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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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英語:caratct),或稱卡拉,從1907年國際商定為寶石計量單位開始沿用至今。可作珠玉、鑽石寶石質量單位,也可指貴金屬純度比例。在香港澳門等地,在買賣中慣用「克拉」表示黃金等貴金屬的純度,為不混淆兩者,故以希臘語Καράτι的首字母K為符號。

來源[編輯]

使用克拉豆計算寶石重量起源於歐洲,由於地中海沿岸的洋槐樹中的一種角豆樹種子每粒重量基本相等故而用作計量重量的道具之一,由於重量較小,適合計量小單位的寶石,久而久之寶石計量單位便以克拉為單位計量。又有一說是因為克拉豆在歐洲及中亞非常容易取得因此常常被商人當做測量寶石的單位。

「克拉」一詞源自希臘語中的Καράτι,指長角豆(又稱稻子豆),是一種從東亞洲廣泛普及到中東的植物。早期鑽石的重量用這種植物的種子稱量(這種角豆樹種子的重量驚人地一致,重量多在200毫克左右)。從1907年國際商定為寶石計量單位開始沿用至今。

作為質量單位[編輯]

1克拉又可分為100分,以用作計算較為細小的寶石。因為鑽石的密度基本上相同,因此越重的鑽石體積越大。越大的鑽石越稀有,每克拉的價值亦越高。

現在的公制克拉單位,即一克拉相等於200毫克,於1907年起被採用。在此之前,一克拉等於205毫克(0.205克)。

其中分別為克拉、毫克

表示純度比例[編輯]

貴金屬等)的純度,能以當中「貴金屬」的成分與總量作重量比例。1K為,若合金重100克,則含有約4.17克的貴金屬。24K金為純金,18K金即有的重量為金,其餘的重量是其他金屬。

換算公式[編輯]

,也可被理解為:

其中為開數,為貴金屬重量,為總重量。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