們》(Gather the Daughters)講述了一個封閉社區中的女性噩夢,在那裡父親會強姦自己未發育的女兒,以替代有可能產生後代的性行為——這在那裡是一種人口控制手段。
  苦難能推動銷量,而當受折磨的人是女性時,效果更加明顯,而作家們也面臨著壓力——他們的故事要更新反覆運算,勝過以往的作品。書中關於折磨的情節效果喜人,於是其中的荒謬成分也可以忽略不計。克莉絲蒂娜•達爾徹(Christina Dalcher)的《聲音》(Vox)預計在今年八月出版,書中的女性每天說話的配額只有100句,她們必須戴上項圈,只要超過配額就會被電擊。
.....
  回應
什麼東西,太左太右都不好。歐美這十幾年,太左了,然後物極必反,出現一個極右的川主席。
 什麼女權!都在激發社會內部的對立,真正要宣傳的應該是:男女平等,人人平等。
 別女權,我只求男女平等。別送死的時候男女平等,佔便宜就女士優先。泰坦尼克沉沒的時候,女權主義者何不激烈駁斥婦女先上救生船是性別歧視?
 你錯了,現在某些田園女權要求是----送死的時候男士優先,佔便宜的時候女士優先。
 兄弟,我上次提到泰坦尼克讓婦女兒童先上救生艇是歧視女權,說劫匪先放女人孩子是歧視女權,說奧運會男女項目分開是歧視女權,---最後被人懟了幾百帖!
你一路走好!
2018-05-23 09:08:09
jsoujsou
在當代社會,女性解放的最大阻力,來自女性自己。
女權在這一百多年的發展中,最大的失航,就在於主流女權運動喪失了自身的獨立性,成為了政治正確的附屬品。在這種狀態下的女權運動,如何能夠得到深層次的發展?別以為女權運動是左,女權運動右起來也不是吃素的,有些右的行為甚至變成了最陰暗的傳統,變換形態發展至今。最臭名昭著的莫過於白羽毛運動,這種構陷延伸到當代,則通過“直男癌”這種專門針對男性的原罪思維得到體現,這篇新聞中的這些影視作品同樣是這種思維的產物,她們的理由很簡單,因為世界上存在羞辱女人的男人,所以女權羞辱男人有理!我對於女性爭取權益所信奉的唯一一個看法,依然是主席的“讓女性參加到勞動中去”,他這句話之後的幾十年裡,全世界沒有產生過任何新的,比他當年的這麼一個簡潔直白的看法更先進的見解。
 正解。作為女性,我理解的女權,就是自尊自愛自信自立自強,在認真工作和積極勞動中體現自己的社會價值和人生價值,只有這樣的女性才配談男女平等。
那些貪圖享受而把自己當作寵物,置於男人的圈養之下的所謂“女權”都是偽女權。
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8_05_22_457554.shtml
2018-05-23 09:08:51
jsoujsou
每年1300萬例人流,無痛人流如何坑騙中國姑娘? 2018-07-21 風青楊

