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期間,有暴徒在社區以汽油彈縱火。資料圖片
◆警方曾在拘捕「屠龍小隊」成員行動中檢獲步槍。資料圖片

為買軍火及鋪路「着草」 借《蘋果》「立場」訪問力谷知名度

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2019年策劃藉「民陣」遊行,在灣仔製造連環爆炸及槍擊殺警案。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昨日繼續作供,披露了「屠龍小隊」借助自設的Tg頻道及數個社交平台群組大搞眾籌「文宣」,利用眾籌資金購買槍支裝備,其中一個平台管理員、女被告劉佩凝則為「屠龍」四處張羅資金,再轉交給黃振強。為增加知名度和籌款額,小隊還接受《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訪問。在執行所謂「殺警計劃」前兩天,黃振強仍在發「課金」文宣訊息,為行動及「走佬」籌謀資金。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黃振強昨日供稱,「屠龍」的行動支出,包括購買頭盔等裝備、汽油彈及租用安全屋等,其中汽油彈每次行動至少用100支,花費10多萬港元。當年8月,他在網上經自稱中學女教師的「家長」,再「人搭人」認識許多「家長」和金主,其中一名「家長」是「前線勇武寶寶助養計劃」的籌備人。

「育龍」一個月間籌得約30萬元

他們透過各種方式提供資金。到2019年約10月,「屠龍小隊」作為前線「勇武隊伍」已經有一定「名氣」。當時,黃振強經嚴文謙認識女被告「龍女」劉佩凝。根據Telegram對話,黃11月4日向劉指「我係屠龍揸fit人」,劉自我介紹是公開頻道 「春田花花」管理員,稱「有需要幫手可以出聲」、「幫到我就幫,唔得我就自己畀錢」。

黃振強在與劉佩凝對話中提及想購買3支槍,後者其後轉賬一萬元至黃的滙豐銀行賬戶。劉先後過數「幾千、幾萬」給他,稱曾賣掉自己的「潮鞋」資助「屠龍」。對話顯示,劉稱與「家長」商議過,「我每次課金日完就畀5,000你哋」、「大圍數攞公數畀魔法仔囡,每次5,000至一萬」。

黃振強供稱,11月6日有新的「資助方法」,透過「春田花花」和「老豆搵仔」公開群組,宣傳「屠龍」新的眾籌頻道。當晚,劉佩凝開設Tg「育龍」頻道,由黃振強、劉佩凝及「屠龍小隊」「軍師」林銘晧共同管理頻道及所得籌款。黃指示劉每天收款後都「埋一條數畀我睇」,「育龍」成立後一個月間籌得約30萬元,黃指收到的所有款項全數用於「屠龍小隊」開支。

黃振強稱,劉佩凝認識籌劃「民間記者會」 的人,並建議借記者會澄清「育龍」確用作資助「屠龍」,黃遂指派劉在記者會讀出由他撰寫的聲明,但不確定其後記者會有否召開。

黃指示「大行動」前加大籌款力度

黃振強又稱,《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分別於當年11月15日和11月23日,發表訪問「屠龍小隊」的報道,借訪問澄清「屠龍」不是「鬼」,以及提高知名度和增加眾籌金額,並「鼓勵」其他「勇武示威者」,希望「多啲人認同我哋做嘅嘢」。

黃振強曾製作「屠龍小隊」的影片,交由劉佩凝上傳至「育龍」和連登討論區,播出後「反應熱烈」。劉當時稱至少收到百條訊息,並曾轉告黃振強「國難忠醫」向「育龍」請求10萬元資助,但黃拒絕並稱只有30幾萬元資金,且「已經用咗少少喺着草plan同買軍火」。

控方指,黃振強在Telegram上向劉佩凝提到「我地嚟緊有大行動」,黃稱大概內容是提醒「開始加緊眾籌力度」,以配合其他團隊用槍和炸彈,及屠龍安排「走佬plan」,包括帶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到台灣。

12月6日,黃振強在「育龍」頻道發出文宣稱「公會任務目標係集齊最少30粒龍心」,望「家長」永久「課金」,其中「30粒龍心」意指殺死最少30個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