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無黨籍議員游宏達因9年前利用標案,與縣府約聘人員勾結,向廠商收賄983萬元,法院一、二審皆將他依收賄罪判處7年徒刑,最高法院11日駁回上訴判處年徒刑定讞。而游宏達遭解職後,將由原籍中國的同選區國民黨落選人史雪燕遞補缺額,成為台灣首位原籍中國的縣議員。

45歲的史雪燕來自中國河北省,1999年嫁到台灣,2014年她成立南投縣外籍配偶聯誼會,2015年正式向內政部立案,每年協助上百個個案。她也是台灣外籍配偶福利發展協會創會長,曾在國民黨立委許淑華團隊服務。史雪燕2018年由國民黨提名出馬角逐南投縣議員,以第3高票落選,將因游宏達解除職務獲得遞補,為陸配參政當選台灣議員首例。

而遭判刑的游宏達選區為南投市名間鄉的第一選區,他擔任第17、18屆縣議員期間涉案,2018年參第19屆縣議員時,以36票之差成為落選頭,而國民黨南投縣議員莊文斌後來因為胞兄涉及賄選,判決當選無效,讓他遞補上任,但自己最後也因貪瀆案而無法做完任期。

法院判決書提到,南投縣府工務處時任約僱人員黃海郕2012年起承辦濁水溪新武界橋、加走寮溪瑞興橋、竹山清水溪瑞草橋等上下游河段的多件砂石疏濬及便道維護工程時與游宏達勾結,透過白手套以借款、透露底標等方式協助業者得標,允諾廠商工程期間可配合展延工期,業者得標後依約交付賄款,黃海郕共收賄800萬元,游宏達收賄983萬元。

南投地院認為,游宏達身為民意代表卻利用縣議員身分,取得標案資訊後向廠商索賄,知法違法,傷害人民對民代的信賴,判刑7年,黃海郕身為承辦人,未能廉潔執行公務,貪圖不法而收取賄賂,破壞國家法紀、損害公務機關形象,判刑11年。台中高分院維持一審刑度,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同二審判決認定與量刑,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