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議員王孝榛、莒光鄉代劉宜臺涉賄選 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2018/12/26 19:09
〔記者林欣漢/綜合報導〕連江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起訴25日甫宣誓就職的議員王孝榛、在押的鄉民代表當選人劉宜臺及其樁腳、選民共33人,另對王孝榛、劉宜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起訴書指出,王孝榛、劉宜臺涉嫌以每票1萬元代價行賄沈姓等6名選民,王孝榛妹妹則涉嫌提供交通費給陳姓選民返回莒光鄉,約定投票給王孝榛。
另外,王孝榛及母親為增加勝選機會,還與林姓等28名選民約定好,先後將戶籍遷至莒光鄉王孝榛事先安排好的戶籍,觸犯「妨害投票正確」罪。
連江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向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提起王孝榛、劉宜臺的當選無效之訴,包括王、劉及其樁腳、選民共33人,均因賄選事證明確提起公訴。沈姓等8位選民坦承犯罪事實並繳回犯罪所得,予以緩起訴處分。
連江地檢署說,為維護民主政治核心價值及選舉公平,除積極查察賄選追究賄選者刑責,更以當選無效之訴剝奪該等非法當選者的當選資格,端正馬祖地區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