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贵族在当时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

一直以来西周贵族好像给人们留下的都是朦胧不清的印象,但是在当时他们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群体?是否手握大权?贵族之间会不会人人相互,构成庞大的贵族权力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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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 @曹变蛟 毒害,摸鱼日深(确信),最近忙着写论文体的春秋like东方架空世界设定,写起论文体设定来感觉自己在发明历史,别样的愉悦感源源不断涌出叻,也不算是在摸鱼(小声)

一直以来西周贵族好像给人们留下的都是朦胧不清的印象,但是在当时他们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群体?是否手握大权?贵族之间会不会人人相互,构成庞大的贵族权力网络?会不会存在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现象?还是只是顶着贵族的名号各扫门前雪,风平浪静?

咳咳,虽然窝在这一块尚且属于初学者, @徐成 这样的大佬是比我合适的多的人选,但承蒙 @曹彦士 姐姐的邀请,又兼最近啃了不少西周-春秋方面的专著,自以为勉强能在此方面回答一二了。在此码下我的拙劣回答,以资抛砖引玉之用。

先下结论:

1&2:西周的贵族,分为两种,即身在宗周的贵族和身在“大东”的诸侯,后者可以视为宗周王廷在东部的力量延伸,在其羽翼丰满之后,较之前者,在经济及政治上具有相当多的独立性。他们是王室权力在东部地区的延伸,亦是应当服从于王室的政治力量,但其对王室的忠诚度,除开传统的习惯外,则取决于王室的强弱程度。诸侯的力量也是王廷政治的重要参与者之一。

3&4&5:贵族间的确存在凭依宗法制架构而建立起来的权力网络,除宗法制之外还存在联姻的手段。同时其确实存在权力的争端,这一争端不仅存在于其宗族之内,也存在于宗族和王廷之间。

阿......心虚了,要不摸了吧(小声)


言归正传,本回答将分为如下2个部分,对每个部分尽我所能进行论述:

1.西周的权力架构

2.西周贵族的权力网及其内部斗争的几个例子


Ⅰ.西周天子如何驾驭臣子?

西周的贵族分为两类,一类是居于“大东”的贵族,即东方地区的诸侯。另外一类是居于“宗周”和“成周”,即渭河流域的诸侯。


A 东方诸国

第一类也可继续细化为两类,即西周所封建用来统治东方诸族及殷遗民的诸侯。他们的作用,按《左传》,为:

「不可。臣闻之,大上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刑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曰:『常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此段出自《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其中最重要的一句,为“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即这些人是周王朝在东部地区的统治力量。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贵族,即周室驻扎在洛阳附近的名为成周八师的军队,即”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国语·周语·仲山父谏宣王料民)里提到的“南国之师”,这些贵族,按“西周盠青铜方彝”铭文:

西周隹(惟)八月初吉,王各(格)于周庙。穆公又(佑)盠立中廷北乡(向)。王册命,尹易(锡)盠赤巿、幽亢(璜)、攸勤,曰:“用 (司)六 (师)王行、参有 (司), (司)土(徒)、 (司)马、 工(空)”。王令盠曰:“摄 (司)六 (师) 八 (师)执。”盠拜稽首,敢对扬王休,用乍(作)朕文祖 公宝 彜。盠曰“天子不(丕)叚(嘏)不(丕)基,万年保我万邦。”盠敢拜稽首曰:“剌剌朕身, 朕先宝事。”

这里提到了司土、司马、司空等官员。这三个官员,若按西周时期的文学作品《大雅·绵》里所说,则为执掌工程建设与人口召集的官员:

乃召司空,乃召司徒,俾立室家。其绳则直,缩版以载,作庙翼翼。

按照成书于战国年间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西周状况的《周礼》,司马之职责为:

凡令赋,以地舆民制之:上地,食者三之二,其民可用者家三人;中地,食者半,其民可用者二家五人;下地,食者三之一,其民可用者家二人。(周礼·夏官司马·大司马)

可知司马为有执掌土地的职责的官员。又按《西周金文官职研究》,司土和司徒是有区别的,司土掌管的对象为土地,司徒掌管者为土地上的人民,土徒二字并非通假,上引“西周盠青铜方彝”之铭文,应作司土为上。

司徒与司土解

另:按照期刊《西周官职概述》,司徒之权责如下:

我不知道网页版纸糊怎么框重点,所以麻烦各位将就着看了......