根據衛計委在2016年公佈的資料,中國已成為世界上人工流產率最高的國家之一,25歲以下女性占47.5%,流產次數大於兩次的占55.9%,節育手術中,人流通常佔據了一半的比重,其中,北京、天津等地的占比甚至已在七成左右。
  打開手機或網路,經常彈出來一些廣告會是這樣說:今天做手術,明天就上班!XX無痛人流,給你一個安心的選擇!剛開始我就想說為什麼今天做手術還能送份工作?後來仔細一想,原來廣告意思是說手術恢復快,明天就能夠安心上班!難道這無痛人流真的可以如此高效和神速?但對於那些經歷過人流手術的姑娘們,或許就不會再這樣子想了。
  全世界再找不到第二個國家像中國一樣,滿大街人流廣告。從地方電視臺、戶外巨幅廣告板,再到路邊的電線杆,“三分鐘無痛人流”無處不在。鋪天蓋地的廣告,意味著龐大的市場需求。2015年,中國每年人工流產多達1300萬人次,這還不包括藥物流產和在未註冊私人診所做的人工流產數字。奇怪的是,中國人在面上對“性”一直非常保守,甚至會因小學生性教育讀物的“尺度”被氣得發抖,卻習慣于無視滿大街粉紅色的人流廣告。
  其實,稍微有一點常識的人或許都知道,人流特別是多次人流,其危害性是相當大的。按照專業的說法,人流可造成宮頸不同程度的損傷,易引發早產;會妨礙今後妊娠時胎盤的正常植入,引發產後大出血;有礙胎兒正常發育和生長,並可使產程中胎兒窘迫症或窒息機率增加……在正規管道沒有得到性知識的女孩們得到的是各種不科學的性知識。結果,只能用自己的健康和無辜的小生命來“交學費”!這是社會之痛!
  性知識普及的缺乏,尤其是“羞于談性”這一文化潛意識的無處不在,使得包括大學生在內的青年人群體都對一些基本的性知識聞所未聞,曾經有媒體調查發現,如果一名學生在國內接受教育,恐怕直到博士畢業,都無緣真正意義上的性教育,即便是獲得了一些認知的,其獲取途徑也不是正規的教育管道,而是多半源自旁門左道。
2018-07-23 09:06:12
jsoujsou
於是乎,我們一邊看到“xx大學生同居流產xx次”,一邊看到“誤以為婚後‘同房’就是在一張床上睡覺,博士丈夫和碩士妻子結婚三年都沒懷孕。專家詢問他們平時的‘夫妻生活’後,哭笑不得。原來,這位妻子竟還是處女!”這樣類似的新聞。
  與此相反,很多專科醫院和門診為了增加客源,甚至打出學生做人流享受半價或是七折等優惠招牌。“三分鐘無痛人流,安全、可靠……”實際上應該提倡如何避孕,而不是大肆宣揚怎樣做人流才不痛。更進一步的說,如何讓青年人形成正確的性觀念,並懂得如何去規避性傷害,如何預防意外懷孕、避免人流損傷才應該是“性知識”普及的本意所在,也應該是醫療機構去努力傳遞的正面資訊。但是這一點,學校沒有做,醫院也沒有做,大部分家長更沒有做。
  在一份 “女大學生生殖健康知識現狀調查及分析”報告中,在對5所高校在校3149名女學生進行的生殖健康知識問卷調查發現,在校女學生的生殖健康知識比較匱乏。82.4%的學生不知曉人流的危害以及人流手術後的注意事項。更讓人感到心痛的是,某高校一名大四女生,已懷孕3個月了,自己居然不確定是否懷孕。當醫生告訴她必須住院手術時,她這才感到事情的嚴重性。在醫生的詢問下,她表示和男朋友相處時,根本不知道採取避孕措施。
  大學宿舍的“產房悲劇”固然要歸咎于當事人,但也說明備受重視的青春期性教育依然停留在“既不動口、又不動手”的階段。避孕知識作為最基礎的常識,卻很少被公開言說,通常只能以“秘笈”的形式在學生之中流傳。學生也無法便捷地得到安全套、避孕藥等物品,即使他們對避孕知識瞭若指掌也只是紙上談兵。另外一點,父母也有責任。比比外國父母,中國家長在性教育方面做得明顯不夠好。外國家長會主動、大方地告訴孩子一些性知識,而不會遮遮掩掩地避免跟兒女交談這類話題。
  當然,作為女大學生,也要學會愛護自己,如果自己都不懂的愛自己,那麼激情過後,所有的傷痛和眼淚都只能潛藏在心底。...
  回應
 這其實不是什麼性教育問題,毎年上了一千多萬的人流,這不是一個小數字,它其實是傳統道德觀破摧毀後的一個社會問題。
 都人流了,還姑娘啊?這一切都是性學家李銀河之流提倡的所謂性開放所致!
2018-07-23 09:08:19
阿楨
阿拉巴馬州通過全美最嚴限制墮胎法案,強姦亂倫也不許墮胎

