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涉强奸罪加拿大籍男艺人)_百度百科

吴亦凡

涉强奸罪加拿大籍男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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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Kris),1990年11月6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加拿大籍华语流行乐男歌手、影视演员、音乐制作人。
2021年7月31日,经警方调查,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8月10日,律师证实吴亦凡涉嫌在洛杉矶强奸未成年女粉丝 [20] [26];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21-22]。2022年6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法院将依法择期宣判 [30]
2022年11月25日,北京朝阳法院 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31]同日,从税务部门获悉,吴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亦凡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 [32]
2023年7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 [33]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8]
本    名
吴亦凡
外文名
Kris
国    籍
加拿大
出生地
广东省广州市
出生日期
1990年11月6日
星    座
天蝎座
血    型
O型
身    高
187 cm
体    重
73 kg
经纪公司
吴亦凡工作室
职    业
歌手、演员、音乐制作人
别    名
李嘉恒(曾用名)

早年经历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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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10岁时和家人移民加拿大温哥华
2005年,吴亦凡在广州市第七中学读初三,在这期间,他还担任篮球队队长,参加少年NBA中国初中篮球联赛。随后,他回到加拿大,在加拿大温斯顿爵士丘吉尔中学就读;2007年,读高二的吴亦凡参加了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的全球选秀,成为练习生

演艺经历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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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吴亦凡出演少女时代中国台湾演唱会站的影像VCR。2012年2月16日,作为男子演唱组合EXO成员正式出道,后担任EXO-M的队长。
2014年5月15日,吴亦凡正式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请求判决与韩国SM娱乐有限公司《专属合同》无效;12月1日,入驻上海杜莎夫人蜡像馆
2018年4月24日,与环球音乐集团签订全球唱片合约。

人物评价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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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艺先做人,做人德为先。这句话到什么时候都不过时。艺人们应该始终以此为从业的基本准则,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真善美内核的倡导者、践行者和示范者。央视网评论员) [5]
法律面前没有顶流。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人民日报》评) [13]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义面前没有“顶流”!(《法治日报》评)
光环再耀眼,名气再大,均无特权。(《中国妇女报》评) [13]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失去了慎微慎独、自警自省之心,便是滋生贪婪欲望的开始;从不守规矩,到违反法律,往往也不过是一步之遥。一旦置职业道德等规矩于不顾,做人做事出格走偏就在眼前,不仅毁了个人的立身之本,而且最终会遭大众唾弃、遭市场抛弃。吴某凡被依法刑事拘留,是一声响亮警钟,“演艺圈”不容藏污纳垢,“明星”要将守规矩作为基本责任和义务,远离非法之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评) [17]
法网恢恢,违法必究,任何倚资本加持而有恃无恐、仗流量护身而肆意妄为的违法行径,在社会主义法治中国都是行不通的。无论光环再耀眼,名气再大,只要辜负人民信任、背离人民意愿、侵害人民利益,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被人民所抛弃。中国音乐家协会评) [24]
事实证明,一旦冲撞法律,“顶流”就会瞬间付之东流。若在名气掩饰下放纵私欲,结局必然是自我毁灭。越是暴得大名,越要常思德行配位;越是拥趸众多,越要当好表率。给世界以浩然正气,给青少年真正的榜样力量,娱乐圈当挖疮割痈、激浊扬清!(《人民日报》评) [25]

人物事件

播报
编辑
主词条:吴亦凡事件

事件起因

2021年6月2日,有网友发文为朋友都美竹发声,她表示都美竹曾与吴亦凡谈恋爱。网曝聊天记录中,吴亦凡还向都美竹发送了他的半脸自拍。
2021年8月10日,有媒体报道称:律师证实吴亦凡涉嫌在洛杉矶强奸未成年女粉丝,此案在核实当中 [20]

事件回应

  • 都美竹
2021年7月,都美竹参加网易娱乐深水娱专访,爆料多个内容 [1]7月17日~18日,都美竹发布多条微博怒斥吴亦凡,以签约艺人、选MV女主角等为借口,诱骗年轻女性发生关系 [6]
  • 吴亦凡
2021年7月19日,吴亦凡针对爆料内容进行回应;随后,吴亦凡工作室也发文回应称:“拒绝一切诽谤言论及散布有害网络信息的行为,请勿利用敏感的舆论风向恶意煽动公众情绪,我方已启动法律追责程序并完成报案工作,相信法律的公正,必会还原事实真相”,并晒出多张都美竹的发文爆料,配上“假”的LOGO [2]。同日,腾讯视频官方平台发文称已与吴亦凡方终止了一切品牌层面的相关合作。至此,吴亦凡的内地商务合作已全部解约 [3]
7月19日晚,吴亦凡工作室再发声明,对近日“都美竹事件”作出十点澄清。声明强调吴亦凡与都美竹至2021年7月19日晚为止只见过一面,工作室也从未注册过微信号,并晒出截图为证。

