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紓困貸款10萬元辦法在這兒 積欠卡費被強制停卡借不了 - 自由財經

勞工紓困貸款10萬元辦法在這兒 積欠卡費被強制停卡借不了

2020/04/27 18:53

因應疫情衝擊影響,勞動部規劃勞工紓困貸款10萬元方案。(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因應疫情衝擊影響,勞動部規劃勞工紓困貸款10萬元方案,不綁申請人的勞保、就保資格,信用評分表用簡易版本,幾乎是只要能拿出「工作事實」佐證就能核貸;若有積欠信用卡費被強制停卡的狀況,則是借不了。

勞動部政務次長林明裕表示,勞工紓困貸款和「勞保紓困貸款」不一樣,用的是銀行自有資金,目前信保基金可以十成擔保,增加銀行借貸意願,勞動部和銀行協調信用評分表,將採取簡易信用評分,降低民眾申貸門檻,相關詳細辦法將在週三對外說明,30日將公布首批承貸銀行名單;5月4日將公布第二批承貸銀行名單。

根據勞工紓困貸款相關辦法資料,年滿20歲勞工可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每人最高10萬元,貸款期限3年,貸款利率為1.845%(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計算),將採「勞工紓困貸款簡易信用評分表」作為申請人還款評估。

還款方式為,貸款第1年第1個月到第6個月為寬限期,貸款人在貸款期間,應按年金法在第7個月起按月攤還本金及利息,勞動部將補貼第1年貸款利息。

根據該份紓困貸款須知,有以下狀況者,不能申請勞工紓困貸款: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徵授信過程中發現申請人有債務本金逾期未清償、未依約定分期攤還超過1個月、應繳利息未繳付而延滯期間達3個月以上或有信用卡消費款項逾期未繳納,遭強制停卡且未繳清延滯款項。

「勞工紓困貸款簡易信用評分表」總分在60分以上就可核貸。近12個月中勞保投保紀錄每1個月給10分,最高採計6個月。勞保投保薪資等級在2.38萬元以上,每1個月給10分,最高採計3個月,兩者合計最高採計80分。

沒有投保勞保的申請人,可提供最近12個月的收入證明,其中6個月的收入證明,每1個月以10分計,可達60分,6個月收入證明中有3個月收入在2.38萬元以上,每1個月加給10分,兩者合計最高採計80分。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