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被刑拘後,不止涉嫌強姦和逃稅漏稅這麼簡單 - 電影快訊 | 陸劇吧

吳亦凡被刑拘後,不止涉嫌強姦和逃稅漏稅這麼簡單

電影快訊 1151℃

7月31日,導演兼作家劉信達爆料吳亦凡偷稅漏稅,自己已經實名舉報了他,喊話吳亦凡必須把牢底坐穿!

吳亦凡被刑拘後,不止涉嫌強姦和逃稅漏稅這麼簡單 - 陸劇吧

劉信達表示看到吳亦凡被刑拘,感到很欣慰。7月20日,他就向廈門市稅務稽查局寄出了實名舉報信,舉報吳亦凡巨額偷稅,相信等待吳亦凡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吳亦凡被刑拘後,不止涉嫌強姦和逃稅漏稅這麼簡單 - 陸劇吧

吳亦凡被刑拘後,不止涉嫌強姦和逃稅漏稅這麼簡單 - 陸劇吧


值得一提的是都美竹並沒有報案,是吳亦凡媽媽報案說都美竹勒索,所以引起了後面的公訴案件,網友表示感謝吳媽媽的大義滅親。


另外還有博主爆料吳亦凡有可能涉毒,還透露他還在警察面前哭得眼淚鼻涕一大把,哀求警方放過自己。

如果情況屬實,真的是超乎想像,震碎三觀!


網傳吳亦凡表哥已「落網」

事發後大量註銷公司

通過調查顯示,「凡世傳媒」的法人吳林,也就是吳亦凡的表哥,在事發後開始了大規模的註銷備案,清算自己的公司產業。


吳亦凡被刑拘後,不止涉嫌強姦和逃稅漏稅這麼簡單 - 陸劇吧


天眼查顯示,目前,吳亦凡關聯公司有一家廈門億和雲起文化傳媒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為存續狀態,其餘均已註銷。該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為吳林,吳亦凡持股99.99%,為大股東及最終受益人。


此外,吳林擔任多家吳亦凡工作室關聯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高管,包括北京凡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凡世文化傳媒工作室等。而吳林就是吳亦凡的表哥,也就是說吳亦凡表哥註銷的這些公司,背後實際操控人為吳亦凡。此外,這些註銷公司的清算時間恰恰與鄭爽偷稅漏稅風波時間一致。


吳亦凡被刑拘後,不止涉嫌強姦和逃稅漏稅這麼簡單 - 陸劇吧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知名藝人,吳亦凡身家不菲,2017福布斯中國名人榜顯示,當年吳亦凡的年收入達1.5億,排在榜單的第十位。2020福布斯中國名人榜,排到了榜單的第8位,加之7月17日都美竹爆料稱吳亦凡在此期間損失了上億元,按此計算,其吸金速度與日賺208萬的鄭爽不相上下。

吳亦凡被刑拘後,不止涉嫌強姦和逃稅漏稅這麼簡單 - 陸劇吧

這其中吳亦凡是否真的存在類似鄭爽、范冰冰陰陽合同、偷稅漏稅的行為也值得深思,甚至已經有網友@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徹查。



偷稅漏稅處罰標準

1、 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

2、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4、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5、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6、稅務、海關、銀行和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與本罪犯罪人相勾結,構成本罪共犯的,應當從重處罰。

7、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曾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偷稅漏稅立案標準

以及刑法條文依據

一、立案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納稅人進行偷稅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占各稅 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提醒:很多企業老闆們經常抱有僥倖心理,覺得自己收入還可以更高一些,就想着從納稅這裡動一點手腳,讓財務做個假賬,溫馨提示,財務做假賬,財務違法,老闆也違法,雙方都要坐牢,只要逃稅夠多,就算後期補繳了也同樣要坐牢!


二、刑法條文依據

1、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應占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2、第二百零四條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 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無期徒刑 ,並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納稅人繳納稅款後,採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3、第二百一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零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零七條、第二百零八條、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4、第二百一十二條 犯本節第二百零一條至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之罪,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的,在執行 前,應當先由稅務機關追繳稅款和所騙取的出口退稅款。


偷稅漏稅法律責任

偷稅,是指納稅人以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為目的,採取各種不公開的手段,隱瞞真實情況,欺騙稅務機關的行為。漏稅,是由於納稅人不熟悉稅法規定和財務制度,或者由於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錯用稅率,漏報應稅項目,少計應稅數量,錯算銷售金額和經營利潤等。偷稅漏稅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根據本條及本法第211條規定,對偷稅罪的刑罰適用原則大體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分層次處罰

針對偷悅數額的不同,本條分別規定了兩個層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層次:「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層次: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層次的偷稅數額只能在本層次量刑幅度內判處,不能任意跨越,否則將造成量刑畸輕或畸重的後果。


2、對自然人偷稅並處罰金

針對偷稅犯罪行為的貪利性特徵,本條對自然人犯罪主體在各層次量刑幅度內,除規定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規定了「並處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附加刑必須同時判處,不具有選擇性,以防止偷稅人在經濟上佔便宜。


3、對單位犯偷稅罪採取雙罰制

即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同時對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的規定處罰。在司法實踐中、對單位判處罰金後,一般對單位的責任人員只判處自由刑,而不再並處罰金,這種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進一步討論。


4、對多次偷稅的違法行為累計數額合併處罰

本條第3款對此作了明確規定。按照刑法理論,行為人在一定時期內多次實施偷稅違法犯罪行為未經發現,或雖發現但未經處罰的,均應視為犯罪行為的連續狀態,其犯罪數額應當累計計算,按一罪合併處罰,不適用數罪併罰。反之,如行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稅違法行為已經過稅務或司法機關處罰,則不應再將此數額累計計算合併處罰。


偷稅漏稅舉報獎勵

獎勵舉報人的獎金,根據被舉報案件追繳稅款額度的大小確定:

(一)追繳稅款1萬元以下,在1000元以內發給獎金;

(二)追繳稅款1萬元以上(含1萬元)3萬元以下,獎金數額為1000元至3000元;

(三)追繳稅款3萬元以上(含3萬元)6萬元以下,獎金數額為3000元至6000元;

(四)追繳稅款6萬元以上(含6萬元)10萬元以下,獎金數額為6000元至1萬元;

(五)追繳稅款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30萬元以下,獎金數額為1萬元至3萬元;

(六)追繳稅款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在追繳稅款的10%以內給予適當獎勵,但最高獎金金額不超過10萬元。


億企贏四川

標籤: 電影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