繼佐治亞州簽署了一項限制墮胎的“心跳法案”以後,向來以政治觀點保守著稱的阿拉巴馬州也及時跟進,通過了堪稱美國歷史上最嚴格的限制墮胎法案。
據美國《華盛頓郵報》2019-05-14報導,阿拉巴馬州參議院以25票贊成,6票反對的票數通過了這項法案。法案規定,孕婦只有受到“嚴重健康威脅”時才能墮胎。而如果有醫生在違背這項法案的情況下做墮胎手術,那麼他將面臨最高長達99年的監禁,不過這項法案並不會懲罰尋求墮胎的女性。
據報導,有民主黨議員曾試圖在法案中加入因“強暴和亂倫”而導致懷孕則可以墮胎的例外,但最終也以11票贊成21票反對的票數被否決。
今年之內,美國一共有15個州提出類似的“心跳法案”,即禁止在能檢測到胎兒心跳的情況下實施墮胎手術。大多數法案都被否決或擱置,但也有4個州通過了“心跳法案”,分別是肯塔基州、密西西比州、俄亥俄州和佐治亞州。
阿拉巴馬州通過的這條法案,相比於此前的“心跳法案”更為嚴苛,而其中最受爭議的部分就是禁止女性在受到“強暴和亂倫”等性侵行為以後墮胎,這點也引起了共和黨人和民主黨人的激烈討論。
  回應
美帝越來越像一個政教合一的神權政府。為了天國神權的神聖性,不過地上人民死活。
你太孤陋寡聞了。其實,美國本質上就是政教合一的,只是披了個政教分離的皮。宗教一直都是美國統治的核心基礎,川普在白宮設立《聖經》研讀會,每週學習強國,彭斯在白宮天天必開的就是教義分享會,他就是美國的宗教代表。沒有傳統宗教派的支持,川普根本當不上總統。美國的保守就體現在宗教上。
中國人很難理解宗教對於西方國家的重要性。
但是中國人很能理解宗教對國家的危害性。
2019-05-16 09:39:33
阿楨
女同志授精懷孕卻愛上精主 帶女私奔被抓 2019/07/06 中時

加拿大一對相愛的女同志艾查爾思(Lauren Etchells)與布朗(Tasha Brown)結婚後想要有小孩,並透過好友捐精順利讓艾查爾思懷孕生下一女,但她竟日生情愫,不小心愛上精主,偷偷私奔搞失蹤,還另外生下一個兒子。
艾查爾思與布朗在2012年結婚,並透過好友莫威捐精產下一女,不過艾查爾思卻愛上莫威,讓布朗只好離婚,上法院打監護權官司。不過艾查爾思竟瞞著布朗帶著女兒,與莫威私奔,並跑到歐洲、中東等地。
布朗立刻報警,指控她綁架自己的女兒,近日警方在英國外海逮到艾查爾思,更找到她與莫威生的兒子、還有女兒。被捕的艾查爾思表示害怕自己的女兒和兒子會被送進看護之家,所以繼續逃亡在外,不過預計之後女兒會被送回加拿大,結束這場鬧劇。

無良醫亂授精 女病患生11子都他的種 2019/06/27 中時

加拿大渥太華80歲治療不孕症的醫生巴文(Bernard Norman Barwin),執業期間竟然在隱瞞女病患的情況下,曾多次用「自己的精液」進行授精,讓這些女病患在不知情狀況下替他生出11名孩子。針對此案,而醫生目前已被被安大略省內外科醫學委員會裁定吊銷執照,並祭出罰款。
2019-07-07 07:55:52
阿楨
當女人都不用懷孕以後,女權運動才真正開始 2017-09-28

2017年美國費城兒童醫院打造的“人造子宮”用聚乙烯薄膜袋來模擬母羊的子宮,成功培育出了8只健康的小羊寶寶,雖然這一“子宮”仍無法完成完整的懷孕分娩過程,但科學家遲早會完成這一步。那將是徹底改變社會結構的一項發明。其實我們現在社會中許多不公平歧視,都來自於人類需要女性生孩子。
  比如職場性別歧視。
事實上,全世界範圍內的企業主不但不願意付給女性更多的工資,同樣不願意投入資源去培養女員工。因為沒准你剛培養起這個女員工,對她委以重任,她就說她要生孩子沒法工作了。老闆開公司是要賺錢的,不是做慈善的。
針對這個問題,北歐國家法律規定男性必須要休產假:美國加州法律規定一家公司董事會中,必須有一位女性高管:這都是治標不治本,用行政手段強行干預市場,只會降低企業效率,上策是人造子宮。
  還有社會生育率低下,人口老齡化的問題。
至今沒有哪個國家是在生育率大幅降低後還能漲回來的,怎麼鼓勵都沒有用。人工子宮可以完美解決這個問題。
  人造子宮還會徹底改變我們的婚姻制度。
長輩催婚的也少了,同性戀婚姻也可以順利合法化了。
很多人會說,如果未來人造子宮普及,可能會讓家庭不和。這就和100多年前說如果汽車普及,馬車夫怎麼辦一樣可笑。因為一旦人造子宮普及,漸漸就不會有現在意義上的家庭了。
  回應
生物的所有本能源于生存,繁殖,男的偏向于生存,女的偏向於繁殖。當女性被剝奪了生育功能後,會很糟糕……
的確很恐怖。在原始人時代,智人男性祖先如能自己解決繁殖任務,那麼女性會被滅絕,就像被智人消滅的尼安的特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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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長假“代相親”服務火了:600元一次 女客戶居多
2019-10-04 09:52:26
美國黑金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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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4 21:55:21
阿楨
事關倫理問題,“公鼠懷孕”實驗引發爭議 2021-07-02

