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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法獨厚台積電? 黃崇仁怒了:太不公平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圖/本報資料照片
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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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晶片法案昨(18)日通過,半導體業界大多樂觀其成,該法還涵蓋電動車、5G、低軌道衛星等領域,堪稱台灣科技業最強後盾;不過,對於新法中的定義,有業者質疑認為是獨厚台積電。有「九命怪貓」之稱的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認為,先進製程、前瞻研發等字眼若帶有針對性,不公平也不合理,若不能對半導體企業一視同仁將反對到底。

台版晶片法案也就是《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修正草案昨日通過,實施期限為2023年元旦起至2029年年底,內容主要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投資前瞻創新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分別給予25%、5%投資抵減租稅優惠,兩者加總不得超過年度所得稅50%,包括電動車、5G、低軌衛星產業都適用,台積電、聯電、聯發科、日月光等台灣半導體公司都有望受惠並表示樂觀其成。

不過,目前關於「前瞻創新研發」和「先進製程」的定義,正如同官員所說的仍相當粗略,這引起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不滿。黃崇仁表示,肯定政府照顧台積電產業且樂觀其成,但什麼是先進製程、前瞻研發,政府要說清楚;他認為,現在硬是冠上「先進製程」、「前瞻研發」這些用詞似乎只針對台積電或是少數設備供應商進行補助。

黃崇仁也表示,台灣半導體不是只有台積電,政府不能只為了獎勵台積電等少數公司,而不是對半導體廠一視同仁,這樣「太不公平也不合理」;他也強調,該法如果無法對在台灣扎根、擴廠的廠商,提出一體適用的獎勵,將以台灣半導體產業協會常務理事之名,串連其他理事反對到底。

(旺得富理財網 李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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