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47人初選案」昨進入第七日審訊,認罪被告區諾軒續以「共犯證人」身份作供,進一步交代5人飯局中的細節和籌備「初選」經過。區諾軒指,戴耀廷在飯局中曾闡述所謂「大殺傷力憲制武器」,就是否決財政預算案兩次,令行政長官下台。兩人在飯局後便開始與不同政客和「政黨」,包括公民黨商討「初選」計劃和機制,並決定召開六區「協調會議」以解決各方分歧和推銷「初選」,要求須以各種方式支持達至「35+」。

昨日上午開庭後,控方繼續追問區諾軒他與戴耀廷、民主黨的李永達、工黨的李卓人和「社民連」的黃浩銘5人於2020年1月尾飯局的細節。區諾軒供稱,戴當時提出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並解釋稱「透過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可以令特首下台」。

不過,席間他們沒有共識用民調抑或公民投票機制,特別是李永達和李卓人不同意籌辦「公民投票」,故在該次飯局後就找其他團體。當時亦透過李永達和李卓人聯絡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安排見面。

「飯局」後約公民黨推銷計劃

在該次飯局上,區指眾人亦討論到若推行「初選」,要找什麼機構處理行政工作。當時,李永達提到「民主動力」一直有為「民主派」協調,可協助收集報名表和宣傳,並建議區擔任協調人與戴耀廷推動「初選」。區同意並在飯局後聯絡「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

區諾軒續指,飯局後他與戴耀廷、李永達及李卓人於2020年2月與梁家傑會面。當時,戴重複「立會過半」的「願景」,但梁稱已從前線政治工作「退咗落嚟」,轉介他們與「公民黨」執委會會面,並在同月到「公民黨」炮台山的總部例會上解說「初選計劃」。

區指,當日約有「公民黨」10名執委或成員在場,包括余若薇、賴仁彪、譚文豪、陳淑莊、梁家傑,其他則已不記得。會上,戴再次說出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的「願景」,並諮詢他們做民調抑或「公民投票」,投電子票抑或實體票,以及是否同意「協調」各區出選。

會上,陳淑莊對戴的說法有保留,因為公民黨當時想推舉林瑞華參選立法會功能界別的飲食界,功能界別基於界別利益較難否決預算案。公民黨又提出用電子票會對激進候選人較有利。最終他們沒表明支持「初選」,只說會考慮。

2月3月接觸政客「了解意願」

區諾軒指在飯局後,他與戴耀廷又先後曾接觸有可能參加「初選」的人和其他團體。他先後約見了梁晃維、黃子悅、黃之鋒、朱凱廸,向他們介紹「初選」是揀選「民主派」代表的計劃,但沒提及「要否決財政預算案」,因為他「不認為要綑綁議員當選後的工作」。戴於同期會見了張可森、「天水連線」成員、「區政聯盟」成員、民主黨成員、呂智恆和鄒家成。同年2月、3月,他與戴耀廷一起先後與有意參選的彭卓棋和劉頴匡團隊會面,介紹「初選計劃」等,以了解他們的意願。

區又提到,在朱凱廸位於立法會的辦公室向朱及黃之鋒簡介「初選」時,朱只顧開會,表現得「唔係好關心」。黃之鋒則認為區「其實無必要去搞『初選』」云云。

審訊今日(15日)繼續。

配票搞Plan B多拗撬 分區設群密斟

區諾軒昨日在庭上供稱,他與戴耀廷在飯局後開始與不同政客和「政黨」,包括公民黨等商討「初選」計劃和機制,發現各方主要在「初選」制度和投票方式上有分歧。特別是他與戴到旺角「教協」會面,整理各參選人意見、討論各方對電子票和實體票的取態時,發現傳統「政黨」較堅持用實體票,「素人」或新進政治團體則喜歡電子票,因為擔心「初選」制度有利「泛民主派」。各方在是否使用「公民投票」上亦未能正式決定,因為「素人」擔心「公投」會招致大額選舉開支。