  6月初,一項 “公鼠懷孕” 實驗引起爭議,該研究的實驗步驟分為四步:首先,通過手術將一隻雄性被閹割大鼠和一隻雌性大鼠縫合在一起,製造能交換血液、共用體內微環境的 “連體鼠”;八週後,向雄性大鼠體內移植子宮;待其恢復後,再分別向雄鼠和雌鼠的子宮內移植囊胚期的胚胎(通常指胎齡為5天的大鼠胚胎);最後,在胚胎發育至21.5天時,實行剖腹產。
  這項研究最早於6月10日發表於生命科學預印本平臺BioRxiv,6月16日更新。作者有兩位,分別為海軍軍醫大學海軍醫學院教育機構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海軍軍醫大學海軍醫學院營養與食品衛生系張榮佳和海軍軍醫大學附屬長海醫院婦產科劉玉環。
  《知識分子》訪談的相關專家認為,實驗 “有創新”,但 “沒必要”,折射出多個層次的倫理問題。作者聲明稱,已經給BioRxiv寫信停止撤稿,因為他們沒做錯什麼,只是演示了一個動物實驗。
  研究發現,只有當連體鼠裡的雌鼠也懷孕時,暴露在雌鼠血液環境中的雄鼠才可能懷孕,而且雄鼠的懷孕成功率非常低。最終163對 “連體鼠” 中,僅有6只雄鼠成功 “受孕”,成功率3.68%;向雄鼠移植的280個胚胎中僅10個胚胎發育成功,成功率3.57%。
  此實驗之前,雄性哺乳動物懷孕還未有先例。
  另外,解決女性不孕問題,子宮移植已是有成功先例的辦法。2014年,瑞典一名先天性子宮缺失的患者接受子宮移植後生出了健康的嬰兒,是世界上首例報導的子宮移植後活產。在中國,2015年陝西省西京醫院成功實施了國內首例人子宮移植手術,就是將母親的子宮移植給先天無子宮的女兒。
  出於安全和倫理考慮,目前的國際標準建議只允許為遺傳學上的女性提供子宮移植。
  紐約大學醫學院的生物倫理學教授亞瑟•卡普蘭(Arthur Caplan)表示,即使是針對失去子宮或無子宮女性,子宮移植技術目前仍然是創新而具有實驗性的。不過,該實驗在不孕治療和其他相關健康需求中的優先級很低。
  體外胚胎培養技術也已逐漸成熟,“雄性懷孕” 實驗幾乎沒有必要。曾有多項實驗利用體外人造子宮孕育哺乳動物胚胎,如羊、小鼠等。今年3月,以色列科學家在《自然》發文,將孕育5天的小鼠胚胎植入體外的 “人造子宮” 環境,發育到第11天時已成為具有所有小鼠特徵的胎兒。
2021-07-03 07:45:26
阿楨
美國總統拜登:美國迎悲傷一天,女性丟了墮胎權

  2022-06-24,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美國1973年通過“羅伊訴韋德案”判決,確認了美國女性擁有合法墮胎權。
  “羅伊案”被推翻後,美國各州可以自行制定關於墮胎的法律。至少26個州已有或正在推進相關法律,美國成百上千萬女性可能會失去合法的墮胎權利。
  雖然美國主流民意中,支持墮胎權的比例基本上一直高於反對墮胎權的比例,但近幾年來,美國反墮胎運動浪潮已有席捲之勢。
2022-06-25 08:17:46
阿楨
美最高法院兩重大裁決「挺擁槍、反墮胎」,前總統川普任命3名保守派大法官影響深遠

