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準利率定價方式:
以調整月份之前三個月各日之金融業隔夜拆款平均利率之加權平均利率(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為調整基準,加固定加碼2.5%計算。基準利率(月調整)調整生效日為每月十五日,基準利率(季調整)調整生效日為每年度之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之十五日,如調整生效日遇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個別客戶適用之基準利率其調整週期依簽訂之借款契約書約定為準。
※定儲利率指數定價方式:
以台銀、土銀、合庫、一銀及華銀等五大銀行牌告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固定利率之平均利率(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小數點後第三位四捨五入)為調整基準,並以調整生效日前一營業日中午約11時30分中央銀行公告為取樣基準。調整週期為季調整者,調整生效日為每年之一月 、四月、七月及十月之十五日;調整週期為月調整者,調整生效日為每月之十五日。上揭利率調整生效日遇逢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個別客戶適用之定儲利率指數其調整週期依簽訂之借款契約書約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