區指稱,他曾與戴耀廷討論在各區舉行「協調會議」,商討是否舉行「初選論壇」,以及一旦在立法會選舉被DQ,要用什麼方式替補等。為解決各方分歧,戴隨後部署於各區召開「協調會議」調解,而當時有許多有意參選的人尚未有機會一起商討。

他說,「協調會議」的目的包括商討是否值得舉辦「初選」,以及說服參選人有合理開支,並要決定是否舉辦「選舉論壇」和候選人被取消資格後的替補機制,再訂立每區當選目標。最終兩人決定分成六區舉行「初選協調會議」,並以九龍東選區作為試點。

在聯絡召開「協調會議」上,區稱事前他與戴會以電話或WhatsApp聯絡「各路人馬」,或託相熟的區議會主席轉告,而每區都設有一個WhatsApp群組,以商討地區協調事宜。

戴逐一詢問潛在參與者

戴另曾向潛在的參選人逐一詢問:「你哋緊有冇興趣參與嚟緊呢個會議?」至於聯絡過程則可參照「民主動力」被檢獲的WhatsApp紀錄。

昨日在庭上亦展示了「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的電話紀錄,顯示九龍東群組由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或戴耀廷設立,名為「35+九東」,成員包括被告區、戴,及黃之鋒、譚文豪、施德來、胡志偉、「快必」譚得志、「民主動力」成員黎敬輝等。區確認上述人等連同梁凱晴等曾出席了第一次九龍東協調會議。

區又提到在開始接觸有機會參加「初選」的人和團體期間,他發現「大家都冇特別為意運用基本法否決議案係一個好值得關注嘅議題」,又觀察到大家在「運用權力」的問題上都覺得是「好理所當然」,因為基本法第49條至52條就有提到相關權力云云。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指,上述觀察並非區目擊到的言行,提醒他不要加入自己的想法發表演說。

協調決定辦「初選」前 會議文件已提否決財案

由區諾軒和戴耀廷發起和籌辦的首場「協調會議」以九龍東選區作為試點,並於2020年3月2日在秀茂坪順安邨安逸樓地下的會議室舉行。區在庭上稱,當時每一個最終參選代表都有親身或派代表出席,部分「泛民主派」區議會主席亦有列席。區形容「九龍東協調會議」別具「意義」,指「如果九龍東都無辦法傾得成一個機制,其他區只會更難」。

區指,會上有一份名為「35+ project」的文件,由戴準備及在會上傳閱,是「初選」計劃的最初版本。該份文件是介紹「初選」機制。內文開宗明義指凡認同「五大訴求」、「爭取立會35席或以上而又積極考慮參選立法會人士均可參與協調」。至於時間表、議席目標則由戴訂立,另列明「排名制」為替補機制,並指敗選人需停止競選活動,以各種方式支持達至「35+」。

區稱,他現在只記得當日會上黃之鋒表明反對「排名制」,認為應採用「靈童制」,即由被DQ的參選人指定替補者出選。至於對其他人的意見已沒印象,事後蔡澤鴻曾撰寫該會議摘要,以供各人在「35+九東立選座談會」群組中傳閱。

區憶述,他們在同月16日晚上7時半舉行了「第二次九東協調會議(二會)」,出席名單大致相同,「人民力量」劉嘉鴻代替「快必」譚得志出席,「凝聚觀塘」成員亦獲邀列席,但黃之鋒反對。二會中決定不舉辦「初選」,只會因應選前民調棄選。區不確定二會中有否討論「初選」目標,其後在不遲於「第三次九東協調會議(三會)」前,眾人有進一步討論「初選」目的。同年5月4日,在地區人士推動重新考慮舉辦「初選」下召開三會,除原班人馬外,觀塘區議會副主席莫建成、李梓成亦在席。由於當區有頗多空間可以「浪費選票」,終議決重辦「初選」,並決定5人出選立法會,目標為3人當選,又討論如何宣傳。

戴加筆「積極用權否決」

區稱在三會前,戴曾在會議討論文件上加上一句「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又解釋此權力「可用可不用」,「如果政府唔聽民意就要拎呢個憲制權力出來。」不過,區不確定會上有否提出此句討論,亦沒有印象其他人對此有何特別回應「贊成或反對」。

責任編輯: 梁存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