美國最高法院上週一連做出兩項重大裁決。先是在2022-06-23以6比3裁定紐約州一項存在超過一世紀的法律違憲,此法規定民眾須證明有合法自衛需求或「正當理由」,才能獲得攜帶手槍出家門的許可。
24日美國最高法院又以以5票贊成、4票反對,推翻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保障墮胎權裁定,結束近50年來對墮胎的憲法保護,賦予全美各州禁止墮胎的權力。
批評者抨擊,最高法院的立論基礎互有衝突。在擁槍權方面,最高法院大法官認為各州無權限制民眾自由;但在墮胎議題上,卻又擴大各州對民眾自由的權限。
外界批評最高法院一方面同意民眾擁槍殺人,另一方面卻又限制女性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
這兩大具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引發全美譁然,共和黨陣營可謂大獲全勝,民主黨籍總統拜登(Joe Biden)雖然痛斥這兩項判決結果,但也因為三權分立,行政部門幾乎是無力捍衛立場,這也可以看到美國總統的大法官任命權具有重大歷史意義。
美國採取三權分立,行政部門不得干預司法獨立,大法官採取終身制,不受政黨輪替影響。但最高法院判決影響深遠,上述兩項裁決推翻的都是超過半世紀的裁決結果,影響的是千千萬萬一代又一代人。
得以決定大法官人選的是美國總統,大法官提名人還得經過參議院聽證會洗禮,也因此,一旦任內有大法官出缺時,時任美國總統總會使盡全力選擇自身陣營的候選人,並全力在參院護航。因為總統最多8年任期,但他所提名的大法官將能終身在最高法院影響美國法律與社會。
以現任美國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為例,川普(Donald Trump)短短4年任內就提名戈蘇奇(Neil Gorsuch)、卡瓦諾(Brett Kavanaugh)與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3名大法官,讓最高法院的天秤明顯朝向保守立場傾斜,6位大法官屬於保守派,自由派僅有3人。
這3名由川普提名的大法官也確實在這兩項裁決上捍衛保守派立場,給予民眾擁槍權卻又推翻墮胎權。更有甚者,這3人才都50出頭,如無意外,未來20、30年仍能在最高法院發揮影響力。
也難怪有志在2024年捲土重來的川普,在最高法院推翻墮胎權裁決後,立即透過聲明表示:「這項歷史性裁定是『因為我履行所有承諾才可能實現』」。畢竟正是因為他在任內任命3名保守派大法官,讓美國司法有了截然不同的面貌。
2022-07-07 05:21:42
阿楨
美最高法院兩重大裁決「挺擁槍、反墮胎」,前總統川普任命3名保守派大法官影響深遠

美國最高法院上週一連做出兩項重大裁決。先是在2022-06-23以6比3裁定紐約州一項存在超過一世紀的法律違憲,此法規定民眾須證明有合法自衛需求或「正當理由」,才能獲得攜帶手槍出家門的許可。
24日美國最高法院又以以5票贊成、4票反對,推翻1973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保障墮胎權裁定,結束近50年來對墮胎的憲法保護,賦予全美各州禁止墮胎的權力。
批評者抨擊,最高法院的立論基礎互有衝突。在擁槍權方面,最高法院大法官認為各州無權限制民眾自由;但在墮胎議題上,卻又擴大各州對民眾自由的權限。
外界批評最高法院一方面同意民眾擁槍殺人,另一方面卻又限制女性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權。
這兩大具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引發全美譁然,共和黨陣營可謂大獲全勝,民主黨籍總統拜登(Joe Biden)雖然痛斥這兩項判決結果,但也因為三權分立,行政部門幾乎是無力捍衛立場,這也可以看到美國總統的大法官任命權具有重大歷史意義。
美國採取三權分立,行政部門不得干預司法獨立,大法官採取終身制,不受政黨輪替影響。但最高法院判決影響深遠,上述兩項裁決推翻的都是超過半世紀的裁決結果,影響的是千千萬萬一代又一代人。
得以決定大法官人選的是美國總統,大法官提名人還得經過參議院聽證會洗禮,也因此,一旦任內有大法官出缺時,時任美國總統總會使盡全力選擇自身陣營的候選人,並全力在參院護航。因為總統最多8年任期,但他所提名的大法官將能終身在最高法院影響美國法律與社會。
以現任美國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為例,川普(Donald Trump)短短4年任內就提名戈蘇奇(Neil Gorsuch)、卡瓦諾(Brett Kavanaugh)與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3名大法官,讓最高法院的天秤明顯朝向保守立場傾斜,6位大法官屬於保守派,自由派僅有3人。
這3名由川普提名的大法官也確實在這兩項裁決上捍衛保守派立場,給予民眾擁槍權卻又推翻墮胎權。更有甚者,這3人才都50出頭,如無意外,未來20、30年仍能在最高法院發揮影響力。
也難怪有志在2024年捲土重來的川普,在最高法院推翻墮胎權裁決後,立即透過聲明表示:「這項歷史性裁定是『因為我履行所有承諾才可能實現』」。畢竟正是因為他在任內任命3名保守派大法官,讓美國司法有了截然不同的面貌。
2022-07-07 05: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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