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bachelor's degree),是高等教育院校在学生完成四年或五年课程学习后授予的本科学位,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本单位的学位授予要求进行授予。学士学位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7]
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我国 13 个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的学术学位分别为工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军事学及艺术学学士。 [5-6] [8]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在该校所划定的分数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2019年7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为分类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出设置辅修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联合学士学位三种学士学位类型。文件规定,对于全日制学生在本校自主选择读多个学位的,可以采取辅修学士学位方式;对于学校主导开展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可以采取双学士学位方式,对招生、培养、毕业等进行整体设计,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对于校际之间正式开展的复合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可以采取联合学士学位方式,推进优质资源共享,报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 [2]
教育部下达新版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