事件影响

  • 品牌解约
2021年7月19日晚间,路易威登暂停与吴亦凡的合作,直至司法调查结果公布。兰蔻方也透露,已于6月终止与吴亦凡的品牌合作关系。
2021年7月20日凌晨,宝格丽发文,表示:针对吴亦凡的相关事件将予以高度重视,决定从即日起终止与吴亦凡的合作关系 [4];同日,欧莱雅男士官方表示已终止与吴亦凡的一切合作。至此,吴亦凡的14个代言全军覆没,分别是:韩束云听良品铺子立白滋源华帝得宝康师傅冰红茶腾讯视频乐堡啤酒王者荣耀保时捷宝格丽欧莱雅男士 [7]
2021年7月23日,路易威登发布声明称,鉴于相关通报,路易威登宣布终止与吴亦凡的合作关系。至此,吴亦凡所有的商务代言品牌均已发布声明终止与其合作关系。
  • 账号封禁
2021年8月1日,吴亦凡在新浪微博抖音百度百家号等中国主流网络平台上的账号被封禁;此外,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音乐平台也下架了吴亦凡的所有歌曲 [16]。截至2021年8月2日,QQ音乐网易云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等音乐平台均已下架吴亦凡的歌手信息和音乐作品。此外,吴亦凡的抖音、今日头条百度百家号、微博超话、贴吧、爱奇艺泡泡圈、腾讯视频、央视影音豆瓣人物主页也都被封禁 [19]
  • 作品下架
作品下架通知
2021年8月17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表示坚决支持会员单位采取的联合行动,支持下架吴某凡参演的影视综艺节目。协会重申,绝不为违法失德人员提供出镜发声的机会和平台,绝不让这些人员和作品在网络视听行业有立足之地。截至8月17日上午10时,全网合计处理短视频节目达190万条、影视综艺节目7000部次 [27]
  • 品牌起诉
2022年,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因服务合同纠纷起诉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WUYIFAN(吴亦凡)一案新增法院公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称,该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2021)内06民初374号民事裁定书。2021年7月,该公司旗下品牌乐堡啤酒宣布与吴亦凡终止合作 [29]
2023年10月,吴亦凡关联公司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896万余元,执行法院为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关联案件为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公司相关服务合同纠纷。 [34]对此,华帝股份回应称,该执行标的已在申请执行中。 [35]

事件处置

  • 警方通报
2021年7月22日,北京朝阳警方发布了有关调查的情况通报。根据警方的调查,2020年12月,吴亦凡经纪人以挑选MV女主角面试为由,约都美竹到吴亦凡家中参加聚会,都美竹酒后在吴亦凡家中留宿,两人发生了性关系。经过警方调查,这起风波竟牵出了一名诈骗嫌疑人刘某迢。他首先冒充被吴亦凡欺骗感情的女性骗取都美竹信任,获取都美竹手中的交往信息。接着以都美竹的名义与吴亦凡的律师联系协商赔偿,最后再冒充吴亦凡工作室与都美竹协商赔偿,并在都美竹账户收到50万元转账后向都美竹索要退款。而针对网友关心的吴亦凡是否诱骗多名女性发生性关系,以及二人交往过程中及网络互曝的有关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警方正在调查中。如构成违法犯罪,警方将严格依法处理 [8-9]
  •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通报
2021年7月31日,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10]
  • 依法逮捕
逮捕通报
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21]
  • 开庭审理
2022年6月1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法院将依法择期宣判 [30]

