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取得北美绿卡或公民身份后,会对在中国的工作或公司经营有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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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申请EB1A美国杰出人才移民,只要父母一方为主申请人,其21周岁以下的子女都可以作为附属申请人获得绿卡。
但是,美国绿卡持有者在中国分娩落地的孩子会自动成为绿卡持有者吗?又该如何入境美国呢?
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 (8 CFR§211. 1) , 只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孩子可以豁免签证入境美国:
情况一:
- 孩子的母亲是绿卡持有者;
- 绿卡必须能有效入境(离境未超一年);
- 孩子在美国境外出生;
- 孩子在满两周岁之前前往美国;
- 孩子随持有绿卡的父母一方一同前往美国;
- 孩子出生后,该父母一方在第一次返回美国时带孩子一同前往;
- 绿卡身份的父母一方被允许进入美国。
情况二:
如果孩子在父母移民签证签发后,在美国国外出生,在父母的移民签证有效期内随父母一起首次登陆美国。
只要绿卡持有人的孩子满足以上两种情形,则无需签证就可以进入美国。
带孩子一同前往美国时,绿卡持有人必须携带:绿卡持有人的护照、绿卡、孩子的护照以及孩子的出生公证书。
孩子入境美国时就是合法永久居民。
在抵达美国时,美国海关会在孩子的护照上盖上I-551印章。I-551印章可以证明孩子是合法永久居民。
美国移民局会在孩子到达美国后的30天内将孩子的绿卡邮寄给您,绿卡持有人不需要提交任何其他表格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
情况三: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 “孩子父亲是美国绿卡持有者,母亲正在申请F2A移民申请,申请过程中孩子在国内出生了” 。
这样的情况孩子是就不能免去移民签证,不能直接拿绿卡。因为符合这个条例,绿卡持有者必须是母亲,而不能是父亲。
所以,如果父亲是美国绿卡持有者,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是需要走移民申请途径,并不能直接带着孩子入境美国拿绿卡的。
如果您也是同样的情况,那么可以申请把孩子加入(配偶)的F2A移民申请中,因为孩子已出生,孩子是可以作为受益人加名到配偶的申请档案中,和配偶一起参加移民面谈,获得移民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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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美移移民官网
这个问题我算有点发言权的,简单说两句获取加拿大永居身份和公民身份后的情况吧。
加拿大永居身份
加拿大永居身份就是拿加拿大的枫叶卡,这个时候你仍然是中国籍!既然是中国籍了,那么在中国的工作或公司经营该怎么样干就怎么样干,完全不会受影响。
唯一有点影响的可能就是加拿大属于全球征税的国家(虽然是全球征税,但不等于双重征税),所有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在报税年度内的任一天,拥有超过10万加元的海外资产(包括存款、股票、债权、信托投资及房地产等),都需要申报海外资产。
注:根据加拿大的规定,一年中累计在加拿大居住满183天以上的自然人,都被称为加拿大税务居民。
一般新移民是从第二次申报个人所得税开始后的每年的4月30日前申报海外资产。
申报海外资产并不是需要你缴纳资产税,只是要你说明在海外有多少资产,你可以随便什么把资产转入加拿大。
那什么时候需要向加拿大缴税呢?
一般是当你的海外资产产生收入或者出售时有增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向加拿大政府缴税。
另外,获得永久居民身份后,如果要保留永居身份,需要履行居住义务,即5年内住满2年。
加拿大公民身份
加拿大公民身份就代表你是加拿大国籍了,而非中国国籍。
这种情况下,你要在中国工作或在中国经营相关公司业务就属于外籍人士了。各种手续和办理流程肯定要复杂一点。
就以在中国工作为例吧,一般有3种主要方式。
1、人在加拿大,找到中国境内的工作办工签入境。
外籍人士来华工作签证办理流程:(非疫情情况下)
A、外籍雇员与企业签证《聘用意向书》
B、外专局办理《工作许可证》
C、外籍雇员携《工作许可通知》到所在地的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入境中国
D、外籍雇员入境中国,与企业签订《雇佣合同》
E、在外籍雇员入境后15天内,办理《工作许可证》
F、在外籍雇员入境后30天内,持《工作许可证》办理长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2、在中国有直系亲属,可以办理Q签证入境,再在中国境内找工作,确定聘用单位后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上岗。
3、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毕业一年以内,可申请工作签证。
部分内容来源参考:
加拿大税务局:https://www.canada.ca/en/revenue-agency.html
税务居民身份:
中国领事服务网:
以上,看完了请支持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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