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香江:林鄭闡明「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的深意/屠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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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香江:林鄭闡明「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的深意/屠海鳴

時間:2019-04-17 03:17:21來源:大公報

  國家安全與香港繁榮穩定有什麼內在聯繫?在前天舉行的第二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討會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致辭中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這也是與香港本身利益完全一致。她從國家安全與香港利益、國家安全的內涵、基本法規定的憲制責任等角度闡述了「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的深意。

  林鄭所言,立足於「一國兩制」的大前提,聚焦國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契合點,針對基本法教育缺失的實際,闡明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對於香港市民理解國家安全的豐富內涵、自覺履行公民責任,都具有啟迪作用。

  國家安全與香港利益一致

  林鄭在致辭中說,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最佳保障。因此,社會繁榮穩定、人民安居樂業,與維護國家安全是分不開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要關心的,也是香港各界的應有之義。林鄭引導人們從「社會繁榮穩定」和「人民安居樂業」兩個角度認識國家安全的意義,這有助於人們打開思考的空間。

  首先看國家安全與香港繁榮穩定的內在關係。中國是一個擁有近14億人口、960萬平方公里、經濟總量達90萬億的大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由於體量超大,其影響力也巨大。「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自回歸之日起,就納入了國家治理體系。國家大局穩定,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就有保障;國家大局不穩,則「一國兩制」在港實踐就充滿不確定性。香港與內地的經濟聯繫日益緊密,香港的發展,要依託潛力巨大的內地市場,以及內地企業「走出去」提供的機遇。國家大局穩定,香港與內地的經濟合作就穩定;國家大局不穩,則雙方的經濟合作充滿風險。所以,國家安全或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着香港的繁榮穩定。

  其次看國家安全與人民安居樂業的內在關係。當下的中國,正處於大國崛起、民族復興的關鍵時期,正所謂「船到中流水更急,車到半山路更險」。傳統的守成大國並不希望看到新興大國崛起,在這種大背景下,中國無論怎麼做,都會被詬病。某些境外勢力透過「軟手段」、「硬手段」各種方式遏制中國崛起,中國的國家安全面臨的情況非常複雜。尚未統一的台灣,「一國兩制」下的香港,都是某些境外勢力用來遏制中國的「棋子」,近年來亂港派製造諸多事端,或捕風捉影、無中生有,或借題發揮、小題大做,或惡意解讀、肆意炒作,許多民生項目被貼上政治標籤,甚至被妖魔化。大量事實證明,亂港派的背後有境外勢力的支持。由此可見,國家安全與本港市民的安居樂業息息相關。

  香港亟待補上「國安課」

  林鄭在致辭中說,國家安全涵蓋的領域其實非常廣泛,在非軍事層面,包括經濟安全、能源安全、環境安全、食品安全、網路安全等。由於歷史或是宣傳教育不足夠的原因,香港市民普遍對國家安全的定義比較模糊,對國家安全的觀念也相對薄弱。我們有需要深入開展有關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切實增強香港大眾的國家安全意識,動員各界在各自的範疇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林鄭所言,切中香港實際。可以從兩個層面看待這個問題。首先,香港居民總體上國家觀念比較淡薄;其次,由於香港居民國家觀念淡薄,國家安全意識更加淡薄。

  聞一多先生曾經寫了一首流傳很廣的《七子之歌》,香港就是曾經的「七子」之一,長期的漂泊流浪,讓港人漸漸淡忘了何處是家、何處為國?這是歷史的原因。回歸以來,又由於教育的缺失,特別是反對派曾經發起「反國教」運動,致使中小學的國情教育擱淺、基本法教育缺失。回歸後成長起來的年輕人,普遍存在國家觀念淡薄的問題。最近幾年,一些大學生之所以被亂港派蠱惑,做出種種出格之事,正源於此。

  國家觀念淡薄,必然導致國家安全意識淡薄。況且,「一國兩制」下的港人,並不能深切體會到中國國家安全環境的複雜性。事實上,中國國家安全面臨的挑戰是全方位的。從社會制度上看,儘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中國取得了巨大成功,但西方對與自己不同的社會制度充滿偏見和仇視;從經濟發展看,中國經濟增長快、潛力足、迴旋餘地大,讓西方某些國家充滿「醋意」;從科技創新看,中國雖然總體上不如西方,但追趕的步伐逐漸加快,讓某些國家感到焦慮;從能源安全上看,中國作為最大的能源消費國,不斷拓寬能源進口的路子,這讓某些國家愈來愈感到難以對中國「卡脖子」,無法從中國榨取利潤;從文化角度上看,中國是以儒教文化主導的國家,與基督教世界、伊斯蘭世界不同,也讓某些極端勢力感到不舒服……以上這些複雜因素共同作用,可以想像中國國家安全承受的巨大壓力。以往,香港居民對國家安全不大關心,現在,亟待補上「國家安全教育」這一課。

  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的憲制責任

  林鄭在致辭中說,根據基本法,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訂定法例,以維護國家安全。在沒有本地立法之前,並不等於我們對於違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試圖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視若無睹,也不等於我們對可以用來處理若干應嚴厲禁止的行為的香港現行法例「備而不用」。林鄭此言,正是講到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要害問題和關鍵之處。

  眾所皆知,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的憲制秩序。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應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但時至今日,「二十三條立法」懸而未決。必須承認,這是一個法律漏洞,「補漏」工作不可能長期拖延下去。「二十三條立法」固然有重重困難,但香港各界應該以開放的心態面對,以建設性思維尋求突破,不能因為有困難就裹足不前。「一國兩制」原本就是一個偉大創造,實踐「一國兩制」的過程,也是不斷創新的過程。香港同胞素來睿智而務實,只要驅除「恐共懼中」的心魔,以理性平和的心態看待「二十三條立法」問題,就一定能找到既能維護國家安全、又能保障香港居民人權的辦法。

  在前天的致辭中,林鄭斬釘截鐵的特別指出:「沒有本地立法,不等於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毫無辦法,香港現行法律仍可處置。」她以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為例,說明這個道理。此案例可成為依法打擊「港獨」的範例,對於今後處置類似問題提供參考。總之,「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不是一句空話,林鄭的致辭鮮明的表達了特區政府完全可以履行職責的堅定立場。

  國家安全,匹夫有責。「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不能例外。林鄭關於「香港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的表態,體現出憲制責任,蘊藏着豐富內涵,值得全體香港市民深思!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註:《大公報》獨家發表,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