无论是“司徒”还是“司土”,都能说明宗周六师和成周八师都有其驻地,其驻地内有属民和土地,又按西周时期的行政结构的特点,这些军队的长官亦系世袭而成,以至出现“师氏”之氏。我窃以为他们可以看作一种较为特殊的诸侯。

成周八师和驻扎在更为广大的“大东”的各诸侯国,一起为周王室构建了它对东部的统治。

驻守在王畿外,殷商故地、东夷、淮夷、蛮荆一带的军事贵族,被称为“侯”,指坐镇一方的军事政治首领。他们的职责非常明确,“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乃是充当周王室权力在这些宗周故地鞭长莫及之地的延伸。

居住在东方的诸侯国,在其性质上更类似于一个个独立于周但臣服于周的自治王国,他们的统治法理,乃是由周王所建立的,按《大雅·韩奕》,册封邦国的过程,被称之为“受命”:

奕奕梁山,维禹甸之,有倬其道。韩侯受命,王亲命之。

受命之后,他所统治区域的所有权,在名义上就归他所有了,以《鲁颂·閟宫》为例:

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

同时,在王授予诸侯疆土的过程中,还伴随着授予民众。需要注意的是,受命不代表实际统治的确立,《史记·齐世家》云:

太公闻之,夜衣而行,黎明至国。莱侯来伐,与之争营丘。营丘边莱,莱人,夷也,会纣之乱而周初定,未能集远方,是以与太公争国。

类似的话,也见诸《左传·宣公十二年》:

楚自克庸以来,其君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于民生之不易,祸至之无日,戒惧之不可以怠。在军,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于胜之不可保,纣之百克而卒无后。训以若敖、蚡冒,筚路蓝缕,以启山林。

即,西周在东方所封建的贵族,他们的领地是靠自己而取得的,与远在宗周的王室实无甚大关系,这一过程相当艰难,栾武子在其辞令中用“筚路蓝缕”一词来形容即是明证。另外,取得这些领地,也是这些诸侯的职责之一,如《大雅·江汉》:

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

这些封君所统治的地方,拥有完善的(以当时的观点看)政府架构和经济军事权力,虽然名义上“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周在事实上实际上相当于放弃了对这些地方的管理权。地方封君所掌握的土地,对中央的经济义务也很单薄。这样的事例,见诸于大雅和左传。《大雅·韩奕》云:

献其貔皮,赤豹黄罴。

而在左传,首先援引最知名的一个例子,即包茅之贡,在此历史事件里,管仲责备楚国的外交辞令为:

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

这样的贡献,几乎可以称之为象征性的。在礼法上,诸侯也没有对宗周王室的经济义务,如《左传·桓公十年》所提及的: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但是,西周时期的这些地方诸侯国,与独立的主权国家还有区别,最显著的区别是他们要服从于宗周王室的命令,除每年都要入宗周朝觐外,还要听从周王的命令进行军事行动。在某些事关宗周的大事上,诸侯会成为王室必须要依靠的力量。如周幽王要向申发动攻击,就先:

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今本竹书纪年)
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左传·昭公四年)

周王室还享有干涉诸侯的继承及处死诸侯的权力:

鲁武公以括与戏见王,王立戏,樊仲山父谏曰:“不可立也!不顺必犯,犯王命必诛,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民将弃上。夫下事上、少事长,所以为顺也。今天子立诸侯而建其少,是教逆也。若鲁从之而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不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是事也,诛亦失,不诛亦失,天子其图之!”王卒立之。鲁侯归而卒,及鲁人杀懿公而立伯御。(国语·周语·仲山父谏宣王立戏)
癸公卒,子哀公不辰立。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史记·齐世家)

根据《西周的灭亡》一书,宗周王廷驾驭这些地方诸侯的方式有三,一为靠家族血缘关系联系,为自己驾驭远方的地方诸侯提供法理上的依据,即使用宗法制来驾驭诸侯;二为设置专门的监察人员;三为以强大的军队来威慑诸侯。显而易见,血缘关系随亲缘关系渐行渐远,能起到的约束作用也日渐淡薄;世代相因于本地的监察人员,由于西周时期俸禄制度尚未建立,他们在经济上独立于王廷,对王廷的忠诚也会变得可疑。唯一可以靠得住的是军事力量,一旦宗周不再有军事力量上的优势,君王丧失对地方诸侯的控制也只是个时间问题。故而在西周后期,周宣王面对“既丧南国之师”的现实,便不得不不顾仲山父的反对,“乃料民于太原”,试图振兴周王室的军事力量。