事件评论

  • 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
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请记住: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人民日报》评) [11]
  • 法不纵恶!
“涉嫌强奸罪”,这一次,曾是娱乐圈“顶流”的吴亦凡,彻底跌下了神坛。复盘“吴亦凡事件”始末,从全网“吃瓜”到吴亦凡方以否认姿态回应,从各大品牌方连夜解约再到警方先后两次通报,彻底揭开事实真相,“吴亦凡事件”早已不再是沾染着桃色气息的娱乐八卦,而是实实在在的涉法事件。(《法治日报》评) [12]
  • 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
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中央政法委评) [12]
  • 法治社会不容藏污纳垢
还是那句话,法治社会不容藏污纳垢,没有哪个圈是法外之地!光环再耀眼,名气再大,均无特权。在中国的土地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涉嫌违法犯罪,必究!必惩!(《中国妇女报》评) [12]
  • 吴亦凡一案,该让某些走火入魔的粉丝清醒了
任何人跨越底线公然违法,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在中国土地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没有什么护身符,明星光环护不了,粉丝护不了,外国护照也护不了,任何人都没有僭越法律的特权。“顶流”的坠落给那些一红就变脸的大小腕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德艺双馨是准则,一定要珍惜自己的明星身份,爱惜自己的羽毛,慎用自己的影响力,决不能忘乎所以,甚至沦为违法犯罪分子。此时,那些疯狂追星乃至走火入魔的粉丝们也该清醒了。(央视网评) [14]
  • 吴亦凡事件给演艺界再次敲响警钟
近年来,一些流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因为打架斗殴、嫖娼、吸毒、代孕、强奸等,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吴亦凡事件不应该只是公共舆论的一次“盛宴”,更应成为演艺界的一次警钟,国内娱乐圈存在的畸形生态该彻底整治了。(新华网评) [15]
  • 明星更应该守规矩重德行
吴亦凡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广泛热议,其行为严重破坏行业风气,引发恶劣的社会影响。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承担着引领社会风尚的责任,更应对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在倡导良好道德风范上做出积极表率。明星的光环绝不是遮羞布和保护伞,无论是谁,一旦触碰法律和道德底线,都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惩戒。德不配位的明星如同空中泡沫,飞得再高,膨胀再大,也终会破灭。中国电影家协会评) [18]
  • 从艺首在立德
文以载道,以文化人。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文艺工作者承担着“启迪思想、陶冶情操、温润心灵”的重要使命。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欲从艺,先立德。立德乃做人之本,对于从艺者来说更为重要,而且应该摆在首位。作为有着极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不仅要在文艺创作上追求卓越,更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上追求卓越,这是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从业底线要求。(中国音乐家协会评) [18]
  • 法律、道德,皆是红线
遵规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底线标准,文艺工作者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还应将艺德规范视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影视演员等公众人物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行动号召力,对观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审美习惯、价值取向具有示范效应,理应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用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所谓顶级流量、粉丝后援、外籍身份都不具备为所欲为的特权,绝不是违法失德的护身符。近期,国家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屡发条文,严格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绝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出镜发声的机会,表明了对一切失德失范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评) [18]
  • “脱轨”的代价
自吴亦凡事件在网络爆发,呈现在公众面前的是一个罔顾法纪、恣意妄为、金钱至上、随心所欲的“明星”。作为文艺工作者,以艺术作品弘扬中国文化的基本职业作用无从谈起;作为公众人物,传递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职责置若罔闻;作为拥有庞大粉丝群体的“顶流”,触犯法律底线,造成极其恶劣、难以挽回的社会影响,行业难容。吴亦凡影视、音乐、综艺等相关作品均已下架,其本人也将接受法律制裁。演艺圈是显性“名利场”,容易让人迷失。一些人逐渐飘飘然,忘了本分,忘了责任。自以为有颜值、有粉丝,就可以没有敬业精神,没有职业道德;自以为有卖点,有关注,就可以没营养、没艺术追求;自以为有资源、有流量,就可以没人品、没底线。殊不知,德不配位的明星如同空中泡沫,飞得再高,膨胀再大,也终会破灭,任性妄为终会脱轨而出。“脱轨”必然要付出代价,在法律层面制裁结束之后,本次涉案艺人吴亦凡还将面临行业对其持续进行的从业抵制等惩戒。吴亦凡案警示从业者必须提高法律意识,提高作为公众人物的道德基准线。艺人、经纪公司应以此案为戒。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评) [23]

警示名单

2021年11月23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发布第九批网络主播警示名单,其中包含吴亦凡。 [28]

一审宣判

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 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宣判。 [31]

偷逃税被罚

2022年11月25日,据央视新闻消息,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有关方面线索和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对加拿大籍艺人吴亦凡(WU YI FAN)2019年至2020年期间涉嫌偷逃税问题开展了税务检查。由于吴亦凡(WU YI FAN)大量经营信息、资金往来涉及多家境内外关联企业,案情较为复杂,北京市税务部门会同相关税务机关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目前案情已经查清。
经查,吴亦凡(WU YI FAN)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亦凡(WU YI FAN)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5倍罚款计0.42亿元。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依法向吴亦凡(WU YI FAN)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北京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文娱领域税收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我国税收主权,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32]

二审开庭

2023年7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
2022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被告人吴亦凡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在开庭前依照相关规定通知了加拿大驻华大使馆。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吴亦凡的各项诉讼权利。
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33]

二审宣判

2023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上诉一案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一审宣判后,吴亦凡提出上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吴亦凡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且系首要分子,其行为又构成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吴亦凡的上诉,维持原判。
吴亦凡近亲属、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二审宣判。 [38]
同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回复网友:吴亦凡要先在中国坐完牢再被驱逐出境。 [39]中国警方在线回复网友:被驱逐之日起十年内不准返回中国。 [40]

公司事件

2023年11月,吴亦凡关联公司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欠税公告,欠税余额分别为233万余元、294万余元,欠税税种均为企业所得税。 [36]吴亦凡关联公司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老赖),涉及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公司相关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上述两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1896万余元,后被限制高消费。 [37]
2024年1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税务局发布欠税公告,其中吴亦凡关联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欠缴企业所得税233万余元、294万余元。 [41]

点名通报

2024年1月23日,在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作工作报告。报告在附件中专门列举三起依法严惩严重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在列。
2020年11月至12月间,吴亦凡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判处吴亦凡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一审宣判后,吴亦凡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吴亦凡的上诉,维持原判。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