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試場分配表」於 1 月 6 日公布 - 最新消息|1111落點分析

最新消息內文

日期:2022/01/06
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試場分配表」於 1 月 6 日公布

        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訂於 111 年 1 月 21 日(五)至 23 日(日)三天辦理,本次考試因應防疫需求,每試場人數由 42 人降至 36 人,共計有 33 個考區,91 個分區, 3,377 個試場,本次學測總報名人數為 116,465 人,各科選考人數為國文 116,197 人、英文 116,119 人、數學A  81,620 人、數學B 93,874 人、社會 92,748人、自然 72,214人。

《公布試場分配表》

       111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試場分配表」(含考試地點及量溫檢測站地點)於 111 年 1 月 6 日(四)公布,刊登於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提供查覽或列印,同時也提供電話語音 02-23643677 查詢,考(分)區「試場平面圖」預定於 111 年 1 月 14 日(五)公布於大考中心網站;提醒考生,相關資訊請務必以大考中心公布為準。 請考生於考前先行上網查覽,以利考試當日能快速進入考(分)區學校量溫及應試。

《開放各考(分)區考場學校供考生查看試場》

       各考(分)區考場學校將於 111 年 1 月 20 日(四)下午 2 時至 4 時,開放考生查看試場。提醒考生,因本次考試所有考(分)區考場學校皆辦理三天考試,無論考生實際應考日程,若要查看試場,皆請於 1 月 20 日(四)下午規定時間內前往考場學校。本次考試,每間試場於考前完成消毒作業,故不開放進入試場內查看座位,考生可於試場外查看座位安排。提醒考生與家長進入考(分)區時,均須配合量溫並配戴口罩,經量溫有發 燒情形(額溫達 37.5℃以上或耳溫達 38℃以上)不得進入考(分)區。若有任何問題,考生可依試場分配表所列之電話與該考(分)區連絡,或以 02-23661416 轉 608 洽詢大考中心。

《考試當日須攜帶入場識別證、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及配戴口罩》

       考試當日,各考(分)區於上午 7:30 開始量溫,請考生盡量提早出門以避開入場時的 人群聚集。

       考生進入考(分)區時須出示大考中心發送之個人專用 111 學測入場識別證及應試有效證件正本,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經複檢量溫有發燒情形(額溫達 37.5℃以上或耳溫達 38℃以上)或有呼吸道等症狀,須遵從試務人員指示移至防疫試場應試。

       未攜帶入場識別證之考生,可至考(分)區指定地點由試務人員協助確認身分後補發。

       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之考生,若由親友補送,配合防疫規定,請其送達考(分) 區門口,由考(分)區入口處服務人員簽收、發給送達證明,送達時間以簽收時間為準, 並請考生於該節考試結束後,前往試務辦公室領回補送之證件。

       依據 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包括: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

       因應防疫,考生須全程配戴口罩,如因身心或特殊狀況致無法配戴口罩,未及於報名期間申請免戴口罩應試者,請依大考中心公告之突發傷病申請方式,檢具診斷證明書向大考中心或考區申請,經審查核可者將移至特定考(分)區之少人試場,並免戴口罩應試。

《再次提醒考生留意本次考試之調整》

一、考試日程為三天 6 考科 7 節次,日程表如下:

  1月21日(星期五) 1月22日(星期六) 1月23日(星期日)
上午 09:1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9:20-11:00 數學A 09:20 - 11:00 英文 09:20 - 11:00 數學B
下午 12:4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12:50-02:40 自然 12:50 - 02:20 國綜 12:50-02:40 社會
03:15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03:20 - 04:50 國寫      

 

二、題型新增混合題型並使用一張答題卷同時作答選擇題與非選擇題

(一)混合題型:

       各考科(不含國寫)除原有題型外,另有混合題型或非選擇題型;混合題型是指同時包含選擇(填)題與非選擇題的題型,為題組形式。

(二)A3 答題卷:

1. 使用一張 A3 正反面答題卷。第一頁上方新增「確認答題卷應試號碼劃記欄」與「確認後考生簽名欄」。請考生務必留意,考生於預備鈴響後,只能以目視方式核對確認答題卷之應試號碼、姓名與座位標示單一致,均正確無誤;考試開始鈴響後,才可於答題卷之「確認答題卷應試號碼劃記欄」劃記及「確認後考生簽名欄」以正楷簽名。

2. 國寫節次以外之各節次,使用答題卷同時作答選擇題與非選擇題,第壹部分為純選擇(填)題作答劃記區,第貳部分為混合題組或非選擇題作答區;發放時會對折為 A4 大小。

3. 國寫節次之答題卷發放與作答方式沒有改變。

*答題卷樣張請參見大考中心網站 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專區公告之更新版簡章第 50 頁附錄六、答題卷樣張暨作答提醒。

《請務必詳閱 111 考試簡章之試場規則、違規處理辦法,以及防疫相關規定》

       考生應考前,請務必詳閱大考中心 110 年 10 月 19 日(二)公告之 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更新版之試場規則、違規處理辦法,及大考中心網站公告的防疫措施相關規定,以避免因不小心違反規定而被扣減成績。

       在試場規則部分,提醒考生入場應試須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正本、不可攜帶穿戴式裝 置(如:智慧型眼鏡類、智慧型手錶類、智慧型手環類、耳機類等),並將行動電話完全關機(含關閉鬧鈴、震動、提示音等所有功能),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不得攜帶入座。考試開始鈴響後,若發現行動電話未完全關機,不論置放位置,依違規處理辦法第 8 條與第 23 條,視使用情節輕重處罰,將扣減其該節成績最低為 3 級分,最高為全部成績。

       此外,新增答題卷與作答用筆相關說明與規定;攜帶動物或昆蟲等之罰則;答題卷簽名欄簽名之規定與罰則;不得污損、塗改或破壞答題卷之條碼或定位點記號等之規定與罰則。

*有關試場規則、違規處理辦法,以及相關調整事項,請參見大考中心網站於 110 年 10 月 19 日(二)111 學年度考試簡章(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專區公告之更新版簡章,及公告之相關訊息。

《因應疫情調整試務作業訊息以及防疫相關規定》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需求,大考中心會隨時關注疫情變化,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作業調整應變事宜,敬請留意大考中心網站「最新訊息」及 「學科能力測驗專區」之相關公告。

 

(資料來源 :大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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