B 宗周贵族

居住在宗周的贵族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虽身为就封东部的诸侯但其本人仍留在王畿者,周公旦就是典型的例子之一。另一种是宗周本部的贵族,他们的族长即宗子被称为“伯”。需注意,“伯”和“侯伯”为不同之词,伯之本意为年长男子,引申为宗周本部贵族家族的家主,而“侯伯”意为诸侯之长,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载“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给晋文公加上诸侯之长的头衔,在后世有时也被作为权力所有者的代称,如朱熹《楚辞集注》:

幽都,地下后土所治也。地下幽冥,故曰幽都。土伯,后土之侯伯也。

在宗周的贵族与他们在东方的亲戚不同,对政事参与的更为紧密,常被概括为所谓的世卿世禄制度,即世系官员制度,但这一说法并不严谨,除少数专业化的家族如史官之外,对大部分职官而言,世系并不能给他们提供一个固定的职司,在此方面我的水平非常有限,故援引 @徐成 的回答如下:

过去我们常说世卿世禄制度,实际上并不准确,世袭提供的并不是固定的职司(某些专业官员除外,比如史),只是提供给官员一个进入仕途的资格(如师询簋、师酉簋,儿子在因世袭入仕时只继承了父亲的部分职司),而入仕贵族大部分情况只是作为副手协助主管,在主官离任之后才接手正职

而其所居住的封邑,虽然仍旧是一经授予便在经济上独立于王室的私产,但从目前的青铜器金文看来,周王是有对其进行处理的权力的,周王可以将一个贵族的不动产转赠给另一名贵族,如西周十二年大簋铭文所言:

隹(唯)十又二年三月既生霸丁亥,王才(在)□侲宮,王乎(呼)吳師召大,易(錫)□□(睽)里,王令譱(膳)夫豖曰□□(睽)曰:余既易(錫)大乃里,□(睽)賓(儐)豖章(璋)、帛束,□(睽)令豖曰天子,余弗□(敢)□(吝),豖以、與□(睽)□履大易(錫)里,大賓(儐)豖介章(璋)、馬□(兩),賓(儐)□(睽)介章(璋)、帛束,大拜稽首,敢對揚天子不(丕)顯休,用乍(作)朕皇考剌白(伯)尊簋,其子子孫孫永寶用。

在这里,周厉王将一个贵族的土地转手赏赐给一个名叫大的贵族。

周宣王时期的吴虎鼎也记载了这类不动产转赠的事情:

隹(唯)十又八年十又三月既生霸丙戌,王才(在)周康宫 ? (夷)宫,?(导)入右吴虎,王令(命)善夫丰生、 ?(司)工 ?(雍)毅, ?? (申厉)王令(命):付吴 ? ( ? )旧强(疆),付吴虎:氒(厥)北彊(疆)涵人眔彊( 疆),氒(厥)東彊(疆)官人眔彊(疆),氒(厥)南彊(疆)畢人眔彊(疆),氒(厥)西彊( 疆 ) ? 姜眔彊 ( 疆 ) 。氒(厥)具履 ? (封):丰生、?(雍)毅、白?(伯导)、内?(司)土寺 ? 。吴虎?(拜稽)首,天子休,宾善夫丰生章(璋)、马匹,宾 ? (司)工 ? (雍)毅章(璋)、马匹,宾内?(司)土寺 ? 璧。爰书尹友守史甶,乃宾史 ? 韦两。虎 ? (拜)手 ? (稽)首, ? (敢)對 ? (揚)天子不(丕)顯魯休,用乍(作)朕皇且(祖)考庚孟 ? (尊)鼎, ? (其)子子孫孫永寶。

同时,还存在有贵族间的小块土地转手现象。如五祀裘卫鼎铭文所言:

【铭文】隹(唯)正月初吉庚戌,卫(以)邦君厉告于丼白(邢伯)白(伯)邑父、定白(伯)、白(伯)、白(伯)俗父,曰厉曰:“余执龏(恭)王恤工(恤功),于卲大(昭太)室东逆롸(营)二川。”曰:“余舍女(舍汝)田五田。”正廼(乃讯)厉曰:“女(汝贾)田不(否)?”厉廼(乃)许,曰:“余(审贾)田五田。”丼白(邢伯)、白(伯)邑父、定白(伯)、白(伯)、白(伯)俗父廼顜(乃讲)。吏(使)厉誓。廼(乃)令(三)有(司):(司)土邑人、(司)马、人邦、(司)工(附)矩、内史友寺刍,帅(履)裘卫厉田亖(四)田。廼舍(乃舍宇)于氒(厥)邑:氒逆彊眔(厥朔疆逮)厉田、氒(厥)东彊眔뜨(疆逮散)田,氒(厥)南彊眔뜨(疆逮散)田,眔(暨)政父田,氒(厥)西彊眔(疆逮)厉田。邦君厉眔(逮)付裘卫田:厉吊(叔)子(夙)、厉有(司申)季、庆癸、(豳表)、(荆)人(敢)、丼(邢)人偈屖。卫小子者逆卿(其飨賸)。卫用乍(作朕)文考宝鼎。卫(其)万年永宝用。隹(唯)王五祀。

有些贵族,如直接导致西周灭亡的申伯家族,具有极高的政治地位,还是周王室和西戎交通的桥梁。

宗周贵族是周室核心区域附近的基本力量,对朝政的影响举足轻重,甚至大到能废立天子的程度:

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王流于彘。(国语·周语·芮良夫论荣夷公专利 )

周厉王想要”专山泽之利“,损害了这些贵族的利益,他最后便遭到放逐。

是故,周王若想在自己的核心区立足,则必须要取得宗周贵族的支持。而周王要想笼络他们,以获得他们的忠诚,在尚未建立起爵禄制度的西周时期,必须通过给他们赏赐土地,来回倒腾。

这一行为就算在周室凌迟的春秋时代,也依然是满足诸侯的胃口的手段,只不过周室所支付土地的对象,从宗周的伯转变为大东的诸侯们了而已,如《左传·隐公十一年》:

王取邬、刘、功蒍、邗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丝希、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陉、隤、怀。

故而周前期汲汲于向西扩张,以求谋得更多的土地来满足这些贵族的胃口,而当强大的定居外族犬戎崛起,阻断了周向西部的扩张后,周室便只能不断将自己的王室不动产支付给贵族们,导致周室的日渐穷困化,如《大雅·召旻》所感叹的:

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於乎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Ⅱ西周的权力网及其内部斗争

挠头......这一块我虽然大概知道怎么回事,但非常的发怵......因为第一这个议题太大,第二时间又有限,只好用几个例子叻,俟以后有空了再扩充吧......:

姻亲关系:

韩侯取妻,汾王之甥,蹶父之子。韩侯迎止,于蹶之里。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诸娣从之,祁祁如云。韩侯顾之,烂其盈门。
申伯番番,既入于谢。徒御啴啴。周邦咸喜,戎有良翰。不显申伯,王之元舅,文武是宪。
《周代婚姻制度研究》

利益链条:

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维宰,仲允膳夫。棸子内史,蹶维趣马。楀维师氏,醘妻煽方处。

贵族间的政治冲突:

王卒立之。鲁侯归而卒,及鲁人杀懿公而立伯御。
今王学专利,其可乎?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王流于彘。
癸公卒,子哀公不辰立。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

so,也算是完结这个回答了吧(心虚)

参考资料:

《西周金文官制研究》

《西周的政体:中国早期的官僚制度和国家》

《宗子维城》

《西周的灭亡:中国早期国家的地缘危机》

《春秋战国的社会变迁》上册

《周代婚姻制度研究》

《诗经》

《左传》

《国语》

《史记》

《周礼》上

《楚辞集注》

《西周官制概述》

《金文所见西周世族政治》

西周建立之初,就有管蔡之乱,有研究认为周公也曾一度称王。

后来周穆王专门颁行《甫刑》,以针对“诸侯有不睦者”。

《史记·周本纪》: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于王,作脩刑辟。

至于西周时诸侯间以及诸侯内部的斗争,屡见不鲜,比如齐国

《史记·齐太公世家》:哀公时,纪侯谮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怨胡公,乃与其党率营丘人袭攻杀胡公而自立,是为献公。献公元年,尽逐胡公子。……献公卒,子武公寿立。……武公卒,子厉公无忌立。厉公暴虐,故胡公子复入齐,齐人欲立之,乃与攻杀厉公。胡公子亦战死。齐人乃立厉公子赤为君,是为文公,而诛杀厉公者七十人。

至于具体的,就只能脑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